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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实施方案大全(14篇)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实施方案大全(14篇)



实施方案是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的具体行动计划,它指导着我们在实际操作中的方向和方式。小编精心挑选了一些实施方案的失败案例,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和警惕。

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区有关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管理机制,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示范作用,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工作领导,推进我镇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围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有害垃圾回收,稳妥推进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充分发挥我镇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督导制度,着力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实效,不断提升我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

1、开展宣传发动。强化宣传,让干部们明白垃圾是污染源,我们是生产者,同时也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人,利用此次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契机,开展对各科室的指导宣传检查,做好宣传工作;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2、落实分类职责。按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3、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4、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各设置两个垃圾桶。

2、镇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每一位镇干部、职工应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为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通报表扬的方式,激励对象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成效显著的个人和科室。

1、做好自查自检。镇各办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份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按县整治办(20xx)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解决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结合《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宗旨在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促进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消除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污染而导致疾病传播的隐患,营造卫生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变不良的卫生行为和习惯,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和卫生意识,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1、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验收工作顺利进行,镇成立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验收领导小组。由主管卫生工作的镇纪委书记为组长,镇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以及各村(居)委会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全镇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

各村(居)委会要成立卫生专查小组,安排一名村委会领导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要搞好村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相应的乡规民约,规范村民的卫生行为,改善村民的不良卫生陋习,杜绝在巷道、街道、河堤、河滩、池塘、沟渠倾倒或堆放垃圾或余泥等。

2、加强宣传发动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大幅标语、横额和有线电视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每个自然村至少有1条大幅标语,每个村(居)委会至少有宣传栏,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树立讲卫生、不乱丢垃圾,遵守公共卫生的良好习惯。二是要求各中、小学要结合学生个人卫生保健常识,定期为学生开设卫生健康教育讲座,并通过黑板报、主题班会等方式深入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工作,使广大中、小学生从小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深入调查摸底。从20xx年年初开始,由镇整治办牵头、会同各职能部门和村(居)委会,用一个月的时间深入到各村(居)委会及各自然村,了解登记各自然村的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初步确定各村(居)委会及自然村的垃圾收集点和垃圾收集处理办法。

从3月份起,以青富村为试点,开始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在取得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实现农村大部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目标。

各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所需的费用,包括垃圾场的建造,垃圾的收集和处理等。争取镇、村委会和个人“几个一点”的统筹方法来解决,并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做法,适当征收垃圾清扫费和垃圾处理费,日常组织统筹工作原则上由村(居)委会负责。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验收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年终考核范围,通过由县级有关部门和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验收的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关于转发国管节能[2017]180号文件的通知》(冀事管[2017]20号)精神,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58号)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_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发挥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表率示范作用。

二、实施范围。

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三、主要目标。

20__年底前,全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__年底前,全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基本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成熟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担任组长的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副组长分别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供销社、市环保局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直各相关部门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问题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掌握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建议;组织开展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检查,督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监督考评工作;定期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

(二)制定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制度。制定《石家庄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贯彻落实;制定《石家庄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办法》、《石家庄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操作规范》。

(三)加大技术支撑和资金保障。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配备专人负责,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技术和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和总结垃圾分类工作中好经验和模式。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等所需经费,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

(四)严格监督考核。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力度和监督考核力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通报,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自查自评、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宣传督导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本部门、单位网站、电子屏、微信群等平台,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宣传活动,印发生活垃圾指导手册或生活垃圾知识宣传页,本部门、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实现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实施方案

为了保持__幼儿园的清洁卫生,培养__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小朋友的环保意识,提高教职工及幼儿的环保技能,让教职工、幼儿懂得垃圾分类回收有利于变废为宝,实现垃圾资源化,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实现垃圾分类量化递减,有利于综合利用,实现垃圾的无害化等好处,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节约型社会。

根据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全园教职工及幼儿严格遵照执行,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好习惯。

垃圾分类管理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幼儿做起,加强管理,园令畅通,重在实效化,有奖有罚,持之以恒。

1、__幼儿园垃圾分类工作小组。

组长:__。

成员:__、__。

2、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进行全园动员宣传,充分认识减少幼儿园垃圾和节约资源的重大意义,明确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举措。实行校园垃圾分类处理,美化幼儿园,改善幼儿园环境质量,是一件利园利师利幼儿的利国利民大事。

3、加大宣传力度。

把分类的具体方法标示在显眼处,要让每一位教职工和幼儿都了解我园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办法,并自觉遵守,分类首先要从源头上把好关。

4、利用网站、微信平台、智慧树、led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

大家牢记垃圾分类原则,懂得垃圾分类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自觉对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在幼儿园中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活动,不但可以使资源循环再利用,节省资源,还可以培养学生环境保护的意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全面推广和落实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政策,建设一个和谐,美丽,节约型的社会。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17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以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治理为核心,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农村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生活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依靠群众。

坚持农村垃圾治理公益性事业属性,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职责,特别是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序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全民动员,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村容村貌改善,建设美好家园。

城乡统筹,合理布局。

坚持“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配套设施共享、城乡统筹治理”,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统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城乡衔接、一体发展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

坚持效益为先,结合镇村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选择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模式,防止简单照搬城市模式和治理标准,坚决杜绝“一刀切”。

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措施,固化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垃圾治理持久深入开展,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

(三)工作目标。

2016年2月底前,各市(州)、县(市、区)分别完成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完成时限、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

2016年,全面完成村庄陈年垃圾清理。

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60%以上,6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2017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90%,7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2018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100%,9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一)加快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配置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确保垃圾及时收集。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及自然地理条件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集车辆。

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利用筐、桶等已有器具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

2.配置乡镇转运车辆。

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逐步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可配置压缩式运输车,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并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优先利用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城镇现有处理设施容量不足时要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转运距离较长的,应在乡镇或中心村庄统筹建设处理场。

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场应远离江河湖泊和邻近水源地,尽量不安排在村头、路口。

(二)全面实行村庄保洁制度。

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负责村内垃圾收集、公共环境保洁、可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等工作,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鼓励采用村集体内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保洁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三)建立日常管护机制。

各县(市、区)要制定农村垃圾简易分类、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长效管理制度,明确收运和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建立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及时修缮破损设施设备。

培训操作人员和保洁员,严格执行垃圾收集和转运技术要求,确保垃圾收运及时、到位、长效。

(四)推行垃圾源头减量。

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者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回收,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彻底清理陈年垃圾。

全面排查农村陈年垃圾堆弃情况,集中力量,限定时间,重点清理路边、河边、坑塘沟渠等地方堆弃的垃圾。

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新增垃圾堆放点。

(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

推进农田残膜回收,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农膜回收网点,加强废旧农膜加工企业能力建设。

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

(七)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坚持源头治理,以农户为主体,积极推行集中回收、就地减量、统一转运等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减少进入处理末端的垃圾量。

对塑料(农膜)、玻璃、纸类、金属等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回收利用率;对厨余、果皮、枝叶、秸秆和粪便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对砖瓦、石块、渣土、煤灰等惰性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地填埋;对废电池、农资农药包装废弃物、废灯管、废油漆、废旧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应单独收储收集,按有关规定处理。

切实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避免因非法倾倒、堆置等造成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

(二)因地制宜确定垃圾处理模式。

根据村庄人口分布、运距等条件合理确定垃圾直运或中转运输等方式,县城周边村庄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远离县城的镇村实行“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的模式,远离城镇、村庄分散的地区,选择“户分类、村收集、连片村处理”、“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等模式。

(三)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村庄,应就近纳入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边远山区等交通不便的村庄,原则上应就地进行处理,没有条件就地处理的应妥善储存后定期外运处理。

确定终端处理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要选择符合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

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和小型焚烧炉。

(四)积极动员农民群众参与。

村庄保洁事务应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

要让村民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设施配置的决策、保洁质量和费用使用的监管。

调动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履行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等义务。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益广告、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乡村学校少年宫、道德讲堂、村广播室、文化活动室、乡村文明一条街等阵地,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

宣传要贴近群众、进村入户。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州)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村垃圾治理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收集转运设施的日常运行。

村委会负责组织动员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做好村庄保洁。

(二)明确分工,合力推进。

省政府建立全省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的政策措施,协调省级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

省委农办参与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落实有关工作。

省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省级文明村镇创建考核及“五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内容。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现有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监督指导资金的规范使用。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垃圾治理予以重点支持,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农牧厅负责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省商务厅、省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省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

省妇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省财政统筹现有资金,给予积极支持。

各县(市、区)要在准确测算垃圾处理成本的基础上,建立财政补助、乡(镇)村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乡、村出资和村民适度缴费(投工投劳)用于支付本辖区村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等费用。

要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探索通过ppp模式引入企业或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

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垃圾。

(四)广泛宣传,农户参与。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讲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基础知识、生态环保常识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要结合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垃圾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广泛调动村民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引领文明新风。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评。

全省将加强对各地垃圾治理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严格绩效评价。

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机制完善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村民为主体、社会参与”的要求,继续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健全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运行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减少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总量,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率和处理效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不断改善我镇群众生活环境,全力提升我镇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建设“美丽乡村”。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全面覆盖的原则,有计划地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工作,初步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置的管理和运行体系。

1.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结合各村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处理,探索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

2.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3.源头分类,循环利用。提倡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就地处置,实现垃圾分类减量。

4.简洁方便,易于操作。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模式,科学定制分类方法,方便村民分类操作。

1.可回收垃圾:废纸、布料、橡胶、塑料、金属等,由农户或保洁员拿到再生资源回收点(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

2.厨余垃圾(含易腐有机等可堆肥垃圾):厨余物(喂养家禽家畜等)、秸秆、烂果子、果皮、杂草等,实现以农户为主就地消化处理(饲养、堆肥或制作沼气)。

3.不可回收、有害垃圾:废电池、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过期药品、化妆品等,由垃圾车统一清运至市垃圾处置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4.其他垃圾:如建筑垃圾中的砖头、瓦片、煤灰、石块等由村自行处理,可用作铺路填坑。

1.环卫基础设施分类标注。在现有公共场所,一村一文化广场垃圾收集点,设置分类垃圾桶,并在垃圾桶上作相应区分标注。指定每个段面保洁员围分类指导员,向群众宣传有关知识,指导群众正确分类投放日常生活垃圾。

2.打造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系统。可回收垃圾由各村或者保洁员自行处置,可拿到再生资源回收点(废品回收站)回收,纳入废品回收系统。厨余垃圾由农户自行放入沼气内进行生态发酵,实现资源化利用;不可回收、有害垃圾由垃圾车统一清运至市垃圾处置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建筑垃圾中的砖头、瓦片、煤灰、石块等由村自行处理,可用作铺路填坑。

3.建立完整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对于产生的垃圾,由村民处分后,由各村保洁员再分,负责“日产日清”清运处理,把垃圾收集后定时装运到镇中转站压缩清运。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规划办、环保所等部门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生活垃圾收集的指导、协调等工作。各村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抓出特色。

2.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能彻底改变我镇农村垃圾乱倒、乱扔、乱堆等现象,是一项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各村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宣传单、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

3.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垃圾减量化。我镇将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工作纳入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工作,通过采取定期、不定期暗访督查和考核考评等形式,监督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常态化。各村要不定期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作好记录,并留有照片。各村也要对所辖农户进行督促检查,使群众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垃圾分类意识,确保我镇生活垃圾减量化。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切实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根据《万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万州府办〔20xx〕109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以贴近实际,标本兼治,重在教育,广泛参与的原则,全面深入推进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主动性,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促进垃圾分类工作在辖区的有效开展,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总量控制。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全镇6个村(居)的垃圾分类工作;各村的垃圾分类达标率90%以上,创建1个垃圾分类示范村社区;通过积极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分拣、区处置”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垃圾的分类。

农村垃圾分为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大类。生活垃圾包括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和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其他垃圾包括庭院道路沙土、建筑垃圾、医疗垃圾以及农业垃圾等。

1.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制品类、金属制品类、玻璃制品类、泡沫制品类、破旧服装类、塑料袋、包装袋、废旧电子产品、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2.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剩菜剩饭、蔬菜瓜果垃圾、畜禽产品内脏、腐肉、零食碎末、蛋壳等易腐烂的垃圾。

3.沙土、建筑垃圾:指道路、家庭、庭院日常清扫的沙土,在旧房拆除、房屋装修(装潢)过程中产生的泥沙、砖块、碎石、土渣等垃圾。此类垃圾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处理。

4.农业垃圾:也叫农业废弃物,主要指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畜禽养殖中产生的垃圾,如秸秆、尾菜、畜禽养殖粪便等,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进行处理或利用。

1.推行农户源头分类和“二次四分法”。农户按能否腐烂为标准对垃圾进行第一次分类,分成不可回收(易腐烂的)和可回收(不易腐烂的)两类,每天早晨分别投放到各自家门口的分类垃圾桶(箱)内,由村庄保洁员(分拣员)每天登门、定时收集。村庄保洁员(分拣员)在农户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分类,对“不易腐烂的”垃圾再分“好卖的”“不好卖的”两类,村庄保洁员(分拣员)利用两类式分类收集车将“易腐烂的”、“不易腐烂的”垃圾集中收集到村庄分类垃圾收集房。可在各村设立“废品兑换站”,环卫公司与各村小卖部达成收购协议,以市场废品收购价格兑换保洁员(分拣员)分类收集的可回收垃圾,置换成相应的日用商品,或由环卫公司定时定点将废品回收至废旧垃圾收购点。

2.沙土、建筑垃圾实行综合利用。沙土和建筑垃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内。各村庄应设立煤灰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或处理场所,用来集中堆放或修补道路、填洼处理,或运至镇指定的煤灰建筑垃圾填埋场(点)进行填埋处理或综合利用。

(三)设施配备。

1.小垃圾桶。每个农户门前配置2只不同颜色(如黄色、蓝色)的小垃圾桶(箱),分别标注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和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标识。

2.垃圾分类收集车。统一配置电动三轮垃圾分类收集车,每个垃圾分类收集车放置2-4个240升的垃圾桶,分别用于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收集。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各村庄在周边交通方便的地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撤销街巷露天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应配备必要的水、电和消杀消毒设施,标识明确,专人管理。分类垃圾应日产日清。

(四)保洁分类队伍建设。

按照常住人口100户1人的标准,配齐保洁员(分拣员),不足100户的村(居)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分拣员)。落实保洁员(分拣员)分拣工作经费,明确保洁员(分拣员)在垃圾分类收集、分拣、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严格培训考核,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实处。新增保洁员(分拣员)和原有保洁员要进行垃圾分类岗前技能培训,合格上岗,确保宣教和二次分类到位。保洁员(分拣员)要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各村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保洁员和分拣员“二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兼职兼薪,实行“一岗多责”。保洁员(分拣员)既要做好卫生保洁,同时也要承担对垃圾分类的培训、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人员减量化、职责多样化”的目标。

四、检查考核。

为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运行,镇、村(居)均需建立完善考核制度,达到分类投放规范、集中清运及时、垃圾减量明显的目标。

对村(居)的考核由镇规环办牵头进行,主要根据实地检查和资源化处理中心记录情况,每月开展考核,考核的分数采取百分制。镇规环办应当对资源化处理中心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日常运行资金的拨付与考核结果相挂钩。

各村(居)应当利用各种形式载体,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工作,整合原有保洁员资源,规范垃圾分类收集机制,同时通过考核落实合理报酬,确保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有序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镇规环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综合协调,建立指导督查、通报等工作制度,开展村垃圾分类、运行质量、工作进度等督查指导工作;负责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及与“四位一体”长效机制的有效衔接,对分类后的垃圾做好终端处置。各村(居)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主体,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工作推进和运行绩效。同时可结合星级美丽乡村创建,积极发动群众,将垃圾分类纳入卫生户、优美庭院户等创建工作中。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镇规环办和各村(居)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增强村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行为,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开展赶场天发宣传资料、开院坝会、进村入户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调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分类习惯的养成。

(三)加强督察,严格考核。

镇规环办要对各村(社区)垃圾分类收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核;各村要对农户垃圾分拣情况、保洁员收集和二次分拣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考核结果与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经费、卫生保洁员待遇、“四位一体”长效管理经费相挂钩。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改善人居环境,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工作体系日益完善。到20xx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实现行政村保洁全覆盖,实现农村垃圾分类收集水平和无害化处理率较大幅度提高;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技术支撑体系、农村生活垃圾城乡统筹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的资金保障体系。

(二)具体目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六无”,即农村房前屋后无零星垃圾,农户庭院无流淌污水,村内、集镇无散放垃圾,河塘水面无漂浮垃圾,村间无裸土粪便,农田路边无塑料垃圾。

二、工作方法。

(一)主体分类减量。

1.垃圾分类。农户生活垃圾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可填埋(建筑)垃圾,主要是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废土、废砖、废石、废陶瓷、水泥块、煤渣和泥沙等;第二类是可利用(有机)垃圾,如瓜皮果壳、残枝败叶、禾杆杂草以及菜叶(根)、剩菜剩饭、人畜粪便、动物尸体等垃圾;第三类是可回收利用垃圾,主要指可回收利用的塑胶、玻璃、纸质、金属等类别的无机垃圾;第四类是必须封存或者进行专业化处理的垃圾,如废旧电子产品、废电池、废农药瓶、废油漆、废日光灯管、废旧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

2.减量处理。以“户分类、户收集、户处理”的方法处理第一类、第二类垃圾,达到减量化。

(二)公司回收利用。以“户分类、村收集、公司回收”的方法处理第三类垃圾,达到资源化。即农户设置塑胶类、玻璃类、金属类三筐对第三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自行出售或由村收购点(垃圾中转房)收购后,统一卖给废品收购公司回收处理。对需要封存处理的有害垃圾,由乡镇收集或者回收公司收购后,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妥善处理。

(三)村民自治管理。村委会(居委会)是村民(居民)自治主体,对全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总负责,并将村(或社区)划分为“公共区域”和各农户“门前三包区域”(三包是指门前环境包整洁,无乱搭建、乱张贴、乱涂乱画、乱吊挂、乱堆放等;门前卫生包整洁,无裸露垃圾、污水、粪便,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门前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包整洁等)。农户是“门前三包”区域的责任主体,保洁员是公共区域的责任主体。各村要制定“门前三包”、村规民约,并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合同。村委会(居委会)负责监管和组织开展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四)实行政府补助。引入市场机制,实行“一事一议”财政补助政策,通过政府补贴方式,引导和组织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环境保洁、垃圾转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主要完成宣传发动、规划编制和试点示范三个方面的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目的、意义及相关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使垃圾分类成为农户的自觉行动。完成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统筹治理规划,试点示范村建立“户分类、村落保洁、村收集、镇转运、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和运行管理制度。

(二)整体推进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在总结试点示范村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制度,达到全保洁、全收集、全处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通过加强培训,每个村建立稳定的环境卫生保洁、垃圾处理管理队伍,达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齐全、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正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布局环卫设施,乡镇、集镇应有统一的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式样和标识。有“分类箱(桶)”、垃圾清运车。组建垃圾清运公司或聘请有运输能力的清运大户,采取租赁、发包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确保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

(三)加大资金投入。村委会(居委会)应通过召开户主会,制定村规民约,确定农户交纳保洁费的标准和数量。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落实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处置要求,根据《20xx年xx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镇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完成青溪村、进贤村、云村村、前坞村等四个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的创建。6月份前完成50%的创建。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形成我镇垃圾分类处理有效模式,力争通过创建使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明显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正确率达100%。

二、主要任务。

1、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组织专职人员开展工作,发挥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宣传监督检查作用,落实好党员包干联系和网格化责任。

2、完善基础,提升标准。一是农户。农户分类垃圾桶按标准配备、颜色标识规范正确,统一摆放于门口,农户分类桶要做到常态使用,并保持干净整洁。二是村收集点。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摆放四色分类桶宣传标识规范,垃圾桶配备符合规定,桶体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整洁。三是设立再生资源可回收站房。按标准建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回收点,回收点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回收点内设有害垃圾回收桶,可回收物按物品类分别设回收桶堆放处,落实专人管理。

3、抓好队伍,长效运行。一是垃圾收集员每天早、晚上门收集易腐及其他垃圾,并对农户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对农户分错的垃圾实行二次分拣。对分类不正确的农户进行宣传指导。同时检查结果每月在“红黑榜”和环保宣传专栏进行通报。村对垃圾分类检查得分农户进行评比奖励。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生力军作用,推行党员干部包干负责联系户垃圾分类工作,每月对党员户和党员包干负责联系户垃圾分类得分情况进行张贴通报,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妇女主力军作用,利用“秀水大妈”这个队伍,结合“最美庭院”大比武、“最美家庭”评选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倡导妇女争做垃圾分类、美丽环境的先行军。三是成立义务督导和考评检查组,定期对农户垃圾分类情况开展督查,记好督查台账,为村级评比和垃圾分类积分兑换提供数据。

三、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

印发全镇创建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工作实施方案,各村结合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创建示范村要专门制定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

2、实施阶段。

(1)示范村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评比小组,建立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机制,制定垃圾分类处理有关制度。通过村规民约落实“户前三包”责任制、美丽庭院、垃圾分类内容。

(2)组织垃圾分类培训会,并将宣传资料分发到户。指导农户开始准确分类投放垃圾。

(3)根据各村实际采购分类垃圾桶和垃圾桶支架并发放到村各户。落实图文并貌的宣传栏、公示栏和温馨提示牌。

(4)建设标准化生活垃圾收集点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回收站(房)。

3、检查整改阶段。

对各村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与整改,查漏补缺,做好迎接上级考评验收。

4、总结提升阶段。

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方式,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xx岛”的重要嘱托,切实推进环境卫生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xx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莆政按〔20xx〕6号)和《20xx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x分类办〔20xx〕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指示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源头分类减量、定点投放收集、定期集中转运、末端处理支撑”的思路,从根本上系统治理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覆盖,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为建设美丽xx、创造美好生活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着力引导人民群众培养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养成垃圾分类举手之劳的生活习惯,改善我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无垃圾堆放目标,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一步提高垃圾综合利用率,推动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各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计划,因地制宜的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类别,科学合理的布置垃圾分类换桶点,合理配备保洁员及分类管理员,整体推进垃圾分类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

(二)规范分类,科学处理。根据上级有关标准,农村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四大类: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1、厨余垃圾:农户厨房中产生的有机垃圾、村庄餐饮店、农户自办宴席等产生的食物垃圾,农村集市、超市产生的蔬菜瓜果、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有机垃圾,农村家庭废弃的过期食物、中药药渣等。

处理方式:农户方面:采取户级分类(前期必须有督导员进行引导)、村级收集、镇级转运、统一运往有机资源化利用站进行无害化处理。民宿、酒楼等餐饮企业方面:由经核准的餐厨垃圾保洁员用专门的收运车收集运输至xx岛垃圾资源化利用站,统一运往岛外处理。

2、可回收物:废纸类、废塑料类、废玻璃类、废金属物、废织物类、废弃家具、废弃电器电子类、其他可再利用的生活垃圾等。

处理方式:可由农户自主分拣售卖(前期必须有督导员进行引导);混杂在其他垃圾内零星可回收物由各村垃圾分类保洁员自行分拣售卖,也可以由村集中处理,与已登记且证照齐全的废品回收点签订定期收购销售合同,建立收购台账,及时回收处置。

3、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如废弃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废荧光灯管、农药瓶及其包装物、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处理方式:由村收集、镇处理,暂时集中堆放到有害垃圾临时存放点,待存放一定数量后,统一送往有资质的作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立“定点定编专线管理”模式,对全岛公共区域的危废桶进行编号,标注定点位置,由专人专车收集管理。

4、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如餐巾纸、污损纸张、卫生间废纸(卫生巾、纸尿裤)、废弃小食品包装袋、烟蒂等。

处理方式:由户级分类(前期必须有督导员进行引导)、村级收集、镇级转运、统一压缩运往xx市圣元焚烧站进行焚烧处理。

(三)分类收集,密封清运。按“四分法”的统一标准,建立“户分、村收、镇集”的收运体系。采取给各户统一配置垃圾分类桶,农户先按“两分法”即干垃圾(其他垃圾)和湿垃圾(餐厨、厨余垃圾)进行源头分类,后由保洁员按“两分法”将干、湿垃圾收运至定点放置的垃圾分类桶内;美城公司负责对收运至定点放置的垃圾按照“四分法”进行二次分拣,并送至垃圾压缩站统一处理。公共区域垃圾分类由美城公司负责,采用“分段管理,定桶到人”的管理模式。各村保洁员在日常垃圾收运工作中要做到分类清运、密封清运,防止垃圾清运途中出现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

(四)健全制度,长效管理。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保持常态规范运行,建立统一管理的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实现资金有保障、保洁有队伍、投放有标准,清运有规范、处置有场所,探索推行xx岛垃圾分类监管系统智能化运作模式;建立责任包干制度,明确包片干部责任区域,对分类工作推进不力的村领导进行约谈,对其负责人进行效能问责,月考评、季度考评结果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xx年1月-3月)。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配套制定宣传方案、督查方案、采购方案等。

(二)修正、巩固阶段(20xx年4月-9月)。通过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作出相应调整和优化。

1、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方案、年度计划,明确责任人,强化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督查机制;按垃圾分类督导员、管理员、保洁员建立“三员”管理机制,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采取业务年度考核,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积极主动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

2、加强宣传入户,丰富宣传形式:每一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宣传工作,每户发放一封告知信或指导手册,做好居民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做到垃圾分类全覆盖;结合志愿者活动、党员日活动、美丽家庭、三下乡活动,对垃圾分类督导员、党员志愿者、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分类知识,强化分类意识。

3、完善设施建设,促进末端处理:排查分类投放情况,根据需求调整或增加各村分类投放点,落实定点置换桶的垃圾分类收运工作;根据收运量和收运需求,进一步配齐各村分类桶、运输车辆,分类收运车辆逐车建档,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制式、颜色喷涂到位;完善已建成分类屋(亭),配齐工具间、洗手池、排污管、防蝇除臭等基本设施,完成管理员培训、上岗督导工作,实现定时投放;做好有害垃圾暂存点的妥善管理,建立台账,待市建设好处置项目后进行安全处置;继续完善回收体系,培植回收公司,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网络,可回收物分拣后依托各品种资源化处理中心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全面提高阶段(20xx年10月-12月)。对乡镇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根据区级年度计划及考评办法,对全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性评估,认真总结分析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村各负责人员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到位。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二)落实资金保障。由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的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宣传教育、人员配备、奖励物品等所需的经费,做好经费预算并报送牵头单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镇对村、村对户双重考核制度,即镇对村包片干部、保洁员实施有效管理,建立考核和奖惩制度,村包片干部、保洁员对农户进行垃圾分类检查评比,通过层层考核的方式,层层督促落实,由村负责保洁队伍的日常管理,镇负责保洁队伍考评,并进行不定时抽查,将考评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

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切实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加快我镇生态镇建设步伐。

(一)源头减少、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减低垃圾处理压力,实现垃圾资源再利用。

(二)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原则。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减量应坚持政府整体规划指导, 农户自行分类为主, 农村保洁员分类收集为辅, 鼓励市场参与的原则。

(三)统一规划, 因地制宜原则。村社负责指导实施本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统一管理工作。结合人口 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 性质与情况,因地制宜组织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选择一批环境综合。

整治示范村和优秀村作为试点,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和处理利用,逐步探索和推广符合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利用的工作模式。

按照“一年试点启动、两年成熟运作、三年全面推开”的目标和思路,逐步在全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促进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和减少垃圾排放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完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设施设备,从源头减少垃圾量的产生,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完善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最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全面落实。

(一)到 2018年10月底,制定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施方案,明确今后三年工作任务和目标,并选取试点村进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二)到 2018年11月底,建成有示范作用的农村垃圾分类试点行政村1个。

(三)到2019年底,完善试点村分类减量设施建设,

初步构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及管理机制。

(四)到 2020 年底,垃圾分类处理试点行政村不少于4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40%。不断加大农村分类减量设施设备投入,分类收集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产业配套网络及资源回收网络初步建成,节能环保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

全镇农村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主要指农户),均实行分类减量投放收集处置管理。

(一)分类标准。

1.可沤肥垃圾。指厨余垃圾(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瓜皮果壳、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畜禽粪便等。

2.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含纸箱、纸盒等)、金属(铁、铜、铝及制品等)、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废弃家用电器等再生利用价值较高, 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

3.不可回收垃圾。指废弃衣物旧鞋、卫生间垃圾、白色垃圾(一次性餐具、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泡沫板)等垃圾。

4.有害垃圾。指废电池、萤光灯管、灯泡、过期药品、农药瓶等对人体健康有害及对环境有危害的垃圾。

5.惰性垃圾。指不定量产生的废弃陶瓷品、建筑垃圾和泥沙砖块碎石土渣等无机惰性垃圾。

(二)分类设施。

根据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需求,完善分类垃圾收集处置过程中的设施配套建设。

1.农户垃圾分类设施。按每户村民配备一组(两桶)的标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可沤肥、不可回收垃圾”标识,分别用于存放“可沤肥”和“不可回收垃圾”;“惰性垃圾”由农户自行操作直接用于铺路或在村庄附近的沟壑、废旧水塘等地方填埋;“可回收垃圾”由村民自行分类、存放、出售。农户配置的“两桶”及公共场所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发放。

2.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村小组垃圾收集点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区分“可沤肥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并有遮雨棚,收集点的容量应能满足服务区域垃圾投放需要;垃圾房中应配置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1个,有毒有害垃圾由村民直接投放到集中点的相应容器中。负责垃圾收集点收运的保洁员相应配备1台垃圾收集手推车,用于垃圾分类的收集和运输。

3.生态堆肥池配套。每个自然村建设一个生态堆肥池。

(场),用于就地消纳处理“可沤肥垃圾”及部分垃圾灰土,

沤制成农家肥还田。生态处理池宜设置在离村民住宅300米以上的村头地边,并宜按三格设置,按满足20天以上的垃圾填充量要求确定每格的容量,依次填满沤肥,循环使用。鼓励将厨余垃圾(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瓜皮果壳与秸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进行静态堆肥处理,或与畜禽粪便、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沼渣等混合堆肥,亦可混入畜禽粪便, 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生态堆肥池要求布局合理,不污染水源,并具有挡雨功能。纳入城市垃圾分类的区域可以无需建设生态堆肥池。

(三)分类处理。

按地域特点、产业结构、运输成本等特点,实行差异化收运处理模式。我镇交通运输道路平坦,生活垃圾应在就地实施分类减量的基础上,以集中处理为主,纳入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理体系。

(四)分类收运。

行政村收集运输、处理。

1.农户定点分类。村民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进行准确分类。

2.农户定点投放。农户按照垃圾分类处理的方法将垃圾定点投放到垃圾分类收集点。其中“可沤肥垃圾”可实行分散处理(喂养家禽家畜等)或统一收集投放到生态堆肥池或就地消化处理,对少量不能分散处理和堆肥还田的,自行投放至村收集点。

农村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居)民委员会:

宜的响滩村先行试点,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态无害化分类集中处理模式,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的总体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工作进程,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率,不断改善我镇农村的生态环境,着力提升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

二、实施范围。

2011年4月底前,确定地理位置相对较好、交通便宜的响滩村作为试点示范村,先行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态无害化分类集中处理;2011年6月底前,确定地理位置相对较好、交通便宜的偏偏店村作为试点示范村,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态无害化分类集中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4月10日)。试点示范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致农民一封公开信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农村生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目的和意义,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工作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并对示范社开展摸底调查,初步确定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运站点。

(二)修建和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阶段(4月11日—4月25日)。在确定的垃圾收运点修建垃圾房、垃圾池或安装必要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等基础设施设备。投资12000元在响滩村1、2社居民点安果皮箱30个;投资16万元新建垃圾房15个;投资3万元购环卫斗车、转运车、铁铲等设备设施;投资5万元建垃圾池7个;投资3万元,增设移动垃圾池2个。

(三)全面铺开,集中治理阶段(4月26日—5月25日)。试点示范村对区域内的生活、生产及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分类集中堆放。对可降解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堆放发酵后作为农家肥处理利用;对不可降解的,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再利用;对不能再利用的,落实专人集中收集至垃圾收运点统一转运到垃圾处理场集中进行生态无害化处理。杜绝将生活垃圾乱倒乱堆及焚烧处理。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效阶段(5月26日—6月10日)。示范村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本村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村组环卫保洁机构、人员保障体系,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相关运行、管理到位,并得到有效落实。

(五)督查考评阶段(6月8日—6月18日)。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试点示范村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检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农村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村容村貌及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试点示范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凝聚共识,全面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由党支部书记亲自抓,村主任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大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为切实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的试点示范,确保我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镇党委、政府将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工作的试点示范情况作为村两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立由镇纪委、镇环境治理办、经济办、环保办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督查组,对各试点示范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无害化分类集中处理工作扎实推进。

农村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工作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就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做好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我省对这项工作也高度重视,几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镇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农民现代生活方式的逐步确立,镇村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加。由于缺少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缺乏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镇村污水、垃圾处理工作机制不完善,目前污水随意排放,垃圾随意堆放,环境脏乱差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与城市面貌形成了明显反差。

近几年,各县(市)均已陆续建成县城(市区)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场,部分县(市)、乡镇也开展了污水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试点,为全省今后大范围推进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扎实推进,确保取得成效。

二、明确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工作力度,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建设和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在县(市)域建设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体系。通过乡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不断改善乡村容貌和人居环境。

(二)任务目标。2011年底前,本文件附件中所列明的80个需建设污水处理厂的镇完成所有前期准备工作,30%的项目开工建设;50个需建立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体系的县(市)完成县(市)域村庄垃圾收集点、乡镇转运站、县(市)拟新建处理场的规划布点工作,现有垃圾处理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规划确定的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开工建设,完成拟新建垃圾处理场前期准备工作。

2012年5月1日前,镇污水处理厂和拟新建垃圾处理场全部开工建设。

2012年底前,现有垃圾处理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新建垃圾处理场周边的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开工建设。

2013年10月底前,80个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出水达到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50个实施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的县(市)全部建成满足需要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立起完善的运行机制,全县(市)域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

三、做好推进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的重点工作。

类建设经济适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中转、处理设施。距县(市)现有垃圾处理场超过20公里的乡镇,可依据规划合理选址建设第二、第三垃圾处理场;每个乡镇要建设一个以上垃圾中转站(场),每个村庄要因地制宜建设若干垃圾池;做到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统筹配置,城乡共享。

(二)加快镇污水、县(市)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认真做好镇污水处理厂、县(市)域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有关市、县(市)、乡镇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审批或核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污水处理项目必须做到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率达到设计规模的60%以上。加强镇污水处理厂和县(市)域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程序,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土地、规划、招标、质量监督等工程建设手续,抓好项目建设协调组织。建设、规划、城管、发改、环保、土地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服务和管理,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项目审批和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处理。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无机物含量少的特点,从源头上进行分类收集处理,积极回收可利用物资,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对瓜果皮、菜叶、稻草、动物粪便等有机垃圾进行就地堆肥或沼气厌氧化处理。对建筑垃圾进行定点集中堆放,采取回填路面等方式进行再利用,对塑料、玻璃、泡沫等垃圾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不易降解或有毒有害垃圾进行定点收集处理,把农村医疗废弃物纳入医疗废弃物处置体系。

(四)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省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实施以奖代补,奖补标准参照中央对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补助标准执行。各市、县(市)政府要积极筹措落实建设资金,将项目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支出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的村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并随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提高投入比例。

(五)实行用地划拨。按照《划拨用地目录》的要求,对镇污水处理厂和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内,优先安排村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及时办理用地手续。

(六)建立多元化的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投融资体制。在积极争取中央奖补资金、落实中央工作要求的同时,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引进外资、银行贷款、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积极争取国家环境治理资金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体制。适用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村镇垃圾收集点建设,要积极组织农民(居民)集资,并申请财政奖补资金。省物价局要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制订村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对在建有污水处理厂的镇范围内排放污水的从事工商业的单位和个人开征工商业污水处理费,在实施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的县(市),对产生垃圾的农民(居民)开征适量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立鼓励使用再生水替代自然水以及垃圾资源化的成本补偿机制,推动污水的再生利用和垃圾的资源化。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推动。要根据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抓紧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实施方案,积极抓好落实。要明确责任主体,市长、县(市)长是第一责任人,县(市)政府是推进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展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镇乡政府负责协助、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合作,积极协调解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做好相关推进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城乡规划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政公用、城管部门)要做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布局,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加强运营监管。财政部门要负责政府资金的落实和使用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负责项目核准等前期工作,严把项目前期的审批关,积极争取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环保部门要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达标排放。审计、物价等部门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国土部门要保证土地供应,及时办理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用地手续。要大力宣传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建立、完善监管、考评、奖惩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工作。县(市)政府每年要向设区市政府、设区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本辖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省政府已把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列为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做得好的市、县(市),推广其成功经验,并对其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自开展“四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助力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活动以来,**镇人大紧紧围绕当前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组织各代表小组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调研方式,全面了解全镇生活垃圾处理的情况,现将调研报告汇报如下:

一、全镇的基本情况。

三是探索多元处置、分类减量阶段,**镇从2018年以**村、**村作为垃圾分类试点村,逐步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达到一户一桶,每天村保洁员上门回收,集镇区和园区安排专人巡逻清运,基本做到日产日清,近三年累计投入200多万元用于购买垃圾分类设施。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来说,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暴露垃圾现象仍较为严重。虽然建设了一大批垃圾设施,但农村暴露垃圾仍然存在,垃圾不入池、清运不及时、垃圾随手扔现象仍较为普遍。每到重大活动,清理垃圾仍然成为必不可少的突击行动,长效机制不健全或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垃圾量较大带来清运难度。由于垃圾分类减量没有完全到位,垃圾混堆现象严重,干、湿混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混堆,有的将建筑垃圾与装修垃圾投放到生活垃圾中,在农村杂草、秸秆等更是问题严重,给清运工作带来较大的问题。据统计,全镇农村垃圾总量达到人均每年0.11吨,镇年产生活垃圾就有近6000吨。

(三)处理方式较为简单。目前,建筑垃圾仍然以乱倒为主,再利用方式简单或缺乏,清理后大多集中存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后以焚烧为主,易造成二次污染,且处理能力不足,一旦设备运转不畅,后果难以想象。工业垃圾处理重视程度不够,偷倒现象严重。

(四)垃圾收运不够到位。主要表现为收运不及时,垃圾箱池易发生腐臭。由于农村散居现象普遍,垃圾箱池分布较多,虽然要求日产日清,但收运者为减少工作量,偏僻地方往往几天清运一次,且一般需要人工装车,清运人员的健康得不到保证。

三、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群众生活习惯没有转变,对垃圾投放缺少积极的分类投放意识,大多图省事,打包投放,且没有真正投到垃圾箱池内。基层干部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认识上还有偏差,没有真正启动垃圾源头分类、垃圾减量工作,存在等待观望的现象,有的只注重示范村建设,缺少由点及面的系统落实。

(二)收运机制不健全。收运承包方式简单,收运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够高,大多是农村闲散劳力,有的甚至是高龄人员,未引入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收运设备简单,机械投入不足,很多村都是靠搞单一的突击行动,长效化机制建立和运行不足。

(三)利用回收体系滞后。前期推广的每村设置可腐烂垃圾堆肥点存在选址难、实际操作难度大等因素,影响了推广程度。另外农村历来有回收废旧物品的习惯,村民在垃圾丢弃前进行分选,将其中可以卖钱的部分保留下来,按照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在农村实际意义不大,同时垃圾收运车辆也未进行改造,垃圾回收时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混倒,导致未能实现垃圾减量的目的。

(四)管护资金不足。目前,我区农村大多没有开展垃圾收费或收取保洁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主要以财政投入为主,全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长效管护费人均32元,包括环境整治和垃圾清运,白米镇一个中等村一年仅有4万元左右,村集体经济收入有限,即使今年镇财政拿出80多万元设立专项考核资金,但与实际支出仍存在较大差距,难以实行高质量的收运,如实施垃圾分类,村保洁员人数增加,相应的人工工资支出增多,镇村难以承受资金压力。

四、建议意见。

针对存在的困难、不足和问题,下一步需要着眼于“长效”,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

(一)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分类减量。垃圾分类是关键,减量是目标。要采取多项措施,向群众普及相关垃圾分类的知识和好处,提高群众对美好居住环境的保护意识,增强自觉行动,从“政府要我分”转变为“我要主动分”。要进一步转变干群观念,清醒认识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不是应付上级考核,而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措施,是生态文明新内涵的要求。机关干部、党团员要带头,人大、村民代表要做表率,共同支持和参与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垃圾分类教育,共同营造浓厚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氛围。新闻媒体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二)加强资金保障,引入市场运作。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的资金筹措机制,增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保障力度,加快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进度。各级财政要通过“优化资金结构、适度增加总量”的办法,落实好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专项资金。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设施运行。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参照城区居民水费中包含保洁费的做法,在水费中适当增加垃圾处理费,通过经济手段鼓励群众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

(三)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处理能力。为避免“分后又混”挫伤群众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及机械设备建设,尽早实现餐厨垃圾生态处理设施全覆盖。要培训农村垃圾分类技术骨干,积极探索智能化运维管理系统,实时在线监管终端站点运行情况,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长久正常运行。

(四)加强回收利用,增加社会效益。要加大对可腐烂垃圾堆场建设的推广力度,真正实现“变废为宝”。要完善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机衔接,推动形成崇尚节俭、科学、绿色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发展,同时也要建立有害垃圾强制回收体系,减少有害垃圾产生。

(五)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法治保障。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办法,明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相关设施建设,以及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其覆盖面大、牵涉面广、复杂性强,关系生态文明建设和群众的幸福获得感,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得到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从机制、氛围、资金、技术、制度等层面,加强支持和保障,确保农村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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