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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管理报告大全(14篇)

党费收缴管理报告大全(14篇)



报告范文一般由引言、主体和结论三个部分组成,每个部分都有其特定的写作要求和目的。借助以下范文的详细阐述和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报告范文的写作要领和技巧。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xxx所辖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设置党组织有党组xx个、党总支xx个、党支部xx个;2018年底,各支部(总支)共上缴党费xxx元,党费全额由各支部到农行打到县委组织部的账户。党员培训经费我工委根据培训需要向县委组织部申请。

2017年向组织部申请来xx万元培训经费,×管党费共支出××××××元。其中,党员培训费××××元,印购党员学习材料费×××××元,表彰奖励先优模经费××××元,组织员开支××××元,党员电化教育费××××××元,其他开支×××××元,上缴××××(指上级党组织)×××××元。

2018年向组织部申请来xx万元党员培训经费,其中,2017年度县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党员宣传栏费xx元(x万x佰x元),教育培训教材费xx(x仟x元整)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收支相抵后,工委所申请的这笔培训费共结存xx.00元(x万x佰x元整)。×年来,党费使用均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我工委对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比较重视,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增强了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坚持严格按制度办事。同时,普遍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当前,在党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个别单位党组织对党费管理还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少数党组织还没有完全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规定使用党费,把关不严,使用不够合理。

今后,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和使用的规定》,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以上报告当否,请审议。

《党费收缴规定》。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中共***组织部《关于中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校党委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作为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了定期收缴、专人管理、开支审批、严格检查等制度。现将我校2017年1月—2021年9月中旬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中旬止,共收缴党费**元,共收到省委教育工委下拨党费**元,党费利息收入共**元。2017年1月至今党费收入共计**元。

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关于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年收缴党费的40%上缴省委教育工委,年至今,共上缴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党费**元。

按照专款专用规定,党费自留部分主要用于全校的党员教育及党组织活动。2017年至今,党费支出情况如下: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及困难党员共支出**元;订阅各种用于党员教育的书籍、杂志、光盘等教育学习资料共支出**元;党员教育管理、七一表彰及党费账户维护管理共支出**元;下拨各基层党组织活动款共支出**元;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支部书记等教育培训共支出**元;精准扶贫共支出83550元;党支部购置设备以及下拨支部专项活动款等共支出**元;发展党员等相关档案资料印制费共支出**元;疫情防控慰问等工作共支出**元。

20xx年至今,党费支出共计**元。

xx年底,我校结存党费**元,截止2021年9月中旬止,我校党费累计结存**元(其中,包含2018年、2019年下拨基层党组织未实际支出经费**元;2020年下拨各基层党组织未实际支出经费元;2021年截至目前应向教育工委上缴党费**元及2021年截至目前下拨基层党组织经费**元。校党委留存党费可实际支配数额为**元。

按照《中共***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及《中共***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7年至今,我校全体党员每年年初重新核定一次党费,切实做到足额、按时缴纳。校党委组织部还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做出了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

我校党费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党费专用账户,党费管理有2名专人负责,严格实行会计、出纳分设。规定了严格的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加强了对下拨党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用党费支出审批单据、支出通知单据,建立健全了党费使用账务账簿,实现了每一笔收入、支出都有收据、有审批、有票据,党费财务工作规范,党费管理工作情况良好,符合专款专用规定,无挪用现象及其他违反党费管理使用规定的情况。

五年来,党费使用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党费工作精神,下一步,我校党费账户将移交计财部统一管理,以实现更加规范、科学、有序的党费管理。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党委组织部本着对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把收好、管好、用好党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校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比较重视,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意识的教育,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6月,我校开始推行中国银行党费收缴系统“复兴壹号”,大力推进党费收缴工作信息化,进一步提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效率,切实提升党费管理工作质量。

我校基层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都很重视,多数党员都能够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表现出了较高的党性观念和自觉性。当然,在党费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如:个别支部对党费收缴管理还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个别党员不能按规定按时缴纳党费;学生党员毕业离校后,一时联系不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关系不能及时转出,也存在不能按时缴纳党费情况;部分支部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等。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进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党费收缴管理报告

根据《关于转发中共**x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工资中扣缴的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不列入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x直工发〔20**〕69号)文件要求,中共**x市政府信息办党支部积极贯彻文件精神,狠抓落实,把党费足额按时缴纳当作践行“做合格党员”要求的重要立足点,同时对过去几年党费收支情况进行详细梳理,现在向市直机关工委汇报如下:

为了做好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市信息办党支部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完成了20**年上半年度的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无少交、拖交、隐瞒等现象。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3号)文件要求,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20**年1月到6月,市政府信息办共有党员27名,较上年新增党员4名,共计缴纳党费4581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党费3664.8元,结余916.2元。

20**年6月到12月,共有党员23名,共计缴纳党费4127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3302元整,结余825元。参加审计局迎“七一”党的纪念日活动,配合演出花费500元。

20**年1月到6月,共有党员22名,共计缴纳党费4336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3469元整,结余867元。

20**年7月到12月,共有党员22名,共计缴纳党费4336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3469元整,结余867元。红色革命教育,支出5200元。参加“垃圾不落地,**x更美丽”,捡垃圾活动购果水,60元支出。

优秀文章评选”征文奖金发放800元整。。

20**年7月到12月,共有党员20名,共计缴纳党费4104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3280元整,结余824元。

20**年1月到6月,共有党员20名,共计缴纳党费4476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3580元整,结余896元。

20**年6月到12月,共计缴纳党费4200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3360元整,结余840元。

20**年1月到6月,共有党员18名,共计缴纳党费4200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3360元整,结余840元。

20**年7月到12月,共有党员15名,共计缴纳党费2599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2079元整,结余520元。

20**年1月到6月,共有党员14名,共计缴纳党费2422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1937元整,结余485元。

20**年7月到12月,共有党员14名,共计缴纳党费1806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1440元整,结余366元。

20**年1月到6月,共有党员14名,共计缴纳党费1912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1529元整,结余383元。

20**年7月到12月,共有党员14名,共计缴纳党费1912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1529元整,结余383元。

20**年1月到6月,共有党员14名,共计缴纳党费1912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1529元整,结余383元。订阅半月谈,半年共计28.8元。西安党务工作者培训费300元。

20**年7月到12月,共有党员14名,共计缴纳党费1307.80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1045.80元,结余262元。订阅半月谈,半年共计28.8元。购买书籍捐献礼泉农村99元。

20**年1月到6月,共有党员11名,共计缴纳党费945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754元整,结余191元。订阅半月谈,半年共计28.8元。

20**年7月到12月,共有党员11名,共计缴纳党费1452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1161元整,结余291元。订阅半月谈,半年共计28.8元。

20**年1月到6月,共有党员11名,共计缴纳党费1524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1219元整,结余305元。订阅半月谈,半年共计28.8元。

20**年7月到12月,共有党员10名,共计缴纳党费837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669元整,结余168元。订阅半月谈,半年共计28.8元。

20**年1月到6月,共有党员9名,共计缴纳党费828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662元整,结余166元。经办党组讨论,订阅半月谈,半年共计28.8元。

20**年7月到12月,共有党员七名,比上半年新增两名,共计缴纳党费675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540元整,结余135元。

20**年1月到6月,共有党员5名,共计缴纳党费411元。上缴市直机关工委328元整,结余83元。

自20**年1月至20**年6月以来,累计收缴党费59036.8元,上缴机关工委党费47213.6,机关自留11823.2元。

1、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作为基层党总支,能认识到党费收缴、管理的重要性。党费的收缴、管理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2、实行专人负责,制定相应措施,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每季度按时收缴、统计、上缴。

3、做到党费账簿规范合理。市信息办党支部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4、定期自我检查。市信息办党支部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市信息办党支部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要求,顺利完成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此项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完善,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克服不足。

(一)存在的不足。

2、党费收缴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党费收支情况有时不能及时公布,使广大党员干部不能及时了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情况。

(二)今后工作设想。

1、在市直机关工委领导和指导下,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继续做好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

3、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改进与完善市信息办党支部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方式。

专项报告:国企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查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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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集团党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细则》《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办法》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对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党支部严格按照《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来源分为两部分:一是集团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下拨,并根据当年困难党员摸底情况,下拨专项慰问经费。二是由党员进行缴纳,并于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党员交纳的党费全额上缴集团党委,党支部不留存。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

二、党费使用基本情况。

四是用于支付党费专用账户的银行回单管理费等。

三、党费管理情况及主要做法。

党支部高度重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章党规中关于党费的相关制度规定,党费收支经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无挪用、乱批滥用党费的情况发生。

一是加强党员思想教育,不断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主动上交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坚持把党费管理工作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认真核算党费数据,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根据中组部和集团党费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要求,及时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台账,党费上缴有回执凭证。同时,每年年底,根据党费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党支部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以及《党费使用情况统计表》,按要求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

三是严格执行党费使用、报销审批流程,重要活动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执行,确保党费使用集体决策,实现了严格审核、严肃管理,并且党建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双重核对,每月核对账簿和账单。每年年初通过支部党员大会、公告栏等形式,及时对上一年度党费收支使用情况进行公布,确保全体党员了解党费使用情况。

四是依规开设党费独立银行账户,由财务部门出纳人员进行专人管理。自党支部成立之初,就高度重视党费管理工作,按照集团党委的要求,开设了党费专用帐户,专户储存党费。

五是党费管理实现信息化。党支部使用党费云平台管理党费,党员自行用手机app将党费上交至党费专户,并可以对未按时上缴的党员进行短信催交,实现了党费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

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在后续的工作中,党支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高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认识,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严格执行集团党委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与党建活动的有机融合,确保党费管理工作规范化。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样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校党委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作为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了定期收缴、专人管理、开支审批、严格检查等制度。现将我校2017年1月—2021年9月中旬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1月至2021年9月中旬止,共收缴党费**元,共收到省委教育工委下拨党费**元,党费利息收入共**元。2017年1月至今党费收入共计**元。

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关于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年收缴党费的40%上缴省委教育工委,2017年至今,共上缴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党费**元。

按照专款专用规定,党费自留部分主要用于全校的党员教育及党组织活动。2017年至今,党费支出情况如下: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及困难党员共支出**元;订阅各种用于党员教育的书籍、杂志、光盘等教育学习资料共支出**元;党员教育管理、七一表彰及党费账户维护管理共支出**元;下拨各基层党组织活动款共支出**元;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支部书记等教育培训共支出**元;精准扶贫共支出83550元;党支部购置设备以及下拨支部专项活动款等共支出**元;发展党员等相关档案资料印制费共支出**元;疫情防控慰问等工作共支出**元。

2017年至今,党费支出共计**元。

2016年底,我校结存党费**元,截止2021年9月中旬止,我校党费累计结存**元(其中,包含2018年、2019年下拨基层党组织未实际支出经费**元;2020年下拨各基层党组织未实际支出经费361872.56元;2021年截至目前应向教育工委上缴党费**元及2021年截至目前下拨基层党组织经费**元。校党委留存党费可实际支配数额为**元。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7年至今,我校全体党员每年年初重新核定一次党费,切实做到足额、按时缴纳。校党委组织部还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做出了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我校党费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党费专用账户,党费管理有2名专人负责,严格实行会计、出纳分设。规定了严格的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加强了对下拨党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用党费支出审批单据、支出通知单据,建立健全了党费使用账务账簿,实现了每一笔收入、支出都有收据、有审批、有票据,党费财务工作规范,党费管理工作情况良好,符合专款专用规定,无挪用现象及其他违反党费管理使用规定的情况。

五年来,党费使用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党费工作精神,下一步,我校党费账户将移交计财部统一管理,以实现更加规范、科学、有序的党费管理。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党委组织部本着对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把收好、管好、用好党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校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比较重视,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意识的教育,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6月,我校开始推行中国银行党费收缴系统“复兴壹号”,大力推进党费收缴工作信息化,进一步提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效率,切实提升党费管理工作质量。

我校基层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都很重视,多数党员都能够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表现出了较高的党性观念和自觉性。当然,在党费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如:个别支部对党费收缴管理还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个别党员不能按规定按时缴纳党费;学生党员毕业离校后,一时联系不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关系不能及时转出,也存在不能按时缴纳党费情况;部分支部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等。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进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中国共产党**大学第二届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

目前,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共有党员164人(其中正式党员162人,预备党员2人)。2012年1月至2016年底以来共收缴党费162470.70元;2008年4月至2016年12月补缴党费283498.20元;利息收入815.38元;党费使用147028.52元(其中包括离退休党员活动、新党员培训、购买党员学习材料、优秀党员奖励、慰问党员等);按比例上缴上级党委党费88249.86元;补缴党费上缴上级党委总额为170098.80元;上级党委拨款60600元。截止2016年12月30日,收支相抵后共结存178608.90元。

我校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党费收支经核对,票据相符,帐款相等,无挪用、乱批滥用党费的情况。

我校党委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对加强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经过多年的探索,逐渐建立起一套比较规范、完善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党费实行独立账户管理。党费以单独立户存放的模式,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将党费完全用于党的活动。各基层党支部自觉把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按时交纳党费作为党员进行组织观念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确保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党费收缴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每月按规定比例缴纳。广大党员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各党支部将每个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详细登记,及时如数上缴党组织,不存在截留党费的现象。

3.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校党委在党费收缴、管理上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操作,一名党办同志和一名财务科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在党费的使用上,专款专用,账目清楚,手续齐全,开支合理,在党费的收缴、管理等方面做到了及时收缴、及时上缴、账目清楚。

4.建立党费收缴登记制度。为使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统一购置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所需的各种簿、册、表,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支部缴纳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好。同时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原始收据、登记册以及党费收支票据的归档工作,以便长期备查,通过完善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到了党费及时上缴和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了党费在促进党建工作中的作用。

今后我校将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不断提高我校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

xx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直工委、农林水系统党委的领导与指导下,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完成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现将我单位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了做好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我局机关党支部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较好地完成了xx、xx、xx度的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无少交、拖交、隐瞒等现象。

xx年,我局共有党员72名,合计收缴党费12496.6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1名老党员于7月份病逝停止缴纳,8月份新增2名党员开始缴纳。

xx年,我局共有党员71名,合计收缴党费12355.6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1名老党员于7月份病逝停止缴纳,10月份1名党员调入开始缴纳。

至xx年11月,我局共有党员74名,合计收缴党费11264.18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一名党员于7月份调入8月份开始缴纳,9月份调出停止缴纳,7月份新增5名党员开始缴纳。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三年来,现将我局收缴与管理党费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作为一个机关党支部,要认识到党费收缴、管理与使用的重要性。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二)实行专人负责。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制定相应措施,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每月按时收缴、统计、上缴。

(三)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我局机关党支部使用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四)定期自我检查。我局机关党支部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三、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工作设想。

xx-xx年,我局机关党支部虽然按照市直工委和农林水系统党委的要求,顺利完成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但在完成这项工作的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完善,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克服不足。

(一)存在的不足。

1、对党员交纳党费的宣传教育不够。个别党员对党费的认识不够深入,忙于工作,不能积极主动按时交纳,有时会出现在提醒和催促下交纳。

2、党费收缴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党费收支情况有时不能及时公布,使广大党员干部不能及时了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情况。

(二)今后工作设想。

3、加强与兄弟单位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经验学习与交流,不断改进与完善我局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方式。

年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一般在领取工资的当日至5日内,按照规定标准将党费交给所在党小组组长。党小组长在5日内将收缴的党费转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在5日内将各小组收缴的党费汇总后转交机关党委,并将本支部的党费收入、上缴金额登记入册。

五、党员因外出统计、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七、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前,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九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条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支部党费收缴报告

民政系统党委:

根据《党章》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及上级党委的通知精神,我支部对20xx年度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支部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十分重视,严格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精神,并指派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按规定使用《党费收缴登记薄》,按时缴交党费,促进党费收缴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2、严格按标准收缴党费,增加工资收入能及时变更收缴基数和比例。我支部有党员28人,20xx年1-12月共缴纳党费6019元。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工作。全体党员干部均能自觉、按时、足额地按月交纳党费。没有出现拖交、代交、提前缴纳等现象。

4、建立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的工作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6、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7、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9、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2、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3、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支部统一使用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簿》,把所有党员的工资总额、应交纳额、实际交纳金额记入《登记簿》。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

2、党费由党总支、党支部统一收齐,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上缴党委在银行的党费专用帐户。

3、党费上缴银行时,应填写三联单,直接到银行交款。然后将银行受理回单交基层党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4、党支部用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公布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基层党委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将情况报县直党工委。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根据上级党组织规定,村支部两委干部规定每月缴纳党费1元,每季3元,农村党员每月缴纳党费0.5元,每季度1.5元。

四、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五、党员因外出统计、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七、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八、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书记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季度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前,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一年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费收缴管理规定

1、叉车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前检查的规定:确认机油、水位、传动、制动系统及仪表读数正常,方能作业;如发现问题及时交维修厂处理。

2、由于叉车司机,不按公司叉车保养、使用规定,造成的车辆维修费,由叉车司机承担50%,并罚款100元/次。

3、叉车水箱开锅,必须待水温冷却后,方可开盖加水,避免开水烧伤。

4、叉车司机必须了解公司路况,在行驶过程中遇到通道、路口、拐弯、下坡、掉头时,应立即减速,并注意避让来往行人、车辆。

5、为保证安全,禁止叉车在园区内高速行驶;经劝阻无效者,管理者有权进行处罚。

6、严禁在叉车加油、检查蓄电池的时候吸烟,违者罚款100元/次。

7、叉车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部位不得承载人员,如发现上述情况,罚款100元/次。

8、严禁穿拖鞋驾车;严禁酒后驾车,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如发现上述情况罚款100元/次,二次免职。

9、不得超载作业,驾驶员应在叉货前,核实货物重量(特别是异形货物),如超出叉车荷载重量,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未经部门主管副总批准,不得将叉车借予他人使用,违者双方各罚款100元/次。

11、非工作需要,不得将叉车驶出作业区域,违者罚款100元/次。

3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要求,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2、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础,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学校党费收缴制度)。

3、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4、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重新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6、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7、支部应有专人对党员按工资进行核算上缴党费,并定期向全体党员公布收缴情况,同时还应将每人每月交纳的党费情况记录在支部工作记录本上,附上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的发票。

8、每年第一季度的党委会议上,支部委员会向各位党员报告党费的收缴情况。

党费收缴管理规定

副校长: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副书记或分管党员教育的党(工)委委员。

委员:纪检书记(组长)、组宣统委员以及专职教师等。

二、校务委员会职责。

1、定期召开会议,贯彻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精神,指导基层党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2、根据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部署和规划,统筹安排基层党校的培训任务,制定基层党校的教育规划和教学计划。

3、配备、选调党校师资,加强党校教员队伍建设。

4、管理和培训党校教员,指导教员备课,研究、总结办学情况。

5、制定、实施教学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监督具体执行情况。

6、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党校工作,为党校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

7、研究、解决党校建设中的其它重大问题等等。

8、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开会研究,以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校务委员会例会制度。

1、校务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分管的任务。

2、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例会,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归档备查。

3、例会前,由专职副校长将例会的内容和议题书面告知各校务委员,各校务委员与会前应作好充分准备。

4、基层党校的年度教学计划和每期教学计划、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制订有关规章制度、聘请教员、组织重大活动、实施奖惩等重大事项,均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5、例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议而有决,决而有行,并及时向党委作出汇报。

6、例会要有记录,并归档备查。

四、向基层党委和上级宣传部门定期汇报工作制度。

1、党校在思想、政治、组织上受校党委的全面领导,要定期向党委和上级宣传部门汇报工作。

2、汇报前要召开校务委员会研究、讨论汇报的内容。

3、汇报主要内容:党校办学方向、工作计划和总结;各类人员的培训规划;党校校务委员会成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党校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党校的经费和办学条件问题;党校的其他重大问题。

4、对校党委作出的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记录并归档。

五、校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校的教育方针。

2、把握党校办学的指导思想、办学方向,提出党校的办学要求和工作原则。

3、制定党校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4、研究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5、主持召开校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党校其他重大事务。

六、专职副校长工作职责。

1、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党校工作目标,制定并向校委会提出党校发展规划和党员、干部年度轮训计划。

2、根据校委会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党校发展规划和教学计划。

3、贯彻、执行教学制度,组织开展各项教学、教研和调研活动。

4、负责党校内部建设和管理,对专职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

5、提出基层党校阵地建设的意见,并抓好组织落实。

6、调查、了解、总结基层党校教育的成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等。

七、教师聘任和培训制度。

1、党校应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专兼职结合、以兼职为主的教师队伍.每个基层党校必须配备2名以上专职教师,还要根据教学任务从党政干部、中学党员教师、科技人员、离退休党员干部中选聘一部分兼职教师。

2、聘请专、兼职教师,要以基层党委的名义颁发聘书,同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门党校备案。

3、兼职教师在党校的工作量应累计计入本人的教学工作总量之中,并按相应规定给付讲课报酬。

4、党校专职教师和管理干部可列入“两课”或社科教师系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待遇。

5、党校教师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心,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校党委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组织他们到各级党校或外地学习、短期培训、考察参观、开展教学、观摩、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帮助他们开扩视野,拓展知识面,提高教学本领。

八、党员参训制度。

1、基层党校是培训基层党员干部的主阵地,根据行业特点,每年必须对全体党员轮训一次以上,每年办班期数不少于10期。

2、乡镇党校对农村党员培训每年不少于5天,对村以上党员干部要系统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0天,参训率分别在94%和97%以上;行政企事业单位基层党员对党员每年轮训5-7天,参训率在98%以上;建党对象必须经过5天以上党的基本知识的系统培训才能吸收入党;对入党积极分子、青年干部每年轮训一次。

3、坚持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为主;同时开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本职工相关的其他课程。乡镇党校要加大乡村干部、农村党员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加速提高乡村干部的技术素质和党员的致富能力。

4、集中培训和课堂教学为主,辅之以函授教育、电化教育、巡回辅导、参观学习、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教育效果。

5、贯彻“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层次性和实效性。基层党委负责人要到基层党校授课,并掌握学员的思想状况。

九、教职员工作守则。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

2、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注重调查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之时代课题,认真备课授课,讲求教学实效。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虚心听取学员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严于律己,带头端正党风,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5、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学员守则。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加强党性锻炼,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讲究学习方法,认真参加考试、考核,自觉写好个人小结,养成刻苦钻研、独立思考的学风。

3、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有事履行请假手续,专心听讲,勤于思考。

4、尊重教师,虚心求教,积极参加班组集体活动,关心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5、爱护公物,自觉维护和搞好校园与教室的环境卫生。

6、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总结、提高、完善自己,圆满完成各项学习培训任务。

十一、教研活动制度。

1、基层党校每年年初要根据同级党委工作部署,制订年度教育计划,并附课程内容安排表。联系教学实际,搞好经常性的教学研讨活动。轮训同一内容,至少组织一次教研活动,全年活动不少于三次。

2、教育计划要明确教学内容、参加对象、办班时间、讲课人、教育目的和要求。

3、基层党校教育计划由校委会制订,报同级党委讨论通过,由党委发文,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校务委员会根据年度教学计划,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突出教育重点,可以及时调整和充实。

5、基层党校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活动,工作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

十二、考勤考核制度。

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无一例外地认真执行考勤制度。

2、请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教师员工的考勤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负责,学员的考勤由各期培训班班主任负责,学员请假一天以上须报党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请假二天以上,须报党校主管领导批准。

3、考勤项目包括所有的教学活动,各项考勤要注明具体名称、时间、地点和考勤人,考勤结果定期公布。

十三、档案管理制度。

1、党校档案由校务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档案管理人员要遵守文档管理和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及时、准确地做好党校文件、资料及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立卷、归档等工作。

3、档案按长期卷、年度卷、分类卷分类,要求做到内容齐全、分类清楚、不漏不重、装订规范、检索方便、管理完善。

4、严格档案借阅手续。校内人员借阅档案要填写借阅单;外单位借阅档案须经校长批准。借阅的档案应如期归还。

5、存放档案的设施要牢固、安全、可靠,应有必要的防潮、防蛀、防盗等措施。

十四、跟踪调查制度。

1、参加党校学习培训的各类人员必须建立教学档案,并要求逐一填写记载以便查验。

2、校务委员会成员要分头及时参加课后党小组或党员活动讨论,并掌握反馈情况。

3、培训后及时跟踪调查,认真听取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填写《跟踪调查表》;全年跟踪调查不少于三次,每次调查要有详细记载;定期将情况反馈给教员。

5、定期向学员印发问卷调查表,征求其对党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党校工作更贴近实际。

十五、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党校电化教育设备,实行有专(兼)职人员管理。

2、对电化教育设备,做到经常检修调试,经常保持完好率达100%。

3、电化教育设备一般不外借。确实需要外借时,须经校长批准,并如期归还。

4、放置电化教育设备的室、柜须保持干净、整洁。微机室、语音室要换鞋入内。

十六、图书报刊借阅保管制度。

1、图书要分类登记,造册后分门别类入橱。

2、党员教育的图书藏书量以300为基数,每年递增50册以上。

3、报刊、杂志阅后请放回原处,借阅资料须办登记手续。

4、报刊、杂志年终整理、装订后,要集中存放固定地点。

十七、安全卫生制度。

1、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微机室、语音室、电化教学室应安装防盗装置。

2、电视机、录像机等应存放专室、柜,并有专人保管。

3、经常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坚持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党校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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