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的编制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目标要求,因此每个人都应该有能力编写一个符合要求的工作方案。在阅读这些工作方案范文时,大家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度的修改和调整。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攀组通〔2019〕107号)要求,全面做好我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审核范围。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2015年以来已经进行专项审核的干部人事档案,主要包括局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覆盖”的范围为未进行专项审核的所有干部人事档案。
(二)审核内容。
本次专项审核的主要内容涵盖所有档案材料以及干部职工全部信息,在全面审核档案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并着重对档案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逻辑性等问题进行研判。
(三)审核责任分工。
本次专项审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批实施,县级领导干部的档案审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我局在市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内派李小娟、王莉同志具体负责审核。由我局权限管理干部的档案审核工作由局人事科教科牵头,各直属事业单位派2-3名业务熟练的同志具体负责审核工作。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派员进行审核,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调整时间。
(一)时间安排。
1.专项审核时间。
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我局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2015年以来已经专项审核的干部人事档案“回头看”,2021年6月底前,完成对2015年专项审核范围以外的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审核“全覆盖”。
2.材料补充完善时间。
专审后15天内完成县干材料的补充完善,30天内完成科级及以下人员材料的补充完善。
(二)方法步骤。
1.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1),负责专项审核工作的具体事宜。
2.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全体职工、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参加专项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动员部署(6月28日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已部署)。
3.审核登记。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
4.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6.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要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7.问题处理。对在专项审核中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记录在案的,或者已经查清但尚未处理的,或者错审漏审的,都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继续调查、抓紧核实、尽快处理,30天内彻底解决。
对干部人事档案中有涂改造假等问题的,当事人及相关知情人要坚守对党忠诚的政治底线,本着对组织、对历史、对本人负责的态度,于7月底前主动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凡在限期内主动报告问题,并作出深刻检查的,可视情节轻重,根据相关法纪法规从轻、减轻或免予组织处理。凡知情不报的,要依纪依规从严从重查处。
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8.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9.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市委组织部。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体职工和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不仅是组织对干部个人信息的权威认定,更是对干部党性、品行和作风的综合考量,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抽调精干力量,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保证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任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单位加强工作统筹,通过会议传达方式,迅速将此次专审工作要求传达至每名干部职工。
(三)强化督导检查。
本次专项审核工作将接受市委组织部现场指导、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检查。同时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和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监督检查范围。
(四)严肃工作纪律。
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配合、协调,全力以赴确保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参与专项审核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从严把关,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干部档案中有涂改造假等问题未主动向组织报告的或在专审工作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必须深挖严查、顶格处理,并作为反面典型在全局范围通报。
根据教育局人事科的布置,我校干部人事档案已顺利通过干部人事档案检查验收及审核工作。就此针对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中的情况谈几点体会,谈得如不妥请大家及时指正。
一. 明确人事档案验收工作的重要性,以积极的心态去完成
人事档案是以个人姓名的特征集中保存起来的反映个人经历、德才情况、工作成绩等方面内容的文件材料。我校的人事档案整理从1994年就开始进行了第一次装订,那还是用鞋线装订的。第二次装订是在1998年开始用现在的装订夹,我记得当时和杨淑萍二人利用了二年的暑假时间,这时学校的办公室根本没有空调,只有会议室有空调,我们俩就拿缝纫机、材料等工具放在会议室里,材料拿上拿下,利用暑假时间可以能专心、安心、不受干扰地进行。现在想想也正因为我校的人事档案工作一直做在前面,使第三次装订聘请档案中心装订时,发现材料缺失比较少,多数是后面要求的一些材料进行补。第四次装订就是本次检查前的一个暑假,我根据沪委组[2007]发字24号文关于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和上海市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的要求进行。
二. 拓宽渠道、收集、分类、整理材料,着眼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
在这次整理档案中,对缺失材料要不厌其烦地催,变坐等材料为主动要材料。例如:我校这次整理材料中,学士学位证书的记载缺得多,民-主党派加入材料缺得多,我就将缺材料的老师名单缺什么列出放在平时工作中看得到的地方,有空就催,收到的及时打多次催催得老师自己觉得不好意思那么收得就快了,民-主党派加入函是我自己似好稿后给他们叫上级去敲章。精心分类、整理材料,着眼档案管理规范化,对收集的材料要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整理规范规定逐份鉴别,在整理档案材料过程中要做到:准确、清晰、有序便于利用。对不规则、破损、卷角、折皱的材料进行技术加工。大于规定尺寸的材料或折叠或剪裁,在不影响材料的完整和不损伤字迹的'前提下,进行剪裁或折叠,对破损、卷角、折皱的材料进行裱糊压平,对过窄的材料或左边打洞不规一进行加边,对档案材料上的金属物进行拆除等,保证加工质量。按照类别排列排序,逐份逐页输入目录,做到材料与目录相符,材料形成时间填写无误,材料份数和页码计算准确。装订严格按规定尺寸,不压字,不损伤材料内容,经过整理后的人事档案,我们要做到完整、真实、条理、实用的要求。
三. 今后的工作
李惠利中学钱霞娣
2009、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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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我委加大工作力度,高度重视,狠抓基础建设、制度建设、规范化建设,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份,其中:正本干部档案份(其中: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科级干部备案档案份。
自参加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之后,我委召开会议,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小组,由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专门负责审核工作。
年月,通过严格把关,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重新确认,并将确认材料及时归入本人档案,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齐全、真实和信息准确无误,直至审核验收通过。
我处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和市**局的指导下,积极努力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基础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系统、规范的归档整理,档案内容不断充实,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干部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干部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反映,是培养和考察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真实、规范是做好干部工作的基本条件,基于这一认识,我处领导班子一直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把按要求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当成向党的事业负责、向干部本人负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以及本处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意识,使全体干部职工对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二是成立专门的工作队伍。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专职档案人员为成员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选拔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有较强实践经验的干部担任档案管理人员,这支队伍基本素质较高,熟悉本单位情况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要求,能熟练掌握人事档案规定要求和档案技术知识。三是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要求。把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单位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档案资料收集责任制,对负有提供资料责任的部门和人员作出归档内容和时限的要求,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中,确保档案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加大档案工作基础设施投入。保证档案库房、安全设施、档案装具等管理设备到位。在工作人员多、办公室特别紧张的情况下,设立了专门的档案库房,安装了防盗门、窗等,2008年,又在相当紧张的经费中拿出3万元的专项资金,购置了总容量达30多立方的档案密集架和密码柜,硬件设施进一步硬化。
二、细化具体要求,规范档案管理。
对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按照此次干部人事档案综合督查工作的要求,我处突出抓好三个重点,做到全面收集、仔细鉴别、规范整理,不断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一是突出抓好材料收集。干部情况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只有及时地补充收集档案材料,才能使干部人事档案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干部的情况。在档案材料的收集上,我们作出明确归档内容和时限的要求,落实责任到人,坚持经常性收集、定期收集、集中收集和专门收集相结合方式,对需要归档的材料,档案人员主动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联系、索要,做到收集整理经常化,不拖延、不积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完备,与实际情况同步。二是突出抓好鉴别工作。档案材料的鉴别在整个档案管理工作中是一个重要环节。在材料的鉴别上,我们以文件为依据,对收集到的每一份材料进行仔细鉴别,对系列或成套材料,查漏补缺,对不属于归档内容或没有保存价值的材料予以清退。三是突出抓好整理工作。我们把干部档案的整理装订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在档案整理工作中,我们按照有关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符合标准的决不入库,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整洁、美观。
三、深化制度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制度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如果没有一定的制度来制约,就会无章可循、无所适从。结合这次综合督查工作,我处进一步健全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台账,做到完善制度,长效管理。建立健全了包括干部档案查(借)阅、收集、鉴别归档、检查核对、保管保密、管理人员职责、转递等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落实,规范档案的查、借、用、转等管理程序,同时,我们还积极推进干部档案信息化进程,不断提高干部档案的利用效率。我们借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契机,为档案室更新了电脑等办公设备,既提高了干部档案工作管理效率,又推进了干部档案信息化进程。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时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标准严,要求高。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没有专职人员编制,进档材料的经常性工作坚持不够,等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强,确保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再登新台阶。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第一条 为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是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个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第三条 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
第四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科学管理、改革创新,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第五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依规依法、全面从严;
(三)分级负责、集中管理;
(四)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五)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集中管理。
第八条 中央组织部负责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
建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参与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业务标准,解决有关问题,促进工作有机衔接、协同推进。
第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部署要求,研究解决工作机构、经费和条件保障等问题,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第十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组织开展宣传、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中央组织部负责集中管理中央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
第十二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领导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下同)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组织部门负责集中管理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省、市级直属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
县(市、区、旗)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可以按不同类别、身份,由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分别集中管理。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有关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可以集中管理下级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
第十五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和与其档案管理同在一个部门且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人员的档案,由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另行指定专人管理。
第十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明确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每管理1000卷档案一般应当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有业务指导任务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业务指导人员。管理档案数量较少且未设立工作机构的单位,应当明确岗位,专人负责。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含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岗位,下同)的职责包括:
(三)配合有关方面调查涉及干部人事档案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四)指导和监督检查下级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五)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七条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选配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党员干部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强化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从严管理,加强激励保障。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严守纪律。对于表现优秀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注重培养使用。
第十八条 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保证真实准确、全面规范、鲜活及时。
第十九条 干部人事档案主要内容和分类包括:
(一)履历类材料。主要有《干部履历表》和干部简历等材料。
(二)自传和思想类材料。主要有自传、参加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材料。
(三)考核鉴定类材料。主要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等材料。
(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主要有中学以来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当选院士、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情况等材料。
(五)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主要有政治历史情况审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结果及说明,证明,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等材料。
(六)党、团类材料。主要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恢复党籍,退党、脱党,保留组织关系、恢复组织生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加入或者退出民主党派等材料。
(七)表彰奖励类材料。主要有表彰和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先进事迹以及撤销奖励等材料。
(八)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主要有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有关行政处理决定,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对干部有失诚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行为形成的记录,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等材料。
(九)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主要有工资待遇审批、参加社会保险,录用、聘用、招用、入伍、考察、任免、调配、军队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辞职、辞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遴选、选调、调任、职级晋升,职务、职级套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出国(境)审批,当选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群团组织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等会议代表(委员)及相关职务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主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工作调动介绍信,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证件有关内容的复印件和体检表等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具体内容和分类标准由中央组织部确定。
第二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建设。
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明确归档材料的内容填写、格式规范等要求。
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要求制发材料。
干部本人和材料形成部门必须如实、规范填写材料。
材料形成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审核材料,在材料形成后1个月内主动向相应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移交。
第二十一条 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档案建立、接收、保管、转递、信息化、统计和保密,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归档等。
日常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分为正本和副本。
首次参加工作被录用或者聘用为本条例第六条所列人员的,由相应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以其入党、入团,录用、聘用,中学以来的学籍、奖惩和自传等材料为基础,建立档案正本,并且负责管理。
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协管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建立副处级或者相当职务以上干部的干部人事档案副本,并且负责管理。副本由正本主要材料的复制件构成。正本有关材料和信息变更时,副本应当相应变更。
发现干部人事档案丢失或者损毁的,必须立即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并且全力查找或者补救。确实无法找到或者补救的,经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由负责管理档案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协调有关单位重新建立档案或者补充必要证明材料。
第二十三条 干部人事数字档案是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利用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干部人事纸质档案转化形成的数字图像和数字文本。
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应当严格规范档案目录建库、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存储、数据验收、数据交换、数据备份、安全管理等基本环节,保证数字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确保与纸质档案一致。
干部人事数字档案在利用、转递和保密等方面按照纸质档案相关要求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要求,建立和维护科学合理的档案存放秩序,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建设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加强库房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档案数量较少的单位,也应当设置专用房间保管档案。阅档场所、整理场所、办公场所应当分开。
第二十五条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发生变动的,原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对档案进行认真核对整理,保证档案内容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并在2个月内完成转递;现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一般应当在接到档案2个月内完成审核入库。
干部出现辞职、出国不归或者被辞退、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开除公职等情况,在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结论意见或者处理处分,经保密审查后,原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将档案转递至相应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者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接收单位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人事档案。
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者安排专人送取,转递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当严格履行转递手续。
因行政区划调整、机构改革等原因单位撤销合并、职能划转、职责调整,国有企业破产、重组等,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制定干部人事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编制移交清单,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移交档案。
干部死亡5年后,其人事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保存,按同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规定进馆。
第二十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规划、建设、开发和管理,提升档案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利用能力,建立健全安全、便捷、共享、高效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体系。
第二十七条 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定期对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判,加强档案资源科学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对于属于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对于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和信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及时收集材料,鉴别材料内容是否真实,检查材料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等;对于应当归档的材料准确分类,逐份编写材料目录,整理合格后,一般应当在2个月内归档。
第三十条 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应当强化服务理念,严格利用程序,创新利用方式,提高利用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政作用、体现凭证价值。
干部人事档案利用方式主要包括查(借)阅、复制和摘录等。
第三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一)政治审查、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等;
(三)人才引进、培养、评选、推送等;
(六)干部日常管理中,熟悉了解干部,研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等;
(七)其他因工作需要利用的事项。
干部本人及其亲属办理公证、诉讼取证等有关干部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的事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应的组织人事等部门查阅档案。
复制、摘录的档案材料,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二条 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查阅档案应当2人以上,一般均为党员;
(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按照程序审批;
(四)在规定时限内查阅。
第三十三条 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借阅单位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限内归还,归还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认真核对档案材料。
第三十四条 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坚持“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干部管理权限发生变化的“凡转必审”,在干部动议、考察、任职前公示、录用、聘用、遴选、选调、交流,人才引进,军队转业(复员)安置,档案转递、接收等环节,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标准,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第三十六条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应当在全面审核档案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奖惩等基本信息,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记载内容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干部使用的情形等。
第三十七条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涉及干部个人信息重新认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组织人事部门等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或者暂停任职、录用、聘用、调动等程序。
第三十八条 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科学利用机制,为干部资源配置、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宏观管理、组织人事工作规律研究等提供精准高效服务。
第三十九条 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严禁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
(二)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不如实填报干部人事档案信息;
(三)严禁转递、接收、归档涉嫌造假或者来历不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五)严禁插手、干扰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档案造假问题;
(六)严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七)严禁圈划、损坏、扣留、出卖、交换、转让、赠送干部人事档案;
(八)严禁擅自提供、摘录、复制、拍摄、保存、丢弃、销毁干部人事档案;
(九)严禁违规转递、接收和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
(十)严禁擅自将干部人事档案带出国(境)外;
(十一)严禁泄露或者擅自对外公开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第四十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和本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下级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和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查核处理。
第四十二条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纠正;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十三条 流动人员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其他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精神另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精神制定。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山东省委组织部印发《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集中1年时间分3批对全省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切实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据了解,此次将重点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干部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以及家庭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注重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通过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及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完整规范。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包括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的档案。整个审核过程分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审核登记、汇总分析、调查核实、组织认定、问题处理、材料归档和总结报告9个阶段。
专题。
会议,在全局部署启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馆长杜文彬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将此项工作放在党建工作大局中,作为党建工作、作风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抓紧、抓实。二要认真学习,熟悉政策,增强做好专项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方面要全面把握总体要求,坚持从严从实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质保量完成专项审核工作;另一方面要抓好关键环节,也就是组织认定和问题处理环节,对于档案造假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三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月29日,厅系统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升级工作业务培训会在厅机关召开,厅直各单位人事科(处)长和具体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同志28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厅人事处主持。
会议传达了组织部《关于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升级工作的通知》精神,解读了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升级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会议对厅系统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升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对厅系统所有在职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改版升级,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版工作。改版的具体内容,一是干部人事档案库房要做到“六防”到位(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三室”分开(档案库房、阅档室、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二是干部人事档案卷盒规格按照a4纸型相应调整,干部人事档案袋规格按照a4纸型相应调整;三是材料分类进行局部调整;四是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目录和转递单均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五是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坚持左边和下边对齐的标准,档案中原有小于a4纸型的档案材料,要保持原样,不能重新打孔和裱糊成a4纸型;六是改版升级的同时要做到“三清”,即清理档案卷数、清齐档案所缺材料、清准“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做到查漏补缺。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成立专班,学透业务,提早行动,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确保在干部档案审核验收过程中取得“优秀”等次。
会议还就干部档案日常管理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要以强烈的工作责任守护好干部档案。要本着“对干部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强烈责任感,当好守护人,确保档案安全。要有人管、能够管、愿意管、管得好。干部档案工作人员要具有很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忠于水利人事工作。要能够甘于寂寞,默默无闻,乐于在档案工作上建功立业。二是以规范的工作制度保护好干部档案。制度是保护干部档案资源的生命线。要建立干部档案的保管、干部档案的提供利用、干部档案的转递和拟提拔干部的人事档案的审核等制度。三是以精品的工作意识利用好干部档案。要执行制度,有效维护干部档案的权威性;要反复甄别,认真研判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要积极服务,充分体现干部档案的实用性。四是以现代的工作手段服务好干部档案。要通过本次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升级工作,建立电子清单、干部个人信息电子文档和干部信息库。
会议还对干部人事处长培训会和中欧公共管理专题研讨班的`有关培训内容作了传达,并对有关干部工作业务进行了培训。
年关将近,又到了铺天盖地写总结的时候,为济世救人,笔者特将访遍名师学来的年终总结秘笈奉献出来,希望能给各位同仁以启迪。
要点一:篇幅要够长
要想做到篇幅长,除了下苦工夫狠写一通外,还有一个捷径可走——字大行稀。即把字号定位在“三号”以上,尽量拉大行间距,但不可太过,否则会给人一种“注水肉”的感觉。
要点二:套话不可少
如开头必是“时光荏苒,2004年很快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结尾必是“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或是“一定努力打开一个工作新局面”。
要点三:数据要直观
如今是数字时代,故数据是多多益善,如“业务增长率”、“顾客投诉减少率”、“接待了多少来访者”、“节约了多少开支”、“义务加班多少次”、“平均每天接电话多少个”、“平均每年有多少天在外出差”、“累计写材料多少页”等等。
要点四:用好序列号
序列号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一句话拆成好几句说,还能几个字或半句当一句,在纸面上大量留白,拉长篇幅的同时,使总结显得很有条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层层排序,严格按照隶属关系,不要给领导留下思路不清晰的印象。
今年来,组织部以强化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严把关口,充分发挥档案在干部提拔、考察使用中的作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部长任组长、有关同志任成员的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档案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组织部及时安排了档案查阅负责人,落实具体工作,配合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促进干部档案在换届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同时,部门领导深入档案室,指导档案借阅工作,切切实实发挥干部档案的作用,使档案工作成为把住干部任职的一个窗口。
二、严格制度,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在换届工作中,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第四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阳信县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和《阳信县干部任前档案借阅制度》等,使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另外,档案借查阅工作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确保借查阅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提供服务。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干部换届服务是档案工作的主题。在硬件设施上,配备了微机、复印机、阅档室等,大大改善了档案查阅条件。在软件设施上,进行了档案检索、统计、编目等工作,制作规范的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等检索工具,加快档案目录检索的速度,提高了档案技术的现代化水平。自换届以来供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提拔考察干部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120人次,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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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里主要有:履历表、学历档案、奖惩情况、年度考核表、考察材料、职务任免表、工资变动情况表、参加培训登记表、出国境审批表等,公务员的话还有公务员登记表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审批过的录用审批表,党团员的话还有党团材料,军转干部的话还有转业审批表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5.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退回材料形成部门。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严格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核;
2.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6.凡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应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零星档案材料每两年装订入卷一次。
(三)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或复制档案内容;
7.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借用时,要说明理由,经档案馆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方可借出,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并不准擅自复制、抄录及转借他人;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参观、游览、探亲访友。
(四)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4.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5.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严禁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6.转出的档案逾期一个月未收到回执的,应发函或打电话询问,以防丢失;
7.收到转递来的档案,经检查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退回发档单位。
(五)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统计制度
2.提供利用后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认真检查,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4.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还要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六)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制度
2.非档案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3.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查(借)阅档案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不得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私自借给他人:
7.坚持值班制度,下班前档案要入库,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严禁个人私自保存任何人的档案材料;
9.档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10.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视情节轻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给予处罚。
(七)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保管好教职工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3.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办理人事档案的查(借)阅和转递;
4.及时登记教职工职务、工资变动情况;
5.为学校及有关部门提供教职工情况;
6.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人事档案的保密保护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送交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制度
4.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的材料;
5.档案人员对未能按时送交档案材料的部门,应及时催要,发现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应及时通知补送或补办。
一、干部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职责如下:
1、 认真贯彻国家《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做到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法可依,违法必纠。
2、不断增强保密意识,切实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定期作好清点和统计工作。
3、要切实管理好本单位、本部门负责保管的干部人事档案,积极采取新技术,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4、解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包括人员、设施、用具等,按照“六防”要求不断改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件。
5、要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保密意识。
6、人员调动时要做好干部档案的交接工作。
二、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查(借)阅干部干部档案要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并遵循以下要求:
1、必须是有利用资格的单位,隶属各单位党组(党委)、各直属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其他部门不得直接到同级和上级干部人事部门查借阅干部档案。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查阅干部档案。
(1)凡因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出国、福利待遇、治丧等原因需要查阅本人档案的。
(2)与他人案件有密切的联系,而该干部已经去世或因病不能口述和书写,无法直接提供情况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须查阅档案取得证明材料的。
(3)编史、修志、写人物传记等不得查阅干部档案。可直接向本人采访。如该干部已经去世或因年迈丧失记忆、因病不能口述、书写,也只可查阅其履历和自传部分。
(4)干部子女或亲属入党、入团、升学、参军、参加工作、进行政审,不得查阅档案,可由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规定,提供有关情况。
3、利用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干部;非党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了解下属干部情况时.可提供该干部的简历、学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一般不直接查阅或借用干部人事档案。
4、利用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填写《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公安、保卫或其它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了解干部人事有关情况时,应从严掌握.控制提供内容。
5、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两周),不得擅自转借。
6、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7、利用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爱护档案并注意保持档案的清洁。严禁涂改、圈划、抽取、增添、污损、撤换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犯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8、利用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经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涉及干部考察、鉴定、优缺点的材料不能复制)。
9、未经领导批准授权,任何人不得私自利用同级或上级干部的档案。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起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根本的任务,不做好收集工作就没有完整的干部人事档案。分单位内和单位外收集:
(一)单位内收集
2、后备干部材料;
3、干部政审材料;
4、教育(培训)材料等。集中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二)单位外收集
是向上下级单位和部门之间档案材料的索要与转递。
1、指干部在工作中形成一些应送交其上级主管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材料。如奖励、待遇、学历、科研学术材料,要由干部档案主管部门向单位索要和各单位主动送交。
2、下级部门必须及时、完整、安全地转递,尤其是在管干部与管理档案不一致时,要做好宣传和协调工作,材料的转递也必须与档案转递一样,填写转递通知单,或开列清单,接收部门和接收人要签字或盖章。
3、材料收集是经常性的工作,要重视整理前的集中收集,对缺少的材料,逐人逐份登记追收补齐(在集中整理干部档案之前,要全面填写一次干部履历表)。整理后要随时做好补充归档工作。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必须鉴别准确、取舍得当、去伪存真。鉴别材料应按以下七个方面进行:
1、判断材料是否属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2、判断材料是否属于干部本人的人事档案材料;
3、审查每份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4、鉴别材料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处理完毕;
5、鉴别材料是否真实和有无涂改、伪造(有改动的材料不要归档);
6、鉴别材料的主题、观点是否鲜明准确;
7、鉴别收集的材料书写是否合乎要求。
通过以上步骤,把好干部材料的入口关。
五、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中组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明确的规定。
3、保管干部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半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干部档案管理部门,要设置专门的档案查阅室和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距离不能太远。
5、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
6、干部档案要严格执行安全保密规定。
六、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对接收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进行全面审核验收,这是保证干部人事档案质量的真实性,必须高度重视,要有专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检查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归档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2、材料的鉴别分类是否正确。
3、有无缺少材料或张冠李戴。
4、材料分类、排列是否准确合理。
5、历史遗留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
6、近期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否全部归档。
7、目录登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编写了分类号、顺序号、页码。
8、目录与档案内容是否相符。
9、所有金属物是否彻底清除。
10、技术加工是否认真仔细,符合要求。
11、干部档案材料的文字内容方向是否一致。
12、装订是否四面整齐,有无掉页未装材料。
七、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经过收集、鉴别后,应及时归档。
1、形成材料部门在材料形成一个月内应主动将材料送交主管部门归档。
2、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3、归档的材料,凡规定由组织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的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可由组织注明。
4、干部人事档案的载体一般应使用16开规格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留出2-2.5厘米装订线,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八.干部档案转递工作制度
干部在调动或职务变动后应及时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转递干部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l、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对条条管理单位来说一般采用专人送达。
2、县级(或相当于县级)以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方可机要转递干部档案;
4、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6、对“无头档案”应认真查转。对确属查不到干部下落的档案材料可移交干部原籍档案馆保存。
管理手段落后,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意识不强,从目前高校干部人事档案建设的发展状况来看,由于高校对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不够重视,财力及人力投入不足,档案工作空间狭小,工作环境较差,设备老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还停留在原始的人工操作阶段,限制了人事档案信息化发展的速度,使之与高等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无法适应,使干部人事档案在高校管理与改革中无法发挥其积极作用。
一是从单位领导到具体的工作人员要跟上时代步伐,更新观念,切实重视档案管理工作,适应时代发展需要,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基础工作狠抓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冲破传统的管理模式,立足于干部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的作用。三是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建立相应的奖罚制度,增强档案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2.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归档。
一是做好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是确保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的基础。完善档案材料收集的长效机制,并把普通收集与定向收集、长期性收集与及时性收集结合起来,科学、合理、有效地收集档案。二是处理好档案形成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提高全员档案意识,实现全方位的有效管理,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三是拓展干部人事档案资料的来源渠道,力求材料来源的全面、真实、准确。
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人事档案数据库,对人事档案实现网络化管理。在规定相应使用权限的情况下,部分信息对部门和个人开放,建立公开、透明的人事档案管理机制。为单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奠定信息基础。
立足实际、面向未来,在档案管理现代化、信息化、服务化、开放性上下大力气,建立管理科学、反应敏捷、运行灵活的管理机制,改变“重保管、轻利用”的做法,将重点放在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及时了解和掌握上级部门和学校职能部门对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的利用和需求,针对性开展信息服务工作。积极构建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平台,提高档案的管理与利用的效率,实现全面、动态化的管理。加强档案工作队伍建设,构建吸纳、留住优秀人才的工作激励机制,同时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档案工作者的素质与现代化档案工作要求相适应。
作者:荣增峰单位:青海大学。
根据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检查验收细则》和省委组织部《广东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升级办法》等文件要求,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我部从20xx年开始,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达标工作。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经自评得分97.5分,达到干部人事档案二级管理目标的标准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向你部报告。
1.主要领导重视亲自抓,保证干部人事档案达标升级工作顺利实施。把干部人事档案达标升级工作作为单位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组长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落实一名分管副部长具体抓,配备一名专职的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和一名兼职的人事档案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立后,多次召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加强了对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宣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重要性,明确各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补缺任务和补缺时间,要求各单位要以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补缺工作,使档案材料补缺工作得以全面完成,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顺利和深入开展。
2.分管领导严格要求,奠定干部人事档案达标升级工作扎实基础。分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领导意识强,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严格要求,每月听取干部人事档案达标升级工作情况汇报,切实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并亲自与县直相关单位协调,抽调6名干部到档案室参加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
3.管档干部履职专责,确保干部人事档案达标升级稳步推进。我部注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的相对稳定性和工作延续性。对管档干部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定期参加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上实行专职专责,一般情况下不抽调参与其他工作和不进行轮岗交流;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予以提拔使用,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工作有冲劲,能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履职尽责做好工作,积极主动研究探索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制定好干部人事档案5年发展规划和每年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实施。
1.健全制度,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范化。我部认真履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十项职责,完善和健全了查(借)阅制度、收集制度、鉴别归档制度、转递制度、检查核对制度、保管保密制度、管理人员制度、送交档案材料归档制度等八项制度建设,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使档案材料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2.加强硬件建设,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做到安全管护。在办公场所紧张的情况下,我部争取县委的大力支持,专门安排了118.97平方米的办公场所作为档案库,完善了“一库三室”;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部的财务计划,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投入了20多万元,按照一级档案库的标准进行了装修,购置了配套设备设施:更新一批档案盒、档案皮、分类纸;安装灭火器、空调机、排气扇、抽湿机、温湿度表等相关设施,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温等“六防”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此外,还按规定专门为档案室配置了切纸机、打孔机、复印机以及灭菌杀虫机等设备,使档案的保管与保护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3.集中管理,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安全和质量。我部针对各镇、县直各单位档案室硬件设施不完备、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情况,今年已对全县管理公务员人事档案50卷以下的单位的公务员人事档案,全部收归我部档案室集中代管,对管理公务员人事档案50卷以上的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我部专门派出工作人员对单位档案库和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实行跟踪管理。
4.动态管理,确保干部人事档案规范转递和合理利用。为了使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我部制定了《查(借)阅干部档案制度》,严格按查(借)阅制度提供利用,凭查(借)阅档案审批表查阅或借阅档案,并办理登记手续。档案一般不借出,特殊情况要借出,须经部领导批准,且规定借期不超过15天。转递的档案填写转递材料通知单,造册登记,并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调动人员的档案及时转出,接收新档案及时退回回执。此外,配备了专用电脑、扫描仪和打印机,把所管辖的副科级以上的干部人事档案的有关信息全部录入电脑,档案信息查询、检索迅速,档案员利用信息数据对干部队伍进行统计分析方便快捷,能较好地为领导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
1.加强归档和整理,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符合有关要求。为了做好归档和整理工作,把好装订整理质量关,我部重点抓了几方面工作。一是把好参加整理档案同志的业务培训关。集中参加档案整理的人员学习如何分类、如何辨别材料,并具体操作示范,严格要求参加整理档案的同志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时间服从质量,并由一名熟悉业务的同志进行复查,把好分类准确的质量关。二是把好目录打印关。由2名熟悉电脑且责任心比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目录打印工作。三是把好装订关。由一名责任心强、认真细致的同志专门进行装订工作,使档案装订规范,做到四面整齐。四是把好入库关。对已整理装订完毕的档案逐本验收入库,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翻工重新整理。通过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达到了材料齐全、分类准确、编排有序、加工合理、目录清楚、装订整齐、新型档案夹和目录纸用品符合有关要求。
2.加强自查自纠,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从20xx年开始,我部从县直有关单位抽调6名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的组织人事干部,按照标准对每一个干部人事档案认真地进行查漏补缺,本着对每一个干部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对收集到的每一份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鉴别,做到手续完备,组织上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材料的时间和组织印章,个人撰写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本人签名;对不属于干部人事档案归档范围的材料及时转递或按有关规定销毁,力求使每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达到完整、真实、符合规定;对所欠缺的材料逐一登记进行追收及严格把关,确保每一份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目前共追收欠缺材料800多份。
3.加强联系,及时领会和执行上级的有关政策,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我部能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学习有关的文件,认真领会和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积极派人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各种学习培训。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每半年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平时与上级部门的业务人员加强沟通联系,经常向上级部门的业务人员请教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并邀请上级部门的领导和业务人员前来检查指导。
4.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总体水平有明显的提高。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狠抓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建设,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严格要求,每年结合组织工作会议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进行一次思想的教育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平时经常深入各镇、县直各单位进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检查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对个别素质较低的管理人员建议有关单位进行调整,使全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明显的提高。
几年来,我县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上级组织部门的帮助和具体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今后,我部将更加注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继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精力的投入,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干部的培训,切实抓好本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和对各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在完成全县科级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对全县公务员的人事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和信息化管理,更好地保障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真实性,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向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达到更高级别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为了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的综合管理,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根据国家《档案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程和工作制度。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保管好干部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3、做好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保密和统计工作;。
4、做好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热情、及时、准确地为领导和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6、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进馆的档案,负责档案资料鉴定、销毁等有关事宜;。
7、定期对档案库房进行安全检查。
1、查(借)阅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借什么材料,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5、查阅人员要爱护干部人事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
6、未经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复制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允许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摘录的材料要细致核对,经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7、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须按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批手续办理,并填写《干部档案借阅审批表》。借出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转借,不得复制,限期归还。
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职务任免、调动交流、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以及学历变化、职称、工资晋升等形成的所有需要入档的有关材料,及时充实档案内容。
2、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者是组织上审定认可的材料,并加盖有关部门公章或签名,未经组织同意,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凡新参加工作的国家干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队转业干部,都应填写“干部履历表”,审核后,补充进干部人事档案。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在材料形成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主动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归档。
5、档案管理人员要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并及时、主动地向有关部门索要应归档材料。发现送交的归档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时,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的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亲按规定认真办理。
1、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鉴别,不属归档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2、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3、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可区分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销毁。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书写。凡圆珠笔、铅笔、红墨水书写的材料,责其按要求书写改正后方可归档。
5、归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3、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4、转递档案必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一式三联,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5、接受单位收到档案后,应认真核对,并在“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联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转出单位要查询,以防丢失。
6、干部人事档案应随着干部的工作调动或职务的变动及时转递,避免人档分离。
7、凡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均应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地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凡提供利用的干部人事档案,在收回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3、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4、转出和接受干部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凡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
6、输入计算机的干部人事信息须与干部人事档案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求,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置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干部人事档案。
3、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备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
4、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严格办理好交接手续。
5、非管理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6、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干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干部政治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的材料。
7、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离职后要严守有关保密规定。
8、严禁任何人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1、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材料形成的一个月内,主动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2、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的材料。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与各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保持收集材料的渠道畅通。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未能按时递交档案材料的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督促。
5、发现递交归档的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
九、几类特殊人员档案管理要求。
1、对辞职、辞退人员档案管理部门要及时通知本人,经个人同意,其人事档案转入当地人力资源市场代理,费用自理。
2、因各种原因产生的无头档案,应认真查转,对确属查不到下落的档案,单独登记、造册管理,以备来人查对。
3、原为“无头档案”,后又查到下落并确实无误的要及时按正常程序归档,以备提供利用。
4、对退休人员档案单独造册登记管理,及时将《退休人员审批登记表装》档并装订完整。
5、对死亡人员档案内容材料建立目录,整理装订,每两年向档案馆移交一次。
今年来,组织部以强化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严把关口,充分发挥档案在干部提拔、考察使用中的作用。
为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部长任组长、有关同志任成员的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档案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县委组织部及时安排了档案查阅负责人,落实具体工作,配合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促进干部档案在换届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同时,部门领导深入档案室,指导档案借阅工作,切切实实发挥干部档案的作用,使档案工作成为把住干部任职的一个窗口。
在换届工作中,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第四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阳信县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和《阳信县干部任前档案借阅制度》等,使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另外,档案借查阅工作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确保借查阅工作的顺利进行。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干部换届服务是档案工作的主题。在硬件设施上,配备了微机、复印机、阅档室等,大大改善了档案查阅条件。在软件设施上,进行了档案检索、统计、编目等工作,制作规范的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等检索工具,加快档案目录检索的速度,提高了档案技术的现代化水平。自换届以来供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提拔考察干部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120人次,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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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在市委组织部和教育局党工委组织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坚持档案工作为干部管理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立足于抓基础、抓制度、抓队伍、抓管理,不断完善干部档案工作内在质量,学校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工作格局。我们以档案达标复查工作为契机,实行目标管理,尽力抓好案卷质量,逐步实施信息化管理,使档案工作适应现代化、规范化的要求,并充分利用、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方面特有的作用,使档案更好地为教育服务。近年来,我校档案管理的硬件设施有了长足的进步,我们力争在新条件、新形势下,使档案工作跃上新的台阶。现将近几年来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配备1名兼职干部档案管理人员,管理在职干部人事档案96卷,退休干部档案60份,代管原校办厂职工档案18卷,死亡档案17份。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抓基础、抓制度、抓管理、抓队伍,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要求,立足于巩固基础,不断完善干部档案内在质量。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1、严格目标管理标准,提高管理水平。近几年来,我们一直把严格工作标准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严格按照目标管理标准,在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归档整理上狠下功夫。
一是狠抓了归档材料的日常收集和鉴别工作,加强档案内容建设。建立健全干部档案材料收集网络,根据材料形成规律和特点采取定时收集、定向收集、跟踪收集、补充收集等方法,确保归档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对收集上来的干部档案材料,严把鉴别关,达到了干部档案能历史地、全面地、准确地反映干部全貌的要求。
二是强化了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在整理中,严把分类关,做到了分类准确、排列有序、层次清楚。在登记目录方面,采用微机打印目录,统一规格,使档案更加规范、美观。
三是认真抓好干部档案的审核工作。根据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学校办公室抽调3名政治素质高的党员同志对档案进行审核整理,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一历”及档案材料的完善情况,并对缺少的档案材料进行详细记录,要求限期补充收集,使干部档案更加齐全完整。
2、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宏观指导。我们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发挥协调和指导职能,有效地促进了我校干部档案工作的.平衡发展。
一是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七种制度,具体如:《管理制度》、《利用制度》、《收集补充制度》、《鉴别整理制度》、《转递制度》、《安全保密制度》、《检查核对统计制度》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守则》等制度规定,严格按制度办事,由于我们严格执行制度,没有发生任何失密和丢失档案现象。
二是完善了检查制度。近几年来,我们严格标准,坚持每年对学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把零散的材料归档,从而保证学校所有干部档案无一丢失,有效地推动了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是实行了目标管理制度。每学年初,部门在制定工作计划时,都把干部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其中,从而明确本年度干部档案工作的任务、目标、措施等,真正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落到了实处。
3、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为使干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近几年来,我校不断加强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不断改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件,为促进学校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学校管档人员利用教育局人事处的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把较为系统的干部档案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其中包含基本情况、工作情况、职务职称、受教育情况、奖惩考核、社会关系和履历等干部信息。首先由干部本人录入,然后管档人员再与他本人原始档案认真核对,确保档案信息准确无误,实现了干部日常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几年来,在市委组织部和教育局党工委组织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能规范有序地进行管理,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通过对档案的整理审核,依旧发现问题的存在,那说明我们的工作还不够严谨,存在一定的漏洞,今后的工作,我们还需更细心,更规范,特别是对新进人员的档案应及时审核,发现材料缺少可及时追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校下一步打算就是要在干部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上下功夫,完善所有人员的相关信息,并认真对信息逐项复核,使干部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更精确、到位、规范、科学。并不断提升档案人员的信息化管理的能力和技术水平。
迎接检查的过程,也是我们不断学习,不断发现自身不足,不断改进,不断提高水平的过程。我们将以这次干部档案复查为契机,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虚心学习,不断进取。不断加强对管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程度,力争在较短时间内达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较高水平,使档案更好地为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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