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口号大全

酒店客房管理规章制度大全(17篇)

酒店客房管理规章制度大全(17篇)



合理的规章制度可以帮助组织实现既定目标,提高整体绩效和效益。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是保障组织正常运行和员工权益的必要条件,让我们共同努力。

酒店客房部管理规章制度

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凡请假者必须写出书面假条,交组长转主任批准,不得先斩后奏,否则按旷工计。

1、招待所、客房部通知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职工大会,点名及其它活动要按时参加,不得请假。

2、凡请长假不能按时回来者,必须打电话报管理员转所长批准后,方可延假,否则超过三天者按旷工计。超过三天以上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请病假者通须持医疗单位证明,并经管理员批准同意,方可休假。

4、因公负伤经所长同意后方可休公伤假。

酒店客房部管理规章制度

1、对宾客要面带微笑,主动问好,请字当头。必须熟练掌握及运用五声要求(即迎声、送声、谢声、答声、抱歉声)。

2、服务员必须做到三轻(即操作轻、走路轻、讲话轻),接电话时声调要温和礼貌,主动报出〖〗部门,谈话简明扼要,对方未挂机前,不得抢先挂机。

酒店客房管理规章制度

一、客房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体检一次。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卫生的疾病(腹泻、咳嗽、发热、呕吐、手外伤等)不准上岗。客房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单位报告,患者本人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

三、上岗前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佩戴好工号牌。上岗时不准穿拖鞋。工作前接触不洁物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四、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以及戴戒指等手饰。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搔痒、掏耳朵、剔牙和嘻戏打闹。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五、每名从业人员配有的工作服须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六、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工作间。

酒店客房部管理规章制度

1、切实做到十不(不迟到、早退、旷工;不擅离职守串楼层聊天;上班时不看书报;不干私事;不会客;不用电话闲谈乱扯;不在客房内与客人闲聊;不乱动用宾客物品;不私自在客房看电视、洗衣物、洗澡、休息;不私自开客房留宿亲朋好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履行岗位职责和交接班手续,防止发生差错。如有发生必须及时报告部门主管,设法弥补。

2、工作台内必须保持整洁有序,服务台及抽屉内不得摆放私人物品,零食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严禁将钥匙交给客人,值班人员临时离开时必须将钥匙交给副班,不得将钥匙随意放在服务台。

4、服务员无权告诉或暗示客人本楼层有无空房,更不能擅自开房接待客人。

5、遇到客人或领导批评,不论对错,须冷静对待,耐心解释,不得与领导或客人发生争吵,更不能允许强调个人理由。

6、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更不能同宾客拉关系,办私事。宾客主动赠送纪念品应婉言谢绝,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听候处理。不准收取小费,如有客人坚持,无论多少,如数上交,不得占为己有。

7、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职工团结,影响生活和工作秩序,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者,均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8、员工上下楼一律不能乘坐客用电梯。

酒店客房部管理规章制度

1、必须按主任安排的班次进行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班次时,应先向主任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调班。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者,经主任核实后倒班或发加班费。

2、要做到内外有别,楼层合并值班时,以所在楼层内有领导或领导的。客人为主。

酒店客房部管理规章制度

1、上班时间内一律着工作服,穿配发布鞋,系制式领带,不得在工作服外罩自购便服,季节变换时由办公室通知统一更换着装。

2、必须保持衣冠整洁,仪表大方,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染发,保持清雅、淡妆,不得浓妆艳抹,头发保持干净、整齐,后不过肩,前不盖眼,不得披头散发,饰物只限于手表。

3、举止要端庄,见到客人和领导应起立问候,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人嘻戏、打闹,不得在客人面前修指甲、剔牙、掏鼻子、抓痒、伸懒腰、打哈欠。

4、按照文明服务要求规范言行,并能正确使用文明用语。

酒店客房管理规章制度

洁——保持清洁,严格卫生。客房服务过程中,清洁卫生是客人的基本要求之一。每次整理客房、卫生间、会客室、书房后,都要做到严格消毒,消除被消费的痕迹,保证各种设备、用具和生活用品清洁、美观、舒适。

静——动作轻稳,保持肃静。客房是客人休息或办公的场所,保持安静也是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人员在准备用品,打扫卫生时要做到敲门轻,说话轻,走路轻。服务过程中,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唱歌。随时保持客房、楼道的安静气氛,以体现客房服务的文明程度。

灵——灵活机动,应变力强。服务过程中必须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必须根据客人的心理特点、特殊爱好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如对动作迟缓、有残疾的客人应特别照顾;对性格开朗的客人说话可以随和一些等等。

听——“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服务人员要随时留心观察客人情况,征求客人意见,随时发现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一经发现,就要及时改进和弥补。

送——送别客人,善始善终。客人离店既是客房服务的结束,又是下一轮服务工作的开始。为了保证整修服务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给客人留下美好的回忆,同时也为了争取回送客,就必须人旅途愉快,欢迎下再度光临。

上述八字工作法,形成一个完整系列的服务过程,是客房服务质量标准的本质表现,需要引起全体服务人员的度重视。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男色皮鞋、深色袜,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保安部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4级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打工卡。

3、员工上班下班忘记打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月5%效益工资。

4、严禁替他人打卡,如有违反,代打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则应由部门主管报总经理批准。

7、工卡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8、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打电话到各部门办公室。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员工除工作需要外,穿着或携带工作衣离店,将受到失职处分。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币10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名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2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人事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酒店客房部管理规章制度

1、宾客离开宾馆时,服务员应及时进入客房检查。发现遗留物品应及时追交宾客。

2、如未能及时交给宾客应立即上交总台,总台应查清并记下宾客单位、地址、姓名,并对遗留物品进行封存。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并设法与失主取得联系,以便归还。

3、在归还物品前,应将宾客的姓名、单位、遗留物和数量核对清楚,确实无误后方可将遗留物归还。

4、如得到失主收到遗留物品的消息应及时报告领导。

5、因特殊情况在1—3个月内确实找不到失主的应将遗留物品上交,客房转交招待所保管。

6、对处理遗留物品有显著成绩的视情况给予奖励。

酒店客房部管理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注意观察楼面情况,尽快熟悉本楼住客特征,把好安全关。

2、提醒客人将现金贵重物品及时到总台寄存。搞卫生时要搞一间锁一间,不得敞开房间。

3、对来访宾客要核实被访者单位、姓名、房号,并做好访客登记,盯人到位,如被访者不在,不能让来访者单独在房内等候。

4、如果客人要寄存行李,请其到总台寄存。对寄存的行李要标志明显,交接清楚,防止调包错换。

5、凡发现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宾客,必须及时报告客房部和保安部,让公安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6、服务员要勤查客房,宾客不在房内时和夜间休息后要主动为宾客锁门。

7、接到通缉通报要及时核对布控,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领导或派出所。

8、注意火灾苗头,值班员加强巡查,一旦发生失火,要沉着、泠静、不慌乱,及时扑救和报警(火警电话:119)。

9、使用电器时要注意防触电、短路,有危险苗头要及时报告维修,防止出事故。

10、所有公用物资要妥善保管,特别是电视机、毛毯等较贵重物品,防止丢失。

11、在流行病发季节(如流感、肝炎、红眼病等)不准到公共场所的人员密集处活动。注意饮食卫生,避免传染疾病,发现疾病苗头要及时投医,防止蔓延。

12、夏季无统一组织不准单独游泳。集体游泳时要注意安全,防止淹亡。

酒店客房部管理规章制度

1、各楼层设值班日记本,用于登记当日住房、空房及卫生情况、领导通知事项、宾客嘱办事项等。登记要详细、认真、及时,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2、建立旅客住宿登记本。凡来宿宾客的各方面情况应根据住宿登记单上反映的各项内容逐条如实登记,不得漏填并要保存好,以备后查。

3、建立客房设备损坏维修登记本,及时将客房设备损坏情况、报修情况及修复情况登记备查。

4、楼层每日发放物资消耗要如实反映在“物资日耗表”登记表上,做为发放数量的依据。

5、建立楼层物资明细帐,及时将增减物资情况登记入帐,每月底清查一次。并把增减情况、原因、库存现有数上报客房部。

酒店客房管理规章制度

1、服从领导或管理人员安排。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病事假必须提前向管理人员或领导请假,未请假者按旷工论处。

3、工作勤恳负责,做好本责任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4、同事之间应团结互助,不闹矛盾,不打击讽刺。杜绝吵闹、打骂事件的发生。

5、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维护楼内其他公共设施。上班期间卫生区内杜绝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6、拾到物品主动上交,不留作私用。

7、工作时间禁止干私活、以及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保持上下水通畅,厨房、卫生间下水道出现拥堵及时上报。

9、墙壁保持整洁,不能有粘贴脏物及乱刻画,瓷片不能有锈碱,墙角,屋顶等边角处不能有蛛网灰尘。办公室及各个房间内门窗玻璃、窗框保持洁净透亮,内外不能有刻画或灰尘。

10、地面保持干净,不能有泥垢、积水、纸屑、塑料、口香糖污渍等。

11、水池、水盆内外应洁净,不能有污垢、锈斑。厕所没有异味,马桶内外保持清洁,不能有污物。

12、卫生间、厨房、办公室及各个房间内清洁工具摆放整洁,不乱放杂物。

13、走廊及楼梯内门、扶手及应干净无灰尘。各种办公设施、饮水设施、电器开关等应每日擦拭,及时清除墙壁上的污痕。

14、公司一切办公用品未经允许禁止挪作他用。

15、卫生间纸篓应及时清倒,纸篓内废弃物不应超过2/3;

16、纸篓内废弃物一律倒入楼外指定垃圾场内,不得冲入厕所下水道内。

17、卫生工具等日常用品按规定手续及数量领取,尽量节约使用。

1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9、严禁将和公司无关人员带进公司。

20、认真完成上级主管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酒店客房规章制度

2.主动、热情、礼貌、耐心、细致、周到的为宾客服务,不做有损宾客利益和部门声誉的事。

3.熟知饭店和本部门的主要服务项目,能随机应答宾客的有关问题。

4.爱护饭店的一切工作用具,定期保养,不得损坏公物;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节约各类材料、用剂,降低费用,延长设备寿命。

5.酒店或部门组织的培训及会议,不得无故缺勤。

6.严格按照各部位班次表上班、休假,提前到岗上班,以便有足够的时间更换制服,准时签到。

7.不能无故旷工,因有事不能前来工作(或在岗因事不能继续工作),应事先向主管请假,如果迟到要先向主管说明理由方能上岗;调班必须经过主管同意。

8.如有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婚姻状况、婴儿出生、学历等私人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汇报。

9.凡是个人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首先向领班报告,假若不能解决,再由领班向客房部汇报。

10.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工作区域与其他服务员一起工作或交谈(遇有特急任务得到主管的委派除外)。

11.非工作时间不得在楼层和饭店其他区域逗留和休息,影响他人工作。

12.服务员不得携带包裹进入工作区域,客人遗留物品一律上交部门。

13.工作中注意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14.谈吐得体、态度温和,不得高声喧哗或扎堆聊天,不得与宾客争辩,宾客有无礼言行时,应克制忍让,报告上级妥善处理。

15.对部门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应通过正当渠道向上反映,不乱做评论,不得造谣中伤其他员工。

16.根据时间有礼貌地向宾客打招呼,尽可能称呼客人姓氏和职称。

17.在岗工作期间严禁接打私人电话。

18.在饭店任何地方看到杂物均须拾起。

19.保持工作区域每一个地方都干净、整齐,包括防火楼梯和员工出入口。

20.客房服务员在离开客房时,须将客人离开忘记关上的灯、电视关上。

21.在酒店内发现任何物品损坏、丢失或其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上级管理人员。

22.如发现客人在酒店内吵闹、生病或醉酒,立即通知上级管理人员。

23.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把小块的肥皂或任何东西扔到恭桶里去。

24.工作前、下班后将工作区域清理干净,布置整齐。

25.客房服务员不得将布草当抹布使用。

26.不得在客区坐卧沙发,使用客桌、客椅、电话等客用设备。

27.不得接听、拔打住客房内的电话。

28.客房服务员工作时撤出的脏布巾不得放在地面上,应放入工作车上的脏布巾口袋内。

29.不要向客人或无关人员提供有关饭店管理和其他客人的秘密。

30.若在房间或公共区域内发现老鼠、昆虫、蟑螂,迅速报告上级管理人员。

31.对客人额外的要求:如加椅子、毛毯、枕头、拖鞋等应立即报告客房服务中心登记。

32.严禁向客人索要或变相索要小费。

33.客房部员工必须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努力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对于宾客的正当要求不可拒绝。

34.客房部员工必须努力钻研业务技能,以便为宾客提供更加专业、标准、人性化的服务。

酒店管理规章制度

(1) 基本任务:采用科学的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保管好,损耗少,节约费用,保证安全,提高效益。

(2) 库房管理的原则是:适量、及时、准确、经济、安全。

(1) 库房按原材料和物资大类分别管理。

(2) 仓管员职责:保管所管原材料、物资,记原材料、物资明细帐,验收进仓原材料、物资和出仓原材料、物资的发货。

(3) 存仓原材料、物资要贯彻执行“先进先出,定期每季翻堆”的库房管理规定。

(4) 要节约仓容、合理使用仓容。重载物资与轻抛物资不得混堆,有挥发性的物资不得与易吸潮物资混堆。

(5) 库房对进仓储存的物资,必须按固定堆位存储,并编列堆号,在每个堆位存放物资的货位上设立“进、出、存货卡”,凡出入仓物资应于当天在货卡登记,并结出存货数,以便与物资明细帐对口。

(6) 存仓物资必须做到“三对口”,即存仓物资与货卡相符,货卡结存数与物资明细帐余额相符。每月末仓管员应根据物资明细帐记录的收、付发生额和余额数字,编制“进、销、调、存月报表”,每季度盘点一次。

(7) 仓管员对所保管的物资,应经常检查,对滞存在库房时间较长的物资,要主动向业务部门反映滞存情况;对存仓物资,发现霉变,破损或超保管期限,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制“物资残损(霉变)处理报告书”,或“超期存仓物资报告表”,送交业务部门和财务部各一份,以便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及时研究作出处理意见。

(8) 、物资保管与保养

a、 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齐”,“四号定位”摆放。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

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

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b、保管物资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通风、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

c、要严格注意防火、防盗。

(1)仓库管理人员对进仓物资,凭“物资收货记录单”记明细帐。并逐一核对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

(2) 仓管人员对不符合质量要求及规格,数量、与发票或采购,申购部门的要求不相符的原材料、物料,必须拒绝进仓,并及时向申购部门、采购部报告。

(3) 原材料、物资出仓,必须先办妥出仓手续,凭领料单或调拨单,并验明规格,数量经有关领导签注,才给予发货,同时要及时登记明细帐,并将领料单或调拨单报送财务部出帐。

(4) 库房对任何部门均应按正式出仓单证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办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1) 库房实行存量管理。库房的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由客房部经理批准后,交库房执行。

(2) 所有库房物资均应在存货帐、存货卡上标明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

(1) 存仓物资达到最低存量时,库房应及时填制“请购单”,交部门经理购买,没有及时提出购买以致存货供应中断的,有关库房人员要承担工作责任。

(2) 超过最高存量的请购,须按酒店(流动资金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批准后交采购部购买。

(1)库房物资流动性大,为保证货、卡、账核对相符,随时掌握物资变动情况,避免短缺丢失和超储积压,必须进行经常和定期的盘点工作。

(2) 经常的盘点由仓管员在日常进行,针对收发频繁和容易变质的物品,需增加盘点和察看的次数。

(3) 定期的盘点每季度进行一次,发现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

(4) 对于盘亏/报损的物资,须查明原因,属保管人员工作责任的,应由仓管人员承担经济责任。经常发现失职行为的,应调离工作岗位,发现偷盗等违法行为的,交酒店保安部处理。

仓管员对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1.购货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不相符时拒绝进仓.2.发票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数量验收.3.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4.对购进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物品验收后,仓管员要在收货单上签字并留一份存底。

(1) 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进仓。

(2) 库房范围及库房办公地点,不得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得围聚闲聊,不得带亲友到库房范围参观。

(3) 库房范围不得生火,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库房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5) 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得把库房商品物资试用试看。

(6) 库房应定期每日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检查、监督。

酒店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工作时间管理,严格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保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建立健全员工管理机制,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及省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肃纪律,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日常考勤。

(一)机关。

机关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周六、日为公休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午时13:30-17:30。公司机关员工(领导班子除外)都需实行指纹考勤,打卡时间为:

(二)站场。

站场实行倒班制,根据工作需要轮休,连续在岗工作满10天,可调休5天,每月26号值班表报于综合办公室与安全环境部。站场实行纸质考勤,按每日考勤实际情景填报《员工考勤登记表》,并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每月24日将本月纸质版考勤表报送至综合办公室。

(三)公司执行国家规定节假日,如逢休息日,按通知执行调休。因工作性质,站场员工节假日不安排休假,按正常工作轮休执行。

(四)考勤周期。

考勤周期为上月24日至当月23日,考勤情景由综合办公室进行汇总审核。

第四条:请销假管理流程。

(一)请假。

员工因故不能正常上班需经过oa系统履行请假手续,并按流程审批,否则按缺勤处理。员工因请假期间影响所从事的工作,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岗位调整。对于长期旷工、擅自离岗、请假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期限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单位有权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二)销假、续假。

员工请假期满回到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回到上班时,需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审批权限。

1.员工及正副职经理请假1天(含)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2.领导人员正职请假,须报请山西天然气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获准,其余领导班子人员请假须报请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获准。领导班子请假须报山西天然气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假期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等计划生育假、探亲假、丧葬假、哺乳假、脱产学习假及其他个人因素请假等。

第五条:事假。

月累计事假不超过1天(含1天)的,不影响工资发放,累计事假超过1天的扣除超出天数的日基本工资。

第六条:病假。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休息治病,须持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提议病休证明作为病假凭证。

(二)严格依照国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员工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三)薪酬标准。

(1)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基础工资+工龄工资+50%岗位工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不发放绩效工资,不享受奖金、补贴待遇。

(2)执行年薪的领导班子成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同等职位年薪标准的月预发薪金的50%”支付病假工资,病假期间不实行年薪并且不享受效益奖、补贴待遇。

(3)超过规定医疗期的,不再发放薪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各项社会保险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数缴纳,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账户封存。

第七条:工伤假。

(一)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理解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制度。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职工劳动本事鉴定委员会确认,并与单位签订《工伤治疗协议书》。

(二)工伤期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一样情景确定为十二个月,严重工伤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员工在确定的工伤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第八条:婚假。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天,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第九条:产假等计划生育假。

(一)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计划内二孩)的女职工可休产假,其中预产期前一个月,本人可提出申请休产前假(包含在规定产假期间)。女员工休产假,在享受社保生育津贴期间,产假工资按照“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不发绩效工资及奖金。不享受社保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间,产假工资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二)女职工流产,须由医院出具提议病休证明,依照国家及公司《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细则》相应规定的时常休假,并按其规定待遇执行。

(三)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计划内二孩)的男方可休护理假15天,护理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四)凡休以上计划生育相关假期的,均需由公司工会出具意见。

第十条:探亲假。

在集团系统工作满一年,服务场所及工作环境为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的外省籍员工,可根据工作实际安排探亲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第十一条:丧葬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可休丧葬假,假期为5天,如路途遥远可酌情研究给予1至3天路程假。在批准的丧葬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本人自理。

第十二条:哺乳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享受哺乳假,需提交哺乳假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每一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两次哺乳时间,能够合并使用。站场人员中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哺乳假与产假合并使用,产假可延长15天。

第十三条:年休假。

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十四条:其他个人因素请假。

员工须合理安排个人事宜,如无特殊情景,要控制因其他个人因素随意请假。因其他个人因素请假期间不发放薪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请假连续超过30天(不含),各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账户封存。

第十五条:脱产学习。

(一)员工自我安排脱产学习,经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贴合单位发展需要,可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学习证明,根据单位(部门)的工作安排休脱产学习假。

(二)薪酬标准。

(1)学习期间,按“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标准支付学习期工资。不发放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不享受奖金、补贴待遇。

(2)执行年薪的领导班子成员,在学习期间,依“同等职位年薪标准的月预发薪金40%”支付学习期工资,不执行年薪并且不享受效益奖、补贴待遇。

(3)连续学习超过十二个月(二年累计学习超过十八个月),不发放薪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各项社会保险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数缴纳,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账户封存。

第十六条:迟到、早退。

由于个人原因而造成的迟到、早退情景,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当天应发绩效工资的14。因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延误、瘫痪或极端恶劣天气影响等人为不可控因素造成员工迟到的,经综合办公室核实确认后可视为正常出勤。

第十七条:旷工。

员工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视为旷工。

(一)员工旷工1天,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同时扣发旷工当日全部工资。

(二)员工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转为待岗。

第十八条:机关员工工作期间,要求夏季上身着白色衬衣,冬季上身着工装及白色衬衣,不可着长款(超过工装外套20公分)毛衣,下身着深色(黑、深蓝或与其相近的颜色)裙装或裤装,着深色(以黑、深棕色为主)鞋靴。

第十九条:一线员工工作期间统一穿着工作服。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在岗期间,未按规定着装,一经发现,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酒店管理规章制度

上班一律按宾馆的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个人仪表。制服无污迹,干净整齐,工作时不得佩戴珠宝手饰,除结婚戒指外,不得留长指甲,除有色指甲油,上班按规定化淡妆,保持头发整洁。佩带宾馆规定的发网。

1、严格遵守宾馆的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必须按领导安排的班次进行工作。如有特殊情况更换班次时,先向主管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调班。

3、用友善,热情和礼貌的语气与客人讲话,讲敬言,“请”字当先,“谢”字随后,“您好”不离口,切忌家庭用语,同事之间团结协作,服从领导。

4、工作时间内不许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扎堆闲谈,服务时间不得吃零食,吸烟,不得私自会客,下班后不得在店内游荡,闲逛。

5、不准偷吃、偷喝、偷用饭店物品或使用饭店为客人提供的一切服务设施。

6、绝对服从上级领导,先服从后讨论,不能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

7、ic卡及钥匙由中心统一保管,服务员的楼层卡必须随身携带,不得乱放,严禁转借他人。

8、发现客人遗留物应及时追还给客人,如未能及时追还应上交客房中心,做好记录并保存。

9、不得随便为他人开启客房,必须经客房中心通知后,并验明客人身份方可给客人开门。

1、服务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

2、严格按照客房卫生质量标准及程序清洁卫生,住客床上的绵织品,每客更换一次,保持清洁无污迹。

3、客房内外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尘、无蝇、无痰迹、墙壁、门窗、灯具、空调进风口滤网无灰。

4、客房茶具一客一消毒,消毒设备专用,茶具不得直接落地,杯内无水迹,无手印。

5、卫生间清洁车配备,洗面盆,浴盆,座便器专用清洁工具,刷子抹布不能混淆使用。

6、工作间物品摆放整洁,卫生干净。

7、从业人员一年进行一次体检,凡五病(肝炎、皮肤病、肺结核、肠炎、痢疾)患者需及时调离。

1、各楼层设置班日记本,用于登记当日住房,空房及卫生情况,领导通知事项,宾客嘱办事项等。登记要详细、认真、及时,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2、建立旅客住宿登记本,凡来住宿宾客的各方面情况应根据住宿登记单上反映的各项内容逐条如实登记,不得漏填并要保存好,以备后查。

3、建立客房设备损坏维修登记本,及时将客房设备损坏情况,报修情况及修复情况登记备查。

4、楼层每日发放物资消耗要如实反映在“物资日耗表”登记表上,做为发放数量的依据。

5、建立楼层物资明细账,及时将增减物资情况登记入账,每月底清查一次。并把增减情况、原因、库存现有数上报客房部。

1、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注意观察楼面情况,尽快熟悉本楼住客特征,把好安全关。

2、提醒客人将现金贵重物品及时到总台寄存。搞卫生时要搞一间锁一间,不得敞开房间。

3、对来访宾客要核实被访者单位、姓名、房号,并做好访客登记,盯人到位,如被访者不再,不能让来访者单独在房内等候。

4、如果客人要寄存行李,请其道总台寄存。对寄存的行李要标志明显,交接清楚,防止调包错换。

5、凡发现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宾客,必须及时报告客房部和保安部,让公安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6、服务员要勤查客房部,宾客不在房内时和夜间休息后要主动为宾客锁门。

7、注意火灾苗头,值班员加强巡查,一旦发生失火,要沉着、冷静、不慌乱,及时补救和报警(火警电话:119)。

8、使用电器时要注意防触电、断路,有危险苗头要及时报告维修,防止出事故。

1、楼层公用物资由各楼长负责保管。每月定期全面清点一次,并将物资增减情况如实反映在清查表上报客房部。

2、客人离开宾馆时要及时清点客房内用具。发现减少后损坏时应及时追赔。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记录下来以备后查。

3、凡楼层公用物资不得随意挪用、外借。如有工作需要应报部门领导,经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4、送洗、回收被褥时,应与洗衣房当面点清交接,并妥善保管送洗清单,不得遗失,保证数量准确无误。

5、如发现有将公物外流者以一罚十,严重者开除处理。

6、发现楼层物资减少,损坏应及时追查原因,属责任心差遗失、损坏的要照原价赔偿。

7、楼层物资移交时,须有监交人和移交表,并将移交情况如实反映清楚,由交接人、监交人签名盖章。

8、全体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加强责任心,爱护一切公物,共同做好楼层物资保管工作。

为保证宾馆内无违纪、违规现象,并造成不良的影响。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工作的正常秩序,特制定如下规定:

1、提前十分钟到岗,迟到3分钟罚款10元。超过二十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2、换班须提前申请,经主管批准。若出现空岗等情况,由接受换班人员负责,同时对提出换班要求的员工按照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按除名处理。

3、宾馆内喧哗、跑动或大吵大闹,一次罚款50元。

4、不服从领导安排,顶撞上级者,罚款100元。

5、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待客无理不恭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6、在工作时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如发现罚款20元。工作期间聊天者,如经发现罚款100元。

7、工作质量不达标,三个项目不合格者必须返工,如拖延或弄虚作假者,罚款100元。

8、因疏忽大意导致宾馆财产损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9、因工作失误引起宾客不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0、不团结协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罚款100元。

11、因工作失误引起宾客不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2、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随意改变或变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3、散布对全店员工有破坏作用的谣言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14、私自带出宾馆、客人或其他员工的财产,发现一次,立即开除。

15、恶意损坏宾馆的工具,物品,设施设备等,按照被损坏物品的实际价值的10倍进行处罚。

16、将宾馆的财产用于个人消费的,罚款50元。

17、在客房内看电视或洗澡,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8、仪容仪表不符合宾馆要求的,罚款10元。

19、下班后或休假时在宾馆无帮逗留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20、将饭菜带出员工食堂,或在非用餐时间吃东西,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酒店客房规章制度

原则:各存放点发、放钥匙必须做好《钥匙领、还管理》的登记记录,拒绝执行者或不认真执行者予以严重警告处罚。

发放程序:卫生班工作人员的钥匙由领班负责发放收回;服务台班楼面钥匙由领班负责协助交接。

当我们在遇到下列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楼层防盗。

客房里有价值不菲的设备,有住客的的财产,如果失窃,不公对酒店的客人造成损失,还会影响酒店声誉,带来经济损失。因此,保安意识对楼层服务员非常重要。

1、楼层台班员要坚守岗位,掌握客人出入情况,坚持来访登记和会客制度。

2、跟房查房时如有急事离开,不得将门虚掩,而要锁好。

3、严格管理好楼层钥匙,取还钥匙要有准确的登记。

4、对陌生人上楼层要提高警惕,非住客不能任其在楼层逗留。

5、不得带无关人员上楼层。

6、楼层服务员下班后海里穿便装上楼层进客房。

7、清洁员打扫房间时应打开房门,将工作车挡在门口,随时察看走廊上有无可疑人员,随时倾听门口的动静,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保安人员。

客人丢失物品时,首先应安慰并问清物品的名称、特征,丢失的时间、地点,及时报告客房部及保安部,并帮助客人回忆物品可能丢失的地点。失物现场要保护好,切不可自作主张或进客人房间翻找;而应在客人目睹的情况下查找,或由保安员协助查找。

酒店客房规章制度

第一条依据为加强住宿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住宿场所.

第四条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一)住宿场所建设宜选择在环境安静,具备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且不受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影响的区域,并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二)新建,改建,扩建住宿场所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卫生学评价.

第五条场所设置与布局(一)住宿场所主楼与辅助建筑物应有一定间距,烟尘应高空排放,场所25米范围内不得有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或噪声等污染源.(二)住宿场所应当设置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消毒间,储藏间,并设有员工工作间,更衣和清洁间等专间.客房不带卫生间的场所,应设置公共卫生间,公共浴室,公用盥洗室等.(三)住宿场所的吸烟区(室)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室内空气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四)住宿场所的公共卫生间应当远离食品加工间.(五)住宿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应当提供性病,艾滋病等疾病防治宣传资料.

第六条客房(一)客房净高不低于2.4米,内部结构合理,日照,采光,通风,隔声良好.(二)客房内部装饰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对人体有潜在危害.(三)客房床位占室内面积每床不低于4平方米.(四)含有卫生间的住宿客房应设有浴盆或淋浴,抽水马桶,洗脸盆及排风装置;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明显标记的脸盆和脚盆.(五)客房内环境应干净,整洁,摆放的物品无灰尘,无污渍;客房空调过滤网清洁,无积尘.

第七条清洗消毒专间(一)住宿场所宜设立一定数量的独立清洗消毒间,清洗消毒间面积应能满足饮具,用具等清洗消毒保洁的需要.(二)清洗消毒间地面与墙面应使用防水,防霉,可洗刷的材料,墙裙高度不得低于1.5米,地面坡度不小于2%,并设有机械通风装置.(三)饮具宜用热力法消毒.采用化学法消毒饮具的住宿场所,消毒间内至少应设有3个饮具专用清洗消毒池,并有相应的消毒剂配比容器.应配备已消毒饮具(茶杯,口杯,酒杯等)专用存放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四)配有拖鞋,脸盆,脚盆的住宿场所,消毒间内应有拖鞋,脸盆,脚盆专用清洗消毒池及已消毒用具(拖鞋,脸盆,脚盆等)存放专区.(五)各类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防渗水,不易积垢,易于清洗的材料制成,并设置标识明示用途.

第八条储藏间住宿场所宜设立一定数量储藏间.储藏间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柜或货架,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及防鼠,防潮,防虫,防蟑螂等预防控制病媒生物设施.

第九条工作车(一)住宿场所宜配备工作车,其数量应能满足工作需要.(二)工作车应有足够空间分别存放客用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清洁工具并有明显的标识.(三)工作车所带垃圾袋应与洁净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洁净工具分开,清洁浴盆,脸盆,抽水马桶的工具应分开存放,标志明显.

第十条公共浴室公共浴室应分设男,女区域,按照设计接待人数,盥洗室每8~15人设1只淋浴喷头,淋浴室每10~25人设1只喷头.

第十一条公共卫生间(一)公共卫生间应男,女分设,便池应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池等应采用易冲洗,防渗水材料制成.卫生间地面应略低于客房,地面坡度不小于2%,并设置防臭型地漏.卫生间排污管道应与经营场所排水管道分设,设有有效的防臭水封.(二)公共卫生间应设有独立的机械排风装置,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安装严密,纱门及纱窗易于清洁,外门能自动关闭.卫生间内应设置洗手设施,位置宜在出入口附近.(三)男卫生间应按每15~35人设大小便器各1个,女卫生间应按每10~25人设便器1个.便池宜为蹲式,配置坐式便器宜提供一次性卫生座垫.

第十二条洗衣房(一)住宿场所宜设专用洗衣房或采用社会化洗涤服务.洗衣房应分设工作人员出入口,待洗棉织品入口及洁净棉织品出口,并避开主要客流通道.(二)洗衣房应依次分设棉织品分拣区,清洗干燥区,整烫折叠区,存放区,发放区.棉织品分拣,清洗,干燥,修补,熨平,分类,暂存,发放等工序应做到洁污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三)公共用品如需外洗的,应选择清洗消毒条件合格的承洗单位,作好物品送洗与接收记录,并索要承洗单位物品清洗消毒记录.

第十三条给排水设施住宿场所应有完善的给排水设施,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如场所内供水管网与市政供水管网直接相通,场所内供水管网压力应小于市政供水管网压力,并有防止供水向市政供水管网倒流的设施.排水设施应当有防止废水逆流,病媒生物侵入和臭味产生的装置.

第十四条通风设施(一)客房,卫生间,公共用房(接待室,餐厅,门厅等)及辅助用房(厨房,洗衣房,储藏间等)应设机械通风或排风装置.机械通风或排风装置的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异味交叉传导.(二)住宿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三)住宿场所的机械通风装置(非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进风口,排气口应安装易清洗,耐腐蚀并可防止病媒生物侵入的防护网罩.

第十五条采光照明(一)住宿场所室内应尽量利用自然采光.自然采光的客房,其采光窗口面积与地面面积之比不小于1:8.(二)客房台面照度不低于100勒克斯.(三)不宜将暗室作为客房.

第十六条预防控制病媒生物设施(一)住宿场所应设置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及防潮,防尘等设施.(二)与外界直接相通并可开启的门窗应安装易于拆卸,清洗的防蝇门帘,纱网或设置空气风帘机.(三)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设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隔栅或网罩,防止鼠类进入.(四)机械通风装置的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

第十八条操作规程(一)住宿场所经营者应制定公共用品用具采购,储藏,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维护等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工作程序.(二)经营者应当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应当熟悉本岗位卫生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第十九条公共用品用具采购(一)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采购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二)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物品中文标识应规范,并附有必要的证明文件.(三)采购的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

第二十条公共用品用具储藏(一)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应保持通风和清洁,无鼠害,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二)不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物品距墙壁,地面均应在10厘米以上.棉织品宜存放于储藏柜中.(三)物品的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物品.(四)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间或专柜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有物品使用登记.

第二十一条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一)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二)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三)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四)清洗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五)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六)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各类公共用品用具更换,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可参考《推荐的住宿场所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见附录).

第二十二条客房服务(一)客房应做到通风换气,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二)床上用品应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一周至少更换一次.(三)清洁客房,卫生间的工具应分开,面盆,浴缸,坐便器,地面,台面等清洁用抹布或清洗刷应分设.(四)卫生间内面盆,浴缸,坐便器应每客一消毒,长住客人每日一消毒.(五)补充杯具,食具应注意手部卫生,防止污染.

第二十三条公共卫生间清洁清洁坐便器(便池)的清洁工具应专用.每日应对卫生间进行一次消毒.

第二十四条棉织品清洗消毒(一)棉织品清洗消毒前后应分设存放容器.(二)客用棉织品,客人送洗衣物,清洁用抹布应分类清洗.(三)清洗程序应设有高温或化学消毒过程.(四)棉织品经烘干后应在洁净处整烫折叠,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及时运送至储藏间保存.

二十七条卫生管理工作职责住宿场所卫生管理部门的成员或卫生管理员承担本场所卫生管理职能,主要职责包括:(一)制订从业人员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和考核办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卫生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的培训学习和考核.(二)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负责提出将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的从业人员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岗位的意见.(三)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责任制度和卫生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四)督促本场所经营者,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按时办理有关卫生证件,证明,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五)配合卫生执法人员对本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负责建立本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六)参与保证卫生安全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卫生管理制度住宿场所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主要制度有:(一)证照管理制度.(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三)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四)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制度.(五)洗衣房卫生管理制度.(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七)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八)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九)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十)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第二十九条证照管理住宿场所,从业人员及健康相关产品应证照齐全.卫生许可证悬挂在场所醒目处,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有效,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真实完备.

第三十条档案管理住宿场所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档案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等.(二)卫生管理制度.(三)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或卫生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四)发生传染病传播或健康危害事故后的处理情况.(五)卫生操作规程.(六)公共用品用具采购,验收,出入库,储存记录.(七)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检测记录.(八)设备设施维护与卫生检查记录.(九)空气质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记录.(十)投诉与投诉处理记录.(十一)有关记录:包括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记录,培训考核记录,从业人员因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岗位记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记录等.(十二)有关证明:包括预防性建筑设计审核文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消毒设施设置情况等.各项档案中应有相关人员的工作记录并签名,档案应有专人管理,各类档案记录应进行分类并有目录.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三年.

第三十一条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一)住宿场所应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二)当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责任报告人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三)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范围:1.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2.饮用水遭受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3.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等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皮肤病;4.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剂,杀虫剂等中毒.(四)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场所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第三十二条环境卫生管理(一)室外公共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二)室内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门窗,桌椅,地毯,台面,镜面等应保持清洁,无异味.(三)废弃物应每天清除一次,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四)洗衣房的洁净区与污染区应分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及运行状态良好.(五)定期进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卫生要求.(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室内空气,用品用具等定期进行检测.第三十三条食品经营项目住宿场所设有食品经营项目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要求.第五章人员卫生要求第三十四条健康管理(一)住宿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倒卖.(二)从业人员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治愈之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可疑传染病患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第三十五条卫生知识培训(一)从业人员应当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三)从业人员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六条个人卫生。

(一)去除公共用品用具表面的残渣,污垢.

(二)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公共用品用具表面.

(三)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二,消毒方法。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1.煮沸,蒸汽消毒:100℃作用20~30分钟以上.可用于饮具,盆,毛巾,床上用棉织品的消毒.2.红外线消毒:125℃作用15分钟以上.可用于饮具,盆的消毒.

(二)化学消毒.用含氯,溴或过氧乙酸的消毒药物消毒.

1.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浸泡30分钟,可用于盆,饮具的消毒或用于物品表面喷洒,涂擦消毒.

2.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1000毫克/升的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可用于拖鞋消毒.化学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

三,保洁方法。

(一)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毛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二)消毒后的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四,化学消毒注意事项。

(一)使用的消毒剂应在保质期限内,并按规定的温度等条件贮存.(二)严格按规定浓度进行配制,固体消毒剂应充分溶解.

(三)配好的消毒液定时更换,一般每4小时更换一次.(四)使用时定时测量消毒液浓度,浓度低于要求立即更换.

(五)保证消毒时间,一般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应作用15分钟以上.

(六)应使消毒物品完全浸没于消毒液中.

(七)用品用具消毒前应洗净,避免油垢影响消毒效果.

(八)消毒后以洁净水将消毒液冲洗干净.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