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修订和更新是非常必要的,随着时代和环境的变化,规章制度需要不断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制定规章制度,下面是一些规章制度的书写要点和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企业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2、内部控制应当覆盖本公司所有的业务、部门、岗位和人员,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健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传递等各个环节。
3、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超大规模信息安全芯片和通讯芯片设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信息安全与通讯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金融、电信、税务、公安、海关等多个领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安全芯片和通讯芯片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开发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安全芯片和通讯芯片,其中,安全芯片包括usbkey安全芯片、安全存储芯片、可信计算芯片和移动支付芯片,通讯芯片包括通讯接口芯片、通讯射频芯片等。公司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公司内部管理建设,认识到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对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的重要性,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随着企业规模的发展使之不断完善,从而保证了公司各项管理方针、制度和措施贯彻执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使各项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为公司的持续、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现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财务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三个方面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建设进行揭示:
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时对本公司章程不断修改和完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最高权力、决策、监督、管理机构的规范运作。
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权利与义务,为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提供了基础。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立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规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成员由股东代表担任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另2名成员由职工代表担任并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本公司根据业务及管理需要,合理设置内部机构,科学划分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本公司组织机构框架图如下:
公司董事会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向董事会负责。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管理层充分认识到良好、完善的运行机制对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的重要性,为此建立了覆盖业务活动各主要环节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的高效运作,说明如下:
(1)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已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三会制度及规则,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等。公司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培训、交流,在使用创新能力强、竞争意识强的人力资源方面勇于作出大胆尝试。公司内部敢于正视自身劣势,打破内部格局,增强竞争能力,消除一切低效率的组织、人力、资产和观念。总体人力资源建设已经形成倡导学习、注重能力、创造价值的用人格局。公司根据《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手册》、《薪酬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试用、培训、工资与福利、奖励、处罚等,全面规范了公司的人力资源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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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钱账分管制度:即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的原则。各公司应配备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应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会计员登记的现金银行存款总账,相互核对。
2、 现金开支的范围: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1)支付员工工资、(2)支付差旅费、(3)支付因公借款、(4)支付零星采购材料和用品款、(5)支付运杂费。
3、 现金必须及时交库:各业务部门收入的现金,应于当天送交财务部门,不得挪用、挤占和公-款私存银行。
4、 坚持日清日结: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日结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账实不符的重要措施。如有长款、短款,应查明原因,属于账务的错误及时更正,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由过失人赔偿。
5、 坚持现金盘点制度:出纳自身盘点,应由领导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定期抽查盘点,重点检查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6、 规定库存现金限额: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时,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应及时补提现金。
示例:
一、 办公储备现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由项目经理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不应超过规定限额。
二、 办公储备现金不得私自挪用,不能白条抵帐,不能私自外借。
三、 因工作需要,如出差、业务招待和杂费;购买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等(100元以内,不予借支,先个人垫付,然后凭正式发票报销),支取现金时,必须由经办人员填写现金支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出纳方可办理支取现金手续。
四、 现金报销,首先填制支出凭单,凭正式发票,由总经理签字,由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现金支出后,发票要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五、 报销事宜应由经办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相互转让或让他人代替办理。
六、 取得的原始发票上要注明有单位名称,票据填写要完整、印章要清楚,符合有关规定。
七、 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八、 如需大额现金(一万元以上),应提前2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做好准备。
九、 现金领用人与审批人不得为同一人
银行存款管理
1、 各类货币资金,应按照资金性质或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财务部门应设置银行存款分户账,逐日记录收、支、结存情况,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未达账款调节表,保持账账相符。
2、 财务部门收到各业务部门的各种银行收入的结算票据,填写进账单及时送存银行,在银行确认收妥后,有关经办的业务部门方可办理业务的结算手续。在款未收妥之前,不可办理钱物交易的结算手续。
3、 各类银行存款的支票预留印鉴和密码,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分别掌握,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泄漏。如因借用泄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财务部查明原因,追究借用、泄密者的赔偿责任。
4、 使用现金支票,不论对外支付款项或补充库存,均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签发。
5、 使用转账支票,应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持填写借据和结算凭证(包括购货发票、账单、收据等)
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总裁)签字同意后,由出纳开出转账支票,凡不能预先取得结算凭证,需要借用空白支票时填写借据和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总裁)签字同意后,由经办人员在出纳员处办理借(领)用款手续,并在支票有关栏目填写签发日期、用途和限额,方可借出。借出的转账支票如发生丢失现象,经办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由于支票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丢失人赔偿,特殊情况可由财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或上级批准后处理。
6、 需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信用证、托收承付等结算形式办理收、付款项者,同领用转账支票程序。
7、 业务经办人员借领的空白支票和财务部门办理的各种汇票,经办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办理有关入库审批和报销手续,月终前必须将支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支票交回财务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清理者,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对其办理支票再借领手续。
8、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规定。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卡。否则,由此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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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管理特点,公司设立财务科,财务科工作由财务经理主管,下设会计、出纳岗位。财务总监对财务科工作全面负责,领导财务经理及其他工作人员任职执行会计法律、法规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一、岗位责任制
(一) 财务经理岗位责任制
指导监督财务部的日常工作
主持、制定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工作
按月审核“银行余额调节表
按月编制合并报表
按月审核会计凭证
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归档工作
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 会计岗位责任制
负责公司财务核算工作
按月及时编制会计凭证
按月编制本公司财务报表
负责按月报税
负责审核公司人员日常报销业务的票据审核
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三) 出纳岗位责任制
负责公司现金管理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票据管理,及时购买公司销售发票
根据会计人员审核的票据报销各项业务
按月装订会计凭证
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一) 现金管理办法 1、出纳负责管理公司现金收、付业务及现金保管业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加强现金管理。
3、现金开支的范围有:(1)对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福利费、补贴差费、补助费、备用金、差费借款等以及向不能转帐的单位和个人购买物品或支付劳务报酬。超出现金支付范围的,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支付。
4、对单位转入的款项以及应退的各种款项,一律通知银行汇退,不得用现金退汇。 5、出纳办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必须以会计审核签认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职工个人清款单预借的现金要经领导签字批准,否则不予支付。
6、为方便公司货款的回收,公司以出纳个人名义办理了银行借记卡,银行借记卡的密码及卡由出纳本人保管。公司客户的货款可以直接汇入该借记卡。出纳必须于当日将公司客户的货款存入公司账户中,当日无法存入银行的必须于次日交存银行账户。
(二) 银行存款管理办法 1、货巾资金的收支业务除按规定可通过现金结算外, 其余一律要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2、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结算办法》和银行有关办理结算规定本单位银行的收支业务。
4、不得签发各种空白支票,汇票或交给他人自填。
(三) 支票管理办法
支票是公司对外结算的一种主要方式,是由公司签发通知银行付款的一种书面证明。为了加强支票管理,保证支票使用的安全和合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两种。
转帐支票只能通过银行转帐,不能提取现金;
2、支票的管理
1、由出纳员管理从银行购入的空白支票,并建立台帐,登记购入日期、种类、起止号码、妥善保管空白支票及预留印鉴(后附支票配售记录)。
2、出纳要建立支票领用台帐,逐笔登记领用人姓名、支票号码、用途、金额、收款单位等,并由领款人签章,交销日期(后附支票配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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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总务室、财会人员组成的财务领导小组,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完善财务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具体如下:
一、建立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经费的管理
1、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对经费收入的管理,如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及拨款、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学校代收费收入以及教职工水电费收入等。对学校的这些收入,我们都做到及时入帐,及时上缴学校财务专户,不私设小金库。
2、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学校完善经费的开支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经费必须经校长审批,报销票据须签上经办人姓名,说明购物或开支用途,并由会计中心审核后才能报销。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不设小金库,所有的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报帐员备用金存放不超过规定限额。
4、财务公开,接受监督。学校的一切开支帐目每季度在校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做到明明白白收费
学校严格按照省和县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没有巧立收费项目、搭车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每学期,学校在组织学生入学报名时,都通过公开的形式,将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在醒目处张贴,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的监督,提高入学收费的透明度,做到让学生明明白白交费,高高兴兴上学。学校收取的各种费用一律统一使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代收费”发票进行收费。并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收费管理,所收款项及时上缴县财政专户,不挪作他用,不坐支,不设立小金库。
三、实际阳光操作,把“两免一补”资金及时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学生手中
为了杜绝“两免一补”资金发放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及暗箱操作现象,让“两免一补”资金真正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学校领导小组就发放的对象,发放的人数金额、形式等做出了规定。采用学生申请、学校调查摸底、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对比,领导小组讨论确认等办法,确定补助对象,张榜公示,对张榜公示中反映的情况进行再认真调查核定。然后造册打卡发放到学生家长账号中,很好的杜绝了补助资金的流失。让家庭困难学生上得起学,读得起书,让贫困学生和家长感受到党和国家政策的温暖,使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四、规范教育学杂费管理,把钱用到刀刃上
财政拨给我校公用经费,用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做到一年完善一些,逐年完善,我们主要用于如下几个方面:1、学校办公经费;2、教学用品购置;3、教师学习培训费;4、体育器材购置;5、远程教育技术教室装修;6、学校低压路线改造配套资金;7、学校供水设施改造;8、学生课桌椅购置;9、校容校貌改造等,部分用于支付水电费。对每笔资金的使用,学校都召开领导会议进行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使这部分资金用到教学和学校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把钱用在刀刃上,大大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师生员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五、加大教研经费投入,建设一支高素质、强专业的教师队伍
学校十分重视教学教研和师资培师工作,在学校经费比较紧张情况下,学校都要拨出一定的经费,选派一批年青的有培养前途的教师到外地学习。学校每年都为教师订阅大量教学资料供教师教学备课用,对一些研究性学习的重点课题,学校都从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
六、规范绩效工资的发放
对上级发放的绩效工资,我们实行民主评议的'办法,分为三个等级进行发放,目前为止,上级拨给的绩效工资都按照评定的等级发放到所有的教师手中。
2017年山口铺小学财务收支管理体制
学校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学习、传达《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统一思想,明确要求。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重要内容,是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从源头预防经济犯罪,避免国家财产损失的重要举措。作为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问题梳理:
经过自查,学校目前不存在《意见》中列举的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日常财务、财产管理中也能做到责任明确,制度严格,注意提高公用经费和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学校素质教育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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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人员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的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
第二章 财务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第四条 在总经理领导下,公司财务部管理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展规划组织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并加以贯彻、落实。
2.组织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审查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提供的会计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3.监督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并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规、政策制度,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事项。
4.搞好本部门的内外协调工作,并协助公司领导作好全公司的资金运筹及资金管理工作。
5.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济合同,协议的拟定,为公司领导提供财务方面的参考意见。
7.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 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任用及奖惩提出意见。
8.协调公司与银行、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关系,严格保守公司财务机密。
9.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10.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五条 财务部门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分工明确,做到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重大投资、资产处理、资金调度和其它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以及互相监督制约的程序要合理、明确和完善。
第三章 财务人员
第六条 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计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七条 各级领导必须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八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反映情况,准确核算数据,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
第九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宜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数据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移交时必须监交。所属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进行监交,财务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四章 会计核算原则
第十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执行条例》、《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补充规定等法规。
第十一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会计事项。
第十二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公司发生涉及外币的业务,按发生的当日外汇市场汇率的中间价折合本位币记账,期末将货币性外币账户的余额按期末外汇市场汇率中间价调整折合人民币金额,调整后折合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之差作为汇兑损益,并按规定计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第十四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文字记录均用中文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五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应视经营需要,按计划购置,不得盲目购置,部门在购入固定资产前应填写“财产物品申购单”,按规定的程序核准后,据以办理购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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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乡内控制度及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乡的财务管理,杜绝浪费、减少不合理的开支,以保障乡政府工作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要模范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严格按财政局的规定从严控制经费的开支。核算要准确,帐目要清楚,必须做到帐帐、帐表、帐实相符。对不符合财经纪律和报销规定的有权抵制和不予报销。
二、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健全必要的帐目,出纳要记好现金帐和银行帐,月末与会计对帐,做到帐实相符。
三、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会计工作规范,建立岗位责任制,出纳员和会计责任分明,做到“钱账分离,不准一人监管”。及时完成各项财务工作。
四、预算经费公务支出坚持“统一审核,一支笔审核”,任何开支(包括现金、支票、报销差费等)由镇长审批。
五、凡报销的各项费用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字,并送乡长审批。未经乡批准的费用,财会人员不得付款。 六、购买办公用品及其他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购买,自行购买的不予报销。
七、财务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到帐目清楚,月终后五日内将经费收支情况按项目详细列表,送领导审阅。 八、负责管理和使用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财产,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九、严格现金的管理使用。现金的`开支,必须按规定的范围支付。
十、因公出差要严格遵守财政局规定,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均按规定执行,超过标准部分由本人自理,非特殊情况不能乘坐飞机。 十一、因公出差或购买办公用品等需借款时,须经局长签字同意,否则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十二、对违犯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的处罚,按《会计法》的规定办理。
1、 钱账分管制度:即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的原则。各部门应配备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应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会计员登记的现金银行存款总账,相互核对。
2、 现金开支的范围: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1)支付员工工资、(2)支付差旅费、(3)支付因公借款、(4)支付零星采购材料和用品款、(5)支付运杂费。
3、 现金必须及时交库:各业务部门收入的现金,应于当天送交财政所,不得挪用、挤占和公-款私存银行。
4、 坚持日清日结: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日结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账实不符的重要措施。如有长款、短款,应查明原因,属于账务的错误及时更正,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由过失人赔偿。
5、 坚持现金盘点制度:出纳自身盘点,应由领导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定期抽查盘点,重点检查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6、 规定库存现金限额: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时,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应及时补提现金。
示例:
一、 办公储备现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要做到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不应超过规定限额。
二、 办公储备现金不得私自挪用,不能白条抵帐,不能私自外借。
三、 因工作需要,如出差、业务招待和杂费;购买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等(100元以内,不予借支,先个人垫付,然后凭正式发票报销),支取现金时,必须由经办人员填写现金支出申请,经财政所长审批、镇长签字,出纳方可办理支取现金手续。
四、 现金报销,首先填制支出凭单,凭正式发票,由镇长签字,由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现金支出后,发票要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五、 报销事宜应由经办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相互转让或让他人代替办理。
六、 取得的原始发票上要注明有单位名称,票据填写要完整、印章要清楚,符合有关规定。
七、 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八、 如需大额现金(一万元以上),应提前2天通知财政所,以便做好准备。
九、 现金领用人与审批人不得为同一人
银行存款管理
1、 各类货币资金,应按照资金性质或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财政所应设置银行存款分户账,逐日记录收、支、结存情况,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未达账款调节表,保持账账相符。
2、 财政部门收到各业务部门的各种银行收入的结算票据,填写进账单及时送存银行,在银行确认收妥后,有关经办的业务部门方可办理业务的结算手续。在款未收妥之前,不可办理钱物交易的结算手续。
3、 各类银行存款的支票预留印鉴和密码,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分别掌握,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泄漏。如因借用泄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财务部查明原因,追究借用、泄密者的赔偿责任。
4、 使用现金支票,不论对外支付款项或补充库存,均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签发。
5、 使用转账支票,应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持填写借
据和结算凭证(包括购货发票、账单、收据等)经财务负责人和镇长签字同意后,由出纳开出转账支票,凡不能预先取得结算凭证,需要借用空白支票时填写借据和经财务负责人和镇长签字同意后,由经办人员在出纳员处办理借(领)用款手续,并在支票有关栏目填写签发日期、用途和限额,方可借出。借出的转账支票如发生丢失现象,经办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由于支票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丢失人赔偿,特殊情况可由财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经镇长批准后处理。
6、 需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信用证、托收承付等结算形式办理收、付款项者,同领用转账支票程序。
7、 业务经办人员借领的空白支票和财务部门办理的各种汇票,经办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办理有关入库审批和报销手续,月终前必须将支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支票交回财务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清理者,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对其办理支票再借领手续。
8、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规定。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卡。否则,由此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示例:
一、 支票由出纳管理,领取支票需经办人员填写支票领用单,经镇长审批签字,出纳方可签发。
二、 建立支票领用薄,凡领用者一律登记签字。
三、 签发支票时,必须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或限额)。不得开空头或远期支票。
四、 为减少现金流量,本公司规定,凡支出1000元以上,尽量使用转帐支票。10000元以上,除差旅费外,必须使用转帐支票。
五、 支票一经签发要妥善保管,遗失立即向财务部报告,并向银行挂失,若造成经济损失,由遗失者自负。
六、 未经镇长同意,借用人不得改变支票用途。
七、 领取支票用于项目用途的,需按预算规定支出。
八、 领取支票后,凭正式发票,经镇长审批后,出纳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九、 支票报销,须在开出支票后3日内报销。如实际支出超过限额,回来后应重新补齐手续,报销后的原始凭证应加盖“转帐付讫”戳记。
十、 领支票后,逾期无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出纳一律拒绝签发第二张支票。
内部牵制制度
一、内部牵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
组织分工;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二、为认真实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做好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特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三、出纳员的职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支票。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工作。
四、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财务主管负责本局及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并进行财务监督。会计员负责对记帐凭证、原始凭证审核,登记并审核计算机帐簿。出纳员办理现金、银行业务,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解表,不开空头支票。
xx-x乡内控制度及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乡的财务管理,杜绝浪费、减少不合理的开支,以保障乡政府工作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要模范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严格按财政局的规定从严控制经费的开支。核算要准确,帐目要清楚,必须做到帐帐、帐表、帐实相符。对不符合财经纪律和报销规定的有权抵制和不予报销。
二、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健全必要的帐目,出纳要记好现金帐和银行帐,月末与会计对帐,做到帐实相符。
三、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会计工作规范,建立岗位责任制,出纳员和会计责任分明,做到“钱账分离,不准一人监管”。及时完成各项财务工作。
四、预算经费公务支出坚持“统一审核,一支笔审核”,任何开支(包括现金、支票、报销差费等)由镇长审批。
五、凡报销的各项费用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字,并送乡长审批。未经乡批准的费用,财会人员不得付款。 六、购买办公用品及其他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购买,自行购买的不予报销。
七、财务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到帐目清楚,月终后五日内将经费收支情况按项目详细列表,送领导审阅。 八、负责管理和使用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财产,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九、严格现金的管理使用。现金的开支,必须按规定的范围支付。
十一、因公出差或购买办公用品等需借款时,须经局长签字同意,否则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十二、对违犯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的处罚,按《会计法》的规定办理。
1 目的
为强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的内部控制责任,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遵循“有制度、有流程、有自查、防范风险、不断优化流程”的原则,提升公司财务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3 文件解释
财务内控是指公司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制度、方法、措施,起到互相监督、互相牵制的作用。
4 职责
4.1 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所处环境,组织实施财务内控自查,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内控自查的有效实施负责。各单位负责人要为财务内控自查提供时间保障和工作支持。
4.2 各单位应当配备具有一定业务素质的内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对本单位制度流程的执行及完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财务审计部内控管理人员在财务内控自查工作中的职责:
4.2.1 协助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完善本单位财务制度及流程;
xxx集团财务内控自查制度
4.2.3 组织本单位开展财务内控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工作;
4.2.6 负责本单位与公司财务审计部内控科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5 工作要求及内容
5.1 财务内控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5.1.1 本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现状及总体评价。
5.1.2 根据《哈飞汽车集团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拟定和修改完善的财务制度及流程的建设情况。
5.1.3 本单位财务制度及流程的执行情况。
5.1.4 对各级财务、税务及其他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对未整改问题的原因说明及解决措施。
5.1.5 本单位下一阶段财务内控工作计划。
5.1.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已发现的潜在盈亏情况、需公司支持的事项等)。
5.2 财务内控自查报告程序及要求
5.2.1 公司财务审计部内控科为各单位财务内控自查报告的接收人。
共 3 页 本文件电子文件为受控文件,经打印即为非受控文件
xxx集团财务内控自查制度
5.2.2 各单位应于每年的1月25日和7月25日前按规定的格式以邮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财务部内控科报送本单位上年度和半年度的财务内控自查报告。
5.3 财务内控自查报告的考核
公司财务审计部内控科将根据各单位财务内控自查报告的及时性、完善性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按《哈飞汽车集团财务内控检查及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6 附则
本规范由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解释。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建立科学的财务核算和指标体系,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参与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和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等事项,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具备从业资格的财务会计人员。
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规模较大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按照《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设置并履行职责。
第六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全部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单位预算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国家对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广播电视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预算编制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单位预算。
(二)坚持完整性和统一性原则。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将全部财务收支在预算中予以反映,并按照国家预算表格和统一的口径、程序及计算依据编制单位预算。
(三)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预算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四)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既要考虑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国家财力的可能和单位的收入状况、资产状况,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五)坚持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挖掘内部潜力,努力增收节支,加强绩效管理,推进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预算年度收支增减因素、以前年度资金结转结余、人员和资产等状况,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单位预算。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年度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目标、计划和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下同)。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三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和绩效考评等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决算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决算的填报、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开展广播电视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九条事业收入包括:
(一)广告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因播出、刊登广告收取的收入。
(二)收视费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收取的电视节目收视费收入。
(三)节目销售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销售节目取得的收入。
(四)合作合拍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与国内外单位和机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或合拍影视节目取得的收入。
(五)节目制作和播放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其他单位制作和播放广播电视节目取得的收入。
(六)节目传输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用户传送广播电视节目取得的收入。
(七)技术服务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翻译服务、信息服务、计量检测、设备技术安装和维修等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事业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门票收入等。
第二十条经营收入包括:
(一)销售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部门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
(二)经营服务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部门对外提供经营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租赁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出租房屋、场地和设备等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经营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取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
第二十一条收入管理的要求:
(一)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组织收入,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二)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建立健全各种专用收款收据、销售发票等票据的管理制度。
(三)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各项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违规代存代管资金,防止流失。
(四)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二十三条支出是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五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各项支出应当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统一安排使用。单位业务部门按照财务部门核定的预算和规定的程序使用资金。
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七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八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第二十九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逐步建立健全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合理使用资金,控制支出规模。
第三十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二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加强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票据经办部门和人员应当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财务部门应当加强票据的审核,拒绝报销虚假票据。
第三十三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强化成本意识、加强经济核算,具备条件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广播电视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三十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应当按照核算对象将广播电视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其费用可以划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
(一)直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和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二)间接费用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为组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和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三)期间费用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内部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三十五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其成本费用应当按照支出用途分别归集到单位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相应科目中。
第三十六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其基本建设支出、对外投资、各种罚款、赞助和捐赠支出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不得计入成本费用。
第三十七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制度。
第三十八条结转和结余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十九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四十二条专用基金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四十三条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四十四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四十五条资产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十六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十七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十八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根据单位资产存量状况、人员编制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编制资产购置计划,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履行相关政府采购规定。
第四十九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第五十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制度,构建资金安全管理风险防控机制。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使用和管理银行账户。
第五十一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应当按时清理结算,加强管理。
第五十二条存货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开展广播电视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广播影视节目、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一)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收发手续,完善存货验收、入库、保管和出库制度,防止丢失、损坏、变质。
确保广播影视节目安全、规范、有效管理。
(三)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材料明细账,定期与财务部门的材料总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四)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存货定额管理制度,科学制定材料储备定额和主要材料消耗定额,保持合理的存货库存量。
(五)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维护和保养,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二)购建和调入的固定资产,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单位财务部门参与验收。购进专用设备和新建的房屋及构筑物竣工时,应当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验收。经验收后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入账并交付使用。
(三)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四)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保证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按照规定处理。
(五)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对单位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并按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定期报送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等情况。
第五十五条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在建工程管理,在建工程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第五十六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无形资产的评估确认、开发、保护、使用和转让管理。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五十七条对外投资是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投资企业和投资项目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十八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十九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大型仪器、设施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
第六十条负债是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六十一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应缴款项包括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第六十二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六十三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第六十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清算。
第六十五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六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其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管理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撤销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合并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闲置的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处理。
(五)分立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事业单位,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六十七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八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应当对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十九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考评、社会效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情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一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财务分析,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使用、负债情况、收入支出状况、定员定额情况等。
第七十二条财务分析指标分为财务指标和业务指标两类。
(一)财务指标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人均基本支出、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利用率、事业收入与经营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比率、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增长率、频率(频道)收入成本比率、每分钟节目(栏目)制作成本等。
(二)业务指标包括: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时间(小时/年)、广播电视节目自办率、广播电视节目首播率、发射机千瓦小时费用、发射机千瓦小时电费、发射机停播率等。
除上述指标外,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七十三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主要包括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的监督。
第七十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七十五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
第七十六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七十七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规则,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第七十九条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广播电视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广播电视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八十条下列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或者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特定项目,不执行本制度:
(二)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接受外单位要求投资回报的经营项目;
(三)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具备条件的其他广播电视事业单位。
第八十一条广播电影电视科学研究单位和学校执行同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八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部门和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报财政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备案。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十三条本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现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便全体工作人员执行。
第一条 一般规定
1、本公司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资金收入和支出,统一由财务部负责办理,财务部是代表公司对外结算债权、债务的唯一机构。未经授权和委托,任何人无权处理有关资金收支的工作,任何越权行为都是无效的,并应对其所造成的后果负责任。
2、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严以律已,不谋私利,如发现有利用工作之便,进行挪用公-款,假公济私,贪污舞弊,监守自盗等行为,一律加倍处罚,严惩不贷。因此,会计与出纳必须明确分工,各施其职,相互制约,即相互合作又相互监督。按照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指除现金、银行日记帐外的帐)的原则进行工作。每月终盘点现金,双方核对现金、存款帐目,并将存在问题向上级报告。
3、凡是支付款项必须取得合法的、有效的单据,经手人应该在单据上签名、盖章、整理好单据,经有权审批的领导批准,会计人员核对无误并符合支付原则,方可办理报销支付款项,如手续不全,内容有错或可疑,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4、为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不致流失,凡是公司的资产都应设置帐簿登记,由专人负责管理。会计与管理人员按情况规定月、季、年终盘点一次,进行财产清查。对于损坏、变质或短缺情况,由直接责任人(或使用人)提出报告,经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5、强化公司管理,公司与外界签订的一切经济合同,最终由财务部负责执行,财务部建立经济合同管理档案。派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执行,以维护公司的经济权益。
第二条 资金的管理
1、本公司所有资财均属投资者所有,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不经过正当审批手续,非法调走或挪用资金,财务部门有权制止这些违法行为,拒绝支付款项。如不加制止,造成事实,财务部负责人应负连带责任。
2、资金分级管理,按资金用途,各级审批权限.
3、公司支付任何款项,必须凭合法的有效发票或有关收费凭证,并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确认,注明付款理由,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支付款项业务。
4、凡属预付款项,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连同合同或有关文件交财务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但在该项业务完结,经办人必须取得对方正式发票合法的收款凭证,交由财务部结清往来帐目,否则造成损失由经手人负责。
5、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所造成的罚款或其他经济损失,应由责任者本人负责,公司拒绝接受任何解释。
第三条 费用开支管理
一、差旅费
1、各级别出差乘座交通工具标准
a: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座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一等舱。
b:部门经理、副经理可乘飞机、轮船二等舱、火车硬卧。
c:一般人员,可乘火车硬卧或硬座、轮船三等舱,一般不能乘座飞机,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注:上述各标准采用实报实销,凡超过上述标准乘座交通工具的费用,由本人负责,公司不予报销。
2、工作人员在国内出差,在旅途中的生活费、津贴费、不分级别、不分地区、不分交通工具,每人每天补助30元。
3、在目的地费用采取“定额包干,超支不补,节约归已”的办法,包干范围a.住宿费b.生活费c.市内交通费。费用包干标准,根据出差人员级别,到达地区的消费水平确定。见附表一。
4、正副经理、正副厂长以上人员出差,随同人员原则上可以乘飞机、火车硬卧、轮船二等舱。
5、职员乘出差之便,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和在家期间按事假处理,没有补贴。
6、出差人员在外开展业务工作,公司可报销长途电话、电报、传真等通讯费用。
7、150公里外的省内出差,当天归来者,除报销规定的来回车费、船费外,每人每天补助30元(含出差地市内车费)。
8、因公在南京市内及周围城市办事者,一般不得乘座“的士”,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预先审批。在此范围办事,未能返回公司就餐者,除报销规定的交通费外,补助误餐费8元。
二、办公费
1、购买办公用品、用具等均由行政人事后勤部统一负责,公司各部门按实际需要列出清单,交行政后勤部统一处理。严禁各部门擅自购买,并要严格控制其开支金额。
2、凡购买所有的物品,均须办理验收入库,并按审批权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方能报销。行政人事部门要指定专人按部门或个人建立低值易耗品辅助台帐,及时登记领退情况,职工离开本公司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丢失和损坏的物品,要其本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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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强化内部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行为,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二章 内部牵制及稽核
第三条 牵制原则
(一)为合理组织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之间、会计岗位之间、各财务部门之间、财务部门和主管部门之间的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防止核算与管理发生失误和舞弊行为,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二)任何一笔资金的收付或结算,任何会计资料的形成和报出,必须经两人或两岗以上,重要的会计事项要由会计人员和处(科)负责人分工掌管,不得只由一人或一岗完成。
第四条 组织和分工
(一) 财务处设以下岗位:
一般会计岗位:出纳岗、审核记帐岗、复核岗、工资管理岗、电算化岗、综合管理岗、档案管理岗等。
会计岗位原则上要求一人一岗或一岗多人,各岗之间定期轮换。
(二)财务处的稽核工作由审核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分别从不同环节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1、审核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审查、监督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均取得或填制合法凭证;审查、监督发生的
经济业务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审查各项经济业务批准手续是否完备;审查、监督用款单位或项目有无合法资金供给渠道。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应要求经办人予以更换;对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要向学校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
2、复核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复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审查各项收、付款业务的政策依据和批准手续是否齐备;审查记帐凭证的填制、科目运用、帐簿登记是否合乎规范要求,监督帐证、帐帐、帐实是否相符;负责监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复核人员发现记帐凭证填制的记录内容和附件张数与原始凭证不相符、科目运用不正确或往来帐记载与债权人、债务单位(个人)不相符时,应当即要求审核制单人员予以纠正。
3、主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检查凭证、帐簿、报表的合法性、合规性;
负责检查各项资金收支计划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发现不合法的收、支内容或收支计划缺乏可行性的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提出具体意见,要求予以纠正。
负责检查各项经济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监督其履行情况。发现经济合同、协议不合法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要求纠正;发现合同、协议缺乏合理性或可行性,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要求修订有关内容。 负责检查、监督全部会计档案及有关资料保管及移交情况。
第三章 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第五条 坚持定编定岗制度,学校内部各单位和部门需要设会计岗位,必须经财务处会商人事处同意后方可设立。
第六条 经批准设立会计岗的单位和部门必须聘任会计人员两人以上,记帐与出纳不能一人兼任。
或进修合格证、技术职务证书等)并报人事处批准后方可聘任。
第九条 坚持技术职务考试制度,凡正式在编会计人员要取得各级技术职务除自然晋升外,一律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报人事处确认,经学校批准聘任,方能取得正式技术职务。
第十条 学院各级财务机构和有会计人员的单位(部门)领导,要创造条件,支持会计人员参加各种技术业务培训。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的专职会计人员要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十二条 各级财务部门要坚持工作会议制度,讨论业务处理及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第十三条 要坚持会计人员离岗交接制度。会计人员离岗(含调动、轮换、退休等)要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移交人要列出交接事项清单,如印章、支票、收据、凭单、帐、表等,接受人清点核对后,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时要有财务处负责人监交并签章,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三人各保留一份,会计事项未交接清楚不得离岗。
第十四条 要建立会计人员基本数据档案。将全院在编和在岗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全部输入计算机,供平时和年终报表使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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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的管理1.资金使用部门月末要上报次月资金使用计划,总经理依据资金结存情况审批各部门资金使用额度,财务部按计划使用先后顺序予以支付。
2.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资金,直接由总经理签字批准(不在可委托副总代签),方可办理用款手续。
3.使用资金时(包括大额用款),各部门应提前1-3天预报资金使用额度,便于财务及时备款。
4.使用现金的范围:农副产品的收购、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差旅费、加油费、需用现金缴纳的税费及起点额2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其余全部使用转帐支票。
5.借用转帐(空白)支票时,要将金额写明,便于财务掌握资金结存情况。
6.借款人必须做到前清后借,但极特殊情况除外。
7.资金的审批程序是:计划内借款: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计划外借款:借款人-部门负责人-总经理-财务部二、原辅材料采购及存货的管理1.原料到厂时,保管员应据实检斤,并依据质检部门出据的检验单,计算出合格品的数量,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登记保管帐。
2.原料收购部门根据当日入库数量、收购价格、收购地点等填开实物收据,同时索要售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当地村委会提供的自产证明(身份证上的地址要与村委会提供的自产证明地址目符)。
3.原料收购部门次日上午要报送原料收购及付款情况日报表,并及时提供财务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所需资料。
财务依据完善的手续予以付款,同时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
4.购买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物品,必须凭据税务部门要求的合规发票予以报销(如:双条码、购货单位全称、大小写金额一致、发票章和条码章等),不得以白条报销。
但对特殊情况可特殊处理。
5.需要先付款的业务,须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经领导批准后(计划内部门领导签字、计划外的需总经理签字)财务予以付款。
如果需银行汇款的,办款人要。
将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开户行、银行帐号等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
6.购进需要入库的材料物品,必须经保管员验收入库,并开具材料入库单,随同发票一并到财务报销。
如果所购物品不需入厍须由接收人或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
7.采购人可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作为零星或急需购物周转用,但年终需将备用金全部退回财务。
8.月末购料,发票不能当月取得,保管员要按接收的实际数量和采购员提供的实际采购价格(扣税价)进行估价入帐,待发票到厂时办理正式入库,并将估价冲回。
9.库存物品领用时,必须凭据领料单(仓库、财务、统计各一联),领料单要标明领料用途,分管的各级负责人都要签字,保管员方可付货。
销售的货物要有发货单或销售发票。
10.月末终了,保管员、统计员要对当期发生的料单等票据进行汇总、核对,并按规定时间(每月1日)分别向财务报表,财务据此进行成本核算。
11.年终仓库要进行物资盘点,做出物资盘点明细表,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对于盘盈、盘亏的物资要作说明。
因此而造成损失的,报请总经理审批,财务予以帐务处理。
三、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1.对于购进的且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2000元、使用期限一年以上),需填写固定资产入帐单,经办人要按照入帐单上列明的内容,逐项填写清楚,然后随发票一起报帐。
同时设备动力部要登记固定资产台帐。
2.对于购进尚需安装或加工的固定资产,财务应在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待全部完工时,由设备动力部办理入帐手续。
3.购进的低值易耗品(价值2000元以下、使用期限二年以上),应先办理入库,然后再领用。
领用时,保管员或设备动力管理员应登记低值易耗品台帐。
4.当入帐固定资产和低值另耗品发生毁损时,主管部门要写明事由报厂部,财务部依据批件进行帐务处理。
5.年末终了,主管部门要与财务部进行对帐,并进行实物盘点。
四、往来帐的管理1.工作人员为公司办事借款或出差借款,应按规定时间报帐。
2.已办理预付款业务的,经办人要及时将发票清回,避免造成呆、死帐。
3.需要办理银行汇款的业务,办款人要将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开户行、银行帐号等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
4.因经办人失职对公司所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
五、报帐制度1.如果出差借款,应于回来三日内报销差旅费。
报销时要将发票按类别、时间先后顺序,整齐的粘贴于专用纸上,填好张数、金额、报销人。
然后清楚的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审核报销。
如有超标准支出的,需经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2.在市内采购的,应于当日办理报销手续,如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取得发票的,须在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3.采购部门采购时,如果金额同等的情况下,尽量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4.针对增值税发票超过90天未报销而造成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税额部分,由持票人个人承担。
5.报销时,发票上的单位名称、时间、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准自己填写,否则财务不予报帐。
6.使用支票的,支票存根要填写齐全,内容要与发票一致。
7.电力管理部门每月应及时将电费增值税发票开回交予财务,以便成本核算。
8.采购人不允许将空白支票转交他人,如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如果支票丢失了,由当事人及主管部门予以报案或挂失,财务凭据总经理签署的意见处理帐务。
9.职工工资表必须于次月五日前报送财务部,财务汇总入帐。
10.生产统计月报表、能源消耗统计表、库存材料(成品/半成品)盘点表等与财务月终结算有关的报表,必须于次月一日前报财务部,财务据此进行成本核算。
11.报销时间:每周一、三、五下午1点-4点(手机费每月15日)。
12.为了将有限的资金充分的利用好,要求借款人将所剩余款及时返还财务,不得自行留存。
13.以上条款请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遵照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报帐的,请以书面形式报请总经理审批,否则按时间长短给予50元-100元罚款。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界定,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对公司进行管理和决策;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落实董事会的相关决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2、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相关职能
结合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及管理现状,公司设有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证券部、技术发展中心、生产安环部、设备计量部、技术监督部、物资供应部、销售部、进出口部、仓储部等相关职能部室和生产分厂等,各部门按照独立运行、相互制衡的原则,通过相应的岗位职责,使各部门职能明确、权责明晰,避免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
3、公司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1 公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按照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管理层人员目标责任制》、《公司管理部门目标责任制》、《公司技术部门目标责任制》、《生产部门目标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对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考核和奖惩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决策机构的规范运作、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理、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分别制定目标责任,并制订了一整套既能灵活适应市场需求又能保证公司统一管理的采购制度和营销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目标实现。
4、公司业务环节内部控制制度
1 销货及收款环节内部控制:根据化工行业市场状况及公司产品特点,为充分调动经销人员的积极性、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制定了《公司产品销售细则》,将产品销售市场划分为若干个销售分片,由销售经理负责销售分片的营销活动,同时将销售任务和货款回笼指标具体落实到产品销售经理日常绩效考核之中。公司还制定了与销售模式相适应的订单处理、信用管理、销售合同管理、成品入库、放行及交付管理、运送货物、开出销货发票、确认收入及应收帐款、收到现款及其记录等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营销活动中各环节流程,避免或减少坏帐发生。
2 采购及付款环节内部控制:为了加强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公司制定了《公司物资统一采购制度》,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规范了原辅材料的比质比价采购、招标采购管理程序、原辅材料的编号、入库、点数、质检、入帐、发放、盘存等一系列管理流程。
对于大宗原材料采购一律统一采用招标或议标方法进行,为此公司制定了《公司招标议标采购管理办法》,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招评标,整个招评标过程本着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进行,从而拓宽公司原辅材料采购渠道,降低原辅材料采购成本,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对与关联方货物采购,公司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采购活动。采购及付款内控制度的制定,规范了采购人员的业务行为,使公司的原辅材料流转有序、付款有度。实物资产管理做到了仓库定期盘点,财务月月核查,物资库存帐、卡、物相符,有效地保证了生产成本的真实可信和公司资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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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美财务报销手续,仔细审核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需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接受单位及接受人名称,经济业务数量、单价、金额;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每一张票据必需经办人、验收人和负责人签字。
二、预算和决算必需在主管领导审查和监督下执行,重大开支由财务管理领导小组集体打算。
三、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不准私设会计帐簿或私设账户。不准私设“小金库”,更不得公款私存,杜绝私人长久截留公款或挪用公款的状况发生,严禁向外出借本单位银行帐号。
四、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及电汇支票每发生一笔业务都必需经主管领导签名批准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方可办理。签发各种银行支票时,必需由两人同时签印。单位领导要定期组织检查银行预留印鉴是否完整、平安,法人印鉴,现金收讫印鉴由现金员管理;单位会计负责管理财务印鉴。如浮现问题,要准时向上报告并实行应急措施。
五、出纳员为现金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银行支票、现金支票、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等的日常保管和归档。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禁止“白条”入账、抵库。
六、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方法,定期对固定资产举行清查盘点,确保帐实相符。
5、稽核制度;
8、计量验收制度;
9、财产保护制度;
11、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3、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1、合法性原则,就是指企业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绳,在国家的规章制度范围内,制定本企业切实可行的财务内控制度。
2、整体性原则,就是指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必须充分涉及到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各个方面的控制,它既要符合企业的长期规划,又要注重企业的短期目标,还要与企业的其他内控制度相互协调。
3、针对性原则,是指内控制度的建立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企业切实有效的内控制度,将各个环节和细节加以有效控制,以提高企业的财务会计水平。
4、一贯性原则,就是指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必须具有连续性和一致性。
5、适应性原则,指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应根据企业变化了的情况及财务会计专业的发展及社会发展状况及时补充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
6、经济性原则,是指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也就是说企业财务控制度的操作性要强,要切实可行。
7、发展性原则,制定企业财务内控制度要充分考虑宏观政策和企业的发展,密切洞察竞争者的动向,制定出具有发展性或未来着眼点的规章制度。
1、企业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
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得再完善,若没有称职的人员来执行,也不能发挥作用。企业的.用人政策直接影响着企业能否吸收有较高能力的人员来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杜绝帐户设置不合理、记录不真实的情况,充分发挥会计控制制度的职能作用,则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和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定期进行考评,奖优罚劣。
2、企业必须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
内部审计机构是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核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并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严密。
3、应发挥国家审计机关、部门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和监督作用。
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以杜绝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业务经营的安全性、规范业务操作,努力防范风险,明确各自职责,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内勤会计出纳工作:必须按时签到、签退,离柜必须暂退,柜员卡严禁串用,密码不能泄露于他人。
2:新开户必须核实客户真实身份,身份证必须是18位数字的新身份证,登记真实地址。办理福祥卡必须留有本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大额现金支付必须查验取款人真实身份证件,是否属本人支取,并经负责人签字批准,实行大额现金支付审批制度。外地取款必须核对取款人身份证件,是否属本人支取。
4、挂失必须是本持身份证,留有复印件方可办理。
5、出纳员按时上班,实时授权,保管好自己的柜员卡与密码,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对每笔业务进行认真复核、仔细查业务传票,以免出现支付当存入。坚持票面登记,做好现金回笼和供应工作,保管好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
6、实行四双制度,库房钥匙实行双人分管,库款实行双人碰库。
7、严格凭证管理制度,借据、收贷收息等重要空白凭证由会计上锁保管。收贷收息由会计经办,严禁外勤人员经办,以此避免少息、减息、收息不入账的现象。出现问题、案件由会计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8、严格实行审贷分离制度,贷款发放必须坚持“四坚持”“四核对”“五不进账”的原则,严禁信贷员自带凭证外出办理业务。
“四坚持”:坚持借款人本人到场,本人持身份证,持授信材料,需担保的,担保人持身份证到现场签订好担保合同。
“四核对”:内勤必须对对借款人的真实身份、身份证、授信材料、印鉴进行核查,对借款人的由内勤会计监督签字,没有印鉴的统一按借款人右手拇指指摸,并将借款人、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借据下。
“五不进账”:非借款户本人未经办的不进账,超权限的不进账,无批准人和责任人未签字的不进账,借据要素不齐全的不进账,抵押担保手续不健全的不进账。内勤人员违反规定不认真审查所发生案件损失的,内勤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损失赔偿。
9、遵守业务操作规程,必须以原始凭证为依据,审核其内容再录入,加强监督与管理,相互复核,账务必须达到“五无、六相符”,账务做到日清月结。强调每个季度会计人员要进行一次账据核对。
10内勤会计、记帐员要按日、按月、按季、按年末分别打印有关资料,将会计凭证、资料及时整理、装订、保管入档。
11、严格实行“双人押运制度”,不是双人押运的总社不予接受。
12、严格用电制度,营业终了必须做到“人离电断”。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三、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四、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五、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六、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七、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八、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九、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派人采购并予核定其价格。
十、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买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张,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张。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在财务部门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现金数额较大时,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打招呼,财务部门到银行支取现金须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
十二、查阅、借阅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由查阅、借阅人写出查阅、借阅的理由和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帮助查阅,不得随意带出室外。
十三、上级财务检查调用会计档案,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须经财务主管批准,由财务人员经手办理,并做好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财务资料。
十四、财务主管、财务会计和出纳应相互监督,共同把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
十五、自觉接受和配合物价、审计、税收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
开支报销应做到:
一、力求取得规范的正式发票;。
二、开支发票要真实、合理、合法;。
四、每张发票报销有经手人、验收人(主要是分管领导)签名,才可送校长审批;。
五、审批手续要完整,每张开支发票必须校长签字后才能支付。专项开支要在校务公开栏公布。
为了加强经济核算,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单位财务规定和有关财政、会计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支出范围。
(一)事业支出为本单位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其内容包括:
1、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其他;。
(二)经营支出为本单位在教育、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专项资金支出为本单位购置、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支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大修理支出。
二、经费支出管理的原则和规定。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在安排各项支出时,贯彻勤俭办学,厉行节约和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
(二)支出管理的规定。
1、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2、正确划分各类支出的界限。包括划清基建支出和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和事业支出,单位支出和个人支出、事业支出、专用基金与事业支出的界限。
3、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不得以预算数和计划数列报事业支出。
4、着重抓好事业支出的管理。保持本单位支出结构的合理性。
三、经费支出的控制措施。
1、事业支出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各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
2、未经校长批准,学校的任何部门都不能发生无预算的开支项目。
3、加强财会部门的财务监督力度。财会部门根据《会计法》实行会计监督,以保证各项支出的合法、合理、真实。
一、现金管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工作认真细心,不出差错,态度热忱。
二、每天检查一次现金日记帐,做到准确无误,要及时向学校报告现金使用情况,便于学校掌握及统筹安排。
三、现金日记帐与现金必须相符,随时接受会计及学校审计人员组织的检查。
四、现金数额超过1000元必须存入银行,现金管理人员不得让大额现金存放在自己家里,出现差错自己赔偿。
五、现金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私自给他人借款,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同意签字后才能借款,否则,视为挪用公款。
六、现金管理人员在收取各项费用时,必须向交款人开好统一收据,收据用完后存档、备查。
七、不准擅自租借银行帐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八、现金管理人员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领取或使用5000元以上大额资金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办理,取款达10000时必须使用机动车辆。
一、收费公示制度:
为了规范收费公示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根据市局的有关规定,制作“教育收费公示牌”。
(二)、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公示。
(一)、严格按照规定项目的标准和范围进行收费,未经批准的收费项目,不得收取。每学期注册时,收费标准要张榜公布,增强透明度,接受监督。学校收费一学期只能一次,一律由学校总务处收费,其他处室(包括年级、班级、个人)不得私自收款。要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二)、代办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拨代支,虚列虚报,私设“小金库”。
三、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建立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加强依法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健全收费制度。因此本校对所有收费行为采取如下措施:
(二)、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违规收费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各办公室、实验室、班级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教职工工作变动或调离学校,要按规定到资产管理对应部门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三、新添置固定资产类物品,经总务处登记上册后才能使用。
四、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报表,经总务处签字证明后报校长审批,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善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责任人赔偿。
五、固定资产借用分校内借用和校外借用两种情况,校内借用一律由借用部门出具借条,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借出,校外借用除按上述手续办理外,还须征得校长同意后方可借出。
六、每学期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室、班级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核对。
七、任何人不得利用公用校舍、教室、办公室及其设备开办各种补习班、培训班等,否则处500元以上的罚款。
八、保管人员要坚持原则,管好财产,严重失职造成损失或混乱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一、采购员要树立为物资材料使用部门服务至上的思想。
二、采购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坚守岗位。
三、采购员要按规定时间,准确、安全地采购应采购的物资材料。
四、采购员要按采购计划采购,不经领导同意不得非计划采购。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应报销的票据必须及时报帐,不得积压。
六、加强工作责任心,熟悉采购业务,懂得伪劣、假冒商品的鉴别方法,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如因责任心不强,不懂业务,造成的损失,由采购员本人负责赔偿。
七、增强服务意识,经常听取物资材料使用部门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八、要遵守工作时间,随叫随到,保证完成采购工作任务。
九、采购员采购物品时要按要求索要发货票(正规发票)。
十、不得采购三无产品、不符合卫生制度的产品。
一、权力行使的依据。
(一)文件依据:东莞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虎门镇政府印发的《虎门镇关于民办教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二)证件依据:《收费许可证》。
二、办事条件和标准。
(一)收费项目和依据。
1、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包括学杂费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学杂费:包括学费、书本费。学费:是指学校按照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规定,每生每期3800元,书本费每期每生200元。
代收费:包括早中餐费、接送费、校服费。学校按照教育局、物价局规定收费,早餐每生每期200元,中餐每生每期600元,晚餐每生每期600元,接送费每生每期600元,校服费每套300元。
2、收费标准的执行依据:
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亮证收费。
(二)退费条件和标准。
学校对经批准休学、转学、退学的学生在其办理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规定退费:
1、学生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学校退还其所缴学杂费、住宿费的90%;入读时间未满一个月的退还70%;入读时间满一个月不满二个月的退还50%;入读时间满二个月不满三个月的退还30%;入读时间满三个月及以上的,所缴学杂费、住宿费不予清退。
2、学生入读后中途死亡或因疾病中途退学的,其所缴学杂费、住宿费按实际在校时间计算清退。
3、入读时间从正式上课(以市教育局颁布的中小学校历为准)之日起计算。
第一条为强化集团内部管理,有效落实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引》、深圳证监局《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职责:
(三)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对公司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情况的检查。
第二章主要内容。
第四条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各专业系统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内部: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第五条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
(一)公司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组织架构,有健全的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各级授权基本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能够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1、股东大会:《公司章程》明确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以下事项须由股东大会讨论: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2、董事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3、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4、总经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规定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9)签发公司日常行政、业务和财务文件。
(10)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同时《总经理工作细则》还明确规定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经总经理授权在管理分工上各有侧重,在分管或协管领域对总经理负责,并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有关文件、合同。总经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的职责和分工。
5、总部职能部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要求,中粮地产总部设立战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项目发展部、工程管理部、合约管理部、设计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工业地产部、物业管理部、证券事务部、综合办公室和党群工作部等十四个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和协调中粮地产在全国的地产业务,确保公司战略的有效执行和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各部门均有明确的部门职责、部门权力、部门组织结构和部门岗位设置。
6、子公司控制:公司对所属各子公司实行扁平化的直线管理,各职能部门对各子公司的相应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支持。各子公司必须统一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规范制度,必须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计划进行土地储备及项目开发经营等,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机构设置、资金调配、人员编制、职员录用、培训、调配和任免实行统一管理,以此保证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高度集中。
(二)公司已建立起科学的聘用、请(休)假、加班、辞退、培训、退休、晋升、薪酬计算与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劳动人事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第六条业务控制指经理层及其授权部门根据公司自身的行业特点及生产经营活动内容,制定各项业务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以及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必要控制程序等。公司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和改善,主要包括工程管理类、项目发展类、公司办公类等。
第七条会计系统控制可分为会计核算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主要包括:
(一)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在岗位分工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严禁需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兼任。
(二)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制度、业绩考核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等控制制度。
(三)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四)针对印鉴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财产管理、实物资产盘点、背书保证、负债承诺及或有事项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会计电算化信息管理等与保障财务安全有关的活动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
会计系统控制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第八条集团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公司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并负责制定相关业务细则。除了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外,至少还应包括针对以下活动的控制:
(一)电脑维护部门的职能及职责划分。
(二)开发电脑系统及修改程序的控制。
(三)电脑程序及资料的存取控制。
(四)基础数据的输入输出控制。
(五)资料备份、档案及设备的安全控制。
(六)硬件及软件系统的购置、使用及维护的控制。
(七)系统复原及测试程序的控制。
第九条信息传递控制分为内部信息沟通控制和公开信息披露控制,主要包括:
(一)建立内部信息传递体系,规范信息传递流程,针对各部门间信息沟通的方式、内容、时限等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
(二)建立信息披露责任制度,将信息披露的责任明确到人,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及时知悉公司各类信息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
信息传递控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第十条审计部负责独立承担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纠正错弊的建议等工作。
(一)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
(二)审计部内部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这些内部审计人员至少应具备会计、法律、管理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专业等任一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应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四)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1、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科学性进行检查或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2、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3、对检查、评估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方法。
(五)审计部每年拟定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据以检查、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编制工作底稿、收集相关资料,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审计人员应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提出建议后加以追踪,并定期撰写落实情况报告,对相关部门的整改措施进行评估。上述工作底稿、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整改落实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等至少应保存五年。
(六)审计部应于每年四月底前向董事会提交上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总结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总结报告应据实反映内部审计部门在上一年度中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的缺陷及异常事项、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异常事项的处理建议及整改情况等内容。
第三章内部控制效果的评估。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制度,定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估,以协助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时应对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确保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持续有效。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应定期自行检查其内部控制,并由内部审计部门对各部门内部控制执行效果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审计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公司总体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一)控制环境——指影响内部控制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控制环境是其他控制要素发挥作用的基础,直接影响到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主要包括:董事会的结构;经理层的职业道德、诚信及能力;经理层的管理哲学及经营风格;聘雇、培训、管理员工及划分员工权责的方式;信息沟通体系等。
(二)风险评估——指公司对可能导致内部控制目标无法实现的内、外部因素进行评估,以确认这些因素的影响程度及发生的可能性,其评估结果可协助公司制定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控制活动——指协助经理层确保其指令已被执行的政策或程序,主要包括核准、验证、调节、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职能分工、保障资产安全及与计划、预算、与前期效果的比较等内容。
(四)信息及沟通——内部控制必须能产生规划、监督等所需的信息,并使信息需求者能适时取得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与内部控制目标有关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在公司内部的传递及向外传递。
(五)监督——指对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评估的过程,包括评估控制环境是否良好,风险评估是否及时、准确,内部控制活动是否适当、确实,信息及沟通系统是否良好顺畅等。监督可分为持续性监督及专项监督,持续性监督是经营过程中的例行监督,包括经理层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员工履行其职务时所采取的监督等;专项监督是由公司内部相关人员或外部相关机构就某一特定目标进行的监督。
第十四条审计部应针对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制定具体的评估项目(参见附件)。
第十五条审计部应于每年四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估工作并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至少应包括对附件所列五个方面的评价及对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效果的结论性意见。
第十六条公司内部控制效果的结论性意见,可分为有效的内部控制或有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所谓有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是指附件所列五个方面中任一方面存在缺陷,且此种缺陷将导致内部控制目标无法实现。
第十七条董事会应就上述内部控制报告召开专门的董事会会议并形成决议。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目标设定,是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二)内部环境,是指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三)风险确认,是指管理层确认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因素。
(四)风险评估,是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五)风险管理策略选择,是指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选择风险管理策略。
(六)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指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七)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指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八)内部监督,是指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的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重大投资管理、财务报告、成本和费用控制、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等。
第七条公司内控制度除涵盖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外,还包括贯穿于经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职务授权管理、定期沟通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公司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九条公司应当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第十一条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二条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须加强文化建设,培训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观念,强化风险意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须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六条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第十七条公司识别内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一)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十八条公司识别外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十九条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公司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二十三条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第二十四条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指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五条授权审批控制是指公司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公司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二十六条会计系统控制是指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公司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财产保护控制是指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公司须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第二十八条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二十九条公司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营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第三十条公司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第三十四条公司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公司获得内部信息的方式是: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办公网络等渠道。
公司获得外部信息的方式是: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
第三十五条公司内控职能部门须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公司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公司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最高管理层。
第三十六条公司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
公司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十七条公司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公司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公司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第三十八条公司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管理层应通过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发现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十条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办法,该办法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一)执行董事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授权;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机构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配合义务;
(三)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项目、时间、程序及方法;
(四)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方式;
(五)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相关责任的划分;
(六)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激励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高级管理层须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第四十二条检查监督工作人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须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中据实反映,并在报告后进行追踪,以确定相关部门已及时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
第四十三条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将列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项目。对已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工作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
第四十四条公司高级管理层须根据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第四十五条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二)内控制度是否有效实施。
(三)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情况。
(四)内控制度及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风险及其处理情况。
(五)对本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评价。
(六)完善内控制度的有关措施。
(七)下一年度内部控制有关工作计划。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集团公司本着“以德修身,以才经营,以诚聚贤,以痴敬业”的宗旨,奉行“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原则,向国内外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满足本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基本守则。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法规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细则.公司持续健康的经营发展,取决于每一位员工的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和行为符合公司的期望。全体员工都应身体力行本公司的基本守则。
(1)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奉行"奉献精品、做高做强、持续创新"宗旨。
(3)听从上级的工作批示和指导。对工作职务报告遵循逐级向上报告的原则,不宜越级呈报。上下级之间诚意相待,彼此尊重。
(4)正确、有效、及时地与同事、与其它部门沟通意见看法。遇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
(5)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规定、办事程序,绝不泄露公司的机密。
(6)钻研业务知识的技能,开发自身的潜力,表现出主动参与、积极进取的精神。
(7)爱惜并节约使用公司的一切财资物品。
(8)注意保护自身和周围人的安全与健康,维持良好的作业、办公等区域的清洁和秩序。
(9)掌握规范正确的职业礼仪,体现文明礼貌的形象举止。
(10)在工作时间之内,不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及工作。
(11)牢记自已代表公司,在任何时间、地点都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声誉。
实施细则。
1.1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必须遵守本细则规定.
1.2凡本细则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者.
2.1聘用关系。
2.1.1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
2.1.2。
新员工聘用设有三个月的试用期,销售人员的试用期为六个月。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不能令上司满意,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终止聘用,或将试用期延长,以作进一步观察,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终止聘用关系。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2)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3)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4)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5)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吸用毒品者;。
(7)未满16周岁者;。
(8)政府法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2.1.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给予当事人补偿费。
(1)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2)违反劳动合同或本细则规则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
(4)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
(5)故意损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
(6)无故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日以上者;。
(7)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责任者;。
(8)本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严肃纪律处分而开除的情形。
2.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当事人终止聘用关系: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1.6本公司为适应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在员工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员工对此不得拒绝。
2.2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公司的人事政策,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书"。以正式确认并保证双方在聘用过程中的权利的义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至少为一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员工与公司双方同意续约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劳动合同书"。
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但劳动聘用关系仍然存在,即视为原合同续延1年。
2.3工作时间。
员工的工作时间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时。
2.4培训。
进入本公司的员工,必须通过下列内容的培训:
(1)公司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培训;。
(2)岗位的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
(3)岗位的职责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4)iso9002质量体系的知识培训。
员工的培训及其成绩记录由企划部(人事)放入员工个人档案。对培训合格的员工,公司发给上岗证,员工必须持证上岗。
2.5调职。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技能,可安排员工调动职位。员工也可以根据公司企划部公布的空缺职位申请调动。职位的调动应先征得本部门主管、经理的同意。一般情况下,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得申请调职。
2.6离职。
员工申请辞职的,一般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离职程序:违反离职程序,或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
2.7员工档案。
员工档案分为工作档案和人事(历史)档案。工作档案在员工进入本公司后建立,人事档案要员工被录用后一个月内转至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若故意不转移人事档案的,公司可终止聘用关系。
2.8人事记录。
2.8.1员工需就下列事项或身份的改变通知企划部(人事):
(1)住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小孩诞生及家庭人员的变化;。
(4)身份证号码。
2.8.2公司上岗证:
(1)签发:
员工加入公司时一律应获签发的上岗证。凭此证进入公司上班。员工离职前将上岗证交回。
(2)遗失和补发上岗证:
员工遗失上岗证的,应及时通知企划部,由企划部补办上岗证,并收取补发证件的费用。
2.8.3钥匙。
公司交给员工的所有钥匙必须妥为保管,不得复制,不得借与他人,在上班的最后一天交还给企划部。员工遗失钥匙的应立即报告。
2.8.4公物。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爱护一切公物,员工若离开公司,必须按登记的分物清单进行移交给各有关部门,若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2.9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考核工资制度,效益与工资挂勾,按月发放考核工资。业务或销售未完成月计划的____%时,员工发______元,中层干部发元,副总经理级发______元的生活费,到年终按考核实绩结算。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员工承担,公司按有关规定代为扣缴。
3.0发薪日。
公司的发薪日为每月的____日发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休息日可提前或顺延。在外地办事处工作的员工由部门负责邮寄。
3.1加班费。
费。加班员工每人每天发加班费____元。除此以外的加班计入考核工资。
4.1法定假。
员工每年可享受有薪法定假__天:。
元旦__天、春节__天、劳动节__天、国庆节__天。
4.2公司假。
每年有__天的有薪公司假。由公司根据实际可能,具体安排日期。通常情况公司假与春节等休假安排在一起,以使员工有宽裕的时间安排活动。
员工在享受公司假无故超假的,将作为旷工处理。
4.3病假。
4.3.1。
员工因病假不能上班,应提前通知部门经理,以便安排工作。急症病假也应尽早与部门经理联系。病假须递交公司指定许可医院一某些人病假单,并经部门经理批准,企划部(人事)认可为有效。急诊病假不受医院限制。
4.3.2病假的工资待遇根据员工的工龄的在本公司服务的不同年限作享受工资待遇,如下计算:
(1)工作年限不满__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
(2)工作年限满__年,不满__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
(3)工作年限满__年或__年以上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
计算公式:月薪______%__病假天数__比例。
4.3.3长病假。
当员工因严重疾病(需经公司确认)连续病假__个月或年内累计病假____天,并在合同期内的员工,参照国家规定,停发基本工资,适当给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本地区最低工资的____%.
4.4工伤假。
工伤主要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地点且因公(包括在社会上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所遇的负伤、致残、死亡。被公司经管确认为工伤的假期,其薪资按100%发给。
4.5事假。
4.5.1员工在用完公司假后,因有重要私事仍需请假的,可申请无薪事假。
4.5.2任何原因的事假最多不能连续超过____天。超过____天以上的事假将不被批准。
4.5.3员工事假期间的工资被扣除,年终奖或考核工资也会按比例扣除。
4.5.4员工因违反制度而被暂时停职、停工的,按事假处理。
4.5.5试用期内的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
4.5.6事假的审批权限:
请假__天,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__-__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企划部(人事)批准;请假__天以上的,逐级上报,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6.绩效评估。
依据公司各部门生产、经营及管理的考核制度,对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对所有员工予以评定。每年的绩效评估在__月份实施。同时,公司鼓励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多与员工进行沟通,辅导员工取得优良绩效。
4.7考绩标准。
a、杰出,工作成绩优异卓越,对公司作出较大贡献。
b、优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绩在大多方面超出标准。
c、胜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达到标准。
d、需改善,尚有未达标准方面,但经努力可以改进。
e、不合格,工作差等,经过提醒教导也未改善。
绩效评估,可结合年终考核、评选同步进行。
4.8纪律规定。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违反公司制度,一经查实,将受到根据过失程度而执行不同的纪律处分。下面所列举的过失行为并非包括所有的应采取纪律处分的过失。
(1)擅自不按规定出勤上班,擅离职守、岗位;。
(2)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无理拒绝的工作安排、指令;。
(4)收受任何种类的贿赂;。
(5)利用职权贪污,侵害公司的经济利益;。
(6)伪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7)未经领导允许,擅取公司的任何数据、记录或物品;。
(8)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
(9)弄虚作假,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10)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职守,使公司财务、设备等遭受不利;。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场地、物品、设施;。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擅自从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职业";。
(16)利用职务营私舞弊,损公利已;。
(17)偷盗公司的财款、资源;。
(18)遗失经管的财物、重要文件、数据等;。
(19)侮辱、恐吓、殴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赌博、酗酒或出现有伤风化道德的行为;。
(21)其他违反公司政策、程序、规定的不良行为。
4.9、安全与健康。
4.9.2员工应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安全操作程序、维护工作场所及生活环境的安全卫生,并防止盗窃、火灾及其他灾害。
4.9.3生产设备或生活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不得擅自修理。
4.9.4不得在灭火器、消防栓前堆置物品,随时保持畅通。
4.9.5员工应遵守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开车者要按规定使作安全带。
4.9.6在公司禁烟区内禁止吸烟,在车间设一固定吸烟点,供员工吸烟。
4.9.7员工应保管好个人财物,不要将钱包等私人贵重物品放在公司的工作及公共场所。
4.9.8任何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的处理,统一由企划部和经管部负责对内或对外发布。
4.9.9员工违反安全卫生规定,依照公司惩罚规定处理。
备注。
(1)本细则规则未尽事宜,均按政府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的规定处理。
(2)国务院、地方政府或本公司如有新颁布的政策规定与本细则则相悖时,以前者为准。
(3)本细则的解释、修订和发行由公司企划部负责。
附录:
使用电话须知。
1、电话铃响起时,迅接电话,旁桌无人而电话铃响时,也必须尽快代接电话,妥善处理。
2、通话时语言保持简短扼要,通话前计划好通话内容,避免重复。
3、工作时间尽量避免打私人电话。如有必须处理的私事,尽可能放在午餐时间。
4、通话态度和气热情,多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切勿大声喧哗。
5、任何员工接到有关公司重要事项的电话,在不清楚应有认负责的情况下,要做好电话记录(来电者姓名、回电号码、单位、事项),并及时交企划部处理。
6、电话费列入各部门的考核费用,电话费由部门承担。打私人国内外长途电话需个人付费。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物资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堵塞采购漏洞,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减少采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本公司购进的用于生产经营或提供劳务消耗的各种物资(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低值易耗品等)的行为,付款是指支付与上述物资有关的款项的行为。
第三条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采购与付款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一)付款审批人员和付款执行人员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供应商和洽谈价格的业务;。
(二)采购合同的洽谈人员、订立人员和采购人员不能由一人同时担任;。
(三)货物的采购人员不能同时担任货物的验收和记账工作。
第四条请购依据应当充分适当,请购事项应当明确,所有采购与付款事项应当严格按照本流程执行。
第五条公司采购与付款业务相关人员职责:
(一)生产总监,负责以下工作:
1、在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下,与财务总监共同制定公司年度采购预算。
2、在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下,与财务总监共同审批公司大宗商品的采购工作,包括确定供应商、洽谈采购合同等。
3、对采购部提供的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行审批,并报总经理审批。
4、组织和管理公司物资采购及保管工作,确保物资采购正常进行。
5、制定并贯彻执行本部门和下辖各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确保采购物资和原、辅材料的质量符合公司标准。
(二)采购部主管,负责以下工作:
1、按照采购计划,与财务总监共同审批各部门的采购申请单。
2、按各部门的采购申请单,按时、保质、按量采购价格低、品质好的商品。严格执行公司对各种商品库存量的规定,防止商品积压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监督和做好物资的验收工作。所有物资必须由使用部门、仓库管理员、采购员、质检部进行验收。不需要质检的物资,质检部可不参与。严格把好品种、数量、质量和价格关,督导及配合仓库管理员做好签收、进仓及保管工作。
4、经常进行市场物资行情调查,搜集市场新资料,及时了解货源供求和价格动向,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供货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调查和评审,并向生产总监、总经理提供合格供应商名单,所有采购应在经总经理批准的合格供应商中采购,在非合格供应商中采购需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时办好结账报销工作,采购物资以及有关费用开支必须取得有效的报销凭证,并在当月报销入账。
(三)仓库管理员,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与采购员、质检员、物资使用单位指定的负责人做好入库商品的验收工作,填写验收单。
2、所有库存物资必须做好其收入、发出、盘存记录手续,建立完备的物资薄记,收、发货凭证、单据齐全。
3、随时掌握库存物资动态,对低于最低库存量的'物资及时提醒生产部主管等相关部门领导进行申购,并报知生产总监。
4、必须具备一定的商品知识,正确处理物资的储存保管方法,做好物资的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盗窃,以保证所保管物资的完整、完好及安全。
5、定期进行清仓盘点,按时完成月度仓库盘点表及其他报表。
(四)采购员。按采购指令和操作规范的要求完成具体采购作业,对供应商实施招投标或询比价程序,跟踪供应商备货,记录和回馈采购业务的基本情况和异常情况,负责收集、汇总和上报供应市场行业信息,提出供应商规划建议,合理建议付款安排并及时催收货物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出纳员。办理按照经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六)会计。负责稽核采购申请、付款申请与验收单等是否相符,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并依据验收单、发票、付款申请单等原始单据填制记账凭证。可根据需要参加物资验收。
(七)财务总监。负责与生产总监审批采购申请单、付款申请单。
第六条公司根据具体情况(一般不超过三年)对采购主管进行岗位轮换。采购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禁收受商业贿赂行为。
第七条公司采购部门应根据不同物资的具体消耗情况制定主要物资最低库存量,对低于最低库存量的物资应当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单。无采购申请单的物资,仓库不得验收入库,财务部不得给予报账。
第八条公司物资采购权由采购部集中行使,未经公司总经理授权,其他部门一律不得自行采购。
第九条公司物资采购原则上都要签订购销合同(在所在地市场购买的零星物资除外),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质量执行标准、数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输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要素,合同印章要由专人保管,发现有越权签订合同的行为,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盖章并向合同签订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元。
经销部××元。
综合部××元。
工程部××元。
办公室××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单项低于1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单项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2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2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八条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所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收付款项要通过会计填制记账凭证。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均须通过经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齐备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十三条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和银行结算纪律。按日常3~5天开支的现金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额,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第十四条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结账。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均须结出余额。由出纳每日核对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由会计每月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并调节其相符。
第四章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的风险,经过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登记保管和严格记名登记制度。主管长期投资的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详细记录,分别建立登记簿。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登记于企业名下,切忌登记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期投资项目做好详细记录,实施定期盘点。对投资企业,每隔半年(经营年度)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须每年检查一次投资收益情况。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别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证券商名称)、购入成本、收取的股息或利息等。对个别其他投资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每年至少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具体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一般按照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登记—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期投资办法进行。
3.短期投资如出现亏损时,公司应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列亏。如亏损较大,公司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对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
第五章销货与收款内部控制。
第十八条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营业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销售业务一般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送)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营业部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营业收入计划,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第二十条销售发票由财务部专人登记保管,营业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发运或送货。
第二十一条销货业务的货款,应全部通过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应相互核对销货发票、销货单、订货单、运货单。
第二十二条由营业部制定价格目录或定价办法及退货、折扣和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第二十三条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修理和补件等三包事项,由营业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或转账手续。
第六章购货与付款内部控制。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应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购货和付款业务一般按申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第二十五条供应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供应计划,对计划采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
第二十六条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供应部审批后办理,较大采购项目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七条所有购货业务须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及时、运输方便等。
第二十八条采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第二十九条不论是计划合同订货还是市场临时采购,购货付款手续均由供应部办理。
第三十条到货验收付款后,由供应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附在请款单第一联后,经有关业务主管审批,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第三十一条财务部核对从仓库签收的验收单和供应部报销转来的发票账单所附的验收单,以掌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情况。
第七章生产与费用内部控制。
第三十二条有关生产业务由生产部负责。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和财务部及所有有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管理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三十三条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技术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
第三十四条加强人事和工资管理,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第三十五条重视制造费用发生的核算与分配。注意物料消耗、折旧费的计算、费用项目的设置等是否合法合理。
第三十六条生产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实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要划清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和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及各种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
第三十七条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第八章存货与仓库内部控制。
第三十八条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必须做到账、卡、物和资金的一致。
第三十九条对存货数量较大的企业,应实行“永续盘存制”。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每半年一次)与账面结存核对的办法。其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第四十条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有困难的企业,可实行“实地盘存制”。
第四十一条存货计价方法。
1.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2.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计划价格计价,期末分摊价格差异。
第四十二条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分次摊销。
第九章工资与人事内部控制。
第四十三条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发放工资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并根据工资总额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第四十五条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有关法规,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扣款。
第四十六条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签章。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退回财务部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第四十七条根据成本核算办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按职工类别、工时产量统计和单位工资标准,合理分配计入产品直接工资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章收入利润内部控制。
第四十八条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运输收入、营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和经营成本相互配比,减去当期应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
第四十九条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业务利润。
第五十条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及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和实事求是。
第五十一条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实、正确,账务处理要恰当。
第五十二条企业利润总额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再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十一章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第五十四条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核算管理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系指本公司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是指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指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工程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工程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工程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根据固定资产购建报告,以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经工程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第五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各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审核后作财务处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
第五十七条本公司和所属企业,可按照行业的特点,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资本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7.营业收入利税率=利税总额/营业收入×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和所属各分公司内部,实行分部核算。核算单位实行自定目标、核定收入、控制成本、责任考核、资产承包及超额有奖的办法。
第十三章内部审计。
第五十九条公司设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十条公司每年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年度例行审计。
第六十一条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可随时对所属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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