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在阅读一本书或者文章之后,对其中的内容、思想和感受进行总结和表达的一种文字形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和体会所读之物,我想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吧。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文章或观看一部电影等之后,对所读所看内容的个人反思和感受的总结。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分析作品内容,还可以提升我们的观察和思考能力。读后感可以是情感上的共鸣、对作者观点的认同或反思、对故事情节的评价等等。通过写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认识自己,在思考和表达能力上得到锻炼。读后感可以是正面的、负面的,也可以是中立的,我们需要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感受与观点。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需要我们对作品有深入的理解和分析。在写读后感时,可以运用一些修辞手法,例如比喻、夸张、对比等,来丰富文章的语言表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写作的灵感和参考。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书中,霍尔顿是一个不肯用功读书,整天鬼混的沉沦少年,他为什么不肯用功读书?难道是资本主义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不需要读书吗?看一看霍尔顿所处的环境,便不难明了。
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读书,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颓废,沉沦,实质上是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的最无情的揭露。作者把霍尔顿身边的人,全都描绘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想逃离这个噩梦般的现实世界,到偏远的小山村去遁世,但要真正这样做是不可能的。他最讨厌看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中消磨时间;他讨厌爱慕虚荣而又毫无主见的女友去又迷恋她的美色,;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亦或是说没有毅力),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
这是一本非常不适合我读的一本小说,更确切的说很不适合我现在读。因为我既不是一个男孩子,尤其不是一个曾经判逆的男孩,也不是一个母亲,尤其不是一个男孩的母亲。没心思去了解一个年轻男孩判逆的小插曲。但是我不否认这是一本好书。
小说里的主人公已经换了好几个学校,这一次是因为五科考试有四科不及格而被学校退学了。忘记说了,这一次是初中。小说讲的就是主人公在自己认为家长应该知道消息的前三天所做的一些事情。短短的三天,哦不,确切的说应该是还不到两天,作者就把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发生的事写成了本小说,你可以想像有多么细致。其实也不到那么细致。或者你可以想像一下在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对于一个不太听话,稍有些叛逆的男孩来说都会发生什么。
呵呵,以主人公的语气就是离开了那所混账学校后,他做了些混账的事。对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想多说,总之是不太好的事情。如果非要我说些什么的话,那我想在这里多说一下主人公的妹妹。她太可爱了,可爱到主人公半夜没地方可去的时候都情不自禁的偷跑回家看一下这个可爱的妹妹。可爱到主人公想离家出走都不得不想和她道个别。更是因为这样,在道别的时候没想到她既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准备和主人公一起出走。简直太可爱了。当然主人公太爱这个妹妹了,所以他最后决定不离家出走了。
每一个叛逆的孩子内心也都存在着纯洁和善良的一面,就像主人公一样,他最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一些小孩子在麦田里玩。有时会提醒他们会有危险。
想想叛逆期是不是人人都会经历呢?只是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时期的承受力,自制力都有所不同吧。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我想却是随机的,谁会知道当时会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呢?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是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内心的修养,或者说自身的意志也会决定了什么样的结果。如果在叛逆期前多和孩子分享一些所谓对他们有帮助的故事是不是会好点呢?人生的慢慢长路,我算是在叛逆的十字路口走过来了。回想我的那个时期,我好像还蛮听话的,哈哈!但是有些事经历了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就要看能否以一个正解的心态走出来!算了,不说了,再说都比书抢眼了。这一次可真成了读后感了。再说一句,我真的不否人这是一本好书。
麦包包对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启示论文。
2017年大麦网创始人曹杰公开信。
读后感的作文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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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由美国作家j.d.塞林格所著,被标为青少年必读的课外读物。
全书介绍了一个叫霍尔顿的少年如何从潘西就读的.学校离开及离开后三天的游历。霍尔顿是个被多所学校开除过的典型的叛逆少年形象,书中描述的他喜欢戴着一顶红色的猎人帽,他很喜欢这顶帽子。他有个死去的弟弟,叫艾里,这也许是他在世界上除了妹妹菲苾之外另一喜欢的人吧。艾里是个有着红头发的的好孩子,他从来不对人发脾气,也特别的聪明。在艾里死去后,霍尔顿就只能把自己的喜受全部寄予在菲苾身上了,当然,他仍然喜欢艾里。霍尔顿被潘西的学校开除后,星期三就要回家了,但在这空档期,他游历了两天,他本想再也不回家里了,他挺想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于是在他临走前,他悄悄地去见了自己的妹妹菲苾,与她一同跳舞,最后菲苾还将自己要买圣诞礼物的零花钱全都给了霍尔顿。可令他没想到的是,在他即将要离开自己熟悉的故乡前往西部时,自己的妹妹竟然将自己的行李也一并带上了,她想跟霍尔顿一起离开。出于种种原因,霍尔顿最终还是留下了。
也许每个孩子在某一时期都是个问题少年,这是无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个极其正常的现象。就像我们文中的霍尔顿,他本就是个问题少年,被许多所学校开除过,他本来离开潘西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受不了那里那些假模假式的人,觉得那儿的人很虚伪。
也许我们有时有这种莫名的正义感,也适应不了这种不适合自己的环境,产生一种万事都顺应自己的心态。这也是我们许多人的正常心态。而塞林格所描述的这个霍尔顿形象则是普遍的问题少年形象。虽然霍尔顿是别人口中多不好的孩子,但他对菲苾却非常地好,他给她买了她喜欢的唱片,但却因故在途中摔碎了。他会哄自己的妹妹,他从不会对她食言。他其实也是个善良的人吧,因为在路途遇上的两个修女,他把自己的钱都捐给她们去帮助要多的人。其实每个叛逆少年的内心也存在着纯结和善良的一面。
为什么说霍尔顿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孩子们在田里玩耍,然后随时提醒他们会有危险呢?我想,这也是主人公所希望、向往的轻松生活吧。无需多管,把控底线,适当提醒。
叛逆期也许是人人都要经过的十字路口,只是每个人面对的方式不一样,也不能因为他们这叛逆的性格就否定他的一生,我们需要做的应该是指引自己如何顺利度过这一时期,学会接纳自己。
一直听闻《麦田里的的守望者》很好看,深受读者的喜爱,可是一直都没有机会去欣赏它,直到最近才从图书馆里借回来看。
它是经典,公认的。我也一直听闻别人说它的好,可是我并不清楚它到底好在哪里,问他人的回答也并不能让我满意。所以我寻思着:作为名著应该反映着当时普遍的社会现象,体现着某种精神,是得后人可以从这种精神中找到鼓励自己向上的动力,最起码都有正面的影响力。
小说的主人公和故事的叙事者霍尔顿,是个16岁的年轻人,刚刚被潘西中学因学业无成而开除。虽然霍尔顿聪明而敏感,但他仍以一种疾世愤俗且疲惫不堪的口吻叙述故事。他觉得周围世界的虚伪与丑陋令他无法忍受,他通过愤世嫉俗来保护自己不去经受成人世界的痛苦与失望。然而,霍尔顿在瞄准周围的人进行批评的同时也瞄准了自己。他对自己的软弱感到不安,在书中他也时常显得和其他人一样虚伪、吝啬、肤浅。小说开始时,霍尔顿站在分隔童年时代与成年人世界的悬崖边。他由于不能成功地跨越这一鸿沟而濒临精神崩溃的边缘。
小说从一个青少年的视角描述了成人的世界,也让成年人更加了解青少年的心里。从青少年霍尔顿叙述的成年人世界时丑陋的。他把童年幻想成一个田园般的麦田,孩子们在那里嬉戏、玩耍;对于这个世界的孩子,成年世界就如同死亡——是致命的一跌,跌落到悬崖的下面,而霍尔顿他自己就是麦田里的守望者。
响。如果失去价值判断,也许也会出现像霍尔顿那样的言行举止。看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我非常的庆幸自己出生在社会主义国家,而不是崇尚物质追求的资本主义国家。
之中也有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
只要正确认识成人的世界,你会发现它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糟糕。我现在一个人成年人的视角去审视自己当时的畏惧觉得当时的自己还蛮可笑的,不过每一个人都会经历那样的一段时期。人要长大,就是要有一个思想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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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讲述的是一个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从离开学校到曼哈顿游荡的三天时光里发生的故事以及他详细的心理变化。
本书中的主人公叫霍尔顿,他是一个四门功课都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三天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异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院中。
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而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备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
主人公霍儿顿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理想的纯洁的一面。外表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污浊、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见她的那晚,霍尔顿道出了:"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
相对于他那两个糊涂的室友,霍尔顿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而他厌恶这一切,因为厌恶,处于青春期的他就越发的那样做,似乎是一种反抗。很多时候,我们将自己的不满与叛逆小心地匿藏于心中,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为了追名逐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心,那些真实的想法渐渐被封存于心底,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将自己完全袒露于这个陌生的世界中是不安全的。"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的老师,那位有异性恋之嫌的安多里尼的经验之谈。这就是理智与成熟吗,我不敢苟同。
想想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的确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如果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纵然生活有时也会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断努力!
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确让人感到了莫名的悲哀,进而象霍尔顿一样,竟对生活充满了绝望的痛苦,就象一些评论家所说的那样,这本小说"明显地过于引人伤感",具有一种"内在的死的欲念"。当然,我们对生活的过程是充满着热爱的,生活中不仅仅只有痛苦和烦恼,还有许多值得去追求和奋斗的东西,甚至生活本身就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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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慕容曾说过:青春的美丽与珍贵,在于它的无邪与无暇,在于它的可遇而不可求,在于它的永不重回。然而我认为青春的美丽在于那份纯纯而又扑朔迷离的守望。
守望着这本《麦田里的守望者》,像主人公霍尔顿那样,让善良的人性在颓废中闪光,在那笼罩着的悲怆中沉淀出一份静美的岁月。读完全书,发现吸引我的并非是那文艺动听,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个个像麦田一样金黄色的美丽的青春之梦,而是麦田里那堕入深谷般虚无的守护者从言语到心灵深深地感染着似乎年少的我。
霍尔顿的人生涂着一丛丛橙红碧绿的火焰,一如清晨的朝阳,熠熠生辉,背后却是灰色的布景,如那最黯淡的年华中堆积的泥土。他作为一名中学生,吸烟喝酒满口脏话,打架斗殴,没有“思想”,没有“灵魂”,对他人眼中高尚的的东西不以为然,认为是低俗。他家境富裕,却四次被不同的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士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他颓废,不求上进,但还没有沦落到失去理智地步。在他的心底一直还存有一个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护者”。文首那段他发自内心对妹妹说的话是多么清新脱俗啊!仿佛没有人生的喧嚣与世俗的纷扰,霍尔顿用他的方法,凭借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守护着麦田中正在坠入深渊的孩子,把他们一一拉回。去除一切忧伤,打消一个个阴翳绝望的念头,让心灵得到一片纯净的空间,守望着美好的青春与心中的那份纯真。
我也曾迷茫过,也曾想过放弃,坚持毕竟不轻松。我试图寻找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却总有人闯入。如果人生是一次漫长的历练,那么我所走过的路还只是一生中最初的那一段。它微不足道,如同夜晚众多繁星中一颗不起眼的星星,但是也放出过一丝淡淡的,如透过薄纱般的微光。生活总是无情的,它不会在你胆怯时为你鼓气,不会在你哭泣时为你拭泪,不会在你退缩时为你留情。为了能走那条最顺畅的路,我曾设下许多目标,可是却没有坚持到底。我也曾去守望一人,可是最终只愿她在最美好的年华里有人陪她颠沛流离,细水长流。或许在生活中,需要有一个念头支持自己前行,哪怕是匍匐前行,也好过徘徊不前。
我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这种美好,才是真正的善良。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每个人都有迷茫的时候,怎么样才能不忘初心呢?一起看看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吧,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刚读这本书时,很不适应书中的文字风格:语言粗俗,脏乱连篇,一副玩世不恭的嘴脸,文中到处充斥着“他妈的”、“混账”、“杂种”等词。
我暗想,看完这本书,我会不会也学会了脏话,在日常生活中拿来就用呢。
还有,小说的名字《麦田里的守望者》。
一个对什么都不惯甚至憎恨的少年,一个游荡在大都市里的孩子,与麦田有什么关系?直到最后他被妹妹问及将来想当什么的时候我才真正明白。
故事从主人公十六岁少年霍尔顿第四次被学校开除起笔,讲述了他游荡纽约街头的经过以及其复杂的心路历程。
这位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的少年因为厌恶学习,除了英文外没有一门及格的中学生,终于被一所优秀的学校潘西中学开除了。
这已是他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在学校把通知寄到他父母那之前,他并不打算提前回家,所以,他决定在星期三之前不回家。
于是,他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抽烟,酗酒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他所看不惯的“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做着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他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要真正这样做,又是不可能的,结果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之中:他这一辈子最痛恨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时间;他厌恶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糊里糊涂地叫来了卖身女;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胡搞。
但是他对两个人的感情是真挚的。
一个是琴,她曾经的邻居。
她很想知道琴有没有放假回家,却又怕听到琴的妈妈接电话后的盘问。
而为了看看最他疼爱的妹妹菲苾,他终于做出了最大胆的行动——冒着被父母发现的危险潜入家中。
在作者的描述中,你可以发现所有的人都那么“假模假样”,但菲苾除外。
这个漂亮可爱聪明的小女孩令读者眼前一亮:真挚、善良、勇敢这些词都不足以表达我
对她的喜欢。
霍尔顿深夜潜入家中探望妹妹时,父母突然回来了,她的担心和机智令人感动;当接到霍尔顿的纸条,得知哥哥要只身“去西部”时,她收拾好衣服拉着笨拙的手提箱要与哥哥一起走······看到这,我的眼睛都濡湿了!多么好的妹妹!多么纯洁的心灵!她还是个孩子啊!菲苾不喜欢哥哥满嘴的脏话,批评他“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叫他“不要咒骂了”,问他将来当什么,是和爸爸一样当律师,还是想当科学家。
在他的执着面前,霍尔顿一边心烦意乱,一边不得不逼迫自己想清楚他究竟喜欢什么,他长大后想做什么。
这时,他提到了一首诗,名叫《假如我在麦田里遇到你》。
他说“不管怎样,我老是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着,要是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到这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这位表面上对一切都无所谓甚至嫌恶憎恨的少年,内心充满了孤独,在彷徨无助中竟能有如此美好的心愿,不得不令人重新审视他了!他自己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一场游戏吗?他在狂奔,他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他其实就快要到悬崖边了,而此时,她的妹妹——老菲苾就是那麦田里的守望者,她捉住他了!因为,我们从下文得知:霍尔顿答应她妹妹他一定回家,他不会一个人去遥远的西部,而且真的回家了!
看到结尾,我意犹未尽。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
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
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电影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
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
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
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
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
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
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
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
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
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所谓我们所固守的那些所谓的规矩,就是纯粹和自己开玩笑,跟耍猴儿似的,悲哀的是我们真会因为别人做错了位置而不高兴,会因为别人没有朝你笑而朝另一个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
我们做这么多繁琐的规矩到底有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张脸。
它能带给我们什么,满足感?欺骗自己感觉很满足吗,还是被别人欺骗很满足?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
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
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
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唯一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
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
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这个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
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
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
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
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
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
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
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骗局,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
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我们可怜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自己。
我们圆滑的要死,同时会用身不由己来为自己开脱这种虚伪,可是正是我们的一次次所谓的身不由己使得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有时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们为什么说谎,是为了取悦于人然后自己好办事吗?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别人说你一句恭维的话还这么受用呢?我们是说谎者同时是听谎言者。
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
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
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
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
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
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
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
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
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
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
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
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成熟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成熟只是别人对我们的一种态度,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
我们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自己造出个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恋吗?大家都要求我们为别人着想,你为他着想,他为你着想,可是到最后我们并没有为别人着想,反而老是感觉自己亏了,私底下拼命的补偿自己。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
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
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
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
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
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
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此刻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厌恶周围肮脏的世界——他厌恶伪君子,厌恶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光……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
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
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我的心事也只能被自我扛着。
霍尔顿一向都期望自我能够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向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能够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必须要躲避着父母。
他一向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我,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好处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能够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期望他像哥哥一样能够成为出人头地的人,但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
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
但他有自我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
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完美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我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带回家细细阅读,只觉得爱不释手。
整篇小说用第一人称的口吻来叙述全书,以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6岁少年。他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流浪生活。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他厌恶这个世界,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但他自己却挥霍无度。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但是最后,霍尔顿还是不免对现实社会妥协,成不了真正的叛逆,这可以说是作者塞林格和他笔下人物霍尔顿的悲剧所在。
由此,我想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虽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
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这本书实在不大像名著,里面充满了太多的敏感词汇,而主人公霍尔顿是个极其叛逆的孩子,他的五门功课有四门不及格,被退了学,他不敢回家,在街上游荡,住到宾馆里,他想去西部谋生,却因为妹妹的牵绊留了下来,他就是这样一个单纯又执着的“坏孩子”。
“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霍尔顿对妹妹说的一句话。他渴望幸福,而幸福似乎遥不可及,他的理想,不过想离开那浮躁的世界,寻一片纯净的麦田,过最简单的生活。
生活在新时代的我们,物资生活无忧,却也有着很多的困惑和烦恼。我们也曾有过各种各样的梦想,期待在人生的白纸上画出美丽的风景,可是,繁重的学业让我们不时蹙眉,父母的唠叨使我们选择逃避,社会中的五光十色也冲击着我们稚嫩的心灵。为了心中的理想,就像霍尔顿一样,我们也会“反抗”。可当我们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意见时,无论对错,成人们给我们打上一个标签——“叛逆期”。在这样的压力下,我们似乎不再有梦想,不再对未来有期待,我们被动地接受社会安排给我们的角色,无论是否情愿。
我们的理想,我们最初的最纯的期待,错了吗?
不对!拥有梦想是最正确的事!
理想就是人生的指路明灯,它会带着我们走出烦扰的“雨季”,正如霍尔顿,假如他没有纯洁的理想,他就会堕落到底。可以说是理想让他“活”了下来。
我们中学生,“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全身充满着青春的活力,我们怎么能放弃理想呢?失去了理想,也就失去了希望,那样的人生一团糟,而有梦想的人,总会在沙漠中寻到水源,于困境中坚定信念,似乎没什么东西能打倒他们。现在的我们,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一时迷惘、彷徨甚至迷失,但一切不过都是暂时的,只要心中理想之火不熄,就会有希望,希望让我们对明天有了更多期待!就像经典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面说的“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世间最好的东西。”
常怀理想,心存希望,我会就这样踯躅而坚定地走下去。
从读高晓松的《如丧》到读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应该是能够了解的,高晓松备受这本书的危害,也是太合麦田的姓名来历,因而在晓松的极力推荐下,因为我拜读了,被这一霍尔顿·考尔芒特这一主人翁瞎折腾的五迷三道。
整部书全是在写霍尔顿被西潘院校辞退后离去院校而不想回家近几天内产生的各种各样无趣、喝闷酒、无意义的日常生活,但是总的来说,谁沒有那一段迷茫期呢?关键的是,霍尔顿去见了两个对他有长远实际意义危害的人,更改了他的念头,把他从摧毁的谷底中拽了回家。
其一是他的初中语文教师,他给了他对认识自己性情的启迪。印象深刻的是他告知霍尔顿的这句话,“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示是他想要以便某一原因而奋不顾身地去世,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示是他想要以便某一原因而谦恭地生存下去”。这话用在霍尔顿的身上十分切合。霍尔顿厌烦他的院校,厌烦他的教师,厌烦他的同学们,厌烦一切,感觉她们是那麼的装腔作势,感觉她们全是虚情假意的,虚情假意的闲聊,虚情假意的问好,因而他对学习培训提不起来兴趣爱好,对别人提不起来兴趣爱好,他就需要那么逃出这世界,去做他唯一想干的事儿。“我能立在一道破悬崖峭壁旁边,我要做的便是把握住每一个跑向悬崖峭壁的小孩——我是说如果她们跑起来不要看方位,我也得从哪里回来把握住她们。我一天到晚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地里的守望者得了”。
另一个是他喜爱的可爱的妹妹菲比。我觉得假如你读过这本书,你一定也会喜爱这一精灵古怪的小妞。她十分讨人喜欢,能够和霍尔顿沟通交流。这一小妞听了霍尔顿对人生道路的厌烦之后,问了一个一针见血的难题“你全都讨厌,有一件你喜爱的事儿吗?”。当霍尔顿决策出走,决策在离开以前讨论一下她的情况下,她拥有胆大之举,这一行为也救了霍尔顿,我感慨这一小女孩的不一般。
霍尔顿性情不烂,因而他获得了一丝教师的钟爱。他唾骂这世界,由于他看到了这世界的虚情假意,可是也有这光辉的一面,就如他看到的那2个纯真的女巫。我们在青春发育期的情况下,都是碰到这类难题,感觉他人乃至自身的家人都虚情假意的可伶,可是总有什么东西帮着大家发展,要我了解更加深入,发展的更强更完善。
英国历史学家尼耶尔?弗格森(niallferguson)在《未曾发生的历史》(visualhistory)一书中让偶然性在历史进程中翩翩起舞,他设想了一系列人类在某些重大时刻可能进入的历史分叉小径,比如没有克伦威尔的英国,独立战争遭遇失败的美国和爱尔兰,二战中向希特勒投降的英国以及最终被纳粹全盘纳入统治范围的欧洲等等,这类问题我们通常用一句谚语来引出:假如克娄帕特拉(cleopatra)的鼻子短半寸......
但正如罗伯特.佛罗斯特(robertfrost)在《林中路》(theroadnottaken)中所说的,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道路,可惜我不能同时涉足,历史也在这些无数个有着无数条分叉的路口单向度地延伸着。虽然所有这些我们没有走的路,按照量子力学中的平行宇宙理论,其实已经在另外的一些宇宙中被人踏得寸草不生了,但我们所考虑的仍旧是那唯一的、已经发生过的历史。
《随机致富的傻瓜》(fooledbyrandomness)一书的作者纳西姆.塔勒布(nassimtaleb)认为,正是这种特点,让人类几乎天生就是概率盲。如果我们不参考那些未曾发生的历史,那就无法真正看懂那些已经实现的历史,借助物理学家费曼的说法,塔勒布称这种做法为在历史之下求和(summingunderhistories)。塔勒布写作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概率盲上点儿眼药水。但即使是他本人也认为不会收到太多效果,因为概率法则与人们的直觉是相悖的,我们在面临选择时一般只在潜意识中构建两种场景:a发生,或者a不发生,而没有以73.45%的概率a发生这一选项,随机性对于我们的大脑来说有些太过于抽象。更多的时候,我们对于未来只构造一种场景:最有可能实现的结果,或者最期待的结果,当人们闯红灯穿过车流汹涌的马路时,他们想到的是方便快捷地通过,当人们花钱购买彩票时,他们想到的是价值上千万的大奖。
尽管对于随机性的无视与误解随处可见,但证券市场是塔勒布观察得最多、感触也最深的地方在纽约大学数学教授和畅销书作者的身份之外,他更是一名混得不错的交易员。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塔勒布看到那些他身边的明星交易员们起起伏伏,总有一些人会因为一段时间的不错业绩而认为自己眼光过人,无往不胜,然后,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炸毁(因为巨额亏损而被清算辞退)在某次黑天鹅的现身之中。
这里的黑天鹅不是指巴塞罗那队的主教练里杰卡尔徳。根据塔勒布的梳理,概率论的哲学根源是怀疑学派。苏格兰哲学家休谟曾在他的《人性论》中以著名的黑天鹅问题表达了对于经验主义者的怀疑:我们看到的白天鹅数目再多,也无法推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因为只要有一只黑天鹅,就足以推翻这个猜想(后来,人们在澳大利亚真的发现了黑天鹅)。
时间会消除随机性,黑天鹅终有一天会出现,这在概率论中被称为遍历性(ergodicity)。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就是人民群众对于这一原理朴素而准确的表达,一个听上去更加玄乎的例子是,如果你让一只猴子在一台打字机前无限期地敲打键盘,那么总有一段时间内,这只猴子能一字不差地敲出《奥德赛》。
更重要的是,黑天鹅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与白天鹅的强烈不对称性:一只黑天鹅就能推翻成千上万只白天鹅累成的证据大山。在概率论中,如果结果与概率强烈不对称,这被称为分布的偏态(skewness),它的意味很简单:如果失败的结果太过于惨重,那么一件事情成功的概率有多高根本无关紧要,你的对策就是传说中永不输钱的赌博秘笈不赌。
在蒙特卡洛转盘和黑天鹅之上,塔勒布建立了自己的交易信念。他选择了一种跟大多数交易员不一样的方式进行投机:看分布形态而不仅仅看概率,因此他会做出看好后市的同时却大量放空这种令许多交易员不理解的事情,他的交易风格是不断地赔小钱,以等待黑天鹅的出现而大赚一笔。在这本位列《财富》杂志评选的75本商务人士必读书之一的小书中,也许塔勒布能给现在的股民们带来的最重要提醒是:不到胖女人唱歌时(歌剧往往以女高音飙高音结束),一切未定,投资其实只是在抛骰子,报酬也总有一天会来报仇。
凡是学过一些粗浅概率论的读者,比如事前概率和条件概率,联合概率和独立分布等等,都会发现《随机致富的傻瓜》的内容很容易理解,但这并不会让阅读本书变得多余。因为即使是一位精通概率论的数学教授,也未必会在生活中真正用从概率论的观点考虑事情,正如作者在他的观察中发现,数学是后天学的,但懂数学却是天生的。这让我想起著名的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徳.凯恩斯,他也曾写过一本《概率论》(treatiseonprobability),显示出对于这一数学领域的精深研究,可这也拦不住他在外汇市场上惨遭破产,显然凯恩斯并没有按照偏态原理去操作。后来凯恩斯又在股市上再次陷入了濒临破产的窘境,考虑到第二次破产可能会极大地损害他作为世界上最著名经济学家的声誉(也许是世界上全体经济学家的声誉),这一次他终于吸取了教训,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割肉止损。
除了能获取一些有用的概率知识之外,也许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透露出的与概率法则非常一致的人生态度。塔勒布本人的人生经历充满了戏剧性,他的祖父和曾祖父都曾担任黎巴嫩的副总理,可谓官宦世家,但他却遭遇了家族从巨富到赤贫的巨变。后来塔勒布成为纽约大学的数学教授,在刚刚进入股票市场时他就成功地避免了一场股灾,并因此而引起了一些华尔街操盘手的侧目。经过半年的研究,塔勒布把这一切归咎于运气他并不比别人高明,也不比别人愚蠢,只是和其他所有人一起在命运的转盘上被随意抛掷。
塔勒布信奉随机性,但这世界却喜欢非黑即白。在塔勒布创立投资基金和出版此书的过程中,他发现两极分化无处不在:要么是吸引所有的资金,要么一分钱拿不到,或者要么每家出版社都抢着要出版,要么就没有任何答复。这种两极化令塔勒布非常不安,太成功容易树敌,太失败则叫人气馁。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两者我都不要,他的感叹让人想起尼采的箴言:不要太高,也不要太低,站在中间,风景最美。塔勒布的人生观并非是一种中庸之道,而是对于数学规律的一种笃信,甚至可以说,信仰。
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
从小到大,我能完完整整读下来的外国书籍真是少之又少,
至今记得的一本还是初中时读过的《欧亨利短篇小说集》,
欧亨利的小说每次都在我搞不清故事要说什么的时候,
给我一个猝不及防的结尾,
这让我爱极了那种豁然开朗的意难平味道;
而读塞林格的这本,却让我内心总是充斥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失落。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无意中突然想起来,在很久以前,你丢过某个特别漂亮的纽扣。
在我眼里看到的,只是两个字——无助。
在一个痞子少年自发地去认知这个世界时,他发现这个世界跟他想的不一样,甚至截然相反。
就连他最喜欢的恩师都是会在半夜摸他头的同性恋。
我难以想象这些于十六岁的霍尔顿而言意味着多糟糕的体验。
可周围所有人都习以为常,你甚至都难以理解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这仿佛是生来就定好的条框规矩,如果你不按这个来,你就没法活;
可是,如果你选择了活在条框里,你就注定正在彬彬有礼地死去。
两夜一天,霍尔顿无时无刻不在满嘴脏话地咒骂这个世界,
破悬崖、破街道、破妞儿,
但我并不认为他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叛逆少年,
他们可不会像他一样去关心冬天湖上的鸭子该怎么活。
所以他拒绝着长大,
因为长大于他而言。
就相当于死去,
他必须以失去他最为。
宝贵的单纯。
为代价。
我不知道一个人要无助到什么地步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他无数次说着他要给谁打个电话,
他跟萨利提过私奔,
他跟老师说过自己的失望,
他跟妹妹菲比丫头讲他的无能为力和厌恶,
可没人能理解他,赞同他。
他说,
他要独自跑去西部,去找个加油站赚钱,
他还要装作自己是个聋哑人,这样就不用交谈,谁也不会搭理他,
他会建造一所木屋,一辈子住在森林的边上,
有阳光高照。
这是他被逼到绝境后,唯一想到所能为自己做的——藏起来。
藏到深山老林里去,去与世隔绝。
这种想法听起来古怪得像个疯子,
但同等地位地说,这就是自救。
他不甘心为了某个理由谦恭地活下去,
他就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轰轰烈烈地死去,
尽管那是在你们眼里,
一个极不值得的,不是这样就是那样的理由。
他在最后选择了回家,
选择了下学期继续准备上哪儿所学校。
因为他太爱他的妹妹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妥协和投降,
我只能从他的文字里庆幸,他那股倔强劲儿还在,
一位敢于向生活宣战的勇士还活着。
是本真正让我喜欢到骨子里的书,
我也希望塞林格是我最好的朋友,
随便我什么时候想,都可以给他打个电话。
“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这个十六岁的小伙子,远远望着前方大半辈子的路,默默地说。
考菲尔德·霍尔顿,是塞林格笔下塑造出最生动最深刻的形象。一个典型美国50年代的“富二代”,他拥有的明亮的眼睛,灵魂却被迫迷失在年代所造成的是是非非里。整本书短短的记录了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内心中真正的想法,凭借仅仅几天的生活经历、夹杂着胡言乱语的往事和一句句玩世不恭的话垒成一部自传。
对于我们,他陌生又熟悉,有年轻的影子,描绘的年代却依然遥远。他有着复杂的心理,却同样单纯。霍尔顿一直处于骗与被骗之间,在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时,他不愿撒谎,却不得不撒谎,或是忍不住;憎恶晦暗,却浸没在其中,无法自拔。
又一次被校方开除,霍尔顿心里肯定不好受。他在一个又一个城市游荡,脏话像在纽约的繁华中踢酒瓶,一打接着一打,叮当不停。他去拜访昔日的“良师”--他眼里的伪君子。那人告诉他自己有多么担心他的前途,念叨着他必定会对此遗憾。他想起在潘西的那些“朋友”--他口中的腐朽分子。他们虚度时光,习惯了生活在迂腐的条条杠杠中,没有目标,更没有思想,除了打架,就是闹事,没有别的,在“学校”这个监狱中四处传播“有钱就有了一切”的观念。
他去纽约,仗着身高能一次要啤酒,红酒,鸡尾酒,自己喝得烂醉;他稀里糊涂地约女友,看戏,溜冰,极庸俗,把钱花得精光。
一个人的十六岁,刚离开了童年,又看到了不远处喧嚣的成长通道,所谓“混沌的社会群体将产出更混沌的下一代”的预言,让他不知道怎样去面对,去承受,甚至找不到与他能聊上几句的人。“我觉得我要做的是,我要假装是聋哑人。这样的话我就不用跟别人进行什么破对话了。如果别人想告诉我点事,他们就得写在一张纸上给我……我要赚钱建一个自己的小木屋,余生就在那度过……我要定个规矩,谁都不能在这做什么虚伪的事,谁要做谁就滚。”面对不了现实,只有选择逃避。但这仅仅是霍尔顿的遐想,遥远而又荒谬,他便去找老菲苾寻求安慰--他的妹妹。
我挺喜欢他的妹妹,一个小机灵鬼。天真的孩子,只有她还保留着对霍尔顿的热情与同情,霍尔顿也一样,他对大部分人的评价都十分糟糕,唯独老菲苾,他什么都和她说。老菲苾作为霍尔顿的妹妹,年龄相差一大截,不过成绩倒是名列前茅,与她哥哥是迥然不同的形象。她善于想象,经常拿大人们的电影开玩笑,把生活里的事写进“威塞菲尔”的日记里(威塞菲尔是她给自己取的名字),然后编成奇怪的故事。
当霍尔顿悄悄溜回家和老菲苾诉说时,老菲苾毫不犹豫地把圣诞节的零钱全给了他,霍尔顿说足够了,但老菲苾还是硬塞给了他。老菲苾有孩子的顽固,却不失爱心,但我们不知道老菲苾的纯真能够延续到什么时候。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霍尔顿穿过六十多条街的描写。霍尔顿不停地在城中穿梭,不停地疾走,似乎是他想要脱离整个世界。一刻也不愿意停止的霍尔顿,表面的玩世不恭无法掩盖内心的恐惧和愤怒。
我们有经历了岁月的考验,《麦田里的守望者》成为了经典,霍尔顿的自传让人们对这个社会多了一些认知,霍尔顿的颓废表现,也警示我们在人生中要走一条自爱的道路,社会的光明黑暗让每个人的命运跌宕起伏,但不管是绝望还是希望,都要咬牙坚持,动脑筋试图脱离这样的局面。贝多芬这么一个聋哑人也不是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喉咙”么?或许去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有些悲观了。
“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就是霍尔顿的心声。一个人的十六岁,不要害怕,不要彷徨。
“我会站在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这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吧。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唯一真正想当的。”——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里霍尔顿说的一段话。
《麦田》是少数让我读的过程中感到热泪盈眶的一本书。我意识到,悬崖不仅仅是悬崖,孩子也不仅仅是孩子。悬崖可能是一个家庭,一所学校,抑或是一个时代。我们这个时代有大缺口,像个筛子,良知和正直漏了出去,欲望和冷漠掉了下去,你稍不小心就有可能失足。每次看cctv,会觉得这个世界很美好,充满希望。人民生活水平在提高、教育在普及、社会稳定,世界各地都在受苦,只有中国在飞。大家都很幸福,在看天边云卷云舒。但我不敢说我是幸福的。我说幸福会被抽巴掌,起码被自己抽。
我看见被良知抛弃倒在血泊中的小悦悦,我看见被体制残害后在街头乞讨的张尚武,我看见寒冬里为索一票回家过年的裸男,我看见不愿为政府搞形象建设开路而自焚的“钉子户”,我看见无数被统计的未统计的温州动车里的亡灵……我不是不愿意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我只是害怕这个世界被装扮得太好,让人忘记那些牵心扯肺的痛。
所以我看塞林格,我热爱霍尔顿。也许他不是英雄,但他至少在守望,他想要抓住每个即将从社会里消失的美好的品质和感情。在它们即将从时代的悬崖上掉下去时,他认为他得抓住它们。我们的生活也需要守望者,守望一段从腐朽到现代过程中间茫然失措的人们的心灵。这个时候我想起了mj。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心得体会)天使与恶魔时常混在一起。他长得像恶魔,他用自己的歌声去鼓舞天下的人,再用这歌声所换得的钱去拯救上亿的儿童,像一个长着黑翅膀的天使在角落里守望孩子。
我又想到了成x杰。他是政府官员,也是人民公仆,是为百姓办事的天使。他应该挂着和蔼的笑容,站在人民群众中间做一个守望者。但事实是他拿了人民的钱,喝了人民的血,骨头也不剩地吃了人民的肉。我不像瓜田,说提起公仆这个词儿就臊得慌,但我的确透过某些缝隙瞧见了他们青面獠牙的嘴脸。
当然,至少我还可以高兴,中国也有一批可爱的霍尔顿,他们隐在人群中,用自己的方式——或金钱或笔头企图温暖这个世界。
我看见独立记者张翠容背着行囊走在第三世界,见证东帝汶血腥动荡,在枪口下采访阿拉法特。她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喜欢切·格瓦拉,不愿向现实低头,她说只要世界有谎言,她就会继续跑下去。我看见《他的国》里左小龙骑着雅马哈奔驰在雾气弥漫的清晨公路,做英雄梦。我看见留守儿童的美丽老师李灵创办的希望小学……他们是人群中的守望者,是众多守望者中的一部分。而真正的英雄就在守望者当中,等待有一天站出来,把守望变成拯救。我想塞林格也正有此意,才做此书以等待巨人。但我想谁命属守望,谁天生英雄,没有人知道。也许他们之间本就没有大的区别。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的国家能真的像一只雄鸡守望住我们的家园和幸福。我不放弃这种希望。
青春期叛逆、青年时跌熬不驯、中年危机,暮年的不堪回首,这一切都是人类的孤独。
坦白说,很喜欢霍尔顿的坦率,他喜欢在他人名字面前加上一个“老”字,即便是自己的妹妹菲比。他嗜酒、抽烟,舞厅等等看得出,霍尔顿这个傻小子多么渴望长大成年,不愿受到一切宗教、学校、家长的束缚。但是他又那么怜悯,甚至关心着中央公园湖里的鸭子如何过冬。这样的孩子很真实,他有着那个年纪的天真、好奇、友爱以及孤独和迷茫,但那股子想要放飞自我的心却很难拘泥于这样的肉身。
我很欣赏霍尔顿的几句话:
“不过博物馆里最好的一点是一切东西总呆在原来的地方不动。唯一变样的东西只是你自己。”他觉得世界总是一尘不变,只是这个舞象之年的男孩已经有着自己独特的世界观,似乎超脱现实,看到了事态的本源。
“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样一种书,你读完后,很希望写这书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什么是一名好学生呢?只要是有自己的思想与见地,就算是得到教育的雨润和滋养。
“一个人压根儿就不应该胆小”。我相信这就是霍尔顿的座右铭,青春就是敢于尝试,无畏险阻地去经历和体会。“我的职务是在悬崖边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想当个麦田的守望者。”他多么渴望长大,但心中却依然有爱,他爱护成千上万的孩子,他希望每个孩子都有一个前途似锦的未来。他希望做个守护者。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苟且与远方,谁更重要?一次屈辱,是不会影响一个人的风骨的。
霍尔顿是孤独的,但他也是精彩的。我们人生中总是有那么看似平淡的几天,却注定了未来的人生路。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正如其名,有一个17岁的男孩,厌恶世俗的纷纷扰扰,梦想有一个孩童的世界,没有城市的纷扰和成人的虚伪。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本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是他在纯真的妹妹身前发自内心的几句话,道出了他心里所想、心里所念。
在如今社会中,现实与残酷将人们狠狠包围。许多满怀梦想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在城市的喧嚣中,逐渐的迷失自我、失去方向,曾经的梦想烟消云散,人性也被逐渐磨灭。
我的姥姥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是我妈妈,还有两个分别是我的二姨,三姨。
我的表弟是我三姨的儿子,三姨在他五岁左右时便外出闯荡,过几年又把表弟接到了她有所成就的那座城市。但是,抚养我表弟的人,并不是三姨,而是二姨。二姨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只要不是触犯了她的底线,不管你怎样做,她都不会生气。正是这样,三姨才会借着她的性格将她利用——让二姨给她带孩子。
在表弟去大城市不久,我和妈妈也相继的跟了过去。于是我们一大家团聚,其乐融融。二姨待我很好,只是面子上做做而已,三姨却连面子上也不做。她先前去我老家,瞧见了那副土里土气的模样,假模假样的装出疼惜我的神情。在她怜惜的眼神里,我还看出了不屑。她带我去了县城,给我买了一套衣服让我穿上,我高兴的不得了,她就像成全了乞丐一顿饭似的笑笑。她带着我们去饭店吃饭,菜上来了,没尝几口,她就拿出“文化人”的娇气,说:“亏这个饭店还是这个城里最好的,做的菜竟然这么难吃。”
后来三姨提出让我去她们那座大城市见见世面,妈妈也跟着去了。本来哥哥嫂嫂为了勤俭节约,与三姨二姨表弟共挤在两房一厅的房内,为了欢迎我和妈妈的到来,哥哥嫂嫂特意租了两房一厅的屋子,我们四人便搬了进去。在我们到了的那一天,哥哥嫂嫂给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了上几百元的东西,嫂嫂更是礼貌的待着我和我妈妈。
记得我们刚到大城市的时候,还没天亮,哥哥嫂嫂便等候在车站将我们接了回来。我们去拜访三姨的家,表弟还睡着没醒,三姨和二姨都才刚在我们的敲门声下醒来。表弟被三姨叫醒时,极其不耐烦。三姨把我和表弟拉在一起,一白一黄成了鲜明的对比,白的是他,黄的是我,三姨为此还乐了一下,说她“照顾”儿子得当。饭做好后,我好心的夹菜给表弟,他还嫌恶的将我骂了一句,把菜推了去。三姨并没有站出来为我圆场,而是笑着说她儿子不喜欢别人给他夹菜。好像城里人特有的优点似的。这件事直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
到大城市才不久,哥哥嫂嫂天天精心的照顾着我,为我买这买那,吃的水果数不胜数,使我原本焦黄的皮肤变得又白又水润。三姨看我时妒忌的眼神我记在心里。我原本发黄的头发,变得黝黑有光泽。我瘦如柴股的身子,也长了一些肉。三姨看在眼里,心里冒火——他儿子只白没肉,瘦骨嶙峋。由此,她处处针对我,也叫她身边的人针对我。
我和表弟打架,我打赢了他,他跑去告状,把责任全推在我身上。三姨和二姨合着说我,说我比表弟大,要我让着表弟。我打不赢表弟,我跑去告状,三姨和二姨眼里闪着儿子建功立业回来后的得意,也要我要有一个当姐姐的样子,不要和他斤斤计较。妈妈、哥哥、嫂子,只能在背地里安慰我。其实,我只大我表弟两岁。难道大的孩子生下来就注定要让着小的孩子?这就不得而知了。
我的哥哥,给我买文具,我心疼他的钱让他少买点;表弟几天一次得缠着我哥哥,给他买这样那样的文具和玩具,就怕我哥哥少花一分钱。我看不过去就说一两句,表弟还毫不在意的说:“他是应该的。”
有人欺负我表弟,表弟跑来告状,我二话不说,立马去帮忙打架。可是到了别人欺负我时,他反而还落井下石,站在对立的一边说我坏话。事情到了现在,我都没弄明白——那些人为什么平白无故的要找表弟打架,而且是一群人。而我给表弟主持了公道之后,为什么那群人立刻转移了目标,将锋头指向我。
过年时,哥哥和嫂子赶着回家结婚,妈妈也跟着回去主持婚礼,留下我一人在大城市。表弟得到了机会,狠狠地报复我。
一天表弟引诱我打架,我和他打了起来。因为每次都是他先惹了我,我不去理他,他就越来越得意忘形的触犯我底线。直到我忍无可忍,他才达到目的的和我打架。
我和表弟正在打架时,二姨恰巧朝这边走来,表弟赶紧躲在二姨后面说我欺负他,并把责任全推卸给我。只要是一个长眼的人,都知道是表弟欺负我。但是二姨像当妈妈一样的养了表弟这么多年,和自己的女儿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都没和表弟待在一起的时间长。可想而知,就算我再怎么和二姨关系近,都比不过她和表弟的亲情。
二姨护着表弟,不让我打他,我当时火冒三丈,一下子管不住自己的嘴,说二姨偏心表弟。就因为这么一句话,她对我大动肝火,咆哮着:“你在说一遍!”急不可耐的急急向前冲一步,并举起巴掌来瞪眼看着我。
我大哭起来,再也不敢说话了。她一个大人,我怎么打得过她?就算我躲了过去,我自己一个人在家,没菜没饭,晚上又不敢一个人睡,所以,我无助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我向二姨身后望,表弟便探出了头,颇有得意的笑。每次在我委屈的时候,他总是在大人身前一副委屈像,到了大人身后,便笑嘻嘻的看着我。他的成就,靠心计得来的。我没能比得过他,我又怎么可能比得过他?两个阿姨一起过来针对我,我家里人又得靠着他们吃饭。所以,我忍了。
事隔多年,我又回到了老家,搬到了小县城。每每想起到那里的一段时光,心就止不住的发寒。三姨见我搬回来,也就跟着表弟搬了回来,房与房相隔不到三十米。并和我读同一个学校。我还在给表弟主持着公道,他还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我的庇护,有时难免回过头来咬我一口。只是我没有再和他打了,因为他们搬来之后,我和妈妈搬到了离他们家隔着三条街的地方。他再也别想得到我“理所应当”的疼爱,再也别想伤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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