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双方在特定事项上达成一致并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范本的使用可以简化合同的起草过程,节省时间和精力。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车辆包用及安全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常年租用乙方车辆。
二、包车价格一团一议,含税金、过路、过桥、过渡费、燃油费等综合费用。
三、甲方确定用车的线路后,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如堵车、恶劣天气可通过协商解决)。甲方行程如有调整,甲方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再行商定各项事宜。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每单次用车,以双方传真确认件为用车依据。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用车,如有特殊情况须在出发前五天通知甲方,若不提前通知,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车辆均为使用期在四年内的新车,如有超过三年以上的车辆,一经查实,扣罚当期团队所有包车费用。乙方车辆各项保险齐全(含三责险、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乘客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乙方须提供甲方所需车辆缴纳各项保险证明的复印件。
六、乙方在车辆包用期内,保证车辆安全行驶,行车中出现的交通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在包车过程中机件损坏而无法履行合同时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驳客、投诉等)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甲方额外费用及不良影响的,应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七、乙方驾驶员应提供安全、舒适、准时的服务,接送游客应比约定的发车时间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做好出车准备,准时发车。
八、向甲方提供“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卫生管理制度”及“驾驶员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备案,并按规定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九、甲方在包用车辆的时间内,应按车辆核定的座位上客,不得超载人员,不得影响驾驶人员的正常操作,不得携带危险品乘车。
十、车辆行驶过程中,甲方应督促乘车游客配合乙方驾驶员工作,确保行车安全。
十一、包用期内,驾驶人员的食宿由甲方负责安排,若甲方用车行程改变,此次包车价格经甲乙双方协调也要随之变动。
十二、费用结算方式:三个月结清费用。
十三、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法人代表(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代理人):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建立企业间的相互关系,加强双方的横向联合,促进旅游事业发展,确保旅行社的旅游业务的正常发展,双方愿在平等互利及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书。
第一条乙方计划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组织旅行团旅行交甲方接待。
第二条乙方至少应提前30天以信函、电报或传真通知形式向甲方提供旅行团成员的详细情况,包括总人数(男、女、儿童)、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职业、身份证号码、永久住址,陪同或领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导游证号码、团队接待标准、抵离日期(机、车、船班次)、游览天数等。
第三条乙方在预报每批旅行团起程的l5天前,需将总费用30%汇人甲方开户银行。每批团队离开出发前一天,将全部费用汇至,如乙方同时汇两个以上旅行团费,应在电汇单上注明每个旅行团的费用额。
账号:
开户银行:
第四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书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付款,甲方有选择以下三种处理方式的权力:
1、无论旅行团是否起程开始旅游,甲方可以不予接待,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向甲方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
3、甲方向乙方加收未付旅行费用的滞纳金,滞纳金按中国银行公布的透支利率计收。
第五条乙方在计划外新组织的旅行团可随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的电函后,应在5天内发出签复函电,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签复函电(包括日程安排和价格)后,也应在5天内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和合同附近所确认的日程和价格标准提供服务,甲方应要求外联人员、导游、司机等工作人员按照标准提供服务,严格禁止向旅游者索取小费。
第七条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如未向旅游团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应为旅游者提供补偿服务或将低于服务标准的费用差额退还乙方。
第八条由于甲方违反服务质量条例,造成旅游者物质损失,乙方有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并要求赔偿的权力。
第九条除交通费用外,一般情况下甲方承担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增收费用的义务,如果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决定提高交通票价,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并在交通部门确定的调价日期起按新票价收费。
在上述情况下,乙方有选择以下两种处理方式的权力:
1、停止旅游团的旅行,但应支付甲方返团损失费。
2、暂缓向甲方支付因提高交通费而增加的旅行费用。但这部分费用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办法,由甲方加收乙方的滞纳金。
第十条甲方有责任使乙方了解国家对旅游活动的法令和规定,乙方应要求旅游者遵从国家的法令和规定,由于旅游者违反国家法令和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甲方不负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双方通过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收费办法和服务质量的具体要求,并订立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其它条款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二条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根据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转给第三方。
第十三条甲方负责乙方所组旅行团的活动安排,甲方可以将旅行接待活动委托给各地有接待资格的旅行社,甲方作为乙方直接代理商,对旅行活动负全部责任,委托接待的旅行社所造成的服务质量责任和经济责任应由甲方与被委托的旅行社共同承担。
第十四条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果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将争议报交予以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xx月xx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确定执行期限,文本一式两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地点: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地点: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1.内容。
(1)团号:_________。
(4)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
(7)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
(8)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
(9)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
(10)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
(11)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4)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3)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游客须知。
尊敬的游客:
欢迎您参加出境旅游!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_________旅游局。
1.您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您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向您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行杜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接待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3.您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行社为您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出境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4.您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杜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5.您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计划购物,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拒绝旅行社的强迫购物要求。
6.您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您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有可能是接待社和导游通过组织自费项目获取利润,损害您的利益。
7.您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在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行社未经旅行团同意,擅自变更、取消、减少或增加旅游项目,强迫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未履行合同义务给您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您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获得赔偿。
8.您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损害,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当您在选择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您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您有权得到法律的救助。
9.您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您有权检举;控告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您有权将组团社发给您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部门,如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1.您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您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您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的权和。
3.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中,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非法滞留不归。
4.您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您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6.您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7.您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了解旅行社的运营程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9.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外币不得超过xx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人民币不得超过6000元。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本着互愿互利的原则,就包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备注:司机食由____负担;宿由____负担外,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由_______负担。
1.甲方责任:
a.甲方保证提供证件齐全的车辆,并对所包车辆的司机进行统一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司机应保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符合准驾型号。
b.甲方应在出车前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如车辆因途中抛锚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方两小时内不能将车修复正常,乙方应再等候两小时给甲方时间调配车辆或购买配件,等候时间总计不超过四小时。超过四小时以后甲方应立即安排搭乘出包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将乙方送至后一行程地点,费用由甲方支付,并安排车辆继续完成行程。若耽搁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赔付相当时间内的包车费用。
c.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包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e.甲方车辆司机要积极配合乙方旅游行程愉快顺利,遵守旅游各项制度,相互团结,不得酗酒打闹,保证做好服务接待工作,对客人要热情服务,保证安全行驶行车途中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引起的乘客和财物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a.在出发后乙方应合理调配车辆,确保车辆在安全及可能行驶的路段行驶,避免司机疲劳驾驶,甲方不允许乙方任何人员擅自驾驶甲方车辆,如因此造成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b.乙方应保证甲方司机的正常睡眠,不要开夜车(以天黑为限)。(特殊摄影团除外需提前申明)
1.乙方于出发前支付70%包车费,余款于行程结束前由乙方付清。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30%.
对行程内游览的景点顺序甲方征得乙方同意有权进行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费用,由客人自理;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1.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签协议之日起,自行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直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裁定执行。
此协议价格不含税金
如需接送机/火车,费用为100元/次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及传真:
联系电话及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特别声明: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____(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
如下: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一、
二、
三、
四、
第五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六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在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的情况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____%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三、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应给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第六项的情况时除外。
四、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的利息。
五、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帐户中扣收。
七、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为加强学生实践能力训练,培养应用型的旅游管理专业人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建设旅游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旅游旺季顶岗实训:5月份到10月份的旅游黄金周,每个实训期为3周左右。乙方提供若干个岗位,主要是熟悉导游服务程序、学习带团的技能和技巧,锻炼应变能力。
2、课程实训:根据教学课程进行相应实训,内容包括基本服务技能、基本操作示范、企业运营、工作制度和相关的工作纪律。乙方提供10个工作岗位,主要工种为导游。
3、双休日实训:带团导游。
(一)甲方:
1、负责组织和管理学生。按照乙方提供的岗位安排学生实习实训,灵活调整教学计划以适应乙方的实习实训时间要求。
2、负责参照企业管理模式建立实训生管理制度,保证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
3、配合乙方对实习实训生进行教育和操作指导。
4、制定相应的实习实训成绩评定办法,协助乙方对实习实训生进行成绩评定。
(二)乙方:
1、负责提供工作岗位,明确岗位名称、职责及要求。
2、负责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的交通费用和相关津贴。如实习实训生带团补助,承担或独立完成一定的赢利业务及实操技能时的岗位津贴。
3、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提供相应岗位的实习实训指导老师,负责实操技能及岗位职责的培训与指导。
4、学生在实习实训期结束后,负责对学生做出实习实训成绩评定。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编号:
组团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购物次数、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
8、另行付费项目名称及价格;。
9、对导游的要求;。
10、其他。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结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
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地接社义务。
3、地接社应选择具有相应经营资质和接待能力的旅游辅助服务者;。
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成本;。
2、双方的约定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
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
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
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
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紧急情况下,一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
(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错误;。
(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3、地接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地接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具有相应经营资质或接待能力的旅游辅助服务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因地接社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组团社受到行政处罚的,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6、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或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组团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地接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组团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4项约定的达标标准次(含本数)以上的,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地接社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地接社违约给组团社或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拒绝赔偿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组团社和地接社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双方约定仲裁委员会为(标明仲裁委员会所属地区和名称)。
2、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届满前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
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组团社签章:地接社签章: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共同拓展旅游市场,开拓乡村旅游资源,甲乙双方结合各自资源优势,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向其提供旅游客源,负责安排甲方公司员工的相关旅游项目。
2、甲方员工报名的出发日期相同、服务内容相同的旅游产品,乙方报价不应高于______市场其他旅行社报价。
3、甲方参加乙方的旅游项目中,必须含有保险。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作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行程表安排行程,不得强制甲方在旅游乡村内消费。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xxx、地铁、索道、缆车等交通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三、费用结算。
1、旅游项目金额按月结,出团前签订的合同金额的______%左右固定金额为合同定金,在合同签订的______周内支付,尾款在所对应的合同履行完成______天内,乙方提交给甲方最终旅游价格结算单,经由甲方采购确认无误后凭票结算,复印件由乙方留底。
2、签订合同后,如因甲方(乙方)原因未能完成行程的,则根据按所对应的旅游合同违约条款协商解决,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公司账号:户名:______;账号:______;开户行:______。
四、质量保证甲方客户和乙双方在旅游开始前必须签订合法的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报价包含的内容,附加服务,以及关于合同变更、解除的约定。如出现服务质量等违约行为,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除了以上约定的权利义务,乙方为甲方旅游旅游团队提供的服务应该符合《旅行社管理条例》,乙方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并造成游客投诉、索赔的,甲方有权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乙方索赔:
1、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2、未经甲方同意,将为优质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
3、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和内容条款的。
4、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5、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____区等企业,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能力的。
6、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不同合同事项的。
7、地接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的。
8、为旅游者安排或介绍旅游活动含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
9、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
10、发生危机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六、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具有等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
3、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因国家政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协议需要修改,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5、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旅行社与旅游车队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全年租用旅游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租用车辆时应当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明确租用车辆的车型、数量及租用时间、目的地。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就接团时间、行程、路线、报价等通过书面或口头加以确认。为防止出现纰漏,甲乙双方都应当保存传真或记录备查。如果临时改变租用合同,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更改。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车辆配备和服务上要达到旅游团标准和要求。甲方应注意保持车内整洁,不得破坏车上设施,否则负赔偿责任。
3、甲方有义务按照一月一结算的原则付清车费。结算日为每月20—25号,如乙方没有在规定日期内结款,当月车费累计到下月结算,依次类推。
4、甲方原则上不另付司机小费,游客自愿支付小费的除外。不提供景区门票和其他收费项目的费用(景点景区对司机有免费规定的除外),但提供合理的食宿费用。
5、甲方不得要求司机故意违规、违章操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并保作好相应的出车准备,保证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所派车辆要符合甲方要求,保证车辆性能完好,安全可靠,无故障运行,车辆内外清洁、卫生。
3、乙方派出车辆必须手续齐全,有营运证等,并保证参加车辆保险。如因车辆原因、人为技术原因发生人身、财产事故及违章而出现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直接对游客负责。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及游客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时,甲方有权利代替乙方做紧急处置,事后及时通知乙方,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驾驶证,有职业道德。在用车服务过程中与甲方导游密切合作形成共同体,但不干涉甲方业务。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向导游及游客明示或暗示索要小费。如因车队和驾驶人员的原因与游客发生纠纷造成旅游团队投诉、扣款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5、出车过程中,乙方司机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违章要求。
6、车辆因故障不能完成行程,预计在一个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应及时另派车辆接送游客,必要时由旅行社自行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因故不能履行租用合同,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妥善作好由此产生的问题,如因此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结款时,所持车费结算单上,无辽宁凤凰旅行社旅游接待中心团队确认章、计调签字、导游签字,视为无效!结款方式为现金和支票两种。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发票!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个保留一份。
五、本合同有效期从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
甲方(旅行社)。
为了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租车及旅游汽车公司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甲乙双方和游客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旅行社条例》,《河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及旅游客运站管理暂行规定》,就三门峡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制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务必共同遵照执行。
1,本合同为格式合同,原则上“一车次一合同”,也可签订长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车辆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司机食宿承担等。书面确认文件没有明确的内容,应以合同有关条款为准。
2,乙方接到甲方承运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确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如乙方没有约定要求车辆,乙方应当积极帮助甲方联系符合旅游客运运营条件的车辆。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运车辆应经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足额办理乘坐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经营线路的旅游客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但必须出具公司派车单和检验单。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并提前约定时间10分钟抵达约定地点等候。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或一日内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增加的费用应计算在包车费用之内。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0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承运车费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结算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发票等有关票据。
9,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约定车费5%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又不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缺少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5%的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又不在24小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承运车辆,不使用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承运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提供的承运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承运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承运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6)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由于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7)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在使用车辆时,严禁超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甲方人员应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文明乘车,如因游客原因造成车辆设施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如游客发生疾病,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9)甲方如更改游程或乘车线路(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有权另行收取合理费用。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三门峡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请求调解或向三门峡市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特别约定:。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有效期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x年xx月xx日。
甲方:亚克西旅行社。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本着互愿互利的原则,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车辆内容如下:
备注:司机食由____负担;宿由____负担外,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由_______负担。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甲方保证提供证件齐全的车辆,并对所租车辆的司机进行统一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司机应保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符合准驾型号。
b.甲方应在出车前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如车辆因途中抛锚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方两小时内不能将车修复正常,乙方应再等候两小时给甲方时间调配车辆或购买配件,等候时间总计不超过四小时。超过四小时以后甲方应立即安排搭乘出租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将乙方送至后一行程地点,费用由甲方支付,并安排车辆继续完成行程。若耽搁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赔付相当时间内的租车费用。
c.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行车途中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引起的乘客和财物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a.在出发后乙方应合理调配车辆,确保车辆在安全及可能行驶的路段行驶,避免司机疲劳驾驶,甲方不允许乙方任何人员擅自驾驶甲方车辆,如因此造成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b.乙方应保证甲方司机的正常睡眠,不要开夜车(以天黑为限)。(特殊摄影团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1.乙方于出发前支付70%租车费,余款于行程结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30%.
五、特别约定:
对行程内游览的景点顺序甲方征得乙方同意有权进行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费用,由客人自理;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六、其它。
1.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签协议之日起,自行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直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裁定执行。
此协议价格不含税金。
如需接送机/火车,费用为100元/次。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及传真:联系电话及传真: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特别声明:
乙方可以修改或增加,减少以上条款,但一旦双方达成协议,希望严格遵守。
。
乙方:北海风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号:l-gx-gj00023为共同拓展旅游市场,开拓旅游资源,甲乙双方结合各自资源优势,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甲方客户组团旅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根据客户需要向乙方提供旅游客源,乙方负责甲方客户在北海市涠洲岛的地接旅游活动。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地区域的最新旅游价格信息,以便于甲方为客户安排行程。乙方为甲方提供独立成团的4人(含4人)以上的北海涠洲岛一日游优惠价格(服务及价格标准详见附件《中国最年轻火山岛——涠洲岛一日游》),如不足4人,则由甲方向乙方补足差价。因客观因素造成价格变动,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免造成失误。
3、甲方客户在旅游行程中,自费项目及增加景点产生的费用由客户现付。
4、旅游全程不含餐,如客户需安排团队餐。乙方按以下标准提供餐饮:团队餐不低于20元/人/餐;围餐按10人一桌,最低按200元/桌起,如人数不够,按比例上菜。旅游行程中,产生餐费由客户现付。
5、甲方客户如有需求去斜阳岛或出海打渔等项目,需提前与乙方确认,乙方提供具体行程安排协。此自费项目不含在优惠价格内,亦与乙方无关,所产生的费用由客户与第三方自行结算。
6、特殊团队实行一团一议,如老年团,外宾团。
二、付款方式
1、甲方以月结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2、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费用结算函,甲方收到乙方结算函后于当月15日前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三、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在执行交接过程中,以双方盖章传真方式的确认函为依据,本确认函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与每个团队或散客确认函上约定的服务标准为甲方客户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给甲方。因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控制因素(如遇到台风,海浪,不能开船,导致客人留宿岛上,景区接待能力不足等第三方因素)导致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约定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出团后人数、房间数、景点等确认函数量和项目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则及时进行修正及调整,如产生费用增减或产生失,由甲方弥补给乙方。
4、为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乙方必须为甲方客户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及安全责任问题,双方应参照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或【合同法】等法律来执行,依法解决。
5、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旅游旺季,甲方必须付给乙方定金。
四、甲乙双方如不能按以上条款履行协议,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以书面形式相互告知。如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协商不成诉讼管辖地为协议发生地。
五、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补签协议,其法律效力与本协议等同。
附件: 《中国最年轻火山岛——涠洲岛一日游》
甲方: 北海天隆三千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北海风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中国最年轻火山岛——涠洲岛一日游
甲方:永川区旅游营销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推进永川拓展旅游市场,更好地与旅行社开展合作.依据(xx年永川区旅游营销奖励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开展永川旅游营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永川区旅游营销合作单位.
二,乙方应提供不高于重庆主城区同档酒店(宾馆)的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经甲方审核后严格执行.
三,乙方主动宣传营销永川旅游,适时在前厅,客房等场所摆放永川旅游宣传品.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旅行社过夜团队的信息采集和统计上报.
五,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开展旅行社团队核查工作.
六,乙方承诺次月10号前,按核实的上月旅行社团队住宿间天数以5元/间天计提,交付给甲方作为旅游营销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七,乙方不得采取瞒报,虚报旅行社团队资料和接待收入,否则一经发现,取消旅游营销合作单位资格及评星评级资格,并由区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
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签字): 或委托人(签字):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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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双方以旅游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开展旅游营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提供下列旅游线路由甲方负责营销旅游线路列表: 旅游线路名称 发团周期 天数 出发地 价格(元) 详细说明资料 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 (列表不够自制附件) 二、 据乙方提供的旅游线路(产品),通过甲方旅游电子商务平台、预订热线开展旅游营销;甲方组织的旅游客户由乙方负责接待安排行程服务。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发布、更新即时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同时通过网上宣传、营销扩大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的知名度,促进旅客招徕。
2、甲方把握的旅游市场动态和旅客反馈的信息随时提供给乙方,双方共同制订适应旅游市尝有竞争力的旅游新产品;同时甲方以庞大的旅游联盟体,通过旅游资源整合、互补、共享等联盟合作使乙方获得利润最大化。
3、甲方承销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甲方收到客户订单后,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时做出回复是否成交,乙方同意成交,应做好接待安排旅游行程服务工作;甲方应做到旅游客户信息的准确性,旅客行程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取消接待。
4、乙方由于旅游淡旺季及节假日等原因,使乙方所提供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以新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进行发布营销。
5、乙方应确保旅客行程的服务质量,不得变相加价或降低服务标准等损害旅客的行为,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 利润分成 乙方同意按每一单旅游销售额 提成给甲方,或者按每人_______ 元作为佣金返回给甲方。
五、 结算 双方每发生一笔业务,乙方发送业务清单传真一份给甲方存底,每月结算一次,由双方财务人员按相关结算凭证对上月的业务进行结算。
六、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有效期:xx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业务负责人: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乙方:地址:电话:传真:代表:业务负责人: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签署地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就乙方旅游团队在甲方餐厅消费用餐,双方推行诚信经营,建立公平合法的制度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乙方预订的用餐要求,及时提供用餐服务,并免费提供司陪用餐。
2、甲方须保证用餐环境的卫生整洁,餐厅需定期消毒通风,食品原材料新鲜卫生。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餐饮食品确有感官性异常或可疑变质时,甲方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3、甲方须做到服务产品率高、明码标价、货真价实、尊重游客的意愿、不强制游客消费或接受超预订服务。
4、乙方陪同人员若无用餐用餐结算单或填写不规范,甲方有权拒绝签单挂账。
5、甲方须提供《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上述证照有效期必须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指定甲方作为团队定点接待餐厅。
2、乙方团队在甲方餐厅消费,需以电话形式进行预订,预订时需注明旅游团团号、用餐时间、用餐人数、用餐标准、客人的其他要求、带团导游姓名及订餐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3、乙方在甲方确认预订后,如遇到人数变更或无法按时到达应提前三个小时用电话的方式通知甲方。
4、乙方提供“用餐结算单及印鉴”样本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之一。乙方享有在甲方餐厅签单挂账的优惠。
5、乙方“用餐结算单及印鉴”若有变更,乙方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甲方凭用餐结算单按月与乙方结算,每月5日前,甲方将上月结算单交由乙方审核,根据甲乙双方财务人员核实后的金额,乙方在每月的10日之前将上月的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
收款账号。
收款开户行:
7、乙方旅游团队在甲方餐厅消费用餐,甲方同意按消费额的8.5折(无发票)和9折(带发票)结算。
8、乙方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作为协议的附件。
三、违约责任。
双方须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旅游安全的规定保障旅游团队的人身财产安全,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如发生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等问题或投诉,双方应积极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由甲乙双方妥善解决。
四、因双方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餐厅管辖的法院处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
期为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未尽事宜时另产协议解决,另立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b区b1栋3楼。
订餐电话:电话:
联系电话:15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开发商: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开发范围。
二、开发经营期限。
三、旅游开发投资规模。
2、景区门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经营收入,甲方不参与利益分配,属投资商所有;。
五、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负责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申报金川乡旅游开发项目有关事宜和相关手续;。
3、负责与村委会签订旅游开发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负责景区公路的建设、维修,徽派民宅的维修保护;。
5、负责旅游区内的林政管理;。
6、协助处理社会治安;。
7、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关系;。
8、负责动员村民配合旅游开发种植所需的农作物;。
9、协助乙方落实该景区旅游规划的具体执行;。
10、保证景区内的“三通”问题,即路通、电通、水通;。
乙方的义务:
1、负责景区开发的所有投入;。
2、负责提供景区整体规划,并报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3、有按期缴交甲方门票收入分成的义务;。
4、有按开发项目和开发时间完成旅游开发的义务;。
5、负责建设景区内的旅游步道;。
6、有保护当地资源的义务;。
7、有照章缴交税费的义务;。
8、有引导当地村民发展旅游经济的义务;。
9、负责落实“四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营销;。
六、违约处理。
2、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乙方所有投资的全部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确保在开发范围内,不准他人在景区公路沿线、游步道和景点兴建任何建筑;。
5、乙方在开发中涉及有关林木问题,需事先报告甲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经济严重损失,以致无力缴纳规费和门票收入,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提请仲裁机关解决。
八、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旅游局一份,景区所在村委会各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补签协议,并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备注: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签字)乙方代表:_________(签字)。
甲方名称:____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_。
e-mail:_________e-mail: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定地点:_________。
甲方:广州航旅旅行社有限公司(供车方)。
乙方:(用车方)。
为了统一规范客运市场,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包车协议:
一、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向乙方提供座(空调)。
旅游客车,辆,为接持旅游团队(机关单位职工)提供客运服务。
起止时间:,线路:,
经停:,路程(单程、往返),沿途司机食宿由乙方安排。途中如有线路变更,须。
征得甲方调度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总计车费共人民币元,乙方负责支付往返的路桥费、停车费、高速公路费以及司机的食宿。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须具有:齐备合法的营运证照,购齐国家规定的固定税费和车况良好的客运车辆。
四、乙方在甲方承载前交清本次租车费用,或签署协议当天交付甲方订金,出发当天乙主一次性支付所有包车费,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发票的,请提前告知甲方准备,当天出具发票,发票另加5%税点。
五、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时应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超员,运载货物,乙方必须爱护甲方车辆,不得在车内吸烟,不得装载有腐蚀性或其他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得强行要求驾驶员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程,并按规定上落客,否则甲方司机有权拒绝出车,由此造成的罚款、扣证等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在派出车辆前,需提前一至二天与乙方再次明确上车地点、时间和联系方式。并将车号、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告知乙方。
七、乙方在交付租车定金后要求退车的,甲方按用车7天前扣总车费的10%,用车前6至4天扣总车费的50%,用车前3至1天扣总车费的80%,用车当天车费不退。
八、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权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九、双方特别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签名:乙方盖章签名:
电话:传真: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车包车协议如下:
1、甲方仅作为中介,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服务(并非甲方车辆),同时仅承担相应的中介责任。
2、甲方本着为游客的健康状况着想的目的,乙方及随行人员有特殊病史(如各种慢性病等)、年纪较大(60岁以上)或健康状况不适宜乘车外出旅行的须如实书面说明,如有隐瞒的,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共计__天,总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
4、本次用车中的过路费由____方承担,油费由____承担。
5、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为其提供相应的车型为___________(_____旅游牌照),此车允许载人数为____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7、车方法人______________车方地址______________.
9、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
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10、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同等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按协议执行。
11、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12、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检查核实,如有问题,乙方可拒绝使用,并要求甲方为其改换其它合格车辆。
14、甲乙双方违反用车合同,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该责任自负,若给对方造成损失,则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15、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或驾驶员的原因造成抛锚,在超过合理限度的时间内不能修理好的,则由甲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剩余的费用,若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赔偿直接损失,也可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临时为其紧急寻找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16、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17、为保证行车安全,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驾驶员可以拒绝乙方的不当要求,乙方不能以此作为投诉的理由;乙方的合理要求如在中途停车休息、拍照、观赏风景等,在不影响安全及旅途的完整性上,驾驶员应该尽量满足,如由此发生矛盾,甲方应该协调。
18、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协商调整行程,协商一致后调整的行程应作为合同的补充而予以确认;如因乙方违反用车规定或乙方人员相互之间产生矛盾、私自冒险行动而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以及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所发生的行为造成的任何意外由乙方自行负责。
19、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如涉及到向车辆所在单位索赔,甲方可协助处理,同时按相关的保险条例赔偿,甲方同时建议乙方另行购买意外保险,甲方可代其购买,若非甲方的原因造成伤害或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20、由于乙方的伤病等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甲方扣除乙方已花费的费用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后,余款退回乙方,乙方的医疗费用自理。
21、此次包车乙方____(填写提供或不提供)司机的食宿,如需提供,标准如下:
22、免责条件: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件原因的详情。
2)甲方或车方在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甲方及车方的责任:
a.甲方或车方对服务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警告或事先说明的;
c.服务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份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的;
d.服务质量的问题发生后,甲方或车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的。
23、补充条款:
24、补充条款:
25、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特别声明:乙方可以修改或增加、减少以上条款,但一旦双方达成协议,希望严格遵守。
附:包车价格。
参 与 者: 散打队员(及其陪同人员)
一、在上述单位的组织下,参与者自愿参与自20xx年 4月29 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的泰山游玩活动。
二、此次活动为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健身性活动,并存在潜在的.危险性,参与者应知晓此情况。
三、参与者承担此次活动中行车、住宿、就餐及门票费用,交与协会统一组织安排。
四、组织者承担集体活动时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
五、如在集体活动中,参与者未遵从组织单位活动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参与者自己承担,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六、如在此次活动中,参与者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七、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单位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此次活动,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参与者退出活动。
八、参与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通知组织单位,经组织单位确认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九、参与者应听从组织单位的安排,按照约定的时间行车、就餐、参与活动。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两负责人各一份,该协议自参与者和协会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参与者已知晓该协议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条款,签字确认:
散打负责人:
体育系武术协会散打
20xx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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