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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代表作,现在是作为高中生整本书阅读的必备书目,也是我们教学中的重要内容。然而,如果仅仅以高中生的阅读来看待它,显然是低估了它的社会价值和时代价值。全书共14张,从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到权力结构,从中西方文化的对比等多个角度着眼,探讨了中国文化形成的基本形态。
作为一个从泥土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泥娃娃,乡土带与我的,是清新的芳草味与幽幽的炊烟香;但除却那些自然的馈赠,乡里人与乡土的陋习则带给了我无尽的反感。
乡里人不识字,也没见识。明明没读过几份报,没看过几本书,却要装成高深莫测的样子聚在一起聊民生谈天下。
乡里人斤斤计较,睚眦必报。今天这家的鸭子闯进了自家的田,明天就必须把自家的鹅赶到他家的地里去;明明是鸡犬相闻的邻居,偏偏结了八辈子的仇;妇人们没事就爱串门,对别家新嫁过来的媳妇品头论足,又说说自家的婆婆的坏话,咒这家笑那家,乐此不疲。
乡里人迂腐讲究,忌讳多。作为坚信科学的二十一世纪唯物主义者,倒不是我不尊重祖宗的规矩,只是有些太过离谱,损人不利己的东西,早早抛弃才好。乡里人不仅要求自家人遵守,还要别人认同,遭到了否定还摆一副臭脸色。
难怪城里人会嫌弃乡下来的,没见识、自私、胆小懦弱、迂腐落后。书中讲的有道理。没见识是因为不识字,不识字是因为没必要识字;自私是常态,是为了更小的“公”而自私;陈腐规矩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那些讲究如同印度妻子殉葬,缅甸成年礼杀人一样,是传统。这些能成为乡土社会不适应新格局的原因,也能当做乡土社会几千年沉淀的结果,但绝不能成为乡土社会就此止步不前的理由。
“从土里长出过的光荣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乡土的落后已是现存的事实,如要正本清源,须得下一番狠功夫。面对泥沙俱下的乡土社会,在好的改革也会出现漏网之鱼。我爱这一方乡土,也希望它能改头换面。而都市在前领跑,乡土却止步不前。乡土改革进行得热火朝天,重点放在了发家致富上,但私以为,思想的改革着实是刻不容缓呀!
正如艾青所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依然深爱那片田地。那片让我驰骋其中的,留下烂漫笑声的天地。
如今,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城市化进程有条不紊逐步推进。但是,我们的文化却长久地承袭于乡土中国。研究乡土文化,就是研究我们国家和我们自己。我们从何处来,所以将向何处去。
我生于田垄,长于稻泥;我愿环住一湾秋水,拥紧一簇稻花;我在烈日之下奔跑,于长空之间遨游;我躺在雨后的泥土上,嗅着新雨的清香;我与跳水的鲫鱼作伴,我以偷食的斑鸠为友;我同乖巧的家犬嬉戏,我随回程的水鸭同归。我守在这一方泥土上,传诉着浓厚的乡情,所以,乡土呀,怎可抛弃得下!
《乡土中国》整本书阅读从1月23日开始,历时十多天终于在2月9日下午成功结束,我们圆满完成任务。《乡土中国》这部著作,思想超凡,字句严谨,具有极大的极珍贵的探索精神,让我感受到作者费孝通先生不折不扣的学术品格并为之折服。在阅读这部著作的过程中,我收获了语言、思维,审美,文化的滋养,更是对乡土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让我感受颇深。
初得到这本书时,别人都说他苦涩难懂,我略翻开几页,满是文字,让我更是全无阅读兴趣。从小看惯了故事性的书籍,以至于对叙述性文章情有独钟。直到这次。在需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我尝试着去阅读,这一路上从未放弃。
记得阅读第一篇文章时,在老师的鼓励下克服了畏难情绪,我慢慢地在每一字上扫下目光,在读的同时去深入思考,在旁边写下自己的理解。第一次难免思考不够深刻,但我也并不气馁,而且还很高兴。渐渐地,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透过现象去深入思考其本质,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越来越觉得自己已经置身于这部书中了。在阅读的过程中早已不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是一个享受的过程,同时在费先生严谨思维的熏陶下,我的思维能力和见解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不得不说,这部著作在我的阅读生涯中起了非同小可的作用,让我的阅读有了质的飞跃。不仅如此,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清晰的认识,让我看清了他的本质,看清了历史。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其最大的特点是稳定,乡土社会是农业社会,乡下人依土而生,土地是他们生存的必要条件,而土地是固定的,因而乡土社会是不流动的,他们世代生活在一处“生于斯,死于斯”,每个人都是从小生活在一起就熟悉得很,其实这在我们现在的乡村中也有体现。例如一个村子里要细论起亲属是极多的。
乡土社会的特点即是此,故也是“熟悉的社会”,人们眉目传情,用声气辨,连语言都用处不多,就更不用说文字了,这也是为什么文字下乡成效不大的原因。可见,“改革”并不是易事,要等到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围绕着乡土社会的特点,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就诞生了。每个人的亲属关系如丢石头所形成的同心圆波纹的性质又如同蜘蛛网般错综复杂,在此道德层面,乡土社会的伸缩性也使得公私之辨模糊不清,家庭层面上加的职能是生育,家是绵续的。感情在社会关系上就有创造作用,而乡土社会并不允许有较大变化,因此男女分工维持着家的稳定。“男女有别”,使他们在生活上加以隔离,男女有别的界限致使了中国感情向变态方向的发展,也许这并不是什么好方向吧。
乡土社会也是“礼治”的,法律在这里并不需要,“长幼原则,教化作用”才是首要。
乡土社会的变化速率相对于现代社会可以说是禁止的,但社会终究是变迁的,但长老权力在形式上不容违逆,于是有了“名与实”的分离。乡土社会的传统不变,经验可以解决一切困难,但现代社会适应变化的他们需依着生存的条件去计划。
乡土社会的不流动性,使其变化十分缓慢,不难想象其变革为发展的现代社会是多么不易。前辈们说,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做出的努力不容忽视,我们理应牢记,同时传承前辈的优秀品格、实现人生的价值是我们的目标。我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现代社会会愈加繁荣。
《乡土中国》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希望有时间我能再次阅读,感谢《乡土中国》,让我在文学和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面对这一部学术性巨著,虽费老先生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向我们解释了乡土社会的一系列特点,但第一次接触这类读物的我们,过程无疑是艰难的,但在这样艰难且充实的过程中,读完后的我们心中无不豁然开朗。
《乡土中国》在开篇中提到:“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很多城市中的人看不起乡下人,称他们“乡巴佬”“土老帽”,浑身土气,又傻又落后。而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我们眼里的乡下人的土气恰是他们依靠土地生存最好的证明。然而,在一代又一代地耕作中,虽然土地面积在不断扩大,但他们的劳作模式却丝毫没有发生改变。在这里,费老先生还举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在蒙古的一个小村里,村民的语言完全没有受到蒙古语的任何影响,而且村子里的姓氏也几乎没有发生过变化,中国几千年来的农耕文明就被像这样的村民延续下来,这样一代又一代重复着几近一样的生活,也就形成了“熟人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重复就变成了中国真正的乡土本色。每个人都遵循着上一代的生活模式,打理好自家的几亩薄田,遇到大型工作如秋收农忙时大家就团结协作。
而正是因为这样的熟人的社会”,使每个人对彼此都知根知底,形成了许多约定俗成、带有浓厚乡土气息的行为。这样就导致乡下人做事不讲法律,只讲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和传统礼仪,也就形成了礼治秩序。
在这样乡土气息浓厚的熟人社会里,其背后蕴藏着一种庞大的格局——差序格局。
在一个人的社会关系网中,我们身上被贴有各种各样的标签,我们和所有人的联系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然后再向外不断幅射,其中辐射的主要关系是夫妻,向两方幅射,愈远愈淡,而费老先生用水圈波纹的性质向我们生动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正是这样水圈波纹似的性质,也造就了以个人为中心的关系网产生的特性——伸缩性极强。这样的关系网既可代表小家庭,例如三口之家,也可代表大家庭,例如四世同堂。而决定这个关系网大小的因素,在于关系网中核心人物的高低。譬如在富有的人家中,以这个富有的人物为核心人物,他越具有群众号召力,关系网就越大;而在以穷人为核心人物的关系网中,就越以人力担保,关系网也就越小。
这样水圆波纹的性质也导致大多数人以自我为中心对人、对事进行评判。例如当中心人物犯了错,离他关系越近的就越容易受到牵连,当然也更易对中心人物进行包庇。当然,还有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夫妻之间的感情十分淡薄。在这样的乡土社会中,夫妻之间的感情不是放在第一位的,生育繁衍,壮大门楣,扩大人脉关系网才是首选。
正如我前文中所提到的,想让关系网正常运转,就离不开礼治秩序,在村民中,礼治秩序是合情合理的,而维持礼治的手段,也仅仅在于自己的良心。当时有众多知识分子推行法治,但过程并不顺利。当时中国正处于乡土社会的蜕变过程中,乡土社会延读礼治的习惯过于根深蒂固,而知识分子并不了解乡土社会的特性,仅凭一腔热血就去推行生搬硬套的法律,自然是行不通的。
当然上文仅是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感受最深部分的见解。读完这本书我无不惊异于费老先生勇于实践,敢于探索的精神。费老先生对中国基层社会进行深刻剖析,无疑对社会学及全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我们从这本书中,学到的不仅是中国乡土社会的一系列特点,更是费老那敢于探索的精神。我相信,有机会我还会将这本书再精读几次的!
不论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熟人社会即乡土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是由人组成的。而这个社会所体现的特性,从根本上说也就是这个社会中大多数人所共同拥有的特点。是这些特点决定了这个社会的特性。所以要谈社会的特点,就必须先了解人。
世界上民族众多,但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就是他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包括风俗,宗教等等。但是最重要的还是人的性格特点。一个民族的性格是他们在特定的地理环境中长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希腊位于南欧,两侧分别是地中海和爱琴海,地形高低起伏,加上地中海气候,是不适宜发展农业的。当雅利安人迁移到希腊时。面对不同的生存环境,他们选择了不同的发展道路。适宜农业发展的地方,后来就建立起“半权力社会”。多数则选择了航海贸易的行当,形成了“城邦社会”。航海就意味着不断的变化移动,不可能长期和固定的人交往,同时也得不断的和陌生人打交道。航海和贸易也不可能完全依附某一样东西,所以他们之间表现出更多的竞争。不断的移动和竞争最终带来了一种崇尚自由的品性。在《圣经》中,时常可以看到先知们带着自己的部落迁移,同时也由于自由和反抗压迫等不断地进行战争。
希腊是“城邦社会”他们的城邦是由不断从外面迁移来的人组成的,而不是土生土长的,对城邦事务进行管理时,就必须协商,最后妥协,这就形成了名著的传统。不仅城邦内部如此,各城邦之间由于力量相当,不能形成专断,所以也表现出一种协商和妥协。
与中国一衣带水的日本。由于地处岛国,土地稀少,且多火山地震,生态环境恶劣,所以日本人对土地有着特别的渴望,同时也有很深的危机感,这也就造就了二战时日本的“大陆计划”,企图征服中国,征服世界。在一部日本影片中,日本即将沉入海底,而多数国家对此置之不理,对日本移民也不断排斥。这些都体现了日本民族沉重的危机感。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日本人给人以心胸狭隘之感,喜欢剖腹自杀的也只有日本比较常见。日本也是世界上压力的民族之一。
所以一个国家所处区域的环境和天气等对民族性格的形成有很大影响,中国也不例外。中国地处亚欧大陆东部,有长江和黄河两条大河,同时是季风气候,适宜发展农业,这使中国成为古代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东部有漫长的大海,南部大多是高大的山地和丘陵,北有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西部则更有世界第一的青藏高原,在加上后来修的万里长城,中国几乎处在一个完全封闭的环境之中,而中国人也体现出更多的保守性。当然这只是大环境,最重要的原因依然是对土地的依赖,也就是处在农业社会中。农业对土地,气候,水利有着特别的要求,一旦选择一块地后,人们便不愿意迁徙。由于人口的增加等带来的粮食的增加,也很少有人另外去开垦土地,而是通过精耕细作来增加产量。而精耕细作的技术也是祖上传下来的,所以安土重迁,重传统,不愿对外开放。
东西方文明的不同,从根本上说是农业文明与工商业文明的不同。在氏族社会向国家转化的时候,不同的文明选择了不同的道路。社会制度是生产生活资料的分配方式,在氏族社会靠的是“武力”,在向国家转化时,以中国为代表的农业文明选择了”权力“为主导的分配,形成了高度集权和_封建社会,而以希腊为代表的工商业文明则选择了“财力“为主导的分配方式的社会。除了性格和制度上的不同,在文化方面也有很明显的表现。以哲学为例,西方的哲学是思辨的,中国的思辨和保守二者兼有,而印度的哲学则是思辨性性最弱。
乡土社会即熟人社会,有自己独有的特点。
首先是一个人为中心的框架型社会关系。在乡土社会中的社会关系,是以个人为中心而发散出去的一系列社会关系。社会没有给人安排具体的权利义务,在这个基础上由个人自主形成各种社会关系,而是安排了一个框架,每个人把不同的人往这个框架上放。每个人都有父子,母子关系,但是每个人又都是不一样的。社会对具体的社会关系进行管理,是通过对一类社会关系制定了规则来实现的。儿子必须顺从父亲,但是不会说某个人必须顺从自己的父亲。典型代表就是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是一种等级秩序的体现,但从本质上说就是这个社会的规则,规范着所有人。在这个基础上又进一步衍生出了远近亲疏。春秋战国时的”礼“要求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这就要求在社会中分出远近亲疏,即区别对待。在《红楼梦》中,贾宝玉说林黛玉和他是姑表,而薛宝钗是姨表,所以林黛玉不薛宝钗亲,可见远近亲疏的深入人心。
其次是无诉。在古代,进衙门先打三十大板,刑讯逼供更是常事,善恶全凭那个高高在上的县老爷的眼睛。乡土社会的人怕打官司,出了官司不好打外,更重要的是几乎没有官司可打。由于生活在熟人社会中,谁是谁非大家自有明鉴,有过错的人必然要受到_道德的谴责,所以打官司几乎没有必要,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都不会进衙门打官司,法律也因此而失去了生长的土壤。
再次是男女有别。男女有别是保持男女之间的距离。大家子的男女分分房别院的居住,平时也很少往来,像贾宝玉那样的则叫封建社会的叛逆,在日常生活中也是男女授受不亲,否则就是越礼。在农村中则表现为不可偈越的男女分工,女的就呆在家里干活,交往的永远都是婆婆大娘之类的人物,男的有空时也很少呆在家里。在中国社会中同性关系亲密,异性生疏,在西方社会是恰好相反的。
最后是“长老制“。长老制的普遍体现就是”孝“,家里的老人永远都是,任何人不得侵犯。在一个家族,就体现为族长,从以前那些浸猪笼的事例来看,族长的权力是非常大的,而且这种私刑也是受到官方认可的。在一个乡里,则表现为那些特别有的人,比如说阿q正传中的赵老太爷等人物,他们没有任何职位,却人人都听从他。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中国固然不能再叫乡土中国,但中国的乡土性却依然存在,特别是农村,依旧还是熟人社会。
_力量。以前曾听说过一个案例。一个外出务工的女青年回家后钱借给了同村的人,因为是熟人没有打借条。后来那人赖账不还,并且还不承认借过钱,女青年没办法只好挂上一块牌子在街上哭闹,希望大家为她主持公道。这就是乡土社会的一种特性,寻求道德和_帮助。却很少想到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直到现在很多人仍有很多人借钱不打借条,认为熟人这样做显得生疏,足以可见维权意识的淡薄。
重远近亲疏。人在社会中必然有远近亲疏,但如果不分场合的运用就是一种错误。在社会中走后门,找亲戚的风气很严重。许多人刚上大学工作都已经安排好了。提拔自己的亲戚,通过别人拉近关系,以获得某个职位,这样的例子数见不鲜,贪污_因此而多了不少。“有关系“是对大多数人的一种不合理中的排斥和挤压,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和现代社会的公正平等是格格不入的。
自私自利。在《丑陋的中国人》中柏杨老先生提到的“臭鞋大阵“,就是自私自利的体现。在每家的门前,除了一堆鞋外,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杂物,整个公共过道几乎被完全占用,家里面却干净的一尘不染。当然这种状况随着公共意识的提高和物业公司的进驻有所好转,但在公共场所吐痰,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等依然随处可见。可见公共意识的淡薄。
现在的农村了解法律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对法律的观念依旧没有转变过来。法律只是一个工具,一个可以帮助自己把要不会来的钱要回来,得到应有赔偿的工具。这相对于权利义务观念还有还有很远的距离,不仅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力,还要知道自己有那些权利和义务和有积极维权和履行义务的态度。美国的一位90岁的老太太为了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走了几千里路,最后终于到达了美国国会,被称为“90老太的长征“。她的行为不一定可取,但是她身上所有的这种意识确是非常值得敬佩的,美国联邦_称赞她说,”美国民主和法治的进步,就是靠像她这样的千万万人推动的。“所以对于真正的法治,不是单靠普法就能实现的,还有最重要的权利义务观念的培养,中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在改革的大潮下,各种观念纷纷入主中国,中国再也没有几十年前那样全国统一的观念。熟人社会也就是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逐步解体,陌生人社会逐步完善。
熟人社会在中国了这么久,它也并非一无是处。熟人社会重道德。我们都知道,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的两大制约机制,法律只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而道德则更注重人内心的自我约束和社会_谴责。在熟人社会,道德发挥着良好的作用,做事讲究对得住自己的良心,乡邻之间的_是一种很好的监督。在陌生人社会里,道德的作用明显降低,穷凶极恶的犯罪也越来越多。可以说乡土社会很有利于良好人性的培养。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对法律的盲点有很好的描补作用。
现在在城市里大多数人是各过各的,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很少,那种远亲不如近邻的生活越来越少,这也造成了人情的冷漠。随之而来的焦虑症,忧郁症等也越来越多。
所以在面对熟人社会时,必须采取一种辩证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将会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乡土中国》整本书阅读从1月23日开始,历时十多天终于在2月9日下午成功结束,我们圆满完成任务。《乡土中国》这部著作,思想超凡,字句严谨,具有极大的极珍贵的探索精神,让我感受到作者费孝通先生不折不扣的学术品格并为之折服。在阅读这部著作的过程中,我收获了语言、思维,审美,文化的滋养,更是对乡土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让我感受颇深。
初得到这本书时,别人都说他苦涩难懂,我略翻开几页,满是文字,让我更是全无阅读兴趣。从小看惯了故事性的书籍,以至于对叙述性文章情有独钟。直到这次。在需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我尝试着去阅读,这一路上从未放弃。
记得阅读第一篇文章时,在老师的鼓励下克服了畏难情绪,我慢慢地在每一字上扫下目光,在读的同时去深入思考,在旁边写下自己的理解。第一次难免思考不够深刻,但我也并不气馁,而且还很高兴。渐渐地,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透过现象去深入思考其本质,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越来越觉得自己已经置身于这部书中了。在阅读的过程中早已不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是一个享受的过程,同时在费先生严谨思维的熏陶下,我的思维能力和见解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不得不说,这部著作在我的阅读生涯中起了非同小可的作用,让我的阅读有了质的飞跃。不仅如此,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清晰的认识,让我看清了他的本质,看清了历史。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其最大的特点是稳定,乡土社会是农业社会,乡下人依土而生,土地是他们生存的必要条件,而土地是固定的,因而乡土社会是不流动的,他们世代生活在一处“生于斯,死于斯”,每个人都是从小生活在一起就熟悉得很,其实这在我们现在的乡村中也有体现。例如一个村子里要细论起亲属是极多的。
乡土社会的特点即是此,故也是“熟悉的社会”,人们眉目传情,用声气辨,连语言都用处不多,就更不用说文字了,这也是为什么文字下乡成效不大的原因。可见,“改革”并不是易事,要等到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围绕着乡土社会的特点,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就诞生了。每个人的亲属关系如丢石头所形成的同心圆波纹的性质又如同蜘蛛网般错综复杂,在此道德层面,乡土社会的伸缩性也使得公私之辨模糊不清,家庭层面上加的职能是生育,家是绵续的。感情在社会关系上就有创造作用,而乡土社会并不允许有较大变化,因此男女分工维持着家的稳定。“男女有别”,使他们在生活上加以隔离,男女有别的界限致使了中国感情向变态方向的发展,也许这并不是什么好方向吧。
乡土社会也是“礼治”的,法律在这里并不需要,“长幼原则,教化作用”才是首要。
乡土社会的变化速率相对于现代社会可以说是禁止的,但社会终究是变迁的,但长老权力在形式上不容违逆,于是有了“名与实”的分离。乡土社会的传统不变,经验可以解决一切困难,但现代社会适应变化的他们需依着生存的条件去计划。
乡土社会的不流动性,使其变化十分缓慢,不难想象其变革为发展的现代社会是多么不易。前辈们说,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做出的努力不容忽视,我们理应牢记,同时传承前态,有相对的稳定性,不会轻易随着政权和制度的变化而消失,因此这本书提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很多特点,结合自己生活的亲身经历,你会发现即使到了现在,书中的`很多东西讲的其实也并不过时。因为一个社会的发展具有很长的渊源,社会形态中的特点在很长时间内会延续下来并且不会改变。虽然可能你认为现在城镇化程度高了,中国社会没那么“乡土”了。但是城镇化,只是把一个乡土社会在外表上变得城市了,而那些社会特点,依然被延续了不少。
读到“文字下乡”的时候,我对本书的共鸣就开始深刻了,因为我的老家就农村,乡土生活,的确语言对他们更重要,而文字更像是一种多余的东西。如今依然如此,因为语言是有情感的,所以乡音听起来才会那么的亲切,而文字的意义却没那么大的。
再多读一读什么社会中“私”的概念,想想中国这个关系社会与法治程度,不是离开了农村就没这特点了。
读一读长老统治,想一想现在一个老资历依然可以具有的话语权,这也不是只在旧时的大家族和农村家庭中具有的特点。
有很多东西你依然能够在社会中发现它的影子,因为一个社会本来就是在不断延续它的特点的。个人觉得本书可以多读,在书中理解社会,而经历一段社会后再来读这本书,则又会有不同的感觉。这本书不但没有过时,反倒能够帮助理解“纯城市文化”以外的很多社会现象。
因此无论我们现在的现代化与西化的进程如何,乡土与传统依旧刻在了我们的基因里,融在了我们的骨血里,所以在很多事情的处理上,制度的建设上,文化的发展上都能够体现与西方的不同,我觉得身为一个中国人,需要了解一下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背后所蕴含的乡土文化,因为乡土中国就是你我成长的地方,我认为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也让我更加了解中国。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受益良多。不仅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差序格局”、“礼制秩序”、“长老统治”等方面有了更多了解,同时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对社会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费孝通先生曾说过:“社会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把社会作为—个整体,综合研究社会现象各方面的关系和其发展变化,包括人们对人际关系的知识和理论。它最根本的任务是解决一个生在社会里的人,怎样学会做人的问题。这是对社会学高度和本质的概括。
首先费孝通先生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曾听人说过,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中国的问题说到底还是需要回到乡村里去理解,毕竟中国是农业大国。在“乡土本色”中,费老说中国乡土的特色是不流动的熟人社会,由此产生的是符合这种社会的习惯,与现代社会截然不同。对“熟人社会”的说法,我思考良多。
费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概括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诸如: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等等。同时,费孝通又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中国的熟人社会这种基层社会结构,是与其独特的聚族而居的聚落形态密切相关。而这种聚落形态恰恰是小国寡民的政治学主张的理想模式,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种聚落形态,是自然和政治因素的双重影响。在南方,确实是过一山而语言风俗就不同,所以聚族而居是很自然的选择。但在北方,好像自然因素就没这么强烈,非自然因素才是根本。这里的非自然因素可能就跟政治有关了。在中国,重农抑商是主流,不是皇帝们不爱钱,他们是爱权胜过爱钱,不患寡而患不均。寡,好管,不均,一个容易乱,一个不均,就有富可敌国的素封,就可能挑战皇帝的力量。所以,历代皇帝,都在作打击豪强的事情,比农民起义还彻底。农民起义不过是个催化剂的作用。而安土重迁,就是一项基本国策,其现代版本就是离土不离乡。
另外,功能主义系人类学研究的一个手段,简言之,即需要导致文化的产生,文化又反过来满足需要。法治的功能令其无法在熟人社会中产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多人认证了,熟人社会为什么不能产生法治,是因为不需要!而陌生人社会需要法治,所以法治产生于陌生人社会中。这虽然是一个循环认证,但不妨碍其解释的合理性。以中国目前为例,通说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但有些现象,很难解释:比如刑讯逼供的减少,是来自文明国家的压力?还是对外来文明成果的汲取?还是本身技术的进步,已经不需要刑讯逼供?正是在这种难以解释中,社会已经开始变迁了。费老的《江村经济》中,探讨了技术变革对社会变迁的影响,较《乡土中国》更进了一步。而“社会变迁”无疑是中国近百年来的一个宏大的话题,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已经成了所有爱国、有志知识分子都想探究与解决的大问题。所以,可以理解,当人们突然发现这个理论可以解释社会变迁的时候,他们的兴奋是可以预计的!功能主义在中国的流行也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熟人社会被人诟病的地方,是相当多的社会活动缺乏成文规则。但并不是说这个社会就没有规则。这其间根本没有任何逻辑关系。将这些不成文规则成文化,将这些不成文规则中的不合理的、落后的因素剔除掉,引导到所谓的先进道路上去,就真的是不可行的吗?任何社会,不管是熟人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需要法治。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现代法治,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规则的存在,还关心它的存在形式、稳定性、适用性等一系列微观的、技术的内容。但这并不脱离于规则和律令已然存在这个基础。
所以,我认为,社会的结构形态特征,对法治的形成与否并非有如此决定性的影响。换言之,是否在东方这种所谓的“熟人社会”,就形成不了法治,或者说,形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纯粹意义上、真正纯粹西方意义上的“法治”,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香港(尤其香港的新界地区很有标本意义),都是不胜枚举的例子。
某天,我得到一本书。
封面是庄严而古朴的红,历史将它装点得如此沉重,时代和乡土的气息萦绕着它,让它显得那样严肃,我有点望而却步。
扉页间却传来阵阵的邀请声,是沙哑的乡音,是热情的方言……封面上的费孝通先生微笑着,那似乎也是一种诚挚的呼唤。
《乡土中国》——它邀请我去重新了解一个我所谓熟悉的社会,而我,欣然前往。
我本是农村的孩子,但却生活在城市。记忆中的乡村,只剩下时间潦草勾勒的几笔,勉强留存下了一些浅淡的痕迹。
《血缘与地缘》——它将我尘封的记忆唤醒,那个热闹的熟人社会在我的脑海中生动起来。费孝通先生的语言十分专业,对于我来说不免有些障碍,但又恰恰给了我更多思考和想象的空间。像文中作者写到的他的女儿一样,我也在“籍贯”上填写那个其实并不怎么熟悉的地方,我从未细想过这个问题,更从未将其与“血缘”挂钩。作者逻辑分明的论证,公式化的语言,却弥漫出一股淡淡的人情味儿。
随着阅读的深入,一个喧闹的乡土社会在我的眼前逐渐放大、清晰,它带着亲切的邻里,带着繁华的集市向我走来——那是我的家乡。
我的心开始不能平静,也许这就是血缘,会在某个时刻勾起根植心底的对乡土的眷恋。无论我在哪儿,都永远属于那片土地,并随时会为之感动。
《乡土中国》这样一本学术著作,不仅让我了解到了乡土社会的许多知识,也带给了我情感上的诸多触动。
掩卷,手里的书又“厚重”了许多。
篇本书在序言中提到了,这里所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
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并不是指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而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极其成因的分析。《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它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如: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在乡土这个熟人社会中,被预先约好的意义所拘束的记号,不但多余,而且有时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这即是乡土人际交流的直接性引起的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状况。
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与现代社会追求法制不同,乡土社会是礼治的,它并非需要靠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这种礼,相反的是它需要靠传统来维持礼这种规范。因为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而乡土社会时间和空间不流动的特性恰好满足了这一前提,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内在的服从,它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上次看完《万历十五年》后,我就一口气把《乡土中国》也看完了。说实话,对我这样一个不爱看书的理科生来说真的是一个挑战。不过相比《万历十五年》,我觉得《乡土中国》更易懂。原因有二:一、我不太喜欢历史类的书籍。其次,《乡土中国》是从农村的角度解析中国的乡土性。我来自农村,书中许多事深有体会。
这本书写于一九三七年,距今已七十余年,但在看这本书时,我丝毫感觉不到时代的阻隔带来的距离感。这也恰恰说明我们仍没有从乡土社会中完全蜕变出来,而乡土社会是稳定的,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是相对稳定的。今天的中国还在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之中,不可否认它还带有很强的乡土性,也正因为如此,《乡土中国》这本书直到今天还是很有价值的一本书。《乡土中国》是一本社会学的著作,但包含的内容却远远超越了社会学。这本书是作者对本民族文化社会学层面上的重新审视。他解释了很多问题,也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新概念,比如差序格局。在这本书中作者主要是通过与西方社会的比较凸显乡土社会的特点,进一步论证乡土社会的文化是由乡土社会的本质和特点决定的,是由乡土社会的整个历史地理环境决定的。本书共包括十四篇,从各个角度论述了乡土中国的形成、特征与本质。第一篇《乡土本色》,开宗明义,点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这里讲的乡土社会,并不是具体的简单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社会的本质是乡土性的,这是一种传统,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外来文化与中国乡土文化发生碰撞的今天,也许在中国农村依然保持着原有的乡土社会的特征,但这座“堡垒”并不再像以往那样坚不可摧。中国社会的乡土性首先在城市发生了变化。城市是现代化的产物,吸收了许多现代社会的特点,同时又留有一些乡土性。
第二篇《文字下乡》,从文字的产生与功用的角度说明在乡土社会,文字是多余的。
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从时间格局中说明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进一步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作辩护。
“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不仅不唯一,而且有很多缺陷。”文字固定了声音,但却是声音的异化。我们通过文字所唤醒的,往往是间接的、与我们生命有距离感的观念,而非情感。文字的间接性使多余的东西或相寄生从而离真诚越来越远。卢梭曾谈到,“越是面对生动、具体的东西,词就愈加无奈,但人的文化却向着无奈的方向发展,说话抛弃了姿态,写字代替了说话,这意味着人类的堕落”。在乡土社会,人们更多使用的是“特殊语言”,它比文字更有效的传情达意,摆脱了语言这个筛子,使情感表达的更加天真自然。尽管如此,文字仍是现代化的必要工具,作者只是在以一种客观中带有肯定的态度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做辩护。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
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
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
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
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
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
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
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
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
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
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
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
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
“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
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
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
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的一个大转变。
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
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一段高度评价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的评论引发了我的兴趣。评论称此书并非社会学中令人望而却步的拗口难懂节点,而是深刻的人文理论作品,易于理解,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息,令人感到真正豁然开朗。我的阅读经历也证实了这一点。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详细而深入地描述和分析了中国基层乡土社会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这使得本书生动地描绘出了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的开篇第一句就写道:“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他认为,中国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这里的“乡土气息”不是指乡下人的愚昧,而是取自于乡土社会通过实践证明,其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求不如都市人强烈。中国传统社会建立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封闭性、保守性制约了中国民众特别是基层民众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加之乡土社会是变迁速度极慢的社会,人们已习惯于乡土社会中安稳的生活方式,以至于难以适应其他快速变迁的社会,正是这个原因造就了乡土社会的乡土特色。
费孝通先生认为,“如果中国社会基层出现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是表达意思的工具之一,但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中,人们有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甚至不需要使用文字,通过面部表情、动作、声音等交流。除非乡土社会发生本质性变化,否则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缓慢进行。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这本书中,深入浅出地分析了中国传统社会和西方社会的社会结构,指出了它们的差异。中国传统社会的社会结构是“差序格局”,而西方社会则是“团体格局”。这里,我们将详细探讨费孝通的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分别是由个人之间的联系的不同而形成的两种社会组织方式。在西方社会中,人们通常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聚集在一起成立组织,相互之间的联系则是建立在这个团体之间的架子之上的。而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人们之间的联系更多的是由彼此之间的私人联系所构成的,形成一个复杂的网络。费孝通用“石子投入水中”的比喻来形容这种复杂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私人联系像水中扩散的波纹,越推越薄,越推越远。而“伦”则是由自己向外推出去的社会关系形成的一轮轮波纹。这种社会关系的特性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并在官场上引发了大量贪腐的现象。
“礼治秩序”是中国传统社会中关于道德规范的体系,与现代法治的理念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在乡村中,人们在处理矛盾时通常会询问一些权威人士或长者的意见,最终才会根据法律来裁决,这种“无讼”的社会现象凸显了“礼治”的特点。
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年轻一代普遍对长者具有非常高的信任度,认为他们的生活经验是最丰富的,因此,年轻人对长者的意见极为依从。在这种社会结构中,人们往往缺乏政治意识,政治参与度较低。只有在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法律上的救济。
最后,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较慢,但是随着现实情况的变化,人们的自主性逐渐增强,因此“名实分离”的现象也出现了。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仍然奉行“名”,但在实际操作时,却运用自己的“实”,以应对现实问题。
总之,《乡土中国》这本书涵盖了丰富的社会学内容,对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结构以及现代社会的转型过程,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费孝通先生在探索中国社会变革的过程中,展现了敢于创新和探索的精神,其理论不仅在历史上有重要意义,也对今天的社会科学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读《乡土中国》时,一幅幅父老乡亲们在田地辛勤劳动的画面,以及父母亲田间劳作的背影就像电影一样,消失在我的脑海里。小时候常常跟着父母去田里播种玉米、收割小麦、秋天切谷子。印象最深的就是五月天割麦。他们割麦的姿态用“面朝黄土背靠天”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尤其在打麦场上排队等候,一个村一台机器,五月天抢收,人们在炎热的天气下汗流浃背。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的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神话故事开头,土就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神之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夫为荣。
土地真的好奇妙,你播种它,它就会生长。你不种它,它也会生长。在农村生活不用怎么花钱。空气是清爽的,阳光是明媚的,水是山底泉水,清亮透亮。吃的东西都是绿色食品。粮食蔬菜家家户户都可以种;田地里有桃树、梨树,核桃树、柿子树、果树、酸枣树等。做饭的柴火有玉米棒、松树枝等。过年过节的.时候,买点儿糖块儿,穿点儿新衣服,吃顿饺子就过去了。农村生活简洁朴实,让人清心。
我们往上数三代祖辈们是不是都是农夫?是不是都是乡下人?在我们祖祖辈辈们心中,“土”的确是他们的名根子,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子孙。
不管时间怎样变迁,社会如何飞速进展,土地依旧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宝贝,是我们生命的根基。
盼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妙,人们美妙生活后莫忘身后故土,那才是我们生命之根。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我得到了社会学系的同学的推荐,阅读了费孝通先生的著作《乡土中国》。作为我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泰斗,虽然费先生已故,但他的思想仍然对学术界和社会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我对费先生怀着敬重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
阅读完毕后,我深感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关于社会学的著作,它更是一部近代中国社会的缩影和哲学书。每一句话都富含哲理,令人深思和回味。我不禁感慨民国时期学者治学之严谨。书中分别探讨了以下主题: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私人道德、家族亲友、男女关系、礼治秩序、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地缘、名实分离以及欲望需要。尽管知识有限,我将从熟人社会这个方面来阐述我的读后感。
费先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其特点是人与人之间存在一种私人关系,通过这种关系将人们紧密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因此,可以把熟人社会形容为“关系社会”或“背景社会”。在乡土等“熟人社会”,法律并不适用,因为“大家都是熟人,相互打个招呼就可以解决问题,还需要更多的话语吗?”只有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社会的变迁,人们在更大范围内活动,大多数人并不了解对方,都是陌生人,所以为了解决问题,需要遵循明确的程序,需要签署协议和合同,因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基于此,费孝通先生总结了熟人社会的一系列特点,包括私人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地缘等。
正是因为“背景”和“关系”是熟人社会的典型词汇,有些人将其称为“关系社会”或“后门社会”。熟人社会强调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处理事务多个人之间的熟悉度和感情深度有关,关系越亲密,被核心成员利用实现其“利益目标”的可能性就越大。在这种社会里,责、权、利的界线往往比较模糊,他人的权利容易被侵犯,公共事务中也容易发生论资排辈、任人唯亲等不公平现象。
费先生认为,“熟人社会”运行的基础是信用和规则。但是,并不一定是熟悉程度来判定是否可信,真正能够产生信任感和推动规则形成的是“自己人认同”。因为无形和有形的“内部机制”存在和制约,人际关系使得面子、信任和规则成为熟人社会内部的恒定规则。
中国一直都是一个十分重视人情的'社会,在“礼尚往来”的观念下,有时候甚至是将礼仪看得比法律更加重要,这也是“熟人社会”盛行的原因之一。现在,在中国的方方面面都可以看到熟人社会的影子——从为子女安排就业到寻求医疗帮助,从买票买号到行政审批,从聚会到组织地方社团。事实上,熟人社会在中国农村社区里已经无所不在,托人和寻求人的帮助已经非常普遍。因此,熟人社会已经成为了一个能让人们感到放心轻松解决问题的地方。
然而,在现代法制社会的建设进程中,这种“关系社会”的行为模式已经成为了一大阻碍,影响了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首先,它弱化了法律的作用,把“契约”换成了“关系”,用“熟人”的情感代替了法律的严格约束,使得社会正义和公平面临更多的挑战。通过“关系”进行的干扰以及“人情网”,使得制度执行时常常能够受到影响。其次,这种模式淡化了竞争的激励效应,用亲情、友情等来管理企业、管理国家以及管理社会,导致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缺失利润动力和积极性。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做法还可能引发社会矛盾,败坏社会风气。因此,“熟人社会”如果过度发展,将会腐蚀法制社会,破坏市场经济,瓦解和谐社会。
费先生认为,只有当社会变迁使人们变成陌生人的时候,法律才有必要产生。法律规定了契约和制度,通过规定的制度和规则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信任。在这样一个“生人社会”中,熟人社会也会因此被打破。不过,仅仅通过社会自身的发展来打破熟人社会只会是漫长而不可预知的过程。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来推动“生人社会”的形成。
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必须健全民主法制。民主法制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特征,也是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障。熟人社会并不需要民主和法制,因为一旦按照民主的程序和法制的原则办事,熟人社会的熟人关系、潜规则等就会成为多余。因此,要打破熟人社会,首先我们就必须实现民主和法制。要实现民主和法制,我们必须要有透明的制度,要制定非是即否的处理标准,健全有力的监察机制,不给层层“关卡”留下漏洞,不让建立关系网成为可能。
重写后的文章如下:
其次,应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在熟人社会中,公共权力一方面被部分人视为可以为所欲为,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商品化;另一方面,则为图谋个人私利的人提供了机会,他们通过权钱交易、权情交易满足私欲。熟人社会与权力私用的关系,需要政府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割断公共权力与熟人社会的联系,使公共权力不能和不敢被用于处理私人事务和谋取私利,使熟人社会回归于民间,实现公共权力用于处理公共事务的理想。
再次,应建立和完善公民权利保障机制。公民的个人权利是限制公共权力滥用的有效手段。如果没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权利得到保障,他们就无法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地位,也就无法建立起“陌生人社会”。政府应该重视公民权利的保障,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向公民们保障他们的个人权利、良好的社会地位和高质量的生活,以构建一个公正、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总会想起艾青的诗——《乡土中国》。诗中有一句话特别深刻:为什么我总是热泪盈眶,因为我深爱这片土地?我想对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我的看法。
在书的开头,我提到了一个美国朋友,他从内蒙古旅行回来。他说中原家家户户总划一小块地种田,却没有想出其他办法来利用这块地。好像中国自古以来就是靠土地发展的,我们对土地的依赖根深蒂固。“光荣的历史是从土壤中生长出来的,自然会被土壤所束缚。现在飞上天很难。”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片土地,我们珍惜这种乡土气息。
当我看到费老写他的第一次出国旅行,他的奶妈偷偷把一袋用红纸包着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下面的炉子上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朝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节日期间有许多敬神的活动。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在我看来,这也是一种内心的信仰。对神的尊重来自祖先和环境。这种尊重代代相传,逐渐成为一种传统。这种简单质朴的风格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部分,自然而不做作。
“当地社会的信用并不重视契约,而是发生在一种行为的规则为人们所熟知的可靠性而不加思考的时候。”当社会竞争不那么激烈的时候,人与人之间建立信任就没有那么难了。彼此之间没有算计和心机,单纯是心中油然而生的信念。这是“土里土气”的一个特点,真实、朴实、迷人。
在书香品读中、我阅读了《乡土中国》。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乡土中国》是在费老对几个农村社区进行调查后,继《剩余制度》后对社会结构的分析的有一本著作,笔者认为它是在前面几本书的基础上对中国农村的一个更加概括性的总结。
整本书呈献给我们一个对中国基层社会认识的清晰而又完整的分析脉络,费老在讲述某些问题时会举出一些具体的实例,让读者更好的了解他的观点。《乡土中国》文字理论通俗易懂,事例生动而贴近生活,对于初学社区研究和人类学的人来说有很大指导作用,让未免对农村的平实生活有了一个基本的,深刻的了解。
虽然上面说乡土性在渐渐离我们远去,但也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在看到这本书中某些篇章时会会心一笑,因为《乡土中国》解释了中国社会人们身上一些很深层的东西,虽然他指出他所写的是中国的基层,但现代的中国社会也是有基层发展起来的,或多或少的带着乡土的痕迹。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那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明白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并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本事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明白,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仅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可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我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能够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当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适宜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当是一个法治社会,可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构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构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我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仅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所以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可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贴合实际情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景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能够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我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那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可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我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我们的本色是乡土的。”这是我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后的最深感触。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话“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就对中国基层社会做了一个简明的概述,以此总领全文,逐层分析中国乡土社会的特色、成因、文化、社会关系和秩序,有理有条,层层深入。向读者展示了一个更客观、深刻的中国乡村图景。
第一章《乡土本色》,可以说是读懂全书的一把钥匙。此篇中先生对“土气”有着不同于常规的解释,它成了对乡土社会贴切的形容。中华文明是大河文明,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而中国社会的基层——乡下人,更是牢牢依靠于土地生活。文中有句话我印象深刻,说是,“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这确实是对传统农民生活最形象的描述。我的老家在乡下,一村人往往同姓,家家户户间都多少有点亲缘关系。逢年过节回乡,总是这家跑跑,那家串串,“小姑大伯四爷三叔”的喊个不停,让村子颇有大家庭之感。这正是人们扎根一块土地,世代繁衍生活的表现。在许多青壮年离乡求发展的现代社会,不少老人们仍守着他们祖祖辈辈的土地。正如田地中的庄稼,长在地里,与泥土无法分离。这是土气的特色,是悠长岁月中产生的旁人无法理解的情感、习惯,它无法与现代社会相适应,于是土气才成了骂人的词。
先生还为乡下人翻了供,他说,中国的基层社会是熟人社会,在这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连文字也是多余的,因为人们经验的传递不受时空限制,父子相传,邻里相授,这同样不适用于现代社会,才使乡下人在城里无所适从,显得愚。而其实中国乡村是重视文化的,这文化便是指知识和礼仪。知识不必多说,既可指文化方面的,又指农民赖以生存的技能。乡下人一面应用着农耕的知识生活,一面也希望子女读书成才,这不能不说是他们对知识的追求。而礼仪则更可以说是礼俗,是维系乡土社会的传统。在熟悉中,“礼”的作用可以说是巨大,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谁若是犯了事,违了礼,真得是“一辈子抬不起头”。正因如此,费孝通先生认为用“人治”形容中国乡土社会并不准确,礼并非依凭个人好恶,而是长时间的稳定不变中形成的秩序。到这,先生将现象、原因、深层影响一一串起,揭开了我们熟悉却不甚了解的乡土中国之面纱。
因为这本书,我头一次真正走近中国基层社会,去观察它,了解它,头一次看见那些习以为常的现象背后的社会根源,也是头一次感受到中国乡村的无穷魅力。先生理情客观地分析中不乏脉脉温情,我从祖辈、父母身上都看到过这种情感,如今这情感随着文字也传递给了我。
乡土沉淀的是文化,是情感。我们应以宽容的态度去理解,以真诚的爱意守护,要记住,我们的本色是乡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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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中国,一个发源于两河流域的农业大国,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形成了特有的乡土文化。这种文化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渗入了每个人的毛孔,融于血脉中。即便在工业化大发展的今天,这种乡土气息仍处处可见。中国人有着自己一套独特的处世之道:办事爱讲关系;讲究安土重迁与落叶归根;对陌生人和对“自己人”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标准;法律意识淡薄;男女有别……这些我们可能习以为常的东西已经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产生了阻碍a作用,而我国广大的农村整体上依然处于贫穷落后阶段,这些都是有原因的。而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我们都能找到详细的答案。
为何我们的道德水平比欧美低?我曾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其实我们的经济和制度都没有什么大的缺陷,那么我们就把问题放到文化的角度去看。我们今天的很多思考方式和文化都是传承自我们农业时代的祖先,纵使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和新中国几十年的教育发展使我们的基础知识水平得到了较好的提升,但乡土社会的那一种习俗却在农民占人口总数一半的中华民族里口耳相传,每个新一代的孩子也在耳濡目染地学习着——克己中庸,长幼有序,天人合一等。
可是,乡土文化就一定是错误的吗?当然不,只是它与现代化不能很好地兼容罢了。例如,在乡下,流动性低和交通不便使几代人不出乡,而在缺少变化的土地上,人们就更看重习惯和情面。但在当下,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现代社会更看重创新和法律,这就使那些乡土人在面对着转型发展时“水土不服”,产生诸多矛盾。比如:我们过去的道德观念都是以自己为中心,讲究“克己”,对别人的标准随亲密度变化。现在我们学到的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都是讲求人人平等的,要求我们能“大义灭亲”,不偏不倚。这是显而易见的应当人人遵守的规矩,可直到现在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呢?这种难以动摇的社会观念,大概就是我们保留下来的乡土性的体现吧。
全书仅仅六万字,被分成十四章,每章所分析与讲述的事情都极有代表性。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只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穿插着鲜活的实例,对现象进行剖析。读完后,读者会有种醍醐灌顶之感,妙不可言。
费孝通虽然是在19__年出版的此书,但书中很多现象直至今天都发生着,他的观点也能依旧可以对今天的农村现状加以解读。可见其研究功底之深厚,以及我国乡土习性积累之深。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我们是不是经常给一些国家或是民族贴上标签?比如战斗民族俄罗斯、开挂民族印度。而当谈到我们自己的标签时,知乎上的一个答案很有趣。我们天生爱种菜。我们的外交官在非洲大使馆种菜,维和部队自己种菜,中国小区的周边空地也常常变为菜地。
正是看到这个答案,深感认同,我才开始阅读《乡土中国》。费孝通老先生所作的《乡土中国》是人文社科经典之一。对当今中国社会、人际关系、人文有很重要的启示价值。
二、稳定造就熟人社会:在我们拜访亲戚,邻居的时候,敲门。主人问:“谁啊?”经常听到这样的答案:“我。”熟人社会里,我们可以让对方用声音判断我是谁。
三、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差异格局:我们在介绍一个人时会说他是我朋友、我同学,强调这个人与我们的关系。这种关系用费先生的比喻来说,一个人是水波圈的中心,其他人根据和这个人的亲疏程度分别分布在一层一层圈的不同圈层上。根据势力的强弱,这个圈可伸缩自如。比如在《红楼梦》中的贾家大院宏盛时能有关系的亲戚都攀关系。而当后来衰败时。只剩下几个人,所以中国人常说,世态炎凉。
四、礼崩乐坏,无所适从。
在这样的熟人关系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靠传统来维持的。人们之间的行为准则,是上几辈所留下来的,你不用去思考为什么,只需照做就是了,这就是传统。而在现今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是无法维持的。所以出现了很多礼崩乐坏的现象。其实这说明有些传统的确不适合当今社会。
我们每个人都有农耕社会的文化基因,同时又接受了现代教育,民主意识、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人们之间的观念差异很大。我们和社会一样矛盾。
五、两性关系。
“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一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恋爱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是生活经验的创造,也可以是生命意义的创造。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这是费老先生对两性关系的一种畅想,但他也知道,在传统社会中,这种关系是不可能存在的。传统社会更提倡两性关系是一种被安排的、不必发生激烈情感的关系。即是“包办婚姻”。
这些都让我对传统社会有了很深刻的了解,在我的脑中形成了目前中国人很多行为的原因,很有时代价值和借鉴意义。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这本书收集了14篇文章,根据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农村社会学”的内容,分阶段连载,考察了中国农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是对社会结构本身及其性质的分析,偏向于一般性质,把它作为发展中国社会学的方向。
印象最深的是关键词“本土”,这至少是当时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农村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来说,社会是地方性的;当地社会的本质是当地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种乡土性改变了,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使用的分析方法似乎更为普遍,即从现象中看本质。人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这种差异体现在我们不同的秩序模式上:中西方社会生活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的社会影响力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独立平等的个体,融入集体。秩序也有差异,包括礼治、法治、人治。就中国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更为明显,而西方秩序是法治的;另外,政治体制和权力结构要更上一层楼,这是我需要进一步研究的。
看完《世纪评论》,再看农村和城市,中国和西方,这两对差异或矛盾似乎是有道理的。人与人的关系,社会与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里找到。
作为社会学入门书,《乡土中国》很容易被读者接受。看了之后真的感触很深,相信大家看了之后都会有一些体会。
《乡土中国》一书是社会学巨擘费孝通老先生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期间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讲稿整理编写而来。这本书虽然历经七十余年,但栖它的研究却仍然具有现实意义,是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书里自对我国的很的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层次剖析。
我对该著作的认识是逐步加深的,我认为这部社会学巨著不应在当今社会受到冷落。反复读了《乡土中国》后我有三点感想:
一是中国人的安土重迁。由于中国传统文化是属于农业文明,中国是以农业为根基的文明古国。整个中原文化都建立在对土地深厚的依赖之上,所以我们和许有外国、游牧民族、水上民族不同。我们每个人都希望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我们不随意更换自己的住房。如果遇到拆迁这样的事情,我们门会较抗拒,中国人对房子有自己的情结,这也是我们房价居高不下的一个社会除原因。
二是“熟人社会”,由于乡土社会传统,从而着成了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社会。
乡土社会发源子村落。在一个村子里,周围的人都是熟悉的,没有陌生人的,大家都依靠着同一块土地生活,彼地相互信任、依赖。也由比形成了一个由私关系引由面出的“差序格局”的人际关系。
就像一块石头投入水中激荡出涟漪一样越靠水波中心的地方关系越紧密;越远的地行关系就越疏远,因此而形成的熟人社会。关系近的风事好商量,工作开绿灯;不属于自已人的,便什么事都很难有真正意义展开和作为。
三是婚烟关系。中国的家好做似事业组织,弱的大以做事业大小决定。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夫妻关系只是配抽。而这恰恰与西方夫妻关系是主轴,夫妻感情主要凝聚力不同。因此在中国社会。夫妻间的感情淡泊是常见的现象。因为乡土社会要求的是稳定,男女之间激烈的情感容易破坏这种稳定,所以中国人不喜欢离婚。因为大多数人对婚烟的就是一种稳定的合作关系,即使没有爱情也不影响彼此方间的合作。
以上是我对《乡上中国》主要的感受,。
这本书被列入了高中必修课本中的整本书阅读的推荐书目,而另一本必修课本的推荐书目是《红楼梦》,是在好奇能够和《红楼梦》一起并列必修课本推荐书目的书是什么样的作品,于是买了这本书打算细细品味。初听书名,还以为是写中国乡土风味的散文集或是小说、杂文集,后来才知道是学术作品。
说实话,这本书对我来说,读起来是困难的,不是说理解上有多困难,而是读起来,能够全身心的投入,抛去一切杂念来读,实在太不容易了。可能是学术作品的原因,又是社会学的书籍,涉及不少专业词汇和专业问题,给我的感觉总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把复杂问题高难度化,读来有些难以消化或者说难以产生阅读的快感。
前面的乡土中国读来稍微好一些,有原生态的乡土情味、风味,也细数了不少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乡村观念、乡土问题,后面的乡土重建则涉及到了经济、社会、制度等问题,越读越觉得晦涩,也不太提的起兴趣。
可能也是我个人便好文学类的书籍,更是因为我的水平和阅历不够,所以没有特别大的收获和感悟。不过,作为教育类的研究生,我不得不考虑,这样的书籍推荐到中学生的整本书阅读中有何意义,作品本身的价值和学术高度这是不用质疑的,但是让高中生来阅读这本作品,老师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来完成这样的整本书阅读的教学任务,是否真正的对学生有帮助。能不能读懂是一个问题,能否学会读学术类作品,学会学术文章的写作方法又是一个问题。
这本书中提到了很多次云南,也提到了很多次云南的呈贡,就是我现在生活的地方,有熟悉感,有陌生感,作者笔下的乡村,和我们现在所了解的乡村,有本质上的相同,也有形式上的不同。因为书中的论文及所涉及的调查大多在五十年代左右,距离现在过去了太多个日新月异的年头,不过,作者很多关于农村建设,乡土工业的建设似乎在今天看来,得到了实现,说明作者的调查的问题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同时提出的解决措施也是非常有前瞻性的。
写不出什么有质量的书评,因为我实在读不懂、进不去这本书,可能需要历练可能还需要多沉淀,才能了解乡土中国,而不是把乡土仅仅局限于我童年成长的的乡土风俗。
《乡土中国》此书,余早有耳闻,惜乎锐进之气已减,加之事务缠身,故于15年11月方粗略浏之。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解读中国传统社会,是费孝通的一个大胆而又成功的尝试。书名中的“乡土”二字,既证明了传统中国之基本属性,当然,从另一种角度来讲,也是作者观察传统中国的立足点。
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的社会,土地是固定在地球上而不可移动,由此,以此谋生的中国农民也在日常的言谈举止不免带有种。种“乡土气息”(非贬义,仅仅只是一种客观的描述)。乡土社会,强调的是一种静止的、固态的生活秩序。处在这种秩序下的人们,对于秩序服从的原动力既不是横暴权力,也不是契约社会中的同意权力,而是在经年累月反复训练积累出来的传统。传统,在相对静止的社会中,具有压倒一切的权威性,这也是所谓礼治社会产生的根源。
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一样,传统国人社会生活结构偏向于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差序格局。所谓差序格局,指的是以父系亲属关系为主轴,异性亲属关系为辅轴的网络关系。这种格局通常需要研究血缘、地缘、政治地位等因素的影响。对于该概念的研究在现代广告传媒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此书还研究了文字下乡、男女有别、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名实分离等问题,能够说,此书以乡土中国为基本论点,进而将研究领域扩展到了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及国民特性等问题。
本书语言朴实而又立意深远,篇章结构看似纷繁复杂实则自成一体,是不可多得的大家之作。
看完乡土中国,对我的影响很大,我思考了好多问题。最主要当然是从法的角度想了好多。法也是一种传统,在中国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社会,的确,要想实现法治,还得经过我们漫长岁月的奋斗,前赴后继的法学家的奋斗。
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这样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他还说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这一点其实我是不太同意的,中国人团队意识也挺强啊。
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己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
这才是我读了《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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