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还需要有效评估工作进展和成果,及时调整和优化方案。以下是一些成功企业的工作方案分享,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借鉴。
大检查定于20xx年1月30日始至20xx年3月30日止。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邳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春节、“两会”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春节、“两会”期间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公安派出所、国土资源所、中学小学校、广电站、电力公司、卫生院等)、镇政府各站办所(镇安委会办公室、执法局(环保办)、安监办、消防、农路办、农机站、水利站、规划建设办、农技站、兽医站、食安办)要按照职责分工全覆盖开展检查,对镇区的各类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
要突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要加强节日和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组织和安全管理,强化路面车辆管控及公交车站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加强对道路交通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及农村小路等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强化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
三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卖私炮,异地经营等违法行为。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检查的相关资料或图片收集并备份交给镇安委会办公室。
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为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对全镇所有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分为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培训由镇邀请专家,在镇3楼会议室,对规上企业和中型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为20xx年1月30日前结束)。第二批培训由包村领导统一到各村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对象为各村旋切厂、浴室、饭店、配气点、养殖户、家庭作坊等负责人(培训时间为20xx年2月10前结束)。
(一)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两会”期间全镇安全形势平稳。镇安办要加强组织指导,加强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镇、村干部要亲力亲为,带队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各单位要严格要求企业主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安排,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粉尘涉爆、燃气、消防、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本镇区本行业领域发现的所有重大隐患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逐一复查,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确保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切实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节日期间非法违法突击生产所造成火灾、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易燃和危险工艺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在建项目工程安全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寄递物流点、网店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隐患。要立即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和供气、供电管线及设备设施安全巡查与维护,强化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加大入户检查和安全宣传力度。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应急值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要督促、指导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有效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在春节及“两会”期间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村(工区)、各单位要将总结报告于20xx年3月30日前报送镇安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文化和旅游局20xx年春节文化和旅游市场假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枞阳县委县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春节假日期间文旅市场秩序、疫情防控工作和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平稳有序,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落实文旅部、省文旅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文化旅游假日市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开展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强化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行业市场规范有序,安全生产持续平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全县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有序经营、安全平稳。
(一)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2月7日前)。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省文旅厅、市文旅局相关要求和全县实际,制定20xx年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扎实部署假日市场工作。
责任部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办公室。
(二)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督查(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文旅局统一部署,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排查全县各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网咖、旅行社、旅游a级景区,适时现场抽查营业性演出。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常态化疫情防控、市场秩序和文明旅游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方式为查看台账、现场核查等。
责任部门:局机关相关股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三)开展文旅市场专项整治工作(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本辖区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开展节日集中检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整治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消防防火、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各类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审批手续履行、应急预案情况;旅游包车安全情况;a级景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旅行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安全预警和提示信息等情况;旅行社虚假广告宣传、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等行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a级景区服务水平和规范经营等情况。
责任部门:局相关股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四)推进文旅活动全面规范开展(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要对全县组织开展的各类文化旅游活动、节日旅游宣传推介活动等进行检查整治。重点检查各类文化旅游活动和节日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的举办主体合法性、审批手续履行、场地安全和意识形态、组织形式等方面的.情况;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旅游活动,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假日生活需要。
责任部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办公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五)做好应急值守值班工作(20xx年2月7日至2月25日)。做好节日值守工作,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线索,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游客合法权益。遇有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上报,并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假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六)做好假日旅游市场信息报送工作(20xx年2月7日至2月25日)。及时掌握本地市场假日运行情况,总结假日市场新特点,梳理假日期间旅游人数、旅游投诉、市场监管和执法等工作情况,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上报县政府相关部门。
责任部门:局相关股室,局办公室。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假日文化和旅游市场平稳有序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明确任务,确保实效。要把检查整治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检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依法查处。假日期间,局带班领导将适时对监管行业经营场所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对存在违规经营和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依照法律规定,及时依程序查处。
(四)舆论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宣传渠道,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重视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浓厚氛围。重点宣传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预防常识和预防措施,筑牢思想防线,引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要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严格按照行业领域疫情防控指南要求,积极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时刻保持警惕,绷紧“安全弦”,确保春节假期经营场所安全。
“元旦、春节”节日即将到来,为坚决遏制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朱村街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让全街人民过上安乐、祥和的节日,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在全街范围全面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严防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全街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街道成立“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罗成彬同志担任组长,罗新锋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组织全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罗新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广志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并及时向街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区安委办报送有关材料。
第一组:文化教育场所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朱旭明,组长:左新强,组员:城管中队1人、派出所2人、计生办1人、教学指导中心1人、朱村中学1人、卫生院1人、安监办1人(文教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各大、中、小学、幼儿园、网吧、娱乐场所。重点检查校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治安、集体活动安全及防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内容;检查网吧、娱乐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场所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识设置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灭火器材在配置的有效期限、型号、数量、摆放的位置等方面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是否存在故障或损坏;电气线路辅设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是否有安全员及值班日志、救援预案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
第二组:出租屋管理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陈寿铭,组长:陈伟,组员:计生办1人、工商所1人、派出所1人、安监办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排查整治“二合一”、“三合一”、“三小”场所等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出租屋;排查整治消防通道不通畅、不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出租屋;排查整治房间内设置住人阁楼和三层以上床位的出租屋;清除出租屋内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出租屋内乱拉乱接的电线和电器设备;排查整治存在“住改仓(商)”问题的出租屋等。
第三组:政府公共设施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胡小松,组长:马云飞,组员:党政办1人、安监办1人、派出所1人、规划建设办1人、文教卫体办1人(党政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检查整治朱村街各办公大楼安全情况。
第四组:企业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罗新锋,组长:黄广志,组员:环保所1人、经济办1人、城管中队1人、交警四中队1人、劳动所1人、派出所2人、供电所1人、工商所1人(安监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街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的经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及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点环节、部门、重大危险源辨识、建档、监测预警等情况,以及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应急管理情况,特别是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以及事故报告情况;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整治不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无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以及未经规划、批准,擅自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化品罐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以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第五组:建筑行业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罗新锋,组长:黄日坚,副组长:陈娅琼,组员:规划建设办1人、新农办1人、国土所1人、安监办1人、劳动所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1人、城管中队1人、派出所1人、环卫中心1人、供电所1人、环保所1人、食药监所1人(建设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大型建筑工地、重点工程项目、农村在建房屋。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深化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
第六组:交通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罗新锋,组长:彭文晋,副组长:陈永文,组员:交警四中队1人、朱村交管所1人、安监办1人、规划建设办1人、新农办1人、城管中队2人、(交警四中队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对辖区内道路的安全标识标志、路面隐患情况进行排查,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全街汽车、摩托车维修店档、洗车档进行安全检查,并加强与地铁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汛期路面畅通。
第七组:农产品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邓兴达,组长:张子宽,组员:农办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1人、城管中队1人、供电所1人、派出所1人(农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种植基地的民工宿舍、山塘、鱼塘。检查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场所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识设置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灭火器材在配置的有效期限、型号、数量、摆放的位置等方面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电气线路辅设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检查山塘、鱼塘的是否在明显地方树立安全警示标志等。
第八组:食品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梁志洁,组长:莫汉文,组员:食安办1人、食药监所1人、工商所1人、卫生院1人、文教办1人、派出所1人(食安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以超市小食店和食品批发经营部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巡查要求,逐户排查。重点查处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检查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防止过期霉变食品、“三无”商品及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第九组:医疗卫生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邱远祥,组长:林影,组员:卫生院1人、安监办1人、派出所1人,劳动所1人(计生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检查整治社区卫生院、卫生站及医疗诊所消防安全等各类安全问题。
第十组:消防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王法宇,组长:黄立基,副组长:吴远扬,组员:安监办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1人、工商所1人、消防队2人,交管所2人(派出所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商场、宾馆和“三小”场所、汽车摩托车维修店档,以日成广场、“城中村”为重点整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二合一”、“三合一”、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有毒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及易制毒物品的管控。
第十一组::城市管理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郭建平,组长:何立峰,副组长:钟志锋,组员:城管中队1人、国土所1人、安监办1人、派出所1人、规划建设办1人(城管中队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燃气管道、燃气代充点、广告招牌、灯箱。整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燃气输送管道,燃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检查广告招牌设施钢架结构焊接、螺栓连接是否牢固,有无锈蚀、油漆脱落、龟裂和风化现象,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和锚栓)有无松动或焊缝裂痕;检查附着式广告载荷对所附着的建(构)筑物整体安全的影响程度,连接埋置固定部位和连接件之间是否有松动、锈蚀、脱落,广告招牌设施是否有损坏附着建(构)筑物结构、防水层及其外装饰的现象;检查电子显示屏(牌)、灯箱等形式的广告,是否倾斜、倒伏,有无残缺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照明亮化设施是否齐备、完好,保持正常使用;整治无牌无证燃气代充点;对老旧居民楼、危房进行排查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预防。
第十二组:村(居)安全检查组。
各挂村(居)领导带队,各驻村(居)工作组组长为组长,各村(居)委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管辖区域和各村(居)出租物业、闲置厂房、出租地块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无证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非法燃气充装点,山体滑坡隐患等。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28日--12月8日)。各生产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要求,自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上报朱村街安委办。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9日—1月26日)。由各检查组组长组织本组成员,对照检查内容对辖区内相关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有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要求其限期内完成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将整改情况报街安委办。
(三)总结提高阶段(1月27日—2月12日)。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总结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引导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各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并于12月8日前将自查自纠书面情况报街安委办,并落实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
(二)各检查工作组要高度重视,根据检查范围,结合自身职能,制定检查计划,认真开展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填写《检查记录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检查对象,一份检查组留档,一份送安委办存档。同时,检查组要安排人员及时跟踪好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将整改落实结果情况及时反馈给安委办。安全隐患严重、需要出具整改法律文书的,请与安委办联系,电话:xx。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检查小组牵头部门12月5日前将本小组的联络人员名单报送至街安委办;12月29日前报送一次开展大检查统计表,2月12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并附检查签到表和带队领导检查照片报送至街安委办,以便汇总上报。
目前安监办现有工作用车1辆,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正常有序开展,另临时租用车辆2台以解决用车不足问题,费用由街财政支出。
20xx年春节旅客运输工作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期间人口大规模集中迁移,全球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大运行阶段,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北京冬残奥会又将在近期举行,今年春运组织和疫情防控任务艰巨重大。为了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运力安排、道路拥堵、疫情防控、平安出行等问题,为了全旗人民能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特制定此方案。
20xx年春运工作以“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为总体要求,疫情防控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造“平安春运、健康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绿色春运”,确保人流、车流集散有序,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
全力以赴,集中精力把春节期间道路运输工作抓好、抓细、抓实,确保广大旅客出行安全、及时、有序、满意。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旗交通运输局决定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薛照森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306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永军同志兼任,联系电话:7629054;13904779060。
(一)平安春运。
1.“把好三关”。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参运车辆技术状况关,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和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经营者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要清除出运输市场。对参加春运的营运客车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参加春运。凡未取得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3年内发生重大、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有严重违章行为的驾驶员一律不准参加春运。
2.加大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春节前,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托克前旗大队要对危货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加大对危货运输企业监管,坚决打击违法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行为。危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要持证上岗,危货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要达到100%。
3.加强出租车市场的管理。春运前,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对出租车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营运,倡导安全、优质、文明服务,要教育广大出租车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同营造春运良好的交通环境。
4.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加强公路养护和管理,做好除雪防滑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一旦发生雪阻,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组织应急抢险队伍、设备和物资,立即进行清除冰、雪,全力抢通,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沙阻,陡坡、急弯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储备防滑材料,以便及时铺撒,重点线路及重要路段要做到定线定段定人,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收费站收费区域要求无积雪。同时,要保证有完好的抢通机械,以便随时调用。各路政大队要坚持24小时路政巡查,发现公路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一时排除不了的要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并及时上报病害情况。要坚决制止49吨以上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各二级单位在上路巡查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追堵车辆、超速行驶等,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各单位春运期间要不间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该整改坚决整改,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停运的坚决停运,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同时针对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解决办法,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特别是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6.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要制定防爆雪等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公路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公路气象、通行信息发布,春运期间各客运站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天气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12328电话等平台,及时告知营运驾驶员。
7.加强客运站的源头管理。一是春运期间,运输企业要带头遵守运价规则,绝不能借春运之机哄抬运价,扰乱市场秩序;二是客运企业要坚决杜绝车站超载发车,造成客车超载的,谁签字、谁负责,除按规定从重处理外,还要追究客运站相关人员的责任。严禁对超载客车只罚款,不分流;三是要严格实行客运班车路单签证制度,凡我旗从事旅客运输的班车,行车路单要在始发站和终点站签章,否则不予安排下一班次;四是切实做到“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客运站的“三品”检查要安排专职安全检查员,联系公安部门对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进行认真检查,要做好途中旅客“三品”的检查工作;五是客运站要把对车辆的动态监管,作为安全例检的一项日常工作,对班车动态监管不能正常使用的营运客车不得予以安排班次;六是客运站要严格执行驾驶人24小时内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的规定。要严格控制8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夜间运行时间,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落地休息制度;七是要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甩客、倒客、宰客”和乱涨价等违法违章行为;八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必须严格春运加班、包车线路牌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发放和回收管理,认真执行“谁发牌,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严禁将加班、包车牌交给企业自行填写。
(二)健康春运。
1.减少旅客聚集度。结合客流特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完善运输组织方案,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强化客运场站,农村牧区等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切实强化运输供给,提高疏运能力,减少旅客聚集度。
2.加强从业人员监测和防护。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公共交通,货物装卸搬运等一线从业人员增加测温频次,严格执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新冠疫苗“应接尽接”要求,全面落实佩戴口罩,手套,面罩等防护用品要求。
3.严格落实客运服务防疫措施。全面严格落实乘客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积极推进人脸识别,刷证核验、电子客票等“无接触”服务,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接触。按照最新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提高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频次,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如厕等重点场所环境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对高速公路通行介质(cpc卡)定期消毒处理。
4.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加强对汽车修理厂、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拉运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物品的排查和上报工作;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对班车、旅游包车、公交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拉运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物品的排查和上报工作;企业要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的作业谁组织消毒”的原则,负责对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物品实施预防性消毒、报备。做好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
5.各单位要加强分管领域疫情防控排查、检查,发现有从高中风险和国外运输来的货物,要及时报备,进行核酸检测,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6.切实加强疫情宣传工作。汽车客运站要明确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并根据实际适时进行调整。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微信等渠道向公众发布疫情期间出行防控要求及注意事项,提醒出行乘客提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在醒目位置张贴提示,要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乘客主动向机场工作人员申报信息。在醒目位置、途经路段通过摆放宣传牌、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宣传防疫小常识,提醒旅客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氛围。提升从业人员自身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7.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大排查。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托克前旗大队要按照鄂托克前旗疫情指挥部的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排查方案,针对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春运安全保障和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宣传教育开展排查、全面“体检”。
(三)便捷春运。
春运期间,客运站根据客运量的预测,组织充足的运力参加春运,并预留部分运力,以应对突发性客流时,能够及时进行疏导。要合理安排道路客运班线、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运力、全面做好持续接驳工作。收费站要开辟“绿色通道”服务,保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内外车辆无差别政策。要加强etc的运行监测,落实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四)温馨春运。
1.美化候车环境。营运车辆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全面的检查,确保站容站貌、车容车貌以及车上设施符合要求,特别是要保证取暖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其及时进行整改。
2.开展热情文明服务。运输企业要对企业内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使职工达到“仪表端庄,谈吐文明,举止大方”。
3.加强规范化服务。发车前,乘务员要做到“安全告知”并说明本次行车安排、到达时间、途中注意事项,要告知旅客系好“安全带”。司乘人员须在客运车辆出站前及行驶途中,反复提示乘客佩戴安全带。
4.增设多窗口服务。要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要及时准确地向旅客提供班车运行信息。广播人员、站务人员要尽量使用蒙汉两种语言,为少数民族旅客提供便利服务。积极提供医疗室、母婴室、手机充电站,要24小时提供免费开水,做好食物供应。
5.开展春运志愿者服务活动。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积极组织驻汽车客运站工作人员开展引导咨询、维护秩序、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活动。
(五)绿色春运。
倡导低碳绿色出行,要及时让出行群众便捷地掌握春运政策、服务措施和出行信息。以“车、路、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通过媒体报道、张贴标语、志愿务等方式,积极引导旅客选择绿色出行、低碳和集约化出行方式,鼓励旅客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一)全面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建立健全工作主体责任制和任务分解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做到领导、组织、措施、服务、保障“五个到位”。
(二)强化春运运输管理。相关部门要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做好源头管理,对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员,要提前组织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事故多发路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
(三)提升服务质量。各客运站要深化“情满旅途”“暖冬行动”等活动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热情,让旅客拥有宾至如归的出行感受。做好青年志愿者招募培训,提高志愿者数量、能力、提高服务品质。
(四)广泛宣传。客运站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微博、短信、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及时提供春运动态、气象情况、疫情动态、运价政策、客票供需信息,适时报道客车的班期时刻,以及加班临客等信息。要保证春运投诉热线畅通,自觉接受旅客和社会的监督,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工作。
(五)加强值班值守。建立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春运期间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出现情况要立即上报;二是旗交通运输局派专人负责统计上报工作,保证旅客运输统计数据在次日上午8:30时前,准确、及时地报市交通运输局,具体统计工作由旗联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杨再琴负责;三是春运期间,旗交通运输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四是春运结束后,各二级单位要在2月25日前上报春运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全县**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局20xx年“元旦”、“春节”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重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超前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即日起至20xx年1月28日。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蓬溪县文广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是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抓好系统的安全生产,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直接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单位、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开展工作。
(一)办公区域安全组。
牵头领导:胡云利。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广电大楼物管中心。
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物管中心负责人。
职责任务:
1.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办公区域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2.组织开展本部门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熟练掌握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加强办公区域的安全自查工作,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办公区,重点对办公室内的门窗、防护栏、电源线路、电气设备、用火、用水、用气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整改落实。同时要求每一个干部职工下班前,关好办公区域的门窗,关闭电灯及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加强车辆管理,严禁车辆“带病”工作,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确保交通安全。
5.加强保密制度管理。办公室内各种文件、资料、报表,严防失密。个人现金和贵重物品,不准放在办公室内。
6.广电大楼物管中心:一是加强外来人员及物品的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及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进入大楼;二是加强车辆管理,摆放有序,避免发生车辆擦挂、碰撞人员的现象;三是加强对大楼的电梯、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修工作;四是严格执行昼夜24小时执勤制度,加强对大楼安全日常巡逻工作,做好巡察记录;五是负责执勤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安全,维护岗位环境卫生。
(二)文物安全检查组。
牵头领导:王勇。
责任单位:文物保护中心。
职责任务:
1.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的安全巡查,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明确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列出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挂牌跟踪督办。
2.开展文物安全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开展对文物安全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确保隐患整改落实,确保文物本体安全。
3.负责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并按要求组织演练,并督促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4.做好文物维修工程配套建筑的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牵头领导:罗华生。
责任单位:景区管理中心。
职责任务:
1.督促指导涉旅企业(单位)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充实安全管理力量,完善安全预案,保障应急救援保障措施落实。
2.组织开展涉旅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治理到位。负责全县旅游市场重大安全隐患点的督办工作。
3.负责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并按要求组织演练,并督促指导涉旅企业(单位)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涉旅企业(单位)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燃气安全、森林防火等安全生产工作。
(四)文化市场安全检查组。
牵头领导:罗华生。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职责任务: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环保督察等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文化市场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各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照标准,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预防事故发生。
2.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完善全县文化市场公共聚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文化市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3.检查内容:一是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二是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三是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测记录情况;四是检查疏散通道、疏散标志设置情况;四是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燃气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
5.政策法规股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监管,加强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检查组。
牵头领导:张勇。
责任股室及单位:事业股、融媒体中心、网络公司蓬溪分公司。
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传输安全播出的调度、指挥、管理和安全播出突发事件的处置指导工作;负责人防、技防、物防、联防“四防一体”建设。
2.工作重点:一是完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预案,建立快捷、有效、准确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和应急队伍体系;二是加强对安播人员的思想和业务培训工作,增强广播电视安全保护意识,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加强有线、无线传输机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平台的供电系统、消防系统及高山台周边环境地质灾害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建立工作台账,认真落实整改,加强重要部位值班、值守工作,做好防破坏、防火、防盗、防汛工作;四是加强对户外传输设备和线路的巡查、维护工作,避免因自然灾害和人为原因,发生大面积中断广播电视信号的情况发生;五是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复核复审、重播重审工作,未经审查的节目,一律不得播出;六是加强与县委政法委、公安局的联系,加大对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消除危及广播电视设施安全运行的隐患。
3.加强对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
(六)公共文化单位、文联各协会安全组。
牵头领导:胡云利、蒲国蓉、王勇。
责任单位:图书馆、文化馆、文艺创作办公室、书法博物馆。
职责任务:
1.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能,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充实安全管理力量,完善安全预案,加强应急救援保障。
2.检查重点:一是做好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文化馆、书法艺术博物馆的安全保卫工作。二是定期、不定期检查馆内消防、安保设备等设施是否完好,做好馆藏书籍、书法作品、演出道具、服装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三是每天闭馆时必须检查门窗、电源、微机、空调等电器的关闭情况。四是加强开馆时外来人员管理,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馆内。五是保持应急通道的畅通,避免发生人员踩踏。六是对使用免费开放场所或者举办书法作品展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安全使用责任书,馆内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3.在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时,要确保工作人员、演员、观看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提前与车辆租赁单位、演出公司、演职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详细制定文艺演出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按照中央、省、市、县、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所涉企业全面自查,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拉网式专项检查,局组织综合督查三种方式开展。
(一)属地及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
各单位、各部门及相关企业按照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自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按照隐患整治“五落实”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各自行业特点,明确检查的具体内容与重点,成立专业安全检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业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督查。对所管辖行业的企业检查面要达到100%。
(三)局组织综合督查。
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采取随机抽查和暗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综合督查检查。
督查的重点内容: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5.辖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
6.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7.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管理、演练工作落实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安全大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转变作风,深入一线,亲力亲为,严禁走形式、走过场,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措施有力。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形成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管重罚,真查真管。
针对薄弱环节,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职,严格检查、严格监管执法,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敢于动真碰硬,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做到该罚的罚、该整的整、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要及时开展好现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到检查发现隐患、整改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各环节的工作闭合,确保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四)注重实效,梳理总结。
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任务到人头,建立检查台账,及时反馈工作动态。请各单位、部门于1月3日,2月6日向局办公室尹建明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上报。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吉祥、平安的春节,特制定昆阳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有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管领导、办事处、有关单位要紧紧抓住分管工作及影响本辖区、本行业今年控制指标完成的关键环节,下大力气抓好目标责任制的层层落实,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所有的督查、检查都要围绕降低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的目标来设定,并落实到位。
(二)重点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消防等有关单位,立即对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对无证无照的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要坚决关闭、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即刻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性火灾事故。同时,各有关领导、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影剧院、游戏厅、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存在重大火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
(三)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和矿山的安全监管。
(四)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管理。
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正月十五日,燃放时间和禁止燃放区域县公安局以通告形式向全社会公布。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任务要比往年重许多。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从生产、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网点规划布局,严格实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建立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严格审查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五)推进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
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目前已到了最后的攻坚时刻,各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冲刺阶段。从各办事处报表汇总情况来看,全镇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227处,已经完成整改6处。但是,从明查暗访的情况来看,部分办事处对整改标准的把握还不够严、整顿效果还不能令人满意。为此,镇政府要求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务必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民居企业安全生产无项基本条件》和《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要求,抓好本辖区企业的隐患整改工作,既要确保整改率,又要确保整改质量。
(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
有关领导、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建设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继续抓好在建工程隐患整改工作,要对塔吊卸料平台、大型施工机具和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位进行重点整治。查处各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滥建等违法违章行为,特别是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坚决即使予于拆除。
(七)加大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和整治力度。
春运工作从xx年1月14日起就开始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我镇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配合县交通局和交警大队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食品安全、寺观庙宇等安全方面的专项整治。
本次检查活动,按照“块、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管领导牵头,各办事处与职能部门联合对办事处辖区范围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各办事处为主,各配合单位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责任单位为主,各办事处配合。
(一)成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林伟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事处主任、各相关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安委办叶晨同志兼任主任。
(二)按照《昆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昆政[xxxx]2号)文件要求,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办事处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安全责任制。
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则要求其当场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落实责任人。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xx年1月11日—1月13日。
(二)安全生产专整治时间由分管领导及各责任单位自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xxxxxx委〔xxxx〕xxxx号)精神,扎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局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发生在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为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xx”等重点时段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即日起至xx年3月31日。
由安全保卫科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做好积极配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安全保卫科:负责眉山市政中心办公区、市投资促进大厦办公区安全防范管理,重点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外来人员登记管理、消防监控和设备使用管理、周界报警系统和可视监控系统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指导好相关部门和业务科室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服务管理科:负责市政中心办公区、投资促进大厦办公区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中央空调使用安全管理、职工食堂卫生和安全管理,以及用水用电用气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市会议中心:负责全市会议服务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并做好防范和预防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安全管理,为服务好我市“两xx”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市体育馆:负责场馆内用电用水及消防系统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同时做好群众健身活动的开展,并做好防范和预防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安全管理。
旭光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做好节日期间的小区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做好各种用电用水用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做好消防设备使用管理等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台账,确保在今冬明春期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对集中办公区大楼内电梯、配电室、空调机组、停车场、监控室、机关食堂和市会议中心、市体育馆、旭光小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全面深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止发生疏漏。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书面形式发到各责任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2、全面实施阶段(xx年1月1日——xx年3月日)。各责任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布置落实。
3、巩固提高阶段(xx年3月下旬)。在3月下旬组织一次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回头看”检查行动,召开一次全局职工大会通报,对好经验、好措施进行宣传、总结。
1、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人民利益至上理念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科室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零死角排查、零容忍整改、零放过处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强化检查督查。坚持每月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工作情况,在春节和“两xx”期间每天安排一位局领导带队值班。
3、强化应急值守。要认真做好春节、“两xx”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20xx年春节寒假在即,为贯彻落实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会议和1月21日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让师生欢度平安祥和的假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寒假及春节期间是各种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阶段,教师要高度重视这一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职、抓好落实。要结合冬季安全工作特点,认真分析我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安全防范对策,细化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安全工作任务,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和谐、师生平安。
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我校特点,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立查立改,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
张掖铁路学校20xx年寒假及春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肃。
副组长:
成员:
春节及寒假期间,师生离校返乡,走亲访友,外出活动频繁,认真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显得尤为重要。学校在寒假前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防范意外伤害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1.要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学生不从事危险的活动,明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2.要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严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在公路上骑自行车、驾驶摩托车,严禁乘坐包括农用车在内的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要教育学生不擅自到结冰的河面、湖面上行走或滑冰。
4.要开展家校配合教育,放假前,各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形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提醒家长掌握节假日期间子女的去向,禁止孩子到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
放假前,学校对前一段时间开展的学校冬季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再次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仓库、供电设备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发生校内重特大安全事故。结合正在开展的“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切实加强重点场所区域排查。
3.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学校食堂要严格按使用计划进货,放假前要清空食堂及仓库内的食品及原料,切断电源,门窗落锁,监控覆盖,假期专人值班。各学校要加强传染病防控,保障师生校饮水安全,严防传染病大规模爆发和流行。
4.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针对大雾、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及时发布预警,调整上下学时间或停课,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保证师生安全。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超员超载、违规车辆、“黑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5.提醒学生注意校外安全,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打架斗殴、交通事故、燃放烟花、被拐骗等造成意外伤害。
6.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加强门卫值守巡逻,强化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
7.及时掌握学校周边灾害风险隐患,特别是对周边的危房危墙、大型标牌、临时框架、堆积物滑坡等重大灾害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提醒师生避让,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要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区教育局和属地党委政府,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近期国内部分省份疫情问题受到广泛关注,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压力加大,各景区景点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旅部门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各项措施要求并落实,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确保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力、有序、有效。严格做好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不能放松警惕。各景区要加强关键环节和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查缺补漏,杜绝任何侥幸麻痹松懈厌战心理。
各景区景点节前必须认真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提前做好各类防范措施。检查景区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检查景区是否落实游乐设备、防火、防汛等安全管理要求,重点自查景区游乐设施设备是否经过安全评估;检查景区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做好景区安全提醒工作,在景区设置好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制定好节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管理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与技能,完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景区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好景区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公共设施消毒。
各景区景点要做好今年春节游客高峰期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提前做好人员安排,灵活应对现场出现的各种情况。加强预约管理。把景区预约管理作为常态化工作要求,推动旅游景区流量管理前置,除老人等特殊群体外,尽量减少现场领票数量。景区科学合理设置承载量。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科学合理制定高峰期的游览线路和顺序,防止游客过度聚集,适当增加充足运力和工作人员,适当延长接驳车运营时间,及时疏导游客,避免游客滞留过长时间,维护景区良好秩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入园人员必须扫码、登记、戴口罩、遵守“一米线”,一旦出现健康码为“红码”游客,立即上报属地乡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区文广新旅局。严格落实举办活动报备程序。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得在景区举行大型文娱活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一律不得举办。
各景区景点要通过官方网站、第三方平台、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指南、防汛防火知识和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推进文明旅游。
各景区景点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以及安全工作措施。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提前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和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能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误报、不瞒报。
全力打造景区良好交通秩序,为了更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平安畅通建设为动力,以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5a级景区为载体,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包干,联合执法、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学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长效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禁限大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入城管理。优化景区道路交通。
项目施工车辆冒装、弃渣沿街散落、野蛮行驶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针对公交车、出租车不文明行为。解决无序运行、管理混乱问题。
提升国家级景区形象。优化区域内全面实施交通大循环,规范景区交通管理。强化对各类交通违法违规现象查处力度,提高驾驶员文明行车意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5a景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成立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张力任组长、副县长陈爱军任副组长,为确保优化景区道路交通的顺利实施。县政府办、法制办、信访办、督查巡察办、公安局、市政局、交委、城乡建委、农委、商务局、发改委、旅游局、景区管委会、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交巡警大队长陈辉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一)优化区域。优化区域为我县景区范围路段。
(二)规范重点。对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实施禁限通行。
1.指定车型禁限通行。禁止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在7:00至21:00进入优化区域。
即:以三角塔为入口至岔路口路段直行和沿途各路口右转弯至城东大道通行;其他车辆单向循环通行线路与以往不变。
2.单向循环通行。禁限车型在禁限时段内禁止进入禁限区域。禁限时段以外实行指定线路单向通行。不受禁限约束。
3.特殊车辆实行持证通行。居民日常生活品配送车、垃圾清运车、施工车辆等经审批后可持证通行。进出口必须是从三角塔进入。
4.蔬菜运送车辆设固定场所。将蔬菜运送车辆中转地转移至货运停车场。卸货后从停车场经三角塔出城。
共分为三个阶段。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从4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9日)
落实工作人员,研究制定优化方案。召开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动员大会,县电视台播放、报》刊登《通告》成员单位召开物流及货运等企业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车辆巡回宣传。
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由县政府组织。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
3天内将停车场清理规范和平场,交通设施完善组。由县市政局负责。可确保80-100台货车停靠,负责停靠山、方向需进城卸货车辆,对县城道路标志标线及安全管理设施进行规范设计整治。由县公安局负责在城外完善提示性标识,为整治工作提供硬件保障。
抽调交巡警6人、运管执法10人、市政监察8人,3.城内整治组。由县交委牵头。分3个执法队,交巡警、运管、市政各明确1人负责,加强县城内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和管理(方案另行制定)
市政、交巡警、运管配合进行整治(方案另行制定)施工车辆规范组。由县城乡建委牵头。
发改委、镇政府配合,信息掌控组。由商务局牵头。负责对县城物资供应、物价波动进行监控,保障县城居民日常生活用品供应,严厉打击借机哄抬物价行为。
公安局、交委、市政局、镇政府配合。负责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解释疏导工作,疏导稳控组。由县信访办牵头。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违法上访的组织者和挑头者进行教育打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对阶段工作进行督查,督察巡查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巡察办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建章立制,总结经验。确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领导。又要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依法办事。既要处理违章人员,又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引发社会矛盾。对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未达到预期工作目标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天乐谷景区安全稳定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天乐谷景区春节假期安保工作通知如下。
为确保春节假期景区安全稳定,特成立春节假期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宗坤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刘德强区凤垭山旅游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成员: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区文广旅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三大队、南湖街道办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由青林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天乐谷景区春节假期相关工作。
各部门(单位)在春节假期要密切配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全力确保天乐谷景区平安稳定。
(一)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牵头负责景区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及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负责安保、公安、交警、城管的协调工作;负责景区环境卫生;负责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南湖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加强景区森林防灭火等安全工作,配合做好景区重要景点的值守工作。
(三)区文广旅局:负责加强景区旅游管理,配合做好景区重要景点的值守工作。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警力加强景区巡逻,接受游客求助受理,做好防扒防爆等处突工作,确保景区治安和谐。
(五)交警三大队:负责景区交通组织,车辆疏导,做好景区行车保畅工作。
(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做好景区临时摊位的'秩序维护管理工作。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景区餐饮及临时餐点的卫生监督工作。
(八)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景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九)区卫健局:负责做好医疗车辆、人员、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十)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督促检查景区消防安全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抽派人员要在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的统筹安排下,对孝心桥、孝心阁、七星广场、六星栈桥以及孝心台等重要景点进行定点值守,于1月30日12:00前将值守人员名单报送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各点位值班人员务必按时到岗到位,严格值班纪律,确保景区和谐稳定。
值守时期:20xx年1月31日至20xx年2月15日,共16天。
值班时间:每天早上8:30至20:30。
值班人员:相关单位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值班人员。
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景区安全稳定,关心爱护一线值班人员,增强值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负责解决值班人员的加班用餐、饮水等实际问题。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值班人员补休工作。
20xx年元旦春节将至,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切实做好我县元旦、春节期间的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解决当前文化旅游行业加快复工复产过程中,旅游景区服务质量下降,一些旅行社为提高市场占有率,通过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等行为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涉文旅场所疫情防控松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和基层监管薄弱的问题。强化节庆期间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深化事故风险管控工作,针对性、科学性、计划性地预防文化和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有效防范及时处置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特别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做好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隐患风险,堵塞疫情防控漏洞;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整治和闭环管理等制度,加强管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隐患漏洞。最大限度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渠道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
通过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及市场监管工作,不断提升文化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准确把握假日市场特点,统筹安排好假日市场安全、疫情防控、市场秩序治理、产品供给、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为元旦春节期间提供安全稳定的文化和旅游环境。
为确保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县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元旦春节期间全县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协调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管理股,何大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
局各股室、各二层机构要深入研究分析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安全的规律特点,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突出检查以下重点工作。
(一)安全生产方面:
1.旅行社和导游。
检查督促各旅行社对旅游产品、线路进行安全评估,旅行社是否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是否给游客买好保险;是否按照“三证一单”要求租用旅游车辆;是否开好行前说明会,加强导游、领队人员、游客旅游安全教育,详细告知游客文明旅游的相关事项和应尽义务,带团导游领队要切实担负起文明督导责任。
2.旅游景区。
(1)指导a级旅游景区强化最大承载量管理,增设购票、检票、咨询等临时服务窗口,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进旅游景区预约常态化。一要加强水上安全整治和水上旅游综合监管。主动联系、积极协调涉水旅游项目的主管部门,联动抓好加强竹筏、漂流等活动的旅游安全监管;进一步做好渡运安全监管,加强对旅游景区渡口安全管理情况、游船、渡船安全技术和安全设施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等的监督检查;会同主管部门联动禁止各类自用船、渔船非法运载游客。二要加强对景区(点)内玻璃栈桥、栈道等各种设施、设备是否健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调试等制度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达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三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格a级旅游景区食品安全许可审查,督促其加强日常检查,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a级旅游景区食品安全。
(2)指导a级旅游景区,提升服务质量。指导a级旅游景区对照景区标准,完善旅游引导标识、规范服务流程、配齐配足服务人员、设施设备等,针对景区管理人员和一线服务人员组织开展管理实务、日常业务、应急处置等培训,全面提高服务专业性。提升“智慧景区”服务水平,完善引导体系,提升游客消费便利化程度。严格落实景区禁塑工作,并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提升游客游览体验。
3.旅游住宿。
指导星级旅游饭店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食品安全、消防应急、卫生质量、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安全质量检查。卫生质量问题严重、安全工作不落实、服务质量不达标,不按要求整改的旅游住宿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处罚。
4.娱乐场所和公共文化服务。
对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检查安全疏散出口、通道和安全提示警示牌是否满足疏散需要,各通道和出入口是否保持畅通,是否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督促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纪念馆和文物建筑方面,文物管理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自治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文物和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监视监测工作,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5.大型群众性活动和营业性演出活动。
检查是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防踩踏、防暴恐等应急处置措施。依法规范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严格审查演出场地使用证明、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和营业性演出活动要加强现场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二)疫情防控方面:
要深刻认识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各环节的防控措施。
1.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图书馆、纪念馆等文化和旅游场所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
2.要严格落实戴口罩、量体温、查“三码”,做好清洁消毒、完善应急预案等工作。对从风险地区来贺返贺人员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文化和旅游场所。强化旅游景区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保证群众旅游活动正常进行,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3.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并及时公布。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4.指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全面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定期组织导游、前台接待、窗口等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落实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旅游限流、风险提示等信息,合理规划旅游线路,控制旅游团队规模,及时准确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
要加大市场整治,营造良好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加强对一日游、短途游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查处文化和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违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加强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杜绝淫秽色情、低俗、宣扬暴力、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同时,严查严管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网络文化市场,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一)开展文明旅游、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理性消费等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意识、个人防护、理性消费意识,引导公众自觉注意行为举止,遵守公共秩序,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要利用多种信息渠道,及时发布旅游消费、出行交通、天气预报等提示信息,提醒广大游客错峰出游、合理安排、文明旅游、安全出行,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加强文化和旅游服务保障,做好文化和旅游投诉处理工作。要积极主动做好12301、12318文化旅游投诉热线和12345服务热线衔接有关事宜,畅通假日值班电话等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对待投诉,妥善处置各类文化和旅游纠纷。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有效处理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避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一)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隐患漏洞。为了抓好工作的贯彻落实,我局将派出检查组分别对各二层机构和各文旅企业的文化和旅游行业元旦、春节期间辖区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等情况开展全面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对不及时整治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关停的立即关停,确保整治到位、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元旦春节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履行“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办法,明确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人和联络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格检查,敢于动真碰硬。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问题严重不能保证正常经营的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疫情防控漏洞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和单位,要通报和曝光,约谈相关责任人,追究主体责任,督促其按照规定要求,按质按时完成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发生突发事故灾害,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按照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大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前置救援力量,做好装备器材物资储备,发生险情和疫情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加强假日信息报送工作,如有旅游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日常电话0774—6692490,假日电话0774—6691363),重特大涉旅事件发生后,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并上报,力争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力争在40分钟内书面报告。
东西湖区慈惠街。
承办单位。
东西湖区慈惠街石榴红社区。
活动地点:石榴红吉庆广场。
(一)、领导讲话。
(二)、文艺演出。
(三)、休闲活动。
1、吃农家饭、住农家屋、享农家乐。
2、水上游艇。
3、走情人桥、鸳鸯桥等拓展训练项目。
4、滑梯、蹦床、气垫床等儿童游乐项目。
5、划龙舟。
(四)、新鲜蔬菜、草莓采摘。
(五)、年货售卖(年货大礼包)。
(六)、团年饭推介。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3月。
活动地点:西岭雪山滑雪场。
活动内容:开幕式、cctv-5《城市之间》影响力年会;首届国际雪人五项挑战赛;万人堆雪球;少儿才艺赛;欢乐成都年。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明年1月16日。
活动地点:金堂县赵镇。
活动内容:
1、与羊共舞,财富金堂启动仪式;。
2、与羊共舞,财富金堂开幕式;。
3、与羊共舞,激情之夜烤全羊篝火晚会暨黑山羊美食购物月活动;。
4、吃遍金堂黑山羊美食活动;。
5、玩转金堂活动。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1月。
活动地点:蒲江县鹤山镇、朝阳湖镇等。
活动内容:
1、中国柑橘商年会、柑橘展销会;。
2、开心橘园观光、采摘体验;。
3、优质柑橘品鉴。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2月17日(元宵节)。
活动地点:平乐古镇景区。
活动内容:冬至、宰年猪、狮灯、元宵等一系列原汁原味的传统新年活动。
活动时间: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月28日。
活动地点:青白。
江区姚渡镇。
活动内容:采果、品果、美食、观光、休闲等。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1月。
活动地点:三圣花乡幸福梅林。
活动内容:赏梅花及民俗文化展示。
活动时间: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月。
活动地点:双流县合江镇。
活动内容:“草莓宝贝”选拔赛、野战定向邀请赛、3d电影、草莓采摘等活动。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明年2月17日。
活动地点:天台山景区。
活动内容:举行冬至、宰年猪、狮灯、元宵等一系列原汁原味的传统新年活动。
活动时间:20xx年1月3日。
活动地点:天台山景区。
活动内容:体验天台山冬季养生大餐——喝羊肉汤、尝野竹笋、品嫩豆花。
活动时间:20xx年1月1日至3日。
活动地点:平乐古镇平沙落雁音乐广场。
活动内容:20xx年元旦节,在平乐古镇开展“团圆、互动”主题活动。
活动时间:20xx年12月31日20时至次日凌晨。
活动地点:国色天乡。
活动内容:包括主题活动(跨年狂欢晚会舞台节目);配套活动(万像巡游财神到、万人零点倒数、寻宝奇迹);圣诞延续(万人祈福、甜蜜王国、梦幻泡泡乐园、开心舞台);游乐活动(3-5项场内游乐项目免费开放)等。
的,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春节安全工作方案,供大家阅读参考。
x年春节将至,根据东安委会办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关于切实做好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切实做好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东安委会有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我们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运输事故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严密监控,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
应急预案。
防止中毒、污染等次生事故灾害。元旦、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的经营旺季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等环节的整治工作做好烟花爆竹“禁改限”的宣传动员工作有效维护烟花爆竹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
(二)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全镇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达不到技术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和取缔。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确保责任、资金、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建筑拆除、临建房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风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四)加强对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热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雪、雾、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运输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对车辆等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加强对司售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要继续加强公路危险路段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客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要加强电力、通讯、供水、供热等公共设施和居民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节日期间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安全专项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强化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进行充分的动员和准备,保证24小时值班备勤和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完备有效,确保能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脱岗,通信联络不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对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将落实情况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报送房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期末临近,寒假、春节将至。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期末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假期,现将有关学校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1、放假前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并组织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单身教职工宿舍、食堂、会议室、电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危险化学用品室、校园内的大树、车棚、仓库、供电设施等重点安全区域开展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2、强化门卫管理,全时段、全方位进行安全稳定巡查巡护,杜绝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有效疏导周边交通秩序,防止学生、家长在校门口长时间聚集;政教处加强班级安全管理,班主任要随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矛盾纠纷,及时干预化解,并进行刀具收缴,预防打架斗殴现象。
3、后勤人员延伸检查的区域,假前对所分管的三个宿舍楼和所出租的房屋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并在醒目位置提醒春假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注意防火、防盗的安全。
1、政教处假前开展一次安全学生专题教育,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校讯通、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重点进行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骗、防踩踏、财产安全、禁放烟花爆竹、远离黄赌毒,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有效落实学生家长安全监护责任,提醒家长掌握节假日期间子女的去向,禁止孩子到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
2、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气候变化大、灾害性天气多和春节期间人车流量大、烟花爆竹燃放多的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船等;严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在公路上骑自行车、驾驶摩托车,严禁乘坐“三无”和超载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认真落实领导假期带班、行政值班和保安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各类隐患、问题能够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学校第一责任人和安全分管领导手机24小时待机,建立节假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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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打响“登泰山、保平安”品牌,巩固泰山祈福圣地地位,丰富游客春节期间的文化生活,营造祥和浓厚的节日氛围,泰山景区将在20xx年元旦至春节期间举办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时间:20xx年12月31日—20xx年2月16日。
平安吉祥新春游泰山祈福过大年。
(一)“跨年迎新”系列活动。
1、“鸣钟祈福迎新年”活动:集中组织人员20xx年12月31日晚八点前到达普照寺,由僧侣、信众敲响祈福钟声,象征迎接20xx年的到来,并为新年祈福。岱庙、普照寺、弘德楼零点时分别安排人员敲响祈福钟声。
2、“岱顶迎接新年第一缕曙光”活动:日出时刻,在拱北石活动现场悬挂“20xx泰山之巅迎接新年第一缕曙光”条幅,烘托良好的节日氛围。组织参加活动人员在岱顶迎接新年的第一缕曙光,同时展开国旗,以表达对祖国新年的祝愿、对人民新年的祝福。
3、天地广场庆新春美陈展示。
20xx年春节期间,在泰山天地广场,设置大型美陈展示。
(二)“万名香客春节祈福”系列活动。
1、岱庙祈福迎春过大年系列活动。
(1)地方传统戏曲专场演出。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二。
地点:唐槐院。
活动:特邀请泰安梆子剧团的专业演员,举办山东梆子戏曲专场,每天定时演出传统经典曲目,让游人充分领略地方传统戏曲的独有魅力。
(2)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民间曲艺杂技表演。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二。
地点:汉柏院。
活动:以高跷、中幡、中华武术等民间技艺为主要展演内容。为增加本次年庆活动的趣味性,将邀济南小超高跷队赴泰进行现场表演,演出内容丰富多彩,有文有武,有单人有集体,节目短小精湛,惊险刺激,并可与游客进行现场互动,让游客参与其中,陶醉其间。
(3)舞龙舞狮表演。
时间:正月初一至初二。
地点:岱庙天贶殿大露台。
活动:龙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形象化的动物,是华夏民族世世代代所崇拜的精神图腾。狮是中国人心目中象征吉祥的瑞兽,狮吼群兽慑伏。春节期间,将邀请专业舞龙舞狮团队为游客呈现一场精彩的具有独特民族韵味的舞龙舞狮表演,展示伟大祖国的龙腾盛世和繁荣富强。
(4)地方特色传统小吃。
时间:正月初一至初六。
地点:遥参亭东侧。
活动:设置泰山驴油火烧、泰山煎饼、冰糖葫芦等多个具有地方特色的美味小吃摊点,使游客在感受传统民间文化精髓的同时,品味地方独有的`传统饮食文化,丰富喜迎新春的旅游体验。
(5)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展销。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初六。
地点:岱庙仁安门。
活动:邀请泰山及泰山周边地区的市级、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现场进行展示、展销,借助景区平台弘扬民俗文化,用地方文化丰富景区内涵。展示展销项目主要有:泰山剪纸、泰山泥塑、泰山墨玉艺术、济南社火脸谱、蛋壳雕刻、泰山布衣、泰山竹龙等。
(6)行为艺术——活雕泥塑艺术表演。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二。
地点:后寝宫。
活动:邀请行为艺术家以铜人的形式装扮成书生、冰糖葫芦小贩等栩栩如生的传统人物,为游人展示古代36行经典形象。
(7)迎新春名人字画拍卖会。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二。
地点:雨花道院鲁班殿前。
活动:为了弘扬书画艺术,传承中华文明,推动书画艺术紧跟时代发展,活动期间将邀请我市书画界名家提供书画精品,进行拍卖活动。在吉庆祥和的环境中,为广大书画爱好者提供一个近距离交流、欣赏、收藏的平台。
(8)动漫真人秀表演。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二。
地点:雨花道院。
活动:邀请泰城各大院校的动漫社团为游客表演动漫人物真人秀,设置动漫展板供孩子拍照,以吸引广大青少年参与。
(9)儿童娱乐活动。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二。
地点:唐槐院。
活动:春节期间,我们将在唐槐院设置一片专门以儿童为参与对象的娱乐活动区域,项目包括淘气堡、滚铁环、跳房子等,以增加孩子们的游乐兴趣。
(10)猜灯谜活动。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二。
地点:仁安门前。
活动:在仁安门前甬道上方悬挂灯谜,游客猜中灯谜可获得景区赠送的精美礼品一份。
(11)“走福路绕福石摸福树”活动。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初六。
地点:岱庙天贶殿前扶桑石。
活动:岱庙扶桑石摸树游戏,距今已有400余年的历史,摸树象征摸福,“摸福”这个游戏本身蕴含着祈祷幸福的意义。为进一步弘扬这一传统文化,本届庙会将采取有奖竞猜的方式,吸引游客积极参与。
(12)“新年祝福”语林。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
地点:岱庙天贶殿大露台。
活动:春节期间,在岱庙天贶殿大露台设置留言区,游人可留下对亲人、朋友在新的一年中的美好祝福。
(13)泰山摄影大赛作品展。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十六。
地点:岱庙配天门。
活动:为使广大游客充分感受泰山的文化魅力,拟在配天门推出以泰山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展。使游客徜徉于艺术的长廊,感受精神的自由与愉悦。
2、后石坞元君庙祈福。
农历腊月十五,在后石坞元君庙,组织淄博大桥村香客泰山祈福。
3、关帝庙古戏楼“祈福·迎祥”唱大戏。
为营造年节浓郁的节庆氛围,满足游客及泰安民众年节文化的体验感受。按照泰山传统民俗习惯,在泰山盘道第一庙的关帝庙举办“新春唱大戏”活动。20xx年大年初一至初三,邀请知名戏班演出经典戏曲,每天上、下午各演出一场,每场演出2个小时。免费向游客及周边民众开放。
4、“福、禄、寿、喜、平安、财”泰山新春抢六福活动。
大年初一至初三,自遥参亭起,沿红门—中天门—南天门—玉皇顶传统祈福线路登山的游客,可参与抢福赢大奖活动。在遥参亭、关帝庙、壶天阁、未了轩、青帝宫、玉皇顶设抢福处。(方案另附)。
5、“平安祈福、众神送福、万人抢福”万名香客泰山大型祈福活动。
20xx年正月初三,由中华泰山封禅大典秦、汉、唐、宋、清五朝帝王的扮演者,身着古装,在天地广场诵新春祈愿文,祝福祖国20xx年国泰民安、繁荣昌盛。仪式结束后由扮演众神的演员向参加活动的群众派发纪念品,烘托节日氛围。
6、“不一样的年节—泰山祈福过大年”港澳同胞新春大型祈福活动。
7、100名泰山平安文化使者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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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xx年节假日安排,20xx年春节共放假7天,时间为20xx年2月11日至17日。根据四川省和成都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都江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为统筹做好20xx年春节市场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平稳规范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助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市民、游客生命安全健康,确保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严格遵循工作指南,完善工作制度。要按照《四川省20xx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第二版)》、《都江堰市文体旅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多两有”和“五有一网格”等疫情防控措施,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遵循本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扎实防疫,不留隐患。
(二)严格控制客流,落实防控措施。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工作要求,景区景点及文娱场所严格落实最大承载量不高于核定最大承载量75%的限流要求,严防游客超限。各旅游景区景点、民宿酒店、文化娱乐场所要严格落实“两验证一检测一登记一填报”制度,对消费者实行验证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检测体温,登记身份证和联系信息、填报场所码信息,一个环节都不能少,要确保消费者所有信息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消费。
(三)严格加强文旅场所、体育场馆防疫安全管理,督促各场馆备足防疫物资。各旅游景区景点、民宿酒店、文化娱乐场所要配备足量防疫物资,在酒店、民宿入口处要设置体温监测点,对酒店民宿大堂和景区售票处、入园闸口、广场等易出现人员聚集的区域增派人手、加强疏导。要强化应急隔离区域和应急疏散区域设置管理,配齐应急设施,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用得上、用得好。要强化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坚持对重点部位、公共用品、设施的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增加垃圾清运频次,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
各社区、相关科室和涉旅企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贯穿到春节假日工作的始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春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风险防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雨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及时做好安全管理和应急救助,坚决防范遏制涉旅安全事故发生。同时,针对节假日客流量集中情况进行重点预防,积极配合旅游、宣传、公安、应急、交通、医疗、气象、卫健等部门,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灾害天气、防火安全、群体性的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的提示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基础上,做好各类景区景点、文博馆所、体育场馆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和主题景观营造;结合亲子游、家庭游、近郊游出游特征,精心安排组织旅游线路,开发多样化旅游产品;创新开展欢迎礼、年夜饭、家乡菜等暖心服务,营造开放场所浓郁春节氛围;切实提升旅游景区、旅游住宿业、旅行社、导游、讲解员服务水平,为广大游客提供全面周到、温馨精致的服务,让广大游客充分感受到都江堰市的关怀和温暖;大力开展文明旅游,积极发挥党员服务队、青年先锋号等团体作用,加强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人性化服务,引导游客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用好“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服务平台,深化“倾城旅游”等智慧平台服务功能,在交通出行、消费购物、在线购票、酒店入住等方面创新便捷服务。
(一)街道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办公室(文化旅游发展办)。
1.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指挥全街道假日旅游工作,负责制定假日旅游工作方案,启动假日旅游联动协调机制。
2.负责假日期间对涉旅科室和社区假日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收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信息汇总并形成通报,及时报相关领导。
3.负责受理、处理、转办各类旅游投诉,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4.负责及时统计假日期间旅游市场数据和运行情况并汇总上报。
5.负责报送春节假日旅游工作总结。
6.加强对全街道景区景点、旅游民宿、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农家乐、酒店疫情防控的检查指导,确保疫情可控的前提下有序对外开放,重点控制景区景点游客数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二)党群办。
1.负责按照“提前规划,全面布局,紧扣主题,连续发布”的工作思路,营造节日氛围,做好假日旅游新闻宣传,确保假日旅游的正面影响。负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新媒体资源,发布假日旅游交通、天气、安全提示和假日旅游市场信息,关注自然灾害、海外安全形势、传染病疫情等对旅游活动的影响。加强监测预报,做好防范和疏导,引导广大游客合理、错峰出行。
2.负责按市文明办要求,开展“礼让他人、文明出行”“理性消费、热心公益”“文明用餐、节俭养德”的文明旅游宣传和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市民文明有礼、友善优雅,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3.负责加强对文明服务、文明旅游、诚信经营等正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引导建立文明有序的假日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健康积极的假日旅游氛围。
4.负责加强宗教场所旅游监管。
5.负责依法查处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非宗教教职人员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从事欺骗游客、借教敛财等违法活动。
6.负责营造辖区内良好的节日氛围,宣传城市形象,推广文旅名片。
7.负责在假日期间组织旅游志愿者与涉及社区配合提供旅游咨询服务;负责旅游志愿者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三)综合办。
负责机关单位停车场对外提供免费停车。
(四)派出所。
1.负责配合协调整治街面拉客行为。在游客集散地安排警力执勤巡查,依法严厉整治街面拉客的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开展节前集中清查行动,加强辖区内的涉爆涉危单位、加油(汽)站的管控;配齐反暴恐装备做好节日期间游客集散地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3.负责安排落实交通保障分方案和交通管制通告,加大对“酒驾”的检查和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设置好分流提示牌、景区指示牌,做好春节期间游客集散地和主要街道的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畅通。规划好临时停车场,指挥市民、游客车辆有序停放。安排巡逻力量做好停车场车辆巡逻守护,防止机动车及车内物品被盗抢。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实行区间临时交通管制。
4.负责落实城区防控分方案,安排警力在街道开展巡逻执勤和应急处置。
5.负责对不执行政府规定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
(五)文化服务站。
负责指导做好全街道影院的疫情防控工作。
(六)民生服务办。
负责对旅游沿线、景区及周边涉旅企业的公共场所卫生进行检查、规范,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负责指导景区(景点)、涉旅企业(场所)做好疫情防控。
(七)市场监管分局。
1.负责牵头整治欺客宰客行为。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诱导游客高价消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商业贿赂、旅行社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对景区及周边、旅游沿线的宾馆、酒店、农家乐、餐馆及旅游产品销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服务水平进行规范提升。
3.负责及时受理、查处涉旅的投诉举报,受理率和查处率达到100%。
4.负责依法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游客生命安全。
5.负责加强对全街道宾馆饭店、农家乐、乡村酒店的价格检查,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坚决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6.负责检查景区(点)门票是否存在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等违法行为。
7.负责检查景区(点)等场所配套停车场,景区周边餐馆、茶楼、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配套露天停车场及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收费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并查处违法行为。
8.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八)综合执法协调办。
1.负责牵头整治尾随兜售、诱骗游客照相等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依法对辖区主要街道、景区周边及通往景区的道路沿线各类出摊占道、车辆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和规范。
3.负责整治非法运营行为。打击和取缔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三轮车、野的、野摩”。负责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管理,突出抓好客流、车流集中地区和时段以及事故多发地段的交通疏导。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布假日运输投诉和监督执法电话,及时处理游客投诉,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4.负责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公路通行风险隐患,督促做好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对公路进行日常巡查,对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公路“畅、洁、绿、美、安”。
5.负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安全设施缺失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及时整治,并按标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通行客运车辆的道路进行排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对正进行施工的项目,要求业主做好安全措施,确保道路施工安全。
6.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九)企业服务站。
1.负责加强商贸服务业规范经营,统计报送重点商贸企业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收入。
2.负责指导做好全街道酒吧、餐饮、茶楼、咖啡馆、啤酒馆的疫情防控工作。
3.负责配合市税务局督促检查涉旅企业依法纳税,重点整治涉旅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开具税务发票和开具假的发票等违法行为。
4.负责做好假日期间供电、通信、网络信号覆盖等方面的保障和服务工作。
5.负责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巡查。
(十)应急管理办。
1.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旅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2.负责提前做好消防安全检查方案及预案,提前对景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防止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十一)农业畜牧业服务站。
1.负责查处非法捕捞和销售野生鱼的行为;负责检查非法经营保护类鱼类的行为;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2.负责针对可能发生的极端恶劣天气,适时发布对游客有实用价值的气象信息。
(十二)林业服务站。
负责加强对森林类景区(景点)、自然保护区等区域森林植被资源安全、森林防火的监管工作。负责查处非法经营利用国家保护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十三)各社区。
1.春节期间,各社区书记、社区主任为假日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掌握该辖区内游客情况,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向街道当日值班领导报告。沿山社区要严格控制火源,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点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2.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辖区内每天将融创文旅城、熊猫谷、赵公山财神庙路口和王婆岩旅游咨询服务点布置完毕,并确保人员到岗到位,认真做好旅游宣传、旅游咨询、拉客人员劝离等工作,为游客提供热情的帮助和服务。同时加强辖区内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辖区内涉旅场所的防控检查,严格控制游客数量,确保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3.管理好辖区内农家乐的经营行为,严禁农家乐业主参与拉客,教育引导当地村民不在旅游沿线向过往车辆招手拉客喊客、招揽生意;加强对辖区内农家乐的防控检查,防控不到位的不得对外开放。
4.完善假日旅游公共服务。进一步推动“厕所革命”。组织并倡导辖区内的单位对外免费开放厕所。为广大游客打造全面、更高效、更便捷、更贴心的假日旅游出行体验。
5.负责统计报送辖区内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
6.督促辖区内酒店、民宿、景区景点、社会旅馆、“网约房”、“短租房”、农家乐、ktv、网吧等文化旅游消费娱乐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今年春节假日是《旅游法》实施后的第一个春节黄金周,是20xx年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效果的综合检验,对于维护琼海旅游良好形象,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假日旅游管理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在琼海度过一个规范有序、祥和安全的春节,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落实《旅游法》为牵引,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工作原则,围绕“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成果,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增强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确保假日期间社会稳定、秩序良好、游客平安,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春节假日旅游管理工作时间为1月20日-2月8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检查阶段:1月20日-1月30日。
(二)重点监管阶段:1月31日-2月6日。
(三)节后总结阶段:2月7日-2月8日。
(一)保障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根据《旅游法》的规定,认真落实假日旅游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领导责任以及工作岗位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针对旅游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客运索道与大型游乐设施等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做好灾害天气、群体性的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的准备。加强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敏感场所的安全工作,对旅游道路交通、旅游客车、游船、缆车、索道等运载工具和游艺设备,易发群体踩踏、水上灾难、火灾、食物中毒等场所,认真做好隐患排查、预案演练和现场疏导工作;加强安全监管和检查监督,确保车辆安全、道路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备安全、活动安全。督促指导各景区、公园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严格控制高峰时段游客总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二)强化假日旅游市场监管。根据《旅游法》的要求,引导旅游企业信守合同,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旅游服务行为,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体验,着力提高游客满意度。各部门要加大对旅游市场监管力度,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旅游市场检查。要把加强投诉处理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第一时间受理解决旅游投诉案件。
(三)提升假日旅游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大力营造节假日旅游气氛,积极组织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健康文明的旅游活动。旅游热点地区要尝试做好景区最大和最佳承载量核定和公示工作。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众的观光度假休闲旅游产品,做好游艇旅游、自驾游、露营房车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的服务引导工作。要及时发布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价格等旅游公共信息,特别是要及时发布风暴、强降水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引导游客科学出行,理性出游。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广泛报道各种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开展一系列的《旅游法》宣传活动,引导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广泛参与“文明旅游”活动,主动抵制不文明旅游行为。
(四)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为维护琼海旅游形象,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专项检查力度。要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合同外指定购物场所或另付费项目获取回扣以及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开展涉海旅游项目检查,对违法违规者予以惩处;要加大对“黑社”、“黑导”、“黑车”、“黑旅店”的检查打击力度;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和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游客、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市政府领导下具体承担并履行相应管理责任,各镇具体负责相关措施在本区域内的落实。对本市旅游景区公共设施、旅游交通及其它旅游服务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完善游客到访中心、旅游标识系统、景区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创新和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充分满足游客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产品需求。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信息服务,扩大游客知情权,满足旅游消费者信息需求。加大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零负团费”、欺客宰客、胁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负责做好全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旅游交通、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旅游投诉处理、媒体互动、旅游信息发布等工作。根据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加强和改进涉及旅游安全的.消防管理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放射性物品等特种危险物品的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旅游企业主体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行为,打击街边散发虚假旅游广告、乱摆乱放等行为,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健全旅游预警及紧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培育讲文明、重礼仪、团结友善、热情好客的社会风尚,倡导文明、卫生、节约、环保的生活、生产方式,大力开展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绿色旅游。
部门管理具体责任:
(一)旅游管理部门。结合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委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的行为;查处旅行社不按约定履行合同,通过合同外指定购物场所、另行增加付费项目等欺客宰客行为;查处无资质经营旅行社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以旅行社经理资格证、领队证等冒充导游证上岗等违法行为;查处以“烧香、解签”等为名诱导欺骗游客的违法行为;查处旅行社提供不合格供应商的行为;查处景区不符合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未依法公告景区最大承载量、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
(二)文化广电出版体育部门。负责并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旅游潜水市场的监管,对旅游潜水企业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并编制潜水合格企业目录,查处“黑潜点”;在职能范围内,加强对旅游大型演艺、空中、水上体育旅游项目的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查处旅游市场其它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文体旅游项目。
(三)公安部门。打击“四黑”非法经营、非法从业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导游证的窝点和人员,对利用“黑车”、“黑社”、“黑导”“黑旅店”等从事旅游经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各旅游经营场所秩序、治安、消防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社会治安的巡逻防范,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打击“黑车”,严厉惩处无资质运营车辆、套牌旅游车、从事旅游运营的行政用车、勾结不法经营者欺诈游客的出租车等经营者;要强化各旅游汽车公司和司机交通安全意识;维护公共交通场所秩序,查处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查处海上非法营运的行为;查处不向游客进行旅游安全提示、索要小费,擅自改变行程和恶意甩团等行为;查处旅游车私自承揽团队业务。
(五)税务部门。配合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的行为,检查景区开放是否符合税务监管要求,加大旅游购物、旅游潜水、娱乐等旅游企业足额按时纳税监管力度。通过税收杠杆有效遏制高额回扣、欺客宰客等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旅游合同专项检查,查处旅游企业不履行合同,合同外擅自增加自费项目和旅游购物,欺客宰客、私授私拿回扣、制假售假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配合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的行为;查处旅游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查处旅游餐饮点、旅游购物点短斤少两、低报价高结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宰客等行为。
(七)物价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旅行社组、接团价格专项检查,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通过合同外指定购物场所、另付费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旅游企业在假日期间不执行政府定价,虚高标价,以及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干预措施等行为;加强旅游景区(点)、潜水点、旅游餐饮点、旅游车辆以及宾馆酒店客房价格的监管;加强各类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价格的监管,继续实行阶梯式平均差价率管理;查处旅游市场其它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各旅游餐饮企业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落实旅游团队餐饮标准,配合监督各旅行社企业按照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单位名录安排旅游团队;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餐饮企业等。
(九)海洋渔业部门。组织旅游、文体等部门开展涉海旅游项目检查,严肃查处黑潜水点、渔船船主私自招徕组织游客出海旅游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问题的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
综合执法检查组职责:
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组成综合执法检查组,采取节前检查、节中驻点、节后总结的工作方式,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督查监管,其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二)协助或参与做好旅游市场监管。
(三)协调重大旅游投诉、旅游安全事件的处理及重大旅游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四)对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进行总结。
市旅游、公安、工商、城管部门要加大旅游虚假传单的执法检查力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把加强20xx年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管理工作作为提升琼海旅游形象的重要节点,作为巩固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成果的重要举措,作为检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效果的重要内容,市政府要全面启动假日旅游管理机制,各部门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进行检查指导。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各综合执法检查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照部门联动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工作责任与分工;要注重加强与各部门、各方面的协作联动和配合,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三)强化信息报送。1月31日至2月6日,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旅游统计报表和当天接待情况综合信息,于每天17:00时前及时、准确、高质量地报送省假日办;节日期间,于2月3日12:00前上报前四天旅游市场运行情况小结,小结要点包括重点旅游景区游客接待量、旅游收入、游客投诉等旅游整体统计数据以及旅游市场运行情况;于2月6日17:00时前上报春节假日总结,总结要点和小结相同,并增加相关数据与上年的同比。
(四)严格值班制度。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各有关部门要将假日值班电话、旅游投诉电话和值班负责人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于1月25日前报市假日办。市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应于1月26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布假日值班电话,方便游客咨询和投诉。
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大楼215室),值班电话:xxx,传真:xxx,邮箱:xxx@。
为迎接春节旅游旺季到来,做好全县旅游接待工作,给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满意的旅游环境,树立柞水对外旅游的新形象,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经贸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文广局、卫生局、统计局、安监局、药监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牛背梁管委会、营盘管委会、柞水溶洞管理处、物价局、公路段、供电公司、交警大队、农家乐管委会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等镇镇长为成员的柞水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接待服务、市场执法、安全保障和氛围营造5个工作组。
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全县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处理接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一)综合协调组。由县旅游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统计局、文广局各1名工作人员,县旅游局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春节期间旅游信息收集、游客投诉接待等工作。
(二)接待服务组。由县经贸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工商局、旅游局、牛背梁管委会、营盘管委会、柞水溶洞管理处、农家乐管委会办公室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农家乐的服务接待工作,保障假日期间来柞游客的食宿需求。
(三)市场检查组。由县工商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经贸局、住建局、文广局、卫生局、药监局、旅游局、物价局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的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加强检查监督。打击非法经营、价格欺诈、拉客宰客等不文明行为,确保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的产品质量和正常秩序。
2.强化环境治理。整治城区、涉游镇、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的环境卫生,加强对街道、停车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确保假日期间的环境卫生。
(四)安全保障组。由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经贸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务局、卫生局、药监局、物价局、公路段、交警大队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及各景区景点的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及时疏导交通,清理违章车辆,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加强对营运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来柞游客乘车安全。由县交通局、公路段负责,加强路面养护、及时清理路障,增设交通导向及警示标志,确保路面平整安全。由县交通局、物价局负责,在各景区景点、重要路段设立检查站点,打击哄抬票价、贩卖车票等违法行为。
2.餐饮安全工作。由县药监局牵头,县经贸局、水务局、卫生局、工商局、旅游局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配合,负责监督、检查宾馆饭店、饮食摊点和农家乐的饮食安全。
3.接待安全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县经贸局、旅游局、公安局、文广局配合,负责排查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内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4.应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旅游局、药监局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及景区景点负责,制定各项安全预案,加强处置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处置。
(五)氛围营造组。由县住建局牵头,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和各景区景点负责,清理卫生死角死面,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各成员单位、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在春节放假前将抽调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及各组的工作方案上报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节假日是我县旅游黄金期,做好春节旅游接待各项工作,对树立柞水对外形象、形成特色旅游品牌、推动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责任,各尽其职,相互协作,妥善解决工作中的不足,为假日期间旅游接待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立足本职,强化监管。相关部门、涉游镇和企业要立足区域和行业特点,做细做实各项检查工作。县旅游局、安监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全县旅游接待及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对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宾馆饭店的治安隐患和流动人口进行排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围绕游客,保护权益。县住建局、卫生局、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等部门要对城区个体工商户和各景区景点周边的个体门店进行集中检查,取缔占道经营、乱摆地摊等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积极协调,主动服务。县旅游局、工商局、经贸局和各涉游镇要建立健全假日旅游接待服务机构,做好宾馆饭店、农家乐、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其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营业,保障服务质量,为来柞游客提供舒适便利的服务。要及时了解掌握来柞游客的流量和相关情况,适时启动涉游资源调配应急方案,确保每位来柞游客的出游及食宿需求。
(五)严肃纪律,畅通信息。假日期间,各涉游镇、景区景点和城区宾馆饭店,必须于每日15时前将本单位的游客数量、住宿及就餐情况上报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涉游镇及涉游单位要保持信息畅通,对外公布的投诉和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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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景区的正常旅游秩序,树立景区新形象,推进5a级旅游景区创建,确保游客和管理区干部群众过上安定祥和的春节,根据三娘湾管委具体部署,为了做好“春节”黄金周景区旅游各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立20xx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植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陈丹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要负责:
1.成立指挥中心,按方案要求协调各组开展工作;
3.对接上级部门及管理区各职能部门在春节前对景区各旅游行业、游乐项目、公共设施等进行安全大排查,督促存在隐患的责任单位于春节前进行整改,确保春节旅游接待工作顺利进行。
为确保景区在春节期间的正常运转,总体要求如下:
1.加强景区环境及旅游设施整治工作。对景区内各公共场所进行大清理,保持景区整洁、卫生;对景区现有摊点进行有效管理,统一规划,不准乱摆乱放和堆放杂物等;对临时摆放摊点进行统一规划和规范管理,各企业或业主需在春节期间在景区设点开展宣传和促销活动的,需与旅游公司签订诚信协议,由公司统一安排,凭证设点。
2.做好春节期间景区活动策划、氛围营造、微信公众平台的宣传营销工作。
3.加强景区安全生产检查及交通设施标识设置等,确保春节期间景区交通畅通,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4.强化景区食品、住宿和游乐项目(特别是水上游乐项目、群体娱乐项目)的安全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旅游项目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开展整改、整治。保证春节期间景区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5.完善景区导览系统、路灯、游客中心、公厕及各种旅游设施。
为做好“春节”期间景区各项工作,确保景区安全、有序,各组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活动组织及宣传营销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春节前,准备策划和洽谈各项活动;
2.制作黄金周工作方案,提前做好各旅游活动宣传工作;
3.加强景区帐篷露营区、电瓶车、门票、游船和海水浴场经营管理;
5.做好新闻媒体对接及人数统计上报等工作;
6.做好旅游投诉处理工作。
(二)旅游秩序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2.协调海上执法有关部门开展海上综合执法,打击非法出海行为;
3.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旅游投诉和电话投诉。
(三)交通管制疏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提前合理设置停车场及安装停车及交通指示牌;
2.加强停车场的管理,专人负责指挥车辆;
3.负责春节期间交通指挥和车辆停放,确保交通有序。
(四)安全生产监管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游船出海检查;
2.设置海域非法游泳警戒线及安全提醒;
3.加强海域及陆地安全工作巡查,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4.加强游船和海水浴场的安全监管;
5.邀请食药、物价、工商、消防等部门加大景区大排档和住宿的检查工作,春节前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
(五)环境卫生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对景区内摊点、灯箱、路牌进行规范整治;
4.对景区内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6.对停车场进行清理修整工作;
8.加强景区环境卫生清理,要及时清理垃圾(重点针对担水坑路口至中心停车场、中心停车场至三娘湾村内等路段,沙滩广场、中心停车场、海水浴场、科普馆等地点)。
(六)后勤保障和督查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后勤用餐物品采购及后勤用餐;
2.负责春节期间管委各办局、还是、渔政、交警值班人员用餐、用水保障;
3.负责办公室值班及公务接待安排;
4.负责黄金周期间医疗救助保障;
5.在2月6日、7日期间开展各项工作督查,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管委印发。
(一)根据各小组的工作时间要求不同,各小组组长要制定好各小组的工作安排表,确保春节期间人员、措施到位,各小组的工作安排表要在2月10日前报送管委办公室。
(二)办公室可根据工作的具体需要和突发事件应急需要,临时调整和调动所有人员。各组需临时聘请人员的要报请管委办公室批准,原则上由旅游公司并将人员名单及分工报管委办公室存档。
(三)各组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考勤和报餐工作。
(四)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向管委办公室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五)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应付突发性事件。
(六)各工作组如需要聘请临时工作人员的,统一报旅游公司聘请,旅游公司要按照工作要求安排各部门各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调整人员分工。
20xx年12月—20xx年2月。
1、20xx年12月1日—20xx年1月1日,景区举行“祈福纳祥聚南山,万人签名迎新年”签名祈福活动。
活动内容:
(1)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景区将在大佛台阶中央布置巨型签名墙,游客可在签名墙上写下美好的新年祝福。
(2)20xx年1月1日,在景区举行的大型迎新法会上,寺内的住持大法师将对“万人签名墙”洒净祈福,所有签名者将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2、12月31日—1月1日“聆听新年钟声,祈愿和平幸福”
(1)12月31日,景区将举行“辞旧祝圣”祈福法会。
(2)20xx年1月1—3日,南山景区将举行“祈福迎新”法会,祈福、祝圣、“叩平安钟”,祈求新一年平安吉祥。
(3)“入园有惊喜,新年送吉祥”。活动期间,每天前20名送开光大佛挂坠一件。
(4)新年送“福”。特邀南山禅寺真龙、悟才法师现场泼墨,撰写新年“福”字,随缘赠送。
(5)活动期间,景区将举办精彩的民间秧歌表演。
(6)到南山各酒店用餐客人,酒店均免费奉上精美拼盘一份(花生、瓜子、糖、果脯);入住酒店客人均享有一级面点师亲手制作的大馅水饺一份。(凭房卡)。
3、20xx年1月19日,“情浓腊八甜香润心”。
(1)南山景区将举行“释尊佛成道祝圣法会”,法会推出“20xx”碗上等腊八粥供广大游客免费品尝,寓意20xx年吉祥幸福。游客可拈香拜愿,共同祈福国泰民安、世界和平、人民安乐、社会祥和。
(2)酒店为入店客人免费赠送八宝粥。
4、2月9日,除夕,“守岁南山福寿绵长”。
(1)景区。
将精心组织大型“辞旧迎新”法会,法会将举行扣平安钟、上头香、祝圣普佛、上大供等活动,为家人祈祷财源广进、健康平安、吉祥如意。
届时,寺内住持大法师会为108位撞钟嘉宾披上授带,依次登上钟楼、共同敲响108响钟声,寓意去除人生的108种烦恼,祈求新一年平安、吉祥。游客可随缘撞钟。
除夕夜景区夜间开放,营业时间至次日凌晨1:30,门票半价优惠。
(2)酒店。
除夕夜至正月初六期间,各酒店推出富有吉祥寓意的“团圆饭”999人寿年丰、1666吉祥如意、1988金玉满堂等套餐,并赠送92干红一瓶。
农历二十三至正月十五,酒店推出豪华家庭年夜房288元/间、388元/间488元/间(含早餐),房间内以节日氛围布置,并赠送水果、点心、新年礼物。
5、2月14日,正月初五,情人节、财神日,“双节闹春·广结‘财’‘缘’”活动。
(1)景区精心策划推出“‘钱’途无量祈福游”,游客可进财富大殿拜财神,祈福新一年财源滚滚。
(2)景区为情侣推出“幸福1+1,南山祈福游”活动,活动当日为每对情侣赠送一把同心锁,情侣可到大佛前许下心愿,共系同心结、同心锁,祈福有情人终成眷属。
(3)酒店推出浪漫永恒、真爱永恒、真爱无价等套餐房(房间内以节日氛围布置)。
6、2月24、25日,农历正月十五、十六。“禅境漫步迷醉元宵”
(1)正月十五在南山总部、正月十六在南山景区进山门将为游客奉上精彩烟花表演。
(2)正月十六,景区夜间营业,自17:00至21:00,游客可观看精美花灯、烟火表演,拜佛祈福,夜间门票半价优惠。
7、2月9—25日,农历正月初一至十六,“五彩缤纷快乐祈福”
(1)景区每天9:30在大佛广场,都将举行“辞旧迎新祝圣普佛”法会,祈祷新一年国泰民安,风调雨顺。
(2)景区将组织开展舞龙、旱船、跑驴等民间年俗表演、“趣味猜谜,喜迎新春”、“幸运游客抽大奖”、“寻南山宝物、中新春大奖”等活动。
四、门票优惠政策:
20xx年12月26日—20xx年2月25日,凡签约网络公司所组客源购南山宗教历史文化园门票享受90元/人的特惠价格,同时给予签约网络公司按80元/张结算。
注:签约网络公司所组客源不计入年终奖励范围,但计入输送客源总数。
以上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南山旅游公司。
20xx年新春,为进一步扩大洽川旅游的美誉度和影响力,优化提升洽川风景名胜区的综合形象,宣传推广景区,20xx年春节期间特举办“金鼠迎新春舞动庆洽川”活动,营造节日喜庆氛围,展示洽川发展新成就、新面貌,唱响洽川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品牌。
xx迎新春,舞动庆洽川。
时间:20xx年1月24日—31日。
地点:处女泉景区、福山景区、莘国水城。
主办单位:陕西洽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为迎接20xx年春节到来,弘扬传统节日魅力,展现洽川风景名胜区秀美风景,打造最有年味的休闲、民俗迎春旅游活动,特举办“金鼠迎新春舞动庆洽川”系列活动。主要包括:
活动一:大型莘国光影水舞秀。
1.活动时间:20xx年1月24日—31日(除夕至正月初七)。
2.活动地点:莘国水城。
3.活动内容:本次光影水舞秀,通过多媒体高科技手段、大型喷泉与各种灯光相结合,赋予水景以生命,让静止的水面白天和夜晚都呈现出不同盛况的精彩演绎。让游客在大型灯光水舞秀演出中感受全新的视觉盛宴。
活动二:敬头炉香祈福福山。
1.活动时间:20xx年1月24日—25日。
2.活动地点:福山景区。
3.活动内容:1月24日(除夕)23:30开始,游客参加祈福活动,1月25日(正月初一)00:00举行撞新年吉祥钟,敬头炉香,祈平安福。
4.优惠政策:除夕当天晚23:30——1:00免门票。
活动三:传统民俗迎新春。
1.活动时间:20xx年1月27日—30日(正月初三至初六)。
2.活动地点:诗经广场。
3.活动内容:结合合阳民俗文化底蕴,引入当地特色锣鼓等节目,弘扬传统节日魅力,展现洽川景区秀美风景,打造最有年味的休闲、民俗迎春旅游活动。(陕西洽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元旦、春节将至,首都文化旅游市场将迎来人员流动、游客和观众聚集高峰,其他呼吸道传染病也进入流行季节,给首都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考验。为统筹做好全市假日旅游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实“四方责任”,做到“三防”“四早”“九严格”,坚持“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原则,按照“科学、精准、有效”防控要求,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持“安全、平稳、限量、预约、错峰”的方针,确保“两节”期间疫情防控万无一失,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优质、高效、繁荣、文明,制止文化和旅游活动中的餐饮浪费,使“两节”假期成为健康的假期、欢乐的假期、祥和的假期、安全的假期,特制定元旦、春节假日旅游工作方案。
(一)适度从严从紧。立足首都安全特殊需要,针对“两节”特点,以减少流动、减少聚集为根本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有效防控,落实“四方责任”,提倡非必要不出京、非必要不出境。
(二)分级分类精准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按照最新的全市旅行社、酒店、景区、乡村民宿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开放的疫情防控指引,不折不扣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坚决堵住与文化和旅游活动相关的各种可能的防疫漏洞和风险。
(三)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坚持限量开放,有序开放,防止无序开放。督促各公园、景区、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严格限量管理、强化分时预约、实现错峰服务。
(四)科学动态调控。坚持实时监测、动态研判、跟踪评估,精准实施文化和旅游场所大人流预警响应,动态调整防控政策措施,严防人员大规模集聚风险。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两节”期间,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庙会、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大型演出、游园会、联欢会等节日文化活动,确须举办的应在慎重评估基础上从严审批,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要求。制定完善宗教场所“两节”应急防控预案,采取实名预约、总量控制、入场检查、分时限流等措施,严控觐香、祈福等活动规模,严防人员拥挤,确保宗教场所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二)加强公园、景区流量管控。在落实各项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市公园、景区、名胜古迹等要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限流75%开放,推进预约管理常态化,严格控制预约人数,引导市民和游客错时出行、错峰游览。
(三)严格进出京旅游管控。“两节”期间,倡导各地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组织旅游团队进京。本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开展在京人员赴中高风险地区的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不接待14天内入境人员以及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京团队旅游。继续暂停出入境旅游业务。
(四)加强团队旅游管理。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旅行社和相关企业主体责任,合理调控进出京旅游团队规模,严格落实北京和京外旅游目的地(含途经的各地)疫情防控要求,了解掌握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地质灾害等情况,做好旅游线路设计、对接和预订,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做好旅游线路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填报电子行程单、旅游包车防控与安全、出游安全风险提示以及安全应急预案等安全工作,全程逐人落实防控要求,确保团队旅游安全、平稳、有序。
(五)减少文娱场所人员聚集。在落实各项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限流75%开放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按照防控指引要求开放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室内公共场所。做好文娱场所接待服务,落实分时段预约限流、外围疏导、热力提示等措施,因地制宜控制瞬间流量,并对人员数量实行动态管控,防止人员拥挤聚集。
(六)严格经营主体防控责任。“两节”期间,营业或开放的旅行社、酒店、公园、景区、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接待单位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车内、室内和室外人员密集处要规范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常通风、勤清洁消毒、健康监测管理、备足防疫物资、公筷公勺、生活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和一次性餐具等系列措施,同时要做好老年游客“健康宝”扫码服务保障工作。不接受14天内入境人员以及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住酒店和乡村民宿或进入景区游览。低风险地区进京人员入住酒店和乡村民宿需“健康宝”未见异常状态。文化旅游场所提供餐饮服务要严格落实餐饮场所疫情防控指引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七)加强文化旅游场所安全管控。“两节”期间,各区、各部门、各景区要强化流量管理,在重要游览点、观景平台、冰雪景区、交通接驳点、狭窄通道、购票、餐饮以及各类节庆活动等容易形成游客聚集拥堵的区域,应加强对旅游团队和游客的引导疏导,严防人员聚集和拥挤踩踏。加大对景区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高风险旅游项目、冰雪项目、森林防火以及文娱场所消防安全等的日常巡查检查,做好动物类、湿地类公园景区的安全提示。依托严格安全管控,确保旅行社、酒店、公园、景区、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在交通、防火、食品、餐饮卫生、住宿卫生等方面的安全。属地有关部门对公园、景区附近区域以及网红打卡地、风景秀丽的河道、沟域、道边等游人可能聚集的非旅游景区,也要加强现场疫情防控、秩序管控和疏导服务,防止出现乱停车、燃放烟花爆竹、乱扔垃圾和扎堆聚集等。
(八)加强营业性演出审批监管。暂停受理审批“两节”期间举办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已经审批的,各类演艺机构要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控制“两节”期间商业演出活动规模,严格落实演出现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九)严格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检查。“两节”期间,市区两级文化旅游综合执法部门要对重要景区、宾馆酒店、文娱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宗教场所等文化旅游场所,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督查检查,并以治理“黑旅游”为目标,以整治“黑车”“黑导”“黑店”“黑网”以及乱涨价为重点,在全市重点旅游区域、重点公园和景区、热点非景区、重点线路、网红打卡地、乡村民宿等,开展督导和旅游联合执法检查,对涉旅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同时,加强假日旅游投诉处理,快速有力有效化解旅游矛盾纠纷。
(十)严格旅游服务质量。“两节”期间,各旅游接待和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坚决杜绝乱涨价,切实提升游客旅游体验和旅游满意度。要加强对市民和游客出游的宣传引导,向市民和游客发布旅游提示信息,主要提示市民和游客未预约不旅游;提示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本市开放景区和乡村民宿名单、景区安全风险、旅游天气、交通监测预报预警等信息。运用大数据有序疏导市民和游客选择出行路线、时段和公园、景区,错时出行、间隔入园、错峰游览,增强市民和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
(十一)严格应急处置。“两节”期间,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及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上报制度,强化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之间的协同联动,按照常态化精准防控方案和局部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提升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按规定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十二)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两节”期间,各级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机构要充分挖掘、整合现有各类文化旅游资源,提供丰富的线上群众文化活动和数字文化旅游服务资源,鼓励“云演出”、线上演出和演出直播等新业态提供优质在线文娱产品,最大限度增加网络、电视、广播等文化节目供给,活跃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场所在落实限流预约等防疫规定基础上,保障开放时间,提升服务品质,创新线上参观、游览阅读等方式,有效减少大人流聚集。
(十三)倡导文明健康旅游。教育引导市民和游客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外出旅游,增强生态文明和法律规则意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爱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制止餐饮浪费、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垃圾不落地”文明健康旅游,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精精益求精、万万无一失”的标准,统筹抓好“两节”全市假日旅游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二)落实“四方责任”。要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落实“四方责任”,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持“干部在岗、群众过节”,层层压实责任,坚持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管控万万无一失。
(三)扎实推进工作。市假日办(市文旅局)要统筹协调好全市“两节”期间假日旅游服务保障工作;各区要履行好辖区内旅行社、酒店、公园、景区、热点非景区、网红打卡地、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的疫情防控、有序开放、信息发布、安全监管、应急处置和服务保障等职责;市公安局要指导做好假日期间重点旅游地区的安保维稳和人员分流管控工作;市公安局交管局要维护好假日期间交通秩序,加强对旅游热点地区的交通疏导工作,及时发布道路拥堵信息;市交通委要加强假日期间地面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运行保障工作,视情增加车次,科学控制满载率,保障广大市民和游客正常出行;市卫健委要做好假日期间疫情防控行业指导,及时处置疫情突发事件;市园林绿化局要做好公园(城市公园、郊野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的安全监管工作;其他成员单位也要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假日旅游相关工作,全力做到“两节”期间无涉旅安全生产事故、无涉旅突发疫情、无文化旅游场所大人流集聚、无涉文旅重大负面舆情。
(四)严格督导检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别严格落实属地政府精准防控与安全管控的全面监管责任、职能部门的专项监管责任以及文旅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旅行社、酒店、公园、景区、热点非景区、网红打卡地、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防控与安全的督导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导主责单位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五)强化应急值守。各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突发事件或突出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假日期间,各区、各成员单位每日15时前,将当日综合信息(假日市场组织接待、市场秩序、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情况等)传真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值班室,或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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