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的撰写需要对所选调研方法有一定的了解,并合理选择适合的方法进行实施。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调研报告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相关行业的发展变化。
我国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分两个阶段颁布实施。
第一阶段:《矿产资源法》1986年10月1日、《土地管理法》1987年1月1日,这是规范全国范围内国土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之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1年2月1日、《测绘法》1993年7月1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1月1日、《__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1987年9月29日、《__省矿产资源法实施办法》1988年10月15日相继颁布实施。从此,我国对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由无章可循到有法可依,实现由人治向法制化过渡。
随后,__市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的实际状况,于1991年9月2日颁布实施了《__市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市、县、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法律地位,界定了基本的职责,推动了我市国土资源管理的机构建立、法制健全。
第二阶段,《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月1日颁布实施。《__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7月1日、《__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1912月1日颁布实施可以这样认为,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框架逐步构筑成型且颁布后的里,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有法可依的轨道。但这些有关的法律受到计划经济思路的束缚,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从宏观上加强对国土资源的管理的力度还不够,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借鉴了国外对国土资源管理的好作法。矿法中最明显的就是对勘查、开发矿产资源进行行政许可,而且通过有偿的方式取得,探矿权和采矿权作为财产权,可以使用、受益和处分;土地法中对基本农田保护,城镇国有土地使有权出让、转让,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自然保护区土地等土地资源管理做了专项规定;全国人大、国家监察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触犯法律、法规、规定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使基层土地管理部门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便于贯彻落实。
在__市,随着国土资源经济在全市经济发展中所占的份额比例愈来愈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诸如对无证矿山查处取缔没有具体的标准、收购无证矿山矿石查处无法可依、违法用地行为查处难、执行难等,市人大、市政府清醒的认识到,要使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就必须以立法形式制定我市有关规定,使管理规范更加具体,对违法行为处理便于操作。本着坚持“符合实际,适应形势,避免重复,补充完善,便于操作,有效实施”的原则,在不违背上位法的前提下,《__市土地管理办法》、《__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于颁布实施,将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今后思路和想法,以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确立了国土资源规划的权威性,规划一经批准,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必须组织实施;明确了国土资源管理的全方位性,全过程的管理;强调了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性,加强了对区域环境资源的保护;赋予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时一定的强制措施;摆正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各级政府管理职能的事务中合法位置,加强了国土资源管理对__地域经济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解决了个别地方政府不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命令等的撤销和纠正的程度等等。
《__市土地管理办法》、《__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历史时期。从此,在我市形成了以《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为基础,以相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为配套的国土资源法律系统,这为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秩序的正常化,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二、法制实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的国土资源法制体系相对比较完善,但由于国土资源法制建设起步比较晚,加上历史惯性比较大,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现行的法制规范在实践运用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制约着国土资源管理的改革,要使国土资源管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还需进一步探索。
(一)现行的管理体制尚不能完全保证国土资源法律规范的正确实施。
尽管现在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实行相对垂直管理,但由于人员编制、财政供给仍纳入地方政府管理,当政府决策与法律不尽符合时,有时还不得不听从地方政府的意见,否则就是不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另外,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行政编制很少,大部分人员属于自筹自支的事业编制,仅靠管理费、资源补偿费等返还合理收入,很难维持办公、办案等日常费,还有部分县局拖欠职工工资严重,办公条件较差,被人称为“四无”(无房子、无车子、无桌子、无窝子)办公单位,不利于依法行政。
(二)违法行为发现难、调查取证查处难。
违法行为发现难,其原因一是矿产违法地点客观上都比较偏远,不易发现;二是当地居民,在农闲时基本上都在附近的矿点打工,害怕举报后违法矿点被取缔无处打工,同时害怕受被举报者打击报复,没有举报的积极性;三是有些违法行为,如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等,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经现场实际测量,难以定性。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需要由法定测量资质的单位进行测量,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又没有这项经费去支付测量费用;四是非法转让、承包采矿权或合伙取得采矿权其中的股份转让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由于均采用隐蔽方式,很难发现。在现实采矿活动中,采矿权人往往不亲自参与管理,多采用委托他人管理的办法。在平时监督监察中,即是发现管理者或施工人员有变化,也不好确认采矿权是否转让。矿业权人多数不在矿山居住,若到矿山调查,其委托的管理人员或是施工人员一般都拒绝提供证据或拒绝在调查笔录上签字。尤其是形成非法转让事实,在外县居住的矿业权人,调查人员远道而去,他们却避而不见,更是难取证。没有取得有效证据,也就无法处理。因此在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中应增加相关人员对查处违法活动有如实作证的义务的条款。
行政处罚过程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具有对人、对物的行政强制权,没有上述权力的保障,经常受到违法当事人围攻漫骂,行政执法工作经常受阻。诸如现行行政案件的相对人作伪证;向行政机关提供假证;拒不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拒绝行政机关检查;拒绝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调查等诸多现象,在行政处罚中运用现有行政权力都不可能合法有效的予以解决,寻求司法支持又缺乏可操作性法定程序,导致行政执法人员或采取非法手段行使行政权,或渎职、失职不作为。这两种做法都是对法治社会的一种践踏。
(三)违法案件查处难。
有许多比较大的违法案件,在调查取证中证实:当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完成上级指令性经济指标(或所谓的政绩考核标准),以牺牲环境资源、群众利益为代价,置法律、法规于不顾,边开发建设边报批手续,甚至不办理任何手续。对此违法案件的查处,轻者置之不理,重者政府给你“颜色”看,说你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拌脚石。我们的人财物在当地政府,查了难处理,不查处是渎职,关键是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措施。虽然,以前当地政府就国土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执法难问题,也曾联合有关委局、司法、纪检等部门,出台了有关文件和规定,但真正遇到重大案件时,关系网络人情风,制约了精诚协作关系,影响依法行政。
(四)违法案件执行难。
有许多违法案件,经过复杂的程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超过三个月的诉讼时效时,才能最终移送法院强制执行。但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执行率相当低,违法行为所付出的成本太低(有些还比正常的合法行为成本还低),从客观上助长了违法行为的滋生;另一方面,经过这漫长的时间过程,有些违法行为人,尤其是无证采矿者,早已是人去楼空,只剩下几个废弃的巷道,起不到惩治违法的目的。上级机关应当与法院做好协调工作,在基层地矿管理机关,设立执行室,以加大执行的力度,真正打下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五)仍有大量法律调整的真空地带与空白点,违法行为定性难。
在现行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中规定有“以采代探”、“边探边采”、“试采”、“滚动勘探开发”等述语,但既无界定机关,又无界定标准,界定程序,对该类违法行为的查处难以定性,需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其界定清楚。
(六)“游击式”乱采滥挖矿产资源行为是监督检查工作的难点之一。
(七)相关法律、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交叉,存在矛盾。
在河道砂石开采管理中,多头管理的弊病不时显现。如有一个采砂企业,去年根据水利部门办理的采砂许可证范围及年限办理了相应采矿许可证,可今年水利部门根据其上级的安排,对该采砂矿区进行拍卖,原企业未能中标,我们依法办理的采矿许可证却变成一纸空文,实际上是水利部门否定了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这些需要上级机关在立法时给予充分考虑,加以解决。
(八)有关问题规定不明确、不具体。
现行法律、法规还存在着有些规定不太明确的地方。一是在部分矿区,还存在着一些依靠后台或经济实力撑腰,干扰正常采矿活动的矿霸行为,迫使一些矿主放弃转让矿业权达到强买强卖之目的,对此应如何处理没有规定;二是对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没有规定追溯年限,基层难以操作;三是勘查作业时,采出的矿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不明确,勘查作业所生产的附产品矿石应否缴纳资源补偿费不清楚。应对类似问题如何处理予以明确。
(九)上下级矿产管理方面脱节,管理者不发证、发证者不管理,
现有矿产资源法律体系中,发证权过于集中,34种矿产不管储量和规模大小,发证权统统收归省级以上地矿管理部门,基层国土资源部门不发证,上级发证后,下边不知道,且发证程序为自上而下,按基层地矿部门掌握的情况,认为不该发证的却发了证,出现了矿权纠纷不好处理;一些办矿单位认为基层地矿部门无实权、无用处,根本不把基层地矿部门放在眼里,不服从管理;探矿权人在取得探矿权后,根本没有探矿技术和能力,目的不是为了探矿,而是为了圈占地皮,坐收渔利,私下买卖或与他人签订“联合探矿协议”,实则是非法转让矿权,从中牟利。
(十)现行的矿产资源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太轻。
在目前刑罚中,一个人偷盗公私财产几千元就可以定罪,而现行的矿产资源法中,无证开采、浪费破坏国家矿产资源、破坏矿业秩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几万元、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却难以认定为犯罪。《矿产资源法》1986年颁布,《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至到才出台,但其认定机关为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现无证采矿等严重违法行为,首先要调查取证,请有资质的单位测量,然后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再报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程序复杂,周期漫长,难以达到惩处违法行为的目的。矿产资源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采矿,都是把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居为己有,这本身就是一种偷盗行为,应按偷盗定罪处罚。要想维护良好的矿业秩序,关键不在于管住矿山,不是多封几个矿口,而是要管住人,在矿业秩序混乱的地区,对一个违法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其效果不知要比“封矿口、拆工棚”要好多少。
当前普法工作已经走过了28个年头,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都得到了明显增强,绝大多数农民懂法、守法意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农村的普法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当前广大农村正处于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全民发展,成为当前农村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作为一名新入职的基层一线司法行政干警,普法宣传,责无旁贷,为了深入了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更好地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本人经过走访调查、座谈等形式对xx市部分乡镇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在大部分乡镇,各种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逐步提高,特别是农民的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发生了较大变化。普法工作的形式也从过去简单的以会代训、出板报、发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开展法律咨询等向探索农民喜闻乐见、又符合时代特征的普法宣传方式转变,普法成效逐步彰显。
一是依法明辨是非能力提高,动辄打人或械斗的情况明显好转。
二是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加深,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
三是遇事依法办理的觉悟提升,在涉及经济或民事关系时,能够按法律要求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生纠纷时,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是增强了主人翁意识,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与能力明显提高。
五是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能够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治理农村各项事务,做到有法必依,依法办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对农村普法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思想上有偏差。
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以及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学法用法脱节,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给普法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有的基层干部认为抓普法教育是一项“软指标”,既花钱,又费力,并且降低了行政效率,阻碍了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于是便对普法宣传工作轻描淡写,应付检查,走形式,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则认为,普法就是要农民守法,强调群众义务多,宣传群众权利少;还有许多基层干部群众对法律存在实用主义思想,遇到问题才想起来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学习和预防。
2.农村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质不高。
乡镇司法所2-3人,专职工作人员不足,工作压力重,村普法干部全部都是由分管综治的村干部兼任,农村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很多村干部自身文化素质低,年龄偏大,自身法律学习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只注重经济建设,对组织群众,宣传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遇到矛盾纠纷绕道走,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凭主观臆断,对复杂、疑难的纠纷更是显得束手无策,不知道依法该怎么办;有的在调解民事纠纷、处理村级社会事务时,涉及法律宣讲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扩大和无序上访事件发生。
3.农村普法宣传手段和形式简单落后,亟待突破创新。
除了进村入户散发些法律宣传品或是上集市设个法律咨询台之外,就是放广播,搞宣传栏、标语进行普法宣传,传统形式多而创新形式少;传统普法“被动式”的教育由于成本高,加上组织难,已不受组织者和农民的欢迎;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获取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电视、报刊等媒体,如《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法律类新闻类节目,从其它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少,大多数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薄弱,正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多。
4.普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农民对学法、用法有新需求,如在信访维稳工作中,面对个别“上访户”的诉求,法律宣传的技巧显得尤为重要,这对乡镇农村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加上镇流动人口多,组织松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5.农村普法经费没有保障,制约工作开展。
乡镇财力不足,无力支撑普法经费,村普法没有经费,落实起来难,普法资料紧缺,宣传设备落后,普法人员难做“无米之炊”,力不从心,不同程度影响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三.工作建议和对策。
针对农村普法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乡镇农村普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和对策:
1.进一步更新农村普法观念,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要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
2.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加强对村普法员的选聘、培训工作,把大学生“村官”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村两委干部选聘到普法队伍中来,使他们成为各村农村普法教育的宣讲人;实行农村普法宣传辅导员制度,在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门选派政法干警到各村、各中小学担任普法宣传辅导员,指导村、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3.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镇设立法制辅导站,行政村建立法律图书角,依托公开栏设立法制宣传栏;在继续利用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采取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组织旁听审判,组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法制文艺、法律咨询、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网络博客等贴近群众的新形式,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务送到农村千家万户。
4.要进一步把普法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相结合,增强工作灵活性和针对性。按照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要紧紧抓住有利时机,有效地推进农村普法工作;譬如,抓住党员冬训时机,对党员干部进行法制专题教育;抓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机,对广大农民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住春节民工返乡时机,对他们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抓住禁毒、禁赌、反对邪教等专项治理活动时机,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等;此外,普法工作还要突出重点村(如信访村、宗姓村)、重点人群(如刑释解教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年龄层次(如15-25岁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5.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的经费投入。市(县)、乡镇党委、政府要对司法所日常办公所需经费与普法经费共同纳入财政预算,使农村普法有专款,专款能专用,保证农村普法的必要支出;建立和完善村级普法经费保障制度,确保普法经费落实到位,不落空,不虚。
“社区教育”一词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国际上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社区教育比较发达,在这些国家中,社区教育已经成为推进公民教育、推动社区和社会发展、构建学习型社会、发展社会文化的不可或缺的动力之一。我国的社区教育是从上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逐步兴起的一种教育模式,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从开始着重提高青少年素质教育的学校社区教育,逐步拓展到提高社区全体成员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丰富生活内容等,内容涵盖了居民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社区教育是具有“全员”、“全程”、“全面”特点的区域教育,与各类正规教育既有区别又有着紧密的联系,是实现终身教育的有效途径。目前,全国社区教育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一所学校为中心,连接所在社区的部分企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共同组成的社区教育委员会。另一类是以社区为中心,由县(市、区)级政府牵头、社区教育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组建的教育组织机构。
我们xx区于加入省首批社区教育实验区。5年来,社区教育从市区街道、社区到农村镇村、从教育主体到政府职能部门、从业余教育培训到广场文化建设、从单纯组织活动到涉足社区考察等,教育形式不断创新,教育内涵不断丰富,为进一步培育“上风、上水、上善、上品”的“红色高地”,大力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居民幸福生活指数作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一、我区社区教育的基本情况。
(一)建立组织,完善体系,构建社区教育发展平台。
1.健全组织体系。我区于20成为浙江省首批社区教育试验区,并成立了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的社区教育委员会,下设社区教育学院院务委员会,“xx区社区教育学院”设在xx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由教育科一名干部兼任相关工作。同年,市区6个街道成立了社区教育分院和50个社区教育教学点;,农村5个镇也成立了社区教育中心和78个行政村社区教育教学点,社区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各社区教育分院、社区教育中心分别成立了由党群副书记或分管副主任(副镇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社区和行政村的社区教学点工作,形成了横向到部门、纵向到村居(社区)的社区教育“四级网络”体系,呈现出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市区的社区教育工作主要由所在街道的党工委相关部门负责,农村的社区教育工作主要由各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承担,并挂所在镇社区教育中心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行模式。
2.完善教育体系。经过近几年的努力,现已建立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15个,其中棋类培训4个、艺术类培训3个、文化心理类培训8个,主要为青少年提供各类业余培训,是正规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5所农村成人技术学校是农村社区教育的主阵地,主要承担组织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组织当地社区成员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教育、培训、文体活动,如余新镇成校将培训与需求相结合,开展了“三单式”(学校“菜单”,企业“订单”、政府“买单”)劳动技能培训活动。各街道社区、各镇村是开展社区教育的基层单位,积极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和文体活动,如建设街道以“女性素质工程”为活动主线,组织“千名妈妈观新貌、游古镇”、“千名妈妈学习健身活动”、“千家万户学礼仪”、“城乡学习型家庭结对”等。不同的社会教育机构向社会成员提供了多元化的教育产品,既满足人们终身学习的需要,又促进了和谐社会、和谐社区的构建。
3.优化基础设施。以巩固教育强区、创建体育强区、加快“农民技能素质提升和阳光工程培训”和夯实社区教育学院基地为契机,以政府投入为主各方捐赠资助为辅,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特别是采用区、镇两级政府经费“1+1”统筹方式和抢抓创建省示范成校的契机,投入1000多万元,添置成校培训设备和修建校舍。投入15万元,将教育文化体育局内的一幢三层教学大楼装修一新,作为“社区教育学院”,形成了社区教育“干有基地、学有内容、练有设备”的新格局。结合省级文化强区创建和省级教育强区复查,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激活社区教育分院、中心和教学点积极性,促成“星光老年之家、阅览室、图书室、宣传画廊、健身路径”等128个文化体育中心应运而生,为社区成员提供了学习、健身、娱乐、生活新空间。
(二)整合资源,优化队伍,努力提升社区教育功能优势。
1.整合学习资源。xx区作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紧紧依托嘉xx市大学、市“三馆一中心”和全区128所市民学校、34所中小学、6所成校等教育资源,聘请139名成员组建社区教育讲师团、邀请79名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和农经、建设等部门业务专家组建社区教育培训师资库,为推动全区社区教育扎实开展提供了人才资源。
2.打造“四支队伍”。区社区教育学院十分注重师资队伍建设,精心挑选、优化配置“四支队伍”:一是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者队伍。这支队伍主要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镇(街道)所在学校老师、团区委等群众性组织干部、社区(行政村)干部和相关部门志愿者等组成,每年协调、组织万名学生进社区。据统计,每年暑期中小学生在学校老师、社区干部的组织、引导下,踊跃参加爱国主义教育、服务市民、科普宣传、诚信廉洁教育、法制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志愿者服务示范、文明城市创建和城乡结对等活动,累计20多万人次学生参加。二是社区兼职法制副校长和交通辅导员队伍。全区专门聘请34位兼职法制副校长和84位交通辅导员,为青少年开展定期讲座、专题培训、现场咨询和个别矫正等活动。三是社区文艺宣传队伍。全区有60多支千人社区文体骨干,近年举办88场文化体育艺术节、300多场广场文艺演出、156次城乡文艺结对,参与观众达60多万人次,为打造“歌城”、创建“文化强区”和培育“人文南湖”奠定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四是社区劳动就业培训队伍。为帮助社区居民掌握一技之长,建立79名专业培训人才库,提升成校50名文化课教师培训才能,发挥社区“有才者、有心者、有力者”蕴藏潜力,以“教者尽其能、学者有其所、处处是课堂”的工作理念,引导农村居民“洗脚上岸”,走出一条自我创业、自我发展的致富新路。
(三)搭建平台,加强引导,着力提升社区教育内涵。
1.建立三大平台。一是信息平台。全区投入139万元电教经费,武装5个社区教育中心,架起了由280台电脑组成的“三直通信息网”(直通区教文体局、直通区劳动就业所、直通市职成教在线),让全区22万新农民享受知识经济的快乐,实现人的现代化。二是活动平台。组织开展“社区读书月”活动。自20起,每年举办“社区读书月”活动,打造“读书明理、走向和谐”学习型社区。举办社区“睦邻节”,开展以“邻里合奏、陶冶生活”为主题的器乐演奏,以“邻里携手、健康生活”为主题的趣味运动会,以“邻里牵手、美味生活”为主题的果蔬拼盆展示、邻里知识竞赛、好邻居论坛和文明格言评比等遍地开花,蔚然壮观。由街道文体站牵头,以南湖市民广场、戴梦得广场和城南公园、洪波公园及望吴门广场为中心,以秀城实验教育集团等学校为体育集训基地,以健身路径、扭秧歌、太极十二拍、交谊舞和文化艺术节为载体,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呈现一片健身、健脑、和谐的新景观,为积极创建“体育强区”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三是交流平台。全区通过“校际学习交流、校企合作交流、讲师团成员经验交流、协会联谊交流、农民培训交流、职工技能比武交流”等形式,不断健全并完善城乡学校管理、支教结对、城乡街道社区文化体育活动联谊等机制,营造了一个取长补短、互利互惠、借势发展的.新格局。
2.加强分类引导。区委、区政府从年起,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在市区50个社区中开展了“和谐社区”的星级考评工作。通过制定方案、层层发动、社区申报、专家指导和组织考评等形式,已经评选出了10多个五星、四星、三星级社区,并成为xx区社区教育、社区建设的示范点。“和谐社区”星级考核涵盖了社区教育的众多元素。如“制定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制定社区教育年度计划”、“开展各种形式的老有所乐教育活动,参加比例占老年人的60%以上”等等。“和谐社区”考核工作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社区教育的更加规范发展。
二、我区社区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区于年成为“社区教育试验区”以来,社区教育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区的社区教育仍处在初级阶段,社区教育试点单位指导还不够全面,不够均衡,不够深入。特别与我市其他县(市)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主要的困难和问题有:
1.从社区教育学院工作层面上看,对全区社区教育的指导统领工作显得力不从心,难以深入。社区教育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慢,各地都在积极探索。近几年,出现了不少社区教育的先进模式。探其原因,离不开当地的“社区教育学院”发挥的积极作用。其“社区教育学院”都有完善的组织机制,不仅有多名专职人员,而且还分设相关处室,条线清晰,合力协作。如xx市各社区都建有“社区教育工作网”,每月的工作计划及时上网,成为连接社区与居民的桥梁。紧邻我区的xx市,“社区教育学院”既有专门机构,又有专职人员,而且将社区教育与市电大融为一体,社区教育工作十分有效。而纵观我区的“社区教育学院”,在指导工作上却显得力不从心。作为xx区社区教育工作的最高指导中心的“社区教育学院”,理应承担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等具体工作,引导全区社区教育工作快速高效发展,但由于没有专职人员,缺少专项经费,工作难以深入开展。又由于种种原因,每年一度的省社区教育工作会议都无人参加,缺少对外交流学习的机会,对基层社区教育这一块工作也就更难指导。全区缺少区级层面上的综合的社区教育规划实施与指导,尽管这几年基层社区教育工作都在努力开展,但对象也大多是一些退休在家的老年人和暑期在家的学生。
2.从基层社区教育工作层面看,虽然工作热情比较高,但由于工作机制不畅,缺少经费保障,教育对象和教育内容覆盖面不够广,社区教育内涵难以提升。尤其是社区教育工作纵向机制上的“丝连藕断”,使得各基层社区教育各自为政,具体工作缺少直接的指导和交流,教育资源得不到整合、互通。社区教育对象不广,活力不强,机制不全,内涵不深,无疑制约了我区社区教育的深入发展。
三、对我区社区教育下一步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完善组织网络机制,推动社区教育和谐科学发展。要更加重视社区教育工作,要将促进社区教育工作的快速发展纳入全区中长期社会发展规划中,摆上政府日常议程。第一,要完善组织,强化领导。要将相关部门纳入领导协调小组,明确职责,切实落实相关规章制度。每年召开工作会议,制定规划,落实检查。第二,要发挥区级“社区教育学院”的管理指导职能。尽快为“区级社区教育学院”配备专职人员,可以参照平湖的做法,结合我区实际,配备相应数量的管理人员。第三,要注重发挥市区街道和农村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的“中心”作用。落实专门人员,切实履行好制定规划,对基层社区进行领导组织、协调指导的职责,使基层社区教育工作在街道、镇社区教育中心的指导下科学安排,和谐发展。第四,要加强基层社区工作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交流,创新创优,提升内涵。基层社区要在积极开展社区教育的同时,积极关注社区教育对象的覆盖面、社区教育的丰富性和社区教育的实效性。
2.建立社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一个地区的经济与文化的进步与发展,归根结蒂取决于当地居民的素质。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它与周围社区及整个社会有着有机的联系,并且处于一刻不停地人员、资金、商品物质、信息、技术等交流、交换之中。社区民众的受教育程度与整体素质的高低,对于上述种种“流”的优化或者劣化所起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与重要。社区教育不仅是推进社区发展的动力之一,还有利于调和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稳定。我们xx区正处在经济、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更需要全体居民的素质提升。而社区教育则是促进社会进步发展、居民素质提高的有效载体。要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就需要建立相应的经费保障机制。目前,我们xx区的社区教育亟需提升层次,加快发展,应将社区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保障社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鼓励社会办学,尤其是要鼓励有志于发展社会教育的企业家和有识之士投资兴办社区学校,让广大居民在家门口就能接受终身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居民的素质。
3.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提升社区教育内涵发展。我们xx区是xx市主城区,教育资源丰富。在近几年的社区教育进程中,也积极发挥着当地教育资源的优势。但从发展看,还需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促进我区社区教育的快速发展。
第一,要充分利用xx市城市大学,做好借力发展文章。嘉xx市大学是嘉兴终身教育的一所开放大学,可以将其作为我区教育学院的教学基地,以委托办班的形式,与其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主动争取嘉xx市大学对我区的关心、支持和指导,推动我区社区教育工作迈上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的轨道。同时,要积极组织街道、镇社区教育分院(中心)的有关人员,与嘉xx市大学开展交流、切磋、研讨等活动,努力营造我区面上拓展、点上深化、合心合力、借力发展的社区教育新局面。
第二,要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学院和各街道、镇社区教育学院(中心)两级指导作用,做好资源提升、优质共享文章。要在进一步理顺组织机制、管理机制的基础上,社区教育学院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络、协调、沟通,努力将各部门与社区教育相关的培训、教育等活动纳入社区教育范畴,统筹安排全区社区教育工作。街道、镇社区教育分院(中心)要积极发挥社区教育的枢纽指导作用,在社区教育学院指导下,以一年或半年为时间单位,为基层社区提供社区教育大菜单。基层社区按照教育学院和分院(中心)的工作安排,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每月社区教育计划,并积极实施。这样,上下连贯,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安排科学,不断提升社区教育内涵。
第三,要充分调动基层社区所辖单位积极参与,做好基础设施共享文章。社区教育设施是开展社区教育的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是实施社区教育的途径和手段。我区基层社区教育基础设施总体上看还不能适应社区教育发展的需要。社区教育是服务于基层社区所辖单位,各社区所辖单位,都有义务向社区开放本单位的相关教育设施,在这方面政府还要加大引导力度。除了区级社区教育学院要有配套的教学基地外,街道、镇都应建立相应的社区教育分院教学基地(镇以成人教育技术学校为基地),政府可利用目前新一轮学校布局调整机遇,将调整撤并的学校作为街道社区教育分院教学基地。(严禁对外出租,资产仍归属于教育文化体育局,一旦教育格局发生变化,可随时再作调整)有了固定的较大规模的基层社区教学基地,社区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也就有了坚实的物质保障。第四,要立足社区,眼光向下,做好各类“精英”和“普通”人才引领文章。
社区教育是以构建和谐社区、提高社区全体成员素质为目标,社区全体成员的积极参与,是社区教育发展的基础。社区教育要在努力沟通社区居民心灵、情感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培育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使社区成为社区居民心目中的“家”。社区教育工作者应下功夫了解社区内全体成员的基本情况,除了聘请一些专家、教授等作专题性讲座外,更要将眼光锁定自己社区成员,尤其是那些平民百姓,让那些有一技之长的、善良之举的、心胸豁达的等各类普通市民给社区居民作技艺展示、经验传授、心得交流,让大家在平和融洽的气氛中增长才干,增进友谊,建立社区内部的良性互动关系,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社区教育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是一项发展中的事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要结合我区实际深入研究并大胆探索,积极借鉴外地成熟的经验,积极开拓创新,将我区社区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根据《关于开展法治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法法治【】1号)的要求,现将我局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联系实际,全面推进普法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为把“xx”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班子成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和充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形成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度,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考核、检查等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确保xx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法制宣传教育及组织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公务员深入学习《建筑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读本》、《预防职务犯罪读本》、《反腐倡廉学习读本》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颁布的各类法律法规,从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做到每年度学法不少于60小时;二是坚持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4次以上;三是积极组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人事部门及司法部门组织的普法知识考试共计十余次,考试成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历次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普法经费投入有保障。
“xx”普法期间,在行政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我局每年用于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及培训的经费近万元,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购买普法教材,由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人手一册发放到各位干部职工手中,方便大家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
二、分门别类开展普法工作,推进“xx”普法工作。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决策能力。
领导干部既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又是决策者,领导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既是提高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带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需要,也是不断提高我县城乡规划建设水平的需要。为此,几年来,我局领导不但带头参加了省、市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也积极组织参加了我局举行的各类法制教育培训,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建设法治政府基本知识》等普法教材,重点学习了《建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颁布的专门法律法规读本,法律知识和素质有了极大提高,切实做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二)执法人员积极学法,提高执法能力。
行政执法人员站在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执法素质的高低和水平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和执法机关的形象。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通过以下五个环节督促落实。一是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要求公务员、事业单位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法制讲座,组织多批次人员参加省建设厅举办的各类专业法规的学习培训,严格考勤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学法主动性,变被动学法为主动学法;二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强化执法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四项制度建设相关要求,及时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执法人员,公开股室职能职责,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办事标准,履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三是把执法责任考核与岗位责任、公务员考核、奖惩、任免等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优秀公务员及先进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建设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纪检、监察等专项监督,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违法行为和消极不作为而造成重大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五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廉政建设规定,观看反腐电教片,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通过努力,行政执法人员增强了自身的法律素质,能够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人力资源在社会各种资源中,是最宝贵、最重要的资源,人才决定着国家的兴衰成败,决定着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一切社会组织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来自于知识和科技创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所以,人才开发是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的重要推动力量。
国土资源管理是人才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就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调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样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行政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思想解放、能力强、技术硬、作风扎实的队伍就成为应对挑战最重要的、具有决定性的取胜因素。近期,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安排,按照国土资源厅开展“四个一”活动(建设一个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完善一套好制度,创造一流好业绩)要求,我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队伍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
__市国土资源局共有在职职工118人(在岗职工114人,退二线3人,关系未转1人),中共党员83人,女职工21人,少数民族职工56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有73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15人;年龄在35岁以下职工36人,在51岁以上的8人。局党组由6名同志组成,有调研员1名,副调研员2名。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实际27人),机关后勤服务编制3名,内设办公室、地质矿产科、土地利用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地籍管理科、监察室、乡镇国土资源管理科7个科室,党群机构有局机关党委、工会、团支部;下设__市地籍管理站(编制27人,全额拨款)、__市土地勘测规划整理中心(编制21人,全额拨款)、__市矿产资源管理所(编制21人,自收自支)3个事业单位;局派出古城、上桥、东塔、板桥、金积、高闸、扁担沟、金银滩、马莲渠、郭桥、孙家滩11个国土资源管理所(编委批复为10个乡镇所,编制22人,全额拨款)和太阳山国土资源分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直属__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编制10人)。
近年来,在国土资源厅党组的领导下,市国土资源局大力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基层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扎实构建反腐倡廉体系,努力探索构建国土资源特色文化,使国土资源队伍综合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跃上新的台阶,行风政风出现新的气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业绩。
一是以班子建设为重点,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建设一个好的班子,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市国土资源局十分重视和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科学合理地调整了领导分工,充分发挥每位领导统揽全局、驾驭工作、处理问题、贯彻执行的能力,使领导班子切实起到带头示范作用,抓学习、抓业务培训、抓作风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带动全局人员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显著改善。
二是以效能建设为抓手,夯实国土资源工作基础。通过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制定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规则》、《考勤考核奖惩制度》、《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激发干部职工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切实纠正“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等不良现象,强化了职责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国土资源各项基础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三是以基层建设为起点,树立国土资源窗口形象。基层国土资源所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前沿,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体制调整前,市区国土资源所为乡镇办事机构,业务上受上级国土资源局领导。体制调整后,改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人员全部依照公务员管理,通过加强国土资源所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形成了一套形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和考核机制,在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服务群众中发挥出窗口作用。
四是以廉政建设为要务,打造廉洁高效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精神,将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推进全局廉政建设。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行为制定了《__市国土资源系统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以推进阳光政务为重点,坚持做到政务公开,并积极拓展公开的范围与渠道,全面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开展“三服务一推进”主题实践活动和“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考评,并作为领导干部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有效提高了自我约束能力。
1、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相对不足。高学历、高级职称专业人才奇缺,不能适应技术业务工作要求。国土资源事业所需要的专业人才明显不足,一方面,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更加有赖于科技支持,但科技人才数量少、层次低,全局没有高级职称专业人才,中级职称专业人才有15名,占全局人数的12%,初级职称专业人才有21名;从学历看,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高学历层次人才也相对短缺,现有研究生学历2人,但属非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3人,占全局人数的20%,大专学历50人,仅占全局人数的40%,从当前发展形势看,国土资源主要技术业务方面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伴随着事业发展带来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梯次比例不当、青黄不接等问题比较突出。
2、人才激励机制不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是为了激发和调动优秀人才的工作积极性,人才的激励机制包括人才的分配激励机制、奖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从近几年国土资源工作内容来看,这方面存在的问题还很多,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分配机制不完善。高度统一具有刚性的工资制度使得工作人员的利益分配与工作成果没有多大的关系,造成干好干坏都一样的思想认识比较普遍;二是奖励机制落实难。由于缺乏财力支持,各种奖励的经济利益不高,对干部职工缺乏吸引力,难以有效落实奖励机制对各项工作的推动作用。
3、队伍培训不规范、培训效果不明显。首先是培训不规范,缺乏科学有效的培训计划,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一旦遇到其他活动或重要工作,学习培训就要让路,培训课程缺乏系统性和长远计划,培训效率低下;其次是培训效果不明显,现行的培训教育政策关注领导层人才多,关注普通工作人员少,培训方式单一,存在赶形势、走过场问题,往往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4、队伍精神状态不佳,事业心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不思进取,责任心不强。有的干部缺乏爱岗敬业精神,不主动考虑和履行岗位职责,办事拖拉无效率,安排的工作敷衍了事,甚至误事;只讲报酬、不讲工作,只讲索取、不讲奉献,造成局长推着科长干,科长推着一般干部干的局面。二是不钻业务。有的干部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学习缺乏钉子精神,没有带着问题去学,没有深入进去学习,没有及时掌握近几年出台的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学习效果不明显,业务不精通,不懂装懂。不能与时俱进地逐步提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不能适应本职岗位需要。三是大局意识不强。部分干部本位思想严重,缺乏大局意识,科室、同事之间沟通、配合不足,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影响了机关重大工作进展;还有个别同志不把心思放在工作上,爱当评论员,不琢磨事,爱琢磨人,影响了团结,影响了国土资源局的形象。
5、队伍思想观念不新,开拓精神不够。有的干部思想因循守旧,缺乏锐气,不推不动,满足于一般常规性工作任务的完成;有的干部得过且过,应付了事,不研究新政策,不分析新形势,不适应新变化,不善于根据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无法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队伍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不高。有的干部工作纪律散漫,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无所事事,习惯于传播小道消息,搬弄是非;有的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工作没有目标追求,对自己要求不严;现在需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工作多,这就要求我们体现出超前服务意识。如果仍然习惯于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墨守陈规,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标准低、效率差,就会影响工作的运转效率。
7、队伍建设制度落实不到位。目前,机关各项制度都比较完善,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但有的制度执行得不到位,没有完全按制度办事,还缺乏有效的奖惩机制,难以确保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面对新形势,国土资源部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按照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国土的原则,按照国土资源厅“四个一”活动的具体要求,坚定不移地继续重视和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推动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保障土地管理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为促进__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完善一套好制度,规范队伍行为。依据“以人为本、制度管人”的管理理念,对现有各项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建立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坚持按制度办事,按制度考核,按制度奖惩,保证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目前,我局工作规划、党建工作制度、效能建设制度、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政务事务工作制度、人事管理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规定、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督查督办问责制度等各项制度在原有的基础上,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修改完善。制度再好,不严格落实,就是一张废纸,下一步关键抓制度落实,通过对违反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警示整个队伍,才能在全局形成“行为规范、动作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才能打造出一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的队伍。同时,要充分发挥科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奖惩作用,以调动科室的工作积极性来推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建设一个好班子,增强队伍凝聚力。要紧紧围绕厅党组决定和精神,不断推进班子建设。对国土资源厅和市委、政府已出台的有关班子、干部人事管理办法和规定认真梳理,建立科级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建立科级后备干部库,实行动态管理,鼓励科室负责人竞争上岗,以点带面,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科学合理地调整领导分工,充分发挥每位领导统揽全局、驾驭工作、处理问题、贯彻执行的能力;坚持每月中心组学习制度,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科学谋划全年的工作,大胆探索国土资源管理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增强系统队伍的向心力,推进各项工作进展。
(三)注重素质培养,提高队伍战斗力。要重点加强队伍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培训提高工作,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将队伍各项培训工作纳入分管领导年度考核内容,保障必要的培训经费,采取扎实有效的培训方式,坚持长期培训与短期集训结合,切实增强队伍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切实解决部分干部“工作能力不高和事业心不强”的问题。要教育队伍始终保持对工作的激情,奋发有为,敢为人先,把工作人员的激情引导到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上,形成严谨细致、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官气、暮气、惰气和俗气,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打造出一支“出能战、战能胜、不出事”的具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全省实有耕地面积813万亩,其中水浇地占33%,山旱地占67%,根据省农牧部门去年调查,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774.5万亩,耕地撂荒面积16万亩。剖析耕地撂荒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因自然条件严酷、农村生产基础条件差导致撂荒。我省三分之二的耕地为山旱地,自然条件严酷,生态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降水稀少,“十年九旱”,交通不便,一部分坡耕地远离村庄,耕种条件差,产量低而不稳,从而导致撂荒。二是因农村人口外迁、劳动力不足导致撂荒。种田不再是农民的唯一选择,“弃耕务工”、“弃田经商”成为农民的理性选择,农村一些年轻力壮的主要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或经商,赚取劳务收入或其它收入,向城镇迁移的人数急剧增多,耕作方便的田地由亲戚朋友代种,一些离家远、耕作不便的田地只好任其荒芜。此外,一些人为了躲避计划生育、方便子女上学举家外出,撂荒现象日趋明显。三是因种植效益差导致撂荒。随着物价上涨,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不同程度上涨,农民种地成本急剧上升,从事农业不如从事非农产业效益高。特别是一些瘠薄地、边远零星地更是入不敷出,是农牧区耕地撂荒的根本原因。四是因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导致撂荒。由于我国土地流转制度还不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存在“不愿流转”和“不能流转”的现象,进城农民宁荒不转,导致农民身份改变,土地经营权不变的现象。除上述主要因素外,水源断流、难以灌溉,水电成本过高、种植不划算,土地盐碱化、无法耕种等也是导致耕地撂荒的原因之一。
二、耕地撂荒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耕地撂荒对我省农村经济发展最主要的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造成资源浪费。耕地撂荒加速了土地干旱、瘠薄、盐碱的进程,在影响耕地质量的同时,也严重威胁到耕地数量的稳定。二是影响农产品供给。耕地撂荒面积扩大,随之农作物种植面积减少,农产品产量减少。按照粮食平均单产247公斤计算,全省16万亩撂荒地减少粮食产量近4万吨。三是阻碍农村经济发展。我省农业收入在农民家庭收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耕地撂荒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农村经济的加速发展就会缺乏有力支撑。
三、减少耕地撂荒的.意见及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保护耕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增强爱惜土地、种好土地的自觉性。把解决农村耕地撂荒问题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农村耕地撂荒问题。
二是要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的种地热情。要全面落实惠农政策措施,确保各项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做到“多种多补、少种少补,谁种补谁”,撂荒农户决不允许享受各种种粮补贴。调整和完善耕地保护策略,严格控制非农占用耕地,提高耕地利用率和效益,确保撂荒地尽快恢复耕种。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切实加大农资监管力度,防止因农资价格上涨过快,导致种地成本上升而出现撂荒。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要鼓励推广现有经验,探索新的办法,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开展土地流转服务,从根本上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
四是要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撂荒地突出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各种涉农项目和资金进行整合,打捆使用,逐步改善整个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是要多渠道、多方位筹集资金,兴修农田水利,增强抗灾能力,防止出现新的撂荒。
五是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应按照“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生产经营模式,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培育优势产业,鼓励走多种产业综合经营的路子,将农民的种植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提高和稳定土地的收益。将减少或避免撂荒与巩固退耕还林草的成果结合起来,达到合理解决和充分利用撂荒地的目的。
六是要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要加大对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调动农技人员服务“三农”、推广良种良法和农机农艺的积极性。要大力开展针对撂荒地区的农业技术培训,抓好良种良法推广,使之扩大种植面积,解决广种薄收和增产不增收的问题,增强解决撂荒地的科技支撑力量,减少农村隐形撂荒。
密工作的重点,也是保密工作是否取得实效的关键。下面,就当前我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以求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使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西湖区是南昌市中心老城区,所辖面积34.8平方公里,常住人员44万,管辖1个镇、10个街道办事处,设13个行政村、101个社区居委会。区国家保密局属区委办内设机构,共有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4名,每年工作经费2万元左右。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保密法制宣传工作力度,以《保密法》为核心的保密法律知识得到进一步普及,广大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保密管理法制化水平明显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为了开展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工作需要的投入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了全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区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区保密委员会成员,切实加强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仅,区委常委会就先后3次研究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解决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保密工作经常进行检查督办,以来,共开展专项督查14次,确保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及时制定“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为确保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序进行,按照南昌市“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结合西湖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西湖区“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进一步强调了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保密法制宣传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全区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不断提升。为增强全区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全区认真开展了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结合“五五”普法,依托区委党校教育资源,组织全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全面深入地学习了保密法律法规;认真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涉密人员收看了电教片,学习了保密方面的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保密知识培训班,增强涉密人员的工作水平;积极订阅保密工作有关宣传期刊资料,确保了全区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单位和副县级以上(含副县级)领导干部都有一份保密工作杂志。20全区共开展宣教活动310余人次,办橱窗板报50余块,增强了全员保密意识。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和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涉密人员、涉密活动、涉密载体等不断发生新的改变,使保密管理的对象、领域、方式和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保守国家秘密的难度加大,泄密渠道增多,保密工作在观念、制度、手段等方面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突出。在这一大背景下,我区一些涉密人员保密意识淡薄、敌情观念不强;一些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措施不到位,涉密信息系统防护薄弱,泄密隐患较多。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更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普及保密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公民保密意识。
二是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尽管近年来全区开展了一系列有关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活动,但从总体上看,多是发发传单、看看板报,内容上没有很好的贴近干部群众工作生活实际,形式上没有采取干部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好新式,使得干部群众参与热情不高,效果不很理想。
三是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已经制定下发,全区各单位的各项保密工作机制也都已经建立,规章制度比较健全,但却存在一些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规划和制度成了一纸空文,形同虚设。
根据当前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建议:
(一)形成“三个支持”,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保障。
一是要形成网络支持。进一步充分发挥区保密委员会的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制定完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明确对不同对象的教育任务,将每年的宣教任务责任化,建立起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组织实施的网络体系,实现“人人肩上有指标,保密重担人人挑”,做到“年度有计划、阶段有安排、工作有重点”。
度经费预算,为保密宣传教育提供经费保障,并做到专款专用。
三是要形成领导支持。定期向区有关领导汇报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而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形成坚强的领导保证。
(二)突出“五个”重点,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一是要突出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要坚持领导干部学习保密法规制度。利用区委中心组学习,集中学xxx省、市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指示精神,使领导干部熟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区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将保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检查保密意识、保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
二是要突出涉密人员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上岗、在岗和离岗培训,积极举办各类保密工作培训班,组织涉密人员参加省、市保密培训,使涉密人员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知识、保密技术防范要求和知识,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三是要突出公务员的宣传教育。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把保密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和管理工作中,抓好党政机关新录用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加强公务员保密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把保密教育纳入全区各单位年度学习计划之中,可有组织地学习国家《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和有关保密工作法律法规,组织观看关于保密工作的录像片和专题片,开展警示教育。
四是要突出保密干部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对保密干部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学习,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上级业务部门的各类文件精神。对专职保密干部,要分层次进行全面、系统的保密法制法规教育培训和岗位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专职保密干部持证上岗制度,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水平的保密干部队伍。对兼职保密干部,既要在工作实践中加强对他们的保密业务工作指导,又要通过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必备的保密法规知识。
五是要突出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要积极利用街道、社区宣传栏,采取不定期刊出板报、张贴保密教育挂图等方式加强对广大群众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抓住保密法制宣传周活动这一有利时机,不断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三)抓好“两个关键”,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一是要抓好形成教育合力这个关键。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与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吸引更多人员、更多资金参与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来。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区委党校和其他培训机构的作用,对全区领导干部进行保密教育,协调安排保密教育课程,努力做到教学有计划、课时有安排。并通过开展经验交流、教学观摩和教学研讨等活动,不断丰富教学形式,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育效果。
二是要抓好加强业务指导这个关键。要加强对重大涉密会议、活动的督促指导,确保重大涉密会议、活动无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要积极指导区有关部门做好高考等国家统一考试的保密工作,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积极协商、研究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和防范措施,对各考场的准备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保密检查,确保考试期间不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加强与外事、安全等部门的合作,主动介入重大涉密活动与会议,结合涉外招商活动、境外考察学习活动等各项重大招商、外事活动,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行前保密教育,增强涉外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确保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四)做到“三个结合”,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广泛性。
一是要结合全区重点工作进行宣传教育。要擅于结合全区性重点工作适时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整顿“五风”、三项创建等活动,在活动方案增加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对《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进行统一部署,不断增强广大机关干部的保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机关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是要结合全区重大会议进行宣传教育。在全区负责干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等全区性重大会议上,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强调,不时失机地对保密工作重要性进行有效宣传,不断增强机关干部防范意识。
三是要结合保密督促检查进行宣传教育。结合全区涉密文件和涉密计算机保密检查工作,加大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对保密检查中所发现的保密规章制度不健全、保密责任不落实、保密设施配置不到位等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促使其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涉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把好保密安全关。
从“一五”到“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已走过近30年的历程。30年来,广大居民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与此同时,社区法制宣传仍然存在许多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在本文中,笔者将结合在xxxx市xxxx区的基层司法所多年从事宣传工作的实践经验,分析现阶段法制宣传工作的特点,寻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一些解决的建议。
从xxxx市的发展速度看,xxxx区城镇化进程最快,从的56。76%,提高到的69。4%,上升了12。64个百分点,而城镇化发展的结果就是各项基础设施有了很大改善,多数村民集中居住在一个安置房小区,这给我们当前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新问题、新要求。
就三年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的情况来看,老百姓的参加法制宣传活动的热情愈来愈高涨,大多数村民有法律问题也能积极向律师咨询,免费发放的宣传单、法律书籍也不在像以前随手丢弃,能带回家里。在开展活动时我们对法制宣传的活动方式、宣传的内容、自身法律素养、法律维权的意识等四个方面做过问答调查,约85%的人认为活动方式比较好、宣传内容实用、自身法律素质有所提高、维权意识增强,但仍有约15%的人认为还存在不足之处。其中,有个别老人对子女不赡养自己仍不知如何维权,更不知道法律援助可以免费帮其维权。
虽然我区各个街道的情况不尽相同,但辖区内社区居民的各类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提高,农民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发生了较大变化,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虽然我们已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但随着社会快速发展,法制宣传工作出现了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加以改进。
以我们街道为例,城镇化建设迅猛发展,大多数村民现在集中居住安置房小区,他们已没有田地,正在逐步转变为城镇居民。但仍有部分村民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搞法制宣传活动多数都是在集镇和小区广场,一是群众相对集中,可以使较多的人获得所宣传知识和宣传资料;二是距离近,工作人员携带宣传展板和宣传材料方便。而对于居住偏远、分散的村民来说,参与法制宣传的机会相比小区居民要少些,即使去偏远的村搞法制宣传活动也没多少人来参加,那些村委会设置的宣传展板或宣传标语,从实际情况来看,认真细致的阅读观看的村民很少,所起的宣传作用非常有限。
2、宣传内容与群众实际需要还存在差异。
当前一些法制宣传人员为了应付检查或是完成工作,将一些现成的宣传资料或很久以前的宣传资料拿来做宣传,而这些资料对群众来说也许根本不需要或资料已经过时而失去了应用价值。而我们的老百姓需要更多的知晓《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一些与生活联系紧密的新律法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如不能及时有效地宣传这些,这将导致宣传工作虽做了,但群众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却没有得到提高。
3、学习法律知识存在的问题。
“打铁还需自身硬”,可从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宣传队伍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很少,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全凭大家的自觉,这样的效果是很差的。有些村(社区)干部年龄普遍在40岁左右,学习新知识的热情不高,常以基层工作纷繁复杂为借口免于学习,从而使得法制宣传源头出现问题。另一方面,群众学习法律知识也存在诸多问题。目前辖区内60岁以上的老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很难看懂文字型宣传材料。多数青年人平时不学习法律知识,等自身需要法律维权时才开始关注相关法律,即使学习也是片面学习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对自己需要承担的法律义务视而不见,容易产生偏激的维权观念。
4、法宣人员的业务能力有不足之处。
宣传活动中,我们发现当地居民都有地方口音,而现在一线法宣人员,特别是大学生村官和实习律师,都是普通话教育多年的年轻人,对当地人说的话有时听不懂,就会出现答非所问的现象。有些法宣人员在回答咨询时喜欢运用法律术语,这对专业人员无可厚非,但对老百姓来说等于说天书。比如“标的物”,大多数老百姓都不知道这说的是什么,但说钱、物等具体的名称时,他们才能懂。
1、增加宣传形式,扩大宣传面。
一是针对不同人群使用不一样的宣传方式。对文化程度不高的老年人,要多采用图画、录像、电视等形式开展宣传,让他们通过眼睛了解法律知识;对上班族要多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发放法律书籍,建议企业订购法制报刊、杂志,定期组织员工阅读、学习法律知识;对居住农村的分散居民实施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切实将法律知识带到每家每户,不流于形式。
二是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宣传,比如学校,以“小手牵大手”的形式,对学生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印发法制宣传单发放到学生手中,让学生将更多的法律知识带回家中;电视台,制作一些法治方面的节目,直播法院审判的典型案例,以及制作法律知识竞赛节目,让群众在娱乐中学习法律知识;老年大学,规定每次开课有一堂课是法律知识学习课,组织中老年朋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2、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
以现有的宣传工作力量,每次法制宣传都要满足各类人群的所有需求也不现实。但我们可以根据辖区内社会建设的实际情况,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开展每次法制宣传。对安置房小区内的失地居民要着重《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的宣传;对即将拆迁的居民要着重《物权法》、《xxxx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对进行农业生产的村民要着重《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探索群众实际遇到的法律难题,看看群众缺少什么、需要什么,然后着重宣传群众需要的法律知识,彻底转变以前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
3、加强一线宣传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
随着社会发展,近年来我国制定和修订了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不论是专职法宣人员还是一线村(社区)干部都应该及时有效的学习这些新的法律知识,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更新和提高法律知识水平,才能更好地满足宣传工作需要。其次,对刚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及专职法宣人员开展业务能力培训,请经验丰富的老法宣人员讲授工作经验及注意事项,要求他们多和当地人交流、多说当地话;要求他们在搞宣传活动时,特别是解答法律咨询,注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少用法律术语。
每一个居民法律素质的提高都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如果大家都知法、懂法、守法,并积极用法律维权,那么刑事案件必将减少,非法上访也会转变为依法诉讼,社会必定会更加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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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市加强行政机关组织和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保证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和防止滥用,保证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等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社会预期相比,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行政执法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消除,从而影响和制约了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因此,如何理性地把握和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及其根源,并积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坚持依法治市,创建和谐社会,关键在于把行政活动纳入法制轨道,用法律的规范性、民主性、科学性来约束行政行为的随意性、集权性、主观性,建立依法行政的执法体制。目前我国宪法规定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框架是完善的,基本理念体现了民主和法制原则。但是,由于缺乏配套法律以及残存的传统体制的影响等因素,宪法规定的法治原则在实践中并未完全落实。
“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现象仍然存在。由于立法工作缺乏可行性研究,对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社会成本估计不足,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以后,在现实生活中难以适用;有些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之间缺乏衔接,对有些问题之间的矛盾缺乏协调,造成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有的法律、法规过于原则,制定的实施细则出台滞后,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对违法的行政执法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或者规定地十分笼统,或者没有规定,造成执法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
1
)行政执法机关设置较混乱。既有政府部门,又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单位;既有固定的常设机构,又有临时性的非常设机构;既有行政机关,又有事业单位、企业或政企合一的单位行使执法权的情况。
(
2
)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有的法律、法规规定应该设立的机构没有设立,如。
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活动中行使着重要的职权,但在部分县、区政府里却没有机构、编制,致使行政职权无法行使。有的行政执法领域下属执法机构直属上级,缺乏执法本身应有的权威性,执法活动难以开展。
(
3
)有些执法领域一直处于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上下错位和职责重叠的困扰之中。如在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文化市场只有一个,而管理部门却有很多。文化、广播、新闻出版三个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公安、工商等部门又对文化齐抓共管;另外还有一些因政策变化而产生的非常设性机构管理文化市场。
有的行政执法机关为了本部门的利益,对。
“有利可图”的事项比较积极,甚至越权执法,互争管理权。而对一些难点问题的查处,个别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相互推诿,谁都不愿管,造成执法“真空”。对涉及多个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机关之间不积极配合,协调性差,甚至相互拆台,造成执法手段软弱无力。
“出租”给某些单位和个人,致使一些单位和个人借用“出租”的行政权,乱罚款、乱收费,甚至索取、收受行政相对人贿赂,贪污、私分罚没款,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这种行为导致的结果必然是滥用权力,影响政府形象,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走过场”、“护短”等有错难纠的现象。
执法队伍是落实日常管理的力量保证,要高质量的完成行政执法任务,不仅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有较高的法律素质,而且要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政治素质。但事实上,我国目前的行政执法队伍中不少人素质不高,不懂法律,发放执法证件前的岗位培训、考试流于形式,有的行政机关还委托文化程度较低,又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上岗执法。有的基层执法部门中无一人受过系统法律知识教育。有些基层的执法人员靠走后门进入执法部门,更谈不上素质问题。
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背离法律、法规的目的,背离基本法理,所实施的具体行为虽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但其内容与法律、法规设定该职权的用意相去甚远。主要有下列表现: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无任何确定标准任意所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违法,如滥用、乱用械具,出于报复或滥施淫威等目的而对相对方进行殴打、污辱等。当前,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的事件屡有发生。如公安机关个别干警刑讯逼供致人伤亡,还有一些执法人员向执法对象敲诈勒索,采取报复性行为等。这些执法人员置党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利用手中的职权,大肆谋取私利,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各级政府的执法声誉和执法权威。
1
2
3
4
)执法机关执法手段超越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手段。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执法活动开展。
符合法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形式、手续、步骤、时限等进行的,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定操作规程。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努力使执法活动得以顺利开展。但是由于我国行政程序法尚不完备,对于许多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实施程序;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忽略程序的规定性,执法人员故意或无意中省略一些手续,常使一些违反法定程序的事件发生,造成严重的后果。
1
)行政机关拒绝、拖延颁发许可证、执照或对相对方的相应申请不予答复。(。
2
)行政机。
关拒绝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或对相对方的相应申请不予答复。(。
3
)行。
政机关不依法发给相对方抚恤金等。
综合以上在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不难看出,必须对行政执法加强管理,改进工作,真正使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进行,推动行政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
不少行政执法机关的领导,在本部门执法中热衷于习惯的。
“人治”方法,认为那样才能快捷。不重视按照法定程序操作的“法治”,认为这样太慢。大部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程序是这样演变的,以前是口头罚,即对违法行为人,仅仅凭一张嘴,说罚多少就罚多少,态度好了少交点,否则加倍罚;进一步的时候是变为一张纸,即填个处罚决定丢下就要钱;再进一步发展为两张纸,即一张处罚决定,一张送达回证。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以后这几年,虽然规定了执法程序,但是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只是被动应付、消极履行,能省一个环节就省一个环节;还有相当一部分行政机关仍不能按程序规范操作,特别是基层政府,在行政征收、行政处罚中还是靠集中人力强制,不讲也不会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管理。
“执法为民”的宗旨,把执法权当作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工具,有的执法人员不是把自己看成人民的公仆,而是做官的老爷,他们片面理解“执法必严”的原则,对人民群众冷、硬、横,甚至依仗权力践踏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循私舞弊、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欺压百姓。第二,有些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较低。主要原因是平时学习培训不够,对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一知半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因此在平时执法工作中,执法不懂法,执法犯法,用一个违法执法行为去纠正另一个违法行为,甚至造成一些冤假错案的发生。
“四乱”问题屡禁不绝,人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虽然产生“四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行政执法体制没有从根本上理顺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有一些执法单位尤其是县、区一级设立的执法机构实行的是“自收自支”,罚款、收费直接与本身的经济利益挂钩,多罚多收多得,少罚少收少得,这就势必造成有些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乱收费、乱罚款,甚至有些单位完全靠罚款而生存。这是“四乱”现象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
行政执法监督是严格、公正执法的保障。行政执法权同其他权力一样,缺少监督制约就会滥用,就会产生腐败。为什么一些违法执法行为得不到纠正,为什么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贪污腐败、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滥用权力现象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督力度不够。从监督体制上来说,目前一些行政执法机关还没有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案件的立案、审批、决定等还很不规范;处于监督地位的政府法制机构还不健全,有一些地方有相当一部分行政机关没有设立法制机构,或者法制机构人员较少,法律业务素质较低,经费不足,不能适应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
近年来,通过深入细致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很大增强和提高。但从总体上看,离依法治国的要求差距还比较大,有法不依的状况在某种程度上还比较严重。社会上一些从事走私贩私、制假贩假、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千方百计在行政执法队伍当中寻找保护伞、代言人,用金钱、美色等各种方法拉拢执法人员。近年来在我们的行政执法队伍中也确实有一部分意志不坚定的人员,被违法犯罪分子用糖衣炮弹击中,成为违法犯罪分子任意驱使的工具,为他们的犯罪行为大开绿灯,甚至和犯罪分子同流合污,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有相当一部分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觉悟还不高,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缺乏理解和支持,甚至阻挠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复杂、深刻的原因,我们既要正视问题,又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解决这些问题,以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健康发展,推动依法治国目标的早日实现。
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威信,也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要解决行政执法中的这些问题,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出租”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多头执法、乱罚款问题,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等,可到发案单位和重点执法领域进行个案剖析,举行一次案发原因分析会,上一堂法制课,提一份建议。四是可利用各种形式如办培训班、举办电视讲座、图片展、报告会等,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理念的教育,引导和规范执法程序。五是行政执法单位与司法机关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建立司法与行政执法联系工作机制。
立法是执法的基础。要进一步确立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完善立法制度,逐步完成立法权力与执法权力的完全分离。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制定、完善行政程序方面的法律,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从法律上减少行政执法主体侵犯公民权利和实施其他违法行为的可能性;要尽快制定行政强制方面的法律,使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强制行为有法可依,减少由于立法不足或立法界线不清而导致执法侵权现象的发生。通过不断的法律层面的建设,对行政执法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
“有好处都管,无好处都不管”现象的基础。
“害群之马”败坏整个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
依法加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正职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述职制度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行政执法机关质询制度、执行法律检查制度和执法评议制度。通过听取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执法工作汇报并深入基层和广大群众中调查了解行政执法的过程和结果,发现查找存在问题,依法提出整改、纠正措施,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加强层级监督机制,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机制,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一是对行政复议案件一定要依法、公正的办理,这是实现层级监督的最基本的方法,对下级行政机关不正确的具体行政行为决不能护短、迁就。二是建立一个处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反映的涉及行政执法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的渠道。鉴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很多群众有了问题,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不愿通过法定程序解决问题,而采用上访这样一种方式。建立这样一个处理渠道,实际上也是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另一种监督形式。
执法责任制,就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要求,将法律法规分门别类,按其内容确定负责实施的行政机关,明确执法责任,以解决执法责任不清,执法中不作为或乱作为的问题,促进执法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执法水平。必须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形成一整套执法绩效评估和奖励办法,并以此作为任用奖励干部的重要依据。一是必须明确划分行政执法机关的职权,把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及执法人员;二是将执法任务、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具体化,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使依法行政经常化、规范化;三是建立健全以部门主要领导承担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廉政勤政制度、执法人员考核奖惩制度,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到位,目标措施到位,保证措施到位,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6月份,区人大会法工委组成调研组,在区人大会副主任王建华带领下,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区法院、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区法制办、北洋镇、屿头乡等单位,召开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府办、区法制办等19个部门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区法制办专题工作汇报,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对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历来比较重视,每年根据省市考核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及时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水平,区政府与高校签订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作协议,借助高校的师资力量,及时更新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培养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重大问题决策、化解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区政府领导的出庭率为100%,部门负责人出庭率为91.8%。
二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以《黄岩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黄岩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构建法制工作框架,建立起了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逐年增加分值比重,促使部门、乡镇街道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制度,三年来(20xx-20xx年)共审查了52件规范性文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实行政府合同报备案制度,确保政府合同的合法性,有效减少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案卷的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议制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果的公信力。20xx年以来我区的复议案件听证率逐年上升,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四是政府职能不断转变。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努力打造“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有限政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了行政许可事项248项,取消了全部非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期,努力打造“高效政府”。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依据权力清单,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化、透明化,努力打造“阳光政府”。20xx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13条,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93件,已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在面临一些难点棘手问题时,甚至错误地认为依法工作妨碍了发展。
二是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组织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怕麻烦,不愿提交到法制办或不及时提交,导致有些违法内容出现在政府文件中。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秉公执法还不够。有些单位执法案卷不但质量差,而且在检查后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案卷质量经不起考究。有些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出庭应诉存在抵触心理,觉得自己坐在被告席上有损形象。
三是行政执法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执法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调查取证不充分,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不强,引用错误或者不准确的法律依据等。从我区历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是因为程序错误引起的。
四是法治建设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我区在法治建设方面仍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问责相对弱化,有些监督程序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失去了监督的实效性和威慑力。联动机制亟待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涉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及监督制约等多方面,但有的单位片面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就是就是法制办的工作,与其他单位关系不大;有的单位缺乏大局意识和合作精神,在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中,常常出现推诿、不作为等现象,造成整体工作水平下降。
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宪法法律的重要职责,是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主体。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更加自觉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改革问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改革难题,用法治规范保障发展改革成果。
二是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要在全面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督促检查机制、激励引导机制,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区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分值比重,突出考评重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四是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一方面要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在传统的学法基础上,将黄岩近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汇编成册,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执法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和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尤其对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围绕与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治安防范等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不但熟悉法律,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要改变以往信访不信法的局面。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从全民的“一五”普法到今天的“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国范围内已开展了二十余年,从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到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从“两个提高两个转变”到认真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法制宣传教育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辉煌,在促进社会发展、推进社会进步中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
“六五”普法规划指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强调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高淳区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喜人的成绩,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已初具成效,但在青少年中还存在着在法制宣传进度参差不齐,宣传深度不够等问题,目前正处于“六五”普法中期阶段,这些问题的解决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高淳区青少年法制教育整体良好,在落实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教师、教材、课时“四落实”的基础上,还落实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由单一性变成多元化,从分散的布局转向一体化格局。
1、突出重点有计划。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促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法制学校为主阵地,以在校学生为重点,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在年初制定相应的学法计划,把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内容。每年对各学校的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督促落实青少年法制教育各项工作的开展。
2、编订法制教育读本。六五普法初期,高淳区法宣办为响应号召,扩大普法教育范围,拓宽普法教育深度,先后编订《六五普法工作手册》、《法与百姓生活》等,并免费发放到学校,供学生在课余时间了解法律知识,拓宽其知识面。
3、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区司法局牵头,邀请各机关宣传类负责人、专家学者定期进学校开展讲座,主要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防安全法规》等一系列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法规,从身边入手,通过案例与法规结合的方式,寓教于乐,让青少年们在讲座过程中学习到丰富的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日常的安全意识。
4、聘请法制副校长。高淳区在法治宣传方面突出青少年尤其是在校中小学生的学法,着力解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培养良好的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区政法委和教育局联合为全区中小学生聘请法制副校长,在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召集政法委、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及中小学校长、法制副校长召开座谈会,共商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之策,从制度上和方法上完善对于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范围。
5、开办法制类电视宣传专栏《法治高淳》。自20xx年起,高淳区依法治区办、区法宣办牵头,联合全区几十家单位开办电视宣传专栏《法治高淳》,以“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治理念,推进平安创建,建设法治高淳”为宗旨,全面宣传全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法治化建设成效,进一步彰显“生态法治”文明。其中,围绕青少年制作了“早逝的清除—吸毒人员夏崇贵短暂的一生”、“反邪教—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等多档专题,获得极大的反响。
经过一定时期的探索和实践,高淳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已初具成效,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导致青少年法制教育程度参差不齐,受教育程度难以深入。
1、时间、精力不足。目前在中小学中,仍然存在占用一切时间,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将法律素质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这就导致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时间难以保证,大部分时间都投入在文化课学习中,难以集中精力去接受法治文化的教育和熏陶,在升学率的刺激下,法制教育课被占用的现象严重,成了一个空有其名的形式,青少年非但没有接受到该有的法制教育,为完成任务,反倒平添了额外的课业负担。
2、形式化,难以深入,学习热情不足。随着法治观念的深入,目前学校中基本上都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但是形式较为单一,各级各类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不系统,不全面,法制教育内容流于形式。由于一系列条件的限制,很难有学校能实现让学生走出去,自主学习法律知识,不利于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3、经费、专业人员不足。一方面,学校的不重视,从根本上带来了法制教育经费的紧缺,难以创新形式去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活动。而另一方面,目前绝大多数设置法制教育课的学校,大部门由思想品德教师或班主任进行授课,多数教师没有经过系统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学习,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也就存在不小的欠缺。
4、硬件设施实际运用不足。目前我区大部分学校现代化硬件设施配备率较高,基本都配备了机房、幻灯片设备等,但实际运用率不高。电脑、幻灯片只是摆设,并没有真正用到法治宣传教育中来。也难以用现代设备创新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1、创新教学形式。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口头教育、灌输,创新特色课程,如开展模拟法庭,让青少年参与案件讨论,组织参加庭审,与专家互动交流,组织法制转场演出,组织辩论会等方式,让青少年们走出去,主动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还可以通过排演法制类小品形式,让学生真正代入自身,加深其法制意识,从内心里真正去接受和学习必要的法律法规。
2、投入经费和专业人员。学校重视起法制教育对于青少年的重要性,进行重点投入,改善学习环境,创新课程方式。并且在吸收必要的`法律类人才进行专业化教育,将书本上的专业知识与中小学生的实际生活联系起来,使学生真正了解到什么行为违法,什么行为犯罪,违法犯罪的后果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真正达到法制教育的目的。另一方面,聘请专业人才对现有教师开展培训,提升其法治意识,从而提升整个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确保青少年在学习文化课知识的同时,也能接受到专业的法治理念灌输。
3、结合家庭教育,家庭为主,学校为辅。立足于校内,着眼于家庭。学校应与当地的司法部门合作,结合实际的案例,将预防青少年犯罪、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作为日常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学校与家长多进行沟通联系,建立学生日常行为的数据库,家长要配合学校,对青少年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教育,同时,家长要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律意识,注重言传身教,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4、法制教育与德育相结合,将德育放在首位,注重心理健康,打好预防针。法制教育的关键还在于树立青少年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就需要坚持把思想道德品质放在首位,把德育教育落到实处。因此,在注重法制教育的同时,还应该多方面入手,如开设德育课程,讲解生活中的好人好事;多开展一些公益活动,如敬老院义务劳动等;老师、家长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榜样。长此以往,一定能从根本上确保青少年树立一个正确的价值观,这也是法制教育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高度重视培养和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国家长治久安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我们普法工作的重点之一。近年来,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取得一定成绩,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逐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但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有待我们共同探讨研究,以下是我们的一些做法、认识和设想,供大家参考。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建立健全各类相关组织、制度,对工作全面布置、动员,各学校校长主抓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并将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机结合,法制教育与预防未成年犯罪相结合。
(二)有计划、教材,有课时等保障。各学校制定计划,安排课时(政治课、思想品德课)按照统一教材《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进行法律知识讲授教育。
(三)形式多样,初见成效。继续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利用第三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如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制知识竞赛、法制知识手抄报展评、学生心得交流,利用墙报、宣传栏,参观、观看法制录像电视,警示教育,观看法制教育图片展览(禁毒)模拟法庭,主题班会,以案说法,印发普法传单,如印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三字经》等宣传资料,给学生,开展法律咨询,旁听法庭谈心活动,生动形象,使学生感到身临其境,避免了抽象的条文的灌输,增强了同学们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如成立“家庭学校”,请家长到校讲课或向家长讲述法律知识,加强沟通联系,聘请法制副校长利用正反面典型现身说法,组织学生到劳教场所参观,正反经验告诉我们,家长要做守法楷模,要循循善诱,切不可歧视、打骂、侮辱。否则将适得其反,家庭是预防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未成年人大多数时间是在学校,所受的教育影响主要来自学校。因此,学校的法制教育必不可少,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未成年前进的“航标”。因此,教师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健康等多方教育,引导他们走正道,另外社会环境,也是很重要的,如一些暴力、色情、、迷信、恐怖活动等危害,也是不容忽视的。总之,只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联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就会抓出成效。
(一)重视不够。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法制课被其他课挤占现象,教学课程得不到保证,认识上也有模糊,往往忽略,轻视法制教育,安排时间不够。
(二)缺乏高质量、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教材。目前的教材针对性不够强,不够通俗。与中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联系不紧,实用性不强。
(三)法制教员(副校长、教师)教课水平有待提高。目前大多数法制课教师都是政治课教师兼任,缺乏必要的法学基础知识和实践经验,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束手无策,有的解答不了学生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不高。
(四)网吧、电子游戏厅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场所急需整顿、治理。目前网络上暴力、色情等有害信息很多,另游戏节目使一些学生“上瘾”,无心学习,一些学生无钱玩游戏,就产生非法图财的想法和做法。学生中午时间去网吧、游戏厅不阻止,危害较大。
(1)纳入教学大纲对课时要确保,考试中要体现内容,学校设立法制教育专门机构,有专人抓。
(2)编写一些较高质量的教材或读本,加强阵地建设,教材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要针对青少年心理特点、实际。
(3)法制教员要进行培训。可利用寒暑假等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时间对法制课老师进行培训,着重培训与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运用法律能力。
(4)切实强化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的治理。文化等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控制中小学生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场所,按上级规定办事,对违规的严肃处理,实行主管责任过错追究制。
(5)形成学校、家庭、社会联系和综合管理机制,形成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宣传、公安、文化、工、青、妇等各方组织起来,青少年教育要全方位,多方面紧密配合,才能避免教育出现死角,要常研究,常部署,常检查,常关心,责任到人,制定领导常抓的管理制度,家长、老师做守法的楷模。
(6)建立预防未成年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机构网络和联系制度,实行教育预防保护三结合,以检察院、教委、司法局、关心下一代协会为主导,建立上述机构,突出抓重点对象的教育,帮助管理,建立档案,各方协调,及时解决一些青少年的涉法问题,有关参与单位提供法制宣传教育资料书籍或图片,对影响学校教育环境等特别问题进行综合治理,采取措施,及时矫治不良行为,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教唆青少年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青少年易涉足活动场所的治安管理,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增强青少年知法、守法意识,拒绝引诱,摆脱危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在教育中,把“后进生”失足少年作为法制教育重点,采取结对帮教办班的形式,耐心细致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建立帮教队伍,坚持帮教制度和活动,争取转化,有所成效。各学校每学期要至少用三至五天时间集中开展法制教育。劳动部门要让待业青年尽快上岗,以减少青少年犯罪。要适当增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投入,在人、财、物上予以支持,形成制度。
为深入了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切实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笔者利用在乡镇挂职锻炼的机会,采取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对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在组织领导上,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xx”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机构和人员任成员,将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普法工作与全镇总体工作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评比,确保了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在普法教育上,突出对重点对象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对于乡镇领导干部、乡镇直单位负责人和村干部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为主,提高干部依法执政水平;对镇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商户依法经营意识;对普通党员、群众广泛深入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教育,提高村民依法自治水平;对青少年学生加强交通、消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学生自我防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在依法治理上,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把法制教育、依法治村与“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全乡镇普遍实行了村民自主选举村委会,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开始树立,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明显提高。
在活动载体上,普法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企业经营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难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治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法律上门”服务活动,加大对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人员的法律援助力度,受到群众的欢迎。
1、对农村普法认识不足,思想上有偏差。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以及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社会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学法用法脱节,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给普法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有的基层干部认为抓普法教育是一项“软”指标,既花钱又费力,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则认为普法就是要农民守法,强调群众义务多,宣传群众权利少;还有许多基层干部群众对法律存在实用主义思想,遇到问题才想起来去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学习和预防。
2、农村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质不高。乡镇司法所3人,专职工作人员不足,工作压力重;村(街、居委)普法干部全部都是由分管综治的村干部兼任,这些村干部主管工作多,完成镇、村中心工作任务繁重,对农村普法工作不以为然;不少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自身法律学习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宣传法律时,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凭主观臆断,对复杂、疑难的纠纷更是显得束手无策,不知道依法该怎么办;有的在调解民事纠纷、处理村级社会事务时,涉及法律宣讲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扩大和无序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3、农村普法宣传手段和形式简单落后,亟待突破创新。除了进村入户散发些法律宣传品或是上集市设个法律咨询台之外,就是放广播,搞宣传栏、标语进行普法宣传,传统形式多而创新形式少;传统普法“被动式”的教育由于成本高,加上组织难已不受组织者和农民的欢迎;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获取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电视、报刊等媒体,如《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法律新闻类节目,从其它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少;大多数村(街、居委)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薄弱,正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多。
4、普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农民对学法用法有新需求,如在信访维稳工作中,面对个别“上访户”的诉求,法律宣传的技巧显得极为重要,这对乡镇农村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加上镇流动人口多,组织松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5、农村普法经费没有保障,制约工作开展。司法所无专项普法经费,宣传活动经费要临时筹集,列支主要依附综治经费报销,数量少、效果差,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需要;村(街、居委)普法,没有经费,落实起来难,自然什么事也办不成。
针对农村普法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乡镇农村普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和对策:
1、进一步更新农村普法观念,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要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
2、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解决司法所人员、编制、职级待遇等实际困难;进一步整合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加强对村(街、居委)普法员的选聘、培训工作,把大学生“村官”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村两委干部选聘到普法队伍中来,使他们成为各村(街、居委)农村普法教育的宣讲人;实行农村普法宣传辅导员制度,在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门中选派政法干警到各村(街、居委)、各中小学校担任普法宣传辅导员,指导村(街、居委)、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3、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镇设立法制辅导站,行政村建立法律图书角,依托公开栏设立法制宣传栏;在继续利用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采取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组织旁听审判,组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法制文艺、法律咨询、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网络博客等贴近群众的新形式,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务送到农村千家万户。
4、要进一步把普法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相结合,增强工作灵活性和针对性。按照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要紧紧抓住有利时机,有效地推进农村普法工作;譬如,抓住党员冬训时机,对党员干部进行法制专题教育;抓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机,对广大村民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住春节民工返乡时机,对他们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抓住禁毒、禁赌、反对xx等专项治理活动时机,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等;此外,普法工作还要突出重点村(如信访村、宗姓村)、重点人群(如刑释解教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年龄层次(如15-25岁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5、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的经费投入。县、乡镇党委、政府要对司法所日常办公所需经费与普法经费共同纳入财政预算,使农村普法有专款,专款能专用,保证农村普法的必要支出;要利用匹配资金修建司法所办公用房,购置交通、通讯、微机等必要办公用具,为司法所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基本物质保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与国民教育的基础,也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为大力营造宪法宣传氛围,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学生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在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西安市东元路学校(实验校区)组织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
国旗下演讲。
为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法治意识,营造校园法治宣传氛围,进一步把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宪法日期间,西安市东元路学校举行“宪法伴我成长”为主题的升旗仪式,对同学们进行宣教活动。
主题班会。
为了提高全体学生法律意识,同时也为了引导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精神,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学校组织开展了“学法用法向未来”线上主题班会。
争做“宪法卫士”
为检测学生对宪法知识的掌握情况,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网上“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同学们在老师的指导下,登录网站,进行知识挑战和竞赛,巩固学习效果。
答题过程中,同学们冷静思考,从容应对,展现出了扎实的法治知识素养,并取得了优异成绩。让宪法意识在同学们心里扎根,让青少年成长为心中有法、知法守法的未来接班人。本次系列活动增强了学生们法治实践,通过线上学习宣传教育,直接竞赛答题,引导学生了解宪法基本知识,遵守宪法条例,让宪法种子慎种于每个学生的心中。
“五五”普法启动以来,县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精心组织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扎实开展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法律七进”广泛开展。我们紧扣“五五”普法规划,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以“法律七进”工程为载体,通过机关单位学法制度化、送法下乡经常化、社区学法网络化、学校学法特色化、企业学法规范化、宗教场所学法集中化的普法模式,采取分类“讲”、集中“训”、骨干“带”、活动“促”、文艺“演”、资料“宣”、展板“引”、试卷“考”等有效形式,切实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各个角落,掀起学法用法热潮,达到帮助普法对象析身边事,学常用法,做守法人的目的,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夯实依法治县的群众基础。
(二)示范创建稳步推进。我们坚持“试点先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了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联系法治建设示范点制度,自开始,从乡镇、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等不同类型中确定了33个法治建设示范点,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格把关,注重质量,精心培育,树立样板,为全县的法治建设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广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共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79个,占全县村总数的58%,创建示范社区4个,依法治校示范校2个,在此基础上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全省7个,全市8个,创建全省民主法治社区1个,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法德进家”全面深化。“五五”普法启动后,我们及时总结推广合黎乡“法德进家”活动的经验和作法,进一步加大法德进村入户力度,使一版、一匾、一袋、一案、一讲“五个一”的“法德进家”要求得到更好的落实,真正实现法律道德进家入户。至目前,全县已建成法制长廊(一条街)个,法制楼院(广场)个,法制文化壁个,法制宣传碑38个,烧制油面瓷砖画390幅,制作大型固定宣传牌23个,法制宣传灯箱xx年初,我县被省上确定为全省法治市县创建活动试点县,在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以专场法制文艺演出、普法成果展示、群发手机短信、“一月一法”宣讲、“漫漫人生路、法律伴你行”千人签名、新闻媒体渲染等六项主题教育为主要形式,把创建活动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内容,相互促进,取得成效,丰富了法治县创建活动内涵。
(五)普法载体不断创新。我们坚持在实践中创新载体,通过载体实现有效互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之中,为普法教育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结合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积极探索总结出民情报告制度、“一庭三所联动”、“平安便民服务队”、公推海选人民调解员等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普法教育与人民调解互相结合的有效运行机制,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化为宣传法律知识的过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群众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提高了法律知识普及率、知晓率和矛盾纠纷调处率,普法效果更加明显,“第一道防线”更加牢固,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县,我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显着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明显提高,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水平不断提升,全县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建设“平安高台”、“和谐高台”,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五五”普法把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一些问题也依然存在,其中,既有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中长期沿袭下来的带有共性的老问题,也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出现的新问题,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也有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不论是哪个方面、哪个环节的问题,都不容忽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归纳起来,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偏差。由于乡镇和部门、单位“重经济发展、轻法制教育”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领导方式、执政方式转变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缺乏自觉性,把普法教育视为可有可无的“软任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行动上不落实,影响了普法教育的深入发展;部分领导漠视普法的态度与群众渴望学法的心愿不相适应,认为经过xx年全民普法,该普及的法律法规知识已经普及了,再搞也没有什么新花样,有的甚至产生厌烦情绪,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仅仅将法制宣传教育停留在一般性的号召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有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唯权思想严重,“官念”比较浓厚,还存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执法不公的.现象,挫伤了群众学法的积极性;有的基层干部存在错误思想倾向,认为法律宣传多了,群众法律素质提高了,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不便于管理,工作会越来越难做,因而送法送政策的积极性不高。
二、是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就全县整体而言,我们的保障机制比较健全完善,但要具体到乡镇、部门和单位,却还不尽人意,法制宣传教育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有的乡镇、部门普法经费不落实,活动难开展;有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工作无人管;有的是只安排、不检查、不落实,工作流于形式,所有这些都制约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正常开展。同时,考评机制还不十分科学,虽然我们已经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体系,但从去年开始考核以来,部分乡镇、部门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认为考评体系中的许多内容规定太笼统、太抽象,不具体、不量化,操作性不强,考核时难以把握,无形中有的工作就走了形式和过场。
三、是法制宣传教育环节上还有薄弱点。勿庸讳言,我们以往的有些做法,并未真正把握干部群众的心理需求,充分考虑干部群众学法的实际需要,而是就学法而学法,导致普法的实际效果不明显。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近年来虽然制订了一些学法用法的制度性规定,但有的仅停留在文字层面上,抓落实的力度不够,约束力不强;农村普法教育上,由于人员难集中、教材难落实、时间难保证、措施不得当,部分地区尤其是偏远乡村的普法教育工作不到位,一些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仍然很淡薄,发生矛盾纠纷时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上访,造成基层信访问题突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城镇下岗职工、外出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抓的还不紧,留有盲点和死角;法制宣传。
普法工作已走过26个年头,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都得到了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农村的普法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当前广大农村正处于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全面发展,成为当前农村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现状
桐梓镇位于武隆县东北部,距武隆县城区85公里,是武隆东北部重点镇,是、市政府命名的文明单位。全镇幅员面积100.3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1个街道居委会,46个农业社,总人口13127人,其中城镇人口8765人,城镇面积2.84平方公里。经过五个五年普法教育,辖区内各类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提高,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显著增强。法制宣传形式也从过去发放宣传资料,发展到现在的普法宣传车、网络普法等,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具体表现为:一是依法明辨是非能力提高,动辄动粗动武的情况明显下降;二是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加强,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三是增强了主人翁意识,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与能力明显提高;四是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能够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村社各种事务,做到有法必依,依法办事。
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
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难度比较大,宣传途径相对陈旧、单一,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利用村两委开会、布置工作等时机,组织村“两委”干部、党员及人民调解员学习法律知识。这是当前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学习最主要的途径。二是参加乡镇上级组织的法制宣传学习会议和培训教育。这种机会和途径相对较少,参加人数也有限。三是乡镇组织相关人员送法下乡,分发学习资料,向村民和外来人口进行法制宣传。四是利用广播、高音喇叭、法制宣传栏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向村民宣传法律法规。五是邀请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同志给村干部、村民上法制课等。
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镇、村干部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和阻碍了农村法治化进程。
学习和在村公所创办宣传栏。而村民自觉到村公所看宣传栏,学习法律知识相对较少,致使很多农村的法制宣传浮于表面,农民群众本身并未得到教育。
(二)普法队伍自身素质不高。农村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而农村法制宣传的主力军是广大农村干部。目前,很多村干部自身文化素质偏低,年龄偏大,甚至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只注重经济建设,对组织宣传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遇到矛盾纠纷绕道走,了解问题一般化,分析问题一般化,解决问题一般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致使村民遇事常常越过村委会一级,直接上访,甚至集体群访,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三)普法形式创新性和针对性不强。现在农村法制宣传常用的形式有: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宣传、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律咨询等,都有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但是,这些方式的创新性和针对性却不强,对农民的吸引力仍然不够,需要在宣传创新和增强针对性上下狠功。
四、解决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问题的对策
“法律八进”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其中“法律进乡村”工作的支撑点和辐射面就是广大农民群众。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就是要引导农民积极学法、自觉守法、正确用法,培养更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
(一)建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挖掘宣传资源。做好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工作机制健全是关键。要加强普法工作机制建设,充分调动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整合各方资源,大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农村普法义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健全队伍建设机制。在完善乡镇综治办(法建办)、司法所和村居调解委员会人员配备的同时,贴合实际、贴合生活地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村居综治专干和法律明白人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切实提升基层法制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三是落实保障措施。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保障措施,积极落实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农民法制培训、法制宣传资料等方面的保障工作。积极推动平安武隆建设法制宣讲团走村进社,采取各乡镇“开方”、相关部门送法的形式,开展巡回法制宣讲。
(二)结合农村具体工作,突出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农村经济建设、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农村民主法治村创建等工作相结合,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对“三留”(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等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要突出对农转城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他们户口虽已脱农,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并未有完全实现角色转换,依旧居住在农村,没有其他劳动生产技术,没有了土地,他们便无所适从,打麻将成风,成为了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这就需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始终贯穿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访维稳、“三留”人员服务保障和流动人员管理中,利用中小学校、就业培训中心、“一村一法制学校”等平台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丰富宣传形式,创新普法载体。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结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要和思维习惯,不断创新普法载体,选择农民群众最喜爱、最需要和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形成法制观念。充分运用法制宣传栏、“村村通”、农家书屋等渠道开展宣传,广泛组织开展编演法制文艺节目,展出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图片和漫画,编印法制书籍、法制宣传资料和法制信息,利用农村远程教育培训网络组织村民学法,引导村民收看法制节目,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搭建一些服务平台,经常性地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法律实践成绩评定表
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本次调查地点选取在大田县湖美乡,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获取相关的数据,深刻分析农村法制建设的情况,分析其中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一、农村法制建设现状
1、普法宣传与群众需求脱节,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调查表明:男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为:促农富农(37人,占男性61.7%);人身伤害(20人,占男性33.3%);农民工基本权益(20人,占男性33.3%)。女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4人,占女性23.3%);促农富农(14人,占女性23.3%);婚姻家庭(12人,占女性20%)。不难看出,经济的欠发达并没有阻碍,农村中男女对法律的需求的差异性,男性更多的是基于事业发展而去了解法律,更多的是关注对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工作安全保障类。女性更多的是关心家庭稳定和睦,从而关注家庭健康保障,经济收入,以及家庭稳定类的法律。
农民的权利意识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
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2、司法成本高
农民通过法律维权面临司法成本过高的问题,尤其是追讨工资的过程中,为了追讨回被拖欠的工资或工伤赔偿金,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要负担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诸多费用,而且维权时间漫长。据统计,被拖欠工资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农民工比例高达74.8%。维权程序复杂、成本高,使很多农民工不得不选择牺牲自己的部分权益与用人单位私了。很多农民有法律维权的意识,但是法律维权过程中产生的司法成本农民无法负担,最终不得不放弃法律维权。
3、解决途径存在隐患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30%的男性和25%的女性选择私了。而男性有40人、女性有28人选择向村干部或政府求助,以期纠纷得到解决,占到调查人数的68%。私了由于其往往是事故双方在事故发生后自行商量解决,而大多数人对事故本身没有明确的认识,致使私了结果具有不确定性、随意性,同时其不具有法律约束性,不少事主在私了之后,又继续纠缠,乃至发生暴-力事件。例如,走访中了解到:我乡后坑村有一人被狗咬伤,私了决定600元赔偿,但治疗中伤者因病毒感染致使产生数千元医疗费,再次协商时,犬主坚持以当初谈妥600元为由,拒绝村镇两级调解,从而让处理人员十分棘手。
4、农村司法机构不健全
如自己了断,往往为一件小事走上极端的事情时有发生。
担护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的农村司法所,往往也是有其名无其实。大多数乡镇的司法助理员,由于缺乏编制,几乎都是兼职干部或招聘人员。自身并不懂得多少法律,又从何普法和提供法律援助?村镇两级调解本是一种有效解决民事纠纷的选择,且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性。但实际中,虽然村镇两级都建立了纠纷调解室,但村镇干部大部分未学习过相关法律,同时也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他们在调解中往往凭借的是几十年的工作经验。虽然不少同志的工作经验在不少调解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同时很多经验跟法律、法规有出入,甚至相悖。
二、农村法制问题原因分析
1、人口结构大龄化、文化程度偏低。被调查人员中60%为男性,40%为女性,统计表明:被调查者中56岁以上的有31人,而41岁以上的共有57人;同时初中以下学历的有77人,主要集中在41岁以上阶段。走访中了解到,由于很多法律宣传过于深奥和单调,群众理解比较困难,虽然有不少从普法活动中拿的资料,但很少细读。农村法制宣传渠道不畅。家庭联产承包开始后,集体组织形式越来越变得松散,群众大会已经很少召开。虽说电视机的普及率大幅提高,但收看的节目却都以电视剧居多。农村报刊最多发行到村委会一级,国家的法律法规一般也在村委打住。农村虽然建立了农民夜校和建成开通了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小学也聘请了法律副校长,但作用并未真正发挥出来,还是形式主义的'东西多一些,加之农村干部法律知识的缺乏,农村的普法几乎就成了死角。
2、执法不公正在不同领域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不严,徇情枉法,已经成为法制进程中的毒瘤。个别基层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在老百姓看来,“八字衙门大大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些都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法治”心理:“上边没人,告也白告”。
3、怕打官司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于广大农村。人们习惯认为,官司缠身总不是一件好事,对打官司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农民如此,基层政府也如此。《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一些基层的政府官吏至今还不适应当被告。
实质上党管一切,严重影响着司法公正,阻碍着民主法制进程。
三、农村法制建设问题对策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不能有任何动摇。要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工作的水平。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在广大农民和农村干部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这种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切实增强农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努力做到使广大农民知法守法,积极履行应尽义务,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农村干部自觉奠定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2、多种方式相结合,向民事等方面倾斜
(1)电视传媒对现在生活的印象是毋庸置疑的,由于其法制节目为了收视率等多关注重大的、轰动的案件,而这种案件多为恶性刑事,虽然教育了群众,但却并不具有太大的教育意义。因此,适当的向民事、劳资、致富等法律法规倾斜,让广大群众获得真正有操作性的法律。
(2)调查中,有30%的群众也通过报刊、杂志学习法律知识。走访中了解,这些喜欢读书看报的人多为附近村民的主心骨,不少群众常常向他们了解一些法律法规。只需我们在平面媒体上运用案例和法条相结合的方式,诠释法律,就能通过他们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3)充分运用远程教育平台资源,开展教育学习。远程教育系统内的资源涵盖了农村生活的多方面,其中也有许多贴合农村实际的法律法规,其采用专家讲解的方式,直观的将法律法规展示出来。现在远程教育点已经基本覆盖各个行政村,只需我们合理利用,也能为法律普及做出重要贡献。
3、严格规范农村执法行为
4、降低司法成本,完善法律援助职能,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培育专职农民工维权律师,这样才能为广大农民工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维权律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娴熟的法律业务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现今青少年大多属于独生子女,家庭的优越和亲人的宠爱,使得他们多了自我与个性。他们对爱的释放、对责任的担当模糊和懵懂,不明白是不是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比如某中学“刮脸泻愤”事件,某小学“孤立威胁”事情,已出现“暴力”和“冷暴力”现象,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我们要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心理关怀。
学校是青少年主要集中的地方,加强学校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心理关怀至关重要。一要法制教育常态化。坚持一年两次给全市中学生上法制课,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组织义务法制宣讲团,有的放矢的在发现问题的学校上法制课,强化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要法制教育低龄化。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在幼儿园大班教育中强调遵纪守法,同时加强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小学生的法制意识。三要强化对中学生的法制观念。中学生特别是高中生,处于青春懵动期,又具有了一定的行为能力,容易做出让其自己后悔的事情而危害他人、危害社会。学校和有关组织应强化对他们的法制教育,教育他们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和其它行为规范,同时敬畏生命、自重和尊重他人,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四要切实启动心理关怀。许多学校设有心理咨询室、宣泄室。但是启用的不多。究其原因除了学生怕被误为有心理问题而被同学疏远外,就是学校关心和引导的不够。有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学校用起现有的心理关怀设施,采取有效妥当措施鼓励学生参加心理疏导活动。五要争取家长的密切配合。要利用“家长学校”等形式的活动提高家长的法制教育观念和心理教育意识,使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心理关怀方面的工作。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全社会都有责任关心和爱护他们,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和法制观念的增强。一要政府领导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支持这项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与一定的帮助。二要群团组织主动关心校外的青少年,充分发挥团市委、市妇联、关工委等组织的作用,关心教育青少年,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满足他们的健康心理需求。三要丰富青少年学习活动场所。市镇村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场所要向青少年免费开放。同时,举办一些有意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竞赛活动和法制教育讲座,吸引他们积极参加,引导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千万家庭与我们国家、民族的未来。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心理关怀的确十分重要,近年来,__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
要求学校专门建立法制教育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项制度、落实责任,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聘请政治觉悟高、工作经验丰富、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我们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发展性任务,主动地、有目的有意识地促进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健康发展,发挥学生的心理潜能,形成正常的智能,树立正确的自我观念,养成乐观进取、自信自律、诚实守信、友善乐群、开拓创新、不畏艰险的健全人格。二是积极适应和防治性任务,即培养学生对社会环境、人际环境、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的适应能力,能够表现出与环境变化相一致的心理和行为,预防和矫正各种异常的心理和行为,消除心理和行为障碍。
平心而论,当今的社会教育、家庭教育还是有严重问题的,或者说是有严重缺陷的。社会环境不佳、风气不良,家庭中许多家长并不能做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有的家长绑架着孩子去实现自己当初未能实现的梦想,对孩子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动辄训斥责骂,求全责备,对孩子的法制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采取轻慢的态度,对青少年成长极为不利。许多不幸就发生在这样的家庭,令人痛心。而这一切,学校教育有时又无能为力。
教育是个大的系统工程。我们将一如既往,义不容辞地做好重视做好学生法制教育和心理问题纠正这篇大文章,并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法制教育、心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进一步了解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探索出一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路子,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xx司法局专门抽调精干力量,就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为期半年的调研。先后深入全市12个乡镇、36个村庄,进行面对面交流700余人次,历经课题准备、实地调研、汇总分析、研究论证四个阶段,形成此报告。
自“xx”普法以来,经过20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市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了很大改观,教育方式和手段也日趋多样化,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特别是“xx”普法以来,我市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以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以“送法下乡”、“以案说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等为载体,坚持面向基层、分类施教的原则,深入开展农村村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宪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劳动法、信访条例等20多部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在处理相关的具体事务时,主动要求依据法律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群众增多,发生纠纷时,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群众增多。在接受调查问卷的群众中,有95%以上的人选择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这也充分体现了广大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很高,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除传统的方式手段外(如:广播、电视、黑板报、法律手册、上法制课等),还出现了新的学法形式,如:蒙城县岳坊镇的农民,自发组成了学法协会,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交流活动,激发了广大农民学法的积极性。该县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与每户村民签订了无偿法律服务合同,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群众便于接受,减少了矛盾纠纷。目前,我市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机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基层司法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在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便利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农民对法律的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
在接受调查的农民中,有100%的人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说明农民对法律知识渴求欲望很强,这也为开展农村普法提供了较好的群众基础。另外,因政治、经济外出务工等方面的原因,农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选择性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更趋向于了解与自己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调查发现,广大农民由过去更多希望了解计划生育、民事、刑事方面的法律,发展到现在的急需了解劳动、经济、土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农民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比较浅显。在接受调查问卷的群众中,都表示对个别法律有所了解,但了解的程度却极为有限,所知不过是细枝末节,无法正确运用和把握。只有少数“法律明白人”对法律知识掌握较为系统一些。包括一些村级调委会成员的法律知识也比较薄弱,从而导致调解成功率不高。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一些群众在产生纠纷时,使用过激手段,引发违法犯罪。
虽然我市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制约了工作的开展。突出表现如下:
(一)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方流于形式。根据调研的情况,我们发现,有些地方虽然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机构,但没有把这项工作真正摆上重要工作议程,重视程度还不够,热衷于搞形式,搞应付。以“搞活动”来代替经常性的普法工作,导致工作缺乏系统性、连续性,其成效难以提高。
(二)经费投入不足,造成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在调研中发现,村一级几乎没有经费投入,乡镇一级少则千元,多则不超过一万元。这就造成广大普法工作者虽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充分开展培训工作,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法需求。许多群众希望能够给他们发放一些法律小册子,但由于没有经费,这么低的需求也几乎是可望而不可及,导致普法无法达到预期目的。
(四)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全市各乡镇在对普法工作人员的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措施和制度,也没有必要的激励机制。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
(五)阵地建设滞后,人员严重不足,工作无法全面展开。农村普法的主要阵地依托是乡镇司法所,主要人员为司法所工作人员。而目前的情况是全市90个乡镇只有60个司法所,多数为2人所或1人所,司法所人员短缺现象在谯城区表现尤为突出,按每所配置3人的规范化要求相差甚远。尤其乡镇撤并之后辖区面积增大,住户更为复杂,有的乡镇只有一名司法所人员,开展工作困难重重。
(六)组织集中学法较难,导致普法资源的浪费。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农村的逐步确立,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单一务农的生产经营格局被打破,个体、私营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农民从业趋于多样化,除传统的农、林、牧、副、渔等产业外,从事二、三产业的人员比例逐渐增多,加之,广大农民外出务工的较多,这种纷繁复杂的从业新格局给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农村新格局,使广大农民没有大量的时间去参加集中的、有系统的法制宣传学习。这种从业结构的多元化,无疑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难以开展,使普法工作者无法组织开展集中的法制宣传教育,普法资源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七)普法手段较落后,内容针对性不强,导致群众参与意识不高。我们目前的普法手段相对于经济发达地区来说,是比较落后的,平时的手段不外乎发放资料、摆摊咨询、出黑板报等,这些手段比较老套,群众很少感兴趣。通过调研发现,大部分群众对法制文艺、电视普法、以案说法等形式感兴趣。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由于缺少经费也无法与电视媒体实现资源的整合,难以满足群众需求。在宣传内容上,针对性也存在一定问题,比如群众平时外出务工,想了解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我们却去宣传其他法律,这必然导致宣传内容和群众需求之间的脱节,群众当然也就不感兴趣,参与意识就会很差。
从目前调研的情况来看,我市的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大有可为的,群众的热情也很高。如何能把这项工作深入的开展下去,满足群众的需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鉴于我市在这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以下解决办法。
(一)要建立健全符合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一是要落实责任。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工作考评范围,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班子的责任目标,提高重视程度;二是要建立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将工作绩效和提拔重用、报酬结合起来,提高积极性;三是要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在制定考评的措施方面,尽量体现科学性、可操作性,避免在考核评估时出现走马观花的现象;四是探索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尤其要鼓励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到队伍中来,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资源,促进工作的开展。
(二)要加大经费投入。目前,制约我市农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的主要因素就是经费问题,因此,建议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必需经费进行专题研究,给予统筹解决,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三)加强人员、阵地建设。一要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要加大对普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他们必要的培训时间,建立有关培训制度,进行必要的岗前、岗中培训。鼓励支持高素质人员参与到此项工作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二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大对司法所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当前,要着重抓住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强“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国家对司法所建设投入国债资金的良好契机,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按照司法部提出的每个司法所不少于3人的人员配备要求,适当增加地方编制,不断壮大司法所队伍;三要大力加强农村普法设施建设。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法律图书室、普法宣传栏等硬件建设。
(四)进一步整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以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为基础,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以及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全过程。组织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参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
(五)创新形式手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一是要进一步拓宽普法的渠道,在充分利用墙报、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农村传统普法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领域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积极探索和依托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媒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律送到农村,送进农村千家万户,更好更快地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二是要协调文化、宣传、新闻媒体等部门,制定出贴近农村现实生活,通俗移懂的电视、广播法制专栏节目,重点是按照农民的文化心理需求,通过互动机制加强农民学法用法的心理引导,构建官方宣传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民间的法律交流共振的新格局;三是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相结合。支持鼓励司法机关开展生动的法治实践活动,尽量采用公开开庭、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从而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四是选择有利时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尽量避开农忙季节或经营时间,抓住农闲、节日等农民比较空闲、集中的时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因类施教。如对在家务农的农民,可利用下雨天及农闲冬休时间组织学法活动,对经商、务工的农民避开经营、务工时间,选择早晚或节假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五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法制宣传教育内容上,农民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农村哪一类问题突出,就重点宣传哪一方面法律知识,不求系统性,但求针对性,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个宏大的课题,只有长期持之以恒的开展调研工作,才能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和规律,才能探索出一条更有效的工作新路子,才能在新农村建设中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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