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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安全合同大全(20篇)

吊装作业安全合同大全(20篇)



合同协议在商业活动中是防范风险、保障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如果你对如何起草一个合同协议感到困惑,那么以下的范文将为你提供一些实用的指导。

吊装作业安全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委托乙方吊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每次委托乙方吊装时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前通知乙方次日的作业安排,具体内容包括:装/卸货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运价以及其他特殊要求。

2.如甲方装卸计划变更或取消,甲方应在乙方作业前通知。

3.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作业环境,安排相关人员指挥、协助吊装作业。

4.提供具备吊装场地,场地要求必须平整、坚实及能保证安全施工。

5.提供吊装安排设想、现场指挥人员并即时与吊装人员沟通。

6.监督吊装作业规范进行,发生不规范行为有权制止。

7.确保吊车顺畅进出施工现场、调头及会车。

8.甲方不再负担协议外的任何费用,不可抗力依据国家政策执行。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车辆出车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具体的发车时间和预计抵达时间,对于不能按时到达或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客户协商解决,如因未能及时组织运力而引起客户投诉,乙方将被视为违约,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除了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施工风险外,乙方应对现场气候以外的可能遇到外界障碍或条件进行必要的预见。并且应当认为甲方提交的协议中已在费用和时间方面进行了完全的考虑。

4.乙方应保护工程免受损害和损失,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工程和公众的安全。如不按此规定,甲方可拒绝向乙方付款直到其改正为止。

5.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因作业者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其它人为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负。

6.乙方有权拒绝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吊装作业要求。有义务提醒和指出甲方吊装中的安全缺陷。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送货及装卸的与货主对货物的签收工作,同时必须将所有签收文件按时送给甲方。

8.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甲方事先安排好的作业计划,如有违背,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9.作业价格按照价格表统一计价。

10.费用的结算由甲方每月底审核对账,上报财务以后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双方安全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由甲、乙双方各派一位现场生产人员,以确保施工安全。

2.由于甲方提供物体重量不准确、规格不完整的吊装错误信息、提供场地未能够达到吊装要求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全额赔付。

3.由于乙方设备损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全额赔付。

4.由乙方起重人员统一指挥,如导致物体滑落、摆放不准确导致侧滑、侧滑中造成设备损坏等原因,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5.现场生产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第四条其它。

1.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适用《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其他法律或规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的情况下,该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力,由于一方的故意行为致使合同的另一方无法履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有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索的权力。

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间内节假日为正常工作日。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

多塔作业安全合同

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路、街)_____号,前后南北向呈一字形排列,_____栋塔吊位于轴处;_____栋塔吊位于轴处,两塔_____均为_____型_____塔机,臂长_____,因此两塔在回转作业时吊臂易发生碰撞,为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进行,甲、乙双方经协商制定安全操作技术措施,详细如下。

1.甲、乙双方聘用塔吊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禁止酒后作业。

2.两塔塔臂高度差不少于2m;目前_____栋塔臂高度_____m、_____栋塔臂高度_____m,栋塔臂最终高度_____m、_____栋塔臂最终高度_____m。

3.甲、乙双方协商要求塔吊驾驶员操作前必须对塔机各行程限位进行自检并做好交接,严禁塔机带病作业,作业中塔吊司机必须做到先鸣笛、后起钩,先观察、后摆臂再加速的原则进行操作。

4.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停止作业。

5.遇有雾天、雨天停止作业。

6.夜间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照明设施,视线不清不准操作,并严格遵守“十不吊”之规定。

7.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工地因检修或其它情况需要切断总电源时,必须预先通知对方,防止回转刹车失控,塔臂溜车造成两前臂相互碰撞,发生安全事故。

8.如在操作中甲乙双方现场同时突然断电,双方塔吊驾驶员应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并在吊物下方无人作业区域尽可能地将吊钩上降拖地对吊臂下溜起制动与保护作用。

9.严禁塔臂超速回转,防止塔臂在突然断电时失去控制,保证突发事件时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10.五级风以上甲、乙双方应将塔臂设牵引绳用地锚定点固定,严禁塔臂“空档溜放”。

_____栋负责人:_______驾驶员:__________。

_____栋负责人:_______驾驶员: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装作业安全合同

1.吊装工必须把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吊装操作规程,服从装吊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2.吊装工应严格遵守装吊作息时间,未经指挥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操作卷扬机的人员与前场指挥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指挥信号不明时,不能擅自开动卷扬机。上班时间不准睡觉、看小说、下象棋、打扑克、不准打闹嘻戏。

3.上班前不准喝酒。

4.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要挂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可靠的地方,不准打赤脚、穿拖鞋或高跟鞋上班,高空作业时要穿轻便软底鞋进行作业,不要穿皮鞋以及其它硬底鞋上高空作业,以防滑倒。

5.在吊装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指挥台报告,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报告应想办法采取紧急措施予以排除,以防止事故发生。

6.吊装施工现场必须严格实行统一指挥,统一信号、统一行动,除现场指挥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发号施令。

7.严禁使用吊装系统吊运非生产性物件,在不具备吊装条件时,严禁使用吊装系统,无论何时,严禁非工作人员开动机械,以免损坏机械和整个吊装系统。

8.高空作业时严禁向下抛丢物件、工具,特别是小型工具,如板手、小锤等,如有物件意外掉落时,要及时发出警报,以免坠物伤人。

9.禁止在有人工作的塔架附近及吊装的绳索下停留,拱箱(肋)及构件起吊后,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准在构件下通过或停留,任何人都不准无故随构件起吊和运行。

10.对自身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发现旁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并协助消除,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和项目安全员反映。

11.对自身过失造成的违章和事故负责,并愿意接受公司和项目的相应处罚,对电焊工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吊装作业安全合同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和规范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预防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事故"零"指标。

施工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内容(范围)________场地内吊装。

分包方式:___________(包工包料)。

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始。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施工。

2.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购置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建档工作。

4.负责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5.负责组织、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上级部门开展的有关安全生产活动。

6.督促、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内容:施工作业面安全防护,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职工的教育考核及遵章守纪情况,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和设备设施验收情况等。对管理松懈、责任制度不落实、事故隐患严重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有权责令予以纠正,预期不改正或反复出现类似隐患责令停工整改,并根据中煤三建武汉轨道27号线一期bt项目第二标段第一分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罚办法》予以经济处罚。

7.负责对乙方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管理。

8.当遇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分包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又存在交叉作业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分包方及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监督各方执行情况。

9.在工程开工前一周内与工程分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落实责任。

10.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甲方协助分包方积极处理、抢救伤员,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资质与分包工程施工范围相符。保证不将分包工程以任何名义再次分包或非法转包。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武汉市安全生产条例》、《武汉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中煤三建武汉轨道27号线一期bt项目第二标段第一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参加甲方举办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3.乙方从进入施工现场到具体完工为止,安全生产事故必须控制为"零"指标;在施工中确保不发生重伤、亡人、重大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触电事故,轻伤率控制在3‰以内,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率必须是100%。安全生产不达标工地,将实行停工整顿,并实行罚款处理,整顿合格后恢复施工。

4.乙方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兼职安全员。

5.乙方必须教育职工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影响施工作业时,事先书面报告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经书面批准后方可改动,事后及时恢复。

6.乙方自带的施工设备及小型机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做到机械设备使用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7.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交纳工伤保险和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8.乙方必须加强对本单位作业人员的管理,作业人员在进场施工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9.乙方必须承担因分包方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0.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1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执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乙方进场人员必须与你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用工条件,严禁私招乱雇、街头拉人、随便换人和不符合生产要求及规范要求人员进场作业。否则发生各类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3.乙方在施工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季节变换、工程变换,人员增减和调动,乙方必须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对参与施工前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

14.乙方必须负责对自己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环境保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交通安全、消防治安等安全负责。

15.乙方应教育监督自己的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酗酒闹事、聚众打架斗殴,否则每人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

16.乙方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小型机械操作手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持有效证件上岗。

17.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现地上、地下各种管线、文物、古墓应立即报告甲方,并保护好现场。

18.乙方承揽深基坑、竖井等工程,安全防护必须按规范标准搭设牢固。基坑、竖井周边一米以内禁止堆放各种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

19.乙方施工现场进出各种车辆必须派专人指挥,避免发生因出入车辆造成的伤亡事故。

20.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隐瞒不报。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不得提供伪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21.乙方必须保护施工现场内的各中管线如:电力、通讯、上下水、煤气管道等。在施工前必须了解清楚,并应采取挖探坑等措施,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开工。禁止提前或不经甲方同意盲目开工,无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私自或野蛮施工,如造成后果有乙方负责。

四、补充条款:

1.乙方施工人员在进场上岗前,必须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武汉市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文件学习,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合格一个上岗一个,考试不及格者禁止上岗作业。受教育面必须达到百分之百。

2.乙方进场施工必须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纳入总包方统一管理,各施工班组必须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员。重要和危险部位必须建立旁站制度和交接班制度,设专职旁站员旁站并做好交接班纪录。

3.乙方在施工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季节变换,人员增减或调动,甲方无法及时掌握准确人数数据,乙方必须及时用书面形式向甲方安全部门如实上报新增人数数量及人员名单,并通知甲方安全员或驻地监理随时参加乙方组织的入场教育培训、考试和旁站。如不经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就安排上岗作业,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安全罚款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乙方有关责任人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各种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不按要求安排明知无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或使用假证和无效证件上岗者发生事故所造成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5.乙方对自己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消防保卫、临时用电、交通运输安全负全责。

6.乙方负责人或工班长在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文字记录和签字。如不教育和进行安全交底盲目施工发生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按时整改和回复甲方下发的各种检查隐患通知单,如不按时整改和回复每超过一天罚款壹佰(100)元,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和布置的其他有关安全活动教育等。

8.乙方对进场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的安全负全责,对租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签订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协议书。

五、违约。

1.乙方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甲方一经发现,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和补充完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六、争议。

当甲、乙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

七、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享受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九、本协议甲、乙双方自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作业人员及机械设备全部撤离现场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吊装作业安全合同

1.吊装工必须把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吊装操作规程,服从装吊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2.吊装工应严格遵守装吊作息时间,未经指挥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操作卷扬机的人员与前场指挥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指挥信号不明时,不能擅自开动卷扬机。上班时间不准睡觉、看小说、下象棋、打扑克、不准打闹嘻戏。

3.上班前不准喝酒。

4.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要挂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可靠的地方,不准打赤脚、穿拖鞋或高跟鞋上班,高空作业时要穿轻便软底鞋进行作业,不要穿皮鞋以及其它硬底鞋上高空作业,以防滑倒。

5.在吊装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指挥台报告,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报告应想办法采取紧急措施予以排除,以防止事故发生。

6.吊装施工现场必须严格实行统一指挥,统一信号、统一行动,除现场指挥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发号施令。

7.严禁使用吊装系统吊运非生产性物件,在不具备吊装条件时,严禁使用吊装系统,无论何时,严禁非工作人员开动机械,以免损坏机械和整个吊装系统。

8.高空作业时严禁向下抛丢物件、工具,特别是小型工具,如板手、小锤等,如有物件意外掉落时,要及时发出警报,以免坠物伤人。

9.禁止在有人工作的塔架附近及吊装的绳索下停留,拱箱(肋)及构件起吊后,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准在构件下通过或停留,任何人都不准无故随构件起吊和运行。

10.对自身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发现旁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并协助消除,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和项目安全员反映。

11.对自身过失造成的违章和事故负责,并愿意接受公司和项目的相应处罚,对电焊工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2811安全帽。

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3、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吊装机具cranelift。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4.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4.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6067。

5.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1、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6.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6.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6179的规定。

6.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7.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

7.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7.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7.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7.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7.6、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7.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7.8、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8、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8.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8.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8.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8.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8.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8.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8.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8.9、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8.10、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8.11、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8.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8.13、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8.14、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8.15、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8.16、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制度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9、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9.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9.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9.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9.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10.1、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10.2、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制度5.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10.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10.4、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10.5、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吊装作业安全合同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委托乙方吊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每次委托乙方吊装时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前通知乙方次日的作业安排,具体内容包括:装/卸货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运价以及其他特殊要求。

2.如甲方装卸计划变更或取消,甲方应在乙方作业前通知。

3.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作业环境,安排相关人员指挥、协助吊装作业。

4.提供具备吊装场地,场地要求必须平整、坚实及能保证安全施工。

5.提供吊装安排设想、现场指挥人员并即时与吊装人员沟通。

6.监督吊装作业规范进行,发生不规范行为有权制止。

7.确保吊车顺畅进出施工现场、调头及会车。

8.甲方不再负担协议外的任何费用,不可抗力依据国家政策执行。

1.乙方车辆出车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具体的发车时间和预计抵达时间,对于不能按时到达或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客户协商解决,如因未能及时组织运力而引起客户投诉,乙方将被视为违约,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2.负责安全吊装作业,并及时与甲方沟通配合。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除了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施工风险外,乙方应对现场气候以外的可能遇到外界障碍或条件进行必要的预见。并且应当认为甲方提交的协议中已在费用和时间方面进行了完全的考虑。

4.乙方应保护工程免受损害和损失,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工程和公众的安全。如不按此规定,甲方可拒绝向乙方付款直到其改正为止。

5.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因作业者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其它人为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负。

6.乙方有权拒绝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吊装作业要求。有义务提醒和指出甲方吊装中的安全缺陷。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送货及装卸的与货主对货物的签收工作,同时必须将所有签收文件按时送给甲方。

8.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甲方事先安排好的作业计划,如有违背,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9.作业价格按照价格表统一计价。

10.费用的结算由甲方每月底审核对账,上报财务以后支付给乙方。

1.施工现场必须由甲、乙双方各派一位现场生产人员,以确保施工安全。

2.由于甲方提供物体重量不准确、规格不完整的吊装错误信息、提供场地未能够达到吊装要求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全额赔付。

3.由于乙方设备损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全额赔付。

4.由乙方起重人员统一指挥,如导致物体滑落、摆放不准确导致侧滑、侧滑中造成设备损坏等原因,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5.现场生产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1.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适用《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其他法律或规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的情况下,该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力,由于一方的故意行为致使合同的另一方无法履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有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索的`权力。

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间内节假日为正常工作日。

吊装作业安全合同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公司(以下称“甲方”)委托乙方吊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每次委托乙方吊装时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前通知乙方次日的作业安排,具体内容包括:装/卸货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运价以及其他特殊要求。

2、如甲方装卸计划变更或取消,甲方应在乙方作业前通知。

3、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作业环境,安排相关人员指挥、协助吊装作业。

4、提供具备吊装场地,场地要求必须平整、坚实及能保证安全施工。

5、提供吊装安排设想、现场指挥人员并即时与吊装人员沟通。

6、监督吊装作业规范进行,发生不规范行为有权制止。

7、确保吊车顺畅进出施工现场、调头及会车。

8、甲方不再负担协议外的任何费用,不可抗力依据国家政策执行。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车辆出车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具体的发车时间和预计抵达时间,对于不能按时到达或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客户协商解决,如因未能及时组织运力而引起客户投诉,乙方将被视为违约,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除了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施工风险外,乙方应对现场气候以外的可能遇到外界障碍或条件进行必要的预见。并且应当认为甲方提交的协议中已在费用和时间方面进行了完全的考虑。

4、乙方应保护工程免受损害和损失,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工程和公众的安全。如不按此规定,甲方可拒绝向乙方付款直到其改正为止。

5、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因作业者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其它人为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负。

6、乙方有权拒绝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吊装作业要求。有义务提醒和指出甲方吊装中的安全缺陷。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送货及装卸的与货主对货物的签收工作,同时必须将所有签收文件按时送给甲方。

8、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甲方事先安排好的作业计划,如有违背,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9、作业价格按照价格表统一计价。

10、费用的结算由甲方每月底审核对账,上报财务以后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双方安全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由甲、乙双方各派一位现场生产人员,以确保施工安全。

2、由于甲方提供物体重量不准确、规格不完整的吊装错误信息、提供场地未能够达到吊装要求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全额赔付。

3、由于乙方设备损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全额赔付。

4、由乙方起重人员统一指挥,如导致物体滑落、摆放不准确导致侧滑、侧滑中造成设备损坏等原因,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5、现场生产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第四条:其它。

1、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其他法律或规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的情况下,该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力,由于一方的故意行为致使合同的另一方无法履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有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索的权力。

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在此期间内节假日为正常工作日。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特殊吊装作业:吊装20t以上重物、土建工程竹梯结构、吊装重物量不够20t但形状复杂、长经比大,刚度小的设备及精密贵重仪器、吊装条件特殊的吊装作业。

第二条一级吊装作业:介于特殊和二级之间的吊装作业。

第三条二级吊装作业:吊装5t以下的设备(行车和电动葫芦作业除外)的吊装作业。

第四条对于特殊吊装作业,作业单位要编制吊装预案,经设备、技安部门审查,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厂领导审批。

第五条一级吊装作业,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查后,设备部门会同技安部门审批。

第六条二级吊装作业,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或吊装作业负责人确认,并落实到位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现场监护人,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方能进行吊装作业。

第七条各车间的行车和电动葫芦吊装作业,必须是持有吊装作业证的人员进行作业,并现场有监护人。

第八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才准予上岗操作。

第九条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吊装作业时,严禁在已吊装物下通行或站人。

第十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和安全装置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运行。

第十二条吊装作业前,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立即执行。

第十三条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设备、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第十四条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第十六条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时,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七条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200~300mm),短行吊后,再平稳地吊运。吊运有毒有害液、易燃易爆物品时,也必须先进行小高度、短行程试吊。

第十八条汽车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要求平整停机场所,牢固可靠打好支脚。

第十九条重物不得在空中悬停时间过长,且起落速度要平稳,非特殊情况不得紧急制动和急速下降。

第二十条吊装作业的项目单位,必须指定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必须熟悉吊装作业现场环境及重要物料管线、设备。作业单位也应落实相应现场监护人。作业单位的现场监护人必须对作业相关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落实。作业单位和项目单位监护人必须坚守现场,并作好应急处理。

第二十一条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1、指挥信号不明;。

2、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

3、斜拉重物;。

4、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5、重物下站人;。

6、重物埋在地下;。

7、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8、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9、重物越人头;。

10、安全装置失灵。

第二十二条吊装作业项目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后,企业应向承包单位提出遵守本制度的建议。

第二十三条有资质的外单位在企业所属区域进行吊装作业,若其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

第二十四条《吊装安全作业证》由技安部门负责管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式样见〈附件八〉,作业证一式两份,作业单位或作业人保存一份,技安处留存一份。

第二十五条特殊吊装作业、一级吊装作业,必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由吊装作业单位填写各项内容,特殊吊装作业应附吊装方案,经技安、设备部门审查后,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厂长批准。一级吊装作业,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查后,技安部门会同设备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作业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第二十七条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第二十八条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技安处。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2职责。

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报分管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1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派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6.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6.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6179的规定。

6.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7.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

7.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7.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7.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吊装作业安全合同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委托乙方吊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每次委托乙方吊装时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前通知乙方次日的作业安排,具体内容包括:装/卸货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运价以及其他特殊要求。

2.如甲方装卸计划变更或取消,甲方应在乙方作业前通知。

3.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作业环境,安排相关人员指挥、协助吊装作业。

4.提供具备吊装场地,场地要求必须平整、坚实及能保证安全施工。

5.提供吊装安排设想、现场指挥人员并即时与吊装人员沟通。

6.监督吊装作业规范进行,发生不规范行为有权制止。

7.确保吊车顺畅进出施工现场、调头及会车。

8.甲方不再负担协议外的任何费用,不可抗力依据国家政策执行。

第二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车辆出车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具体的发车时间和预计抵达时间,对于不能按时到达或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客户协商解决,如因未能及时组织运力而引起客户投诉,乙方将被视为违约,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除了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施工风险外,乙方应对现场气候以外的可能遇到外界障碍或条件进行必要的预见。并且应当认为甲方提交的协议中已在费用和时间方面进行了完全的考虑。

4.乙方应保护工程免受损害和损失,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工程和公众的安全。如不按此规定,甲方可拒绝向乙方付款直到其改正为止。

5.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因作业者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其它人为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负。

6.乙方有权拒绝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吊装作业要求。有义务提醒和指出甲方吊装中的安全缺陷。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送货及装卸的与货主对货物的签收工作,同时必须将所有签收文件按时送给甲方。

8.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甲方事先安排好的作业计划,如有违背,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9.作业价格按照价格表统一计价。

10.费用的结算由甲方每月底审核对账,上报财务以后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双方安全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由甲、乙双方各派一位现场生产人员,以确保施工安全。

2.由于甲方提供物体重量不准确、规格不完整的吊装错误信息、提供场地未能够达到吊装要求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全额赔付。

3.由于乙方设备损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全额赔付。

4.由乙方起重人员统一指挥,如导致物体滑落、摆放不准确导致侧滑、侧滑中造成设备损坏等原因,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5.现场生产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第四条 其它。

1.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其他法律或规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的情况下,该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力,由于一方的故意行为致使合同的另一方无法履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有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索的权力。

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间内节假日为正常工作日。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吊装作业安全合同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九州方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委托乙方吊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每次委托乙方吊装时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前通知乙方次日的作业安排,具体内容包括:装/卸货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运价以及其他特殊要求。

2、如甲方装卸计划变更或取消,甲方应在乙方作业前通知。

3、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作业环境,安排相关人员指挥、协助吊装作业。

4、提供具备吊装场地,场地要求必须平整、坚实及能保证安全施工。

5、提供吊装安排设想、现场指挥人员并即时与吊装人员沟通。

6、监督吊装作业规范进行,发生不规范行为有权制止。

7、确保吊车顺畅进出施工现场、调头及会车。

8、甲方不再负担协议外的任何费用,不可抗力依据国家政策执行。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车辆出车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具体的发车时间和预计抵达时间,对于不能按时到达或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客户协商解决,如因未能及时组织运力而引起客户投诉,乙方将被视为违约,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除了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施工风险外,乙方应对现场气候以外的可能遇到外界障碍或条件进行必要的预见。并且应当认为甲方提交的协议中已在费用和时间方面进行了完全的考虑。

4、乙方应保护工程免受损害和损失,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工程和公众的安全。如不按此规定,甲方可拒绝向乙方付款直到其改正为止。

5、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因作业者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其它人为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负。

6、乙方有权拒绝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吊装作业要求。有义务提醒和指出甲方吊装中的安全缺陷。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送货及装卸的与货主对货物的签收工作,同时必须将所有签收文件按时送给甲方。

8、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甲方事先安排好的作业计划,如有违背,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9、作业价格按照价格表统一计价。

10、费用的结算由甲方每月底审核对账,上报财务以后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双方安全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由甲、乙双方各派一位现场生产人员,以确保施工安全。

2、由于甲方提供物体重量不准确、规格不完整的吊装错误信息、提供场地未能够达到吊装要求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全额赔付。

3、由于乙方设备损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全额赔付。

4、由乙方起重人员统一指挥,如导致物体滑落、摆放不准确导致侧滑、侧滑中造成设备损坏等原因,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5、现场生产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第四条:其它。

1、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其他法律或规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的情况下,该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力,由于一方的故意行为致使合同的另一方无法履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有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索的权力。

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在此期间内节假日为正常工作日。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吊装作业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一)起重吊装的作业计划是确保安全生产的第一步。

计划必须在具体施工之前进行,具体的作业计划应该包括:相近的任务描述;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具体工作的实施步骤;作业环境和地点;负责人;所涉及到设施设备与工具;约定的指挥信号;员工防护用品等。其中员工的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头盔、手套、防滑胶鞋、全身式安全带、听觉和视觉保护装置。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突发的自然情况,引起施工环境变得恶劣并影响正常施工。这种情况会涉及到关键性起吊的规程。安全性起吊主要是指出现施工过程中使用多台起重机、货物总质量高于最大负载、操作员无法目视起吊货物时、毗邻电线、管线1.5m之内、遇到严重恶劣天气条件,如暴风雨、沙尘暴、雷电等情况时所涉及到的起吊计划。

起草关键性起吊计划的时候,除了注意一般计划所涉及的内容之外,还应该包括解释为何为关键性起吊、起重机的类型的生产厂家、吊臂的长度与角度、作业半径、货物重量、指点、可能遇到的各种阻碍和吊具以及索具类型的内容。

起吊计划应该由专业的起重技师和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并按照附录中的检查表逐一检查,最后由生产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

(二)作业中的安全管理。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吊装质量大于10t的货物必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2)施工作业中,夜间必须有足够的灯光照明,如遇大风、大雾、大雨等天气应该立即停止作业。

(3)吊装质量大于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必须提前编制吊装预方案。

(4)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安排专门人员监护,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5)高处作业应遵守厂区关于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吊装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

(6)实施作业期间,必须分工明确、坚守自己的岗位并按照信号灯统一工作。

(7)起吊作业前,按照规定对于将会用到的所有起吊设施进行检查。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必须保证安全可靠。

(8)吊装机械时,注意遵守通用标准和机械的操作规程。

(9)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货物一同升降。特殊情况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且由现场的安全指挥员批准。

(10)吊装作业时,必须根据规定符合合理安排被吊货物并据此选择适合的吊具、索具。在被吊的货物高于核定吊装载荷时,应随时检查制动器,并且低空试运行之后,再平稳吊起。

二、了解起重机械的使用特点是确保起重机械安全的基本要求。

起重机械事故一旦发生,将会造成机毁人亡,严重的还会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起重机械的使用者和管理者必需结合安装企业起重机械吊装作业的实际情况,认真思考,不断归纳总结,将全面了解起重机械的性能、特点作为保障安装企业在用起重机械安全的基本要求。本人结合安装企业完全机械化作业吊装的实际情况,将起重机械的使用特点归纳为:

(一)是高空吊装受风力影响,吊机受冲击载荷大;。

(二)是设备就位吊装复杂,容易造成吊机斜拉斜吊;。

(四)是施工现场电焊作业多,容易造成吊机的钢丝绳被电弧烧坏;。

(五)是作业环境复杂,交叉作业多;。

(八)是吊机要做大范围转移,操作动作多;。

(九)是安装过程中,吊臂转动常常是几个方向的,技术难度大,操作比较复杂;。

(十)是大件、重件的吊装难度大,对吊机的要求高;。

(十一)是吊机的安全使用与人身设备安全有关,组合性安装往往是群体作业的过程,常常需要多人配合,共同完成等等这样的特点。

三、分析起重吊装作业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是确保起重机械安全的基本条件。

起重机械和吊装作业的安全与否,是与多方面因素有关。根据以上安装企业起重机械吊装作业的使用特点,引发起重机械事故的原因固然很多,但笔者认为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的因素。

1.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思想涣散;起重机械的保护装置没有或失灵就会发生起重机械倾翻、过卷等恶性事故;操作人员的技术心理素质差,对传动机构、制动系统和保护系统没有全面的了解,不能正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不能严格按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2.监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监护不到位。

3.起重指挥人员技术水平有限和实际起吊指挥经验不足。

4.起重操作、起重指挥人员原则性不强。

(二)管理的因素。企业起重机械管理规定和制度执行不力;起重机械零配件采购管理混乱;不能定期组织岗位操作技能培训;起重机械吊装作业方案本身存在问题。

(三)技术的因素。一机一档技术资料缺损;技术业务素质不全面;技术鉴定存在问题。

(四)环境的因素。一是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与管理的内部环境主要是指安装企业的管理体系、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全面管理的运作水平;二是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与管理的外部环境主要是指安装企业现场起重机械各使用单位(自有的、分包的、租赁的)对起重机械使用与管理的综合水平。

(1)发生在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中的事故较多。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如起重机械挤压碰撞人、高空坠落等伤害事故,主要是在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中发生。

(2)事故的伤害类型较集中。其直接原因主要有吊物坠落、挤压碰物、触电、高空坠落等,其占全部起重机械作业事故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4%、30%、10%和8%,4项合计约占82%。其中,以吊物坠落和挤压碰撞两类突出,两项约占64%。

(二)起重机械作业常见事故分析与预防。

(1)常见的挤伤事故。吊具或吊载与地面物体间的挤伤事故;在进行吊装、指挥、操作或从事其他作业时,由于车间、仓库等室内场所和地面作业人员处于吊具或吊载与机器设备、墙壁、立柱等障碍物之间,吊载剧烈摆动冲撞作业人员发生的挤伤事故;升降设备的挤伤事故;升降机械维修人员或操作人员不遵守操作规程发生被挤压在吊笼与架体之间而造成的挤伤事故;吊物摆放不稳发生倾倒的挤伤事故。吊物放置方式不当或摆放不稳、现场管理混乱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翻转作业中的撞伤事故是从事吊装、翻转、倒个作业时,由于吊装方法不合理、装卡不牢、吊具选择不当、指挥及操作人员站位不好,造成吊载失稳、吊载摆动冲击等造成翻转作业中的砸、撞、碰、挤、压等各种伤亡事故。起重机械挤伤事故,是发生在起重机械作业中最常见的伤亡事故,其危险性很大,后果严重。

(2)触电事故。是指从事起重操作和检修作业人员由于触电遭受电击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于起重机械作业经常处在有电或靠近电源的环境作业状态,触电也是发生在起重机械作业中常见的伤亡事故。最具普遍性的就是接触电气设施漏电触电事故。

(3)高处坠落事故。主要是指从事起重机械作业的人员从起重机体等高空处发生向下坠落至地面的摔伤事故(也包括工具、零部件从高空坠落使地面作业人员致伤的事故)。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中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例如,检修吊笼时或吊笼设备不合格而坠落、检修作业人员操作不当,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系安全带)而发生坠落、检修作业等人员跨越起重机时坠落、维修工具零部件坠落砸伤事故等。

(4)吊物(具)坠落事故。起吊机械吊物(具)坠落事故,是指起重机械作业中吊载、吊具等重物从高空坠落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常见的吊物(具)坠落事故有以下几种:脱绳事故,是指重物从捆绑的吊装绳索中脱落溃散发生的伤亡毁坏事故;脱钩事故,是指重物吊装绳或专用吊具从吊钩口脱落而引起的重物失落事故;断绳事故,是指起升绳和吊装绳因破断造成的重物失落事故。造成吊装绳破断的主要原因有:a吊钩上吊装绳夹角太大(120°),无平衡梁,使吊装绳上的拉力超过极限而拉断;b吊装钢丝绳品种规格选择不当或仍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捆绑吊装重物造成的吊装绳断裂;c吊装绳与重物尖锐角边接触处无护垫等保护措施而造成棱角割断钢丝绳,出现吊装绳破断事故。

(5)吊钩破断事故。吊钩破断事故,是指吊钩断裂造成的重物失落事故。造成吊钩破断事故的主要原因:吊钩材质有缺陷;吊钩因长期磨损,使断面减少已达到报废极限标准却仍然使用;经常超载使用造成疲劳破坏以至于断裂破坏。

(6)过卷扬事故过卷扬事故,是指吊钩冲顶造成的重物失落事故。其主要原因是:没有安装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或限制器失灵,使吊钩继续上升直至拉断钢丝绳;起升机构主接触器失灵(如主触头溶断,动作迟缓),不能及时切断电源。起重机械吊物(具)坠落事故,主要发生在起重机构取物缠绕系统中。除了脱绳、脱钩、断绳、断钩和过卷物外,每根起升钢丝绳两端的固定也十分重要。如钢丝绳在卷筒上的极限安全圈是否能保证在3~4圈以上、是否有下降限位保护钢丝绳在卷筒装置上的固定压板、及锲块固定是否安全可靠,另外,钢丝绳脱落槽(脱离卷筒绳槽)或脱轮(脱离滑轮)事故也会发生失落事故。吊物(具)坠落,是发生在起重机械作业中最常见的伤亡事故,也是发生在各类起重机械作业中的带普遍性的伤亡事故,其危险性极大,后果非常严重。

(1)建立健全制度,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起重机械司机、指挥作业人员、维修人员安全操作规章以及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等。

(2)加强培训教育,要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对起重机械司机、指挥作业人员和起重司索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提高其安全技术素质,做到持证上岗作业。

(3)实行系统安全管理。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是一个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工作,做到科学、全面、规范、有序。

(4)强化安全监察力度各级监督部门和人员要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标准的规定,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

交叉作业安全合同

由于施工中存在交叉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伤事故的认定》有关规定,就工程项目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等相关事宜,按照安全第一、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1.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则应报请管理公司帮助协商解决。

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3.因施工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土石方开挖、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5.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单位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具体落实事项:

1.双方单位在同一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应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在同一区域内进行土石方开挖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坡比放坡,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做好现场排水措施,并及时清理边坡浮碴,不准堵塞作业通道,确保畅通,弃碴堆放应安全可靠(必须有防石头滚落措施,如防护网、挡碴墙、滚石沟等)。

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了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

5.在同一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6.各方应自觉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凡因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封闭或管制的,必须报项目部审批,且一般应在30分钟内恢复交通。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确定运行路线,确认影响区域和范围,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标识、引导人员监护),防止碰撞其他物件与人员。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

7.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甲方负责人签字(章):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吊装安全合同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设备吊装就位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吊装地点及高度:硝基苯初馏塔塔顶,垂直吊装高度20米。

二、设备规格及重量:dn1200×1200管壳式换热器,5吨。

三、甲方责任:

1、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入厂教育,介绍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以及安全生产状况和危化品方面的知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接受教育。

2、提供具备吊装场地,场地要求必须平整、坚实及能保证安全施工。

3、提供吊装安排、现场指挥人员并及时与吊装人员沟通。

4、监督吊装作业规范进行,发生不规范行为有权制止。

5、确保吊车顺畅进出施工现场、调头及会车。

四、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前办理吊装作业手续,并把单位资质证书和所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审验。

3、乙方负责安全吊装作业全过程,并及时与甲方沟通配合。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现场气候以外的可能遇到外界障碍或条件进行必要的预见。

5、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由于乙方机械设备原因、管理不善或因作业者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其它人为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负。

五、双方安全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由甲、乙双方各派一位现场人员,以确保施工安全。

2、由于甲方提供物体重量不准确、规格不完整的吊装错误信息、提供场地未能够达到吊装要求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全额赔付。

3、由于乙方设备损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全额赔付。

4、由乙方起重人员统一指挥和操作,如导致物体滑落、摆放不准确导致侧滑、侧滑中造成设备损坏等原因,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5、在现场,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六、其它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吊装安全作业指导书

1、桁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检验报告单。

2、钢丝绳:选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gb1102—74标准。

3、限位保险安装置:必须有出厂合格证。

4、轨道:应选用38kg/m或43kg/m,接头应错开1.5m以上,两轨高差+40mm。

5、主要机具:卷扬机、吊具、钢丝绳、轨道、滑轮组等。

1、起重机吊装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

2、电源应符合要求。

3、作业现场要有安全防坠设施,防止触电、高坠、起重伤害等事故。

1、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架空电线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安全帽。

3、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4、起重吊装安装后,必须按规定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5、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6、起重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或下沉现象,轨道压板螺栓完整有效,轨道末端应有上档装置和限位器撞杆。

7、工作前应检查转动部位润滑油量,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种限位和保险装置等,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整,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施工。

8、操作人员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操作人员按电铃发信号。

9、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0、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行实验,严禁任何人从吊物下方通过。

11、工作完毕,应用夹轨钳把设备夹紧在轨道上,切断电源。

12、当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1、起重机的内燃机、电动机和电气、液压装置部分,应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 一2001)第3.1节、第3.2节、第3.4节及附录c 的规定。

2、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3、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

4、各类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或汽笛等信号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际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5、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6、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7、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8、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9、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1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产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适用范围

1.1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一期(2×50mw)工程主厂房检修起吊设施安装,包括锅炉房、汽机房主要辅助设备检修起吊设施、炉顶起吊设施等。主要设备参数、布置见附表一。

2.编制依据

2.1 新疆电力设计院供《主厂房检修起吊设施安装图》j0304a。

2.2《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土建工程篇)。

2.3《电力建设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1996年版

2.5《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

3. 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量

3.1本工程主厂房检修起吊设施包括:磨煤机电动机单轨吊;磨煤机前后轴承吊板;排粉机及磨煤机润滑油站用单轨吊;送风机单轨吊;除氧器用吊板;锅炉房吊物孔单轨吊;真空泵用吊板。

3.2检修起吊设施安装范围包括:生根节点安装;工字钢拼装;起吊设备安装;静、动荷重试验。

3.3具体工作量详见附表一中。

4. 作业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4.1 所有施工人员上岗前应经培训,且考试合格。经体检,身体状况良好,(可登高作业)。

4.2 施工人员大部分应能熟练从事此项工作,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4.3 施工人员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懂得安全操作知识。

4.4 劳动力组织

安装工 6人

架子工 2人

电焊工 2人

起重工 3人

5.主要机械及工、器具

5.1机具配备:电焊机2台,角向磨光机2台。

5.2工具配备:2t手拉葫芦6只,割炬1套,手锤2把,透明塑料管30米,卷尺(20m)1把,水平尺2把。

1、目的

为了所有高空吊装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达标。降低高空作业事故,杜绝重大吊装伤亡事故。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高空吊装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

3、管理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起重机司机、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1.2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体无连接,确认安全后可作业。

3.1.3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监护。

3.1.4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3.1.5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3.1.6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3.1.7钢结构构件尽量在地面安装,并装设进行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在悬空状态下的作业。

3.2吊运装作业的规定

3.2.1吊运装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意起重机的旋转、行走和重物状态;吊运作业人员在工作或起吊运装动作未结束时,不准擅自离开作业岗位。

3.2.2旗语、手势信号明显、准确、音响信号清晰宏亮;上下信号密切配合,下信号要服从上信号指挥。

3.2.3指挥信号站位得当,指挥动作要使起重机司机容易看到,上下信号容易联系,始终能清楚观察到起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指挥信号站位要有利于保护自身的安全,不能站在易受碰撞、磕绊、难躲避,易受意外伤害,无保护措施的墙顶等危险部位。

3.2.4起吊离地20-30cm,应停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起重机超载、钢丝绳打扭、变形,挂钩不牢,吊索受力不匀,吊点不当,吊物松散、不平稳、有浮摆物、钩挂,其他疑问等,应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再起吊。

3.2.5吊物悬空后出现异常,指挥人员要迅速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迅速撤离,指挥吊物慢慢下落,排除险情后才可再起吊。

3.2.6吊运中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空,要指挥将重物缓慢落在适当的稳定位置并垫好。

3.2.7严禁吊物从人的头顶越过,必须越过障碍物或人头顶时,其距离不准小于50cm。

3.2.8吊钩上升时,吊钩起升的极限高度应与吊臂顶点至少保持2m的距离。

3.2.9起重机行走时,应注意观察并及时排除轨道上的人或障碍物,注意电缆应有足够的长度,轨钳是否打开,起重机与轨道止档至少要保持2m的距离。

3.2.10吊运不易摆平或脱钩的重物时,必须适用卡环或专用的安全吊具,保证稳起稳落,严禁用钩直挂吊运。

3.2.11严禁吊物越过居民、街巷、有人建筑物、高压线和在其上空旋转,必须时应于吊运前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3.2.12塔式起重机不准在弯道处吊装,必须在弯道上进行起重作业时,要认真拟定作业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部门主管批准,指挥人员必须按弯道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指挥吊运装作业。

3.2.13坚决抵制违章作业指令,坚持“十不吊”,严格执行吊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2.14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或一侧作业。通过架空线路下方时,超重臂必须落下。必须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作业时,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与架空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2.15起重机轨道的铺设,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否则应停机调整,至符合规定时止。在井、坑、槽、池边作业时,为保证起重机的安全,井、坑、槽、池边必须保证1:1~1:0.75的坡度。不能保证时应采取必要的技术安全措施,经技术主管和安环科批准后才可作业。

3.2.16发生人身、机械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安环科报告,保护好现场。需要移动现场机械、设备、物料时,应将事故位置、移动物件的原状等做出标志和记录,以便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

3.2.17项目部的施工人员进场安全生产教育、技术交底的可操作性、完备性及要求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公司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吊装作业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我项目部由于井口11.4小绞车钢丝绳使用已有一年,为保证在提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经项目部研究决定,对井口11.4小绞车钢丝绳进行更换,为保证在更换过程中的安全,现特编制本措施。

更换时间:xxx。

二、施工准备。

1、保险带、铁丝。

2、80米15.5的钢丝绳4付18.5的卡子。

三、施工方法。

1、人员将钢丝绳运输至井口,盘好。

2、人员带保险带上至井架顶部。

3、下放旧钢丝绳,下放至井口与新钢丝绳进行连接,连接使用4付18.5卡子。

4、在对小绞车进行检查并确定没有问题后,送电。使用小绞车拉钢丝绳,在连接处经过井架顶部上的滑轮时,人员站在顶部在确定保险带牢固可靠后。在滑轮处,人工将钢丝绳连接处移过滑轮。小绞车继续向下拉钢丝绳。直至将新钢丝绳拉到小绞车处。小绞车停电拆除连接处。把拉下来的新钢丝绳头部使用卡子将新钢丝绳连接形成一个圆圈状或将钢丝绳头部固定在井口,以防钢丝绳脱落。

5、在确定以上工作做好后、拆除旧钢丝绳。拆除下来的钢丝绳在井口要盘好。

6、打开卡子,人员将钢丝绳拉至小绞车穿过小绞车滚筒上的固绳眼,在确定钢丝绳在滚筒上的固绳点固定好钢丝绳后。进行盘绳。

盘绳时要将绳盘整齐。

1、施工中严格执行班前会制度,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要讲明安全注意事项。

2、各项准备工作及检查工作必须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施工。

3、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严肃认真,不得玩笑打闹,服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并做好自我保安工作及相互关照工作,以保证不违章作业。

4、井架作业,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并固定在牢固可靠的地方。所用工具及零部件必须拿稳,拿牢,并且工具要有防坠措施:即工具要用软绳悬绑在手腕上,手接手送,严禁用投掷方式传递工具材料。

5、施工安全员在施工中要认真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严厉制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同时暂停施工。

6、工作中电气设备损坏时,必须停电修理,并派专人负责停送电工作。

7、施工用的小型工具及零件要放在工具袋内,不准放在工作台上或随意乱放。

8、施工前,井上下必须联系好,施工过程中井底把钩工负责井底南北马头门位置不准有人,并且自己不准进入,井口把钩工负责井口,严禁闲杂人员进出井口棚。

9、施工期间,严禁任何人脱岗,在岗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有一丝马虎。

10、每个施工人员都有权向三违人员提出批评,对违章指挥任何人有权拒绝执行,并有权向上级反映。

五、文明施工。

1、工具放置整齐,零部件放在专用的木箱中。

2、每次工作完毕后,零部件带回工房,将场地清扫,保持场地清洁。

扩展阅读。

矿井用皮带运送废旧皮带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概况。

由9107下巷更换的废旧皮带现在需要升井,因为旧皮带的数量大1000m,且距离四部皮带巷道较远,要花费较多人力和时间才能运出,考虑到我队现在工作多人员紧张,所有我队计划用9107下巷安装好的皮带把废旧皮带运到皮带头,再由我队人力装车运出井。为了使这项工作安全的进展,特制定了该安全技术措施。

二、作业时间:

2010年5月25、26、27、28日早班。

三、作业步骤。

1、施工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安排一名电工人员,检查开关、启动按钮、信号设施是否完好好用,发现不能用或不好用的应立即处理。

3、由作业负责人安排一名机修人员检查皮带的张紧装置、传动部件及其他部分并试机运行看其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汇报。

4、当电气、机械设备检查完毕后,由作业负责人分工。

5、作业负责人安排两名操作熟练的皮带司机去机头和机尾待命,没有相关人员通知严禁开皮带。

6、作业负责人组织人员把旧皮带铺到9107下巷皮带上,当一段(一段旧皮带100m长)铺好之后,作业负责人在皮带沿巷安排两名看守人员,确定保在皮带运行期间旧皮带不出现挂、绊现象。

7、作业负责人安排两名人员去皮带头接运旧皮带,以防旧皮带被卷入滚筒和出现其他情况。

8、当以上工作完成后,皮带司机打点准备开机,得到机尾信号后方可开机运行。

9、当皮带在运行期间沿途看守人员应跟着皮带走,直到机头为止。

10、当旧皮带运送到机头后,再由作业负责人组织人员把旧皮带装车升井。

1、参加施工人员劳保齐全,不齐全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安全负责人和作业负责人的指挥,施工过程中要小心谨慎时刻注意自身安全,杜绝打闹现象。安全负责人严把安全关,搞好自保互保工作。

3、施工前必须通知调度室并向队部汇报。

4、施工时安检员必须在现场,安检员不在现场严禁施工。

5、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有人监护,杜绝无人监护开展施工。

6、在铺旧皮带时,机头司机一定要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把开关打闭锁位置在原地看守,在没有指定人员通知,严禁任何人员开皮带。

7、在皮带运行期间,沿途两名人员做好监视工作,并用和皮带司机约定好的方式传递信号,以防紧急情况需停机。

五、组织及责任落实措施。

1、安全负责人:张学知。

2、作业负责人:葛桥。

3、施工前安全负责人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后方可参与施工。

4、施工前安排一名维修电工去检查电器设备,此工作由李祥斌执行。

5、安全负责人配合安检员做好安全方面的监护工作,并提供安全的技术指导工作。

6、安检科安排一名安检员监督现场安全工作。

7、在施工期间所有施工人员应听从安全负责人和作业负责人的指挥,严禁擅自行动。

8、当施工结束后由安全负责人汇报队部。

9、作业负责人收回所用工具。

文档为doc格式。

吊装作业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编制人:蒋光明。

编制时间:4月16日。

一、作业区域情况。

1、工作区域:k19+505处,桥涵施工现场。

2、基本情况:在k19+505处,有一座13米钢筋混凝土小桥,下部结构采用泥浆护壁灌注桩,桩孔施工完后需进行钢筋笼吊装作业,故需吊车一台,规格为:8.0m(长)×2.3m(宽)×2.2m(高),钢筋笼重量约:5吨,吊车规格:汽车吊:25吨。

二、危害识别。

三、预防措施。

1、隔离环境:吊装区域。

2、隔离方式:用警戒带按吊车作业半径拉设隔离。

1、对进行吊装的`人员进行现场吊装交底,使其明白作业流程及危害。

2、吊车作业半径内严禁站人。

3、必须服从现场吊装指挥人员的吊装指挥。

4、作业人员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5、作业时专职安全员在作业现场监护,并配备对讲机2部。

五、作业步骤。

2、挂好索具及钢丝绳;

4、当起吊钢筋笼离地至少30cm以上后,给吊车司机指挥信号将钢筋笼调走。

5、起重机将钢筋笼垂直下放与离地面大约30cm左右的位置,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将钢筋笼向指定的位置,确认平移到位后下钢筋笼。

6、拆除索具及钢丝绳,收起吊车大臂及支腿,撤离施工现场。

7、再次检查吊装现场,确保安全后撤离。

1、熟悉了解逃生路线。

2、掌握应急预案知识。

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沙漠运输公司。

204月16日。

设备吊装安全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设备吊装就位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吊装地点及高度:硝基苯初馏塔塔顶,垂直吊装高度20米。

二、设备规格及重量:dn1200×1200管壳式换热器,5吨。

三、甲方责任:

1、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入厂教育,介绍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以及安全生产状况和危化品方面的知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接受教育。

2、提供具备吊装场地,场地要求必须平整、坚实及能保证安全施工。

3、提供吊装安排、现场指挥人员并及时与吊装人员沟通。

4、监督吊装作业规范进行,发生不规范行为有权制止。

5、确保吊车顺畅进出施工现场、调头及会车。

四、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前办理吊装作业手续,并把单位资质证书和所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审验。

3、乙方负责安全吊装作业全过程,并及时与甲方沟通配合。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现场气候以外的可能遇到外界障碍或条件进行必要的预见。

5、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由于乙方机械设备原因、管理不善或因作业者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其它人为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负。

五、双方安全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由甲、乙双方各派一位现场人员,以确保施工安全。

2、由于甲方提供物体重量不准确、规格不完整的吊装错误信息、提供场地未能够达到吊装要求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全额赔付。

3、由于乙方设备损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全额赔付。

4、由乙方起重人员统一指挥和操作,如导致物体滑落、摆放不准确导致侧滑、侧滑中造成设备损坏等原因,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5、在现场,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六、其它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吊装作业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1、塔式起重机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2、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鞋、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经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5、作业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防止任何隐患存在,确保安全作业,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对塔式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安全装置、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限位开关、保护装置、报警及显示记录装置、电气防护、安全防护装置与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自升式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罐、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挂靴爬爪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检查电源及供电线路,保证电力正常供应。

6、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装和使用:

(1)结构上有可见裂纹和严重锈蚀的;

(2)主要受力构件存在塑性变形的;

(3)连接件存在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的;

(4)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的;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

7、塔式起重机使用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员停留;物件吊运时,严禁从人员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式起重机载运人员。

8、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采取防碰撞安全措施。

9、作业中遇突发事故,应采取措施将吊物降落到安全地点,严禁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10、遇有风速在12m/s及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老铁,咱混工地的,可不能少了这3个公众号!1~8月份来啦!

(1)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并调整好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配1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3)风力在四级以上,不得进行顶升作业。如在作业中遇风力间歇性变大或变小,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使上下塔身连接牢固。

(4)顶升时,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起重臂及其他作业。顶升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监察,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如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将顶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时将连接螺栓紧固。

(5)在拆除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销子)时,如出现最后一处螺栓安拆困难,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顶升工作中,随时注意液压系统压力变化,如有异常,应及时检查调整。还要有专人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7)塔式起重机自由端高度应符合说明书要求,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先将塔身附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8)拆卸过程顶升时,其注意事项同上。但附着装置决不允许提前拆卸,只有降到附着节时方可拆除。

(9)安装和拆卸工作的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吻合良好,液压系统的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的电源。

(10)顶升完成后应测塔式起重机垂直度,各限位装置应重新检查调整。

塔式起重机是建筑施工中的重要起重设备,在作业的过程中容易发生设备垮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等事故,其作业危险性大,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风险。

为了预防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使作业人员提前预知存在的事故易发高发风险点,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概率。因此,采用便捷、高效、实用的安全培训教育手段和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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