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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热门14篇)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热门14篇)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道理和哲理,激发自己的创作灵感。以下是一些读者们对于各类作品的读后感分享,每篇读后感都有独特的视角和观点。

红麦田读后感

为改变命运,一代代的青年“理性”地选择走出麦田。然而,在他们人生或近或远的某个阶段中的某一天里,他们会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回头,而自己生存曾经依附过的整个世界,以及所有那些过去,却已失落。

曾经幻想得到的那一切在真正得到之后,总是会显得那么样的平淡无奇,而我们所失去的却如此的宝贵。这让我们不禁问自己,当初走出麦田的选择是否是对的。

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在那段岁月中在那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出现了一个人——霍尔顿。

他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网络的迅速发展使得各种各样的信息充斥90后的生活。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酒吧、卡拉ok、开始人流如潮,网吧、游戏机房中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禁药等毒品。生活方式更是热闹得让人瞠目结舌,不同时代人们给予的定语都不同,我们可以记起的词语有过去的“迷惘的一代”、“愤青”、“垮掉的一代”,到“新新人类”.

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才发现,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是那么的无助与彷徨。我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而霍尔顿至少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只是他的理想最终也无法实现。

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我们终将有一天成为中国的主人翁。

红麦田读后感

头在云端,脚在泥沼。

——题记。

离开了生活三年的大学,初入职场感到有些迷茫,于是开始寻找一部文学作品洗涤心灵,问朋友最近有什么书最值得读?他说有一本书他看了几遍——《出麦田记》正巧的是男友也向我推荐了这本书,我好奇了,非得看看这是一本怎样的书,令两位文学青年极力推荐。拿到书那一刻心里很欣喜,翻开精美的扉页,注意到了作者写的一句话,“我最敬佩为崇高理想而暂时卑微活着的人”,下面还有作者的邮箱,带着疑惑揣度这个作者是一位怎么样的人又写了一部关于什么的故事?开始了边工作边看书的历程。

“麦田”便指农村,“出麦田”是指农村人想要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艰难。麦田围绕农村,包围着城市,城市在麦海之中如一个小岛,我们都是岛上的生物。

小说里的三个男主人公,分别是八十年代的夏念祥,他走出了麦田,实现了人生价值,但却迷失在麦田之外,找不到了自我;九十年代的许运动则没有走出麦田,最终搁浅在麦田里面,被世俗的麦芒刺穿,成为一个疯子;而二十一世纪初的许依桐,参加高考却落榜,是属于想出麦田而不得,想回麦田也不得的尴尬处境。三个年代,三种命运,三悲合一。

等不及看完我怀着激动和忐忑的心情冒昧的给作者写了一封邮件,出乎意料的是作者与我取得联系了,他问我看完有何感觉?一下子感觉自己词穷了,我简单的回答:厚重、纯洁、干净、找不到更适合的词汇,在华丽的词藻面前顿觉黯然失色。大学三年在图书馆没有找到一本能使我沉浸其中的书,而今在办公室读《出麦田记》如无人之境。《出麦田记》把我带进了麦田,又带出了麦田,时而又感觉在麦田徘徊,时而却被麦芒扎着疼,时而被麦穗的金黄闪烁刺眼,时而被风吹麦浪的感觉吸引。未成熟的麦穗直刺刺地向上伸长而成熟的麦穗总是低着头。

随着小说里人物的喜怒哀乐自己也跟着悲欢不已。我迫不及待想知道故事的结局,初次读时对里面人物形象印象以及心理变化把握不深,所以看到后面又忘记前面又翻到前面,很难将故事和人物联系起来。确定里面的人物主要人物有夏念祥、端木钰晴、胥水儿、许依桐、许依禾。我为胥先重敢于承担守护哑巴女人的行为刮目相看,我为夏桂花的刁钻蛮狠感到唏嘘不已,我为傻运动无忧的躺在麦垛上望着蔚蓝无垠的天空,深夜受冻捧着河水充饥在麦田游走的黑影感到悲悯。

我知道我已被这片麦田深深淹没。但是有一点很疑惑,我始终没有找到故事里谁是绝对的主角和配角,虽然看似没有联系却又有脉络使他们紧密相连。也许主角是端木钰晴和夏念祥,也许是依桐和水儿,也许是依禾或许是许运动,总之,侧重点各有不同,当中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主角。之所以说它厚重是因为这是作者呕心沥血之作,写作长达六年之久。悉闻这还是一部删减之后的作品,不知道潘沈斌花了多少个日夜去构思,当中一些婚嫁的风俗习惯又是他走访了多少民间去记载。记得他所说的一句话,心之所向,笔之所往。对于文学功底深厚的作者来说应该信手拈来吧!

《出麦田记》里面写了三种最平常最美丽的花,油菜花,桐树花,槐花,它们没有牡丹花的雍容华贵,没有玫瑰花的娇艳欲滴,没有君子兰的芳香淡雅。这三种花把本来枯藤老树昏鸦的南许村点缀得格外鲜亮,尤其通过端木钰晴那乌黑的双瞳看这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景象更平添了几分色彩。只可惜,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不同人,一个在天堂观望一个在人间欣赏。

描写依桐的部分则重点侧重于写小时候与水儿青梅竹马,相互依存,其次是描写他高三后半学期的生活与学习。这使得我深受其感,高考倒计时,堆积如山的习题和试卷,把考生弄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焦虑不安,直至黑色的六月六日,拿准考证就好像拿到斩首令牌。宣布刑期将至只等到午时三刻问斩了。

高考时有人怯场晕倒,有人浑身发抖,令人窒息的感觉直到高考结束,又像宣布无罪释放的囚犯一样把书抛上天空欢呼雀跃,感觉整个人被抽空了一样,回到宿舍躺了半晌午,什么都不想,什么也不做。看着里面的情节好像重新经历了高考那样真切,对小说里描写祝效华高考发挥失常而坠楼一事感到触目惊心,他母亲几次哭晕倒而休克,让我看到了高考的弊端给一个时代的人造成的伤害。

在《出麦田记》里许运动是一个铁铮铮的好汉,他是南许村第一个走出麦田的人,他利用智慧与谋略为村民出了一口恶气,使得洛宁镇的人闻风丧胆。他创造了一个小村官胆敢与乡长叫板的神话,敢于站出来说话,可是却没有人听,到最后当南许村民拔掉药材种庄稼的时候才意识到原来那“傻子”说的是对的,多么滑稽,因为他重情义把自己在城市打拼的机会让给了弟弟许运亮,回家照顾妻女,而一九九八年的一个秋天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情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当他面临巨债到城里向弟弟借钱却吃闭门羹,许运动虽捉襟见肘却有骨气,铁青了脸给了那顿酒肉钱。

许运亮的忘恩负义使他精神受了很大刺激,甚至感到绝望,加之村民的冷嘲热讽,后来宁自强的拳脚相加再到后来妻子在集会时一去不回与别人私奔,留下年迈的老母亲和两个嗷嗷待哺的幼女,回来离婚时,他真的一无所有了,等法院宣判时,他脸上有些迷茫,显得有些高兴,在他眼里已经没有爱也没有恨了。也许只有蓝天最真实,所以他总是没事坐在齐渡河河岸的麦垛上仰望天空,也许在别人眼中他就像林场一样就是个傻子,但是在许运动眼中所有的人不过是浮云而已。

水儿的出生就意味着她要受苦,她的母亲以生命换来了她的降临,世界上有多少人如端木钰晴死去,又有多少人正陪同水儿诞生,谁的悲喜与谁相关,谁正缓步朝谁走来?谁正无情离开?可惜上帝并没有对这个水灵灵的女孩垂怜,让她饱尝世间所有的痛苦和折磨,性格忧郁。

水儿受到夏桂花的虐待即使浑身伤痕累累却从来不流一滴泪,只有看到她钟情的依桐哥时才会委屈的流泪,水儿仿佛一出生就被抛弃,她是孤单的,但是想到她的依桐哥她便觉得等待也是幸福的。造化弄人,偏偏在依桐高考时她却无奈的嫁给了一个不爱的陌生男人,水儿出嫁时,唢呐声摧心肝。

她知道再也等不到危难时挺身而出守护她的依桐了,今日她便已为别人的新娘。她仿佛如一个被抽空灵魂的木偶任人摆弄,此刻她已泪眼婆娑,心灰意冷,万念俱灭。当依桐得知水儿出嫁的消息骑着自行车淋着雨一路狂奔到夏桥村找水儿时,她没有选择见依桐,因为感情应该不留痕迹,不负于人。她爱过,等过,找过,世俗注定她无缘与心爱的人相守。

两代美人,同病相怜,始终没有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文天说只要时间走着等待就不是问题。可端木钰晴等来的是别人成为他的新娘,而水儿等来的是她成为别人的新娘,端木钰晴红颜薄命,水儿痛不欲生。

结尾作者笔锋一转写到工业区开发砍掉了南许村的梧桐树,从此便不会再看到凤凰,更没有《凤求凰》了,结局虽然有点突兀,留下了不少悬念,也许这是作者的别具匠心,可以让读者有更多的空间去想象。

合上书那一刻,我长舒了一口气。感叹这部经典之作。希望夏天能和依桐在一起,因为依桐是在夏天出生的。

红麦田读后感

在小学的时候我就读过《红麦田》,在我的记忆中,这是一本很美的散文集。如今,当我再拿起这本书,我看到的是作者炽热的`心,真挚的情感。这本书,又再一次温暖了我的心。

这本书记载了一个人的成长,而这个主角,便是董叔叔。在这本书里,他不仅写了他成长的故事,他还教会了我们要怎样去学会成长。

在我的记忆里,那个在红麦田成长的小男孩是天真烂漫的,他有着一颗执着的心。他喜欢趴在床上看“娃娃书”;他渴望当图书管理员,满足他那“书虫”的小心愿;他为了给学校的学生和老师都配上煤油灯,他跑遍了无数个角落,这就是他。

后来他长大了,成为了一名乡村教师。其实以他的资历可以在大城市里工作,但他选择去乡村里帮助那些好学的孩子们。那时的乡村环境是十分艰苦的,当要上晚上的课时,都是靠一盏自制的煤油灯陪伴着大家。因为煤油也不便宜,所以也要省着用,一到不用的时候,就会把它熄灭。

乡村的教师们,在深夜里都会点着灯,埋头批改作业、备课,就是这微弱的灯光陪伴着他们度过一个又一个晚上。那是,董叔叔热爱写作,但又由于煤油不够而常常作罢。后来,学生们一个接一个地为他送来蜡烛。自此,他就便点燃着蜡烛,继续忘我地看书、写作、备课。就是这一点光,陪伴这他走向黎明,走向朝霞。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五光十色的大都市里,到处都是霓虹灯、led灯的踪影,早已不见煤油灯的痕迹。虽然我们有充足的光线,但我们却不如乡村里的学生,我们没有那种刻苦求学的精神,我们还会经常去抱怨身边的不足。所以我们需要做的便是要学会成长,学会热爱自己的生活。

成长两字,说便容易,做却难。我再一次翻开了《红麦田》,细细体会其中的“成长”。

红麦田读后感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一个令我产生憧憬的书名。怀着一颗真切期待的心情我打开了这本书。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美国作家,1919年1月1日生于纽约。父亲是犹太进口商。他的这篇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而文中的小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他在文中满口污言秽语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他几次被学校开除,然后又被潘西中学开除,他不敢贸然回家,便一个人在美国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他住在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抽烟酗酒,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他在电影院里消磨时光,与虚荣庸俗但颇具美色的女友搂搂抱抱。霍尔顿的生活环境深深震撼了我的内心,而我对于这样一个社会最大的感触就是虚伪。学校里有着装模做样的老师,假仁假义的只会巴结开汽车的家长的校长,星期天家长来接送孩子便在星期六准备一道好菜――牛排,电影院的妇女会一场虚情假意的电影哭得死去活来。而霍尔顿内心也是苦闷,他企图逃出这种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诚的经历和感受。这种内心的矛盾使他彻底的崩溃,躺在精神病院里。

虽然霍尔顿不文明,生活环境糟糕得要命,但是他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会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的嘲讽所看到的一切,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的沉闷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的潦倒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被开除,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弹的很糟糕,这一切让他感到难受。他憎恨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去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而这篇文章中还有一个小女孩,她的出现就像是一片灿烂的阳光打破阴翳的天空,她是霍尔顿的妹妹菲比,她是一个天真且淳朴的女孩,她喜欢和霍尔顿在一起。也许是因为菲比的率真,让霍尔顿最想见她,他给菲比买音乐盒还悄悄回家见菲比。霍尔顿想要离开,菲比听说以后便放弃自己的表演和霍尔顿一起走。小女孩的懵懂总会带来那么些温馨的画面,让人心中有一丝温暖在这个虚伪的世界中。

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

守望是一种难得的情怀,一种勇气,一种姿势,又饱含着一份期盼。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我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完美,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完美的东西。这本书弥漫着一股悲观情绪,让人看不到出路,看不到光明的未来,苦闷正如毒瘾一样挥之不去,是一曲歇斯底里的救世主义者的绝望悲歌。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利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利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红麦田读后感

朋友推荐这本小说,当时只是简单介绍这本书书名典出于《旧约》中的《出埃及记》,意在表现农村人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艰难过程。听到他滔滔不绝,我也动心了,翻开手机便被作者朴实、风趣深深的吸引到了,如饥似渴的从上午读到黄昏,当手机显示已是最后一页时,却觉得意犹未尽,书店买来书本反复拜读。

小说作者潘沈斌是河南商丘人,作家、诗人、编剧。生于1986年2月,至,大学期间完成60万字长篇小说《出麦田记》,是一个执着的文学追梦人。作者也算是我半个老乡,我的年龄比他还大几岁,小说对豫东春夏麦田的描述,把我带到了童年的故乡,我仿佛可以肆意的吮吸着弥漫在空气里的油菜花、槐花、桐花花香,更有那温热之夏风送来阵阵麦香,还能隐隐听到麦田的海洋中传来同伴们的打闹嬉戏声。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

书中的“麦田”暗指农村,“出麦田”便是指农村人想要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过程。“麦田”是一座大围城,走出农村,走出麦田成了麦田人的理想。但经过千辛万苦走出麦田的人却找不到人生的门、心灵的门、爱情的门,迷茫地在农村与城市,高考与成功,爱情与事业、真挚与虚荣中困顿彷徨。

小说以麦田为主线,描述三个主要人物,三个年代,三种命运。八十年代的夏念祥,他走出了麦田,实现了人生价值,却迷失了自我;九十年代的许运动最终搁浅在麦田里面,被世俗的折磨成了一个疯子;二十一世纪初的许依桐,参加高考却落榜,是想出麦田而不得,想回麦田也不得的尴尬处境。

书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九十年代的许运动,他则是更为典型的农村人形象,而且敢与尝试改变的一个人,许运动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无法通过知识来改变命运。但是村里进城打工的第一人,那个时候农村人认为进城打工等同于不务正业,当大家都认为农民就应该守着几亩天地过平静的生活时,他第一个尝到打工的甜头。后来因为他内心骨子里的正义感,敢与同村里的恶势力做斗争,敢与同几千年来人们墨守成规的观念作斗争,在遭受肉体上的折磨后,又遭遇精神上的摧残。最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被这无情的世俗观念所逼疯。

读这本书时我常常被作者似笑话的语言所吸引。每每读到生动又讽刺的比喻时,忍俊不禁。看到书中对豫东村庄、麦田、甚至村里人精神状态的描写时,我仿佛回到了家乡,熟悉的味道、熟悉的场景、熟悉的故事。我也是来自农村,也是通过努力学习考上大学才出了麦田,来到了焦作。小说中主人公成长经历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看待很多问题的角度也自然而然地相近。农民那种贫苦的生活状态,村庄古朴又迷人的景色,村里人走出麦田进入城市的惶恐、无助、拼搏和改变等等,所有这些经历,都在身边发生着。自己作为农村孩子走进城市之后的那种窘态,作者都写的很真实。

书最后一行小字:“一部最纯洁、最干净的当代小说,与世俗无关”,起初不明白作者用意,书中满满的世俗,怎和世俗无关?当看到作者这样说:“艺术来源于现实,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杜撰。我本人也是出自麦田,不管在城市多久,我的心依旧还在麦田中徘徊游荡。我有过书中人物的生活,有着书中人物同样的困惑与焦虑。《出麦田记》表达了我的理想,有很强的理想成分在里面。但又鞭挞了现实,因为我本人迄今怀揣理想在现实中挣扎。我想,这就是大多数人的写照:头在云端,脚在泥沼。”

大概是我们向往的纯洁与干净吧?

红麦田读后感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

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主人公霍尔顿是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持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同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医院中。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理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使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麦田守望者》读后感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今天的当代美国文学中,有两部小说经过三十多年时间的考验,已被认为是“现代经典”:一部是黑人作家拉尔夫·艾里森的《无形人》(theinvisibleman,1952),一部就是本书。

小说一出版,就受到国内青少年的热烈欢迎,认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一时大、中学校的校园里到处都模仿小说主人公霍尔顿——他们在大冬天身穿风衣,倒戴着红色鸭舌帽,学着霍尔顿的言语动作。甚至在六十年代初期,外国学者只要跟美国学生一谈到文学,他们就马上提出了《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受到重视,不仅是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更重要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人活着除了物质生活外,还要有精神生活,而且在一个比较富裕的社会里,精神生活往往比物质生活更为重要。

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德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中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到他第四次被开除时,他不敢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的与虚荣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批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这本小说一出版,就受到国内青少年的热烈欢迎,认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一时大、中学校的校园里到处模仿主人公霍尔顿——们在大冬天穿风衣,倒带着红色猎人帽,学着霍尔顿的言语动作。甚至在1960年代初期,外国学者只要跟美国学生一谈到文学,他们就马上提出了《麦田守望者》。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菲尔德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于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受罚,到他第四次被开除时,他不敢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他在电影院中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的与虚荣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企图逃出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想作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望那些孩子们不掉下去,他在一个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社会中却想保护别人,这只是一个很美好的理想,他有能力守望吗?“麻烦就在这里。你永远都找不到一块宁静、舒服的地方,因为这样的地方本身就不存在!”作者也知道现实生活中的样子,却自己在杜撰一个充满传奇的人物,自身无法实现的依托梦想,这就是这部作品带有太多的幻想色彩理由!它不是生活实际,但它是一种幻觉的需要,这非常适合处于青春时期的少年思想!

我认为这么多年来,中国读者还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作者在变相呼吁社会教育改革!同时用主人公的身影塑造了自己认为的一种模式。至于这部小说是否影响了美国教育体制的改革,我们无从知道,我想美国社会接受这位作家的时候,也就说明是一种默认!现在西方教学方式正被许多私人教育学校在中国到处宣传,这不仅仅是光为了挣钱,而是从另一个侧面发出的一种唤醒!

作为老师,我们真的要去善待学生,去尊重他们,让他们爱学习,至少不讨厌上学。

《红麦田》读后感

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麦田守望者读后感

我听着我自己的声音;禁不住微笑,不得不微笑,面对同样的世界。

那个世界,几十年后依然一样,我们和霍尔顿同时代、同地域,这是反人类,这是爱人类,只要有人类,你都可以看麦田里的守望者,你都会觉得那是你自己在和你自己讲话,就是这样,心中永远有个霍尔顿,从此以后,在悄悄地和你说话。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我们身边随时可见的孩子,也是凤毛麟角的孩子,16岁的他抽烟,喝酒,与自己不能接受的轻浮女子交往,四次被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了。

然那颓废,灰冷的态度源于失望,开除他的那算什么混帐学校?!”他不愿长大面对泥沙俱下的社会,他唯一抱有好感的老师也告诉他世界多么残酷:

“一个不成熟的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是的,他究竟要长大,与这个世界妥协的啊,时光是某种节制而无情的东西,宇宙间最大的暴君,不必敬畏却必须服从。

下面的这段话我收藏了这是霍尔顿的理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

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_-----除了我。

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

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

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

我只是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很喜欢这样的话,这样的理想也许不远大,可是我们的生活中难道不是真的需要这样的守望者吗?而我们每个人其实也就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吧。

这样的工作虽然会枯燥,但是我们首先得把这样的小事情做好了才是啊——虽然每个人的心中或许会有一种一剑寒九州的英雄主义情结——但还是象霍尔顿这样做一件真正有意义的事情吧。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的`一部长篇小说,该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

他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衣,戴着猎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

他曾经三次被学校开除。

之后一个学期,他又因为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

他丝毫不感到难受。

他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

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甚至找妓玩。

从这些看来,霍尔顿不是一个好学生,而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一个混混。

但是他回到纽约城后,不敢冒然回家,是因为他不想让他的父母担心。

之后他住进了一个小旅馆。

在这里,他看到了成人世界的污浊。

第二天,他在街上游荡遇到两个修女,捐了10元钱,这是因为他善良。

之后他和女友看电影,他看到了她的虚伪、假情假意,与她吵了一架后分手了。

他又偷偷回家,想和妹妹菲苾道别。

霍尔顿对他的妹妹关怀备至、百般呵护。

找到菲苾后,他向菲苾诉说自己的苦闷和理想。

他的理想就是想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想去关心孩子、保护孩子。

他不想让孩子沾上成人世界的污浊,他要把那些不知往哪里跑的孩子抓住,不让他们冲进成人的世界。

了解妹妹的情况,说明了他对父母是有孝心的,对妹妹有关爱之心,他注重和亲人的感情;他,讨厌嗜酒的人,擦掉墙上下流的话,说明了他有辨别能力,对成人世界的污浊的厌恶。

这些都是他的优点,他的心,他的本质。

正是这种正直、善良,才能让他发出:只愿做“麦田的守望”的呼声。

虽然他有种种的缺点,但这些都不能掩盖他的那份纯,真,善。

通过阅读这篇名著,让我懂得了很多,我知道了:做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要有一颗孝心,要正直。

但是学习是为了自己,让自己以后有好的前途,而不仅仅是一辆“凯迪拉克”。

学习的过程就是成长的过程,学习才能开拓视野。

学习也是一种乐趣,在学习中可以和朋友一起分享快乐。

所以,学习是一个快乐的过程。

我要好好学习,在学习中找到乐趣。

《红麦田》读后感

读了《母亲的纯净水》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很多。

《母亲的纯净水》写了母亲给女儿准备“纯净水”,当女儿发现所谓的纯净水原先是凉白开而责备母亲时,母亲对她进行了教育,使她明白了自我想法的错误。并懂得穷并不可怕。

“母亲说:“我们是穷。可是穷有什么错?富也罢,穷也罢,都是日子的一种过法。穷人不见得可怜,富人也不必须高贵。再穷,也得看得起自我。要是看不起自我,心就穷了,那可就真穷了。””从这句话中,我明白了,穷没什么,它绝不是一种耻辱。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回家为父母倒了一杯水,因为我明白了父母的不容易,自我又是家里唯一一个纯消费者,没法挣钱,总能够为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吧。父母看见了,竟十分高兴!我怔了一下,没想到自我只是倒了一杯水,他们居然这么高兴!从那以后,我每一天回家为父母做一件小事,邻居都夸我长大了!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穷并不可怕,思想.精神上的粗俗才是真正可怕的!同时,我也明白了母爱的伟大。

母爱如一杯浓浓的香茶饥渴时给我们带来芳香;。

母爱如一轮火红的太阳寒冷时给我们带来温暖;。

母爱如一盏明亮的路灯迷失时给我们指明方向。

母亲,我爱您!

金色的秋日麦田作文

当北方的风捎过几片金色的`落叶时,秋便到了。昨日的雨早已洗去燕子离开时留下的踪迹,我轻轻打开尘封已久的柜门,腐朽的气息散发出来,我小心地将那早已悄然褪色的合照拿,这时,屋外的树"沙沙"作响,风吹进来了,吹乱了课桌上整齐的稿纸,吹凉了我眼角孤独的泪。

麦田依旧是那么美,但却少了一份金色所独有光彩,是因为晚霞遮住了那抚慰大地的夕阳之光了吗?或许正午这里会更加美丽吧!但时间却终究是不等人的,是它无情地离去带走了麦田的光彩。我看了看手中的合照,同样的麦田,现在所缺少的大概就友谊所带来的温暖人心的光彩吧,现在所失去的大概就是当年你我共同许诺的情谊吧。当秋风又一次吹起时,我轻轻躺了下去,麦穗在我身旁韵律般地摇摆着,风大了,吹乱了我的头发,麦香从这边飘来,淡雅中混合着一丝悲伤;童谣从那边传来,悠扬中夹杂着一丝凄凉。我撕碎了手中的照片,让这微微秋风将它捎到云端那早已在岁月中流逝的天堂里去。

《红麦田》读后感

前几天,我读了《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

书里的女孩叫卡拉娜,她生活在太平洋里的一个岛屿上。岛屿的形状像一条侧躺着的海豚,所以,人们把它叫做海豚岛。岛的周边有许多海豚在游泳,海獭在嬉戏,海象在争雄,野狗在决斗……岛上住着印第安人,生活自由自在。后来,他们遭到了捕猎海獭的阿留申人的杀害,决定离开这个岛到东方去生活。离开的那天,卡拉娜和弟弟因为没有赶上离开的船只,不幸被留在了岛上。

独自在岛上生活的日子,卡拉娜自己动手制造工具、编织裙子。就这样,她在岛上生活了十八年。十八年来她经历了重重困难:与野狗决斗,与海啸、地震抗衡……生活虽然艰难,但卡拉娜始终没有放弃希望,一直坚信总有一天救援船会来的。

在卡拉娜的身上,我更敬佩的是一种令人惊叹的顽强意志。在漫长的18年中,卡拉娜一个人就是凭着这种顽强的意志,坚持活了下来。看着她躲避野狗的袭击;一人抓捕凶恶的'大章鱼;看着她自己疗伤,自己做衣服……都让我非常的感动又敬佩。想起自己在学骑自行车时,开始爷爷教我先坐上去.然后他一边扶着把手,一边扶着坐骑,我就试着用脚踩.可是,车轮头却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子,它总是不听我的使唤,它一会自动向左,一会自动向右,害得我差点摔了下来。几个重复动作过后,爷爷已经满头大汗,走不动了。

我只好学溜车,溜车就是两只手扶住把手,一只脚踩踏脚,另一只脚缩起前进。一遍、两遍,慢慢地,我很快学会了溜车。可我总是不敢上车,这时,爸爸回来了,他见我学会了溜车,就带着神秘的微笑说:“能自己溜车了,骑起来就容易了呀。”听爸爸一说,我的劲头来了,眼望前方,双脚用力踩。不好,一棵树正等着我撞上去,我得大叫一声,想拼命调转车头,可惜已经来不及,单车和大树来了一个热烈的亲吻,而我,则是躺在地上,后来又几次不是与大地接吻,就是与路边的别的东西接触,因为摔了几跤就再也不敢去学了,真是很惭愧。我的困难和卡拉娜比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

卡拉娜的故事让我感慨万千:一个小女孩居然能自己在荒岛上生活十八年,生活中的我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所以我决定向这个开朗乐观、勇敢的小女孩学习:热爱生命,坚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做一个自强自立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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