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代表了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的尊严,它在国家独立、国家建设和国家团结中起着重要作用。在我们的生活中,国旗下是我们向国家表达忠诚和爱国情怀的地方,也是我们进行国歌唱起和升国旗仪式的场所。以下是一些国旗下总结的案例,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杨: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早上好!
林:我是来自六年4班的。
杨:我是来自六年4班的。
合:《在成长中与法同行》。
杨:对于“法”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法》等等。
林:然而,我们只有真正知法懂法,增强法制意识,才能自觉守法。
杨:的确,我们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稳定和谐的程度。所以,从小培养我们的法律意识,促使我们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借此机会,我们向大家提出以下倡议:
林:第一,我们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第二,我们要提高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
杨: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基础环节。因此,我们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小学生行为规范》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
林: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杨:我们要清楚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增强法律意识并提高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林: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
杨:我们还应有宽广的胸怀,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在学校里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
林: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当我们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自己时,不提倡大家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杨: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受到非法侵害的,还可以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合: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在成长中与法同行,让我们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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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漫天飞舞,期盼梦已成真。人,总有数不清的梦想,数不清的欲望,安能个个实现?英语总考不好,努力了,流汗了,得来空梦一场,何用?期盼,努力的来成果;期盼,汗水浇灌成功;期盼,泪水洒满兴奋时的瞳孔。
“努力了,总比没有努力强,努力了,你可能会得到回报,不拼搏,安能拿到回报?”妈妈安慰我。“人贵有自知之明吧。”我的最要好的朋友说,“别那么死脑筋,别忘了,你可是好学生,在教师心中有地位!”
“那也不行啊!,成绩起伏,可是……拼搏,在书山有路勤为径的时候,要奋力拼搏。”我的语气中包含一丝坚定,一丝犹豫。
“死脑筋,自我‘好好学’好学生!”她在讽刺我,“__,下楼玩去吧,让她好好学!”
我努力着,期盼着,欲望着……过了一节课,刻苦了一节课,期盼努力得到回报了一节课。
“明白了!”我如梦初醒。
下一次考试,带着一份期盼,我月考。
不好,不差,不孬,87。教师还表扬了我。也许是我原先才考70的缘故吧。
期盼,期盼,盼万朵雪花,在空中飘来飘去,带走我的梦。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今天是12月4日。可是你们知道吗?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从小不培养法律意识,不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是一句空话!我就举例来说吧: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个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个初中生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看似触目惊心,其实也就是一时的冲动,竞酿成了如此大的悲剧。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
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演讲人:李建芳时间:2014年12月5日。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昨天,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日,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法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
。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qut全国法制宣传日&qut,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指导我们国家生活的指南,是一切政党、组织、集体和个人行为的准则,是维持我们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好宪法,并在此基础上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法制体系的完善体现了这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同时也体现了整个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法律的普及在于宣传学习,我们就是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要的法律法规。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每位公民都应该学法、知法、守法,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能让我们明辨是非,法律素质已成为衡量人才素质的重要标准。普法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增强法制观念,势在必行!
学校是传播社会主义法制文化的基地,优良的学习氛围靠我们大家共同营造,美好的生活环境需要我们大家自觉维护。我们更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作为教师,我们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做同学们遵纪守法的榜样;作为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创建省级示范高中,需要一个更加良好的学习环境,需要你,需要我,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我们要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上杭一中更加美好、辉煌灿烂的明天!
谢谢大家!
队员朋友们,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它是国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同时它又是母法,所有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制定。比如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安全法》、《义务教育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都是以《宪法》为依据,也正是这些法律法规,为我们少年儿童撑起了一个巨大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权益不受侵害,保护我们少年儿童健康茁壮地成长。
邓小平爷爷早就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所以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一直是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作为小学生,社会小公民我们应当敬畏宪法、严守法规,更应该学习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法规要求,首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才能在危险面前积极预防,在伤害时刻自我防护。
生活中,离我们最近的法律要算是《交通安全法》了。因为在每天的车水马龙中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它就像一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
有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至今让我心有余悸。一辆七座的面包车满载了十二名小学生,在一条比较宽阔的.马路上,与对面一辆疾驰而来的货车相撞,面包车当场撞翻,滚落沟底。司机和七名孩子当场死亡,五人重伤,吓得一身酒气的货车司机瘫坐在地,痛哭流涕。
队员们,八条鲜活的生命啊,就这样转瞬即逝,试想想,如果面包车司机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不超载,或许悲剧不会发生;如果货车司机遵守交通法规,酒后不驾车,拉货不超载,或许悲剧不会发生;如果每一位孩子家长都懂得交通法规,不让孩子乘坐没有正规客运手续的车辆,这起由鲜血酿就的惨剧就不会发生!如果可以重来,如果可以重来……但一切不会重来。血的教训警醒我们:学习法律法规,势在必行,遵守法律法规,我们人人有责!
老师们、亲爱的队员们,敬畏宪法,严守法规。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为了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为了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吧!
作者:山东省莱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张燕。
宪法大家都不会陌生,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弘扬宪法精神,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宪法中学生国旗下讲话,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我叫--,是来自--第二实验中学一名幸运的中学生。说我幸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的国家。
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
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
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三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五年级的岳--,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
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在现实生活中,像成克杰、胡长清等腐败分子无视党纪国法,恣意践踏法律,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在我们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规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或许正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大家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没有严谨的法律支撑怎么可能得以快速发展呢?在我国,这部根本性法律便是——宪法。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社会的中流砥柱、时代的新兴者,在维护与践行宪法方面当然有些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要践行法律就要先了解其内容,熟悉相关的条例,在知法的前提下做宪法的践行者。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国家的根本制度,在国家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在内容上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从而成为法律规范的渊源。
我们走在新世纪的前端,健全的法律,和谐的社会,温暖的家庭,无不充溢着我们年轻的心。然而,正是因为我们有着年轻的心,才有一份狂妄,有一份叛逆。有些人从小偷小摸到杀人放火,从赌博到抢劫杀人,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犯罪的深渊。我们该怎么办?难道要继续这样无知么?难道要继续这样冲动么?不!我们正值花季,我们正拥有的是一段纯洁而又美好的人生,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们更要明确方向,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法律的指引下,更加努力的前行。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小小的松懈便可能酿成一次大的失足。同学们,当你心情很不好,准备行动时,请你想一想自己的行动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侵害时,你又能否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呢?但是你从内心真的明确的知道何为违法,何为犯罪么?如果不清楚,那就让我们努力吧!努力了解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号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不要让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造成的悲剧在校园中上演。
历经道道岁月的刻轮和风雨的洗礼,在20--的尾声之前,我们迎来又一个124,一个非比寻常的日子,是值得每个人为之自豪、热血沸腾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宣传日。而今年的124更显特别,它是我国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新世纪的江财人,让我们挑起繁荣祖国的重担,在现代化社会的潮流中,冲破艰难险阻,学好文化知识的同时,丰富我们的法律常识,健全我们的法律知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严格要求自己,共建人类文明,共建和谐校园!
是的,正是由于法律,尤其是宪法的存在,才使得我们的权利得以应有的保障。生活中它离我们并不遥远,让我们共同努力,坚持信敏廉毅的校训,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做一名知法懂法的江财好青年,中国好公民!
谢谢大家!
老师和同学们:。
早上好!
20--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之所以选择这一天作为全国法律宣传日,是因为中国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首要坚持宪法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全面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国家宪法日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一个重要的仪式,它传达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也是为了将宪法思想内化于所有公职人员之中。权力属于人民,属于宪法。
为什么所有人都应该学习宪法?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则。是的,我们应该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遵守基本规则,各种法律法规规范我们的行为。
在课堂上,学习《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守则》对我们的要求;当我们在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规范了我们的行为:《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行为守则》等也对小学生在投掷废弃物和纸屑时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残疾人保护条例》对残疾人的关爱行为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防治法》都有明确规定。
法律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无处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的根本法,是国家制定的一切法律法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规定。
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人们的生活将会更好。
同时,我们应该知道:法律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则,它告诉我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我们只有严格遵守法律,才能学习和生活在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的国家。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儿童的法律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未来社会的稳定。
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我国首个宪法日,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1982年的今天,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现行宪法,并于同日公布实施。自2001年起,每年的12月4日被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自今年起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据决定,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我校开展的系列宪法宣教活动之一,我受政教处、团委的安排,今天将从宪法的含义、特征、主要内容,新中国现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四个方面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宪法的含义、特征和主要内容宪,词典解释为“法令”。顾名思义,宪法,重叠的法律,即为法上加法,所以,我们把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所有的法律,都需服从于宪法精神,不得违背宪法。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宪法从内容上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新中国成立至今,共公布实施了四部宪法和一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一)《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制定颁布。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基本制度与重大问题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二)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三)1975年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因特定的历史原因,它从总体上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严重的缺点和错误。
(四)1978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由于当时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能分清,因此尽管经过两次修改,1978年宪法从总体上仍不能适应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五)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其体现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国旗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象征,是国家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的体现,应为本国人民所崇敬,为国际社会所尊重。国旗的图案、色彩、象征意义及使用办法,一般都由宪法和有关法律加以规定。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正式确定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之后,在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都以专章专条加以规定。
1990年6月28日,国家主席颁布第28号主席令,宣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使用和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国旗法》的颁布实施,是完备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使我国国旗的使用有法可依,对于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以及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
历史风云的卷帙舒展,苏中大地上英杰的伟绩代代相传。
鲁迅先生说:“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期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一九二六年,在帝国主义的逼迫下,北洋军阀应对同胞们的请愿,竟下令开枪,死伤二百余人,造成震惊中外的“三·一八惨案”。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学生刘和珍遇害,年仅二十二岁。以刘和珍为代表的青年不是苟活之人,她们为了中国而死,是真的猛士。猎猎西风中,民族的鲜血灌铸而成的红旗傲然挺立。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逝去了,便有更多的人崛起。“杀了夏明翰,自有之后人。”在里下河这方沃土上,出现了更多的英杰,他们肩扛红旗,担起民族的解放事业。
一九三二年,高如云在里下河出生。一九四七年,高如云投身革命,参加游击队,先后担任副指导员的通讯员、连部通讯员。
四月二日晚,游击队转移新驻地,一个地痞向“国军”告密,游击队面临两面包抄。不幸被捕的高如云应对还乡团的审讯,不予应答。敌人恼羞成怒,杀害了高如云。高如云壮烈牺牲时年仅十六岁。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他们是继往开来的先驱,是跨时代的壮士,亦是我们一生追求的榜样。他们不曾“匹马戍梁州”,亦未“自首为功名”,祖国的统一是他们毕生的追求。新时代的我们,应当思辨其劳,继往开来,为祖国的发展前赴后继。
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我们走在时代的前端,既歌且喜。未来的宏图大业,将在我们的手中展开。
你是一部永不落幕的长诗风的挽歌撩拨你卷起卷落传来委婉的音符凝固成一尊雕塑笑看人间云卷云舒。
哲人日已远,典型在夙昔,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
烈士在我心中!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国旗下讲话,我重点来强调学校即将举行的“防震救灾逃生演练”活动中的一些注意事项,请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收听,并将要点牢记于心。
相信大家都不会忘记:20xx年5月12日,汶川8级大地震,震撼了全世界,震惊了全国人民。时隔两年,20xx年4月14日早晨在青海省玉树县再次地震,最高震级7.1级。就在前4天3月10日中午12时58分,云南盈江县也发生5.8级地震。前三天3月11日13时46分在日本本州东海岸附近海域也发生8.6级地震。看到那么多鲜活可爱的生命瞬间陨落,那么多的教学楼顷刻坍塌,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心痛之余,深切感到对学生进行避险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同学们,遇地震,莫惊慌,得镇静,少伤亡。为进一步提高我们地震逃生实效,我在这里将重点强调一些疏散要求与注意事项。
(1)活动开始前,班主任要利用晨会、活动时间向学生讲解关于逃离现场的方法。使学生明确本次演习是在历次演习活动基础上更严谨的安全防范活动。
(2)听到学校总指挥发出“演练开始”的指令后,全校师生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命令,立即快速、安全进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或做其他不相关的事。
(3)要求班主任教育学生,由于水泥预制板墙、门柱的倒塌,曾经造成过多人死伤,务必不要靠近水泥预制板墙、门柱等躲避。在重心较低、且结实牢固的桌子下面躲避,并紧紧抓牢桌子腿。在没有桌子等可供藏身的场合,无论如何,也要用坐垫等物保护好头部。由于地震的晃动会造成门窗错位,打不开门,曾经发生有人被封闭在屋子里的事例,所以请将门打开,确保出口。即使在户外的场合,也要保护好头部,避开危险之处。
(4)各班应先安排好撤离小队长,关门人员,并交待演练过程中:大家要双手抱头,下楼梯要排成两列快走,不得拥挤、推搡,抢先下楼,不得重返教室,不得喧哗、更不得开玩笑,以免引起共振;同学之间要互相照顾:大同学要照顾年小体弱的同学;要关心、照顾残疾同学,如发现有人摔倒,应将其扶起,帮助一起逃离危险地。
(5)要求疏散中,全体相关的老师各司其责,各就其位,责任到人。
同学们,灾难无情,生命无价。做为未成年人,我们更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平时要加强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掌握在危急情况下机智逃生的本领,并积极向家长、朋友和邻居宣传,让更多的人关注安全,珍爱生命。同时,希望全体师生能以这次安全疏散演练为契机,进一步把学校的安全工作做好做实,把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继续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而不懈努力!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去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月4日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12.4”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12.4”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也许有同学会说,宪法好像与我们现实生活没有交集。其实不是的,根据宪法,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了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要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们的学习和品德养成提出了要求;当我们走进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我们保驾护航;当我们在消费遇到问题时,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我们中学生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与法律相伴。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我们常常用这句话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对鱼儿和鸟儿的自由羡慕至极。但是我们忘了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天空。所以不存在绝对的自由。洛克说:“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我们都知道法律在限制一些自由的情况下保护另外一些自由。换言之,法律对自由的限制源于更好的保护自由的初衷。而自由正是在法律的限制和保护下更好地实现。做为一个社会人,我们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只有我们严格守法,社会才有良好的秩序,和谐的局面,我们才会享有自由,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社会中,失去自由。所以,我们要追求自由,就必须让法律成为我们的信仰。
卢梭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法律信仰是人类走向法治和秩序的必由之路。作为学生,法律不仅铭刻在心里,更需要用法律鞭策我们的行为,让犯罪远离我们。希望能从你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从遵守校规做起,自觉学习宪法、掌握宪法、尊重宪法,讲正义、慎言行,谨交友,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行为,做到畏法。理智行事,做到遵纪守法。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信仰宪法,敬畏宪法,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吧!
当外国质疑中国人没有信仰的时候,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们有信仰,我们信仰宪法。”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也许有同学会说,宪法好像与我们现实生活没有交集。其实不是的,根据宪法,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了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要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们的学习和品德养成提出了要求;当我们走进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我们保驾护航;当我们在消费遇到问题时,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我们中学生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与法律相伴。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我们常常用这句话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对鱼儿和鸟儿的自由羡慕至极。但是我们忘了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天空。所以不存在绝对的自由。洛克说:“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我们都知道法律在限制一些自由的情况下保护另外一些自由。换言之,法律对自由的限制源于更好的保护自由的初衷。而自由正是在法律的限制和保护下更好地实现。做为一个社会人,我们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只有我们严格守法,社会才有良好的秩序,和谐的局面,我们才会享有自由,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社会中,失去自由。所以,我们要追求自由,就必须让法律成为我们的信仰。
卢梭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法律信仰是人类走向法治和秩序的必由之路。作为学生,法律不仅铭刻在心里,更需要用法律鞭策我们的`行为,让犯罪远离我们。希望能从你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从遵守校规做起,自觉学习宪法、掌握宪法、尊重宪法,讲正义、慎言行,谨交友,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行为,做到畏法。理智行事,做到遵纪守法。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信仰宪法,敬畏宪法,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吧!
当外国质疑中国人没有信仰的时候,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们有信仰,我们信仰宪法。”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勤俭是美德节约是责任》。
曾几何时,“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诗句常在耳边回响;。
曾几何时,“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的古训仍在心头萦绕;曾几何时,伟大领袖毛泽东掷地有声的一句话:“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指引着几代人艰苦创业、自力更生。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便有“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的名言。而今,随着我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勤俭节约的精神内涵更加丰富。众所周知,比尔·盖茨是世界首富,但他的生活却非常俭朴,从不铺张浪费。华人首富李嘉诚曾说过:“如果要我拿出一个亿,我会毫不犹豫,但如果有人在地上扔一分钱,我会马上把它捡起来,我的成功正在于此。
这些拥有无尽财富的人用自己的言行举止为新时代的勤俭作了注解。反观我们:零用钱随意乱花,零食吃一半扔一半,五花八门的文具用品一大堆这么多被我们浪费的钱其实可以花得更有意义,或许可以买一套好书,或许可以资助一个贫困孩子上一年学,或许可以让父母少劳累一些。请记住:勤俭不是小气,而是一种文明,每人节约一分钱,社会文明一大步!现在,世界人口已突破70亿,中国人口已突破15亿,不断增长的人口和日益减少的资源已经敲响了警钟。所以,联合国早在20xx年就把每年的10月31日定为“世界勤俭日”。世界勤俭日的确立,体现出世界对勤俭的呼唤,对节约的期盼。
亲爱的同学们,就让我们从今天做起,从细节做起,把勤俭节约的美德传承下去吧!勤俭并不难,有时候就是举手之劳,有时候就是转念之间,假如我们能合理、科学、有意义地、用好手中的每一分钱,珍惜珍爱一切生活资源,我们就会拥有终生享用不尽的宝贵财富。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
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我叫xx,是来自xx第二实验中学一名幸运的中学生。说我幸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的国家。
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刘媛媛发表过一篇演讲,叫《年轻人能为世界做什么》,她说总有一天银行行长会是九零后,企业家会是九零后,甚至主席都会是九零后。其实同样,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那么我想问大家,如果在那一天,我们又能为这个世界做什么?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三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当硬币落地,发出清脆的声音,小海弯下腰,伸手捡起来昏黄的路灯下,硬币折射出暗淡的光,小海两手夹起它凑近嘴前,嘴唇微微一动,轻轻地吻了吻,然后放进口袋向家的方向走去。
这个炎热的夏天,这个多雨的夏季,对小海来说是残酷的,他最终没有收到高中的录取通知书,他苦恼懊丧极了那夜,他在昏暗的路灯下独自徘徊,任泪水无声地流淌他不敢回家,不敢应对苍老的父亲他孤独地望着那弯弯的月牙儿,徘徊了一夜他迷惘了,他甚至把自我当成敌人罪人,不住地责备自我:为什么当初不听父亲的劝告,把时间浪费在网吧迪厅他好恨,恨自我不成器昨夜父亲的话又萦绕在他的耳畔,让他的心更加不安起来:孩子,爸爸永远相信你是好样的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念书,没什么也不能没有文化啊他无法决定是否回家,只好让硬币代劳。
那天,爸爸出门筹钱去了,小海很无聊,走出门去想透透气街上车水马龙,热闹非凡,然而小海却仿佛什么都没有看到什么都没有听到;他所看到的只是渺茫的前途,听到的只是石投井底那毫无期望的扑通声。
突然,小海好像想到了什么是它,那枚硬币,他的好兄弟!他仿佛一尊复活的雕像,急忙把手伸进口袋,一阵翻找之后,那枚光亮的硬币静静地躺在他的手心,他把期望完全寄托在硬币身上:正面,继续上学;反面,出门打工他用尽全身力气使劲一抛,嗡它翻转着,把烈日的毒光反射成一道道刺眼的光柱小海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看着它静静地下落,心却跳得厉害。
当硬币应声落地,正好撞在马路牙子上,然后一向向前滚去,小海紧跟着跑了几步,它却扑通一声掉进了下水道小海简直崩溃了,他两手捂着耳朵啊地怒吼着,他已经顾不上行人异样的目光,一下子蹲坐在地上,泪水不住地涌出来为什么我的命运如此坎坷?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难道连它也不帮我了?他迷惑了。
无聊望见了犹豫,到达梦想不太易当这歌声从路边的小店里飘来时,小海的心猛地一震,他慢慢地抬起头,注视着湛蓝的天空,只想靠两手向梦想挥手他明白了,应对挫折的漩涡,仅有自我才能摆渡自我于是,他一下子跳了起来,朝着家的方向跑去。
每个人都有自我的生活方式,我觉得人一生不管你走到哪里,不管你是大人小孩,不管你在任何情景下,不管你做什么事都应当诚实守信!对得起自我的良心!
从我记事以来,不论做什么事,不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我都能做到诚信。在学校,教师安排我做的事情,我都要扎扎实实做好。同学们要问我作业,我都会一一解答。有的时候在学校没时间帮他们解答,我承诺回家再帮他们,回到家我都要打电话和他们讨论解答。在家里,我从不在爸爸妈妈面前撒谎,即便考试成绩不好,我也要依实告诉爸妈,妈妈经常说我是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
有一次,我借了同学的五元钱,回家拿了钱我放到笔袋的夹层里,去了学校有事就耽搁了。过了好多天我也忘了还给那位同学。之后,我在笔袋的夹层里发现那五元钱,才想起同学的钱还没还。便立刻还给那位同学,可那位同学说:“你不是已经还给我了吗?”我明白她也忘了这件事,因为时间很长了。我对她说:“是你忘记了,我根本没有还你呀!”从这一件事情过后,我每次借了同学的东西,就不敢再拖延,用完立刻还给同学,我不能做不讲诚信的孩子。
还有一次,星期天我们家的邻居让我辅导他上二年级孩子的作文,我认真的辅导了他一午时。可为了这件事,耽误了我写星期天的作业,我晚上十一点多才把作业完成。可我心里感到很简便,因为我承诺的事情认真的做了,让二年级的小朋友理解了初步的写作知识。
我是个做事十分认真的孩子,不管和谁都是诚实守信,一旦承诺的事情,不论有多忙,不论在什么情景下,都要做到诚实,都不会失掉信用!诚实守信是我的原则!
诚信,关系着一个人的生活、学习、工作……,一个人如果失去了诚信,将在社会上没有立足之地,让人瞧不起。一个人失去诚信,就会失去朋友。一个人失去诚信,他将会失去一切!一个人失去诚信,他将会没有人格,在人生的天平上没有分量,最终将一步步毁掉他的人生。诚信,失去就在一刹那,而得到却要一辈子永远。一个公司没有诚信,就没法生存。我认为诚信比金钱还要贵重,一个人诚实守信比什么都重要。
诚信能给人带来温暖,有时很难做到,有时却很容易做到。有时甚至身边的一件小小的事情就是一份诚信;一句简单的话语就是一份诚信;一个淡淡的微笑就是一份诚信。如果每个人都守住自我的那份诚信,整个世界将会变的无比完美!人人都会露出欣慰的笑脸!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五年级的岳小芊,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青年。
社会经验不足的青少年,在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在复杂的社会生活环境中,青少年学生必须学会自我保护。面对一些突发的事故和侵害,我们应该积极争取社会、学校和家庭等方面的保护。因此青少年学生必须要学会自我保护,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逐步培养自我防范的能力。
二、青少年应从下列几个方面加强自我保护:
1.树立“敌情观念”,头脑里要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提高对社会状态的认知程度,明了社会治安的复杂情况,懂得世界上有阳光,也有黑暗。要学习和掌握一些如何摆脱困境的技能,借鉴一些青少年如何机智勇敢地虎口脱身的方法,在自己万一遭遇到不测时,能够沉着应付、机智逃生并寻机报警。
2.要学习和掌握保护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律主要有:《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这些法律分别规定了未成年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受教育权利和其他应享有的保护权利等。
3.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告诉他们父母亲的上班规律,家中有无贵重物品等,更不能随便将陌生人带到家中。即使陌生人声称是自家亲戚,父母的朋友、同事等,应先同家长取得联系加以证实。如果觉得此人可疑,就要设法告诉老师和警察。独自在家时,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开门。一些犯罪分子冒充维修水、电、煤工人和收费人员上门,借此机会进入住宅进行犯罪活动。当你一人在家时,不要开门答话,静听动静,如果不慎开了门,可假称自己的家人在楼下,假装喊几声,使罪犯胆怯。4.离家外出时,不要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更不能轻易跟着去,一些青少年就是轻信花言巧语,跌进陷阱,被骗、被拐、被害的事例很多。
5.夜间如果需出门,最好要求成年人做伴。节假日和同学、朋友相约去玩,要明确告诉家人要去的地方,并能保持电话联系。未成年人身上不要带过多的钱财,衣着打扮要尽量朴素大方,不要过于华丽,否则,就易成为受害目标。
6、不要同社会上行为失常和有劣迹的人员过分来往,接触过多必然会染上恶习,甚至自觉不自觉地加入这些人的圈子,有的则会被胁迫做坏事。
7.不要去游戏厅、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青少年一旦遭受不法侵害,就要及时大胆地向老师、家长和公安民警反映情况,揭露违法犯罪人员,切不可胆小懦弱,将屈辱装在心中。
青少年时期,是花季年华,希望我们每一个学生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踏踏实实走好人生每一步。在日常生活中加强自我保护,大家齐心协力,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学习环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教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日我给大家演讲的题目是:从身边小事做起,书写爱国主义情怀。
这么多人为我们树立了爱国主义的榜样。此刻,我国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应当怎样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呢?我们作为在校学生又应当怎样践行爱国主义精神呢?我认为,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生活、学习中的点点滴滴做起。做大事是爱国,做小事同样也是爱国,因为我们此刻只能做小事,事情虽小,但只要有意义那就是爱国的一种体现。故人云:“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仅有一件件小事做好,将来才能做好大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我们要适应时代的发展的要求,正确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增强爱国的情感和振兴祖国的职责感,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把爱国之志变成报国之行。今日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学习,明天为创造祖国辉煌未来贡献自我的力量!
多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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