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是向组织或机构提出申请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是展示自己能力和意愿的重要途径。希望以下这些申请书的例子能够给您提供一些灵感和思路,帮助您撰写出一份出色的申请书。
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后,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税收优惠政策中最大的那块蛋糕——享受15%的优惠税率,在“5+1”地区(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还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即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的定期优惠。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享受地域。
新税法关于促进技术革新的优惠扩大了范围,只要是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分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都可享受优惠。而以前,这种待遇只有在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特定区域内才有。
认定标准。
过去,企业申报高科技企业认证的口径相对宽松,一般由企业向地方的政府机构,如开发区的管委会等提出申请,经核定后由省、市级的科技部门批准并发给证书,审批权主要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三)负责挑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条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第三章认定条件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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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于___年___月___日生下宝宝,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顺产产假90天,晚婚晚育多30天,寒暑假顺延),特申请休假128天,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恳请批准,多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三)负责挑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条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第三章认定条件与程序。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三)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申报企业的员工大专及以上学历30%及研发人员10%所占比例符合要求。
申报企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的要求。
2、所需材料。
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
申报企业的近三年会计审计报告、近三年的研发费用审计报告、去年高新收入审计报告。
申报企业的产品销售合同、用户试用报告、收入证明等可证明创新活动取得成果的材料。
3、办理周期。
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至9月30日截止,受理后2个月发布审批结果公告,公示后国家统一安排实体证书颁发。
4、优惠政策。
当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可由正常税率的25%降为15%来征收,实施期为三年。浦东2008年1月1日以后注册企业可以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前两年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
1、主营产品(服务)所属技术领域。
2、近年自主知识产权数(件)。
3、人力资源情况。
4、近3年每年销售收入、每年总资产。
5、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6、近3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7、管理与研究开发人员情况。
8、科技成果转化及研究开发管理情况。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
1、项目编号。
2、项目起止时间。
3、项目的技术领域。
4、技术来源、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等。
5、研发费用总预算。
6、研发费用近3年总支出。
7、立项目的及组织实施方式;
目的:项目要解决的问题和意义。
8、核心技术及创新点,知名所属具体领域,着重丛工艺、方法、过程等技术方面叙述。
9、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主要是项目研发期内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果,成果的类型可以是原理模型、产品样品、样机,小试中试设备,生产线,专利、论文、标准、工艺参数、专著、版权等,但要根据项目所处的阶段来表述取得的成果,并对名称、数量、性质、特点等情况作必要说明。
三、
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
1、产品(服务)编号。
2、技术领域。
3、技术来源。
4、上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5、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
6、与同类产品(服务)竞争优势、技术优势,技术性能指标的先进行,成本,价格优势等。
7、产品(服务)获得知识产权情况。
四、近三年内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
1、知识产权类别。
2、知识产权获得方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5年以上独占许可。
3、所属项目标号。
五、企业年度研发费用结构表。
六、附件清单。
(一)企业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国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通知书。
(二)人员情况说明。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机构、科技人员研发人员占比说明。
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名单汇总,人员佐证材料。
(三)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和高新收入专审。
(四)近三年审计报告,近三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五)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
1、科研立项证明材料,产学研合同等。
2、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1)知识产权知识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证证书等。
4)技术诀窍:
企业对生产的某项产品拥有的核心技术等。可以包括无工业产权的技术,一般包括:蓝图、配方、设计方案、技术示范、操作方法说明,具体指导,生产技术,疫苗,添加剂,技术标准等。这类技术没有专门的法律保护,只得到由供应方与承受方订立合同所享有的法律保护。可以采用行业协会的认定或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等多方面加以说明,使之有说服力。
3、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证明材料。
(1)近三年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明细表。
(2)科技成果转化证明。
a成果来源证明材料。
三年内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的正式技术合同、近3年研发项目编号、三年之前的成果等。
b成果转化结构证明。
1)成果形式产品,新产品证书、新产品检测报告、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新产品查新报告、新产品查新报告、新产品销售证明、生产等级批准书等。
2)成果形成服务、销售合同、发票、用户意见、收入证明。
3)成果形成样品,样机,检测报告,食物拍照等。
4、研发的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
1)研发项目立项报告。
2)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3)产学研合作研发活动证明。
4)研发及结构及其设施、设备证明。
5)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5、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分心。
(六)其他包括iso、环保证明、企业介绍、厂容厂貌图片,银行资信证明、出口报关单复印件,其他荣誉证书等。
企业。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
新材料技术。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资源与环境技术。
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高新技术领域夫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织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符合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全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能指标符合认定管理要求。
服务内容:
(1)负责协助编写、提交相关资料。
(2)协助企业归集研究开发费用。
(3)协助企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沟通相关评价专家。
(4)出具近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5)出具近三个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地址:
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近日将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同时三部门正在抓紧编制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务院新闻办于2015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3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审改办负责人吴知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夏勇和科技部副部长阴和俊介绍简政放权有关工作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情况,以下是内容节选: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税收的优惠。2008年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管理办法。实施8年来,对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取得很好效果。根据加大支持新兴产业和中小企业力度的新要求,三部门对认定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在本月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本次修订完善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适当放宽认定的条件,将小企业研发费的占比由6%调整为5%,使更多的中小企业享受到高企政策的优惠。将企业科研人员占比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10%,以更加适应企业研发外包、众包等发展的新趋势,取消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与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以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和技术转让。
二是简化认定的工作流程,缩短公示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改为10个工作日,简化企业更名的备案流程,不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将各地评审专家的备案管理下放给地方的认定机构,跨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企,在有效期内资格继续有效。
三是加强认定和后续监管,建立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机制,对各地认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认定后高企资格复核机制,明确取消资格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办法,加强对认定企业的日常管理。
四是扩充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新增检验检测、智慧城市、现代体育等服务业支撑技术,扩充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技术,增加增材制造、石墨烯材料等先进技术,剔除了一批落后的技术。
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近日将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同时三部门正在抓紧编制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使政策细化、具体、可操作,并将加强政策的宣传和监督工作,使政策尽快落到实处。
到2015年底,全国共有高新技术企业7.9万家,应该说高企的政策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创新发展。2014年高企的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2%,比规上工业企业增速高出了5个百分点,高企的研发经费投入占全国企业研发经费的一半以上,高企已成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骨干力量。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认定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技术领域范围跟不上产业发展的变化,一些新兴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在技术领域中体现的不足。二是现有的认定条件已不适应发展的.要求,对中小企业支持的力度不够,同时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的要求,认定的程序也需要进一步优化,后续的监管要进一步加强。
此次修订完善有四方面的特点,
一是坚持高新技术导向,突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定位。
二是与时俱进,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业态等纳入支持的范围,吸收新技术,淘汰落后技术。
三是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倾斜支持,适当放宽对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是坚持放管结合,优化认定的管理流程,加强后续的监督检查,提高认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实施新的高企政策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政策实施后将进一步鼓励市场主体增加研发投入,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有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形成新的增长点,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发展。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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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三)负责挑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条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第三章认定条件与程序。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三)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第十三条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第十四条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加强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认定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前期改正,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暂停其认定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对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暂停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由主管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十七条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企业更名的,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企业发生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的,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第十八条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
第十九条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有严重偷、骗税行为的;。
(三)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四)未按期报告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第二十条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所承担的有关工作负有诚信、合规、保密义务。违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根据本办法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实施。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字[2008]172号)同时废止。
自按新办法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以来,我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到企业宣传发动他们申报、定期组织召开认定工作培训会、招商引资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等多种形式有力地推进了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至目前我区有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8家,其中,今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家,它们是**博亚精工机器有限公司、**丰正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忠良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朗弘机电有限公司、兆山集团**机床有限公司。另外还有1家高新技术企业**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通过了复审。
1、宣传培训工作情况(提供培训场次、人数);
举办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专场培训会10场,宣讲政策,宣传典型。区域内规模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232人次参加培训会。
2、高企后备库建设及辅导培育情况;
建立了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共有26家企业入库,其中:一类企业8家,二类企业8家,三类企业10家,并根据企业的特点,制定了培育方案。
3、政策辅导咨询工作情况;
我们先后召开高企认定专题会议,积极向企业宣传科技政策,解答政策疑问,并不定期走访企业,在线发布信息等。
4、部门协调配合情况;
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与辅导工作小组建立了协调机制,科技、财政、国税、地税四个部门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研究解决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部门间任务分工,科技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对企业研发投入情况进行监督,税务部门负责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研发费用辅助账。同时,定期开展集中培训,对企业申报专利、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规范申报材料等问题进行宣传讲解。
1、完善工作平台,加强组织领导。由于各部门工作人员发生了变动,为了保证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今年4月,以襄政办发48号文件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副区长任组长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与辅导工作小组,加强对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统筹管理。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保障相关工作有效落实。
2、明确培育重点,建立后备库。为了增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针对性,我们通过对辖内企业进行上门走访、调查摸底,在普查企业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专利、成长性、创新性等指标,筛选出有条件、有潜力的企业建立了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共有26家企业入库,()其中:一类企业8家,二类企业8家,三类企业10家,并根据企业的特点,制定了培育方案。
3、开展培训辅导,做好跟踪服务。为了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企,我们已经前往基础较好的企业,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专利申报的专题培训,同时邀请市科技局、专利局领导、专家到我区对企业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题培训,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和具体申报人员的培训力度。另外,我们还召开了五次专题会议,跟踪了解今年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进展情况,对企业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保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质量。
4、大力宣传发动,协调政策落实。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襄政发〔2012〕34号),对申报和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补助奖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补贴2万元申报经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5万元,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积极性。同时,建立了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从区级科技经费中落实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补贴企业申报专利,充分调动企业创新发展的积极性,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打好基础。在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的申报上和区级科技项目的安排上,我们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进行倾斜,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另外,我们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予以落实,确保高新技术企业能够顺利享受税收优惠。
(三)申报材料中新增“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解读:近几年随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审查力度的加大,已出现部分地市在税务审核过程中将申报材料与当年纳税申报表核对的情况,将“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添加到申报材料里,无疑对企业会计、税务的规范性和内在逻辑的一致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在每年纳税申报时要结合自身情况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要求,填写纳税申报表,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如下:
1、a000000――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
该报表中对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都有记载,高企申报时,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
2、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
该报表第19行,明确要求企业填报当年研发费用总额。这对于完全依赖辅助账进行研发费用归集,未在管理费用科目反映研发费用的企业来讲是极为不利的,主要表现在:
(1)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时,地方主管税务机关会将企业审计报告中列示的研发费用金额与本报表第19行填列金额进行比对,如不一致,说明企业的财务核算不够规范,无法顺利得到地方推荐。
(2)专家评审、省级会签等环节,会将纳税申报表与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比对,对于通过材料造假企图蒙混过关的企业,这是最为有效的审核手段之一。
该报表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优惠的备案信息,包括人员信息、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信息、研发费用信息。对于企业来讲,需要认真填列,尤其要保证填报的所有信息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避免本报表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出现。
新办法中的这项新规定,将迫使企业规范财务核算,重视研发费用的帐内核算工作,只有这样,才能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
(四)增加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要求。
新办法与版管理办法相比,要求“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表”。新办法加强了过程监督管理,对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表的企业,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解读:2008版管理办法没有明确要求高新技术企业按年度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进行备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函203号文中第五条和《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中第三章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已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但该要求未在原管理办法中体现。
新办法将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备案列为法定义务,使得管理办法更加完善,实现了备案的“有法可依”。在具体备案的内容上基本与203号文和《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保持一致,但是表述予以简化,具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五)新增取消高企资格的条件,对不符合高企资格的企业追缴税款。
新办法规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二)有严重偷、骗税行为的;(三)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四)未按期报告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的,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较2008版管理办法,新增第(四)条“未按期报告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的,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解读:在2008版管理办法下,相关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123号),以规范明确有关高新更名处理事项,新办法规定对于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企业应按照新办法的要求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年度发展情况表,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监管力度,明确了取消高企资格后追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时间。
综上所述,新办法在对认定条件降低的基础上加大了审核力度,对具有创新能力但规模较小、研发投入有限的企业提供了支持,也对规范高企财务核算,完善高企申报、备案流程提供了更为全面的依据,由此可见,企业研发活动能否合理规范的核算,将决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成败。
以上解读只是基于现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作出的解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正式出台后,政和科技将于第一时间做进一步深入解读。
1月29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科发火〔〕32号印发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组织与实施、认定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附则5章23条,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解释,自201月1日起实施。20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172号)予以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三)负责遴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条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第三章认定条件与程序。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第十三条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第十四条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加强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认定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暂停其认定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十七条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第十八条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
第十九条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第二十条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所承担的有关工作负有诚信、合规、保密义务。违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根据本办法另行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同时废止。
1.2016贵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2.原油市场管理办法2016全文。
3.福建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全文2016。
4.2016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5.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全文2016。
6.2016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全文。
7.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全文2016。
8.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全文2016。
9.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2016解读。
10.2016汕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11.湖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2016全文【试行】。
12.2016《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出台。
13.7月1日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最新修改实施。
14.2016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全文】。
15.建设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16.2016年《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全文。
17.宁波市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全文。
18.《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说明。
19.《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0.专家解读养老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在新世纪教育大发展的浪潮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面临市场、资金、环境、政策等多重压力,高职教育的生存与发展是个重大问题。
一些高职院校招生难、生源差、投资少、效益差,管理难度大;教学成了专科教育的翻版、本科教育的压缩;缺乏准确的市场定位和专业特色。从而造成办学难的被动局面,成为高职教育生存与发展的障碍。
认清我国经济建设发展形势,转变办学观念,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主动性;紧贴市场需求设置专业,面向产业,面向实践,面向问题,积极探索高职教育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是开创高职教育“快出人才、多出人才”新局面的重要前提。
职业定位是高职教育生存的基础。
1.目标定位: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培养面向生产和服务第一线的高级技术及管理的应用型人才;同时,高职教育肩负着不断更新、提升一线劳动者素质的任务。高职教育关注的焦点是尽可能提高劳动者适应社会发展与技术变革的能力,满足社会对就业者越来越高的学历要求,为个人将来职业生涯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一个坚实的平台。
2.职业定位: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属于能力为本的教育,它是为学生进入现实和未来市场就业或创业准备的`教育。面对市场需求和新经济的挑战,学生培养目标应定位在就业有优势、创业有能力、继续教育有基础、发展有空间的位置上;立足于培养学生爱国、敬业、爱岗、创新,成为知识型劳动者。其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主要体现在实用性、技能性、职业性三个方面。
高职毕业生应掌握相关职业的新知识、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并以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处理、指导、解决一线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并使学生在校期间能基本完成上岗前所需知识和能力的各种准备,这是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显著区别。
3.知识、能力定位: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对学生进行某种生产技能培训和管理的教育。它以岗位群的需要为依据制定教学计划;在进行职业岗位描述、职业能力分析的基础上,按需施教;着眼于职业知识和能力的提升,而组织理论和实践教学;着眼于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补充、更新,选择教学内容与构建课程结构,体现职业能力要求而形成课程体系。这种体系应是打破学科型的教学模式,建立以职业能力为中心的教学体系,才能培养具有实践技能、创业能力、创新精神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素质的劳动者。这样的知识技能型劳动者应具有接受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和信息素养,具有经营管理、合作精神与开拓能力,能在生产、技术、服务和管理一线发挥有效作用。
所以,瞄准市场设专业,突出特色办专业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基本保障。
进入新世纪,中国教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高职教育要发展就得创新,热门专业的设置是高职教育创新的必然。领先的技术专业优势和提供不同的职教套餐服务及职业技术教育增值服务是我们获得市场优势的基本保证。
《中国教育报》20。
[1][2]。
近日,我参加了一次由国家高新技术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活动,不仅开拓了我的知识视野,更重要的是,我从中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心得。接下来,我将结合自身经历和感悟,从五个方面分享我的体会。
首先,高新技术的进步需要实践和创新。在培训过程中,我意识到仅仅学习研究高新技术的理论知识还不够。真正的高新技术,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不断进步和创新。同时,培训机构也通过实践性操作和现场案例的分享,让我们深入理解高新技术的本质和应用价值。
其次,高新技术的应用需要合作和交流。虽然高新技术是一种个人能力,但这种能力的提升离不开大众智慧和团队合作。在培训中,我不仅与同行进行了知识交流和经验分享,还结识了来自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士,他们专业知识各异,出奇制胜的想法和思维方式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高新技术的优秀应用,需要多方面的合作和交流。
第三,高新技术的实践需要有长远的计划。高新技术培训机构提供一系列专业的技能培训,需要动员每个学员有意识地维护高新技术广泛的应用。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需要每个人都有一个长远的计划和目标,才能更好地把握其发展的方向和趋势。
第四,要有自我学习和成长的意识。高新技术的培训并非是短时间内就能顺利掌握的,需要有个人自主的学习和成长意识。学习不应该只发生在基础阶段,而是在之后的实践和应用中不断完善和改进。越来越多的公司需要员工具备自主学习的意识来在快速变化的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
最后,要敢于创新和承担风险。高新技术的发展本身就是一个冒险的过程,需要有人愿意承担风险。在培训过程中,我学习到了很多前沿的高新技术,但是这些技术的应用前景很难预测,同时,也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如果没有敢于创新和承担风险的人,就无法让高新技术促进整个社会向着更高的方向快速发展。
总之,国家高新技术培训机构的培训让我收获颇丰,不仅开拓了我的视野,更重要的是让我更好地认识和了解了高新技术的实质和应用价值。在培训结束后,我深深感受到进一步学习和不断完善自身的必要性。高新技术的未来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并付出实际行动,才能更好地践行其发展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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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是一所人才辈出的大学校,也是中国*的后备军。
加入共青团象征着一种荣誉,只有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才能够成为其中光荣的一员。它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青少年最神圣的组织,是祖国的接班人成长的`地方,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名义玷污他。
小时候,望着妈妈中学时曾佩戴过的团徽,我的心中如大海般澎湃。多么神圣的团徽啊!多么令人向往的组织啊!
作为一名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的跨世纪青少年,我对共青团有着深深的向往,渴望着自己有一天能够加入这个青少年的先锋组织。保尔·柯察金曾经说过:“我们是共青团员。”这句话的召唤让无数的年轻人为了自己的崇高理想而奋起。
我准备时刻以一名共青团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以一个积极向上的理想来武装自己,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争取早日做一个合格的共青团员!
空空的言语只能激起纸上的浪花,奋进的声音要用行动来证明。面临中考,面临挑战,此时我应该像一粒水滴渴望投入到共青团的大海中,去学习,去奉献,去拼搏!
加入了共青团,我会更积极向上,争取向党组织靠拢,让自己成为思想上的强者。
请团组织对我进行考验!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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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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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0高一学生入团申请书。
7.学生入团申请书高一。
8.高一800字入团申请。
9.高一500字入团申请书。
我在今年参加了国家高新技术培训,这是一次非常珍贵的机会。在参加这场培训的过程中,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认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人,收获满满。我深信,这场培训对我的职业发展和生活的影响都是深远的。
第二段:理论知识学习。
在这次培训中,我们学习了大量丰富的理论知识,其中最有启发性的是关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介绍。这让我深刻认识到了信息时代下,数据的重要性以及人工智能对于经济社会的深刻影响。在学习这些技术的同时,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欠缺,开始了自我反省和思考,并制定了更为合理和高效的学习计划。
第三段:实践经验分享。
在培训结束后,我们要在实践中运用这些理论知识。我特别关注了新型信息技术的应用场景,通过了解了解产业和企业运营,我开始了尝试,在实际的工作中将它们应用到实践中。通过实践,我发现,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在实践中获得更好的效果。
第四段:团队合作体验。
在国家高新技术培训中,我最珍视的是和其他学员一起合作完成各种团队任务。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技能和想法,各自迎难而上,最终达成了共同的目标。通过团队合作,我学会了倾听他人的声音,学习从不同角度看待问题的方法,并认识到了协同作战对于得到成功的重要性。这对我以后的职业发展和合作伙伴之间的沟通也有很大的启发。
第五段:结尾。
在国家高新技术培训结束后,我的收获远远超出了我最初的期望。我不仅拓展了知识面,更建立了新的人脉和业务合作伙伴关系。这次培训,不仅让我对未来有了更清楚的规划,也在我心中种下了更广大和光明的理想。我相信,这些经历和体验,一定能让我在未来的职场生涯中不断发光发热!
国家高新技术培训是一项旨在培养先进科技人才的重要计划,其意义不仅在于提高我国科技实力,更在于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智力动力。我曾有幸参加国家高新技术培训,从中受到许多启示,收获丰硕,下面是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培训内容的介绍。
在国家高新技术培训中,我学习到了许多专业知识和技能,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不能否认,这些知识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对于社会都是极其有价值的。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我对高新技术的了解更加深入,对未来科技的发展也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
第三段:学习方法的启示。
在国家高新技术培训中,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更是一种学习方法的启示。我们没有收到传统的书本知识,而是依赖技术辅助学习,拥有了许多对于自主学习的启示。我们学会了如何使用网络和电子资源来获取知识,这是开拓视野,提高学习效率的有效方法。同时,国家高新技术培训注重实践操作,使我们在学习中获得真实的体验,这也是提高自学能力的重要方法。
第四段:团队协作的重要性。
在国家高新技术培训中,我不仅学到了技术方面的知识,还学会了团队协作。我们时常组成小组进行合作,共同完成任务,这一过程中我们学会了互相沟通、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等。团队协作为今后工作与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素质,因而有了更好的锻炼,从而受益匪浅。
第五段:结语。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培训,我认识到高新技术发展对未来的影响是不可小视的,它将改变未来的社会形态,改变人类的生活方式。因此,我们更应该学习高新技术,掌握它们的核心技能,真正发挥信息时代个体的力量,为社会、为人类贡献出更多的力量。
随着工业现代化和科技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职业教育对开发人力资源和提高生产力水平的重要性日益明显。
教育是为生产实践服务的。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了教育的培养目标。而人作为生产力诸因素中最活跃、最具能动性的因素,其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无疑又有赖于有效的教育。职业教育是教育体系中与生产实践联系最紧、距离最短的教育形式。它是人才生产的输出终端,它的产出正是经济的投入,它的生产过程又是科学技术物化的过程。职业教育根据经济建设对劳动力的要求,施以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训练,使其变为现实的生产力。所以,生产技术(包括方法、设备和产品等)的不断现代化,促使职业教育也要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思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装备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的经济建设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期。生产力的提高越来越领先于技术和设备的更新换代,因而对一线操作型人才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等职业教育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成长、发展起来的。高等职业教育除了应具有高等教育对“科学文化”的高要求特性外,“丰富的生产经验,先进的`劳动技能”应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努力方向。高新技术培训应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的鲜明特色。这不仅是高等职业教育内在本质的反映,更是对外开放以来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的客观要求。
苏州工业园区作为中新两国政府的合作项目,开发建设5年来,已成为国内最具竞争力的开发区之一。区内企业大都是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其中33家位居世界500强之列。这对一线技术工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既要掌握较为全面的专业理论知识,更要熟悉和掌握高新技术和先进设备的实际应用。而目前国内职业教育的实际水平还远远不能满足这种需要,以致于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不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自己组织培训,或者聘用高学历人员从事一线操作工作,增加了投资成本。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对高素质技术工人的需求日益迫切。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新加坡总理吴作栋提议创办的新型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以高新技术培训、国际化合作和董事会体制为办学特色,努力探索一条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高等职业教育新途径。
[1][2]。
姓名:包秋娟系别:
会计系专业:会计(投资与管理)。
班级:理财2班。
尊敬的学院领导:
本人应聘与x单位,并与该单位达成就业实习意向,现申请到该单位进行就业实习。经家长同意,特向学院申请于20xx年7月x日离校前往x单位实习,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公司实习期间,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及各项安排,认真学习业务,不擅自提前结束实习,否则按有关程序自愿接受惩罚。
二、在实习期间,如因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发生工伤或其他各类事故,由自己负责。
三、在外实习期间,如违法、违纪、违规章、不服从管理、无法完成工作,或因身体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无法按xx届大专(高职)毕业生派遣(个人原因)等被单位退回,由自己负责。
四、按学院的要求,利用业余时间复习所学功课,按学院规定按时参加考试答辩等,如有成绩不合格,后果由个人负责。
申请人(签字):包秋娟家长签字:
学院领导签字:
20xx年5月24日。
______银行______分行:______公司是本区______股份制重点企业,为解决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困难,特向贵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______万元,现将企业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企业基本情况:______司始建于______年______月,位于______,占地面积______,主要从事______等经营业务,注册资本______万元,现有固定资产______万元,从业人员______人,各类机械加工设备______余台套。x年实现产值______万元,收入______万元,实现利税______万元,净利润______万元。预计x年实现产值______万元,销售收入达到______万元至______万元,实现利税______万元至x万元。现已签订了销售合同价款达______万元。本企业产品于______年通过了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近年来,先后承接了工程______多项,受到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好评,先后被市、区政府和工商管理部门授予“重合同、守信用”先进企业。二、为使企业平稳跨过将工厂搬进矿山这一创新,促使企业顺利发展壮大,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特向贵行申请,给予我公司流动资金贷款______万元,以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短缺的问题。三、关于借款期限,根据本公司今年的市场及矿山生产状况特申请借款期限为两年。四、借款抵押物:我公司以现有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作为贷款抵押,申请此笔贷款。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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