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更多申请书,我们能够有效地向他人传达我们的需求和期望。下方是一些申请书的范文,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撰写申请书的方法和技巧。
烟草专卖局:
我店位于澜沧县农贸市场出租房,商店名称:
工商执照编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华,身份证号码:xxxxx,电话:xxxxxx,我店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在卷烟经营活动中向贵公司承诺如下:
一、学习、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实施条例》、《江苏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二、自觉接受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的检查、监督管理。做到持证、亮证经营;不转借、涂改、伪造和买卖烟草专卖许可证。
三、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规定,只在当地烟草专卖公司进货、保证不销售假、私、非卷烟,不为他人代售卷烟。
四、如需停业、歇业主动、及时向烟草专卖局申请;要求复业也及时向烟草专卖局申请,批准后再经营。
五、主动参与烟草专卖诚信等级管理,正确对待稽查队员和客户经理的`打分,公正、客观的评价烟草人员的诚信服务;做到诚实守信,守法、规范经营,引导消费,优质服务。
六、积极主动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卷烟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请贵局给予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南丹县烟草专卖局:
我店位于罗富乡黄江村黄江街街头(店名:黄江农家店),属于繁华地段,人流量较大,附近也没什么卖烟的商店,给卷烟消费者带来很大的不便,本店证照齐全,遵纪守法,符合烟草公司*条件,特向烟草公司提出申请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我店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在卷烟经营活动中向贵公司如下:
一、学习、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二、自觉接受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的检查、监督管理。做到持证、亮证经营;不转借、涂改、伪造和买卖烟草专卖许可证。
三、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规定,只在当地烟草专卖公司进货、保证不销售假、私、非卷烟,不为他人代售卷烟。
四、如需停业、歇业主动、及时向烟草专卖局申请;要求复业也及时向烟草专卖局申请,批准后再经营。
五、主动参与烟草专卖诚信等级管理,正确对待稽查队员和客户经理的打分,公正、客观的评价烟草人员的诚信服务;做到诚实守信,守法、规范经营,引导消费,优质服务。
六、积极主动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卷烟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望贵局给予批准。
申报人:xxx
20xx年x月x日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单位)现向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是合法有效。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行政许可申请人名称/姓名:
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住址/地址:
邮编:电子邮箱: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那你对于行政许可。
申请书。
又了解多少呢?本站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行政许可申请书,希望你喜欢。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单位)现向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是合法有效。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盖章)。
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住址/地址:
邮编:电子邮箱:
武安市建设局:
因,___________特向贵机关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特此申请。
申请人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人:盖章。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司法行政机关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被申请司法行政机关名称)。
申请人:____________(署名)。
(法定代表人署名、法人印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司法部对具体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司法行政机关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被申请司法行政机关名称)。
申请人:____________(署名)。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被申请司法行政机关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被申请司法行政机关名称)。
申请人:____________(署名)。
(法定代表人署名、法人印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xxxx编委:
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学前教育要建立以“公办为主,民办为辅”的办学体系,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我区目前只有两所区公办幼儿园:区示范幼儿园和区妇联的机关幼儿园,为了接受20xx年全省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并顺利通过。根据近两年公办幼儿园建设的情况,申请设立四所公办幼儿园:
1、设立xx区角山乡中心幼儿园,园址设在角山乡五星村,规划六个班;
2、设立xx区松木乡中心幼儿园,园址设在松木乡青石村,规划六个班;
3、设立xx区来雁幼儿园,园址设在五一路82号,规划10个班;
4、设立xx区建设新村幼儿园,园址设在建设新村8栋,规划六个班。根据学前教育教师配备规定,按每个班配两教一保,即3名教师编,每园配3名工勤人员编的`标准定编制。
xxx。
20xx年xx月xx日。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姓名。
电话。
电话。
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日期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1、申请单位应在申请日期上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路线起讫点:
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
建设依据。
工可报告批准机关:文号:日期:
项目申请报告批准机关:文号:日期:
初步设计批准机关:文号:日期:
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文号:日期:
批准总概算:万元其中上级投资:万元。
土地征用。
办理情况。
建设用地批准机关:文号:日期:
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的审计意见。
(公章)。
项目法人基本情况。
项目法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如有):
质量监督单位:
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申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计划工期:个月该项目施工许可机关的下一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如有):
签字:(公章)。
该项目施工许可实施机关审批意见:
(公章)年月日。
项目施工招标情况。
合同段划分。
主要施工内容。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资质。
施工合同价。
合同工期。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资质。
监理合同价。
监理人员数量。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缴其应缴纳的水资源费。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拆除、更换、维修取水计量设施前,未告知取水审批机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依法追缴应缴纳的水资源费。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按规定报送实际取水量或者发电量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报送20xx年度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的通知》精神,我局于20xx年12月对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发电有限公司以及发电有限公司20xx年度的取水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将我局在20xx年度受委托期间对这三家单位实施的'管理情况总结如下:
目前本市境内直接从长江取水并由长江委发证的企业有3家,分别为工业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及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20xx年,我局根据长委、江苏省、的要求,不断加强企业取水管理。一是以实施江苏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分工程为契机,对这三家企业的取水计量改造完善,增加取水量在线监测远传功能,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取水量的控制;二是不断加强取用水考核,要求企业在管理上下工夫,调整取用水结构,提高重复利用率;三是加强企业退水监管,确保三家企业厂区工业废水(含酸碱废水、锅炉酸洗废水、脱硫废水等)和生活污水均经过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节约用水管理。
20xx年,三家企业在节约用水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在保证产能的前提下,不断优化循环用水设施,强化节约用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有效节约水资源。其中计划取水量为120836万方,实际取水量94421万方,节约用水26442万方。计划取水量为104692万方,实际取水量67941万方,节约用水36751万方。计划取水量为87000万方,实际取水85037万方,节约用水1963万方。
三、水资源费缴费情况。
20xx年缴纳水资源费97.5万,南水北调基金52.5万,合计150万;缴纳水资源费110.5万,南水北调基金59.5万,合计170万;缴纳水资源费78万,南水北调基金42万,合计120万。
尊敬的xx德江县教育局:
随着我县人口的增长,同时为使当地幼儿得到学龄前的系统教育,根据德江县《民幼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人现向贵局提出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申请报告。
一、幼儿园名称与地址:
名称:七彩虹幼儿园。
地点:德江县煎茶镇川银坳村希望路。
二、申办者:田文学、陈外才。
三、园舍设备及情况:
2、活动室1间,约100平方米,另有户外公用场地约200平方米;
5、班型与班数:学前班2个,大班1个,中班1个,小班1个,合计4个班;
6、儿童数:学前班90人,大班40,中班40人,小班40人,共计210人;
9、办园形式:半日制和全日制。
四、基本情况:
在县镇教育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经过我园全体教职员工的辛勤努力,我园各方面的工作均取得优越的成绩,得到儿童家长的好评。
五、办园宗旨:
让孩子感到老师像妈妈,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重视幼儿动手动脑的能力,多给孩子表现的机会。
七彩虹双语幼儿园以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机能协调发展为己任,认真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逐步发展幼儿正确运用感官和语言进行交流的基础能力。帮助促进幼儿对环境的认识,培养孩子诚实、勇敢、好问、友爱的`良好习惯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萌发幼儿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由于在我园的幼儿身心发展良好,因此我园在培养幼儿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成绩,均得到全体家长的认可。
坚持教学相长的原则,以团结、奉献、求实、创新为园训,对幼儿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为把幼儿园办成孩子温馨的家,让家长放心的特色幼儿园,我园保证师资质量,教师持证上岗精心育苗,无私奉献。
以教代会为载体,以社区为依托,注重人文与生态关怀,办特色教育,创教育的品牌迎未来璀璨阳光。
六、课程设置:
开设有语言、拼音、英语、音乐、美术、游戏识字、社会公德教育、大公鸡体操。致力于全面提高儿童的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的素质提升。
七、办园能力:
幼儿园主办人具备条件:硬件齐全,环境优雅,教师精良,有独特的办学理念。
1、幼儿园秉承"一切为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为家长服务"的办园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以诚取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的经营理念。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育一支精良的师资队伍,精选教师,形成学历合格,专业对口,以青年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从长远目标着想,坚持把提高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作为我园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
办园条件:园内开设的幼儿食堂,由保洁员科学调配,为幼儿提供营养丰富,清洁卫生,色鲜味佳,易消化,易吸收的就餐饮食。
筹措幼儿园的启动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70万元。
特此申请。
望批准为谢!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金水区教委领导:。
您好!
学生xxx,男,13岁。现在就读复学申请书于文化路一小六年级2班。家庭住址在文化路12号院4号楼22号。今年暑假后,按原来划定的入学区片,应该在31中读义务教育初中一年级。由于我们小区在6月份将进行拆迁重建,单位把我们安排到了东风路18号院“鑫苑名家”6号楼123号居住。孩子属于未成年人,我们夫妻由于工作性质,经常出差,不能接送孩子,双方父母岁数比较大,不适于接送孩子。
现申请把孩子跨区片调拨到66中就近入学。
请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x×教育局:
xxx幼儿园属x×主办,在城区内于一九九六年建造,所有资产属公有。x×总场幼儿园办园的目标是:“为了孩子的'明天更美好”,“为了一切孩子”。为广大家长排忧解难,为幼儿提供优质的保教服务,让家长放心。
根据现有办园条件,只能开办x×个教学班,实行全日制教学管理,统一收费,上缴管理区财政,实行按月划拨费用,资金不足部分管理区补贴。
鉴于总场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特向市教育局申请办园资格,恳请批准。
20xx年x月x日。
市教育委员会:
拟投资举办学校,作为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政治权利。(作为举办者,其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学校方面涉足:外语培训、多种职业培训、全日制培训等。学校有雄厚的教研团队、培训团队,有严格的招聘、培训、考核执行体系,确保教学的质量统一。上学校面向幼儿、少儿外语培训有规范、科学、活泼、教学效果显著的系列教材,和与之相配的严谨的教师培训体系。为提高市英语教育之水平及培养跨世纪之外语人才,适应现代化的.需要,特此申办学校。
学校性质为社会力量办学,教育类别为非学历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幼儿英语、少儿英语、中学生英语、成人基础英语及的其他外语培训内容。招生对象为及周边地区的儿童、学生及成人。使用教材为新概念英语。
学校教学地点拟设在,校舍建筑面积约平米,周边环境安静、安全,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学习氛围与活动环境。校舍由学校租赁(购买),并由本市专业的设计公司装潢设计。
学校的校长由中国公民担任,根据学校规模下设行政部、教务部、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等。教师大部分为专职教师。
开办资金为举办者投入的人民币万元。
望请批准为盼。
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直接从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水的用水单位,必须向审批取水申请的机关提出取水申请,经审查批准,获得取水许可证或者其他形式的批准文件后方可取水的制度就是取水许可制度。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实行用水管理制度,如前苏联、罗马尼亚、匈牙利、保加利亚、德国、英国。
根据我国《水法》规定,取水许可证的适用范围小,它只限于直接从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水的用户,而对于使用自来水和水库等供水工程的,在江河、湖泊中行船、养鱼的,为家庭生活、畜禽饮用取水和其他少量取水的,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证。对违反取水许可有关规定的,批准取水申请的机关有权撤销其取水权,并收回取水许可证或其他形式的取水批准文件。
实行取水许可制度,是国家加强水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协调和平衡水资源供求关系,实现水资源永续利用的可靠保证。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配置、节约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溪流)、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水电站、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泵站、机电井等。
第三条下列取水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和缴纳水资源费: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水;。
(二)为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等年取水量在3000立方米以下的取水;。
(三)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进行的临时应急取水;。
(四)为保障矿井、隧道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进行的临时应急取水;。
(五)为农业抗旱进行的临时应急取水;。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取水。
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资源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审批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年核准取用地表水100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200万立方米以上、水(火)力发电总装机容量在2.5万千瓦以上(均含本数)和大中型水库的取水,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并征收水资源费。
未达到上述限额的取水,由取水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并征收水资源费。
国家规定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批的取水,从其规定。
第五条在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除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取水外,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溪流)、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实行取水许可制度。
实施取水许可,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和及时的原则。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地表水年取水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年取水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申请人应当按照水利部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委托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进行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第八条申请人在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附具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书面审查同意意见。否则,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第九条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申请人应当向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不列入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建设项目,可以直接向有管理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三)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第十条市级管理权限以上的取水许可申请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其余取水许可申请由取水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
市、区县(自治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提出的取水许可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凭证;申请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应当在30天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其取水许可申请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市、区县(自治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决定受理的取水许可申请应当在30天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取水许可申请属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批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报长江水利委员会。
第十二条取水许可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
行政区域内取水许可审批的总水量不得超过流域管理机构或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可供本行政区域取用的水量。
第十三条取水许可申请引起争议或诉讼的,受理取水许可申请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待争议或诉讼终止后,重新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因取水争议发生纠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处理。
直接关系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重大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取水,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市、区县(自治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是否批准取水许可申请的决定前,应当举行听证。
(一)在取水许可总量已经超过控制总量的地区增加取水量的;。
(二)申请人具备较大节水潜力的;。
(三)可能对河流、湖泊的水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取水工程布局不合理的;。
(五)可能对第三者或者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市、区县(自治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时,应当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和依据。
对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予批准的决定,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取水计量设施、节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必须与工程主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后由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检验,检验合格的应当发给取水许可证。
市、区县(自治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取水许可证的发放情况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取水人应当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并按照规定填报取用水统计报表。
第十八条市、区县(自治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下一年度取水调配计划、取水人对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按照统筹协调、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向取水人下达下一年度取水计划。
取水人应当按照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取水人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取水用量计划的,须经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九条市、区县(自治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取水人的取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取水用途、取水和排水地点;。
(三)水资源费缴纳;。
(四)取水计量设施、节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及技术检测;。
(五)排水水质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取水人的取水量予以核减或者限制:
(一)由于自然原因和重大事故等使水源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的;。
(二)社会总需水量增加而又无法获得新水源的;。
(三)由于取水、排水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出现需要核减或者限制取水量的其他特殊情况的。
第二十一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需要延长取水期限的,应当在距期满90天前向原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原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第二十二条因取水人或取水方式、取水用途、排水地点发生变化的,取水人应持取水许可证到原批准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机关办理取水许可变更手续。
因取水地点、取水量超过核定取用的最大水量的,取水人应重新办理取水许可申请。
第二十三条取水人连续停止取水满1年的,经核查后,由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机关注销其取水许可证。由于不可抗力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原因造成连续停止取水满1年的,经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机关同意,可以保留取水许可证。
第四章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
第二十四条除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取水和农业灌溉以外的取水人,均应按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第二十五条市、区县(自治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
第二十六条制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水资源短缺地区的征收标准应高于水资源丰沛地区的征收标准;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征收标准应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征收标准。
(二)取用地下水的征收标准应高于地表水的征收标准。
(三)洗浴等特殊行业取用水的征收标准应高于商业、服务业取用水的征收标准;商业、服务业取用水的征收标准应高于工业取用水的征收标准;工业取用水的征收标准应高于生活取用水的征收标准。
(四)以水为主要原料的产品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本条第(三)项规定的最高征收标准。
水资源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市物价、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取水人在核准的年取水计划内取水的,水资源费按规定标准缴纳。
年实际取水量超过核准的年取水计划,超额不到30%的,超过部分按规定标准的两倍缴纳;超额3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规定标准的3倍缴纳。
第二十八条一般取水项目的水资源费按实际取水量计收;水(火)力发电取水按发电量计收;以水为主要原料的产品的水资源费按产品销售额计收。
按实际取水量计收水资源费的取水人,无量水设施或不提供实际取水量的,按取水口设计引水量或机械设施取水能力连续满负荷运转计收水资源费。
按发电量计收水资源费的取水人,不提供实际发电量报表的,按设计发电功率连续满负荷运转计收水资源费。
第二十九条水资源费按月或按季征收。取水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水资源费,逾期不缴纳水资源费的,每逾期1日,加收2‰滞纳金。
第三十条水资源费不得减免征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别困难和享受国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取水单位,可于每年1月31日前向有管理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缓缴水资源费的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缓缴申请应每年汇总审核1次,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取水单位可以缓缴当年水资源费。
第三十一条水资源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其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会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二条财政、物价和审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取用地热水、矿泉水的,应当先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证,确定开采限量;凭取水许可证向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办理相应的采矿许可证。
取用地热水、矿泉水的,由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征收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缴纳地热水、矿泉水的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不再缴纳水资源费。
对地热水、矿泉水的管理,国务院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取水许可证核准的取水量是允许取水人取用的最大水量。
第三十五条取水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按《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10月9日发布的《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同时废止。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jinaghuagao/3969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