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种记录和回顾读书过程的方式,可以让我们更有收获地阅读和感受书中的世界。以下是一些读者对这本书的读后感,它们或许可以对你的阅读体验产生更多的启示和感悟。
教学目标:
1、顺畅朗读课文,理解文章内容,能复述课文。
2、理清文章脉络,了解人物的经历变化。
3、积累掌握一些文言词汇。
4、感悟文章内涵,体会作者写作意图,探究仲永悲剧原因。
5、了解学习在人生中的重要性,并发表自己一定的看法。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生:他们的才能、天赋慢慢会消失,只能沦为平凡人,甚至可能会更糟。
【注:学生的回答皆为教师预设的回答情境。】。
师:为什么?
生:【自由作答】。
生:世界上没有所谓的天才,一个人的成功都必须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来取得。
师:今天我们学习王安石的《伤仲永》,看看王安石笔下的仲永是怎样从一个天才变为平常人的。
二、作者简介。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临川先生,晚年封荆国公,世称临川先生,又称荆公,著有《临川先生文集》,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并称“唐宋八大家”。
【ppt展示】。
三、整体感知。
师:请同学们自由朗诵全文两次,要求如下【ppt展示】:一读全文,梳理字词,注意停顿;二读全文,结合注释,尝试复述。现在开始朗读。
生朗读,教师巡堂。
师:下面请一位同学将本文内容复述一遍。
生复述。
师:这位同学复述得如何?请同学稍加点评。
1-2位学生点评。
师:通过几位同学的帮助,我们更了解了本文的内容;在这个故事中,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课文中各有什么依据?请同学们两人合作,加以思考讨论。
生:第一阶段是方仲永小时候写诗的卓越天赋。
师:从何得知?
生:“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师:你能将它用现代汉语翻译出来吗?
生: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生:我做补充,“自是指物作诗立就”,说从此之后指着一个物体让他作诗马上就能完成。生:通过“即”“立”可以看出他写诗的速度快,极有天赋。
生:第二阶段是方仲永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师:从何得知?
生:“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让他作诗,已经不能与之前所听说的水平相当了。师:作者此时的内心没有通过文字表述出来,但是我们完全可以揣摩到,是怎样的感受?生:作者内心是失望的,因为他“闻之也久”,听说方仲永有此天赋也很久了,想必是很想见见本人,一睹风采的,想不到水平大不如前。
师:那么,方仲永他最后又经历了一个怎样的阶段?
生:方仲永十九二十岁的时候,已经和平常人没有什么两样了。通过“泯然众人矣”可知。
师:如何理解“泯然众人矣”?
生:原有的才能完全消失了,如同常人了。
师:如果老师将舅舅的话删去一个字,成为“泯然众人”,意思完全不受影响,是否可以?生:不可以,“矣”去掉使情感发生的变化,不能更好地表现出舅舅对方仲永这一变化的失望与哀伤。
师:一个字,其实可以蕴含丰富的情感。请一位同学来读一读这句话。
生读。【可配以适当的`动作,比如摇头。】。
师小结:十二三岁时他已不能“称前时之闻”,二十岁之际已“泯然众人矣”,作者的情感态度在标题中已全部流露出来了,“伤仲永”的“伤”,不仅仅是一种深深的失望,更是从内心透露出的哀伤与叹息。
四、思考探究。
生:方仲永的父亲“不使学”,即他父亲不让方仲永接受学习。
师:为什么“不使学”?
生:因为“父利其然也”,他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
师:哪一句话具体表现了他父亲的行为?
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说他每天带着仲永在乡人之中四处拜访。
师:由此可见,仲永的父亲是一位怎样的人?
生:只贪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目光,缺乏远见的愚昧的人。
【此中可辅加朗读】。
师:有无补充?
生:第三段说他“受于人者不至也”,也就是说他没有接受后天的学习。
生:还有方仲永个人的问题。他十二三岁了,但是却没有提出过要学习;到了二十岁,更是一个成人了,有意识有能力了却依旧没有主动去学习。
生:社会也是其中一个因素。当时的人因为仲永有天赋,才“稍稍宾客其父”,有人“以钱币乞之”,是带着很功利性的目的的。再加上仲永一家“世隶耕”,算是淳朴之民,被乡人这一熏染就更加目光短浅了。
师小结:通过同学们的分析,我们渐渐明白,仲永的悲剧既是他父亲导致的,也是他自己造成的,同时这个社会风气也助长了悲剧的产生。
五、理解感悟。
师:故事到此是结束了,然而许多思考却远未结束,方仲永的悲剧让我想到了许多,请以“由仲永的悲剧想到……”为开头,稍作思考,即席发表你的感想。
生自由发言。
师:吕蒙的飞跃性长进我们昨天刚领略,而神童方仲永的悲剧,无形中与他形成了一种对比,对比中更是一种讽刺也是反思。开卷有益,是对天底下所有人的一个忠告,不管你天资是高还是低;开卷有益,也不能仅仅只是个忠告,更需付诸行动。让我们诚挚地朗诵出爱因斯坦的这句名言【ppt展示】: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也让我们谨记这么一句谚语【板书】:活到老,学到老!
今天这节课我们先上到这里,下节课我们将继续走进文本深入学习,细细探究文中的字词句。
五、作业布置。
1、熟读全文,识记注释。
2、以“当仲永遇上吕蒙”为题,适当发挥想象,写一篇文章。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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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传记会感觉到自我和圣人无限的差距,非常有幸能拥有梁启超这样明事理,探本源的学者,在一片谣言中为我们重新讲述一个“圣人,伟人"的故事。
本来想写很多,后来还是觉得不太配得上过多评价王荆公,从以前对他一个诗人的印象,转移成了圣人伟人,无论做人做事做官,荆公都深明大义,有着自己的气节。
唯一唯一让我感到遗憾的是新法最终没有完全成功,否着荆公和神宗这对君臣关系,也会像秦孝公商鞅,齐桓公管仲,唐太宗魏征…一样名垂千史。而荆公的.谥号也不会只是“文”,能真正被那个时代的人认可的“文正”。
说到这个难以不抨击司马光“文正”的谥号,治国无才能,拱手送出辛辛苦苦打下来的西夏,毫无逻辑全盘否定王安石新法,司马光就是保守派的究极形态,死后还能获得“文正”的谥号,简直难以理解。
最后用一段话表达整个的读后感,非常契合此刻的心情: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带些神秘色彩的故事是最容易吸引孩子的。故事一开场最诱人的有两句。一句是“未尝识书具”,一句是“即书诗四句”。这叫什么?这就叫不学而能!方仲永再聪明,也不可能天生就断文识字,能书善诗呀!这不明摆着是讲故事,哄小孩儿嘛!可是一考证故事里的三个细节,就觉得这件事不是“逗你玩”这么简单。
第一个细节是“金溪”。王安石的故事真有金溪这个地方吗?一查,真有。王安石是江西临川人,世称临川先生。临川就是现在的抚州市。王安石的家乡东乡县与金溪县同属抚州。所以,王安石与方仲永的同乡关系,不是姑妄言之。
第二个细节是“明道”。“明道”是宋仁宗赵祯用过的一个年号。这个年号只用了两年——公元1032年为明道元年,1033年为明道二年,到1034年就改为景祐元年了。王安石出生于1021年,到明道年间,他正好是十一二岁。明道年间王安石在舅舅家第一次见到方仲永时,方仲永也就是十二三岁。如果真有仲永其人,那么王安石应该是听着神童的“神话”长大的,所以王安石说“余闻之也久”。不过,经过明道年的这次见面,笼罩在方仲永身上的光环已经开始消褪了。连并非“神童”的王安石也觉得仲永不过如此。
第三个细节是“扬州”。王安石说“又七年,还自扬州”。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以进士第四名的身份任扬州节度判官厅公事。这个时间,距明道年间,也就是八九年的时间。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作者很可能在多年后记述往事,不小心把八九年或更久一些,误记成了七年。
我学中文时就读过王安石的《伤仲永》,记忆颇深。昨见一朋友,不仅让我替他惋惜。他的才华聪明在我心目中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但是,只是所处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带给他不利的因素过多,导致这位有才华的年轻人现在这样。我很惋惜他,但无能为力,大有王安石伤仲永之心。是的,命运在自己的手里,有时也不好把握。但愿这位朋友能够发挥自己的长处,做一个不平凡的人。下面是王安石的伤仲永原文和译文:
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
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而仲永的事迹,便是这句名言最好的真实写照。
初读《伤仲永》这篇文言文,真有点“伤不起”。一个五岁的孩童“未尝识书具”。竟能“书诗四首,并自为其名”,此子若稍加指导,定当出列拔萃。仲永的才能受到邑人的好评,他们“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足见仲永的天资聪慧矣。然而他的父亲“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从而酿成了仲永“泯然众人矣”的悲剧。
仲永之所以泯然众人,主要原因在于他父亲,他目光浅短,愚昧无知,贪财误才,“不使学”的错误做法,耽误了仲永大好的学习时光,最终沦为常人。仲永出生在这样一个世隶耕的农民家庭里,一开始便注定了结局。难道就只是其父之过也?非也非也,若不是邑人有着和众心理,仲永的父亲也不会环谒于他们,不让仲永学习。如此说来,邑人也为“帮凶”之一。而我认为,真正的原因出在仲永本身。倘若他幼时的资质潜退是父亲的错,但他长大了却还不懂的学习的重要性,懒惰而不思进取,不正是他自己的责任吗?即便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没有条件学习,也要去创造条件。就像一个海绵只会挤出水分,却丝毫没有吸进“墨汁”,也总会江郎才尽的一天的。
我们正值学习的大好时光,有着优越的学习条件,有什么道理不好好学习呢?莫非要步了仲永的后尘,重蹈覆辙?要知道颜真卿曾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我们无法决定出身,却可以创造未来。我们无法回到昨天,却可以把握今天。一个人的天资固然可贵,但后天的教育更为重要。付出的汗水和收获的硕果是成正比的。
请乘理想之马,挥鞭从此起程,
路上春色正好,天上太阳正晴。
这个星期里,我在学校读了一篇文章叫《伤仲永》。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件事: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小孩,5岁时,就会做出颇有文采的诗,成名后,父亲为了贪图名利,就让方仲永放弃学习,带着他到处拜访,题诗,最后因为他不再努力学习,最终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他没有受过教育,却如此聪明,对别人来说太不公平了。有些人也许日夜读书,勤奋刻苦,却还不及方仲永当时的一半。
读了这篇文章,我既替一个有着极好的天赋的人没有成才感到惋惜,有受到了深深的触动。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任何一个人有着辉煌成就的人,他们无一不是通过刻苦学才取得成绩的,可方仲永有这么一个与众不同的优点而不去努力学习,最后不比普通人强到拿儿。
古今中外,有多少文人墨客写出了告诫我们努力学习的句子:“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又有多少名人为我们做出榜样;大发明家爱迪生,小时候在学校,被老师称为小笨蛋,最后退学。可他没有放弃学习,最终成了大发明家。一个人不一定小时候学习好,就可以成名人,也不一定小时学习不好,就成为为普通人。只有你在不断努力的刻苦学习,才有可能达到辉煌的顶点。
方仲永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我们要向那些有成就的伟人学习,学习他们那种刻苦的精神。我们就从现在开始要好好利用时间,奋发努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何谓天才?我认为,天才分两种,一是付出极大的努力的人,二是智力超凡鹤立鸡群的人,主要为是第一种。王安石所写的《伤仲永》,明确的告诉我们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故事是讲仲永五岁就能指物便立刻作一首诗,父亲便带着他四处拜访,错过学习的机会。到仲永十二三岁的时候,作的诗跟以前一样,毫无进展。等到十九二十岁时,他完全跟普通人一样。
由此可见,后天的教育是多么重要啊!爱因斯坦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谁说他是神童?他大学考了两次在能通过,很普通。但是,他并没有觉得自己比别人笨,他坚信,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所以,他坚持不懈地努力研究,最终成为伟大科学家。大家应该看过日本漫画《火影》吧?李洛克是我印象最深人物。他曾说过:“就算我不会使用忍术或幻术,我也要成为一名伟大的忍者。”他靠得是很平凡的体术!他每天训练自己到达到最高极限,他坚信自己是努力型的天才!小李每天都用天用汗水灌溉着木叶的莲华。我相信,没有天赋的人,后天也能补救!所以后天学习是很重要的。
在当今信息发达的社会,我们要把握好现有的良好条件,努力学习,为社会做奉,要戒骄戒躁。
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努力,才能跟得上社会的步伐,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果实。
今天,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篇文章,作者描述了一个天才变成平凡人的过程,读完此文我不禁感慨万千。
方仲永五岁便会写诗,我为此很羡慕他这个神童,然而他的父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葬送了儿子的前途,这一点令我极为气愤并且为他深感惋惜。
按照常理说,做父亲的既然已经发现了儿子的才能就应当好好地培养他,以拓展他的知识和才能,这一点让我想起了姑妈。
姑妈只有一个女儿,我的表姐,她成绩非常优秀,而且特别聪明,升入初中后,成绩总名列前茅,她是单亲家庭,母亲为了生活到外地去打工,忽略了对她的日常照顾,加之表姐当时年龄又小不懂事,不知道约束自己,三年的初中生活养成了许多恶习,学会抽烟,喝酒,上网吧等,使成绩一落千丈,初中毕业之后就走了社会,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好的工作,四处打工生活。
看到表姐现在的生活同时结合方仲永的悲惨遭遇,我想呼吁各位家长们,不要为了生活所迫而放弃了对孩子的教育,不要被金钱蒙蔽了双眼,比起它这些孩子们的前途更为重要,为了孩子的将来,为了父母们今后的幸福生活,请不要放开你们的手。
做为孩子的我们也一样要自立,自强,而我认为即使没有父母们的约束,我们这些孩子也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在老师的谆谆教导下,能分清善恶美丑,做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才有无愧于父母和老师的一番培养。
杨绳武是一个基督徒,他小的时候曾经立志要做传教士的。
基督教对他的影响贯穿了他的一生,这一点在《评传》上落墨不多,可以说是《评传》的一个弱点。
世界上的人,不分性别、年龄、种族、民族、信仰、学历、职务,都是平等的。
过去我们被教育说,某些人因为信仰了某个主义而成为伟大、光荣、正确的个体或群体。这样的说法无疑是错误的。
我们不会因为杨绳武先生信仰基督教而影响我们对杨先生的评价。孙中山先生也是基督徒,蒋介石先生也是基督徒。
对一个人的评价还是要看他一生做了什么。
杨绳武先生的贡献在于他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
我觉得杨先生当年将同仁学校在直隶省教育厅立案,是从一个教育家的立场做出的决定。
假如杨先生只是办了一所教会学校,那他不过是上帝的一位信徒;但是他把教会学校办成了一所面向社会大众的学校,那他就不仅仅是上帝的信徒,而且是华夏的一代宗师了。
杨先生的做法,采用“非正式的宗教教育”,于信仰自由及办学原则都很符合(陶行知语),实际上是想超越人们对于宗教的认识,就教育论教育,而不是想离经叛道。
这是杨先生的伟大之处。
顺便讲一个胡本德先生的小故事。
当年胡本德在保定地区传教的时候,一位农民对他说:“我是信佛的,怎么可能再信上帝呢?”胡本德说:“你说的佛和我说的上帝可能就是一个人呀。”那位农民大喜:“那就好,我信佛,你信上帝,咱们可以携手上天堂啊。”
信仰就是信仰。
朝代:宋代。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今天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一课,我深深为仲永这个人才感到惋惜。
仲永天资聪明,甚至能在没学过习的情况下做诗,但他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他的父亲只为了眼前一点小利而耽误了仲永整个前程,这是错误的。
另外,文中写道,仲永因为不学习而无法成功,那我们平常人没有仲永那么高的天资再不好好学习不就更没希望了么?!
所以它给我的启示是:不能为小利而误大事;如果不学习,再聪明的人也不可能成功!同时也提醒了我们:“像仲永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能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那么,本来就是普通人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就比普通人还不如了。”
今天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一课,我深深为仲永这个人才感到惋惜。
仲永天资聪明,甚至能在没学过习的情况下做诗,但他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他的父亲只为了眼前一点小利而耽误了仲永整个前程,这是错误的。
另外,文中写道,仲永因为不学习而无法成功,那我们平常人没有仲永那么高的天资再不好好学习不就更没希望了么?!
所以它给我的启示是:不能为小利而误大事;如果不学习,再聪明的人也不可能成功!同时也提醒了我们:“像仲永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能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那么,本来就是普通人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就比普通人还不如了。”
伤仲永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伤仲永译文:
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伤仲永读后感: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今天,老师带着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篇文章,读过之后,我很受教育。《伤仲永》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小孩,天资非常聪明,五岁就能作诗。可他出了名后,他的爸爸却不让他学习,而是整天带着他去全县各处题诗挣钱。由于没有好好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勤奋学习,不断进取,一代“神童”方仲永最终一事无成,沦落为了一个普通的人!
这篇课文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二者之间,后者尤为重要。因此,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天资聪明,而不学习,更不能因为觉得自己笨,而自暴自弃。要知道:“天才”可以变成“蠢材”,“蠢材”也可以变成“天才”,而这“进”“退”的关键就在于后天是否勤奋学习。
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就曾经这样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可见勤奋对于成就“天才”是多么重要!放眼中外,凡是事业上取得卓越成就的人,莫不是因为他们能够刻苦学习,积累起了宝贵的知识财富。范仲淹、欧阳修,勤学以广才,终于事业有成,政绩卓著;车胤囊萤、孙康映雪、匡衡凿壁,都因勤学而受人敬仰,成为千古美谈;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做渔灯,正是长期不懈的努力,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这正好印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话:“宝剑锋冲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相反,如果像开头所讲的方仲永一样,没有趁着大好时光努力学习,没有用后天的努力作为天才的培植肥料,那么再茁壮的天才之花也终将枯萎。
因此,不管是有天赋的人,还是一般的普通人,都要不断学习,不断努力。只在这样,才能跟得上时代的步伐,才能获得事业的成功!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虚词用法。
之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
(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
(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
于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自
(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然
(1)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2)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
(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自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闻
(1)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其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然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为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贤
(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朝代:宋代。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5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诗,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亡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7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看完一本书,写下读后感,意味着你有所收获,当你觉得读书有收获的时候,你会从心里觉得读书很值。下面带来伤仲永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
今天,我坐在桌前一遍又一遍地背着《伤仲永》这篇古文。背着,背着,我不禁陷入了沉思。虽然作者王安石写得有些夸张,但写出了方仲永之所以由神童变为常人,关键的一点,在他还无法把握自身的时候,他父亲贪图小利,把他当做获利的工具,不教育他继续好好学习,以致他的才华也就在世俗的恭维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跟仲永前途不同的神童。
像我国著名的戏剧活动家田汉,小时聪颖过人,尤善吟诗联对。昔日有一墨客路过他家旁边的客店,曾书一句上联“二河两岩双江口”,久久无人对上。田汉11岁时,见之挥笔即书:“单人独马一杆枪。”田汉后来取得惊人的成就,除了他超人的才华,当然跟他平常刻苦发奋是分不开的。通过这两个故事的对比,说明人的才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在造就人才方面是起决定作用的。然而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却也有被钱财或虚荣心迷了心窍的家长,为了让孩子“一鸣惊人”,一味地给孩子加作业,加压力,以致孩子整天头昏眼花,不仅没有起到好的效果,反而起了副作用,以后孩子一看到作业题,一提到学习,就有一种莫名的烦躁与恐惧。我在这里告诫“神童”的家长们,不要忽略了孩子的爱好,也不要一味地为让孩子们“成名”而把他们“捆”在急功近利的巢穴之中。让孩子们从枯燥、被动的学习中走出,从束缚的生活中走出来,去领略大自然,领略人生奋斗之乐趣吧!
生而知者之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并非书香子弟的方仲永5岁时便能“指物作诗,立就”,并“自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因而扬名邑中。到了十二三岁,才气渐减,“令作诗,不能称前之所闻。”到了成年,竟“泯然众人矣”。
一个天资聪颖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拜访本县的人,而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这能叫人不扼腕叹惜吗?神童泯然众人,责任在于他父亲,原因是“不使学”。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由于后天没有好好学习,尚且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所以说:才能来自于勤奋学习!“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学习而沦为“庸人”的,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牛顿不是神童,但他终身勤奋学习,很少在午夜两三点以前休息,常常通宵达旦工作,终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爱因斯坦不是神童,中学成绩并不好,大学也是考了两次才被录取,学习也并不出众,后到瑞士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在这7年里,爱因斯坦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爱迪生不是神童,甚至连初小还未念完但他努力自学,总是以无比坚强的意志和毅力,刻苦钻研自己不懂的问题。由于他工作时间比一般人长得多,相当于延长了生命,所以当他79岁的时候,宣称自己已是135岁的人了。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文学艺术上也是如此。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作家狄更斯、巴尔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样深刻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今天,老师带领着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
并非书香门弟又非官宦世家的仲永5岁就能作诗。后来,别人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也能立即写好,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仲永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就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仲永学习。仲永十二三岁的时候,还可以作诗,但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当了。又过了7年,王安石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完全如同常人了。”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胜过许多有才能的人很远了。仲永最终成为普通人,就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的天赋那样的高,不接受后天的教育,况且成为普通人;而那些天赋不高的,又不接受后天教育的人,就会比普通人还不如了。
通过这篇文章我懂得了:
1、我们不要只为了赚钱,作为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要有长远的眼光,为孩子长远发展考虑。并且,要积极努力地引导、鼓励孩子为了这个目标努力!仲永就是这样,他的父亲不让他学习,到最后就和普通人一样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情况,有的人小时候,天天不好好学习。而大人对他们的引导、鼓励也很不够。比如:他们有的上课看课外书,有的抄作业,有的上课不认真听讲,有的回家总是玩电脑游戏等。长大了他们就会没有什么好工作。例如:我们邻居王亮,他小时候比较聪明,但他小时候就不好好学习,经常去网吧玩。后来,比普通人还不如,只能捡破烂为生。
2、如果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小时候不管学习有多好都没用。因此,我们更要注重后天所受的教育,我们应该珍惜机会认真学习,主动学习,争取自己有更大的发展,更好的将来,进而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3、要更好的达到后天的教育目标,我们需要有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不半途而废的.精神。我们也需要有坚定的毅力,不要受各种各样的诱惑,主动地、认真地、刻苦地学习。比如:有一次,我回家的路上,我看到有一个大哥哥在认真的背书,虽然周围不断有人路过,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噪音不断发出,虽然有诱人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但是,他仍不受周围环境的影响闭着眼睛认真地背书。他就是这样的人,将来一定有个辉煌的前程。
因此,从现在开始我要努力培养自己有坚定的毅力,对各种诱惑说“不!”并且,我还要认真学习,主动学习,刻苦学习,坚决不要成为下一个仲永。进而,我争取为社会、为国家做出更大的、更多的贡献。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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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千年不遇的杰出人士,生前却被世人责难,死后数代都不能洗刷骂名,在西方有英国之克伦威尔,在中国则有宋代王安石。干百年来,王安石被骂作集一切乱臣贼子之大成的元凶。其实,他是数千年中华文明史上少见的完人。其德量汪然若干顷之陂,其气节岳然若万仞之壁,其学术集九流之粹,其文章起八代之衰,其所设施之事功,适应于时代之要求而救其弊,其良法美意,往往传诸今日莫之能废。
梁启超是中国现代传记文学的先行者。本书是代表其立宪理想的现代传记经典。钩稽甲乙、衡量是非,还原一个真实的王安石、一段真实的历史。本书视角独特、意识创新、论述严谨、评判公允,可谓是人物传记中的经典之作,读来耳目一新,启人心智。
为官从政必读传记经典,为人处世必修方圆之道。
一代国学大师体大思精之作,首部白话译本通透晓畅之文,大师眼中夏商周三代以下唯一的完人,集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于一身之全才。
其德量汪然若千顷之波;其气节跃然若万仞之壁;其学术集九流之粹,其文章起八代之衰。
——梁启超。
不知几百年,方有如此人物!——苏东坡。
以文章节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经济为己任。——朱熹。
有学问,有文采,有热心肠的学者,求之当世能有几人?——梁实秋。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父益,都官员外郎。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友生曾巩携以示欧阳修,修为之延誉。擢进士上第,笔书淮南判官。旧制,秩满许献文求试馆职,安石独否。再调知鄞县,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立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通判舒州。文彦为相,荐安石恬退,乞不次进用,以激奔竞之风。寻召试馆职,不就。修荐为谏官,以祖母年高辞。修以其须禄养言于朝,用为群牧判官,请知常州。移提点江东刑狱,入为度支判官,时嘉祐三年也。
安石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以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尔。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闾巷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愿监苟且因循之弊,明诏大臣,为之以渐,期合于当世之变。臣之所称,流俗之所不讲,而议者以为迂阔而熟烂者也。”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书。
俄直集贤院。先是,馆阁之命屡下,安石屡辞,士大夫谓其无意于世,恨不识其面,朝廷每欲俾以美官,惟患其不就也。明年,同修起居注,辞之累日,阁门吏赍敕就付之,拒不受,吏随而拜之,则避于厕,吏置敕于案而去,又追还之,上章至八九,乃受,遂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自是不复辞官矣。
有少年得斗鹑,其侪求之不与,恃与之昵辄持去,少年追杀之。开封当此人死,安石驳曰:“按律,公取、穷取皆为盗。此不与而彼携以去,是盗也;追而杀之,是捕盗也,虽死当勿论。”遂劾府司失入。府官不伏,事下审刑大理,皆以府断为是。诏放安石罪,当诣阁门谢。安石言:“我无罪。”不肯谢。御史举奏之,置不问。
时有诏舍人院无得申请除改文字,安石争之曰:“审如是,则舍人不得复行其职,而一听大臣所为,自非大臣欲倾侧而为私,则立法不当如此。今大臣之弱者不敢为陛下守法,而强者则挟上旨以造令,谏官、御史无敢逆其意者,臣实惧焉。”语皆侵执政,由是益与之忤。以母忧去,终英宗世召不起。
安石本楚士,未知名于中朝,以韩、吕二族为巨室,欲藉以取重,乃深与韩绛、绛弟维及吕公著交,三人更称扬之,名始盛。神宗在颍邸,维为记室,每讲说见称,辄曰:“此非维之说,维之友王安石之说也。”及为太子庶子,又荐自代。帝由是想见其人,甫即位,命知江宁府。数月,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元年四月,始造朝,入对,帝问为治所先,对曰:“择术为先。”帝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以为高不可及尔。”帝曰:“卿可谓责难于君,朕自视眇躬,恐无以副卿此意。可悉意辅朕,庶同济此道。”一日讲席,群臣退,帝留安石坐,曰:“有欲与卿从容议论者。”因言:“唐太宗必得魏征,刘备必得诸葛亮,然后可以有为,二子诚不世出之人也。”安石曰:“陛下诚能为尧、舜,则必有皋、夔、稷、禼;诚能为高宗,则必有傅说。彼二子皆有道者所羞,何足道哉?以天下之大,人民之众,百年承平,学者不为不多。然常患无人可以助治者,以陛下择术未明,推诚未至,虽有皋、夔、稷、禼、傅说之贤,亦将为小人所蔽,卷怀而去尔。”帝曰:“何世无小人,虽尧、舜之时,不能无四凶。”安石曰:“惟能辨四凶而诛之,此其所以为尧、舜也。若使四凶得肆其谗慝,则皋、夔、稷、禼亦安肯苟食其禄以终身乎?”登州妇人恶其夫寝陋,夜以刃昔刂之,伤而不死。狱上,朝议皆当之死,安石独援律辨证之为合从谋杀伤,减二等论。帝从安石说,且著为令。
二年二月,拜参知政事。上谓曰:“人皆不能知卿,以为卿但知经术,不晓世务。”安石对曰:“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但后世所谓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务尔。”上问:“然而卿所施设以何先?”安石曰:“变风俗,立法度,最方今之所急也。”上以为然。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命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之。安石令其党吕惠卿任其事。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天下。
青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均输法者,以发运之职改为均输,假以钱货,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得以便宜蓄买。保甲之法,籍乡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为保,保丁皆授以弓弩,教之战阵。免役之法,据家赀高下,各令出钱雇人充役,下至单丁、女户、本来无役者,亦一概输钱,谓之助役钱。市易之法,听人赊贷县官财货,以田宅或金帛为抵当,出息十分之二,过期不输,息外每月更加罚钱百分之二。保马之法,凡五路义保愿养马者,户一匹,以监牧见马给之,或官与其直使自市,岁一阅其肥瘠,死病者补偿。方田之法,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岁以九月,令、佐分地计量,验地土肥瘠,定其色号,分为五等,以地之等均定税数。又有免行钱者,约京师百物诸行利入厚薄,皆令纳钱,与免行户祗应。自是四方争言农田水利,古陂废堰,悉务兴复。又令民封状增价以买坊场,又增茶监之额,又设措置河北籴便司,广积粮谷于临流州县,以备馈运。由是赋敛愈重,而天下骚然矣。
御史中丞吕诲论安石过失十事,帝为出诲,安石荐吕公著代之。韩琦谏疏至,帝感悟,欲从之,安石求去。司马光答诏有“士夫沸腾,黎民骚动”之语,安石怒,抗章自辨。帝为巽辞谢,令吕惠卿谕旨,韩绛又劝帝留之。安石入谢,因为上言中外大臣、从官、台谏、朝士朋比之情,且曰:“陛下欲以先王之正道胜天下流俗,故与天下流俗相为重轻。”流俗权重则天下之人归流俗,陛下权重则天下之人归陛下。权者与物相为重轻,虽千钧之物,所加损不过铢两而移。今奸人欲败先王之正道,以沮陛下之所为。于是陛下与流俗之权适争轻重之时,加铢两之力,则用力至微,而天下之权已归于流俗矣,此所以纷纷也。”上以为然,安石乃视事,琦说不得行。
安石与光素厚,光援朋友责善之义,三诒书反覆劝之,安石不乐。帝用光副枢密,光辞未拜而安石出,命遂寝。公著虽为所引,亦以请罢新法出颍州。御史刘述、刘琦、钱ダ、孙昌龄、王子韶、程颢、张戬、陈襄、陈荐、谢景温、杨绘、刘挚,谏官范纯仁、李常、孙觉、胡宗愈,皆不得其言,相继去。骤用秀州推官李定为御史,知制诰宋敏求、李大临、苏颂封还词头,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论定不孝,皆罢逐。翰林学士范镇三疏言青苗,夺职致仕。惠卿遭丧去,安石未知所托,得曾布,信任之,亚于惠卿。
三年十二月,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明年春,京东、河北有烈风之异,民大恐。帝批付中书,令省事安静以应天变,放遣两路募夫,责监司、郡守不以上闻者。安石执不下。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本文见闻得当,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突出了主题,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文言字词】。
虚词用法。
之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
(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
(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
于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自
(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然
(1)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2)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
(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自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闻
(1)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其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然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为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贤
(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王安石写的《伤仲永》这篇文章,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伤仲永。
朝代:宋代。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学习重点。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是很幸运的,但是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如果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最终也会成为平常人。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后天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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