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读后感的写作,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对于文字的理解和感受。接下来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灵感和启示。
为改变命运,一代代的青年“理性”地选择走出麦田。然而,在他们人生或近或远的某个阶段中的某一天里,他们会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回头,而自己生存曾经依附过的整个世界,以及所有那些过去,却已失落。
曾经幻想得到的那一切在真正得到之后,总是会显得那么样的平淡无奇,而我们所失去的却如此的宝贵。这让我们不禁问自己,当初走出麦田的选择是否是对的。
在小学的时候我就读过《红麦田》,在我的记忆中,这是一本很美的散文集。如今,当我再拿起这本书,我看到的是作者炽热的`心,真挚的情感。这本书,又再一次温暖了我的心。
这本书记载了一个人的成长,而这个主角,便是董叔叔。在这本书里,他不仅写了他成长的故事,他还教会了我们要怎样去学会成长。
在我的记忆里,那个在红麦田成长的小男孩是天真烂漫的,他有着一颗执着的心。他喜欢趴在床上看“娃娃书”;他渴望当图书管理员,满足他那“书虫”的小心愿;他为了给学校的学生和老师都配上煤油灯,他跑遍了无数个角落,这就是他。
后来他长大了,成为了一名乡村教师。其实以他的资历可以在大城市里工作,但他选择去乡村里帮助那些好学的孩子们。那时的乡村环境是十分艰苦的,当要上晚上的课时,都是靠一盏自制的煤油灯陪伴着大家。因为煤油也不便宜,所以也要省着用,一到不用的时候,就会把它熄灭。
乡村的教师们,在深夜里都会点着灯,埋头批改作业、备课,就是这微弱的灯光陪伴着他们度过一个又一个晚上。那是,董叔叔热爱写作,但又由于煤油不够而常常作罢。后来,学生们一个接一个地为他送来蜡烛。自此,他就便点燃着蜡烛,继续忘我地看书、写作、备课。就是这一点光,陪伴这他走向黎明,走向朝霞。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五光十色的大都市里,到处都是霓虹灯、led灯的踪影,早已不见煤油灯的痕迹。虽然我们有充足的光线,但我们却不如乡村里的学生,我们没有那种刻苦求学的精神,我们还会经常去抱怨身边的不足。所以我们需要做的便是要学会成长,学会热爱自己的生活。
成长两字,说便容易,做却难。我再一次翻开了《红麦田》,细细体会其中的“成长”。
无意间听到广播里在播《出麦田记》的有声小说,那是一个昏暗的冬日里的北京午后,坐在热气蒸腾的教室里,耳朵里传来了小爱人的音乐,那首小诗在瞬间就打动了我的心。
数月之后,一个拿起书读,爱情逝去,时间蹉跎,是那个时代的写照同时也是每个时代爱情的悲哀与无奈。我们看得到开始,会义无反顾的爱却很少爱到底,我们为爱情加了许多假设,爱情也就变成了哀情。
作者笔下的爱情,却是那么纯粹,纯粹的让人心碎,作者笔下的爱情,是那么的无奈,无奈的让人无望。
朋友推荐这本小说,当时只是简单介绍这本书书名典出于《旧约》中的《出埃及记》,意在表现农村人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艰难过程。听到他滔滔不绝,我也动心了,翻开手机便被作者朴实、风趣深深的吸引到了,如饥似渴的从上午读到黄昏,当手机显示已是最后一页时,却觉得意犹未尽,书店买来书本反复拜读。
小说作者潘沈斌是河南商丘人,作家、诗人、编剧。生于1986年2月,至,大学期间完成60万字长篇小说《出麦田记》,是一个执着的文学追梦人。作者也算是我半个老乡,我的年龄比他还大几岁,小说对豫东春夏麦田的描述,把我带到了童年的故乡,我仿佛可以肆意的吮吸着弥漫在空气里的油菜花、槐花、桐花花香,更有那温热之夏风送来阵阵麦香,还能隐隐听到麦田的海洋中传来同伴们的打闹嬉戏声。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
书中的“麦田”暗指农村,“出麦田”便是指农村人想要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过程。“麦田”是一座大围城,走出农村,走出麦田成了麦田人的理想。但经过千辛万苦走出麦田的人却找不到人生的门、心灵的门、爱情的门,迷茫地在农村与城市,高考与成功,爱情与事业、真挚与虚荣中困顿彷徨。
小说以麦田为主线,描述三个主要人物,三个年代,三种命运。八十年代的夏念祥,他走出了麦田,实现了人生价值,却迷失了自我;九十年代的许运动最终搁浅在麦田里面,被世俗的折磨成了一个疯子;二十一世纪初的许依桐,参加高考却落榜,是想出麦田而不得,想回麦田也不得的尴尬处境。
书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九十年代的许运动,他则是更为典型的农村人形象,而且敢与尝试改变的一个人,许运动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无法通过知识来改变命运。但是村里进城打工的第一人,那个时候农村人认为进城打工等同于不务正业,当大家都认为农民就应该守着几亩天地过平静的生活时,他第一个尝到打工的甜头。后来因为他内心骨子里的正义感,敢与同村里的恶势力做斗争,敢与同几千年来人们墨守成规的观念作斗争,在遭受肉体上的折磨后,又遭遇精神上的摧残。最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被这无情的世俗观念所逼疯。
读这本书时我常常被作者似笑话的语言所吸引。每每读到生动又讽刺的比喻时,忍俊不禁。看到书中对豫东村庄、麦田、甚至村里人精神状态的描写时,我仿佛回到了家乡,熟悉的味道、熟悉的场景、熟悉的故事。我也是来自农村,也是通过努力学习考上大学才出了麦田,来到了焦作。小说中主人公成长经历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看待很多问题的角度也自然而然地相近。农民那种贫苦的生活状态,村庄古朴又迷人的景色,村里人走出麦田进入城市的惶恐、无助、拼搏和改变等等,所有这些经历,都在身边发生着。自己作为农村孩子走进城市之后的那种窘态,作者都写的很真实。
书最后一行小字:“一部最纯洁、最干净的当代小说,与世俗无关”,起初不明白作者用意,书中满满的世俗,怎和世俗无关?当看到作者这样说:“艺术来源于现实,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杜撰。我本人也是出自麦田,不管在城市多久,我的心依旧还在麦田中徘徊游荡。我有过书中人物的生活,有着书中人物同样的困惑与焦虑。《出麦田记》表达了我的理想,有很强的理想成分在里面。但又鞭挞了现实,因为我本人迄今怀揣理想在现实中挣扎。我想,这就是大多数人的写照:头在云端,脚在泥沼。”
大概是我们向往的纯洁与干净吧?
而我的故乡,是一个不出众的海边小村庄,没有竹林,没有山茶,也没有晒场,更没有牛铃。尽管它是如此平凡,也总会有那么一些人和物让我深深惦记着,或许永远也忘却不了。在海边的故乡,让我一辈子忘却不了的,自然是父亲的鱼。
父亲每次出海都是在天还未亮的凌晨,那时昏暗的天,就连一盏星星也看不到,把大地盖得黑泱泱的。海面上渔船点着灯光,那光一下子逃窜到天边尽头的海水下面,又一下子又沁入了船棱上黑得发潮的帆布上,当儿间又坠入了海底,怎么捞也捞不起来,等到静默时分,又晃的浮了上来,就这样在摇摇晃晃的海面上忽明忽灭。
父亲每次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出海打鱼的,而我们兄妹几人也就一直在海边沙滩上苦苦等待父亲的船只的安全归来。有时心中也暗想,等父亲归来时,又是什么鱼会成为我的盘中餐?其味不知鲜美否?故乡的鱼,是极其美味的,况且父亲对鱼的喜爱已经到达了极致,我们家的菜桌上必定是有鱼的一席之地的。
父亲也很会煮鱼,无论是多么腥臭的鱼,只要经由父亲之手,都会成为一道美味佳肴,慢吃的人一般只剩下一些肉末能过过口福了。然而,最慢吃饭的人往往都是父亲。反倒是我们兄妹几人吃得最多。
有时候,让父亲吃鱼肉是一大难事,父亲仿佛只对那鱼骨头情有独钟。而他总是为我们轻轻拨开鱼鳞,挑上一瓣鲜美的鱼肉,送入我们的碗里。有一次,我们故意不吃鱼肉,吃完了米饭便休息了,遭得父亲一顿斥骂,说我们不爱惜粮食,可是我们只是想让父亲多吃一点而已,那是他最爱的鱼啊,这么多年来,父亲辛苦操劳,却不曾好好品味他自己亲手捕捞、亲手烹制的美味的鱼!
搬离故乡已经好多年了,而父亲也早已不打鱼了。尽管现在的菜桌上仍然还会有父亲亲手烹制的鱼,尽管还是一样的美味可口,只是似乎缺少了当年的那种在海边苦苦等待父亲归航后一起吃鱼的满足与幸福。
我是在大学的最后一段时光里读到这本书,彼时夏风轻拂杨柳梢,窗户正对着的那拱小桥上熙熙攘攘。也许是因为我自己尚是一名学生,所以我对于端木与夏的故事最为痴迷。端木是水而夏为天,如他们自己所说,秋水与长天本为同一。秋水印着长天,天空包容水面。然而水与天之间相隔的是整个世界,当他们相遇时整个世界为之起舞,而当他们分离时整个世界又为之色变。他们在最美的年华里彼此相爱,又在黑夜来临时渐行渐远。他们从晨曦中徐徐走来,又在晚霞中终归于殊途。而这也大概就是所有美好事物的宿命吧。
夏初的风光无限好,女孩的裙裾被风扬起,在擦肩而过的瞬间,在街角回眸的刹那,在夜晚浅浅的思念,我始终说不出一句话。她终将在这盛大的夏天里踏入另一片繁华的沃土中,而我却只能在这夏末的火焰中烧为余烬。我不如夏念祥,我甚至找不到勇气去倾诉我的爱恋。也许只有以后老了再回忆这一段时光,咀嚼其间的酸楚与甜蜜。
看姐姐的守护者,有点像看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和44号孩子的感觉,会让我想到很多很多。可是那很多种感觉交织在一起却又难以一一用言语来表达。
开始看的时候,看到一半的时候和看到结局的时候感觉又是不一样的,全书用的都是第一人称,而且是很多个不同人物的第一人称,而不同人物的想法会又会有矛盾交织,构成了这本书的复杂。
一本成功的小说,要的就是这种复杂,它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给读者心灵的撼动,那是一种强有力的撞击。
开始的时候,会觉得这是个很不和睦的家庭,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伤痕,都被凯特的病让大家都得不到安宁,这是个没有向心力的家,妈妈偏心,爸爸逃避,哥哥堕落,姐姐有病,妹妹无助,是争吵、是甩门、是家无宁日,是冷漠、是忽视、是心灰意冷。凯特是那么自私,抢遥控不让妹妹看电视、不让妹妹用她的化妆品、在房间里分楚河汉界。安娜永远被忽视,她捐脐带血、捐淋巴细胞、捐骨髓给凯特是理所当然的,她永远要顺着她姐姐的意思不能让她生气,她永远就是用来救凯特的基因娃娃,她没得选择。而杰西缺少父母的关注,父母把大部分时间都投用在凯特身上,每次爸爸妈妈答应他的事几乎都会因为凯特的突然病发而遭泡汤,杰西甚至用刀把牙套掰出来以致满口鲜血,他偷车、纵火,父母似乎放弃了他。
故事中间,是凯特的病情恶化和官司的顺势推展,这个过程中有律师和法律监护人的爱情故事,有凯特的初恋故事,有安娜的冰球兴趣,有杰西的偷车和纵火案,一切似乎又是那么平常。
到了结局,我们会意想不到很多事。杰西手上有针孔不是因为他吸毒而是因为他给凯特捐血小板,他纵火是因为看着凯特受苦却无能为力。凯特并没有欺压安娜反而逼安娜放弃捐赠肾脏给她。而安娜之所以争取自己的医疗自主权有一部分也是为了早早让姐姐结束痛苦的煎熬。至于母亲,让安娜救凯特是因为这是可以救到姊妹两人的唯一希望,她没办法放弃任何一个。父亲支持安娜,可是他还是不能放弃让安娜捐肾,该怎样取舍,怎样的取舍才是对的,没有人知道,可是他没有理由放弃任何一个可以的机会,宁愿做了是错的,也总比什么都没做好。
结局是安娜车祸死了,她把肾脏捐给了凯特,凯特也奇迹般地活着,凯特说,她们两个注定有一个是要离开的,不过现在离开了的是安娜,是安娜代替她离开了,安娜的一生似乎都是用来守护凯特的,安娜得不到太多的关注,甚至留下的照片也只有那遮着脸的一张。我们该为安娜鸣不平吗?如果是从故事的开端来看,应该,可是从结局来看,鸣不平就没什么必要了,她爱这个家,她爱她姐姐,她做了自己想做的,她就是幸福的。
安娜死了之后,这个家就变得正常了,凯特病没再恶化,杰西没再堕落有了正当的职业和奋斗目标,父母也生活得相安无事了。安娜扮演的是那个过客,她的出生带有父母强加给她的目的,而当她完成了她的使命,她就应该离开。
或许这一切都没有什么对与错,命运无常,该如何把握是个永恒的问题,没有人会有确切的答案,不过,一个家,该快乐的时候就应尽情快乐,尽管痛苦无尽头,尽管痛苦很煎熬,不过有时越是煎熬,却越是有味道,越是值得期待。
《姐姐的守护者》的结尾也太出我意料了。或许这本书会引起一阵关于安乐死的讨论热潮。不过这不是我说的重点。
记得一个情节,姐姐和男友说,我要感谢癌症,让我遇到你。为什么感谢致命的疾病?或许只有经历过巨大的苦难,只有被命运逼到悬崖边,只有在医院,人才会停下自己匆匆的脚步,甚至是随波逐流的脚步,思考自己为什么活着,应该怎么活,想通什么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
生命就像一个玻璃瓶,你把先花生放进去,核桃就没有位置可以放了。所以要先放大的。再把小的塞进去。抓住生命中最重要的,不要到了最后才感叹,好多我想做的事都还没做啊。
为什么有的富豪最后孤独终老?他们终生追求财富,也得到了财富。但是他最后才发现自己最渴望的不是住在别墅里吃山珍海味,而是和家人吃一顿饭;不是坐着劳斯莱斯去酒店,而是和爱人在街上散步;不是坐头等舱飞来飞去出公差,而是到大自然中感受一下清新的空气;不是被下级恭维,而是被朋友关心;不是回家面对空荡荡的豪宅,而是回家感受避风港的温馨;不是穿着套装去赴晚会,而是穿着运动服去打一场篮球。他最后才发现自己的瓶子里只有花生,没有核桃。
不是有人说嘛,“我宁愿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再单车上笑”。这也是一种价值的选择,她认为在她的生命中宝马比笑更重要。我们何不问下自己,摒除一切外界的干扰,包括经济高速发展的盛景、成功学泛滥的市场、贫富差距巨大的现实和亲朋好友的殷切期盼,问一下自己的内心,什么是我的核桃,我要先把什么放进我的瓶子中。
可以肯定的是,姐姐离去地比富豪安详。
起初,我对小人并不是很感兴趣,自从看了安房直子的《手绢上的花田》,我渐渐的开始阅读有关于小人的幻想小说。没想到的是,居然翻译安房直子的'幻想小说的作家――彭懿也写了5本幻想小说。这5本我都看了,每本都很精彩,但我认为《小人守护者》最有趣,所以在这里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的系列里有5本。小说里每一个人物的名字都十分怪异,但读起来却又十分幽默,使这本书读起来更加生动。这本书的情节十分曲折,也很感人。此书讲述的是男生夏壳壳和变成老师的虎姑婆发生的故事。虽然大家都不喜欢美术老师虎姑婆,但男生夏壳壳却很尊重地对待了虎姑婆,他们之间的经历十分离奇古怪,从开始到结尾都很惊险,我看了后有些胆战心惊。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夏壳壳十分坦诚,也决定要去保护老师。在他们的经历里,也让许多人都改正了自己的缺点,就连女巫也不例外。
这本书里,人物的性格、行为和语言都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为人处事的方法和应该拥有的性格。这本书和我看的其它小说不同之处,就是结尾后面的自问自答。从这些细节来看,我觉得作者彭懿应该是一个十分细心的作家,他的自问自答也使我学到了更多写文章的技巧和方式。这就是我认为对学习和生活都很有帮助的一本小说,如果你感兴趣,也去看看吧!
前几天,我读了《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
书里的女孩叫卡拉娜,她生活在太平洋里的一个岛屿上。岛屿的形状像一条侧躺着的海豚,所以,人们把它叫做海豚岛。岛的周边有许多海豚在游泳,海獭在嬉戏,海象在争雄,野狗在决斗……岛上住着印第安人,生活自由自在。后来,他们遭到了捕猎海獭的阿留申人的杀害,决定离开这个岛到东方去生活。离开的那天,卡拉娜和弟弟因为没有赶上离开的船只,不幸被留在了岛上。
独自在岛上生活的日子,卡拉娜自己动手制造工具、编织裙子。就这样,她在岛上生活了十八年。十八年来她经历了重重困难:与野狗决斗,与海啸、地震抗衡……生活虽然艰难,但卡拉娜始终没有放弃希望,一直坚信总有一天救援船会来的。
在卡拉娜的身上,我更敬佩的是一种令人惊叹的顽强意志。在漫长的18年中,卡拉娜一个人就是凭着这种顽强的意志,坚持活了下来。看着她躲避野狗的袭击;一人抓捕凶恶的'大章鱼;看着她自己疗伤,自己做衣服……都让我非常的感动又敬佩。想起自己在学骑自行车时,开始爷爷教我先坐上去.然后他一边扶着把手,一边扶着坐骑,我就试着用脚踩.可是,车轮头却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子,它总是不听我的使唤,它一会自动向左,一会自动向右,害得我差点摔了下来。几个重复动作过后,爷爷已经满头大汗,走不动了。
我只好学溜车,溜车就是两只手扶住把手,一只脚踩踏脚,另一只脚缩起前进。一遍、两遍,慢慢地,我很快学会了溜车。可我总是不敢上车,这时,爸爸回来了,他见我学会了溜车,就带着神秘的微笑说:“能自己溜车了,骑起来就容易了呀。”听爸爸一说,我的劲头来了,眼望前方,双脚用力踩。不好,一棵树正等着我撞上去,我得大叫一声,想拼命调转车头,可惜已经来不及,单车和大树来了一个热烈的亲吻,而我,则是躺在地上,后来又几次不是与大地接吻,就是与路边的别的东西接触,因为摔了几跤就再也不敢去学了,真是很惭愧。我的困难和卡拉娜比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
卡拉娜的故事让我感慨万千:一个小女孩居然能自己在荒岛上生活十八年,生活中的我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所以我决定向这个开朗乐观、勇敢的小女孩学习:热爱生命,坚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做一个自强自立的小女孩。
读了《母亲的纯净水》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很多。
《母亲的纯净水》写了母亲给女儿准备“纯净水”,当女儿发现所谓的纯净水原先是凉白开而责备母亲时,母亲对她进行了教育,使她明白了自我想法的错误。并懂得穷并不可怕。
“母亲说:“我们是穷。可是穷有什么错?富也罢,穷也罢,都是日子的一种过法。穷人不见得可怜,富人也不必须高贵。再穷,也得看得起自我。要是看不起自我,心就穷了,那可就真穷了。””从这句话中,我明白了,穷没什么,它绝不是一种耻辱。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回家为父母倒了一杯水,因为我明白了父母的不容易,自我又是家里唯一一个纯消费者,没法挣钱,总能够为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吧。父母看见了,竟十分高兴!我怔了一下,没想到自我只是倒了一杯水,他们居然这么高兴!从那以后,我每一天回家为父母做一件小事,邻居都夸我长大了!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穷并不可怕,思想.精神上的粗俗才是真正可怕的!同时,我也明白了母爱的伟大。
母爱如一杯浓浓的香茶饥渴时给我们带来芳香;。
母爱如一轮火红的太阳寒冷时给我们带来温暖;。
母爱如一盏明亮的路灯迷失时给我们指明方向。
母亲,我爱您!
有的,她只有8.3厘米这么高,相当于一根粉笔的高度,她就是《小人守护者》这本书的女主角,这本书还有一位男主角——夏壳壳。
这本书写了夏壳壳的美术老师正要去他家家访,为了甩开老师,夏壳壳叫千年水精把老师变成了一个8.3厘米高的小人。当夏壳壳知道老师是小人国里的公主时,再也变不回去时,他很惭愧很伤心。就像我做错了一件事时,心里暗暗的自责,真想从头再做一次。夏壳壳承担起小人老师的职责,直到平安地护送小人老师回家的路上。
夏壳壳是因为恨老师才叫千年水精把老师变成小人的,想戏弄下老师。就像我们班的一些同学,这些同学好像存心想戏弄老师似的——不写家庭作业。老师问他作业时,他依然理直气壮的说:“没带”,“没写”;他们这样找借口骗老师,心态十分不对;他们想:反正老师留我,我留下来做就行了嘛。但是一个懂事的学生,又有责任的人,该自己做的事自己做,自己做错了事,就能主动承认并承担后果,不需要别人来监督的。老师的责任是上课,备课,批改作业,而我们小学生的责任则是认真学习,完成家庭作业。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负责好自己的责任。如果一个学生没完成好老师交待的作业,就让老师伤心,失望;如果一位老师没完成他的工作,那这个当老师的就不是一位好老师。当我们接受任务的第一刻起,就必须负责任,去好好的完成。
夏壳壳他勇于承担责任,是我们的榜样。我们要为认真负责任的人鼓掌。
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我来看凯特,不是为了让自己好过一点。我来,是因为没有她,我很难记得我是谁。”
我原来以为,安娜忍十三岁孩童所不能忍冒天下之大不韪争取来选择权,最终仍会指向其母所愿:继续做姐姐的守护者,力挽衰竭生命以狂澜。然后,皆大欢喜,一家团圆。她要的,也不过是自由的意志和自主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她要的,不再是一个影子女儿的地位,不再是一个医疗器官的储存仓库,而是父母钟爱关注的另一个女儿,凯特亲密的妹妹,正常的少年生活。仅仅是如此而已。
我猜到了官司的输赢,却没猜到故事的结局。
jodipicoult“残忍”得安排了一场车祸,紧紧衔接在这一场安娜主动发起的诉讼之后,用一次被动残酷的脑死亡给一直忽略了家庭里其它两位子女的为人父母再一次以当头棒喝,其间,甚至没有任何时间给他们弥补任何转圜之余地,只有法庭最后的一个拥抱。
伦理题材小说好看,因其不同于我们熟悉的好人坏人的故事。我们在书里电影里电视里早已看惯了,正义与邪恶,善良与残暴,真诚与虚伪,自洪荒之时起就开始长久不息的斗争。小一点的时候看大灰狼与小白兔,白雪公主和继母,大一点看金庸看韩剧,好人总是被坏人冤枉得山穷水尽疑无路,却又总会柳暗花明又一村。童年也好,成人世界也好,善恶对立总是有的,所不同的无非是童话里,恶也是孩子气的,是单薄而不堪一击的,而在成人世界里,恶则成熟而庞大,老谋深算阴魂不散。太多的恶让人看得身心疲惫,似乎我们是否一定要容忍恶的所在,才能讲好一个故事,成了“无恶不成席”。然而伦理小说却异军突起,故事里每一个角色都是可亲可爱可同情的,写的越成功越是如此。每个人都有合情合理的苦衷,然而却没有一个万全之策可以将大家全部救赎,前途永远是模糊,只有爱在琢磨中越发清楚,推敲中更加刻骨。
书的最后,凯特更像是安娜的母亲,她明白所有人的痛苦,她理解了安娜。是她,将爱和理解揉在一起,默默给予妹妹。当她掀起衣服看自己伤疤的那一刻,当她说每看到姐妹两个在一起时就会想起安娜,不会有人怀疑是假的,得到最多爱的那个,总是最会给予的。正如书的封面,她们相依相偎,让我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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