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帮助读者对所读作品的主题、情节、人物等进行回顾和总结。接下来是一些读者对热门图书的读后感,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维方式和写作技巧。
这是一本描述獒王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奇书。
这本书里,作者杨志军将带我们去那遥远的、苍凉的、到处清泉流淌的神秘藏地,见证雪域神犬的武侠传奇。这是一群了不起的狗,它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勇无畏。
在藏獒身上,集中了最好的品质:威猛、忠义、智慧、坚韧、责任、负责、感恩……在这里藏獒们是那么地悲,那么地痛,但更是那么完美。
故事里有一大群让人喜爱的藏獒;故事里的藏獒,个个都是好汉,它们生龙活虎,它们懂爱、懂恨。孩子们会爱上它们。看——藏獒,忠诚、有责任感、嫉恶如仇,能帮助孩子建设健康的人生观念;藏獒,机智,不轻敌、善用计谋‘不气馁,也能引导孩子,对社会环境有更强的适应能力。
书上的一篇文章,说,我们哥俩,不喜欢狗,但父亲却买了一只藏獒,我们把它换成一只哈巴狗,父亲很生气,过了两三天,那只藏獒自己回来了,可惜我们还是不喜欢藏獒。一晃就是十四年了,我下牧采访,远远看见一只硕大的藏獒,四蹄敲打着地面,敲出一整震天动地的敲声。我吓得不知所措,死僵僵的立着,连发抖也不会了。但是,黑獒没有把我扑倒在地,在了离我两步远的地方突然停下,屁股一坐,一动不动望着我。随后跑来的藏民旦正嘉叔叔告诉我,黑獒是十四年前去过我家的小藏獒。
哎!有恩不报不是藏獒,施恩不报也不是藏獒,藏獒就是这样的一种猛兽:把职守看得比生命更重要。永远不想着自己,只想着使命;不想着得到,只想着付出;不想着受恩,只想着忠诚。它们是品德高尚的牲畜,是人和一切动物无可挑剔的楷模。
任何人只要心一样,血就是一样的,只有邪恶人和善良人的血才不一样。
这么长时间的友谊,经历几次高-潮与低谷,却以一个淡淡的微笑而告终。
夏是一个不被人所接受的女孩子,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尤其是女生。
秋是一个被很多人接受的女生,被大多数的女生、男生、大人、小孩接受。
就是这样的两个女孩,还曾经有过一段友谊,虽然现在已经支离破碎,就像打碎的瓷瓶,再怎样粘好,那些伤痕也还留着。
夏的举止像男生,虽然她有可爱的圆脸,漂亮的大眼睛和迷人的气质,却很少被人发现。人们所看到的,都是她男孩性格的一面,考试砸了不哭,天天疯玩得像个假小子,而且小时候的她很少留长发。
秋就像她的名字一样,表面文静懂事,从不疯疯癫癫,在别人眼里,都是乖宝宝,几乎在所有同龄人的眼里,都感觉她就像她表面一样,温柔体贴,善良地像白雪公主一样,被人接纳,也被年龄很小的夏接纳了。
多么炽烈的友情,夏对秋无话不说,秋也对夏这样,并且互相为对方保密。
直到第n次秋把夏的秘密泄露出去,第n1次秋对夏说谎,夏才有了警觉,才要与秋保持距离,而世故的大人,夏的.家长,也早已告诉夏不要理秋,秋不是什么好人。
夏在家长面前点点头,但她的天真又再次把她卷入了骗局当中,她对秋的甜言蜜语起了谅解之心,又再一次把她当做好朋友,无话不说的,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于是,秋又得逞了,她又骗了夏。夏又想与秋决裂,但是早熟敏感的秋察觉了,她千方百计地哄骗夏回到她的身边。
随着一次次决裂与和好,随着新的友情的到来,夏对友情和朋友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理解。
经历了那么多事,夏的成长与随之带来的成熟却从未改变她的本质,红色的花瓣丝毫未曾影响白纸本身的纯白,夏依然单纯善良一如传说中的白雪公主。
为了不让秋受到伤害,夏选择默默地离开,不愿秋再赔偿什么,她认为交错朋友是她自己的责任,而秋也终于没有来明着伤害她。
在新的友情中继续做着甜蜜的梦的夏,就这样持续了一年多,小学毕业了。
夏兴高采烈又略带伤感地请大家填写同学录,也让秋填了,还很自然地与她交谈。
毕业后,两人选择了同一所初中,并很巧合地分到了一个班。
夏对秋的态度依然如故,不好不坏,不远不近,说话时也会自然地嘻嘻哈哈,而秋,却越发地过分了。
明明有了自己的幸福却还要抢别人的幸福。自己,指代秋;别人,指代夏。
拥有幸福的人需要做的是守护幸福,而不是抢夺不属于自己的幸福。那样只会破坏幸福,而且的时候,也破坏了自己的。
最后,两空的秋,没有抢到夏的幸福,还失去了自己的幸福。
有人说秋可怜,是个被幸福抛弃的人,但夏却觉得秋一点也不可怜,她觉得秋是个抛弃幸福的人。
小小的白雪公主还没有发现黑暗的阴谋就在她的背后,策划者就是秋。
直到又一次的被刺痛,夏才明白,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才明白,白雪公主的对手永远是恶毒的皇后。
在这之前,初中的时候,她们又曾和好过一次,但又是以秋的破坏而告终。这一次,是挑拨离间,还好夏发现得及时,又有知心朋友为她出主意,才不至于让她的幸福变成碎片。
之后,秋的一系列破坏性挑拨离间几次险些击碎夏的幸福,令夏心寒。
直至秋又过分地在夏的朋友面前说她坏话,她才终于决定永远不再和她当朋友,一般的玩伴都不可以。开始,她以为自己永远不能原谅秋,但,她还是原谅了。她想,裂痕既然已经存在,再无法消逝,而对于这种人,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一次,电脑屏幕前,秋说她们之间净是误会,说愿意和解,再做朋友。而另一头,夏的短小的客气话发了过去;看了秋的长篇大论后,夏淡淡一笑;有个声音在她心里轻轻地说,这最后的微笑,就当做我们正式分手的仪式吧。
每当有人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我总会笑嘻嘻地回答:当一名主持人,可是天生的胆怯时常让我的梦想冲回原地;如今,学习的压力再加上每天坚持练普通话的辛苦再一次把我的梦想冲回了起点。还是放弃吧!
摆在面前是一条非常艰辛看不到希望的路。直到我看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后。我才知道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像藏獒一样坚持不懈的去努力,总有一天你会克服困难,实现梦想。
本书主要讲述了父亲作为一个外来的汉族记者独自一人去往西结古草原的路上,他遇到了一只金毛的藏獒——冈日森格和它的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它们追随父亲来到了西结古草原。冈日森格一直希望草原上没有仇恨,能够和睦相处,可草原人民一直误解了它。冈日森格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和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当地藏獒进行搏斗,就算生命奄奄一息它也从不放弃,总是坚持到底。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它和獒王之间的斗争了,就算他的两只肩膀和脖子都被獒王的六刃虎牙咬的血流如注,它也在坚持战斗。就这样,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坚持,它先后顽强地战胜了:白狮子嘎保森格、獒王虎头雪獒……最后,通过它坚持不懈的努力,完成了心中的梦想。就凭这种坚持不懈的努力,它赢得了草原“新獒王”的称号。
看到这里,我为之震撼了!每当我遇到困难不是怨天尤人,就是放弃努力。而藏獒们却会勇敢的面对一切,坚持不懈的努力,甚至用自己的生命来完成……而我呢?连它们的千分之一都不及。我为之前因一点挫折,放弃梦想的念头而感到非常惭愧。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冈日森格为什么能实现心目中的梦想。从它身上我学到了一种精神叫坚持、一种挑战叫勇敢、一种魄力叫自信。相信今后的我,会朝着自己心中的梦想去努力。
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梦!我的梦!一定能实现。
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存在着多少食物链,各种各样的动物中发生过怎样的夺王战争。在鸟语花香的院子里,静静地看着《最后的獒王》这本书。我仿佛也身临其境来到了翠色欲流的草原那惊心动魄的一幕!
故事讲述了一只名叫冈日森格的藏獒为了保护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一次次与西结合草原的藏獒博斗,一次次的胜利,使它成功地保护了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并化解了西结合草原上的人们对上阿妈草原人们千百年来的仇恨。当我看到冈日森格和饮血王党项罗刹的激烈战斗时,我不禁暗暗地为它担心,因为对方的进攻速度、厮杀的野蛮程度、那种处于巅峰状态的气势,都远远地超过了冈日森格。但是最终它还是躺在了对手的脚下,真的让人好揪心啊!可-在这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母獒那日的一声呼唤,使它绝处逢生,最终战胜了饮血王党项罗刹。此时此刻我的心一直无法平静下来,那无法想象的冲动、兴奋涌上心头,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过了一会我的脑海中浮现出自己登虎山的时候:我一步一步的往上爬,我还在心中想着许多与同学间有趣的事,希望能够使自己不觉得累。但这方法还是没有起到很大的作用,当我爬到一半时,我以累的气喘吁吁,汗水不住的从我的额头往下滴。这是我很想就此放弃,但转念一想,既然已经爬到了这里干脆在坚持一下爬到终点。别让之前的汗水白流了。可爸爸语重心长地鼓励我只要有信念,坚强的意志,哪怕“道路”是一条毫无风景可言的山道,落叶,枝桠,乱石,荆棘……肆无忌惮地充斥其中,满目尽是荒凉,也一定会走到终点,得到胜利。最终。我登上了山的顶峰,我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贪婪的呼吸着山顶的新鲜空气,并欣赏周围美丽的景色,煞是好看。我想如果我在半山腰是半途而废,我便会与这美丽的景色失之交臂。
是呀!在那遥远、苍凉、神秘的藏地中,生活着一群了不起的狗,它们就是雪域神犬——藏獒。它们教我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教我忠诚、坚韧、英勇无畏.这是一本讲述藏獒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奇书。我从书中可以领悟到不屈的信念是胜利的关键。让我具备了人类所拥有的种.种美好的品德。
英格兰野狼首领银毛,被贪婪的猎人开枪打死。
肩部和脖子上长着一层长长的金色细毛的野狼康纳,被猎人用弩镖射穿了脖子。
狼群中年龄最大的布兰德尔和加库被猎人杀死。
两只年幼的小狼慰被猎人枪杀。
一只刚刚出生尚未睁眼的小狼息被猎人扭断了脖子。
以上,是《最后的狼》这本书为我们描绘的几个场景。
那个双手沾满血腥的猎人是一个贪婪的恶魔。为了名垂史册,让英格兰野狼中的最后一只狼死在自己手上,他用那双可怕的眼睛四处窥视寻觅野狼。
自古以来,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人们的思想观念中狼都是恶的化身。丹麦的安徒生以一篇《小红帽》,使孩子们有了对狼的第一认识:狼是令人厌恶、痛恨的角色,它们恶毒凶残,不可信赖。中国的蒲松龄也以大量笔墨写狼,抨击狼的狡诈。可我不能只想到这些。当我看到狼眼里的仇恨化作一滴泪缓缓下滑,当我想到捕猎者狰狞、丑恶的嘴脸,当我读到刚刚出生不久尚末睁开眼睛的狼患就活活被猎人折断脖子的时候,我愤慨,我痛恨那猎人。然而,这责任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全部推托到那一个猎人身上的。在现实中,这样的猎人何止一个,何止数百,何止上千!
在同一块土地上,在同一片蓝夭下,命运却截然不同。人类高高在上,轻松地用一根乎指压下天平,动物只能在倾斜的天平一端摇摇欲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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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三天时间,准备把《最后的精灵》读完。这次值班总算完成了既定的任务,虽然期间也被手机、电脑等丰富的信息干扰,但最后还是读完了这本书。
刚看这本书时,对这本书佩服得无体投地,因为有很多外国读者、名人对这本书评价很高,一方面它是一本老小咸宜的好书,里面有深刻的内涵,另一方面它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有意想不到的结果。然,看完之后,我有点小失望,这本小说确实精彩,但还没有到那些人评说的那样完美(也许是翻译得不够好,没有把小说的精髓翻出来),所以凡是还是要自己亲自尝试,亲自检验,才知道事情的真面目。
书中很多情节和人物都不知道为什么为穿插在里面,而且后面又没有这些人的消息。譬如,为什么要写小精灵他们三个遇到一个巨人和两个随从,写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只是想表达小精灵有感染别人的超能力吗?可小说中又写了他们转身就又变回原形了,还把火腿挖出来吃了。说明人的本性不容易改变的。也许小说只想用这个情节吸引小朋友的注意力吧,因为小朋友们都喜欢看巨人、坏蛋之类的情节,特别是那些蠢笨的巨人。可后来却没有一点他们三个的消息,作者把巨人描写成这样,我还以为它就是传说中的最后一条龙呢!
我觉得这本书中有好多悬而未决的情节,如果要写续集应该比较容易。因为两个部分的'结尾我觉得都不太满意。特别是第一部,看着那地下室的旷世预言,我想着小精灵会作出一翻什么样的巨大贡献呢!可让人跌眼镜的是,竟然就是搬动一块巨石就完成了“最的一个精灵和最后一条龙联合打破循环”的预言,而且还搬来一大堆的气象学、宇宙学之类的东西来解释为什么一直在下雨,简直有点荒唐可笑。这个结局有点让人接受不了,也许就是那些大家说的让人出乎意料的情节吧!
故事里描述的亲人离弃或去世的那种悲伤、那种孤独,都是用外面的雨景或冰冷的天气还衬托,因为那种感觉就是好像掉进了冰窟窿里一样无助,一样寒冷,那种巨大的悲痛作者描写得细致入微,让人感同深受,如临其境。小说中多次描写一个人的孤独,象一开始小精灵那种在雨中孤苦无依、饥寒交迫,又湿又冷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有点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临死前的那种境地,只能靠闭眼想像才能维持身体的温度了。
这本书还有一个比较好的方面,就是鼓励人有梦想,有梦想就有希望,就能想办法摆脱眼前的困境,最后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局面。也就是要坚信自己的能力,坚信未来一定有更好的处境。小精灵就是这样的传播正能量的使者,虽然他自己有时也不知道未来会是怎样,但因为有预言在那里,他就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并且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做到了。如果没有预言的话,也许小精灵和萝碧都不会有这个信念,不会对未来抱有那么大的希望,预言就是他们的信念或者说信仰,是预言一直指示着他们朝着自己想要的方向前进。所以一个的信念很重要,它可以一个人向着自己的梦想努力,而且因为有了信念就会让人有坚持下去的决心。
故事的画面感很强,应该很适合小学生看的一本书,如果拍成电视连续剧或者电影卖座率一定很高。因为小学生处于那种对巨人、精灵、龙都比较感兴趣的年代,而且喜欢一些离奇古怪的事情,也能帮助他们树立自己的梦想,建立自己对未来的信念。那种孤独和凄凉的感觉可能小朋友们无法感受到,就像我们大人看这本书的时候也只能感同深受,对这种处境的人表示同情而已。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这是一本讲述藏獒们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动物类奇书。
这将是一次前所未有的阅读体验,我们不仅能零距离的接触到高原上最优秀的物种,还能跟着藏獒们来到圣洁的藏地,一睹最原始的藏地风土人情,聆听古老的藏地神秘的故事。
“父亲”作为一名外地来的记者,他孤身一人去了西结古大草原。在路途中,“父亲”遇到了一只叫冈日森格的金毛藏獒和它的主人七个上阿妈的孩子们,他们跟随着“父亲”来到了西结古大草原。竟让“父亲”意想不到是:西结古藏民和七个上阿妈的孩子们有着世代未解的仇恨。这样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和冈日森格成了他们追杀的对象。冈日森格一次次的与当地藏獒搏斗,生命垂危。面临绝境,仁慈的“父亲”把在死亡边缘的冈日森格救了出来,使冈日森格从新“战”了起来。它为救出主人,经历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搏斗。先后战胜了:白狮子嘎保森格、獒王虎头、饮血王罗刹,完成了救主的任务,成了一只出色的公獒。它的一生都在决斗当中,最后成了新一代的獒王,也化解了西结古大草原对上阿妈仇家的七个孩子的世代仇恨。
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在空气中最稀薄的地方、在寂寞最盛的地方,在生活最苦的的地方,一种精神正在生长,一种不屈服于苦难的藏獒精神正在诗意的生长。我们应该要学会向藏獒的精神学习。
最近几天我抓紧时间看了一本书,书名叫《最后的獒王》,知道了在遥远的、苍凉的,到处清泉流淌的神秘青藏高原上,生活着一种特别高贵的动物,它们的名字叫藏獒。
藏獒外貌凶猛,就像狮子,但它却是人类的好朋友。在藏獒身上,个个都是好汉,它们生龙活虎,懂爱懂恨。它们集中了高原生灵最好的品质:威猛、忠诚、智慧、坚韧......是一群了不起的狗。在这里,草原上的藏獒是那么地迷人,那么地情感炽热,它们有着英勇无畏的精神,有着感天动地的忠诚与尊严,以及它们的生和死,作者描绘得那么可爱可敬。
书中描绘的是一位“父亲”作为一个外来的汉族记者,他孤身一人去青果阿妈部草原中心--西结古草原,在途中,正巧遇到一只名叫冈日森格的金毛藏獒和它的主人七个上阿妈的孩子,他们跟随“父亲”来到了西结古草原。意想不到的是,西结古藏民对七个上阿妈的孩子有着未解的世代仇恨,这样,当地藏民对来自仇家的孩子恨之入骨,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和冈日森格一直是他们的追杀对象。冈日森格在一次与当地藏獒搏斗中,生命垂危。面对绝境,仁慈的“父亲”从死亡的边缘重新把他救活了,使它重新站起来。它为了救出七个上阿妈孩子的性命,经历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搏击。先后战胜了:白狮子噶保森格、獒王虎头雪獒、饮血王党项罗刹,完成了精忠救主的使命,成了一支出色的藏獒。它的一生都在为别人而战,它以道为天,忠于职守,最后化解了西结古草原对上阿妈仇家的七个孩子的世代仇恨,冈日森格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的考验,做了西结古草原大家一致公认的新獒王。看到这儿,我为之震撼了,真了不起,真不愧是神山狮子转世的神犬呀!
读了这本书,我完全进入了獒王的世界,这个世界带给我的是心灵上的无比震撼和敬畏。它对主人的忠诚,有着强烈的责任感,面对绝境时,敢于担当。只有敢于担当自己责任的人,才会走向成功,定能受到人们的尊重和爱戴。藏獒的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最后的姿势》的文章,文章里的人物令我感动。
文章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5月12日,谭千秋老师早早的来到学校上课,在教室里,突然,桌子摇晃起来,在老师的催促下,许多同学都逃了出来,还有四位同学没有逃出来。谭老师立刻将他们拉到桌子底下,双手撑在课桌上,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四位同学。
当人们发现他的时候,四位同学还活着,但谭老师已经死了,双手张开在课桌上,后脑被楼板砸得深凹下去,血肉模糊。
当时的人们都感动了,为这一位老师的精神而感动。
我也感动了,这是一位充满了爱与责任的师德灵魂,他的精神应该值得我们学习。但有一位老师,地震来了,他不顾学生的安危,自己一个人跑了出去,留下学生在教室里。这种老师,是不配当老师的,他没有谭千秋老师这种师德灵魂,没有一点老师的精神,在他心中,自私已经占满了他的心灵,他应该遭到全世界的唾骂。
在大地震时,也还有许许多多的老师像谭千秋老师那样,牺牲自己的生命让更多的学生获救,他们都不顾自己的安危,努力保护自己的学生,让我们一起歌颂他们吧!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我刚领完新书回来,闲着没事干,便拿出新语文书翻了起来。
突然,一个特别的题目吸引了我的眼球,那就是《最后的姿势》。
课文的主人公是谭千秋,他是一位恪尽职守,大爱无私的老师。当地震发生时,大部分学生都逃出了教室,但在那短暂的几秒钟内,哪里容得了所有的同学都能跑出去?在教学楼即将坍塌的瞬间,还有四位同学冲不出去了!这时,探前期欧老师便用他51岁的宝贵生命换来了四位同学的生还。
当我读到第一个发现谭老师的救援人员,获救的学生和一位老师说的话时,我的心灵被震颤了。我不由自主的对这位普通的老师充满了敬意。我想象中的谭老师是这样的:身着普通的衬衣裤子,戴着一副眼镜,认真的在批改作业。
就是这样一位普通的老师,却救了四位同学的宝贵生命。如果我们人人都像谭老师一样,那我们的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美好!他这种恪尽职守,大爱无私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自小就听母亲讲过诺贝尔的小故事。此后诺贝尔这一姓名便深深刻在了我的心里。
今日,我看到《最后的辉煌》这一课,我怀这崇敬的情绪将课文内容默读了好几回,当我读到为了更好地创造发明火药,诺贝尔和他的家人努力了血的代价。在实验中,他的侄子被炸死,他的爸爸被炸成残废,他自己也被炸的全身血水。时,我的心如刀绞一般痛疼,另外又被诺贝尔为了更好地实验而舍弃自身的一切的精神。他能保证这一点,是由于他又为科学而献身的精神。
在看看我,平常做一个实验是随处惦记着是否会被电喊着呀!是否会烧下手呀等难题。如果有风险得话也不做这一实验了。在诺贝尔眼前,我是多么的愧疚,多么的微不足道啊!
不但诺贝尔奖有为了更好地科学研究而牺牲的精神实质,连爱迪生的发明也有所为科学研究而牺牲的精神实质。爱迪生小的时候家中很穷,他的爸爸使他去火车上卖报刊,他非常喜欢亲力亲为做实验。在卖报刊的時间里,他都要抽出来空儿去做各种各样趣味的实验。火车长见他那样酷爱实验,便给了他一个火车上的小屋子做为他的实验室。有一天,因为火车的振动过强大,把实验室里的一种有机化学物件打翻了。有机化学物件和气体融合起了化学变化,使全部实验室爆炸了。全部的实验用具都损毁了。爱迪生也被赶出了火车。
这个故事再一次告知大家,要有为科学而献身的精神。不但我们要有那样的精神,全球的人都应当有这类精神。
课文的主人公是一位舍己救人的英雄——谭千秋老师。在512大地震中,是他在四位同学没有逃出教室的情况下,让学生钻到课桌下。他又飞身扑到课桌上,护住了课桌下的这四位学生。过了几秒钟,教学楼倒塌了,水泥板重重的压在了谭老师身上,但谭老师毫不放松,死死地护住四位学生。
到了13日,救援人员发现了谭老师。当把谭老师身上的最后一块石板抬走后,救援人员以及全场人员都被震撼了:谭老师死死趴在课桌上护住学生成为了他生命中最后的姿势!谭老师头部被砸,凹进去了一大块,血肉模糊,胳膊上也伤痕累累。再看谭老师身下的四位同学,全部都活着!谭老师用他的壮举证实了人民灵魂的'工程师是伟大的!
谭老师的同事说:“论条件,老师离门口最近,最有可等第一个撤离到安全地带。”但谭千秋老师并没有这么做,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学生,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啊,伟大的老师!
您虽然离我们而去了,但英雄之心不死!可谓“英雄不死,精神千秋”!
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的美。有一次,我在一本书上看见一篇感人的文章〈〈最后的姿势〉〉。讲的是一位谭千秋老师,在下午两点多,谭老师在教室给学生们讲“人生的价值”。“人生的价值是大公无私的,是为他人着想的,为集体着想,为国家着想……”
谭老师正讲得精彩,忽然,课桌摇晃起来,整栋楼都摇晃起来,地震,谭老师意识到不妙,没多想,就大声喊道:“大家快跑,什么也不要拿,快……”同学们讯速冲出教室,向操场跑去。楼房摇晃的越来越厉害了,外面阵阵尘埃腾空而起。
但是,那短短的几秒钟,哪里容得了所有的学生都能跑出去?在教学楼即将坍塌的瞬间,还有四位同学冲不出去,谭老师将他们拉到课桌底下,双手撑在课桌上,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四个学生。水泥板重重地砸在谭老师身体上。
当人们从废墟中搬走压在谭老师身上的最后一块水泥板时,在场人都震撼了。他的双臂张开趴在课桌上,后脑被楼板砸得深凹下去,血肉模糊,身下死死地护着四个学生,四个学生都还活着。
谭老师,虽然是一名普通的老师,但是他在我心中却很伟大,地震时,不是自己逃跑,而是保护其他同学,他用自己51岁的保贵生命诠释了爱与责任的师德灵感。
落叶随风飘去何方?只留给天空美丽一场。那飞舞的生命,像天使的翅膀,划过我无边的心上。
2008年5月12日,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平常,没有人想到过会出事,谭千秋老师正在绘声绘色地给同学们上课。窗外,天是格外的阴沉。
忽然,地动山摇,地震了!!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谭老师毫不惧怕,从容地指挥一个又一个学生撤离,但是,有四位学生出不去了。谭千秋老师一把拉过同学们,将他们送在课桌下,双手撑在课桌上,护住了同学们。
时间定格了,双手撑在课桌上,竟成了他最后的姿势。
老师,走好。
“人生的价值是什么?是大公无私,是为他人着想,为集体着想,为国家着想……他说到了,也做到了。
老师,走好。
那一刻,他若有一丝的犹豫,一丝的思索,一丝的留恋,就不会死。可是,他没有。他放弃了生的希望,用自己的生命换回了四个学生的'生命。
老师,走好。
他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刻,为了学生,永别了体贴的妻子,永别了可爱的孩子,永别了美丽的世界。
老师,走好。
他以无疆的大爱,诠释了爱与责任的真谛;用宝贵的生命,给学生们,也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课。
“杏坛一叶,百年遗爱。千秋师表,浩气长存。”
我相信,这就是对谭老师最真实的写照!
“活着就要为世界做出贡献”这是真理。对呀!书中被誉为“炸药工业之父”的诺贝尔先生生前不但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发明出各种煤体及物品,甚至连全家人都付出了鲜血的代价。他是一位举世闻名的企业家。在他的“生命之烛”快要熄灭之时做了最后的贡献。他一生没就结婚,并把自己的遗产当做奖学金颁发给对世界做出巨大贡献的人。有部分捐给了医学界,帮助世界的'医学教育事业,同时帮助医院补充设备.
你看!杨利伟叔叔是一个有勇气、有毅力、有贡献的一位伟大的人物。他驾驶着太空船飞上了蓝天,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在过去的非典时期,一位智机果断的钟南山叔叔在我们惊慌失措时挺身而出,镇定地主持大局,被誉为:“抗非典英雄”,还有那些被人们誉为“白衣天使的医护人员,他们不怕染上疾病,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
诺贝尔先生,杨利伟同志等一些其他做出巨大贡献的同志们,我们作为新一代的祖国接班人要向你们学习,创造美好的明天,为祖国甚至世界做出更加巨大的贡献。
《最后的姿势》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位普通的人民教师,他叫谭千秋。在20xx年的地震中,他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5月12日的一天,谭千秋老师早早地起床,带着小女儿去散步,然后去学校上课。
天空阴沉沉的。谭老师正在给同学们讲“人生的价值”。忽然,楼房开始摇晃起来,地震来了!谭老师赶紧把学生送出教室,可是,还有四位同学来不及出去了,谭老师将他们拉到课桌下,把自己的双手撑在课桌上,护住了四位同学。地动山摇,水泥板重重地砸了下来,楼房塌陷了。
13日22点12分,当人们搬去谭老师身上最后一块水泥板时,在场的人都惊呆了!他张开双臂,后脑被砸得深凹下去,血肉模糊,四个学生都还活着。救援人员、老师、学生都被谭老师的伟大举动感动了!
谭千秋,一位普通的老师,他用自己51岁的宝贵生命诠释了爱与责任的师德灵魂。人们赞颂他:“英雄不死,精神千秋!”
他是一位父亲,他的父爱无微不至;他是一名老师,他的师爱伟大无私。
当灾难来临时,他没有只顾自身的`安全,而是坚强不屈地担负起了保护学生的职责。他那张开的双臂,是恪尽职守的双臂。我们会牢记那永恒的瞬间,牢记他那舍己救人的伟大精神。
前几天我们学习了《最后的时刻》这篇文章,课文主要讲了解放前夕在渣滓洞里的江姐面对危险临危不惧,最后的时刻有感150字。这篇文章的中心就是江姐说的一句话“要勇敢一些!每一个革命者,当他面临着最后考验的时候,都应该------脸不变色,心不跳!”
江姐为中国的成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她的为国奉献的精神正式我们生活中所需要的。这篇文章正是讲了江姐在牺牲前所发生的事情,文章最后说江姐和许多同志挺立在车上,迎接即将到来的黎明,江姐所具有的是那种面向危险不屈服的精神。她的行为使我感动,虽然我不能为国尽力,但至少也能做一些小事。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长大以后,要报效祖国。所以在学习中我要,遇到困难不放弃尤其是做数学题,遇到难题沉着冷静,认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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