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能够与他人分享书籍的乐趣和启发,促进交流和思想碰撞。下面是一些读者写的读后感分享,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灵感。
我利用寒假把借阅来的《狼孩》看完了,我记得这本书和我看过的《狼图腾》的纪实差不多,作者都是站在欣赏狼的角度来写的。
虽然我从未见过狼,但是它在我心目中是一种非常可怕的动物,认为它不但会吃人,还狡诈、残忍。
但看过《狼孩》,《狼图腾》后,狼在我心中的位置来了一个360°大转弯,我看到了它们的团结、勇敢、聪明、甚至细腻多情,《狼孩》是因为人的自私把孩子丢到大森林里了,但狼捡到后不仅没有吃,反而还把他养大了成人了,可是贪婪的人类要狼族消失。
《狼图腾》讲了在人的贪婪、自私下把狼的地盘侵占了,狼在生存环境的逼迫下,不得不迫不得已的去伤害人类,接着人类又要“打狼”,直到把狼群打到只剩下一半的时候才住手,作者在养了一只小狼贴身观察的时候,发现狼向往自由,它们的心是纯洁的,向往自由的,知道蒙古族为什么崇拜狼图腾吗?因为狼向往自由,使得战无不胜,草原的兔子通过狼的消灭,草才能长得旺盛起来,是狼制止了兔子的繁殖,为了集体的胜利,狼的精神更让人钦佩有嘉。
当发现猎人时,为了保护大批的狼群,会有两只狼做诱饵吧猎人引开,以牺牲自己来保全集体;还有丧子的母狼,可以有自杀式的攻击方式重重的悬挂在马的侧腹做最后是殊死拼杀。这种不计较个人利益,把生死之度外的高度集体主义精神真是可敬可佩。所以蒙古人才处处都有“狼性”。
这两本书里都说过同一个问题,我们已经模糊了人与狼的界限,现在人不是人,狼也不是我们所认识的狼,有的人说人比狼更狡诈且残忍,而狼反而比人更有情有意。再看看现实,作者哪里说假,一切真真实实地印证着这句话。
从我做起,对这个世界多奉献一点吧,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
种好葱的前几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我都会去看几眼我种的葱,看有没有长高,好象没什么变化。我还是坚持每天早晚为它浇点水,让它“喝饱”。因为“喝了水”的.葱看起不更精神。近两天,功课较多,晚上睡得比较晚,早上起床后都是匆匆忙忙地洗刷、喝牛奶,没顾得上去看葱一眼。今天上学前,我到阳台上去看我的宝贝葱,发现它居然长高了一点,我心喜欢若狂。
达尼尔·笛福在他的不朽著作《鲁滨逊漂流记》中,塑造了一个勇敢,坚强的伟大人物,他唤起了青少年读者的好奇心,成为了青少年朋友心中的榜样。
而在《孤岛历险记》这本书中,也存在着许多令人钦佩的小“鲁滨逊”故事里的主人公的经历真是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群8—14岁的学生乘船外出游玩,不料缆绳被松开了,不幸被刮到一个小岛上,他们无比的勇敢,毅力和智慧,战胜了一切困难,在岛上整整生活了两年,最后终于回到了祖国和亲人的怀抱的故事。
当我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没有一分一秒不为这群孩子担忧,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又不得不被他们这种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和克服困难的勇敢精神所震撼,他们中间没有一个大人,年龄最大的也只有14岁,可他们却能和大人媲美,真不愧是新一代的“鲁滨逊”呀!
比起自己,可真让我羞愧到了极点。平时,我连一点点的困难都克服不了,遇到了大热天,我就待在空调房里不动;遇到难题,就急着请教别人......根本就一点苦也吃不起。要是换成我漂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我想我早就葬身海底了,哪儿还会有机会再回到祖国和亲人的怀抱啊!
他们的这种精神深深地鼓励着我勇往直前,我相信自己以后遇到困难会积极面对,努力去克服,他们能够做到,我相信我也一定能够做到。我希望大家和我一样,发挥出坚强的毅力和勇气,做一位真正的当代“鲁滨逊”,也来读一读这本书,从中汲取力量,做一个遇到困难,绝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要保护好他们。”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不断的开垦森林,建造房屋,让地球伤痕累累,动物们失去了原来美好的生活,被迫离开了森林。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动物历险记的书,作者是英国的柯林·丹,在法辛林里遭遇了一场大旱,法辛林里的树木快要砍光了,也快要被人类给毁了。狐狸和大灌一起召集大家开会,突然,失踪一年的蛤蟆回来了,大罐告诉蛤蟆说:“蛤蟆,你的家已经被人类给毁了。”
蛤蟆说:“人类怎么能这样呢。”
蛤蟆又说:“有了,有了,我在回来的路上,发现了一个叫白鹿森林的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可以在那里生存,没有人会伤害我们。”
于是,他们在护理队长的保护下出发了,但是,还是有动物牺牲了,他们遇到了很多危险,危险有大火、倾盆大雨、被汤姆·葛里格斯的狗们包围了、狐狸过河遇险、两只刺猬在高速公路上被车压死、两只雉鸡被枪打死、几只野鼠被屠夫鸟吃掉。
从中我明白了地球不但是我们的家园,也是动物们的家园,我们不能为了自己而破坏了他们的生存环境。让我们一起保护环境,给他们美好的环境,让他们更好的生存下去。
意志、有一颗坚持下去的心和生存知识是生存的必需品,有了这些就可以在危险的时候脱离危险。
他们在坐快艇到海上玩,船沉了。他们为了喝到淡水,想尽办法用蒸馏气来蒸出淡水来。当他们没有食物的时候,他们的鱼饵是香蕉,一条也没有钓到。多利想到鱼喜欢阴凉的地方就聚集在了船底,结果爸爸用渔网捉了好多鱼。解决了肚子的问题,鲨鱼和低气压向他们走来,他们用一颗坚持下去的心克服种种困难在第21天的时候获救了。
意志是在生存的必需品种最重要的,没有意志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有一颗坚持下去的心也是很重要的。有一次,我在家做了一个不会沉下去的鸡蛋,我把鸡蛋放在清水里,我往里加了一勺又一勺的盐,当加到5勺的时候,我就泄气了,我把东西一扔就不做了。现在想想多利一行人的困难多大,这么一点点小困难我就不做了,真不因该。
这三个东西是生存的必需品。
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里面的两个主人公淘气男孩尼尔斯和大公鹅莫顿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尼尔斯是一个原本很淘气的男孩,遇上了小精灵,因为得罪了小精灵,结果被变得很小,同一只想飞上蓝天的公鹅莫顿,来到世界各地,开始了奇妙之旅。
莫顿是一只年轻的公鹅,它有理想、有抱负,想在蓝天上自由飞翔。尽管在学习飞行的途中失败了很多次,但永不放弃,继续寻找飞行的技巧。在途中,他遇到了大雁们的嘲笑,它并不就此回到农舍,接着过每天吃了睡,睡了吃的“好日子”,而是继续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莫顿的精神值得我们赞赏,它只是一只公鹅,但它在某种方面甚至超过了人。有时,当我们遭到人嘲笑,只会摇摇头,就此放弃。而公鹅莫顿,却在遭到大雁们的嘲笑时,一个人暗自努力。但莫顿的成功还离不开一个小小的力量,那就是尼尔斯。尼尔斯在莫顿没有力气时,将莫顿的头推到池塘里,让莫顿喝上了救命的水。这就像是在黑暗的森林里,一个孤身一人的旅行者迷了路,在他快绝望的时候,另一个人带他走出了森林。
而尼尔斯是一个原本很淘气的男孩,当他与莫顿、雁群一起在空中旅行时,养成了为别人着想,乐于助人等好习惯,最终重新变回了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当莫顿将尼尔斯载回家时,尼尔斯的父母将莫顿、灰雁邓芬和它们的儿女关进笼子时,尼尔斯不顾自己的安危,毅然决然的去救莫顿一家。没想到帮助别人的举动也解放了自己,他重新变为了人。
尼尔斯和莫顿在旅途中互相帮助,为对方撑起了希望的太阳,最后也成全了自己。
这真是一本有意义的书,我想将此书推荐给大家,你一定会在书里找到你想要的答案的。
阿挑是个又瘦又小的男孩子,老长不大。他什么菜都不吃,只吃鱼,慢慢他变成了一条鱼,被大鱼吃掉又吐出来,阿挑又变回了人回到家。
阿挑不吃鱼改吃鸡肉了,一直吃鸡肉变成了一只鸡。在外出散步时,差一点被饿狼吃掉,惊险后又变回了人。
阿挑还是挑食,只吃猪肉,别的菜不吃,变成了一头猪。阿挑在玩耍时被龙卷内卷到了大沙漠,阿挑又饿又渴,让他受了很多苦,经过艰难险阻终于变成人回到家。
从此,阿挑再也不挑食了,什么菜都吃。
小朋友们,看了这个故事后,你还挑食吗?
所以呀,我们不能光吃一种食物,要什么菜都吃,这样才能又健康又聪明哟。
今天,我又第二次看完《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本书。
《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讲的是列奥他们在丛林里捕猎,他们遇见到食人鱼、王蜥、蚊子、蝴蝶、蛇、乌龟和美洲豹等动物。
他们利用了在无人岛上的经验,房子也是建得和无人岛上的一样。他们根据猴子告诉的地址,找到了茂密的果园,还在那里住了一个月,也没有发现任何饮食上的不足,也可以说是没有缺粮食。有一次,在水中群游的时候,遇到了水中的龙卷风,还把鱼虾卷进了他们的帐篷,他们没有费力气,也没有花钱就得到了很多好吃的,真是非常幸运。
有藤条的地方就是南方,藤条的对面就是北方,这是我从书上学到的知识。这样,藤条也成为了常见的指南针。
蝴蝶粉撒到了眼睛里,可以用水清洗。
可以拿一根竹杆把里面挖通,在头的上方塞一个小木块,小木块上扎一根针,在另外一头一吹,那根针就会向我们要捕的猎物射去,这是一种非常好的捕猎方法。
经过我的发现,如果我是列奥,会照着书上的提示,这样我不仅可以生存在这个孤岛上,还能大吃一餐。
今天刚放学回家后,我急匆匆地放书包,跑到阳台上去看我的葱。我看了既伤心又开心。伤心的是有一棵葱死了,开心的是其他的葱都长高了,有几棵特别引人注目,长得比较粗壮。我真希望我的每一棵葱都能茁壮成长,长得像大蒜。
《亚马逊丛林历险记》是一本科学漫话书,这本书中的人物我最喜欢有:列奥、叔叔、宝萝。列奥由于在荒岛的历险,经验略有长进。叔叔具有多种旅行经验,博学多才,能很快适应新环境。宝萝知识丰富是个慎重的战略家。
亚马逊丛林的动物有王蜥、蝴蝶、美洲豹、树懒等。王蜥能在水上走,一方面是因为动作很敏捷,但决定性的原因是水的表面张力。
亚马逊丛林有许多神奇的树木:水树(好怀树)、盐树(扎尔达树)、面包树、口香糖树、香蕉树和维他命树等。所以亚马逊得到了“地球之肺”的美称,因为亚马逊雨林占地面积是全世界的30%,为世界提供20%的氧气,是一个巨大的生物宝库。它还有一个别名,叫“绿色地狱”,因为年年发生可怕的洪水,以及无数的毒虫袭击。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如:在航海中迷路了怎样辩别方向、什么是静电、遭毒蛇咬时的急救方法及常用的呼救信号、什么是浮力等。
我要像列奥一样丛林敢走,在面对困难和逆境的时候,有勇往直前的智慧、毅力和勇气。
《非洲历险记》这本书是我国著名科普作家李毓佩教授,他用十分擅长的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童话故事形式,将抽象、枯燥的数学知识,讲得深入浅出。
本书围绕着主人公花花兔和酷酷猴来写的。分成了“智斗黑猩猩”、“寻找打怪物”、“非洲狮王”这三大部分展开描写。
第一部分主要讲了花花兔和酷酷猴收到了一封来自非洲的信,上面写着听闻酷酷猴聪明过人,数学好,我们黑猩猩想与你切磋切磋。就这样它们就有一段新的旅程。
第二部分讲了大怪物向酷酷猴邀战,地址是一直向北走“气死猴“公里,酷酷猴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算了出来,气=7,死=1,猴=3.
第三部分讲了酷酷猴与花花兔一起走的时候,非洲狮王梅森去做客。
这就是非洲历险记的内容,哦!对了,你们知道它们为什么叫花花兔与酷酷猴吗?花花兔因为特别爱穿花衣服,头上还爱插几朵小花,所以大家交它花花兔。酷酷猴何许人也?酷酷猴是一只小猕猴,这只小猕猴可小看不得,,它聪明过人,身手敏捷。酷酷猴有两酷:穿着入时,名牌t恤加牛仔裤,这是一酷;二酷是计算速度奇快,解题思路独特,数学特别好。因此同伴就把这只小猕猴叫酷酷猴。
我喜欢读很多书,有小说类,历史类,传记类等等,还有数学方面的书籍也读了很多,但让我喜欢上数学的书籍还是《李毓佩数学历险记》系列。老爸在我二年级时就买了一套,这个暑假好好读了小学高年级的这本历险记。
这本书情节跌宕起伏,语言生动幽默,故事益智有趣。是小学阶段很好的数学图书。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分别是非洲历险记,数学司令小牛顿和奇奇博士。
让我印象深刻最好看的故事是城东苦战。这个故事讲的是b军司令怎么也冲不破长人国的三角阵,但在奇奇博士的帮助下,找到了三角形的中心位置,一举打败了长人国的三角阵。
通过这本书,我了解到了数学既深奥又简单;既枯燥又有趣。这本书就是将数学知识融合在一起,又通过故事的形式呈现出来,使得数学知识变得通俗易懂,再运用各种幽默语言,这让我们看的时候可以更加容易全身心投入进去,让人流连忘返。
书,读了就会有收获,但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期待跟其他同学一起分享读书的收获。
今天,我读了一本《丁丁历险记》,我感觉这本书里面的男孩丁丁和小狗米卢都很勇敢,特别是丁丁,他去过22个地方,西藏、刚果、美洲……每个地方都发生了许多神奇、有趣的故事。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了我自己,我的小名也叫丁丁,我也去过很多地方,有海南岛、桃花岛、苏州、东北等等,一个人旅行的高木直子是我崇拜的偶像,所以一年级的时候我就自己跟着小记者团去了常州恐龙园,当然,在去过的这些地方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哈尔滨的中央大街了。
中央大街是一条很漂亮的大街,夜晚,灯光亮起来了,两边的建筑金碧辉煌,高大雄伟;大街的冰雕很美,我和小伙伴在冰雕里钻来钻去,玩得可开心了;我还吃了冰糖葫芦和马迭冰棍,在零下十多度吃冰棍,我还是第一次呢!
现在看了这本书,我更喜欢去旅行了,我希望自己像丁丁一样去旅行,去历险,我要让自己变得更勇敢、更坚强!
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丁丁,因为他特别机智、特别勇敢,他敢和高大、粗壮的“雪人”搏斗,和向日葵一起去月球探险,还在一个黑乎乎的洞里去救他的狗。
我还很喜欢阿道克船长,因为他很善良,他在机场看见一个“穷人”(其实他是个富翁)打喷嚏,把帽子给震了下来,他赶紧帮他把帽子捡了起来,趁它不注意,在他的帽子里放了一枚五美元的钞票。
我喜欢丁丁和阿道克船长,因为他们身上有许多优秀的品质。
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遇到危险要沉着、冷静、仔细思考才能够想出办法化险为夷。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丁丁历险记》这本书了。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小丁丁去世界各地旅行时发生的各种奇闻趣事。
我最喜欢丁丁,因为丁丁很喜欢冒险,而且还成功躲避了要抓他的人。他还去过沙漠,他还环游世界,还与大猩猩搏斗,还坐过潜水艇。他有一种敢于和坏人搏斗的精神。他机智勇敢,冷静善良,有一颗纯真的心。越来越多的人都知道他了,甚至还在月球上写下了他的名字。他代表着和平和幸福。
丁丁是个勇敢的人,而且做事坚持不懈。我要向他学习,做事情绝不半途而废。
星期天,爸爸妈妈带我看了电影“丁丁历险记”,很好看。丁丁是一个报社记者,还养了一条狗叫“白雪”。有一天,他在集市上买了一个轮船模型——独角兽号,这个模型里有一个关于海盗和船长的秘密,藏在他的桅杆里:是一张纸条,写的是埋藏的宝藏的秘密。一共有3张这样的纸条。要凑齐了,才能找到宝藏。他跟敌人“红色拉克姆”为了争夺纸条,争夺了好长时间。
最后丁丁赢了,并找到了宝藏。但是还有20吨宝藏还埋在海里……这样我就可以等着看续集了。
他情愿彻夜不眠,也要救高尔果出去多么自信勇敢;他面对凶猛的黑旋风,没有一丝退却。这都是因为他从心底里,爱阿卡和大雁们,爱莫顿和他的朋友们,所以他才能得到动物们的赞扬和夸奖,才能从一个淘气包变成一个讨人喜欢的好孩子。他是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我是一个成长在新社会新世纪的少年,不可能有像尼尔斯那样的奇遇,但我仍然可以做一个乐于助人、勤劳善良的孩子。
现在,我六年级了,再过一年,我就要进入中学阶段的学习了,我一定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我会怎么做呢?我陷入了沉思。我是会像尼尔斯一样勇往直前,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还是畏缩不前?答案是肯定的,我应该以尼尔斯为榜样。
尼尔斯·豪格尔森刚变成大拇指儿时,是一个捣蛋鬼,可为什么在他重新变成人时,他有了这么多好品质?在惊险来临时,他锻炼了自己,在困难时,他不忘记友情,心里只有朋友,正是这样一次次的困难和惊险,正是因为受到了旅伴的影响,他才变得善良勇敢。我不是也应该这样吗?在困难中磨练自己,使自己更加成熟,将来,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材。
尼尔斯对巴塔奇说的一段话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当别人遇到不幸时,我意识到背弃一个朋友是何等的不义和丑恶,所以我不能撇下莫顿,让他孤零零地去应付这段艰难旅程中的一切风险。”
最近我用了一个星期读完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受益匪浅。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从小经常欺负动物的小男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大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许多地方,经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的养成了主动帮助动物的习惯。后来,他终于变成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
唉,我太不应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猫头鹰、蛇、狐狸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等能帮助人们捉害虫,牛、马、驴等为人们劳动,狗是公安战士侦破疑案追捕坏人的好帮手·动物给人类和大自然的好处真是说也说不完!
假如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动物,那将会变成什么样啊!“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它们传播花粉,夏天,我们再也看不见蝴蝶那优美的舞姿和萤火虫的小灯笼,再也听不见青蛙,知了、蟋蟀、蝈蝈额歌声了,我们也吃不到牛奶、蜂蜜了。小溪里再也见不到小鱼、小虾那美丽的身影了·啊,那将是个卡帕、冷清、凄寂、毫无生机的世界!人类完全应该保护好环境,给动物一个安身之地,不该驱赶、残杀它们。
人对动物是这样,人与人之间也应该是这样。欺负弱小、互相残杀是野蛮行为,战争带来的是破坏、灾难和毁灭!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幸福!
学习了《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这一篇课文,我也想有一只像马丁一样的鹅,和尼尔斯那样的奇遇。
今天一觉醒来,好像世界万物,都变得巨大无比,我跳柜子,去找镜子照一下。一不小心,脚滑了一下,屁股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了镜子,一照,什么都没变,只是自己的人变小了啊!
我忽然想到了她,一定是她,是妈妈讲过了的小精灵,我决定骑我院子门前的那只鹅。去环绕地球,去寻找她。我跑到门前,用力去推门,想不到门很重,变小了真是麻烦啊!
最终我还是推开门,忽然,我看见鹅就要跟着天上的野鹅一起飞起飞走了,我在一关键时刻,跑过去,一把抓住了它的脖子。我给它取名为马丁,因为我也想有像马丁那样的鹅,和尼尔斯那样的历险。
我和马丁一起环游世界的旅程开始了,天明时在天空中飞行,晚上在湖泊中夜宿,当飞到美国时,一只尖眼的老鹰看见了我们这只鹅群,箭也似地飞了过来,我急忙向马丁说道:“快飞到阿卡那儿去!”
阿卡是这鹅的首领。飞到阿卡身边。我向他说:“有一只老鹰飞来了,它很可能要吃鹅,最好小心一点。”
刚说完,阿卡立即沉着,冷静地做出了决定,全鹅群,立刻处于警戒状态,阿卡真不愧为首领,决定都做得这么快。老鹰忽然在空中停了一下,发现了我们动态有点变化,不敢轻易靠近,看见了一只飞得慢的鹅,看准机会,向那只鹅飞去,叼走了那只鹅,我向马丁说:“马丁,跟着老鹰飞,我来救出那鹅!”
马丁担心我:“你能行吗?”
我说道:“我能行!”
因为老鹰叼走了鹅,想又有一顿美餐,得意洋洋,飞得很慢,所以,马丁箭也似的飞向老鹰,我抓住了老鹰的尾巴,老鹰对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感到很惊讶,放开了那只鹅,想用嘴来叼我,我怕被叼中,所以就放手,也随之落了下去,马丁却神奇般的接住了我。忽然一个刺耳的声音,把我从这个世界,拉入了另一个世界,“颜均,起床上学去啦!”
我从梦中惊醒了,想:“原来是个梦,我得到了一个启示:人类和动物本应该和谐相处,不然所有的动物都会被毁灭,只剩下孤独悲伤的人类!”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名叫《细菌历险记》的书,让我记忆犹新。《细菌历险记》的作者是高士其,是我过著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生物学家,又是教育家。这本《细菌历险记》是他的代表作。
《细菌历险记》分为三个部分:菌儿自传、细菌与人、细胞的不死精神,每个部分由许多小故事组成,生动形象。
这本书主要讲了“菌儿”是一个极微小的细菌,它从天上飘落,四处漂泊:先是进入人的身体,接着被科学家抓入实验室,又被战争家利用参加战争……高士其用诙谐有趣的语言、妙趣横生的比喻和拟人化的创作手法,以深奥神秘的科学知识,讲的通俗易懂、形象生动,为我们传播了医学与公共卫生的科普知识和科学精神。
以前,说到细菌我都会害怕,因为各种疾病都是由细菌造成的。但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细菌并不可怕,它也有可爱的一面。细菌出现在地球最早的生物之以,它无处不在,有的生活在土壤里,有的潜伏再水里,还有的就在我们的身体里。常见的细菌由乳酸杆菌、发酵菌、霉菌等。我还知道,细菌有好有坏,坏蛋细菌会使人出现伤口发炎,嗓子痛,发烧等症状;好的细菌可是豆瓣酱、豆腐乳的大功臣呢!发酵菌还是面包师的好帮手,它可以帮助面包师把小小的面团变得蓬松蓬松的呢!
有一次妈妈在家做了面包,放了两三天,结果发现上面由一颗颗的小黑点,我仔细一看,原来那是霉菌啊!
看了这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李毓佩的《数学历险记》,内容十分好看,故事情节也很精彩,里面还有许多数学题呢!
我看的这本书里共有三个大故事,有非洲历险记、数学司令牛小顿、奇奇博士这些故事都是讲主人公历尽千辛万苦克服困难,最终获得成功,他们的精神十分可贵。
每个小故事里都包含着一道数学题,故事结束后便有一个试一试,一个与故事中相类似的题目让我们做,总共有四五十个题目,这些题目刚刚适合我们高年级的学生,我觉得非常符合。
李教授笔下不仅诞生了爱用解方程破案的爱克斯探长,还有数学怪物猪八猴、数学司令牛小顿、数学猴等一大批活泼可爱的人物形象。这些主人公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个个都不为学数学发愁,个个都喜欢数学,个个都是数学高手,这些都是我的偶像,我也要成为这样的高手。
这本书对我的启发非常大,让我懂得了数学也有专门的书籍,数学作家也是这么厉害,数学故事也是这么引人入胜。让我在愉快阅读的过程中爱上了数学,并且树立了非常崇高的理想,我想这也是老师推荐我们读此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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