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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每个人来说,生命都只有一次。注意安全,就是善待和珍惜生命的一种有效途径,而在现实生活中,并非人人都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甚至可能你还会否认它的重要性。鉴于此,我在这里向全校同学发出倡议:
一、树立自我安全意识我们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要时时想安全,事事讲安全,树立自我安全意识,让安全走进我们的生活,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班同学要协助班主任对本班教室里的各种教学设施、用电设备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排查,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总务处汇报,防患于未然。
二、提高个人思想素质团结同学,和同学和睦相处,善于化解同学之间的矛盾。严禁打架、骂人。打架往往是从骂人开始的,而有些同学骂人已成口头禅,极不文明。我们应做到不因小事和同学争吵,不打架斗殴,不在校园内外发生暴力行为,争做文明的中学生。
三、关注课间安全同学们上下楼梯要有序,切不可急步上下,要养成上下楼梯靠右行走的良好习惯,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在雨天,楼梯会很滑,请同学们在行走时务必轻脚慢步。大家课间要注意文明休息,不追逐嬉戏,不打闹,不攀高,不拥挤,不抢道;不在教学楼内打球、跳绳、踢毽子。
四、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前要作好准备活动,要严格按照体育老师的要求去做,切不可做危险的动作,运动时要注意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当然,体育课也应遵守学校课堂纪律,上课不吃东西,不乱扔垃圾。
五、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秩序上学、回家做到文明行走,不骑车带人;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不得两人成排,三人成行,要靠公路右行。
六、讲究饮食卫生,养成良好习惯拒绝三无食品,不吃腐烂变质食品,不偏食,不暴饮暴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七、学会自护自救,提高防御能力学会简易的防护自救方法,遇到偶发事件要冷静对待;敢于批评、指正一切违反安全要求的行为和现象,做维护校园的主人。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让我们在国旗下共同祝愿,祝愿我们的校园正真成为全校师生安全的港湾,和谐的乐园!谢谢!
大家早上好!
今日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增强维权意识。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期望和未来。在学校里,我们虽然掌握了必须的生活常识,有了必须的独立意识,普遍期望得到社会、学校教师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现诸多问题时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当我们走出学校的时候,不会利用法律武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可能就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我们有些学生因为法制观念不足,辨别是非本事有限,心理往往会有阴影,进而模仿学习了社会上不成熟的处事方法,当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时候可能会行为失当,进而违法犯罪。
所以,我们完全有必要一齐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借此机会,我异常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1、首先从各位教师出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在学生中树立标榜,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及保密权等,坚决杜绝学校内的边缘性违法行为。学校能够成立督查小组,保证中小学教学及各项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
2、各位同学,法制教育先从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入手。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期望你们能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自己要明确的明白什么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明白法律与法规所具有的强制性与约束力。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辨别是非和保护本事。
3、今日午时各班要在班主任教师的带领下召开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队会,要在本周内出一份法制教育宣传的'黑板报。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的宣传与普及,营造和谐的、安全的学校环境。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期望我今日国旗下的讲话,能进一步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应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伤害别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讲话完毕,多谢!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们非常荣幸聘请人民法院刑庭李庭长为我校的法制副校长,同时李庭长又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相信今天在座的每一位都受到了法律的洗礼,受益匪浅。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李庭长表示衷心感谢。
刚才,李庭长列举了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守法与犯法其实只是一步之遥。那些违法犯罪的人员,就是由于他们平时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青少年时期从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小打小闹,不拘小节开始,逐步由违反纪律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惩处,给社会带来了危害,给家庭带来了伤害,也给自己带来了终生的悔恨,可以说教训是沉痛的,也是发人深省的。
同学们,活生生的事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出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所以,无论在校内、校外我们都应遵纪、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我们以这次法制教育为契机,各班积极开展“学法、知法、守法”的教育活动,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言行,让法律为我们的学习和成长保驾护航!
最好,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李庭长表示感谢。
个报告会,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
去年我们聘请土溪镇司法所所长秋游及土溪镇派出所所长张乾科同。
有效的自我预防与自我保护,同时系统讲述了校园安全的防范对策。
整个报告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
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两名警官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两年来,我校围绕建一流学校,办一流教育的发展目标,转变。
民满意的学校”为办学目标,坚持“教科研以课堂教学为主,学生管。
步上升。同学们,不骄傲、不停步是我们土中人的一贯作风,“长风。
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新的起点,新的希望,今后我们里。
则一中人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将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继续发。
扬“团结协作,奋勇争先,永不服输”的里则一中精神,进一步树立。
信心,勤奋工作,讲究实效,把学校打造成让教师成功、学生成才的摇篮。
同学们,大家都已经有所了解,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校园恶性。
伤害事件:3月23日,福建南平实验小学8名小学生惨死于一男子。
刀下;4月28日15时左右,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
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8名学生和1名教师;4。
锤、汽油,不顾尚庄小学值班老师的阻拦,从学校侧门强行闯入学校。
院内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并抱住。
2名学生点燃,学校老师奋力将学生抢出,5名受伤学生被迅速送往。
警官为我们进行法制教育报告,唱响了里则一中安全教育的主旋律。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
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
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
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今。
全伴我成长的主题班会。
各班要以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为契机,就在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
中受到的启迪、教育、以及心中还有什么疑问,并结合有关的法律知。
识展开一次讨论,认真落实法制教育报告会的精神,从而不断提高明。
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通过主题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守法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
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知识的认识和提高,并且借助写作来提高自己对法律知识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以各班为单位挑选写得好的文章办一期“法制园地”
专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之深入人心。
是规范同学们行为,提高同学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
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一定能成为一位好学生。长大以后。
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处的栋梁之材。同时,同学们要。
不断学法,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
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
假恶丑,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
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4、同学们要遵规守纪,时刻注意安全。
斗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轻声慢步靠右行,不靠近窗户向外看,以防。
发生意外。
个守法的学生,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参加报告会的两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在各级领导关心下,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土溪镇派出所所长张乾科同志来给大家做法制教育报告。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两位警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今天的报告会有三项议程:
一、曾校长讲话。
二、张乾科所长做法制教育报告。
三、
法制报告总结致辞。
老师们、同学们,刚才,张警官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精神大餐”;曾令和校长就今天的报告主题、校园安全形势做了发言,同时对同学们安全与法制伴行,以便于健康成长提出了殷切希望与严格要求。同学们会后应该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会议起到实效。下面,我再对有关工作讲几点意见。
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举行这样一个安全知识。
讲座,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去年我们聘请了待补镇司法所邵所长进行的报告就是一次积极的探索。今天我们在这里又接受了一次震动人心的法制教育,相信每一个同学都受到了法律的洗礼邵所长的专题讲座结合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后果,教会我们如何进行有效的自我预防与自我保护,同时系统讲述了校园安全的防范对策。整个报告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邵所长、黄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学们,大家都已经有所了解,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校园。
恶性伤害事件:3月23日,福建南平实验小学8名小学生惨死于一男子刀下;4月28日15时左右,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8名学生和1名教师;4月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一男子持刀砍伤31人。4月30日7点40分,我省潍坊市坊子区,一男子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不顾尚庄小学值班老师的阻拦,从学校侧门强行闯入学校院内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并抱住2名学生点燃,学校老师奋力将学生抢出,5名受伤学生被迅速送往医院救治。校园安全已经上升到全民、全社会关注的高度。为此,我们学校在加强安全防范、安全教育的同时,及时请来了市公安局两位警官为我们进行法制教育报告,唱响了里则一中安全教育的主旋律。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
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各班要利用下周一班会时间举办一次法律在我身边,安全伴我成长的主题班会。
题讲座的心得体会。
根据这次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和各班的主题班会,以及自己搜。
办一期“法制园地”专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之深入人心。3、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我们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它是规范同学们行为,提高同学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一定能成为一位好学生。长大以后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处的栋梁之材。同时,同学们要不断学法,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4、同学们要遵规守纪,时刻注意安全。
同学们在上学、放学路上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骑飞车,更不骑车追逐或并肩相互牵手骑车。在家要注意安全用电,注意防火、注意防溺水等。在社会上遵纪守法,不加入不健康组织。节假日不去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要求全体同学按规定时间到校。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更不准几个人拉帮结伙,以大欺小,打架斗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轻声慢步靠右行,不爬窗户向外看,以防发生意外。
同学们,老师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同学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学生,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今天给我们作专题讲座的两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制报告会主持词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的专题讲座会主要有三项议程:
第四项:待补镇中心学校营养计划负责人、安全专干黄老师作学校安全教育专题讲座。开会之前我提几点要求:
1、全体教师和学生认真遵守会场秩序,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意走动。有事或上厕所必须先举手,老师同意后方可行动。
2、要注意维持好各班级所在区域的卫生。不吃零食,不乱扔垃圾。3、要认真听讲,对照反思,针对问题无则加勉,有则改之。
昨天我们刚刚度过了五一劳动节。记得上小学时,老师教会了一首《劳动最光荣》的歌曲,最喜欢其中的那句“幸福的生活在哪里?要靠劳动来创造”。那时候只把劳动简单的理解为“劳作”,局限于每周一次的劳动课。多年以后,当自己成长为了千万劳动者中的一员,才深深体会到生活的多味,劳动的艰辛。劳动是汗水,是欢笑;是苦涩,是甜蜜;是给予,更是幸福。有一分劳动,就有一份收获。你给生活付出了多少耕耘,生活就会回报你多少果实,你就会拥有多少快乐与幸福。
劳动是神奇的,劳动是伟大的。劳动者用勤劳的双手和智慧,编织了这个五彩班斓的世界,创造了人类的文明。让我们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向全世界的劳动者致敬!
在充满真情的五月,紧握你因劳动而开满茧花的手,送上我最真心的祝福,聆听你劳动的赞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是一种人生;“凭栏处,潇潇雨歇”是一种人生;“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是一种人生;“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也是一种人生。种种人生,劳动如咖啡里的方糖,把我们的人生调得有滋有味;劳动如路旁的一帧风景,把我们的人生装扮得亮丽多彩。
五月,真情五月。在楼外高楼,在亭外长亭,让我们手挽手,肩并肩,豪情万丈的唱一首大江东去,把全世界劳动者的心愿送给远方,送给明天。让我们为明天喝彩,为劳动高歌!
同学们:
毒品、艾滋病像瘟疫一样成为当代社会的“国际公害”。你知道吗?每年的12月1日是世界爱滋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遏制艾滋,履行承诺”,以号召国际社会、各国政府、社会各界和个人负起责任,履行在同艾滋病斗争中作出的承诺,充分发挥全社会的作用,采取有力行动,战胜艾滋病。其中,毒品犯罪更是以其极大的危害性困扰着世界上许多国家。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做禁毒预防、爱滋病宣传教育,让我们都远离毒品,关爱生命!
艾滋病预防教育,让大家认识毒品、艾滋病的危害性,使大家远离毒品、艾滋病,拒绝毒品,向毒品说“不”,真正实现“师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并希望大家向社会、家庭宣传远离毒品、艾滋病工作。 今天我利用这个机会,与大家谈谈如何构建远离毒品、艾滋病教育的有效防线,特别就如何树立“四个意识”,构筑“三道防线”与大家一起学习。
“四个意识”是:
一是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大家更清晰知道什么是毒品,毒品有哪些危害,从而帮助大家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意识。一位戒毒工作者说:最大的感觉就是毒品不能碰,更不能吸,呼吁吸毒者自爱自重,也呼吁社会对戒毒回归人员多一分宽容,多一份关爱,多一份支持。毒品,吞噬亲情,泯灭人性,断送前程,摧毁家庭……毒品的危害,罄竹难书!
二是让大家明白毒品具有生理和心理双重依赖性,一旦成瘾是极难戒断的,牢固树立“吸毒极易成瘾,很难戒断”的意识。一个吸毒者留言:毒品是一条恶魔之蛇。它可以毁灭一个家庭,毁灭人类;毒品能把一个人变成一头畜牲!别碰!那种日子畜牲不如,因为我尝试过……珍惜自己的生命吧,因为生命只有一次,还有毒品是一条看不见的铁链,把你像狗一样的拴起来,让你活的.没自尊,没人性。 三是组织大家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教育,让大家懂得禁毒的有关法律法规,树立“吸毒违法、贩毒犯罪”的意识。
四是积极参与开展珍爱生命的教育,让大家懂得生命不仅属于个人,而且属于你的父母、亲人、国家和社会,生命只有一次,是极其珍贵的,树立“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道防线”是:
一是心理防线。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如正确把握好奇心,正确对待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避免空虚无聊,不要以吸毒为时髦等错误认识,抵抗毒品的诱-惑,拒绝吸毒。
二是行为防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不吸烟,不饮酒,不涉足青少年不宜进入的场所,包括歌舞厅、游戏厅、网酒吧等地方,以远离毒品。
三是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努力学习,追求进取,正确把握自己的行动与交友,以免走上歧途、误入毒海。
为了做好全民禁毒工作,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近些年来开展了各种各样的群众性禁毒活动,如创建“无毒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不让毒品进校园”、“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禁毒志愿者行动”等等。我们应积极参加这些活动,并针对实际,让大家在活动中既宣传毒品危害,又使自身受到教育,并不断提高禁毒意识与拒绝毒品能力。
生新吸毒人员和毒品向社会扩散的一项重要措施。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为自己,为家人,为社会构建一道坚强防线,远离毒品、艾滋病,珍惜生命。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
六年的小学生活如流水般转眼即逝,当你们以后回首这六年的启蒙岁月,肯定有多少难忘,有多少留恋。难忘你们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留恋这美丽的校园,和在这里充满欢笑的每一天。你们进入学校的那一天,你们和小班一样还很幼稚、还很无知,也只会玩耍打闹。是你们老师给予你们的温暖,给予你们的关怀。教你们知识、教你们做人,他们像一支无私奉献的红烛,燃烧自己,照亮你们的一生。同学们,我们已热烈的掌声感谢老师对你们的栽培与鼓励吧!
还过几天你们就考试了,就离开了你们熟悉的学校和朝夕相处的同学,就让你们的生命之舟在新的岁月港湾里启航,载着对太阳的憧憬和对未来的畅想,直挂云帆,乘风破浪。祝福同学们拥有一个充实难忘的童年时代。
当你们步入初中之时,也就意味着告别童年时代,也就意味着你们已经长大成人,独自面对人生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所以社会有时也会很复杂,因此今晚我们在这里召开禁毒知识讲座,意义非常重大。
件,都是因为这些毒品而起,在此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你们肩负着祖国的前途,人类使命,是我们光辉民族的希望。为了你们灿烂的前程,让我们一起向毒品 "说不"。
我们要在心中筑起一道坚固的心理防线,认真学习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要学会保护自己,实现拒绝毒品从我做起,从自家做起。我们要成为一支禁毒的宣传队伍。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树立禁毒人人有责,家家有意识,发现涉毒违法犯罪行为要大胆举报,努力使自己生活环境成为一片净土。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自立于世界,中国才有希望!为了祖国的明天,为了民族的希望,为了宝贵的生命放射出绚丽的光彩,让我们从心底喊出:远离白色瘟疫,创造美好明天!
各位领导、村干部:
大家好!
在座各位能够当上新一届村干部,充分体现了村民对在座各位工作能力和素质形象的双认同,在此,首先向在这次村级班子成员换届选举中成功当选的各位表示衷心的祝贺!
在座各位党员、干部,你们长期战斗在基层一线,工作最具体,最艰辛;但你们任劳任怨,一直践行科学发展观,发挥着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为开发区的发展和稳定,特别是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你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借此机会,向开发区各位领导、全体工作人员及其村两委成员致以最诚挚的敬意!
今天主要跟大家谈以下内容:即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当前的反腐形势,职务犯罪及其主体和分类,近几年全市查处村级党员干部触犯的刑法罪名、特征、危害性和犯罪心理,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及村官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下面首先向大家介绍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及其具体职能: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法律监督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3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失职侵权(反渎局查43个)等共涉及56个罪名。
第二是批准和决定逮捕职能:
一是对公安、安全机关侦查后提请逮捕的案件,审查后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侦查监督部门履行)。
二是对检察机关直接侦查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则作出决定逮捕。第三是公诉职能:(公诉部门履行)。
即对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公诉部门审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第四是刑事诉讼监督职能:
即对所有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查办)的诉讼程序进行监督。
一是立案监督。对公民举报侦查机关有案不立进行监督;发现应立而未立的,通知侦查机关立案。主要解决有罪不究的问题。(侦查监督部门负责)。
二是侦查监督。主要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发现有违法活动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侦查监督履行)。
三是审判监督。即对法定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监督,对量刑畸轻畸重,或审判活动明显违法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公诉部门履行)。
四是执行监督。即对刑罚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活动有无违法进行监督。包括对死刑的执行监督、对罪犯的监管场所——监狱、看守所等管教活动的监督(公诉、监所部门履行)。
第五是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
即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或裁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请抗诉,主要解决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已经生效,但有明显错误的问题。(民行监督部门履行)。
第六是控告申诉职能:
即对老百姓及其单位的控告申诉以及国家赔偿申请的受理及其初查和处理。(控告申诉部门履行)。
第七是司法解释职能(最高检察院才有)第八是职务犯罪的预防职能:
根据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示精神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协调参与,各负其责,各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构建专门预防与社会预防有机结合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直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为检察机关的主要业务职能之一,并且贯穿于其它各项职能始终。因为侦、捕、诉作为打击的主要手段,是通过惩治来实现减少和杜绝职务犯罪的目的,而预防工作则是通过教育、感化、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等方式,达到从源头上遏制犯罪、减少犯罪、杜绝犯罪的目的,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的重要作用..第二向大家介绍当前我国的反腐形势: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秉持惩治腐败的决心,依法严厉查处了一批贪污腐败的高级领导干部。据统计,近10年来,因腐败犯罪被判处重刑的省部级高官有100余人。如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是改革开放以来因腐败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省部级高官第一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是因腐败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级别最高的官员。在中纪委全会上,胡锦涛多次强调指出:要突出抓好关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的?四个进一步?的工作。除了?要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据统计:201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909件44085人。其中:立查贪贿大案18224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23人(含厅局级188人、省部级6人),立案侦查行贿犯罪嫌疑人3969人;健全境内外追逃追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82人,追缴赃款赃物计74亿元。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349件10227人。其中,立查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508件,立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533件。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侦查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8584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立案侦查土地和矿产资源审批出让、开发利用、征地补偿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1248件。
2010年,武汉全市检察机关共立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32件296人,其中大要案件229件293人;这还不包括渎职、失职等重大责任事故方面的犯罪40余件。
第三谈谈职务犯罪及其分类:
在谈职务犯罪时,先向大家介绍一下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这三大法律;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母法),它是国家生活中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而切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国家的性质、政权的组织形式、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社会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家的标志等涉及国家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原则精神和具体条文,凡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都是无效的。(村民组织法、刑法、刑诉法)。
2,刑法?(实体法)简言之,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它有三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3,刑事诉讼法?(程序法)是国家专门机关为了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实现国家刑罚权的依据,是国家制定的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当然还有民法、民诉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等,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就不一一介绍了)。
4,什么是职务犯罪?从广义上讲就是与职务有关的犯罪,也就是利用职务之便利进行的一切犯罪。但目前,我国反腐败工作和政法工作中约定成俗的职务犯罪概念仅指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而把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与职务犯罪有关的犯罪纳入?经济犯罪?的范畴。(前面已讲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具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渎失职犯罪等56罪名)。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犯罪,如玩忽职守罪等。三是擅权性职务犯罪。即行为人滥用权力,侵犯公民权利,危害国家机关正常管理职能的犯罪,如报复陷害罪等。
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法律明确规定以职务便利为构成要件的犯罪,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等。二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以职务便利为构成要件,但犯罪构成与行为人身份和职务密不可分(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三是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又触犯其他罪名。
谈到职务犯罪必须先介绍国家工作人员和准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而所谓?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对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组织、领导、监督等活动。
它具有两方面的特点:一是具有管理性,即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这里的公共事务比较广泛,既可以是国家事务,也可以是社会事务和集体事务;二是具有国家代表性,即这种活动是代表国家而进行的,它是一种国家管理性质的行为,而不是代表某个人、某个集体、团体的行为。换句话说,这种活动是国家权力的一种体现或是国家权力的派生权力的一种体现。
准国家工作人员:即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在2004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解释》中作了如下盖定:
即村委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2)社会捐助公益款物的管理;(3)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4)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5)代征、代缴税款;(6)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等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准国家工作人员。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12日下午,我区组织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讲座,邀请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谭世贵教授做《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专题讲座。区四套班子全体领导,法、检两长,区长助理,以及区级机关各单位、各街道党政办、市垂直部门上城分支机构、各建设指挥部、区直属企业等主要负责人参加。讲座由区委常委、副区长陈益伟主持。
据了解,此次讲座是我区领导干部在本年度中进行的最后一次集中学法,随着国歌响起,讲座正式开始。会上,谭世贵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题中之义、主要特征、基本要求、方式着力点等方面进行了全新的解读,并对如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做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法治中国”的题中之义。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坚持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是思想与行动的高度统一。要按照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总要求,坚持宪法与法律至上,本着“公正第一,兼顾效率”的原则处理问题,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做到分配公平、机会公平。
会议强调,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着力点在于,围绕法律实现深化改革,以人为本推动发展,通过法律化解矛盾,坚持公正维护稳定。同时,在提升运用能力时,要注重四方面的要求。即,以培养法律知识为载体,切实提高法律素质;以塑造法治精神为根本,努力改善法治环境;以参与法治实践为平台,不断提升法治能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全面提供制度保障。
会后,参与讲座的领导干部表示,本次讲座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尤其是对当前我区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法治精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都将起到有效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各位领导、村干部:
大家好!
在座各位能够当上新一届村干部,充分体现了村民对在座各位工作能力和素质形象的双认同,在此,首先向在这次村级班子成员换届选举中成功当选的各位表示衷心的祝贺!
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为开发区的发展和稳定,特别是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你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借此机会,向开发区各位领导、全体工作人员及其村两委成员致以最诚挚的敬意!
今天主要跟大家谈以下内容:即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当前的反腐形势,职务犯罪及其主体和分类,近几年全市查处村级党员干部触犯的刑法罪名、特征、危害性和犯罪心理,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及村官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下面首先向大家介绍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及其具体职能: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法律监督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机关负责直接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反贪局查13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失职侵权(反渎局查43个)等共涉及56个罪名。
第二是批准和决定逮捕职能:
一是对公安、安全机关侦查后提请逮捕的案件,审查后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侦查监督部门履行)。
二是对检察机关直接侦查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则作出决定逮捕。
第三是公诉职能:(公诉部门履行)即对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公诉部门审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第四是刑事诉讼监督职能:
即对所有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查办)的诉讼程序进行监督。
一是立案监督。对公民举报侦查机关有案不立进行监督;发现应立而未立的,通知侦查机关立案。主要解决有罪不究的问题。(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二是侦查监督。主要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发现有违法活动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侦查监督履行)。
三是审判监督。即对法定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监督,对量刑畸轻畸重,或审判活动明显违法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公诉部门履行)。
四是执行监督。即对刑罚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活动有无违法进行监督。包括对死刑的执行监督、对罪犯的监管场所——监狱、看守所等管教活动的监督(公诉、监所部门履行)。
第五是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即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或裁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请抗诉,主要解决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已经生效,但有明显错误的问题。(民行监督部门履行)。
第六是控告申诉职能:
即对老百姓及其单位的控告申诉以及国家赔偿申请的受理及其初查和处理。(控告申诉部门履行)。
第七是司法解释职能(最高检察院才有)。
第八是职务犯罪的预防职能:
。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
早上好。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小学生心理健康。
什么是小学生心理健康的标准呢?
(1)具有良好的认识自己,接纳自己的心态意识;
(2)能调节、控制自己的情绪、使之保持愉悦、平静;
(3)能承受挫折;
(4)能较正确地认识周围的环境,适应环境和改造环境;
(5)人际关系协调,具有合群、同情、爱心、助人的精神;
(6)具有健康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
(7)思维发展正常,并能激发创造力;
(8)有积极的人生态度。道德观、价值观和良好的行为规范。
那我们怎样做才能拥有健康的心理?
首先,要正确认识自己,不要自卑,不要自负。要相信自己,天生我材必有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不存在差学生,只存在有差异的学生。要正确面对挫折或失败,再漫长的路总有尽头,再绝望的事总有希望,要相信失败是成功之母,饱经风霜、历经坎坷的人比一帆风顺的人更能忍受挫折,更能有所作为。
其次,要正确与人交往,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把你的爱心与老师、同学分享,你会得到更多的快乐;把你的意见与别人沟通,你会得到许多有益的忠告;与人分享快乐,快乐会加倍,与人分担痛苦,痛苦会减半。多给别人力所能及的帮助,送人鲜花,留已芬香,多尊重别人,多体谅别人,多听取老师、父母、同学的意见,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经常真诚地对人微笑,真诚地微笑充满着你的自信,表示着你的礼貌和对别人尊重。
各位同学,让我们在关注身体健康的同时,一起来关注心理健康,做一个全面健康的人,共同营造健康的校园、和谐的校园。祝每个同学都有一个良好的心理状态,快快乐乐地学习,轻轻松松地生活,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
此外,以“金色童年幸福成长”为主题的宜兴市荆溪小学校园艺术节在上周朗读比赛中已经拉开帷幕,本周及下周我们将分别举行个性化读书活动、社团书画展览、民乐展示活动、少先队手抄报展览活动、六一欢庆活动等,希望各班认真组织,在校园内营造浓郁的艺术氛围,每一位少先队员都积极参与,不断提高自身艺术素养。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与大家共勉。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
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才能健康成长。
案例一:三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王某;18岁张某;15岁胡某;13岁。
2004年,三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县中学,电影院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2009年11月22日下午抢得现金60元;
第二次,2009年12月7日下午抢得现金200元;
三人均参加了抢劫,所抢现金被三人用于吃喝花用。
王某等三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王某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张某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年龄,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减轻处罚。胡某应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追究刑事责任,在这里我要说明的是不追究刑事责任不等于胡某不受到处罚,根据他的情况可以送工读学校矫正。最后法院判决王某有期徒刑6年罚款2000元,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2执行年罚款1000元,胡某免于刑事处罚,由公安机关送工读学校矫正。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00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中两人已满十四岁,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案例之二:两学生年幼无知,受欺骗引狼入室。
邱某、武某某盗窃案。
邱某,22岁,个体户。武某,17岁,某中学学生。贺某,14岁,某中学学生,刘某,13岁。2009年5月11日下学后,在邱某授意下,武某对贺某说:“电玩城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去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邱某授意于6月15日上午,武某、贺某入室、刘某放哨,偷了35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邱某某分得2000元,其余由武某某拿着,四个人上电玩城,回来后,只剩300元。
案发后,邱某、武某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本案涉及的刑法的两个概念。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张某16岁,某职中二年级学生。2009年3月22日晚10时酒后出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某撞了一下,孙到宿舍,将年事告诉了同学艾某,让艾给处理一下,艾答应后,孙某就将张某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艾某问这件事怎么处理,张某说:“你想咋办就咋办。”艾某就在张某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的脖子,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捣,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在张某被艾某达的时候,张某从口袋里掏出跳刀,用左手撕住艾的头发,在艾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搡将艾又捅一刀。致艾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发现其左腋下、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均被刺伤。经法医鉴定:艾某胸腹部被锐器刺伤,致双侧开放性气胸、肺破裂、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58条、第87条之规定,已构成重伤。
本案涉及《刑法》两个概念:
1、正当防卫。是指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动不受法律追究。在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但不属真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大家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犯罪的特征,犯罪具有。
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同学,应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有没有没满的举下手,哎,看到了,这位同学,我应该称呼你为儿童,呵呵)。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手掌,用烟头烫等手段,进行威胁,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他的父亲,他的父亲知道后,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民警将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最后,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到18岁的李某是一名中专生,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聊天。时髦的网名,帅气的外表让他在网上很受青睐。后来,在与一名女网友见面时,采用胁迫手段把女孩强奸了,他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第二个因素是交友不慎。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如果在选择朋友上不谨。
慎,很容易被坏人拖入犯罪的泥沼。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暑假里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虽然只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经常出入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于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看守所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第三个因素是生活上的盲目攀比。社会上的攀比之风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产生了影响。
家庭富裕的孩子与家境稍差的孩子在穿着、消费等方面的差异使一些青少年的虚荣心受到了伤害,往往在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引发犯罪。这类案件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12%左右。某中学生小强看到其他同学脚上的耐克鞋时,心生羡慕和嫉妒,但家里没钱满足他的要求,于是小强就伙同几名同学采取拦路抢劫的办法强行与穿名牌鞋的同学换穿鞋。在实施多起抢劫后,小强因使用暴力当场抢夺财物,最后以抢劫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再一个重要因素是缺乏管教。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很小就离开家。
庭,离开父母,离开学校,在社会上流浪,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和教育,为了生存他们集聚到一起,对法律的无知和对社会的仇视让他们中的很多人沦为社会的罪人。父母双亡的小庆很小就一个人生活,虽然有个姑姑但也很难给他更多的关爱。长期的没人管教,使孙庆沾染了很多不良习气,打架斗殴,偷鸡摸狗,成了村里人眼中的混混。16岁时,孙庆因犯抢劫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由于没有家长的管教,孙庆再次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杀死1名出租车司机,最后被判处死刑,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还有一个因素是黄色诱惑。因黄色诱惑而导致犯罪的比率约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4%左右,对于刚刚发育成熟或还在发育阶段的青少年来说,黄色诱惑像毒品一样正在侵蚀他们。一些低俗、淫秽的东西对青少年有很强的诱惑力,往往会从好奇发展成尝试,最后引发犯罪。16岁的中学生小雨在与几名同学在家里看光碟时,偶然看到了其父亲看完后没有收起的一盘黄色光碟,电视屏幕上让人心跳的画面让小雨感到了好奇和刺激。在偷偷多次观看后,小雨等几名中学生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欲望,决定找人尝试。他们把一名女同学骗到家中对其进行了轮奸。最后小雨等人被判处4年至7年有期徒刑。
其他容易诱使未成年人走入歧途、失足犯罪的陷阱还包括沾染赌博等恶习、过早陷进情。
感纠葛、对影视文学作品以及网络游戏中,有关凶杀暴力描写的模仿、家长骄纵溺爱、粗暴管教以及监管失控等。
了解了以上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诱因,我们就能防患于未然,加强犯罪的自我防范,远我今天就具体讲一下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首先要做到“四戒”,是哪四戒呢?第一戒“贪”。所谓的“贪”,是指对某种事物欲望。
老不满足,有很强的物质占有欲。表现在行为上,就是爱占小便宜、小偷小摸。如果这种占有欲膨胀,以非法的手段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已有,严重危害了社会,那就是犯罪。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与“贪”字沾边的罪,约占30%。如: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等。陈某是某初中三年级学生,他平时贪图享乐,时常乘市场里一开食杂店的老大爷不注意,将小样食品偷来。后被老大爷发现,告诉了陈某的父亲。陈某的父亲为此对陈某进行严历的看管,放学回家后就不让陈某上街闲逛。陈某人虽在家里,心却想着老大爷店里的食物。2013年11月的一天晚上,凌晨2点,他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块蓝布,窜至老大爷的食杂店,用蓝布蒙面,踢门入店,把正在熟睡的老大爷揪起来,把水果刀架在他的脖子上,要老大爷拿出钱来。最后,陈某抢得人民币155元。第二天,陈某把抢劫的事告诉了同学刘某、陈某、朱某和林某,并用抢来的钱买了鸭头、鸡爪和啤酒请刘某等四人。刘某等四人发现陈某得钱这么容易,于是四人就共同用同样的手段抢劫老大爷的钱,共抢得人民币920元及香烟、高梁酒等,四人分赃后将赃款、赃物挥霍掉。后这五人,因犯入室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八年、六年、六个月。那么,我们怎么戒“贪”呢?我认为首先要培养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畸形消费,不能染上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气;其次要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合法利益,禁止采取偷、抢等手段取得财物。
第二戒骄。“骄”字有二层意思,一是指自豪;二是指自高、自大、自满、自以为是。对。
于前者之“骄”,我们不但不能戒,还要大力提倡和培养。我们所要戒的是后者之“骄”。具有“骄”的人,往往分不清是非,满足现有的成绩,认为“老子天下第一”。表现在行为上有:
拉帮派、当“老大”、胆大妄为,大的同学敲诈小的同学,严重的打群架、斗殴,无故殴打、随意追逐他人,进行寻衅滋事活动,严重扰乱社会和校园秩序,所以对骄而引起的犯罪我们要狠狠地打击!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那些爱打架、以大欺小、有敲诈行为的同学,应及早悬崖勒马,不能继续下去,否则发展到犯罪,悔之晚矣!因骄而犯罪的也有很多案例,如怀远县有个少年犯叫蒋某,他是个独生子,6岁那年因为淘气,不小心从二楼摔至地上,造成头颅前骨破裂,经医院抢救,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头颅前骨不能硬化,该处颅骨软如皮肤,只要用手轻轻一按,则会陷及脑浆,因此,蒋某成为残疾人。本来对蒋某非常疼爱的父母,此后对蒋某更是爱护有加。从小学到初中,同学、老师知道蒋某是残疾人,都让他三分,生怕不小心触及蒋某的豆腐头,惹祸上身。但蒋某却认为自己有威信,是“老大”,经常在校园里滋事。冬天,他经常把学生宿舍的棉被抱到学校背后的山上,躺在棉被上晒太阳;有一次他在街旁饭店喝酒时,看到街对面2个人嘀咕着什么,认为这二个人没把他放在眼里,竟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伤其中一人;2011年10月10日晚,蒋某因违反学校纪律,被班主任训斥,蒋某怀恨在心,于是,就于次日邀集家人和社会青年要找班主任算帐。在校门口遇到该校林老师,蒋某问林老师班主任在哪里,当林老师回答没看见时,蒋某和家人就动手殴打林老师,被旁人劝住。他的家人随后跑到学校门前的饮食店里拿了一把柴刀,冲进教师宿舍楼找老师算帐未果,就用脚踢坏教师宿舍门,并打碎宿舍窗户玻璃。后来,蒋某和家人被赶来的“110”民警当场抓获。自然,蒋某及家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受到了刑罚制裁。
第三是戒黄。黄也称黄色,指下流、堕落的、淫秽的,特指色情,如黄色书刊、黄色。
光碟、色情服务等。我国的改革开放,一方面从国外引进了很多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社会不健康、黄色的、淫秽的东西也随之渗透到国内,不断腐蚀人们的心灵,很多抵制不住诱惑的人被黄色拉下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对色的危害性,古人早就有一个非常确切的比喻,即“色,为杀人不痛之刀”,意思是一旦染上色,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断送自己的性命。同学们,特别是高年级的的同学,你们正处于青春期,对黄色的东西抵御能力较差,因此需要远离“色之刀”,即要“戒黄”。16岁的中学生李某看了黄色书刊后,躁动不安,把邻居家9岁的小女孩骗到他的卧室,掐其脖子,使其窒息,实施强奸。施暴后,见小女孩还活着,便将其掐死。李某后被判了有期徒刑12年。
第四戒“毒”。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毒”,如果不了解毒品,那么戒毒就无从谈起。
婆相依为命,染上毒瘾后经常向外婆强索毒资。09年大年初二,因向外婆索要毒资不成,竟将外婆勒死。后文某被判处死刑。据说,我们现在某些迪吧还供应摇头丸,而摇头丸是用某些毒品制成的,吸食之后,摇头如飘仙,食久会上瘾。总之,我们要进行全民禁毒,才能有效地阻止毒源,让毒品无藏身之地。那么,怎么戒毒呢?我也有两句话送给同学们:一是了解毒品性质和危害,提高禁毒意识;二是克服不健康心理,培养健全人格。
同学们,青少年时期是一段非常有幸福感的时期,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走正确的人生之路,健康的身心源于你们道德素养的提升、举止言行的自律,希望你们永葆纯真之心,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健康成长,去创造属于你们的时代,去迎接无限美好的未来!
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习进步!生活愉快!谢谢大家最后祝各位尊敬的老师身体健康!
法在我心中。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很高兴和各位一起学习和探讨法律知识。国家法律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人人都在法律的保护下生活、学习和工作。
邓小平同志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既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这告诉我们,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应当并举,法制建设应提高到现代化建设这一战略高度来抓,没有社会主义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他还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
江苏要在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培养大批合格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这些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当然应当具备这一素质。不懂得必要得法律知识,不具备较强的法律知识,就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就不能称只为合格人才。所以,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关系到一代新人健康成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成败的大事,必须长期坚持。
我国的青少年是一支强大的社会力量,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广大青少年在党的教育、关怀下、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其主流是好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青少年中也存在着违法犯罪的现象。因此,必须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产生,有社会的原因,有个人主观上的原因。
属于社会方面的原因有:社会上存在不良的风气;家庭教育的不足;学校教育工作方面存在某些缺陷等等。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观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种错误思想占据了他们的头脑。
1.端个人主义的人生观和享乐至上的辛福观。
而许多青少年罪犯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极端利己主义原则作为自己的处世哲学,把“活着就是为了享乐”奉为人生信条。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把做人的道德、崇高的理想都抛弃了。
2.江湖义气的友谊观。
江湖义气是剥削阶级腐朽的道德观,是封建行帮思想的表现。它是青少年罪犯结伙成帮的纽带,也是他们的一支精神支柱。3.亡命称霸的英雄观。
为了人民内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勇往直前,无私无畏,这才是真正的英雄本色。但有亡命称霸英雄观的人,却把凶狠好斗、心狠手辣、视生命为儿戏看作是“英雄”,蔑视社会秩序,公开向法律挑战。
4.产阶级的淫乐观。
近年来有些青少年受格调低下的小报和色情书刊、录像的影响、腐蚀,色情欲膨胀,资产阶级的淫乐观占据头脑,整天想入非非,最后趟走入性罪错的泥坑。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预防青少年犯罪,要作多方面的努力,搞好综合治理。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关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就青少年自己来说,应当怎样防止走上犯罪的道路呢?1.认真学习,2.提高认识。青少年要努力学习政治和文化科学知识,树立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繁荣富强的人生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高尚道德情操,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3.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
比如应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参加各种科技活动,参加社会调查,唱歌跳舞,组织交。
游等。对于一些有害身心的活动,应当坚决抵制。
(三)要多看好书,有选择地交朋友。
青少年求知欲强,看重友情,这是个优点,但如果缺乏正确的指导,就有可能走到邪路上去。有的青少年看书是为猎奇,什么书都找来看,不加选择,结果沉迷与黄色书刊,沉迷于宣扬封建意识和资产阶级腐朽意识的作品,不能自拔,走上了犯罪道路。有的青少年结交朋友不加选择,谁请自己吃、喝、玩,就跟谁好,这是很容易被坏人拉拢、利用的。所以我们要多看好书,要有选择地交朋友。
(四)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在青少年当中,法制意识薄弱。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的现象比较普遍,这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青少年应当自觉地接受法制教育,认识法律的重大作用,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增强法律意识,时时处处作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我们作为祖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要学法、懂法、守法、宣传法律知识,以后才能为祖国作贡献。
当今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俗话说:有毒的药不能吃,违法的事不能做。违法犯罪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它不仅危害国家、危害他人,最终也会危害自己。古语说得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个人干了违法的事,不管他多么狡猾,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青少年要学法、守法,要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那么什么是犯罪呢?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的,都是犯罪行为。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法律是神圣的,在现实生活中,公民的行为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一个国家的利益离不开法律的维护。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我们每一个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
法律,是一种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带有强制性。有些青少年不懂法律,在行为上就有可能做出违法犯罪的事,给自己终身留下抹不支的污点。
有两名中学生,平日学习不专心,一有空就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一次他们趁晚上行人稀少时,偷偷用弹弓射路灯,致使12张路灯被毁坏,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给予两名中学生警告处罚,并责令其家长赔偿了全部经济损失。其实,象这样的事,我们身边有不少。古语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犯罪总是从一般违法行为开始的。一个人一旦走上违法道路,就有可能越陷越深,以至不能自拔。因此,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一定要加强道德修养和增强法律意识,从小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学校组织这次法制知识宣传教育讲座,目的就是为了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学会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并且,我们有幸请来了贵定县河东派出所、贵定县消防大队以及铁路派出所的领导,他们能从百忙之中亲临我校,我们倍感荣幸,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学们,人生虽然很漫长,但关键之处只有一两步,一步走错,将贻误终生,所以,我们要走好脚下的每一步,从一点一滴做起,要在学习和生活中深刻体会“要成才先做人,要做人须守法”的道理,时刻铭记:一个人成长为栋梁之才都是点点滴滴积累而成的。让我们以此次法制、交通、消防教育宣传大会为契机,搞好法制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同学们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家庭中做个好孩子,在学校里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知识规范我们的言行,加大警校合作、警民共建的力度,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而努力。 谢谢!
2015年4月2日
同学们: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人因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代社会,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学生,如果不知法、懂法,往往会迷入歧途,走上犯罪的深渊。据有关资料调查显示,当今青少年犯罪比率呈逐渐上升趋势。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逐渐增多,有的甚至十来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所以,对于当代青少年学生来说,适当了解法律常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自我保护的意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今天,我们有幸请来了八字门派出所所长、通海路中学法制副校长郝建军同志,郝警官将用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结合生动鲜活的工作经历给我们上一堂精彩的法制教育课。我希望同学们在听讲座的过程中,一定要自觉遵守纪律,认真聆听郝警官的讲座,认真做好笔记。下面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郝警官给我们做报告。
感谢郝警官的精彩讲座。同学们,刚才郝警官从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三个方面给我们上了精彩的一课,也让我们明白了只有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才能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才能明白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才能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才能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学们,今天的法制教育已接近尾声。其实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出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所以,通过今天郝警官的讲座,大家务必都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在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要及时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大家要牢记这样一句话:“冲动是魔鬼”。同学们,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你一生的罪,就是亲人的两行泪。越是危险时刻,就越能体现一个人理智行事的能力,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希望同学们以郝警官的法制讲座为契机,认真进行思考,积极开展讨论,努力规范行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法制教育收到应有的效果。下面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感谢郝警官。
今天的法制教育活动到此结束。
各位同志、同学们:
6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月份,我校举行的“第七届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已经接近尾声。在当代大学生心理问题、健康问题突显的今天,选择这样一个时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卫生与健康教育活动,是有其特殊意义的。
我校素有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的传统,秉承“教育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针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严峻形势,学校党政领导高点定位,积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人力资源队伍,在20__年4月,已经建立我校学生心理危机防范和宏观干预体系,即以“班级心理委员——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工作小组——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成的三级心理干预信息网络体系,可以快速掌握和反馈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及时给予切实有效地指导、帮助和处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同时也为我校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根本的支持和保障,使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呈现出集时代特色、人性关怀和发展活力于一身的良好势头,为同学们健康成长创造了温馨和谐的愉快心境。
此次活动月是我校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统领,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求真务实,充分利用教育月活动载体,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以教育活动月活动的举办为契机,不断探索学生成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的重要体现。本次活动月给广大同学带来主题鲜明的朗诵大赛,丰富亮丽的心理知识和图片展,扣人心弦的心理电影,深入浅出的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还有富有运动气息的校园环跑活动。相信通过广大同学的积极参与,一定能达到增强心理健康,共建美好心灵家园的目的。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来参与和推动!你们的成长需要师长们的关心和爱护,而老师们的劳动也需要你们的支持和理解。
在此我代表学院党政领导对本次活动月的成功举行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宣布-------20--年“第七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圆满结束!!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是全国第六个法制宣传日,本周是我校法制教育宣传周,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校园”这一主题,我们要通过各种形式,重点学习《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努力形成依法治校,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育人环境。
法治水平,就一个国家来说,是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制越来越重要。法律也是每个公民立足社会,谋求发展必不可少的武器。我们要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年龄特点及其它方面的原因决定了同学们还不成熟,社会上的各种错误思潮也会使同学们受到一些不健康的影响,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比如随着互联网发展,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沉溺网吧,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极为不利,有些学生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和利用有关的法律知识,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今天,我就如何学习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增强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校园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
它是规范学生行为的准则,是提高学生素质的最好教材,只有按照《守则》和《规范》,严于律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才能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学生,才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合格公民。
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又是我们的保护伞,它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各班要以此为契机,通过各种切实有效的途径,强化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道德法律观念,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都应做到遵法、守法,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通过这次法制报告会以及各班的主题班会,或自己搜集材料,要求每位同学写一篇有关法律知识的文章或心得体会。然后,请班主任负责,挑选写得好的文章送学生处进行评优;各班委办一期黑板报或手抄报或法制园地专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之深入人心。
老师们、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今天发言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求大家:要学法、要知法、要守法、要用法。让我们一同举起法律的盾牌,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校园。
石云龙。
在未成年人中要积极开展防毒禁毒教育。让毒品预防教育深入到每个学生中去,首先要抓好学校教育。为此,学校结合《毒品危害与禁毒斗争》、《毒品预防读本》、《禁毒知识读本》、《禁毒斗争与毒品预防》等书,通过开设专门课程、将禁毒知识穿插到其他课程中,在板报中增加禁毒知识试题等各种形式,将禁毒教育纳入课堂教育主渠道。大大提高了学生学习禁毒知识的热情。除了正规课程外,开展讲座也是对中小学生进行防毒禁毒教育的好形式。由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办禁毒教育讲座或进行禁毒专题报告,受到学生的热烈欢迎。
学校教育是重要方面,但仅靠学校教育远远不够。必须在全社会形成打击毒品、拒绝毒品的气氛,才能确保中小学生不受毒品侵害。
抓好家庭教育,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毒品侵害的另一个重要环节。举办家长培训班,开展创建“无毒家庭”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禁毒第一道防线的形成。要想彻底禁绝毒品,必须将打击毒品犯罪与毒品预防教育结合起来,强化教育功能,让广大未成年人从小就形成防毒拒毒观念,这样,毒品也就无处容身了。为了孩子的健康,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吧!
同学们,长期以来,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一直是学校非常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特别是到了冬季,学生宿舍违规用电的情况有所增加。
同学们,学生宿舍是大家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加强安全意识,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宿舍环境,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前些时期我们的老师没收了一些同学的手机和充电器以及宿舍里违规使用的电器,有的同学不理解,认为学校的规定不合情理。请同学们仔细想想为什么?其目的还不是为了保障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同学们,忽视用电安全将会带来血的教训:
1、07年6月28日,下午17时左右,河北某高校物理系大三学生张然下课后回到宿舍,私接电线,强大的电流瞬间将张然击倒在床上。120急救医生迅速赶到现场并立即进行了抢救,然而这一切都已不能挽回张然年仅22岁的生命。
2、发生在上海的:08年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602宿舍同学前一天晚上使用了热得快,在 22:30熄灯停电后,忘记热得快还插在电源插座上,就上床睡觉了。早上6:00在她们还在睡觉的时候恢复供电,插在电源插座上的热得快很快把剩下的水烧干,并且很快引起过热,最终烧了起来。火势迅速蔓延导致烟火过大,4名女生在消-防-队员赶到之前从6楼宿舍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全部遇难。
在上面的两个惨痛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私接乱拉电线,以及违规使用电器是多么的危险。学校在每一年的新生入学教育以及定期的安全教育中,都会针对用电安全做出特别强调。但之所以违规现象仍有发生,是因为有的同学对使用违规电器,私拉乱接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手机充电,使用拖线板不会造成什么大不了的后果,安全意识极为薄弱。
同学们“当你忽视安全的时候,你就已经站在了危险的旁边”。为了你本人,也为了殷切关注你健康成长的`家长和学校,我们再次向大家呼吁“安全用电,从我做起”,只有全校师生都从思想上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尊重人的生命权,才能确保大家在学校能够安全,健康的成长。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各位职工师傅们:你们好!
很荣幸我有机会参加这次演讲,自从百年前的二次工业革命开始,电能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和应用,在给我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伴随着巨大的风险。最初的电能是直流电,电压不高,变压也极不方便,在传输过程中损失很大,直到交流电的出现,那时候爱迪生说过‘交流电是魔鬼’。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认识电能,安全用电”。
人体是有细胞组成的,而细胞是由分子组成,原子结合成分子以及分子都是靠电磁力的作用,当电流足够大的时候可以瞬间使人体气化。多数的触电事故则是灼伤和休克以及猝死。想想人体是多么精密的结构,电流只要稍微的改变一下人体结构,以现在的医疗条件是无法复原的。
想必大家都知道人体的安全电流和电压吧,交流电36v是有效值,实际峰值是50v,也是直流电安全电压。而生活中的220v其峰值却的根号2倍即308v,而2火线电压则是根号3倍即380v其峰值是537v。这些都不是人可以碰的。超过这个级别的高压线甚至有击穿空气的能力,连普通开关都无法断开,必须使用断路器,更不是人能靠近的。
以上跟大家说的数据只是理论数值,仅仅作为参考。职工师傅们,在工作中你们是前辈,吃过的盐多过我吃的饭,我长这么大只被电过两次,你应该比我感受多,但现在照样没事,也就不怕了。我要说的是,没个人的电阻都不同,就是同一个人做不同动作和不同环境以及穿不同衣服的时候电阻都不一样,不信你可以用万用电表测测,所谓安全电压就是个浮云,决定人体伤害程度的是电流,还有就是受伤的部位。手指受伤也就是少一接,眼睛要是遭遇电火花,那就是一辈子完了。
职工师傅们,我没下过井,不知道井下是个这么样的环境,但是我希望你们能够严格规范操作。因为我是学电气的,知道电能的性质有多复杂,不是简单的远离,绝缘就可以杜绝所有伤害。比如电流的磁效应,变压器都是禁止人靠近的,人如果处于线圈中间就是没触电也会变成肉球,同理,当电缆成捆抗在人身上的时候也是不能通电的,架电缆时就尽量拉直。还有救是电容电感等储能器件在断电都依然可以伤人。
对于地面,我看到最多的就是小火车,是低压的直流电,相对是比较安全的。但是也不能疏忽,因为小火车电机是感性负载,整个通路有电流保持作用,电线小火车以及铁轨形成一个回路,当铁轨出现断路的时候,人垮于两段有跨步电压,所以小火车在附近行进时不要靠近铁轨,小火车司机更不要在开车时露头,因为铁皮有静电屏蔽功能。
以上我说的只是对部分操作规范的解释,只想说明规范的操作都是有依据的,大家不需要全理解,只需要明白按章操作一定没事,违章操作可能悲剧。我的观念是工作是为了更加潇洒的生活,我宁愿在生活中抽烟喝酒,糟蹋身体,快意人生,也不愿意在工作中冒丝毫的险,毕竟那是没意义的,还给企业添麻烦。
尊敬的各位领导、讲师们:
大家好!
为了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今天,平顶山市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宣讲团前来给大家做法制教育报告。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宣讲团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意义重大,形式灵活,效果甚佳,对青少年教育作用极大。我县各级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好这种宣讲成果,使青少年懂法、知法、守法成为常态。宣讲团将结合自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亲身经历和切身感受,向大家讲述什么是犯罪,犯罪给个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的危害后果,并采取多种形式告诉同学们如何加强自我保护,如何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使同学们远离犯罪,懂得感恩,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同学们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老师们、同学们,这次宣讲活动开展的十分及时,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宣讲团给我们做的生动报告,将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中学生,可谓是“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宣讲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教育显得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希望同学们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同时也希望广大教师多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普法育人。努力创造有校园特色的法治文化,为建设“和谐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希望县属各学校在今后的校园法制建设活动中,一是坚持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养成学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二是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努力让学生成为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老师们,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大家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懂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依靠法律这把利剑,平平安安、健康成长!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平顶山市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宣讲团的领导和讲师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祝宣讲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第一,战胜恐惧心理。
当人们面对特殊环境产生了非理性的心理症状,就是所谓的恐惧感。恐惧感来源人们对环境的不认识不了解,恐惧感的产生还与生物遗传因素有关,即性格脆弱,天生敏感和神经质的一类人最容易产生恐惧感。
那么你有没有恐惧倾向呢?
我们来做一个小的心理测试,下面有十个选项,你看一看你符合那些选项:
1、经常莫名地联想到亲人会有不幸。
2、有时担心自己会给所爱的人带来伤害。
3、反感在拥挤的人群中被推来推去。
4、尽管自己已经努力,但还是对自己不够满意。
5、遇到尴尬情况发生的时候总是想尽一切方法逃离
6、在困难中是否能迅速地做出决定
7、你是否常常觉得自己做了某些多余的事
8、老舍不得扔掉已经没有用的旧东西
9、你周围的东西是否随时都要放在同一个地方
10、认为自己常常是不由自由的做事情。
如果你的选项6个以上,说明你基本上没有恐惧的倾向;如果你的选项在5-7个之间,说明你有中度的恐惧;如果你的选项在0—3个之间,说明你完全有恐惧倾向。
各式各样的恐惧都可以治愈的。克服恐惧感的最佳方法,就是勇敢地面对它,也可以进行心理分析和行为疗法。对付恐惧可以使自己经常处于“忙碌”的情况下,同时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的生活目标,一个生活丰富、学习认真而忙碌的人,就不容易有恐惧感。
第二,克服悲伤。
曾经有两个孪生兄弟,老大叫悲伤,老二叫做乐观。悲观的孩子总是愁容满面,杞人忧天;乐观的孩子整天都是乐呵呵的。对于两个孩子如此异常的状况,家人很希望能够改变一下,于是赠与了悲观孩子一大堆的玩具,给乐观的孩子送了马粪。第二天,家人意外的发现,悲观的孩子依然紧锁眉头,玩具碰都没有碰过,因为他害怕把玩具弄坏了,而乐观的孩子却在马粪堆里玩的不亦乐乎:“这里一定藏了什么宝贝?”这就是悲观和乐观两种迥然不同对待生活的`态度。悲观和乐观心理有时候是由于人们心理暗示的作用,而引发的各种情绪反应。
悲伤和情绪低落对健康是很不利的,可是有时却无法摆脱这些不利因素的影响。现在介绍以下种方法,它可以暂助你摆脱这种状况。
1、运动 运动能使你忘却悲伤,恢复信心。运动促使人全身肌肉紧张;使血液中的内分泌激素改变;减少大脑皮层疲劳;减轻大脑和心脏在代谢方面的过度负担;提高植物神经系统的能力。
2、营养 科学家都相信维生素和氨基酸对人的心理健康很有帮助。他们发现脾气暴躁且怪僻、悲观的人在大幅度改善营养以后,他大脑中用来维持正常情绪的化学成分会大大增加,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他克服情绪低落,避免这些不利因素对大脑和心脏的影响。
3、变换角度想问题 情绪不好实质上都是由于思维方法不对所致。比如,在街上离你不远处看见一个朋友,他没有跟你说话或打招呼,你就以为是他不再理你了。如果你反过来想,“他可能没有看见我”,“他可能正埋头想自己的事情”,就不至于影响自己的情绪了。
4、扩大社会交往 有人说,“朋友是最好的药”,这一点不假。研究表明,一个人得到别人的帮助后一般也愿意帮助别人,互相帮助是一种高尚的品德,也是最使人快乐的事。长期和好朋友们在一起,使人愉快甚至可以使人长寿。
笑一笑十年少,笑容是缓解悲观的最简单方式。请试着面带微笑对待所有人,那样你会获得更大的快乐。
第三,集中注意力。
学生注意力不集中这表现在上课时有时不注意听讲,常做小动作,老走神。注意力有专门的训练方法,我简单地介绍一下:
一个是听觉集中训练法:在安静的环境下,闭上眼睛,用心来听闹钟的滴嗒声,并伴随着这种声音默念“嘀嗒。。。嘀嗒”。可以是一两个孩子。也可以是全班或小组。每天五次每次两分钟左右,坚持六天。再一个是视觉想象训练:要求环境安静,闭目静坐,先在头脑中想象出一个黑点,再想象由这个点向右无限延长的黑线。每天练习三次。每次五分钟。隔两天后再想象,由黑点起无限旋转的螺旋线形。疗程为7天。然后减少量坚持2周。
怎样克服上课“走神儿”的毛病呢?感兴趣的同学可以找几张小卡片,上面写专心听讲、不要走神、等放在平时常看得见的地证词如文具合时书桌上,家里的写字台上墙上等这样无论上课听讲还是回家做作业都可以提醒自己别走神;或者就是在每次写作业或复习功课之前。先给自己定个时间表,从几点几分到几点几分完成什么内容。如果在规定时间完成了学习计划,并且始终专心致志的。那么就奖励一下自己:看会儿电视或听一段音乐;相反,如果由于分神而使计划落空,那你就该毫不留情地惩罚自己做不愿做的事,如干家务或跑楼梯等。这样长此以往就会为了奖励避免惩罚而渐渐养成集中注意力的好习惯了。
第四,培养自信心。
一个小孩聚精会神地在画图,教师问道:“这幅画真有意思,告诉我你在画什么?”
“我在画上帝!”
“但,没有人知道上帝长什么样子!”
“等我画完,他们就知道了!”
每次读到这个故事,我都会想象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孩子?如果他长大了一定很了不起,只是和老师简单的对话,我们就能轻松地发现他满满的自信。
有一位名人说过:大人物与小人物的区别在于有没有意志力和自信心,只要具备了意志力和自信心,除了违反法律的事以外,世界上没有事能难倒你。不断鼓励自己“我行,我一定行,我会成功,我会做得比别人更优秀!”这样,你就会精神抖擞,从容不迫地应对任何事情。
最后,希望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能够主动调节自己的心理,做个健康、乐观的人。
亲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孩子们:
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努力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
我觉得我们最需要的是知道什么是规则,什么是法律!对于我们这些小学生来说,最重要的是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然后一步一步的学习和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
知道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实践才是硬道理!
有句话叫“不为小事作恶,不为小事行善。”身边的小事总是在考验我们。不要认为你的某个行为对你有害,也不要认为你的`某个简单的好的东西提不起多大的作用而置之不理!事实上,每一件小事都有积累,都有无穷的力量,所以要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
在校园里,我们遵守课堂的规章制度,遵守课堂规范,遵守课堂秩序!观察里面的任何小物品,比如上课听到铃声,快速安静的进入教室;比如说话,先举手;比如先下车报到!再比如和同学一起玩,相亲相爱,不玩不闹;还有比如有序排队吃饭,有序排队公路队!比如考试的时候就光明正大,不会作弊!事情看起来很小,但是如果一件一件去做,你在老师眼里的形象就会很好!
而在校外,我们需要遵守社会的规矩纪律!比如公路上不追逐打闹;过马路时走斑马线,看清红绿灯;乘车时不把头、手伸向车外,更不要向车外投放垃圾!又比如不随地乱扔垃圾,不乱吐口痰,不辱骂别人,不对人动手动脚!如此小事,件件若都做好,那么一个懂规矩,讲文明的好公民形象也呈现在大家眼前了!
法制,法律说复杂不复杂,就体现在我们的一个小小举动上,若你生活中的每一个举动都文明,都符合礼仪,那么相信你自然不会去触碰到法律底线,自然不会违法乱纪!
所以,亲爱的孩子们,遵纪守法,我们需要了解法律,了解纪律,更需要我们从生活里的点滴做起,从身边的件件小事做起,一件件小事做到位了,一件件小事做好了,那么美好的意识会渗透你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那么法律也自然在你脑海中有了点底!之后在生活中慢慢接触系统的法律知识,相信你们会欣喜地发现,自己是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也会继续用之规范我们的日常行为,帮助我们养成更好的生活习惯,且在适当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看来,在像冯老师这样的好老师的带领下,川师附校走出去的孩子,每一个都是知法、懂法、维法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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