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话稿可以用于各种场合,如会议、庆典、演讲比赛等,具有很高的实用性和重要性。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分享一些成功演讲者的经典讲话稿,让大家在演讲中能够有所借鉴和启发。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班的xx,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牵手,走向明天”。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从2001年起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众所周知,中国是礼仪之邦,历经五千年的历史,形成了整套系统的道德准则和礼仪规范。生活在这个文明的国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秉承中国的优良传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中国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虽然制约了你的行动,给你带来了许多束缚,但你必须懂得,有它陪伴,你的生活才会井然有序,才能更加美好。而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更应该知法守法懂法。
或许有人说:你多虑了吧?我们只是中学生,未成年人,法律离我们还很遥远,我们只要在学校里遵守校纪校规就好了,还要去知道那些法律干嘛?但我想说:同学,你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时时刻刻存在我们身边,它规范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行为。而且同学你既然知道自己是一名未成年人,那也应懂得你在社会上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而你过去的小学生涯,初中生涯也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度过,更有它的大纲《教育法》也维护你学习的权利,纵使你在学校,你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例如:某同学仗着自己艺高人胆大,去偷同学的钱财,然后去充钱,买虚拟装备,为的是让自己在游戏世界里更加出众,最后越陷越深,越偷越多,其实这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还有一些同学会因为口角冲突,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对对方大打出手,致伤,致残,最后被卷进教改所接受教改。
面对这一切的一切,你还敢说法律离我们很远吗?法律很虚无缥缈吗?同学们,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法律协助,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律的参与,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能做法盲。
通过开展法律教育课,同学们会学到不少法律知识,去面对周围突发情况。在我们了解法律知识后,不仅要用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更要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违法,不犯法,对于我们,最重要的是要做到端正自身的行为,把生活的主战场放在学校,而不是社会中,杜绝打牌、抽烟、喝酒等严重污染社会的恶习行为,回归自我善良纯真的本心。
同学们,与法牵手,走向明天,我们的明天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今天讲话的主题是“知法、懂法、守法从我做起”。
首先,我来给大家说几个例子吧。xx市xx区某学校一名学生因小小的摩擦与同桌发生撕打,同桌被重物打伤,抢救无效而死亡。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而在看守所里的另一名用刀伤害同学致死的少年还天真的问采访记者:“我什么时候能回家?我的作业还没写完呢。”这些事例都反映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我们现在要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一定要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一定要想到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人生如画,修养点睛。而法律无疑是润泽流畅的墨汁。这一点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是很有用的,我们尚处于成长时期,”知其行者谨于法,知其法者修其行!我们要从学习知识入手,努力汲取古今中外的知识精华,增强个人的道德法律意识,培养我们良好的修养。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秉持心中的利剑,共同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把我们绿色的校园共同建设得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们借红领巾小广播给大家讲讲这方面的话题。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统一,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
一个是发生在2002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再就是一个发生在2001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首先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不爱护公物;强行向别人索要钱物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及时向家长或老师汇报。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今天能为大家作这个法制讲座。应当肯定,由于学校的高度重视,全体老师的辛勤教育,广大同学们遵纪守法意识逐步提高,学校在教学工作取得优异成就的同时,校园的治安秩序稳定,周边的治安环境良好,未发生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特别是学校内的治安防范越来越规范,正常的教学活动得到保障,师生的安全感不断增强。但我要提醒的事,也有个别学生不注重法制法规知识的学习,守法意识淡薄,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发生在个别人的身上,但会严重影响了我们学校的声誉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时刻牢记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今天的任务就是认真学习、掌握全面的科学知识和社会知识,为自己美好的明天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学们,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也要正告那些行为上有违法行为、思想上有糊涂观念的同学,尽早悬崖勒马,规范自己的行为,好好学习,一定要明白,法制是柄双刃剑,遵守他,就会受到他的保护,违反他,就要受到他的惩罚。在我们的工作中,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整顿力度,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影响教学、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全力为学校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服务和保障。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从小培养法律意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今天讲话的主题是“知法、懂法、守法从我做起”。
首先,我来给大家说几个例子吧。xx市xx区某学校一名学生因小小的摩擦与同桌发生撕打,同桌被重物打伤,抢救无效而死亡。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而在看守所里的另一名用刀伤害同学致死的少年还天真的问采访记者:“我什么时候能回家?我的作业还没写完呢。”这些事例都反映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我们现在要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一定要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一定要想到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人生如画,修养点睛。而法律无疑是润泽流畅的墨汁。这一点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是很有用的,我们尚处于成长时期,”知其行者谨于法,知其法者修其行!我们要从学习知识入手,努力汲取古今中外的知识精华,增强个人的道德法律意识,培养我们良好的修养。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秉持心中的利剑,共同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把我们绿色的校园共同建设得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偷饭盒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的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了我们,比如网吧,对我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我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它是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素质的最好教材,如果能完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是一位好的学生。
二希望大家要积极宣传毒品的危害,自觉地与吸毒、贩毒等不法行为作斗争,珍爱生命,终身远离毒品、拒绝毒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三、各班举办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会。通过主题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作为学生学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
1、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2、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受侵害。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虽然没被制裁,但其实已被法律盯上的事件。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在一个由xx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很明显,大多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最小的只有八九岁。看了这些,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据我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十七条标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六十七条标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我通过网络也得知只要年满16周岁就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了的,就是说只要你年满16周岁,犯了刑法就可以判刑的,但是没到18周岁的话不可以判死刑。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同学们:让我们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光明战士;法律,是慈祥老人;法律,是严厉智者。所以,我们要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开始了,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新学期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新学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略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所以说我们一定学会面对矛盾时能正确处理各种事情,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
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假期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最后还是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新的学期开始了,为增强少年儿童的安全法制观念,平安愉快度过这个学期,现由我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下面是我们各方面应注意和了解的问题:
1、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2、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
3、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当同学们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等。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如遇到特殊情况受到违法犯罪份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同学们,安全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希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来自五年级的xx。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法制教育——规矩成方圆。
大家都知道,国有国法,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今天是12月4日,也是全国普法宣传日。我们小学生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在我们的校园内外,不时出现一些不遵纪守法的现象。有的同学不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乱闯红绿灯,在人行道上踢球;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赶,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甚至抢其他同学的东西,这些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不及时改正的话,将来就可能会伤害别人,也会伤害自己。
因此,我倡议同学们:
1.我们要从小培养法律意识,接受健康的思想,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2.我们要学会依法保护自己,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当个文明学生,规范自己言行,严格要求自己。
3.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从身边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全面发展的优秀小学生。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
时光飞逝,从今天开始,我们进入了20xx年的最后一个月,也是能否保证我们顺利度过20xx的关键的一个月。12月4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同学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学法。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宣传法。不仅我们中学生需要用法制的知识武装头脑,还要用法制的意识武装中国。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制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是我们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沉迷网络、旷课、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的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如若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的中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
(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4)注意运动安全。随着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本周五我校冬季长跑即将拉开序幕,希望全体师生在运动中感受快乐与健康的同时,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同学们: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带违禁物品缉单光竿叱放癸虱含僵来学校、动手打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因此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广州新华市华润化妆品厂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当场烧死11人,损失9。8万多元,惨剧原因是该厂违法使用大量丁烷。从这宗惨剧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趋利不可忘法!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xx班的xx,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牵手,走向明天”。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从2001年起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众所周知,中国是礼仪之邦,历经五千年的历史,形成了整套系统的道德准则和礼仪规范。生活在这个文明的国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秉承中国的优良传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中国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虽然制约了你的行动,给你带来了许多束缚,但你必须懂得,有它陪伴,你的生活才会井然有序,才能更加美好。而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更应该知法守法懂法。
或许有人说:你多虑了吧?我们只是中学生,未成年人,法律离我们还很遥远,我们只要在学校里遵守校纪校规就好了,还要去知道那些法律干嘛?但我想说:同学,你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时时刻刻存在我们身边,它规范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行为。而且同学你既然知道自己是一名未成年人,那也应懂得你在社会上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而你过去的小学生涯,初中生涯也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度过,更有它的大纲《教育法》也维护你学习的权利,纵使你在学校,你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例如:某同学仗着自己艺高人胆大,去偷同学的钱财,然后去充钱,买虚拟装备,为的是让自己在游戏世界里更加出众,最后越陷越深,越偷越多,其实这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还有一些同学会因为口角冲突,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对对方大打出手,致伤,致残,最后被卷进教改所接受教改。
面对这一切的一切,你还敢说法律离我们很远吗?法律很虚无缥缈吗?同学们,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法律协助,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律的参与,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能做法盲。
通过开展法律教育课,同学们会学到不少法律知识,去面对周围突发情况。在我们了解法律知识后,不仅要用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更要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违法,不犯法,对于我们,最重要的是要做到端正自身的行为,把生活的主战场放在学校,而不是社会中,杜绝打牌、抽烟、喝酒等严重污染社会的恶习行为,回归自我善良纯真的本心。
同学们,与法牵手,走向明天,我们的明天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606班的xx,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进校园》。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所以,我们不仅要打击侵害校园犯罪,还要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我们要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我们要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最重要的是掌握自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出入随手关门,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旅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家长知道你去哪里,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三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学校也是一样的。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都在龙岭这个美丽宁静的校园中。学校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我们就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常规、礼仪、纪律方面做好,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我们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三一班的__,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法制教育宣传日,所以今天讲话的主题是——法制安全,从身边做起。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有些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有所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各位同学们:
这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潜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样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决定潜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明白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那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必须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潜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那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必须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此刻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那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到达能追究刑事职责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职责、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构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样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决定潜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潜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推荐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就应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能够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明白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用心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推荐: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理解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潜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个性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状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持续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理解。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是我校法制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未来的一个月中,我们将通过讲座、班会课、黑板报、广播、绘画比赛等各种形式宣传和学习法律知识。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与义务,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才使社会变得有序,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很多同学认为自己还小即使犯了罪,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不到14周岁,如果实施了犯罪行为,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比如治安处罚,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等。而且一旦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档案里永远有着抹不去的记录,将影响今后的人生。
同学们,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不良习性,平时又不注重学习,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触犯法律的高压线。在我们的身边,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拳脚相加,不尊重老师;有些同学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同学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
2、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4、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5、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6、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
7、掌握自救本领。
8、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尊敬的各位领导、讲师们:
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法律,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明白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是微小的坏事就可以做。现在社会很多犯罪分子都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它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它是告诫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做起。
再看看社会上的违法现象:不法商人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不劳而获,把法置之度外,打架、斗殴、偷窃、闯交通信号灯等这些行为都对社会遗害无穷。“无规矩不成方圆”,试想,假若人人都轻视法律,那么社会将变的行尸走肉、战乱四起,我们和平、幸福、美好的生活将一去不复返!
现在,少年犯罪的案例不胜枚举,我们学生要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学法、知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远离犯罪,做一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好学生,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应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将法铭记于心,养成守法的的好习惯,以小手拉大手,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创造平安和谐的法制环境!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非常荣幸聘请人民法院刑庭李庭长为我校的法制副校长,同时李庭长又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相信今天在座的每一位都受到了法律的洗礼,受益匪浅。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李庭长表示衷心感谢。
刚才,李庭长列举了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守法与犯法其实只是一步之遥。那些违法犯罪的人员,就是由于他们平时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青少年时期从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小打小闹,不拘小节开始,逐步由违反纪律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惩处,给社会带来了危害,给家庭带来了伤害,也给自己带来了终生的悔恨,可以说教训是沉痛的,也是发人深省的。
同学们,活生生的事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出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所以,无论在校内、校外我们都应遵纪、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我们以这次法制教育为契机,各班积极开展“学法、知法、守法”的教育活动,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言行,让法律为我们的学习和成长保驾护航!
最好,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李庭长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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