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不仅仅是对作品的评价,更是对自身成长和思维方式的反思和提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路和启发。
《基因传》第一部分主要讲述了从19世纪初到20世纪中,“基因”概念的发现过程。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正式出版。在当时神学主导的社会下,尽管达尔文在书中已经尽量回避了”人类从猿猴进化而来”的思想,但进化论的提出,仍然在神创论深入人心的时代背景下极具颠覆性。同期,来自奥地利的一位神父,格雷戈尔·孟德尔,在自家修道院的空地上开始了自己的豌豆实验并最终发现了“独立的遗传单位”。
孟德尔的发现起初并没有引起巨大的反响。直到20世纪初,许多科学家的实验共同指向了一个结果——孟德尔在40年前发现的遗传定律。这时,孟德尔定律才被人们“重新发现”。同时,植物学家威廉·约翰森提出了“基因”一词。
19,某位植物学家写道:“遗传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很难判断它的边界在哪里。与所有探索性工作一样,如果我们在科研工作中发现了开启某个全新领域大门的钥匙,那么这意味着激动人心的时代已经到来。
在这一时期,另一种遗传学的衍生物”优生学“概念于1865年由高尔顿在《遗传的天才》中提出。
历史学家丹尼尔·凯夫利斯(danielkevles)写道:“工业革命技术成为人类征服自然的手段,而(高尔顿)正身处这个变革的时代。”
高尔顿的”优生学“后来分化为”消极优生学“(对劣质人口开展选择性绝育)和”积极优生学“(增加优质人口选择性繁殖)。呼啸山庄读书笔记而前者,在后来由于被纳粹党的利用,而引发了近代史上最惨烈的战争。正如作者在序言中说道:”基因这个科学史上最具挑战和危险的概念“。
在”基因“的概念被发现后,遗传学在20世纪中得到了迅猛发展。在这段时间,许多科学家致力于发现更为具体和普遍的遗传规律,以及尝试对达尔文进化论中的”变异“作出遗传学上合理的解释。
最终,俄裔美国遗传学家多布然斯基提出了描述表型和基因关系的公式:
表型=基因型+环境+触发器+概率。
优生运动。
与此同时,在欧洲和美国,基于高尔顿的”优生学“理论的优生运动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尽管高尔顿的本意是为了人类作为一个物种,可以向更优质的方向发展,但加入了政治因素的参与,遗传学衍生出许多为政治站台的伪科学,充当了各种极端运动的”科学依据“。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基因之河》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应该是看到了某一处的推荐,然后又想了解一些跟基因、生物进化相关的知识,所以买了这本书。
确实是一本写基因的书,也是一本偏大众化的科普读物,但同时又展现了它的专业性。
作为一个有追溯人类历史兴趣爱好的人,这本书的观点无疑能做很多知识点的补充。
我在阅读的过程中,重在了解作者的观点,书中还很多的生物举例论证,我就没办法仔细去分析了。
书的总体内容结构很简单,一共五个章节,描述基因的五个相关方面:数字之河;非洲人及其后代;循序渐进;效用函数;复制炸弹。
以下是一些书中观点和部分内容摘抄:
有机体都倾向于拥有那些自带成功特质的基因,最起码的是他们的'祖先有能成功繁衍后代的能力。
基因只会继承,不会改变,除了某些非常罕见的随机错误。
“分子生物学真正的革命本质在于其走上了数字化道路。”
“人类遗传系统的核心就是数字化的,而地球上所有的生命都拥有同样的系统。”
“遗传代码在所有人类研究过的动物、植物和细菌之中都是相同的。这片土地所养育的生命的确来自同一祖先。”
了解一个概念:原肠胚的形成。
“在河流中生存下来的基因就是那些有助于该物种在典型环境中生存的基因。”
“人类的祖先来自非洲。”
“大自然并不残忍,只不过是无动于衷罢了。”“没有任何目的。”
“生命的真正效用函数,即在自然界中得到最大化的事物是dna生存。”
“自然的效用函数从不会为长寿本身而重视长寿,只会以繁衍后代为目的。”
“当效用函数是dna的生产时,就注定生命并非以幸福为宗旨。只要dna能继承下去,没有人关心在这个过程中谁会受到伤害。”
“基因不在乎痛苦,因为它毫无顾忌。”
“自然对众生的痛苦毫无兴趣,除非痛苦会影响到dna的生存。”
“在充满盲目物理作用力和遗传复制的宇宙中,注定有些人会受到伤害,有些人会走好运,你无法从中找到规律或原因,更没有公平可言。”
“任何爆炸的引爆时间,都意味着一定量的物质超越了临界值,自此以后,事件便升级到无法控制的状态,并产出一个比最初引爆事件壮观得多的结果。”
“复制爆炸的引爆事件,是各类实体同时产生的自我拷贝。自我拷贝可能引发爆炸现象的原因是指数级增长。”
“生命爆炸的开端并没有思想、创造力或意图的存在,只有化学。”
“如果不受资源所限,那么指数级增长会在极短时间内发展到令人瞠目结舌的规模。事实上,资源是有限的,其他一些因素也会发挥限制作用,将指数级增长控制在一个范围之内。”
至此。
dna的继承,繁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生命,是一种有机体。我们生活的环境,物理、化学,我以前从来没有把它们联系在一起。但是去研究生命的起源,研究宇宙的形成,很多东西都有其关联性,这给我们思考问题打开了一个思路。
我可能需要以一种“化学”的思路去思考一下这个宇宙的变化,有机体的演变,人类机体内部发生的反应等。
“你在凝望深渊时,深渊也在凝望你”
以往,基因留个我的印象是神秘强大,但发挥原理却并不清楚,只需安心享受它带来的成品即可。但它真的一直存在么?它是否能被掌控?又是何人发现了它?诸多疑问都能从本书得到解答。
作者慕克吉是名高学历的肿瘤专家,兼科普作家。来自叔辈的遗传疾病困扰着他的家族,而他在寻找真相的途中探索到众生之源,也就是基因对人类历史的强大影响力。人类对基因长达3000年的探索,通过本书的浓缩,完整呈现在我们面前。
因为亲历缺陷基因带来的痛苦,作者毫不迟疑地将自身感情带入其中。饱受折磨的亲人,间歇发作的疾病,来自未来的恐惧。这都让清楚遗传性疾病发病概率的作者焦虑万分又无可奈何。除此之外,他还详细描述家庭成长环境,将其与疾病的爆发相关联,毕竟,环境也是造成基因突变的重要因素之一。
此外,“基因”可作为一个特殊存被人们不断寻找,理解,发现,利用。按照时间顺序描述的基因史,能让我们更好理解这个复杂神奇的过程。基因与人类的关系,也远非“共存”所能形容,每次涉及基因的历史,都会涉及全体人类。我们经常用无知来验证基因的威力,但结果的惨烈,远超纳粹时期的种族灭绝。突变的基因,无解的缺陷,狂热的科学家创造奇迹的同时,也带来庞大的副作用,结果便是,将危险的神秘成果束之高阁,期待后世加以开发利用。
不同于科幻电影,每个人体内都确实存在着来自先祖的基因,我们都是生命传承的载体。虽然这个改年对现代人来说想当小儿科,但在过去,可没这么简单。不论是神学掌控的时代,还是君主统治的社会,想说服大众,只能通过真实数据与试验才行。达尔文出海采集标本,孟德尔培育豌豆试验。人类对基因的了解,正是源于先辈们的不懈努力。到了近代,虽然科研设备得到充分发展,但人类仍需要不断思考,研究,才能更加好地利用基因造福人类。
因此说,人类对基因的追求是基于本性的挑战!
这本《基因传》的作者是印度裔美国人悉达多穆克吉,同样的他也是大名鼎鼎,曾荣获了普利策奖的《众病之王—癌症传》的作者,他不仅是一名致力于人类生理学和医学研究的科学家,他更是一个视科普为己任的畅销书作家。他的书在向我们全面讲述权威知识的同时,也同样具备清晰的条理,和通俗易懂的语言。此次,作为主攻人类癌症方面研究的科学家,通过给基因立传,完整的展示出人类对于遗传这件事情的各个认知阶段,和做出的努力探索。
初识本书,迫于16开本、近600页、共54万字的大部头外表,我迟迟难以打开局面,直到我鼓足勇气,读完了序言——骨肉同胞之后,我惊讶于本书并不是一本学术科普性质的专业书籍,而是一部有血有肉娓娓道来的并不枯燥无味的“传记”。之所以让我感觉到本书是讲人性,而非全理性的说教,是因为这一开始的作者序言。
同众多立志学医,希望成为一名医生的医学生一样,鲁迅先生是因为亲历见证了病重父亲的就医经历,而作者同样也有着接二连三频繁发病的家族遗传病,因此,读完序言,我仿佛感觉到了,作者在进行这些关于遗传的探索和思考时的感受,听到他在写作这本书时,希望世人客观看待遗传的内心呼唤。出于对家族遗传真相的探寻,使这不再是一部冷冰冰的论著。这时再看这本大部头,好像也柔软了许多。
《基因传》以拟人的视角,穿越了空间和时间的概念,以人类对遗传的认知作为线索,将数百年来,我们关于遗传所做出的一点一滴的探索,都全面而且详细并不枯燥的呈现给我们。从19世纪40年代,其貌不扬的年轻修士孟德尔进入修道院开始,再到1962年克里克和沃森在《nature》发表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直至现在人类已经开始试图,以基因介入的手段开展基因治疗的时代。
本书的篇幅并没有浪费在学术问题的讨论和推想当中,而是大多都在致力于将人类每一步的探索有血有肉的呈现给我们。因此,本书实在当得起《基因传》这个传记体的名字。
本书的时间区间设置在1865——2015之间的这150年里,这是在这历史长河中弹指一挥间的区间里,人类对遗传学的认知和探索完成了由古典认知阶段,到目前试图介入改变和干预人类遗传的后基因时代,这之间天翻地覆的变化,在书中作者为我们总结为六大历史阶段,而在每一阶段代表的都是一次人类认知的伟大革命。
《基因传》是中信出版社的见识城邦出品,本书为基因立传的方式革新了我对于人类遗传这件事的认知,也再一次印证了:中心出品,必属精品。
1作者非常善于叙事,所以这本书的可读性非常强,而且他很谨慎的没有滥用专业术语,避免造成阅读障碍,所以有高中生物基础的人都可以大体读明白。
2本书一方面回顾了历史,同时展望未来。
人类如何认识自身的遗传学-染色体-基因-dna-基因组-后基因组时代。
人类如何利用基因的知识来改造人类。――基因检测、基因编辑、基因治疗等,进而引发的优生学和转基因人类。
3如何看待基因组和人类历史进程的交互关系?
人类历史的推动和发展至少部分的原因是冲动、野心、幻想和欲望的基因组。
而人类历史选择了这些基因组的携带者。(可能就是古人说的`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吧)。
4人的两条染色体来自父母双方,加之环境影响,每一代人都会发生变异和突变,这是人类生物学的现实。――家族、民族、国家都在转变中。
结语:我想用一句老话来总结我看完这本书后最大的感受。
【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功德五读书】。
一命就是基因组。
你的很多东西都是先天决定的,遗传疾病、外貌体征、气质等,投胎确实是门技术。
二运是所处在的时代、国家、各种境遇和自主选择的因果,我们在同样的境遇做出的选择不同导致的后果往往截然不同,这就需要我们要更深刻的了解自身所处的时代和生活的社会。()决定如何在时代和社会中自处。(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宏大的主题,也是文学的永恒主题。)。
三风水是环境。
生长和居住环境――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地理决定论是指认为人物的生活习惯及其文化特点由其地理条件而形成的理论。
家庭环境和社会文化――也会深刻塑造人。
四功德是一种社会实践和自我实现。
人是群居生物,一旦人为社会做出贡献,会让自身的身心得到安放,而得到的物质回馈和精神回馈都是你改变先天不足的基础。
五读书是一种认知知识更新。
你不了解世界运行的机理,不了解自身,不了解时势,很难走出本来的框架,见到更大的天空,进而改命(排查治疗遗传的隐患和不足),走运(正确得体地应对各种选择)。想要做到这些,就要学习前人的知识,吸收他人的智慧,进而引发自己的逻辑思考。所以读书就是给自己另一种可能。
――古人的总结多简洁,多到位!
通过这本书,我想起了之前看过的一本非常非常有意思的书,叫《自私的基因》,有时间也讲一讲。
眼间离开工作岗位一月有余,原来工作的时候,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思考如何做好本职工作,如何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如何使自己脱颖而出,没有闲工夫阅读和思考与财务无关的书籍和知识。真的很难想像我是如何在三天的时间里阅读完这本54万字的《基因传》,也许正是因为过往的专注与偏执,反而是禁锢了思维,没有看到世界的五彩斑斓和神秘莫测。
《基因传》买回来数月一直尘封在小书柜里,当初买这本书是因为有人推荐,因此附庸风雅罢了。买回来后被厚厚的大块头吓到,于是迅速插到小书柜里视而不见,直到12月回家休养身体后,因无聊至极而随手抽出来准备胡乱翻阅一下。读完封面内侧的作者简介,顿时被惊到,原来一直秉持术业专攻的理念,被作者的经历颠覆,真没想到,人生的跨度竟然还可以这么的宽泛。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印度裔的美国医生、肿瘤专家,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并在斯坦福大学和哈佛大学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同时他还是一位知名科普作家,他于2010年出版的《众病之王:癌症传》竟然获得了普利策文学奖,我很难想像这两个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领域是如何在一个人身上被触及的,于是我带着好奇心开始阅读本书,想看看科学工作者是如何运用文学的语言来给普罗大众科普基因知识的。
本书从回忆作者的家族史开始,以家族病史为引言,以遗传学的研究与发展为主线,向我们揭示了神秘的基因是如何主宰人的一生,科学家们又是如何与基因缺陷抗争从而期望使人类不断优化,实现完全控制人类自身发展目标的。读后感·作者分别介绍了家族中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堂哥,患有躁郁症的三叔,以及精神失常的四叔,因为这些家族病史的出现,作者也无时无刻不在担心这种遗传病可能在未来某个时间对自身以及家庭造成不良影响。
那么,我们的身体和性格真的是受基因控制的吗?基因是如何作用于我们的身体,控制我们的行为,影响我们的生老病死的呢?这些肉眼看不到摸不着的小玩意多么的神奇,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去探个究竟,去了解我为什么会成为现在的我,是什么在控制着我,主导我人身的发展?我将研究基因的发展进程拟成了一张图表,探索基因研究的历史线索。
这本书带我领略了科学的神奇之处,也让我们可以从科学的角度来思考,我是怎么来的,我怎么会变成现在我这个样子的。由此开启认知自我的奇妙旅程,同时憧憬人类将不断进化的美好未来。
上一次阅读到孟德尔,而短短数十年间“基因已从植物学实验中的抽象概念演变为操纵社会发展的强大工具。”美国有些州甚至立法进行绝育手术,将无辜的女性统一收容,“只要行为、意愿选择或者外表超过人们接受的准则,那么他们就会被划入这个可怕的怪圈。”美洲的种族净化甚嚣尘上,1936年欧洲的遗传清洗活动也不甘示弱轰轰烈烈开展起来。这中间的一些文学作品,比如《时间机器》,描述了近亲繁殖并且选育后留下的孱弱未来人类种群,《人猿泰山》则坚信虽然生长环境与教育缺失,高贵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基因仍然会带来聪慧与美好品质。忍不住想起苏联时期著名反乌托邦作品《我们》中的“母亲标准”和“父亲标准”,虽然原著意在讽刺过度标准化的社会,但是在基因选育方面异曲同工。(不知道现在矫枉过正的政治正确和这些历史有多少关系?)。
在摩尔根的果蝇实验带来基因连锁、基因互换、显性遗传图谱等概念后,遗传学的发展走上了快车道,多基因遗传的研究也补足了孟德尔理论在人类遗传性状呈平滑的钟形分布方面无法解释的不足。
作为一个阅读量很少并且不怎么读历史的人,万万没想到看一本基因历史书还能看得心潮澎湃,基因发展的抽丝剥茧真如同一本推理小说。
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书,在最开始看的时候,更多的关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时对于作者比较感兴趣的原因就是作者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支持者,且反对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论述的。
“那么,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主义上的一种表现形式。
怎么说呢?作者的世界观还是蛮宏大的,从动物世界到人类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为一个行为生态学家,作者更多的还是把重心放在动物行为的论述上,同时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来对一些深奥的内容来进行论述。
作者在引言中说,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应该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别好的替代词汇,因此还是选用了自私。
在书的前一段,还是能看到自私的一点影子的,比如说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为了他的更多的遗传,而人类或者动物其实都是一种生存机器,最终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独立的dna复制因子如羚羊般灵活,他们自由奔放的随世代相传,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临时组合,而不朽的双螺旋则不停改组演替,在形成终将腐朽的肉体时磨炼,最终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电影来进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话,更多的是像电影情节中那些通过远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们无法直接去占领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过预先在电脑中的指令来控制,更类似于一种根植于深处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像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最深处控制着我们的选择与生活。
但是对于基因而言,一个个体其实并不能指望通过生育将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传下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人的传宗接代其实是蛮可笑的,因为你所希望遗传下去的基因组合其实是仅仅存在于你一个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经是不同的基因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组合却只是短暂而临时的。
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combination)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但基因本身却能够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不断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
不过从基因遗传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与偏好儿子还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条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将自己的50%的基因通过精子传给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拥有他的基因。虽然男孩与女孩其实继承了一样多的来自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从而可以将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传下去。但是也仅仅是基因而已,就像之前所说的那样,每个人的基因组合是无法遗传下去的。因此,期望通过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将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续下去,本就是无稽之谈。
但是,虽然基因组合是临时的,但是人类社会的基因—文化却是不朽的,因此作为基因生存机器的人类确实无法通过基因获得不朽的,但是确实可以通过人类自己建造的“基因库”——文化,获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谓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不过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最终其实都是归于无而已。
那么进一步联想到现在的社交媒体,所谓自媒体其实就是为我们留下我们来过的印记提供了便利,比如说之前听过的一个段子,如果我死了,请不要关闭我的facebook,麻烦继续帮我推送。社交媒体的发展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人类传播文化在起作用,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这种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国,成为主宰,被记住,从而不朽。
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欢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与查尔斯长得十分相似,也同样深爱着露西,然而两者命运却截然不同。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因为“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终于,他向露西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当查尔斯因为家族的犯罪而被无辜判决死刑,西德尼竟然代替他去断头台接受行刑。在生命与爱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爱露西,为了她的幸福,他为她的爱人献出自己的生命。当他走上断头台的时候,面上依然保持着笑容,他信守对露西的诺言……因为,他的爱便是他的生命。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我愿意是急流/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沙伦·莫勒姆博士这位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科学家"所奉献给我们的《基因革命》。通过医药学、遗传学、历史和生物学的相互融合,以一种新颖而又引人入胜的方式,来解释人类的身体是如何工作的。澄清了我们许多对"基因"的错误认识,之前我们一谈起"基因"就意味着与生具有,不可因人的意志而改变,什么事情一但被告知不可改变,人们便对此感到十分无奈,无助,继而变得消极,被动,充满恐惧。正如李维老师所说我们应该感谢莫勒姆博士,他让我们重新看到了希望,拾起了自信。他还给了我们改变遗传基因的具体措施,他让我们重新感到了人类自身的伟大,我们将因为选择而改变,因为改变而更加优化,更加强大,而且这种改变也会遗传下去。我们自己可以决定自己的健康状况,决定自己的未来,决定自己的后代基因,这是多么令人振奋,令人神往,这又是多么催人自觉,使人自重。你的基因会留下你的痕迹,因你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所做所为,一切的.一切决定。且不随着生命的结束而终止。
这无疑是一本将对我们产生深远意义的著作,我们看一两遍远理解不了或理解不透。对于生命的探索人类还有很长的路,我们还有许多未知的世界。但我觉得对于我们通过学习知道体内每一处深邃微小的部位,都是遗传信息的表达。每个当下,我们都在创造着自己的现在,创造自己的未来,对我们来说其积极意义在于,让我们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应对生命的需求,并改变着我们自己。只要我们沿着心指引的方向,正向、正意、利众,相信自己身体会调动一切资源,帮助我们去实现自己的愿望!再次感谢维书会,感谢李维老师!
英国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在1976年出版了这本书,此后它被翻译成25种文字、全球销售超过一百万册。它讲了两个观点,一个比一个可怕。
生物学上,基因是演化的单位。生物体是受基因控制的生存机器。基因是主宰是程序员,人类本质上说都是受一堆代码控制的机器人。比如为什么雌性求偶期间通常会有很长的考察期?为什么雌性和雄性又普遍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策略延续基因?为什么家族成员会照顾有亲缘关系的未成年成员?很遗憾,这些都有演化生物学上的解释。
单单这样显然还不能称作hard模式。人类同时还在文化上受模因(meme,这是道金斯在这本书里创造的一个概念,之后被广泛使用)控制。模因是文化演化的单位,大脑则是模因的生存机器。
和基因类似,模因一旦被创造出来就不再受生存机器的控制,而是依靠自己的保真度(copying-fidelity)、多产性(fecundity)和长寿性(longevity)经社会选择而演化。而不同在于,基因需要通过生殖传播,模因的传播渠道则多样的多。这代表着模因进驻脑子的过程和寄生差不多。基因抢占的是染色体上的位置,而模因,按照道金斯的说法,争夺的是人类的注意力和记忆力。作为坚定的无神论者和无神论传播者,道金斯在这里用了宗教的传播作为例子。
从初版至今将近四十年的变化,似乎人类大大地给模因疏通了传播管道,而给自己挖了个大大的坑。莫非这又是模因演化的成果么?!
《怎样阅读一本书》的作者曾经谈到,读书的重要步骤之一就是和作者在关键词和论述的含义上达成一致(cometotermsonkeyterms)。缺少这个前提的支持和反对都不扎实。有时候反复阅读之后理解了作者很重要的一段论述,接着想到一个问题,翻了页发现这正是作者接下去开始回答的问题,顿时感到隔着时空和作者的脑电波接上了头,也证明对前一部分的理解到位,抓到了作者的思路,好像小时候看到考题就抓住了命题人出卷的意图。
通常这是读书最美好的时刻,然而这本书里这样的瞬间让我直冒冷汗。一方面作者思路清晰、表达顺畅,哪怕很复杂的概念也解释的很清楚,可以一直跟得上他的思路;另一方面,我脑海里一个挥之不去的想法是到底平时我有多少行为是真的受自己的理性,而非被基因或者模因控制的?我一向不认为人类比其他的生物高等多少,并且对人类的设计上各种各样的不完美有所了解,然而这书把我对人类局限性的理解又推到了新的高度。仔细想想平时“自动驾驶“状态下的无意识行为,似乎太多可以印证作者的观点,只觉得寒毛直竖。好在道金斯认为人类还是有希望的!人类唯一的不同在于我们可以利用想象在脑中模拟未来(consciousforesight),因此可以做出对抗基因和模因的决定,因此他用积极的语调结束了这本略有些令人低落的书。
作为一个重要的disclaimer,推荐这本书是我本人的意愿,而非基因或者模因的行为……=)。
导语: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大家。下面小编为您推荐《自私的基因》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
新得一本书,r·道金斯《自私的基因》,非常有趣,刚刚看了第一章就心有戚戚。
读得很慢,只好一章一章写读后感。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第二章 复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讽刺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叙述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别,就是这些差别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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