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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会议讲话稿(专业16篇)

社会救助会议讲话稿(专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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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联席会议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暨“慈心一日捐”动员会议是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其目的就是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响应省和市号召、积极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为赈灾扶贫、安老扶孤、助医助学等救助活动筹集更多的救助资金,保障全市城乡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城乡低保、灾民救济、五保供养为主体,以医疗、教育、住房救助、临时救济等专项社会救助制度为辅助的社会救助格局基本形成,救助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日趋规范,较好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目前,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万人,农村五保对象人。同时,做好了灾民救济、临时救济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基本上保证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达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但是,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以及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需进一步解决,困难群众不同方面的需要需进一步得到保障,社会救助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面,同省、市先进县市区相比,同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救助面虽大,但救助水平不高。城乡低保补助相对较低,五保集中供养率偏低。二是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需求面扩大,呈现多样性,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还不健全配套,救助效益不高,离困难群众各方面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三是部分镇街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不足,影响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四是社会救助资源分散,缺乏有机整合,没有形成统一的救助运行机制,造成资源浪费,致使社会救助整体效益不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深入发展,影响了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需要我们积极地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措施,加快发展。

最近,全国、全省接连召开了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月日,市政府在宾馆召开了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市直多个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县市区长和民政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家、省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如何在新形势下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行了一次新的动员和部署。市长在讲话中指出,必须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为民执政的思想高度,把社会救助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范畴,加快社会救助大体系建设的步伐。会议还通报了各县市区社会救助情况,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要求建立、健全十大社会救助制度,这十大救助制度为:城乡低保制度、农村五保财政供养制度、自然灾害救济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城乡住房救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就业援助制度、临时救济制度、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以上这十大救助制度都有具体的工作指标,要求年内确保完成,并进行检查验收和通报。会议还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归口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一口上下的社会救助工作管理运行机制,要求县市区调整充实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在县市区和乡镇都要设立专门的社会救助工作机构。要求提高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标准,要求实行农村五保财政集中供养,任务具体且艰巨。

六、四”比例,镇街之间按财政状况分担比例有所区别。市财政局、民政局已经研究了具体实施意见,所需资金已列入了财政预算。我市是人口大市和经济强市,应该继续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上走在前面,要按照济宁市下达的建立十项救助制度的任务全方位抓好落实,巩固强项,狠抓弱项,弥补缺项。根据济宁市会议精神,现就加快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低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主体。目前,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建立并在实践中发挥了效益。但补助水平相对较低是我市低保工作的突出问题。20xx年,我市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60元,20xx年一季度为62元。济宁市社会救助会议要求邹城市城市居民人均月补助标准要达到80元。因此,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提高补差水平已成为城市低保工作的当务之急。今年必须把提高城市低保补差作为突出问题解决好,财政收入新增部分必须拿出一部分重点用于提高低保补差水平,力求全年月人均低保补差达到80元以上。农村低保方面,我市已把农村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900元,但市要求我市今年人均低保补差要达到260元以上。在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特别要完善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把进口,畅通出口,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实现低保资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要进一步搞好分类施保,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孤儿、孤老等特殊困难家庭,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给予重点救助。

二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精神,努力建立完善农村五保供养财政支持机制,今年要按分散供养人员不低于1200元、集中供养人员不低于20xx元的标准把五保供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目前按省政府要求五保供养资金以县、乡财政支出为主,省、济宁市列支的五保供养资金主要用于财政困难县的补助,而我市财政是列全省前几位,省和济宁市资金一般不会下拨到我市,因此市财政和各镇街财政要随着财政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加大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投入力度。各镇街要加强敬老院建设,多方筹集资金,扩大敬老院建设规模,省政府提出三至五年之内要把农村五保户全部实行集中供养,改善环境和设施条件,增加敬老院床位,提高集中供养率。今年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要达到60%以上,力争达到70%。从测算情况看,敬老院目前空闲床位,加上“农村扶老福利工程”、“双百工程”建设增加床位数,达到集中供养率60%以上的目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集中供养率提高了,财政供养资金要落实,服务管理要跟上,这样才能有效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三进一步规范完善自然灾害救济制度。抓好抗灾救灾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核查上报制度,健全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落实救灾资金分级负担责任,完善灾害管理的应急机制、协调机制、社会动员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响应能力,确保各项救助措施及时到位。

四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要落实好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三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资助农村低保、五保及其他困难群众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对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大病患者,按比例给予大病限额救助。今年,各镇街要结合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认真搞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试点,并结合临时救助制度,搞好农村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民政、卫生、财政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抓好落实,20xx年力争在全市全面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要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落实救助政策措施,对大病患者按规定给予大病限额救助,同时积极探索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新路子。加强社会救助定点医院建设,规范服务管理,落实医疗优惠政策,为城乡困难群众搭建好医疗救助的平台。去年,我市建立了社会救助定点医院,要按规定落实责任、发挥作用,真正为困难群众服好务。全市力争到20xx年全面建立起比较规范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五建立健全教育救助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学杂费减免政策和救助措施,开展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爱心助学"等教育救助活动,实施好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教育救助办法,安排好政府专项救助经费,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生活困难而失学、辍学。

六建立健全城乡住房救助制度。按照省政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搞好城镇低保对象住房救助。今年,市政府已把建设经济适用房列为了政府为民办的八件实事之一。对住房困难、无建房能力的农村低保、五保家庭,按照省政府要求力争在20xx年前完成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任务。

七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省、济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低保户、五保户和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群众,法律援助中心应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法院应减、免、缓各种诉讼费用,切实保障贫困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八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济宁市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优先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积极支持和鼓励符合就业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就业和再就业。

九规范完善临时救济制度。对于天灾人祸等突发性事件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适当的临时救济。

十落实和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通知》精神,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落实和完善救助制度。

当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搞好与城乡困难群众结对帮扶等社会性互助活动,有针对性地采取经济援助、政策扶持、技术指导、信息提供、精神鼓励等多种形式,为贫困家庭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切实解决他们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扶持他们脱贫致富奔小康。

二、“慈心一日捐”工作。

在月日召开的市慈善总会成立大会上,明确要求市12个县市区都组织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这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明确自身职责,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紧急行动起来,以最快的速度搞好捐赠工作,确保这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具体工作上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项原则:

一坚持自愿捐赠的原则。这次活动从4月26日开始,至5月10日结束,捐赠的范围为全市辖区内的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和济宁市驻邹单位、社会团体、学校、部队、个体商户、农村经济组织等单位及其员工,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这次捐赠是群众自愿参加的行为,必须坚持自觉自愿,严禁硬性摊派。

二坚持依法捐赠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公益事业的发展,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给予扶持和优待,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这是我国社会捐赠事业的法律规范,捐赠活动必须依法进行。20xx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对社会捐助工作的要求和组织领导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我们必须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积极稳妥地组织好、开展好这次捐赠活动。

三坚持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为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了“慈心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在市民政局设立了办公室,负责募捐活动的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好本地、本系统、本部门的捐赠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财政部门要为捐助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对市财政全额负担工资人员的捐赠可在五月份工资中按规定一次性提取。各级工、青、妇组织要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积极参与捐助活动的组织发动;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加大宣传报道频率和工作力度,特别是在集中捐赠阶段,要安排新闻记者搞好专题宣传,及时宣传报道有关慈善活动以及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综合协调和督导工作,认真搞好捐款的收缴、管理,及时在新闻媒体通报捐赠进度。中央、省和济宁市驻邹单位差额和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各企业单位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迅速组织捐款,并将捐赠资金尽快上缴到市民政局捐款专户,由市政府严格管理,及时调剂拨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关于镇街捐款,市政府研究决定由各镇街自捐自留自用,统一由各镇街民政办公室收缴管理,专项用于本镇街的社会救助工作。

同志们,今天会议虽短,但任务很重。社会救助工作要认真领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慈心一日捐活动要扎扎实实的组织好,抓稳抓实,以丰硕的捐赠成果支援城乡贫困群众,为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社会救助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xx年工作回顾。

去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遵循“抓重点,攻难点,强规范,求实效”的整体工作思路,以规范制度建设和提升能力建设为目标,以“两创”活动为抓手,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为重点,全面提升了城乡社会救助水平。在应对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经验,做出了重要贡献。

1、城市低保稳步发展。继续以巩固应保尽保和提高补差水平为目标,密切关注城市弱势群体的生活动态,特别是洞庭湖区捕捞渔民和金融危机影响下的企业下岗失业群体的生活动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镇贫困人口纳入城市低保。月均保障146万人,保障率8.04%;其中,新增对象19.22万人,取消13.96万人,动态率22.88%;发放城市低保金24.5亿元;月人均救助140元,并随着物价的上涨,适时地提高了城市低保标准,全省月均低保标准182元。

2、农村低保稳步扩面。大部分市县初步实现了对因病、因残、因灾、因年老体弱、因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等造成家庭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家庭的应保尽保。全省平均年低保标准854元,保障262万人,保障率5%,其中新增对象58万人,取消15.5万人,动态率30.4%;发放低保金15.46亿元;月人均补差49元。

3、五保供养水平稳步提高。一是五保供养标准稳步提高。全省现有农村五保对象50万人,供养率8‰。分散供养41万人,有107个县分散供养标准达到年1000元以上,37个县的分散供养标准达到了年1200元。二是集中供养人数稳步增长。现有农村敬老院1920所,集中供养人数9万人,集中供养标准达到年2600元。

4、城乡医疗救助稳步推进。去年全省累计救助338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1亿元。住院救助人次均补助1630元;门诊医疗救助人次均补助87元;临时医疗救助人次均补助800元。

5、临时救助全面建制。全省共筹措临时救助资金6500万元,救助19万人次。其中湘潭、株洲等6市本级有专项预算。

一年以来,重点抓了以下几件影响社会救助全局性的工作。

1、开展了县级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创优和农村五保供养先进县创建活动。去年,全省开展了以制度建设、平台建设、能力建设、规范化建设为主要内容,以规范县级社会救助工作为目标的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创优活动和以理顺敬老院管理体制、提升集中供养率为重点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通过一年的努力,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平台和社会救助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可以说是,政府更加满意,社会更加满意,困难群众更加满意。特别是能力建设得到了突破性发展。社会救助机构全面规范,大部分社会救助机构名称得到统一。基层力量配备加强。目前,全省有社会救助工作人员9921名,比20xx年增长28%。其中:县级1050名,乡镇(街道)4430名(比20xx年增长41.3%),社区4337名。工作经费大幅增加。全省各级共落实社会救助工作经费9600多万元,比20xx年增长92%,县均达60万元。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95%以上的乡镇(街道)和70%的社区配备了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10个市州和79个县(市、区)配备了专用工作车,全省还筹集7000万元资金用于创优活动。

通过检查验收,授予26个县(市、区)县级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优胜单位称号和22个县(市、区)农村五保供养先进县称号。长沙、湘潭、岳阳、常德、永州在全省开展的“两创”活动中,抓得主动,抓得积极,成效更加明显。

2、开展了农村低保的专项整治活动。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一次村干部违规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专项整治活动,对已经享受农村低保的现任村干部进行了无条件清退,并将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家庭通过重新审核又纳入低保。这项工作取得了两项制度性成果。一是建立了现任村干部一律不得享受农村低保的农村低保禁止制度,二是提升宁远经验,建立了离任村干部家庭和一般农村困难居民家庭享受农村低保实行红白表审批区别制度即双色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全面规范了农村低保工作,增强了社会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公信度、满意度。

3、配合全省医疗卫生改革,建立健全了医疗救助制度。去年,有98个县(市、区)出台了“五位一体”医疗救助政策。有石门、平江、临澧等12个县(市、区)实现了医疗救助对象住院“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石门、临澧、澧县、鼎城、平江、永兴等8个县(市、区)探索通过与新农合制度的对接,实行了农村五保户在县乡两级医院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全减免政策。长沙市对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住院医疗的自负医疗费用,市辖区在5000元以内、县在4000元以内的由民政部门全额救助。23个县实行了医疗救助信息化管理。

4、敬老院以建为主转向建管并重以管为主。近6年,平均每年改扩建农村敬老院300所,去年改扩建240所。在做好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工作的同时,加强了敬老院的后续管理工作,在理顺敬老院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运转机制等方面做了一些富有成效的工作。长沙、岳阳、常德已明确敬老院为公益性事业单位,长沙按照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落实工作人员待遇,常德采取定编不定人的方式落实工作人员,永州、郴州、湘西等市州也将敬老院作为事业单位对待,确保敬老院正常运转。

5、超额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去年,改扩建农村敬老院240所,是目标任务200所的120%;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140元,是目标任务110元的127%;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49元,是目标任务45元的109%。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社会救助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1、“超保”和未保现象同时存在。部分地方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还存在应保未保的现象,仍然实施“指标保”,同时,部分地方的城乡低保“超保”,60个县(市、区)的城市低保保障率超过了9%,有的甚至超过了20%,保障比例较高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张家界、娄底、怀化、湘西、邵阳和岳阳;有19个县(市、区)的农村低保保障率超过了6%,个别甚至超过了10%。

2、部分地方救助标准和供养标准偏低。全省还有14个县(市、区)的分散供养的标准未达到1000元,全部集中在邵阳市、娄底市、张家界市和永州市,特别是邵阳市还有9个县(市、区)未达到1000元;衡阳、娄底、怀化的城市低保救助水平和益阳的农村低保救助水平远低于全省平均救助水平。

3、资金投入不足和资金结余量大并存,资金发放不规范。一是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和临时救助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医疗救助除长沙、株洲、常德、邵阳、娄底5市外,其他9个市州和70%以上的县(市、区)本级均未安排预算。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有的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城市低保金用于农村低保金、未参保大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费和待安置期间退伍军人生活费甚至是价费减免等的发放。三是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规范。农村五保供养金出现半年甚至年度发放现象;34个县(市、区)农村五保供养金尚未实行社会化发放。同时,部分地方还存在救助标准低与资金结余量大的矛盾现象。

4、管理不精细,审批不严。通过国家审计署审计和我厅调查发现,有的地方行政干预较多,突破政策界限,将一些应以其他方式解决其困难的人员纳入低保,特别是将失地少地农民成建制地纳入农村低保现象非常突出。全省有33个县纳入农村低保的失地少地农民占当地农村低保人数的20%以上,有几个县甚至高达40%以上,农村低保制度成了“失地农民保障制度”。另外,“三院一站”对象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过程中存在诸多违规现象。

上述问题的存在虽然是局部的,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决心解决。如果解决不好,势必影响社会救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甚至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今年工作思路。

今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基本原则,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质量为目标,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狠抓落实为着力点,以强化能力建设为保障,不断推进社会救助事业健康发展,为加快富民强省、构建和谐湖南做出新的贡献。基本任务是:“一快二上三突破”。即快速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县级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创优上水平和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县创建上台阶;做到重点工作有新突破、难点工作有新突破和基础工作有新突破。

按照上述基本思路和任务,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快速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今年,要继续高举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这面旗帜,继续深化“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实施、社会参与、基层落实”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依托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这一平台,充分发挥这一议事机构的作用,切实解决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加快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项目的同步发展。要继续坚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省里每年召开一次,市州、县(市、区)也要定期召开。通过会议加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督促各专项救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落实,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二)争取县级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创优上水平、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县创建上台阶。

今年的“两创”活动,将更加注重工作质量,在总体目标、考评重点、考评方法及工作要求等方面在去年的基础上都进行了调整。在时间上,整个“两创”活动将由原计划3—5年规划缩短为3年。在考评重点上,县级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在各项指标达标的基础上,将重点考评能力建设、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县创建重点将从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转变到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整体考评。在考评办法上,将在原有方法上增加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点和面相结合、先培植后验收的方法进行综合考评和跟踪考评。在考评要求上,将更加注重过程、注重手段、注重质量,做到“过程和结果并重、手段和目标并举、质量和数量并优”,要统筹规划,梯度推进,加强督导。同时要注重“两创”活动成果的运用,省厅将在今年进行回头看,对已经获得荣誉的“两创”单位与今年的新创单位一并重检和验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因此已经获得荣誉的“两创”单位必须按照新的评审标准抓好工作的提升和整改。

(三)实现重点工作、难点工作和基础工作有新突破。

重点工作有新突破。

1、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继续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一是要严格控制保障人数。今年原则上城市低保人数要保持相对平稳,农村低保人数原则上也不再增加。要严把政策关,严禁将社会转型过程当中出现的失地少地农民等特殊群体成建制纳入低保,对某些救助人数突然猛增或者虚报人数的地方,省厅将进行专项核查和严厉查处,并作为分配城乡低保资金时的一个惩处因素。二是科学制定标准,建立健全低保标准与物价涨幅联动机制。省委省政府将建立健全低保标准与物价涨幅联动机制作为今年省委省政府工作的一项改善民生工作的重大决策,各地要协同发改、统计、财政、物价等部门,做好标准的调整工作,建立联动机制,特别要注重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扶贫标准等相关保障线的衔接。三是规范程序,特别是规范家庭收入核查。城市低保在充分发挥传统核查手段的基础上,要像长沙、湘潭、宁远、石门等市、县,积极探索现代化的信息比对手段,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加强与公安、工商、房产、国土、劳动、电力、交警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做好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工作。通过传统的核查手段和信息比对手段的交叉运用、相互补充,较好地解决城市低保家庭收入核查难和监管难的问题,使城市低保对象的认定更加准确,确保公平。农村低保要重点把握好民主评议环节,在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过程中,重点强化乡镇人民政府的责任,建立乡镇包村干部必须参加村级民主评议并签字认可的乡镇包村干部负责制。四是加强制度衔接。一要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制度的衔接。今年两项制度的衔接在邵阳和保靖两县试点的基础上,将在所有的国扶县、省扶县同时铺开。各地要认真做好两项制度的有效对接,明确区分扶持对象和低保对象,不得将扶持对象全部纳入低保,同时,要协助扶贫部门优先、优惠将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纳入扶贫开发计划,脱贫后及时清退出农村低保。二要重视与临时救助制度的衔接,对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特殊弱势群体,比如生活短期困难的失地少地农民可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临时救助来解决,而不是笼统的纳入低保。三要积极研究与即将开展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探索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在目前试点情况下,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对象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不冲抵、不降低现已享受的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待遇。

2、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五位一体”制度的建立和普及。要根据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的通知》精神和医改相关政策,尽快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将政策统一到四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上来。要合理确定救助范围,在切实将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等其他经济特别困难家庭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同时,要根据当年医疗救助基金总量,科学制定医疗救助补助方案,逐步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合理设置封顶线,进一步提高救助比例。二是简化程序,规范流程。要会同卫生等部门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医疗救助费用的一站式管理服务办法,加强医疗救助的信息化建设。同时要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工作的民主监督机制,做到政策公开、资金公开、保障对象公开。三是加强配合,做好衔接。要加强与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统筹协调,尽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项制度的整体效能。特别是要通过与新农合的对接,基本解决好农村五保户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今年,省委省政府医改方案已经出台,农村五保户因病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将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全免的政策。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临澧、澧县、石门和平江等县的做法和经验,将这一政策落到实处。四是控制风险,提高效益。要加强对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做到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结余,但结余率一般不超过当年基金总量的15%。对于结余过多的地方,我们将根据情况减拨上级补助资金。

3、加强五保供养工作。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不断提高供养水平。要合理确定五保供养标准,供养标准是五保供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刚性指标,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重视五保供养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必须以政府名义出台供养标准并报省厅备案。原则上,分散供养标准每年不低于12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年不低于2600元。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五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要做到应保尽保,但也绝不能随意放宽条件。今后,农村五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可以与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同步进行。同时,要做好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的衔接,对有一定赡养能力的“有女五保户”应从五保对象中清退,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农村低保。要规范五保供养资金的发放,必须按月或按季通过社会化发放及时足额到位,不得出现半年或年度发放的现象。要重视解决五保对象看病难问题,探索推行以门诊医疗为主、住院医疗为辅的方法,逐步解决农村五保户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争取五保户的小病、常见病和多发病通过门诊医疗解决;大病、特大病和紧急危重病通过县、乡两级住院医疗解决。争取所有的敬老院都建有卫生室或与乡镇医院建立医疗联系点。二是加快敬老院的建设。今年,省厅将通过两个渠道来加强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将没有完成“一乡一院”建设或集中供养率比较低的市、县的农村敬老院建设继续纳入省为民办实事考核项目,同时,正在争取抓住国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和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历史性机遇,支持已经完成“一乡一院”改扩建任务的市、县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区域性敬老院或中心敬老院。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改善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居住条件,将农村五保之家建设和分散居住的五保对象住房维修改造纳入全省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不再单列五保之家建设项目。三是加强敬老院的管理。要把理顺公办敬老院的管理体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公办敬老院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要按照《湖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关于“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经费和工作人员经费,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规定落实好运转经费;要加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队伍建设,按要求落实工作人员,配备好院长,院长必须专职,不得由乡镇干部兼任。要创新敬老院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发展机制和共建共帮的帮扶机制,推动敬老院良性发展。要重视加强敬老院的安全责任管理,使应急预警工作常态化,遏制重特大安全性事故发生。要建立三级责任制,对辖区内的敬老院,市级至少一个季度抽查一次;县级一个季度普查一次;乡镇一个月检查一次。

4、健全临时救助制度。重点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临时救助的管理主体。临时救助是一项新的制度,目前,在我省的探索过程中,出现了两种管理模式,一是市、县两级都实施临时救助的层级管理模式。二是县(市、区)管理模式。两种模式都允许探索,但重点还是应由县(市、区)管理。二是规范制度特性。要将临时救助制度与传统的临时救济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和信访制度严格区别开来,着眼于长远性和规范性,特别是不得将信访接待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三是合理确定标准和范围。临时救助制度主要面向因临时性、突发性特殊情况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城乡低保家庭、五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要根据临时救助的这些特点,针对困难家庭的特殊情况和维持短期基本生活的需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依据调查数据科学制定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应参照城乡低保标准、当地收入平均水平等指标来制定。四是规范操作程序。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或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或操作程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细化受理、审核、审批及发放程序,做到照章办事、规范管理,杜绝随意性。

难点工作有新突破。

困难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与社会救助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社会救助事业快速发展与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滞后的矛盾,是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基本矛盾。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大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支撑保障力度,确保各项为民解困工作落到实处。

1、加大社会救助工作规范管理的力度。今年,全省将针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开展一次全面清查的阳光行动。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彻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享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实现“三个准确”:政策把握准确、程序操作准确、对象审批准确。全省各县市区都要开展全面性的清查活动,清查的重点是保障比例过高的重点市县和成建制纳入城乡低保的人群和不完全符合三无条件的农村五保对象。凡城市低保保障率在9%以上、农村低保保障率在6%及五保供养率在8‰以上的市县都是各地需要重点清查的单位;县(市、区)应按照重新申报、逐户核查的方式进行全面清理、市州进行全面排查、省厅进行抽查。要充分认识搞好这次阳光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争取部门配合和理解;要通过入户调查等传统核查方法和信息比对等现代核查方法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确保平稳进行。

2、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的筹措力度。要根据当地情况,因地制宜解决社会救助资金瓶颈。一是要争取政府加大对城乡低保资金的投入。今年乃至今后几年中央和省对城乡低保资金的投入将进入每年略有增长的平稳期,各地要克服严重的依赖思想,一方面要争取本级政府加大投入,另一方面也不要盲目提标扩面,要保持人数相对稳定。二是要争取市县政府加大对五保供养资金的保障。我省五保供养标准严重偏低、五保供养资金投入偏少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民政部的特别关注,民政部将之称为“湖南对五保供养工作的历史欠账”。由于目前五保供养资金采取的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而非专项转移支付的财政管理体制,所以五保供养资金保障的主要责任在于县级人民政府,各市、县一定要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按今年“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纳入县乡财政专项保障,足额预算。三是争取政府加大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要借助大医改的大好机遇,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扩大医疗救助基金规模。四是争取临时救助资金有专项预算,并实行专账管理、专户储存。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的通知》要求,做好临时救助资金的需求测算,按当地人口不低于3元/人的标准纳入预算,同时,要广辟资金筹措渠道,在保证城乡低保制度平稳运行的前提下,经当地政府同意,可从地方配套的低保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也可以从彩票公益金或慈善性资金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用于临时救助。

3、加大基层能力建设的力度。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是提高社会救助政策执行力的根本保证。各地要充分利用党委、政府重视社会救助工作的大好时机和“两创”活动的杠杆,在此轮机构改革当中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力量,要不断探索新方法,研究新思路,详细测算,精心设计,拿出有说服力的能力建设方案,商有关部门支持,供党政领导决策。要在重点问题上花心思,出实招,要利用各种渠道,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一个部门一个部门争取支持,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寻求突破,以点带面,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要用改革的思路,争取政府支持,通过购买服务,充实工作队伍,确保有人办事。要落实省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的指示精神,建立起按一定比例安排工作经费的机制,确保有钱办事。

基础工作有新突破。

1、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逐步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低收入家庭认定领导小组,或在社会救助体系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有条件的地方,要借此东风,增加核查人员,成立核查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制定低收入家庭标准。在核查的内容上,既要核查家庭收入,也要核查家庭财产,同时还要进行家庭实际生活水平评估,增强核查的全面性。在核查的主体上,既要发挥社区的作用,又要依靠基层政府工作机构或政府委托的专业组织,增强核查的权威性。在核查的方法上,一方面要用足、用好传统方法,在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社区评议和公示等工作程序的完善上狠下功夫;另一方面要勇于开创符合时代要求的新方法,从税务、社会保险、交通、公积金等部门获取可用于比对居民收入的相关信息,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提高居民家庭收入核定能力。

2、重视社会救助宣传工作。我们正处于信息时代,谁能掌握和传播更多的信息,谁就能拥有更多资源,就能在实现自身目标中占有先机。各级民政部门必须适应时代发展,拿出更多精力,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宣传工作,树立社会救助良好形象,让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关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在宣传内容上,重点抓好政策宣传、经验宣传、典型宣传;在宣传形式上,要整合宣传资源,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使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更加直接、更加快捷、更加具有影响力;在宣传效果上,要重点面向社区、面向基层、面向困难群众。省厅将重点办好《湖南社会救助通讯》和《湖南社会救助工作简报》,还将建立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各地信息报送采用情况。

3、完善社会救助基础工作。一要优化操作程序。要本着科学、高效、务实的原则,改进完善操作程序,要在同一个管理平台上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实行同步管理,资金同步发放。医疗救助要大力推行定点医院即时结算的“一站式”服务经验。二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基层为主的原则,实行三级档案管理模式。要统一标准,规范社会救助档案管理流程,审批类和日常管理类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文书类和会计类档案实行一年一档,做到社会救助对象全部建档,日常管理随时归档;档案整理统一规范,档案保管安全有序。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统计台帐,做到数据真实统一、资料齐全规范,避免漏报,严禁虚报、乱报。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府责任。社会救助工作实行的是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地方各级政府负有为本地区社会救助工作制定政策、提供资金保障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办公条件等保障的职责。各级民政部门要当好参谋助手,先期地、主动地将社会救助工作规划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将社会救助工作的日常发展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社会救助工作的成效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将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置于当地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特别是今年抓的几项主要工作都必须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的力度及频度,比如,“两创”活动就是要通过引起政府的重视,重点解决社会救助工作的能力建设、平台建设和自身建设的问题;加大资金投入更是各级政府承担社会救助责任的主要体现。现在省管县财税体制的改革,使县级财政乏力的状况得到根本性好转,因此,研究建立稳定、合理的资金投入机制显得越来越重要。还要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责任意识,充分依靠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统筹安排,积极调度,发挥好包村、包点干部的作用,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二)勇于担当。今年,全省推行了财政“省直管县”的财税体制改革,这种体制改革,必将带来市县两级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的变化,但财政“省直管县”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变化只意味着社会救助资金筹集和分配方式的变化,市县两级的工作隶属关系依旧不变,因此,必须积极调整心态,应对这种变化,特别是市级更要勇于担当,发挥出更强有力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作用。为了强化市级的调控作用,余厅长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明确了三条:一是民政建设项目仍由市州民政局组织论证、筛选、汇总上报和组织实施;二是分配到县市数额较大的民政资金,厅里听取市州民政局意见,正式发文后抄送市州民政局;三是所辖区内的县(市、区)民政工作的好坏将纳入省厅对市州民政局考核评优的内容。在这里,我再补充一条,省厅在分配社会救助资金时,在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任务重、财政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的基础上,将结合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将资金分配与补助地区的工作绩效挂钩,形成动态调整、奖惩分明的资金分配机制,各补助地区的工作绩效情况将主要由市州进行评定。总之,决不能因财政管理权限的变化,发生部门职能的“缺位”,影响到全局的发展。

(三)加强督查。要落实监督主体。发挥好民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机构的职能作用,实现监督的常态化;同时要联合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研究建立社会参与的监督制度,实现政府监督和民间监督的有机结合。要改进监督方式,集中力量对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实行经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重视监督结果。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抓到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积极协助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处理;要争取公安部门的支持,制订具体措施,保护基层一线秉公办事的人员。

在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在脱贫攻坚、同步小康以及社会经济多元化发展的新形势下,为切实扎实落实社会救助“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工作要求,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民办函〔20xx〕111号)、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方案》(黔民办函〔20xx〕89号)精神,按照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安市民发〔20xx〕186号)工作部署,为切实推动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创新发展,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方案”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民政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国务院、省、市、区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改革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实际,着眼8+1社会救助框架体系,重点从八个方面对如何抓好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机制等工作,明确了原则和方向,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方案”提出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相结合;着力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努力打造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多层次综合救助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的总体目标。是遵循《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顺应社会发展新形势和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现状发展的必然方式;是切实解决社会救助多头管理、服务形式固定和僵化问题有效途径;是让困难群众及时有效得到相应救助的措施改革。改革立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初心设置目标,有利于推动社会救助向纵深发展。

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和区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副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强化“方案”实施的组织保障。领导小组的建立,为在系统推进、齐抓共管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救助基础环节事有人管、责有人担、规范运营;实现通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优化社会救助服务困难群众的工作目标。

“方案”立足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要求和工作实际,提出“精准化、标准化、综合化、信息化、法治化”要求。针对救助对象认定程序促进对象精准、完善按标施保环节规范要求、整合政策资源化解多头管理、精准数据服务服从于大数据格局以及坚持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推动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等方面,明确了根本遵循。

一是明确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四个机制”建设任务。强调从基层入手,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同时,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好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统筹职责。在此框架下,通过改革措施实施,不断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协调机制、个案会商机制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二是强调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自我监察。严格执行《贵州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黔委厅字〔2012〕71号)规定,按照“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划分方式,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开展“回头看”,通过夯实基础,杜绝不良现象发生。

三是规范工作程序,促进对象认定精准。在不断规范业务管理的基础上,主要明确通过社会救助诚信体系建设,增强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及人员、出证机构责任意识,探索建立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约束机制和骗保等行为惩戒机制,建立社会救助失信人员“黑名单”。

“方案”从六个大方面和9个具体工作环节,认真践行民政“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职责。明确在新的形势下,着眼救助为民勇于创新、敢于担当。通过具体措施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做实、做细、做好基础工作。

一是打造“15分钟服务圈”。主要通过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职责来实现。

二是注重通过常规促进长效。坚持实行城市低保月动态、农村低保季动态、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等社会救助适时常态化,以及每月15日至20日传送动态电子信息、每月25日前上报经审核纸质资料的管理模式,夯实及时有效救助工作基础。

三是通过强化基层工作力量、建立信息员队伍、主动发现、加强公开并畅通监督渠道、使用“维度”核实经济收入、融入大数据“人脸识别”、助推户籍改革、创新公办养老机构管理等9项措施,补供给侧短板,促进供需无缝对接。

四是瞄准困难群众困难点,扩展救助范围。对症下药把实物救助、精神慰藉、生活照料、心理疏导、健康护理等纳入社会救助工作范围。

五是坚持示范引路。区内明确示范点,集中精力指导督促,实现示范引领,共同发展工作目标。

六是创新服务机制、强化社会参与,通过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质量。

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行责任单位工作目标量化管理,由区民政局牵头社会救助8+1体系中区有关部门设定量化指标印发落实。具体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并结合试点工作实际,梳理总结成功经验,巩固试点工作成果,促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健康有序科学发展。

“方案”明确了宣传发动、调研、实施、总结验收和成果运用五个阶段步骤,特别在实施阶段按月明确了具体任务和措施,体现了科学设置、分部实施、推广成果、促进发展的工作流程。

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指导调度和切实宣传引导等方面,就责任落实、方案推进和群众参与等工作内容,提出要求。

同时,此项工作作为省市既定的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得到了支持和关注,并呈报跟踪备查。

在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一是持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主动发现等机制,推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积极构建社会救助工作网络,成立县级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救助标准较20xx年底提高10%。今年以来,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2985万元。

二是持续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扩大养老服务供给,编制完成全县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青云、玉山、石门、店头敬老院的改造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在振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壹号院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探索开展助老食堂试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各养老机构隐患37项,已全面整改到位。

三是持续推进专项社会事务发展。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推进公墓信息化建设,加大公墓提升改造力度,建立公墓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公墓安葬日调度工作,农村公益性公墓的使用率达到66%。加快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一期建设工程图纸设计、工程量评审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落实离婚冷静期要求,建立婚姻家庭辅导长效机制。

四是持续夯实慈善社工事业基础。强化慈善组织日常监管,规范慈善组织行为。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选拔10名第二届临沭和谐使者候选人。

五是持续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圆满完成新一轮村“两委”换届选举。抓好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构建村级民主自治体系。规范撤销农村社区村委会设立村村委会工作,对全县33个名称不规范的农村社区进行整改。持续推进村(社区)“牌子多”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共清理对外挂牌和内部门牌、制度图板共11300多个。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基层民政力量薄弱,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攻坚克难的勇气和逢山开路的决心有所弱化;问题导向不够,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底线、风险不够明确。下一步,县民政局将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依托县级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推进镇街社会救助服务大厅、村级社会救助工作站建设,加快构建县、镇、村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按时间节点推进敬老院、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助老食堂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效排查和消除养老机构安全事故隐患。落实民政专项事务。切实提高农村公益性公墓的使用率,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计划于9月中旬前建成墓穴2336套。推广沂水“追思会”丧葬礼仪模式,力争年内丧事简办率达到90%以上。推动基层政权建设。提升村级自治组织能力建设,进一步修订《村务公开目录》,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协调机制,探索“党建带社建”实践内涵,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新建一批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继续推行镇街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优化社会组织环境。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推进社区社会组织改革,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由一般性经济社会服务向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向转变。促进慈善社工工作。推进社会工作站建设,支持引导“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抓好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管理工作,开展好“慈心一日捐”活动。

在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根据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安排,6月上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管理专业第一代表小组,围绕“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如何有效开展社会救助”主题,深入襄州区11个镇(街)及区民政局,通过座谈、随机走访、查阅工作台账资料等方式,对全区今年以来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全面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市低保工作规范运行。一是及时上调救助标准。今年以来,襄州区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规定,及时上调了社会救助资金,并补发了4月、5月社会救助资金上调后差额部分。二是严格备案管理。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及时将张湾、肖湾新成立的7个社区46名两委班子成员名单和区财政局提供的三类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系统,进行备案管理,并每月复核相关信息,实现了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全覆盖、无死角。截至20xx年6月,全区城市低保对象共611户1030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06.94万元,其中1-6月新增城市低保对象38户63人、新增发放资金3.45万元。

(二)农村低保工作扎实有效。按照“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原则,加强对各镇(街)农村低保工作的监督力度,各镇(街)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每月上报镇(街)村(社区)两级公开公示相关资料,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截至20xx年6月,全区农村低保对象共6279户11626人,累计常规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740.22万元,其中1-6月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46户500人、新增发放资金18.96万元。

(三)农村特困供养落实到位。围绕做好农村特困供养工作,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襄州区民政局全面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压实协议责任,落实协议内容,鼓励动员生活不能自理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到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截至20xx年6月,全区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2899人,累计常规发放农村特困供养资金1710.90万元,其中1-6月新增特困供养对象52人、新增发放资金4.54万元。

(四)临时救助惠民显著。一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通过建立完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规范救助审批,加大救助力度。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全区20xx年1-6月份累计临时救助9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9.36万元。二是提升临时救助时效性。积极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0xx年共计发放5次临时价格补贴,累计发放1480.57万元。

(五)专项救助保障有力。为更加有力有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共发放生活物资救助15427人,资金482.97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00户,1008人,发放救助资金50.40万元;农村低保对象6272户,11511人,发放救助资金345.33万元;分散特困供养对象2317人,发放救助资金69.51万元;集中特困供养对象591人,发放救助资金17.73万元,并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中患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人,按规定发放护理补贴470元。二是及时开展生活物资配送。疫情期间共为城市低保对象开展了三次基本生活物资配送,每次配送32个社区,3030人次,发放米、油、面条、鸡蛋、肉等基本生活物资15万元,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有些地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因社会救助工作项目繁多,任务繁重,实际工作中在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福利慈善等方面做了很多的兜底工作,但对民政具体政策的宣传却不到位,在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中有重城区、乡镇,轻偏远农村现象,加之有的民政助理员兼职过多,没有时间和精力对具体的社会救助政策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致使部分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及办理程序缺乏了解。

(二)基层民政工作队伍亟待加强。各镇(街)民政办承担着区民政局各股室及二级单位、区军人事务局、区水利局、区残联、区应急管理局、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共7个单位的日常事务,面对低保工作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程序规范、信息准确的工作要求和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调查核实、落实低保管理措施的工作标准,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大大制约了民政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并且各村(居)基本没有配备社会救助专员,均由村(居)委会人员代为负责,造成救助人员队伍不稳定,业务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救助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多头管理,涉及民政、医保、教育、工会等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战”、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统筹协调机制,造成政策之间既有重叠交叉也有覆盖不全,对救助资源不能有效整合,导致重复救助和救助缺失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社会救助工作社会化参与水平较低。政府提供社会救助,承担了绝大多数的社会救助责任,而社会力量参与的广度、深度及其力度明显不足。目前,全区登记注册的社会公益性组织仅1个,且建立时间短、规模小。

(一)加强救助政策宣传。要进一步加强对已有政策的落地普及,持续拓宽政策的知晓度,重点围绕社会救助政策的系统性宣传和普及,以社区为阵地,以重大活动为载体,以“两微一端”为路径,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推动对救助条件、办理程序、资金发放、就业激励政策等内容的宣传,确保救助政策领导干部熟知、工作人员精通、广大群众了解,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制度政策的普及率,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树立低保对象主动退保的典型,加大对社会救助对象失信惩戒措施及案例的宣传,为实现精准兜底救助保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力度。要着重加强乡镇民政所建设,配齐配强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解决办公场所和必要工作经费,确保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同时在城乡村(社区居)委会设置社会救助协管员。此外,对从事社会救助服务的社工进行专业化、系统化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培训,并根据《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关于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相关规定,采取政府决策、政策调整、社会救援等多种手段,积极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鼓励、引导、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社会救助,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核查,提高入户调查准确率,解决基层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力量薄弱问题,不断充实社会救助队伍力量。

(三)强化社会救助的精准认定。要严格实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每季度对所有在册和申请的社会救助对象进行集中信息比对,从根本上解决低保户确定不精准的问题。要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直接按人施保,对低收入对象、重病重残对象、一年内申请救助未获批准对象等,开展摸排核查,予以重点关注;对参与扶贫项目的农村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待其实现稳定脱贫后再动态清退,做到保人保户相结合,实现应保尽保。

(四)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规定,按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金,并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可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困难的高龄老年人、未成年人(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其他生活困难人员,对其本人按不低于本地低保标准20%的比例增发补助金。

社会救助联席会议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座谈会、全省20xx年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全市社会救助和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任务。刚才,德江县民政局作了社会救助工作经验交流发言,他们的发言,内容非常丰富、亮点纷呈、学习参阅性特别强,大家务必要认真学习借鉴。明锋同志和冉琴同志分别就20xx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要点和城乡低保提标相关事项进行讲解,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20xx年,全市各级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突破口,主动作为、全面创新、服务大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推进、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了基本民生安全网兜底作用,为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经济跨越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抓手,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合力初步形成。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我们主动作为,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主动争取市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及时建立了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各区县按照市里的做法,先后建立了县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明确了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明晰受理、分办、转办、反馈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全市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各司其责、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整体推进”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德江县推进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工作得到了省社会救助局的充分肯定,并将其做法转发全省参阅学习,是省社会救助局转发全省2个县区做法之一。

(二)以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城乡低保工作持续加强。一是科学测算,标准合理。20xx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从338元/月提高到392元/月,增幅为16%;农村低保标准从1780元/年提高到2104元/年,增幅为18.2%。二是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收入核查。全市共抽派国家干部5740人、村、组干部8371人参加提标核查工作,通过核查,全市共退出城乡低保对象3.5万余人,全市城市低保对象34155户67241人,占全市城镇人口的12.3%;农村低保对象303139户717044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19%,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2.4亿元,其中,城市低保金1.5亿元,农村低保金10.9亿元。三是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得到认真落实。通过核查,全市共有粮食救助对象76614户144142人,发放救助粮食880.6万斤。在提标核查工作中,石阡县“扩展群众参与、增强群众监督”的创新做法得到群众认可,群众满意度高;德江、玉屏等县强化组织领导,对低保工作滞后乡镇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和问责;印江、碧江、万山、江口等区县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四是低保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省民政厅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黔民函〔20xx〕165号)文件要求,我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规范和改进以城乡低保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新成效。全市共复核低保对象8346人,退出低保对象2092人,其中,纠正人情保、错保509人。玉屏县、石阡县、德江县等区县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由县纪委和组织部牵头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以争创星级敬老院活动为载体,农村五保供养服务和管理得到持续提升。20xx年,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2816人,集中供养人员6499人,集中供养率为28.49%,集中供养标准平均5841元/年、分散供养平均2902元/年;敬老院142所,管理服务人员495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65人;争取到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敬老院建设项目18所,中央彩票项目资金5401万元,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有序推进,全市有92所敬老院完成法人登记;星级敬老院创星活动深入开展,20xx年全市共24所敬老院获贵州省星级农村敬老院称号,20xx年全市共申报了14所敬老院。20xx年全市累计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9431.86万元。

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确保困。

难居民得到了“托底式”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现了以区县为单位的全覆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发挥救助效能明显,《实施办法(试行)》获得省社会救助局转发全省参阅学习,德江县对重性精神病人实行新农合承担80%医疗费,民政承担20%医疗费的做法得到省厅领导肯定。20xx年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21亿元,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28亿元,共救助86万人次,社会反响较好。

(五)以建立健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抓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改革既定目标任务,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初步形成,基本完成了核对机制“四个一”建设,即一个核对制度、一个核对协调机制、一个核对中心、一个核对平台,市政府召开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联席会,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专人负责核对工作,核对平台已进入调试阶段,一些地方结合城乡低保核查积极推进手工核对工作,重点核对税务缴纳、工商登记、房产和车辆等拥有的情况,对通过核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依法及时停止保障,全市通过核对退出低保对象有1560人。

(六)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抓手,临时救助工作得到认真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精神,认真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救急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临时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20xx年,共实施临时救助1061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054万元,有效救助了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以及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七)以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为抓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取得新成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20xx年1月9日至15日和4月14日至18日分别组织8个督查组对全市的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进行明察和暗访、9月9日至11日组织两个检查组以交叉检查方式开展了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绩效考核、11月10日至15日组织三个检查组分别对全市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民政部门内部层级监督与积极协助外部监督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平时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同志们:20xx年是我们社会救助工作获得丰收的一年,无论是国务院颁布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还是国务院全面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这些都是我们基层期盼已久政策得以建立,对我市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20xx年是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除了我们自加压力、自我突破而外,还有两点体会:

第一,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20xx年,市委、市政府将我市社会救助制度创新作为全面深化改革36项任务之一,将10所敬老院建设和城乡低保提标作为“十大民生工程”之一,省民政厅,特别是省社会救助局给予我们大力支持,在社会救助资金安排上给予我市重点倾斜。如果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运筹帷幄,没有省民政厅,特别是省社会救助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我们就不可能有今天可喜的局面。

第二,离不开各级民政系统的努力拼搏。“上下同欲者胜”。过去的一年,各级民政部门同心协力,创新发展,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汗水和心血。没有大家的辛勤付出和努力拼搏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成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低保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平衡;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下步工作中认真研究、统筹推进,逐步加以解决。

二、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做好20xx年社会救助工作。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救助开局之年,也是“”收官之年。全市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座谈会、全省20xx年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xx年社会救助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统筹谋划好“十三五”发展,努力开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事业新局面。要抓好“五个重点”。

(一)以加快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为重点,继续推进大救助工作格局。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民政部门是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各级民政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主动作为,善于作为,主动开展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建设研究,要从联席会议运转、部门职责、会议内容上多下功夫研究,用机制创新引领工作推进,真正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真正形成“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各司其责、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整体推进”的大救助工作格局。要加快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和具体办法,进一步细化救助管理部门职责和任务,明晰受理、分办、转办、反馈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依托乡镇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造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以城乡低保提标核查为重点,继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精细化建设。一是认真做好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今年城乡低保标准由市里统一制定,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由2104元/年提高到2460元/年,城市低保标准由392元/月提高到450元/月,已向社会公布实施,各区县要抓紧安排部署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扎实开展收入核查,提标核查中务必要防止提虚标,补助水平过低的区县要千方百计赶上来,不要掉队,要让困难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二是深入推进低保规范化、精细化建设。从我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态势来看,我市低保规范化程度与贵阳、毕节等市州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市10个区县中已经处于规范化和常态化巩固阶段有碧江区、德江县;万山区、玉屏县、江口县、石阡县、印江县处于迈入规范化阶段;思南县、沿河县、松桃县还处于准备进入规范化阶段。保障面较大的区县要认真研究低保规模问题,要强化动态管理,把该保的人保起来,把不该保的人清出去,不能让有的人钻空子,要从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每一环节上下功夫进行规范,要将低保档案建设贯穿于每一个低保工作环节。三是要加快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和投诉举报制度。务必要做到有备案必调查,有信必回,当前,低保问题成为社会最关注的民生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群众不满,甚至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必须更加重视低保信访工作,认真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低保问题。四是推进精准救助。要抓紧建立县级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核对工作,全面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科学公正认定救助对象。

(三)以实现敬老院三项目标为重点,提升敬老院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在20xx年1月21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敬老院床位利用率、集中供养率、法人登记率三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省政府副省长慕德贵与各市州政府分管领导签订了责任状,今年将对未全面完成三项指标的市州政府进行约谈,大家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全面完成20xx年18所敬老院建设各项工作,确保今年正式投入使用。积极向省厅争取20xx年敬老院建设项目,实现我市农村敬老院全覆盖。二是提高床位利用率和集中供养率。全面完成床位利用率85%和集中供养率40%的目标任务,希望大家对这项工作要上心、用心、尽心,做到心中有想法、手中有办法,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定不移抓落实,不遗余力地抓落实。三是继续抓好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全面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85%的目标任务,未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区县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分管市长与各区县政府分管县长签订责任状要求,加快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四是继续抓好争创星级敬老院工作。以创建星级敬老院活动为契机,努力推进敬老院管理制度规范化、人性化建设,打造五保对象温馨、幸福乐园。

(四)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为重点,推进医疗救助工作换档提速。一是要抓好铜府办发〔20xx〕189号文件贯彻落实。要严防对医疗救助政策进行缩水、打折扣,损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二是要抓好一站式平台建设。继续巩固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年底前建成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相衔接的“一站式”服务平台结算机制。三是探索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工作新模式。要强化对重性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切实纠正民政部门对精神病人救治实行大包大揽的错误做法,抓紧探索建立特殊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新模式,特别是精神病人救治实行新农合承担80%医疗费,民政承担20%医疗费救助新模式,各区县要在年底前全面建立。

(五)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急难救助工作。一是学习贯彻“两个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和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补全临时救助制度短板,各区县要按照兜住底线、稳步发展的思路,抓紧开展临时救助政策调研,努力消除临时救助制度盲区。二是用好用足“两个文件”精神。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和贵州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社会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xx〕51号)要求,盘活低保存量资金,将部分低保结余资金用于低保对象的临时救助支出。三是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要围绕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认定机制、快速响应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的建立,切实抓好救急难工作,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长效机制,必须要守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这条底线,有效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和心理底线的悲剧性事件发生。

三、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这次会议对今年社会救助和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各区县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各级民政部门要把社会救助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抓,分管领导和救助局长要具体抓,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及时解决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向各地党委政府汇报,力争在机构建设、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取得支持,确保工作有地方开展、有人员落实、有经费保障、有设备作后盾。

(二)积极沟通协调,凝聚工作合力。社会救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要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最大的支持,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凝神聚力,共同推动社会救助事业创新发展。

(三)开展绩效考核,推动政策落实。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的《贵州省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黔民发〔20xx〕37号)要求,我们要尽快建立社会救助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方式和奖励惩处措施,以交叉检查方式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激发各级民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各区(县)改进工作和民政工作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因素。

同志们,20xx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任务艰巨繁重,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今年社会救助工作目标任务。

会议讲话稿

尊敬的领导、老师,各位寝室长:

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来介绍一下出席今天会议的有分管教学的刘校长、教导处的王主任、还有我们的女生辅导员方老师,下面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

寝室是学生休闲、学习、生活的综合场所,学生寝室的管理,一直是学生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而寝室卫生工作的管理,更是重中之重。今天我们把学校对女生寝室管理的一些具体想法和做法,和在座的交流,以促进我校寝室管理的进一步发展。下面我们请女生辅导员方老师就寝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做一些具体的要求:

那么寝室长是什么?寝室长主体的职责有那些,我把这个也向大家作一下说明:

第一,寝室长是一名干部。有的寝室长是寝室同学选举的,有的寝室长是班主任任命的,无论前者还是后者,他都是一名干部,因为他代表着、协调着、管理着一个群体。

第二,寝室长是一个桥梁。寝室同学有什么问题、意见,不可能逐个去找班主任或学校领导,而要通过你们;学校有什么要求,一般也是通过你们转达。你们是连接同学与学校的桥梁和纽带。

再次,我想谈一下寝室长在开展工作中的方法,也就是“寝室长如何做”。

第一,明确职责,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灵活处理。不要将规则死着用,这样很容易伤室友和气,不利于工作的开展。要在学校要求与同学感情中找到平衡点,既不伤感情,又能做好工作。

第二,做寝室闹钟。比如,在就寝、起床时间到时,就叫一下室友,不仅工作做了,还能加深点同学感情。及时开灯开门,提醒下值日人员。

第三,关心寝室同学学习、生活、思想等各方面的情况,发现本寝室同学擅自离校或外出逾期未归,熄灯时未回寝室,同学之间闹矛盾,吵架等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值周老师、等有关部门或人员汇报。

第四,明确寝室管理内容,做好5s管理。有哪些项目?(寝室长回答)。

第五,管理好就寝纪律,让每一个在你管辖区域里休息的同学都能有充足的精力去学习,有饱满的热情去感受校园生活的幸福感。

寝室工作很细很复杂,但是我们也相信,只要我们足够努力,女生管理的各项工作,也会做得越来越好。祝大家能在新的学期里取得好成绩,学习进步!谢谢!

社会救助工作会议讲话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宝南区委、曲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将宝南区近几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宝南区位于_东北部,黄河三角洲的最前沿,南临黄河,东北两面环海,处于环渤海经济圈与黄河经济带的交汇点,是胜利油田的主产区。辖七个乡镇办事处,178个行政村,政区面积2365平方公里,人口23万。近几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立足本区实际,扭住发展不放松,全区上下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在社会救助方面,坚持统筹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加大投入,走出了一条切合宝南实际的社会救助新路子,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的这一做法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多次在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创新理念,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多年来,区委、区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一贯高度重视,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其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从保稳定、促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去认识和对待,认真抓紧、抓好。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社会救助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乡两级不断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投入,保证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落实。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镇失业职工、城乡结合部失地农民以及农村因病、因残致贫人员不断增多,社会救助范围和强度进一步加大,仅靠传统的救助模式和救助方法,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实际需要。针对这一实际,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切实把工作落脚点放到以人为本、全面解决弱势群体生活困难上,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实施了“阳光190”社会救助工程,建立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设立了服务热线,初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以政策扶持、临时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辅,集医疗救助、贫困生救助、住房救助等多元化救助于一体的新型社会救助机制,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利益。

二、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扎实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为保证新型救助机制的快捷、高效运转,切实把好事办好,工作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健全配套机制,落实救助政策。为切实提高“阳光190”救助的成效,充分发挥其一口把关、一体化救助的作用,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宝南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城乡贫困学生救助暂行办法》、《农村贫困户住房救助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具体实施中,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抓好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凡应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村(居)民和农村五保户,在患重大疾病时,优先享受医疗救助,救助费用按当年发生医疗费实际个人负担部分酌情给予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额原则不超过5000元。二是抓好贫困户子女教育救助。对享受低保和无力支付学费的贫困户子女实施就学救助,根据学生的不同学习阶段,区分大学、高中和九年制义务教育等三个类别,分别确定救助标准。救助资金来源于“扶贫助学基金”和“‘春蕾计划’救助资金”。三是抓好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户住房救助。凡农村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因受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损坏的或者因其它原因导致住房困难的,均可以申请住房救助。救助资金按区乡村三级1:1:1的比例负担,每户给予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二)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救助资金到位。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宝南区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对救灾救济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发放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承担”的管理体制,及时列入财政预算。今年全区用于社会救助资金达220万元。二是实行资金分级管理。对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严格落实“两证一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全面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制度,低保对象凭低保证和身份证可以直接到金融部门领取,行动不便的低保对象,由金融部门直接送到家中,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严格资金发放程序。确定救济对象时,严把一个“细”字,坚持做到基层民政干部深入农户,进行全面详细地核实,使应该享受保障的一户不漏,不该享受的一户不保。工作中进行严格把关。首先是把好调查关,做到“三防止”、“四准确”。“三防止”,即:防止只凭单位申报,防止凭个人关系,防止凭印象;“四准确”,即:家庭成员关系搞准确,家庭收入核准确,当年开支算准确,贫困原因查准确。其次是把好评审关,实行“四公开”、“六程序”。“四公开”,即:政策公开、范围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六程序”,即:城市低保按个人申请、居委会调查、初步审核、乡镇(街道)审核、区“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审批、张榜公布的程序运作;农村低保按本人申请、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或村民代表评议、张榜公布、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区“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审批的程序运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分类分标准救助。对农村贫困户实行等级化管理,对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以下的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对800元至1200元的实施临时救济,对1200元至当年人均收入水平的实施社会互助。

(三)强化效能监察,提高服务水平。为切实向贫困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加大筹资力度,建设了400平方米的“阳光190”救助服务大厅,建立健全了各项服务制度,实行一站式办公。落实限时承诺制度,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落实对救助对象的跟踪服务制度,及时督促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救助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同时,将“190救助”工作列入了全区政府提速和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区监察部门定期检查各项承诺制度落实情况;“阳光190”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等现象,予以严肃查处。广大服务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有求必应、有难比帮、热情服务、快速救助”的工作宗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形象。自“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成立以来,共处结各种来电来访265件次,发放救助金45.945万元。全区共有526户878人享受城市低保,1086户1773人享受农村低保,20共发放低保金186万元。

三、齐抓共管,社会互助,努力营造社会救助工作合力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与帮助。我们着眼于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根据各职能部门工作特点,进行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强化责任,形成了各负其则、综合管理的良性工作机制,为社会救助工作营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化救助新路子,实行结对救助与群众自救自助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工作,健全了经常性社会捐助网络,设立了捐助接收站,把每年的4月20日、10月20日作为“集中捐助日”。自以来,先后开展了大型捐助活动七次,累计捐助资金137.61万元,有效解决了社会救助资金不足的现实问题,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救助工作地深入开展。

虽然我区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恳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和要求,以利于我们不断改进提高,努力将宝南区社会救助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

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我市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推动全市社会大救助体系持断提升完善,全力打造全国民生工作品牌。下面,就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大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以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试点单位和基层干部狠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一致认可。

(一)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建成,是落实上级一系列政策要求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要求。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提出了“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的任务目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x省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提出用2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对照上级要求,我市社会大救助核心理念和工作模式完全符合上级精神,实现了困难群众应得救助及时全面享受,真正构建起了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二)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建成,是增强民生保障、改善民生能力的集中体现。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党性质宗旨的具体体现。社会保障是一个大的概念,宏观来讲,主要指政府层面的保障政策,包括保险、救助和福利。保险与劳动贡献密切相关,福利是面向特定人群,而救助扮演的是补差的角色,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切实改善民生的关键,其根本目的就是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命质量,让广大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三类保障政策的性质来看,只能从救助入手,通过建立社会大救助体系,整合各方面救助资源,解决贫困问题。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建成运行,正是基于对三类保障政策的综合分析,充分发挥了救助的补差功能,达到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目的。

(三)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建成,是服务发展大局、推进改革攻坚的集中体现。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x,离不开发展的高质量,更离不开民生的强保障。抓民生就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特殊人群。社会救助面对的服务对象,就是最需要关心的人群。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是保障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的长效措施,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底线保障措施。另外,省里今年流程再造攻坚行动提出了“1+12”的内容,我市在省里的基础上,提出“1+14”的内容,特别把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纳入流程再造攻坚。我市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要严格落实xx书记在动员大会上提出的“乡镇审批是常态,县级审批是例外”的要求,紧密结合流程再造改革攻坚任务,以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优化简化审批流程,促进救助事项协同办理,提高救助精准度和有效性,推动社会救助申办便捷化、规范化,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应助尽助。

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建成运行,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饱含着大家的心血和汗水。市工作专班组建了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6个工作组的全体同志不分昼夜、忘我工作,推动了全市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各县市区第一时间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布局网点建设,配齐配强队伍,确保了全市上下一心、同频共振。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单位职能,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落地。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大家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

目前,社会大救助体系已正式运行,但体制机制的建成,只是搭建起了解决贫困问题的一个平台,要让这个平台真正发挥好作用,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各级各部门要重点围绕“1335”开展工作,始终聚焦构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一个目标”,统筹完善社会救助政策、统筹衔接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政策、统筹组织社会力量“三个统筹”,深化相对贫困人口主动发现机制、政府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救助保障机制、适应相对贫困人口多层次需要的动力提升机制“三大机制”,强化制度、平台、网点、队伍和保障“五大体系”,对现有工作再一次全面梳理,查漏补缺、持续改进,争取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重点抓好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完善提升,夯实x大救助全国民生工作品牌的厚重度。

(一)完善提升政策统筹力度。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就是对各类救助政策、各类社会福利和保险政策以及各种社会力量进行统筹完善、整合衔接,对各项政策进行流程再造。在完善“三个统筹”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三点:一要深化流程再造。前期时间,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有效开展了社会大救助流程再造工作。但从实际效果看,流程再造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希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抓紧调整工作思路,充分认识流程再造既是“放管服”的一项改革,也是一项完善本单位本系统救助流程政策的机遇,是规范政策落实、规避问责风险的有利时机。大家务必要按照“减不可减、放无可放”和“乡镇审批是常态、县以上审批是例外”的原则,尽量缩短审核时间,减少申报材料,下放审核权限。二要推进政策的完善创新。要结合上级文件要求,从困难群众的需求和保障出发,从政策保障、社会补充、“物质+服务”救助多层次分析,查补政策缺失、不足和漏洞,及时健全完善,不断夯实体系运行的政策基础。三要将救助政策落实及时纳入大救助平台。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工作专班将部门救助政策措施及时纳入平台运行。在这里再明确一下,所有救助政策必须无条件纳入大救助运行平台,所有福利政策本着自愿的原则纳入运行平台,所有福利和保险政策数据必须实现与大救助平台的实时对接、互通共享。市里已经制定政策,从x月x日起,各项政府性救助资金全部纳入大救助平台统一出单,从现在到2020年年底作为调试期,从2021年1月1日起,所有政策性救助资金不通过大救助平台出单的,各级财政部门不予资金拨付。

(二)完善提升工作体系建设。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基础支撑是制度、平台、网点、队伍和保障“五大体系”。这五大体系是器之底座、车之底盘、楼之桩基。一要持续推动制度体系的构建、完善和提升。大救助的制度体系从类别上看有五大类,即救助政策、福利政策、保障政策、动员社会力量的政策和大救助运行政策体系。这五大政策体系的统筹、衔接、融合是大救助体系的根本,这既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长效推动的工作,也是迫在眉睫需要从当下做起的工作。希望各级各部门对照自身实际,从最紧迫最需要的事情入手,推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今天的会议上,提交了三个政策性文件供大家讨论,希望会后按时限要求提报意见。二要推进平台体系的健康运行。目前,大救助“一网三平台”已建成运行,当前保障平台的健康运行是关键。这次建设的x大救助新平台,核心内涵是依托大数据、运用云计算技术构建起的新机制。因此,数据是平台健康运行的关键和根本。从前段时间看,各级各部门克服困难,静态数据已全部提供到位,下一步要在短时间内实现动态数据的实时共享,只有这样,贫困人口主动识别、政策找人实时预警才能准确及时。希望各级各部门抓紧行动、主动作为,与大救助工作专班及时对接,实现动态数据实时共享。三要扎实建好市县乡村工作网点。当前各级工作网点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中。就网点建设,市工作专班已下发了指导意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县建中心、乡镇(街道)建工作站、村(社区)建服务站的要求,把网点体系建设好。根据掌握的数据,全市已建成市县中心网点x个,乡镇工作站x个,村(社区)服务站x个。这些网点建设质量怎么样?是不是符合要求?请同志们先认真的梳理查摆一下,自我检视、完善提升。四要保证工作队伍体系的完备和高效服务。当前,市县大救助中心基本都配备了工作人员,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在工作专班继续发挥作用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市县“专班制”向“中心制”的转变,让大救助中心逐步全面接手工作,真正运转起来。五要不断健全完善保障体系。各县市区要严格贯彻执行《社会救助资金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贯彻落实意见,保证年底前实现救助项目资金全部在平台内发放。要做好与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对接,及时公开发布社会救助信息。要对接好x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失信惩戒数据库,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要真正发挥社会大救助监督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成效给予客观公正评价,真正起到奖优罚劣的鞭策效果。

(三)完善提升机制核心功能。“三大机制”是构建起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核心功能,也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重心。一要完善提升相对贫困人口主动发现识别机制。社会大救助体系的最大特色在于对困难群众的主动发现和主动救助,这一功能的发挥主要依赖于数据的完整以及实时动态更新。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工作专班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更新维护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充分发挥平台的主动发现和主动救助作用。二要完善提升救助保障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特别困难群众“一事一议”制度,在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的衔接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实现规范化运作。要用好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探索拓展“物质+服务”救助模式。三要完善提升动力提升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研究好动力提升机制,组织好培训,拿出切实高效的落实方案,及时反馈真实高质量信息,确保统计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一)压实工作责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会上印发的《关于建立x市社会大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x市社会大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章办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社会大救助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社会大救助工作专班要继续实行2个月的集中办公,统筹协调全市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集中抓好社会大救助体系完善提升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大救助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市直有关部门救助政策没有纳入平台的要抓紧纳入,确保尽快把平台系统运用起来,在使用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要及时反馈到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在动态数据的汇集方面积极配合、鼎力支持,确保社会大救助体系发挥最大作用。各县市区一要加大督导力度。从平台内提取的数据看,已开展的业务主要还是围绕民政工作,会后各县市区要抓紧部署安排,对其他纳入平台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再督促、再落实。二要配齐工作力量。多数县市区能按照市里要求,配齐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但仍有个别县市区社会工作岗位没有落实到位。12月底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社工人员要全部落实。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站硬件设施配备,抓好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其熟练操作平台。三要落实工作待遇。目前,x个县市区已有x个县市区落实村级协理员待遇,x个县市区尚未落实,部分落实待遇县市区村级协理员为网格员兼任,共同享受待遇,尚未实现人员待遇单独由县级民政部门管理发放,要按照有关要求抓紧落实待遇。

(二)凝聚工作合力。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需要不断完善提升的工作,未来的工作任务量还很艰巨,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特别是在“三大机制”建设上,需要大家凝心聚力共同推进。在这里我强调一下动力提升机制。社会大救助体系的最终目标是构建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而动力提升机制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增强自主发展能力、消除贫困的强本之策,是构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目前,动力提升机制在教育帮扶、劳动参与、精准帮扶、社会联动等方面规划了提升路径指引,共涉及x多项事项、x多个部门。目前市工作专班已经对x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信息化设计,下一步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好工作,让这一机制发挥出最大能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社会大救助体系是一项新生事物,对这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实践、勇于创新。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不仅要宣传工作经验做法,还要宣传通过社会大救助体系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实例,切实叫响x民生品牌。要创新形式、深化感受,创新宣传方式,策划相关活动,让传统媒体与现代媒体深度融合,切实增加群众知晓率、认同感和获得感。

社会救助会议主持词

同志们:

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造福于民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市重点抓好的重大民生、民心工程,也是填补我市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的最关键一环。为此,市委、市政府今天召开信宜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动员大会,旨在进一步理解我市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必要性、紧迫性及其重要意义,并对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完成城居保参保任务提出相关要求和办法。

出席今天会议的主要领导有:茂名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华翠同志、茂名市人社局副局长郑金波同志、茂名市人社局农保科科长唐宇同志、邮政储蓄银行茂名市分行行长杨立雄同志、邮政储蓄银行茂名市支行公司业务部经理凌家程同志、信宜市人大常务副主任陈作尚同志、信宜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梁永全同志、市政府副市长李龙飞同志;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市城居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镇(街道)镇长(主任)、各镇分管城居保工作的领导及各镇(街道)相关工作负责人、东镇街道八大居委会及新里、长塘、城郊、六榭、礼圩、大坡山村委会书记和主任、各劳动保障所、各邮政储蓄银行负责人。会议议程主要有八项:

1、信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龙飞同志讲话。

2、市府办副主任陆通同志宣读信府办[20____]24号文件。

3、邮政储蓄银行茂名市支行行长杨立雄同志发言。

4、东镇街道办主任李湘同志发言。

5、签订城居保工作目标责任书。

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发放仪式。

7、茂名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华翠同志讲话。

8、信宜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梁永全同志就城居保工作讲话下面进入会议第一项议程:

1、请信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龙飞同志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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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面由本人宣读信府办[20____]2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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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邮政储蓄银行茂名市支行行长杨立雄同志发言。

〃〃〃〃〃〃。

4、请东镇街道办主任李湘同志发言。

〃〃〃〃〃〃。

〃〃〃〃〃〃。

6、下面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发放仪式。

〃〃〃〃〃〃。

7、请茂名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华翠同志作城居保讲话。

〃〃〃〃〃〃。

8、请信宜市委副书记、市长梁永全同志就城居保工作讲话,请热烈欢迎。

〃〃〃〃〃〃。

本次会议的议程已全部进行完毕。

同志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对我市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影响深远。刚才李龙飞副市长在讲话中已明确要求,在本次启动大会后一个星期内,各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市下达任务数的基础上做好任务再分配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到村、到居委会、到岗、到每一个干部身上。这一步,作为做好城居保工作的基础,各镇(街道)领导班子一定要抓紧时间,保证100%及时到位,决不能拖全市的后腿!

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市党委、政府的厚望,更是广大城乡居民的期待;会上,几位领导已分别就我市今年有关如何做好该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措施,会后,各镇(街道)相关领导必须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决定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目标任务。

下面有两个通知:

1、今天下午3:00,在这个会议室举办新农保和城居保业务学习培训班,各镇(街道)新农保办主任、劳动保障所所长、邮政储蓄网点负责人参加业务培训,请相关同志准时参加。

2、会后,请各镇(街道)来参加会议的同志到玉津酒店副楼二楼就餐。

散会。

社会救助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座谈会、全省20_年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20_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安排部署20_年全市社会救助和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任务。刚才,德江县民政局作了社会救助工作经验交流发言,他们的发言,内容非常丰富、亮点纷呈、学习参阅性特别强,大家务必要认真学习借鉴。明锋同志和冉琴同志分别就20_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要点和城乡低保提标相关事项进行讲解,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20_年,全市各级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突破口,主动作为、全面创新、服务大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推进、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了基本民生安全网兜底作用,为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经济跨越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抓手,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合力初步形成。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我们主动作为,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主动争取市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及时建立了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各区县按照市里的做法,先后建立了县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明确了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明晰受理、分办、转办、反馈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全市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各司其责、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整体推进”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德江县推进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工作得到了省社会救助局的充分肯定,并将其做法转发全省参阅学习,是省社会救助局转发全省2个县区做法之一。

(二)以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城乡低保工作持续加强。一是科学测算,标准合理。20_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从338元/月提高到392元/月,增幅为16%;农村低保标准从1780元/年提高到2104元/年,增幅为18.2%。二是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收入核查。全市共抽派国家干部5740人、村、组干部8371人参加提标核查工作,通过核查,全市共退出城乡低保对象3.5万余人,全市城市低保对象34155户67241人,占全市城镇人口的12.3%;农村低保对象303139户717044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19%,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2.4亿元,其中,城市低保金1.5亿元,农村低保金10.9亿元。三是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得到认真落实。通过核查,全市共有粮食救助对象76614户144142人,发放救助粮食880.6万斤。在提标核查工作中,石阡县“扩展群众参与、增强群众监督”的创新做法得到群众认可,群众满意度高;德江、玉屏等县强化组织领导,对低保工作滞后乡镇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和问责;印江、碧江、万山、江口等区县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四是低保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省民政厅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黔民函〔20_〕165号)文件要求,我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规范和改进以城乡低保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新成效。全市共复核低保对象8346人,退出低保对象2092人,其中,纠正人情保、错保509人。玉屏县、石阡县、德江县等区县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由县纪委和组织部牵头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以争创星级敬老院活动为载体,农村五保供养服务和管理得到持续提升。20_年,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2816人,集中供养人员6499人,集中供养率为28.49%,集中供养标准平均5841元/年、分散供养平均2902元/年;敬老院142所,管理服务人员495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65人;争取到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敬老院建设项目18所,中央彩票项目资金5401万元,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有序推进,全市有92所敬老院完成法人登记;星级敬老院创星活动深入开展,20_年全市共24所敬老院获贵州省星级农村敬老院称号,20_年全市共申报了14所敬老院。20_年全市累计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9431.86万元。

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确保困。

难居民得到了“托底式”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现了以区县为单位的全覆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发挥救助效能明显,《实施办法(试行)》获得省社会救助局转发全省参阅学习,德江县对重性精神病人实行新农合承担80%医疗费,民政承担20%医疗费的做法得到省厅领导肯定。20_年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21亿元,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28亿元,共救助86万人次,社会反响较好。

(五)以建立健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抓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改革既定目标任务,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初步形成,基本完成了核对机制“四个一”建设,即一个核对制度、一个核对协调机制、一个核对中心、一个核对平台,市政府召开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联席会,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专人负责核对工作,核对平台已进入调试阶段,一些地方结合城乡低保核查积极推进手工核对工作,重点核对税务缴纳、工商登记、房产和车辆等拥有的情况,对通过核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依法及时停止保障,全市通过核对退出低保对象有1560人。

(六)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抓手,临时救助工作得到认真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_〕47号)精神,认真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救急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临时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20_年,共实施临时救助1061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054万元,有效救助了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以及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七)以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为抓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取得新成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20_年1月9日至15日和4月14日至18日分别组织8个督查组对全市的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进行明察和暗访、9月9日至11日组织两个检查组以交叉检查方式开展了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绩效考核、11月10日至15日组织三个检查组分别对全市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民政部门内部层级监督与积极协助外部监督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平时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同志们:20_年是我们社会救助工作获得丰收的一年,无论是国务院颁布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还是国务院全面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这些都是我们基层期盼已久政策得以建立,对我市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20_年是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除了我们自加压力、自我突破而外,还有两点体会:

第一,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20_年,市委、市政府将我市社会救助制度创新作为全面深化改革36项任务之一,将10所敬老院建设和城乡低保提标作为“十大民生工程”之一,省民政厅,特别是省社会救助局给予我们大力支持,在社会救助资金安排上给予我市重点倾斜。如果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运筹帷幄,没有省民政厅,特别是省社会救助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我们就不可能有今天可喜的局面。

第二,离不开各级民政系统的努力拼搏。“上下同欲者胜”。过去的一年,各级民政部门同心协力,创新发展,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汗水和心血。没有大家的辛勤付出和努力拼搏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成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低保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平衡;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下步工作中认真研究、统筹推进,逐步加以解决。

二、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做好20_年社会救助工作。

20_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救助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全市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座谈会、全省20_年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_年社会救助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统筹谋划好“十三五”发展,努力开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事业新局面。要抓好“五个重点”。

(一)以加快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为重点,继续推进大救助工作格局。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民政部门是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各级民政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主动作为,善于作为,主动开展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建设研究,要从联席会议运转、部门职责、会议内容上多下功夫研究,用机制创新引领工作推进,真正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真正形成“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各司其责、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整体推进”的大救助工作格局。要加快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和具体办法,进一步细化救助管理部门职责和任务,明晰受理、分办、转办、反馈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依托乡镇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造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以城乡低保提标核查为重点,继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精细化建设。一是认真做好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今年城乡低保标准由市里统一制定,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由2104元/年提高到2460元/年,城市低保标准由392元/月提高到450元/月,已向社会公布实施,各区县要抓紧安排部署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扎实开展收入核查,提标核查中务必要防止提虚标,补助水平过低的区县要千方百计赶上来,不要掉队,要让困难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二是深入推进低保规范化、精细化建设。从我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态势来看,我市低保规范化程度与贵阳、毕节等市州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市10个区县中已经处于规范化和常态化巩固阶段有碧江区、德江县;万山区、玉屏县、江口县、石阡县、印江县处于迈入规范化阶段;思南县、沿河县、松桃县还处于准备进入规范化阶段。保障面较大的区县要认真研究低保规模问题,要强化动态管理,把该保的人保起来,把不该保的人清出去,不能让有的人钻空子,要从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每一环节上下功夫进行规范,要将低保档案建设贯穿于每一个低保工作环节。三是要加快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和投诉举报制度。务必要做到有备案必调查,有信必回,当前,低保问题成为社会最关注的民生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群众不满,甚至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必须更加重视低保信访工作,认真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低保问题。四是推进精准救助。要抓紧建立县级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核对工作,全面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科学公正认定救助对象。

(三)以实现敬老院三项目标为重点,提升敬老院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在20_年1月21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敬老院床位利用率、集中供养率、法人登记率三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省政府副省长慕德贵与各市州政府分管领导签订了责任状,今年将对未全面完成三项指标的市州政府进行约谈,大家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全面完成20_年18所敬老院建设各项工作,确保今年正式投入使用。积极向省厅争取20_年敬老院建设项目,实现我市农村敬老院全覆盖。二是提高床位利用率和集中供养率。全面完成床位利用率85%和集中供养率40%的目标任务,希望大家对这项工作要上心、用心、尽心,做到心中有想法、手中有办法,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定不移抓落实,不遗余力地抓落实。三是继续抓好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全面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85%的目标任务,未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区县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分管市长与各区县政府分管县长签订责任状要求,加快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四是继续抓好争创星级敬老院工作。以创建星级敬老院活动为契机,努力推进敬老院管理制度规范化、人性化建设,打造五保对象温馨、幸福乐园。

(四)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为重点,推进医疗救助工作换档提速。一是要抓好铜府办发〔20_〕189号文件贯彻落实。要严防对医疗救助政策进行缩水、打折扣,损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二是要抓好一站式平台建设。继续巩固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年底前建成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相衔接的“一站式”服务平台结算机制。三是探索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工作新模式。要强化对重性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切实纠正民政部门对精神病人救治实行大包大揽的错误做法,抓紧探索建立特殊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新模式,特别是精神病人救治实行新农合承担80%医疗费,民政承担20%医疗费救助新模式,各区县要在年底前全面建立。

(五)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急难救助工作。一是学习贯彻“两个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_〕47号)和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补全临时救助制度短板,各区县要按照兜住底线、稳步发展的思路,抓紧开展临时救助政策调研,努力消除临时救助制度盲区。二是用好用足“两个文件”精神。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_〕47号)和贵州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社会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_〕51号)要求,盘活低保存量资金,将部分低保结余资金用于低保对象的临时救助支出。三是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要围绕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认定机制、快速响应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的建立,切实抓好救急难工作,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长效机制,必须要守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这条底线,有效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和心理底线的悲剧性事件发生。

三、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这次会议对今年社会救助和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各区县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各级民政部门要把社会救助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抓,分管领导和救助局长要具体抓,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及时解决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向各地党委政府汇报,力争在机构建设、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取得支持,确保工作有地方开展、有人员落实、有经费保障、有设备作后盾。

(二)积极沟通协调,凝聚工作合力。社会救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要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最大的支持,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凝神聚力,共同推动社会救助事业创新发展。

(三)开展绩效考核,推动政策落实。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的《贵州省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黔民发〔20_〕37号)要求,我们要尽快建立社会救助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方式和奖励惩处措施,以交叉检查方式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激发各级民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各区(县)改进工作和民政工作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因素。

同志们,20_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任务艰巨繁重,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今年社会救助工作目标任务。

全国社会救助工作领导讲话稿

常救办发〔201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救急难”工作试点方案》(湘救办〔2014〕1号)等文件规定,常宁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6月23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认真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根据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湘救办发〔2014〕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3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全省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5〕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方针政策,积极配合“救急难”工作有序开展,以保基本为核心,以大病救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策、规范管理、加大投入,加快建立健全救助对象准确、救助标准科学、救助程序简捷、救助效果显著,并与其他相关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医疗救助体系,确保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1、保基本、救重点、可持续原则。医疗救助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2、城乡统筹原则。推进城乡医疗救助统筹发展,统一政策、统一基金账户,统一运行管理。

3、有效衔接原则。实现政府救助与医疗保险、慈善捐助相互衔接,政策互通,形成医疗救助合力。

4、简便快捷原则。建立“一门受理”申请平台,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简化申请、审核、审批流程,简捷高效。

5、公开公正原则。实现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流程、救助结果公开,阳光透明。

三、

明确医疗救助范围。

医疗救助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低保家庭成员(以下简称为医疗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特大疾病患者等困难群众(以下简称低收入救助对象)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计生失独家庭、“急难”家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享受本意见规定的城乡医疗救助:不能提供有效单据或有效原始证明;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人为安全事故产生的医药费用;酗酒、自杀、自残及违法犯罪造成伤病的;已享受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的;已享受国家免费治疗等相关优惠政策的;因镶牙、美容整容、矫形、配镜、保健、康复及不孕不育症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他不属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

四、完善医疗救助政策。

助,启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突出其在“救急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合参保。

资助对象为我市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及计生失独家庭。

对我市特困供养人员、计生失独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家庭成员按适当比例给予资助(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二)规范门诊救助。

日常门诊救助。对特困供养人员每人每年由市民政主管部门核发200元的《门诊医疗救助卡》。其金额仅用于门诊治疗和购药。

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对医疗救助对象中的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中的a类对象患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分裂性感情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严重精神发育迟滞)、肺结核病,每年由民政部门核发一定金额但原则上最高限额不超过1000元的救助金;对患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再生性障碍贫血、重症肌无力、垂体瘤、血友病的,每年由民政部门核发最高限额不超过2000元的救助金。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由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承担医疗服务和结算工作。

重大疾病门诊救助。对低保家庭成员中患有恶性肿瘤,因经济困难和其他因素影响,没有住院治疗的,每年年终由民政部门审核相关资料核发不超过2000元的救助金;患肝移植术后(肝硬化晚期伴腹水)、肾移植术后、尿毒症透析等重大疾病的,每年年终由民政部门审核相关资料核发不超过3000元的救助金。

医疗救助对象年度内只能享受其中一种门诊救助,不得重复享受。

(三)完善住院救助。

普通疾病住院救助。低保、计生失独家庭成员在县(市)、乡两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由民政部门按60%、70%的比例给予救助;在县(市)级以上或异地就医的,民政部门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

特困供养人员在本县(市)、乡两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依据《关于对我市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实行全额减免的通知》(常卫发[2010]100号)规定执行,补偿比例为80%、90%,补偿后的医疗费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统筹解决;转诊县(市)级以上或异地就医的,其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或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由民政部门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

10000元,救助标准随筹资水平提高而适当上调。

重大疾病住院救助。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白血病、尿毒症、肝移植、肾移植、恶性肿瘤(肝癌、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前列腺癌、骨癌、淋巴癌等)、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分裂性感情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严重精神发育迟滞)、农村聋儿人工耳蜗植入抢救性治疗、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重特大疾病对象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在政策范围内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的自付部分费用:医疗救助对象中的低保家庭成员、计生失独家庭成员按70%的比例救助;低收入救助对象按60%的比例救助;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按50%的比例救助。

特困供养人员患重大疾病在县(市)、乡两级定点医院住院,其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或其他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统筹解决。县(市)级以上住院就医的,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或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由民政部门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80%,民政医疗救助补助20%。农村儿童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救治对规定临床路径的全程规范化治疗实行单病种费用定额包干,第一年诱导缓解和巩固强化阶段住院治疗费用新农合补助70%,民政医疗救助补助20%。对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实行大病定额补助,规定补助定额标准内的费用由新农合负担80%,医疗救助负担20%,超出定额补助标准的费用由患儿家庭负担。

重特大疾病对象年内住院累计救助金额不高于15000元,单次救助金额不超过3000元(特困供养人员和0-14周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对象除外)。救助标准随着筹资水平提高而适当上调。

意外事件住院救助。因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烧伤、踩踏等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且无责任方或责任方无赔偿能力的低收入家庭,按照抢救费用(后续治疗费用除外)“三基”范围内自付部分的90%进行救助,最高限额3万元。

医疗救助对象因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不能满足就医需要,需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应按规定先向民政部门提出转诊申请,并填写《救助对象转诊就医审批表》经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在出院后到民政部门按比例进行医疗救助,未批准的不予以救助(转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四)强化各项制度衔接。医疗救助对象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其自付费用仍然过高难以承担,可通过临时救助或慈善医疗援助给予帮扶。同时,鼓励单位或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助、创办医疗援助服务机构、提供医疗援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医疗救助。

(五)规范医疗救助管理服务。

1、完善“一站式”医疗救助管理平台。

结合当前我市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工作实际,启用最新的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实现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构建运行有序的“一站式”同步结算平台。

2、规范“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流程。

完善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指定市辖区内一家综合性医院为医疗救助应急突发处理医疗机构,并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各定点医疗机构需挂牌服务,开设医疗救助缴费专用窗口,显眼处张贴医疗救助就医指南;制定落实医疗救助对象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住院和免收门诊挂号费、专家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出诊费、急诊观察床位费等优待优惠政策。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象收取住院押金。救助对象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定点医疗机构与民政部门建立定期审核结算机制。

3、规范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常宁市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审批单》,住院审批单由当事或监护人3天之内在医院医疗救助专用缴费窗口办理审批手续;在乡镇(街道)卫生院住院的对象到所属乡镇(街道)民政办办理审批手续,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医疗救助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在确认救助对象入院资料齐全后,通过医疗救助信息系统上报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并按对象属别办理入院手续;低收入救助对象、计生失独家庭、“急难”家庭入院治疗凭低收入证明、计生证明、“急难”证明,参照医疗救助对象审批程序住院。

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本市以外住院就医,通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政策性报销后,由本人或监护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低保或五保供养证、医院诊断证明书、居民医保或新农合补偿结算单、《救助对象转诊就医审批表》到所属乡镇民政办领取《常宁市住院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乡镇民政办对资料审核后,定期统一报送民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对上报的救助对象按规定时间集中审批,并张榜公示,发放救助金。

五、规范救助基金管理。

医疗救助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在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中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帐,用于办理资金的汇集、核拨、支付等业务;省级下拨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及本级安排的救助资金,全部划入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医疗救助资金累计结余不得超过当年筹集的15%,结余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

进一步加大住院医疗救助对象巡检、抽查是医疗救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今后,民政局将联合纪检、卫生、财政部门不定期对救助对象住院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随机抽查。发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故意编造、伪造虚假信息,骗取医疗救助资金的,除责令立即纠正、不予以结算、扣回、停拨救助资金外,还将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属当事人责任的取消其救助待遇;属医疗机构或职能部门责任且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七、加强领导规范推进。

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工作同步推进,全面实施简便快捷、规范有效的医疗救助;健全医疗救助结算机制,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医疗救助主管部门作用,做好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的服务工作,推进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原医疗救助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本《意见》最终解释权属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社会救助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一次新的动员和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城乡统筹、分类指导、稳妥推进”的总体思路,从建立和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入手,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建立困难群众社会帮扶救助体系的意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规定》、《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市爱心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市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市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社会救助政策和文件,推动救助工作由单一的基本生活保障向医疗、教育、住房等全方位扩展,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自然灾害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从起,市委市政府连续四年将城乡低保、敬老院建设、城乡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列入“十件实事”,集中力量,加大投入,认真办理,保证了困难群众得到实惠,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城市低保制度日益完善,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城区低保标准由最初的105元提高到现在的190元,县市低保标准由最初的90元提高到现在的160元,目前,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95万人,人均月补差达到134元。

二是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实现了从临时救助向农村低保制度的转变。经过三年的扩面提标,保障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年900元提高到现在的1020元,保障人数从3.5万人增加到7.9万人,约占我市农业总人口的3.2%,人均月补差达到52元。今年要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标准要提高到1140元,人均月补差将达到60元。

三是建立健全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制定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干旱、冷冻、风雹、洪涝、病虫害等自然灾害,以来先后下拨救灾资金2778万元,为受灾群众恢复住房4802间,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稳定。特别是玉树地震发生后,全市民政部门紧急行动起来,在第一时间投入支援玉树抗震救灾的工作,向灾区紧急运送救灾帐篷240顶,组织社会各界捐款3445万元,捐赠棉衣棉被2.8万多件,为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是解决了免征农业税后农村五保供养问题,五保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分散供养、集中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200元和2400元。大力实施“霞光计划”,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三年来市县乡三级共投入1亿多元,新建改建敬老院64所,超额完成敬老院三年建设任务。集中供养五保对象达2861人,集中供养率达60%以上,较好地改善了五保对象的生活条件。

五是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并逐步完善,设立了4所惠民医院,对困难群众实行“十五免十五减半四优惠”等优惠政策。资助9万多名农村困难群众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大病救助,全市医疗救助对象达到13.9万人,以来共发放各项医疗救助金2500多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们还在武陟县、解放区开展了医疗救助同步结算试点工作,目前工作进展顺利。

六是慈善事业稳步发展,社会互助成效明显。成立了市慈善总会,县级慈善协会的数量达到6家,开办了43家慈善爱心超市,开展了“温暖隆冬行”、“慈善助你行”等一系列有声有色有效的慈善救助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四年来共募集爱心基金2500多万元,使6249名困难学生得到救助,3159名大病患者缓解看病困难,1.8万名困难群众得到救济,4300多名五保对象的生活有了改善;大力实施“微笑列车”、“重生行动”等慈善医疗项目,免费实施唇腭裂手术8000多例,项目实施在全国领先。

总的来看,近年来,我们努力构建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成效是明显的,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标准较低,达不到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低保特别是低保边缘户还没有得到有效保障。三是敬老院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敬老院编制、人员、经费保障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四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还不够规范,救助门槛较高,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影响了救助效果。五是基层普遍存在工作力量薄弱、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救助工作。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以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为目标,以农村低保扩面提标、医疗救助工作、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健全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各项救助制度的配套衔接,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新跨越做出新的贡献。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巩固城市低保工作成果,不断提高救助水平。一是建立健全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要建立健全与经济增长、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城市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二是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低保对象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与失业保险和再就业的衔接。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在保障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同时,探索限期享受低保待遇、逐步退出的路子,促进脱保就业。三是提高低保规范化建设水平。要健全和完善申请、审核、审批、评议、公示、档案管理、资金运行、信息统计等制度,对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实行程序化管理、规范化操作。要充分发挥社区评议小组的作用,将社区公示作为重要环节抓好落实,全面提高基层低保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四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要进一步加大资金监管力度,规范社会化发放程序,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目前审计部门正在对城市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各地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五是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今年,省里将出台《河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各县市区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出台《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实施细则》,合理确定低收入家庭标准,确保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规范完善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与城市低保相比,农村低保制度建立时间不长,客观上存在着低保对象人数多、家庭收入核实难等实际困难,特别是一些地方存在有错保、漏保、人情保等现象。在今年开展的农村低保扩面提标工作中,各地要把规范农村低保工作摆上日程,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全面复核农村低保对象。各地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核认定。乡镇、村级要进行100%的入户调查,县级民政部门对申报对象入户率不得少于40%。要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审批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村乡县三榜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对象认定准确无误,杜绝人情保和暗箱操作。

二是做好农村低保扩面提标工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今年的“十件实事”,要求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95元,将人均月补差由52元提高到60元(含上级物价补贴10元),保障面由3.2%提高到3.9%左右。这里我强调一点,在农村低保工作中,要坚决克服和纠正不按户保按人保的问题。一户只保一两个人或两三个人,目前各县市区都存在这样的问题,省里会议也专门强调要克服这个问题。我们的低保制度是按家庭收入来计算的,保障也要以家庭为单位来保障,按人保不符合低保制度。目前大部分县市区扩面提标工作已近尾声,我们要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对我们的工作来一个回头看,对存在以上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三是科学合理区分对象,健全完善分类施保制度。各地要综合考虑低保对象的家庭收支情况,按照家庭成员的病伤残程度和劳动力状况等因素进行分类,合理确定各类对象的补助金额。原则上,将农村低保对象分为三类:一类为长期重点保障户。包括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它成员无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家庭。二类为长期保障户。包括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它成员劳动能力较差,生活状况短期内不会有很大变化,需要长期保障的家庭。三类为短期保障户。包括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但需要赡养或抚养的人口较多,负担过重的家庭。

四是完善农村低保统计台账,加强信息化建设。省厅计划用两年时间为办事处和乡镇配备城乡低保微机,去年配备的重点主要是办事处,今年的重点是乡镇。根据民政部和省厅的要求,各县市区、乡镇都要建立农村低保统计台账,实行计算机管理。此次扩面提标完成后,5月20日前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并上报市局。

(三)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努力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健全五保对象审批机制,把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目前,我省共有五保对象47.1万人,占全省农业总人口的6‰,全国的比例在3-4‰,而我市五保对象只有4312人,只占全市农业总人口的1.72‰,这个比例与全国全省相差太大,不符合我市实际。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由于五保供养资金从转移支付中支出,所以一些乡镇和个别县拒绝将五保对象纳入保障范围,造成五保对象人数逐年下降,我市的五保对象人数在全省最少,以至于该享受的补助资金享受不到。各县市区一定要按照《五保供养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澄清五保供养人数,把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供养范围。二是加强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改善五保对象的生活条件。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也被列入了今年市委市政府的“十件实事”,按照敬老院“三年建设、两年配套”的工作规划,今年要重点完善13所中心敬老院的取暖、洗浴、卫生医疗和部分乡镇敬老院的取暖等配套设施。按照市政府要求,今年筹资400万元,市级财政已列入预算200万元,县级财政一定要足额按1:1的比例配套资金,乡镇可根据经济实力,完善取暖、洗浴、医务室等设施。目前,市级方案已经制定,下一步要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初步确定6月底前完成太阳能洗浴设施配套,8月底前完成医务室建设,10月底前完成取暖设施配套。三是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促进敬老院管理上水平上台阶。我们已经完成了敬老院建设任务,敬老院的硬件设施有了明显改善,下一步要把工作重点转到管理上来,努力提高敬老院的管理服务水平。我们计划在全市开展“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和“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目前相关文件正在运作中。各县市区要按要求配备必要的管理服务人员,认真落实敬老院管理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希望各县市区的领导能够大力支持,帮助解决五保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要适当增加入住人数,巩固和提高集中供养率,完善敬老院管理服务制度,今年各县市区政府都要出台当地的敬老院管理办法,要通过加强服务管理,确保五保对象住得进、留得住、过得好。

(四)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参保参合工作。各地要按照政策规定,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时缴纳参保、参合费用,切实把城乡困难群众纳入到医疗保障体系中来。各地参保标准有所不同,都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参保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预算解决,不得从现有医疗救助资金中支出。二是做好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工作。要加快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步结算信息平台,健全以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费用为核心,方便快捷、监管有效的同步结算机制。今年,省里要求40%的县市区要开展同步结算试点工作,试点县市区医疗救助对象平均住院率力争达到3%。我市武陟、解放作为第一批医疗救助同步结算试点单位,工作进展顺利,武陟已建立了民政、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资金结算、垫付渠道畅通的医疗救助体系。今年我市其余县市区均被省确定为同步结算试点单位,我们将在近期召开医疗救助同步结算试点工作会议,安排全市的启动工作。三是探索建立医疗救助功效评价激励机制。要把医疗救助的筹资情况、资助参保参合情况、资金支出情况、人均救助标准、平均住院率等作为医疗救助功效评价的重要指标,逐步建立资金补助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推动医疗救助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五)探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做好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临时救助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是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客观要求。各地要加大探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工作力度,注意把握对象确定、救助标准、审批程序等关键环节。要加大对临时救助的资金投入,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根据当前的经济情况,市政府决定今年的“爱心一日捐”活动推后至8月19日进行,各县市区要做好准备工作,继续重视抓好“爱心一日捐”的资金筹集,最大限度地发挥爱心基金在助学、助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重视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

集中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对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烈士褒扬工作,弘扬民族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有姓名记载的烈士有3674人,全市有烈士陵园7所,褒扬安葬烈士7817名;有散葬烈士墓44处,散葬烈士46人。长期以来,由于经费投入不足等原因,我市烈士纪念设施普遍存在着年久失修、设施老化、破损严重等问题,急需进行保护改造。

这次省政府统一安排集中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既是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教育群众主体功能的现实需要。各县市区要本着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把保护改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扩大内需的项目规划,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

(一)明确目标,加快推进。要按照统一部署,集中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保护改造。改造的重点是:烈士纪念墓地、纪念碑、纪念堂馆、纪念堂祠、纪念雕塑、纪念广场等主体纪念建筑设施。保护以改造翻新为主,原则上不得改变原有建筑物位置和格局,不新增纪念设施规模,保持原有陵区的风格风貌。对散葬烈士墓,由墓地所在地政府安排资金进行统一修缮保护。保护改造工程要在9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

(二)突出主题,科学规划。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保护纪念设施、弘扬革命精神、方便群众瞻仰为建设目标,以改造主体烈士纪念设施为建设重点,以突出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优美的环境和气氛为设计原则,统筹考虑短期改造与长远发展,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分步实施,坚持节俭节约,避免奢侈浪费。保护改造方案要按规定程序报批,要广泛征求烈士遗属、军队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使改造方案更加科学合理。

(三)严把质量,加强监管。保护改造烈士纪念设施责任重大,在工程质量、建设程序方面不能有丝毫闪失。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项目协调、检查和验收,确保每个改造项目都成为精品工程。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切实用好每一分钱,对于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要严肃处理。

(四)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涉及宣传、发改委、财政、文化、文物、旅游和军队等多个部门。各地要加强部门协作,争取相关部门在人力、财力、物力和政策优惠、舆论导向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

(五)强化管理,提高水平。在集中力量搞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的基础上,各地要认真搞好职业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讲解员的选拔、培训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讲解员队伍。要下功夫抓好陈列展示,不断提高宣传展览效果,把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同志们,做好社会救助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任务艰巨光荣,让我们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

社会救助会议主持词

在座的各位解放军同志,同志们:

xxx素有拥军爱民的光荣传统,市区和xxx成功创建国家双拥模范城,驻地部队与地方群众结下了深厚的“鱼水情”。驻地部队是我们金华人民的子弟兵,关心关爱驻地部队家庭困难官兵,既是支持军队建设、提高国防能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也是解决家庭困难官兵解决实际困难、全身心投身国防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慈善总会联合在市慈善总会设立了驻地部队困难军人救助专项基金—连续5年开展了“关爱亲人解放军”温暖活动共出资37万元先后为困难官兵提供资助185人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今年市慈善总会安排资金20.6万元为103位困难官兵每人给予元资助资助金虽然不多但表达的是政府和社会对人民子弟兵的一片心意、一种关爱。

驻地部队是xxx的“定海神针”,xx每项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广大部队官兵的支持,每项荣誉的取得都凝聚着广大官兵的辛勤汗水,在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兰江抗洪抢险、创卫、城市武装巡逻、春运、急救等危难险急任务面前,总是驻地军队不怕牺牲、不顾安危,冲在最前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正是有着驻地部队与全xxx人民的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才有xx的和谐稳定。子弟兵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困难,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帮助大家克服困难、走出困境。“关爱亲人解放军”活动作为慈善“拥军”的一个项目,我们将一直继续坚持下去,努力将这个项目做大做强,争取为驻地部队子弟兵提供更多的帮助。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人士进一步关心军队建设,用各种形式帮助家庭困难的官兵克服困难。同时我们也希望家庭有困难的子弟兵坚定信心,安心部队工作,为保卫国家、支援地方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全国社会救助工作领导讲话稿

2005年,全市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大城市,实现新跨越”目标,按照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要求,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社会救助框架体系基本形成。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全市“一口上下”的救助工作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市县两级都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所有乡镇街道都建立了劳动保障与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日趋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成绩显著;覆盖城乡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得到很好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已全面推开;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入学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还有慈善救助、住房救助、结对扶贫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活动广泛开展,都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二是为民办实事项目圆满完成。去年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共10大项,其中有许多与社会救助工作有关,到年底全部圆满完成。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提高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超额完成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年底前,碧浪湖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开工建设,150套廉租房全部建成;“星光计划”继续扎实推进,26个老年活动室建设圆满完成。三是重点难点工作有突破。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6.9%,提前完成省下达目标。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全市共有173.45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累计筹集资金5452.64万元。出台了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意见,累计救助41807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45.39万元。还有市惠民医院的挂牌成立、各级民间慈善组织开展的大病救助等,都为缓解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按照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低保工作还须进一步完善,如何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建立低保对象红绿卡制度等,有待于进一步探索;二是农村五保供养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水平还须进一步提高;三是基层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力量和经费还没有完全到位,救助资源整合工作仍须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社会救助作为大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是进一步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的职责所在。为此,我们要认清形势,创新破难,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是构建和谐社会,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指明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社会和谐意味着社会成员、社会群体之间的友好相处与和平共处,它的基础就是公平与公正。近几年虽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很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也很快,但高收入家庭与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去年,市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状况进行了专项调研,通过摸底调查,全市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有5万多人,约占总人口的1.95%,说明还是有相当部分的困难群体,要通过政府的二次分配来解决市场化带来的差异和不公平问题。从这个趋势看,我们的任务还很艰巨。

二是创新破难为民服务,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本届政府任期内的一项重要目标。当前,全市正在开展“创新破难,加快发展”大学习、大推进活动,如何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创新破难,深化为民服务,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的问题。在社会救助工作的理念上,如何坚持以人为本,把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真正作为各级各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在社会救助工作方法和手段上,如何改变我们以往各部门单兵作战的方法,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和政策上的衔接,从简单的零星社会救助,转变到按项目重点推进上,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在社会救助工作的机制上,如何从原来的随意性救助向建立健全法规、政策、制度的长效服务转变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加强研究,不断探索。

三是完善体系建设,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新任务。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形成,各项制度也已基本到位。但我们也要看到,由于目前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时间不长,无论在政策制度上,还是工作方法上,都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按照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我们面临着艰巨的任务:一要进一步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如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健全完善上;在搭建基层统一的救助平台,实现救助信息的畅通、共享,建立“一口上下”运行机制的探索上,还需要继续下功夫。二要进一步拓展社会救助内容。在解决困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的基础上,还要帮助解决医疗、教育、司法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从不同方面提供多种救助服务,加固社会“安全网”。三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捐助制度。在继续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社会捐助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今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目标任务很重,做好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抓好“九个救助”:一要强化认识救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二要落实责任救助。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在加强资金、物资救助的同时,搞好生产自救,扩大救助网络工作平台,明确责任分工,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部门既要按照职责,完成好常规救助任务,又要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创造亮点,形成特色。三要整合资源救助。在现有政府救助、社会性救助工作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构建完整有效的网络平台,既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又充分有效使用各种救助资源,确保社会救助不重复、不遗漏。四要营造氛围救助。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抓好社会救助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抓典型抓示范,营造良好的救助工作氛围。五要带着感情救助。扶贫帮困是一种传统美德,也是一次思想升华,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和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观念的高度,带着感情、充满真情地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这也是对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检验。六要实实在在救助。对明确的各项社会救助工作任务,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对明确的各项为民办实事项目,要一件件抓落实,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取信于民。七要不漏一人救助。对政策范围内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工作要细而又细、实而又实、深而又深,努力做到应救尽救、不漏一人,让每一名困难群众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八要健全机制救助。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的协调机制、政策体系、创新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努力构筑社会救助的长效管理服务机制。九要夯实基础救助。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基础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县区、乡镇、街道的职能作用,整合资源,夯实基础,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推进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工作重点是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以富民惠民、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着力在完善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和为民办实事上下功夫。

1.抓好基础工作,夯实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做好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抓好基础是关键。去年我们对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状况进行了调研,基本掌握了底数。在此基础上,今年要着力做好动态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随时掌握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打下扎实基础。目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的救助平台都建立了,但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我们要继续在资源整合上下功夫,按照“六到位”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保证社会救助工作必需的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把政治素质好、业务精、群众观念强、工作得力的干部,充实到社会救助机构中来,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平台,使基层网络平台真正发挥作用。

2.抓好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市委、市政府又确定了十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对被列入的社会救助工作,一定要作为重中之重,抓好落实,取信于民。一是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要进一步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就业培训服务,积极开拓就业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二是住房救助工作。继续实施廉租房制度,解决市区百户“双困户”的住房困难。经济适用房20万平方米年内结顶。全面完成360户农村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务。三是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市区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条医疗保障线”制度,进一步健全合作医疗困难群众救助机制,切实缓解部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四是慈善超市建设。今年要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在中心城区和县区政府所在地的主要乡镇,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慈善超市,为探索实物救助打好基础。另外,如继续推进示范老年活动室建设、实施法律援助等为民办实事项目,都要抓紧抓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对各项具体的社会救助工作,我们必须抓紧抓好,但同时,还必须着眼于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服务机制。一是健全协调机制。各级困难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各项工作的协调,加强政策、工作衔接和资源要素的配套。如农村合作医疗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衔接,政府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元旦春节各级各部门组织的走访慰问等,办公室要积极参与,加强协调,真正发挥作用。二是健全政策体系。三是健全督查机制。社会救助制度、政策的实施,关键要落实到为民解困这个基点。今年要组织对重点救助工作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抓进度,促落实,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工作的落实到位,另一方面部门之间也可以取长补短,提高水平。

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讲话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街道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年初提出的“重点工作出亮点,难点工作求突破,常规工作有创新,整体工作上水平”的工作思路,一个项目一个项目推进,一个任务一个任务完成,做一件成一件,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今年以来,我街道被评为“湛江市计生工作先进单位”,下辖的九二一社区先后被评为“广东省学雷锋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街道九二一社区青少年校外教育辅导站《五老牵手红领巾,共圆美丽中国梦》活动全国示范单位”。

20--年工作总结。

(一)持续加强党的建设。

党建工作永远在路上,我街道始终把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为增强辖区党员的党性修养,进一步改进街道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创新思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

一是抓好“三个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通过抓好队伍建设,夯实党建基础。根据中央提出的“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街道党工委结合实际,继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系列讲话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抓好规范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开展好基层党建规范提质行动,推进组织规范化。依法依规完成20--年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坚持社区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三会一课”预告制、反馈制、联系制,健全了各项制度,确保党建工作有条不紊,继续完善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20--年共接访群众789人,走访群众9822户,占应走访比例超过96%,走访个体工商户932户,占应走访的比例100%,收集到问题意见32条,为群众办实事32件。通过抓好作风建设,增添干事创业动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牢记“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街道重大财务、人事工作议事、公务接待、物品采购等制度,公车统一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和干部体检制度,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具体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程序办事,按原则办事,增强街道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通过扎实有效推进“深化‘543’工作机制,巩固党群桥梁”这“书记项目”,为群众办实事,化解矛盾,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发展。

二是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一方面提前部署造氛围,实时跟进掀热潮。我街道党工委将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号召广大党员干部收听收看电视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广东做出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批示精神,组织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和部分老党员集中观看党的开幕和闭幕大会,会后动员广大职工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另一方面精心组织灵活学,多措并举抓落实。街道党工委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制定学习方案与学习计划。11月2日,街道党工委召开深入学习精神全体干部大会。13日,学街道召开习贯彻党的精神专题学习会议,街道中层以上干部及各社区党支部书记参与专题讨论,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各抒己见。同时街道党工委还在辖内各社区及街道办公大楼,拉挂横幅5条、张贴标语15幅,制作宣传栏6个,滚动led屏宣传口号300余条,并通过“党支部微信群”等载体为学习贯彻精神营造浓厚氛围。作为党工委书记我坚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精神,到驻点的九二一社区开讲“牢记初心,不忘使命”主题党课;街道党工委积极响应区委号召,精心安排班子成员及社区书记到延安革命圣地学习培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组织的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党章知识考学等系列活动;各党支部召开学习贯彻精神主题党日活动和相关座谈会,使党员学深悟透党的精神。

(二)构筑经济发展坚强后盾。

一是用心服务辖区企业。我街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间,分别为湛江市昱华纸品有限公司、湛江银虹饲料有限公司。湛江市昱华纸品有限公司前三季度工业产值3171万元,累计比去年同期增长4.41%;湛江银虹饲料有限公司前三季度工业产值4952万元,累计比去年同期增长37.71%。街道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2间,分别为湛江市粤隆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湛江新供销华合农资有限公司。湛江市粤隆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前三季度销售额79万元,累计比去年同期减少99.3%;湛江新供销华合农资有限公司前三季度销售额5458万元,累计比去年同期减少4.05%。今年前三季度固定资产投资累计7138万元。其中湛江朗日志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凤和广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901万元。二是全力督查安全生产。街道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严抓安全生产。今年来,街道干部按照分工深入走访检查辖区生产经营场所。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我街道联合区安监局、赤坎消防大队、寸金派出所等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重点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20--年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260人次,共检查生产规模企业5家,旅店、酒店、娱乐场所6家,其他单位29家,通过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28起,已整改隐患128处,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三是大力加强宣传培训。通过派发安全知识小册子、宣传海报张贴、呼吁群众关注广东消防等方式向辖区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消防安全知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20--年我街道及企业悬挂标语25条,横额30条,张贴宣传画32张,出黑板报5期,发放宣传资料1400份,开展安全咨询1次,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1次。

(三)城市管理迈上新台阶。

一是开展各类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今年是湛江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国检的关键年,为顺利通过复审国检,我街道开展了一系列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今年以来,我街道组织挂点街道“五城同创”工作的市、区单位,辖区单位及居民群众共开展爱卫运动5次、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6次,共计清理卫生死角13个,清理垃圾38车。对辖区内的7处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进行了4次更新,大力开展以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为重点的健康知识宣传,促使爱国卫生月活动深入群众。积极联系消杀公司对辖区内的大院、小区进行消杀,较好地完成了春秋两季的灭鼠、蚊、蝇、蟑工作。二是继续做好“门前三包”整治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门前三包”工作方案,将临街门店年审办证与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挂钩,组织街道城管办、社区、寸金执法中队及寸金工商所每天10:00-12:00一同到临街商铺巡查,做到定人、定段、定时,定岗,落实责任,促使门前“三包”制度落到实处。三是积加大数字城管工作整治力度。安排专人对数字化城管系统的案件进行接收、分类、派发及答复,对无主建筑垃圾、积存卫生死角、无主井盖、店招店牌破损等问题,及时派发并处理。今年以来,我街道在下辖四个社区居委会、寸金城管执法中队及乔银环卫公司的配合和支持下,数字化城管系统案件处理率大大提高。截止目前,我街道共收到市派遣城市管理案件239件,办结239件,结案率100%。我街道的案件处理率在全区名列前茅,多次得到市、区“五城同创”办的肯定。四是积极做好“两违”巡查工作。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度,严格做到“5盯1”(领导班子,股级干部,社区书记,社区干部,执法队盯一个违法建筑),确保每天巡查到位,坚决杜绝新增;通过利用街道“两违”工作微信群、短信群发系统等发布信息,使全体工作人员快速、全面掌握情况,达到信息上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及时的效果。目前我街道辖区2例违建都已全部停工处理,其当事人均表示配合工作,无事态扩大化,街道整治“两违”专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五是全力开展创文工作。我们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志愿服务活动为三大抓手,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通过举办道德讲堂、“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评选善行义举榜等方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关工+义工+社工”三结合的模式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失庭”三关爱活动,组织各项主题的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我们充分发挥辖区高校多、大单位多的优势,组织岭师、湛教、卫校、中心医院、“五老”等十几支志愿者队伍,开展文明交通协管、环境卫生清洁、消防安全巡查、家电维修、医疗义诊、文艺义演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项目,今年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达60多场次,有力地推进了创文工作。

(四)推进平安惠民建设。

我们秉承“公心唯上、民生第一”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目标,切实服务好辖区困难家庭、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等,认真做好社会救助、优抚、老协、双拥、慈善、殡管、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等工作。一是确保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应保尽保,20--年以来审批低保户15户。二是落实各项政策,关爱慰问优抚对象。今年慰问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等240人;建立“新候鸟之家”,对200名流动儿童实行帮扶;配合区四套班子领导开展结对帮扶4人;联合市慈善会开展慰问活动,慰问困难群众40余人;组织慰问单亲家庭20多人,援助妇女儿童10人,援助重大疾病人员2人。三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积极做好残疾人实名制普查工作,对全街道的549名残疾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挨家挨户的上门普查;认真做好精神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工作,配合区残联为辖区82名精神病人发放免费服药卡。四是继续做好老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积极开展活动,并每月做好全街道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工作,20--年新办老人优待证727。五是做好ww工作。从今年4月份起就已经ww期,结合街道周末的应急值班,采取“特事特报、急事急报、大事快报”的值班报告方式,明确每天的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责任到“人”,责任到“时”。实行危险重点人员24小时“一盯一”,敏感人员“一盯多”。强化矛盾化解制度。利用驻点工作、下户调查、座谈会和申报补助等工作机会和工作场合,及时掌握处理各类矛盾苗头动向,把矛盾化解在基层,20--年至今成功化解矛盾纠纷62宗。

(五)计生工作有新突破。

我街道辖区常住总人口数39061人,其中常住总人口为37093人,流入的流动人口3460人。今年以来,我街道以推进孕前优生检查为工作核心,着力突出计生服务特色,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街道连续十年被评为湛江市计生工作先进单位。一是开展人口计生主题活动。今年开展人口计生主题活动5场,开展“讲座30多场,发放宣传单张和宣传品3000多份。今年“全面两孩”政策的宣传活动共举办5场、板报1期、张贴海报60张、悬挂横幅5幅、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二是做好服务帮扶工作。今年共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678人,701538.6元,共走访慰问计生特殊困难家庭15户,发放了慰问金28500元,发放慰问品1000多元,共申请了特别扶助金25人,发放特别扶助金157000元,组织落实符合条件的居民参加孕期前优生检查308人。三是全力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今年我街道共制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栏5个,张贴海报500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同时也全力配合寸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户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和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年来共建立健康档案人数38681人,家庭医生签约人数14703人。

(六)劳动保障落到实处。

一是灵活就业方面。今年,我街道共为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备案登记305人,共受理了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保补贴400人,补贴总额1349040.1元。二是医保方面。我街道在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过程中,认真做好参保工作,到目前为止,我街道20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为15595人(未加大学生)。三是居民养老保险方面。今年我街道共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972人,并配合社保局按时完成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生存认证),保证了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得到按时发放。

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街道将继续按照市区党委、政府要求,严要求、真抓实干,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党建规范工作。一是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为契机,通过党建工作联席会、社区离退休党员工作站及党代表工作室等平台,紧密联系辖区各大单位,整合资源处理辖区热点、难点问题。二是以党建规范化为目的,争取上级支持逐步解决街道办事处(现租用邮政公司闲置办公楼)与寸金社区居委会(没有自主产权)办公场地的问题。一方面可以筹集资金购置辖区内临街破产企业或单位闲置办公楼;另一方面,支持辖区房地产项目尽快建成并按相关规划无偿提供社区工作用房。

(二)突破经济发展瓶颈。一是争取各级国资系统的支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盘活辖区破产企业,整合厂区推进都市型经济厂区建设。二是继续对辖区商务楼宇进行排查,全面掌握辖区现有帮助企业落户的平台情况,突破岭师校区、小产权房等难以协调的场所。三是借助岭师、农垦厂等单位资源,引导辖区单位组建科技团队,吸引高附加值、高新技术、无污染、用地集约的工业企业进驻辖区发展,精心培育适合赤坎实际的都市型工业。

(三)保持民生服务优势。一是以“创文”工作为切入点。加强志愿服务队伍的建设,大力招募各阶层、各行业的优秀精英充实到志愿服务队伍中,让我们的队伍成为真正的“多面手”;加强培训,提高志愿服务的能力,同时结合群众需求,发挥各队伍自身的优势,为居民群众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志愿服务。特别是保证“关工+义工+社工”三结合的模式开展“三关爱”(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失庭等弱势群体)活动。二是以“巩卫”工作为得分点。积极处理各类督办及诉求工单,争取办结率在全区排名保持名列前茅。三是以“公卫”工作为突破点。集中力量,狠抓基础性工作,规范信息化管理工作和提高信息质量,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统一性;加强社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公卫服务水平。注重强化“公卫”工作层级动态管理,积极探索共驻共管,扎实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争取街道连续11年被评为湛江市计生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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