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一本好书之后,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和消化书中的知识和思想。这是一些来自读者的读后感评论,他们通过自己的阅读体验和思考,对书籍做出了深入的分析和评价。
一群海鸥正依着老人的节奏起起落落,排成了一片翻飞的白色,飞成了一篇有声有色的乐谱。一群海鸥突然飞来,围着老人的遗像翻飞盘旋,连声鸣叫,叫声和姿势与平常都不一样了。海鸥们像炸了营似的朝遗像扑来,它们大声鸣叫着,翅膀扑得那样近!看到这一幕幕的场景,我思绪万千,眼前仿佛浮现出了一幕幕老人与海鸥的生动画卷。
《老人与海鸥》这篇课文写的是:一位老人在每年的冬天,都步行二十里的路,从城郊赶到翠湖,只为了给海鸥送餐。因此,这位老人与这一群海鸥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文章还讲述了老人与海鸥之间一个个生动的故事。
故事一:老人几十年如一日省吃俭用,每天步行二十余里路,无论是春夏秋冬,老人每天必来,和海鸥就像亲人一样。你瞧!那老人把饼干丁很小心地放在湖边的围栏,退开一步,撮着嘴向海鸥呼唤。立刻便有一群海鸥应声而来,几下就把饼干扫干净了。老人顺着栏杆边走边放,还给海鸥取了名,亲昵的呼唤它们。
故事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就在这十多天后,老人突然去世了!这一消息让所有的海鸥都很吃惊。它们翻飞盘旋在老人的遗像前,而遗像中的老人也正默默的注视着这群海鸥,注视着与自己相伴了多年的“儿女”们……过了一会,海鸥们纷纷落地,排成两行,就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衣天使,久久凝望着老人的遗像……在为老人举行隆重的葬礼上,我们抬着那幅遗像缓缓的向灵堂走去。老人背着那个蓝布包,撮着嘴,好像还在呼唤着海鸥。在他的心里,一定是飞翔的海鸥。
其实动物和人一样,也有自己的爱憎,自己的智慧,自己的情怀。只要你们用真心去对待动物,就会真正的体会到人和动物之间也会有深厚的感情。
文中的一句句话语,一个个片段充分表达了詹天佑对工程的负责,身先士卒的精神,和一颗爱国心。
《詹天佑》一文描写了在1905年,清政府提出由本国工程人员独立修筑铁路干线“京张铁路”,在英俄等多数帝国主义国家的要挟下,詹天佑毅然接受了修筑京张铁路的艰巨任务。
在勘测过程中,詹天佑常勉励工作人员:“我们的工作首先要精密,不能有一点马虎,‘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应该出自工程人员之口。”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掉信心。他总是把这句话作为前进的动力,所以他遇到困难总是毫不畏惧。这让我不得不敬佩他。
在山势高,岩层厚的居庸关开凿隧道时,山顶的泉水往隧道里渗,詹天佑身先士卒,带头提着水桶去排水,他常常和工人们同吃同住,不离开工地。
詹天佑对全线工程曾提出“花钱少,质量好,完工快”三项要求。京张铁路经过工人们几处奋斗,终于在1909年9月全线通车。原计划六年完成,结果只用了四年就提前完工,工程费用只及那些帝国主义国家估价的五分之一。
虽然我们不能像詹天佑那样有那么伟大的业绩,但我们要学习他的精神和他的优秀品质,让“中国近代工程师之父”——詹天佑的伟人事迹和他那不屈不挠,身先士卒的精神,一代代流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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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近代史老师的推荐下拜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浅浅读完后一直想写一些东西来表达内心的想法。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书解决我内心许多关于中国问题的疑惑,也使我看待中国的一些现存问题有了一种新的视野。我出生于一个小小的村庄,在那里面每个人都是熟识的,个人的品行都是了解的,以前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也没有什么疑问,但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我们村子的景象竟然可以说是中国广大乡村的缩影,或者说是悠久历史的缩影。以前我对中国的人情总是疼恨的,我一直以为人情社会是中国社会前进的阻碍,在社会上人们不管干什么都要托关系,走人情,总是把法律置于身后。我觉得应该向西方学习彻底的抛弃这种人情,但我在书中发现这种人情在中国是无处不在的,尤其是在乡村。而我对待乡村中的人情和社会的人情总是不同的态度,在我看来向村里的人情是一种温馨的互助,而社会的人情是一种恶心的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方式,但我以前没有意识到其实乡村的人情正是社会上那种人情的根源,而这种人情也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可恶,反而这是中国乡土社会所孕育出的一种特性。
其次印象最深的是书中对于中国法律方面的一些论述。书中提到了无讼这一古代重要的法律特征,古代人追求无讼其实便是乡土性的影响,在乡土社会一切都是稳定的,人们是熟识的,打官司似乎是一件很丢脸的事,因此人们更多的是追求调解,找一个德高望重的人来劝解,双方各退一步相互理解,事情解决了大家不伤和气,这便是人们的追求。如果打起官司非要争个是非对错,那么日后是没法再在一起活动的了。因此,中国人讲求和解,现在也是如此,打官司(民事案件)前法官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庭审。这在西方人看来是很难理解的,他们追求的是对自己权利的保障,不管你是谁因为什么侵犯了我的权利,你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这种思想的不同其实就源于东西方社会性质的差异,中国是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而西方则恰恰相反,他们是陌生人的世界。而法律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契约,而契约则是用来约束陌生人的,对于熟人使用契约是不信任的表现,因此中国的法律的发展是远远比不上西方的。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中国现存的问题有一种全新的视角,也许看书的价值也正是如此吧。
孤独年迈的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不舍不弃,只身驾船赶赴人迹罕至的墨西哥海湾,终于在第五天钓上一条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经过两昼夜的殊死捕斗,筋疲力尽的圣地亚哥最终降服了这条前所未见的大鱼,并把它绑在了小船的侧舷上。夜色降临,遍体鳞伤的圣地亚哥满怀喜悦地返航,却没料到,看似平静的海面上,一大群饿疯了的鲨鱼正循着血腥味尾随而来,老人费全身力气,筋疲力尽的把鲨鱼杀死,把死鲨鱼栓在小船后面,拖回来享受果实。展示了进取者与自然搏斗和人的不屈性格,胜利者的喜悦。然而,老人把鱼拖到岸边,死鲨鱼却剩下一架空骨头架子.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矗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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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是毛泽东论述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著作。由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讲话修改和补充而成,同年6月19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全文阐述了12个问题,贯穿全文的基本思想是:把正确区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文章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但同阶级对抗社会的矛盾根本不同,它是一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不具有对抗性,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毛泽东全面地分析了各种类型的人民内部矛盾,系统地论述了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的方针政策。指出,要用民主的方法,用“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作为从政治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解决经济领域中的矛盾,应依据发展生产,统筹安排,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科学文化上的问题,应采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民族关系中的矛盾,应采取加强民族团结,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的方针;在与民主党派关系上,应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等。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论述,特别是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观点,以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方针和方法,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史增添了新的内容,对探索社会主义社会的规律,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这篇讲话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基本完成的情况下,明确指出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并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我国政治生活的主题提了出来,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是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正确方针的继续和发展。讲话公开发表前,反右派斗争已经开始,由于当时对右派分子向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进攻的形势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在讲话稿的整理过程中加进了强调阶级斗争很激烈、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谁胜谁负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这些同原讲话精神不协调的论述。
下面我想针对文中介绍的少数民族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
我国少数民族虽然人口不多,但是居住地区广大,约占全国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至六十。所以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文中指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地方民族主义。无论是大汉族主义或者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这是应当克服的一种人民内部的矛盾。在这一方面,我们已经做了一些工作,在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关系比较从前大有改进,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时有少数民族地区发生暴动,证明我们的民族问题还没有解决好。而且我认为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少数民族地区大多都在我国的西部,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西部地区仍然比较贫穷落后,较东部和中部确实有很大的差距。从东中西部地区人均生产总值水平来看,1978年东部地区人均生产总值是西部地区的1.86倍、中部地区的1.56倍,到2007年分别扩大到2.39倍和2.05倍。东中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占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由1978年的50.31%、29.06%和20.63%变为59.27%、23.36%和17.37%,东部地区比重不断上升,中西部地区相对下降。这种区域之间的不平衡发展必然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试想如果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如我国东部地区那样发达,人民生活富足安康,我想那样他们一定会感谢党,感谢祖国,又怎么会起来暴动呢,所有我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方法还是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我们要采取更加得力的政策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这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的根本大计。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政策思路,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不能完全照搬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模式和思路,必须要有针对性,充分体现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传统和地域特征,才能全面贯彻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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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深红色的封面上赫然写着:“要说,我就把一生的话都说出来。让我儿子知道,爸爸是被贪权、贪钱、贪色毁掉的„„”。一霎那,“权、钱、色”三个字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于是乎,我就带着这样沉重的心情开始了我的阅读之旅,跟着作者一起去解读和发现那个与我完全没有交集的世界的人的生活。
书的开篇写的关于李真的介绍,千篇一律地和其他关于写贪污受贿的贪官的生平介绍一样。所以,我只记住了他被“双规“前最后的职位:1997年5月,任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所以,我想用我自己作为一个“平民百姓“的角度去想象这样的一个职位的可以拥有多大的实权去贪污受贿,与此同时,他又应该怎样在这样一个金光闪闪的世界里守护他的情感。人就像是蒲公英的种子,吹到哪里,就会长成那里的样子。虽然这句话不是绝对的,可是也很明白地强调了环境给人带来的变化有多大。在书中,李真说过他曾经也做过普通的职员,也在学校交过书,甚至也像现在许多年轻人一样在北京“北漂“过。可是,就是因为做了秘书,那个看似”无权无利“的职位,却成了他跨进”天堂“的起点,当然也是跨进”地狱“的起点,更加是他进入这个大染缸的起点。一个小小的秘书的经历的所见所闻让李真深深地闻到了权力的味道,贪欲之心开始增长。是的,这颗被风吹到官场的种子,开始发芽破土而出了!
权的作用是什么?是钱,没错!因为权力越大你可以经过“合法途径”快速地弄到很多钱。做为一个学生,我也大概了解身边的亲戚家人的基本工资,虽说现在大家都很热衷的国考——考公务员,这个也仅仅是个福利比普通老百姓好一些的岗位。可是,当我看到书中李真仅仅利用国家财政部拨的500万美元的外汇额度,依靠转手按市场价倒卖,就可以净赚差价2000万元时,我还是深深地被震撼到了。对我们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人就是这样的,得到一个好处就会胃口变得更大。通过2500万支持吴下海经商后,李真就开始了在官场上滚雪球的游戏。之后,他就和张铁梦与吴庆五合作得到了不少美金和在北京的房子。是的,似乎一夜之间,李真变得阔了,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有钱人。或许,他曾经也有梦想;或许,他也想过自己可以努力奋斗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可是,一切都不重要了。此刻的他不用像普通打工者一样奋斗十几二十几年在北京买一套房子了。这一切都是这个大染缸给他带来的好处。于是乎,他的作风就更大胆了。
随着阅读的深入,让我觉得好痛心。因为,大家都知道现在是个拼关系的时代。只要你有钱,只要你有关系,你就可以进入你想进去的公司理想的职位,司空见惯的事。在书中赤裸裸地阐述了李真利用自己的“造势”,并且插足人事调动,你会发现,越来在他们的世界,能力的力量显得那么的薄弱。因为只要“领导”的一句话就可以把你带到“天堂”。“牵线、搭桥、找人、托人,更多的是给领导吹“耳边风”,关键时来那么几句,当然有时也请客送礼。“这是李真自己说的原话。不得不感慨这就是中国的官场!但是,想想他们的后果那么地悲催,也更加感慨官场真心也不是那么好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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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这本书一直听很多老师提起,以前从未看过,这次正好借此机会读了一下这本书。读之前并不明白,社会为什么会有契约的关系在。看过的玄幻小说里有时会提到契约关系,大多是人与强大的魔兽签订契约关系,有的是主仆关系,有的是同伴的关系。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社会契约大概是什么意思。
《社会契约论》第一卷主要是讲契约论,第二卷主要讲的是主权论。
第一卷,主要谈到约定和契约。在第一卷的开头部分,卢梭提到“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其实,就是说,人虽然是自由的,但也要受到约束。在第一卷中,卢梭主要是为这种约束寻找一种依据。卢梭的观点就是,约定是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所以,卢梭首先谈到了约定。
首先,他从家庭的角度来谈约定。家庭是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而又唯一自然的社会。当孩子依赖父亲养育时,才依附于父亲。当这种需要停止,双方都恢复到独立状态。这时候,如果他们继续在一起,就需要靠约定来维系。卢梭进而将家庭放大到政治社会,将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放大到首领和人民的关系。
之后谈到,社会秩序也不可能建立在强力的基础上,因为最强者无法一直保持强势霸权,除非他把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而强力并不构成权利,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何权利,只剩下约定才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
至此,卢梭为这种约束找到了依据——约定。同时,卢梭指出,在约定的情况下,并不能规定一方的绝对权威,另一方无限的服从,否者,这是无效而且自相矛盾的约定。在约定的基础上,卢梭提出了社会契约。约定是社会契约的基础。卢梭提出一种假设,当人类达到这样一种境地,自然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使得依靠个人的力量难以生存的时候,如果人们不改变生存方式,就会消灭。就“需要寻找出一种结合形式,亦即那种能以整体的共同力量来保护和捍卫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的结合形式,而且在这种结合体中,每个人在与所有其他的人相互结合的时候仍服从他的意志,且仍像以往一样自由。”这就是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问题。人民订立契约产生国家,并将自己的全部自然权利让渡给国家,即共同体。
按照社会契约,所有人同等地将自己毫无保留的奉献给集体。既“每个结合者以及他所有的一切权利都已全都转让给了整个集体”。这种转让是把自己奉献给全体而不是某一个个人,因此每个人都能从其他的结合者那里得到与他转让的权利相同的权利,所以每个人都得到了他失去东西的等价物,并获得了更多保护其所有物的力量。其本质可概括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把我们自身和我们的全部力量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而且把共同体中的每个成员都接纳为全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为了使其他约定有效,必须约定谁不服从公意,整个共同体就要强迫他服从公意,迫使他自由。只有这样,才能是整个政治机器有力的运转,使社会约定成为合法的。此外,还应当包括少数服从多数的约定,这是政治体形成之后“公意”确定的准则。社会契约不能有一丁点改变,且在他坐在的所有的地方都为人所默认和公认。一旦契约被破坏,每个人便可恢复原来的权利,收回其放弃的天然的自由。按社会契约联合起来的政治体,即可称为国家,也可称为政权或主权者;至于结合者,总起来就是“人民”;主权的参与者称为“公民”;法律的服从者称为“臣民”。这样一个政治体的建立,就是人类从自然状态到合法社会状态的转变。人类因为社会契约而损失了天然的自由和能够取得一切东西的无限权利,而得到了社会的自由和能够对他们拥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还有得自社会状态的道德的自由。第二卷这一部分主要谈到主权、公意、立法三个问题。首先,卢梭指出,主权是公意的运用,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的。主权的不可转让性,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依据。首先,主权是意志的体现,意志是无法转让的,转让意志意味着出卖人的本质属性——自由。其次,所谓主权,实质上是全体公民公意的体现,不同于狭隘的个别意志,是一种集体生命,只能在全体人民的共同行动中表现出来,因而无法转让。关于不可分割,如果将主权进行分割,只是体现部分人民的意志,而不代表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那么,这只能是一种个别意志或者一种行政行为,无法称之为主权。
其次,关于公意,卢梭认为公意是公正的,绝对不会犯错的。但是,也不能得出结论说人民的意见也永远是公正的。人民可能由于知识或能力的限制或者受到少数人欺骗,不能发表公正的意见来达成公意。公意不等同于众意,公意着眼于公共的利益,众意着眼于私人的利益。
社会公约使政治体对自己的成员拥有绝对的支配权,这种权利,受到公意的指导时,便成为主权。那么,政治体如何行使这种权利,则需要依靠法律的帮助。”由于社会公约,我们就赋予了政治体以生存和生命;现在就需要由立法来赋予它以行动和意志了”(p44)这里,就需要有立法者。立法者只是起草和提出法律建议,只有人民自己才有权设立法律。说起卢梭和他的《社会契约论》,总绕不开“天赋人权”和“人生而自由平等”等字句,这是契约论的起点和基础。卢梭尤其强调人的自由权利:“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放弃自己的义务„„而且取消了自己意志的一切自由,也就是取消了自己行为的一切道德性。”
暑假期间,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是有名的章回体小说。它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
《三国演义》讲的是魏、蜀、吴三国纷争的故事,它叙述了从汉灵帝中平年黄巾起义到西晋太康元年三国统一止,描写了近百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历史人物的活动,展示了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全书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富含的道理有深有浅,人物刻画描写细致,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如烙印般印在了我的.心里,拿起这本书,让人欲罢不能。
蜀国大名鼎鼎的军师——诸葛亮,他的足智多谋真是让我赞叹不已。他辅佐刘备,忠心耿耿,立下了汗马功劳。其中,火烧赤壁,草船借箭,大摆空城计,七擒七纵孟获……无不彰显着他的神机妙算、足智多谋。诸葛亮的冷静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在草船借箭中,他明知周瑜要陷害他,却冷静地“进了”周瑜的套,最后让周瑜的阴险计谋泡汤,他那机智多谋、沉着冷静、永远胸有成竹的样子,深深地刻进了我的脑海。
一想到自己,我就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生活学习中,我老是毛毛躁躁,总是这忘记那忘记。就拿几个星期前来说吧!在写作业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大难题,不过我可没有那么冷静哩!一会儿用手挠挠头,抓抓脸。一会儿摇摇笔,敲敲头。眼睛一会儿瞪得大大的,就像要把这道题盯穿似的;一会儿眉头紧皱,一个大大的“川”字。最后没辙啦,又在床上滚来滚去,大声叫嚷:“啊啊啊!好难!”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烦躁极了!最后把别的作业写完了,再定睛一看,“好简单!一点都不难诶!”真是令自己哭笑不得。
读完《三国演义》后,我受到了很大的启迪。我们虽然远远比不上诸葛亮,但我知道诸葛亮的足智多谋和神机妙算来源于他的刻苦钻研和勤奋学习。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能像诸葛亮一样博学多才、聪明能干、沉着冷静、对社会有用的人!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在歌声中,我跟着英子重温了《城南旧事》。在散发着淡墨纸香的页卷上,仿佛触摸到了英子的五味童年。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奶奶的童年缩影,透过英子纯洁的眼睛来记录北平生活的点滴,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朴实无华的文字,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再现着老北京的旧貌。四合院、胡同的井、闹市僻巷,那样淡泊纯净,满是人间烟火味。
英子的世界单纯又干净,充满好奇与困惑。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惠安馆》中,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成了朋友,还想尽办法,希望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我们看海去》中和“小偷”许下约定,认真听着“小偷”的故事。《兰姨娘》中,做起了月下老人,为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她的善良、热心、纯真、无忧跃然纸上。然而,童年不都是美好的。秀贞、妞儿惨死在火车轮下,躲在草地里的大哥哥被捕,朝夕相伴的宋妈回老家,疾病缠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笑过、生活过,可现在却一一离去了。
“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做大人,常常有人要我做大人”读着这段文字,又何尝不是我的心情?即将告别小学,告别童年,欣喜又惶恐。我盼着长大,又害怕长大。一想到要告别可爱的老师,可爱的同学,心里就难过,却要假装无所谓。
“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林奶奶说。或许那飘逸在童年角落酸甜苦辣的经历。面对和珍藏,是最好的对待。
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世界名著后,心中十分震撼,对主人公鲁滨逊产生了深深的钦佩之情。
这篇文章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写的是鲁滨逊离家三次航海的经历。第二部分是小说的主体,写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种种经历。第三部分是写主角离开荒岛之后的事情。这三部分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第二部分。
在第二部分中,主角鲁滨逊在荒岛上不屈不挠,披荆斩棘,克服种种困难,不放弃任何活下去的机会,一路向前:开始时,鲁滨逊没有住所,只能躺在一棵树上睡觉,但躺在树上十分危险,稍不留神就会掉下去,而且可能受到野兽的袭击,可鲁滨逊坚持了下来,一天又一天,后来还为自己搭建了一个住所;有一次,他在岛上遇到了地震,附近的小岛都沉了下去,他所在的荒岛也有很大的损失,鲁滨逊慌张极了,但他没有丧失信心,勇敢地和地震“作斗争”,后来地震终于过去,鲁滨逊脱离危险;还有一次,他生了一场大病,连续病了好几个星期,在这期间,鲁滨逊发烧不断,意识恍惚,甚至连走路都摇摇晃晃,找水更是十分困难,但鲁滨逊并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坚持找能治好病的药,一次又一次地昏倒,再一次又一次地振作起来,终于,围绕在他身边的病魔离开了……最终他凭着坚强的意志,克服了种种困难,离开了荒岛。他这种斗争精神令我十分敬佩。
不光是在小说中,在生活中这种精神也是存在着的,比如说:解放军叔叔与敌人抗战到底,最终获得胜利;霍金身患残疾,却没有放弃研究,成了一位伟大的科学家;高士其身残志坚,但还是写出了许多不朽的作品……他们充满斗争精神,才能成功。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充满斗争精神等于拥有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出色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著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著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忽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明白,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西游记》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每次读他,面前呈现的都是色彩斑斓、惊心动魄的场面。作者吴承恩把书中每个人物都描写的多灵活现,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一级他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是中国文学史上最杰出的古典长篇小说,它的故事源于唐代僧人玄奘前赴天竺取经。
与孙悟空一形象相反的猪八戒却是头脑简单、好吃懒做,碰到困难却常常打退堂鼓,但在他的身上我们任能找出一些难得的优点,比如憨厚老实、善良单纯、贪小利而不忘大义、吃苦耐劳、作战时也很勇猛等等。
正所谓“神魔皆有人性,精魅亦通世故”,《西游记》中人物形象的塑造既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又带着浓厚的幻想色调,表现出丰富的生活情趣和强烈的世俗化倾向。
《西游记》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是有优点的每个人都有其生存的价值,要想完成“任务”就需要大家一起朝一个方向努力。
在读这本书时,我的脑海常常会浮现出这么个人:满头银发,双手生满了老茧,站在船上,慈祥地望着你。没错,那就是翠翠的外祖父,他是个淳朴的老人。他的一言一行里无不透露出对翠翠的关心。就连去世前,也在挂念着翠翠的婚事。
我好羡慕翠翠,羡慕她能有一个这么好的外祖父,无微不至地照顾她,时时关心她。我的姥姥也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喜欢姥姥做的菜,在印象中,似乎没怎么听过“奶奶菜”这个说法,而“外婆菜”确是非常耳熟。外婆煮的菜很好吃,我常嚷着“到外婆家去”,只因为喜欢她做的炒饭。
油在锅里“滋滋”地跳着舞,被搅匀了的鸡蛋在此时看起来特别嫩黄。翠绿的葱被切得整整齐齐装进了白色的盘子,清清爽爽。一想到马上可以吃到美味的炒饭,我的心也与油一同跳起了舞。于是,双脚迫不及待地奔向了饭桌。
望着眼前的炒饭,我大口地吃起来。鸡蛋被炒得嫩嫩的,有些脆脆的,香喷喷的葱味直钻鼻孔。在大火的冶炼下,米饭少了些水分,多了些嚼劲儿,姥姥笑眯眯地合不拢嘴。她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因为她知道我不爱别人唠叨。
姥姥年纪大了,岁月爬上了她的脸庞。在她中年时,抱着小小的我到处游玩,我们一直走着,走到我的心里,就像老船夫走到脆脆的心里。
有人曾经这样评价《红楼梦》:学医的人看它,可以从中悟出一些医道;学建筑的人看它,可以增长一些古代建筑知识;学烹饪的人看它,可以掌握一些烹饪的技术;学裁缝的人看它,可以懂得一些服饰方面的学问……读完《香菱学诗》(节选自《红楼梦》第四十八回,人教版九年级上册),我不仅感慨:黛玉是个好老师!我们应做黛玉那样的好老师。
黛玉在教香菱学诗的过程始终遵循“自主、合作、探究”的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当香菱想拜黛玉为师的时候,黛玉用“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其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对虚声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给香菱以学诗的信心和勇气,让香菱感觉到学诗的的门槛并不是很高,自己也完全可以跨过去。
当香菱有了信心和勇气后,黛玉并不急于把什么都教给香菱,因为她深知教育教学是一门“慢的艺术”,是急不来,只有慢慢地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打好底子,这样才可以水到渠成地达到教育目的。所以,她对香菱说:“你只听我说,你若真心要学,我这里有《王摩诘全集》,你且把他的五言律诗读一百首,细心揣摩透熟了,然后再读一二百首老杜的七言律,次再李青莲的七言绝句读一二百首。
肚子里先有了这三个人作了底子,然后再把陶渊明、谢、阮、庾、鲍等人的一看……”这番话蕴涵着作文教学的精髓:首先要养成阅读的习惯,没有量的积累就不会发生质的变化,而且作文教学不是举一反三,而是举十反一,甚至是举百举千才能反一;其次,阅读要选择经典作品;最后阅读经典不可以囫囵吞枣,一定要细嚼慢咽,要“信心揣摩透熟”;还有要先易后难。其实,这也就是“自主”学习的阶段。
当香菱读了王摩诘的诗后,又向黛玉换杜律的时候,黛玉强调“讲究讨论,方能长进”。于是香菱和黛玉一起探讨王摩诘“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日落江湖白,潮来天地青”和“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等名句。在这个合作探讨香菱学诗读后感的过程中,黛玉老师始终以香菱为主体,自己只是在关键时刻点拨一下,比如香菱“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时,黛玉不失时机地给予点拨,向她说明王摩诘的诗句是从陶渊明的“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翻出来的,让香菱有茅塞顿开之感,让香菱进一步明确阅读经典的意义。
有了一定的阅读积累后,香菱就有创作的欲望,当她经过苦思冥想终于写出第一首诗的时候,兴奋地去找黛玉,黛玉给了这样的评价:“意思却有,只是措词不雅。皆因你看的诗少,被他缚住了。把这首丢开,再作一首,只管放开胆子去作。”这个评价既给了香菱鼓励,有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诗作的毛病之所在,而且给香菱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并一再强调阅读的重要性。
如果说黛玉是个好老师,那么《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就是林黛玉的老师,这位老师用自己“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创作经历告诉读者好文章是怎样写出来的。也许,这就是我读《香菱学诗》的最大收获。“做黛玉那样的好老师”是我今后努力的方向!
《芙蓉镇》是高中时候读了的小说,当时就是冲着追溯第一届茅盾文学奖去的,一边读一边嗅着那扑鼻的乡土气息一边心情起起落落,时代沉浮,命途多舛,人也是,镇也是,然而这种虚华的对于苦难的形容词在面对我们国家那个年代变革中百姓所受的剧痛总是显得贫乏无力,被批斗,被打压,被折磨,太多的文学作品在追溯这段历史的时候都有着不逊于《芙蓉镇》的描写。
余华《兄弟》里面那颗钉入脑门的长钉,张之路《第三军团》中红小兵的叫嚣痛殴,都以接近真相的方式让我们见到了所谓之革命的残酷性,“有命不去革,活着等于零”,那个年代,很狂热,很可怕。
然而风暴一来,什么都有了,成分一划便是忠奸乍现,大会一开就是黑白分明,然而这不是一种愚昧而粗鲁的鉴别,而是一种关乎信仰的辩论,当我们信仰的真理与国家意志所违背时,你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做什么样的人,各个说法各态人生,《芙蓉镇》都能寻到一些典型。
在政治立意上,古华采取了一种客观与理智的态度,如他在小说中所说:“中国大地上出现的这场现代迷信的洪水,是历史的产物,几千年封建愚昧的变态、变种。不能简单地归责于某一位革命领袖。不要超越特定的历史环境去大兴魏晋之芙蓉镇观后感风,高谈阔论。需要的是深入细致的、冷静客观的研究,找出病根,以图根治。”
比起那些愤怒的否定,这种态度颇有高瞻远瞩的肚量,这不仅体现在这段描述中,更蕴育于芙蓉镇本身的形象中,它历经巨变本色如故,吊脚楼并没因为曾藏污纳垢而拆,胡玉音也未被批斗折磨而毁,他们的存活,这种吹尽狂沙之后的留存,显得淡定,从容,高洁,这种平淡的背后,有对生命的顽强执着,也有与时间的漫长对峙。
按照作者的说法,《芙蓉镇》最初发端于一个寡妇平反昭雪的故事。自然,随着情节人物的犬齿交错,作品本身早已不局限于此。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一些话语,鼓励我们反抗命运,争做命运的主人,《芙蓉镇》不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他们的苦乐,他们的幸福,由外物赐予,由外物没收,在这种被动下,等待已经成为了最强的反抗。相较之下,杰克伦敦的《墨西哥人》以一种更壮烈的方式完成了个人英雄主义对这种规则的颠覆,对比来读,感触就更深切了。
芙蓉镇说的是湘乡故事,却是一曲放之四海皆准的严峻的乡村牧歌,严峻二字出自作者的自序,读完之后,所言非虚。
前些日子看了小崔说事里的姜文专访,姜文说最喜欢的两个导演都姓谢,其中的一位就是谢晋导演,姜文也在谢晋导演的《芙蓉镇》里出演主演。这引起了我的兴趣,用种子搜索神器(一般都用来下毛片)把这部芙蓉镇下了下来。其实前几天就下好了,却一直静不下心来,所以一直放着没看,我深知这种片子必须净下来看才能更懂其滋味。今天心态挺好就拿出来看了。
整部片子是从1963年开始一直写到1979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也就是中国历史上最疯狂时段。用片子中老谷的一句就是“叫癫子的没疯,他确疯了(说的是搞革命的王秋社)。”的时期。这部片子通过一个小镇的疯狂揭示了这个时期整个中国社会的疯狂。
片子的前半段给人的感觉就是气愤就是憋,恨不得上去把那个“李贱人”(名字忘了,看过片子的人肯定都知道说的谁)痛扁一顿。也因为前边段主要体现了女主角胡玉音的悲惨。辛辛苦苦自己挣钱盖了房子,用自己的血汗换来的新生活,却被有权又嫉妒心极强的李贱人打入了富农的黑五类的名单,然后没收了房子和钱,并且因为其男人想杀李贱人最后反被毙了,看得那是一个憋啊!但后来姜文饰演的秦书田的出现让片子开始不再像原来那么憋了。
主要是因为秦书田的态度才使得片子的改变,秦书田是文化人,很看得开,而且有良心,片子一开始就把他归为了右派,整部片子到了最后才为他平反,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就是因为心态。
他不与别人计较,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在这个疯狂的年代里,他还是保存自我保存自己的良心。让他扫大街,他也能扫的有滋有味,在苦中也能作乐,比如整王秋社那点。能看得出他坚信只要活下去一定会过去的。他的良心最终让他赢得了胡玉音的心,并且结了婚,虽然被王秋社说成是黑夫妻,但他却很看的开,黑夫妻也是夫妻,只要允许他们结婚就好。婚礼那点老谷去喝喜酒还是挺感人的,在大的悲剧基调下,喜事也有千丝万缕的伤感。
他被判十年的时候对胡玉音大喊:“活下去,像牲口一样活下去。”我觉得这是秦书田思想的最好体现,活下去只要活下去就会有希望,我当时就在想,秦书田在牢里也肯定不会死,他以前不会死现在就更不会死了,他有了胡玉音,而且还有了孩子,这是他的希望。秦书田是知识分子的代表,而且是有良心的知识分子,在片子的结尾,王秋社成了疯子,秦书田却以德报怨还给他吃的,良心,是这个片子一直强调的东西。
再来说说片中的其它几个重点人物。
老谷敢做敢为的军人,也是他一直喊出良心。他也是在当时社会下良心的代表吧。他做什么都是依着良心,不怕阶级斗争,不怕别人的眼光,只是他也反抗不了,他能做的就是每天喝闷酒,但对待胡玉音,秦书田他都是以真心对待,他也是唯一去喝他们这对黑夫妇的喜酒的人。也多次帮胡玉音,最重要的一次是带她去医院生孩子。我想要是没有老谷,胡玉音很有可能会死。
然后是胡玉音的黎哥哥(名字我也忘了)。黎哥哥是在良心与党之间做了选择,但他选择的是党,但他还是有一些良心的,他一直都很后悔对胡玉音做的事,但已经挽回不了了。所以总的来说他是懦弱,他屈从了强权。
李贱人从开始就是满心的嫉妒找胡玉音的茬,在其舅舅的帮助下当了社长,就开始搞运动,她是统治阶级的代表,但在66年文革刚开始的时候也被打入了左倾进行批判,她是典型的看不得别人好的那种。同时又被红色思想彻底同化,到了最后她见到秦书田也就只有一点点的愧疚,真不知道她的良心都被什么吃了。她一心想做统治阶级,而不是老百姓。
王秋社一个流氓混混好吃懒做,借着革命混生活,把别人家的东西革到自己家,哪边得势就往哪边倒,到最后变成了疯子还想着革命。
这部片子从很小的一个镇的人与人关系反映到整个社会那个年代人与人的关系。前几天516的时候微薄上有很多人对文革进行批判和反思,并且贴出了很多当时的照片,给我印象很深的就是很多都是对中国文化政治经济有推进作用的人最后不等好报,不是自杀就是被打死。这让我有种在这个国度好人没好报的感觉。是啊!
在那个疯狂的年代大多数中国人的良心呢,包括那些沉默者,你们的良心呢?
也许那个最为疯狂的年代已经过去了,但就像片中秦书田说疯了的王秋社说的要革命了也不是没可能,现在的社会虽然不像过去那般疯狂,但依旧是病态摆出,请自问一句你的良心呢?如果每个人都这样自省,然后按着良心去做事,那么也许会更美好。
前几天看了谢晋导演,刘晓庆和姜文主演的电影《芙蓉镇》,在看的过程中心灵受到一些震撼,看完后久久不能平静,感觉电影里面总是有些东西在启发的激励着自己,让自己从中要得到一些什么感想什么的,思来想去,这可能是自己的思想与影片中产生某些共鸣,以致于产生一些小火花的缘故吧,如果能清理一下思路,把它整理下来,或许对我们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从表面上来看,影片的政治色彩的味道比较的浓重,可能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是不是一部政治片?我想文化大革命这段历史为电影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背景,这个人性扭曲的时代,为各种人物来表现自己提供了一个宽广的舞台,让各种角色的人物可以在这个舞台上尽情的表演,受到的影响可能是比较小的。
一是表现人的软弱性。这里面的代表人物就是李满根和贵贵,这两个人都是与胡育英直接相关的人;作为胡的初恋情人的李满根,在胡最需要的时候,为了入党他背叛了她;在她在受到工作组追查的时候,让他帮着藏钱,结果他主动上缴了,这无疑对于胡来说是雪上加霜的事情。可能如果在正常的情况下,他们两个可能结为夫妻,可以设想一下,即使是结为夫妻之后,如果遇到非常大的困难的时候,他也很难说能够坚持到底的。
所以说,胡的错误在于对于一个曾经背叛过自己的人,还去相信他,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作为李满根来说,他也有自己的困难,面对一家的人,他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对于妻子的不理解也是正常的,对于他我们也无法对其提出更高的要求。
如果能够帮助胡渡过难关,我们是又手赞成的,但即使是这样的话,我们也不要对其进行过多的谴责,但在道德上总是有些不足的地方。对于贵贵,他是一个勤劳的人,和胡的感情也是非常的好,但其软弱性也是其不足的,没有足够的韧性,所以在关键时候能够走上极端。
二是一个能干、坚强的胡育英。这是影片的女主角,事件的发生的一切都是围绕着她展开的。她的这些事情的发生一是由于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和一些特定的行为。
对于她来说,生活对其是不容易的,能够吃苦耐劳,但由于其经济的收入受到一部分人的羡慕,为后面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埋下了伏笔。
在胡身上体现了一种坚强的精神气质,对于他的丈夫被杀之后,她所要面对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她毅然的坚持下来,直至等到秦书田的爱情。
多少的苦难和不幸压在她的身上,有种几乎快要崩溃的感觉,但是她还是坚持了下去,坚持等到了自己的幸福。胡可以作为中国劳动妇女的一个典型的代表,代表了她们身上的优点,同时也具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那种韧性,这可能是最后等到幸福的重要原因。
三是苦心孤意、豁达乐观的秦书田。从一个文化馆馆长被打成了黑五类,并且还要进行学习和运动,他的乐观和豁达使他的生活还不至于那么的阴暗。
这种精神为他的生活注入了一缕阳光,他还是能够利用一切的机会帮助别人,这是人的本性的光辉。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加上他的学识,为其的精神种划定了一个底线,以此为基础,精神得到了延伸。他有句话说:像牲口一样的活着。是呀,活着是最重要的,只有活着才能渡过眼前的困难,以后的生活才会有希望。
我们今天来谈谈一本书,那就是《小王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飞行员作家(法)圣·埃克苏佩里写的。读《小王子》完全是为了应付老师和爸爸布置的作业,一年前爸爸叫我读过,然而前几天当我读完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后,我觉得我喜欢上了这本书。《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飞行员坠机在撒哈拉大沙漠,在那里他认识了小王子。飞行员和小王子相处的几天里,飞行员知道了一些关于小王子的故事。
小王子在旅行中曾经去过别的小行星,接触到一些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但不失明智的'国王,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比如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忙碌的灯夫。
当他到达第五个星球时,他遇到了一位灯夫。灯夫每分钟都必须点燃和熄灭一次路灯。因为那颗小行星旋转的速度越来越快,他们见面时一天只有一分钟那么短。灯夫说:“我在忙着很重要的事,这是命令,这是我的职责”!说着还不忘忠守命令,认真地点灯、熄灯。
这个灯夫也许也会被他人嘲笑,就像国王、酒鬼和商人一样,好像他也是另一个行为荒谬的大人。但是,灯夫的无私奉献精神得到小王子的赞叹。他是小王子到地球之前,唯一被他认为可以做朋友的大人。当然,灯夫也是他们之中我唯一不会觉得荒谬可笑的人。或许,那是因为他思索的是他自身以外的事,至少他的工作比较有意义。当他点燃路灯时,就好像又多了一颗星星,或一朵花舒醒过来了。当他熄灯时,就好像送这颗星星和花进入了梦乡。
是啊,执行命令,为完成任务而竭力坚持的人都是值得敬佩的。忠于职守,奉献他人,不论在哪个国度,其所做的都会被看作是重要的事情。此刻在我眼里,老师就是我们成长的点灯人,老师就是忙碌的灯夫,在这特殊的日子里,向我们敬爱的老师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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