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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应急处置预案(通用12篇)

火灾应急处置预案(通用12篇)



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任务和责任、资源调配、指挥与协调等方面的内容。最后,希望大家能够从这些应急预案范文中获得一些实际的收获和启示。

中学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制订本预案的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1、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或其他电器设备。

2、液化气、煤气泄漏,食堂油锅过热、操作不当。

3、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实验操作不当。

4、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5、人为故意破坏。

三、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组织演练,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乱堆物。

四、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分两种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理:

i、若白天学生上课日发生火灾:

1、门卫或指定老师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局办和有关科室,并由打电话者到聚丰园路二村弄堂口接消防车。

2、校内由校长和消防干部任总指挥,有序采取应急措施:

年部主任负责指挥各班班主任、搭班老师带领学生按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线路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

消防干部负责带领义务消防队员先去切断火灾部位电源,关闭食堂煤气总开关。并利用校内备用灭火器、消防水龙带先行灭火,控制火势。尽可能地搬出火灾附近部位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势蔓延。

3、如有伤者,及时送往附近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家属。

4、待消防车到后,配合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做好善后处理。

ii、若晚上或节假日发生火灾:

1、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打“119”报警电话,同时电告学校几位主要领导及时到场。

2、楼内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切断火灾部位电源和食堂气源,立即打开各楼道口防盗门。

3、视火势情况尽力搬出附近易燃易爆物,用备用灭火器控制火势。

4、待消防车到场后,及时指点消防栓接口。

5、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火灾事故处置的应急预案模板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处理电子设备间火灾,避免人员伤害以及分散控制系统设备损坏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__集团有限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及《__集团有限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编写。

1.3电子设备间火灾:

指电子设备间由于电气线路或电器设备出现故障引起的火灾以及电子设备间其他设备、材料燃烧引起的火灾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__集团有限公司电子设备间火灾防御及应对工作。

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2电子设备间火灾后释放出大量的有害气体,产生大量浓烟,对运行人员、在现场的检修人员的生命构成威胁。

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1当出现火灾报警,应立即向消防队报警,采用干粉灭火器,

co2气体灭火器等适用于带电设备的消防器材灭火。

3.2当火灾危及分散控制系统设备、电气设备等,可能导致机组控制失灵,由值长按照事故规程布置处理,立即停机。同时积极组织灭火,疏散无关人员,防止火灾事件的扩大。

3.3当火灾蔓延,危及人身安全,必须立即打闸汽轮发电机组,尽快组织人员撤退。

4应急处置体系。

4.1应急组织机构。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总经理。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副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x、电热检修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室、保卫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当值值长。

应急工作小组:由后勤保障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室、x、电热、综合检修部、消防队、医务室、保卫部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

4.2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4.2.1提出修订应急预案,负责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

4.2.2领导小组成员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对发生事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迅速组织力量进行事故处理;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2.3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本厂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4.2.4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措施。

4.2.5组织事故调查,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应急救援的事故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2.6组织落实整改。

4.3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4.3.1对可能产生的问题提出事故预想,负责提供消防、急救培训指导,使每一个职工都能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懂得急救常识,关键时刻能实施紧急救护。

4.3.2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4.3.3定期巡查消防设备,检查现场配备的灭火器材有无异常,消防水泵运行是否正常等。

4.3.4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实施隔离保护措施。组织人员疏散,救护受伤人员。

4.3.5协助消防队伍灭火。

4.3.6参加调查事故原因,进行事故分析。

4.3.7根据火灾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按照审批程序审核后,及时落实整改。

5预防与预警。

5.1危险源监控点。

5.1.1电子设备间的电气设备。

5.1.2专用火灾报警设备。

5.2危险预防。

5.2.1电子设备间的设计应满足消防规范要求,材料均应采用防火材料,门应向外开启,风道可隔离。

5.2.2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必须采用阻燃材料封堵严密。

5.2.3在通道口必须有重点防火部位标识,通道内、电子设备间内、外必须有逃生指路标志。

5.2.4用电设备安装或线路铺设应当符合防火要求。

5.2.5按规定配备干粉灭火器、co2气体灭火装置及其它适用于电气设备的灭火器材,专职消防人员要定期检查。

5.2.6配备火灾应急照明器材,备有足够数量的防毒面具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5.2.7按规定安装热敏探测、烟敏探测等火灾感应测量设备,及时报警。

5.2.8每年对运行人员、检修人员进行消防、急救知识的培训与演习。

5.2.9专责消防人员要接受电气知识、处理电子设备间设备着火应急的消防知识、电厂生产流程基本知识的培训,熟悉电子设备间周围的环境,了解电子设备间及其附近地区的设备布置状况。

5.2.10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5.3预警。

5.3.1专用消防报警装置异常报警;

5.3.2火灾导致的异常烟雾;

5.3.3火灾导致的异常气味;

5.3.4火灾导致的异常温度。

5.4预警程序。

一旦电子设备间发生火灾,应迅速拔打火灾报警电话119,向专职消防队报警。

同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组织相关人员实施必要的安全措施,尽一切可能保护人身安全、设备安全。

6应急处置。

6.1按照应急处置基本原则,发现电子设备间火警,应迅速拔打报警电话119,向专职消防队报警,报告火警具体位置、火势大小及基本情况等,并派专人迎接消防队员,向消防队提供火灾情况介绍。

6.2根据火灾情况切断相关设备电源,采取紧急隔离措施,值长应立即按照事故处理规程处理,疏散无关人员,防止火灾事件的扩大。

6.3由当值值长指挥利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控制初起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6.4根据火势情况启动自动报警灭火装置。

6.5当火灾蔓延,危及人身安全或重大设备安全,必须立即打闸汽轮发电机组,尽快组织人员撤退。

6.6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指挥灭火工作,消防队负责人负责指挥消防队灭火,值长负责对生产设备的处置。应急工作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统一指挥。

6.7消防队根据火灾现场实际,确定扑救方案,迅速灭火。

6.8设置火灾隔离带及警戒标志,维护现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内。

6.9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护理受伤人员。参加灭火的人员在灭火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防止烧伤或燃烧中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防止触电。

6.10明火扑灭后,消防保卫人员要组织专职消防人员仔细检查火灾现场,避免复燃。

7.1查找火灾原因,消除缺陷。

7.2火灾扑灭后,应立即检查电子设备间建筑损坏情况,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认真分析,评估其危险性,防止出现次生、衍生事件。

7.3立即检查电子设备间设备损坏情况,制定最佳方案进行抢修,修复被损坏的设备。

8事故调查分析与整改。

8.1收集火灾情况原始资料。

8.2由当值运行人员或检修在场人员提供详细的现场处置信息。

8.3由安全监察室负责人召集应急指挥部成员、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当值运行人员、检修在场人员、消防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

8.4由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填报事故报告,编写详细的事故原因分析,提出整改建议,经审核、审批后贯彻执行。

8.5办理索赔。

8.6问题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将整改资料汇总存档。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培训部门每年制订培训计划,对本公司各类预案的相关人员进行危险辨识、疏散人员、灭火扑救、紧急医疗救护等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应急救援、协同配合能力。

9.2演练。

公司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对本预案的演练,检验本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10附则。

10.1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补充,一般每三年修订一次,并将更新版本经报请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评审后重新备案。

10.2本预案由__集团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10.3本预案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处置森林火灾现场应急预案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驻深部队独立指挥。根据武警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部队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灾: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5.3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灾;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城管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件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的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将森林火险等级划为5级,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1级,低火险,难燃烧,危险程度低;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3级,较高火险,较易燃烧,危险程度较高,限制火种进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4级,高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要求禁止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防火准备;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4.2.1.1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2.1.2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4.2.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4.2.3扩大应急。

4.2.3.1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部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sz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部队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险期内,要在火灾多发区设置高森林火险区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和办法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处置森林火灾现场应急预案

1.1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驻深部队独立指挥。根据武警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部队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灾: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5.3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灾;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城管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件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的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预测和预警。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将森林火险等级划为5级,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1级,低火险,难燃烧,危险程度低;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3级,较高火险,较易燃烧,危险程度较高,限制火种进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4级,高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要求禁止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防火准备;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4.2.1.1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2.1.2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4.2.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4.2.3扩大应急。

4.2.3.1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部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sz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部队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险期内,要在火灾多发区设置高森林火险区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和办法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火灾事故处置的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区有关消防安全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国家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1、学校电路老化或乱拉乱接临时线;

2、违章或不当使用电器;

3、食堂人员操作不当;

4、实验操作不当或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管理不当;

5、违章点燃明火;

6、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等。

1、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消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3、加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练,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栓及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立即拨打119、110报警外,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即刻指挥各组行动,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并立即拨打119、110报警电话,并火速报告学校领导。

2、校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即刻向区教育局领导汇报。

校领导接警后,在报警的同时应立即组织灭火行动组灭火;初起火点的教职员工要就地取材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起火点有学生时,发现者和听到报警者(教职员工),应迅速打开通道,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如火势已蔓延,要稳定学生情绪等待救援。

2、疏散引导小组立即到达各指定位置(楼梯口、转弯口等),引领学生快速到达疏散集中地,尽量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1、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2、通信联络组接警后,应速到达现场,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方面,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联系引导110到达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3、安全救护组要就地对伤员展开施救,并迅速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1、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2、火灾发生,领导要到一线指挥,人、财、物要及时到位,迅速传递有关信息,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1、组织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事故,实行逐级负责,校长在由校长指挥,校长不在由分管校长指挥,以此类推。

2、工作小组:

总指挥:xx。

副指挥:xxxx。

(1)疏散引导组:(东)xx(南)xx(西)xx以及所有有关的第一第二班主任;

(2)安全救护组:(东)xx(南)xx(西)xx以及各校区卫生指导师;

(4)通信联络组:xx。

火灾处置应急疏散步骤预案

1、突然发生火灾后,立即呼叫周围人员,分别组织救火,同时报告总务科(外线:内线:总务科主任手机:)。

2、根据火势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和组织人员积极灭火。

3、发现火情无法扑救,马上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4、关好邻近房间的门窗,以减慢火势扩散速度。

5、将患者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稳定患者情绪,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

6、组织患者走安全通道撤离,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最低的姿势快速前进。

一、组织机构:

组长:门诊部主任李阳成员:门诊部工作人员职责:紧急组织疏散患者及家属至安全区。

二、演练时间:

20___年___月___日。

三、演练地点:

门诊五楼。

四、参加人员:

门诊部工作人员。

五、演练脚本:

1、发生火灾科室(当班人员)第一时间对火情作出评估,初起可扑灭火情,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安抚患者;初起火情无法扑灭,立即电话拨打119报警,告知准确方位,同时通知总务科(电话:)。

2、门诊部主任李阳和总务科应急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安排门诊人员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疏散人员。

3、流程:

六、演练小结:

通过本次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充分体现了门诊部全体员工的精神面貌,加深了门诊员工对消防安全知识的理解和消防器材正确使用的技能,使门诊人员认识到面对突发火灾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快速有效的组织扑灭初期火灾和疏散患者,此次演练取得了预期的演练效果。

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组长:

成员: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报告学区。

2、各相关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1)利用校园音响系统,马上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用音响设备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3)各班主任、上课教师及所有在校教师立即指挥班级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撤离疏散地点和顺序进行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操场为集结点,若遇紧急情况,则直接疏散出教学区到校处集结。

3、如发生火灾,严格禁止学生参与救火,全体教师切实要从对学生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处。教师要利用一切救火设备(如灭火器),尽可能将初始火灾扑灭,并在第一时间报警。当火灾不能控制或发生重大险情,以人的生命为第一位,及时撤离火场。

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救援,把损失降到到最低,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公司要求,结合餐厅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餐厅、操作间、食品库房。

1、联玉游泳馆餐厅分为餐厅、操作间、雅间。

2、灭火设施设备按要求配备到位。

3、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火灾扑救、疏散应急演练。

4、火灾自救基本知识,是上岗员工培训必备课程。

火灾的发生一般会出现:烟、味、光等现象,任何人在餐厅区域内发现火情后,都应迅速做到以下事项: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质(用电系统及设备、油火、物品、煤气泄漏)火势情况,立即报告餐厅负责人。

(2)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灭火,阻止火势蔓延;

(4)报告火情时应报明火警具体位置,火势情况和自己的身份,报告词应迅速、准。

确、清楚。

(1)先救人,后灭火的原则。

(6)职工必须懂得“三懂三会”。三懂(懂得哪些是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险隐患、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1)疏散时机:现场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员安全,应组织人员疏散。

(2)疏散方式: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体人员的安全,应组织全体人员疏散。

(3)疏散指令的发出:疏散指令的发出由公司经理或现场最高领导者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决定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报信号。

(4)发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员通知疏散小组的人员,疏散人员用口头或广播通知用餐客人撤离餐厅。

(5)餐厅的疏散:餐厅管理员负责人员疏散的总协调;

工作人员负责组织餐厅人员疏散;

(6)物资的疏散:保管员负责利用最近的疏散门把重要物资搬离火灾现场。

(7)要掌握好疏散时机和疏散方式,过早疏散易造成影响,过迟疏散可能造成损失;

(10)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方案组织实施,防止遗漏,应确保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11)疏散后,应关闭所有的门窗和防火门,关闭所有电源灯光、电器设备。

1、保护好现场以便调查火灾原因。

2、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及时将事发经过、原因分析报有关部门,并配合消防、公安核准火灾原因,核实人员财产伤亡和损失情况。

3、对冷藏、冷冻食品经防疫部门检验后方可食用。

4、落实火灾责任,追究损失。

5、总结应急抢救工作经验教训,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预案。

6、完善设施、设备,强化工作人员防火意识,根除火灾隐患。

文档为doc格式。

处置火灾的应急预案

为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迅速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最大程度降低森林火灾的损失。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森林防火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为全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最高指挥,并组织协调各村(居)扑火队的扑救工作,同时建立镇机关工作人员和部门站所工作人员为主体的森林扑火队伍,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配帮助发生火灾单位的扑救工作。

森林防火期内,镇政府安排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严格履行值班职责,确保通讯畅通,及时掌握森林火警火灾信息,准确地做好上传下达,非森林防火期内的值班,按照上级指示、气候等情况,由镇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一)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有关防火职能部门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3458205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电话12119或110电话。

(二)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后,首先问清火情地点、火势等情况,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视情况向区防火办汇报,及时通知火灾所在村(居)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工作。

(三)村(居)发现火情或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组织当地扑火队及广大村民赶赴现场扑救,扑救人员限在18—60周岁的男女公民。

(一)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附近村委会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当地力量,奔向现场,以最快速度进行扑救。

(二)镇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一位领导坐镇指挥。

(三)发生在重点林区的重大森林火灾,镇防火办必须指定一位最高行政长官亲临现场指挥,并指定若干指挥员分别负责人员调集、物资调集、火灾扑救、防火隔离带的开辟、通讯联络保障、现场秩序维护、医疗救护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现场指挥员应按照“依靠群众,快速反应,就地处置”的原则,梯次组织突击队扑灭火灾。

第一梯队:为火灾现场的当地村干部和群众,火灾现场的村居干部为指挥员,首先进行扑救。

第二梯队:按照联防公约,根据扑火实际需要,就近调集相邻村居的干部和群众参加扑救。

请求区森林消防队伍给予支持。

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一)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的人身安全。

2、牺牲局部、保护全局,开辟防火隔离带,阻止林火蔓延。

3、白天未能扑灭的林火,夜间组织扑灭时,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分组轮流扑灭或远离火场开设隔离带,对夜间扑救又有非常困难的,要保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开辟好防火隔离带,并制定扑救方案,组织足够的力量,在次日凌晨赶到现场开展扑救。

4、明火扑灭后,必须留足看守人员,检查清理火场,对火场边沿地带要用水喷洒,防止死灰复燃。

(二)力量部署:指挥部要指派熟悉地形、地貌的当地人员,及时巡查火势、火线动态;主要火点由森林消防队伍为主扑救,当地干部群众配合消除余火;其他火点由当地群众为主扑救;防火隔离带的开辟以当地群众为主;危及村庄居住,其他设施的,由消防扑火队为主扑救;明火扑灭后,清理余火和留守看守火场由当地干部群众为主负责。

(三)扑救分队:各扑救力量赶到现场后,自成分队,所属人员要编成10—20人的若干小分队。分队带队负责人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任务。指挥部立即将当地向导员、扑火技术员、灭火工具、照明工具、食品等分配到分队。分队根据命令,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扑救,并保持与指挥部联系,随时报告情况和接受任务。

(四)通讯工具以各人自带手机为主,保证扑火小分队与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与上级防火办的通讯畅通。

(五)灭火工具:发动当地干部群众提供柴刀、锄头等。镇森林消防中队随时带上镇配给的柴刀、铁扫帚、扑火服装,如遇夜间扑火还要带上手电筒。

(六)后勤保障。

1、镇机关的车辆一律服从扑火调用;

2、后勤保障组要根据前沿阵地的需要,随时派送矿泉水、面包和药品到现场,特别要送到第一线人员手中,未在现场扑灭和路上人员后发,先满足第一线人员。

3、镇机关的驾驶员、55周岁以上男同志和部分女同志共10人为后勤保障组。

(一)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致残的人员,按《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医疗补助。

(二)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村干部要对照本预案对扑救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吸收教训。

(三)对火灾肇事人员及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应急处置措施,将任务落实到相关业务部门和具体人员,要完善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确保本公司大楼整体安全,使公司全体员工一旦发生火警火灾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正确地处理火灾事故,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控制火灾蔓延。安全迅速地组织人员(旅客)疏散和自救,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公司(大楼)火警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一、火警、火灾确认程序。

当消防控制中心接到火警报警时,总台值班人员应立即查看报警控制器反应情况,同时做到“一问二通知三到场”。首先是电话询问报警地点的值班人员(服务员、租房户主)现场情况;其次立即通知值勤保安,手拿灭火器到现场检查,通知工程部(电工)、楼层服务员到现场;第三是接到通知后,保安部人员、工程部人员、楼层服务人员立即到现场,确认是否火灾,如确属火灾应立即向公安消防、119台报警,同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情况。

1、确认发生火灾后,已到现场的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切断火灾楼层有关电源(由工程部电工负责);

(2)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保安、服务员)。

(3)组织引导起火附近的人员、旅客进行疏散和自救(保安员、服务员)。

(4)向消控中心通报火情,说明起火部位,火势大小及蔓延方向(保安员、服务员)。

信息中心作用,准确及时地通报火情,传递领导指示。

3、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到消控中心,消控中心为火灾扑救指挥部,最高领导为火灾扑救总指挥,利用消控中心的通信设备,联络火灾现场,了解火情,下达扑救指令,此时必须保证:

(1)消控中心与起火现场的联络;

(2)消控中心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络;

(3)消控中心与外界(公安消防)的联络。

4、指挥中心的火灾扑救指令包括:

(1)是否已向“119”报警;

(2)是否需要疏散人员(旅客)以及确定疏散范围的大小;

(3)是否需要启动消防供水系统(泵);

(4)是否切断现场电源,关闭电梯;

(5)是否关闭防火门;

(6)调遣扑救力量和伤员的救护等。

(7)是否启动疏散广播。

5、接到火灾报警后,公司所属各部门应迅速布置本部门各就各位,义务消防人员应紧急集合、到位,随时听从指挥部的调遣,具体按各部门应急措施实施,保持与火灾总指挥部的联系,并随时准备应急。

三、

疏散与自救。

当火灾发生后,火灾扑救指挥部应首先确定是否需要疏散人员及疏散范围,安排熟练的工作人员(义务消防员、保安或服务员)及时组织火灾附近人员(旅客)进行疏散和自救,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组织疏散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

1、熟悉本公司(大楼)的疏散通道和线路,在紧急情况下,能引。

导人员(旅客)安全疏散。

2、工作人员必须听从灭火现场总指挥的指挥,无条件执行疏散指令。

3、保持与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疏散情况。

4、疏散时工作人员必须先从大楼两侧的顺序按间叫开房门,组织人员(旅客)向消防通道方向疏散。

5、当火势封死往下通道时,工作人员可带领疏散人员往楼顶撒离疏散,等待消防人员的救援。

6、工作人员在组织疏散时要沉着冷静,及时做好安抚工作,防止乱跑、跳窗、跳楼情况发生。

7、当疏散基本完毕后,在火情充许的情况下,要对每个房间再进行逐个检查,防止遗留(老弱者、行动不便者、昏迷者)在火灾现场。

四、各部门的应急职责及措施。

安保部门:

1、一旦发生火灾,安保部门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灭火施救;

2、立即调集保安、义务消防人员到现场进行灭火;

3、指挥在场人员取用就近灭火器材灭火;

4、启动现场消防设施投入灭火;

5、指派保安疏散现场周围通道,为接引公安消防车辆就位做好准备;

6、指定人员维护现场,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大楼,并做好无火灾部位的治安防范。

客房部门:

1、火灭发生时,客房部领导应立即到位,负责火灾区人员的疏散自救措施;

2、召集各楼层服务人员,组织、引导灾区人员(旅客)安全疏散;

3、随时准备向疏散人员(旅客)传送湿毛巾等救护用品;

4、做好疏散人员(旅客)的安抚和护理。

工程部门:

1、一旦发生火灾,工程部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电工)立即到位,随时准备应急。

2、切断火灾现场电源;

3、检查消防泵电源、阀门,为消防泵的启动做好准备;

4、负责电梯的技术人员随时准备将电梯降落到底部,保证电梯安全;

5、专业人员随带工具坚守岗位,随时准备抢修电线电路和设备,保证灭火的需要;

6、负责对燃油热水器的监控和防范。

行政后勤部门(办公室):

1、一旦发生火灾,部门领导要立即到位,做好救护和服务;

2、立即关闭餐厅液化石油气阀门和柴油箱阀门,随时做好转移准备;

3、通知驾驶员和车辆做好运送伤员准备;

4、其余人员集结待命,准备应急。

五、火灾发生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1、不要惊慌尖叫;

2、迅速向1。

19、公司消控中心报警(内线2128外线85150178);

3、如有可能尽量设法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4、尽快撒离危险地段;

5、不要回火灾楼层(区)拿遗留物品;

6、疏散时不要使用电梯;

7、除不得已,不要敲窗跳楼或随意开窗;

9、发现因电或电线、电器起火,不能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10、疏散要走安全通道;

12、要做好火场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坏人趁火打劫。

杭州长运旅游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三月。

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福清分公司有效处理突发事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体系,确保公司安全经营发展。根据《xx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消防、灾害安全应急预案》,结合福清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建立安全应急机制,确保能够迅速开展消防、灾害应急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公司员工、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公司安全稳定发展。

应急机构下设4个小组,其人员组成与任务为:

1、指挥小组。

指挥:xxx(负责全面指挥)。

副指挥:xxx(协调福清、江阴的调度指挥)。

xxx(负责福清本部安全指挥工作)。

xxx(负责江阴港办安全指挥工作)。

公司汇报相关情况。

2、现场通讯组。

组长:xxx,负责福清本部的报警,向“119”“110”和公司正、副指挥报告灾情的发生部位(即火点)、情况(包括楼层高度)以及地点、周边地理标志;组员及具体负责工作:

xxx:负责江阴港办的报警,向“119”“110”和公司正、副指挥报告灾情的发生部位(即火点)、情况(包括楼层高度)以及地点、周边地理标志。

3、疏散组。

组长:xxx,负责调集必要的交通工具,疏散现场受威胁的人员和财产。

组员及具体负责工作:

xxx、xxx、xxx:负责福清本部的灾害自救、疏散和清理工作。

xxx、xxx:负责江阴港办的灾害自救、疏散和清理工作。

4、救援组。

组长:xxx:负责救援的指挥任务。

组员及具体负责工作:

xxx、xxx,负责对福清、江阴伤员进行救援和护送任务;。

(一)发生火灾先以灭火器灭火并向指挥报告;火势蔓延应直接报“119火警或110”。

1、贵重的物品及重要的档案资料等,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4、硫酸、硝酸、盐酸遇火不能用水扑救,因为这三种强酸遇火后发生强烈的发热反应,引起强酸四处飞溅,甚至发生爆炸。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1 编制目的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的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应急事件处理。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 预案启动的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的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的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的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的森林火灾。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 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 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3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的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的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组织本村的“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1 预防预警机制

3.1.1 森林防火的.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的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的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1.2 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的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防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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