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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汇报材料(精选19篇)

乡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汇报材料(精选19篇)



在工作中,汇报材料被广泛用于向领导层展示项目进展、工作成果和问题解决方案。以下是一些经过认真整理的汇报材料样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汇报材料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全面消除我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集中力量利用3年时间,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屋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建立健全长效动态巡查制度和农村房屋管理机制。6个月内(即20xx年1月―6月)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3年内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摸底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委会对本辖内所有房屋按照自建和非自建2种类型进行全面摸底。重点排查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危房;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含厂房);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房屋;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房屋;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使用废弃的临时施工设施作为生产和居住场所;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位于山边、水边、高陡边坡及低洼地带区域,易受自然灾害侵袭、易发地质灾害的房屋;位于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用于经营和租赁的自建房屋。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20xx年6月底前建立整治台账,同时依托国家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我乡农村房屋数据信息库。

(二)整治销号。按照行业负责原则,区别轻重缓急,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全面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责令使用人或拥有人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私自改扩建、加层、开挖地下空间及装修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导致安全受到影响的房屋,要边查边改,在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前,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整改,排除隐患。工作人员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房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销号。

(一)安全排查及重点排查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各村委会在20xx年全乡农村住房安全工作“回头看”、农村住房安全和视觉贫困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群众住房安全再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确保前期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重点摸排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内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远的房屋、河道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建设的房屋等,其中:农户自建用于经营的房屋,于11月30日前完成房屋安全信息上传,其它房屋信息上传于12月20日前完成,并建立重点整治台账。

(二)全面排查及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以农村住房为单位,对农村所有房屋开展全面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中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查清受地质灾害威胁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冲刺清零,对已改造或原住房安全的农房,以竣工验收报告或鉴定报告为依据,并结合房屋最新状态进行判断,对排查出的危房建立详细的整治台账。同时,根据既定的重点整治台账逐开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县住建局督促指导乡镇进行验收销号。对拒不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应勒令停止使用并妥善处置。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按照既定的全面整治台账,逐一制定整治计划,按照“谁拥有(使用)谁整治、谁主管谁督促”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与乡村振兴、防灾减灾相结合全面整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筑)产权(使用)单位进行整治,由县住建局会同乡政府进行验收。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治任务的40%;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务的80%;到20xx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销号。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乡政府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要深刻认识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指导,靠实部门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组织相关站所按有关规定开展联合督查指导,避免多头检查,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同步建立村级农房建设管理机构,配备村级管理人员及村级农房安全质量巡查员;对排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不认真、措施落实不到位、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村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由此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注重宣传,强化服务保障。要全面做好全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宣传工作,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让房屋所有者了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

根据贵局下发会资发166号文件《会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中共会宁县纪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场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的提醒函通知》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全镇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工作安排会,再次安排部署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镇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上报国家平台系统的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11宗,产业类3个图斑,公共服务类3个图斑,住宅类5个图斑,截止9月份已整治图斑3宗,其中住宅类1宗、产业类0宗、公共服务类2宗。在前期扎实摸排、巡查、整改的基础上,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依然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是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村(居)委员会、镇属各单位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工作责任机制,靠实政府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规则明晰、严保严管、责任追究的耕地保护监督机制。二是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建立台账。提升群众对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政策的知晓率,各村通过张贴、发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耕地保护宣传页以及向各社微信群转发“八不准”典型案例分析等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落实建房上报制度,杜绝违法占地建房行为的发生。

一是监督执法力度不够。有的村农户与农户之间相距甚远,镇村干部往往难以对所有农户进行监督,许多农户修完房屋也未被镇村干部发现,导致只能使用“以罚代批”、“以罚代法”的方式进行管理。

二是宣传力度不够,虽然在镇村社大会上多次强调农村乱占耕地和确保粮食生产的相关政策,但因村民建房成本高,没有对已占耕地的建筑物进行强力拆除,无法形成震慑的舆论宣传,只是积极引导办理合法手续。

三是群众的土地意识淡薄,对究竟是谁在管理土地、谁在使用土地不清楚,在部分农民的意识中,认为自己的耕地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无论是将其进行耕种还是建房、建设圈舍都是自己的自由,别人无权过问。对农户仅仅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变更土地的使用性质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申请报批观念没有形成。四是镇、村的监督执法力度不够,对农户的建设无法在第一时间阻止,特别对农户自行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范围监督困难大,导致后期办理手续难度加大,出现过多违法积累。

1.加大宣传动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等多种方式,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详细解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效性、极端重要性,争取干部、群众理解和支持。

2.明确靠实责任,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责任制度,通过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特别是加强对接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业务人员的衔接及职责分工,及时对占用耕地建房,不按乡村规划建房及其他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制止,并下达《责停通知书》,建立执法台账,做好相关材料的核查归档。

3.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增强巡查执法力度,镇上建立综合执法队,村级成立巡查队,定期开展巡查排,对农村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乡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做好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根据《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发[20xx]2号)、《凤台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凤农房办[20xx]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镇20xx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莫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一)摸排范围。

摸清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二)范围界定。

1、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等等。

2、用地手续。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xx]3号)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3、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三)摸排房屋类型。

1、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镇级层面组聘请第三方技术力量,组建本镇技术摸排团队,做好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和应用的技术保障,参与镇级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镇级核查技术保障工作,及时利用国家层面下发的20xx年以来乱占耕地建房遥感监测图斑,为摸排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参与摸排成果数据审核和统计汇总分析。

本镇聘请的第三方单位指导各村在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信息平台上填报摸排信息,记录房屋位置信息、上传现场照片、上报摸排结果,形成统计汇总结果。

各村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认真复核摸排结果,充分采用公开、公示等方式,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要采取多种方式,层层把关,严格检验摸排结果,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摸排期间,镇级层面将采取明察暗访、督导调研、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等方式,对各村摸排成果质量进行检验。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镇级抓总。镇级层面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第三方单位和镇(成立岳张集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调度、统筹协调推进摸排工作。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整治办”)设在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承担日常工作,制定镇级实施方案,完成相关资料准备,组织开展督导,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抽查汇总摸排成果,建立台账,研究提出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并向县、镇整治领导小组报告。加强对村摸排工作督导检查,对摸排数据成果质量进行监控和审核。

(二)镇抓落实。镇党委和政府承担本地区摸排工作主体责任,负责摸排工作的组织落实。按照县级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村全面摸排本村占用耕地建房情况,包括土地获得方式、房屋使用情况、土地和房屋的非法交易情况,涉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处罚情况等,建立工作台账,并对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一)准备阶段(20xx年10月10日前)。镇级层面制定摸排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确定第三方单位,明确技术路线,开展基础数据处理和分发,组织业务培训。各村根据镇级摸排工作方案,明确各村职责,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摸排工作。

(二)摸排调查阶段(20xx年10月20日前)。各村对20xx年以来所有占用耕地房屋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排工作人员要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核查,形成初步摸排成果,以村为单位汇总形成台帐、清单,通过信息平台上报,镇级层面加强对摸排工作检查指导。

(三)核实纠正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各村利用国家和省下发20xx年以来乱占耕地遥感监测图斑,对初步摸排成果进行核实纠正,上报最终摸排成果。各村委会作为填报主责单位,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镇党委和政府作为摸排成果质量审核责任单位,须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并在11月10日前向县整治办报送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及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落实清理整治工作要求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牢固的具体行动,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实抓好。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确保成果真实准确。

摸清底数对于做好下一步分类处置工作至关重要。各村要切实担起责任,逐级压实属地责任。要形成由村委会主任、支部书记在《信息采集表》及《摸排汇总表》中签字的逐级“双签字”负责机制。对住宅类房屋的调查要以村组为单元,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民主决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开、透明、准确。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三)坚决遏制新增违法。

遏制新增违法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当务之急,20xx年4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对乱占耕地正在违法建房的,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的,一律由镇人民政府依法责令立即停止。20xx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以下简称“八不准”),要求对“八不准”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各村要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采取坚决、果断、有力的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务必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防止再增加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面积,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四)严格监督检查。

摸排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督,主动邀请镇纪委监委参加有关会议,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摸排工作中,发现相关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向镇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镇党委和政府加强对各村的监督检查,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敷衍塞责、推委扯皮、避重就轻、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各村相关负责同志。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确报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加强舆论宣传。

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耕地保护政策以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规定,使广大干都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拥护和支持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相关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清理整治工作中打着专项行动旗号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和地方,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汇报材料

各乡镇、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扎实做好农村住房安全排查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印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密电〔20xx〕17号、宣政办密电〔20xx〕2号)及《泾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工作部署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对全县所有农户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开展摸底排查。各乡镇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中要注重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不同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各地要科学组织排查,力争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重点排查任务,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面排查任务。

1、突出排查重点。对利用农村自建房开设的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民办幼儿园、私人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等经营性房屋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2、组织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乡镇要根据地方实际,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汛情灾情农房排查等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墙体、梁柱、地基、屋面、楼板等。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农村困难家庭房屋排查,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县住建局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各乡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时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在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基础上,对房屋整体危险程序进行鉴定,按下列等级划分:

1、a级: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构件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b级:结构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个别承重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

3、c级:部分承重构件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4、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三)分类集中整治。各乡镇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1、分类制定处置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鉴定为c级、d级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等,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隐患整治要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结合,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条件的,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实施隐患整治。

2、抓好重点整治。各乡镇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县、乡、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力争20xx年6月第前基本完成重点整治任务。

(四)推动全面整治。各乡镇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一)落实部门责任。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狠抓落实。县住建局成立农房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晨,副组长:陈川,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股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技术指导。住建局组织安排技术人员(名单见附件)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指导,编制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民选用。加强农村房屋设计、建筑工匠培训、施工队伍管理,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四)推进信息共享。各乡镇要充分运用好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的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和排查整治手机app,组织信息系统录入培训,将排查情况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排查过程真实,排查结果准确,填报信息完整。县住建局要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不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职责范围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要及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

(五)加大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农民群众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向村委会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

我县高度重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在国家和省、市召开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于9月11日也专门召开了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暨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如何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作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县直部门要清醒认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复杂性和整治工作的艰巨性,把摸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属地责任,形成由村到乡(镇)、街道的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负责机制,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确保按时完成好这项工作任务,我县又分别于9月22日、11月9日、11月11日、11月23日、11月26日召开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该项工作分别强调并提出明确要求,要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高标准推动摸底排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我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历时较长的实际,各乡镇街道成立了专门的工作专班,设立了办公场所,落实了经费保障,加强了队伍建设,并明确了固定的第三方作业单位,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当前,整个摸排工作进入攻坚时期,县工作专班要求各有关乡镇和街道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和村居等各种力量,精准摸排,把底数搞清楚,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问题分类上,要把违法违规房屋建设使用情况、占地情况、审批情况,涉诉案件和执行等情况都搞清楚,做好分类,建立台账,为下步处置打好基础。特别是对国家刚刚下发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认真做好分析和摸排工作,精准系统填报。还要认真做好国家下发核减所有图斑举证工作,举证为20xx年之前建设的,要求要有影像材料支持,且20xx年之后无翻建、扩建;对有合法用地手续、临时用地手续、设施农业用地手续的,要准备批文和勘测定界图等。经过各有关乡镇和街道及县直部门的共同努力,截至11月25日下午2点,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摸排上报系统总计9655个,其中产业类2857个,公共管理服务类428个,住宅类6380个。全县占地总面积674.94公顷,其中占耕地面积593.76公顷,占基本农田面积11.32公顷。

我县把遏制新增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最中之重盯紧盯牢,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今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的新增问题发生。11月24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崇景组织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对有关镇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逐乡镇、逐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明确指出,督导不是搞形式主义,也不是走过场,上级对新增问题有明确要求,县里对处置情况是要结果的,该拆除的一定要拆除清理到位并恢复种植条件。县工作专班要求,下一步,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对新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立行立改。对顶风而上的,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肃问责。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形成强大工作氛围,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及时传递信息,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对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虽然现在国家和省、市还未正式出台制定指导性意见,我县工作专班超前筹划,在认真做好摸排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调查研究,强化政策分析,提前做好准备,待国家和省、市相关指导意见出台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绝对不搞“一刀切”。讲求方式方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多数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一定要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科学研究处置办法,慎之又慎、积极稳妥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优化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管,绝不能留下后遗症;注重发挥基层干部和群众的作用,引导他们参与到监督举报、摸排认定、问题处置等环节当中,群策群力处置存量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以这次迎查为契机,认真梳理摸排工作情况,做好查缺补漏。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张贴公告、大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支持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做好乱占耕地问题公示工作,对住宅类、产业类、公益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公开公示,坚决杜绝不公示、假公示、不接受群众监督等问题。

乡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

为落实20xx年7月3日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摸清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和底数,做好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协调机制办发〔20xx〕1号)、《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房办[20xx]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市20xx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成立铜陵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自然资源、分管农业农村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县区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委改革办、市委网信办、市人大法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办、市行政执法局等31个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整治工作,指导和督促县、区落实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行政执法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并抽调人员集中开展工作。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全市范围内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二)范围界定。

1、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原管理部门认定为草地的土地;等等。

2、用地手续。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要求或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3、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三)摸排房屋类型。

1、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分别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发挥各级优势,共同做好摸排工作。

(一)准备基础资料。

市级将统筹国家下发、省级下发和市级已有的基础资料,包括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20xx—20x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统一时点更新遥感影像底图、20xx—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20xx年四个季度和20xx年一、二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20xx年以来新增耕地项目图斑、农转用审批备案数据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备案数据库等,以县、区为单位进行统一分发。

各县、区要利用国家、省、市统一下发的基础资料,结合本辖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制作本地区摸排工作基础资料。

(二)明确填报平台,组建技术保障团队。

省已开发建设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汇交模块,我市将在省平台上填报全市摸排信息、数据,并形成统计汇总结果。

我市将组织有关技术单位、第三方技术力量,组建技术保障团队,收集市级各部门已有基础资料,统筹分发相关基础资料,做好我市在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汇交模块的摸排数据填报、数据汇交的技术保障工作,为摸排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参与摸排成果数据审核和统计汇总分析。

县、区也要相应建立技术保障团队。

(三)管控成果质量。

各县、区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认真复核摸排结果,充分采用公开、公示等方式,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各级政府要采取多种方式,层层把关,严格检验摸排结果,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摸排期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督导调研,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等方式,对各县、区摸排成果质量进行检验。

坚持“市级抓监管和审核、县级抓落实、乡镇抓摸排”的原则开展摸排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切实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牵头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全市的摸排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责任,加强对县、区摸排工作督导检查,对摸排数据成果质量进行监控和审核。

(二)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承担本地区摸排工作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摸排工作。按照省级、市级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准备基础资料,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有关技术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组等各级基层力量,全面摸排本地区占用耕地建房情况,包括土地获得方式、房屋使用情况、土地和房屋非法交易情况,涉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处罚情况等,并建立工作台账。

(三)乡镇(街道)要按照县、区安排的时间节点,组织精干力量,按照住宅类、公共管理服务类、产业类进行信息采集,做到不漏、不重,准确无误。

(四)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负责准备相关基础资料,如二调成果、土地确权资料等,配合县、区做好摸排范围界定,如耕地、用地手续等的认定,并组织基层自然资源部门人员全程参与乡镇(街道)摸排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县、区做好农村村民住宅类问题的认定、资料审核等工作,及时提供本部门相关资料。市公安机关负责对在摸排过程中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市纪委监委负责对在摸排工作中发现的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线索和领导干部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及时查处。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摸排工作组织实施、人员培训、购买社会服务等必要的工作经费。

(一)准备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

根据省摸排工作方案,制定我市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全市摸排工作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做好摸排相关准备工作。各县、区制定本辖区工作具体方案,明确部门责任,确定技术支撑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摸排准备工作。

(二)县级摸排调查阶段(20xx年10月25日前)。

各县、区要以实地核查为主,综合利用本地区摸排工作基础资料,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摸排。要按照规定的摸排范围、要求,对20xx年1月1日后所有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开展全面摸排。排查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定性准确。乡镇(街道)、(街道)、村(组)摸排工作人员要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核查。属摸排范围的房屋,按类别逐个填写《信息采集表》,形成初步摸排成果。要明确摸排人员职责,按照“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担起责任,做到排查结果真实有效,不虚不假。

摸排过程中,摸排人员要从不同角度拍摄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状况的现场照片。房屋占地面积没有国土调查、确权登记或地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可准确确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图上勾绘等简便方法确定。在分类处置时,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测量。

对住宅类房屋的调查要以村(组)为单元,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民主决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开、透明、准确。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各县、区要在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汇交模块上填报摸排信息,记录房屋位置信息、上传现场照片、上报摸排结果,并形成台账、清单。同时,要注意加强对摸排结果数据的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对涉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统或数据汇交平台中填报,须单独上报。

20xx年10月25日前,各县、区将本辖区初步摸排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步通过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汇交模块上报本辖区摸排数据等。

(二)市级督导、检查(20xx年10月底前)。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县、区摸排工作的检查指导,认真审核县、区上报的报告、表格、资料等。特别是对各县区通过平台上报的数据,要认真审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对全市摸排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不定期通报摸排成效。

同时,将适时成立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督导检查组,对县、区的摸排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限期整改。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底前通过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汇交模块上报全市摸排数据等。

(三)核实纠正阶段(20xx年11月底前)。

各县、区利用国家下发20xx年以来乱占耕地遥感监测图斑,对初步摸排成果进行核实纠正,形成最终摸排成果。

11月10日前,各县、区政府将本辖区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及分类处置的意见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摸排最终成果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市领导小组。11月20日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全市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及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全市各级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性、复杂性和严峻性,把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作为“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牢固的现实检验,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实抓好。各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县、区要建立对应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实施。

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成果质量要求高。各县、区政府要充分调动基层党委政府的力量,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在工作限期内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摸排工作可以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三调等工作相结合,减少重复工作,确保调查认定标准一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组织有关技术单位、第三方力量开展摸排工作。要求在10月25日前完成全部摸排工作。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咨询服务电话,及时为基层解疑释惑。县、区也要相应设立咨询服务电话。

(三)保障工作经费。

各级政府要将摸排工作与整治工作统筹考虑,按照事权、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就此项工作追加财政预算,保障摸排工作组织实施、人员培训、购买社会服务等必要的工作经费,按照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别由省和市、县财政安排。

(四)确保成果真实准确。

摸清底数对于做好下一步分类处置工作至关重要。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起责任,逐级压实属地责任。要形成由村委会主任、支部书记在《信息采集表》中进行审核和复核签字,乡(镇、街道)、县(市、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所属地摸排汇总表中签字的逐级“双签字”负责机制。

(五)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实行周报、月报制。

遏制新增违法是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县、区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20xx年7月29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以下简称“八不准”)要求,对“八不准”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坚决、果断、有力的措施,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各县、区整治机构每周四上报本辖区周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3日上报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

(六)严格监督检查。

摸排工作要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邀请纪委监委参加有关会议,及时向纪委监委报告有关情况。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摸排工作中,发现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

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的,要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党委、政府相关负责同志;要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七)加强舆论宣传。

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相关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整治工作中打着专项行动旗号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和地方,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

截止20xx年10月18日,历时一个多月的时间,下谷乡完成746个图斑的外业核查和内业审核上报、统计表的双签字工作。

下谷乡辖6个行政村,林区下发应核查图斑746个(其中:板桥河村244个图斑,相思岭村45个图斑,三股水村132个图斑,金甲坪村80个图斑,兴隆寺村128个图斑,太和山村117个图斑。)。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在全区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专班,培训村级核查员,党委政府全过程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为保质保量顺利完成任务,我们采取“白+黑”和“5+2”的工作模式,召开乡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

(二)提升意识,强化宣传。张贴宣传画12张,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6条,走到哪里就把政策宣传到哪里。

(三)快速行动,扎实推进。截止10月18日,我们实际实际完成外业核查图斑746个,内业系统上报图斑746个(其中住宅类717个图斑、公共管理服务类22个图斑、产业类7个图斑),图斑包括新房、旧房、无人居住的危房、已经成为耕地或林地、公路、小区用地等多种类型。外业核查中,步行了无数个山头,荒坡,小路,在山上吃过“快乐的午餐”,在半夜12点吃过方便面,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下谷乡山大人稀,居住分散,图斑涉及边边角角,车行和步行都比较远,外业核查期间阴雨连绵,正好又赶上人口普查、护林防火、精准扶贫等重要工作交织一起,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产生的各项费用也比较高。下一步,按照神农架林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我们将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汇报

xxx镇土地总面积182571亩,其中:耕地73154亩、山地51005亩、川地22149亩。经统计,目前全镇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共47868.092亩,其中:冬小麦18806.10亩,玉米22106.68亩,马铃薯2789.20亩,大豆305.84亩,其它谷物3860.27亩。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有效提高耕地利用效益,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xxx镇大力开展撂荒地摸排整治,为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增产、助农增收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扎实部署,广泛动员。为确保土地撂荒整治工作抓牢抓实,镇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靠实责任、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规定时限。各片各村通过走访入户、微信千村千群、会议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惠农补贴等方面的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动员群众复耕复种,全面打响保春耕、促复耕之战。

理清撂荒面积、承包关系、位置、耕种现状等情况,建立整治台账,确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撂荒原因,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因种植意愿不高、缺少劳力和外出务工而撂荒的,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发挥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引领作用,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土地流转,同时因地制宜种植玉米、土豆等农作物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为整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

为有效解决延吉市土地征收、房屋征拆中存在的乱象,经延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xx年12月6日至20xx年3月3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违规占用、使用土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为做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延吉市成立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项清理整治包括“假大棚”、违规种树、大棚房、违规建房、违建别墅等五个方面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假大棚”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违规建设的设施农用地及种植大棚;违规种树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的国有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未经审批及变更土地用途违规种植的树木;大棚房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农业种植大棚和设施农业用地上违法建设的大棚房;违规建房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的未经审批,占用耕地、荒地、林地等集体土地违法违规建设住房、厂房、仓库、大棚房等地上物;违建别墅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的违法违规审批、建设的“别墅”类地产项目,具有“别墅”风格的经营性项目、私家庄园、私人别墅。

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认定违法违规的,由各镇政府下达清理整治通知,限期自行整改拆除。未按期限整改拆除的,根据土地性质分别由城管局、各镇按照职责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集中强制拆除。同时,针对违法现象进行深挖,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全面鼓励动员群众积极举报,公安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严查党员干部、村干部涉及的违规违纪行为,纪委监委与组织部组成联合巡察组进行核实甄别,对问题属实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通过攻克重点对象,实现掐尖打横的震慑效应,推动拆除工作顺利实施。

此次集中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管理,规范土地依法依规综合利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使用土地及借征地拆迁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确保全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排查情况汇报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我乡成立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审批窗口在乡综治中心大厅,并按程序开展审批工作,落实挂牌施工。同时,常态化开展巡查、排查,截至目前,已收到申请125户,完成审批90户,已要求全部挂牌施工,通过审批面积11500平方米。

一是由于申请量较多且有时车辆不保障,收到农户申请不能及时到现场勘查;二是由于很多群众未按要求建设(未按图集施工等),所以两证发放率低和核查验收率低;三是后期监管难度大;四是宣传力度不够,少部分群众依法申请意识薄弱。

一是强化领导职责,统筹安排好人、财、物的保障,压实审批和核查验收任务,提升审批和核查验收率。二是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大喇叭、宣传车等,以及院坝会、宣传栏、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续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依法用地氛围。三是压实责任。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各村主体责任,加强源头巡查和监管,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及时打击,对审批了的落实监管责任人。

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完整文档

根据xx省自然资源厅和xx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xx市迅速行动,倒排工期;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加强督办,明晰纪律,确保如期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各阶段清查整治工作任务。现将当前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办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xx个职能部门各自的工作任务,统一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各成员单位负责本级本部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清查整治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开展相应工作。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统计报告等日常工作。从上到下各级组织层层负责,层层联动,确保了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有效运转。确保了习近平总。

书记。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牢牢守住全市耕地保护红线。。

二、聚焦重点要素,全面精准排查。

按照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xx市重点聚集“耕地”和“建房”两个要素,加大清查力度。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耕地”和“建房”两个要素,将任务分解到全市各乡镇,逐级压实责任。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形成了各地问题清单,实行台帐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责,将自身掌握的数据与各乡镇摸排上报的数据进行碰头比对,确保排查工作精准无误。

三、坚持部门联动,强化协调配合。

全市建立了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行业整治成员单位与纪检、公安等部门联合处置的工作机制,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强化联动协调,共同抓好清查整治工作。

为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的监管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xx月xx日正式启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先后召开了全系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工作部署会,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对全市xx个乡镇办基层国土所开展了内外业技术培训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对201x年以来的耕地进行问题图斑提取;组织xx个检查小组对xx个乡镇办对实地摸排进行检查指导,并按时间节点向xx省自然资源厅报送有关数据及典型案例,确保了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把排查、整治、整改工作抓紧抓实。

市纪委于2020年xx月xx日下发了《xx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监督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工作提出了要求,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农田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督促全市各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

与此同时,全市xx个乡镇办人民政府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

学习。

政策、严格执行政策,把政策变成扎实开展清查整治农村乱建耕地建房工作的行动指南。并陆续召开镇级农村乱占耕建房摸排部署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了镇级领导小组,对摸排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安排部署,形成了镇、村两级主要领导“双签字”的负责机制。

目前,全市xx个乡镇办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的数据格式,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外业调查,拍照取证,逐一填写调查表,并完善相关内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对历史和新采集的数据进行技术分析,对变更调查中地类为耕地的地上建筑物进行了逐一排查。目前,正在对自行提取的xxx个图斑进行核查。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机制上破解难题,形成一批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

工作。

规范和制度成果。同时搞好资料、图件归档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切实维护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

乡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汇报材料

根据通知要求,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状况报告如下:

我镇位于高碑店市区东南25公里,毗邻白沟市场,国道112线横穿东西,京白公路贯穿南北。全镇总面积566.2平方公里,辖39个村庄,现有耕地51857.5亩,9860户,39084人口,包括汉族、满族、朝鲜族、回族等,主导产业为箱包加工销售、原材料制造业、林果苗木产业。目前我镇集体经济空白村24个,收入0-5万元,收入5万元以上。农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整体水平低;集体收入来源单一,主要依靠土地承包;部分村级发展思路狭窄,集体资源匮乏,村级无钱成为制约农村发展、服务群众的关键瓶颈。下一步,我镇将积极规划,稳步推进,力争到2020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挖掘自身潜力,实现集体经济零突破。

针对24个集体经济空白村,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统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集体经济从零开始的突破。对于十九发、北京等大型集体土地村,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和经济优势,调整土地承包协议,增加村集体收入,充分利用村资源优势,研发集采摘、观光、餐饮为一体的旅游业,结合村历史文化打造旅游文化品牌,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农业多元化经营、集体经济增长的目的。

二是坚持试点第一,充分发挥示范主导作用。

按照《关于全市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工作方案》要求,我镇于2019年3月份上报集体经济试点村2个,4月份,我镇高庄村被初步选定为试点村,计划与该村企业家创建的家兴商贸集团合作,在2019年建设家兴易购便民超市一所,服务附近村民日常生活所需,增加就业岗位,收入用于补强村集体经济,增强为民办事能力。同时,利用该村60亩集体土地入股企业成立农业合作社,在2020年打造采摘和蔬菜种植产业基地一处。对于该项目,我镇将充分发挥镇党委、政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安排、实施效果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规划实施、规范经营,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带动效果辐射到其他村,进一步发展壮大全镇农村集体经济。

当前,我镇部分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的认识不足,认为发展集体经济资产管理难度大,没有创收办法,没有发展路子,这些思想和认识上的差异性,严重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此,我镇将以队伍建设为先导,不断增加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一是提高村级班子综合素质,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为重点,注重对思想素质好、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村干部的教育培养,帮助村干部转变思想观念,使他们又懂党务,又懂经济,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的信心和动力。二是激发村干部干事热情,进一步改善村级办公条件,完善村干部考核奖惩机制,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村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切实激发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我镇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举措,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增强村级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力争完成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汇报

为贯彻落实20xx年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决策部署,近日,东河镇立足实际,积极统筹谋划,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撂荒地整治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镇党委、政府将撂荒地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及时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多次召开班子会、镇村干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及时传达各级精神和要求,安排部署整治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累计召开工作推进会议100余次。

二是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微信群、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惠农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动员群众主动参与到撂荒地整治工作中来,激发群众复耕复种的激情和热情。组织13支宣传队伍深入百姓家里、田间地头开展宣传150余次。

三是加大技术指导,细化工作措施。镇农技人员下沉一线,引导和动员群众提前做好耕种谋划,激励农户进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并做好技术服务。同时,对耕地撂荒原因进行分析,分类施策,通过农户自种、亲友代种、合作社土地流转等复耕复种模式,快速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实现撂荒地应耕尽耕、能耕速耕。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着力跟踪问效。领导小组实行随机督查、随时通报、随时调度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及人大代表不定期、不定点深入田间地头对各村撂荒地整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视察,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并将撂荒地整治工作纳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督促各村引导群众全力做到应耕尽耕,确保基本农田全部种粮。

截至目前,东河镇撂荒地整治完成1400.58亩,整治完成率130.85%。下一步,东河镇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耕地撂荒整治成果,防止再撂荒,确保农作物稳产稳供,农民持续增收。

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

在学习、工作中,需要汇报的场景越来越多,汇报可以是任务开始前,也可以是任务结束之后进行的,每个阶段的汇报重点不一样,是不是有很多人都曾经或正在为写汇报而发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欢迎大家分享。

耕地保护关乎国计民生,是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头等大事。我区高度重视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把它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务求抓实抓细、落地落实。

1、召开专题会议,强化统筹部署。根据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精神,xx区政府于x月x日召开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由分管农业的副区长xx主持,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区长xx就我区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区自然资源局局长于大泉对具体工作和实地操作技术要求进行了讲解说明。相关部门负责人、x个乡乡长、x个村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约xx余人参会。会上向各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预下发xx市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预方案》),标志着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正式拉开。

2、明确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安排部署会议后,经研究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的'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成部门和职责分工。并在区自然资源局下设工作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统计报告等日常工作。

1、10月3日,在水泊寺乡西坟村召开了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有关具体事宜的紧急通知》(x自然资明电〔20xx〕x号)文件要求,重点安排图斑下发之前的摸排推进工作,一是以村为单位进行初查登记并建立台账;二是按照时间节点10月10日前张榜公示;三是上报初查台账并实行乡村双签字;四是建立区级微信公众号和举报信息渠道。

2、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和要求,为保证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又以xx自然资发〔20xx〕x号文件下发了具体的工作通知,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决定实行领导包乡、干部包村的工作模式,全面开展初查摸排工作。会议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xx主持,各相关部门、各乡主要负责人,包乡包村干部及各村村长和土管员共计xx余人参会。

3、于10月15日,根据省市最新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预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并以区政府名义向各相关单位下发《xx市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xx政办发〔20xx〕x号),10月19日将省农房摸排办最新工作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摸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x农房整治摸排办〔20xx〕x号)转发至各相关单位。

4、确定了以原“三调”作业队伍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主要为此次专项排查和图斑核查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5、以“二调”结果为基础,套合20xx年以来的卫片影像,赶制出村级耕地范围图(每村一张),为以村为单位开展初查奠定了扎实基础和技术范围支撑。

6、通过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立了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意见反馈通道(xx在线),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专栏。截至目前,我们未收到通过官方微信平台举报乱占耕地建房的案件线索。

7、保障行动经费。xx区政府已承诺拨付专款用于此次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核查工作。

1、印制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图3500余份,在全区所有行政村进行了张贴宣传。

2、组织召开了xx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业务培训会2次,对各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为确保培训效果,我们采用会议讲解与实地业务操作示范讲解相结合,目前各村具体工作人员均已掌握摸排工作方法,摸排核查工作正有序开展。

专项行动开始至今,我区累计召开各类部署会、推进会、培训会x次,累计参会、参训xx余人。

1、初查情况。按照上级要求,我区在10月3日专项工作会议后,以村为单位就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进行了初步摸排。截至11月12日,累计摸排xx宗,摸排结果按要求在所在地村委会和xx区政府的网站专栏进行公示。

2、疑似图斑核查情况。全区共接收国家下发图斑xx个,省下发图斑xx个,共计xx个。分斑后,国家图斑xx个,省图斑xx个,共计xx个。

经调查,属于摸排范围图斑xx个,实际分斑后摸排图斑为xx个,不属于摸排范围图斑xx个,内业举证图斑xx个;属于摸排范围内图斑住宅类xx个,公用管理类xx个,产业类xx个。

3、摸排结果提报情况。截至11月28日,国家下发图斑xx个,已全部核查并提报完毕,完成率100%。省下发图版xx个,已全部核查并提报完毕,完成率100%,全额完成任务。

4、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情况。经过对7月、8月月度卫片图斑实地核查比对,发现位于xx乡xx村xx渠边占耕地x亩建设猪舍,已要求限期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1、对于符合标准的大棚看护房,实际现状确为大棚看护或存放农具的,建议保留;

3、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宅基地,建议保留;

4、部分市政公共服务设施如公共卫生间、教堂、停车场等建议保留,并要求尽快办理合法手续。

5、已具规模的设施农用地要求尽快办理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上级分类处置要求,切实把整治措施落实落细,确保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经验材料范文

根据中共云霄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云纪办〔2021〕9号)及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云霄县农业农村局、云霄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综〔2021〕98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采取坚决、果断、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乡自然资源所为牵头单位,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两违”治理办、各村(社区)为责任单位。

成立乡整治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木华,副组长由自然资源分管领导、“两违”分管领导、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担任,各驻村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乡“两违”治理办。联络人:李灿新,联系电话:18350656703。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分别是核查工作组和处置攻坚工作组。核查工作组由乡一级主任科员沈少伟任组长,各驻村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是乡自然资源所、乡综合执法大队、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两违”治理办,负责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协调、督促、指导、核实。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工作要求,负责对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月图斑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清单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处置到位。处置攻坚工作组由乡党委副书记朱增土任组长,成员单位是乡“两违”治理办、乡综合执法大队、乡自然资源所、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两违”案件的处置、结案、归档、整理。

(一)制定方案,部署排查(5月-6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为各村(社区),第一责任人为驻村领导,直接责任人为驻村工作队长和村(社区)主干。确定举报电话,乡级举报电话:0596-8728338、0596-8508211。通过日常巡逻、群众信访线索等方式,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全面开展实地核实,包括:疑似违法主体、建设时间、位置、占地面积以及利用情况、违法违规事实等,每个村根据卫片图斑情况,由乡核查工作组成员单位和驻村工作队长、村(社区)主干组成核查工作小组,由驻村领导组织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全面开展实地核实,经驻村领导审核确认后(签名加盖公章)上报乡整治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乡综合执法大队、乡“两违”治理办要逐宗建立档案,建立健全问题清单。

(二)全力整治,监督检查(6月-8月)。各村(社区)对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月图斑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清单,逐项细化整治责任,建立整治工作台账,抓紧推进整治工作。处置攻坚工作组要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方向,从严抓好工作落实,对典型新增问题及重难点整治问题,分析研究“一桩一策”,着力推进攻坚整治。

(三)深化整治,总结提升(9月)。汇总形成“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对整治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返工”、“补课”。注重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通过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加快建立长效机制。

(一)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通过日常巡查、信访途径、媒体报道、12345便民服务网络平台等方式,健全预警预防机制,畅通社会化举报渠道,早发现,及时掌握、梳理、汇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运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等卫星遥感影像监测技术手段,开展“月监测图斑”核实整改;发挥乡“两违”队、村级基层组织作用,建立网格化、片区化、责任化巡查机制,强化挂钩村领导、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联合执法、从严执法,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进一步完善图斑核查流程,落实属地工作责任要求,各村(社区)、乡核查工作组要在图斑下发之日起一周内联合完成实地核查,并报送核查情况表。对纳入新增问题清单的,所在村(社区)要明确处置方式、处置时限,责任人。严格快速查处到位,坚决实行“零容忍”。

(二)坚决查处整改到位。2020年7月3日以来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各村(社区)要严格快速查处到位,坚决“零容忍”,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应自发现之日起2个月内处置到位。凡具有下列情形的:(1)干部职工等公职人员、党员违法占用耕地的;(2)各相关部门、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在一周内未能及时发现、上报违法占用耕地的;(3)各相关部门、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包庇纵容,隐瞒不报的;(4)在处置过程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移交相关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理。违法用地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三)加快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升群众爱护耕地、保护耕地的自觉性、主动性。乡自然资源所要会同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两违”治理办,全面梳理、总结实施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完善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长效监管机制,将整治成果转化为后续日常监管的有力措施。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村(社区)、乡直有关部门、驻村工作队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部署推动、强化协作配合、强化跟踪落实,将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严禁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对在整治工作中不认真、处置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问效责任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附件: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情况汇报

4月19日上午,我县在宣传文化中心广场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副县长汤钦出席并讲话。

汤钦指出,今年以来,全县在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成效非常显著,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希望通过此次集中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意识、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现象的发生,为全县在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活动现场,通过搭建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点,设立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等形式让人民群众了解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以及如何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

据了解,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在张良镇和让河乡设立分会场,全县共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设立宣传展板12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600余条,接受群众咨询千余人次、出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宣传车30余辆。

文档为doc格式。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经验材料范文

按照《xxx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公司根据安委会整体部署并结合实际,于4月x日至x日两天对公司所辖区域进行了安全生产排除隐患大检查的活动。现将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组长:xx成员:xxxx(记录)。

检查范围:xx分公司、xx分公司所辖区域。

二组组长:xx成员:xx、xx、xx(记录)。

检查范围:xx、xxx公司所辖区域。

检查内容:

1.棚户区、三合一。

2.消防及设施、防汛防垮塌。

3.安全值班落实情况.

4.清仓查库自查。

xx公司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好自检自查工作。首先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作为本次大检查的重点。4月3日至4日深入到公司所属的xx、xx分公司、xx分公司、xx分公司所辖区域中每一栋仓库、宿舍、门面及已出租资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部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工作中注重实效不留死角,充分掌握情况。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面对面进行沟通并当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确定整改时间及实责任人。

通过这次安全生产排除隐患大检查,xx公司安全生产还是存在一定问题。形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体制问题,部分库点因人员调动或退休无人值班看管;二是部分存在隐患房屋需费用进行修缮。

(一)对部分存在安全隐患急需维修的仓库,对能现场评估的检查领导小组现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费用评估:

1.对xx所辖区域xx库区xx大门通道房盖檩子断落、房盖垮塌,对过往行人有安全隐患,急需整改。检查领导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评估维修费用为xx元。

2.对xx所辖区域xx库区xx号仓后围墙垮塌,库外农民易在库区围墙垮塌处栽种,对公司资产有侵占隐患,急需整改。

3.对xx所辖区域xx库区仓库内进门走道檩子断落房盖垮塌,对xxx过往路人存在安全隐患,急需整改。检查领导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评估维修费用为x元。

(二)对在这次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领导小组已安排整改:

1.对xx所辖区域xxx存在火灾隐患。已当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于责任人,并限定在20xx年4月10日之内整改完毕。

2.对双龙分公司所辖区域xxx连接处有木材加工厂,存在火灾隐患。已当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于责任人,并限定在20xx年4月10日之内整改完毕。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情况汇报

兰考县人口89万,总面积1116.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785.8平方公里,人均耕地面积仅为1.258亩。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普遍存在,同时人口不断增加,导致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二)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兰考县主要耕地后备资源为黄河滩涂的开发和农村居民点的整理与复耕。黄河滩涂的开发利用受行洪要求、生态保护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难度较大。因此,兰考县适宜开发复垦的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一)法治意识淡薄。

部分农民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自己怎么支配,他人无权过问,觉得“我占一点,不碍大局”。他们把良田先荒芜不耕作,几年之后良田变相成为荒地,然后就在“荒地”上建房。实际上,农民所享有的只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不享有对土地随心所欲的处置权。

(二)合理性住宅需求得不到保障。

农村人口在不断增长,当初分配宅基地时,是一户一宅,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户变成两户、三户,甚至更多,然而宅基地仍然只有一份。为了保障住房需求,于是农民自然而然地把目光投向了耕地。

(三)监管执法力度不够。

农民占用耕地建房时,村干部与乡镇基层干部信息沟通不通畅,没能及时进行制止,导致农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还有部分基层干部不作为,为村民占用耕地建房开了方便之门,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耕地流失现象的发展。

(一)加大宣传力度。

线上利用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短信、广播电台、抖音等媒介播报,线下通过入户走访,张贴宣传海报、标语和版面,派出政策宣讲车到村入户,大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和耕地保护法律知识,加强人民对触犯法律的敬畏之心,强化农民保护耕地意识,营造良好的全民保护耕地的氛围。

(二)规划预留空间。

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要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统筹好保护耕地和保障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引导村民住宅建设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尽量少占耕地。

(三)严肃追责问责。

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中,对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案件,同时立案、同步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顶风违纪,支持、参与、包庇、纵容、串通非法买卖土地、非法批准用地、违法承诺用地、违法占地建房,以及对农村违法建设行为监督、制止、查处不力、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国家公职人员,从严从重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对拒绝纠正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坚决遏制增量。

自20xx年7月3日以后,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采取“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处理。农民拟建房屋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须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规定申请批准。凡未经过依法依规审批的,一律不准进行建设,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边申请边建等行为。

(五)加快处置存量。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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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顺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顺市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将平坝区农村宅基地审批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开展情况。

1.20xx年7月以来,平坝区建立了安顺市平坝区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建房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单位)安排两名工作员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常规事务的办理。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有序开展落实此项工作。

2.严格依法依程序审批。20xx年7月3日以来,平坝区各乡镇(街道)均受理了农户宅基地申请共计1237户,审批通过560户(包含原址拆建、原址升层、选址新建),未通过677户。并公示告知未通过的原因,或者建议另行选址报批。

3.20xx年3月30日,为了更好更快推进宅基地管理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组织召开了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村建站负责同志参加的20xx年全区宅基地管理工作调度会。针对乡镇(街道)工作现状及面临的困难问题分别进行了剖析解答,并认真解读了《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及《中共安顺市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顺市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宅基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4.依据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平坝区实际情况,制定了20xx年工作新举措:一是继续做好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调度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摸准农村合理建房(新增)用地指标,每月统计宅基地审批情况,每月25日前报备区农业农村局,再由农业农村局向区、市人民政府汇报,便于掌握动态,明确思路,执行工作计划。二是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推进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要强化学习掌握宅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各级文件精神,严格依法依规和法定程序更好的推进宅基地的审批工作。三是持续做好全区严禁农村违规违法建房。严守保护基本农田红线,依法依规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四是保障全区农村建房合理需求。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建房的农村居民,应依法依规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其建房,按规定做好监管。五是加强巡查,区、乡镇(街道)组建巡查队伍,开展全面巡查,早发现、早整治、及早防止农村违规建房发生。六是乡(镇、街道)要及时妥善处理农村建房来访问题,务必做到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难点堵点解决在基层,严防上访事件发生。

5.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宅基地管理机构和队伍现状及面临的工作困难,积极调查、调研全区宅基地管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汇报给区人民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力争增强宅基地管理队伍,明确宅基地执法权限。通过与区司法局对接,建议把宅基地管理执法权下放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便于严格高效执法。权责统一归于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站式办理、便民、公开、高效。

6.区农业农村局组建了督查队伍,组成区乡联合督查队深入村寨督促检查,对村民占用基本农田、超平方建房,及早发现、及时反馈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农村违法建房。

1.20xx年7月3日以来,我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经过排查,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17起(鼓楼街道3起、白云镇2起、天龙镇3起、齐伯镇1起、羊昌8起),已全部拆除。

2.省级3月份提取下发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70个,其中贵安新区11个,涉及平坝区59个,目前已经核查完毕,58个疑似图斑问题发生时间均为20xx年7月3日前。1个发生在20xx年7月3日后,已拆除复垦(在我区已排查出来的17起范围)。

3.省级4月份提取下发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26个,目前正在进行核查。

4.市督查督办局等反馈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10个,经核查,1个属于贵安新区,9个属于平坝区,均为20xx年6月前开工建设(其中有2户升层时间为20xx年10月和11月,乡镇已审批),已审批并挂牌的7户。

5.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一支巡查队伍到各乡镇开展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非法开采等检查工作,从20xx年1月至3月,共开展检查15次。

一是农村建房管理工作量大、任务重,部分群众对乱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二是宅基地管理工作涉及新的领域和专业知识,部门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三是前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未有效衔接,农村预留的允许建设用地较少,且宅基地选址需同时符合两个规划,加之前期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理流程,导致农用地转用审批工作推进缓慢。四是农用地转用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加大了地方财政压力。

(一)监管上再发力。进一步厘清部门和乡镇职责,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新增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拆除复垦到位。

(二)审批上再发力。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20xx年12月28日下发的《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有审查报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农村村民宅基地及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宣传上再发力。利用集中宣传日、赶场天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物品,进一步加大电信、移动、联通、融媒体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有关政策措施和宅基地审批管理的知晓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金刚台镇大力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排查过程中按居住人数,设施结构等因素鉴定并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危房又区分用作经营和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一般户和贫困户等多种类型。

坚持重点突出,区分轻重缓急。

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分类摸清房屋基本情况。

现已排查应排查录入房屋621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82户;其中用于生产经营房屋305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座;其中未用作经营自建房5817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1座,已完成整治5座;其中非自建房96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0座。

一是开展警示教育,作预防药。

通过镇、村干部在微信,抖音等媒体转发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和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农村房屋安全意识,深刻汲取教训,掌握农村房屋安全知识,使目前与以后的工作得到群众支持。

二是开展危房拆除,作见效药。

组织12个村的村干部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务培训,坚持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工作原则。

开展危房拆除工作,确定是危房的能拆必拆,因实际情况无法拆除的则挂牌进行封存,现已拆除危房5户,挂牌封存7户。

三是长效监查,治标治本。

对12个村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所有符合排查条件房屋全面进行排查和信息采集,并通过建立《金刚台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进行房屋信息记录,实现分类管理;同时针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特别是经营性场所房屋隐患与疑难复杂性房屋隐患,及时上报并鉴定,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整治台账,确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销号清零。

为严守我县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我县主要从图斑核查、政策宣传、土地巡查三个方面发力。

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批示指示,我县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回头看”工作。截至目前,我县累计发现“不应纳入而纳入”的项目0个,“应纳入未纳入”项目100余个;对国家和省级下发图斑中不纳入问题台账的,参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举证细则》要求搜集举证资料,建立详细档案和台账的图斑72684个,已完成87.1%;对纳入问题台账的宗地建立档案(含基本情况资料及后期的整治整改资料)2324个,已完成100%;纳入问题台账的宗地实地测量2324个,已完成100%。

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关键在于从思想上认识到耕地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为了从源头上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从宣传上“下功夫”。

我县以领导小组名义向各个乡镇下发通知,要求在交通要道,人流聚集地,场镇,村坝坝等场所张贴、发放“八不准”、“六个严禁”等宣传资料。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单80000余份,宣传海报1400余份,悬挂横幅500余条,音频播放20000余次,视频宣传900余次。

为了落实自然资源执法“严起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将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作为常态化工作。

一要加强土地巡查工作,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巡查,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排查辖区范围内是否存在“顶风违建”问题,每周上报巡查及制止新增建设情况。

二要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严格查处“顶风违建”案件,对发现的“顶风违建”案件要作为典型案例,在辖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坚绝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

三要结合“卫片执法”与“动态巡查”工作,按照“月清”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上级下发的疑似占耕地建房图斑核查整改工作,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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