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有效的计划书应该包括明确的目标、详细的执行计划和可衡量的成果指标。以下是一些成功项目的计划书范文,欢迎大家学习和借鉴。
按照《宝兴县财政局、宝兴县农业局关于下拨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产业发展帮扶资金的通知》(宝财政〔20xx〕6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发挥好帮扶资金作用,确保管好用好帮扶资金,结合灵关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产业扶贫、整村推进、巩固提高、全面发展”为指导,以群众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搞好农村产业扶贫为主线,坚持防止返贫和巩固提高相结合,立足村情民意,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大力发展农业产业,提升贫困人口收入水平。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联村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农业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以各行政村为主体,管好用好农业产业发展帮扶资金。
用于全镇具有产业发展意愿和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鼓励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
四、资金分配。
xxx。
1、各行政村结合资金分配量和贫困户实际情况及意愿,制定详细的奖补方案,报镇人民政府同意并公示。在此期间,镇政府结合全镇实际和各村上报项目的合理性及资金实际需求量进行统一调配。
2、贫困户根据奖补方案,提出产业发展申请,经村两委同意并公示;
3、村两委监督指导贫困户根据申请内容组织好产业发展;
4、贫困户提出验收申请后,村两委组织初验,县农业局、镇政府联合进行最终验收;
5、公示验收结果及奖补金额;
6、公示结束无异议,通过“一卡通”将奖补资金兑付给贫困户;
7、收集资料,形成专卷。
册亨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2011年12月6日召开的公司全体职工大会的会议精神,申请人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多种经营项目,进行自主创业。申请人将本着明确责任、合理支持、恪守信用的原则,在严格遵守和履行《职工开展多种经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册粮司[2011]11号)文件内容的前提下,现向公司提出给予开展多种经营项目资金万元支持的申请,并对所申请的多种经营项目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一、申请人为在开展多种经营项目,以进行质押担保,向公司申请人民币万元(大写:元)的多种经营项目资金的支持,用作申请人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周转。
二、资金使用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经营管理费按资金使用额的年利10%按月或年支付。申请人保证在不将多种经营项目资金挪着他用,否则,公司可以将多种经营项目资金收回。
三、公司给予申请人的多种经营项目资金,在本申请书载明时限终止之日,申请人保证以银行存款方式如数返还公司,不出现以货物充抵情况的发生。
行。
五、本申请书到期后申请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归还公司提供的项目资金及经营管理费,如因申请人经营管理不善导致资金无法按时回笼或流失的按《劳动法》办理,有违法行为的追究法律责任,导致法律责任的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
审核:
监督:
申请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党的重要敏感时期或国家重大会议、庆典期间维护我街的社会持续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重点人员引发的上访事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20xx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到“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进京及大规模赴省到市上访;不发生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活动;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法事件,不发生重大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1、组织机构成立下浦街道重点人员稳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蓉第一副组长:林小明常务副组长:陈卫副组长:易自文练继圣易辉明苏彬根邹学平胡国文钟兰英唐思义刘卫平余忠郭敏赵志平朱红生成员:苏永福彭磊易汉军傅驰钟会芳易学勇钟国平彭军联朱丽生陈智勇韩海林各责任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治办,主任由傅驰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协调。
2、加强联系与沟通重点人员等稳控对象是社会的'特殊群体,各挂点领导干部与责任单位注重与重点人员等稳控对象的联系与沟通,便于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生活上的需求,便于针对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解决问题。同时也便于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和采取有效解决措施。
3、加强帮扶与宣传在日常沟通交流中增进感情。切实帮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厚爱;体现基层干部工作热情与其鱼水关系;同时加强党和政府的政策宣传。
4、定期走访慰问对于重点人员要多走访、沟通,特别是参战人员、伤残人员、涉核人员,要多走访多联系。在“八一”与春节要安排走访慰问,街道、社区组织挂点领导、干部走访慰问。
5、明确稳控责任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三包一”的联系稳控责任,一名重点稳控对象落实一名科级干部,一名街道干部和一名社区干部,负责加强沟通,切实稳控。
对年度内容实现目标按照20xx年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兑现,同时对于因稳控措施不到位而造成进京、赴省、到市等各级上访的事件发生的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一票否决处罚措施。
根据中共xx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全县抗旱救灾资金物资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x纪发[20xx]53号)的通知要求,我乡认真对从20xx年6月以来由县下拨各项抗旱救灾资金展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乡纪委书记兰锋为组长,乡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检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古纪发[20xx]53号文件的检查内容要求,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旱情发生后,xx乡财政所截止9月止,共收到县拨付抗旱经费19.5万元(其中7.5万元用于场镇应急水源建设)、单位和个人捐款32820元,共计227820元。除应急水源建设资金7.5万元,其余抗旱资金分别拨付各村,拨付xxx640元;拨付xx村、拨付xx村3.4万元;拨付xx村1.6万元;拨付xx村0.4万元;拨付xx村0.3万元;拨付xx村0.1万元;拨付xx村2130元;主要用于铺设饮水管道、架电、送水等项目建设;拨付岩寨村37750元,专项用于新建水池、架设抽水电线、购买管道等;拨付敬老院2480元,专项用于抽水;拨付樱桃村2.8万元,专项用于新建水池、抽水等;拨付xx村12685元,专项用于找水源供应xx场镇、架设水管、新建水井;预付场镇应急水源工程款4万元等。
市审计局、县政协、县工商局分别向受灾较为严重的xx村、xx村、xx村捐款1万元、0.7万元、0.3万元。共计2万元,其中xx村1万元、xx村0.5万、xx村0.5万。主要用于购买水泵、水管和解决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为切实加强对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质管理使用,使其用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切实解决当前的旱情态势,我乡始终结合各村旱灾情况,按照先保民后保苗、先人饮后灌溉、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及时将此资金拨付至旱情严重的村。并对拨付过程进行监督,要求所涉及的单位和村要在使用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完善手续、张榜公布等程序,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为明确规范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的筹集使用,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帮扶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我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惠阳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惠区委办发电〔20xx〕37号),以下简称《方案》)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惠州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方案》(惠财农〔20xx〕2号),结合惠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按照《方案》要求,20xx-20xx年,区财政每年安排4400万元驻镇帮镇扶村专项资金(其中新圩镇、镇隆镇每年各600万元,沙田镇、永湖镇、良井镇、平潭镇每年各800万元),作为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主要财政资金保障。
帮扶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三产融合富民兴村产业、支持乡村旅游道路、四好农村路、美丽圩镇、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道路建设及提升镇村风貌、污水治理等基层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支出,实行清单式管理,着力解决乡村振兴的短板弱项和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确保镇村群众直接受益。
(一)正面清单。
1.加强规划引领。支持用于编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五年规划编制;支持用于建立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库,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用于防止返贫致贫,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重点鼓励用于:对扶贫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发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小额信贷等方面予以扶持;扶贫产业项目后续帮扶;采取技能培训、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群体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
3.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支持用于补齐必要的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镇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农房风貌管控及微改造,建设绿道、四小园、休闲公园等。重点鼓励用于:创建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美丽圩镇建设,镇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集中供水、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无害化厕改造、村内道路硬底化建设等并建立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4.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在原有资金渠道保障镇村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资源配置优化的基础上,支持用于完善镇村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建设标准化卫生(院)室,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设施。重点鼓励用于: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中心、推进乡村智慧化改造。
5.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支持用于镇村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用于农产品精深加工及技改升级、农产品宣传推广、农业技术推广,产业发展贷款贴息等有利于农业产业发展的项目;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发展。重点鼓励用于:支持创建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镇;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壮大一批具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支持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二)负面清单。
帮扶资金不得用于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无关的支出,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3.弥补企业亏损;
4.违规修建楼堂馆所;
5.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6.大型基本建设项目;
7.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8.虚假投资(入股)、虚假分红、发放借款及平衡预算等;
9.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禁止的项目;
10.其他非驻镇帮镇扶村的支出,如:万里碧道、大型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等已有专项资金保障的项目。
鼓励被帮扶镇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帮扶资金实施项目积极推行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帮扶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资产折股量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支持方式,具体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商区财政局确定。
被帮扶镇可根据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需要,从帮扶资金中适当安排部分作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的补充,用于开展日常办公、学习培训、走访调研、会议、交通、宣传等方面的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财政安排到该镇帮扶资金的0.5%。
镇党委、政府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划,按照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数,于每年10月份前提前谋划下一年度拟实施项目,经被帮扶镇主要负责人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双签”审批,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后(如项目涉及其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步征求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意见),预审过关的项目上报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同步报区政府审批。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将经审查通过的项目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备案。
帮扶资金列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纳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预算管理,资金拨付至被帮扶镇财政所。帮扶资金的绩效目标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会商其他相关部门,结合省、市、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资金安排项目、绩效目标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在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与资金一并下达至被帮扶镇。
(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协调被帮扶镇支出管理工作,指导督促被帮扶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相关部门及被帮扶镇政府要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项目进展的困难和堵点,以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快形成实际支出,资金需当年使用完毕。
(二)帮扶资金实行帮扶镇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共同管理,责任主体为被帮扶镇。被帮扶镇在收到帮扶资金后,根据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下达的资金安排项目、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
(三)帮扶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区相关部门及被帮扶镇要逐级建立帮扶资金使用台账。帮扶资金支出及项目实施情况,被帮扶镇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报送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
(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各被帮扶镇要对上一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评。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要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帮扶资金支出进度纳入区对被帮扶镇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并与工作队成员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资金安排与资金使用绩效挂钩,本年度未支出资金由区财政收回,下一年度资金按上一年度支出数安排,收回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给资金使用绩效好的被帮扶镇。
自20xx年秋冬至今,连续干旱两年之久,截止7月18日,全镇降水量308.2毫米,比20xx年380.9毫米少72.7毫米,不足200x年至20xx年五年同期平均降雨771.8毫米的一半,特别是7月12日至14日全县普降大雨,而我镇仅降雨39.2毫米。严重的干旱造成地上水补充不够,地下水位严重下降,部分溪河断流,大部分泉水干枯,水井、水窖蓄水严重短缺。目前,全镇1060处堰凼坝有850处已经干涸;全镇8750亩水田,通过抽水抗旱只插5336亩,还有3414亩水田改种、补种玉米等旱作物;已插的5000多亩水稻中,有1263亩已经赤泥,如持续干旱,大部分旱作物和部分水稻将面临绝收;全镇14个村736户,2519人,514头大牲畜出现饮水困难,其中xx、xx等村跨村拖水已达8个月之久。
在严重的'旱灾面前,xx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带领全镇人民抗大旱、夺丰收,现已打机井76口,掏沙窝140余处,找泉水2处,投入抗旱设备1011台套,出动送水车400余车次,硬化沟渠2740米,清淤防渗渠道57600米,扩挖堰塘188处,共投入抗旱资金300多万元。
据气象部门预测,目前的干旱气候还可能持续较长一段时间,这预示我们将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到抗旱工作中。由于镇村两级负债严重,经济基础十分薄弱,为此,特请求县人民政府解决100万元抗旱资金,以解燃眉之急。
以上请示妥否,请回复。
甲方:xx。
乙方:
鉴于镇江市润州区七里甸城中村安置房住宅项目由乙方向总包方中铁十三局签订了承建合同,甲方是中铁十三局委派的项目主要负责人(需中铁十三局出具的该项目。
委托书。
),因该项目在建设至结顶时乙方资金不足,甲方承诺承担乙方在项目结顶之前的部分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在项目完成地下工程至出地平正负零时,如资金不足可向甲方申请建设资金,甲方根据乙方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40%之内提供建设资金,此资金作为有偿服务(因为甲方也是平借来的),乙方必须按所借金额的15%结算月息给甲方,结算时间在乙方将项目结顶后,有建设方在按30%进度工程款付给总包方,总包方付给乙方时扣结借款的本金和利息。
二、乙方在项目完成至一到第二十层时,如资金不足可向甲方申请建设资金,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20%之内提供建设资金,并按第一条中借资条件执行,在乙方将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方付70的工程款给总包方,总包方付给乙方时扣结本金和利息。
三、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上述第一第二条中所需的工程进度资金,乙方用不足是自己所需,与甲方无关,但不能超过,同时乙方在使用上述甲方提供的资金后,必须将该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及至结束交付给建设单位使用。
四、甲方如不能保证乙方第一第二条中所需的工程进度资金,导至乙方的工程进度停建,使之项目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和甲方委派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根据总建设合同和本协议书的内容共同遵守,使之完成整个项目,此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二0xx年月日。
此次助学活动时间为20xx年7月13日至20xx年8月20日。
二、救助对象及标准。
救助对象:参加20xx年度高考并考取全日制二本以上院校并具有xx市爱辉区户籍的孤儿、城乡特困、城乡低保、残障、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救助标准:每名学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资金来源。
此次救助资金预算15万元,由xx市慈善总会和华泰地产集团两方共同承担,各负担一半费用。
四、申报及救助程序。
(一)报名申请:7月13日至8月10日,申请救助的学生持户口本、低保证(孤儿证、特困证、残疾证、建档立卡证明)、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单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慈善协会报名,并填写《xx市20xx年“慈善助学·金秋圆梦”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入户调查:8月10日至15日,市慈善协会核查小组,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入户调查。
(四)集中发放:8月20日,市慈善协会、华泰地产集团共同组织发放仪式,对获得救助的学生进行助学金集中发放,宣传社会爱心,弘扬慈善精神。
五、具体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通过电视、报纸、民政、公众号等多种信息渠道,广泛开展宣传,认真摸清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不落一人。
二要规范程序,确保救助过程透明。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做到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救助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把好事办好。
三要材料齐全,确保救助理由充分。申报人佐证材料齐全、准确、清晰,对于申报材料不齐全,市慈善协会不予审批。
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政策是: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利率项目年利率(%)。
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
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
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
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
五年以上贷款。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
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利率执行。
贷款学生可到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查询还款金额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本金还款计划”和“贷款及应还款”。
贷款偿还【2】。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不还本金,但应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还款计划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1.哪些学生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对象,为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不含成人教育学校)正式录取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低保户家庭;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其他贫困家庭等。
2.初次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贷款学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推荐意见及其他所需材料,向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受理后,派人进行调查、审查、审批,与贷款学生及其共同借贷人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办理完毕后,款项直接汇入其所在学校开户行,用于该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3.如何办理还款手续?
贷款学生毕业之后的头两年为还本宽限期,可以付息不还本,两年后按合同约定,学生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填表说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最长不超过,最短不低于6年。
5、资格审查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而贷款对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是指高校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本专科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申请时无需抵押和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出台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目前已经在全国多个省市积极试点,大部分城市已开始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根据《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0-2021年冬春救灾资金)的通知》(隆应急发〔2021〕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此次下拨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住房、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结合辛街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0-2021年冬春救灾资金)的通知》(隆应急发〔2021〕2号)文件要求,辛街乡2020-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总资金为20万元(其中:民房保险10.678万元),《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拨2019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隆应急发〔2020〕2号)剩余资金220.00元,可分配的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为9.344万元。
依据2020年各村受灾上报情况,将救灾资金分配至各村(社区),由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具体金额如下:
(略)。
(一)杜绝搞平均主义,各村(社区)要及时组织召开村组民主评议会议,结合因灾受灾至困程度、受灾群众自救能力等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救助,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
(二)认真填写《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救灾款(物)发放花名册》张榜公示,并保留痕迹材料(表格、照片等)。
(三)为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各村(社区)务必于2月3日前,将村组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张榜公示照片、《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救灾款(物)发放花名册》纸质版(签字按手印、加盖公章)和电子版等材料上交辛街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安监站),资金由隆阳区辛街乡财政所统一代发。
(四)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负面影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献爱心公益捐助活动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活动的实施,广泛发动本辖区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以及城镇居民积极参与捐助活动.此次捐助活动以捐款为主,也可捐赠棉被、大衣、羽绒服、毛衣、毛裤、绒衣、绒裤、棉衣裤等御寒物品(内衣、传染病人衣物、脏烂衣物及各种有害物资不在捐赠之列).捐款标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不低于100元,科级干部每人不低于50元,其他人员每人不低于20元.所有捐赠款物全部用于灾区、特别困难家庭和个人就医、助学等社会公益慈善活动.
二、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阶段(12月1日―12月5日).各乡(镇、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编写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捐赠活动的意义,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捐赠工作,广泛发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
(二)捐赠阶段(12月6日―12月15日).各乡(镇、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本辖区行政事业单位、厂矿企业、个体私营工商户及广大居民在规定地点踊跃捐赠.同时,要对接收款物认真进行登记造册,并向捐赠单位及个人出具收据,做好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对于增强人们的慈善意识、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捐助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捐赠.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乡(镇、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调动驻偃各大中型企业及个体私营工商户积极捐款捐物.
(三)密切配合,加强管理.此次活动时间紧、涉及单位多,各乡(镇、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一定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捐赠活动.市新闻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捐赠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市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认真清点、统一登记,及时做好有关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市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捐助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后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今年以来,义安区洪涝、台风灾害连发,各乡镇均不同程度受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为解决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该区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92万元。日前,该区应急局、财政局依据各乡镇(办)不同的受灾情况及前期冬春需救助摸底数据,结合乡村人口总体情况,经会商后及时制定方案将全部资金分配到各乡镇(办),并对资金的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次安排的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受灾困难人员冬春期间(当年12月至次年5月)基本生活救助,重点关注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切实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对象准,需救助对象不重、不错、不漏。
各乡镇(办)要依托村级便民服务“一个平台”和冬春救助工作规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循“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明确要求在“村评”阶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各乡镇(办)要根据资金分配数额,严格按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按每人不少于270元(户均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的`救助标准,及时安排部署,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确保在2022年1月20日前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
今年进入7月份以来,我乡出现持续干旱天气,降雨量少,造成了部分农作物生长缓慢甚至枯死,人畜饮水紧张等情况。据统计,截止9月22日,全乡农作物累计受旱271亩,其中,轻旱95亩,重旱186亩。全乡10863亩水田中,缺水218亩,旱地缺水33亩,因旱人畜饮水困难2620人。受旱农作物主要分布在上峰、名山、平天、新安、义平、五星等村委。受旱灾以来,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排查摸清旱情,采取切实可行的抗旱措施。截止9月21日,累计我乡共投入抗旱人数3020人次,投入机动抗旱设备10套,投入抗旱资金4500元(全部为群众自筹),临时解决人畜饮水困难3020人,解决大牲畜饮水困难82头。9月20日下了一场雨,我乡的旱情得到了部分缓解。为确保下步抗旱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我乡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乡长、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乡其他班子成员,抽调水管站、党政办、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乡的抗旱工作。通过打造强有力的领导小组,为全乡抗旱工作取得成效提供强力保障。
乡、村两委干部职工分片包干,带领各村(社区)群众抗旱保收。首先,乡包村工作组组织村委会干部、群众对辖区内的水渠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淤维修,使主渠的水能引水到田;其次,对地形比较高而引不入水的农田采用抽水机抽水灌溉的办法进行灌溉。再次,指导群众对无法灌溉(望天田)的旱田改种其他经济作物,按照宜种宜地的原则,改种番薯、花生等其他经济作物,使农田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乡群众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想方设法,多方筹集抗旱资金。
乡、村干部要全力配合县抗旱服务突击队做好抗旱指导工作。做好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和服务,积极为群众提供技术、设备、资金的服务。
一是积极争取县直包乡面对旱情,突击队所在的农业局、气象局、总工会等单位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我乡大力的支持,其中,农业局支持抗旱资金20xx元、气象局支持抗旱资金1500元、总工会支持抗旱资金1500元,合计5000元,重点用于购买抗旱设备,同时,对旱情较重的社区绕城路一带、竹根垌、林村垌和义平村委瓦窑垌、那蓬垌,以及高田社区崩山垌、名山村委李高垌的水田进行抗旱燃油补贴。此外,还要充分发动群众自筹资金抗旱,采取户与户、村与村互助的形式进行抗旱。
一是争取上级资金20xx元用于修缮义平村委桃子坝,恢复引水后,解决瓦窑垌、那蓬垌的灌溉,以缓解旱情。
二是争取上级资金1000元用于修缮磨刀江水库放水涵洞水阀和水库管理员的吃水问题,加强水库值班,合理调度灌溉。
今年7月以来,受持续干旱影响,全区农业生产受损,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抗早救灾保民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最大限度降低旱灾对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稳定粮食生产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抗旱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财农发〔20xx〕55号)、定西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定市财农〔20xx〕72号)、定西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定市财农〔20xx〕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安排好灾民基本生活作为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生产自救、社会互助、政府救济三位一体的救助方式,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坚决防止发生区域性、规模性返贫致贫。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的发放要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公平合理,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生产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动员有劳动能力的受灾群众通过玉米秸秆青贮、劳务输转、就近就业、田间管理等措施开展生产自救,搞好生产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三)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受灾程度和对象类别,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资金,重点用于受灾严重的新集、白碌、石峡湾、葛家岔、鲁家沟、巉口、称钩驿、青岚山、西巩驿、凤翔等10个北部乡镇,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资金使用效率。
(一)资金来源。省市财政共安排抗旱救灾资金1400万元。其中: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xx年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定西市财政局下达20xx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定西市财政局下达20xx年省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100万元。
(二)资金投向。999.1544万元用于受灾严重乡镇的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及“三类户”抗旱救灾补助,300.8456万元用于饲草收贮主体抗旱救灾补助,100万元用于水利抗旱救灾补助。
(一)补助对象。
1.种植方面:因旱灾减产较为严重的177家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909户“三类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困难户)。
2.饲草收贮方面:以实施20xx年粮改饲项目的71家主体为主。
3.水利方面:引洮一期安定灌区内的巉口、鲁家沟水利工作站。
(二)补助方式和标准。
1.种植方面:“三类户”马铃薯受灾7291.7亩、每亩补助100元,玉米受灾7461.74亩、每亩补助100元,共计147.5344万元,主要用于受灾农户购置种子、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的补助。合作社(企业)马铃薯受灾97328亩,每亩补助87.5元,共计851.62万元,主要用于合作社(企业)兑付土地流转费、务工费、入股分红、农机作业费等的补助。合计补助资金999.1544万元。
2.饲草收贮方面:对实施主体在9月10日前(含9月10日)收贮的.饲用玉米每吨补助40元,补助75212吨,共计300.8456万元。
3.水利方面:在灌区内修复的输水渠道、管道、渠系建筑物,购买的应急灌溉设备等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补助。
(三)资金拨付程序。
1.种植方面:按照摸底上报数据,9月15日前,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三类户”、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受灾面积及补助金额进行公示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并提供相关报账资料,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2.饲草收贮方面:9月15日前,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实施主体的饲用玉米收贮量完成自验,然后向区畜牧兽医局提出验收申请,区畜牧兽医局组织人员对实施主体的实际收贮情况进行核查验收。核查验收主要通过现场查看饲草收贮情况,查阅饲草收购磅单和向农户支付草款的银行兑付凭证(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且必须支付总草款的30%以上;自种部分需提供流转土地和购买种子等相关证明材料;代管种植部分需提供村乡两级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同时,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计算收贮量。验收完成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3.水利方面:9月下旬由各相关水利工作站对水利抗旱救灾补助资金实施内容进行自验,自验完成后及时向区水务局申请竣工验收,水务局组织人员进行核查验收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事关受灾农户、主体切身利益,事关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确保抗早措施落实到位,补助政策落到实处,补助资金发挥实效。严禁弄虚作假,对因工作失误,引发农户不满,影响社会稳定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抗旱补助资金高质量落实到户。区财政局负责资金合规性审查和资金拨付报账;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及“三类户”补助报账资料收集、审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发放和绩效管理;区畜牧局负责饲草收贮主体收贮数量的审核、补助报账资料收集、审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发放和绩效管理;区水务局负责水利工作站资金使用监管、检查验收、资金报账资料及绩效管理等;区审计局负责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检查;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补助对象确定、人员组织、公告公示、资金落实、自查自验,同时要积极督促各相关主体及时兑付土地流转费、务工费、入股分红、农机作业费等,引导受灾农户储备好种子、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抗旱补助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挤占、挪用,到户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要坚持登记造册,完备手续,规范建立资金使用管理档案,确保抗旱补助资金使用及时、安全、有效。
(四)加强公告公示。各乡镇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监督方式,充分运用乡村信息公开栏、公众号、微信群、宣传单等有效方式对抗旱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并做好公告公示资料存档备查。
(五)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迅速、准确地将抗旱补助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认真、细致、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抗旱救灾工作的知晓度,坚决杜绝因宣传引导不到位引发群众上访等不稳定因素。
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的体育运动能力和锻炼习惯,提高学生足球、排球的运动水平,提升学校体育竞技水平。经研究决定于第七、八周(雨天延期)举办强永中学男子足球赛和女子排球赛。现将竞赛规程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本校高一、高二各班级男生。
(二)比赛时间:3月19日至3月30日,第七周、第八周。
(三)比赛方法:五人制比赛,按级段先分小组淘汰再循环。
(四)报名要求:各班报名不超过8人,将报名表送到体育器材室;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12日,14日抽签。
(五)奖励办法:设集体奖,奖励级段前4名,颁发奖牌及物质奖励。
(六)竞赛规则:采用五人制足球比赛规则,统一服装。
具体比赛规则和注意事项请看附件1(五人制足球比赛规则)。
(一)比赛时间:20xx年3月19日至3月30日(第七周、第八周)。
(二)比赛地点:校排球场。
(三)参加对象:本校高一、高二各班级女生。
(四)报名要求:每班上报6—12名运动员,将报名表送到体育器材室;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12日,14日抽签。
(五)竞赛办法:
1、采用最新规则,统一服装。比赛采用单淘汰制,决出前4名。
2、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每球得分制,一局比赛为15分。
3、高二第一阶段文理分班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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