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对问题的深入理解和合理的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注意事项和技巧,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为顺利开展20xx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完善员工的考核与评价程序,及时、公正地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上一年度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实行扣分制,拿出工资的20%作为绩效工资按照制定的细则绩效扣分,每扣1分,绩效工资就相应下浮一部分。这种考核方式存在诸多弊端使得绩效工作的展开遇到很多困难:做的差了绩效扣罚而做得好了没有相应的奖励,起不到促进员工积极向上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的作用;绩效占工资比例太低,不能引起员工及部门领导重视,有些部门不去考核员工造成一潭死水的局面。
20xx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重点是加大绩效考核执行力度,增强领导及员工对绩效考核的重视;结合2月份公司下发《关于20xx年员工日常工作绩效考核规则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新的考核细则,根据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对表现较差员工进行绩效扣罚,表现突出员工给予奖励,打破以往许多部门考核过程中无工资浮动的一潭死水局面,切实将绩效与薪资相结合,遵循客观、公正、沟通、奖惩结合的原则,做到奖罚分明、有理有据。
1、编制完成了《规定》,与去年考核规定比较有三处较大改变:一是考核力度的增强,增加了绩效工资所占比例,从原来的工资的20%直接增加到工资的100%;二是考核方法的创新,由原来的只罚不奖变为奖惩结合;三是考核方式的转变,从原来的扣分制变为打分制。
(4)与各部不断沟通,进一步完善考核细则:跟踪调查各部门绩效考核细则落实情况,
沟通了解新细则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不断修订与完善,最终定稿并正式执行;
2、月度绩效计划:
(2)每月1日—20日审核分析各部门考核汇总;
(4)每月15日—28日完成与各部门的沟通,反馈绩效考核汇总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附:1.《20xx年绩效考核工作进度表》。
附1:
附2:
部门绩效考核统计分析表。
部门名称:
考核时间:
审核:
统计:
。
根据《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密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高密市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高政办字〔20xx〕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力争到20xx年底,形成各科室(单位)参与的绩效管理格局;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形成预算资金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实现预算执行和政策实施的融合,资金使用和部门履职的融合,使预算绩效管理成为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纽带。
将专项预算资金和下设事业单位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党政办统筹预算绩效管理,统筹组织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分管的专项预算资金和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估、目标设置、过程跟踪、评价实施、问题整改、结果应用、信息公开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下属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支出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在重大政策提出、预算安排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性行、筹资合规性等,并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
(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各科室(单位),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分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同步申报年度和中期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清晰、量化、可行、易考核,并与年度和中期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及预算相匹配。要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资金规模相匹配,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三)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
加快预算绩效共性指标框架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涵盖各项支出、符合目标内容、突出绩效特色、细化和量化的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加快预算支出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事业成本以及分领域、分层次的业务标准体系建设,实现预算管理、业务管理和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业务标准必须要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预算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
(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
各科室(单位)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动态“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定期收集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信息,汇总分析监控结果,督促组织实施单位及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绩效目标实施情况与预算执行进度严重不匹配的项目,或者存在严重问题、预期无绩效、低绩效的项目,要责令其暂缓或停止执行,并将预算及时调整至其他急需项目;对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而确需调整的,应及时督促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随预算调剂一并申请调整。
(五)全面实施绩效评价。
按照有关时限等要求,各科室(单位)要通过自评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要实现预算资金绩效自评价全覆盖,合理设置自评指标权重,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量化打分;要结合年度评价,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绩效评价。在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时,重要的、上级有明确要求的或经批准的项目,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六)完善评价结果应用。
促进预算与绩效的融合。强化绩效事前评估、目标管理、监控、评价各环节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事前绩效评估程序不符合规定或者结果不予支持的不得安排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结果应作为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的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年度预算执行考核,与下年度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单位)要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科学统筹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明确分工和责任,理顺工作机制,要与本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等环节紧密配合,并重点对预算投入和过程进行评价;应加快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确定绩效指标和评价指标值,并重点对预算产出、效果和满意度进行评价,实现绩效管理与业务管理的深度融合。
(二)抓好培训宣传。
各科室(单位)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预算管理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介,积极宣传发改预算绩效理念,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绩效管理系统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下面是有公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20xx年度政府及部门绩效管理考评方案》精神,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xx年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以“建设民生水利,服务海西先行,实现水利科学发展”为载体,按照“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以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及我局。
年度工作计划。
为重点,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增强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绩效评估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本年度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情况:
(四)水利部门自身建设情况。
三、评估方法。
按照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三种方法进行。
(一)指标考核。
l、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按照“科学简便、务实管用、客观公正、连续稳定"的原则,突出反映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指标项目内容由业务工作实绩和行政能力建设两大部分组成。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确定评估一级指标、年度工作目标和责任部门,由有关部门组织考核。
(1)业务工作实绩部分:一级指标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有效作为和实际工作成效等能够反映水利部门工作实绩的评估指标10项,年度工作目标39项。主要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水利局职责,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突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市政府赋予的年度工作任务和我局年度工作要点进行设计。
(2)行政能力建设部分:一级指标包括科学民主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情况等4项,年度工作目标项。
指标考核采取联合抽查评估的方式进行。“业务工作实绩”和“行政能力建设”分别占60%和40%。业务工作实绩每项一级指标的评估办法采取指标完成情况占公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绩效进步状况和绩效创新状况分别占5%的方式进行。行政能力建设中的科学民主行政评估主要是抽查当年单位出台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的相关资料,评估科学民主行政机制和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依法行政评估主要是抽查相关资料,评估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参照相关执法机构日常工作检查情况进行;高效行政评估主要是抽查文件档案,评估办事办文效率情况;廉洁行政评估是指局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及局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情况。
(二)公众评议。
公众评议由市效能办委托市统计局具体实施。市统计局针对不同对象设制不同的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我局负责提供调查样本600个。公众评议以电话访问为主、面访为辅的方式进行。样本抽选采用分层配额、随机抽样方法,兼顾地理分布的均衡性和经济有效性,按一定的百分比抽取评议样本。公众评议每年开展两次,即中期评议和年终评议。
(三)察访核验。
察访核验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开展,由市效能办和局效能办分别牵头,组织其察访核验小组具体实施。通过对局机关暗访,以及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调查等形式,重点察访制度落实、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四、工作内容。
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工作内容)包含绩效目标设定、
绩效责任分解、绩效实施推进、绩效监控分析、绩效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第三点“评估方法”)、绩效改进提升等六个方面。
(一)绩效目标设立。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
根据“三定”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科学制定本局的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绩效目标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和要达到的预期效果。我局绩效目标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后,以正式文件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二)绩效责任分解。绩效目标设立后,根据职能职责进。
一步分解,细化为绩效评估指标,并落实到各职能部门、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到岗位,形成具体的目标分解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
(三)绩效实施推进。以推动工作落实、提升工作绩效为。
目的,根据指标任务的分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职能科室建立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完成绩效目标的工作质量、时序进度等具体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同时,进一步简化行政环节,优化行政流程,规范行政运作,改善行政管理,强化水行政机关的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
(四)绩效监控分析。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进展情况的跟。
踪监控,每季度局务会议听取一次绩效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实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半年召开绩效情况分析会,年终召开绩效情况总结会,对绩效目标的运行、实现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总结。局效能办将组织效能建设监督员等,对我局绩效运行、实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督查、分析,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和保证目标任务有效实现。
(五)绩效改进提升。市委办、市政府办将适时通报市政府组成部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市效能办将对评估结果进行反馈。我局将根据“两办”通报和市效能办的反馈情况,进行深度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部门绩效。同时,我局还要积极探索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调动全局上下的积极性,深化效能建设和绩效管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时召开局绩效管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市纠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20xx年度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
工作方案。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评估内容,以及我局职能和年度目标任务,制定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审定后报市效能办审核;按照市绩效评估工作小组对我局工作方案的批复,各科室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位工作人员。
(二)绩效总结。年底,局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按照程序和要求对我局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实际成效和创新情况进行认真收集、汇总、评估。一是听取责任科室完成、落实一级指标和年度工作目标情况的汇报;二是对定量指标进行量化考核:三是检查或抽查有关文件、资料及档案,对有关情况进行察访核验;四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年度绩效总结报告要求在20xx年1月l0日前报局效能办。
(三)公众评议。市统计部门于7月和l2月组织开展公众评议。我局将及时了解评议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
(四)明查暗访。明查暗访主要工作由市效能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年内不定期组织开展。我局效能监督检查小组将不定期开展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以一定形式进行通报,并将督查情况记录在案,作为科室和个人评先评优、考核奖惩的依据。
(五)抽查评估。20xx年2月底前,市效能办将对我局绩效管理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评估,我局要认真做好迎接抽查评估的准备工作。
六、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贯彻,狠抓落实。把绩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切实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负责抓,局效能办组织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自觉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认真组织实施。根据指标体系以结果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和充分体现局职能的发挥、年度目标达到最佳工作状态的总体要求,各科室要按照项一级指标和项年度工作目标要求,既要把握全局评估的内容,又要明确各自工作任务,逐项逐条抓好落实。
(三)坚持求实求效。绩效管理工作要与我局职能职责、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防止“两张皮”。要通过绩效管理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目标任务的落实,促进机关管理科学、规范和高效运转。要把求真务实精神贯穿于绩效管理工作全过程,坚持买事求是原则,客观真实地反映全局的工作实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努力增强绩效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原则,努力做到以实绩说话;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努力做到切实可行;严格查核相关数据资料,确保其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四)不断开拓创新。局机关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要充分。
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开拓创新,以新思路、新举措、新业绩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立足实效,发挥优势,凸显特色,力争在全市同类工作中争先靠前。坚持求实创新,不断总结推广工作中切实可行的经验做法,对在市效能办组织的绩效抽查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为牢固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客观公正地评价政府围绕发展,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和成效,提高行政效能。根据自治县人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峨边府函〔20xx〕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绩效管理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以正确的政绩观为基础,以加强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发展第一要务,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机关作风,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建立起客观真实反映发展、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和成效的管理机制,推进我乡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跨越发展。
(一)量化评估部分。
经济发展水平、和谐社会构建进程、城乡进度、自身建设。
(二)社会评估部分。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维护群众利益、依法稳妥处理分割群众利益问题以及自身建设情况。
绩效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在推进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实绩;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估的透明度和民主性;三要坚持定性主体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努力以实绩说话;四要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切实可行。
四、工作步骤。
(一)健全组织机构。
参照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体系,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符合本乡的政府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指标体系,完善工作制度。
将绩效主评估内容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开展好自查自评。
为认真开展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成立杨河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落实的措施和办法,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
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室(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分工工作范围,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整体合力。乡绩效管理办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主动督促各(室)中心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落实,做好资料采集,数据分析工作,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三)落实奖惩。
要把绩效管理工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对责任范围内绩效管理内容落实得好的,要进行奖励,意图营造争先创优、勇争上游,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加快白莲经济快速发展为主线,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实践,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为白莲镇幸福、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范围。
11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与县对镇绩效考评指标密切相关的25个单位。
三、组织领导。
绩效管理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纪委书记黄小君担任,副组长由组织委员廖国兴和党委秘书杨金文担任,成员由镇党政办、纪委办、效能办、妇联、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一)指标考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共设置:可持续发展、改善民生、勤政廉政3个一级指标和21个二级指标,占绩效评估总分的80%。
(二)公众评议。占绩效评估总分的20%,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维护群众利益、依法稳妥处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自身建设情况等,以县效能办等部门组织评议结果为准。参加公众评议的人员为我镇被抽中的人大代表、企业经营者代表、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代表,公众评议的主要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三)察访核验。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与建立日常察访检验台帐累积扣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重点对乡镇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办事效率,工作态度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日常督查和暗访检查。根据日常督查和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扣满3分为止(详见附件)。
五、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xx年9月底)。《白莲镇20xx年度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和镇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传达,认真进行动员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0月上旬)。根据县《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白莲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上报县绩效办。
(三)组织评估阶段(20xx年10月中旬-20xx年2月)。20xx年1月10日前做好自评报告工作,迎接县绩效评估工作小组对我镇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四)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3月)。评估工作结束后,由镇绩效评估工作小组写出绩效评估。
工作报告。
送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并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村居、单位进行表彰。
六、分值设置和评估等次。
(一)分值设置。
绩效评估分值为100分,其中指标考核80分,公众评议为20分,察访核验倒扣分(最多3分)。
(二)计分方法。
绩效评估结果汇总方式=指标考核得分×80%+公众评议得分20%-察访核验扣分。
(三)评估等次。
评估结果分“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总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得分在85分(含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良好;在75分(含75分)以上85分以下的为一般;75分以下的为差。
(四)评估结果的应用:
我镇绩效评估中被评为良好以上的评估结果应用:年度考评工作结束后,我镇在全县绩效评估中均被评为良好以上的前提下,县政府对我镇给予物质奖励,我镇将配套等额的资金对机关干部、村居主干、相关单位按贡献大小予以奖励;获得一般或差的,不予奖励。因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治理、新农合、新农保等方面被一票否决或县里书面点名批评的,相关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村居、相关单位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或奖金奖励。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
推行绩效管理是镇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白莲的现实需要。各村(居)、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科学发展、促进职责职能发挥和工作目标实现、促进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健全机制。
各村居、各单位要从全面提升绩效出发,健全和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围绕目标设定、责任体系、运行机制、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五个方面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创新与实践创新。要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加强运作,逐步完善管理机制,规范管理程序,落实层级管理,把每一项绩效指标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工作目标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工作措施,推动目标实现。
(三)注重实效。
各村(居)、单位要按照“提速增效、服务发展”的要求,把绩效管理与履行职责、落实工作紧密结合,围绕绩效目标的实现,下大力气抓作风,下大力气抓服务,下大力气抓效能,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服务发展、为民办事的效率,用心做好服务发展、服务农村、服务企业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采集数据要翔实可靠,管理方法要科学规范,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走过场,坚决制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现象,切实维护绩效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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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提高效能为主线,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部门、单位改进作风、主动作为、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为确保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我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立业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钟亚辉同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建华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刘贵锁同志兼任。绩效办承担日常工作。
实行政府绩效管理的对象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48个。绩效管理对象分为承担日常工作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两类。
(一)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39个)。
1、乡、镇政府:南牛乡、新城铺镇、西平乐乡、新安镇、南楼乡、曲阳桥乡、北早现乡等7个乡镇。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办、招商局、工信局、水务局、农牧局、畜牧水产中心、农机管理中心、林业局、商务局(粮食局)、农开办、市场办、供销总社、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宗教局)、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就业局、矿管办、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审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32个部门和单位。
(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9个)。
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发改局、文管局、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城区街道办事处等9个单位。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1、乡、镇政府考核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2项: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3项:经济发展、业务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
(二)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1项: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乡镇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9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包该乡镇四机关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二)对承担日常工作部门和单位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综合运用指标评估、公众评估、领导评估等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6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公众评估(30分)。每个季度一评估,对不同满意度的调查结果划分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不同分值,将主观评价转化为量化得分。权重均为25%。
3、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三)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7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3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主管领导对部门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每月评估一次。
(四)评估加减分。
1、加分。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或作为典型推广的,分别加2、3、4分;受到我市部门,我省部门或国务院部委表彰的,分别加1、2、3分;其它工作有突出贡献、社会公认度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加分的。各单位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经确认给予加分。
2、减分。因工作不力,受到省、市、县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1、0.5分;因损害发展环境问题受到投诉举报并查实的扣0.5分;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扣1分,受到行政问责的扣0.5分;各单位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
评估加减分适用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
(一)综合得分。
1、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2、承担日常工作的部门和单位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公众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3、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部门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
(二)评估档次。
1、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先进等次名额按被评估单位数的25%确定,先进等次的部门和单位综合评估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7个乡、镇中评出2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32个日常工作绩效管理部门和单位中评出8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乡镇(街道办)和部门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先进等次取3-5名,获得先进的单位综合得分必须在95分以上(含95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1)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现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3)班子成员发生腐败案件的。
2、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单位:(1)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2)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经县绩效管理机构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认定为不合格的。
(三)定期汇总。
绩效管理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每月将指标完成情况报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要及时整理汇总并上报。
1、对于获得先进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同时奖励所在单位在编人员一个月工资,奖励资金由本单位自筹。对于承担重点工作获得先进单位的,在奖励一个月工资基础上,再另行奖励。对于不合格的单位,县委、县政府给予批评。
2、对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综合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且后三名的,县绩效办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抄送有关部门。
3、对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由县纪委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综合得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绩效办向各单位反馈评估结果,并提出意见建议。各单位要根据评估结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
4、评估结果抄送县考核办,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5、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评估结果要进行公示,并将结果报县绩效办和人社局。
(一)高度重视,增强主体责任。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敢于创新,狠抓落实。实施政府绩效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完善绩效管理制度,落实绩效责任,强化绩效意识,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落实到各内设机构和具体岗位,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绩效管理单位要采用指纹考勤机等先进管理方式进一步严格上下班制度,要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着手,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县行政效能中心要增加检查频率和力度,定期不定期加强对各单位、尤其是绩效管理单位的检查,一经发现,严厉问责。
(三)狠抓落实,稳妥有序推进。绩效管理单位要认真学习绩效管理工作有关精神,抓紧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考核指标,并于《实施方案》下发7个工作日内报县绩效办。要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绩效计划,明确要求、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使日常考评、阶段性评估、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对各单位的指标考核,严格把关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真实客观和及时准确。要加强宣传动员和教育培训,引导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树立绩效理念,努力营造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为牢固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客观公正地评价政府围绕发展,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和成效,提高行政效能。根据自治县人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峨边府函〔20xx〕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绩效管理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以正确的政绩观为基础,以加强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发展第一要务,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机关作风,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建立起客观真实反映发展、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和成效的管理机制,推进我乡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跨越发展。
(一)量化评估部分。
经济发展水平、和谐社会构建进程、城乡进度、自身建设。
(二)社会评估部分。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维护群众利益、依法稳妥处理分割群众利益问题以及自身建设情况。
绩效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在推进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实绩;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估的透明度和民主性;三要坚持定性主体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努力以实绩说话;四要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切实可行。
(一)健全组织机构。
参照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体系,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符合本乡的政府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指标体系,完善工作制度。
(二)全面组织实施。
将绩效主评估内容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开展好自查自评。
为认真开展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成立杨河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落实的措施和办法,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
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室(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分工工作范围,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整体合力。乡绩效管理办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主动督促各(室)中心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落实,做好资料采集,数据分析工作,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三)落实奖惩。
要把绩效管理工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对责任范围内绩效管理内容落实得好的,要进行奖励,意图营造争先创优、勇争上游,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20xx年度县对各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杭委[20xx]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围绕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为主线,促进各村、各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我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用好绩效评估结果,围绕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基本环节,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具体步骤如下:
(一)制定方案。各村和乡直办各单位要根据乡里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本部门、本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方案的制定:一要明确领导机构。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成立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二要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反映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乡里的法定职责和当年的中心工作;三要明确绩效责任。细化绩效目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四要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措施和途径。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五要明确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制定绩效奖惩措施,奖优罚劣。各村、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一份到乡效能办备案。
(二)责任分解。组织力量对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提出明确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建立责任分解制度、责任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责任分解落实体系,促进工作目标的落实。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结合实际将责任分解到相关责任人。
(三)运行监控。要进一步构建富有效率的行政运行机制,改善行政管理,优化行政服务,不断搞行政效能。要严格落实定期分析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运行情况分析,并形成材料备查。
(四)绩效自评。每年年终,开展自评,并形成绩效工作自评报告,供年度联合评估时使用。
(五)评估(抽查)计分办法。
1、对绩效管理实行千分制综合评估,其中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占40%(400分)(见附件1),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占45%(450分)(见附件2),公众评议得分占15%,各项的得分须按所占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千分制汇总。察访核验根据督查部门平时督查情况进行扣分,最多扣200分,其中效能明察暗访及基础性工作检查评议可扣50分,县委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府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人大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协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评议最多可扣50分,县行政服务中心评议最多可扣20分。
2、绩效管理考评结果汇总的公式为:绩效管理考评得分=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40%+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45%+公众评议得分×15%-察访核验扣分(扣分不超过200分)。
(六)实施绩效评估。
1、指标联合评估。对我乡指标联合评估由乡经委和统计站负责,乡责任部门配合。责任部门在翌年2月底前,将采集的绩效指标数据报送有关责任单位和考评牵头单位。
2、公众评议。公众评议于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乡效能办配合国家统计局上杭调查队负责实施,公众评议结果须报经乡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报送至县效能办汇总公开。
3、察访核验。察访核验工作由各责任单位配合效能办、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大相关委室、县政协相关委室,察访贯彻落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完成各套班子安排的各项任务工作情况,以及机关工作效率与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并将平时的检查情况记入绩效台帐,统一在年度绩效汇总时进行奖分扣分。
(七)综合汇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发文通告,落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的奖惩情况。
四、组织领导。
绩效管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乡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乡政府乡长任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乡效能办牵头,会同党政办、统计站等组成乡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实施。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明确责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五、结果运用。
1、对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绩效管理评估结果按得分高低的排名顺序,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奖励。
2、绩效奖金的分配。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及各村各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法。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推行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乡“五大战役”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有益探索。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指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落实。
2、认真实施。要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构,按照绩效管理的工作步骤和绩效评估方案的安排,围绕自身职能和年度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的管理与运作,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和指标数据的真实、准确、客观。
3、积极探索。推行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绩效考评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全县各项目标任务及全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任务圆满完成,按照我省《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xx〕53号)、市《关于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石办字〔20xx〕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提高效能为主线,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部门、单位改进作风、主动作为、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我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务副县长冯立业同志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长钟亚辉同志,县委、县纪委书记王建华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刘贵锁同志兼任。绩效办承担日常工作。
实行政府绩效管理的对象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48个。绩效管理对象分为承担日常工作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两类。
(一)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39个)。
1、乡、镇政府:南牛乡、新城铺镇、西平乐乡、新安镇、南楼乡、曲阳桥乡、北早现乡等7个乡镇。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办、招商局、工信局、水务局、农牧局、畜牧水产中心、农机管理中心、林业局、商务局(粮食局)、农开办、市场办、供销总社、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宗教局)、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就业局、矿管办、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审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32个部门和单位。
(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9个)。
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发改局、文管局、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城区街道办事处等9个单位。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1、乡、镇政府考核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2项: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3项:经济发展、业务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
(二)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1项: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
五、绩效指标评估及分值。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乡镇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9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包该乡镇四机关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二)对承担日常工作部门和单位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综合运用指标评估、公众评估、领导评估等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6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公众评估(30分)。每个季度一评估,对不同满意度的调查结果划分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不同分值,将主观评价转化为量化得分。权重均为25%。
3、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三)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7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3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主管领导对部门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每月评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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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全县各项目标任务及全x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任务圆满完成,按照我省《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xx〕53号)、市《关于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石办字〔20xx〕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x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提高效能为主线,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部门、单位改进作风、主动作为、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我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立业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钟亚辉同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建华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办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刘贵锁同志兼任。
绩效办承担日常工作。
三、绩效管理范围
实行政府绩效管理的对象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48个。
绩效管理对象分为承担日常工作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两类。
(一)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39个)
1、乡、镇政府:南牛乡、新城铺镇、西平乐乡、新安镇、南楼乡、曲阳桥乡、北早现乡等7个乡镇。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办、招商局、工信局、水务局、农牧局、畜牧水产中心、农机管理中心、林业局、商务局(粮食局)、农开办、市场办、供销总社、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宗教局)、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就业局、矿管办、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审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32个部门和单位。
(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9个)
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发改局、文管局、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城区街道办事处等9个单位。
四、绩效管理内容及指标设定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1、乡、镇政府考核目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2项: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目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3项:经济发展、业务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
(二)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1项: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
五、绩效指标评估及分值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乡镇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90分)。
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10分)。
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包该乡镇四机关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
权重均为50%。
(二)对承担日常工作部门和单位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综合运用指标评估、公众评估、领导评估等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60分)。
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公众评估(30分)。
每个季度一评估,对不同满意度的调查结果划分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不同分值,将主观评价转化为量化得分。
权重均为25%。
3、领导评估(10分)。
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
权重均为50%。
(三)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70分)。
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30分)。
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主管领导对部门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每月评估一次。
(四)评估加减分
1、加分。
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省委、x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或作为典型推广的,分别加2、3、4分;受到我市部门,我省部门或国务院部委表彰的,分别加1、2、3分;其它工作有突出贡献、社会公认度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加分的。
各单位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经确认给予加分。
2、减分。
因工作不力,受到省、市、县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1、0.5分;因损害发展环境问题受到投诉举报并查实的扣0.5分;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扣1分,受到行政问责的扣0.5分;各单位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
评估加减分适用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
六、评估结果汇总
(一)综合得分
1、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2、承担日常工作的部门和单位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公众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3、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部门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
(二)评估档次
1、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先进等次名额按被评估单位数的25%确定,先进等次的部门和单位综合评估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其中,7个乡、镇中评出2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32个日常工作绩效管理部门和单位中评出8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
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乡镇(街道办)和部门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先进等次取3-5名,获得先进的单位综合得分必须在95分以上(含95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1)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现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3)班子成员发生朽败案件的。
2、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单位:(1)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2)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经县绩效管理机构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认定为不合格的。
(三)定期汇总
绩效管理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每月将指标完成情况报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要及时整理汇总并上报。
七、评估结果运用
1、对于获得先进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同时奖励所在单位在编人员一个月工资,奖励资金由本单位自筹。
对于承担重点工作获得先进单位的,在奖励一个月工资基础上,再另行奖励。
对于不合格的单位,县委、县政府给予批评。
2、对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综合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且后三名的,县绩效办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抄送有关部门。
3、对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由县纪委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综合得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绩效办向各单位反馈评估结果,并提出意见建议。
各单位要根据评估结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
4、评估结果抄送县考核办,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5、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评估结果要进行公示,并将结果报县绩效办和人社局。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主体责任。
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敢于创新,狠抓落实。
实施政府绩效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完善绩效管理制度,落实绩效责任,强化绩效意识,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落实到各内设机构和具体岗位,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绩效管理单位要采用指纹考勤机等先进管理方式进一步严格上下班制度,要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着手,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县行政效能中心要增加检查频率和力度,定期不定期加强对各单位、尤其是绩效管理单位的检查,一经发现,严厉问责。
(三)狠抓落实,稳妥有序推进。
绩效管理单位要认真学习绩效管理工作有关精神,抓紧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考核指标,并于《实施方案》下发7个工作日内报县绩效办。
要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绩效计划,明确要求、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使日常考评、阶段性评估、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
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对各单位的指标考核,严格把关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真实客观和及时准确。
要加强宣传动员和教育培训,引导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树立绩效理念,努力营造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m政府《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173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x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新疆效率”和“新疆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把我县建设“五中心、两基地、一名城”,率先实现“三化”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m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1.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
“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m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m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m政府对乡镇人m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管理考核,其中,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督查室负责;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监察局负责。
“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m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m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m政府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m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的管理考核。
由乡镇人m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m政府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2.完善专项绩效管理体系。
专项绩效管理,即: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对口援疆项目建设单位绩效管理,由发改委制定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科学设置绩效管理的指标
1.“一级”绩效管理的指标。
由县人m政府根据昌吉州人m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确定。
2.“二级”绩效管理指标。
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的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0%),即县委、县人m政府下达给本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由被考评单位列出1-3项;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0%),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由县人m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绩效办)确定;公众评议(10%);专项绩效考核(10%)。
乡镇人m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15%),根据县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经济发展指标(20%),主要包括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高效节水和设施农业、科技兴农、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牧民增收等方面指标;社会发展指标(15%),主要包括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全民创业就业、信息化、城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方面指标;公共管理服务指标(20%)。
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稳定等方面指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1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专项绩效考核(10%);公众评议(10%)。
3.“三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
“二级”单位在继承过去比较成熟绩效考核做法和经验的同时,参照以下考核内容,制定对“三级”的考核指标,也可根据实际细化和量化。
主要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5%),根据乡镇人m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5%),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公众评议(10%)。
4.“四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
“二级”单位根据人事部门要求参照以下内容设置“四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综合性指标(20%),岗位目标任务指标(40%),作风效能建设指标(30%),公众评议(10%)。
5.专项绩效管理指标。
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指标(5%),项目审批许可指标(5%),招投标指标(10%),工程施工管理指标(10%),工程质量监管指标(10%),安全生产监管指标(10%),项目资金监管指标(10%),项目审计监督指标(10%),廉政建设指标(10%),工程进度指标(10%),公众评议(10%)。
(三)规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规范“四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得分=重点考核得分×90%+公众评议得分×10%-(查访核验扣分+投诉查处扣分)。
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
“四级”绩效考核单位根据各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分别于7月10日和12月15日前报上一级绩效办。
(2)查访核验。
县效能办制定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会同督查室、法制办等部门,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建立健全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办理效能投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查访核验,并建立年度绩效台账。
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查访核验实行倒扣分,倒扣分不超过2分。
(3)集中考核。
按照“四级”管理体系中的职责逐级进行集中考核。
集中考核按照半年初评、年底总评要求进行,集中考核分值占考评总分90%,其中,半年初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30%,年终总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60%。
集中考核中的数据采集由县统计局、财政局、发改委、建设局、教育局、环保局、国家统计局奇台调查队、人事局、地税局、卫生局、经贸委、科技局、计生委、综治办、文体局、安监局、信访局、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监察局、质监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农机局、畜牧局、水利局、民政局、残联等单位提供。
(4)公众评议。
县统计局制定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协同县效能办和农调队于11月15日之前对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情况组织公众评议。
乡镇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县乡镇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两委”正职、站所长、机关干部、各界群众代表。
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州县人大代表、州县政协委员、县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区州驻县单位主要领导、金融机构主要领导、县纠风评议员、效能建设监督员、企业法人代表、城区居民代表。
主要评议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执行政策、履职状况、廉政建设、服务质量、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
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并于11月15前组织实施。
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5)投诉查处。
县效能办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对基层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
投诉查处实行倒扣分制,倒扣分不超过2分。
投诉查处扣分办法由各级绩效办制定。
2.规范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得分=跟踪督查得分×80%+公众评议得分×10%+绩效考核得分×10%。
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
项目牵头单位根据对口援疆工作绩效管理和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自项目实施起,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发改委。
(2)跟踪督查。
发改委建立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和对口援疆项目台账,明确投资项目、投资数量、时间节点、责任分工,会同有关部门每月对列入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台账的项目开展一次跟踪督查,形成督查通报,填写督办通知书,对项目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项目牵头单位要根据发改委督办通知书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
跟踪督查分值占考核总分的80%。
(3)公众评议。
20xx年由县绩效办会同发改委组织对口援疆指挥部和受益对象分别对项目牵头单位和已完成民生项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20xx年起逐步扩大评议覆盖范围。
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4)绩效审计。
20xx年由审计局对已完成的民生项目进行绩效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20xx年起逐步扩大审计覆盖范围。
绩效审计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四)科学确定绩效管理考评等次
1.“四级”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
“四级”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对单位的考核等次和对干部的考核等次,其中,对单位的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干部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对单位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单位为优秀,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89%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合格,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单位为不合格。
“四级”考核在人事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2.专项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
专项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先进、良好、一般和差,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的单位为先进,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90%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一般,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的单位为差。
专项绩效考核分值占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分值的10%。
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优秀”的,按10%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良好”的,按8-9%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一般”的,按5-6%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被考核为“差”的,不计分。
3、绩效考核管理等次的确定。
对“一级”绩效考核等次由县人m政府根据各副县长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
对“二级”绩效考核等次和专项绩效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县绩效办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在开展绩效考评的基础上,由绩效办牵头进行汇总形成考核结果,征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意见后,报县人m政府审定。
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三级”、“四级”考核等次的确定,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五)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1.“一级”考核结果运用。
对政府分管副县长的考核依据其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和“良好”等次的,作为分管副县长年内评优评先依据,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年内不参加评优评先。
2.考核奖励。
对考核为优秀和良好“二级”单位,由县人m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1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良好”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半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不予奖励,并取消“不合格”“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绩效奖励,奖金由各“二级”单位自筹。
对“二级”单位绩效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按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评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奖励办法。
2.考核处罚。
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并由主要领导在政府全体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同时,取消行政“一把手”年度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差的单位,对行政“一把手”提出组织处理意见,报县委研究,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处罚办法。
3.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的运用。
“四级”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达不到60%的单位,取消各级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评优资格,并责令整改。
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处理意见。
4.对落实中央和区州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以及决策失误、失职渎职、效能低下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予以问责,典型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布。
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均实行“一票否决”。
七、建立完善绩效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完善绩效过程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乡镇、部门单位和科室、站所自评机制,对应层层上报自评结果。
对应建立完善“四级”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调控绩效管理,形成“四级联动”整体效应。
建立完善部门、单位“三定”职能和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理清部门、单位职责。
建立完善专项绩效考核管理检查和评估机制,强化对重大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
(二)完善绩效查访核验和考评方式。
整合督查力量,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取消不必要的考核评比,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减轻基层负担。
完善督查方法,提高督查质量和效率。
完善考评验收机制,提高考评结果的准确、公正和权威性。
(三)完善县政府领导联系乡镇、部门机制。
建立县领导乡镇、部门绩效管理联系点,调研指导联系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帮助联系点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提升联系点工作水平。
(四)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奇台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加大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追究力度,确保绩效管理工作严肃性。
(五)完善机关行政效能机制。
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监督检查机制,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建立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机制,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水平。
(六)完善政府绩效外部监督评价机制
1.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加大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电话宣传力度,设置效能投诉网页,完善效能投诉中心机制,及时办理和反馈结果,同时,加大效能投诉件查办力度,提高效能投诉件办理质量。
2.完善行政效能监督机制。
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基层代表组成的行政效能监督员,确定行政效能监测点,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察活动,参与行政效能建设民主评议等活动。
3.完善满意度测评机制。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部门工作满意度测评。
在门户网站上设立公众评议窗口,在审批窗口安装服务质量评价设备,及时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
4.建立信息化监督平台。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公众监督评议网(含公众集中投诉平台)、政府绩效考评系统(含乡镇人m政府)、重大项目督查与考评系统、政府绩效管理网页、统计调查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公务员绩效考评系统等。
八、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夯实基础,启动试点(20xx年10月至年底)。
制定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和安排试点工作,抓好宣传和培训工作,解决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和经费。
分层制定2012年“四级”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
开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对口援疆项目)效能监察,开展乡镇、部门和单位满意度调查。
(二)全面实施,抓好落实(20xx年)。
全面落实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配套措施,落实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六大举措,健全社会管理四项机制,完善绩效外部监督评价三项制度,建立六大信息化平台,提升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开展“四级”绩效管理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工作,运用好绩效考评结果。
(三)重点深入,创新机制(20xx年)。
重点开展“绩效提升年活动”,主要目标和任务是规范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实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部门绩效审计,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推行绩效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设在监察局,主任由常务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督查室主任、监察局局长、发改委主任、统计局局长兼任。
绩效办下设重点工作督查考核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公众评议工作组和三个指导组,工作组组长分别由绩效办副主任和相关部门领导兼任,分别负责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督查考核、机关效能建设情况查访核验、重点项目建设督查考核、公众评议工作组织实施。
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进行指导。
县财政划拨专项经费,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绩效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定专门人员专门负责本乡镇、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同时,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县绩效办要会同宣传部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模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部署和要求,宣传做好试点工作及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通过组织学习、制作宣传板面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加大培训力度。
县绩效办要尽快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县绩效办、乡镇、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至少确定3名绩效管理人员参加县绩效办组织的培训,确保本乡镇、部门单位至少有2-3名掌握政府绩效考核管理理论、工作方法的干部。
县绩效办要会同公务员培训部门制定全县绩效管理培训计划,力争2年内初步建立一支覆盖全县的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队伍,更好地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五)推进制度创新。
要从全县发展和管理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我县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重大问题,逐步制定完善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标准统一。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勇于实践,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六)发挥示范效应。
分层建立绩效管理示范点,树立绩效管理的典型,适时召开绩效管理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全县绩效管理的整体水平。
(七)认真总结经验。
要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认真研究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
坚持边实践,边规范,边总结,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强化财务监督管理职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与效率,体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要求,根据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活动。逐步建立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三条预算绩效管理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稳步推进,低效问责、高效激励,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第四条办公室负责部机关预算绩效管理组织、指导,并协调、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各业务科室及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是绩效管理的工作主体,负责我部的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为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局本级预算管理的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的资金。
(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各业务科室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或追加预算时,应同时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办公室对提交的绩效目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用款部门重新调整绩效目标;符合要求的,由办公室提交市财政部门申报。
(二)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控。对上年度开展的重点项目评价工作进行绩效跟踪。
(三)绩效评价管理。预算执行中期或结束后,要及时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用款部门要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评,认真分析研究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努力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
(四)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应用管理。根据财政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办公室应及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用款部门应及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办公室应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为领导决策和行政问责提供参考依据。
第七条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3、配合财政部门实施绩效管理。
(二)各业务科室主要职责:
2、对预算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第八条绩效目标是指绩效管理的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预计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由各业务科室在年初申报项目经费预算或需追加项目经费预算时填报。
第九条预算绩效目标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预期产出,包括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
(二)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三)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满意程度;
(四)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
(五)衡量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的绩效指标;
(六)其他。
第十条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第十一条各业务科室必须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或追加预算时,根据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及发展规划,按规定的时间报送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办公室按规定对各业务科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申报科室应重新填报,未按照规定重新填报的项目,一律不列入预算申报。
第十三条项目绩效目标评审内容包括:项目实施依据的充分性、目标合理性及可行性、资金预算的准确性、实施计划的科学性等。
第十四条各业务科室根据财政部门以书面形式反馈的项目评审结果和意见调整修订项目的原申报绩效目标,并上报预算绩效目标评审表。由办公室提交财政部门进行复审。
第十五条绩效目标一经由财政部门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按原申报评审程序执行。
第十六条办公室应配合财政部门作好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办公室负责我部的项目绩效进行跟踪监控,并如实填制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表。
第十八条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绩效预期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十九条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二十条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根据评价内容的不同,可分为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
业务指标主要包括: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程度、组织管理水平、项目实施效益等;财务指标主要包括: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和使用等。
第二十一条在组织实施绩效评价时,要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并以定量为主的原则,设置、选择一定数量且能衡量财政支出实际绩效的具体指标。在设定具体指标的基础上,应对具体指标设置一定的分值(权重)。
第二十二条绩效评价标准是衡量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标尺和准绳,在评价对象和具体评价指标确定后,应选择合适的评价标准,具体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和其他标准等。
第二十三条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第二十四条绩效自评由各申报和用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凡年度预算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项目,均列入绩效自评范围,同时根据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评价项目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第二十五条绩效评价工作程序。
(一)前期准备。确定评价对象、成立评价工作组、制订评价方案。
(二)组织实施。评价数据和资料采集、审核、汇总,实地现场考察,开展问卷调查,组织专家现场评价和综合评价。
(三)撰写评价报告。分析评价数据,得出评价结论,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
第二十六条绩效评价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概况、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评价发现的问题、相关意见与建议等。
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报告具体格式由财政部门统一规定。
第六章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机关各业务科室要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报财政部门。如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则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直至取消该项目。
第二十八条评价结果实行通报制度,对财政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好的,应予以表扬或继续重点支持;对绩效评价达不到预期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九条绩效评价结果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本局一定范围内公开,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
第三十一条本暂行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员工长期地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本着“以人为本”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导思想。
1、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
2、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技能、工作年限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和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的关键岗位倾斜。
3、逐步构造管理岗位与非管理岗位、技术岗位与非技术岗位、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薪酬档次落差,建立激励机制。
第三条范围。
公司从业人员的薪酬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董事会另有文件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一条薪酬构成及定义。
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按照员工身份、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确立。基本工资参照员工档案工资建立,档案关系不在公司的,参照同等水平人员确定基本工资额度。
2、岗位工资按照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确立。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3、绩效工资按照上月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第二条管理类人员岗位设置。
1、管理类人员定义:从事持续性的管理工作,可确保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其工作的行为、表现及结果对公司的总体业绩发生作用。
2、管理类人员工作岗位设置如下:
管理一岗(总经理)。
管理二岗(副总经理)。
管理三岗(部门主任)。
管理四岗(部门副主任)。
管理五岗(业务主管):主要负责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管理六岗(业务主办):主要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管理七岗(业务助理):协助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3、管理类一~二岗薪酬按照董事会相关规定执行。
4、管理类三~七岗各岗位工资薪级均分为(a、b、c、d)四档,详情见附表。
第三条技术类人员岗位设置。
1、技术类人员定义:从事创造性的技术及业务工作,其工作直接影响公司关键目标的执行效果。
2、技术类人员工作岗位设置如下:
技术一岗(高级专业技术主管)。
技术二岗(中级专业技术主管)。
技术三岗(技术主管):主要负责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
技术四岗(技术主办):主要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
技术五岗(技术助理):协助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
技术六岗(技术员)。
3、技术类一~六岗各岗位工资薪级均分为(a、b、c、d)四档,详情见附表。
第四条绩效工资。
1、绩效考核由公司统一安排按月进行,考评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部主任组成。
2、每月绩效基数由考评小组根据上月公司经营情况确定。
3、绩效工资系数与员工岗位挂钩,同一岗位的绩效工资系数相同,各岗位系数见附表。
为了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效评价员工工作业绩,逐步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特制定2015年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郭氏企业全体员工
二、考核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动态绩效考核的原则;
3 主管领导考核与个人自我评价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周期:
1 每一个自然月为一个考核周期,员工晋升以三个月为一个周期。
2 管理层增加每季度考核。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三大项。
1 工作绩效:由上级主管根据员工岗位主要工作内容,提炼关键考核指标(kpi)。 2 工作态度:主要包括:工作纪律、责任心、执行力、团队协作四个方面。 3 具体考核细则见《各岗位月度考核表》、《员工晋升评审表》。
五、 绩效工资比例:
每位员工从工资总额中增加或拿出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考核浮动。
六、 考核方法:
1 每位员工由部门主管直接考评,协调部门主管参评。
2 每月5日前部门主管对员工进行考评,于7日将本部门全体员工考核表递交总经理汇总。
3 于10日交财务部计算工资。
七、考核结果
1 考核分数计算:
2 员工转正后每三个月可以申请晋升工资一级,依据前期绩效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会同部门主管进行评审。合格晋升者,当月薪资体现;不合格者,顺延考核。连续三个月不及格,戒谈并调薪或调岗。
3 年终奖金依据全年绩效考核的结果进行发放。
4 考核结束后,部门主管要进行绩效面谈,把员工考评得分告知本人,并指出工作的成绩和不足。
八、其他
1 本办法从2015年01月01日起执行。
2 本办法解释权归郭氏企业人力资源部所有
郭氏企业
2015年01月01日
一、考核目的
为完善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公司岗位任职评价体系,优化部门、员工的效率和产能,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顺利实现集团、公司整体目标,特制订本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本考核采用目标绩效管理的模式,通过对公司、部门年、季、月、周的目标任务设定、分解和落实,注重目标任务的过程管理,上下级员工的工作沟通和工作方法不断改进,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潜能,提高部门工作业绩,推动公司发展。
二、考核范围
本考核制度适合公司各部门员工(车间基层操作人员除外)、中层管理人员及车间一般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的考核。
三、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的设置
(1)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各分管副总、总经理助理、考核小组长组成的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总经理检查、督促、指导实施完成本考核。
(2)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小组,其中考核小组组长、考核成员各一名,具体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汇总、沟通、反馈及绩效申述工作。
四、考核的分工
总经理、各分管领导负责公司年度、季度工作目标、任务制订,各部门负责人将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分解到每月、每周,最后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月度考核评分,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月度考核评分。
五、目标管理法实施及要求
(一)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确立
(1)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是总经理根据集团公司、董事长对公司提出的总的要求和目标,结合公司上年度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制订出本年度工作目标发展方向和管理重心。
(2)每年元月份公司通过召开中、高领导会讨论决定后,将《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详见表一)下发到公司各分管领导和公司考核小组。
(3)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有目标调整一栏,是公司在目标实施过程当中,环境发生变化或者是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年度目标难以实现和完成,需要各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和理由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才准予调整,但是调整项目不得超过总目标的1/3。
(二)《部门季度工作目标计划责任书》实施及要点
成。
(2)本责任书第一季度应当在接到公司下发的《年度经营管理责任书》后,经过总经理审批及时下发到相关部门和公司考核小组,其它三个季度经营责任书应当在每个季度开始前一周完成和下发。
(3)《部门季度工作目标计划责任书》允许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进行调整,但必须要在责任书上填写目标调整原因,经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正式进行季度目标、任务调整,调整项目不得超过季初的1/3。
(三)《部门月工作计划任务表》实施及要点
(1)各部门应根据分管领导下发的《部门季度工作目标计划责任书》制订本部门各月的工作要点及周密工作计划与安排,包括部门强化业务管理、优化管理流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开发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及觉悟等有关管理措施和实施管理创新的目标,并在每月1日之前完成《部门月工作计划任务表》(详见表三),经分管领导同意、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考核小组。
(2)《部门月工作计划任务表》允许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问题进行月度工作任务、计划的调整,但是不得超过月初任务项目的1/3。
(四)《部门周工作计划安排表》实施及要点
(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订立的《部门月工作计划任务表》具体分解和落实到部门相关人员,并按照《部门周工作计划安排表》(详见表四)要求填写内容。
(2)每周一前应将上周的《部门周工作计划安排表》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每月月底交公司考核小组汇总。
六、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一)《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见表五)具体实施办法
(1)考核范围:各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副职;
(2)考评依据:各部门负责人每月上报的《部门月工作计划任务表》;
(4)考评程序:每月26日先由被考核人填写《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价表》(考评结果不计分),然后交由分管领导进行本月综合考评、打分,并及时进行沟通,指出工作中失误和不足,每月30日之前送公司考核小组留存。
(二)《员工绩效考核评分表》(表三)具体实施办法
(1)考核范围:各部门员工(除车间基层操作人员)、车间基层管理人员
(3)考核内容:包括员工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等方面;
每月30日(2月份在28日)之前,送公司考核小组留存。
七、个人绩效考核申述实施细则
为了公平、公正评价员工工作业绩,保护员工权益,本考核制度设置了个人绩效申诉体系,具体实施如下:
(4)个人申诉时间在每月1—5日内,其它时间一律不接受员工的申诉请求。
八、考核结果应用
为了加强绩效考核的管理,调动中层管理干部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奖优罚劣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年终奖金分配、干部任免、技术聘任、先进评选的依据。
(一) 半年度考评结果运用
每年六月底、十二月底分别对中层管理人员、员工的绩效工资进行兑现,具体实施如下:
(1)中层管理人员、员工每月工资发放标准及绩效工资计提将按照以下公式进行发放和计提:
每月应发工资=基础工资×90%+公司规定的各种津、补贴
绩效工资=基础工资×10%×计提月数
(2)绩效工资发放细则
每年六月底和十二月底,公司考核小组将中层管理人员、员工半年来各月的考核成绩进行一次汇总,算出半年度平均分值,然后按照a、b、c、d、e五个等级进行分类和奖惩,具体如下:
a等(优秀员工):考核期内,平均分值在100—90分之间的,并且每月考
核分不低于85
分的员工;
奖励标准:绩效工资×(1+50%)
b等(良好员工):考核期内,平均分值在89—80分之间的,并且每月考核
分不低于75
分的员工;
奖励标准:绩效工资×(1+30%)
c等(合格员工):考核期内,平均分值在79—70分之间的,并且每月考核
分都不低于65分的员工;
发放标准:绩效工资×100%
d等(一般员工):考核期内,平均分值在69—60分之间的,并且每月考核
分都不低于60分的员工;
惩罚标准:绩效工资×(1—30%)
e等(较差员工):年度考核期内,平均分值在59分以下的;
惩罚标准:绩效工资×(1—50%)
(二)年终综合考评
年底由公司考核小组根据中层管理人员、员工两次半年度考核分,计算出个人年度平均分,然后按照a、b、c、d、e五个等级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具体如下:
a等(优秀员工):考核期内,平均分值在100—90分之间的,并且两次考
核不低于85分的员工;
奖励办法:公司年底可以优先考虑其为集团、公司先进、提拔或者是
技术聘任,成绩特别突出的可以提高一至两个工资系数;
b等(良好员工):年度考核期内,平均分值在89—80分之间的,并且两次
考核不低于75分的员工。
奖励办法:公司作为核心、技术骨干培养,优先考虑其为公司先进或
者是技术聘任成绩突出的可以提高一个工资系数。
c等(合格员工):年度考核期内,平均分值在79—70分之间的,并且两次
考核不低于65分的员工。
奖励办法:可以参加公司评先或者是技术聘任,可以参与公司整体工资调整。
d等(一般员工):考核期内,平均分值在69—60分之间的,并且两次考核
平均分不低于60分的员工。
奖惩办法: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其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对于经培
训后仍不能胜
任者可以调整该员工到更低级的工作岗位上,或者是降低
该员工一个工
资系数,并且不得参与公司年度评先、工资调整、技术聘
任。
e等(较差员工):考核期内,平均分值在59分以下的。
奖惩办法:应当立即调整其到更低级的工作岗位,严重不合格者可以辞退或者降
低其工资两个工资系数,并且不参与公司年底任何奖励、
聘任。
(三)为了维护考核结果公正性,避免公司考核人员考核的随意性,每个等
级的员工应
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其中:
a等(优秀员工)控制在考核人数的10%以内;
b等(良好员工)控制在考核人数的20%以内;
c等(合格员工)控制在考核人数的55%以内;
d等(一般员工)控制在考核人数的20%以内;
e等(较差员工)控制在考核人数的5%以内。
九、考核周期
每年元月到十二月为一个年度考核周期,上半年是(一、二、三、四、五、
六月),下
半年是(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月);季度分别为:第一季度(一、二、三月份)、第二季度(四、五、六、月份)、第三季度(七、八、九月)、第四季度(十、十一、十二月)。
十、各类绩效考核结果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重要的信息资料,考核小组负责对
各类考核结果
进行保密、整理、归档。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有权查看本部门员工考核
结果,员工本
人仅能当月查看自己考核资料。
十一、本制度由公司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负责解释和说明。
十二、本考核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一个年度考核周期。
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部门工作绩效管理细则要求,全面考核、评价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彻底改变原来“干好、干坏一个样和小错不断”的不良局面,根据“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的奖惩原则,本站依据《能源保障部绩效管理细则(试行)》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考核方法
1、工作绩效考核指依据人员在工作中的违纪或奖励行为进行奖罚,奖罚的方式依据能源保障部绩效相关文件执行等。
2、本站绩效考核小组成员五人(**、***、***、**、**),负责本细则的修订和解释。考核小组严格按照“严格、标准、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月度、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
3、本站员工年度绩效平均分为100分。
4、人个绩效平均得分排名前三名,优先参加外出综合培训,推荐公司评先评优,以满足公司战略和员工自身发展的需要。
5、2015年4—7月份绩效按原考核细则和奖惩规定执行,原考核细则和奖惩规定执行至8月1日零时起作废.。本规定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
第三章 考核的内容、形式
一、关键考核指标
1、工作作风
1
2、工作业绩
3、规章制度执行及劳动纪律遵守情况
遵章守纪,尊重领导,服从管理,无违纪现象;讲奉献,责任感强,能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考核形式
1、每周岗位检查记录
每周一10:30前由绩效考核小组检查各岗位日常工作记录、环境卫生、水质处理等日常工作。
绩效考核小组定期,主管不定期对本站所有人员(含班组长)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填写扣、加分记录。
2、每月绩效考核小组会议
每月28日由绩效考核组长组织召开考核管理小组会议,对当月所属员工绩准备进行考核。
第四章 处理过程
附件)。
2、“过失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由受处罚者本人保留,一份由部门备案。经本人签字后,存入档案。如本人拒不签字,应由两名以上经办人将时间、地点及本人态度记录在“过失通知单”上,并签名为证。
3、本规定如有与能源保障部文件相抵触的,按能源保障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申诉及其处理
1、申诉受理机构
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不清楚或者持有异议,在二个工作日内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向供水站绩效考核小组申诉。考核小组负责调查协调后,如仍有异议也可向能源保障部考评委员会申诉。
2、提交申诉
被考核人以书面形式向供水站绩效考核小组提交申诉书。申诉书内容包括:申诉人姓名、岗位、申诉事项、申诉理由。
3
1、加强校园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务必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到达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0.5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校园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校园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校园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理解校园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信息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职责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职责。(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务必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透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职责的一次扣5分。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校园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务必出具医院诊断,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校园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0.1系数。
1、此《方案》教代会透过后,自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带给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力争到20xx年底,形成各科室(单位)参与的绩效管理格局;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形成预算资金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实现预算执行和政策实施的融合,资金使用和部门履职的融合,使预算绩效管理成为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纽带。
将专项预算资金和下设事业单位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党政办统筹预算绩效管理,统筹组织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分管的专项预算资金和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估、目标设置、过程跟踪、评价实施、问题整改、结果应用、信息公开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下属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支出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一)建立预算绩效评估机制。
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在重大政策提出、预算安排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性行、筹资合规性等,并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
(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各科室(单位),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分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同步申报年度和中期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清晰、量化、可行、易考核,并与年度和中期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及预算相匹配。要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资金规模相匹配,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三)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
加快预算绩效共性指标框架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涵盖各项支出、符合目标内容、突出绩效特色、细化和量化的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加快预算支出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事业成本以及分领域、分层次的业务标准体系建设,实现预算管理、业务管理和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业务标准必须要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预算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
(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
各科室(单位)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动态“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定期收集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信息,汇总分析监控结果,督促组织实施单位及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绩效目标实施情况与预算执行进度严重不匹配的项目,或者存在严重问题、预期无绩效、低绩效的项目,要责令其暂缓或停止执行,并将预算及时调整至其他急需项目;对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而确需调整的.,应及时督促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随预算调剂一并申请调整。
(五)全面实施绩效评价。
按照有关时限等要求,各科室(单位)要通过自评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要实现预算资金绩效自评价全覆盖,合理设置自评指标权重,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量化打分;要结合年度评价,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绩效评价。在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时,重要的、上级有明确要求的或经批准的项目,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六)完善评价结果应用。
促进预算与绩效的融合。强化绩效事前评估、目标管理、监控、评价各环节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事前绩效评估程序不符合规定或者结果不予支持的不得安排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结果应作为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的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年度预算执行考核,与下年度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单位)要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科学统筹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明确分工和责任,理顺工作机制,要与本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等环节紧密配合,并重点对预算投入和过程进行评价;应加快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确定绩效指标和评价指标值,并重点对预算产出、效果和满意度进行评价,实现绩效管理与业务管理的深度融合。
(二)抓好培训宣传。
各科室(单位)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预算管理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介,积极宣传发改预算绩效理念,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为了充分调动业务开拓的积极性,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以个人所创造的销售纯利润为标准核定业务提成,制定本方案。
1.本办法仅适用于销售岗的正式员工(不包括试用期的员工)。
2.以销售纯利润为核定标准,确定业务提成。
1.销售纯利润的计算标准。
(1)销售纯利润=销售毛利润-费用(公摊费用+个人费用)。
(2)个人费用。
a)工资、各类补助。
b)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等各类税费。
c)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礼品、佣金等报销费用。
(3)公摊费用=总费用-各销售人员个人费用总和(凡在公司有满一整年销售工作经历者,均需分摊该费用)个人分摊费用按个人当年所创造毛利占公司总毛利的比例计算。2.销售纯利润由财务人员核算,总经理核定。
若应收货款超过一年未收回,则视为呆、坏帐:相关销售人员承担该货款余额的20%损失,其余损失公司承担。若客户以货抵款,则货物由销售人员负责卖出,售价总额与货款差额部分损失由销售人员承担20%(抵货须具备发票,否则所损失税款由相关销售人员全额承担),因各种原因造成进仓货物变为呆滞料(自进货之日在库超过一年者),由相关销售人员负责售出,损失部分由相关销售人员承担20%。
自进入公司第一个整年度内,被动元器件通用ic等产品销售额低于200万者,不享受该年度的提成,重新进入试用期。
1.传统业务(以电感为主):20%。
如果超额完成本年度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sales可享受不超过5%的超额部分利润提成。
2.日系产品(panasonic、rohm、nichicon等)。
等公司抽取佣金的项目:5%。
6.说明:
(1)公司每年农历年结束的一个月内发放提成奖,农历年的月底前所到之上一年货款均可视为上年度回款额。
行发放,考核内容如下(满分100)。
a)年度销售额完成情况(满分:50分)。
实际完成额。
得分=————x50。
年度销售额计划。
b)回款及时率(满分:10分)回款截止农历年当月月底。
d)专业知识(满分:15分)。
公司每月对sales进行专业知识考试,取12次成绩平均值。
得分=平均值%x15。
e)纪律得分(满分:5分)。
以每月行政人事部出考核表,年底综合评分。
f)工作方法,工作思路的培养(满分:10分)。
由公司两位总经理评分。
将以上得分相加,即为机动奖的发放系数。
最佳销售奖:得主为全年销售利润最佳者。
最佳回款奖:得主为回款率及时率最高者。
最佳开拓奖:得主为新业务量增长量最高者。
最佳员工奖:得主为获得每月最佳员工奖次数最多者。
第二条凡公司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第四条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五条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条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条各类考核目的:
1.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2.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3.获得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和能力适应性考核。
第五章考核时间
第八条公司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为主。
第九条公司为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六章考核内容
第十条公司考核员工的内容见公司员工考评表,共有4大类18个指标组成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考评表给出了各类指标的权重体系。该权重为参考性的,对不同考核对象,目标应有调整(各公司依据自身企业特点,生成各类权重表)。
第七章考核形式和办法
第十二条各类考核形式有:
1.上级评议;
2.同级同事评议;
3.自我鉴定;
4.下级评议;
5.外部客户评议。
各种考核形式各有优缺点,在考核中宜分别选择或综合运用。
第十三条考核形式简化为三类:
即普通员工,部门经理,公司领导的评议。
第十四条各类考核办法有:
1.查询记录法:对员工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情况进行整理统计;
2.书面报告法:部门,员工提供总结报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办法最终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考核程序
第十五条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第十六条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其他有关的各级主管,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
第十七条各考评人的意见,评语汇总到人事部。根据公司要求,该意见可与或不与考评对象见面。
第十八条人事部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
第十九条该总分在1~100分之间,依此可划分优,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评语。
第二十条人事部之考核结果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征求员工对考核的意见,并需其签写书写意见,然后请其主管过目签字。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分存入人事部,员工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二十二条考核之后,还需征求考核对象的意见:
1.个人工作表现与相似岗位人员比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岗位计划与具体措施,未来6个月至1年的工作目标;
4.对公司发展的`建议。
第九章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条试用考核。
1.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2.对试用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
3.该项考核主办为试用员工部门经理,并会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条后进员工考核。
1.对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2.对留职察看期的后进员工表现,作出考核决定;
3.该项考核主办为后进员工主管,并会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条个案考核。
1.对员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决定奖励或处罚;
2.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主管和人事部;
3.该项考核可使用专案报告形式。
第二十六条调配考核。
1.人事部门考虑调配人员候选资格时,该部门可提出考评意见;
2.人事部门确认调配事项后,该部门提出当事人在本部门工作评语供新主管参考;
3.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部门之经理。
第二十七条离职考核。
1.员工离职时,须对其在本公司工作情况作出书面考核;
2.该项考核须在员工离职前完成;
3.公司可为离职员工出具工作履历证明和工作绩效意见;
4.该项考核由人事部主办,并需部门主管协办。
第十章考核结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条考核结果一般情况要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第二十九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3.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4.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5.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颁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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