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工作汇报,可以及时了解自己的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工作汇报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成果和经验进行总结和归纳的一种书面材料,对于公司和个人的发展都非常重要。如何写一篇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工作汇报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以下是一些经验丰富的同事提供的工作汇报范文,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落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硬任务”,强化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加强平安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法治化统领发展、信息化牵引发展、一体化集成发展、社会化创新发展,努力实现争先进位,为我市冲刺全省“第一方阵”,建设美好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坚持以法治为统领,着力提升监狱工作水平。
1、贯彻“法治统领、安全为先、规范管理、协调发展”监狱工作理念,完善“一个党委、两个法人”新型监狱运行管理体制,推进监狱规范管理常态化,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2、牢固树立监管安全首位意识,进一步完善五项机制和四道防线,全面推行民警首问责任制。加强狱情分析研判和狱内侦查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现场管理,狠抓制度落实。
3、建立完善以指挥中心为中枢、以信息化为手段、以应急防暴队伍为支撑的监狱警务模式,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4、扎实开展教育质量年活动,完善“511”模式,建立质量评估、行为矫治、循证矫正和个别教育相融合的教育改造体系。
5、加强出监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进监帮教活动。探索罪犯保障政策与社会保障体系对接的有效途径,争取将服刑人员纳入社会医疗保障范围有实质性进展,打造“科学化引领、专业化保障、信息化支撑、社会化协同、制度化推进”教育改造特色。
6、完善执法管理、执法责任、执法监督体系,规范执法流程和标准。建立刑罚执行协调机制,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加大暂予监外执行力度。
7、落实重点罪犯管控措施,依法保障罪犯的基本权力。扎实开展推标创建活动,深化标准化监区和会见室文明窗口建设,提升监狱形象。
二、坚持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推进平安建设。
8、认真落实“”普法规划和法治建设纲要,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组织“”普法规划中期督查。
9、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突出菜单式、互动型普法,探索研究式、体验型学法用法新途径,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从“普及知识”向“培育思维”、从“活动式”向“常态化”转变。
10、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推动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活动载体,加强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
12、完善法治创建及评估体系,推动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13、认真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推进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14、实施“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推动基层维稳工作广覆盖、深拓展。
15、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16、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动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专家库和人才库,鼓励成立以调解员个人或工作特色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
机关自身建设要有新加强,实现司法行政整体工作进入全省先进地市行列法治城市创建活动进入全国先进单位目标,为城市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强化基层夯实基础,司法行政机构建设要有新加强。
一要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按照齐编发[]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机构编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领导要主动向县(市)、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全力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积极与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协调沟通,要将文件规定的司法所机构设置、编制配置、人员补充、所长职级待遇等尽快落实到位。尤其是各区街道司法所,在办公用房建设、人员配备、设施装备完善和经费保障等方面要有实质性进展。市局将于5月份对4号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二要加强司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公证处、法援中心、法律服务所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加快规范化建设步伐,市、县(市)区均要制定推进计划,加强督导督办,年末“省级规范化建设司法局”要达到92%,“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要达到98%,30%的法律援助中心要进入“全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先进单位”行列,“省级文明公证处”要达到20%以上。三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10个县(市)、区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4个县要进行完善、提高,发挥功能,提高效用。已立项且资金到位的4个县区,要尽快开工建设,保证年底交付使用。讷河市、克山县要组织力量,主动工作,争取今年立项,明年开工建设。市局业务用房和劳教所改造项目已经列入省、市“”建设规划。市局业务用房年内投入使用。劳教所改造项目要争取今年立项,监控设施及维修项目既要立项,又要争取资金到位。各区要抓紧制定司法业务用房特别是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规划,要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立项和建设资金,力争3年内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达到规范化标准。
二、扎实推进严格管控,劳教制度改革社区矫正扩面要有新起色。
一要稳妥推进劳教制度改革。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已对劳教制度改革做出了部署,我们要统一思想认识,改革势在必行。要做好稳定工作,加强劳教干警的思想工作,确保思想稳定。提高在教人员的教育质量,努力维护在教人员的合法权益。要确保场所安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执行维稳措施,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连续6年“四无”。要做好强制隔离戒毒的准备工作,劳教所要尽快加挂戒毒所牌子。要进行调研和考察,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做好戒毒实训工作,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严格按要求有序推进改革。二要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市有关要求,在全市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要做好矫正人员接收、建档、监管、考核、解矫等重要环节的工作,要严格程序,落实责任,健全制度,严密监控,依法处置。要加强与公检法及监狱的沟通、协调与配合,避免漏管、失控。要落实分级管理规定,加强风险评估,争取工作主动权。要加强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应用手机定位等现代化监管手段,提升管理效果,矫正人员入网率要达到90%以上。要争取经费保障,市、县(市)区局要共同努力,尽快落实到位。
三、探索方式创新机制,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要有新进展。
一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防范,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加大对重大不稳定问题的排查化解力度,针对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可能导致极端个人行为的利益诉求、可能引发媒体炒作的敏感事件等三类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排查,及早发现,尽力化解,有效稳控。二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要落实“三无”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做到“无缝对接”。要与人社、民政等部门加强合作,通过为释解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办理低保、落实责任田等,实现就业安置。要积极探索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开辟新的就业安置途径。三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低收入人群纳入援助对象,将涉及劳动纠纷、社会保障、环境污染、老人赡养、交通和医疗事故等与民生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一、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的指导和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管理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制度,对司法助理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以法律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加大对法律事务所的监督与指导。
二、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加强对村居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化解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将分期举办调解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调解业务能力。积极推进交调委建设,进一步完善医调委、旅调委等各专业性调委会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
三、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强衔接管控,建立司法所、单位、社区、家庭与监狱、劳教所的衔接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教育,促使他们尽早融入社会。将组织刑释解教人员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加强协调,争取解决特殊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的用地问题。
四、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我市和各区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开展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通过gps定位系统,实现对矫正对象的二十四小时的位置监控和定位跟踪管理。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和心理辅导,完成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和入矫须知的编印工作。
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内部管理机制调研工作。完善案件管理、业务发展、人才培训、质量管理等制度和全市律师、公证员网上信息平台建设,继续组织律师公证员做好法制宣传、涉法涉诉信访协调、开展法制讲座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在社会管理、人民接访、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平安做出积极贡献。
六、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援助,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做到应援尽援,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联络站联络员素质培训和业务培训,加快法律援助基金会建设的步伐和进程,推动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科学发展。
七、全面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抓好组织建设,培养优秀党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切实推动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创先争优,扩大司法行政对外宣传,建一流队伍、强一流效能、创一流业绩,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继续做好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筹备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相关职责工作,确保各环节顺利有序进行;积极推进司法业务综合楼项目建设,完善各项施工报建手续及跟踪监测,做到保质保量和安全文明施工,顺利完成司法业务综合楼建设任务。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十大项目”的全面实施,带动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六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20xx年,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起草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并经市委、市府批转公布。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对“六五”普法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夯实基础,创新载体,凸显亮点,着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一是“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化。各地围绕服务“六城联创”和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开展了村务“法律体检”服务村级换届选举、“春雨”专项法制宣传行动、浙江省法制宣传月、“六五”普法百场巡回法制宣讲、“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市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律专业人员深入全市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法制宣讲,收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二是法制宣传阵地特色凸显。以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为重点,打造一流的法治建设硬环境。全市首个法治文化公园在龙湾落成,鹿城、乐清、瑞安、苍南、泰顺、永嘉等6个法治文化公园相继建成,寓教于乐,营造了浓厚的普法氛围,并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优质的学法阵地。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召开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现场会,全市共创建10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三是基层民主法治根基夯实。不断加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力度,修订完善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完善了考核细则,规范了创建流程。一年来全市共有11个民主法治村(社区)通过省级考核达标,110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通过市级考核复评。
——法律服务科学发展再创佳绩。20xx年,我们确定了“和谐司法服务万家”的司法行政服务品牌。在品牌效应的推动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法律服务五进”、“公证进万家、服务你我他”等法律服务子品牌创建,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法律服务五进”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政府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市人民政府、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温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均组建了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团,乐清市和苍南县政府分别采取“一对一”模式聘请律师担任领导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进重点工程效益明显,共为76个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工程造价总计达579亿元。企业“法律体检”活动继续深化,组织全市律师为4072家中小企业开展了一般性法律服务,为1128家企业开展了深度“法律体检”服务,为企业挽回各类损失12.5亿元,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今年2月1日的《人民日报》17版以《律师到企业笑》为题,通版实例报道了我市律师服务企业的情况。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同志对此做出了肯定性批示,并要求“坚持完善这一做法,使之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科学发展的常态化工作”。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该项工作被列入市政府20xx年“十大民生工程”,市、县两级共投入资金808万元,在全市4945个村居建立有偿化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为农村发展稳定奠定了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二是法律便民惠民服务深入人心。持续深化“一小时法律服务圈”构建,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市、县两级全部建成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村居两级援助站点建成率100%,实现四级法律援助站点“零空缺”。全年指派法律援助案件同期增长了10.1%。落实“公证服务三农”项目,涉农民事公证办证期限从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并推出周六值班、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其中上门办证2644次,预约办证3547件。全年共办理涉农公证16010件,同比增长6%,为农民生产生活、旧村改造、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等提供了优质服务。三是法律服务综合水平稳步提升。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借鉴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做法,全市十一个县(市、区)相继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中心建设在县级层面的全覆盖,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市局被省司法厅授于中心建设先进单位。加强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成为我省第一家通过“三合一”评审的司法鉴定机构,另有2家司法鉴定所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公证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现全市共有11家公证处和2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完成改制,其余3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正在处于资产清算或改制的前期准备工作中。
——基层工作成效明显。20xx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直派司法所建设全面推进。积极争取人事部门的支持,建立直派所137个,135个镇、街道全部已建立直派所,建成率为100%。加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力度,全市现已有55个基层司法所通过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标验收。二是“大调解”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我们在巩固健全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全面完成了医调、诉调、警调、交调、检调等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实现“五大”调解机制在县级层面的全覆盖,共建立医调组织9个、诉调组织32个、警调组织68个、交调组织25个、检调组织11个。市本级以及瑞安、乐清等地建立了“劳调衔接”人民调解组织3个,苍南县率先建立了“信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苍南、永嘉还分别建立了大调解协调中心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省司法厅对我市司法行政“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加以推广。三是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20xx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9957件,调解成功38894件,调解成功率为97.3%;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38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73件;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761件,协议赔偿金额1.38亿元;调处轻伤害案件582件,协议赔偿金额2751万元,有效发挥了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类对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20xx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牢牢把握“首要标准”,不断探索创新教育方法,推进了重点人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一是劳教场所安全管控持续强化。市劳教所狠抓安全责任制落实,健全安全工作网络和机制,大力开展各类警示教育主题活动,投入近100万元加强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筑牢安全防范体系。劳教场所实现了连续8个月的安全稳定。强化戒毒矫治工作,一年来依法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480人,解除强制隔离措施584人。二是重点对象排摸管理力度加强。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大排查行动,一年来,全市共开展排查走访9569次,个别谈话教育46058人次,开展心理咨询5216人次。至20xx年底,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337名,重新犯罪18人,重新犯罪率0.23%。开展对回籍归正人员的全面排查,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强化帮控措施。20xx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2973人,重新犯罪176人,帮教率95.5%,安置率93.8%,重新犯罪率0.88%。三是矫正安帮工作方式不断创新。落实人性化监管措施,对生活和工作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帮困扶助。全市共组织集中教育25432人次,组织公益劳动23606人次,落实低保107人,开展技能培训166人次,开展就业、就学指导726人次。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系统平台的使用功能,建立起gps定位电子围墙,现全市共有定位手机462台。进一步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对原有的全市97家安置帮教基地进行清理整顿,取消了21家安置帮教基地称号,目前全市有安置基地76家。
一年来,我们还有许多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圆满完成律协换届工作,胜利召开温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市律协第五届理事会;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顺利实施,2xx年全市报考人数达2358人,通过考试人数达318人;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初步实现以文化促工作,以工作带发展的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目标;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五找五问”大讨论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即办制,塑造了机关新形象。此外,党的建设、群团工作、内部审计、信息宣传、后勤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xx年,我市司法局学践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中心,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以服务“两个率先”为总任务,以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总目标,以实现“八大争先目标”为总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工作,奋发有为,团结拼搏,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全市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3397件,调处成功3288件,成功率97%;预防民转刑案件34起319人;调处各类非正常死亡69起;劝阻群体性上访46起840人。全市共接收矫正对象189人,解除矫正158人,执行收监2人,社区矫正对象在册人数306人;刑满释放人员204人、解除劳教人员18人、安置人员221人、帮教人员222人。
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办结各类案件2294件,业务创收3523万元。市公证处办结各类公证5068件,业务创收288万元。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结各类案件640件,业务创收305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批准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16件,“12348”接待来电来访1970人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重点、求实效,扎实推进法宣教。
(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五五”普法工作。1、抓好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完善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坚持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原则,把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治安管理、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外来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将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落实到相关主管部门和相应的企事业单位、团体中,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确定每年6月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月”,通过一系列活动提高外来人口学法积极性,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三是利用媒体专题宣传,开展与外来人员生产、生活文秘杂烩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宣传,提高外来人口的法律素质。四是现场法律咨询。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于6月1日上午在全市城乡举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五是“法律五进”集中行动。在全市各镇(场)、部门重点选择十个社区(居委会)、十个建筑工地、十个专业市场、十个农民工集宿区、十所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以法制讲座、法制展览、法律咨询、板报联展、法制实践等形式为主的“法律五进”集中行动。六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在全市成立七个代表队,以《劳动合同法》为主要内容,通过笔答、抢答、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现场法律知识竞赛。七是评选十佳新市民学法标兵,树立外来人员学法用法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养成外来人口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八是标语横幅宣传。在全市城镇各主要路口、街道等设立宣传www.横幅,营造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氛围。2、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第三届青少年“暑期学法欢乐营”系列活动。开展法制实践半日活动,举办“法治与和谐”市少儿书法比赛,组织“与法同行”市中小学生电脑小报制作比赛,举办“小小公民来学法”有奖电视竞答活动。二是召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暨法制副校长培训。全市96所中小学和14所新市民子弟学校的分管德育教育的副校长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五五”普法以来我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邀请苏州大学法学院张鹏副教授作题为“纠正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安全、法律助我成长”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辅导。参观了义庄小学科普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和第三届“暑期学法欢乐营”获奖作品展。三是对全市xx年度新建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进行授牌。义庄小学、阳光学校分别建成以科普法律知识、交通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实践基地,通过形象直观、互动性强、参与性强的实践基地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创新理念,营造法治文化氛围。1、加强媒体宣传。3月10日,在市电视台方塔演播厅举行“与法同行”——《法在身边》电视栏目开播五周年文艺专场,以电视媒体宣传的形式,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常识、提供法律服务。xx年,市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播出52期,市电台《18空中普法广场》栏目播出10期,两大法制栏目深受群众欢迎,为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月活动。一是举行法制文艺精品展演暨“法治文化宣传月”开幕式。由全市法制文艺调演产生的优秀节目公开展演,并对本年度法制文艺调演节目进行颁奖,着力传播法治文化,倡导法治文明,扩大“五五”普法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二是开展“法治·文明·和谐”美术、书法、摄影系列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美书摄作品,以宣传xx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主,围绕一个法律观点、法律事件、法制人物进行创作,共收到196件作品,并邀请专家,进行评比,获奖作品进行展出。三是抓好一个“法治文化示范村”试点。古里镇小康村作为法治文化示范村试点,以“十有十无”为创建标准,精心培育,并将通过召开“法治文化示范村”创建工作现场会在全市各镇推开。四是开展法制文艺调演活动。五是举办“与法同行”市中小学生电脑小报展。获奖作品在法制长廊中展出,反映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实践,增强青少年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建设载体,打造法制宣传教育品牌。我们探索新思路,拓宽新领域,在沙家浜风景区纪念馆老馆筹建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中心面积xx平方米,投入200万元,设有序厅、法治进程厅、法在身边、交通生命线、法制博览、碧水琴川、法治文化、尾厅、影视报告厅等,主要采用声、光、电、自动感应等现代艺术表现手法,并辅助以实物、展版等,中心以崭新的形式,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我市的“五五”普法工作得到省、苏州市中期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夯基础,强基层,维护稳定作贡献。
1、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专业、行业调委会建设取得新成绩。市、镇、村、组四级网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市有50个专业市场调委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社会第三方参与调处医患纠纷,维护了医院正常秩序,促进了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各镇、场依托调处服务中心建立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环境保护、工资福利、土地流转等五个应急调解小组,专门调处社会热点和难点纠纷。依托江苏苏州少平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全省首家专门调处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的市少平调解事务所。
2、规范调解,依法调解,人民调解公信力得到新提高。在巩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我们主要抓好了规范调解,依法调解,着重强调了调解程序,调解范围、原则、效力及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年初制定了庭式调解的考核要求及达标比例,制作了500张人民调解员上岗工作证,要求调解员在调解时亮明身份,公开调解。在调解协议的制作上力求四准确,一是协议格式准确,一律采用司法部规定的统一格式;二是当事人主体准确,防止出现缺漏当事人或当事人出错现象;三是协议规定的内容准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清楚明白,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四是体现自愿接受,盖章准确。通过抓庭式调解,抓人民调解案卷规范、抓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调解、依法调解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全市432件人民调解卷宗出错率控制在3以内。
3、大调解机制日益完善,对接渠道拓展,在平安创建中取得新成效。建立了市、镇两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市镇两级调处服务中心,出台了两级调处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充实了调处服务中心的成员单位,两级调处服务中心聘用了23名专职调解员,调处服务中心正常运作。9月份,政法委牵头进行了大调解工作检查,受到肯定。在下半年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中,调处服务中心为每名领导干部指派1-2名律师,全程参与接访活动,为领导干部提供法律上的参谋,据统计,自大接访活动开始以来,共有50多名律师参与接访活动43人次。在检调、诉调对接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开展了访调、公调对接,并根据上级要求在人民法院附设人民调解工作室进展顺利。
4、排查分析形成制度,预防预警工作到位,人民调解取得新成果。各镇场每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组织辖区内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对纠纷苗子和重点对象、有群体性矛盾倾向的纠纷进行有目的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归类,形成a、b、c模式,并将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局每月编写社会矛盾纠纷分析报告,提供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使他们掌握社情民意,正确决策,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纠纷性质、轻重缓急进行分级分类后,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纠纷扩大。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纠纷、疑难的矛盾纠纷及时预警、预案,明确相关的责任人进行包案,保证纠纷得到有效掌控和化解,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后交给相关分管领导办理,各镇的应急处理调处小组在调处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保护等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5、立足本职,发挥职能,司法所建设取得新成绩。在实现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满堂红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借大调解建设的东风,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又上了一个台阶。支塘、梅李司法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办公场所、办公面积有了极大改善。同时,大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以来开展了“十佳调解能手”评选活动和“争当排头兵能力大比拼”活动,从调处能力、业务实务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力等多个方面检阅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系列活动极大提高了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我们通过深入基层,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等多种渠道,全面推进司法所建设。一年来,有一个司法所被评为苏州市优秀司法所,2名所长受到上级嘉奖,尚湖镇司法所被推荐为市“双十佳单位”。
三、抓监管,创特色,矫正安帮上台阶。
(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今年正值奥运年,我们一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走访排查工作。二是加强法制教育,确保奥运期间矫正对象的思想稳定。各镇将开展法制教育作为稳定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提高他们法纪观念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形式多样,寓教于乐,效果良好。尚湖镇、梅李镇、辛庄镇司法所利用集中教育,组织辖区内矫正对象进行《刑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的学习教育;古里镇组织以“形势、政策”为主要内容的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沙家浜镇、尚湖镇司法所对重点对象,以组织观看警示录像片的形式,对本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董浜镇司法所向该镇的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发出了《遵纪守法维护形象为奥运增辉》的倡议书,要求他们以主人翁的身份,努力维护社会文明、和谐与稳定,为奥运会的顺利举办贡献力量。三是完善监管措施,加大对重点矫正对象监控力度。奥运期间,市、镇两级矫正机构制定了应急预案,加强了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社区矫正联络员手机等通信工具保持开机状态,随呼随到,在奥运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违法犯罪现象。
(二)建立移动平台综合管理系统,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在去年底投资50多万元建成社区矫正移动管理信息平台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制订下发了《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定位机使用规则》,对移动平台管理系统定位机的领取、使用、费用、保管等方面做出的具体管理规定,规范了各镇司法所对定位机的使用。在3月中旬组织举办了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移动平台操作培训,对各镇司法所所长、内勤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辅导,与会人员还观摩了虞山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该系统的操作演示。平时我们加强对各镇使用社区矫正移动平台管理系统情况检查和指导,督促各镇及时输入人员基本信息,规范操作管理系统,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矫正移动平台综合管理系统在区域监管的作用。通过近一年的运作,信息平台为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在人员信息、监管力度等方面提升了一个档次。目前我们共下发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定位机187台,开通使用定位机171台,人员信息输入287人。
(三)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方法。一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筹建心理矫正服务站。今年8月我局筹措资金20余万,筹建我市首家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服务站,把行为矫正与心理矫正结合起来,创出一条多措并举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二是在梅李、古里、海虞等镇试行了矫正对象公益劳动保证金制度,确保矫正工作的严肃性。
全市大部分矫正对象经过矫正能痛改前非,积极工作,思想觉悟也有很大提高,无重新犯罪。在今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广大矫正对象慷慨解囊,纷纷献出他们的爱心。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矫正对象共捐款现金151090元、230件衣服。虞山镇兴福管理区矫正对象黄华以公司名义捐了78900元,范建平个人捐了23000元,梅李矫正对象吴金岳个人向民政捐款xx0元。
(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对xx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及-xx年回归社会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排查的通知》(苏安帮xx2号)精神,市镇两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密组织,分步实施,逐个排查,及时组织各镇司法所开展对xx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及-xx年回归社会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的一次全面排查工作。各镇落实专人负责排查,新港镇安置帮教工作站积极做好排查工作,强化帮教措施,坚持“一帮一”、“一带一”的管理模式,实行重点对象、重点帮教,耐心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转化工作,有效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五)开展延伸帮教工作,以亲情感化在押犯人。中秋前夕,我们组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各镇司法所长一行23人,赴丁山、溧阳监狱对正在服刑的85名籍犯人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帮教团领导向在押犯介绍了市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同时向他们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在帮教之前,我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将85名在押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由我们十个镇司法所普遍走访了一次,其中我们将情况比较特殊的六个家庭,以记实的手法拍摄了下来,帮教时我们播放了所拍摄的专题片《亲人的祈盼》,感动了在场的服刑人员,许多人掉下了悔罪的眼泪。
四、抓教育,重规范,法律服务树形象。
(一)强化教育,提高职业素质。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职责,严格执行“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讨论报告制度,全力做好律师参与“大接访”等维护稳定的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切实把“维稳”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首要任务。
2、加强执业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关系,今年,我们又会同市法院刑庭召开了“法官心目中的辩护律师”座谈会;与市法院纪检部门联合召开了执行“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暂行规定”回头看座谈会,会上交流了各自执行“规定”5个月以来的情况,并对今后双方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形成了共识。
3、加强“律师法”学习贯彻,要求各所制订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律师学习。华元民信所、少平所、世纪天合所等单位专门制订新“律师法”学习计划,并有步骤地组织学习、展开讨论和知识测试。华元民信所党支部还向全市党员律师发出倡议:党员律师带头认真学习《律师法》、坚决贯彻执行《律师法》,以自己恪守《律师法》的实际行动为全体律师起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律师素质,树立我市律师良好执业形象。在各所组织学习讨论的基础上,7月份,市律协专门组织全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进行了律师法知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
我们还专门邀请了市政法委和公、检、法等相关业务部门的领导,召开了贯彻执行“律师法”座谈会,各所主任分别交流了学习体会,提出了新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难题,公、检、法等部门结合自身业务职能和要求同律师们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衔接。
4、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我们在抓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同时,还抓好了专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交流。一是对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业务测试,考核他们从首次接待当事人至案件代理结束各环节的实务操作及结案归档的相关工作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基层法律服务的流程管理,促进了办案的规范化;二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参加“劳动法业务知识培训”;三是组织“劳动争议仲裁代理工作座谈会”,与劳动仲裁委加强沟通与交流,切实提高法律服务人员对新劳动法相关业务知识和办案技巧的了解和掌握。
(二)强化管理,促进规范执业。
一是规范参与劳动仲裁管理。我们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了《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律师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执业管理。
二是规范公证质量管理。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加强每季度的公证案卷检查,认真落实省公证质量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强化公证质量意识,严格依法办证。
三是规范法律服务网站管理。出台《关于设立法律服务网站(网页)的暂行规定》下发到各法律服务单位,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网站(网页)为载体进行业务推广的,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坚持真实、严谨、适度的原则,加强了律师执业推广管理。
四是规范参与群敏案件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工作机制,强化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了情况掌握准确、信息反应灵敏、请示报告及时、监督指导有力。牢固树立了法律服务人员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他们在化解社会矛盾、缓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五是规范律师信用体系管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大力倡导律师诚信服务,建立完善了律师诚信档案,并对律师信用信息建立了网上公示制度,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了律师投诉查处制度,强化诚信执业理念,提高规范执业水平。
(三)强化公益,增强爱心意识。
1、倡议党员律师义务法律援助。
市律协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向全体党员律师倡议:每人每年无偿承办2件法律援助案件,将办案补贴分别捐给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所在的党支部。此倡议得到了全体党员律师的响应,共有23名党员律师义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2、组织法律工作者赈灾捐款。
汶川大地震后,市律协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积极行动,向全市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出倡议,为地震灾区人民捐款,共募集捐款59000多元。党员律师还积极缴纳特殊党费16000元,为向四川灾区人民献爱心。少平所时雪峰律师还自愿参加我市第二批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志愿者,到四川绵竹灾区,帮助运送、分发救灾物资,了解灾区医院、学校援建情况,慰问救灾官兵。
(四)强化监督,加强市场管理。
一是加强法律服务行风监督,由律协牵头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召开行风监督会议,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汇总了“十个缺乏、十个努力”下发到各所,要求对照排查,积极整改。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督。针对近年我市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的法律服务情况,如公民代理、异地法律服务、违规风险代理等现象,我们分别进行了调研,对社会上存在的公民代理情况向市委政法委进行了汇报,与市法院建立了沟通机制;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了《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若干规定》,禁止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劳动争议案件风险代理;对安徽寿县法律工作者李传提在菱塘北路5号设点进行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并通过寿县司法局对李传提违法执业行为进行了教育,取缔了其在我市设立的“农民工法律维权站”。
五、抓作风,重督查,队伍形象展新姿。
(一)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到位。提出三个结合的要求,成立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全系统有计划、有步骤、有章可循地开展活动。二是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到位。以切实为基层办实事,提升业务和增强干部队伍素质为宗旨,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和考察活动。邀请市理工学院的教授为全体干部进行xx大精神的辅导,组织学习全国、全省、苏州市和市政法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组织观看《颜色革命警示录》。在活动中,局领导发挥表率作用和带头作用,注重参与的广泛性,不断扩大学习教育面。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人事法律法规培训,计算机保密知识的培训等各类培训学习。三是积极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到位。坚持全面查摆与重点查摆相结合,开门纳谏和自查自纠相结合,单位查摆和个人自检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查摆问题,对外广开言路,向全市各党政机关部门、各镇、社区发放征求意见表达式68份,收回反馈意见39份。对内开展自查互查,组织全体人员围绕实现市委提出的“三破三求”的目标,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了“查找问题、查找根源、查找突破口”的自查互查讨论活动。通过自查互查讨论活动,全体人员从深层次发现了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二)加强督查考核。
年初出台局加强作风与效能建设工作意见,明确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成立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提出机关作风要与效能建设要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与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结合,与开展“双十佳”竞赛活动结合,与“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活动结合。进一步强化、深化、细化局机关督查工作,依据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进行严格考核。局督查组向基层司法所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局机关各科室对基层的服务、指导、勤政、廉洁等方面的意见,并要求各基层司法所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实施半年度考核,兑现奖惩。
(三)开展干部轮岗交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廉洁从政、纪律严明、热忱为民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共有8名干部参加了轮岗交流,其中5名干部得到了提升。
(四)着力加强党建工作。
党总支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一是组织机关党员党日活动。6月28日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参观杭州湾跨海大桥。二是组织老干部党日活动。6月16日组织机关离退休党员干部参观苏通大桥。三是组织清和坊社区老党员党日活动。与结对清和坊社区联合开展党日活动,6月14日组织社区百名退休老党员参加“百万市民看大桥”活动,参观苏通大桥。四是向全体律师党员发出倡议。六月一日起新修订的《律师法》正式实施,根据华元民信律师党支部的提议,我们党总支向全体律师党员发出带头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律师法》的倡议。五是组织全体党员过政治生日。向全体党员发放生日贺卡,对局50年以上党龄的老党员进行了上门慰问。六是慰问清和坊社区贫困老党员。对清和坊社区生活贫困老党员进行慰问,并送上慰问品。七是组织党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改革开放30周年征文活动,获得二等奖。
(五)开展廉政主题教育。
在局机关开展了“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工作。召开了动员会,对全体干部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参与排查廉政风险,增强自觉防范廉政风险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求全体科室和干部围绕工作态度认真查找思想道德风险,围绕部门管理认真查找制度机制风险,围绕工作岗位认真查找权力职责风险。共排查出6个风险点并对现有的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xx年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对照基层部门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比如,全系统争先创优的意识还不够强;为民服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还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和各项制度的落实及考核奖惩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提高和改进。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抓作风促效能、抓重点解难题、抓基层强基础、抓改革保稳定的思路,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奋力开拓,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现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济宁监狱全力推进安全文明现代化监狱建设,深入开展监管安全专项活动,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强监狱指挥中心建设,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对罪犯考核方式进行重新修改和规定。已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和监外执行案件全部符合规定。推动网络办案平台建设,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平台办理。扎实做好教育改造工作。开展“学儒育新明礼年”活动,规范罪犯教育日制度,强化罪犯个别矫正工作,提高了教育转化率,实现了监狱监管的安全和生产的平稳运行。积极稳妥开展监狱退危工作。经过前期的准备工作,目前成立了济宁监狱退危工作领导小组和6各专项组,明确了责任分工,退危工作稳步进行。市强制戒毒所集中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活动,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养成,提供高质量的生活后勤保障和全方位的医疗救治工作,加大心理咨询工作力度,配齐心理咨询师,发挥孔孟之乡的地缘优势,开辟孔子学堂,运用优秀传统文化的力量教育感化戒毒人员,提高了教育矫治效果,推动解决市强解所迁建项目,新建选址已经确定,多次争取市领导支持,协调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已完成测绘,正在进行土地性质变更、整体设计工作。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科学制定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20xx)》《济宁市20xx—20xx年依法治市规划》。召开高规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督促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迅速行动,“七五”普法开局良好。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与市委政法委、市法制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督促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自觉履行普法责任。依托阵地、活动、品牌“三位一体”格局,建设济宁特色法治文化。加大对各县(市、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督导力度,指导有条件的乡镇、村居加快建设体现地域文化特色、设置合理、功能多样、便捷民众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协调,把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部署开展全市第三批“两个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不断扩*治文化阵地的规模和影响。坚持以法治县(市、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为切入点,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为重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构建点面结合、互促共进的法治创建格局。与市民政局联合命名了“全市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1个,开展第六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评选活动。
(三)法律援助工作提档升级。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组织中央转移支付法律援助经费的专项审计活动,持续开展“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进行服务窗口的提档升级。认真贯彻《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面取消事项范围,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运用网络平台等新兴传播工具解疑释惑。着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制定实行了“首问负责制”、“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标准化规章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引入同行评估制度,打造济宁法律援助“真情服务、应援尽援”服务品牌,指导全市建立乡镇工作站和村居联络员数据库,各司法所站点实现了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上墙。调整充实市高新区法院等站点,综合利用便民窗口、12348热线、服务直通车等多种形式,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亲民便民。为特殊困难群体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利用电视、新媒体宣传力量,通过开辟宣传阵地、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让法律援助工作更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截至11月10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案件6529件。结案5535件,市直办结案件1397件,接受群众电话和来访法律咨询33065件次。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面铺开。做好前期准备,集中安排部署。赴聊城、济南,江苏省徐州和无锡考察学习,与省厅进行工作对接,就实体平台建设到各县市区实地调研,就网络、热线平台建设与软件公司、电信运行商及相关部门论证座谈。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平台配置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建设计划、建设标准。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l6〕43号),召开高规格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健全领导机制,纳入整体规划。市领导多次听取专项汇报,明确全市各级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调度和推进工作。市司法局组成了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了建设办公室,明确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服务平台的运行。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济司发〔20xx〕7号),把司法行政的各项业务工作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大盘。各县市区根据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出台文件,提供财政保障,各项工作正全面铺开。
(五)基础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司法所“联创”活动。截止到11月份,指导67个司法所实现提档升级,目前,全市已建成司法行政工作室750余个。推进“济宁智慧民调”管理系统建设,评选“济宁市最美人民调解员”,“和为贵”人民调解室建设全面推进,截止11月底,全市村居完成率达到63.7%。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完成市物业纠纷调委会筹建工作。截止到11月份,调解矛盾纠纷16425件,达成协议16296,履行16223件,履行率99.55%。承担了全省社区矫正教育教材《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编写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双抓双促”活动,进行脱漏管专项检查,建立常态化联合检察制度,邹城市、微山县以及127个司法所实现了“零纠违”。开展“联合帮扶促回归”活动,制定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考核办法,建立月督导、季通报制度,与公安局户政处建立预释放人员信息对接机制,推行汶上县心理学会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模式。截止到11月份,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0%以上。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目前,全市村居法治村主任或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六)法律服务工作转型优化。召开高规格的全市律师工作会议,深入开展“三牵手三促进”活动,继续大力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我市律师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数量同比增长20%以上。成立个体私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政法机关律师法律咨询团,大力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深入开展。完善“红黑榜”公布制度,及时发布奖惩信息。加强对投诉律师所、个人所的检查督导,实行律师事务所主任约谈制度。扎实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严肃投诉查处。组织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报名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27项,配合省厅、司法部司鉴所对3家鉴定机构物证鉴定项目开展能力验证现场测评,指导山东金盾司法鉴定所、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国家认可委认证认可评审。截止到11月份,共办理鉴定案件10414件,其中办理鉴定援助、调解、减免等便民惠民鉴定案件520余件。加强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推动人民监督员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开展的各项监督评议活动20余人次。公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累计拓展农村产权流转、金融赋强、预约协议等多项新业务,截至11月中旬,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8万余件。
二、班子队伍建设情况。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自觉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在大局下谋划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从严要求作为干部管理新常态。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出台《济宁市司法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分层次举办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律师业务能力、人民调解员、公证员等培训班,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认真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个集体、2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13个集体、37名个人受到省司法厅表彰,11名个人被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xx年度人物并记个人二等功。
(二)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印发《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要点》,制定《20xx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修改完善《市司法局党委议事规则》、《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大力度强化班子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党组织制度建设,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完成党建重点工作。督促指导局属24个需要换届的基层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工作,对局属77个支部、1089名党员建立党费补缴台账,积极推进党费核查补缴工作,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帮助邹城市独山村525户群众解决道路硬化绿化、路灯建设等实际问题,开展了核桃树种植培训、民主理财等多项活动,受到各方好评。组织党员干部到联建村体察民情,定期走访联系户,确保党员干部走访全覆盖。
(三)提高综合保障能力。全力推进司法所空余编制使用,先后到部分县市区司法局进行调研,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招录公务员33名,有效缓解了干警队伍年龄层次、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断档脱节现象,空余政法专项编制减少到26名,全市11个县市区司法局全部加挂社区矫正局牌子。精心组织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济宁考区工作,2048人报名考试,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周密实施,圆满完成各项考务工作。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基本明确了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加强信访工作,对重点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理。积极做好督察、警衔警务、职称评审和工资管理工作,激发了队伍活力。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服务、财务管理和系统内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老干部服务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成绩。加强投入、强化应用,oa办公系统投入使用,非涉密公文办理实现网上操作,新版网站上线运行。政策法规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稳步开展,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局党委认真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部署安排迅速。市委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后,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4月29日,启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委书记作了动员讲话。二是推进措施扎实。印发了实施方案和学习教育配档表,为机关每名党员配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手册》等学习资料,对指定篇目进行了认真学习,成立“两学一做”协调小组,认真指导局属有关单位开展学习教育。三是教育主体突出。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示范带动,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对规定的学习内容和指定的学习材料,坚持原汁原味、原原本本,系统研读,认真组织学习党规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分别在所在支部为全体党员上了党课,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起到了学习带头作用。组织慰问困难党员27人次,集体学习24次。四是问题导向明确。局班子成员在聚焦主题、突出问题导向,深入研讨交流的同时,查摆问题37个,制定整改措施23条,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结果。市委督导组两次对我局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均给予较好评价。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狠抓“两个责任”落实。调整充实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每次局党委会都把研究党风廉政作为首个议题,在已经召开的21次党委会议中,有18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教育内容,统一研究部署,整体协调推进,参加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局党委书记获得99.53分好成绩。针对委员们提出的五个方面意见建议,党委会认真对待,研究制定了20多项整改措施,具体落实整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制定下发“两个责任”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量化,逐项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基层单位和牵头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序分解,有据考核,有效落实。健全完善了考核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对照“两个责任”清单,针对每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工作体系,与司法行政业务同考核、同评价,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没有认真履职尽责的干部追责问责,有力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狠抓廉政学习教育。把廉政学习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组织学习上级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的要求、中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知识。组织机关和局属单位县处级、乡科级党员干部参加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测试,组织参加“全市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并获得三等奖。聘请党校教授作“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有作为”专题辅导,组织收看中央宣讲团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报告会,进一步丰富学习宣传内容,营造浓厚教育氛围。开展警示教育,将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典型问题作为警示教育内容,组织收看《省属国企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例警示录》《蜕变的人生》《双面人生》《失控的“自由人”》《纪律与规矩》《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到邹城政德教育基地接受德廉传统文化教育,到济宁监狱听服刑人员忏悔演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纪观念。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丰富廉政文化进机关内容,适时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廉政标语、警示语录,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的纠正“四风”的廉政宣传。组织学习宣传《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业余生活的通知》,向党员领导干部印发《健康文明业余生活倡议书》。按要求向市纪委报送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征文,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容。
(三)狠抓日常监督监管。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为重要决策事项集体研究决定提供了基本遵循。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在机关内部继续推行即办制、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慎重对待“三重一大”事项,凡涉及一万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所有支出报销必须经分管负责人、装财科、办公室、纪委副书记联合会签。顺利完成公车改革任务,杜绝公款吃喝现象,截至9月底,局机关“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0.39%。对局机关纪律作风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局属单位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人员,责成所在单位研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妥善处理10多起投诉举报问题。妥善运用好“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力促政风行风警风建设提升。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加大律师、公证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督,较好解决了执业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等有关规定,执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组织参加阳光政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借助网络问政平台,处理投诉举报,解答法律咨询,服务人民群众,我局在全市政风行风民主测评中位居第七,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稳中有升。
总体来看,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很多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提高。明年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而不懈努力。
xx年,我市司法局学践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中心,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以服务“两个率先”为总任务,以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总目标,以实现“八大争先目标”为总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工作,奋发有为,团结拼搏,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全市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3397件,调处成功3288件,成功率97%;预防民转刑案件34起319人;调处各类非正常死亡69起;劝阻群体性上访46起840人。全市共接收矫正对象189人,解除矫正158人,执行收监2人,社区矫正对象在册人数306人;刑满释放人员204人、解除劳教人员18人、安置人员221人、帮教人员222人。
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办结各类案件2294件,业务创收3523万元。市公证处办结各类公证5068件,业务创收288万元。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结各类案件640件,业务创收305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批准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16件,“12348”接待来电来访1970人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重点、求实效,扎实推进法宣教。
(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五五”普法工作。1、抓好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完善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坚持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原则,把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治安管理、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外来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将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落实到相关主管部门和相应的企事业单位、团体中,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确定每年6月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月”,通过一系列活动提高外来人口学法积极性,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三是利用媒体专题宣传,开展与外来人员生产、生活本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宣传,提高外来人口的法律素质。四是现场法律咨询。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于6月1日上午在全市城乡举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五是“法律五进”集中行动。在全市各镇(场)、部门重点选择十个社区(居委会)、十个建筑工地、十个专业市场、十个农民工集宿区、十所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以法制讲座、法制展览、法律咨询、板报联展、法制实践等形式为主的“法律五进”集中行动。六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在全市成立七个代表队,以《劳动合同法》为主要内容,通过笔答、抢答、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现场法律知识竞赛。七是评选十佳新市民学法标兵,树立外来人员学法用法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养成外来人口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八是标语横幅宣传。在全市城镇各主要路口、街道等设立宣传www.横幅,营造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氛围。2、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第三届青少年“暑期学法欢乐营”系列活动。开展法制实践半日活动,举办“法治与和谐”市少儿书法比赛,组织“与法同行”市中小学生电脑小报制作比赛,举办“小小公民来学法”有奖电视竞答活动。二是召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暨法制副校长培训。全市96所中小学和14所新市民子弟学校的分管德育教育的副校长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五五”普法以来我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邀请苏州大学法学院张鹏副教授作题为“纠正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安全、法律助我成长”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辅导。参观了义庄小学科普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和第三届“暑期学法欢乐营”获奖作品展。三是对全市xx年度新建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进行授牌。义庄小学、阳光学校分别建成以科普法律知识、交通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实践基地,通过形象直观、互动性强、参与性强的实践基地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创新理念,营造法治文化氛围。1、加强媒体宣传。3月10日,在市电视台方塔演播厅举行“与法同行”——《法在身边》电视栏目开播五周年文艺专场,以电视媒体宣传的形式,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常识、提供法律服务。xx年,市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播出52期,市电台《18空中普法广场》栏目播出10期,两大法制栏目深受群众欢迎,为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月活动。一是举行法制文艺精品展演暨“法治文化宣传月”开幕式。由全市法制文艺调演产生的优秀节目公开展演,并对本年度法制文艺调演节目进行颁奖,着力传播法治文化,倡导法治文明,扩大“五五”普法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二是开展“法治·文明·和谐”美术、书法、摄影系列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美书摄作品,以宣传xx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主,围绕一个法律观点、法律事件、法制人物进行创作,共收到196件作品,并邀请专家,进行评比,获奖作品进行展出。三是抓好一个“法治文化示范村”试点。古里镇小康村作为法治文化示范村试点,以“十有十无”为创建标准,精心培育,并将通过召开“法治文化示范村”创建工作现场会在全市各镇推开。四是开展法制文艺调演活动。五是举办“与法同行”市中小学生电脑小报展。获奖作品在法制长廊中展出,反映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实践,增强青少年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建设载体,打造法制宣传教育品牌。我们探索新思路,拓宽新领域,在沙家浜风景区纪念馆老馆筹建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中心面积xx平方米,投入200万元,设有序厅、法治进程厅、法在身边、交通生命线、法制博览、碧水琴川、法治文化、尾厅、影视报告厅等,主要采用声、光、电、自动感应等现代艺术表现手法,并辅助以实物、展版等,中心以崭新的形式,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我市的“五五”普法工作得到省、苏州市中期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夯基础,强基层,维护稳定作贡献。
1、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专业、行业调委会建设取得新成绩。市、镇、村、组四级网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市有50个专业市场调委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社会第三方参与调处医患纠纷,维护了医院正常秩序,促进了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各镇、场依托调处服务中心建立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环境保护、工资福利、土地流转等五个应急调解小组,专门调处社会热点和难点纠纷。依托江苏苏州少平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全省首家专门调处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的市少平调解事务所。
2、规范调解,依法调解,人民调解公信力得到新提高。在巩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我们主要抓好了规范调解,依法调解,着重强调了调解程序,调解范围、原则、效力及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年初制定了庭式调解的考核要求及达标比例,制作了500张人民调解员上岗工作证,要求调解员在调解时亮明身份,公开调解。在调解协议的制作上力求四准确,一是协议格式准确,一律采用司法部规定的统一格式;二是当事人主体准确,防止出现缺漏当事人或当事人出错现象;三是协议规定的内容准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清楚明白,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四是体现自愿接受,盖章准确。通过抓庭式调解,抓人民调解案卷规范、抓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调解、依法调解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全市432件人民调解卷宗出错率控制在3以内。
3、大调解机制日益完善,对接渠道拓展,在平安创建中取得新成效。建立了市、镇两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市镇两级调处服务中心,出台了两级调处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充实了调处服务中心的成员单位,两级调处服务中心聘用了23名专职调解员,调处服务中心正常运作。9月份,政法委牵头进行了大调解工作检查,受到肯定。在下半年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中,调处服务中心为每名领导干部指派1-2名律师,全程参与接访活动,为领导干部提供法律上的参谋,据统计,自大接访活动开始以来,共有50多名律师参与接访活动43人次。在检调、诉调对接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开展了访调、公调对接,并根据上级要求在人民法院附设人民调解工作室进展顺利。
4、排查分析形成制度,预防预警工作到位,人民调解取得新成果。各镇场每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组织辖区内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对纠纷苗子和重点对象、有群体性矛盾倾向的纠纷进行有目的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归类,形成a、b、c模式,并将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局每月编写社会矛盾纠纷分析报告,提供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使他们掌握社情民意,正确决策,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纠纷性质、轻重缓急进行分级分类后,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纠纷扩大。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纠纷、疑难的矛盾纠纷及时预警、预案,明确相关的责任人进行包案,保证纠纷得到有效掌控和化解,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后交给相关分管领导办理,各镇的应急处理调处小组在调处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保护等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5、立足本职,发挥职能,司法所建设取得新成绩。在实现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满堂红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借大调解建设的东风,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又上了一个台阶。支塘、梅李司法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办公场所、办公面积有了极大改善。同时,大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以来开展了“十佳调解能手”评选活动和“争当排头兵能力大比拼”活动,从调处能力、业务实务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力等多个方面检阅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系列活动极大提高了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我们通过深入基层,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等多种渠道,全面推进司法所建设。一年来,有一个司法所被评为苏州市优秀司法所,2名所长受到上级嘉奖,尚湖镇司法所被推荐为市“双十佳单位”。
三、抓监管,创特色,矫正安帮上台阶。
(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今年正值奥运年,我们一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走访排查工作。二是加强法制教育,确保奥运期间矫正对象的思想稳定。各镇将开展法制教育作为稳定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提高他们法纪观念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形式多样,寓教于乐,效果良好。尚湖镇、梅李镇、辛庄镇司法所利用集中教育,组织辖区内矫正对象进行《刑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的学习教育;古里镇组织以“形势、政策”为主要内容的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沙家浜镇、尚湖镇司法所对重点对象,以组织观看警示录像片的形式,对本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董浜镇司法所向该镇的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发出了《遵纪守法维护形象为奥运增辉》的倡议书,要求他们以主人翁的身份,努力维护社会文明、和谐与稳定,为奥运会的顺利举办贡献力量。三是完善监管措施,加大对重点矫正对象监控力度。奥运期间,市、镇两级矫正机构制定了应急预案,加强了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社区矫正联络员手机等通信工具保持开机状态,随呼随到,在奥运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违法犯罪现象。
(二)建立移动平台综合管理系统,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在去年底投资50多万元建成社区矫正移动管理信息平台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制订下发了《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定位机使用规则》,对移动平台管理系统定位机的领取、使用、费用、保管等方面做出的具体管理规定,规范了各镇司法所对定位机的使用。在3月中旬组织举办了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移动平台操作培训,对各镇司法所所长、内勤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辅导,与会人员还观摩了虞山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该系统的操作演示。平时我们加强对各镇使用社区矫正移动平台管理系统情况检查和指导,督促各镇及时输入人员基本信息,规范操作管理系统,限度地发挥社区矫正移动平台综合管理系统在区域监管的作用。通过近一年的运作,信息平台为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在人员信息、监管力度等方面提升了一个档次。目前我们共下发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定位机187台,开通使用定位机171台,人员信息输入287人。
(三)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方法。一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筹建心理矫正服务站。今年8月我局筹措资金20余万,筹建我市首家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服务站,把行为矫正与心理矫正结合起来,创出一条多措并举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二是在梅李、古里、海虞等镇试行了矫正对象公益劳动保证金制度,确保矫正工作的严肃性。
全市大部分矫正对象经过矫正能痛改前非,积极工作,思想觉悟也有很大提高,无重新犯罪。在今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广大矫正对象慷慨解囊,纷纷献出他们的爱心。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矫正对象共捐款现金151090元、230件衣服。虞山镇兴福管理区矫正对象黄华以公司名义捐了78900元,范建平个人捐了23000元,梅李矫正对象吴金岳个人向民政捐款xx0元。
(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对xx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及-xx年回归社会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排查的通知》(苏安帮xx2号)精神,市镇两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密组织,分步实施,逐个排查,及时组织各镇司法所开展对xx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及-xx年回归社会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的一次全面排查工作。各镇落实专人负责排查,新港镇安置帮教工作站积极做好排查工作,强化帮教措施,坚持“一帮一”、“一带一”的管理模式,实行重点对象、重点帮教,耐心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转化工作,有效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五)开展延伸帮教工作,以亲情感化在押犯人。中秋前夕,我们组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各镇司法所长一行23人,赴丁山、溧阳监狱对正在服刑的85名籍犯人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帮教团领导向在押犯介绍了市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同时向他们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在帮教之前,我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将85名在押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由我们十个镇司法所普遍走访了一次,其中我们将情况比较特殊的六个家庭,以记实的手法拍摄了下来,帮教时我们播放了所拍摄的专题片《亲人的祈盼》,感动了在场的服刑人员,许多人掉下了悔罪的眼泪。
四、抓教育,重规范,法律服务树形象。
(一)强化教育,提高职业素质。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职责,严格执行“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讨论报告制度,全力做好律师参与“大接访”等维护稳定的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切实把“维稳”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首要任务。
2、加强执业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关系,今年,我们又会同市法院刑庭召开了“法官心目中的辩护律师”座谈会;与市法院纪检部门联合召开了执行“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暂行规定”回头看座谈会,会上交流了各自执行“规定”5个月以来的情况,并对今后双方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形成了共识。
3、加强“律师法”学习贯彻,要求各所制订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律师学习。华元民信所、少平所、世纪天合所等单位专门制订新“律师法”学习计划,并有步骤地组织学习、展开讨论和知识测试。华元民信所党支部还向全市党员律师发出倡议:党员律师带头认真学习《律师法》、坚决贯彻执行《律师法》,以自己恪守《律师法》的实际行动为全体律师起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律师素质,树立我市律师良好执业形象。在各所组织学习讨论的基础上,7月份,市律协专门组织全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进行了律师法知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
我们还专门邀请了市政法委和公、检、法等相关业务部门的领导,召开了贯彻执行“律师法”座谈会,各所主任分别交流了学习体会,提出了新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难题,公、检、法等部门结合自身业务职能和要求同律师们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衔接。
4、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我们在抓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同时,还抓好了专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交流。一是对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业务测试,考核他们从首次接待当事人至案件代理结束各环节的实务操作及结案归档的相关工作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基层法律服务的流程管理,促进了办案的规范化;二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参加“劳动法业务知识培训”;三是组织“劳动争议仲裁代理工作座谈会”,与劳动仲裁委加强沟通与交流,切实提高法律服务人员对新劳动法相关业务知识和办案技巧的了解和掌握。
(二)强化管理,促进规范执业。
一是规范参与劳动仲裁管理。我们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了《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律师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执业管理。
二是规范公证质量管理。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加强每季度的公证案卷检查,认真落实省公证质量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强化公证质量意识,严格依法办证。
三是规范法律服务网站管理。出台《关于设立法律服务网站(网页)的暂行规定》下发到各法律服务单位,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网站(网页)为载体进行业务推广的,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坚持真实、严谨、适度的原则,加强了律师执业推广管理。
四是规范参与群敏案件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工作机制,强化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了情况掌握准确、信息反应灵敏、请示报告及时、监督指导有力。牢固树立了法律服务人员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他们在化解社会矛盾、缓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五是规范律师信用体系管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大力倡导律师诚信服务,建立完善了律师诚信档案,并对律师信用信息建立了网上公示制度,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了律师投诉查处制度,强化诚信执业理念,提高规范执业水平。
(三)强化公益,增强爱心意识。
1、倡议党员律师义务法律援助。
市律协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向全体党员律师倡议:每人每年无偿承办2件法律援助案件,将办案补贴分别捐给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所在的党支部。此倡议得到了全体党员律师的响应,共有23名党员律师义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2、组织法律工作者赈灾捐款。
汶川大地震后,市律协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积极行动,向全市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出倡议,为地震灾区人民捐款,共募集捐款59000多元。党员律师还积极缴纳特殊党费16000元,为向四川灾区人民献爱心。少平所时雪峰律师还自愿参加我市第二批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志愿者,到四川绵竹灾区,帮助运送、分发救灾物资,了解灾区医院、学校援建情况,慰问救灾官兵。
(四)强化监督,加强市场管理。
一是加强法律服务行风监督,由律协牵头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召开行风监督会议,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汇总了“十个缺乏、十个努力”下发到各所,要求对照排查,积极整改。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督。针对近年我市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的法律服务情况,如公民代理、异地法律服务、违规风险代理等现象,我们分别进行了调研,对社会上存在的公民代理情况向市委政法委进行了汇报,与市法院建立了沟通机制;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了《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若干规定》,禁止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劳动争议案件风险代理;对安徽寿县法律工作者李传提在菱塘北路5号设点进行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并通过寿县司法局对李传提违法执业行为进行了教育,取缔了其在我市设立的“农民工法律维权站”。
五、抓作风,重督查,队伍形象展新姿。
(一)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到位。提出三个结合的要求,成立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全系统有计划、有步骤、有章可循地开展活动。二是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到位。以切实为基层办实事,提升业务和增强干部队伍素质为宗旨,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和考察活动。邀请市理工学院的教授为全体干部进行xx大精神的辅导,组织学习全国、全省、苏州市和市政法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组织观看《颜色革命警示录》。在活动中,局领导发挥表率作用和带头作用,注重参与的广泛性,不断扩大学习教育面。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人事法律法规培训,计算机保密知识的培训等各类培训学习。三是积极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到位。坚持全面查摆与重点查摆相结合,开门纳谏和自查自纠相结合,单位查摆和个人自检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查摆问题,对外广开言路,向全市各党政机关部门、各镇、社区发放征求意见表达式68份,收回反馈意见39份。对内开展自查互查,组织全体人员围绕实现市委提出的“三破三求”的目标,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了“查找问题、查找根源、查找突破口”的自查互查讨论活动。通过自查互查讨论活动,全体人员从深层次发现了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二)加强督查考核。
年初出台局加强作风与效能建设工作意见,明确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成立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提出机关作风要与效能建设要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与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结合,与开展“双十佳”竞赛活动结合,与“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活动结合。进一步强化、深化、细化局机关督查工作,依据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进行严格考核。局督查组向基层司法所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局机关各科室对基层的服务、指导、勤政、廉洁等方面的意见,并要求各基层司法所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实施半年度考核,兑现奖惩。
(三)开展干部轮岗交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廉洁从政、纪律严明、热忱为民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共有8名干部参加了轮岗交流,其中5名干部得到了提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庆祝建党100周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疫情防控等工作与司法行政主业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司法行政系统为群众办实事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党建引领,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一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省委、x市委、x市委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若干举措,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
二是提拔股级干部x人次,办理晋升职级x人次;
三是从外市调入x人次;
四是通过公务员以及事业干部招考渠道招录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x人;
五是开展谈心谈话,夯实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确保全市司法行政干警职工未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x同志被中共x市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抓实队伍教育整顿,筑牢为民办事根基。
(一)学习教育夯基础。通过以邀请老师授课、集中学习、参观学习、观看红色电影、自学等方式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基层党支部学习以及各处办股所全方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期间我局干警共撰写x多篇教育整顿心得体会,平均每人近x篇,并且还进行现场党史知识测试。
对涉及违反群众纪律问题被投诉的x名干警落实提醒谈话处理;
其余x名干警落实谈心谈话处理。
(三)总结提升提亮点。通过学党史和教育整顿各个环节的锤炼,树牢了我市司法行政干警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初心本意。一是全市x个基层司法所均已落实顾问律师进驻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制度。我局组织x名律师到各镇(街)、工业园区法律服务站值班,值班次数x次,咨询量x次,咨询人数x人次,参与调解x宗,审阅合同x件。共组织x名律师驻村开展x次值班工作,共接访群众咨询x起,开展法治讲座x次,参与调解x宗,出具法律意见x件。二是推进公证业务提质增效。今年以来,通过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该类案件x起,惠及x人次,同时还为特殊情况、行动不便以及年级较大的群众提供上门公证业务x次,服务群众x余人。三是加大社矫对象家属远程视频会见便民力度,每日号源数量从x个提高至x个,我局已成功办理远程会见x例,服务人数x人。
三、深化依法治市实践,统筹法治x建设。
(一)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推动将依法履职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重要内容。
(二)高质量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下放执法权限。目前下放至镇(街)行政执事项x项。我市x个镇(街)全面应用“两平台”办理行政检查案件共x宗,形成执法文书x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x宗,形成执法文书x份。二是率先推动试点工作。我市印发x市2021年度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x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指引》,推选台城街道、水步镇、都斛镇、斗山镇作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镇,力求打造成可复制、可推广的x经验,该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令x市司法局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和x市委的充分肯定。
(三)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推动“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立足专业规范高效打造高质量调解服务品牌”两项法治项目,开展“惠民法治实事”活动,于2021年x月x日设立x市法律援助处驻市妇女联合会工作站和x市妇女联合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我局安排律师值班接访,目前共接待来访群众x名,服务时长达x小时。二是推进全市工作站(室)标准化建设,完成x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x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建设,完成率x%。三是强化惠企服务。我局组织律师事务所与园区管理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由x志信律师事务所服务四九镇长龙工业园区,x律客律师事务所服务水步镇文华工业园区。2021年,我市律师出具法律意见x份、审查完善规章制度x项、开展法治宣讲x场次、提供法律咨询x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x件。四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以示范性工作站(室)为标准,推进全市工作站(室)标准化建设,已完成x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x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建设。五是强化涉外服务。依托大湾区发展机遇,与市外侨局共同商议组建x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的事宜,并从全市律师资源中选出x名具备涉外法律专业优势并在社会各界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律师,担任委员会委员,为我市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及港澳台同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机制。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目前为市政府重要事务提供书面法律意见x件,涉及x件重大合同及招标文件。
(二)抓好规范性文件各项工作。组织开展涉及计划生育、与新《行政处罚法》规定不符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印发x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制定工作。
(三)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印发x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确保人民群众知悉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变化。目前共代表市政府受理审理行政复议x件、代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x件,全部按时依法完成。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全覆盖和落实“三项制度”。一是我市各执法单位和镇街通过行政执法“两平台”办理案件x件,初步实现数据上云,应用下沉的目标。二是印发x市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台府办函〔x〕x号),联合市检察院,开展2021年x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抽查案卷x宗。三是通过x市行政执法“两平台”和x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加强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五)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x市将我局列为基层立法点,目前我局已将《x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等x份文件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企业的意见。
五、谱写普法宣传新篇章,加大利民惠民力度。
(一)抓好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用法。制定下发《2021年度x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组织我市五个部门单位进行专题普法讲座。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契合x妇女维权周、x消费者权益保护日、x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x知识产权日、x国际劳动节、x防灾减灾日、x禁毒法颁布实施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等时间节点,组织全体干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商铺等活动x场次,目前在全市共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x场次,派发宣传资料x余份,解答群众法律问题x余条。
(三)推动法治创建多点开花。推荐斗山镇墩头村委会、端芬镇海阳村委会、三合镇北联村委会参加2021年x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推荐海宴镇五丰村参加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打造更多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亮点。
六、调解社矫双轮驱动,筑牢基层依法治理“压舱石”
(一)发挥好调解枫桥经验。一是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指导,推动台城街道顺叔调解室、端芬镇保平调解室建设。二是打响涉侨调解金字招牌。在台城街道、端芬镇和法院建立涉侨纠纷调解室,做强x特色涉侨纠纷调解优秀品牌。三是探索创新诉调、警调、访调等人民调解联合运作工作模式。四是全市各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累计x次,受理调解案件累计x件,其中镇(街)调委会受理调解案件累计x件,村(居)调委会调解案件累计x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受理调解案件累计x件(其中诉前联调案件x件),调解成功案件累计x件,调解成功率为x%,调解协议涉及金额x亿元。今年以案定补案件总数x件,补贴金额x元。
(二)优化社区矫正制度建设。2021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人,办理期满解除社区矫正x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x人。在册x人,其中:缓刑x人,管制x人,假释x人和暂予监外执行x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x件,处理部门间函件x件。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率x%。本年共衔接安置帮教人员x人,本月在册安置帮教人数x人,安置率和帮教率均达x%。
2022年,我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绩效、作风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全体干警职工自觉扛起责任,干在实处,勇于担当,确保各项工作见真章、出实效。队伍建设更加坚强有力,为民服务更加贴心暖心,工作质效稳步提升,体现了司法行政部门服务x经济社会发展的保民生、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功能。
但是对照市里的要求,我们还存在着一些不足,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断探索和完善绩效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做好后续改进工作,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展现新作为,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司法行政人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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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争宜昌前三、争全省十强”奋斗目标,以服务当阳跨越式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平安当阳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为统领,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更大作为,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现了新跨越。
一、20**年工作取得的成绩。
——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组织网络体系有效覆盖。法务网格工程整体推进,边界地区联防联调不断延伸,使人民调解工作形成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和横向到边的无缝对接。全市已建立法务网格指导中心10个、法务网格工作站173个、划分网格1087个。已与xx县、xx区及xx市xx县联合聘请首席人民调解员9名,组织边界村签署联防联调协议10份。一年来,全市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955次。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84件(其中民调中心户调解838件),调解成功2235件,成功率达97.8%。涉案金额2553.92万元。司法所人员共调处各类纠纷439件,人均调处19件。防止民间纠纷可能引起的自杀6件、防止民间纠纷可能引起的民转刑42件91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3件1380人次、防止群体性械斗9件161人,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六五”普法顺利启动实施。我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市委中心组全年专题安排3场法律法规学习讲座。专门外聘专家教授为我市各级领导干部集中授课。全市公务员、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城乡居民共计30多万名普法对象积极投身普法学习,全市累积发放普法书籍、宣传资料10万余册。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丰富多彩。全市以“平安当阳建设年”活动为核心的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各地有效开展,吸引了广大市民的热心参与。法制宣传实施不断完善,各镇(办事处)基本达到了“五个一”的标准:即每个镇(办事处)建立一个法律咨询站、每个行政村和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湾子屋场明确一个法律宣传中心户(民调中心户)、为每个农户赠送一本法律书、每户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办事意识显著增强。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不断规范。学习教育和劳动基地建设取得新进展,多方协调机制逐步建立。安置帮教工作形成常态化。矫正人员和帮教对象无重新犯罪现象。从12月开始至今,我市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33人,期满解教619人,现在册314人。今年共接收矫正人员204人。安置帮教五年在册1138人,其中225人、250人、221人、247人、195人。
——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质效双增。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监管不断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全年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务1110件,法律援助案件145件。担任法律顾问68家,诉讼代理420件,非诉讼61件,代书62件,解答法律咨询3050人次,为当事人和企事业单位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82件。其中办理国内公证642件、涉外公证168件,涉港澳台72件。法医司法所办理司法鉴定197件。全市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工作实现案件无差错、零投诉。
——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夯实了党建基础、明确了党建责任、规范了党建工作,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进步。司法局机关党总支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制定了规范的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了党组织晋位升级措施。党建工作得到全面提升。今年“七一”,我局办公室副主任刘小玲同志被xx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司法行政部门形象有效改善。一方面,硬件设施上台阶。我局司法业务房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并交付使用,项目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260万元,新建司法业务用房1882.9平方米,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司法行政、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配套添置办公设施(装备)40余台(套),使司法行政基本面貌大大改观。另一方面,业务工作获肯定。我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创新、典型经验出彩,赢得全市人民的赞誉、新闻媒体的关注和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湖北日报等8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联合组团,对我市人民调解“三级中心五级网络”及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经验做法进行专题采访;两河镇赵闸村调解主任张青山,先后入围全省“十大金牌人民调解员”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其典型事迹得到了广大农民和上级组织的一致好评。今年,玉泉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庙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人民调解领导小组表彰为“百佳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作为xx市唯一一家司法局被湖北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二、20工作做法。
(一)整合资源、创新发展,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
创新管理模式。一是稳步推进法务网格工程。我们坚持试点先行,统筹推进,在三个办事处、六个社区开展试点,以城区网格化统一服务管理为依托,构建“法务网格工程”平台,实现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工作四进网格。以此为基础,总结完善工作内容,形成指导全市整体推进的“法务网格工程”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推进。在组织网格上,坚持镇有中心村有站,合理配备网格员,实现组织网格的全面覆盖;在业务工作上,坚持标示标牌,基本职能、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四个统一”,实现法务网格工作的规范化。二是大胆试行人民调解激励机制。我局在玉泉办事处试点,出台争创“星级人民调委会”和“星级人民调解员”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星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活动,激发调解员工作信心和工作热情。三是全力实施边界地区联防联调工作。在与xx县、xx区建立联防联调组织基础上,今年7月,我局与xx县司法局在xx县五里铺镇召开人民调解联防联调工作会议。组织边界地区的相关村签订了联防联调工作协议。共同聘任了边界地区的司法所长为首席人民调解员,并颁发了聘书。加强了边界地区人民调解工作,为打造“平安边界”、“和谐边界”,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奠定了基础。
规范调解工作。一是规范标示、标牌及工作程序。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六统一”(统一标牌、统一印章、统一标识、统一程序、统一制度、统一文书)要求,全面抓好落实。各司法所规范执行纠纷受理、调查、调处、移送等一整套人民调解工作程序,严格执行社会矛盾纠纷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和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二是规范调解协议书制作。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人民调解的文书卷宗进行了检查、讲评,特别是对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严格要求按照司法部统一的规范调解协议书制作,做到合法合理、要素齐全、表述准确。三是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卷宗档案。对调解案卷和精品案例开展评比活动,分层次对调解案件实行补助,大力提高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提升业务能力。一是组织专业性培训。我们以镇处为单位,组织调委会成员和民调中心户,集中开展以《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和常见矛盾纠纷调处技巧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提高调解员水平。庙前、河溶、两河、半月、草埠湖、玉泉办事处等地党委政府把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上大力支持,分管领导亲自抓,保证了培训效果。淯溪司法所还结合该镇道德讲堂活动,在各村进行巡回宣讲身边典型,培训专业调解技能。二是开展针对性排查。除了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政治活动等敏感时期,开展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外。7月份,我局组织四个专班对包保的5个金龙油脂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入户进行法制宣传工作,确保重点工作不出纰漏。11月份,我局又把维护“十八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全力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进行有重点调处。集中力量加大对人身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土地山林等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调处力度。玉阳、坝陵、王店、玉泉等地因征地拆迁面大,由此带来的矛盾多,但调处效果好,确保经济建设不受影响。其中玉泉司法所2人,参与调处的纠纷92件,直接调处疑难纠纷51件(其中调解死亡赔偿案件6件),共调处赔偿金额7574477元,履行率达到100%。司法局除了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与保宜高速、华强化工、木店工业园等建设项目外,还选派半月、庙前司法所2名具有丰富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的司法所长,参与到市机械厂片区旧城综合改造项目。同时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引导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普治并举、形效合一,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六五”普法工作组织迅速。在工作部署上,我们及时召开了“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启动会议。成立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六五”普法实施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六五”普法决议。在学习资料组织上,我们一方面争取市政府拿出30多万元专款,为县级领导干部、农民、青少年购买了“六五”普法教材,为全市小学一年级、中学一年级学生购买4000册学法课本,并作为各中小学校循环教材,确保中小学生学法全覆盖;另一方面与市新华书店联合,征订发放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普法读本9000余册,确保了“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是“六五”普法的重点。针对领导干部学法问题,我们提请市委下发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中心组进一步加大学法力度。针对青少年学法问题,我们积极同市教育局协商,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课表、进心脑的.“四进”活动。全市高中、初中、小学共计56所学校,都落实了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讲授法制课。针对农民学法问题,我们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重点加强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并结合“三万活动”、“四送下乡”等活动,因地制宜开展普法宣传。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多样。积极组织律师和法律宣讲员参加xx市“科普之春”暨xx市“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聘请专业人员录制道路交通法等法律宣传磁带,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重点学法内容。创办了“法治当阳”网站,在当阳电视台开办了以案说法栏目,同时还制作法律援助小红帽、标有司法行政徽章的饮水杯、购物袋、普法农历本等小物件广泛进行法律宣传。
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在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学习的同时,大力加强依法治理工程。突出行业、基层、地方三大重点领域,推动法治当阳进程。认真组织申报全省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法治创建先进集体”,今年共向上级推荐上报7单位参与全省创建活动,并组织开展了检查验收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
组织三次调研,确定工作重心。8月-9月,市人大常委。
会领导分三次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视察活动,一是组织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公、检、法、司分管领导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分析汇报座谈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二是深入基层走访调查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实地考查了矫正效果。三是听取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建立三个基地,凸显矫正功能。一是建立公益劳动基地。
今年5月,市司法局和庙前镇政府共同在庙前镇井岗村建立xx市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落实耕地面积10亩。市司法局定期组织各镇(处)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劳动基地的建立,凸显了矫正功能,有力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二是建立教育学习基地。市司法局同时在井岗村委会建立教育学习基地,购置了桌椅,开辟了学习园地,建立了制度。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并严格考核。三是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对刑释解教人员,与相关陶瓷企业联系,探索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临时安置问题。
实行三个对接,体现帮扶效能。一是与监狱、劳教部门对接,开展过渡性安置,帮助其回归社会。延伸帮教对接关口,对209封服刑人员“特别家书”,认真开展回复和走访工作。分管领导专程带着相关影像资料、普法书籍到监狱、劳教所,召开当阳籍服刑人员、劳教学员座谈会,宣传国家政策法规,播放家庭成员寄语,并开展个别谈心帮教活动。二是与法院、社区对接,开展规范化监管,帮助其悔罪自新。受法院委托,积极开展审前调查工作,落实审前调查24人次,调查意见都得到法院采纳。对矫正人员坚持每月一次集中教育、一次思想汇报、一次公益劳动“三个一”监管制度,强化刑法执行职能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在刑意识,帮助他们尽快悔罪自新。三是与民政、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对接,开展人性化服务,帮助其渡过难关。积极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协助为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好低保办理、责任田落实等工作。今年重点开展了为矫正人员和帮教安置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行帮扶活动,落实帮扶资金2万元。
(四)服务民生、提高品质,法律服务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强化考核管理。我们制定《年法律服务单位百分考核》办法,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工作、中心工作、信息工作、社会评价、奖惩等七个方面量化考核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的工作,全面监管和考核法律服务机构,把法律服务人员的大局意识、接受指派事务、参与局统一活动等均纳入监管考核范围,从制度上增强了对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的实效功能。
拓展服务领域。一是积极争取法援专项经费,拓展法律服务空间。向省法律援助管理处争取增加了法律援助基本经费,同时又争取到法律援助福利彩票专项经费项目,并积极申报了法律援助福利彩票案件的专项补助。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管理、补助措施进一步进行了完善,提高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标准,由原来200元至300元补助标准,提高到400元至500元,省外最高达到1000元补助。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拓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我们在总结上报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维稳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协调信访部门,极具创新的起草并通过了《xx市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办法》,以当政发〔2012〕47号文件下发,明确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职责。市财政为此项工作每年拨付专项经费10万元。由此,我市的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市级规范化管理之中,并实现经费保障的常态化。三是积极协调法律援助职能部门,拓展法律服务效应。我局充分利用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平台建设的契机,加强与残联、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的协调与沟通,增设盲道等残疾人专用实施、设立妇女维权工作接待站、建立职工维权工作中心等,建设好标准化、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大厅,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力。
扩大社会效应。制定《xx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进项目”专题实践活动方案》,落实领导干部服务企业“六项措施”,围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策划决策、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建设施工、生产准备、竣工验收、投产经营的全过程,组织律师公证服务队伍跟踪参与项目建设全程服务,为项目建设实现各项预定目标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律支持。公证处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依法及时公正为企业、居民办理公证业务。今年为国资经营公司办理抵押担保和借款公证2起,涉及金额2.72亿元;为中小企业融资办理公证160件,融资金额3700万元。
(五)明确主线、突出重点,大力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抓理论学习强素质。坚持每周一次集中理论学习制度,坚持局领导和科室处所负责人每月一次专题讲座。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以“聚精神、强作风、添活力、谋发展”为主题的党员干部春训活动,邀请市委宣传部、纪委领导作了辅导报告。组织全体司法所人员、局机关干部进行不同层次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专题培训。
抓绩效考核促廉政。进一步健全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从机关和基层所两方面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局主要领导与各科室处所负责人签订2012年综合目标考核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狠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处所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创建和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
抓主题活动聚合力。制订了司法行政系统“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活动实施方案和“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并逐项督办落实。采取“访”、“温”、“学”、“辅”、“谋”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举措,做实“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把“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导向深入。“七一”前夕,组织机关干部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寻访红色路、践行红色魂”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到全国先进司法所xx市xx县仙女镇司法所、陕西省xx县侯庄司法所及革命圣地重庆、延安考察学习,并组织撰写心得体会文章,进行交流学习。局工会还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及退休人员进行体检活动。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凝聚力,充分展示司法行政队伍良好面貌。
抓项目建设改面貌。我局申报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并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为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用好项目资金,我们多措并举,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了严格监管。一是成立“两个小组”。即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工程现场监管工作小组,每天安排三位原则性强的干部现场巡视、监督、值班,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展。二是制定“三方会签制”。工程材料的进场和验收、工程量的复核和变更、单项施工完结的验收和清场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司法局监理专班三方同意签字,并记入备忘录。三是确立“四家会审制”机制。针对施工工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涉及设计方案、工程材料、工程量的变更,司法局随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四方会审协调,及时讨论、协商,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并报市有关部门批准。
三、2012年工作存在问题及工作计划。
(一)2012年工作存在问题。一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人员充实、设备更新等都亟待解决。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司法所工作受人力、地方、环境制约的影响,发展不平衡。三是队伍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二)20工作计划。
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做好新时期各项工作的起步之年,也是推进“六五”普法的关键之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服务经济发展第一要务,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着力推进“三个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力求“三个规范”(法律服务、公正廉洁执法、机关管理),实行“三个提高”(法治意识、服务能力、整体形象),为“五个当阳”建设作出司法行政系统应有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法治建设,注重法律宣传教育作用,着力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围绕“六五”普法确定的目标任务,着力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强化考核措施,注重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律素质的提高、法治理念的形成,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是突出基础防线作用,注重完善人民调解网络,着力健全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舆情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多元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机制,完善“法务网格”工程各项管理制度,努力使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警,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三是突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着力强化帮扶教育手段。重点落实电子定位监控措施和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重点人员和“三无”人员帮扶,有效预防重新犯罪发生。
四是突出法律服务职能,注重整合各类资源,着力健全法律服务体系。认真开展法律服务领域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层次分明、功能齐全、分工协作的法律服务体系。
五是突出政法核心价值,注重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及廉政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的战斗力。要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经得起考验、打得赢硬仗、干得成大事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委、市政府“市直单位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早计划、早安排在村基础设施建设下功夫在村民法制宣传上做文章驻点村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村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彭家岭村位于石花镇西部,紧邻石花镇,全村有3个村民小组,372户,1280人。现有土地8534亩,其中旱地面积1071亩,水田面积506亩,山地面积5434亩,水面面积40亩,其它土地面积229亩(菜园、宅基地等)。村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和劳务输出,度村民人均收入4100余元,比上年度增加300元。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仅有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每年集体收入主要来源于砖窑厂和养殖场承包款,约2.5万余元。为了改变这一落后状况,副局长周杰同志带领工作队人员坚持每月到驻点村住一周进行调研,书写调研报告2篇,与村两委干部共同研究新农村建设规划,具体参与项目建设,一年来走访农户372户,为群众排忧解难26件,培养发展新党员1人,提供有效工作信息7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17人次,办高效农业示范园面积200亩,帮助改善基础设施2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3处,修建石子路面3公里,建文化活动场所1个,修水井20口,建沼气池4个,解决饮水困难179户,筹集资金8万余元,对村委会办公楼进行了改造。促进了驻点村新农村建设上新台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发挥工作队主导作用。年初,市司法局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局长黄秀强同志担任组长,明确副局长周杰同志担任工作队队长主抓该项工作,在局里挑选了两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工作队成员,为我局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工作队和村里4名村干部分包到村民小组,对主要工作明确到人。黄秀强局长先后6次深入彭家岭村进行调研和指导,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召开新农村建设专题会议,现场办公。并召开村组干部座谈会,局、村共同出谋划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帮村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树立信心。同时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在外墙粉刷、地面硬化、环境整治、村办公楼改造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使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迅速扎实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需要举全体村民的力量,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要号召村民自己动手,建设家园,如果没有村民的积极性,那么各项工作将难以开展。因此,我们坚持把宣传发动、调动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工作队员和村干部深入各村民小组,利用村民大会、村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灵活采取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宣传单,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不断营造人人动手,户户整治,组组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统一全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农民群众的思想通了,但在“怎样建”的问题上,其态度往往还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为了让村民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照着学的榜样,我局工作队考虑到户与户之间的情况不同,指导村两委先发展一批示范户,通过示范引路顺利推进整个工作,以筛选出来的农户为突破点,进行了重点建设,比如我们协调市水利局、林业局等有关单位对村里的水产、畜牧、苗圃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组织他们观看外地的成功经验录像片,发展成示范户,以此来带动全村农户参与学习乃至主动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农民代表、村干部到镇内和县内的示范村参观学习,一方面让其切身感受示范村的巨大变化,一方面把示范户建设的经验做法一五一十地教给农民。
四是加大帮扶,推动新农村建设早出成效。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市司法局党组主动念好“服务经”。一方面,结合我们工作的职能,积极开展了“送法进村”及走进农家、走下田坝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展出宣传图片20幅,张贴宣传标语25条,悬挂宣传横幅3条,向村文化活动中心赠送法律书籍100余册,为村农民上法制课1次,全村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次。另一方面从资金上予以支持,我们在局金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2万元对村办公楼进行了改造,拿出1.5万元为村委会购置了办公桌椅。此外,还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资金1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推动了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步伐。
三、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困难。
经过一年的努力,彭家岭村的确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我们感到,该村目前的现状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突出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一)村集体经济薄弱。建设新农村,村集体经济是基础。彭家岭村基本上属于农业村,由于受土地资源(山多耕地少)、土质结构(严重碱性土壤)的制约,村集体经济较薄弱。据调查,该村每年的集体经济收入仅为2.5万余元。除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承包给个人外,几乎谈不上有村级集体经济。没有村级经济,建设新农村就失去了一个重要支撑。
(二)基础设施落后。由于集体经济差、底子薄,村内公益事业几乎没有,尽管这几年时有一些投入,但村内主干道至今仍有5公里没有硬化,村委会办公楼改造后,上级要求的党员、治安、计划生育、民兵等阵地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泵站维修经费得不到落实。村提水泵站始建于80年代末期,承担村500余亩水田的浇灌任务。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管道和提水泵机已老化,每年水稻播种季节,都要进行检修,方能提水,据统计,近几年的检修费用,每年均需2万余元。为了解决这笔经费,村委会也进行过多次研究,曾希望通过个人承包经营来转移该项负担,但由于管道、泵机老化严重,至今无人问津,只能靠村委会借贷维持。
(四)村民法律法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彭家岭村青壮人员大部分外出务工,在家的村民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即使外出务工的青状年,对法律法规知识也了解甚少,遇到涉法问题不知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对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规划。
我们将继续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运用去年积累的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条件和面临的困难,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设新农村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将把村干部和村民思想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来抓,让全体村干部和村民深刻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具体体现;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在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下,我们将采取各种形式、方法,切实引导村干部和村民立足本村实际创业发展,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外出的家人不一定都能赚到钱,在家只要依托石花镇,经营得好照样能够赚大钱的道理。而且工作队计划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与村委会干部一道动员外出务工的能人回家创业,带领村民发展经济,共建美好家园。
(二)因地制宜,促进村民种植结构向多元化发展。大力发展经济,稳定提高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为此,我们将结合彭家岭村的现状,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引导村民增强种田种地就是种钱的效益意识,改变以往“种田糊口”的传统思想。引导村民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把效益低的粮食作物调整为效益高的经济作物。大力开发具有潜力的荒山,动员本村一些有经济基础的能人承包荒山,发展山地经济。同时,与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协调,邀请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地为村民传授种植、养殖知识和技能,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全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用足政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彭家岭村的5公里道路硬化和村提水泵站维修经费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两件事。我们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积极主动地与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协调,以国家扶持政策为主、村民自愿捐款为辅、村委会筹措资金补缺的工作思路,争取在为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办1-2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依法办事意识。我们计划今年在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司法局的自身优势,结合我们的本职工作,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结合村民委员会选举、征兵工作、婚姻家庭等,广泛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兵役法》、《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村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村民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推动和促进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村民的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依法为村外出务工人员、特困户、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困难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促使村民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一年来,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市直机关相比,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必须把我局新农村建设在度推向新的高潮,全面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开创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新局面!
附:1、市直工作队驻点村基本情况统计表。
2、市直工作队情况统计表。
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和谐、创满意、创品牌”为工作目标,以“务实、创新、高效”为工作要求,以抓规范、破难题、强基础、促提升为着力点,大力实施“1055”计划,即:实施“十大项目”、构建“五大体系”、打造“五化格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三生融合・幸福**”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年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十大项目”建设。
根据**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我们确立了“十大项目”重点工作,并以此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1.人民调解机制创新项目。加强村、居、企业、集贸市场、外来人口聚居地以及接边毗邻地区等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继续深化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市、县两级全面建成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实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在县级层面的覆盖率达80%以上。全年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要达到98%以上,行业性专业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2.城乡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创新项目。深入宣传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意义,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将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列入“平安城市”创建、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等重点目标考核体系,**年在去年基础上增加10%,即完成全市90%的村居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签订顾问合同,由市县两级政府购买服务。
3.法律服务进政府载体创新项目。争取市政府发文,在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部分乡镇(街道)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引和考核办法。**年,要确定市政府及*个县级政府、70%的部门、30%乡镇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
4.公证服务城乡统筹方法创新项目。**年底,实现涉农公证业务年增长率达5%以上;充分发挥农村公证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在重点乡镇设立公证联系点,指导农村公证信息员提供公证咨询、资料初审等服务;公证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专题法律宣传村居覆盖率达100%;监督公证机构落实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法律援助等便民惠民服务。
5.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方法创新项目。加快法律援助“三个网络平台”建设,借助互联网络提高法律援助审批、指派工作效率、降低依法维权成本。至年底要在市、县两级12家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建成“三个网络平台”,网络咨询和网络申请量要比上年有增长,网络咨询服务要实现微博化、即时化、互动化,网络申请要实现零等待、零遗憾、零投诉。
6.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管控机制创新项目。探索分类矫正方法,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功能作用,强化管控措施。继续深化刑释解教青少年“导航工程”,切实落实“一助一”、“多助一”等结对帮教措施,建立和完善社会帮教机制。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9%以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7.“六五”普法宣教平台创新项目。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组织一次市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评选20名市级优秀法制副校长。组织“六五”普法讲师志愿团为全市1000家以上的企业举办法治讲座。
8.劳教人民警察职业化建设模式创新项目。加强专业化、正规化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推进队伍专业、知识结构合理化,核心专业人员比例达到75%。着力提升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有效应对场所安全稳定对执法水平的考量。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更好地担负起职责使命。
9.司法行政信息化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基础网络平台,建成一个b级标准化机房;升级改造局机关局域网;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立全面覆盖市局、县(区)局、基层司法所三级的专线网络。建成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完成司法行政基础资源库,以及包括相关业务在内的的业务信息资源库。建设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建设司法行政相关业务应用管理系统,完善oa系统功能,力争实现公文流转无纸化。
10.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司法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加强我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年,市本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改建工程完成投资额**万元,完工并投入使用;市劳教所劳教综合业务用房工程计划总投资**万元,年内完成25%的投资量,两年内完工并投入使用;协助瑞安、文成两地完成办公大楼建设,促成苍南县司法行政办公用房动工新建。
(二)拓面提质,全力推进“五大体系”建设。
1.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
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稳中的先导性作用,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不断扩大普法教育的实效性和覆盖面,努力提高市民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要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围绕服务保障“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六进”活动。深入分析普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完善各类普法对象学法制度。尤其是要针对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与需求,实行错位普法和差别普法,加强各类重点对象普法工作,尤其要做好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专项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推进工程,打造主题鲜明的“六五”普法示范单位,全年培育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10名,示范基层站所30家,先进企业15家。
二是要多渠道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加强乡、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发挥好农村法律顾问作用;要依托工业园、企业集中区,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抓好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打造法律知识教育、法治实践、法治文化展示“三合为一”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进一步提高建设数量和质量;要放大法治文化品牌效应,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将法制元素融入到公园、广场、街区、市场等群众的驻足点,**年要实现全市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至少拥有一个综合性法治文化阵地;要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充分发挥普法网、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法制宣传阵地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治名言、警句、动漫,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三是高质量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规范、科学、有序地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要继续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继续加强行业依法治理,针对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把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与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和申报工作,深化创建工作动态考评机制,全面提升创建工作质量。
2.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三调对接”和各类专业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要夯实基础,完善人民调解网络。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直派司法所外观形象标识规范化建设,年底前全市累计完成建设率达80%以上,积极开展省级(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年底前累计完成创建率达司法所总数的50%以上。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巩固村、居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宅基地等传统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深化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重点健全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区以及新兴行业、新社会组织等专业性、行业性、联合性人民调解组织,推进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化解的同时,重点解决由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等引发的热点问题,推进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域延伸,着力构筑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解机制。
二是要拓展领域,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要健全完善村、乡镇调解组织之间,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与调解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要以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调解机制为重点,着力构建多方位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巩固完善医调、诉调、警调、交调、检调五大衔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与劳动保障、劳动仲裁、信访、民政等部门的联动联调机制,进一步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
三是强化保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探索完善分级培训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培训规划,大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实行全员轮训。大力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引导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能力。大力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等各项经费的落实,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3.构建一体化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规范经济行为和社会秩序的作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加强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升城乡一体化法律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
一是要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重点是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五进”活动。要围绕“十二五”时期政府投资规划,积极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做好政府决策风险评估的智囊团。要开展企业法律服务升级行动,围绕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风险,以企业“法律体检”为平台,为1200家企业开展深度法律服务。开通公证服务中小型企业绿色通道,公证机构走访中小型企业100家以上。围绕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律师法律服务进村入户,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公证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主动为村房“两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业创新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组织等事项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二是要加快构建法律顾问体系。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扎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乡村法律顾问等多层面的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代理政府参与行政诉讼和民事案件的处理,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深化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健全乡村法律顾问目标考核制度、定期服务制度、工作交流制度,推动规范运行。着眼农村社会管理创新需求,努力为村级组织提供法律咨询,为基层组织决定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深入探索“法企”对接的新形式与新途径,向企业推荐合适的法律顾问人才。
三是要深化法律服务惠民措施。继续健全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平台网络体系。至年底,要在90%的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赋予工作站初审权,实现工作站和援助中心的网络审批,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降低依法维权成本。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认真部署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等主题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要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便民惠民力度,公证服务窗口设立电子屏幕、叫号系统的公证处要达到30%以上,公证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4.打造新型化教育管控体系,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首要标准”,着力把握工作规律,构建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升对劳动教养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水平。
一是加强精细化劳教监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劳教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场所规范化管理和安防一体化建设,确保劳教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加强场所布局和设施建设,启动劳教业务用房和外围墙建设工程,提升场所内部正规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现代化文明监所创建工作。要突出思想教育在教育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全面推进劳教人员法制、道德、文化、劳动教育,加大劳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出入所教育接受率要达100%。不断健全完善教育矫治工作体系,把心理矫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教,特别是做好重点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依法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不断创新劳教戒毒工作新模式。
二是加强规范化社区矫正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运行机制,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建设,重点完善系统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定位率,充分发挥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警示告知、档案管理、考核管理等五大功能的作用,建立并推广使用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声纹识别系统,提高动态管控能力。深入开展心理矫治,强化监管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危险性评估,不断提高矫正质量,防止再次违法犯罪,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加强社区矫正专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三支队伍建设,在全市11个县建立社区矫正驻法院工作室,在全市有5名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建立工作站,按1:1的比例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按20:1比例建立专兼职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
三是加强社会化安置帮教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责任机制,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做好归正人员的衔接工作,进一步落实“一帮一”、“多帮一”责任帮教制度。加大科学帮教、联合帮教力度,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分层次管理。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确保每个县不少于5个,构建“衔接规范化、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5.拓展“一站式”服务体系,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效能发挥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对中心运行规律的研究,按照“内部职能融合”的原则,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职能资源,集成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职能要素,在统一的平台上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按照“组织体系链接”的要求,加强与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乡镇司法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矫正工作站等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业务对接,实现服务分解、案件分流,扩大中心的运行效能和辐射效应;按照“横向联动拓展”的思路,积极引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集中受理调处有关医疗、交通事故、劳资等矛盾纠纷;协调工青妇、信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中心设立接待窗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科学工作体系。牢牢把握中心公益、专业、便民的性质,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服务的内容和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条龙”、“一站式”的法律服务,真正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
(三)强化保障,着力构建“五化”工作新格局。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民生大局,整合职能,发挥优势,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着力形成“以项目化为抓手、以品牌化为引领,以信息化为支撑、以规范化为目标、以专业化为保障”的工作格局。
1.以项目化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强责提速。今年,市局在局机关开展了“互学互比”活动,要求各处室结合工作实际,申报本处室的“争先创优”项目,并将项目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市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筛选确定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十大项目”。这些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事关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效和考绩的实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具体化的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分解、细化、量化工作内容和要求,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分阶段目标的要求,确保年度重点项目的有效落实。市局将进一步强化考核考绩工作的导向作用,研究制订对县局和市局机关职能处室的考核新办法,各县局也要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实现以考核促工作,以工作促发展。同时,各县局也要根据本地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项目化建设,通过搭建项目工作平台,将重点工作以项目化来设置,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以项目带动、靠项目创新、用项目落实,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更具系统性、创新性和长效性,成为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的一大亮点。
2.以品牌化为引领,推进各项工作进位升级。有特色才有生命力,有品牌才有说服力。实施品牌化就是要通过树典型、带全面,抓示范、促一般,实现面上工作进位升级,整体推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推进品牌化建设,以“创和谐、创品牌、创满意”为总要求,深入挖掘自身优势,科学整合职能资源,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纳入品牌的大旗下,推进工作出亮点、树品牌、显特色,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引领思想,树立品牌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深入抓好品牌项目论证、品牌打造规划、品牌服务实施等环节的思想发动,使每名司法行政干部掌握工作品牌的内涵和特征,使他们形成较强的出精品、树形象、作表率的意识,自觉积极投身到品牌创建活动中去。二是要引领行动,强化品牌运作。各地要正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定位,找准本单位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和谐、服务弱势民生、加强自身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提炼确定好品牌主题。同时,要积极有效地运作品牌,用品牌标准来开展工作,用品牌形象来接受监督,用品牌服务来吸引群众,用品牌效应来拓展司法行政工作的作为空间,实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要引领成效,做好品牌宣传。我们要在培育品牌、争创品牌、叫响品牌的过程中,充分运用信息简报、宣传栏、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各种载体,进行公示、宣传、推介,使司法行政工作品牌为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面,塑造司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
3.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各项工作提能增效。当前,我市司法行政部门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软硬件建设相对滞后、基础人才缺乏、经费投入不足等实际问题和困难,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能增效。今年市局将积极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十大项目”之一大力推进,来解决这一制约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效能。一是要夯实基础,加强网络系统建设。要开展市局机关机房和数据中心建设,建成一个b级标准化机房。要加强网络建设,实现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专网互联互通,同时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立一个三级联通的稳定、安全、高效的专线网络。二是优化资源,加强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建立一个能够全面满足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数据交换的数据中心,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行业资源和行政资源,全面提高司法行政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形成全员应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工作格局。三是要深化应用,加强业务软件系统建设。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际,建设司法行政信息网络应用平台,不断加强对司法行政基本情况信息管理、业务流程管理和日常司法行政工作管理,让信息化应用真正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每一个领域。
4.以规范化为目标,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可续。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执法、服务、管理规范化为主线,将规范化建设与制度建设、行业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要抓制度促规范。要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以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来规范从政行为和服务行为,努力实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要狠抓队伍管理,完善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加强业务管理,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的执法执业服务流程,规范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个人执法执业行为。二是要抓服务促规范。法律服务质量是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的最直接体现。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评价工作和服务好坏的标准,把与群众关系最为密切的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和行业性专业人民调委会等窗口单位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作为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完善好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健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好各项便民服务措施,促进法律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三要抓基础促规范。当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加强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等设施建设基础上,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尤其是要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建设,全面活跃基层司法所工作,提高司法所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要落实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做到专编专用,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5.以专业化为保障,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量。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队伍素质和整体形象明显提高,但当前一些长期困扰着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矛盾和问题也更加突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加以研究和解决,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人民满意”为要求,努力造就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司法行政队伍,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加快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一是要加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专业化建设。以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把好司法行政干警入门关和加强人员的交流使用,不断优化队伍的素质结构,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认真部署开展“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大力开展继续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加强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的专业素质。着力推进劳教人民警察队伍职业化建设,继续开展劳教人民警察队伍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二是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搭建推介平台,引导法律服务行业做大做强,推动法律服务向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知识产权、金融证券、公司事务等高新业务领域延伸,走专业化规模化发展道路。推动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队伍规范管理,引进竞争机制,强化专业培训,落实经费保障,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聘请一批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员来充实加强普法讲师团、法律志愿者、调解志愿者等队伍,推动社会专业队伍的高效运转。三要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文化硬件建设,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继续加强办公业务用房建设,劳教所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场所布局调整。大力推进文化软环境建设,把“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与机关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加强司法行政文化载体建设,提高工作环境的文明整洁,塑造司法行政独具的法治文化内涵,以文化建设推进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一、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
两年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和司法局将法律学习作为农村群众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充分利用“法制宣讲团”、“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等各种宣传载体,通过法律咨询、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放映法制录像等多种形式,把法律送进千家万户,进一步加强了对广大农村群众的普法教育,拓宽普法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一是通过村级法制宣传专栏,将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分期载入专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事例说法,达到普法目的。同时,协助部分村建立一支由本村内在职和离、退休法律工作者等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在村民中组织骨干力量,组成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二是通过村民学校,坚持每季度上一堂法制课。针对各村的不同情况,在村民学校,如青少年学校、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学校等,组织“法制宣讲团”成员或相关人员因人而异、深入浅出地上好法制课。去年来,市法制宣讲团组织了《交通知识管理法规》的宣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宣讲活动中,我们还注重抓好各种宣传载体的运用,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广播、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等大众传播媒介和宣传工具进行教育,使宣讲活动更加扎实有效。三是为各村居配备法律图书。内容主要涉及与村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对村民开放,并由“法律明白人”进行讲解,使村民真正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编印了《法律知识读本农村分册》,以及上级《农村法律知识读本》,一起分发到镇、村和村民手中。第四是协调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我局以普法办为依托,把送法下乡活动纳入每年的普法计划,并积极与人大、宣传部、法院、检察、综治、公安、劳动等部门协调,认真做好送法下乡工作。如在三月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中,市司法局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结合中心工作,翻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同时向上级有关机关征订相关宣传材料,及时分发到各村(居)、企业和中小学。与宣传部、卫生局、市有线电视台等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通过电视广播、法律咨询等形式,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社会稳定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两年来,在一系列送法下乡活动中,印发各种法制宣传资料5万多份,举办各种法制培训班和法制讲座300多期,开展送法下乡275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万多人次。
二、优化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建立健全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纠纷排查调处网络,排查矛盾纠纷,并进行综合分析。重大节日、特殊季节随时排查,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使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调解,减少激化、减少信访和诉讼。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使本村的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力争矛盾不出村、不出镇,不久拖、不激化,维护本村安全稳定,保障村民安居乐业,营造一个安定团结的环境。二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面向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落实法律援助经费,加强法律援助中心机构建设,构筑完善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大力宣传《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在全市进一步形成了广泛支持并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的良好氛围。三是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强化面向农村服务的职能,组成志愿者队伍,开设法律服务窗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并以此为载体,组织建立法律服务体系,为农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为群众提供便利及时的法律服务,为村民依法建章立制把关,为村民排忧解难。四是加强“148”建设,使“148”法律服务专线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两年来,全市“148”通过接受电话咨询、接待来访、受理法律事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防止多起群体性械斗,防止多起群体性上访。
三、加强依法治村,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在每年初确定的依法治市工作安排中,把依法治村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重点来抓,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在全市各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事务公开。结合本地的特点和村民的要求,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宣传、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自治工作。同时加强对依法治村的调研工作。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积极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有关单位沟通联系,共同探索新时期下如何开展依法治村工作,并多次到基层部分村了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围绕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进行调查研究,并与镇村干部群众座谈,了解基层单位的新做法,解决存在问题。此外,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通过召开依法治村经验交流会、普法依法治市简讯等,以点带面,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
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思想进一步解放,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进一步改进,着力解决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所社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参加学习活动,做到全员参与,学习不留空白,参学率100%。所长、书记##研究员践行科学发展观,多次下校调研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现状,撰写了调研报告《来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最新调研报告》。在工作之余撰写了《旅游文化与科学发展观――论发展##旅游文化》“科学发展看##”征文文章。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撰写的理论文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优化教育环境》网上点击率达到6590人次,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并于6月应邀参加在徐州举办的“新课程背景下中小学教育科研与管理高级论坛”,为来自江苏、山东、安徽、河南等地近200名教育局局长、中小学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及科研骨干教师作了题为《中小学教育科研的现状及其走向》专题讲学。
教育科研以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研究为重点,坚持科学考评机制,落实课题研究过程管理。省教科所所长刘青春在##市xx年教育科研工作会议上盛赞这些年来##教育坚持教育科研引领教育发展取得的成绩,对##评选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进行大力表彰,颁发奖金给予高度肯定,说这在全省是第一次,##已经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中央教科所“xxx”全国重点课题《学校特色发展的校本研究》等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中出现的.热点、难点课题先后确定实验学校,成立了课题研究领导小组和协作体,完成子课题申报,研究进展顺利。以《##市课题中期检查评价细则》为依据,组织对县市区在研课题进行了抽样检查。教育科研坚持服务学校、服务教师、服务学生,满足教师职业发展需求。先后与中央教科所联合举行了全市“班主任工作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在东宝区青山小学召开了全市教师博客校本研究经验交流会,表彰了28所教师博客校本研究先进学校和71名教师博客校本研究优秀工作者。##市电视台校园风栏目以《教师博客:为心灵加餐》为题进行报道。将于7月组织教育科研专家在各县市区开展为期12天的教育科研培训,要求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研究参与教师参加培训。积极筹备编辑出版《教育科研优秀成果集》,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科研热情,促进教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一、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解决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学习过程中领导班子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所长、书记##研究员带领所社研究人员多次下校调研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现状,撰写了调研报告《来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最新调研报告》。##所长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科学发展看##”征文活动,在工作之余撰写了近8000字的《旅游文化与科学发展观――论发展##旅游文化》文章参加征文活动。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撰写的理论文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优化教育环境》网上点击率达到6590人次,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6月20日―22日应邀参加了徐州举办的“新课程背景下中小学教育科研与教学管理高级论坛”为来自江苏、山东、安徽、河南等地近200名教育局局长、中小学分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及科研骨干教师作了题为《中小学教育科研的现状及其走向》专题讲学。。
2、形式多样开展学习,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深刻内涵的认识和理解,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武装头脑、提高认识,我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一是利用办公局域网和教育信息网建立建立电子笔记展评和无纸化学习新机制。建立了学习资料共享区,开辟了“科学发展观”学习专栏,建立专题博客群。每一位党员都撰写了不少于2万字的读书笔记和电子文档,在网上对学习笔记进行了集中展评和交流。二是强化专家引领,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实质。组织由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特级教师、名师组成的“科学发展观”宣讲团到钟祥、沙洋、东宝、掇刀等县市区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引领广大教师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实质。三是举办“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ppt演讲竞赛,结合工作实际增强党员干部工作中零缺陷管理能力。四是赠送学校教育大礼包,6月8日为屈家岭管理区长滩中心小学全校400余名学生免费发放新夏季校服。同时,为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期刊与学生素质教育”研究,还为该校教师赠送了清华紫光优盘,总价值16000余元。
3、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将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坚持以教育科研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单位生存和发展实际多种形式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所社干部职工积极践行“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理念,学习工作成效显著。全体干部职工就教育科研如何践行科学发展观、教育期刊如何做大做强,期刊发行怎样做大等关系所社生存和发展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想大交流。先是在各自部室内交流自己的想法,然后分管领导和科部室主任进行交流,最后所社班子成员之间沟通思想。所社对建议梳理后,立即着手筹备编辑出版《教育科研优秀成果集》,开展教师博客校本研究经验交流会,收集整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研究案例,开展德育研究论文和教育信息化优秀科研成果评比,研究制定了《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等管理规范。
4、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谋发展。我所按照市教育局党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于6月15日下午召开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总结了我所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取得的成绩,向检查组汇报了我所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会上汇报了个人的分析检查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得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基本实现了问题找的准、剖新原因深刻,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取得了增强团结、互勉共进的效果。市教育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检查指导组对我所贯彻科学发展观在教育科研指导教育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不拆台,相互补台,是团结的班子,和谐的班子。
开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新局面。
——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原志非(2012年3月15日)。
同志们:
根据局党组的安排,今天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下面,我代表局党组就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报告:
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部职工队伍素质,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发展,为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履行“一岗双责”,细化目标措施,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多年来,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纳入到每年的工作规划中。2011年4月27日,专门召开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年工作作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并自上而下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责任分解,强调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措施。5月24日,又下发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细化分工意见通知》,把文件中涉及我局的内容摘录出来加以细化分解到各科室。5月31日,又按照省厅文件精神出台了《201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考核方案》,从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工作措施、检查考核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和贯彻落实。
内容提要:多年来,民事、经济案件中“执行难”问题成为一个老大难问题,“执行难”是社会政治、经济、体制和机制问题的综合体现,需要运用现代司法理念,来正确认识和看待“执行难”。本文通过分析“执行难”问题的发展过程、形成的原因、难以执行的案件类型,来澄清对“执行难”的一些模糊认识,形成一个客观、全面的“执行难”问题的景象,找到治理“执行难”的方法。
关键词:执行难司法地方化司法权威法律缺陷。
多年来,民事、经济案件中“执行难”问题成为执行机关工作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给执行机关造成很大的压力。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步伐的推进,执行机关的执行案件数量激增,这对原本就已堆积的大量的得不到实际执行的执行案件来说,无异是雪上加霜。执行是指执行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强制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给付内容的一种司法行为。“执行难”是指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义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内容,致使执行不能,权利人合法权益不能实现、社会信用关系和商品交易安全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遭到破坏、国家法律和人民执行机关的权威遭到践踏的情况。
在我国,“执行难”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比较突出地显现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执行机关执行工作中,十多年来,大体经历了“无序执行期”、“粗放执行期”和“理性执行期”三个阶段。
“无序执行期”。“无序执行期”突出发生在90年代中期之前,最典型的行为是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抓人促执行”,即用违法拘留被执行人的办法来逼迫被执行人偿还债务。这里,首先应当明确,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是《民事诉讼法》赋予人民执行机关的权利,是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已执行的必要手段和保障措施,必须依法坚决实施,并且要用足、用好。但,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是必须依法,被执行人得有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应受制裁的行为,而不能违法采取。由于大量案件积压,社会反响强烈,执行机关压力很大,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左右,曾有一段时间,有的执行机关为提高执行率,采取过违反法律规定的“以抓人促执行”的办法。相信这里许多人也许还记得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过光的某省的一位基层执行机关院长,这个执行机关为执行案件竞为被执行人办“培训班”,把不执行执行机关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传唤到执行机关“集中办班学习培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讲什么“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这种办法对于执行案件确实收到过一些实际效果,但却是无序执行的作法,是违法的,以至造成了无序执行局面。
“粗放执行期”。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一些地方保护主义无所不用其及,常将一些企业列为重点保护对象,出台一套土政策,限制执行机关执行,规定什么“执行机关执行案件首先得报告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经允许后才能执行”,引起一些执行机关特别是外地执行机关的的粗放对抗。有的执行机关为回避当地党政机关,在执行案件时,采取异地查封扣押的办法,常在半路查封车辆或拘留被执行人,而当地领导就派公安围追堵截,有的甚至按“抢劫”立案,公法两家常常上演“全武行”,一方“粗放执行”,一方“粗暴保护”。为此事,有的执行机关执行人员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某省有的法官就被推下了黄河。
“理智执行期”。针对”执行难”及其相应带来的无序执行、粗暴执行的严峻情况,最高执行机关向党中央专题报告了”执行难”的问题,中央政治局专门听取了汇报,引起党中央高度重视。1999年7月,党中央下发了11号文件,明确提出必须反对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严肃批抨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法制观念淡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滥用职权干预执行机关执行工作的错误作法,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高度,支持执行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依法治理和解决“执行难”问题。中央文件下发以后,形势迅速改观。执行工作从此进入“理性执行状态”,有力地推动了“执行难”和无序执行、粗暴执行问题的解决。
“执行难”的案件类型。
(一)农村经济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和被执行主体被撤销的案件“执行难”。主要原因是由于被执行人经济困难,无履行能力。这方面特别表现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城市中被执行人财产枯竭的企业。很多刑事犯罪者本身就没有什么财产,为财产而犯罪,判处罚金或判决赔偿,往往等于空判。某地有一起爆炸案,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涉及七八个人,宣判后,被告在监狱,家里没有什么财产,媳妇、孩子跟人走了,不知道在哪儿,根本没法执行。可以说,经济困难,没有执行能力,是造成“执行难”的根本原因。
(二)涉及劳保职工的案件上访多、难执行,形成原因多是计划经济遗留问题。目前,涉及企业劳保职工的执行案件较多,劳保职工往往聚众上访,使案件难以执行,起因多是计划经济遗留问题。某一大型企业在计划经济时期受政府指令上马了农药“8.5”项目,由政府协调向银行贷款500万元,政府对所生产的农药包销,企业享受政府补贴。经济体制改革之后,企业的效益下降,而银行也因走向市场,追求效益,向企业追收贷款本息,不得不提起诉讼,判决后即申请执行,当执行机关执行人员到该企业执行时,执行机关一执行,该厂工人便到执行机关集体上访,至今尚未执行。类似这种情况的执行案件占整个执行案件相当大的幅度,计划经济遗留问题,是造成“执行难”的历史原因。
(三)涉及企业改制的案件“执行难”,造成这方面案件“执行难”的原因有些是钻政策空子。前些年,为搞活企业,有的地方提出了所谓“大船搁浅,舢板逃生”的政策,在企业转制中,搞“假破产,真逃债”、“假分立,真逃债”、“假租赁,真逃债”。某企业欠下巨额债务,但亦有财产,就采取先分立的措施,将有效资产变价等投资到新厂,却将老债留在所谓的“留守处”,不予偿还。这样的情况在一些地方甚至可以说较为严重。而由于中间有政府部门行为,并有行政领导参与、干预,执行机关执行中困难重重,致使有些案子久执不果,旷日持久。
(四)涉及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案件“执行难”,深层原因是由于司法权力地方化。从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上看,执行机关受各级地方党委领导,由同级人大产生并对其负责,人、财、物权全在地方,上下级执行机关之间仅为审判监督关系,相当一部分案件由于受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的影响,应依法及时执行,执行机关及办案法官却不能及时有效的执行。司法权力地方化,是造成“执行难”的一个症结所在。
(五)涉及维护社会稳定的案件“执行难”,形成原因包含不能依法辩证处理和解决维护稳定与严肃执法的关系。如上所述,一些案件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机关申请执行其固定资产如厂房、土地等财产时,被执行人往往聚集职工上访或直接对抗,一些领导干部和执行机关以及办案法官,对此不能辩证分析,依法处理,不愿碰硬,而是以扶持企业,维护稳定为由,置申请人合法权益而不顾,顺水推舟,简单地不予执行,致使案件不能执行。不善于依法辩证处理和解决维护稳定与严肃执法的关系,不敢碰硬,是造成“执行难”工作方面的原因。
(六)被执行人故意欠债不还、转移隐匿财产甚至暴力抗法的案件难执行,形成原因是由于当事人法律意识淡泊。由于各种原因影响,目前,许多人的法律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不执行审判机关判决,转移隐匿财产,因此而引发的暴力抗拒执行事件也时有发生。当事人法律意识淡泊,隐匿财产甚至暴力抗法,是造成“执行难”法律意识方面的原因。
“执行难”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现行法律的缺陷。社会处于转轨时期所呈现的法律空白与无序状态,造成了许多当事人在经济大潮之后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履行能力。当社会处于轨转或变革时期,由于旧的章程、制度、法律被淘汰或否定,新的章程、制度、法律却未建立起来,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及人们的经济活动往往是听命于上层的指示、领导人的讲话及政党或国家政策的引导与左右。于是,无章可循、无法可依、政策迭出、行为超前、法律滞后就成为了转轨时期社会状态的显著特征。由于缺乏法律来约束、调整,因此,人们的经济行为不仅是超前的,而且在经济与金钱利益的驱动下,包括公民、法人在内的很多人不计社会后果与法律责任铤而走险、投机钻营,唯利是图。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时期的社会状态就明显地出现了这种法律空白和人们的经济行为无序的混乱情形。出现了银行到期收不回贷款;工厂、企业、效益低下,三角债、连环债层层丛生;皮包公司应运而起,许多人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侵吞国有财产,肆意挥霍、挥空公款等不正常现象。当其债权人、请求人诉诸于执行机关,求助以司法手段收回贷款,理顺各自的债权债务关系时,那些业已破产倒闭或资不抵债,瘫痪关门或挥霍公款一空的当事人自然就没有任何偿还能力了。如民事诉讼法对权利人申请执行规定的期限较短,短的六个月,长的也只有一年。因此,当事人为避免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即使明知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也不得不向执行机关申请执行。
(二)执行机关独立执行的法律问题未解决,执行工作受到各种非法干扰。我国宪法规定,执行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但对于执行机关的执行工作,是否也应独立执行一一包括执行法官的独立执行?对于这个问题,宪法和法律似乎都没有正面与直接的回答。致使司法实践中,独立审判做到了,可是执行工作却受到各种非法干扰,执行机关独立执行的法律问题远未解决。执行工作作为司法权行使的最关键环节,如果它是不独立行使的话,则审判机关依法独立作出的生效的判决、裁定就会在执行阶段因受到各种非法干扰或左右而发生变形变质,从而最终导致司法权独立行使的宪法原则受到损害。目前执行机关的执行工作缺少一部统一的强有力的执行法律来规范及操作。现行的有关执行工作方面的法律规定,既笼统、抽象、不够具体与不易掌握,又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系统性,如执行工作的地位、责职、程序、救济、责任等等,法律均未有明确与具体的规定,执行立法滞后。
(三)司法权威不够,司法价值在社会中不占主导地位。司法权威是国家的基本权威之一,它是以宪法确立的原则为基本,专门以执行与适用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法规所确立的意志与规范为内容的权力行使形式。在现代国家,司法权威是不依赖于任何行政权威而出的并为行政权尊重与服从的一种规范性的国家权威。司法权威在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应是一种绝对和不可替代的权威。然而,在我们的社会实践中,司法权威不受尊重和被渎犯的情况却普遍存在与出现。这些现象的出现有深刻的社会与历史根源的,几千年来的封建专制统治,中国人服从和崇尚的都是人治权威和价值,人们习惯的是政府的号令、政策、领导者个人的指示、指令等,产生了只直接听命于强人指令才能服从与奏效的直悟性的民族心理;另外,几千年来中国,司法权素来都是从属和依附于行政权,人们对司法权的价值知之甚少。于是,人们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认为领导者个人的权威高于一切。在这种小农心理的影响下,就产生了一种特殊的社会心理即人们惧权而不惧法,畏长官命令而不畏国家法律。
(四).现行执行机关管理体制不完善。首先,执行机关的人、财、物等权力基本上掌握在地方手里,有的地方政府为保护当地经济发展或其他原因,利用职权干预执行机关执法,甚至在严肃的执法活动中弥散着庸俗的社会关系学味道,致使执行机关难以真正地独立行使执行权。现行的地方执行机关管理体制造成了地方各级执行机关服从与听命于地方权力的管理与指挥,地方利益与地方执行机关利益的一致性,造成了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不利于国家法制的统一与贯彻。某些经济主体对于同来自外地方的公司、企业或公民个人发生纠纷而被诉之于执行机关时,在利益的驱动下,往往利用自己同本地方党委、政,府存在的固有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或说情或指示或施压,影响、干扰执行机关的审理和执行工作;而某些地方党委、政府从本飞财政收入和地方利益出发,置国家法律不顾,阻碍执行机关依法办案。这种现象在地方实行财政包干、企业、公司利润同地方税收等利益关系重大或密切时,来自地方党委、政府的非法于扰更为突出。其次,民事执行之所以难,其根子并不在“难执行”,而在于“审执不分”。民事强制执行的体制障碍在于,执行权在本质上属于行政权,而司法权的核心在乎中立的裁判。司法权以消极为美德,对于当事人的纷争依“不告不理”的原则不主动介入,对于已作出的裁判亦多交由行政机关执行,执行机关也不应多加干涉。
(五)、市场主体信用观念和信用制度的缺失。这一点很突出地表现在我国传统的“赖帐逃债”不良文化上,例如,“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欠债的是爷爷,讨债的是孙子”等民间俗语。同时,我国市场经济的信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对经济交往中的种种欺诈行为制裁不力,对欠债不还者缺乏严厉的处罚措施,无形中纵容甚至助长了种种失衡观念和行为的滋长、蔓延。比如,对欠债不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欠债企业破产关闭后,对企业经营者没有实行相应的“行业禁入”和“信用死亡”规则,使之有机会另辟财路。这种观念上的落后和制度上的不健全,是:执行难”得以孳长的肥沃土壤。
(六)执行机关执行力量不足,执行人员素质不高,执行装备落后等也是造成“执行难”的一个因素。我国自从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以来,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经济生活空前活跃,经济关系日益复杂,经济纠纷日益增多。这样,执行案件的数量、类型和难度也就相应的增加和提高,导致执行工作难度增大。
正确认识和对待“执行难”
“执行难”是社会政治、经济、体制和机制问题的综合体现,需要运用现代司法理念,来正确认识和看待“执行难”。
(一)执行风险是交易风险的继续,也是交易成本的扩大。无论在中国还是外国,都不例外。在国外,商事案件判决后执行不了是正常的,能够执行也是少数。有纠纷才有诉讼,而产生了纠纷说明双方在经济往来或者经营活动中有了失误或是其他不正常的情况,执行机关应一方的请求,受理案件并依法采取措施补救,这样的法律补救是事后行为,其效果总有限度的。债权人就是参与经营的人,他们必须承担自己经营上的失败,这是商人经营风险的一部分。他们不应将自己经营上的失败怪罪到执行机关头上,而执行机关也承担不了这种执行不了的指责。执行机关的执行不以执结率来衡量工作业绩,而是以其承担多少案件的执行任务来考察工作。至于案件最终能否执行得了或是最终能执行多少,受商人自己此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与执行机关和执行官没有关系。因经营风险而形成的案件,执行不了是正常的,能够顺利执行的是少数。这是个非常重要的观念问题。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如何,并不完全取决于执行机关的执行力度,而是取决于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债权人的取证情况等多种因素,申请执行不一定能使执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这种在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不是由于执行机关的民事强制执行行为所导致的,它是当事人在进行商业交易时,自然存在的一种风险,是交易风险的继续。
(二)执行工作是一种公力救济手段,不能包打天下。就象再高明的医生也不能把死人治活一样,对一些“杀无血、刮无油”的被执行人,执行机关有天大的能力也不能将案件执行。执行机关执行工作作为一种有限的司法救济手段,不是万能的,不是说“我的官司打赢了,执行机关就要给我执行到位”,案件能不能执行,关键还是要看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经济困难,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是再高明的法官也无法解决的现实,“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呀。
(三)程序公正是执行工作追求的终极目的,只要执行机关穷尽了一切司法手段,还不能执行,也应视为公正的执行。司法制度的中立性、被动性,决定了执行机关执行工作的司法价值取向应当是“程序公正在先,债权实现列后。”当事人到执行机关申请执行,要看执行效果,但更重要是要看执行程序,看法官是不是穷尽了一切司法手段来执行债权,如果没有穷尽,就中止执行或不予执行,那是司法不公,如果穷尽一切法律手段还执行不了,则要全面分析原因。
(四)执行工作的成果是当事人的积极性行为和执行机关职权行为结合的结果。过去采取的执行模式是职权主义模式,在整个执行过程中都由执行机关依职权完成,由执行机关调查取证,执行机关寻找被执行人,寻找被执行财产,委托评估拍卖,然后将钱或财物交给申请执行人,整个过程忽视了当事人的参与权利和参与职责,要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执行公正性和效率,应采取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执行模式。启动执行程序要由当事人申请,执行中要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当事人要积极承担举证责任。申请执行人应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线索,被执行人应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经营情况及负债情况。当事人承担自己的责任,参与到执行程序中,积极发挥作用,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降低诉讼资源和成本。
(五)合法性是民事强制执行工作的思维基点。执行是一种公共决策,对于执行机关的行为社会有不同的评价,评价一件案件,有各种各样的标准。具体说来,党委、政府领导可能从政治思维的角度进行利与弊的权衡,一般学者可能从理论学术思维的角度进行是与非的分析,当事人可能从经济思维的角度进行成本和收益的评断,社会舆论可能从道德思维的角度进行善与恶的比较,但作为法律工作者必须从合法性的角度评判,从权利与义务的角度来进行评判。思考焦点是判断这种行为、利益、主张、期待是不是合法。合法的给予肯定,不合法的给予否定。在一个法治社会处理事情,必须以法律思维作为基础,其它的思维方式都应当纳入法律思维的轨道。我们经常提四个效果的统一:即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但真正的效果统一是在合法的自由裁量的范围内考虑政治因素、经济因素、道德因素,不能超过法律的临界点,超过了临界点就不是几个效果的统一,而是违法办案。
(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问题。一个地区要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必须要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但什么是良好的软环境呢?对被确立为"重点保护"的企业,别人欠它的钱,司法机关要帮助给追回来,而它欠别人的钱,却不让执行,这是良好的软环境吗?这样做,开始企业可能受益,但久而久之,它就可能成为长不大的孩子。真正的经济发展良好软环境应该是“宽松、平等、有序、安全”,是让大家公平竞争,健康发展。具体讲,“宽松”是指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鼓励自由竞争,充分搞活经济;“平等”,就指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国有的,还是民营的,无论是国外的、还是国内的,都要依法平等保护,当前更要注意依法保护私有财产和民营经济;“有序”,是指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其中关键是有法必依;“安全”,包括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等。
治理“执行难”问题的对策。
“执行难”的形成多因一果,有内因也有外因,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
4、5趟,每次行车往返40多公里。辽源市东辽县未结案件到2003年4月末结的471件案件中,申请执行标的额小于1000元的就有34件,有的人连几百元的欠债都履行不能。执行标的额是一个地区经济发达程度的分水岭、睛雨表。只有经济发展了,人民富裕了,执行难的解决才有了物质基础。所以发展经济,建设和谐社会,是解决“执行难”的根本。
(二)还执行权的本来面目。执行权不是审判权的延伸或组成部分,而是行政权的组成部分,把对判决的执行从审判机关中分离出去,划归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性质就是法律执行机关)。执行案件由审判机关审查后,向行政机关发出执行指令,行政机关按照指令执行。目前世界上法治较发达的国家实行的就是这样的体制,比如美国。这样做的好处是维护了司法权威,使得审判机关能够集中精力判案;同时又能有效地利用行政机关在人力和物力上的优势,不再关注审判结果的合法性只关注于执行,避免了案件的扯皮和反复。这样就加大了执行力度和提高了执行效率。
(三)增强公民的司法权威意识。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不敬法等现象或多或少存在于我国公民之中,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的权威不高。法律作为社会关系调节器的最高权威是通过全体社会成员的法律实践而得到全面体现,然而在一些偏远的地区有人抗法却已成风。在推行普法教育的实践中,必须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抛弃那种法律工具主义的人治思想,弘扬平等、公平和正义的法治思想,将这种全新的思想灌输到民众意识中,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走一条上下结合的道路来推进法治的进程。从而使全民普遍养成法治观念和守法习惯,理所当然地服从审判机关的裁判,认识到抗拒审判机关的有效判决是不可接受的行为。要强化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意识,从而使公众的社会心理有更强的承受能力,能够接受在诉讼机制的规律性和科学性指引下所能够得到的结果。“执行难”的顽症才可能真正、有效、彻底地消除。
(四)推进执行工作改革。要做好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出路在改革。具体措施:(1)深化执行管理体制改革。这是执行工作改革的核心任务。在高级执行机关辖区内建立统一管理和协调的新体制,上级执行机关对下级执行机关的执行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动、统一协调、统一管理。(2)推进执行机构改革。为了适应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理顺上下级执行机关执行工作的监督和领导关系,要有一个便于实施行政领导和司法监督权的机构载体。(3)加强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执行权运行中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具体措施是执行命令权、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判权应分离,分别由执行员和执行法官来行使,建成裁判人员与执行人员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机制。(4)探索执行方式改革。这是提高执行结案率的有力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利益分配呈多元化发展的趋势,执行工作应适应这一变化,不断探索新的执行方式,确保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兑现。同时,要摒弃计划经济时期的执行思维,将债权的实现从现金的支付,所有权的变更扩展至经营权、使用权的转移,债权转股权,返租经营等方面,使执行机关的执行工作有更大的空间和广度。
(五)破除“司法地方化”体制。我国的司法体制是一个地方化的司法体制,这是现实的体制,也是法律规定的,执行机关院长由当地人大选举任命,执行机关的人、财、物都受制于地方,以权压法的现象难以避免,这是造成“执行难”的主要因素。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进行司法体制改革,解决司法权地方化和“人缘”、“地缘”关系问题,切断执行机关、执行人员和社会之间非必要的联系,在二者之间建立一定的“屏障”,形成必要的距离。
(六)加快强制执行法的立法步伐。我国还没有独立的强制执行法,其他法律有关执行的规定不够详细,使被执行人有不少漏洞可钻。在执行手段上,法律应赋予执行机关更强有力的手段。要制定易科执行制度,比如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可改为人身执行并强制劳动,通过劳动收入来偿还债务,直至还清为止(事实上改为人身执行后不久,大多数案件能够得到顺利执行)。执行工作必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针对“执行难”的状况,制订独立、系统、完整的强制执行法成为了势在必行的任务。
(七)提高执行人员自身素质。执行是一门艺术,是群众工作和技巧工作相结合的专门工作,而当前执行队伍素质和执行水平不高却限制执行工作进一步开展,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执行队伍是搞好执行工作的人力保证。执行机关自身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组织、指挥、协调、判断和独立工作能力且身体素质较为良好的执行人员,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根本保障和重要手段。为此,几年来,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发展县域经济这个中心,始终坚持以深化普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基础,以基层行业部门三项治理为重点,以严格行政执法为核心,广泛、脚踏实地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步一个新台阶,不仅极大地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工作水平,而且也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各项事业的法制化进程。下面,按照这次会议的安排,把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和作法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做以介绍。
一、以普法教育为基础,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制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法律素质。
实施依法治县,必须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法律常识的普及和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我县是一个经济上欠发达的农业县份,全县人口74万,幅员面积4673平方公里。人多地广、社情复杂的实际,给全县普法加强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第一,坚持集中教育常抓不懈,一以贯之。针对普法教育战线长、层次多、内容广、要求高、组织难等特点,联系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村普法对象占90%的实际,在普法工作中,我县采取“三集中”(集中领导精力、集中学习时间、集中骨干力量)的方法,每年都利用农闲时间集中县、乡、村三级干部,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具体实施部门,组织律师和法律专家对普法骨干集中力量进行培训,开展普法工作。几年来,共培训普法骨干3000多名。每次集中培训教育,我们都以农村工作、生活实际和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为主要内容,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培训教育。通过开展这些实用内容的培训,保证了农村普法对象学法来得了、坐得住、学得懂、记得牢、用得上,使全县农村真正有了一支懂法队伍,解决了农村一系列实际问题,控制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治安的全面好转。
第二,围绕“五个落实”,认真抓好普法工作。一是组织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并将其纲领和奋斗目标写进了宪法。这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已经进入了快车道。为此,根据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需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健全了县、乡两级法制建设领导工作机构。首先,县里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和副组长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治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各乡镇也都按照县里要求,建立健全组织,定期例会,及时向县里汇报工作情况。这样就使普法工作在全县形成了层层有组织,层层有领导,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学法制度落实。全县制定并落实了县、乡两级党委每季度进行一次中心学习组学法,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周末下午学法,工商企业岗前班后学法,三年级以上学生每月一次学法等制度,这些普法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督促了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学法积极性,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开展。三是重点普法教育对象落实。在整个普法教育中,我们在狠抓执法人员,企业厂长经理,青少年学生这三个重点对象教育的同时,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分期轮训,请法学教授举办讲座,开展法律知识考试等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近期,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了明确细致地规定和要求,有力地规范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带动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四是抓好辅导教师的落实。为了提高普法教育质量,县里组建了法制教育讲师团,以县政府法律顾问为主。同时,各乡镇、各单位也都配备了相应的普法辅导讲解员,深入农村、机关、学校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应。五是参加学习人数落实。每次组织培训,我们都按照计划要求,严格抓好参加学习人数的落实。通过采取以上五项措施抓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仅普遍提高了全县人民的法律知识水平,也为快速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以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为有效途径,全面推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博峰街办事处位于阜康市政治、经济、文化、商贸流通中心区域,辖区东临博北路,西至瑶池路,南连准噶尔路,北接城北路,总面积3.7平方公里,下辖6个社区居委会,总户数1.3万余户,4.1万余人,有汉族、回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等19个民族。具有流动人口多、商业网点多、重点人口多的特点。
博峰街办事处于2011年3月30日至3月31日就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接交,从博峰街派出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人,全部为缓刑人员。其中男7人,女3人;犯交通肇事罪1人;行贿罪1人;受贿罪1人;虐待罪1人;贪污罪3人;危险物品肇事罪1人;打架斗殴罪1人;盗窃罪1人。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博峰街办事处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创建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
1、及时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武装部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矫正领导小组。
2、街道党工委专门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档案管理、教育培训和记分考核等15项管理制度,细化社区矫正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任务,根据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建立正卷、副卷,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监管情况,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账,同时初步建立了一只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以及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组成的12名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配合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有计划有安排,社区组织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3、与各社区党支部书记签订社区矫正对象监督协议书,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签订帮教协议书,同时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积极参加阜康市司法局组织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知识培训。
为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一是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周汇报、月面谈、季走访制度,即: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社区服刑人员每周通过电话了解思想状况,会客活动情况;计划每月与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思想交谈,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和每月一篇学习笔记;每季度司法所与志愿者和帮教人到社区服刑人员家中进行一次走访,与监管人进行一次面谈,做到了周闻其声、月见其人,确保辖区社区服刑人员不托管、不漏管、不失控。2011年4月7日博峰街司法所举办了社区矫正对象法制教育学习班,对辖区内14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入矫教育,并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阜康市社会综合福利院公益活动。二是分类管理,我们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犯罪种类把社区服刑人员分为严管、普管和宽管三个处遇等级,分类教育、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对敏感对象底数清,情况明,减少工作的盲目性、随意性,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矫正,把宽严相济刑法政策落实到工作中。三是广泛动员社区力量参与,定期与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志愿者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与联系,随时了解掌握矫正对象在家中的现实表现,心理状态和情绪变化,收集反馈相关信息发现不良苗头,及时跟踪家访,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遏制在萌芽状态。促使其由社区服刑人向社会人的角色转变。
目前社区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为14名,均表现良好,教育改造、矫正工作正按计划有序进行。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2010年,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洛江,建设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2名,目前在册48名,其中男性44名占91.7%,女性4名占8.3%;缓刑36名占75%,假释8名占16.7%,剥夺政治权利3名占6.25%,暂予监外执行1名占2.1%。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今年来我区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如8月18日,我区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及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区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工作联系会和联络员制度,完善法院审前风险评估、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各乡镇(街道)矫正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全区48名矫正对象均能认罪服法、服从监管,至今未出现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目前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矫正对象在接受日常监管教育中,思想认识上均有崭新的变化,能自觉接受监管,主动参加矫正机构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如2010年“4·14”玉树地震时,河市镇矫正对象杨文实积极响应号召,参加河市镇组织的抗震救灾捐款捐物公益活动,自愿献爱心捐款1000元,热心于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28、29日和10月15日至20日,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两次联合对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洛江区籍在沪在粤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
(四)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乡镇(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年初及年中,联合区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泉州监狱等部门对我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2次警示教育活动,有效提高矫正对象的监管效果;4月底,联合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开展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大检查活动。检查中,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派出所能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规定,规范日常监管行为,加大帮扶教育力度,提高矫正质量,有效防止重新犯罪问题的发生。
(六)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实现安置就业市场化,结合我区实际,区社区矫正办与泉州市华丰果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决定,依托在这家企业中设立洛江区社区矫正劳动就业培训基地。基地建立以后,凡属洛江区籍社区矫正对象无生活出路的,经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提出意见,报区司法局审查,附合就业条件,并愿意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经社区矫正办和基地同意,给予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对劳动技能进行培训,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区司法行政机关发挥协调联动作用,想方设法联系各有关部门为社区矫正对象争取多方扶持。区劳动部门对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培训劳动技能、减收免收劳动就业信息费等。协调农业等有关部门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
三、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我们会继续深入基层一线,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主动做好工作。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各级社区矫正组织,要按照省、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2、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加强廉政建设,造就一批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的矫正队伍。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健全卷宗查阅借阅制度,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3、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要积极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要针对矫正对象在转入矫正期,心理上都有一种失落感,认为自己被社会、家庭抛弃,不安心改造的情况。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集团公司领导:
我就个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向党组织简要汇报如下:
一是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局、公司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搞好生产任务及时下达、图纸交底和会审,技术交底、质量通病防治与预控、细部工程创优。今年,公司施工任务重,时间紧,而且各种维修、大修工程点多面广而且相对分散、偏远。面对这种状况,我积极配合公司领导工作,转变观念,立志作为,牢牢掌握安全生产和进度控制的主动权,结合基建“三提升三强化”安全生产主题活动,加强现场安全安全监督力度和细化进度合约即时管控,特别是对施工现场危险源的正确辨识并积极采取预控措施,把违章当作事故,宁听骂声,不听哭声,有力推进施工进度的同时确保公司的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是不折不扣地将公司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执行力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以积极的心态和强烈的责任意识,发挥自身优势,对待工作不推诿,困难面前不低头,逆境里面不叫苦,努力工作,特别是大量繁琐的电网erp基建模块上线操作、工程资料收集汇总和网络传递,对750kv顺样变、福里变等往返奔波信息协作圆满完成了任务,以部门每月月度任务为目标的努力完成保证公司大目标的实现,把公司领导提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敬业爱岗,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和业余学习,在工作中通过自考各类执业证书掌握新知识,学习新技术,积累新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本人作为公司职能部室管理人员,大量和项目部打交道,为了使基建工作优质高效完成,我以党员的身份郑重承诺:能为项目部办的事,立即办;该为项目部办的事,坚决办;难为项目部办的事,想法办,始终以服从和服务作为我个人的行动准则。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本人的不足: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标准还不够高,要求不严,能过就过,只要完成任务,不受批评就行。对此,我的整改措施是:转变观念,转变作风,把自己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尽快转变到局领导对我们提出的各项要求上来,提高工作热情,增强工作信心,加大工作力度,用无私的心,奉献的情继续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自评格次:良好。
按照《关于印发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检会【2010】39号)要求,我局对全系统2008年至2010年办理的486件案件进行了排查,对全系统‚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情况已专题上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有序开展。
一械’违法犯罪活动执法协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兰州市公安局驻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特派室‛,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结合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预防和打击兰州地区违反‚四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市公安局派人入驻我局公安特派室,与我局稽查分局本着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原则,共享获取的违反‚四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按照各自工作程序进行案前调查,查明基本情况,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协助和支持;应追究行政责任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公安机关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伍的建设,制定了六条禁令、问责办法等多项制度,明确了以罚代刑的责任追究,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由于我们系统组建时间短、执法队伍相对年轻、执法办案的经验也比较缺乏,多年来我们特别注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去年我们建立了‚五个一‛的学习制度(每周一学、每月一写、每季一读、每半年一考,一年一评)、组织各单位开展模拟执法现场培训、举办了岗位大比武执法实践竞赛活动,主要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和执法实践中有关证据的保全、行政诉讼的规定、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相衔接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我们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案件调查初期的公安介入,通过与公安协同办案,主动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经验,使一些比较棘手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有力有效。
我局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抓主抓重,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一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去年以来,共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6679家次,餐饮单位9772户次,责令整改461户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0起,实施行政罚款118.49万元,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药品1户,捣毁假劣药品窝点1个,吊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9家,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5家,回收销毁过期不合格药械3500多种,货值金额67.6万元。
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尤其是通过邮寄和互联网交易等方式销售假劣药品行为,查处了‚宫颈癌疫苗‛等假劣药品案件92起,取缔无证经营1户,捣毁假劣药品窝点1个,罚款59.1万元。
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查处了省冠兰中药饮片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制何首乌‛等制售假劣中药饮片案件14起,实施行政罚款4.84万元。同时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评价性抽验工作,共抽样213批,已出报告125批,不合格的36批次正在立案查处中。
286家小型医疗机构进行了分子筛制氧设备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情况的全面检查,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用氧和一次性医疗器械的使用。
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把餐饮具消毒作为餐饮服务的重要环节进行整治,在餐饮单位大力推行餐饮具消毒‚瓶盖管理制度‛,对22家餐饮具消毒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围绕兰洽会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在全市大中型餐饮单位开展‚改陋习、树新风、保安全‛的专项行动,重点解决餐饮单位包厢内‚两盆水‛洗消餐饮具的突出问题。同时开展餐饮单位公开承诺活动,在全市所有大中型餐饮单位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了监督信息公示牌和质量安全承诺书。在兰洽会召开前夕,尝试在大型餐饮单位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进一步明确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安宁区食药局还向高校食堂派驻了食品安全协管员,进一步加强了对餐饮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的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在对全市无证餐饮单位进行摸底的基础上,按属地化监管原则,由辖区政府组织开展无证餐饮单位的整治,取得了较好效果。与此同时,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了《兰州市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符合我市实际的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定和准入标准,解决了经营者长期无法许可经营的问题,将保健食品经营纳入管理范围进行严格监管。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突出‚三化‛,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两法衔接‛。
工作的全过程。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查处工作机制,通过不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努力建立健全一整套有约束力的制度和机制,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内部规范性文件,规定移送的详细操作规程,从制度上保证案件移送质量,为执法人员提供了行为准则。
(二)加强部门配合,确保‚两法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和公安部门实施联合办案力度,一方面可以依靠公安机关强有力的执法手段,有效获取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我局稽查人员专业知识和熟悉市场情况的优势,使得侦查工作得以有重点地深入开展;加强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和协作配合,集多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全力保障案件查处的需要,调查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犯罪案件。通过各部门的有效合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维护‚四品一械‛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防微杜渐,尤其是防止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法工作必须与刑事司法工作有效地衔接,才能确保对违法犯罪者的有力打击,才能确保市场经济的有效有序,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但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对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一)补充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一是建立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工作制度。对一些大案要案,规定司法机关提前介入,联合办案,弥补行政机关在查办重大案件中手段有限、取证困难的不足,同时及时采取对嫌疑人的控制措施,改变行政机关移送涉嫌人实际无法完成的事实。二是建立移送案件司法机关撤案的衔接机制。对于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后又决定撤案,应及时与行政机关做好衔接,以利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后续行政处理。
(二)建立保障信息互通的工作机制。食药监系统与司法部门等其他相关部门应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的相关制度,通过信息交换,重点解决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业务查询、检验、鉴定等方面存在的信息不及时、渠道不畅通等问题。
以上汇报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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