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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模板19篇)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模板19篇)



读后感是对阅读体验进行总结和回顾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消化所读书籍的内容。小编挑选了几篇精彩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

说实话,我并不怎么喜欢看小说,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也没有认真拜读过,知道郭靖、张无忌、杨过等人物,基本上也都是通过观看一部部精彩的电视剧。开学初带小孩子到图书馆时,看到一本《读金庸,说教育》的书。闲暇时翻开一看,不禁被深深吸引,也被金庸先生武侠小说中所蕴含的教育理念所折服,也忍不住拿起了金庸先生的小说。

从金庸先生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波澜壮阔的历史长河,感受到他字里行间的大气,也可以看到非常细腻而又打动心扉的爱情,读之令人荡气回肠,韵味无穷!然而,当你掩卷深思,跳离那些大侠,抛开武侠精神之外,我们却看到的是他小说里关于家庭教育的讨论和深思。

一个人性格以及品格的养成,往往和家庭教育有着莫大的关系。

先来说一个失败的案例吧,就是《神雕侠侣》里的郭芙。作为“侠之大者”代表郭靖的女儿,却因自小得到父母宠爱,性格骄傲自信,自小娇生惯养,不懂人情世故,莽撞任性,知错不改..将门却无虎女,除了承接了黄蓉的外貌以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而造成这些性格的原因,和她的家庭教育究竟有没有关系呢?答案是肯定的,作为父母的郭靖和黄蓉,一个太过关注事业,一个习惯护犊,当她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因为一点小事情就曾指使武氏兄弟欺负杨过,而这些却没有引起父母足够的重视,导致她习惯被母亲捧在掌心呵护,被周围的人吹捧,养成了刁蛮任性,不知天高地厚的后天性格,成为金庸小说里又一位不讨人喜欢的女性,而这些,她的父母必须负家庭教育失败的重大责任。

关于家庭教育,金庸小说里成功的例子也有很多,《倚天屠龙记》里的张无忌算得上是一个,尽管父母只有在他很小的时候和他生活在一起,但是却从小教会了他很多做人的道理,影响了他的一生。第一个就是诚信,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会做到。早在幼年时期,就被别有用心的坏人抓去,且让他身受重伤,逼他说出义父谢逊的消息。那求生不得的痛苦煎熬可想而加,但当殷素素问他是否说出了义父的下落时,张无忌昂然回答:“他便打死我,我也不说。”此一言,足见少年张无忌对于诚信的坚持,而这些家庭教育,对他的成长起了非常大的作用,无论武功已经是天下第一了,还是当了明教的领导者了,依然待人有礼,诚恳做人,而一个人成功人的特质之一就是在待人处事的时候必须真诚和讲信誉,言必信、行必果。而这些,应该是和他小时候受过的家庭教育有直接关系。另外一个性格就是孝顺,当得知义父谢逊被人囚禁了,无论多么大的困难,都要去解救他,这些,和《宝莲灯》里的劈山救母的沉香一样值得尊敬。

金庸先生笔下的武侠世界大气磅礴,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明,尤其是他笔下英雄们“儿童时期”迥异的成长历程和最终的结局。不管是作为担当家庭教育职责的父母,还是作为担当学校教育的老师,认真研读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确实可以让我们受益匪浅!

复仇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dd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刚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眼泪在我眼圈里直打转。八年前,他年轻健壮,训练有素,为主人身负重伤。八年后的它,已经不再年轻,而且身体残疾。但是它,却凭着敏锐的嗅觉,对主人的忠诚,以及对敌人的刻骨仇恨,做出了不寻常的举动,舍生忘死,咬死了杀害主人的仇人。文尔内的确是条义犬,义在正义,义在忠诚,义在有着非凡的本领,敏锐的嗅觉和惊人的记忆......

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使我知道了什么叫感恩,什么叫坚韧不拔!

汪曾祺

“辛夸高峙桂,未徙北溟鹏”小麦说梦见了这幅对子,不敢敲门,不知开门的会不会是他.

很久以前他们叫我英子.叫英子的时候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受戒》,对着文中的小英子傻笑,这哪是小说,分明是柳新生笔下的水彩风景.

许多年以后发觉小麦的话汪曾祺的小说很象,常常带着梦幻般的呓语,就象《受戒》的开头,没有铺垫没有起因,“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简短直白的直接将后面行文归于自然.

《徙》是小麦推荐我看的,她说了一句:“他有一双宝黛式女儿.”于是我便去看,看过了开头讲学生们唱校歌,细致到各年级学生的体会;看过了谈甓渔和谈家门楼,细致到在门楼里坐着歇脚的轿夫和谈先生的螃蟹;看过了疯秀才徐呆子应考数年不中竟等到个废除科举,终于哭死在街上.汪曾祺用平静到如同绢细棉布般的语言慢慢讲述着一个曾经的场景,那场景的每一个角落他都经历过,每一个角落都忍不住要细细描述一番直到看到“高北溟坐在百年老屋之中,常常听到徐呆子从门外哭过来,哭过去.他恍恍惚惚觉得,哭的是他自己.”这一句的情景没来由的想到《血色湘西》第二集,端坐在清溪书院大门里领着孩子们读书的瞿先生.一时竟忘了“一双宝黛式的女儿”的话,对着他住的“开着蓝色的碎花的野草”的院子和贴着他亲自写的“辛夸高峙桂,未徙北溟鹏”的对联的白木板门出神.

汪曾祺对高北溟的房子着墨不多,只一句几概括了——“一所小小的四合院.房屋虽也旧了,但间架砖木都还结实.天井里花木扶疏,苔痕上阶,草色入帘,很是幽静.”不过从后文的字里行间还是可以窥到其中的布局,文中说道“约几个志同道合的教员,在家里赏荷小聚.”想必那院子里是有个小池或者荷花缸.文中还说“(高雪)高起兴来,打了井水,把家里什么都洗一遍,砖地也洗一遍,大门也洗一遍,弄得家里水漫金山,人人只好缩着脚坐在凳子上.”“高先生的藤椅,除了她,谁也不坐”想必那院子有一点象《大明王朝1566》里海瑞家,铺着石板,摆着一个藤椅.对了,还栽着花——“浇花.这是她(高雪)的特权,别人不许浇.”大女儿安分守拙,有好看的先给妹妹看,好穿的先给妹妹穿;小女儿高雪心高气傲,要考高中,将来到北平上大学.高冰在劝高雪出嫁时说了一句:“这是命,你心高命薄.”不想一语成诔.高雪害怕牢笼,在家是个牢笼,出嫁还是个牢笼,飞不出去,终于郁郁而终.她就没有想想她的父亲高先生也同样飞不出去啊.我并不喜欢他女儿们的名字,高冰高雪,这不该是他家世业儒的高北溟该取的名字,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我的注意力早已不在“一双女儿”那儿.合上书,眼前还是高先生小院的白木板门和门上已经发白的对联.

如果说《受戒》是柳新生层层氲开的清凉水彩,那么《徙》就是衣纹笔细细勾勒的一幅工笔荷花.一开始不觉得这幅荷花有什么特别,推开书却无法忘却.我明白了,小麦,如果是我,也会在门前犹豫.

最近应班主任的期望和要求,我们班的同学们都在恶补名著的阅读.我当前正在拜读现当代作家汪曾祺的作品,在《徙》这部作品中,我惊喜地发现当中有很多关于教育教学的思想和现象.曾祺的《徙》,创作于1981年,文章成功地塑造了一位艰难时世中的语文教员高北溟狷介特立的性格.作家试图通过这个卓然不群的形象,寄托了自己的教育思想与人生追求.

作品中提到“高先生要求‘随班走’.教一班学生,从初一教到初三,一直到送他们毕业,考上高中.他说别人教过的学生让他来教,如垦生荒,重头来起,事倍功半.教书教人,要了解学生,知己知彼.不管学生的程度,照本宣科,是为瞎教.学生已经懂得的,再来教他,是徒劳.他要看着、守着他的学生,看到他是不是一月有一月的进步,一年有一年的进步.如同注水入瓶,随时知其深浅.”这些话语让我们不难地认识到在现实教育中因材施教的重要性,就如孔子的一个例子,面对同一件事情,对于子由、子路两种不同性格的人,他进行了截然相反的教育.并伴随着一种动态性的教育,对此我深有同感.对于学生而言,频繁的更换老师无疑是有害无益的.我高一时在普通班,高二高考入了重点班,师资完全换了,虽然不得不承认这些师资确实很优秀,但最初我们这些插班生还是弄的个身心疲惫才逐渐适应新的他们新的教学方式.这不是小说中,高北溟的“教一班学生,从初一教到初三,一直到送他们毕业,考上高中”的做法,就是考虑到了这个因素.

此外,小说写到:“他要求部定课本之外,自选教材.他说教的是书,教书的是高北溟.‘只有我自己熟读、真懂,我所喜爱的文章,我自己为之感动过的,我才讲得好.’他要把课堂讲授和课外阅读结合起来.课上讲了《卖炭翁》、《新丰折臂翁》,同时把白居易的新乐府全部印发给学生.讲了一篇《潍县署中寄弟墨》,把郑板桥的几封主要的家书、道情和一些题画的诗也都印发下去.学生看了,很有兴趣.这种做法,在当时的初中国文教员中极为少见.他选的文章看来有一个标准:有感慨,有性情,平易自然.这些文章有一个贯串性的思想倾向,这种倾向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人道主义.”则表现了他独特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

在这部小说中,更有“重视作文的训练”、“对学生一视同仁”等先进的思想.平时我看小说最注重的还是故事情节,但当我看到这部作品,我的眼球却紧紧地被这里面那些关于教育的字眼抓住,也许是因为现在自己是教育界的“后备军”的想法所驱使吧!不过小说中用这么多的篇幅来传达教育思想的作品确实也挺少见,至少我看到过的作品中这样的小说还不多.但是总的来说,这种的倾向还是可喜的吧.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

“我的记忆是忠实于我的,忠实得甚于我最好的友人。”全诗一开篇便将记忆这一抽象的事物幻化为忠实于诗人的最好友人,让记忆的形象一下子便清晰了起来。纵览全诗,没有一句是直接摹写自己如何涌起记忆的感觉的,而是通过“燃着的烟卷”、“百合花的笔杆”、“破旧的粉盒”、“颓垣的木莓”等等组合的意象,把自己的“记忆”形象化、立体化。那一个个意象充分体现出作者生活在百无聊赖、郁闷烦躁、甚至有点自暴自弃的状态中,仅有那唯一的一抹亮色“百合花的笔杆”,就如同一片荒地中仅剩的一点零星绿意,那便是希望的化身,作者精神支柱的化身。那字里行间所透露出的是作者缺乏活力的生命看不到希望,能依靠的仅剩下那一点点回忆和手中的笔杆罢了,充满了孤独寂寞与苦闷。“它是胆小的,它怕着人们的喧嚣”隐隐透出了诗人内心的脆弱,有逃避现实的想法。“它的声音是低微的,但它的话却很长,很长”,回忆在现实的面前显得是那样的弱小,但在慢慢的时间与空间中,记忆却成了诗人唯一可以抚慰自己心灵的避风港。“它的话是故旧的,老讲着同样的故事”,诗人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去回忆过去的事,这中所透出的是对现实生活的无奈,回忆似乎已成为诗人唯一一个获取生活信念的途径了。回忆并不全是美好的,这中间也是有“夹着眼泪,夹着太息”的部分的,但那些痛苦不同于现实中的痛苦,也正因为有了那些苦,才让回忆变得完整,变得更加让人感到珍贵。“它的拜访是没有一定的,在任何时间,在任何地点”越是没规律越是显出诗人对回忆的依赖,显示出了大部分时间诗人都是生活在回忆之中。“但是我是永远不讨厌它,因为它是忠实于我的。”在最后诗人再次强调回忆是忠实于自己的最好友人,一个“永远”一下子升华了诗人在全诗表现出来的对回忆的无限依赖的感情。越是依赖回忆就越是体现出诗人对现实的悲伤与无奈,只有在回忆中诗人才能找回暂时的心灵的宁静。全诗一直都沉浸在那淡淡的哀与愁的感情基调之中,那种无奈,存活于现实的苦闷,在诗人对回忆的诉说中尽显无疑。依赖于回忆生存,只因现实太让人失望。

汪曾祺五味读后感

《五味》中,只听得汪老把中华美食,各地小吃小菜娓娓道来,不仅讲它们的做法,还讲它们的来历。我惊讶于他的博学,好像一本活字典,不需要百度。或者说,他的脑子里有无数的线。线头往外一扯,就扯出很多很多相关的知识。关于美食,奇闻趣事,古今中外,出来很多严肃的论证。

在对待食物历史的考证上,汪老是一副老学究的摸样,严肃的很。一转身,你又会看到这样的句子:“我曾经夸口,说我什么都吃,为此挨了两次捉弄,一次在家乡,我原来不吃芫荽(香菜),以为有臭虫味。……铺中管事弄了一大碗凉拌芫荽,说:‘你不是什么都吃吗?’我一咬牙吃了。从此,我就吃芫荽了。”这一段让人大有惺惺相惜之感。因为我也不喜欢吃香菜,原因也是有股臭虫味。一个可爱的逞强的老头就呈现在我们面前了。我也惊讶于他的阅历,四方食事,娓娓道来,他吃过这么多菜!他真敢尝!

汪老的故乡在江苏高邮,讲起故乡的食物,他又是那么深情款款含情脉脉。他有多爱家乡啊。故乡的炒米和焦屑、端午的咸鸭蛋、咸菜茨菰汤、虎头鲨、昂嗤鱼、砗螯、螺蛳和蚬子、野鸭、鹌鹑、斑鸠、鵽、蒌蒿、枸杞、荠菜、马齿苋,都留在他的记忆里,留在他的笔下。《故乡的野菜》中细说了荠菜、蒌蒿、马齿苋、莼菜,还提及了一个故乡在明朝时的`散曲作家王磐,重点介绍了王西楼的《野菜谱》,有图有配诗,多写人民疾苦。“江荠青青江水绿,江边挑菜女儿哭。爷娘新死兄趁熟。止存我与妹看屋——江荠”,“抱娘蒿,结根牢,解不散,如漆胶。君不见昨朝卖客船上,儿抱娘哭不肯放——抱娘蒿”。汪老说,这些诗的感情都很真挚,读之令人酸鼻。的确,汪老告诉我们他的家乡有一位用野菜记录百姓疾苦的散曲家,他把他的感动带给了读者,也把他对故乡这片土地的爱带给了读者。靠近民间的作品,总有人间烟火的味道,说尽世间人情冷暖,说尽百姓疾苦。

汪老年轻的时候在西南联大读书,那段在昆明的日子我想他也是印象深刻吧。不然就不会有《昆明菜》、《昆明的吃食》这些文字了。《昆明的吃食》里描写饭馆“映春时”里的一位堂倌,很有小说人物的味道。“这是一个两层楼的饭馆。楼下散座,卖冷荤小菜,楼上卖热炒。楼上有两张圆桌,六张大八仙桌,座位经常总是满的。招呼那么多客人,却只有一个堂倌。这位堂倌真是能干。客人点了菜,他记得清清楚楚(从前的饭馆是不记菜单的),随即向厨房里大声报出菜名。如果两桌先后点了同一样菜,就大声追加一句:‘番茄炒鸡蛋一作二’(一锅炒两盘)。

听到厨房里锅铲敲炒的声音,知道什么菜已经起锅,就飞快下楼,(厨房在楼下,在店堂之里,菜炒得了,由墙上一方窗口递出)转眼之间,又一手托一盘菜,飞快上楼,脚踩楼梯,登登登登,麻溜之至。他这一天上楼下楼,不知道有多少趟。累计起来,他一天所走的路怕有几十里。客人吃完了,他早已在心里把账算好,大声向楼下账桌报出钱数:下来几位,几十元几角。他的。手、脚、嘴、眼一刻不停,而头脑清晰灵敏,从不出错,这真是个有过人精力的堂倌。看到一个精力旺盛的人,是叫人高兴的。”现在到哪里去看这样麻溜的堂倌呢?有的话,我还真想见识见识,绝对的俗世奇人呐!

回忆了故乡的食物和昆明的食物,汪老说,食物和文化一样,要多尝一尝。由《五味》这本书的开篇《葵·薤》为证: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

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汪老把对食物的态度延伸到对人生的态度对文艺创作的态度上。他也讲过这样的话“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这位被称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作家,我觉得他的思想要比现在很多的人先进的多。

汪曾祺

整篇文章读完后,好像幸福地自我释放了一次。简单的布景,简单的情节,简单的心情——人性就是很简单的,顺其自然,从心所欲,可是对比我们不简单的现实生活,这份温暖显得有些无力。

小说的主人公小明子,从小就注定要出家,出家成为他们故乡人谋生的手段,而并不是出于对人生的感悟等等。“跟爹娘磕个头,就跟舅舅走了”;学名直接变成法名,一切看起来都很随性。出家受戒,忽然有了种轻松自然的感觉,之后便开始了在“荸荠庵”的生活。看起来主要描写了两点——小明子和英子的交往与寺庙中的生活。作者笔下的和尚令人瞠目结舌——每天只念三声南无阿弥陀佛,几个大师父根本没有吃斋的规矩,甚至带着家眷一起管理荸荠庵,打牌、抽烟、唱酸溜溜的歌,无所谓什么清规,他们只是在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悠闲自在,更谈何压力、郁闷?这些和尚的生活看似会不耻于人世,可是他们活着只是为了那种宁静,又管世人怎么想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师父杀猪的场景,眼前出现猩红的血溅在和尚袍袖上的场景,好是诡异,却也隐约有一种快意。念着“往生咒”杀猪,带着家眷出家,这些可爱的和尚让人眼前一亮。

嘴角不自觉地泛起笑意,我的心情在慢慢沉淀着。小英子聪明灵巧,活泼善良,似乎她的世界永远不会有悲伤。当她为小明子参谋画什么花,当她好奇受戒是什么样子,当她留下那一串美丽的小脚印,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哦,是圣洁。那一串脚印,既描绘出小女孩的纯洁烂漫,又预示着小明子和小英子感情的发展。当他们两人在一起时,镜头总是如此唯美,他们简单得有些幼稚。小英子看流星雨时忘了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她会许什么愿呢?作者又用省略号引出无尽的遐想。有了他们两个,布景都活了起来,就像是两个天使,我不禁莞尔。

其实初读这篇文章,很难体会到最深层的东西。参阅一些资料,才对主旨有了大概的把握,有两个字不断的出现——人性。我不禁思考,什么是人性。如果说是和尚们对自己的心灵、欲望的坦诚,恐怕我还不敢苟同。这当然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用真善美来形容人性(当然这很俗),那么还缺少最重要的美。于是来到文章的高潮部分,两个人都直面自己的内心,把握住最单纯的幸福,这才是人性最巅峰的部分,它是这样的幸福和惟美,一瞬间我像是变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这自然成了作者的升华。小明子英俊多才,小英子温柔可爱,他们互相倾慕,也知道对方的心思。人性指引着他们勇敢地说出来,勇敢地寻求爱。于是他们便这样做了,于是他们得到了人性中最美的东西。

离开这篇文章,我还是想问,什么是人性?荸荠庵当然不可能存在,那种生活也只是个梦想。而我们的生活呢?是在疲劳时看一看窗外的风景,还是在压力下释放呢?我们有天性,可这种现实的生活,早已忽略了它。无奈的、遗憾的,我不想呼吁谁重拾天性,因为这不是我们能掌控的,只是希望我记住我自己还有天性,有对它的向往。所以,能像明海等人一样干着自己享受的事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幸福。

谢谢这篇文章,让我在这段时间内找到天性。

文档为doc格式。

汪曾祺五味读后感

汪曾祺的书我读的不多,这本《五味》是从妻子“嫁妆”中翻出来读到的。初读之下如饮淡茶,字里行间氤氲着一股阅尽世情怡然自得的意味,又饱含时光交错历尽沧桑的智慧。

就象翻开首页,便是《葵·薤》,开篇引用《十五从军征》,“诗写得平淡而真实,没有一句迸出呼天抢地的激情,但是惨切沉痛,触目惊心。”如同说他自己的文章。这篇《葵·薤》从汉乐府写到《齐民要术》;从诗经写到嘉庆吴其浚的《植物名实图考》;从内蒙、山西、北京写到江西、湖南;从饮食写到了创作;最后意味空长的提出: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许多东西,乍一吃,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这些话语,写的是饮食,言下之意指创作,话外之音又何尝不是直指人心,直指人性,直指人生。

作者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全书不过一百余页,然而古今中外,莫不涉猎;江南塞北,山川河流,如数家珍;各种各样的珍馐美味,家常小菜,奇风异俗,娓娓道来,仿佛在看一部吃食的百科全书,又象是观一部嬉笑怒骂酸甜苦辣的大戏。

五味如茶,足堪细品。读一遍是读不完的,就如写到祖父喝茶,“喝的很慢,喝一口,还得回味一下。”

热爱美食的人大多热爱生活。在汪曾祺身上这句话得到完美的诠释。很多的食物,本身是何种味道其实已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蕴含在其中的回忆,当时的情感和悠长岁月中的淡淡忧伤,以及由此伸引而来的从容与淡然。

如同和周作人同名的那篇《故乡的野菜》,“枸杞头带着雨水,女孩子的声音也带着雨水。”“我的家乡本是个穷地方,灾荒很多……家破人亡,卖儿卖女的事是常有的……现在水利大有改进……悲惨景象不复存在了……我为我的家乡感到欣慰。”拳拳赤子之心,无关风月,亦无关岁月。

看他写三年自然灾害时,自制口蘑豆送给黄永玉,“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在日记里写道:‘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的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字里行间透出的自鸣得意让人失笑之余却又不无敬意——三年苦难的日子留下的竟是这样温暖的记忆,这要有个博大的胸怀才能做到吧!我想。

书里还有个关于孩子的段子,是说北京的绿豆糕不加油,不好吃,但因为他有一阵胆囊炎不宜吃油,才买了一盒,他的孙子“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他觉得不可理解。在《逐臭》一篇中,说道美国朋友招待他吃臭起司,以为他吃不来,“我连王致和臭豆腐都能整块整块地吃,还在乎什么臭启司!待老夫吃一个样儿叫你们见识见识!”

《五味》在封底加了大约是编者所写的.一段话,里面有句:“读其文,如睹其人,好一个可爱的老头!”我很认同这句话,可惜书里没照片,不识此老真面目。直到后来机缘巧合,读到江苏文艺出版社的《汪曾祺文集—散文卷》,里面有张汪老与小孙女在沈阳“怪坡”的照片——老头左手牵着孙女,右手拎着圆形带边的夏凉帽,微皱着眉头炯炯有神看着镜头——果然有些老顽童的风范。

这些年,经历过人生的一些有苦有甜的况味,愈发觉出《五味》中的真实和平淡是何等的可贵。我也曾试图想仿照汪老的做法,将马兰头在盘子中码成“宝塔状”再浇上麻油、香醋,可惜“宝塔”却总是垒不成,奈何奈何。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

金庸先生的全集,一箱子书快递到家的时候,我发现房里的五层小书架根本摆不下这么一大箱子书,于是放在小书桌下面搭脚的踏板上。4月初买的这套书,到目前为止看了大概16本,还有二十本没看。之前有写过单本书的读书笔记,现在整套书读一小半的时候,觉得自己颇有一些肤浅的感受,于是便以读书感的形式记录下来,此为上篇,文字肤浅,也为后面的读书留有余地。

最开始看金庸,不知道从何下手,电视剧大多都看过,书嘛有几册略为翻过。后来,反其道而行之,倒着来看。于是打《鹿鼎记》起头,开始慢慢往下看。这样看,刹车便有点刹不住了。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写的着实精彩。故事情节,无一不让人沉迷其中,一捧起书便难以放下。这么多年来,虽然也有个别时候废寝忘食看书,但是,成套成套这么看下来,历时这么久,看金庸的书还是头一次。从来没有这么着迷,钟爱看书,这是其一。其次呢,金庸先生的小说故事情节,基本上没有重复的。你看的时候,不会感觉到,这故事情节太假,刀斧痕迹太明显怎么样。相比较现在的网络小说,虽然热门,但是你会明显感觉到就是虚构,太假,而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却不如此。经典就是经典。

看着看着,越发佩服金庸先生!真是学识渊博,文学大家不为过!书中的各门各派,武功招数,天下大事,讲的是有理有据,各有出处,绝不是信口雌黄,乱编一同。举个例子,《天龙八部》里面的乔峰所使丐帮神功——降龙十八掌,那是出自《周易》。“降龙十八掌”中的“时乘六龙,潜龙勿用,见龙在田,终日乾乾,或跃在渊,飞龙在天,亢龙有悔,群龙无首”...这些耳熟能详的武功招式你会不会觉得很亲切?其实,十八掌的全部招式除第十式“双龙取水”出处不明以外,其它十七掌皆来自《周易》。除此之外,在金庸作品中出现的历史事实,历史人物,都是有迹可循。金庸先生作品中地域跨度极为辽阔,要想写好各个地方的地理地貌,风俗习惯,人文风景等等,这都需要有极为深厚的文学功底,非学识渊博无以成此书。

另外,在人物塑造方面,大家应该是了解较多。金庸笔下所写的众多人物(极其次要的人物除外),各个是有自己的.特点的。可以说是在人物塑造方面,极为成功!你谈论起这些人物中的任何一个,脑海之中无不浮现出这个人物来,长相如何,武功如何,性和如何,经历如何,独具特色,几乎没有重样!15部书,人物几何?这恐怕真是难以做到吧!

看了十来本,只是有了上述一点薄见,如食美味佳肴,我现在只是刚嗅到它传出来的香味,看到它的模样,却还没真正尝到其中的滋味。慢慢来吧,书,是越品越香,越读越有滋味的!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

三毛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她只是用一颗真诚的心在讲故事。她的文字天真烂漫、朴实无华,但就是由这些简单的字句组成的小文章,读起来让人感动不已。她和荷西两个人在撒哈拉大沙漠的日子艰苦极了,好像越是生活艰苦的人,心境就越是平和。反而是我们这些没怎么受过苦的人,受到一点点委屈就愤愤不平。她的生活同样是充满琐事和争吵,她写的也正是这些琐事、争吵和委屈。她受过许多苦,许多委屈,但笔下的文字永远是那么平和、乐观,仿佛只是在玩游戏而已。让后人称道的她和荷西之间的爱情,其实也是充满了矛盾和争吵,面对这些,三毛是一个懂得生活的姑娘,她和荷西用相互包容和妥协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是啊,生活的艺术就是相互包容和妥协,谁都得让一步,硬碰硬只能不欢而散。

一般人受一点点委屈就愤愤不平,在心里留下一个结,而三毛呢?她是那么地好奇,仿佛永远有新鲜的事物在等着她,吸引着她的眼球,根本没精力去关注什么委屈。她是一个往前看的人。然而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这样的一个人曾有着严重的忧郁症。我很好奇她是如何在面对黑暗时,写下如此阳光的文字的?也许她的好奇心正是摆脱忧郁症的工具,唯有专注于他物时,内心才能平和。她写下这些文章的时候,应该一个游戏人间的人,而不是一个忧郁症患者。

看完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再看《雨季不再来》。懂得了原来三毛也曾是神经质,整天嘴里叼着烟的忧郁女子。所谓的豁达,乐观,不过是时间和经历把人磨成了那副磨样罢了。人都是可以改变的,只是需要时间。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人间草木》第一篇就是《花园》。读了几遍,每次都是一边读一边笑,一边读一边叹,一边读一边摇头——唉,天籁之作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呢。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

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文章开头并没有讲花园,而是讲老宅,灰青色、褐色与黑色的老宅,充满了影子的老宅。试想,在这种背景下开放的报春花,深红、纯白、碧蓝、紫红、浅黄等色的报春花,“它不至于被晒得那么多粉”,更何况,还有花园,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能不美吗?这是对比的美。讲桂花,是这样写的:“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这是意境的美。写腊梅,“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和白磁碟子以及穿花时立在身边头上戴着花的小女孩,就是一幅美丽的写意画,这也是色彩的美。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段十分唯美的描写: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

我真不知道,作者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写的,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有什么联系——那是一个旧时女孩闺房的东西啊,这个女孩是作者的小姑姑又是好朋友。爱素雅的白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拖鞋的女孩,该是多么圣洁啊。

当读到“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上来,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啊。

这样的小场景,在《花园》中比比皆拾:

夜宴,点一个纱灯送客,灯光照在花上树上;槐树上看到的佛院,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悠徐单调的钟鼓声,抱柴草打水的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水东东的滴回井里;半夜在园子里抽烟的父亲和我……一幕幕的小场景温馨又有点伤感,这种美,就像清丽澄明的溪水沁入了我的心。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花园》通篇的笔调是清淡委婉、浑朴自然的。读这些文字,就像在听一个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即兴偶感,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如话家常般的自然。每每读到会心处,不觉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这种不事雕琢的风格,恐怕缘于作者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而就是这种看似不经意、看似闲适恬淡中包孕着一种文化、一份厚重。

另外,我在想,《花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恐怕不仅仅是美好童年的回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还有更深刻的东西,我说不清楚,但我感受得到,感觉就像《寻找家园》、《融入野地》这样的作品一样,在引领我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真善美?精神家园?或许因为我们就是从泥土里走出来的,向往的就是泥土和自然?当然,和那些作品不同的是,汪曾祺的文字是宁静、闲适、恬淡的。

我想,《花园》带给我的,是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雅趣,让我体味到含蓄、空灵、淡远的艺术风格、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的美学价值。《花园》创造的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引领着我步入精神世界的净土。从这个角度来看,《花园》就是我们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也许很多人不知汪曾祺,也许有很多人认为中国现代难见散文大家。这是一种误读,更是一种谬论。

《汪曾祺散文》是我01年时偶在市集中买到的,记得还是盗版书。当时对汪先生所知甚少(应式教育的后果),只知汪先生应该算得上是一个著名作家。

闲暇之余,开始是以一种慵懒的心情看《汪曾祺散文》的。哪知,一读之下竟不能放下。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到了曾经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我们读到了当时人们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们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到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看到了中国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汪老以一种充满人文色彩的笔调,向我们讲述着曾经的往事,向我们传来种种可供学习的精神与思想。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在读历史,更如同在向众多先贤和在世的思想老人学习为人处世!

读了汪老的书,相信大家都能明白,其实中国不缺乏文化大家和散文大家,我们只是缺乏学习和认知的机会。读了此书再说中国无散文大家,也许会是一种笑话!

汪曾祺之书,不读后悔,读了不遗憾!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起散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狭义上的散文是指与诗歌、小说、戏剧并行的一种文学体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散文,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他的语言很怪,拆开来没什么,连起来就有味道。“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放在一起就像“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喜欢的地方就在此:简单、流畅,不娇柔,一气呵成。

汪曾祺作为当代著名短篇小说家、剧作家已是公认的事实,特别是他执笔的`《沙家浜》家喻户晓。而我从知道他的名字起就把他当做散文家,读的第一篇文章是“大淖纪事”,说不出的散淡、精致,就连青石板的苔藓都滑爽地让人想念。

《人间草木》从大量散文中精选而成,最早的写于四十年代,大部分写于后半生,风格依然朴实,技巧臻于至境,很多文章我第一次读到。分别写了花草景致、各地风物、故乡美食、游记采风、难忘岁月、故人师长、平淡人生,篇篇都是精品。

写景是汪曾祺的长项,不枯燥、不艰涩,伴随着时代的印迹,老宅的每个角落都有奇特的故事。虽然过去了半个世纪,其声音、颜色、气味都已归于平静,但我们仍从字里行间看到从手心里滑过的岁月,想得起来都是温暖,怀旧的调子不可阻挡的在陷逸的老房子里漫延。汪曾祺写景怀旧的文章节奏缓慢,情景交融,叙事方法有点像旧小说。由于他熟读古文,文中比喻、怀旧、信手拈来,时不时跳出一些奇句、古句、拗句,风格如《梦溪笔谈》、《容斋随笔》。

写人的文章却情绪活跃、调子轻快,是一种极简的水墨摹写人物传统模式。一个个至亲人物出场,链接了他背诗、临贴、品茶、作画、写文的成长足迹,并理解其淳厚文学功底的源泉。

最喜欢他写美食和各地小吃的章节。偏偏他好象知道女性读者的爱好,只要提到美食,一定要细细介绍味道和制作过程,然后将成品认真形容一番,不但色彩斑斓还有立体感。

汪曾祺曾自谦地说写不了像伏尔泰、叔本华那样闪烁智慧的论著,也写不了蒙田那样渊博的长篇散文。他也不写抒情散文,觉得这个岁数感情过于洋溢,有点像老年人写情书,“不好意思”,所以他的散文都不长,“歪打正着”适应这个“快餐年代”的阅读习惯。短短的,散淡的小美文,读着不累,尤其适合春日午后散淡的阳光洒在身上,多数时候读着读着睡着了,在梦中体验“字字矶珠,句句灼灼”的意境。

好的文章是托着读者一路读下来“哟,完了,后来呢?”意犹未尽是也,这本散文集就有这效果。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有幸领到了汪老先生的《生活家》,看了以后,感觉平淡如水,意蕴无穷。

上大学时,有傅瑛老师讲的《受戒》,感觉汪老先生的文章淡淡的,水水的,同时也暖暖的。后来看了他其他的小说和散文,才知道他喜欢吃,也会吃,而且会做吃食。我就觉得他真的很会生活,而不仅仅是活着。

在《四方食事》中,各种各样的口味,各种各样的调味品,各种各样的食品都有他的看法和吃法。有些美味有的人不喜欢,但吃着吃着就爱上了。如同生活,我们不尝试,不体验,怎么会知道生活的多样性呢?还有你不喜欢的东西,自己可以不吃,但也不要反对其他人吃。是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求同存异,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生活,应该多种体验,就如作者说的,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要杂一点。对食物,对文化,对生活都如此。

《五味》一文中,讲到了山西的酸醋。我们家喜欢吃恒顺的陈醋。另外就是我喜欢吃酸菜鱼。而甜食则是南方人的最爱。记得舌尖上的中国里讲过无锡人爱吃甜食。我爱吃甜品,吃菜却不喜欢太过甜。苦味则想到苦瓜,我不爱吃,也不明白为何有水爱吃,好像苦味可以降火。喝过苦丁茶,居然喝了很久,可能是因为提神醒脑。咖啡美味,不觉得苦,只觉浓香。臭则很奇特,皖南臭鳜鱼是徽菜代表,算是拿得出手的硬菜了,而臭豆腐也是路边摊小吃了。臭味也能这么普及到大众吃食。辣曾经也是最爱,最近三年因为怀孕加哺乳期,不吃辣,现在也习惯了,不能吃辣了,也不能吃咸了。口味接近孩子的辅食,基本上吃食物本身的原味。

《故乡的食物》一文中,我有共鸣的是鸭蛋和荠菜。高邮的鸭蛋的确很有名气,我们这里也爱吃咸鸭蛋,只是我们称之为青皮。小时候记得家里人会像随园食单上说的,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我们家也是这种切法,基本上配白粥或馒头一起吃。不过孩子们总喜欢吃蛋黄,蛋白总是大人吃。让我想到了有的家长能力有限,但她们总是在能力所及的地方,给我们提供最好的。还有就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是淮安人,她就教我用筷子敲破空头,用筷子挖出来吃。或许都是南方人的吃法,竟有相同之处。她还给我寄过咸鸭蛋和烧卖,这又让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荠菜我们这也有,基本上做包子饺子吃,香味奇特,却很好吃。有了荠菜馅,其他我都不会选。不过好像只有清明前可以吃。我爱吃,却不认识。有点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我和桃桃妈妈曾带着孩子一起去挖荠菜,可是一直不认识。像我们又不去菜市场,超市又不卖,今年我们又没有认识荠菜。

生活中总是有着小美好,小期待,小确幸,我们不仅仅为了活着,不必辛苦恣睢的谋生,而要有趣的活着,做一个能感受温暖美好的生活家。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近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

汪曾祺(1920.3.5~1997.5.16),江苏高邮人,中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早年毕业于西南联大,历任中学教师、北京市文联干部、《北京文艺》编辑、北京京剧院编辑。在短篇小说创作上颇有成就,对戏剧与民间文艺也有深入钻研。著有小说集《邂逅集》,小说《受戒》《大淖记事》,散文集《蒲桥集》,还写了他的父亲,大部分作品收录在《汪曾祺全集》中。其散文《端午的鸭蛋》和《胡同文化》被选入中学语文课本。

金岳霖。

整体把握:金岳霖是著名的国学大师,作者对老师充满敬爱的感情,本文即是这种感情真诚流露的见证。但是作者写作本文,采取了一种轻松活泼、幽默滑稽的笔法,让世人看到一个极其富于个性的活生生的金岳霖。

作者笔下的金岳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文章行将结束时有这样一句话:“谁也不会知道这位老先生是一位一肚子学问、为人天真、热爱生活的大哲学家。”可以视做对老年金岳霖的特点的概括,也可以视做对他的一生特点的概括。

在本文中,关于金岳霖的行事大约有:

1、奇特的外貌。讲课时戴帽,帽檐压得很低;戴一副一白片一黑片的眼镜;穿一件其他教员很少穿的夹克。

2、奇特的行为举止。患眼疾,微仰着头;走起路来深一脚浅一脚;在学生面前抓自己身上跳蚤;养一只大斗鸡,同一桌吃饭;搜罗大梨、大石榴,与小孩比赛。

3、独特的。

教学。

风格。有时一上课就宣布穿红毛衣的女生回答问题,致使女生们紧张而兴奋;面对学生们提的各种问题,他都回答;开选修课,师生平等对话,上课时与王浩探讨问题,旁若无人。

4、对专业理论的独特理解。学生觉得逻辑枯燥,但他觉得“很好玩”;沈从文给他出“小说和哲学”的讲题,他却得出结论说二者没有关系,可见他对专业理解的严格,又缺乏变通,不给学术沙龙东道主的面子。

5、对友情独特的珍惜。对学生很爱护,林国达死了,他在课堂上表现出悲哀;林徽因死后,别人都忘记她了,可他还记得林的生日。

6、对生活独特的热爱。喜欢与孩子相处,做孩子的游戏;老年时,坐在平板三轮上逛王府井大街,以示接触社会,观察生活。

总的说来,金岳霖具有特殊的性格、特殊的外貌、特殊的言行,他的性格较为复杂,在学术上聪明过人,但在现实生活中,不谙世故,头脑单纯;他待人真诚、坦荡,但学生觉得他很可笑。他一心只想学问之事,以致对社会人事的感受理解与众不同,于是从内心到外表都特立独行,没有想到要从众从俗,也正是这种孤独精神和单纯心理,才使他静心做学问,成就了他的学问品格。

另外,本文语言也很有特色。汪曾祺是当代著名作家,其散文别具一格,经历了一辈子的写作训练,培养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语言平实而有韵味。这种韵味有点像巴金的《小狗包弟》,自然而然,少造作。本文的语句都很短,描叙性和议论性的语言都很精粹,辞达而已,不事夸张,但都很好地表现了人物的本来面目,表达了作者的本意。这样的语言粗看不见精彩,须细味才见功力,如描写金岳霖对学生讲《红楼梦》里的哲学时有一插曲:“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领,捉出了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事件、情境本身就很有趣味性,作者只是照直说来,并没有过多的精雕细琢,但留有阅读品味的余地。又如描写金岳霖与朋友的交往:“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定之后,清茶一杯,闲话片刻而已。”这些语句中间没有可有可无的文字,也许老作家行文至此,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而具有感染力的简洁而畅达的文风已经凝聚在字里行间了。

问题探究1作者为了使文章生动活泼,写人时用了什么笔法?

作者对金岳霖的描写是漫画式的。漫画笔法,可以是讽刺的,也可以是亲切热情的。本文表现为后一种,我们看到的似乎是一幅夸张了的人物漫画,其实并不是作者想有意地或人为地夸张,而是人物本身就具有夸张性的特点,作者只要照直写来就自然生动活泼了。值得注意的是,作者似乎只写直观印象,并不像平时见到的写名人的文章那样郑重其事,非写出人物的深刻性、崇高性不可;作者写的是活生生的人物,印象、感性、趣味的特点非常突出。

2文章在剪裁布局方面有什么特点?

为了使文章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为了使表达生动活泼,本文在剪裁布局上似乎有一番认真思考。作者先写金岳霖的外貌,后写其行为;同时又先写课堂上的金岳霖,后写生活中的金岳霖。作者把最深的印象写在前面,把一般的印象写在后面;把最重要的材料放在前面,把次重要的材料放在后面。文章还隐约按时间安排材料,由远及近地描写人物,先写西南联大时的金岳霖,后写解放后的金岳霖,体现一种历史的纵深与跨度。

3从文章中可以看到当时西南联大怎样的校风、学风?

(1)宽容个性。教师们充分地保留了各自的个性,金岳霖只是“很多有趣的教授”当中的一个,他外貌、言行奇特,无人干预。

(2)思想自由。闻一多可以在公开场合大骂蒋介石。

(3)学术气氛很浓。当时正是抗日战争时期,尽管战事频仍,纷扰不断,但西南联大教学秩序井然,师生们致力于学问、学术,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后来许多联大毕业生学有成就,都应归功于联大的办学方针和校园学习风气。

4如何看待文中出现的“闲笔”?

文章在描写金岳霖的穿着之后,展开联想,写到了闻一多和朱自清的穿着,以及闻一多大骂蒋介石的情景;再往后,写金岳霖的得意门生王浩,展开联想,写到王浩“现在成了洋人”,与作者仍有来往。这两处描写,都是由“本事”言及“他事”,与金岳霖不甚相关,但又成为文章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按梁实秋的散文创作法则来说,这种“闲笔”是犯忌的,但汪曾祺写散文常有这种“闲笔”,并无人提出批评,倒是显示写作的个性,表现了老作家特有的文风。

5本文的当代阅读价值何在?

金岳霖是中国著名哲学家之一,学术界不少人都写文章称赞他的学术思想,肯定他在学术史上的地位,而汪曾祺则把生活形象、师表形象留给广大读者,留给历史,这本身就很有意义;再有,金岳霖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物,凭借老作家汪曾祺的写作才华,写出来自成一篇有特色有趣味的散文佳作,供后人长久阅读,具有一定的艺术价值;另外,文章涉及西南联大的一些人和一些事,也有史料价值。

有关资料。

一、关于金岳霖(周礼全)。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述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这就应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跟着自己手下的人一齐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一个原因吧。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条小学校苇塘后的臭水河里打鱼。看得出来,他们就应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再看看作者描述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就应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他们喘但是来气,想必,他们就应刚开始是很悲哀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麻木了,没有了情感。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应对日渐窘困的生活,他反抗过,他努力过,但最终,还是屈服在了生活面前,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了情感般,如同行尸走肉地活着。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好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映出了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十五六岁的女儿,代替了她,跟着父亲一齐捕鱼了。最令人看着心寒的,就是对女儿外貌的描述。那臃肿的大衣,那不合身的皮罩衣,那不贴合她年龄的捕鱼的动作,看出了日子的凄凉。她按着梯形竹架,—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明明还是就应无忧无虑的与同龄人一齐上学玩耍的时候,明明这么沉重地生活还不是她该承受的,但只因为社会的压迫,担子全都压在了她和她父亲身上。本身就沉默寡言的父亲,因为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也变得更加沉默了。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期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期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快乐与悲惨交织在一齐的。因为远离城市,身上生活的担子也变的更重了。但悲惨的生活却压不倒某些人对生活的渴望与期望。我想作者在后文就是提到了那些对生活充满期望和善良的人民。

复仇

今天老师让我们写一篇读后感,我绞尽脑汁想了好久,决定写《义犬复仇》着篇课文的读后感,因为这篇课文让我很感动,让我流出了泪水。

课文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文尔内。它是一条年轻健壮,训练有素的军犬,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亲眼目睹了敌人杀死主人的整个经过,于是对敌人有了刻苦的仇恨。想要杀死敌人,但没有成功。8年后,文尔内凭着自己敏锐的嗅觉找到了敌人,杀死了他,自己却为主人牺牲了。

文尔内重情重义。8年来,它一直在为主人报仇。8年,一个不短的时间,一个人的思念也许都没有这么长。但是文尔内做到了。它凭着自己的坚持、嗅觉和记忆找到了凶手,并杀死了他。文尔内虽然是一条狗,但他能分辨是非,8年来一直没有忘记过给主人报仇,并且一直想着这件事。文尔内真不愧是一条义犬!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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