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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荒地转租合同范文(14篇)

荒山荒地转租合同范文(14篇)



合同协议是双方在特定条件下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一些合同协议的范例,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租赁荒山荒地合同

甲方(承租方):车型:

乙方(作业方):租赁使用地点:

为了确保挖掘机载租赁过程中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就挖掘机租赁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挖机的柴油消耗和随机配备工作人员的食宿,以及设备的保管。

2、甲方提供作业任务,对于岩石部分应作出相应的爆破,严禁硬性作业。

3、甲方负责挖机作业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挖机一台,工作人员两名,确保车况正常,如因机械故障,月度内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出三天,如有超出甲方可以按租金比例系数扣减乙方的实际误工租金(月度工时达到时免扣)。

2、乙方自理挖机的维修配件和保养。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顺利的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

三、租赁期间作业时间规定:

月度租赁作业工时为小时,如因甲方原因或者是无作业任务等,乙方作业工时不足小时,乙方的租赁费不变:如作业工时超出小时以上部分,甲方按每小时元的标准在支付乙方的超时作业款。计时方式为挖机电脑计时,月度到期之日开具完工单。

四、进退场费用规定。

甲方租赁乙方挖掘机期限不足一个月的,进场费用由甲方承付,达到1个月的进出场费用由甲乙双方各付50%。

五、租金标准。

合同宗旨为月度租赁即每月(三十天)挖机的基本租赁使用费用为元整,超出小时以外的超时款另外计算。(乙方不提供税票)。

六、租赁费用的支付。

挖机自进场之日甲方先支付租赁费用16500,00(一万六千五百元整)余款在15日之内一次性付清。

七、安全责任及设备保管。

1、甲方必须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正确指挥施工,如乙方觉得施工环境太差,工作难度太大,作业很不安全,可以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在施工。如甲方强行施工,造成设备及人员伤亡,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如出现甲乙双方事先没有预测的事故发生,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甲方承担责任。

3、属乙方挖机手责任,造成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责任人员必须听从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甲方责任人员的智慧,优质高效完成每天的工作,并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规章制度。

5、挖机在租赁中如出现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负责赔偿。

八、综上所述,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合同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挖机租赁使用起点日期为:

挖机进场电脑工作起点时间为:

柴油油箱表格指数为: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租赁荒山荒地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为响应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号召,更好更快地绿化荒山荒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埇桥区符离镇梁套村的西山,小地名为。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承包期限为70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将采取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的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干杂果、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

1、荒山:________________亩,________________亩/元。

2、荒坡地:________________亩,________________亩/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每次承包费的交付以乙方提供的收据有甲方收款签字为准。

1、石榴:________________株(含大中小);合计________________元。

2、杏树:________________株(含大中小);合计________________元。

3、杂树:________________株(含大中小);合计________________元。

以上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所承包范围内山林应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甲方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及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积极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甲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惠、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

6、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及灌溉等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设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平等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愿意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承包。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废除。

5、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合理合法的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果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1、承包期间,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占有乙方种植植物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万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则每延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承包费的,每延迟一月,应当向甲方按每亩________________元偿付违约金。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均可向林业部门、乡镇政府或司法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公证机关各持一份。

2、甲乙双方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林权证复印件。

3、其他重要证件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占xx(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荒地、荒山、荒田,搞好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多经果树木,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其山场荒田、荒地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议,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荒山、荒田、荒地地址面积亩。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甲方确定该田、地无任何纠纷,须提供一切与田、地有关的原始法律凭证及相关手续,保证面积、四至准确、权属清晰。

三、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承包期内,田、地所有权属甲方,田、地使用权归乙方。

四、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用于农林业发展,________年后并按该田、地经营产品出售时按市场价所得利润按30%给甲方。

五、在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开发管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如发生火灾,甲方要协助安排人员帮助扑救,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山场内有用地,但特殊用地必须和乙方协商(不得超过8平方米),所有破坏林木及生长的作物须按市场价付给乙方。

六、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将该荒山、荒田、荒地另行收包或回收另作他用,否则要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期满,乙方不得将山场变为荒田、荒地、并将当时生长的作物无偿全部归甲方所有,如乙方继续承包,享有优先承包权。

九、从屋场到山场大路由甲方提供土地、修路所占面积,所毁林木、作物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修路资金,修好的大路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可以使用。大路的维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村委会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委会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荒山荒地合同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士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征得该地所有权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经营的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依照《民法典》、《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关法规,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出租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荒山、荒地。

亩整体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与现有林权证期限一致,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亩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租金以现金人民币每年支付一次。签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合同签订_____日内,甲方将该地权属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权证之日,即付给甲方______年租金的50%乙方工程开发炼山后,以实际验收的可开发面积为准,付清其他剩余款项。

3、甲方对乙方实际开发面积的测量如有异议,可请所在县以上单位林业局复测,复测过程必须有乙方技术人员在场并签字确认。复测结果如与乙方测量结果相差超过6%,则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按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甲方有权对租赁前林地林木进行砍伐,林木收益归甲方。

合同签订前,国家拨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甲方有权对该山地林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对林地经营用途进行跟踪。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到该地开发项目中优先务工。

2、甲方的义务。

甲方保证合同签订已征得家庭其他成员同意,甲方具有签署租赁合同的资格。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的生产经营开发,不得偷盗,损害林地作物。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林权过户等一切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如欲用该地进行综合开发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时,甲方与村委会应予协助。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租赁地。

乙方可以以租赁地作抵押进行贷款。

乙方可以开发的租赁地向政府等部门申报项目补助、扶持资金等全归乙方所有。

乙方对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权利,且甲方不得以现有的公路通行便利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乙方对租赁地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得将林地荒芜,合同签订两______年内,乙方应全部开发所有林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别约定。

4、甲方按山林荒山状态整体交付乙方使用开发。

5、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时,甲乙双方可视情况自然终止或部分终止、变更合同。

6、乙方原则上同意甲方群众依据历史习惯在租赁林地葬坟,但不得损坏乙方的林木。造成损失时,甲方应责成损害人赔偿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应每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元。租金延付______年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损失自行承担。

1、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续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过__________。

八、争议管辖。

本合同产生争议时,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再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荒山荒地合同

甲方:

乙方:

经清泉村青山队群众会议通过决定,特将本队的'荒山荒地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同意协议如下:

一、荒山总面积xx亩,包括xx山,该承包金额按荒山每亩xx元计,合计大写xx元。备注:经村民双方协商,xx年付款一次,承包期为xx年。承包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不优先承包给乙方,甲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本着不污染环境开办养殖业及种植果树等,有责任保护生态环境。

三、荒山承包期间,若国家开发修路等,需征收其土地,土地归甲方所有,苗木及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同时承包款自征收之日起停付。

四、山林改造,经营方式等管理自主权一切归乙方,但不得毁坏山上现有祖坟,但甲方自承包期内不得买卖坟地。

五、在合同期内,任何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订本合同外的补充合同。

六、如甲方重复发包上述林地或长时间停电停水,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承包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经营方式,如有违约,责任自负。

八、付款方式与时间为xx年付一次。付款时间为村民签名当日之内付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山和地,本合同作废。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xx年xxxx月xxxx日。

租赁荒山荒地合同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士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征得该地所有权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经营的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依照《民法典》、《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关法规,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出租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荒山、荒地。

亩(面积以实际开发的地形图面积为准)整体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与现有林权证期限一致,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亩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

2、租金以现金人民币每年支付一次。签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抵作以后租金)合同签订_____日内,甲方将该地权属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权证之日,即付给甲方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金的50%(面积以林权证为参考)乙方工程开发炼山后,以实际验收的可开发面积为准,付清其他剩余款项。

3、甲方对乙方实际开发面积的测量如有异议,可请所在县(区)以上单位林业局复测,复测过程必须有乙方技术人员在场并签字确认。复测结果如与乙方测量结果相差超过6%,则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按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2)甲方有权对租赁前林地林木进行砍伐,林木收益归甲方。

(3)合同签订前,国家拨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4)甲方有权对该山地林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对林地经营用途进行跟踪。

(5)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到该地开发项目中优先务工。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合同签订已征得家庭其他成员同意,甲方具有签署租赁合同的资格。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的生产经营开发,不得偷盗,损害林地作物。

(3)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林权过户等一切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如欲用该地进行综合开发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时,甲方与村委会应予协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租赁地。

(2)乙方可以以租赁地作抵押进行贷款。

(3)乙方可以开发的租赁地向政府等部门申报项目补助、扶持资金等全归乙方所有。

(4)乙方对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权利,且甲方不得以现有的公路通行便利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4)乙方对租赁地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得将林地荒芜,合同签订两______年内,乙方应全部开发所有林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别约定。

4、甲方按山林荒山状态整体交付乙方使用开发。

5、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时,甲乙双方可视情况自然终止或部分终止、变更合同。

6、乙方原则上同意甲方群众依据历史习惯在租赁林地葬坟,但不得损坏乙方的林木。造成损失时,甲方应责成损害人赔偿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应每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元。租金延付______年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损失自行承担。

1、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续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过__________。

八、争议管辖。

本合同产生争议时,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再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荒山荒地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其位于亩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种植、养殖、具有农业特色的农家乐等休闲、度假、餐饮、建设等经营项目。

土地性质:农村集体土地。

土地类型:甲方未对外承包或租赁的土地。

土地面积:荒山亩,土地亩。

四至为:

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详见出租土地定界图)。

甲方承诺:该块土地为非国有土地,土地权属没有异议。

出租期限为70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大写)(万元)(其中包括土地地面附属物、建筑物等)。甲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租土地全部交付乙方。

1、乙方以现金向甲方交付租金。

2、合同签订之日起付清全部租金。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发和承包土地必要的条件,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好地方及村民关系。

2、甲方有权要求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交付出租土地使用权。

4、甲方有权代理村民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并已经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取得了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同时征得了当地政府的同意,即对该宗土地享有出租权利。

5、甲方在所出租土地内所有墓地根据村民意愿自主迁出或原地保留。乙方在开发中需要迁坟,甲方有义务协助村民迁出坟墓,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座坟墓费用2500元。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土地范围内新建墓葬坟地。

6、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经营权、收益。

权和继承权,乙方可以自主组织土地开发、生产经营和产品营销。

7、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自主对第三人转让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被转让人享有本合同的约定权益。但转让期限不得超出甲乙双方约定的出租期限。

8、在合同租赁期内,国家所有补偿及依法向国家和集体交纳的农业税费,归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9、乙方在开发建设中用工,优先使用甲方民工(技术工种除外)。价格随行就市,甲方不得无故刁难乙方,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0、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维护乙方在承包区内的合法权益,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允许,外人不得入内,严禁他人砍柴放火、放牧、种植及取土、取石等活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国家给予乙方承包区内所有的赔偿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承包期内需要将承包土地使用权指定给继承人时,可自主与继承人签订继承文件,不需要变更本合同,但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3、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出租期内无故终止合同。

4、本合同期满,甲方若继续对外出租该土地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金标准在原合同总金额上可上浮30%,租赁期限、租赁条件与原合同相同。

5、本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向乙方出租该宗土地的,可聘请双方都认可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乙方在该宗土地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建筑、地上附属物、土地前期开发投资、土地增值收益等)进行评估,由甲方按照评估价值对乙方予以补偿。

6、本合同期满,若如乙方不再续租,可自行处置承包土地范围内地面建筑物及附属物并享有受益权。

1、甲乙双方应恪守诚信,遵守承诺,加强协作沟通,建立互信。甲方应当提供其享有对该宗土地享有出租、发包权的相应证明,保证乙方的权益不因甲方出租权瑕疵而遭受损害。

2、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等手续、协助乙方协调当地村民的关系、不干涉乙方合法的使用权。

3、甲方应如实提供有关土地文件证明及村民身份证明,不得出具虚假证明。如有不实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退还租金,并赔偿乙方投资全部金额,及违约所造成的连带损失。因单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律判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改造、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镇人民政府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可以将合同到镇政府进行签证、镇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签证机关、备案单位、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附件:1、出租土地定界图;2、授权委托书;3、村民身份证复印件;4、林权证、承包权证复印件;5、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为筹措资金修筑村级公路,按照政府的指示,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并经村委会研究决定,按照公开竞价发包方式,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合同内容:

1、发包方将座落于荒地亩垄发包给承包方经营,该地块东邻,西邻,南至,北至。

2、上述发包地块承包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发包地块价格为每亩每年元人民币,该地块年的承包费用总计金额为元人民币,此款在合同签订后当场一次性交付。

4、上述发包荒地只可进行农业生产,不可从事取土、埋坟、修建永久性建筑或植树造林等与农业生产无关的活动。

5、承包期间,承包方可自由转包,但转包期限不可超出承包期限。

6、该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恪守,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7、此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司法见证机关存卷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司法见证机关后生效。

发包方:尚家镇五间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见证机关:

见证人: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清泉村青山队群众会议通过决定,特将本队的荒山荒地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同意协议如下:

一、荒山总面积xx亩,包括xx山,该承包金额按荒山每亩xx元计,合计大写xx元。备注:经村民双方协商,xx年付款一次,承包期为xx年。承包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不优先承包给乙方,甲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本着不污染环境开办养殖业及种植果树等,有责任保护生态环境。

三、荒山承包期间,若国家开发修路等,需征收其土地,土地归甲方所有,苗木及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同时承包款自征收之日起停付。

四、山林改造,经营方式等管理自主权一切归乙方,但不得毁坏山上现有祖坟,但甲方自承包期内不得买卖坟地。

五、在合同期内,任何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订本合同外的补充合同。

六、如甲方重复发包上述林地或长时间停电停水,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承包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经营方式,如有违约,责任自负。

八、付款方式与时间为xx年付一次。付款时间为村民签名当日之内付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山和地,本合同作废。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镇)村农业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将本组的亩机动地(荒地)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在承包期内双方的权力与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向遵守。

一、承包面积、承包费。

甲方将集体所有的亩机动地(荒地)发包给乙方。承包费:

年年每亩元,共元。

年年每亩元,共元。

年年每亩元,共元。

承包费在每年月日前交清。承包地的具体地界: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本社本组对社员承包责任田同样的各项服务。

2、乙方有权安排高效益农作物品种种植,收益归已。

3、乙方在承包期内要种地养地,不得搞损坏土地的经营活动,要保护好现有树木水利设备等公用设施,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4、乙方在承包期内,有权获得按本承包地以往贯例配予的灌溉水源。(如配套的机电井设施或河水相应的水分)。

5、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交清承包费,若超期,得起一天,每超期一天,甲方缴纳2%。的滞纳金。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期收回承包费,有权督查乙方种地养地的情况,有权监督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整个经营活动,对违犯合同的行为要立即制止。

2、甲方要保护乙方的合法经营权益,当乙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甲方应尽力协助保护和挽回经济损失。

五、其他事宜。

1、乙方在承包的土地上不得种植超过承包期收益的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内,若遇国家征地,应无条件的服从,承包费按照实际耕种年限缴纳。乙方的投入费用可参照有关政策,以本社、组农户承包责任田的补偿办法酌情处理。

3、荒地的农田基本建设。

渠道:

道路:

林带:

其他: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必须由乡合同管理委员会审查鉴证,五十亩以上者经县合同管理委员会鉴定后,才能正式生效。如有争议,由乡合同管理委员会调查,若不服从的,可申请县农业合同管理委员会复议或诉讼法院判决。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除继续履行外,还应缴纳10%的违约金,当年年底前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可收回土地,另行发包。

2、甲方如果随意变更或收回土地应赔偿乙方同等数量土地的尽收入。

甲方村农业经济合作社。

法定代表委托人。

乙方。

担保人。

鉴证机关。

签订日期年月日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

为加快我团发展壮大,完善土地依法承包,致富职工群众,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九连现已开发的荒地,承包期为6年。

2、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团六年的土地承包费每亩400元,团一定六年不变。(不含连队每年收取的连管费)。

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住房,合同外的人甲方不提供住房。

4、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的生产资料和服务,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5、甲方有权按照团生产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要求,督促、检查、指导、管理乙方的各项生产活动。

6、合同到期后,甲方将对该土地从新发包,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与甲方签定合同后,必须按甲方经营管理办法和规定,足额向甲方交纳生产自理金,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按46团经营管理办法,与甲方签定当年的生产经营承包合同,农产品订单合同。如乙方不与甲方签定相关合同,甲方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土地的承包权。甲方有权无偿收回乙方该土地的承包权。

3、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私自将该承包的土地进行买卖,流转。乙方承包的土地如要进行买卖、流转必须由乙方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权。

4、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种植作物。乙方需改变承包土地的种植作物,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审定同意方可。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偿收回乙方的承包权,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5、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无故将所承包的土地撂荒,否则甲方将无偿收回承包的土地。

6、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自觉遵纪守法,自觉遵守46团和连队的各项管理制度。

7、乙方在承包期内子女上学,享受团职工子女同等待遇。

三、甲、乙双方商议的土地承包期:年月日-年月日。

四、乙方承包甲方连,地号亩。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主栽作物为棉花,没有团领导批示不得改种其他作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六、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和途径: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八、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乙方(承包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发展林业,植树造林,造福后代。双方协议以下合同。

一、乙方承包甲方山地、荒地560亩,综合治理,栽植树木。

二、承包期限双方协定为20xx年。

三、承包费:林地每亩30元,荒地每亩10元,付款一年一次兑现。

四、承包期内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归乙方(专业合作社)所有。

五、甲方按乙方所需设计要求,提供公用办公室,场所用地。

六、在本合同实施期间,如影响乙方落实,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退耕还林地的经济效益,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并经村两委会研究同意,特订立如下土地承包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xx村x组___荒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其土地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若该土地纳入退耕还林后,承包受益权x年内退耕还林政策由乙方享受粮款补助,甲方不得随意将本合同进行买卖或转包他人。

二、承包时间:从___年xx月xx日起至___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三、承包费交纳方式: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___元承包费,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土地承包费xx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其它经营收入。

五、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作产业地经营,乙方不受外界干扰,在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愿承包,甲方可将该沟树木按现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一方无故违约需向对方支付___x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不因双方当事人的变更而解除,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并做出补充规定,合同到期若甲方再行发包,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将该地转包他人,乙方有权对该沟树木做出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

负责人: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小组代表会议通过,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小红岩荒坡地一块承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位于小哨村的小红岩一块荒坡地承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用地的实际面积以乙方所打外围墙的实际丈量面积为准,由双方以附图形式说明,(面积为亩)。

二、使用期限(承包期限)。

1、该地块的使用期限为三十年,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44年10月31日止。

2、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经甲方同意后,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三、荒坡地付款方式。

1、承包费按10%每五年递增一次,即第一个五年为每亩每年8000.00元,第二个五年为每亩每年8800.00元,第三个五年为每亩每年9680.00元;以此类推。该地每年度承包费支付为人民币。

2、承包费采取每年一次的付款方式,按先付款,后用地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在三十日内,向甲方缴纳当年的承包费,逾期视为违约,逾期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其他费用。

1、乙方在此地块上的经营用电,由甲方协助乙方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缴纳;乙方使用甲方本村村民用水,水管铺设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按企业用水交费标准执行,如遇水费调整则相应调整。

2、在该地块使用期间,与该地上经营项目有关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l、甲方有权按期向乙方收取用地承包费,、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法经营。

4、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期满终止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自愿将小红岩荒坡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2、甲方应按期将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提供给乙方使用。

3、本合同期内,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地块权属无纠纷,不受村、村干部及村民的干涉。

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对所承包土地的经营使用和对该地的合法利用。

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路畅两通,电源由乙方向供电部门申请解决,甲方出具证明材料必要时协助乙方办理。

6、如乙方经营办理有关手续涉及土地使用的相关的事宜,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7、如乙方已经支付当年承包费,中途因不可抗因素而造成该地块停止使用的,甲方不退还中途未使用期间的承包费用。

8、甲方保证不因甲方换届和负责人变更而变更合同。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l、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使用该地块,在该地块上建筑临时及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

2、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收益权。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4、合同期满,乙方提出继续承包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期缴纳承包费。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等费用。

3、乙方如因经营需要等原因,与他人合作经营,须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该地块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

5、乙方应优先使用本村村民的用工。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变更本合同的,可以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2、除因甲、乙双方约定解除条件而使本合同解除外,还因如下条件而使本合同解除。在该地块使用期间,若因城市、总体规划建设或因国家征用该地块等情况,使甲方事实上无法继续提供该用地的,或者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其中有关该地块的土地补尝由甲方享有;乙方的机械设备及其它设施等的补尝归乙方所有。

3、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情况,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合同自行解除(甲、乙方各自承担权益内的损失,并协商解决相关事项)。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行为视为违约行为,

2、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l0万元外,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在该地块使用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无偿收回该地块,甲方不给乙方做任何补偿,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1)、利用该地块进行违法活动的;。

(2)、拖欠用地承包费三个月以上的,拖欠水、电费用逾期达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用地使用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的,预付承包费不退还。

4、如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干涉、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不受换届及甲方负责人变更的影响。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杨进华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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