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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合同质保期(专业15篇)

产品合同质保期(专业15篇)



合同协议的签订可以有效保护合同参与方的合法权益,降低风险和纠纷的发生。阅读这些合同协议范文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合同的结构和内容。

产品合同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资金帐户并且开通网上交易。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操作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甲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 元。

三、利润定义:(甲方账户)期末资产 – 期初资产 (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委托方式与结算

1、 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3.25%,甲方付给乙方超出3.25%部分的50%作为佣金, 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3.25%,即亏损大于3.25%,乙方付给甲方超出3.25%部分的50%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3.25)* 0.5=3.37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3.25)* 0.5=3.375万元,如果利润在-3.25万与3.25万之间,甲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甲方不得取用账户资金。如果甲方一定要取用资金,若此时利润为正数,甲方付给乙方利润的50% 作为佣金,然后重新签订合同。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不足百元部分舍去不计,付款手续费由付款方支付。

五、提前中止合同

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30%,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六、交易对象:a股、b股、国债、企业债、可转债、三板转让、封闭式基金、etf、权证(可选择一种或多种)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产品合同

本众筹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漳州市签署:

甲方:漳州市远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湖内路7号电话:

乙方:地址:

电话:

鉴于:1、甲方在咖啡管理运营方面有绝对能力,现拟出资百万元并寻求长驻形投资客户进行长时间合作。

2、经过多方面考虑,乙方愿意加入甲方本次众筹项目,以便以后进行长时间合作。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1条 众筹费用

在本众筹协议下,众筹资金先存于甲方的对公账户上,之后转入咖啡店专属账户进行管理(开业前不会调用众筹资金)。

第2条:乙方享有的权利以及义务

权利:(1)5折会员金卡

(2)生日包场(需提前一周与管理员或店长商议)

(3)享有个人投入资金10%的每年保底收益或者年底净利润百分比给予分红(百分比按您投入金额占注册资金比例而定)

(4)每月财务报表的查阅权利

(5)咖啡店建议权和会议投票权利

义务:(1)每月无偿的做一天义工,可以学习自己制作咖啡。

(2)关于咖啡店的活动,积极进行宣传以及参与

第3条

本次的众筹总金额为15万,注册资金为100万,众筹总金额占注册资金的15%,乙方占注册资金的 %,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给予分红,有异议可以与管理员财务处确认。

第4条 众筹有效期和注意事项

有效期始于本店开始营业的当天,止于乙方放弃股份之日,请乙方注意: 若乙方未完成义务每次扣除5%的股份。

第5条 违约

甲方延迟或拒绝按照约定条件将分红款汇至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或汇款后又抽回出资的或怠于履行连锁店的选址、策划等义务或有其他损害植物美学咖啡店声誉的行为的,视为甲方违约,则甲方除需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托管分红额外,还需向乙方支付众筹总额的5%的违约金。

甲方承诺,为维持植物美学咖啡店的公信力,设立众筹项目后,每个月的月度营业报表、分红详情于下一个月的第五个工作日做出,并接受每个股东的随时查阅。若出现大幅度纰漏,视为甲方违约,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众筹总额的10%的违约金。

第6条 声明与承诺

甲方承诺

(1),在有效期内遵守《众筹协议》的所有条例,维护咖啡店的公信力,咖啡店所申报项目的所有信息真实、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并且项目信息不存在侵犯他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情形。

(2) 向乙方提供的为完成本项众筹所需要的涉及经营和财务的重要信息和数据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乙方承诺

(1)在委托有效期内,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真诚合作。

(2若将其公开,按程度扣除至少30%的起始众筹资金。

第7条 文本及生效

本众筹协议范本是双方关于本项委托的最新文本,将取代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众筹协议范本。除非在本众筹协议范本生效后双方以书面的形式签订补充众筹协议范本,否则本众筹协议范本所载条款不能更改。本众筹协议范本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友好协商并以签订补充众筹协议范本的方式处理。

本众筹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8条 其他

本众筹协议范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凡因本众筹协议范本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以下无正文,为《众筹协议》的.签署页)

甲方(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委托人:

代销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代销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卖出以下商品:

商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要求。

包装要求。

价款。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代销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代销商品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

第四条验收方式、时间及其提出书面异议的期限:

第五条代销期内商品的保管责任及费用承担:

第六条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七条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商品的价款每月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二)已售商品达百分之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第八条代销期限终止后,余货的处理方法: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人。

委托人:(章)。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代销人。

代销人:(章)。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产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甲方提供试用产品并承担单程运输费;

2、乙方在试用期间,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保证试用产品完好无损;

4、乙方如有特殊要求,应提前说明。

供方单位(章):需方单位(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产品合同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要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范本书。

二、职责范围:前台桌面、会议室、经理室、综合办公区、会计室及陈列的办公设施。

三、工作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在指定时间内的一切工作任务。

2、保证责任范围内的清洁、干净、无尘土。

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需提前请假通知甲方,误时时间扣除当日工资或则日补班。 4、在做经理室工作时,不得擅自动用经理的物品、不得翻阅。 5、损坏的物品,按原价赔偿,从工资内扣除。 四、工作时间:

每日工作 _个小时,双休。 工作时间为:

五、薪资:每日25日发薪。国家规定最低每小时_元。本公司支付每小时_元。 六、保险福利待遇: 乙方自行购买社会保险,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等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提供乙方劳动所用工具和劳动保护工具,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动。在工作期间尽职尽责。

八、解除范本:

甲乙双方需解除本范本,提前两天通知对方。

本范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分别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甲方:深圳伟力表业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避免合作过程中产生纠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拟定以下条款:

代卖:甲方按协商价格对乙方提供产品用于指定地方出售,乙方参考甲方的统一零售价对产品进行定价、销售,乙方按价格表上的代销价支付甲方货款。

甲方收到货款后将相应产品配送至乙方处。

1. 代卖地点:

2. 代卖期限:

3. 代卖产品:深圳

4. 代卖费用:乙方售价与代销价之间的差额为乙方所得的代卖费用。

1. 产品数量:根据产品送货单据,明确产品数量及相关配件,要求质量合格,配套礼盒及说明书齐全。

2. 送达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指定代卖地点。

3. 产品管理:乙方按送货收据对产品进行验收及保管维护,并在产

品展示过程中,对产品本身进行全面保护。

4. 产品费用:甲乙双方根据送货收据明确产品的相关费用。

5. 产品归还:乙方在合同到期并不再续约的情况下,一周内按产品交付清单将产品及相关配件资料归还至甲方。

1. 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天内将所有货款支付给甲方。

2. 经销付款:乙方买断产品进行仓储备货时,乙方可按出厂价购买产品,并支付全款,此时代卖商可直接升级为经销商。

可由甲方直接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终端客户,此时需要在议定的不含税价格上加收8%的税款,并入交易总金额,由终端客户直接支付。

4. 甲乙双方于每月底核对上月销售明细,并于每月底(当月30日)结清上月未结清货款。

1. 常规产品的退换货按产品三包政策执行,参照产品说明书。

2. 订制产品如无质量问题,不参与退换货。

3. 甲方售后服务热线: ,乙方或终端客户均可通过此热线进行相关咨询及寻求帮助。

1. 甲方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定价权、商标使用权。

2. 甲方拥有放置在乙方处产品的使用权、买卖权。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与甲方提供展示产品质量一样,不掺假,不假冒。

4. 甲乙双方应积极对产品进行宣传及市场推广。

5. 甲方对价格调整时,应及时通知到乙方,甲乙双方应就价格调整的原由达成一致口径,并传达给终端用户。

6. 乙方应对所有展示产品负有保管及维护责任,如出现损毁,乙方应参考送货收据进行赔偿。

7. 乙方对合作期间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资料、商业信息等具有保密义务及责任。

8. 乙方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具有协助义务。

1. 乙方销售产品时态度恶劣,做出有损“诗诺格”品牌形象的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甲方有权撤消乙方代卖权利。

2. 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使对方遭受损失,应对对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甲乙双方需提供营业执照,乙方代卖人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留存。

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说明,补充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产品质保证书

xxx(单位或公司):

我方作为贵公司xx货物的供应商,向贵公司做出如下保证:

一、关于我方经营资格的保证

我方保证向贵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

二、关于我方供应货物的保证

1、供应货物都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2、供应货物经贵公司书面确认供应品牌后,不作随意更换。

3、供应货物的保质期不低于xx天,自货物经贵公司验收入库之日起计算。

4、我方认可贵公司的货物验收制度,并在对供应货物进行验收时,严格遵守贵公司的货物验收制度。

5、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保证在贵公司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

6、对通过验收的货物,在贵公司投入使用之前,出现相关证照不全、品牌不符及质量问题的,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在贵公司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

7、因我方供应货物的质量问题,对贵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的,我方愿承担该批货物价款xx倍的罚款,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8、我方愿意用供应货物货款的xx%作为每月结帐的滚动质保金,于下次结帐时进行结算。

此致

敬礼!

保证人:

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保证书

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购买我们的产品!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购销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保证产品安全、特作如下保证:

一、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三、供货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必要时向购货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四、供货方的产品包装、注册商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购货方严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因购货方对产品保管养护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负责。

六、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供货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如确属供货方的责任,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供应商:x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产品品质保证书

xx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产品质量定位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正是这个成功的定位和xx公司全体员工强烈的产品质量意识,使xx公司以成为中国电测、监控行业的知名企业。

公司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建立了严密的质量检验体系。公司对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与管理,建立了科学的检验规程,并对检验指标进行了量化,责任到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生产合格的产品。

公司从原材料严格把关,杜绝三无产品,选用国内外名牌厂家的产品,建立严格的产品工艺指标,并与供方建立良好的供求关系。

xx公司建立了定期的员工质量培训制度,学习质量管理的新知识、新信息,树立每一个员工的质量意识,规范自己行为,小到一个焊点、一根电线,大到一台整机都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质检部门建立了规范的检验规程,具备先进完善的检测设备和手段,并严格按照规程检验,作好产品7天老化实验,不让一台不合格产品出厂。

公司产品每年都经过省技术检测所检测,各项性能指标全部一次检测合格。我们将不懈的努力为用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产品品质保证书

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诚信守法、质量第一"是企业的立业与发展之本。本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现做以下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检验检疫规章的有关规定,诚信生产、诚信经营;

三、型式试验不合格,对检测期间出口的相关产品,进行及时召回;

五、发现生产能力、质控体系不能确保生产合格产品或企业处于整改期间,暂停报检出口;

七、报检时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信息,且出口电器已生产完毕并经厂检合格;

八、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产品品质保证书

尊敬的采购商伙伴:

非常高兴能有机会与贵司进行业务合作,希望双方共同

“诚信互重、平等互利、携手共进、精诚合作”的原则能够合作长期。我司能承诺,保证。

1.

我司的`原则是:诚信互重、平等互利、携手共进、精诚合作;

2.

我司通过iso9001(xx版)质量体系认证。产品符合sony

ss00259及欧盟rohs环保指令。

3.

我司拥有一批生产和研发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为客户提供完善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4.

贵公司对我司提供的产品一定要进行入厂检验和判定,iqc抽检合格后方可生产使用。

5.如贵公司在上机本公司产品前必须进行抽样检查,发现有不合格产品请近快与本公司负任人联系解决。如没有本公司同意的情行下,贵公司上板适用本公司的产品造成的后果全与本公司无关,由贵公司自行程担。

6.经双方确认物料不良属本公司责任,但由本公司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导致贵公司对不良物料进行特采、全检使用,或因特殊原因本公司委托贵公司特采全检使用并获我司同意时,作业线内、线外全检代工费用按正常计算;贵公司出具《处罚通知书》传真至我司认可,处罚款项在该月货款中扣除。

7.

本公司会严格加强对品质的管理,仓库严格执行《进出双检》制度。

8.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最后祝我们双方:

精诚合作!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产品合同

采购方:****(以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鉴于,****公司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 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条件确认书、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公司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公司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公司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 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公司协商并在****公司登记其将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公司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公司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公司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公司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 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 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 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 ****公司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公司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 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公司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 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公司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 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价格)为**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公司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公司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公司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公司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公司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 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 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采购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 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 如供应商延期交货,****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 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 供应商不得凭借****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 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 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 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公司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 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 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 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 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 除上述规定外,如****公司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公司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公司。

14.2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公司。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公司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 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公司。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公司。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公司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4 供应商同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所有权未转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权未转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公司应得利益后,在****公司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情况下,该利益和请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所有;在****公司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公司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采购条件确认书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公司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为准。

15.5.2现金折扣。如****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发票金额进行计算。

15.5.3销量折扣。根据****公司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公司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公司可接受的物资标记包装等方面的轻微缺陷、弥补货物实际发生的各种损耗、支持****公司对顾客的最优价承诺等,供应商应向****公司提供奖励和补偿。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因****公司履行对顾客最低价承诺而支付的费用或少收入的利益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赔偿。****公司有权从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和其他款项中扣除。

第三章确认,保证及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确认和保证

16.1供应商再次确认和保证:

16.1.4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不存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险。特别是,应与货物包装或货物本身商标标示的质量标准相符,或者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16.1.5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已将可能的环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具备此种货物应具有的功能,并符合消费和使用习惯,除非供应商已对货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确书面说明;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条中供应商的确认并保证内容所涉及的事项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权利请求的情况,供应商应:

(2)进一步赔偿****公司由于第三方权利的请求所蒙受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16.2在本条款中,供应商对****公司的赔偿责任还包括由于第三方权利请求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或检测费、保全费、执行费、可得利润的损失、交通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为此事的处理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或减少的收入。

16.3若无论因何种原因****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被有关国家政府机关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据本合同采购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应商应负责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零售价格或国家政府机关要求的召回价格将此等货物购回或召回并承担费用。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责任

17.1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有不同要求,供应商对其依据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提供的货物应提供十二)个月的保修期。该保修期应自****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向消费者出售并交付相关货物之日起计算,并以向消费者就有关货物出具的发票上或销售凭证的日期为准。

17.2 如果任何第三方以供应商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中的瑕疵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赔偿,则供应商按照第16.1条规定执行从而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免受损失,除非供应商有证据证明该瑕疵完全由****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造成。

17.3若发生第17.2条中所述情况,供应商除按照第17.2条执行外,还应采取下述解决办法:

(3)****公司应收回或购回已向消费者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在此情况下,供应商应承担****公司为收回或购回此等货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应按照本合同第12.2(1)条的规定支付****有限公司违约金和赔偿金。

(4)上述方法的选定应当以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司或者政府部门、司法部门、仲裁部门的意思为准。

17.4供应商应对其依据本合同供应的货物在中国境内投保必要的产品责任险。但此等产品责任险不应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依据本合同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从包括供应商在内的任何人处得到与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的质量有关的任何赔偿。

17.5为保障消费者利益,****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在与相应的供应商终止合作时,有权推迟三个月支付相应供应商的最后一笔货款,该笔货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但供应商对产品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受上述金额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

第四章供应商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首次订货或新开张

18.1 在****公司首次订货的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并自配人员协助****公司设计货物在****公司指定的场地中摆放,并在****公司指定的场地内进行必要的改建、装修(应经过****公司书面同意,且不影响结构和使用安全)以适于货物的摆放。

18.2 在****公司指定场地新开张的经营铺位中,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自该铺位开张日起二个月内销售率达不到甲方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收回货物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九条展示、陈列及标价

19.1若在订单或**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规定由供应商负责标注货物的条形码,则供应商在其交付货物前完成条形码标注,或在货物交付后完成条形码标注,并承担相关费用。

19.2供应商应对已约定由其完成的货物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之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出现不正确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供应商除应负责自行纠正并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9.3清场和撤样

(1)供应商应在收到****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要求其清场或撤样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要求清场及撤样完毕,否则****公司有权代为清场及撤样,引起的费用及****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2)如供应商在收到****有限公司发出要求清场或撤样的通知时,如其进入****公司指定场地超过3个月,供应商则无权就根据本采购条件确认书第5条“店内费用”的规定所支付的有关费用要求补偿。

19.4展示与陈列:

(1)****公司有义务将供应商提供并经过自己选择的货物进行必要的陈列展示以达到销售的目的。

(2)****公司同时有权利根据销售数据及****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需求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增删。

(3)供应商可以对****公司的工作人员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工作人员未按上述陈列原则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4)供应商及其代表(即业务员、促销员)不应以任何理由干预****公司的陈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调整****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货物陈列,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将予以涉及供应商进行人民币5000元罚款,并要求辞退所涉及供应商所雇请的相关工作人员,直至清场的处理,但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第18条进行的行为除外。

第二十条防损

20.1在****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同时与供应商确认以下防损协议:

20.1.1杜绝场外交易保证:供应商必须保证主动履行防损协议杜绝场外交易发生。供应商代表及其促销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诱导、唆使顾客进行场外交易,一经发现,****公司将处以查实的场外交易金额100倍的罚款。并禁止供应商的上述人员进入有关场地,且保留对供应商进行清场的权利。

20.3 供应商人员在未经****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在****公司范围进行拍照、摄像活动。否则****公司将按第20.2条对供应商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保密义务

21.1 ****公司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给供应商的'任何合同、图纸、计算公式及其他任何与本合同提供货物有关的信息及资料应始终归****公司所有(下称“专有信息”)。

21.2 如果供应商违反本条中规定的对专有信息的保密义务,供应商应支付****公司人民币十万元/次/项专有信息的违约金。若此违约处于持续状态,则供应商应支付从持续违约阶段的每个月初开始重新计算的累积违约金。供应商还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22.1“不可抗力”指订单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事件,而且该事件是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发生在中国大陆区域外的罢工、*威、游行、战争等军事事件、政治事件,均不应当被作为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

22.2如果22.1条款中的不可抗力事件阻碍本合同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履行该等义务的时间应予以延长,延长时间相等于该等事件影响的时间。

22.3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尽可能短(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此后十日内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法律上有效的证据。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22.4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找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该不可抗力的后果减至最低。

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

23.1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发给另一方有关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倘若在上述通知发出日后三十日内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并通知另一方,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3.2 仲裁采用仲裁委员会的规则,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应就仲裁费用及相关事项做出裁定。

23.3 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在其他有效方面继续履行本合同。

23.4 仲裁费和仲裁委员会要求的除仲裁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仲裁庭决定。如仲裁庭未就上述事项进行裁决,则应由败诉方承担。

23.5 除上述费用外,胜诉方发生的与仲裁有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范围内的交通费、膳宿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其他

24.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有限公司采购部、****有限公司财务部、供应商各执一份。

24.2本合同的下列附件应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1**采购条件确认书

附件2****有限公司订单

附件3实收商品验收单 ( 即实收商品对账单 )

24.3 合同或其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只后方为有效并有约束力。

24.4如果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无效或不可执行,双方应通过合理努力进行诚实信用的协商以达成有效并可执行的有效条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原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中双方真实意思或法律和经济的实质。如果双方在两个月内不能就有关替代条款达成协议,则应按本合同第23条规定的方式确定合理的替代条款。

24.5 若本合同或其附件中任何规定因法律或法规的颁布而失去效力,且该规定对整个合同的执行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则该规定的无效不得免除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权利义务,也不得由于该规定的无效而剥夺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利益。

24.6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或行使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的,不能被解释为它已放弃履行该规定或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规定,或已放弃行使该权利或本合同以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权利。

24.7本合同所称的赔偿****公司损失均包括****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损失。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违约条款、处罚条款等若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4.8 本合同全部条款均适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盖章处)

授权签字代表(姓名):

授权签字代表(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供应商名称(盖章处):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产品品质保证书

尊敬的采购商伙伴:

非常高兴能有机会与贵司进行业务合作,希望双方共同“诚信互重、平等互利、携手共进、精诚合作”的原则能够合作长期。我司能承诺,保证。

1.我司的原则是:诚信互重、平等互利、携手共进、精诚合作;

2.我司通过iso9001(xx版)质量体系认证。产品符合sonyss00259及欧盟rohs环保指令。

3.我司拥有一批生产和研发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为客户提供完善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4.贵公司对我司提供的产品一定要进行入厂检验和判定,iqc抽检合格后方可生产使用。

5.如贵公司在上机本公司产品前必须进行抽样检查,发现有不合格产品请近快与本公司负任人联系解决。如没有本公司同意的情行下,贵公司上板适用本公司的产品造成的后果全与本公司无关,由贵公司自行程担。

6.经双方确认物料不良属本公司责任,但由本公司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导致贵公司对不良物料进行特采、全检使用,或因特殊原因本公司委托贵公司特采全检使用并获我司同意时,作业线内、线外全检代工费用按正常计算;贵公司出具《处罚通知书》传真至我司认可,处罚款项在该月货款中扣除。

7.本公司会严格加强对品质的管理,仓库严格执行《进出双检》制度。

8.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保证人:

日期:

产品质保承诺书

新昌县招投标中心:

我方对售后服务及产品质保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向使用单位提供的产品,保证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应行业标准、条例及规范。

2、我方提供的产品,保证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如有不符,使用单位可以无条件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我方承担。

3、我方若中标,保证不会转包或擅自改变设计方案,不会降低质量要求。实际施工中,确需对方案作进一步调整的,保证经由使用单位书面确认后才作调整,中标价格不作变动,价格若要变动,保证经由使用单位同意。

4、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后 20天内完工,如不能按期完工(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我方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扣罚中标价的1%违约金给采购人。如我方工程不能按时完工,因使用单位原因引起工程延期、则工期相应延期。

5、我方到现场施工所有的劳务支出、安全保险、住宿、运输等一切费用都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我方自行负责。

6、我方同意招标人付款方式要求,签订合同后,付总货款的10%,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后,付至总货款的75%,大楼竣工使用一年后付至总货款的95%,剩余的5%在产品质保期满后付清。

7、我方承诺:产品质保期限为货到验收合格起 三 年。质保期间,负责免费维修,若属产品本身缺陷而给使用单位造成损失,则我方愿赔偿给使用单位所造成的损失。我方保证提供质保期后维修保养服务的方案。

8、其他特殊优惠措施: 工程完工后,将派专业维修人员长住新昌,并定期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

投标人(盖章):绍兴市中博景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产品质保证书

经营者:地址:

电话:

用户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家庭住址小区号楼单元户,电话:,使用的华润漆系列产品,墙面漆总计价格元人民币。

一、本店对已售出的产品从施工之日起给予五年的质量保证(不起皮、不脱落、不粉化)。

二、本店五年内不会更换经营者,如更换地点主动通知乙方。

三、每年甲方集体维修两次。乙方发现毛病时请电话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记录。

四、保修内容只对漆面本身问题,如人为底腻子脱落、楼板开裂等不在保修范围。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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