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当事双方在特定事项上达成的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份标准合同协议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根据《_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1)双方审定工程造价由乙方进行一次性大包干。
2)工程量按经规划局和自来水公司批复的施工图纸计算,图纸外工程量按实签证,执行,材料及设备以甲方审定的作为结算价,其他项目措施费、包干费、设计费不再另计。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部人员及甲方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人员。
(2)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则甲方可按照超过部分的%在结算金额中扣罚。
(3)安装要求:达到国家有关供水安装标准及自来水公司供水管及水表安装要求。
(1)工期自“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共计日历天。
l)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等。
2)不可抗力因素。
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施工技术规范和市自来水管道操作安装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和报验,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期完工。
(2)乙方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进度控制点上延误一日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己方,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一日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解除合同,调换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2.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控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乙方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由此工程通过自来水公司的验收并取得相应的工程验收合格证后,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
(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绘制竣工档案、竣工图一式份提交甲方存档。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实际工程量以甲乙双方验收依据及共同签证为准。当工程项目变三较大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对工程预算总价款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工程预算总价款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2)本工程的总价款不含市政路面修复费,不含供水主干管分摊费。
(3)本工程耗水费按人民币元由乙方包干。
(4)本工程土方按%人工挖土,%机械挖土,挖深超过m计算放坡。
(5)本工程的余泥清运须统一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按相应定额运距十公里由甲方在结算款中代扣。
2.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作为备料款。
(2)工程进度达%并经甲方确认后日内甲方付至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3)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并办理水质检验证明手续、通水后付至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4)余款待办理结算后10日内付清。
(5)以上款项时,甲方将以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每笔付款时,乙方须先提供国内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l)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仓库)。
(2)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任何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由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3)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按市定额站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4)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接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设计部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应在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6)对于工程变更申请,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的签证。
(7)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
(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9)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
(10)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造价并于竣工验收后的2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书面提请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
1、基坑土方(大面积土方、承台土方、地梁、桩土等土方)开挖、装车、外运、卸载、弃土(包括干土、湿土、地表面层浮土、建筑垃圾、土层内混凝土、石块以及其它障碍物、回填基坑周边土方等)。
2、基坑边坡人工修整、整理。
3、基坑底部人工铲平、清理。
4、保持周边街道、道路的清洁卫生、杜绝滴、漏、撒现象。
五、工期期限:天(按合同签订日开始计算),每延误一天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0.5%,处罚、每提前一天完成按工程造价总额的0.1%奖励,累计延误15天施工单位无条件退场.
六、工程量计算方式及单价:
1、工程量确定:按设计施工图纸及定额计算规则计算(原地面标高按双方确认标高为准,开挖基底标高按设计图纸,基坑、基槽工作面按砖模厚度,放坡按规定高度和系数,若部份边坡有障碍物实际无法按设计图的以双方确尺寸按实计算)。
2、单价:每立方(实土)按人民币(18元/m3)含税金,如不需开发票按17元人民币(17元/m3)。(注本单价以包含土方夯实回填,夯实回填单价已包括在土方开挖单价中,不得另行计算)。
七、付款方式:分3次支付,完成5万立方米时支付70%;第二次于基坑清底工作完成后支付;余留50万元待土方回填夯实完成办理决算后一次性结清。
八、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提供现场平面图和基坑设计施工图。
2、协助乙方处理隐蔽管线迁移事宜。
3、负责要求土建施工单位(下道工序施工队伍)对乙方所开挖基底标高和基坑,基槽边坡进行技术尺寸复核。
乙方职责:
1、土方开挖应附合设计施工图以及施工规范要求,并配合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的要求(书面或口头交底),若土方开挖达不到下道工序要求,必须及时整改,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整改,所造成的影响工期和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施工前应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配合甲方测量原地面标高的确认工作,方格网(20m*20m)的高程图,基坑土方开挖完应做好竣工图等资料。
3、负责协调当地城管部门、环卫部门及交警部门有关本项工程的所有事宜,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4、文明施工,安全第一,严格执行各级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一切法律、法规、条例,杜绝安全事故隐患的滋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施工作范围内属措施项目(如:场地内施工道路的二次回填,车道的边坡支护,雨天场地遮盖措施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6、土方开挖过程中如有雨水或地表水造成影响施工的由乙自行负责。
九、不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字:
甲方:
乙方:
日期:
一、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屯______亩耕地承包给乙方。
三、边邻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只能用作耕地。
2、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利。
3、耕地的国家补贴款有甲方享有。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单方违约将付给对方土地承包费两倍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_合同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合同双方就矿业公司至净化站管道维修工程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管道维修。
乙方包工。
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1、结算方式:
双方经济往来,通过银行办理。
2、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正规发票后付款。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工期每延期一天建设单位有权按合同总造价的3%扣罚施工单位工程款。工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工,应由施工单位书面向建设单位提出,双方协商适当延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纠纷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承包方:
工程地点:地区内。为了满足乙方工作量,具体施工地点由甲方统一调配。
工程量:
1、造价在亿人民币左右分期建造,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
2、取费标准按最新安装定额取费,结合现行市场。
包工包料:按图施工,材料调度实做实结,乙方所购材料(主材、设备、配件)必须是国家标准生产厂家,按施工图材料表中确定的规格、设计选型品牌购买,并按国家燃气工程相关规范严格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及样品,经甲方认可后,方能采购使用,并作为竣工验收依据,未经甲方认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室内外管道、埋地管道以定额结算(按国家该项工程现行规定计取费用);每户管道安装暂定价一户元(含普通煤气表),按照该项工程的实际类别,结合各地区最新近期定额,材料按当地、当时的调价,调差,按照施工图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及现场签证,实做实收,按实结算。人工费按当地最新标准计取。
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书为准,暂订年月日,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竣工日期:以甲方下达开工通知书开始计算,具体工期双方另行协商,以补充协议为准。
按下列标准执行,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并执行国家及当地的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并按各地区[燃气管理条例]和最新规定执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施工方):
甲方将土方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开挖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顺利完成,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项目位置,进行基坑土方及桩间土开挖,基坑底整平,土方外运。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数天。(下大雨、下雪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四、质量标准。
要求:乙方根据甲方施工图的要求的深度、宽度、平整度及放坡要求进行施工。
五、开挖土方计量方式。
乙方工作完成后,应在甲方组织下进行验收,开挖方量按实际挖土量进行计算。
甲方支付给乙方土方开挖的合同单价为:人民币18.5元/立方米(包括土方外运)。
七、付款方式。
在开挖土方工程全部完成后一次性付全款。
八、安全施工: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规范要求,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在机械运输、土石方倒运、开挖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机械和人身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责任。
1、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2、工程变更: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并相应顺延工期。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非乙方责任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工期顺延。
3、在施工程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概不负责。
4、在施工过程中当地居民发生阻工、扯皮等一切纠纷均由均同甲方无关,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6、甲方要按时支付工程款。
7、在挖土方过程中,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要进行坑底的标高测量。
8、因乙方原因停工或退场,甲方拒付乙方施工费并且承担违约责任及误工费。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分项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分项工程承包合同并共同严格遵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xx江南商业广场土石方分项工程
2、工程地点: xx子材东大街与扬帆大道交汇处
3、施工内容:甲方提供的土方施工图范围内的土方大开挖分项工程
4 20xx年4月10日,完工日期:20xx年4月25日
二、承包内容
2、承包方式:按图纸要求质量标准完成土方大开挖施工;
3、承包单价:土石方大开挖按计算土石方工程量计价,综合包干单价为16 元/m(含完成上述承包工作的全部费用,不含税;石头另计。)
4、合同总价款:按结算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形成工程总造价;暂定工程量约75000m(基底面积约11600m,坑口面积约13900m,挖土深度约4.9m,放坡系数1:0.67),暂定工程造价约120xx00元(人民币)。
三、工程款支付及结算办法
1、结算:甲方工程部和监理部对乙方所施工工程进行验收测算,经验收合格后进行最终结算。
2、工程款支付: 土石方工程完工后,3日内进行收方结算,10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30日内支付至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7%。
3、预留3%的质保金,地下室结构封顶后结清。
四、质量标准及相关责任
1、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的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将按照以上标准对乙方进行实测质量检查。
2、乙方须设质检员对工程标高、尺寸、平整等开挖质量进行自检,严防超挖、多挖、乱挖。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土石方开挖施工图纸、施工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负责施工期间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验收。但甲方的检查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3、如果乙方未及时按甲方要求达到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甲方有权组织人工、机械、材料等进行整改,所发生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同时在施工期间支持甲方做力所能及的配合工作。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评标准施工,并设专职质检员进行跟踪自检。
3、乙方必须自行提供施工所用的所有机具设备以及为确保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严格保证工期、工程进度,合理安排劳动力及机具。
4、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每天的工作要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尤其做好上市政道路前的车辆清洗工作,严防带泥上路。
5、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若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乙方有责任对已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发现对成品保护不利或对产品造成破坏的,乙方必须整改恢复成品原状。
7、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另行转包或分包。
七、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乙方自备施工机械设施、设备、工具必须符合本工种的规范要求,如施工机械设备达不到安全要求强行作业,出现事故后果全部由乙方独立承担。
3、乙方进场前,必须严格执行工程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及工地的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合同约定期限施工完毕,每逾期壹日向甲方支付20xx元的违约金。若严重超期并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所施工的所有工程质量不能达到甲方的验收标准时,则甲方不予结算,且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进行维修和补救,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在所约定的工程未全部施工完毕前,乙方无故停工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停工超过5日仍未复工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将本分项工程另行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合同即告终止。
十、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施工方):
甲方将土方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开挖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顺利完成,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项目位置,进行基坑土方及桩间土开挖,基坑底整平,土方外运。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数天。(下大雨、下雪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四、质量标准
要求:乙方根据甲方施工图的要求的深度、宽度、平整度及放坡要求进行施工。
五、开挖土方计量方式
乙方工作完成后,应在甲方组织下进行验收,开挖方量按实际挖土量进行计算。
六、合同单价
甲方支付给乙方土方开挖的.合同单价为:人民币18.5元/立方米(包括土方外运)。
七、付款方式
在开挖土方工程全部完成后一次性付全款。
八、安全施工: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规范要求,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在机械运输、土石方倒运、开挖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机械和人身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责任
1、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2、工程变更: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并相应顺延工期。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非乙方责任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工期顺延。
3、在施工程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概不负责。
4、在施工过程中当地居民发生阻工、扯皮等一切纠纷均由均同甲方无关,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6、甲方要按时支付工程款。
7、在挖土方过程中,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要进行坑底的标高测量。
8、因乙方原因停工或退场,甲方拒付乙方施工费并且承担违约责任及误工费。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甲方将新厂厂址上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含运输)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攀枝花市远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土石方挖、填工程
2、工程地点:南山园区橄榄坪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2)在土石方开挖、回填过程中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理工作;
(3)在土石方开挖、回填过程中施工道路铺设和挖除工作;
(4)在开挖过程中如遇10平方米以上,厚度在1米以上(含1米)的坚石时,由甲方代表现场确定开挖单价及工期增加。
二、承包单价、方量、总价
挖、填方(含运输)按6.50元/m3单价(含税价)包干。乙方另需支付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1人)工资,工资标准按300元/天计算,天数按施工天数计算(此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土石方挖、填量按成都西南冶金测量工程公司攀枝花分公司20xx年月日的测量成果14立方米加边坡放坡开挖土石方量的总合为准。工程总价为2元。
三、工程技术要求
乙方按工程现状和施工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自行进行组织施工。土石方运输过程中场地内的道路维修、场地内及道路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期要求
甲方要求10天工期即从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9月30日。另考虑下暴雨及其他一切因素再增加5天,总工期合计为15天。之后,不论何种原因而导致工期拖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延一天按总价款的1%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安全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人员、车辆及设备等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费用。乙方应为此合同的实施对其相关人员购买安全方面的保险并承担费用。
六、工程款拨付
开工后第五天拨付工程总价的50%,其余款项在开挖与回填标高达到1190.00米并经验收后的3日内付请。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八、合同纠纷及解决
如遇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仁和区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为加快(项目名称)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省市建设局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隧道工程。
2工程地点及范围:(必须明确施工地点或施工里程,即使是暂定里程也必须明确,并注明暂定。)。
3.1洞身开挖:正洞及各种洞室、通道、加宽断面的开挖及装运碴;其中包括开挖作业平台的就位及撤离、使用、维护;开挖断面尺寸丈量;领退钻头、钻杆,换水针、加油、炮眼定位;凿岩机钻眼、维修保养,齐头翻碴、吹眼,作业面抽水,专人找顶。装药,配合爆破警戒等开挖全过程作业。检欠、清理虚碴;开挖平台低压用电管理。装载机、挖掘机、空压机、自卸车等设备的操作、管理及维修保养。装碴并运碴至××弃碴场,包含隧道内路面及洞口至××弃碴场便道的日常维护、修整、洒水防尘,以及××弃碴场的场地平整的工作。
3.2风、水、电的供应及挂拆维护通风管、高压风水管、动力及照明线路,照明拉杆或挂钩眼位的钻进及安设。(若由几家队伍施工,风、水、电等公用部分建议由甲方统一实施管理,不纳入承包范围,并注意与第8.6条内容相一致)。
3.3锚杆钻眼、安装及注浆锚固,钢筋网片的安设,钢支撑的安设。
3.4挖设两侧排水沟、清道,负责车辆通过平台时的联系和安全监控,平台与开挖面间的安全防护。
3.5乙方人员、材料、设备从来源地至作业面的倒运。
3.6关于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现场文明施工等。
4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汇现金元(大写)(合同价的5%或甲乙方协商的绝对额度)到甲方帐户,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退付(不计息)。
5承包方式及价款: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或固定单价,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5.1工程数量及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本合同对开挖及初期支护、装运碴作业的工费、材料费(支护用钢材料费除外)、机使费以及间接费、安全质量管理及培训费用、劳保基金等为完成合同约定的第3条承包内容而发生的费用进行承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即使国家和省、部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验标发生修改或变更,合同单价也不作调整。
5.2本合同单价中不含建筑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由甲方统一缴纳。其他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
5.3合同价格除包含了完成承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机械设备进退场、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5.4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工程数量为名义数量(若施工里程为暂定,则工程数量暂定),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工程数量,结合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最终数量的确定以第6条约定办理。
6计量及支付。
6.1执行甲方验工计价程序及规定。每月25日由甲乙双方现场收方,确定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数量,工程数量以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数量为准,月度计量截止时间为每月25日。
6.1.1开挖数量以设计轮廓断面尺寸为准计算,超出设计开挖数量的部分不予计量,并按喷射砼的单价元/m3进行扣除;欠挖部分由乙方扩挖至设计断面方可计量,否则以开挖合同单价的2倍扣除费用。
6.1.2支护数量按设计图纸或甲方指令要求,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数量进行计量。
6.2依据甲方总工最后签认的工程数量和合同单价对乙方进行计量。
6.3本合同预留结算总价的10%作为保留金。其中:5%作为质量保证金,按照保修条款规定返还;其余5%作为安全、环保、民工工资发放等的保证金,末次结算完毕后支付。
6.4业主批准的计价款到达甲方帐户后7日内,由甲方扣除合同规定的应扣款项(包括甲供材料、垫付款、罚款等)后,通过银行转帐分次支付应付款。
6.5甲方因资金紧张造成的延期支付,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
6.6本工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6.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凭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签字的结算单和合同书进行末次计价,办理退场手续,工程余款根据甲方资金的实际情况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息。
6.8乙方指定为本工程计量支付资料的签认人,负责办理计量支付手续并复核签认。
7工期。
7.1进场施工日期:200年月日,竣工日期:200年月日。
7.2除下列原因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方可顺延外,乙方每拖延一天罚款元,乙方每提前一天奖励元。(可根据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确定罚款或奖励额度)。
7.2.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7.2.2业主同意的工期顺延;。
7.2.3因重大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
如业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缩短及因重大变更引起工程量减少时,施工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8材料供应、结算。
8.1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工程所用火工品、钢材由甲方按材料设计用量限额供应,甲供材料品种规格及供应单价详见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甲供材料交货地点为甲方料库,乙方依据材料计划及甲方材料管理程序办理领料手续。
8.1.1火工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材料款根据乙方实际领用数量和附件二中的供应单价,从乙方月度计量款中扣除。
8.1.2锚杆、钢筋网、格栅钢架、型钢钢架等均由甲方进行加工,加工费用及钢材材料费由甲方承担,不包含在合同单价中。材料消耗在设计用量限额以内的部分,不扣除材料款。
8.1.3甲供材料消耗控制在限额以内的,按照8.1.1条、8.1.2条规定扣除材料款;超出限额的部分,按照合同附件二约定供应单价的倍扣除材料款。(超耗部分扣款单价必须高于市场价)。
8.1.4甲供材料的正常合理节约部分的权益归乙方所有;非正常节约的权益归甲方所有,甲方根据设计应耗数量扣除乙方材料费(或根据实际完成数量计量)并追究乙方责任。
8.2隧道开挖出的石料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必须将洞碴运至甲方指定位臵,运输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开挖单价中。
8.3合同明确的甲供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使用,严禁自行采购,否则甲方有权认定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无偿返工。
8.4除以上材料外,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购。若其他材料需甲方供应的,按材料实际到场价提取%(根据实际情况或讨论确定业务提成比例)的业务费,费用由甲方从当期计价款中扣除。若因市场原因,甲方无法组织供应,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5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构成工程本体的材料,必须遵守甲方材料采购的有关规定,符合甲方合格分供方的要求,并经甲方和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视使用该材料的工程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无偿返工。
8.6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8.6.1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水费及管路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8.6.2施工用电的高压线路及变压器由甲方统一架设和安装并承担费用;低压线路由乙方自行架设并承担费用,电费按照乙方实际用量和约定的供电单价在月度计量中扣除,乙方应自备发电机,以备停电使用;电费、自备发电机及低压线路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合同单价中。
8.7因天气、便道等原因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进入工地,乙方应积极派出机械配合,保证材料到场,若乙方不配合造成材料短缺,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
8.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按工程数量有计划的从甲方料库提取甲供材料。
8.9乙方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物设部上报下月甲供材料的书面材料计划,若不及时上报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
9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供应及结算。
9.1本工程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详见附件三《甲方供应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使用费根据乙方使用的台班和周转材料数量,按照合同附件三约定单价,从乙方月度计量款中扣除。
9.2除9.1条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均有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9.3乙方承诺投入本工程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详见附件四《乙方投入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
9.4甲、乙双方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及周转材料,必须保证符合安全性能要求。
9.5乙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或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安全性能和状态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性能或状态不符合要求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在鉴定后3日内清理出场。
9.6乙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安全性能符合要求的进场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行现值评估,评估结果由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7乙方同意:若乙方中途退场,其进场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甲方需要继续使用时,按照9.6条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评估现值扣除施工期间折旧后转让给甲方,折旧标准执行“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则》及周转材料摊销”的规定。
10临时设施。
10.1本工程的临时设施除《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和合同条款特别说明外,均已包含在正式工程合同单价中,由乙方负责实施、维护及拆除并承担费用。
10.2乙方临时设施的选址、规模、建设标准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划方案。乙方临时设施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乙方临时设施投入成本进行估价,经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3乙方同意:若乙方中途退场,包含在正式工程合同单价中的临时设施,甲方需要继续使用时,按照10.2条的临时设施成本估价和已完成价值占合同总价的比例折旧后转让给甲方;单独计量或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由乙方无偿交还甲方,影响正常使用的损坏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费用。
11工程质量。
11.1乙方必须按照(项目名称)项目施工设计图及配套图纸、(铁路为:现行《铁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公路为:(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执行甲方制定的项目质量计划规定,工程质量等级为。
11.2乙方应保证自己的资质和经验适合本工程,并提供合法的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负有复核的责任和义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或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均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11.3乙方对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严格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检查工程师报检。甲方检查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对隐蔽工程进行复检,并提请监理检查。检查合格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检查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整并重新报检。未经检查,乙方擅自隐蔽,甲方有权要求重检,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13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13.1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开工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乙方必须将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记录以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1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教育、督促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和要求,特别是要遵守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及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安全规定。
13.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种事故;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各项措施和设施落实。确保人员、设备、物资、工程的安全,费用自理。承担因管理不善、防护设施不全以及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非施工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
13.4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法规、法令、政策、职业健康及环保条例,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施工操作规程,文明施工;乙方所有需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报甲方备案;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现场的管理及布臵,生活、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要妥善处理,集中堆放,不得随意堆放。如果因乙方原因发生各种环境污染、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可以协助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14双方权利与义务。
14.1甲方。
14.1.1全面负责与设计单位、业主、监理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4.1.2负责该工程项目控制测量、复测、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线等有关资料(变更原因影响的除外),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14.1.3负责按合同约定供应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14.1.4负责土地征用、青苗补偿、建筑物拆迁及临时用地租用事宜。(相关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14.1.5负责依据业主、监理及上级管理单位和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并送达乙方。(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企业现状,项目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要求以及便于现场管理制定各自部门的各项管理办法,项目部在讨论合同文本时,一些细节无法在合同中规定的,可在各项管理办法中规定。)。
14.1.6向乙方派出工地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本合同工地代表为:。
14.1.7向乙方派出质量监督员,监督乙方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原材料使用。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依据甲方的管理规定进行罚款。甲方质量监督员受甲方工地代表领导。
14.1.8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及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设计)、该项目规定使用的《技术规范》、甲方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兑现奖罚。
14.1.9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
14.1.10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对工期的要求及乙方合同履行情况,调整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乙方不得因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调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14.2.1复核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按照图纸、交底、规范要求组织施工。负责日常施工测量、配合监控量测及现场试验工作并及时上报资料,完成安全应急预案的准备和实施,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计划和现场安排,向甲方提供各工序的原始施工记录。(若乙方无技术人员,由项目部派技术人员负责以上工作,则项目部可与乙方协商由乙方承担项目部所派人员的费用。)。
14.2.2对甲方供应材料和设备进行复检并办理签认手续。
14.2.3必须提供构成工程本体的自购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
14.2.4自行解决承包内容中规定的由乙方完成的“三通一平”、临时设施的施工、管理和维修,以及完工后拆除和复耕工作。
14.2.5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应与甲方同步。
14.2.6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制定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并按甲方要求将发放的工资表上报甲方备案。
14.2.7自主解决劳务人员居住和生活设施,临时房屋、工棚、场地的修建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按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费用。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保险。
14.2.8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自行安排劳务人员节假日休息,承担相应的费用支出。
14.2.9按乙方承诺条件及施工计划需要,组织自备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准时进场;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进场后,没有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调离,且性能满足施工需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14.2.10自行解决、协调与当地政府和村民发生的纠纷和矛盾。
14.2.11按照工程需要提供夜间或非夜间施工照明、看守、维护和警卫。
14.2.12负责工程交工前的保护和看管。
14.2.13作好临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遵守国家、地方、业主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实施环保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14.2.14及时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
14.2.15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经济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最终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14.2.16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业主对甲方的罚款以及甲方对乙方的罚款,罚款在乙方月度计量款中扣除。
14.2.17遵照甲方各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规定,安排组织施工管理并上报资料。若对各项管理办法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必须无条件执行。
14.2.18遵照甲方相关管理体系运行要求及规定,加强相应的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4.2.19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提供的工作数据和指令进行复核,有权拒绝执行甲方提供的错误数据和指令,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
14.2.2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保护和维护施工道路和桥梁畅通的义务,因乙方原因损坏或损伤所通行的道路及桥梁,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2.21乙方撤离现场时,应清除并运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达到甲方认可的使用状态。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14.2.22乙方机械设备、人员进出场时,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交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15不可抗力。
15.1在本工程的不可抗力指战争、入侵,核反应堆、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军事或非军事政变或内战,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或其它飞行物体所引起的压力波,烈度八度以上(含八度)的地震、龙卷风、台风、洪水、泥石流的自然灾害或地质灾害等。
16设计变更。
16.1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和监理要求对本工程进行设计变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乙方不得因工程变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16.2施工中乙方不得私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不当而引起的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6.3变更价款的确定:经监理、设计院及业主单位批准的工程数量变更增加或减少,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总工审定的变更数量,结合合同附件中的细目单价对乙方进行计价;无单价的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7索赔。
17.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论因何种因素影响,甲方均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调价索赔申请。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损失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必须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天内上报有关资料。
18奖罚规定。
18.1为确保安全、进度、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奖优罚劣,甲方将从乙方计价款中分月提取0.5~1%的费用,在甲方管段范围内按甲方制定的奖励办法按月度对乙方进行评比奖励。
18.2出现一般质量事故,除令乙方停工返修外,对乙方处以元的罚款,连续两次出现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18.3乙方发生严重打架、斗殴、违法乱纪等行为并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性对乙方处以元罚款。
18.4乙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全部费用外,每伤1人对乙方处以元罚款;每死亡1人对乙方处以元罚款。
18.5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不请假外出连续5天以上或累计15天以上不在工地的,每次罚款元。
18.6以上奖罚款甲方向乙方出具通知单(乙方必须签收),甲方在乙方月度计量款中扣除。
19违约责任。
19.1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乙方严重违约,除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9.1.1工期严重滞后,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施工计划,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19.1.2工程质量达不到第11.1条的约定。
19.1.3乙方承诺和按现场施工实际需要进场的人员、设备,若乙方不能按时组织到位,则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的整体需要,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进入本合同所列工程范围内加快施工进度。
19.1.4乙方不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调度指挥或不执行甲方的管理规定。
19.1.5乙方出现偷工减料行为,甲方有权将乙方驱逐出场。
19.1.6乙方施工管理混乱,施工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进度严重滞后受到业主的黄牌警告、通报或红牌,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条件自行撤出现场。
19.1.7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9.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乙方退场,甲方将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的罚款。
19.3乙方不论何时及何种原因提出退场,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项目经理同意并签订退场协议后方可退场;在未签订退场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不得单方面停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0工程保修。
20.1本工程自工程正式验交业主始,缺陷责任期为(以业主规定的缺陷责任期为准。一般业主规定为两年)年,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款到甲方帐户后结算支付。
20.2如保修期间发生保修事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时维修。若乙方不及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甲方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1合同解除。
2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1.2因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21.4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21.5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2争议的解决。
22.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自愿约定:任何一方只能向铁路运输法院(建议约定在项目所在地的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22其他。
22.1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乙方人员、机械设备停窝工,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2.2一旦甲方有指令(基于乙方有违约事件发生的前提),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乙方应妥善保护本工程或其部分工程的施工,并保障其安全无损。因此而发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乙方无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22.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价款结算完毕,除保修条款外,其余条款自动终止。保修条款待保修期满后自动终止。
22.5本合同一式5份,其中甲方3份,乙方2份。
甲方:乙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二00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乙方开挖拖运地点:湘运兔子山。
2、项目名称:“金林雅苑”
二、土方工程承包范围。
1、乙方包工包开挖包拖运和场内包安全包各项运费手续(含税单价22元/方)。
2、甲方将约45000方土方承包给乙方,最终结算,按实际土方量为准。
3、进场时间大约签约在35天之内进场开工。
三、其他。
1、签订协议书向甲方谘合同保证金伍万元,进场后甲方将合同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2、场内事宜,全部归甲方负责处理,出场事宜全部由乙方负责。
3、由于甲方,场内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在签合同之日起五十天之内,不能正常开工,按违约金千分之三甲方赔偿给乙方。依此类推。
四、付款方式。
1、甲方应按每壹万立方付75%给乙方,分四次付清,余款从乙方完成工程验收为准,四个月内全部付清给乙方。
2、乙方如不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进场,乙方按千分之三赔偿给甲方,如有其他事宜,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本项目:110kv线路对高铁升高改造工程,基础土石方开挖方量以内部经营承包方式给乙方,双方本着诚信、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并遵守本内部承包合同。
1.甲方将基础土石方开挖方量定为250元/每立方承包给乙方。
2.基础土石方收方时按甲方基础图纸底宽、高以现场技术测量。
为计量。
二:工程支付款。
1.基础土石方开挖、爆破、基础回填土等。
2.基础石方爆破安全措施,石头洒落在地、或者甘蔗地等由乙方自觉清理。
四.工程管理。
1.甲方负责对整个工程的技术管理与监督、并对工期质量进行总体控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按图纸施工,并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工期和质量要求按时完成施工。
2.严格执行《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与验收规范》及其他现行规范,甲方制定的质量文件、安全文件及施工技术措施、工程质量验收达到优良及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乙方整个施工过程中如石方爆破石头炸飞导致电杆倒杆、导线损伤、断线等发生安全事故,一律有乙方自行负责确决并承担相应一切费用,甲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
4.如乙方违反甲方的质量、安全文件等规定,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如乙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造成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力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并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
五.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执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质保期结束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甲方将新厂厂址上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含运输)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攀枝花市远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土石方挖、填工程。
2、工程地点:南山园区橄榄坪。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2)在土石方开挖、回填过程中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理工作;。
(3)在土石方开挖、回填过程中施工道路铺设和挖除工作;。
(4)在开挖过程中如遇10平方米以上,厚度在1米以上(含1米)的坚石时,由甲方代表现场确定开挖单价及工期增加。
二、承包单价、方量、总价。
挖、填方(含运输)按6.50元/m3单价(含税价)包干。乙方另需支付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1人)工资,工资标准按300元/天计算,天数按施工天数计算(此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土石方挖、填量按成都西南冶金测量工程公司攀枝花分公司20xx年月日的测量成果立方米加边坡放坡开挖土石方量的总合为准。工程总价为2元。
三、工程技术要求。
乙方按工程现状和施工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自行进行组织施工。土石方运输过程中场地内的道路维修、场地内及道路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期要求。
甲方要求10天工期即从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9月30日。另考虑下暴雨及其他一切因素再增加5天,总工期合计为15天。之后,不论何种原因而导致工期拖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延一天按总价款的1%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安全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人员、车辆及设备等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费用。乙方应为此合同的实施对其相关人员购买安全方面的保险并承担费用。
六、工程款拨付。
开工后第五天拨付工程总价的50%,其余款项在开挖与回填标高达到1190.00米并经验收后的3日内付请。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八、合同纠纷及解决。
如遇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仁和区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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