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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装修贷款装修合同不见了贷款已还清银行还有装修合同吗(大全5篇)

2024年装修贷款装修合同不见了贷款已还清银行还有装修合同吗(大全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装修贷款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室内顶棚、地砖、管线、家具、防盗设施、家用电器等。

4、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120天。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壹拾陆万元整

签订合同后付5万元,开工后付8万元,验收合格后付3万。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关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发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本合同发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1、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装修贷款合同

承接方(乙方):

发包方(甲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6.款项划入名称 ;账号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此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已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法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1.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3.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年月日:

装修贷款合同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此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已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法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1.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3.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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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室内顶棚、地砖、管线、家具、防盗设施、家用电器等。

4、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5、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12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壹拾陆万元整

签订合同后付5万元,开工后付8万元,验收合格后付3万。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关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发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承包方:

贷款装修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邯郸市大名县呈。

1.2 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三室两厅两卫一套,施工面积125.5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1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其中:材料费:60000元,人工费:20xx0元,管理费:5000元,设计费:3000元,垃圾清运费:20xx元,其他费用:25000元。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一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一种方式提供:

2.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20xx年9月10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2.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由甲方支付。

2.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8 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3.11 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3.13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3.14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4.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4.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4.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

6.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8.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100%。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8.2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一项标准验收:

(2)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8.3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邯郸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9.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二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2)完成8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10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90 %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0.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0.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

10.4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五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1.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1.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2.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3.3 凡在邯郸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3.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3.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 方(签字):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 订 地 点: _________ 签 订 地 点: 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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