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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小区供暖合同跟谁签(通用7篇)

2024年小区供暖合同跟谁签(通用7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小区供暖合同跟谁签篇一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v^经济合同法》、《______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五)车辆行驶及停泊(不包括车辆保管责任);

(七)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八)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九)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十)甲方要求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小区供暖合同跟谁签篇二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丙方:营业执照:

甲乙丙三方根据^v^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房屋一套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对该房屋的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也进行认真阅读,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此房价包括以下附属设施:整体厨柜、消毒柜、跑步机、太阳能及一切不动产。

第三条: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交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 元整,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当日将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暂押于丙方。剩余该房屋售房款人民币 元整自房管局办理过户之日起一个月内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乙方将全部售房款人民币捌拾万元给付甲方后的三日内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的钥匙交给乙方,丙方应积极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屋的水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手续的交接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交给乙方钥匙前该房屋的水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交给乙方钥匙后该房屋的水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一时办理不清应给乙方留够足够的费用由乙方代交。

第五条:乙方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元整,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纳。

第六条:除不可抗力外,双方不得中途毁约,甲方中途毁约给付乙方 元违约金并赔付丙方 元;乙方中途毁约给付甲方16万元违约金并赔付丙方 元。乙方延期付款给付甲方违约金 元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利率计息。

第七条:该房屋过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过户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交易服务费、产权登记费、土地出让金、印花贴花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等。以上该房屋过户的一切相关费用在过户前由乙方交付丙方,办完手续后乙丙双方凭票结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签约日期:年月日

小区供暖合同跟谁签篇三

一、房屋价值补偿不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原则

从实践来看,拆迁中的各种矛盾无论以何种形式呈现,最终似乎都会落到“安置补偿”的问题上。显然,协调好“拆迁补偿”是整个征收拆迁过程中的重中之重。那么法律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有作明确的原则性规定,^v^590号令第19条要求,房屋补偿价格不得低于发布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价格。

实践中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周边的房价普遍是每平一万元,但拆迁方给出的标准却只有五六千一平甚至更低,接受这样的补偿,被拆迁人恐怕需要填补好几十万乃至更多才能买得起类似房地产。这种补偿标准显然不合理、不合法,此时被拆迁人有权拒签,有权依法维权。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活动中,周边的房价普遍是每平1万元,补偿也应当达到至少1万元每平,以保障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被拆迁人自由选择补偿方式原则

根据^v^590号令第21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法律允许被拆迁人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选择补偿方式,比如被征收的房屋是家里唯一住房那就可以要求房屋产权置换,拆迁方应提供安置房而不是统统给“钱”了事,这有利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减少矛盾的发生。

实践中,如果拆迁方在补偿方案中直接硬性规定只有货币或安置房一种补偿方式,或者单方面在补偿决定中确定补偿方式,这些都是在对被拆迁人的选择权进行剥夺,都是涉嫌违法的。

三、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v^590号令第27条直接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先补偿后搬迁”对于被拆迁人来讲,无疑是最有利的保障。法律既然赋予了我们这样的权利,那么在拆迁中自己就一定要坚守立场,坚守底线。如果说协议已经签订了,一定要等拆迁方将补偿支付完全后再搬迁,切不可颠倒顺序。如果还没有签订协议,甚至还没有谈妥补偿,那么万不可贸然搬迁。

四、禁止违法方式逼迁原则

采取暴力、威胁或断水断电等非法方式逼迫被拆迁人逼迁,这种处理方式在拆迁实践中非常常见。逼迁之下被拆迁人苦不堪言,有的被拆迁人想要早点解脱于是妥协签字,然而接受一个不合理的补偿标准这带来的不利影响将会更长远。

根据^v^590号令第27条第2款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任何形式的逼迁都是涉嫌违法的。因此,对于逼迁被拆迁人是可以不妥协的,可以选择依法维权,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更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这些拆迁方之所以敢大胆的知法犯法,很多就是抱着被拆迁人不懂法、不敢反抗等侥幸心理。是委曲求全还是奋起反击,被拆迁人要思考清楚。

五、强拆须经法院裁定原则

根据^v^590号令第28条的规定,针对合法建筑,行政机关无权迳行行政强拆,必须经有权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拆须经法院裁定,这对于被拆迁人来说也是一种保障。

实践中,如果出现了“补偿决定作出后,没有向法院申请,行政机关便直接实施了强拆”等情形,这是明显违法的。事实上,任何未依法申请的情况下进行的强拆都是违法的。对此,被征收人应当坚决提起诉讼,进而寻求对话,协商解决补偿问题或者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后,进一步申请国家赔偿。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法律只会保护懂法的人,我是北京律师如有需要帮助,您可以来电咨询详细为您解答。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拆迁律师的收费国家没有规定,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按差额定率累进的方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

诉讼标的额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含1万元)800元/件

1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4%;

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3%;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2%;

100万元至500万(含500万元)1%;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5000万元以上部分双方协商

上述收费标准可上浮30%,下浮不限。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

(三)二审案件分别按照一审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费,但在上阶段曾接受委托并收取费用的,本阶段减半收费。

(四)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经双方协商实行风险代理的,最高收费额不得高于委托人实际获得财产利益的30%。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十)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十一)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以上就是律师收费的基本价格,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收费。但在实践中,对于律师费用的相关认定情况,应当由当事人与律师进行协商认定,因为律师费用是属于商业性收费,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是可以适当减少支付的,当事人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也可以通过指定辩护来进行处理。

拆迁房屋律师费用是怎样计算的

每个律师收费都不一样,每个地方律师收费也不一样。具体会根据案件情况,由双方协议确定。

征地拆迁律师费用贵吗

2011年,^v^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此条例一出,强拆开始推出历史舞台,此条例确定了如下原则:

2、拆除房屋的补偿,不得低于同地段房屋的市场价值。举例以说明,如果这块小区均价4万一平米,政府拆迁补偿就不能低于4万一平米,否则就是违法。此规定一出,彻底牵制住了地方政府低价拆迁的蠢蠢欲动的手。

3、想要强拆,必须经过法院同意。所有准备材料准备好了之后,报请法院,法院认为可以,法院去强拆,或者法院委托地方政府去强拆,地方政府不能自己直接去强拆。此举一出,剥夺了地方政府强拆的权力,将此权力交给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就此专门发了一个文,中心思想就是,地方法院在审核是否同意强拆的时候,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4、法院同意拆迁之前,必须要做这么几件事。

二是要评估,若是强拆,是否有社会舆情风险,是否会激化社会矛盾;

三是该走的法律程序,已经全部走完。

所以,综上所述,此条例一出,拆迁律师的春天也就来了,因为地方政府若想要拆迁,不得不严格按照法律要求,一旦要遵守法律,律师的作用就显现了。

拆迁律师可以参与从拆迁到拆迁完成的任何一个阶段,不同地方的律师,律师参与阶段的不同,收费都是不一样的。

北京的拆迁律师最多、最有名,因为地方上拆迁的事情,因为种种原因,地方上的律师不愿意接手;北京律师才不怕地方政府,地方上的人往往又喜欢来北京找律师,所以催生了很多拆迁律师乃至专门做拆迁事物的律师事务所。

所以,单纯地方上来说,北京的拆迁律师基本上要比地方上的贵;

二、若从参与拆迁阶段而言,想通过延长拆迁时间作为与拆迁办谈判的筹码的话,那么就需要律师全程参与,律师一个法律程序一个法律程序与地方政府死磕,自然会延长拆迁的时间。这种情况下,律师收费自然也不会便宜,不过也可以跟律师约定风险,比如多要回的钱,按一定比例两个人分。

所以,题主的问题,我无法给出一个确定的回答,只能就其所能,将就笼统的回答一下

小区供暖合同跟谁签篇四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房屋买卖的背景:

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实际需求自愿结合,就甲方将另一套闲置住房卖给乙方事宜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二、买卖房屋所在的位置、面积:

甲方将位于小区栋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卖给乙方。

三、买卖房物售价金额:

双方协商房屋总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圆整)。

含水、电、煤气安装费。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需在日内支付万元给甲方,甲方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

余款必须在年月日前付清,甲方出具收款凭证。

五、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并缴纳足额房屋购买款后,完全拥有该房屋和本小区其他居民同等时效的产权及使用权。

甲方保证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负责解决入住前后相关事宜。

2、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

甲方及见证人、甲方子女代表清楚并可证明甲方的所有子女家属成员均知晓并同意、支持该合同的履行事宜。

3、因该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契证、土地证,甲方需在统一办理房产证、契证、土地证时更换户主名字,即由甲方名字更换为乙方名字(所产生的过户或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和其他纠纷,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和其他相关费用。

4、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

如有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交由村委会存档。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小区供暖合同跟谁签篇五

甲方:

乙方:

为加强甲方医疗环境的保洁管理,协助甲方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创造优美、整洁、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根据《_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克什克腾旗蒙医中医医院将本院的物业(保洁、维修等)交由克旗阳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自20xx 年1 月 1日始至20xx 年 1月1日止,时效期限 1 年。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将医院所属物业的保洁、维修委托给乙方实行专业化的管理。

2、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委托乙方派遣 名工作人员从事保洁、维修等工作。

3、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评定,乙方有下列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乙方经甲方考核评定连续两个月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乙方或乙方聘用人员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xx元以上)或人员伤亡。

(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

(4)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冒用甲方名义,造成甲方名誉和财产受损。

(5)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未能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管理部门的工作,影响或妨碍甲方正常医疗和办公秩序。

(6)出现医疗废物(医疗垃圾)流失、泄露、扩散等事件的。

(7)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未按要求提供服务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开展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但如乙方工作人员表现不好或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应在 7 日内更换,并向甲方报告。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管理工作用房、办公桌椅(由甲乙双方签确认书为依据)。无偿为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用水用电等。

6、结算、审定支付给乙方的费用。

7、概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法律纠纷。不承担乙方所使用人员的各种保险义务。

8、教育好本院干部职工配合乙方物业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同时结合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该服务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及考核、奖惩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托管区实施物业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执行甲方委托事项,自觉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3、乙方持有效证照与甲方签订合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有效岗位证书及资格证书上岗。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经营。

5、乙方应建立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在合同期满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品及各类管理档案、财产等资料;乙方自己购臵的用具及设备仍归乙方所有。

6、乙方聘用员工仅与乙方发生劳动关系。

7、不承担对物业使用人及非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险义务。

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参与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有关考核。确保甲方保洁工作每天正常运行,向甲方提出物业管理的建议。

9、乙方负责保洁、维修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日用品等。

第三条 物业管理及服务要求

关于物业管理目标与保洁质量约定

一、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项目制定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并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全面负责甲方委托的规定范围的保洁及养护,后勤服务综合满意95﹪以上;

2、对医院日常工作任务的派发落实100﹪。医院的满意率95﹪以上。

3、完成根据医院工作要求制定的其它工作指标。医院的满意率95﹪以上。

4、各科内服务要求完成率100﹪,服务满意率95﹪以上。

三、维修范围:室内地漏、卫生间、洗手盆及室内的所有管道。甲方出料,乙方出工。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更换及维修。

四、病区地面(包括病房内卫生间)每日湿式清扫二次,床头柜、生活柜、电视机、卫生间洗脸盆、马桶或蹲盆每日擦拭冲洗,其中床头柜、马桶用消毒液擦拭。病区墙面、门、窗(包括卫生间内)、氧气管道、病床、凳子、陪人床、热水瓶每天擦拭,污染时及时擦拭;出院病人床头柜、生活柜、病床及时擦拭,按要求消毒。

三、楼梯、大厅、廊道的地面每日湿式清扫二次,墙面、门、窗每周一次擦拭,有污迹及时擦净,室内外所有玻璃窗、天花板、灯管每月擦拭清洁一次,并保洁;小会议室、大会议室随时清扫。所有的厕所每日清扫二次后在随时保洁,并保持无臭、无污垢;院落每日一次清扫,垃圾、烟蒂随时清理。

四、职工宿舍每日湿式清扫二次,墙面、门、每周一次擦拭,生活垃圾每日集中清理一次。

五、保洁时间:做到全天保洁。夏季6:00~20:00时;冬季:7:00—20:00时。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六、乙方每日须为甲方提供三次开水供应,时间为:7:00、10:00、16:00.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费用标准及支付

一、协议约定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226, 元人民币(详见物业管理服务费明细表)。

二、甲方根据乙方所需用的人员数及工资标准逐月支付给乙方相应人员的工资数额。余下的配套服务收费由乙方开具发票后在定期支付。

乙方按照上述收费,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鉴于甲方所处行业的特殊性,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双方合同约定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或暂停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违约金2万元整。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完成约定的管理目标或造成甲方不良影响、以及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导致甲方保洁工作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当月收费10%计付的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在每月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抵扣。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及时支付物业管理费,每逾期1天支付违约金贰百元人民币。

4、本着甲乙双方长期合作、共同发展双赢的原则,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请示甲方是否继续签约(续签合同另行约定),但甲方在没有增加服务范围的情况下,续签合同时乙方服务费不变。

5、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服务承包商接管本项目之前,甲方若有要求,乙方应在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按合同标准继续支付服务费用。

6、本合同期满且双方未能就续约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乙方应在期满之日当天撤出甲方场所,并积极配合甲方的交接工作。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不允许采取包括阻扰、破坏正常办公秩序、拒不搬离或不交接等办法。乙方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约人民币五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附则

甲方如因医院业务扩大,增加医疗项目,加大工作量,须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他文件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_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供暖合同跟谁签篇六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总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承租其位于丰台区南三环东路1室二居室住宅一套(以下简称该住宅),该住宅建筑面积70 平方米,出租期限自20xx年4月17日至20xx年4月16日。租赁期限12月(壹年)。乙方需按本《房屋出租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履行相关义务。

协议正文:

第一条:该住宅的租金为人民币3500元/月,大写:叁仟伍佰元(合42000元/年,大写:肆万贰仟元整/壹年,)由乙方分四期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每叁个月支付一次。

首期房租人民币14000元的支付时间为20xx年4月 8日以前,备注;首次付款:首期缴付人民币14000元(含住宅综合保证金3500元),缴付时间为20xx年4月8日,第二次缴付租金时间为20xx年7月12日;第三次缴付租金时间为20xx年10月12日;第四次缴付租金时间20xx年1月12日。

第十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若乙方(承租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口头(书面)通知甲方(出租方),,甲方(出租方)退还乙方(承租方)未住期间的租金;其它费用按实收取,乙方(承租方)赔偿甲方(出租方)一个月的房租(3500元,大写:叁仟伍佰元整)。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或以上时,甲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即可终止本《协议》,收回该住宅的使用权,并要求乙方进行赔偿(赔偿不仅限于“住宅综合保证金”额度内):

1)乙方利用该住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该住宅用途的(如用作仓储);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该住宅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的;

4)乙方有严重损坏、破坏该住宅内甲方财产的情况;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拖欠房租和/或其他相关费用十天以上时;

6)乙方拒绝甲方对该住宅进行检查和/或有证据证明乙方存在重大违约嫌疑时;

7)乙方严重违反公共道德,导致周边居民向甲方反映时;

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该住宅进行合租使用的;

9)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该房屋常住人口的。(经甲方确认,该房屋常住人口肆人。)

第十二条:不论任何原因终止本《协议》时,乙方均应无条件于本《协议》终止日或者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基于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该住宅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日签字时间: 年 月日

小区供暖合同跟谁签篇七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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