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决策需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竞争对手、资源配置等因素,做出明智的选择。下面是一些经营者总结的经验教训,希望大家能够借鉴和避免类似的错误。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后的产物。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
合同。
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扩大种植规模,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依法、公平、自愿、有偿等协商的原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流转土地位置:夕佳山镇坝上村曹村组的土地,小地名:。
二、流转土面积:亩,田面积亩,山面积。
三、土地流转期限:流转经营权时间为20xx年,即年日止。
四、土地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乙方按每亩田每年362斤黄谷折算,每亩每年土地按254斤黄谷折算,每亩每年山按150斤黄谷折算,共计:斤黄谷为当年市场价支付甲方,从签字之日起支付第一年的土地流转费,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当年土地流转费用。
五、土地流转期重大调整:如果在流转期间被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地上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
六、在合同期内,因乙方经营不善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享有转租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但乙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土地流转费用。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在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能在租地内开展一切合法经营活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付乙方全部损失。
九、甲方确保乙方能通过现有公路进行货物运输。
十、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复耕,如乙方不复耕,乙方一次性补助甲方每亩1000元复耕费,由甲方自己负责复耕。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流出方代表: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流入方代表: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根据《宿迁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宿办发[20xx]57号)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流转土地面积、位置和用途:
流出方经村合作社同意,将拥有经营权的耕地亩,流转给流入方经营。
到流入方:
结转方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按时交付流转费和各种税款,在土地流转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转接方承担。
三、流转期限:
流转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大写)年。
四、流转费金额交付办法:
(一)流转金额:;。
(二)流转费交付办法:。
五、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条款,违约方应向。
二、流出方采取有偿转让,反包倒租形式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对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流转方不按期缴纳流转费,每天按所欠流转费的0.5‰向对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承担违约责任。
共
2
页,当前第。
1
页
1
2
。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扩大种植规模,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依法、公平、自愿、有偿等协商的原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流转土地位置:夕佳山镇坝上村曹村组的土地,小地名:。
二、流转土面积:亩,田面积亩,山面积。
三、土地流转期限:流转经营权时间为20xx年,即年日止。
四、土地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乙方按每亩田每年362斤黄谷折算,每亩每年土地按254斤黄谷折算,每亩每年山按150斤黄谷折算,共计:斤黄谷为当年市场价支付甲方,从签字之日起支付第一年的土地流转费,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当年土地流转费用。
五、土地流转期重大调整:如果在流转期间被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地上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
六、在合同期内,因乙方经营不善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享有转租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但乙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土地流转费用。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在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能在租地内开展一切合法经营活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付乙方全部损失。
九、甲方确保乙方能通过现有公路进行货物运输。
十、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复耕,如乙方不复耕,乙方一次性补助甲方每亩1000元复耕费,由甲方自己负责复耕。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转包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所:村社联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甲方自愿将位于镇村村民小组的田亩、地亩,合计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转包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支付方式采取货币支付方式,20xx年流转的费用由20xx年平昌县产业项目资金下达板庙后兑现,乙方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大写)实行当年流转费用次年支付。
1、有权获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接包/承租期满前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4、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镇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受让方):
为扩大种植规模,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依法、公平、自愿、有偿等协商的原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流转土地位置:夕佳山镇坝上村曹村组的土地,小地名:。
二、流转土面积:亩,田面积亩,山面积
三、土地流转期限:流转经营权时间为20xx年,即年日止。
四、土地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乙方按每亩田每年362斤黄谷折算,每亩每年土地按254斤黄谷折算,每亩每年山按150斤黄谷折算,共计:斤黄谷为当年市场价支付甲方,从签字之日起支付第一年的土地流转费,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当年土地流转费用。
五、土地流转期重大调整:如果在流转期间被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地上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
六、在合同期内,因乙方经营不善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享有转租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但乙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土地流转费用。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在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能在租地内开展一切合法经营活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付乙方全部损失。
九、甲方确保乙方能通过现有公路进行货物运输。
十、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复耕,如乙方不复耕,乙方一次性补助甲方每亩1000元复耕费,由甲方自己负责复耕。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监证单位:
20xx年x月x日
甲方:汉台区铺镇安然寺村四组(由村委会代管)乙方:
根据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及遵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并征得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户签字同意后,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土地范围及座落:甲方自愿将位于铺武路东侧安然寺村四组3。5亩耕地(详见四至边界图)。
二、租用土地期限:承包期为30年,即从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xx年11月14日止(按公历年份计算)。
三、租用土地价格:土地承包费每亩每年为600元,按年支付费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第一年(20xx年11月15日蛭20xx年11月14日)土地承包费共计人民币2100元(大写贰仟壹佰元整),以后每年乙方应在6月10日前交清当年土地承包费,不得无故拖欠。土地承包费参照本合同初次承包价格,每满5年上浮10%,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其他条款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2、合同期内,乙方所租用土地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若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各植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实际因事协商确定。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6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座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本合同终止,土地承包费据实结算。土地上的建筑、附着物及资产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3、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合同中规定的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总租赁期间总租金的10%。
4、租赁期内,甲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创办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条例,并按时足额交清土地租用款额,如若违约,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承包期内,若乙方停止租用甲方土地,须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申请,以保证甲方能够顺利接茬耕种。
3、乙方创办企业工商注册于甲方所在行政机构,并离有政策规定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等行为,甲方不得干预,但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遵守土地政策,不得修建固定建筑,临时看管房屋,按土地部门要求办理。
5、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失去租赁权利。
6、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享有租赁权。
7、合同期满后,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则乙方支付给甲方一年的土地承包费作为土地复耕补偿。土地上的建筑,附着物及所有财产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安然村村民委员会一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附承包土地四至边界图。
甲方签章:
安然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领导:
乙方代表:
20xx年x月x日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_________(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形式将座落_________,等级_______等,面积_______亩的承包地(其中:水田______亩;旱田______亩)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流转期限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流转费用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时间每年__月__日前。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和_______、_______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_______,_______,等义务。
第四条:流转期最后一年,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齐当年流转费用后,方可使用流转土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各备案一份。
第十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承包方(甲方):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受让方(乙方):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公章) 承办人: (鉴章)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人可以依法将国家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度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订立的约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并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特征为:1.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其标的是一种权利,是具有特殊性的无体物;2.是一种债权合同,因为土地使用权本身的转移,须依登记等物权行为公示后,方可生效;3.为要式合同,须采取书面形式,这样更有利于交易的安全。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相关条款
由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在我国所受到的政策、法律限制较多,而且内容繁杂,因此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形式要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具备相应的、完善的各种条款。一是使之具备当然的合法性。二是有效规避转让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交易风险。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起码应具备: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2.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名称及编号;3.土地的位置、面积、范围等;4.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5.土地使用的用途或使用性质;6.成交价格及交付方式;7.土地使用权的交付时间;8.违约责任;9.其他事项。
应当说明的是,除上述条款,双方当事人还可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如涉及到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登记变更等事项,可在合同中作出更详细具体的约定。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大多数发生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即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但有时也涉及到更多的法律关系主体,如政府主管部门、土地使用权上的他项权利人、被拆迁人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出让方无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存在权利瑕疵。
合同无效。另外土地使用权人拥有土地使用权并具备权属证书,但其在转让前在土地使用权上设置了其他的权利负担,如抵押、租赁或存在司法限制如查封,那么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后,由于存在法定的权利限制而造成转让合同的目的不能最终实现,则在转让人和出让人之间就合同的有效与无效、履行与补正等问题上,必然会出现当事人所不愿见到的矛盾和纠纷。
(二)合同双方采取合作的方式进行开发建设,一方出资另一方提供开发所需的用地。 这要求供地方必须具有完整、真实的土地使用权,这是双方合作的前提。如双方采取合伙的方式开发,即不组建项目公司,而是按照合伙合同由双方各负其责,各自履行义务,就有可能出现投入土地使用权方在项目进行中,由于一些原因,准备转让其合伙中的份额时,其转让的是财产份额还是土地使用权,常常会在合作各方之间产生争议,因为此时的土地使用权并没有进行登记变更。如各方组建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则土地使用权应变更至项目公司名下。但现实中较多的方式都是签订合作协议并成立公司后,并没有办理使用权更名手续,而将土地使用权继续保留在原权利人处,则在新公司和权利人之间,在涉及股权转让、收益分配、权利行使、义务承担等方面,会埋下祸根,一旦在合作过程中出现了大家未曾预见到的问题时,往往会因为彼此达不成共识而影响到项目的建设以至于项目的“夭折”。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前的“预约”问题。
在通过法定的招标、拍买、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前(协议转让除外),土地转让方往往与受让方就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事宜达成基本的意向或协议,包括土地的位置、价款、支付方式等内容。但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由于某些主、客观原因不能顺利实现时,当事人之间往往对达成的协议或意向的性质认定及处理产生分歧,而最终对整个转让过程造成了一种实质性的障碍。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法律完善及相应处理
(一)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
书面方式;5.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权利瑕疵,如抵押、查封、没有权属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此也作出了相应的要求。因此,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尤其是在合同签订之前,有必要对合法性进行一个全面的、细致的考量,以最大程度地提高成功率和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二)明确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效力与转让登记的关系。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在双方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合同上的债权债务关系。转让方在收取转让费后负有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义务,但此前提是转让人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受让方可以要求转让方履行变更登记之义务并予以协助,如转让方不履行其义务,其向受让方承担的是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应强调的是,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是物权变动的要件,只有登记后的土地使用权才可以对抗第三人。对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却签订了转让合同的转让方来说,其为无权处分,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但经过了法定的转让程序、转让主体资格适合的条件下的转让,转让方是否办理了变更登记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所以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过程中,最稳妥可靠的做法莫过于在合同签订后,应明确办理使用权变更的时限和条件,并且在合同开始履行后即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否则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目的恐怕难以实现。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准备。
做好此项工作对保证土地使用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至关重要。其具体方式包括土地现状的实地查勘、对方提供的权属证明的真伪、是否存在拆迁尚未完成之情况、是否有第三人主张该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权利、到土地房产部门进行相关的查询等。此种工作需要较强的专业性,因此不妨聘请专业人士进行相关的调查和咨询工作,以保证交易安全。
(四)规避“假合作,真转让”的非法交易。
触国法是所有的合作各方都应予以高度关注和重视的。
(五)有关转让的相关义务。
1.转让人的义务,包括支付出让金、取得权属证书、对土地一定程度的开发等。
2.受让人的义务,包括交付土地转让费、共同办理登记变更手续并承担相关税费等。
3.若存在变更土地用途的情况,则需看原土地的审批用途以及双方在合同中是否约定了土地的用途及变更权限。如果合同已明确了土地用途,则转让方有义务保证该土地符合约定用途,此为转让人的瑕疵担保义务。如果存在土地用途需要改变而应进行审批的情况,则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前,转让人已知道受让人取得该土地的用途与土地现在用途不符,则转让人应承担用途审批变更的责任。如果转让人既不知道合同也未约定,则变更用途只能在受让方取得后自行办理。
总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的前后及履行涉及到诸多问题,这就需要双方做更多细致而艰苦的工作,在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去保证交易安全,规避法律风险,求得互利共赢。
近年来中央为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系列举措都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好地流转提供了便利。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确定要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1];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2]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地向农村发展,农村原有的熟人社会逐渐被打破,农村原有的“办事规则”需要逐步被法律替代,但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在土地流转时产生大量合同的纠纷,亟待解决。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不签订合同或合同签订不明确极容易产生合同纠纷;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按照约定,容易发生合同纠纷,产生违约责任。下文将从合同的订立、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提出避免以及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的建议。
1 合理明确的订立合同,有效减少合同纠纷
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五种。五种方式应按类别订立不同的合同。由于我国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法律概念掌握不清,首先容易出现合同类目的选择错误。在明确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几种流转方式的区别后,选择自己所要进行的流转方式订立相应合同。另外合同中需要对以下事项作以明确规定:
1.1 流转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需要写明流转土地的具体位置、地类、面积、界限、用途,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编号,原承包合同编号,以及土地流转后使用方对土地的用途。
1.2 流转期限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八、争议条款。
九、生效条件。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
为扩大种植规模,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依法、公平、自愿、有偿等协商的原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流转土地位置:夕佳山镇坝上村曹村组的土地,小地名:。
二、流转土面积:亩,田面积亩,山面积。
三、土地流转期限:流转经营权时间为,即年日止。
四、土地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乙方按每亩田每年362斤黄谷折算,每亩每年土地按254斤黄谷折算,每亩每年山按150斤黄谷折算,共计:斤黄谷为当年市场价支付甲方,从签字之日起支付第一年的土地流转费,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当年土地流转费用。
五、土地流转期重大调整:如果在流转期间被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地上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
六、在合同期内,因乙方经营不善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享有转租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但乙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土地流转费用。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在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能在租地内开展一切合法经营活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付乙方全部损失。
九、甲方确保乙方能通过现有公路进行货物运输。
十、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复耕,如乙方不复耕,乙方一次性补助甲方每亩1000元复耕费,由甲方自己负责复耕。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监证单位:坝上村村民委员会。
日
7.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二、流转土地用途,双方约定流转的土地用于。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
五、土地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双方约定:甲方流转土地耕地面积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土地流转费按照元/亩,按年计算,由乙方于每年月前以现金(或者打卡)形式兑付给甲方该年流转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约定期满后收回流转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协调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的花四溅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无,对流转土地依法进行有效保护,未尽保护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合同终止、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重调整和变化的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4、国家集体建设需要征收或者征用、使用流转土地的5、因不可抗拒使合同无法进行的。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盖章:
近几年来,**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策,把促进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发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当前新农牧村建设的突破口,作为发展现代农牧业的重要抓手,作为遏制土地抛荒、确保农牧业基础的着力点,作为发展农牧村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新的增长点,通过采取广泛宣传引导、试点示范带动、建设平台规范服务、政策扶持激励等一系列措施,促进了我区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顺利进行。
从近几年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来看,我区土地流转呈现出面积逐年增加,形式灵活多样,作法趋向规范,影响日益扩大的特点。据调查统计,截至底,我区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65949.19亩,其中:转包9535.19亩,占14.5%,转让1500亩,占2.2%,互换11687亩,占17.8%,出租36643亩,占55.6%,股份合作3378.8亩,占5.1%,其他形式流转3205.2亩,占4.8%。土地经营权流转主要呈现三种规模经营模式:
一是农牧民合作社带动型,合作社+农牧户的发展模式,即通过成立各类农牧民合作社,带动农牧户流转经营。如玛曲县扎西唐欧拉羊养殖合作社,以草场、牲畜入股的方式,流转草场5万多亩,将流转牧户的草场,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抗灾保畜、统一畜疫防治、统一生产和销售、统一按股分红,这样,既提高了草场的利用率,又增强了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形成了权、责、利共担的现代畜牧业管理体系。并吸纳16家流转户的劳动力担负合作社饲养员工作,解决无畜户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共同分享合作社的收益。据调查统计,20底,社员人均收入比非社员增加200元,年人均收入达到4562元。
二是种养能手带动型,即种田能手或养殖大户租赁土地,凭借合作社平台实现规模经营。如洛大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原村支部书记郎有才发起,带动全村102户苗木种植户组织参与合作社。租赁闲置土地余亩建设苗木种植基地。合作社统一苗木籽种采购和供应,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技术培训,并组织群众投工投劳进行实际操作。据调查统计,年苗木种植面积为2000余亩,年利润达1400多万元,吸收合作社成员750人,人均收入达到1.87万元,即增加了农牧民收入,又有效解决了农牧村土地弃耕、抛荒的难题。
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公司+基地的发展模式。在不改变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权益和依法有偿自愿原则的前提下,采用长期租赁或季节性托管等方式,实现集中联片种植、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之路。如卓尼县佛光藏药材专业合作社是由佛赐藏药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组建,合作社吸纳周边300多户农牧户发展种植丹参、唐古特大黄、秦艽、羌活等藏中药材2400多亩,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从当初的单一种植秦艽发展到现在的种植秦艽、羌活、唐古特大黄、独一味等十多个品种的藏中药材,现已初步形成了“公司+合作社+基地+农牧户”的藏中药材产业发展规模。特别是合作社坚持以科技化、市场化、规模化、规范化为导向,加强与甘肃农业大学、**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区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等对口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使他们长期成为合作社的技术支撑单位。在基地建设中积极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培养农民技术工。为带动我区藏中药材产业化、规模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实践证明,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有序规范流转,对促进新农牧村建设,发展现代农牧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是可以解决“谁来种地养畜”的问题。当前,由于外出务工的收入远远高于在家种田养畜的收入,农牧村青壮年基本上都外出务工了,留在家的只是老弱病残人员,没有耕种养畜能力。加之,部分农牧民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在思想上存在一定的顾虑,由于务工经商收入不稳定,担心承包耕地或草场一旦流转出去,自己想种地或养畜时还能不能收回自己的耕地或草场,害怕失去最基本的生存保障,自己不种不养也不愿让他人耕种放牧。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利于解决目前“谁来种地”、“谁来养畜”的问题。
二是可以解决土地撂荒闲置的问题。据调查统计,目前全区土地撂荒主要是季节性的撂荒,占土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土地撂荒闲置从分布上看,主要分布在城郊乡镇或少数边远、零星、贫瘠耕地的村组。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抓紧研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鼓励和支持撂荒闲置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流转,有利于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三是可以解决土地规模经营的问题。目前,就我区农区而言,大多数农户仍然维持着“一家三四口,种地五六亩,分散七八处”的生产经营格局,不便于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便于农业机械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不便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这已成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突出障碍。因此,只有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将土地承包权价值化、资本化、市场化,实现生产要素宽范围、大规模地优化配置,才能引导社会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向农牧村,促进农牧村经济和现代农牧业的发展。
四是可以解决土地经营纠纷问题。当前,在农牧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中,有很大部分与土地纠纷有关。农牧村土地纠纷,根源在于多数农牧户土地流转不规范、合同内容不完善,农牧村土地流转平台建设滞后,土地纠纷不能得到及时的调解、仲裁和司法处理。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使农牧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有可靠的保障,有利于化解土地纠纷,能够为农牧村的和谐稳定奠定制度基础。
三、现实问题分析。
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牧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牧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现代农牧业发展及增加农牧民收入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受观念、利益、制度、政策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牧民有“恋土”情结和担忧顾虑。土地对于农牧民来说,既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又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是农牧民求发展的重要资源。由于传统思想意识、宣传引导不够广泛深入和农牧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原因,致使农牧民“恋土”情结较浓和担忧顾虑较多。特别是随着年龄的增加,在外打工越来越困难。尤其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取消农业税和实行农业各项补贴等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之后,土地更成了农牧民的聚宝盆,农牧民的“恋土”情结更强了。加之相当一部分农牧民对土地流转政策认识不清,担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后,没有了稳定收入,失去生活保障;担心各种惠农补贴享受不到,自身利益受损。又加之国家逐年增加补贴力度,农畜产品价格的普遍上涨,土地的亩均净收入绝对量呈增长态势,使得农牧民不愿意把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农牧民的这些顾虑和担心,制约着土地流转,是一些地方土地流转速度慢、规模小、合同期限短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重视不够。县市乡镇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对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尚未引起高度重视,没有把这项工作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存在着越位和缺位现象。在对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中,有的不顾农牧民意愿,对当地土地流转制定硬性指标,习惯于用行政手段要求农牧民流转土地经营权,有的顺其自然发展,未能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鼓励、引导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缺乏行之有效的土地流转管理制度,使土地流转尚处于一种自然无序的状态。
三是缺乏健全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县市乡镇村尚未健全农牧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不能及时开展土地流转工作信息发布、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经常性事务以及经验总结、推广。在供求主体之间缺乏专门从事农牧村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使流入者找不到合适的流出者,而需要土地的人则又找不到有意向的出让者。由于缺乏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支撑,农牧民在土地流转中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往往出现利益分配不合理,农牧民拿小头,大户或企业拿大头的现象。
四是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在土地流转活动中,由于一些农牧民法律意识淡薄,往往是口头约定的多,统一、规范地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书面合同的少,即使有书面合同,其格式、内容也不够规范、完整,流转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表述不清,漏洞百出,特别是对农牧业各种补贴,没有明确谁有土地谁受益、还是谁经营谁受益的问题,容易出现纠纷,并且难以调处。同时,这种土地流转的随意性很强,难以形成规模,使具有规模化经营能力的经营主体无法实现最佳规模经营效益。
五是流转服务机构不健全。各县市及乡镇村尚未健全农牧村土地流转监管机构,目前承担此项工作的农经部门,其地位和监管职能不相匹配,在日常服务和监管方面工作乏力,对违法违规的农牧村土地流转未能发挥真正的监管作用。
六是缺少相应的保障机制。对离土农牧民没有相应的转移就业促进机制,没有比较完善的为其解除后顾之忧的生活保障机制,没有平衡利益关系的流转价格调控机制,农牧民缺少对未来生活保障预期信心,所以不敢流转或不敢长期流转,重新就业也很难安心。
进一步深化完善农牧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牧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牧业,是党的十八大赋予的新的重要任务。特别是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现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对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着重解决对土地流转认识不深不透的问题。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20中央一号文件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文件和法律法规。一号文件连续十年关注“三农”,目的就是从各角度凝聚合力,加强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是安天下、稳民心的工作,对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意义非常重大。如何才能在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增强农牧村发展活力。文件有不少新的提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其一是在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的背景下,只有进行农牧业经营机制的改革创新,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农牧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才能满足现实农牧村发展的需要。
其二是工商资本进入农牧业要管制,要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牧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资本有强烈的下乡冲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释放的信号是既有所鼓励又有所限制,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牧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牧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资本下乡”目前争议很大。赞成者认为资本下乡于民于企业于当地政府都是有利的,是“三赢选择”,可以盘活原来分散低效率的农牧业,满足工业化、城市化的需求;反对者认为这种做法会出现“政企合谋,农牧民受损”现象,其实这些担忧是完全可以通过规范的政策能够避免的。
其三是补偿金不落实的不得征地。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征地行为,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其四是用5年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牧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农牧村宅基地在内的农牧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牧业农牧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以上新的提法,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面向广大农牧村和社会,广泛深入地大力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二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注意抓典型、树榜样,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让更多农牧户认识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好处,增强土地流转的信心,促进农牧民积极、主动、自觉、自愿地加入到土地流转中来。三要严格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充分尊重农牧民群众的意愿和农牧民的主体地位,要得到农牧民的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也不能妨碍自主流转,损害农牧民利益。
二是强化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建设。一要建立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机制,鼓励农牧民流转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牧村劳动力转移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制约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两个关键因素。如果没有农牧村劳动力的转移,而片面强调土地的规模经营,就会使农牧村剩余劳动力无事可做,陷入生活困境。只有人“动”了,动地才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因此,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激励机制,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户民,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对其再创业、再就业给予优先支持;出台种植养殖大户优惠扶持政策,鼓励规模经营;完善养老统筹、医疗保险等基本生活保障机制,为农牧民流转土地解除后顾之忧。二要建立机构,服务土地流转。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和仲裁机构,建立中介组织,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机构,根据不同产业、区域,科学确定各类农地的质量、等级,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估,为土地公平流转提供服务。同时,逐步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和司法判决的农牧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体系,切实维护好农牧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范化管理。农牧村土地流转关系农牧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必须坚持农牧民自愿,科学引导,依法有序,规范运作。一要认真地规范整理和永久管理好农牧村土地承包档案资料,力争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农牧村土地承包微机化管理,逐步建立起农牧村土地承包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二要重视做好农牧村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的指导工作,()引导农牧民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统一规范的书面合同文本,同时建立健全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三要严格规范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农牧村土地流转必须在坚持原则、把握政策的前提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一年以上的,都应当签订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四是加大财政和信贷支持力度。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农牧村土地流转专项经费,支持农牧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扶持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整合各类支农项目,向通过土地流转形成的专业大户、农牧民合作社和农牧业龙头企业基地等规模经营主体倾斜;金融部门要加大对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实力强、资信好的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加强农牧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担保公司开展为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五是处理好在“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及新农牧村建设中的关系。一要处理好政府推动与群众自愿的关系,积极稳妥健康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二要抓好城与乡的关系,在山区、郊区等不同的地点进行探索;三要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乡镇要大力推广,在城镇规划范围内审慎进行。
甲方: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三秀居民委员会第九居民小组居民,性别: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充分协商一致,特就土地及林地流转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流转标的
二、流转期限
本协议项下土地(林地)以租赁形式流转的期限为50周年(大写:伍拾周年),即自2017年3月2日至2059年3月1日止。
三、流转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一次性将50周年的流转期限的资源费(国家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土地流转费、复垦费、植被恢复费等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前述款项后,应向乙方 ,南至 ,西至 ,北至(以下简称“本协议项下土地(林地)。 出具收条。乙方一次性付清前述费用后,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乙方索取任何费用。
四、土地交付时间
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应立即将本协议项下土地(林地)及地上
1
附着物等交付给乙方,本协议项下土地(林地)需办理有关流转手续时,甲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
五、附着物及资源利用
乙方有权利用本协议项下土地(林地)兴办采砂石场等方式,对该宗土地(林地)及地上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沙岩等资源进行开发、开采、利用,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收益均归乙方所有,甲方对此不享有任何权益。
六、有关补偿收益的归属
本协议有效期间,若出现有关部门、单位等第三人对本协议项下土地(林地)进行租用、占用或征用等情形时,第三人支付甲方的土地补偿费用时应按乙方实际开采使用的年限分摊总金额后的差额由甲方一次退还给乙方,乙方投资的'设施设备的赔偿费由乙方所得。
七、争议解决过程中协议的履行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即:乙方有权继续按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对本协议项下土地(林地)进行使用,甲方不得干预,争议经司法裁决生效后,则按生效裁决执行。
八、其他
1、乙方有权将本协议约定的权利转让给他人或组织;有权将协议项下土地(林地)转租他人或与他人合作经营,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否则视为违约。
2、甲方无论任何原因收回本协议项下土地(林地)时,乙方不向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赔偿责任。
3、甲方有义务无条件协助乙方处理本协议项下承包地(林地)与他人或组织的相邻纠纷。
4、甲方承诺:本协议项下土地(林地)与他人无界畔等任何纠纷,如甲方承诺不实引发纠纷,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负责出资将现有道路改造并日常维护,甲方无条件保证乙方运输车辆畅通。
2
6、双方确认:本协议之全部内容均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绝无任何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乘人之危或欺诈胁迫之情形。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给付 万元的违约金且还应继续履行相关条款约定的义务,若违约金仍不能弥补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时,还应据实向对方给付赔偿金。
十、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未取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撤销、变更、反悔。
十二、协议文本数量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三秀居委九居民小组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居民小组组长:
二00九年 月 日 乙方:
3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集体所有的山林及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三、甲方将位于南漳县花石桥东加油站后边面积为 平方米的山林及林地开挖平整后受让于乙方使用,由乙方出资购买后自主经营、管理、使用、受益。
四、使用权转让期限共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上述使用权交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五、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 元(大写: ),支付方式为:乙方应在签订合同 天内,分 期支付土地转让价款给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付清款项的,应按月息 支付逾期款项利息给甲方。
时日,甲方有权启用此款)。
第二期在 年 月 日支付总额 %,即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此款项在甲方负责办理该地的立项、规划、土地收储行政审批手续后一周内支付)。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转让的山林及林地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
2、甲方保证转让的山林及林地权属无任何争议和瑕疵。
3、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确保供水、供电、通行,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并负责办理该宗土地的立项、规划、土地收储等行政审批手续,并完成用地内的开挖平整工作,使用地达到招拍挂的净地条件。甲方负责在 月内完成此项工作。
4、如因乙方不按时交纳转让费,经甲方向乙方书面催款3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5、在办理该宗土地转让手续过程中,如甲方隐瞒宗地的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情况,甲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转让受让的土地使用权,有权自主开发经营、管理、受益。
2、乙方根据需要在办理相关许可证后,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应按时支付转让费,并不得违法使用。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须无条件给予对方合同价款的20%赔偿。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发包方:(农户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农村土地管理政策,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农业耕作形式,结合本地实际,经_______组村民大会通过,甲方将本户承包集体的耕地流转入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流转方式:甲方将从集体承包的耕地发包给乙方经营。
2、流转耕地情况:耕地具体位于本村_______片旱地_______亩,水田_______亩。总面积________亩。
3、流转土地用途: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推广,农作物种植、林果业、花卉种植。乙方经向甲方和相关部门申请可在承包范围内建生产厂房及晒场。
4、流转土地价款:该土地承包金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元,共计金额元。
5、付款方式:每年9月1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的承包金。并按每五年为一周期(即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为第一周期,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为第二周期,20xx年9月止为第三周期)若周期初水稻价格比上周期初上涨元该周期每亩土地承包金上涨50元;若第三周期水稻价格比上周期初上涨元,该周期每亩土地承包金上涨100元。(第一同期标价水稻价元)。
6、流转期限:该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15年自20xx年9月30日至20xx年9月3日止。
7、地上附作物的处置,现有水渠、作业道路,乙方根据实际用途可向甲方申请修建或销毁(费用由乙方承担)。
8、国家粮食直补款按原村上报面积发放到农户。
9、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必须在20xx年寒露节前交付乙方经营。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合同到期,乙方如不再承包经营,乙方将原承包前水田田埂、道路、水渠复原。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决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合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法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镇政府土地流转中心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签字)
权家湾乡位于陇西县北部干旱山区,距县城约43公里。辖区面积124.82平方公里。全乡辖9个村,38个村民小组,2153户,农业人口9667人,现有耕地面积51924亩,人均占地5.3亩,,全乡人均纯收入2800元,种植作物主要以玉米、小麦、洋芋为主。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坚持“积极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胆探索,形式多样,逐步规范,不断完善”的工作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土地流转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乡共流转耕地面积7376.5亩,占任务6000亩的122.9%占全乡耕地面积的14%.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舆论宣传一是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农林牧的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员、财政所工作人员、经管站站长、农技站站长、团书记、妇联主任为成员的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舆论宣传。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有针对性地宣传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广大群众解放思想,增强发展意识,克服小农意识,消除疑虑,推进流转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典型引导。坚持创新方法,通过郑家川村与百绿草业土地流转典型,总结推广,用农民身边的典型去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促进土地顺利流转。
二、引导激励,推进土地快速流转。
对大面积土地的集中流转,坚持以农民自愿为首的原则,按照涉及农户的多少,分别召开所属村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形成决定后再逐步实施。对积极性不高的农户,采取以优换劣的办法,先以其他农户的土地与之置换,然后再参加流转,确保所有农户均达到满意。同时,我们还组织农技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对流转土地进行等级测定,按常产和市场价格为农户与受让方或承租方提供流转参考价格,并坚持由农户和土地承租、承包人面对面签订流转合同,流转所得直接归于农户。
为了规范流转秩序,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乡党委、政府因势利导,针对我乡农业生产实际,不断引进和培育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在权家湾、焦家湾、田家湾、陈顺、赵家岔等村规划了马铃薯、全膜玉米等无公害生产基地,在焦家湾、袁家岔、桌儿岔、王金岔等村规划了优质核桃林基地等规模化经营项目。
三、稳步推进土地流转效果初显。
1、本地缺少种植、养殖能手,在种、养两业上形不成规模。
2、因村民思想单一,对土地流转认识不足。
3、分散零星生产经营方式难以摆脱小农经济的桎梏,制约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形成和推进。
4、权家湾乡干旱缺水,靠天吃饭,所以造成土地经营困难,企业也不愿到我乡租用多余的土地。
五、下步的工作打算。
1、加大对农村群众的科技、文化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群众的综合素质,转变思想认识。
2、以发展养殖业为突破口,推动全乡牛羊猪的`稳步发展,并争取得到上级政策、资金的扶持,积极与相关龙头企业合作,发展订单式养殖,为全乡养殖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3、考虑农村群众的实际情况,允许群众在集体的荒山、荒坡上建盖养殖舍,发展经济。
4、规范土地流转的程序,完善土地流转合同。
5、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引导农户合理的利用土地,加大对农业的收入,增加对土地的利用效益,使农户手中的土地发挥应有的效益,从而使农民增收。
(本合同适用于村经济合作社或其它中介服务机构代为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使用)。
甲方(受托方):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方受等承包人的委托,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土地的状况、流转方式与用途。
二、流转期限。
三、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七、其他约定。
甲方将等户农户在等地承包经营、面积合计(大写)亩的土地,以方式流转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具体见委托流转土地明细表。
流转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应在年月日交付流转土地,乙方应在合同到期日归还土地。
流转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________公斤,共_____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共______元(大写:)。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转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
2.一次性支付: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1、甲方按委托方的授权权限行使相关权利。
2、按时向乙方收取约定的流转价款,按时交付约定流转的土地。
3、监督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对乙方违反土地用途等行为有义务制止和检举,有权获得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
4、协助乙方获取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与服务,提供必要的服务。
5、支持、配合乙方开展正常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协调好委托方和当地群众关系,协助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所在村经济合作社的农业生产管理、指导、服务,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2、按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期限,享有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3、按约定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款和相关费用,按规定交纳水电等有关生产费用。
4、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将土地进行再流转,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土地流转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流转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流转。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承担违约金。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及相关当事人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有关当事人协商。
1、土地流转后,甲乙双方应向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
2、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进行设施改建,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将方案报经发包方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3、乙方应服从国家和集体建设用地需要,支持农业基础建设。土地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已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4、土地流转到期及复耕与恢复原状的责任约定:
5、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代理人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合同编号:甲方(流出方):
地址:
电话:
签字时间:
乙方(流入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字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四川省土地流转有关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精神,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的土地,面积共亩流转(租赁)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流转期限及起至日期: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流转土地用途:种植业。
第四条:土地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合同前五年按每亩每年元计算;五年后按每亩每年元计算。支付方式及时间:每年在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逾期不付,按每天2‰利息支付租金及利息。
第五条:流转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自愿流转本户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
(2)按照本流转合同约定取得流转土地的收益;。
(3)监督乙方依照本流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制止乙方损害流转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在流转之前的国家相关惠农政策仍然归甲方所有,流转期内乙方所争取的惠农政策归乙方所有。
(8)流转期满,有权收回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的流转土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流转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的权利。
(1)依法享有流转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3)在合同期内,对土地经营权依法享有继承、转让、租赁、参股或合伙权;。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支付流转土地租金;。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6)合同期内,乙方如将土地转给第三方经营,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合同期满,如甲方不愿继续流转,乙方必须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使用权;。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在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在流转土地上修建非永久性固定建筑物、生产设施和改土调形改变土地现状的,合同期满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须由乙方负责复耕交归甲方。若乙方不复耕,交付复耕费500元/亩给甲方复耕。
第七条:在流转期间,乙方因承包土地产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土地流转期满,如甲方不愿意继续出租或乙方不愿续租,乙方投资在流转土地上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生产设施等,在确保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前提下可由乙方自行处理,也可以经甲乙双方协商议定价格,由甲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
第九条:流转期满后,乙方将土地使用权交归甲方,须支付土地界址调整工作经费50元/亩给关河乡政府,由乡政府组织村、社干部调整土地。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预期30天不支付土地流转(租)金,即视为自动放弃流转土地经营权,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经营权,有权处分乙方投资在流转土地上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生产设施等,且对乙方不予补偿。
(2)在土地流转期内擅自终止本合同,按合同剩余年限租金总额向甲方支付经济补偿。
(3)对流转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制止,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对乙方予以处罚。
(二)甲方违约责任。
(1)在土地流转期内,擅自终止本合同,除赔偿乙方在流转土地上的投入外,必须按合同剩余年限的乙方正常经营利润总额向乙方支付经济赔偿。
(2)在土地流转期内,甲方的人、畜、禽践踏乙方所经营的土地及农作物,损坏乙方财产物资及设施;甲方与其他农户之间或甲方与其他组织及个人之间因土地纠纷而影响乙方生产经营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调解解决。
甲乙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地等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双方当事人均不算违约。
第十四条: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就本合同终止事宜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鉴证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和村民委员会、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各执一份,报县农业局备案一份。甲方(签字):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代表(签字):
鉴证单位(签字盖章):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楠木村柑橘产业土地承包面积花名册。
填表时间:年月日。
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四川省土地流转有关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精神,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的土地,面积共亩流转(租赁)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流转期限及起至日期: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流转土地用途:种植业。
第四条:土地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合同前五年按每亩每年元计算;五年后按每亩每年元计算。支付方式及时间:每年在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逾期不付,按每天2‰利息支付租金及利息。
第五条:流转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自愿流转本户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
(2)按照本流转合同约定取得流转土地的收益;。
(3)监督乙方依照本流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制止乙方损害流转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在流转之前的国家相关惠农政策仍然归甲方所有,流转期内乙方所争取的惠农政策归乙方所有。
(8)流转期满,有权收回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的权利。
(1)依法享有流转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3)在合同期内,对土地经营权依法享有继承、转让、租赁、参股或合伙权;。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支付流转土地租金;。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6)合同期内,乙方如将土地转给第三方经营,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合同期满,如甲方不愿继续流转,乙方必须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使用权;。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在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在流转土地上修建非永久性固定建筑物、生产设施和改土调形改变土地现状的,合同期满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须由乙方负责复耕交归甲方。若乙方不复耕,交付复耕费500元/亩给甲方复耕。
第七条:在流转期间,乙方因承包土地产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土地流转期满,如甲方不愿意继续出租或乙方不愿续租,乙方投资在流转土地上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生产设施等,在确保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前提下可由乙方自行处理,也可以经甲乙双方协商议定价格,由甲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
第九条:流转期满后,乙方将土地使用权交归甲方,须支付土地界址调整工作经费50元/亩给关河乡政府,由乡政府组织村、社干部调整土地。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预期30天不支付土地流转(租)金,即视为自动放弃流转土地经营权,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经营权,有权处分乙方投资在流转土地上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生产设施等,且对乙方不予补偿。
(2)在土地流转期内擅自终止本合同,按合同剩余年限租金总额向甲方支付经济补偿。
(3)对流转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制止,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对乙方予以处罚。
(二)甲方违约责任。
(1)在土地流转期内,擅自终止本合同,除赔偿乙方在流转土地上的投入外,必须按合同剩余年限的乙方正常经营利润总额向乙方支付经济赔偿。
(2)在土地流转期内,甲方的人、畜、禽践踏乙方所经营的土地及农作物,损坏乙方财产物资及设施;甲方与其他农户之间或甲方与其他组织及个人之间因土地纠纷而影响乙方生产经营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调解解决。
甲乙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地等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双方当事人均不算违约。
第十四条: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就本合同终止事宜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鉴证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和村民委员会、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各执一份,报县农业局备案一份。甲方(签字):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填表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hetongfanben/811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