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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优秀5篇)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优秀5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

山权所有者:乡村(以下简称甲方)承包荒山造林者:(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林业生产需要,乙方向甲方承包荒山用于造林,经双方协商种费用。在未承包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由双方协商另定,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一、承包荒山造林地名:四抵界线:东抵、西至、南抵、北达,总面积亩。

二、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养殖、经济林开发等。

三、承包年限:年起到年止,共计年为承包期,合同期满后,山权由甲方收回使用。乙方若要继续使用,须另行签订合同。

四、根据“森林法”规定,乙方所造的林木,其所有权归乙方,并有继承、转让,砍伐和销售权。

五、林木收益分成:林木成林后,按活立木蓄积分成,即甲方成,乙方成。林木进行主伐时一次结清。造林、育林和护林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概不负责。如承包期内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由乙方实施,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全部负责。

以上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造林公司、区林业站、乡政府、鉴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荒山绿化承包经营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组上会议同意并报村上批准,将位于新市村二组面积_________亩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 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xx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发包方(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中证人(甲方):

(盖章)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合理利用荒山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荒山开发承包范围:

甲方将自己所有位于前坦佛山村西南的西小山约亩发包给乙方开发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宽米。西至为南至生产路(含生产路即以生产路南边为边界),北至甲方耕地,东至后商村耕地,西至后商村耕地(土地示意图见附件)

二、承包期限为70年,自1月1日至2082年12月31日。

三、承包费:共计万元(含地上附作物)

四、承包费支付方式为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万元,荒山场地打点交付,清理完地上附作物后当日一次性付清。

五、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年月日集体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附件二),甲方依该决议,并依该决议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六、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本村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植树,建设等经营活动,甲方积极配合但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如出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情形发生改变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合同义务。

九、本合同期间届满,开发承包场地的一切资产仍归乙方所有,开发承包场地由乙方永久使用,不再核交承包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一、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公证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公证部门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平邑县仲村镇村民委员会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保持水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甲方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事养殖业、畜牧业、林业、种植业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二00八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承包费的缴纳方式为:

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

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月日前付

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水库中或自行打井取水,甲方人员不得干涉并且乙方不得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应当无偿提供乙方所需的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甲方应当将乙方所需的用电架设到乙方所在的办公区域内,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用电手续。

九、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森林防火。

十、乙方无偿使用通向承包荒山的道路以及附属设施。

十一、乙方在采摘、砍伐树木,需要办理采伐证等相关手续时,甲方应当出具书面材料并全力协助乙方办理。由于甲方拖延造成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十二、乙方承包荒山范围内的所有树木、种植作物等以及地上附属物均归乙方所有,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十三、甲方人员不能随便进入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得破坏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范围内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十五、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六、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七、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八、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前,甲方应当保证在乙方所承包的荒山上没有任何权属纠纷,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权属不清或产生任何纠纷,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九、由于一方的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总承包款的20%作为违约金。

违约方除了支付违约金外,还需要赔偿对方因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取证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

本条款约定的内容独立于其它条款。

二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二十一、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二、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二00八年月日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_____元(大写),一次交清。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九、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经管站、林业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上汤头党支部上汤头村委会

负责人法人代表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合同鉴证方:

负责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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