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储藏室等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二、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并在本协议签章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得到该房屋一切手续后 天内一次性付清甲方余款。三、此房以后办理房产证手续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但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及帮助乙方办下该证及其它证件。
四、签定合同即日起,中途甲方终止合同不愿出售此房,需退还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并赔偿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如乙方终止合同不愿购房,甲方有权不退还定金。五、甲乙双方交易后,甲方没有任何权利任何理由收回该房及手续费等,今后该房拆迁还房等一切均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如要收回该房需经乙方同意并按收回时市场均价的叁倍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否则乙方可以拒绝甲方。 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人一份。本合同以签名日期起生效,如有一方违约(违反合同),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按合同协议执行。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___层 户,房屋结构为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 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 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 万元整,大写: .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写: , 日内交付 万元(大写 ),余款 元(大写 )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一)加强政策宣传。教科局通过县电视台、教科局公众号等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回应群众关切,为人民群众释疑解惑,让招生政策深入人心。各校要把国家、省、市招生政策的解释、解读工作作为家校共建共育的重要内容,帮助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解决有关新生入学的疑惑,让家长知政策、懂政策、知学校、信学校。要广泛开展招生宣传,尤其是对今年民办学校招生政策的调整,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对于不实报导信息,及时予以澄清,提醒学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
(二)强化监督问责。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必须严格招生程序和纪律,加强执纪监督与问责。
1. 教科局将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建议相关部门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2. 公办中小学招生人数要和片区人口数、小学毕业生人数挂钩,纳入对中心校、初中学校年度督导评价范畴。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没有按时入学者,中心校(县直小学)、初中学校校长应主动会同当地政府,做好法定监护人工作,督促其子女按时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保联控工作机制,落实政府、学校、监护人责任,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中心校要加强对属地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民办学校的监管。公办学校不允许跨区域,民办学校不允许超计划招生。招生期间,民办学校通过正式渠道招录的学生,公办学校不得强行注册学籍。公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认真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招生程序,严格控制班容量。
(三)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
要加大学籍监管力度。对违规跨县域招生的学校和违规转学学生不予办理新生学籍注册和转接;对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未在录取学校就读的,同时追究“借读”学校、录取学校双方责任;对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给予不注册学籍、不发免费教材、不拨义务教育经费等处罚。
对擅自接受未达龄儿童随班就读一年级,不达龄儿童使用一年级教材者,严肃追究校长责任。
(四)提高服务质量。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所有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健康顺利地进行。
附件1
有城区户籍家庭子女。
1.适龄儿童城区户籍、监护人城区户籍且有房产,安排到户籍登记片区学校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登记片区学校。报名类型编码为11。
2.适龄儿童城区户籍、监护人城区户籍无房产,安排到户籍登记片区学校。报名类型编码为12。
印证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
(二)房产报名
无城区户籍有城区房产家庭子女。
因楼盘分布与学校不匹配,房产报名实施多校划片,电脑摇号,监护人需填报“片区学校”与“分配学校”,摇号确定学校。城区小学无法安排,将东永一小学、李堡小学、秦壁小学、姚庄小学、笔架庄小学、西池小学、屯里小学、南段小学空余学位纳入分配范围供监护人选择。下面描述中“入住一年以上”指到2020年6月30日前满一年以上。
1.适龄儿童本人非城区户籍,监护人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安排到监护人房产登记地址片区学校。报名类型编码为21。
2.监护人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入住一年以上。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交款正规票据、入住证明材料(正式打印的电费交费及燃气费收据和手机通知佐证信息截图)。报名类型编码为22。
3.监护人有小产权房购买协议,且入住一年以上。提供房屋购买协议、交款凭证、城区生活证明(正式打印的电费交费及燃气费收据和手机通知佐证信息截图)。报名类型编码为23。
4.监护人同他人私下转房交易,提供家人在城区生活一年以上证明(正式打印的电费交费及燃气费收据和手机通知佐证信息截图)。报名类型编码为24。
说明:适龄儿童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登记地学校报名:a.父母双亡或离异;b.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c.父母残疾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
印证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页、项目建设依据页、交付期限页)、房屋买卖协议、交款凭证、正式打印的电费交费及燃气费收据(2019年6月30 日前)、对应手机通知佐证信息截图、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
请监护人将印证材料原件放在家中,备入户人员核查。凡无法提供核查原件者,其后果自负。下同。
(三)随迁子女
外地来洪务工家庭子女。外地指非洪洞县户籍。
1.随迁子女有居住证或城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城区购置房产,安排到监护人居住证、房产登记地址片区学校。报名类型编码为31。
2.随迁子女监护人租赁房屋,持户口簿、经商或从业的相关证件、执照报名,视学校学位情况给予安置。报名类型编码为32。
印证材料: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页、项目建设依据页、交付期限页)、房屋买卖(租赁)协议、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
(四)工作经商
无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监护人在城区工作、经商的家庭子女。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依据《^v^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买卖协议:
一、甲方房屋位于建设路文苑小区3号楼3单元14层西户,建筑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
二、在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时契税、房产证工本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到乙方名下。
三、该房屋出让价款为_______万元,包括:地暖费、各种设施开口费、销售不动产税、小区绿化费、房屋维修基金等。以后如有车位,应由乙方购买,与甲方无关。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付清。
四、协议书签字生效后,乙方付清全部协议价款,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五、该协议书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协议书,或对另一方无理纠缠,如有违约,应赔偿对方违约金_______万元。
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a安居工程、安流路、安愉佳园
f法苑小区、飞虹东街、汾滨小区、福鑫苑、府前街、富华小区、富源小区
k康源小区
m煤建巷、煤运小区、棉花接运站小区、棉站西巷
n南坂街、南关东巷、南关西巷、南官庄村、南环路、南环一巷、牛站街、农行家属区
q千佛寺巷、前坡底村、沁春园、沁园小区
r人大家属院、瑞丽家园
w湾里村、王家巷、文庙街、五交化仓库西、五一北路、五一南路、物苑小区
根据住址按拼音查找。没列举地址,据实填写。
例1、小区名称楼号#单元#房号。
安居工程2#3#401;伊顿鑫城14#4#802
例2、路、街、村、巷+编号
安流路001号、拱汾街042号、城东村561号
学宫巷113号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地址: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地址: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甲方应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海尔大道锦城花苑某幢某单元某层某号房屋。
2、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计价方式与价款: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元整)。
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先向甲方支付首付款_______元,剩余房款_______元应当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全部付清。
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
2、由于房开商还未将该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成,甲方现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后,及时协助乙方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已支付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特别约定:房屋办理过户登记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免责条件: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本合同签订地为贵州省大方县,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依据《xxx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第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第二条:付款方式
1. 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____________元整。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3. 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_元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4. 余款_______________元整,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
5. 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银行划拨余款日为准)。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 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 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五条:合同变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
甲 方: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全成本微利房是福利分房时代的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具备绿本转红本条件后,出卖人须办理红本房产证,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该约定合法有效,出卖人在具备绿本转红本条件后,拒不办理,买受人可以诉讼继续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后强制执行绿本转红本,不存在法律上的实质性障碍。
个人认为,出卖人故意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不依照判决去办理绿本转红本的申报手续,法院可以直接用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予以处理。购买人在申请强制执行遇阻后,也可以依据2015年7月22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项之规定,选择自诉的方式,追究出卖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
经济适用房若存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也就是转让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指标,购买经济适用房指标的协议无效。转让经济适用房的指标,破坏经济适用房的管理秩序,与国家推行住房保障政策的社会公益目的相悖,双方的行为也损害其他等待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不特定人利益,也就是损害公共利益。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应认定为合同无效,该指标转让约定无效,非法取得的经济适用房有被政府职能部门收回的风险。
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均规定在经济适用房购买五年内限制交易期限内签订的买卖合同,损害其他等待分配人的利益是无效合同。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主编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70辑刊登的调研报告及广东高院裁判指引中均有这样的规定。
当然购买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上市交易绿本经济适用房,也就是购买符合上市条件的经济适用房,此时和南山法院的案件性质是一样的,双方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出卖人不依约办理绿本转红本手续构成违约,买受人可以诉讼继续履行,并申请强制过户,当最终然能不能胜诉还受其他因素影响。
相关规范性文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十六条:当事人在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保障性住房,应当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或者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合同无效。
相应的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深圳房产证种类众多,除了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通的商品房外,还有很多政府虽然给颁发了房产证但不能自由流通的房子,通常我们把可以自由流通的商品房证书称为红本证,把不能自由流通的房产证书叫作绿本证。
今天主要谈下绿本证的问题,绿本分为真绿本和假绿本,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是真绿本,企业、原村集体或个人印制的是假绿本,自己给自己颁证证明自己的房产合法,这是闹着玩。
即便是真的绿本证,有些也是不能转红本,你比如经深圳市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公室确权颁证的绿本房,就不能变成红本商品房。还有有些拆迁安置房,回迁后是绿本房产证,在没有出台新的政策允许他们变成红本前,是不能变成红本商品房自由交易的。
南山区人民法院办理的绿本转红本强制执行案,涉案房产的性质是全成本微利房,有绿本房产证,这类政策性福利房在深圳市有办理红本房产证的具体规定,只要业主拿上相应的证明文件到住建部门申报,可以办理红本产权证,这是本案可以执行的大前提。
有的绿本房产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办理红本房产证,没有相关的配套规定,实践中操作不能,在《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慎购拆迁安置房等非商品住宅的提示》中,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已经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
我们不能依据南山区人民法院这个绿本转红本的强制执行案,得出在深圳购买所有的绿本房买卖,都可以去法院诉讼继续履行并可以强制执行的结论。
顺便说下购买回迁房的问题,购买此类房产前要确认清楚补偿的是那种性质的房产,安置的是绿本房产证的话,以后只是有转红本的可能,但还需要补偿地价,补办有关手续,目前深圳市并没有这类绿本房变红本的配套规定。
一般而言,开发商主导的城市更新补偿的是红本房产证,比如华润大冲的旧改;政府主导的棚改,征收前不是红本产权证的房产,置换的只是绿本拆迁安置房,不是可以自由流通的房产,这类房产何时可以转红本自由流通,需要等配套政策出台,比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通知的情况。宝安区人民医院职工福利分房拆迁安置到坪洲新村的房产应该也是此类情况,棚改后此类情况会更多。
相应的法律依据:
《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292号)第二十五条:对住宅房屋以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征收补偿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辖区政府应当提供相应的住宅进行调换,并按照下列规定结算差价: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超出面积部分以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格高于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的,以市场评估价的差额结算差价。
以非商品性质住宅房屋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其所调换房屋的产权仍受相应限制。符合相关规定的,被征收人可以补交规定差价后转为商品性质。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两规”)、《深圳市^v^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其配套政策处理取得非商品性质房地产权证书的住宅房屋,以住宅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书为产权调换基本单位,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补偿:
(二)被征收人为非原村民的,不超过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的部分给予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扣减10%的公告基准地价予以补偿。超出部分按照本办法附件有关规定给予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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