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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代加工合同签范文(19篇)

品牌代加工合同签范文(19篇)



加工是一门技术活,需要操作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关于加工工艺流程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品牌化妆品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被委托方):乙方(委托方):

(盖章)(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品牌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化妆品,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标的: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及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4.3、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办理申请商品条形码,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市区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费用总额的%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款%。

五、仓储。

1、乙方如在广州设立有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2、乙方负责将生产所需的所有包辅材料运至甲方仓库。

3、若超出免费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付。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配套的物料备齐后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甲方为乙方代办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八、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九、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十、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化妆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odm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一份交质检局。

甲方(被委托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委托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品牌服装加工制作合同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v^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定作服饰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定作物。

服装名称款式面料名称计量单位单价金额备注。

二、面料、辅料质量标准和要求。

三、服装款式特点和制作要求。

四、服饰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五、量体时间。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在约定的时间内乙方派人到甲方进行量体。

六、配套及包装要求。

七、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八、交货期限、地点、方式。

乙方应当在量体完成之后天内交货。交货地点为甲方办公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异议。

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饰在数量、质量、款式等方面有异议,应当在收到该等服饰之日起15天内提出。乙方应当在10天之内作出答复并提出解决办法。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量体工作,乙方的交货时间顺延。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品牌服装加工制作合同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________________。

货号:_______________。

面料: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

尺码: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件(上衣、裤子)。

2、数量:_________套,其中_______码______件,_______码______件,_______码______件,_________码______件。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

由乙方提供原材料,甲方确认,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

质量:

第四条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服装款式和规格。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第六条报酬。

1、加工单价:_______元/件。

2、总金额(元):小写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方式。

内用________包装,外用________包装,包装费由__方承担。

第八条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运输费用由方负担。

3: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九条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2、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5、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第十条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元(大写);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元(大写);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报酬结算。

1、转账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当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

第十二条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二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每日2%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执一份;。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品牌童装合同

定作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作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______。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原材料由方提供。原材料品牌及质量要求:___。

第四条技术资料、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供办法:由乙方设计,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制作的依据。

第五条合同价款:

第六条付款方式:乙方将定作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支付该批次全部价款的___%,剩余___%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甲方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2.乙方负责将定作的产品运到甲方办公地点或施工现场;如果定作的产品需要现场制作或安装的,乙方应当派专人进行现场作业。运输、装卸及安装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第八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1.定作产品运至现场后,甲方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产品,应当在2日内向乙方提出;对使用后才能够检测产品是否合格的,质保期为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修复或更换。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相关产品的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检查乙方提供的定作产品原材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对不合格的原材料;。

2.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或图纸;。

3.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交付合格的定作产品;。

4.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价款。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价款;。

2.保证提供符合约定的定作产品,原材料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3.应当按时交付定作产品;。

4.负责产品的运输和安装,并承担相应费用;。

6.由于乙方产品缺陷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承担针对变更部分给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定作物的,仍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价款。

3、甲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款0.3‰的违约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逾期交付定作物,逾期一日应当向甲方偿付迟延货物总价0.3‰的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4.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2.甲乙双方承诺本合同中所确认通讯地址全部可以送达,任何一项通知送达下面地址的视为送达,尽到通知义务。如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项通知及书面材料在送达时接收方应当配合送达方签字确认,否则送达方有权申请公证送达,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接收方承担。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品牌服装合同书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签定时间:_____年__月__日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

制单款号货品名称数量货期单价每件成本价备注。

二、甲方以下达“生产加工制单”方式委托加工,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四、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五、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零售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1%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六、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千件为单位,三件以下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三件以上按该货品的成本价加市场零售价的两倍予以赔偿。

七、大货送甲方做尾部工序的,发现成品油污、跳线、烂孔、抽纱、色差等情况,通知乙方来解决。如乙方不及时来返执或货期紧迫,甲方尾部帮手配片、返执,甲方则扣除乙方返工工时,按每小时3.00元计算,在加工费中扣除。

八、甲方提供每款布料、物料,按制单裁数规定物料损耗计算,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清点来料、核对一切来料并签收。布料、物料如有质量问题不能生产,应及时交予甲方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裁床开裁前负责对布料进行检查。如发现布料有质量问题及实际用量超过制单用量,应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决办法,双方确定无异后,方可开裁。

十、甲方如代乙方做以下工序需计还成本:凤眼0.1元/粒,钮门0.025元/粒,打枣0.018元/粒,剪线0.2元/件。

十一、结算方式:按甲方实际出货数量结算,5‰可接受次品视情况而定,超次品按成本价扣回。此月出的货待下月25号至30号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十二、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态度,如因合同或其它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这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品牌服装加工制作合同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10.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向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1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承揽人:法人委托书号码__。

营业执照号码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

法人委托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_年_月_日。

品牌化妆品委托加工合同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有关规定,就化妆品委托加工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1.委托加工化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委托加工化妆品品牌:________________。

3.委托加工化妆品规格:________________。

4.委托加工化妆品数量: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标识。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妆品,甲方负责全部产品的销售。在本合同(含包装)上标注:

1.甲方出品,使用甲方商标。

2.乙方荣誉生产,使用乙方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标记、编号,包括生产许可证:____;卫生许可证:(____)卫妆准字(____)____号。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给乙方生产管理费(含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使用费),每年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2.管理费按年度计算,在合同年度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加工费根据品种工艺技术要求、劳动和能源消耗定额等另议。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由甲方提供配方、工艺规程、质量标准、原铺和包装材料;生产时甲方监制;甲方负责其全部质量责任。

2.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必须在乙方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内。乙方生产许可证的范围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有关费用,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承担逾期款项总额_____的违约金。

4.国家质量监督机关每年年检,若抽检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其检验费用由甲方支付,其检验报告书(或复印件)供甲方使用。甲方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进行化妆品加工,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加工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除甲方的因素外,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订单之日起_____天内完成加工,逾期未完成的,每逾期一天,则扣减该货款总额_____%作为违约金。

3.乙方负责加工产品的运输,运输目的地为:_______________,运输时间为加工完成_____日内,除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之外,逾期运输的,按照逾期未完成加工处理。

第六条 责任承担。

合同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况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解决: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出现质量责任,而致的国家质量监督机关的处罚。

2.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由于质量所致的消费者健康损害纠纷或赔偿。

3.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应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的约定,国家行政或质量管理、监督机关、经检查认定为超范围生产的处罚。

第七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八条 保密。

一方对因化妆品委托加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品牌童装加工合同

甲方:_______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年_月_日

根据《_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加工数量、规格、标准、质量、交付时间、价格等事项,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双方签订的本形式确定。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每次以订单合同形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每次订单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提供。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标准等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验收甲方新到包装袋和礼盒及瓶罐等,因验收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应保证按时完成交货,如出现延迟交货乙方每日赔偿甲方此批订单总值的1%的违约金,并尽快完成订单,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6、制造材料交付乙方后,乙方应自费承担储存和保管,如造成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将各种原辅料损耗率控制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损耗超出正常损耗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应给甲方人员提供监控生产过程的便利和协助。

9、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用于为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项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不单方面拒绝甲方加工要求,为甲方加工生产所需的资质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资质和生产条件更改时及时告知甲方。

11、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2、乙方应对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向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15、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包材、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物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六条验收标准: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另行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九条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复和矛盾之处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如遇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传真号: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品牌服装加工制作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依照《^v^合同法》和有关实施条例办。

法,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含税单价、包装要求、交期、技术标准。

第二条材料提供。

1.乙方提供的罗纹,松紧带,腰绳,甲方提供除罗纹,松紧带,腰绳外所有面料和辅料。

2.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加工,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材料。

3.乙方自行提供的辅料需保证质量。

4.加工所需主、辅料由甲方送到乙方加工厂,双方对数量、外观进行查验,由乙方签收。

第三条加工。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样品及相关工艺技术资料进行加工生产,并对甲方的设计保密。

2.乙方在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裁剪前,必须核实单件服装所需原材料的用量是否与甲方要求相符合,确定无误后方可裁剪。未经核实或核实有误未向甲方说明并经甲方书面答复,致使原材料浪费或其他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为保证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品质,在对原材料大量裁剪、缝制前,乙方应制作十套首批样,经甲方确认,大货正常进行。

4.加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有问题,应及时与甲方联系,不能私自使用,如未通知甲方,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验收方法及质量异议:。

行验收。

2.如果发现制做不合格品,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返修。但由于乙方加工原因造成无法修复且不能按正品入库的,此部分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加工费用,造成原材料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在接到甲方来函或来人提出的产品质量异议时,应在三日内给予甲方回复,并提出处理方案,否则甲方即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公休日顺延)。

4.产品出货后,甲方的原版样衣、相关技术资料以及剩余的主、辅料经甲方清点后与该批成品货物一起退还甲方。

第五条货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30%(12525元整),余款(29225元整)提货付清,乙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寄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交货物加工费的2%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经济上的损失费用。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部分的2%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

严禁乙方将甲方所属商标或带有甲方所属商标的产品外流出工厂,也不可将相关合作信息透露给他人,联系时只可跟甲方指定联系人联系,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生产单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须变更或解除时,应按《合同法》关于变更和解除的条款办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守约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方协商未妥,可以交由甲方当地国家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经手人:经手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品牌化妆品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被委托方):(盖章)。

地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手机:

乙方:(委托方):(盖章)。

地址:室。

电话:传真:

联系人:手机: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品牌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化妆品,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标的:

《加工标准》标的:。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甲方处实施完成。

4.3、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办理申请商品条形码,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广州市番禺区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费用总额的%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款%。

五、仓储。

1、1、乙方如在广州设立有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2、乙方负责将生产所需的所有包辅材料运至甲方仓库。甲方提供: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天、包装材料天为周期的免费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若超出免费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配套的物料备齐)后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甲方为乙方代办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化妆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odm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一份交质检局。

甲方(被委托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公民身份证:

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委托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公民身份证:

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品牌化妆品委托加工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化妆品,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标的:

《加工标准》标的:____________。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甲方处实施完成。

4.3、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办理申请商品条形码,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广州市番禺区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费用总额的%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款%。

五、仓储。

1、1、乙方如在广州设立有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天、包装材料天为周期的免费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配套的物料备齐)后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甲方为乙方代办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化妆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odm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一份交质检局。

甲方(被委托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证: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证: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品牌合同

现因市场发展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地区(省会、地级、县级)代理商,营销地域为范围内。并约定以下条款互相遵守:

1、乙方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乙方必须在签订此协议后一周内向甲方支付代理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若在代理期内无违反此协议的情况发生,代理期满后十五天内甲方将退回保证金(无利息)。

3、代理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首次订货不少于箱共支。以后每月订货量不低于箱支(可分次或一次订货)。每年为箱共支。

每次订货赠送等于总货值10%的葡萄酒作为促销用酒。

1、乙方在甲方处的提货价为全国标准零售价的折(不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甲方建议乙方按照全国标准零售价营销,具体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

1、乙方订货必须提前一个月,甲方根据各代理商先后订货供应。

2、甲方接受乙方预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50%预付款,余款于提发货前付清。

3、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方负责。

甲方(总代理商)。

1、全国统一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营销关系,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营销业务培训和西班牙酒庄交流活动。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营销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营销计划和额度。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营销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营销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1、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要求返还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处罚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1、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是否延续本地区代理权,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是否延续,则本协议到期中止。

2、本协议存续期内,甲乙双方欲解除代理关系,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代理保证金在代理期满或中止后的'十五天内退还给地区代理商(因违反本协议被取消代理资格的除外)。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并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乙方交纳保证金和本协议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品牌合同书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日常法律范围: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7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3.1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6.3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授权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品牌合同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二、乙方应保证月销量不低于吨,年销量不低于吨。自合作合同签订时起,给予乙方个月市场启动期,六个月后仍未达到目标销量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公司统一定价优惠%向乙方提供系列预混料,乙方每次订货量应不少于吨,订货应提前天,且应在订货时按约定价格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在甲方收到货款后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若需甲方送货,甲方将按实际价格收取运费。订货后已生产的产品,必须由乙方负责在日内提货,否则扣发乙方每吨元的返工费,因返工所消耗的原料、包装物等另外计价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提供的预混料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规;对由预混料引发的质量事故负责。乙方对甲方的预混料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出具国家认可的饲料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经双方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

五、甲方负责乙方产品配方的调整,由乙方自行采购除预混料以外的其他原料并组织生产;甲方负责乙方产品包装物、宣传品、标签的设计,由乙方自行制作。

六、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于签订合同时缴纳,如果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质量事故、对甲方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如果无上述情况发生,于合作期满、乙方使用完或销毁所有与甲方品牌有关的'包装物、标签后退还。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合作伙伴的名义开展业务。

七、退货:乙方由于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须在产品保质期内提出,并承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于甲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装卸作业等工作失误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任何人员与乙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本合同加盖甲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如遇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品牌合同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国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写清楚技术咨询服务范围)。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2.

3.4.

5.6.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

2.

3.

4.

5.

五、费用的支付。

(写清楚费用的支付方式)。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法定地址。

__公司地址:电传:甲方代表签字:

__公司地址:电传:

乙方代表签字:

品牌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1.1甲方将自己享有的“__”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的方式授权许可乙方在一定范围内有偿使用,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特许并按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规定范围的经营活动,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1.2甲方已明确告知受许人,项目投资有风险,选择项目须谨慎,乙方完全同意接受上述内容,并同意全额投资加盟店,愿意独立承担加盟店的投资风险,维护并提升四川__餐饮有限公司品牌的形象。

2.1乙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关系、无不良嗜好(嫖、赌、毒、酗酒等),并能全职、专注经营甲方的特许项目。

2.2乙方应为独立经济实体(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3具有直接或间接的餐饮经营管理经验,有长期经营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事业并将其发展壮大的意愿。

2.4乙方应具备交通便利,停车方便,面积500m2以上,可用于餐厅经营的场所(具有自有场地或在五年或以上租期的租赁场地)。

2.5乙方拥有经营本项目足够的资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经营风险。

2.6乙方能严格执行甲方的经营模式,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对经营项目的统一规范、统一定价、统一品质要求,乙方须向甲方统一采购专用配方底料及主要调辅料;乙方能理解和接受甲方的经营理念,支持和尊重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经营督导管理,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

2.7乙方必须保证其在加盟经营过程中,一直符合加盟条件,遵守加盟规则,如有不符事项,愿接受甲方指导直至无条件取消其加盟资格收回本合同中1.1所述的使用权。

3.1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区(县)开办特许经营店壹家。

3.2经营项目:__火锅。

3.3乙方需要扩建或增建新店,必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查、调研后经书面审批,甲方同意乙方扩建或增建新店时,乙方须按甲方审批要求执行。

3.4特许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4.1乙方在签订加盟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元特许加盟费用。

(大写:万仟佰拾元)。

4.2乙方应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权益金元/年。

(大写:万仟佰拾元/年)。

4.3乙方应交保证金元(大写:万仟佰拾元)待合同期满乙方退还全部物品、资料且无拖欠甲方任何款项后,甲方一次性退还。

4.3.1保证金不计息。

4.4甲方按以下价格标准及配送方法向乙方供应__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辅料;

4.4.1火锅底料价格元/公斤。(大写:拾元角分/公斤)火锅清油价格元/公斤。(大写:拾元角分/公斤)。

4.4.2__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原辅材料供应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乙方根据需求向甲方物流配送中心提前15天申报品种及数量,一次性支付所需货款及运费,甲方查收货款后应在72小时内(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除外)发送到火车站货运部或长途车站或零担货运处或航空货运处发运。

4.3根据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__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辅料价格可在原材料价格浮动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4.4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培训费用收取方式另议。

4.5乙方员工在甲方培训期间:

4.5.1.1经理以下人员培训费元/天/人;食宿费元/天/人。

4.5.1.2经理级以上人员(含经理)培训费元/天/人;食宿费元/天/人。

4.5.1.3总经理(含店经理)人员培训费元/天/人;食宿由甲方安排费用自理。

4.6本合同中所涉及之费用、金额均为人民币。

5.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用、承包关系,也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5.1.1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具有代行甲方行为的权利,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乙方的行为和劳动关系不承担任何责任。

5.1.2乙方独立申请办理工商登记,采取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5.1.3若乙方或乙方员工的故意或过失,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者,乙方须自行负担其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而损害了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必须对甲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5.2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接受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6.1乙方不得将甲方特许提供使用的商标、标识、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特许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不得更改、污损甲方的商号、商标、标识、招牌、徽匾等。

6.2乙方使用甲方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方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3甲方如因乙方的擅自行为而被牵涉承担民事责任的,除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力外,乙方还须承担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解决纠纷所花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名誉损失费等)。

7.1甲方的权利。

7.1.1甲方在特许乙方加盟后,仍拥有该商标和图案的全部权利,可允许本区域之外、本区域特许期外的其它人使用。

7.1.2甲方拥有__品牌专用配方火锅底料、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及锅底配方的全部权利。

7.1.3乙方在合同期内擅自停业经营特许项目(擅自停业7天以上即视为停止经营),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乙方的特许加盟权,不退还其所交费用。乙方欲转让其店铺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7.1.4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操作、财务审计、成本控制、广告宣传操作、营销策划相关指导。

7.1.5对乙方不执行标识规范,不执行统一经营策略、质量标准、项目专一者,甲方有权批评、责令整改、处以罚金、中止支持,直至终止合同和收回特许权。

7.1.6若乙方的经营给甲方品牌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无条件取消乙方加盟资格,并追究乙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7.1.7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条款,监督乙方经营行为。

7.2甲方的义务。

7.2.1维护品牌、保护品牌。

7.2.2负责本特许项目技术的成熟性、稳定性和创新开发,提供督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7.2.3确保__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时供应,提供相应售后服务。

7.2.4提供本特许项目有期限的商标、服务标记及其它商业符号的合法使用权。

7.2.5提供__专用火锅底料、__专用火锅清油、袋装清油火锅调料、鱼调料和菌汤调味料、企业文化、企业荣誉铜牌、专用锅具、餐用具、服装、专用调味品及相关辅料物品的配送。

7.2.6提供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评估。

7.2.7提供统一的店面装修平面规划示意参考图。

7.2.8保守乙方经营、人事、经济等商业秘密。

8.1乙方的权利。

8.1.1有权在特许期内、特许范围内经营甲方授权的项目,使用相应的特许商标、图案、专用配方底料及原辅料、广告宣传及营运手册、员工手册、培训手册、人事管理手册、成本控制手册等保密资料。

8.1.2有权向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和请求技术支持,若乙方邀请甲方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甲方免收服务费;但乙方应现金支付甲方人员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并负责免费安排甲方人员食宿。并对甲方人员进行工资补助(元/天/人)。(公司老总、技术总监、行政总厨、调味师傅及经理级人员按硬卧报销,特殊情况例外)。

8.1.3甲方派往乙方工作人员工资:前期筹备经理元/天/人、前期筹备总厨元/天/人。

8.1.4甲方代乙方招聘人员工资:外派经理元/月、前厅主管元/月、前厅领班元/月、服务员元/月、调味师傅元/月、墩子组长(兼特色菜师傅)元/月、墩子师傅元/月、小吃师傅元/月、凉菜师傅元/月。乙方应和上述人员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8.2乙方的义务。

8.2.1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的经营模式,质量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督导支持,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整改。

8.2.2乙方应在正式营业之前办妥所有营业所必需的证照。

8.2.3乙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前一月经营报表上报公司财务部审计。

8.2.4乙方必须在年月日以前准备好场地,并开始营业。

8.2.5不在特许期外、特许范围外使用特许模式、商标、图案和专用配方底料和专有技术。

8.2.6有关劳动报酬、工商、治安、税收、卫生、行政性收费、税务及行政处罚等事项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8.2.7有关劳动保护、工伤、事故、疾病、意外伤残、安全等问题,由乙方独自承担。

8.2.8严格执行甲方规范的质量标准,不得改变锅底配制标准,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应配制标准,确保锅底及菜品品质。

8.2.9维护甲方商品、商标形象,不得非法利用甲方商标及相关技术,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特许加盟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3合同期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合同,乙方应交清欠甲方的一切费用,归还所有手册、机密文件及相关资料,且须保守甲方产品、策略、经营等商业秘密。

9.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停业7天以上(含7天)即视为乙方不再经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2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止经营,乙方交纳清甲方一切费用后,合同自然终止。

9.3合同期满乙方需续签本合同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批准后,双方需重新签订加盟合同。

9.4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9.4.1乙方仿冒、滥用“__火锅”商标;

9.4.2乙方在加盟店内自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9.4.3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营运体系;

9.4.4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或传真)通知送达乙方之时,即为本合同解除之日。

9.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火锅”商标,必须拆除乙方带有“__火锅”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10.1甲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10.1.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商标、标识等如侵害他人权力的,视甲方违约。

10.1.2甲方在全额收到乙方底料款(以乙方以前不欠甲方任何费用为前提)72小时内,将底料发运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10.1.3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相应的售后服务的,视为违约。

10.2乙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10.2.1乙方加盟条件不具备而隐瞒过关的,视为违约且后果自负。

10.2.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经营模式、质量标准、制度并接受督导与支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3乙方应按8.2.4条在年月日以前准备好场地,并开始营业,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特许权或视为乙方违约。

10.2.4乙方在经营场地内经营项目应为“__火锅”唯一,在特许区域内不得经营其他竞争性项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5乙方需连续停业7天以上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停业,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6乙方需在本区域内开设第二、第三个相同项目的店,应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签订特许合同、交纳加盟费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所开设的第二、第三家店为侵权店,甲方有权追究其侵权行为,并视为乙方违约。

10.2.7乙方不向甲方申购底料或用其它渠道底料代替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8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使用、未全部使用甲方底料或使用过期底料的,均视为乙方违约。

10.2.9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各项费用在5日内未付清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10乙方不执行甲方统一的vi规范,不接受甲方督导支持,不服从甲方整体安排,不配合甲方活动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11未经其它加盟店总经理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聘用该加盟店员工;未经甲方总裁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聘用公司员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3违约责任。

10.3.1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可根据过错及损害程度提出拾万元违约金,并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交由重庆仲裁委员会裁决。

12.1甲方享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12.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乙方现居住地址:

电话:

乙方住宅电话:

乙方办公电话:

乙方手机:

品牌合同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使双方共享品牌经营的优势,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细则如下:

1.甲方授权乙方或法人经营单位,合同期内在__________市(不含隶属行政城市)范围内,发展经营及管理__________专营店(以下简称专营店),使用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相应产品。

2.代理经营统一模式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自行承担经营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

3.乙方发展经营的专营店里,所销售的`孕妇装产品陈列数量,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品牌不得低于60%。

4.在代理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代理同类型其他商标产品,也不得自行生产或加工同类型产品。

限原则上为两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第一年完成合同规定的保底量后,办理过延续手续后,本合同可自行延续一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约。

1.甲方免费提供招商资料及(专营店营运手册),同时对乙方的经营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对乙方管理人员(含市场人员、仓管人员、营业店长)给予培训及实习机会,乙方来甲方公司培训总人数在_____人以内,时间不超过_____天,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货款后(汇款、支票到帐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授权乙方后,在该市范围内不得再授权第三方或直接向第三方供货,并有义务维护该区域不受其他代理商的窜货冲击,以保障乙方利益。

4.甲方提供必要的销售证件给乙方,以便乙方顺利销售,并免费提供相应的店面(专柜)形象设计支持及部分宣传用品、辅助用品(指装修效果图、灯箱片、品牌画、促销pop、广告气球、手提袋、授权铭牌等),另在适当的时期发布整体形象广告宣传支持或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在发展专营店过程中及标志使用上,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必须使用甲方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种指导性通知和规定,乙方发展专营店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统一装修风格、统一管理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管理、统一策划和促销活动。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以确保品牌形象不受损害。

6.乙方必须年销售甲方所提供产品不低于__________万元(以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为准,不含税),以下简称保底量。

7.乙方须向甲方交纳_____元保证金(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结清货款无误后,无息退还),在本合同签订七日内乙方汇款,以后每次进货必须货款两清,款到发货,不得拖欠。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价格政策销售产品,不得恶意降价,扰乱市畅,不得损害__________品牌形象。

1.乙方配购货时,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如因资金临时周转不畅,在征得本公司同意后,可享受_____天的货款信用额使用权,其信用额最高为合同保证金的50%,如7日内信用款没打到公司,公司将按每天_____%收取滞纳金,以后不再享受此项权利。

2.乙方每次购货时,必须有书面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作为凭证,同时乙方每次在收到货品后,必须在_____小时内将货品签收回执单传真给甲方,予以确定。

3.遇到以下三种情况时,甲方不能保证_____%供货:

a少量试销产品及淘汰产品。

b极度畅销产品。

c销售极差产品。

4.乙方申请换货时,必须开出货品清单传真或电子邮件电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换货托运手续,若擅自换货,甲方概不接受,因此造成的货品丢失,由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凡换货产品,以防必须保证不影响二次销售(在同季节内,未水洗、未出样、无污点、破损以及商标完整),否则不予调换,另对包装不齐整或缺少的换货产品,甲方加收_____%的损耗费。

6.调货时间按照甲方统一规定:

b乙方自行选定产品:同一季节内_____%调货。

c过季产品:不能超过年保底量的_____%。

d未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内调换的货品,甲方视为乙方买断。

e调货按现价执行。

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不予调货,同时停止供货。

8.该制度的解释权在甲方,如因市场机制作用需更要改,另行通知。

1.乙方如在第一年完成保底量,甲方将另按所完成保底量的_____(乙方实际进货价格)奖励给乙方作为发展基金。

2.当合同期满时,如双方不再续约,则乙方必须先将该市一切有关原始资料移交给甲方,同时将不得在继续使用__________的系统形象及继续发展管理专营店,在甲方接管市场,并试运行_____日后且无任何不良隐患时与日内办理清退手续。

3.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补充附件,有争议部分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出现异议而无法协商时,则由西安市仲裁委裁决。甲方保留对此合同中有争议性条款及专业术语的解释权。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品牌合同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经销_____(以下称意称_____)品牌服装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可在唐山市范围内销售_____品牌服装。

1、乙方年度进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结算折扣为吊牌价格的35%。

2、年度进货额超过贰佰伍拾万元部分,每增加伍拾万元,结算折扣(以吊牌价格为准)降低1%,最低折扣为吊牌价格的33%。

3、如乙方年度进货额低于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结算折扣为吊牌价格的38%。

1、乙方在每次确定服装数量和价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安排发货。

2、乙方支付货款帐户为: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_______。

3、甲方负责发货,乙方承担运费。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拾万元做为协议保证金。

乙方应在收货后七天内验货,如甲方货品出现无吊牌、无商标、无洗水标、脏、以及残次等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在甲方书面确认后两天内将货物退还给甲方。乙方逾期验货、退货或怠于通知的,视为甲方货品合格。

协议履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乙方由于自身原因90天中断销售甲方商品。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在协议规定的'范围以外经营甲方品牌商品。

3、乙方经营中有违法行为,损害甲方形象或商誉。

4、乙方在非甲方提供的商品使用。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无任违约行为,协议到期或终止,甲方应在一个月内无息归还乙方保证金。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品牌合同

甲方:

乙方:

双方兹就服装品牌(衣臣)及中央商场的营业场所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

甲方愿将衣臣的服装品牌及中央商场的营业场所,转让予乙方经营。

(一)甲方的衣服库存:春装39件、夏装120件、冬装92件,合计251件,经协商一致以贰万叁仟元转让。

(二)其余质保金、进场费、模特9个、挂烫机1个、汇票总金额(伍千元以上)、上海总公司往来账款(壹千元以上)等所有费用,经协商一致以柒仟元转让。转让时以立清单签字为准。

(三)以上合计总转让价叁万人民币整。

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先交付甲方壹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且服装品牌转让后付清。

双方订定交付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中央商场现场为点交地点。

(一)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______年3月前)亦同。均由甲方承担解决。

(二)甲方应当积极协助乙方,将衣臣的服装品牌经营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三)中央商场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若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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