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一种规范合作关系的方式,确保合作双方能够达到共同的目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1、如果仅仅是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如果《购房意向书》中已明确了房产买卖的主要条款,这些主要条款有:价格、房屋位置、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等,则可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有权选择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解除合同的,可选择定金罚则,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也可选择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按房屋上涨的差额赔偿你的损失。不过,大多数《购房意向书》都不全部具备上述条款,因此,不能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只能通过定金罚则来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房屋上涨的损失,还可以主张赔偿。
买家向银行申请贷款未获批准的,原因一般有两个:一是由于个人资信等问题,银行不愿贷款;二是由于信贷政策等原因,贷款不足。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会造成买家没有足够的资金按时支付房款,通常,由于银行不贷款或不足额贷款,买家要用自有资金来付房款,否则可能构成违约。因为,几乎所有的买卖合同中都约定,如买家贷款不足,则应在交易过户时补足不足部分,所以贷款的风险要由买家来承担。
为避免这类纠纷,买家应该尽早向银行咨询贷款事宜,问清楚是否能申请贷款,可以贷多少,不能只听信中介对贷款情况的估计,最好直接向银行咨询。此外,也可在合同中约定:若因贷款未获批或未足额获批造成买家付款能力出现严重问题的,任意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买家应返还已收房款,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交易税费受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变动性很大。这些税收主要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现在二手房税费政策性强,缴纳标准经常会发生变化,所以一定要及时了解缴纳标准。
关于税收由谁缴纳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双方未约定,那么应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应付的税费。
二是约定由买家来承担所有税费,卖家只管“实收价”。这种约定对买家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如果签约后到交易期间,税收发生变化,那么增加的税收只能由买家承担了。尤其是一些商业地产,因历史遗留问题,可能欠缴税费,更应注意此类风险。
三是做低房价,即“阴阳合同”,“黑白合同”。双方为降低交易成本而少缴税,通常会将正式买卖合同中的房价做低,再以“装修款”或“房屋补偿款”的名义支付差额部分。此种做法违反法律规定,是逃税行为。而且,做低的合同价经常在缴税的时候遇到障碍,被税务部门认为合同价过低而要求按评估价缴税,这样一来,买卖双方常常会为了增加的税收由谁承担而产生纠纷,但一方不得以做低房价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买家一般都要先支付定金,定金的`作用是为了确保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关于定金引起的纠纷有以下三种:
一是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也就是说买家违约的话,卖家可以没收定金;卖家违约的话,买家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二是付了定金以后,双方对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而这些内容与履行合同有密切的关系,如不能协商一致,这时双方都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卖家应当返还定金(不是双倍返还)。但要注意的是这些在定金合同中未作约定并且在事后不能协商一致的内容应当根据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来确定,而不能是一方故意提出苛刻的条款造成的。
三是付了定金以后,定金并没有交到上家手上,而是根据定金合同或居间协议交给中介保管。如果定金合同约定定金由中介保管的,那么定金合同就生效了,卖家不能以自己没收到定金为理由,主张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约束。
一、由第一家中介带看房并签了《看楼确认书》,但价格没有谈下来,后来看到这套房子在其他中介也挂牌,而且价格也能谈下来,这样通过其他中介成交。此时,第一家中介如果说你利用他的房源成交,要求付他佣金。实践中,第一家中介主张佣金,鲜有法院、仲裁机构获得支持的。
二、私自成交。买卖双方为了节省交易成本,在通过中介促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避开中介,私下成交过户。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诚信原则,损害了中介作为居间方的利益,跳中介后可能被中介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三、“飞单”,为了节省中介费用,中介业务员私下与客户达成协议,不通过中介公司而是私自收取佣金,或者在第一间中介行签了《居间协议》后,又跑到另一间中介行成交,这就是“飞单”。表面上看,客户付出的费用减少了,但实际上风险很大。
卖家卖房应当将户口迁出,买卖合同中一般也会约定卖家交房前或者在交房后一段时间迁出户口。户口虽然不影响房产交易,但会影响买家落户,如果买家买的是“学位房”,或者买房就是为了落户,那么对房屋内的户口情况一定要有详细的了解,对卖家户口迁出时间一定要有明确的约定,否则不能达到买房的初衷。
买家在户口问题上一定要防患于未然,予以充分重视。建议考虑以下三个办法:
第一个办法是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不迁户口的违约金。按照逾期迁出的时间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数额。但这种办法的缺点是如果卖家拖延的时间较长,计算出来的违约金会较高,法院可能只会支持其中一部分,所以对卖方的制约力不强。
第二个办法可将迁出户口作为支付尾款的前提条件。即约定付尾款前,卖家应将户口迁出,否则可以不付尾款,还可以追究卖家违约责任。买家可将尾款留得适当多一些,这样对卖家的制约会更大。
第三个办法是约定如果卖家逾期不迁户口并且超过一定期限还不迁,买家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并追究场卖家违约责任。这对卖家的约束会更大,如果买家买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落户,采取这个办法能有效制约卖家拖延时间拒不迁出。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方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中国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高德柱。
(或授权代理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有效期: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为cad绘图员,乙方按时处理甲方公司及领导所授任务。上班时间采用弹性方式,每周日休息一天。
第三条:工资标准、结算方式。
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1800元人民币。工资满一个月结算一次,其他按合同到期一起结算。如有违约,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赔偿。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的任务布置,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2、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工资与提成,保证乙方在职期间的人身安全,乙方如因工意外损伤,甲方因按国家劳动法条列支付相应医疗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提起请假,休假等相关事宜。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赔偿对方。
3、甲乙双方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按法律规定,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甲方(实践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实践学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学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提升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教育部要求中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积极探索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的专业技能,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乙方赴_____幼儿园顶岗实践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实践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职责和义务。
1、甲方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士的工作环境,保证其人身安全,明确其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2、甲方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内部员工的要求对乙方顶岗实践进行管理,并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3、与丙方一起做好顶岗实践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并委派幼儿园内骨干员工对顶岗实践的学生进行实践指导。
4、实践期间,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
5、实践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6、顶岗实践结束后,根据乙方的具体表现进行考核和评定,并签署鉴定意见,以作为考核乙方实践效果的依据。
五、乙方职责和义务。
1、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顶岗实践。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在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实践单位的考核,尊重实践单位的各级领导、实践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
3、顶岗实践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如因不服从实践单位管理而造成的伤害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4、乙方必须定期向校内指导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汇报自己的情况,及时了解学校教学情况及其他方面的工作安排。
5、顶岗实践期间,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擅自离开实践单位,如因病或事确需离开的必须向甲方领导及校内指导教师履行请假手续,待指导教师同一头方可离开。
六、丙方职责和义务。
1、丙方需要与甲方一起做好乙方的思想教育和指导工作。
2、为了保障实践期间的安全,丙方应组织乙方学习有关人身、生产安全的教育。乙方在实践期间若因不服从甲方管理而发生意外事故,由丙方负责处理,甲方有义务协助。
3、丙方需要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到甲方现场指导和了解乙方的顶岗实践情况,加强与甲方指导教师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帮助解决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丙方需要与甲方一起做好对乙方的顶岗实践考核鉴定工作,对其实践期间的表现做出实践鉴定。
5、对在顶岗实践过程中违反《顶岗实践协议书》、擅自离开实践单位的学生,丙方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约定。
1、乙方实践学生应遵守甲方《职工管理规则》之劳动纪律、道德规范、行为规范、考勤管理的规定,不能做出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违法行为。
2、实践期间,甲方支付乙方毕业实践生的每月实践津贴标准为_________元;。
八、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无特殊情况,协议期慢协议自然解除。
2、乙方实践学生如出现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甲方如若不按协议约定执行,乙方与丙方协商后,有权解除本协议。
九、附则。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须共同遵守。其他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地址:___________。
乙方(实践生):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所在学校: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本着提高自身专业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精神,自愿到甲方单位实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实践要求。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本人实际情况,并根据甲方要求出具相应有效证明(如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等),如乙方提供的身份证等资料有弄虚作假或欺骗甲方之事实,则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二、实践期限。
1、实践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试用期。
2、如实践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实践期内工作情况,决定是否录用其为正式员工。如实践结束,经双方协商愿意建立劳动关系的,则甲方将优先录用乙方为正式员工。
三、实践岗位及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客观情况并结合乙方的专业知识和个人能力,合理安排乙方在不同或同一实践部门进行实践,其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实践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同意甲方和实践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或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变动乙方的实践岗位。
3、乙方承诺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同意认真、主动、及时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和任务。
4、乙方工作时间按实践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践管理。
1、实践期间甲方指定部门主管负责乙方的日常管理,实践期满以后,应对乙方的实践表现做出客观评价。
2、如果实践期内,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工作标准,甲方有权随时提出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3、在实践期间,若乙方未按规定作业、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导致伤害事故或任何民事、刑事纠纷或赔偿发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实践期间乙方应遵守的规定: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物等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乙方同意并承诺如乙方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地或因非。
工作原因所产生的一切人身事故、伤害或其他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愿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实践报酬。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实践工资为人民币____元/月。如实践部门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乙方同意按换岗后的工资标准执行。
六、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实践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保密约定。
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国家秘密和保守甲方的经营技术、生产、财物、人事、业务等商业秘密。
八、知识产权。
在实践期间,乙方利用甲方生产设备或物质条件所开发的项目成果所有权属于甲方。
九、协议终止与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可提前终止。
2、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3、实践期间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四款约定情形的,除甲方选择解除本协议外,甲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乙方做出警告、通报等处理。
4、实践期间乙方在说明原因并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与甲方解除协议。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调整或变更乙方的实践岗位。
1、因乙方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
2、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不适宜在原实践岗位继续工作。
3、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客观情况变化,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在原实践岗位工作的。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的员工手册等相关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不可分割、不可分开解释、并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2、乙方若为在校生,承诺其已告知所在学校并已征得学校同意。如因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给所在学校或乙方本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三方: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实践协议书。
一、实践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实践岗位:配教。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实践岗位,保证实践人员开展工作的秩序和环境。
2、免费提供食宿。
3、配合第三方加强对实践人员的管理,完成实践任务,达到实践效果;第三方实践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按甲方的管理制度处理。
4、为实践人员提供生活补助,45天补助800元,实践结束时,据实一次结清。
5、为实践人员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发生与实践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指定的工作岗位进行实践,不能擅自调整。
2、积极参与甲方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年轻人优势,为甲方发展壮大献计献策。
3、实践人员在实践期间,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发生异议,须通过沟通协商解决,不能采用任何过激行为,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5、严禁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孩子,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当事人负全责。
6、乙方若有特殊事情需外出,务必提出申请并经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实践人员。
2、协调督促甲乙双方按协议进行合作事宜。
六、实践结束后,经过甲乙双方双向选择,签订正式用工合同。乙方基本工资不低于1200元/月,福利、奖金另计。
七、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叁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年月_日通过现金(转账)方式在(什么地方)交付乙方。
二、借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
五、抵押条款。
六、保证条款。
七、违约责任: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借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
用人单位需充分理解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避免在实践中违法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
比如:小张与公司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3500元。这就是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的案例。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本案中小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因此,小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假如该试用期已经履行了5个月,则用人单位应当从第3个月开始每月按照3500元的标准支付小张赔偿金10,500元(3500元×3个月),该赔偿金不包含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的工资15,000元(3000元×5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次以上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次以上的试用期的,视为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3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期限不满3个月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则应当承担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
(4)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与约定的试用期相同的,均为违法约定试用期。
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免责的退定条款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则需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另外,项目是由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但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不对等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所以,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使用语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其实购房者对这些并不能清楚地理解。
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房地产开发对资金的要求很高,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对消费者是不利的。
卖方解除合同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的条款,这样的条款显然是不公平的。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不是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处理结果的约定不明确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您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以偏概全这里所说的以偏概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那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例如,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却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但是,就像您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广州是比较普遍的,一些热销的楼盘也都如此。
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写银行存取款时需要在金额前加写$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现金一样,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会给开发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机。在我国商品房交易的惯例中,一般是由开发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这样,开发商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添加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了。一旦这种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证,购房者即使不承认,也是口说无凭,难以举证伸冤。
装修看起来容易,但涉及诸多事项,不了解行情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很可能遭遇霸王条款。专家归纳了装修合同中常见的霸王条款,帮您规避风险。
有些合同中保修期不明晰或笼统写成保修一年或两年。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为五年。对于未明确保修期或保修期缩短的情况,消费者要提出并协商更改。
有的装修公司单方规定,消费者在多少天内未结清工程款,将失去免费保修资格。
按规定,装修方未在规定时间收到工程款,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对于单方规定的“不予免费保修”则无法律效力。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就与装修施工方协商,把相关事项写明。
有的合同规定,如果消费者索要发票,就要承担税额。
消费者有权索取发票,而且也提倡以发票作为维权依据。发票产生的税收是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制定上述合同条款的施工方有故意逃税的嫌疑。
有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消费者减少施工项目,需支付该项目减项费,或者规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拥有使用房屋的.权利等条款。
施工中如果消费者要求减少施工项目,应按实际情况(施工方已经付出的劳动)收取减项费,在签订合同前就应对这些细则协商。施工中,施工方只有对房屋施工的权力,无房屋使用权。
有些不规范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工期,也未注明工期依照什么方式来计算。
工期由双方协商,一般为60天。工期的计算方式一般按工作日计算。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工期必须经双方商议,并写明工期是按工作日还是按日历天数计算。
有的合同规定,施工预付款开工前支付一部分,施工进度中途支付第二部分,施工结束验收后支付余款。此处施工中途没有确切定义,若出现争议消费者较被动。
对于这些合同条款,不仅要按范本签订,还应标明施工进度具体指哪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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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有效期: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为cad绘图员,乙方按时处理甲方公司及领导所授任务。上班时间采用弹性方式,每周日休息一天。
第三条:工资标准、结算方式。
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1800元人民币。工资满一个月结算一次,其他按合同到期一起结算。如有违约,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赔偿。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的任务布置,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2、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工资与提成,保证乙方在职期间的人身安全,乙方如因工意外损伤,甲方因按国家劳动法条列支付相应医疗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提起请假,休假等相关事宜。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赔偿对方。
3、甲乙双方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按法律规定,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甲方(实践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实践学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学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提升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教育部要求中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积极探索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的专业技能,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乙方赴_____幼儿园顶岗实践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实践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职责和义务。
1、甲方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士的工作环境,保证其人身安全,明确其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2、甲方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内部员工的要求对乙方顶岗实践进行管理,并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3、与丙方一起做好顶岗实践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并委派幼儿园内骨干员工对顶岗实践的学生进行实践指导。
4、实践期间,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
5、实践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6、顶岗实践结束后,根据乙方的具体表现进行考核和评定,并签署鉴定意见,以作为考核乙方实践效果的依据。
五、乙方职责和义务。
1、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顶岗实践。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在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实践单位的考核,尊重实践单位的各级领导、实践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
3、顶岗实践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如因不服从实践单位管理而造成的伤害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4、乙方必须定期向校内指导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汇报自己的情况,及时了解学校教学情况及其他方面的工作安排。
5、顶岗实践期间,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擅自离开实践单位,如因病或事确需离开的必须向甲方领导及校内指导教师履行请假手续,待指导教师同一头方可离开。
六、丙方职责和义务。
1、丙方需要与甲方一起做好乙方的思想教育和指导工作。
2、为了保障实践期间的安全,丙方应组织乙方学习有关人身、生产安全的教育。乙方在实践期间若因不服从甲方管理而发生意外事故,由丙方负责处理,甲方有义务协助。
3、丙方需要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到甲方现场指导和了解乙方的顶岗实践情况,加强与甲方指导教师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帮助解决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丙方需要与甲方一起做好对乙方的顶岗实践考核鉴定工作,对其实践期间的表现做出实践鉴定。
5、对在顶岗实践过程中违反《顶岗实践协议书》、擅自离开实践单位的学生,丙方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约定。
1、乙方实践学生应遵守甲方《职工管理规则》之劳动纪律、道德规范、行为规范、考勤管理的规定,不能做出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违法行为。
2、实践期间,甲方支付乙方毕业实践生的每月实践津贴标准为_________元;。
八、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无特殊情况,协议期慢协议自然解除。
2、乙方实践学生如出现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甲方如若不按协议约定执行,乙方与丙方协商后,有权解除本协议。
九、附则。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须共同遵守。其他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地址:___________。
乙方(实践生):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所在学校: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本着提高自身专业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精神,自愿到甲方单位实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实践要求。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本人实际情况,并根据甲方要求出具相应有效证明(如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等),如乙方提供的身份证等资料有弄虚作假或欺骗甲方之事实,则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二、实践期限。
1、实践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试用期。
2、如实践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实践期内工作情况,决定是否录用其为正式员工。如实践结束,经双方协商愿意建立劳动关系的,则甲方将优先录用乙方为正式员工。
三、实践岗位及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客观情况并结合乙方的专业知识和个人能力,合理安排乙方在不同或同一实践部门进行实践,其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实践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同意甲方和实践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或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变动乙方的实践岗位。
3、乙方承诺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同意认真、主动、及时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和任务。
4、乙方工作时间按实践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践管理。
1、实践期间甲方指定部门主管负责乙方的日常管理,实践期满以后,应对乙方的实践表现做出客观评价。
2、如果实践期内,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工作标准,甲方有权随时提出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3、在实践期间,若乙方未按规定作业、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导致伤害事故或任何民事、刑事纠纷或赔偿发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实践期间乙方应遵守的规定: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物等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乙方同意并承诺如乙方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地或因非。
工作原因所产生的一切人身事故、伤害或其他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愿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实践报酬。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实践工资为人民币____元/月。如实践部门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乙方同意按换岗后的工资标准执行。
六、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实践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保密约定。
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国家秘密和保守甲方的经营技术、生产、财物、人事、业务等商业秘密。
八、知识产权。
在实践期间,乙方利用甲方生产设备或物质条件所开发的项目成果所有权属于甲方。
九、协议终止与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可提前终止。
2、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3、实践期间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四款约定情形的,除甲方选择解除本协议外,甲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乙方做出警告、通报等处理。
4、实践期间乙方在说明原因并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与甲方解除协议。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调整或变更乙方的实践岗位。
1、因乙方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
2、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不适宜在原实践岗位继续工作。
3、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客观情况变化,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在原实践岗位工作的。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的员工手册等相关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不可分割、不可分开解释、并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2、乙方若为在校生,承诺其已告知所在学校并已征得学校同意。如因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给所在学校或乙方本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三方: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实践协议书。
一、实践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实践岗位:配教。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实践岗位,保证实践人员开展工作的秩序和环境。
2、免费提供食宿。
3、配合第三方加强对实践人员的管理,完成实践任务,达到实践效果;第三方实践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按甲方的管理制度处理。
4、为实践人员提供生活补助,45天补助800元,实践结束时,据实一次结清。
5、为实践人员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发生与实践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指定的工作岗位进行实践,不能擅自调整。
2、积极参与甲方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年轻人优势,为甲方发展壮大献计献策。
3、实践人员在实践期间,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发生异议,须通过沟通协商解决,不能采用任何过激行为,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5、严禁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孩子,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当事人负全责。
6、乙方若有特殊事情需外出,务必提出申请并经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实践人员。
2、协调督促甲乙双方按协议进行合作事宜。
六、实践结束后,经过甲乙双方双向选择,签订正式用工合同。乙方基本工资不低于1200元/月,福利、奖金另计。
七、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叁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实践单位):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明确各方的责任,保障各方的权益事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实践(实践)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实践时间:
由乙方的实践进度为准。
二、实践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并结合乙方所学专业,对口安排乙方在本单位从事岗位实践。
三、甲乙双方全力与义务。
1、甲方提供实践场地与相关设施条件;。
2、实践期满后,甲方应对乙方的实践表现作出客观鉴定;。
3、实践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4、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管理规定;。
6、对于不能遵守相关制度的实践生,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学生实习协议书》;。
7、穿着打扮符合实践单位对员工仪表仪容的要求。
四、实践生薪资。
实践期间无薪资待遇。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王力和张园是对门邻居,王力开办有一个公司,生意大,经济条件好;张园是一名教师,教书育人,家庭收入一般。由于是邻居关系,在张园的精心辅导下,王力的儿子学习成绩很好。由于双方所在的z市交通日益拥堵,市民对机动车限购要求很高。张园为了在限购车辆政策出台之前也能够拥有一辆私家爱车,就向王力提出借款购车,王力因张园照顾其子的学习,就大方的表示可以把自己不常用的一部七成新小轿车赠与张园。王力和张园为慎重此事,特签订赠与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王力无偿赠与张园一辆小轿车,定于20xx年8月30日前交付车辆和进行过户。
一、如果王力在交车以前反悔,张园还能得到约定的小轿车吗
二、如果王力在交车以后反悔,张园还能得到约定的小轿车吗
三、如果张园未得到受赠车辆,张园有什么权利可以要求救济吗
正确回答上述问题,必须解决赠与合同是什么类型的合同。确定了合同是什么性质,对于确定的合同成立、生效的时间和条件、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权利义务的实现均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的时候,司法机关、仲裁机关首先要做的就是确定合同的类型归属,然后确定争点,确定适用的法律规范,进而用合同性质之钥,去打开定纷止争之门。
合同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理论分类。例如:1、根据法律是否对合同赋予特定的名称,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2、根据当事人是否因给付而取得利益,可以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3、根据法律是否要求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可以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4、根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可以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5、根据合同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6、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进行分类,可以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所谓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经他人接受而生效的协议。其中,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当事人成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成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普通赠与合同。例如前文提到的王力与张园之间签订的赠与合同;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例如企业、个人在抗震救灾过程中做出的捐赠;三、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有的赠与合同不仅以书面形式订立,而且还由公证机关进行了合法有效地的证明。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有名合同、不要式合同,均无争议。理论界争议较大的是: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目前占主流的观点认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他们认为:
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赠与合同同其他合同一样,经过要约与承诺,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故为诺成性合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为什么会存在争议呢,原因在于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具有撤销权的缘故。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关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规定,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之外的普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撤销权的设定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赠与合同确定为诺成合同,则相应的加强了对受赠人的保护和对赠与人的约束,又因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如果对赠与人与受赠人给予同等保护,则会加重赠与人的负担。因此从利益衡量角度出发,赋予赠与人相应的撤销权,以减轻赠与人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成立生效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地撤销赠与,具有单方的任意性, 因此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便很明确了:如果王力在交车以前反悔,撤销了赠与,张园则不能够得到约定的小轿车。
下面回答第二个问题。车辆(赠与物)没有交付前,赠与人可以任意地撤销合同,那么车辆(赠与物)交付后,赠与人是否也可以任意地撤销合同呢。
赠与物的交付标志着赠与合同予以履行,赠与物交付后,即表明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受赠人受领了赠与物,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双方之间的赠与权利义务随之终止。根据诚信原则和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性的要求,赠与人不能反悔,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物。但由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财物无偿赠与他人,赠与人具有善意性,为保护该善意性和防止受赠人利用其特殊的地位对赠与人的有关利益实施恶意的侵害。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如果受赠人具有以上规定的不法情形,则其行为与我国的公序良俗和传统伦理观念,如“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等显系严重背离,属于人人忿恨的“恩将仇报”行为,因此,法律特意赋予赠与人、因受赠人违法行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状。该情形下撤销权与赠与物交付前的任意性撤销权明显不同,具有法定限制性。仅在出现法定情形时,赠与人才能行使撤销权。
因此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车辆交付后,由于合同履行完毕,正常情况下,即便王力在交车以后反悔,张园依然可以得到约定的小轿车,除非张园作为受赠人,违反法律规定,实施了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不法情形。
因赠与人行使撤销权撤销了赠与,而是张园不能够得到约定的小轿车。张园如果受到损失,是否可以寻求权利救济呢。由于赠与人的撤销权分为任意性撤销权和限制性撤销权,因此,张园因赠与合同撤销所受的损失,也应当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在赠与物交付前撤销赠与的情形下,由于赠与合同系诺成合同,双方经过要约、承诺,形成合意,则赠与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虽然赠与人具有法定的撤销权,但如果张园为签订合同付出了必要的费用,如交通花费、或者为接受赠与物而实施了准备工作,如修建停车场所、预交有关费用,致使其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则张园有权要求王力赔偿有关损失。在赠与物交付后撤销赠与的情形下,由于该撤销的发生前提条件须是张园具有侵犯违背赠与人利益的行为,故赠与人或因受赠人违法行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在法定期限内撤销赠与得到法律支持,则张园应当返还车辆张园返还车辆所受的损失,按照“不能因违法行为而获利”的原则,由张园方自行负担,无权主张相应权利救济。
因此第三个问题的答案是,如果张园未得到受赠车辆,张园的权利救济需要分清情形:一、在赠与物交付前撤销赠与的情形下,张园有权要求王力赔偿有关损失;二、在赠与物交付后撤销赠与的,因该撤销赠与的前提是张园实施了法定的侵犯违背赠与人利益的行为,故张园无权要求王力赔偿有关损失。
签订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一、主体要适格 (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
当事人是单位的,一般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交易对象属于其经营范围、法律法规要求有特别资质的,一定要具备相应资质证书;当事人是个人的,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代理人的,应当持有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内容要合法
这主要是指交易标的不能是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物品,或者对合同交易的内容有特别要求。比如:房屋买卖要具备产权证、土地证。拆迁房屋上市交易需要经过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同时被安置的家庭成员要全部同意;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无效、个人借款约定利率不得超过贷款利率的四倍等。
三、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保障合同全面履行的有效保障,当事人往往因为双方关系融洽,忽视约定违约责任,而一旦一方出现违约情形,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也就无法保障合同全面履行。比如二手房买卖,最易忽视户口迁移问题,往往导致买方拿到房屋后却无法将户籍入户,如果约定违约责任,就对卖方产生有效的约束力,可以有效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四、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比较复杂,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在此情况下,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
五、合同条款的对等性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
六、合同条款的明确性
合同是当事人的交易准则,其根本要求是实用,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简单明了,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同时合同条款之间不能出现矛盾。合同条款的明确性是指用词用语要到达当事人无需再进一步协商的程度。
七、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惩罚性,在合同法上称为定金罚则。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
八、项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公司承揽的有些项目是从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来的,此类合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发包方是否允许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通常的情况是发包方禁止项目转包和分包或者规定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包、分包都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否则转包或发包行为无效。对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承包商往往对分包方隐瞒了原合同的规定,对此应当直接向承包商提出此问题并要求其征得发包方同意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我方。
九、仲裁机构名称要写具体
大多数合同在约定仲裁事项时,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这样的仲裁条款只是约定了仲裁地点而对仲裁机构没有约定,实际上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仲裁协议或约定仲裁条款时,应当选定仲裁委员会,所以对仲裁机构必须写具体的名称。如果没有写具体名称,发生纠纷后只能由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协商不成原仲裁协议或合同仲裁条款无效。
十、签字盖章应同时具备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盖章对合同具有重要意义,企业之间签合同时,往往是由各自的代理人(经办人)完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有经办人的签字和单位的印章,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如有的单位以合同未加盖本单位公章为由,否认经办人签名的效力;有的则以单位印章丢失、被盗等理由依靠地方保护主义通过立刑事案件来摆脱责任。为了不给这些人以可乘之机,订立合同时应当经办人签名和单位印章同时具备。
债权人简称甲方,连带保证人简称乙方。
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
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与甲方间已于x年x月x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xx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连带保证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年x月x日。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证人:
抵押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为个月,自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
1.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利率%.
第二条借款给付方式。
户名。
开户银行。
第三条借款人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
3.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3.2按(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4.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3按出借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4.4出现本合同第10.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实出借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五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5.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情况。
5.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0.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5.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按照实现债权(包括担保权)的费用、违约金、复利、罚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顺序归还,即先抵费用,后还息,再还本。
第六条借款担保。
6.1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抵押人以其名下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担保;。
(三)出质人以其所持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质押担保。
6.2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6.3保证担保的期间: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6.4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不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3对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作为违约损失赔偿。
7.4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及从合同项下义务,出借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第八条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0.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出借人实现担保权。
10.3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0.4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证人之配偶声明:
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已经充分知悉本合同条款;借款人或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借款人:出借人:
(签字)(签字)。
保证人:
(签字)。
保证人配偶:
出质人:
(签字)。
出质人配偶:
(签字)。
抵押人:
(签字)。
抵押人配偶:
(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由于劳动合同可由用工双方协商制订,大部分情况下单位与员工的主动权不对称,往往是单位准备好合同,员工只有选择签字或者走人,由此,出现了诸多“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一:企业可随时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及劳动报酬,员工不得拒绝
以下有五种常见的条款:
(1)企业有权根据员工能力、表现及工作需要,将员工调整到任何岗位。
(2)每位员工对组织分配的和调整的工作必须服从,并可根据工作需要派员工到全国任何地区工作。
(3)企业基于工作需要,可随时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地点,不服从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4)企业可以随时调整员工工作,不服从者每天扣10%工资并处以警告。
(5)企业可随时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及劳动报酬,员工不得拒绝。
按照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霸王条款”,违反了劳动合同变更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实际上,剥夺了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免除了用人单位的协商义务。在实务中需注意,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四》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可述,调岗情形主要由双方协商调岗、员工不胜任工作的调岗、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调岗。
霸王条款二:员工违规操作伤亡自负
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事故伤害,劳动者被劳动保险部门确认为工伤的,就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论劳动者是否有过错,都不减轻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简而言之,员工违规操作伤亡仍可认定为工伤,除非能够证明系自残、自杀,以及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醉酒、吸毒导致伤亡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也就是说,即使在操作机械过程中,由于自己一时失误造成人身伤害的,仍旧可以申报工伤,报销医药费。
霸王条款三:员工试用期离职的不结算工资
有些用人单位规定员工在试用期离职的,不予结算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即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众所周知,劳动者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这不仅是一个基本的生活常识,也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其中,《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霸王条款四:试用期任意辞退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本案中,将“不符合录用条件”扩大解释为“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做法是不对的。
在现实中,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将针对与本岗位有关的录用条件向劳动者进行明示,在劳动签字确认后,才能将其作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进行考核的标准,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仅仅认为劳动者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仍需要对劳动者经过培训、调岗,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用人单位在决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要慎之又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用人单位的规范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这需要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要规范自身的用工行为,健全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将用工风险降到最低。
霸王条款五:员工(女职工)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生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我国鼓励夫妻实行计划生育,并非要求不生育。生育是妇女的权利,用人单位负有对女职工生育保护的义务。女职工行使生育权,必然引起自身生理功能发生一系列变化,经过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对所从事的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女职工依法行使自主生育权,保护女职工怀孕、产假、哺乳期的合法权益,绝不能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理由辞退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类似约定,亦属无效,女职工结婚生子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
很显然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规定“女职工不能结婚或者生育”的内容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违法解除的赔偿责任。
霸王条款六:员工须无条件服从企业的加班安排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从法律法规来看,加班需取得劳动者的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强行安排加班,除非是有紧急情况出现,比如,(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除了法律规定的必须加班的几种特殊情况外,劳动者对于加班与否有自主选择权。
霸王条款七:工资中已含竞业限制补偿金,员工离职后不再支付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每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对该约定是否有效也存在很大争议,对此类案件的裁判结果也不同。
劳动者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是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期间的应得报酬,是劳动者参加劳动的分配所得。竞业限制补偿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以后不能就业或限制从业期间的补偿,系员工离职后,方产生的补偿费用,其属于补偿金性质,其与劳动报酬二者性质完全不同,支付依据也不同。
《劳动合同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必须是在员工离职之后按月给付。用人单位违反经济补偿支付常规,约定每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其操作方式基本上是将劳动者合法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划为竞业限制补偿金,其目的显然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报酬之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这样的约定将面临很大的无效风险,劳动者离职后无需遵守竞业限制的义务。
霸王条款八:合同中私设违约金
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无论何种原因,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来限制劳动者,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可以与该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从此规定看,假如没有培训费就不能约定违约金。
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其实,用人单位即使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属无效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另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总之,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忽视对劳动合同的审查,或者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己方有利的条款,殊不知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可能会成为产生劳动争议的导火索。为此,如果用人单位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存在一定误区,建议通过劳动专向律师为其针对性的进行劳动合同的审查。这将有助于企业排除误区,避免因劳动合同存在霸王条款造成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四、 哪些合同是合同法上的有名合同?
五、 什么是要约,要约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六、 什么是承诺,承诺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七、 承诺的生效,撤回与撤销
八、 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
九、 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十、 合同的效力分哪几种
十五、 什么是违约责任?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一方违约时如何适用?
十六、 哪些是约定担保,哪些是法定担保?
十七、 什么是保证担保,什么是反担保?
十八、 抵押合同何时成立。抵押权何时生效:
十九、 质押合同何时成立。质押权何时生效:
二十、 留置权如何行使?
二十一、 比较不可抗力和情势变迁
质押合同及抵押合同中合同成立与生效的问题
抵押合同什么情况下合同会成立会生效什么情况下不会成立和生效
1.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物权法212条)那也就是说不交付就不生效。
2.抵押权分情况:(1)不动产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不动产抵押不登记不生效。
(2)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半成品,或者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中的船舶、航空器,或者浮动抵押,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些东西不登记仍然生效,只是不能取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两者的区别在于一个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另外一个以登记为生效或者对抗要件。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基础上,就工程制作和安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4、工程总造价:(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
乙方按国家技术质量局有关质量条款进行安装,甲方按国家技术质量管理条款进行验收。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亲自或指派人员对乙方的施工进行质量监督。
(2)甲方箱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和水电。
(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2)管好施工人员,安全规范进行施工,确保现场工人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施工的成品保护工作。
(3)施工完成后,负责现场材料及垃圾的清运。
施工人员、材料进场付工程预算的%计元,施工进度款%元,施工完毕付工程结算的%元,质保维修月%元。
备注说明:
1、乙方对原设计的变更需经甲方的书面批准。擅自变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甲方对原设计的变更应向乙方说明缘由进行变更,因甲方要求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需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卖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机动车一辆: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颜色:红色型号: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识别代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支付车款人民币____万元整(包含保险费在内:20____年____月____日到20____年____月____日,总额为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清金额____万元整。
第四条:甲方在收到乙方车款之日,交付车辆及随车工具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购买车辆的保险也转让给乙方。
第五条:办理过户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六条:甲方应交付给乙方该车的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甲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因该车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后因该车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担。
乙方司机,如乙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跑车,应在____天前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请别的车辆。
第九条:如乙方带货到目的地,要等柜下货,甲方要补一定费用。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漏洞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于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现象。具体来说,一是合同的内容存在遗漏,即对一些合同的条款,在合同中并没有作出规定,例如合同中缺少对质量条款的约定。二是合同中的约定不明确,或者约定前后矛盾。一般来说,合同漏洞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不知道的,且在合同中也没有规定填补漏洞的方法,如果在缔约时已经知道而故意不予规定,尤其是已经在合同中规定了填补漏洞的方法,则不能视为合同漏洞。例如,当事人在买卖合同订立时,因为考虑到市场价格在交货时会急剧波动,因此在合同中并没有规定明确的价格,而只是规定价格随行就市,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活价条款"。活价条款虽未设定具体的价格,但实际上当事人在缔约时已经意识到这种情况,且约定了确定价格的方法,此种情况并不属于合同漏洞。严格地说,合同漏洞的存在一般不应影响合同的成立。按照王泽鉴先生的观点,"此多属契约非必要之点",如果合同的必要条款出现漏洞,则可能因为该条款的欠缺而导致合同不能成立。在合同根本不成立的情况下,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合同漏洞问题,更没有必要对漏洞进行填补了。只有在当事人对合同的非必要条款未作出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则可以认定合同已经成立,法院可以依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以及法律的任意性规范作出解释,从而填补合同的漏洞。
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合意对于其未来事务所作的安排,而合同的订立需要通过一定的文字表达来规定合同的内容。但正如美国学者凯纳普所指出的“文字都是用来表达人们的思想的符号,但文字作为人们表达思想的工具并非是十分完美的,因为某人使用某个用语可能并未表达其真实的用意,甚至人们使用相同的用语所表达的意思截然不同,对合同来说同样如此。同时,由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对未来发生的各种情况都作出充分的完全的预见,当事人即使具有丰富的交易经验和雄厚的法律,也不可能在合同中将其未来的各种事务安排得十分周全,所以在合同中出现某些漏洞,甚至某些条款的规定不明确是在所难免的。还要看到订约当事人需要通过一定的用语表达合同的内容。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缔约当事人对某个条款和用语也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理解和认识,从而发生争议。在实践中,合同漏洞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合同当事人的有限理性。由于个人各方面的局限性和外在世界的不确定性、复杂性,人们无法在事前把与合同相关的信息都能写到合同的条款中。二是当事人对非必要内容没有表示,或者当事人对非必要内容有表示,但没有达成一致,同意留在合同成立后继续商议;三是由于合同订立与履行存在交易成本,人们所签订的合同在许多方面将是不完全的,缔约各方将会理性地漏掉许多意外事件,这要比把许多不大可能发生的事件考虑进去要经济得多。所上的各种原因就会造成合同执行时解释方面的争议,所以需要确立合同解释和合同漏洞填补方面的规则来解决这个问题。
合同是反映经济交易的法律形式,其所蕴含的是法律维护下的个人自尊及自信,即个人可依据其自由意思,与自己所选择的相对人缔结合同,创造规制彼此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大陆法系学者认为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英美法系学者认为合同是一个或一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该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传统合同法理论以合同自由原则支配下的合意或对价为中心。在大陆法上,合意是理性的同义词,表明人类有天赋的自由凭自己的理性意愿建立合同关系。而在英美法系,对价是理性的外化物,人们之间是否受合同的约束完全要看双方的允诺之间是否存在着一个表明等价交换的关系的对价,合同关系全靠对人们的意思的解释来决定。因此,传统合同基于合意的理念,认为合同关系是存在有效合同的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存在合同就不能产生合同责任,没有合同约定就没有合同义务,也即当事人不应当被他所不曾同意接受的义务所约束。但是,合同漏洞补充是法官依据裁判权,对合同欠缺条款进行完善,根据补充的合同内容来决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纠纷,当事人受到了自己合同中所没有意思表示的调整。大陆法系采取“推定的意思表示”说,英美法系采取“合同默示条款”说来解决合同漏洞补充与意思自治之间的矛盾。
推定的意思表示说与事实有不符之处,第一,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必须根据意思表示时的情形确定。推定当事人对合同的订阅存在意思表示,这是一种事后由判断者作出附加前提条件的假定,实际上改变了当事人意思表示时的情形。第二,合同漏洞完全是因为交易条件的不可预测不可证实而发生的时候,当事人对合同漏洞不可能有意思表示或已经存在意思表示,无法进行意思表示推定。如活价条款,当事人对价格条款事前达成了协议,只不过该条款需要事后的补充。又如购买河蚌后发现珍珠,买卖双方不可能事前知道河蚌中有珍珠,从而对珍珠的归属有所意思表示。合同默示条款说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所以,本文认为,合同漏洞补充的基础的是合同关系的扩大。
现代合同理论为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以限制合同自由。诚实信用原则促使了合同关系的扩大,具体在两个方面。第一,不存在有效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责任,如缔约过失责任。传统合同理论认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一方因他方的过错造成的损失,不能归属于合同责任,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或不当得利。而现代合同理论则认为订立合同的双方在接触后,相互之间就产生了信赖关系,缔约过失有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另一方的信赖利益,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第二,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再局限于合同条款的明确约定,如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了附随义务。合同当事人即便没有在合同中约定也要承担合同法规定的附随义务,否则就应当承担合同责任。因此,在现代合同理论中,合同责任因诚实信用原则得到了扩张。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的一般条款,合同当事人从接触洽谈合同之时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之后,无论是债权的行使还是债务的履行,都受到诚实信用原则的调整。
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我国《合同法》第62条也规定了填补合同漏洞的各项标准,有学者将其称为“补充合同的一般原则”。这三个条文构成了合同解释的重要内容,也可以说是我国合同解释的最基本规则。同时,这些规则主要是用来填补合同漏洞的,也可以称为漏洞填补的规则。所以,讨论填补合同漏洞的规则问题,首先应当理解上述条文的相互关系。
填补漏洞的第一步,是由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合同的内容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在当事人就合同的条款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由当事人继续通过其达成的补充协议,来填补合同的漏洞,这就充分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同时,通过当事人达成协议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也是最有效地填补漏洞的方式。由当事人达成的补充协议,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补充协议必须针对合同的漏洞而达成,否则,仍然不能解决合同条款的争议。
填补合同的漏洞的第二步是在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则应当由法官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所谓按照有关合同的条款来履行,是指根据合同的性质以及现有合同的条款来确定合同究竟需要哪些条款,并在此基础上填补合同的漏洞。
交易习惯也是填补合同的漏洞的确定标准。所谓习惯,是指当事人所知悉或实践的生活和交易习惯。所谓交易习惯是指在当时、当地或者某一行业、某一类交易关系中,为人们所普遍采纳的、且不违反公序良俗的习惯做法。
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这就实际上解决了合同对履行义务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履行义务的问题。
笔者根据自身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适用难题,在此谈谈自己对我国合同漏洞填补法律制度的几点看法。
由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需要考虑合同是否已经成立。因此,法官在填补漏洞时,必须要正确判断合同是否成立,是否对当事人已经产生了约束力,而判断合同的成立实际上就是要判断当事人双方是否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也就是说对主要条款双方已经经过了要约和承诺过程而达成了合意,为此,在填补漏洞时,法官应当做到如下几点:第一,必须要判断当事人是否已经完成了要约和承诺过程,还是仍然处于缔约阶段。例如,甲向乙发出一份传真求购某种型号的钢材,乙在收到该传真后即向甲发送该型号的钢材,甲拒绝收货,双方为此发生了争议,要解决此种纠纷,法官首先需要解释传真的内容和性质,确定该传真是构成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这就是合同解释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二,当事人是否就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如果仅仅就次要条款达成了合意,并不能认定合同成立。例如,甲向乙兜售某表时,乙点头同意,后甲将表交付给乙时,乙拒绝接受。在该纠纷中需要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从表面上看乙点头同意是已经作出了承诺,但由于甲在兜售该表时并没有提出表的价格,则乙是否对主要条款作出了承诺,则需要作出解释。第三,当事人虽然没有对主要条款达成口头或书面的协议,但当事人已经作出了实际的履行,那么能否从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行为中确定当事人已经完成了合意,则需要作出解释。第四,当事人虽然没有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但当事人自愿接受合同的拘束,则需要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交易的习惯等方面考虑解释当事人所应当达成的主要条款,从而填补合同的漏洞。在确定合同确已成立、且又存在合同漏洞的情况下,法官可以要求当事人通过达成补充协议填补漏洞。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当事人之间因合同漏洞发生合同纠纷诉之法院,法院大多宣告该合同无效或不适用合同关系来处理。这种方式尽管简单,但不符合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合同法应具有的鼓励交易的原则。鼓励交易是合同法的目标,也是我国合同法中所必须具有的方针和规范功能。在合同的条款存在漏洞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简单宣告合同无效,将使得许多交易被不合理地消灭。从经济上看,此种做法是低效率的。根据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在合同存在漏洞的情况下,法官的职责应当是通过依据一定的填补漏洞的方法和合同解释的规则来填补合同的漏洞,努力促成交易。法院可能视不完全合同是完全合同,从而避免因合同无效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失去准则。
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是由法官拥有了补充合同漏洞的权利,容易导致法官滥用解释权,有可能使合同的判决不利于合同双方利益最大化。另外,合同漏洞的产生是因为经济条件的不可观测性和不可证实性,法院不可能在依赖于合同方不能提供信息的条件下,应用合同漏洞补充规则作出更有效率的判决,其时法院形成的意见将凌驾于市场合同之上。因此,笔者认为,需要建立合同漏洞的判定规则为法官在合同解释中的权力设定了一般的范围界定或限制,真正将法官的这一主观活动纳入法律控制之下,合同解释及漏洞补充规则的设定是必不可少的。
合同漏洞一般首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补充,当事人最知道自己的利益所在,由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也完全符合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但是,第一,重新协商过程也会产生多种合同成本,这些成本包括重新谈判的过程本身所产生的事后成本和对重新谈判的预期所产生的事前成本;第二,当事人诉之法院就已经表明双方对合同重新协商不能达成一致,需要第三者提供裁决;第三,法律对合同漏洞的处理意见是当事人处理合同纠纷需要综合考虑的条件之一。所以,当事人事后协商完善合同漏洞不能完全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笔者认为,合同漏洞可以适用任意性法律规范和交易习惯来补充完善。在选择填补合同漏洞的方法时,首先应当使用任意性的规则,然后才能使用合同解释的方法。如果法律对合同漏洞的填补已经规定了特殊的方法和程序,这首先应当采纳法律的特殊规定,只有在不能适用法律的特殊规定的填补漏洞的方法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一般的合同解释的方法。例如适用附随义务来认定合同义务,适用情事变更来处理因经济条件变化而出现的纠纷,适用物权法规则来处理买卖合同中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负担等。
本人作为单位里的一名法律部门工作者,根据在从业实践中,经常接触到合同漏洞填补及其相关问题,也必不可少地将其运用到司法实践,故而能更多的从实践的角度发现该法律制度在实际运用中的认识模糊和司法疑难,以及由此而发现该法律制度在司法实践运用中所显现出的立法缺陷和漏洞,在此谈谈自己对我国合同漏洞填补法律制度的几点看法。但是,由于自己的理论水平和认识所限,难免存在某些不成熟的观点和表述,敬请关注此问题的专家及同仁给予批评指正。另外,在撰写此论文的过程中,笔者的同学、同事、老师等,均给予了悉心的指点和建议,也促成了本论文的顺利完成。在此,笔者一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1.王利明《论合同漏洞的填补》[j].法学前沿,20xx.(2):21;
4.梁慧星《裁判的方法》,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5.王利明《民法疑难案例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年版;
6.梁慧星:《民法解释学》(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7.胡基:"合同解释的理论和规则研究",载《民商法论丛》第八卷,第51页。
9.王利明、郭明瑞、方流芳:《民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0.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合作社采购花卉,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花卉数量,按实结算。
乙方负责将花卉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甲方在花卉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花卉款。
乙方保证所供花卉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花卉,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1、乙方若所供花卉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花卉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6、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为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装修工程包含的项目详见《工程预(结)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方可作调整:
(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和项目变更;。
(2)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因素。
第三条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历天。
2、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第四条工程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保修期限: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算起,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提供工程的免费维修服务。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的24小时内到场勘查,并在三天内维修完毕。
第五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六条工程款拨付和结算。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预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并核对无误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为:
若收款账号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款项转账至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收到相应款项。
第七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内容进行增加或者修改,乙方应积极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并在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查验。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保证拥有承包该工程的合法资质,并应按相关要求及标准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6、乙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并留存施工记录。
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定及质量标准。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乙方应保护好原场所的办公设施、设备,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成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八条工程验收。
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查验后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配合重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复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未全面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守约方所遭致的损失。
2、若因乙方未能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项目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迟延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支出的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3、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支出的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第十条合同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消费者满意度进行调查。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诚信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项目名称:上海市大润发超市消费者满意程度调查。
2、甲方委托乙方调查上海市大润发超市消费者满意程度进行调查,乙方按要求设计问卷,实施调查,处理数据,生成数据资料,供甲方使用;甲方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调查费用,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1、调查时间:签订委托合同后一个月内。
2、调查对象:年龄在18至69周岁之间,在调查地居住满6个月的公民(不含外籍人员)。
3、调查样本量:100个(指成功样本,下同)。
4、调查资料最迟交付时间:20__年8月底前。(包括原始数据、分组数据资料)。
5、调查费用:经与上海市大润发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每个成功样本平均费用为30元人民币(下同)。本次调查总费用为叁仟元整。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应提前五日向甲方提交所需相关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同意后向乙方提供,如甲方拒绝提供,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或延期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独立调查有困难的,经甲方同意,可请甲方提供协助。
1、乙方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需要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书面资料(但提供给乙方以前已经公开的除外)和乙方通过调查取得的全部资料及调查等(以下统称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3、保密:乙方在甲方未公开披露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利用上述商业秘密;对于一项完整的商业秘密,如果甲方仅公开披露部分内容,对未披露的部分乙方仍要承担保密义务。
4、涉密人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项目工作组成员及乙方其他全体员工。
5、保密期限: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起至甲方向社会公众披露该信息时止,在此期间无论甲、乙双方合同关系是否存在,乙方都应无条件的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泄密责任:乙方承担因泄漏甲方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十倍。
调查开始后10日内即20__年1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次调查项目费用叁仟元整。收款人名称:上海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支行。账号:。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合同。如有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调查报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咨询费总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逾期提供合格的`调查报告超过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得以与其他单位合作等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其他约定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完全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咨询费,并按照本合同咨询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本合同履行期间,除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外,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对于甲方已付的款项乙方不予退还,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等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合同。如有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调查报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咨询费总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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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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