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商业伙伴之间信守承诺、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基石。在下面给出了一些常见的合同协议示范,供大家了解和学习。
飞机融资租赁合同,对于合同应该怎样写飞机融资租赁合同,参考阅读。
订立合同地点: 订立合同时间: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合同担保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电话: 传真: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按照下列条款订立本飞机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的要求,租给乙方 型飞机壹辆: 牌号: 发动机号: 底盘号:
一、在租赁期间,租赁飞机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飞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二、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退租,不得出售、转让、转租、抵押租赁飞机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飞机所有权的行为。
三、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活动;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四、乙方付清甲方租赁费和租赁管理费后,所租赁的飞机产权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五、所有权归乙方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一、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总租金: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按以下日期、数额支付: 详见财务还款计划
第1期 前支付 元 第10期前支付 元
第2期 前支付 元 第11期前支付 元
第3期 前支付 元 第12期前支付 元
第4期 前支付 元 第13期前支付 元
第5期 前支付 元 第14期前支付 元
第6期 前支付 元 第15期前支付 元
第7期 前支付 元 第16期前支付 元
第8期 前支付 元 第17期前支付 元
第9期 前支付 元 第18期前支付 元
租金,乙方必须按租金的2%支付月利息。如乙方延期一个月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飞机及飞机牌照等。从收回租赁飞机之日起,十五天内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清理债权债务,乙方逾期不来,满十五天后,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收回的租赁飞机。
一、乙方按规定交付购车首期付款和购车定金后,按照乙方与甲方签订的《销售协议》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不可抗拒因素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飞机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飞机正常运行所需的证件,包括:行驶证、营运证、附加税证、行驶证贴花、二保卡、养路费、服务手册、牌照及牌照附件。
三、如果向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所租赁飞机已由乙方验收,并视同乙方已经将该车的验收收据交付甲方。
一、租赁飞机飞机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出卖飞机方签订的《购车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飞机出卖方责任时,由甲方负责向飞机出卖方交涉索赔,乙方应在发现问题时,立即停止使用,妥善保管,并迅速将上述情况用电报、传真通知甲方,收集、保管有关证据,协助甲方向飞机出卖方索赔,如果因乙方延误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飞机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如发生上述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和合同效力。
一、租赁飞机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租赁飞机。 二、租赁飞机乙方在使用、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三、租赁飞机乙方没按有关法规及时购买养路费、运管费和车辆年审等费用,由甲方垫付的,乙方应按期垫付金额的2%支付月利息,并且乙方就及时支付甲方所垫付的资金。
除外,不论什么情况,乙方均需依本合同按期交纳租金。
二、在租赁飞机发生毁损或灭失而不属于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时,乙方应立即用电报、传真等书面材料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飞机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飞机相同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编号:
方和保险公司,同时应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乙方应收集有关资料和证明,会同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赔偿,如因乙方延误时间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责任人因故不能参加保险理赔时,甲方为当然理赔代理人,保险理赔金全部归甲方或首先扣除乙方所欠甲方全部租金。
五、保险赔偿金分割方式:租赁飞机可修复时,保险赔偿金归乙方,并由乙方负责修复飞机;如飞机报废,保险赔偿金额中,应首先扣除乙方所欠甲方全部租金,其余部分视不同情况归甲方、归乙方或由乙方其他债权人按法律顺序分割。
乙方承诺:
1、乙方承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被保险人的义务。
2、保险责任范围之外,任何涉及租赁飞机使用的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直接、间接损失和所有善后费用)。
六、租赁飞机在保险期到期时应及时续保,如乙方不主动来甲方续保,甲方视为乙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续保。乙方应及时支付保费,否则,由甲方垫付的保费,乙方应按保费的2%支付月利息。
应乙方要求成为本合同乙方的合同担保人,个人或单位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和欠款时,乙方合同担保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甲方租金和欠款。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 二、甲、乙双方不得单方变更、解除合同或退租,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修改,变更须采取书面形式变更修改。变更修改后的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正式生效。
三、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出租人) (章) 乙方(承租人) (章) 代表: 签字: 合同担保人: (章) 乙方配偶: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飞机融资租赁合同
出 租 人: 承 租 人:
订立合同日期: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双方经济发展,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货物的运输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将货物从运输地运往甲方指定目的地.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时应把货物的规格.件数.吨位.牌号.以及收货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目的地清楚的告诉乙方.
3.乙方在接到甲方提货通知时应及时安排.
4.乙方提货时应根据甲方提单的要求进行提货,对所提货物的质量进行把关,如发现货物外观有破损.变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运输完成后应及时将甲方所需单据返回甲方.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货物及时安全的运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7.在运输过程中甲方如需改变运输目的地,应提前通知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8.运费:应甲方每次运输目的地不同,运价由双方另协商定价.
10.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背.
11.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宝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年月日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1.门市房位置:东港炬丰明珠佳园小区门市二层壹栋,共计建筑面积141平方米,内部水,电,暖设备齐全。
2.租赁期限:租赁期为自20_年10月8日至20_年10月7日止,仅限于经营美容院业务,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乙方所付租金不予退还。
3.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租金每年肆万陆仟元整(46000.00),乙方租赁二年,不开发票,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交,上打租,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交给甲方租金。
4、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交纳采暖费、物业费、水电费、卫生费以及和营业有关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5、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变使用用途,不得私自将此房屋转租出兑,营业期间不得在此房进行违法活动,如果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和干扰以至于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6、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潢,装饰,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房屋结构和附属设施。如须改变,必须经物业管理人员和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也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7、租赁期间乙方要注意防火,防盗,保卫安全,以及门前三包,如乙方原因引发火灾,盗窃,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
8、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以后,室内装潢可移动的装饰材料乙方可以拿走,甲方已装修的如(门窗,地砖,墙砖,卫浴等)有所损坏,乙方应按现有市场价格赔偿给甲方,或以乙方负责修复。
9.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30日内,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租金价位条件下享有优先租用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重新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交纳房租。
10、违约条款:如乙方有在合同约定期间内拖欠房租;或私自改变使用用途;或私自将房屋转租出兑转借;或以任何借口合作转租出兑出现,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所付房租不予退还。
1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20_元人民币作为押金,防止乙方对水电、物业费拖欠及主要设施损坏。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无以上事情发生,甲方应把20_元退还给乙方。
12、本合同签字前甲乙双方各自核对对方证件,签字后生效。
13、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以此为证。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 的一间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赁给乙方用于经营宣传。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承租该房屋用于发布宣传广告。
2、乙方向甲方承诺,不得利用该房屋发布违法内容。
三、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租金为 元/年,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一年租金。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保证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将该房屋及门前空地清理干净,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得将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3、因城管或者其他非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投放广告的,由甲方负责排除妨害,消除影响事由,协助乙方达到合同目的。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该房屋,不得发布违法内容。
2、乙方应当按约定付清租金,逾期支付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年租金20%的违约金。
3、乙方应当爱护该房屋及门头,在装修该房屋时,不得损坏该房屋。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若将该房屋出租给第三人,导致第三人与乙方就使用该房屋产生纠纷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2、乙方利用房屋发布违法内容,为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时,造成该房屋损坏的,应当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续租。
该房屋租赁期满,乙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权,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续签合同。
九、合同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自书面通知到达之日生效。
(1)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若损坏该房屋,经甲方限定合理期限恢复原状未恢复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自书面通知到达之日生效,甲方退还对应的租金。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房屋10日。
(2)乙方承租期间,因甲方因该房屋或该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或者其他纠纷影响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门头达10日。
(3)乙方承租期间,因该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
(4)因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导致该房屋损毁,本合同客观不能履行。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手写补充,签字捺印确认。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执一份,乙执两份,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传: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传真: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传: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传真: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年的利率和人民币%/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买卖。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数量、价格。
第二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保险:由买方按发票金额100%投保。
第四条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限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到期。
第九条装运单据:买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十条装运条件:
1.装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一条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分。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声誉的、并经卖方认可的公证机构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飞机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赁飞机状况: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租赁期限: .
租金: 元(大写 )
承租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出租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 开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收回所租飞机,承租方应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1)承租方将所租赁飞机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承租方利用所租飞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飞机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飞机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2、不承担飞机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飞机。
5、租赁期间对飞机使用情况及承租方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内拥有所租赁飞机的使用权。
2、对租赁飞机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足额交纳抵押金及租金。
4、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5、飞机发生事故,承租方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由出租方指定修理地点,并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飞机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6、如需续租,承租方需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内提出续租申请。
五、抵押条款
1、押金: 元(大写 ),承租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汇入出租方账户。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飞机提供相应保险,详见《飞机保单》。
2、承租期间,若发生飞机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飞机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飞机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飞机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飞机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4、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七、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和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总金额 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交还租赁飞机,每逾期交还壹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 的违约金。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若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附件
1、飞机保单;
2、飞机行驶证复印件;
3、出租方、承租方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一,交易的合法性,即交易程序要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通用航空公司需具备法人资格,并具备执行合同权利义务的能力。
第三,通用航空公司保证合同内重大事项的陈述在签约时继续生效。
第四,通用航空公司在交机前没有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第五,在合同生效前,通用航空公司未发生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
第六,通用航空公司准备好本交易的委托手续。
第七,通用航空公司必须备齐租期结束后撤销飞机国籍注册的委托书。租期届满后,只有注销原国籍注册,出租人才能再次出租。
其他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合同双方及双方律师就合同文本达成协议并具备先决条件,然后经双方协商选定签约时间、地点,在双方律师参与下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飞机经营性租赁就其租赁内容可分为湿租、干租、半干半湿租赁等三种。
湿租是出租人不但提供飞机还负责飞机的飞行和维护, 承租人只负责运输业务。
在湿租的基础上,如因某些原因(承租人所在国家对执行国内航线任务的飞行人员国籍有限制或承租人本身有能力执行飞行任务等)将执行飞行任务改为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提供飞机并负责飞机维护工作,保证飞机的持续适航性,对这种租赁称之为半干半湿租赁。
以上二种租赁一般均为短期租赁。
干租为出租人员提供飞机,其他一切与飞机运营有关工作包括飞行、维修、商务等均由承租人负责,干租一般租赁期较长。
湿租和半干半湿飞机租赁合同的要点及其处理方法为:
(1) 明确所租飞机的型号、布局、装备、技术规格、性能、出厂时间、已使用时间、维修情况、改装通报执行情况等。
(2) 出租人保证飞机使用的合法性和适航性,出租人应持有注册登记、适航等合法、有效证件:提供服务的飞行和维护人员也持 有合格证件。这些证件应为承租人政府所认可。
(3) 订定租赁期限和在租赁期满后,如承租人要求延长租赁期双方的处理办法。
(4) 明确飞机交接和归还的地点(机场)和有关转场飞行所发生费用由谁负担,在谈判中力争由出租人负责转场飞行有关费用。
(5) 订定租金(一般包括月租费和飞行小时费)和支付方式。
(6) 在租赁期内出租人应保证飞机的持续适航性,考虑到飞机维护工作的需要,在合同中规定飞机每月最多停场天数(一般般为每月一天),如超过此限额,出租人应支付罚款(罚款金额谈判后定),如停场时间过长(一般为超过72小时),出租人应以相同型号和布局的飞机替代并承担更换飞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 合同中还应明确对各种税应由谁来负担,一般承租人只负责飞机运营所产生的各种税款。
(8) 确定飞机保险的安排。一般为飞机本身的保险由出租人负责,飞机运营有关的保险,如旅客、货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由承租人负责(但不包括出租人工作人员的保险,出租人工作人员仍应由出租人负责保险)。这二种保险在投保时双方应进行协调,避免出现差错。
______(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______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包机人于______月______日起包用______型飞机___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包机费用总共__________元。
(二)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___公斤(内______座位)。如因气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料时,载量照减。
(三)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得利用空余吨位,自行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四)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五)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每架次______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六)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七)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旅客、货物运输规则办理。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鉴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___(货物名称)到___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__型飞机_____架次运送_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日自____至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日自____至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日自____至_____,停留__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承运人: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订。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包机人于___月___日起包用___型飞机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月___日自___至___,停留___日。
___月___日自___至___,停留___日。
___月___日自___至___,停留___日。
包机费用总共_____元。
(二)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
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公斤(内___座位)。
如因气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料时,载量照减。
(三)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得利用空余吨位,自行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四)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五)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每架次___元。
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六)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七)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旅客、货物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____________承运人:____________。
鉴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飞机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赁飞机状况: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租金:元(大写)。
承租方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出租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收回所租飞机,承租方应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1)承租方将所租赁飞机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承租方利用所租飞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飞机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飞机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2、不承担飞机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飞机。
5、租赁期间对飞机使用情况及承租方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内拥有所租赁飞机的使用权。
2、对租赁飞机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足额交纳抵押金及租金。
4、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5、飞机发生事故,承租方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由出租方指定修理地点,并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飞机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6、如需续租,承租方需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内提出续租申请。
五、抵押条款。
1、押金:元(大写),承租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汇入出租方账户。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飞机提供相应保险,详见《飞机保单》。
2、承租期间,若发生飞机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飞机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飞机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飞机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飞机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4、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七、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和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总金额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交还租赁飞机,每逾期交还壹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若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附件。
1、飞机保单;。
3、出租方、承租方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地址: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__________(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______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包机人于___月___日起包用___型飞机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月___日自___至___,停留___日。
___月___日自___至___,停留___日。
___月___日自___至___,停留___日。
包机费用总共_____元。
(二)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
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公斤(内___座位)。如因气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料时,载量照减。
(三)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得利用空余吨位,自行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四)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五)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每架次___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六)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七)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旅客、货物运输规则办理。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订立合同地点:订立合同时间: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合同担保人:地址:地址:地址:邮编:邮编:邮编:电话:电话:电话:传真: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按照下列条款订立本飞机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订立依据和租赁物。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的要求,租给乙方型飞机壹辆:牌号:发动机号:底盘号:
第二条租赁飞机的所有权。
一、在租赁期间,租赁飞机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飞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二、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退租,不得出售、转让、转租、抵押租赁飞机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飞机所有权的行为。
三、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活动;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四、乙方付清甲方租赁费和租赁管理费后,所租赁的飞机产权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五、所有权归乙方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赁期、租金支付期限、方式及延付租金处理。
一、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总租金:拾万仟佰拾元。
按以下日期、数额支付:详见财务还款计划
第1期前支付元第10期前支付元。
第2期前支付元第11期前支付元。
第3期前支付元第12期前支付元。
第4期前支付元第13期前支付元。
第5期前支付元第14期前支付元。
第6期前支付元第15期前支付元。
第7期前支付元第16期前支付元。
第8期前支付元第17期前支付元。
第9期前支付元第18期前支付元。
租金,乙方必须按租金的2%支付月利息。如乙方延期一个月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飞机及飞机牌照等。从收回租赁飞机之日起,十五天内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清理债权债务,乙方逾期不来,满十五天后,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收回的租赁飞机。
第四条租赁飞机的交货、验收和证照。
一、乙方按规定交付购车首期付款和购车定金后,按照乙方与甲方签订的《销售协议》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不可抗拒因素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飞机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飞机正常运行所需的证件,包括:行驶证、营运证、附加税证、行驶证贴花、二保卡、养路费、服务手册、牌照及牌照附件。
三、如果向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所租赁飞机已由乙方验收,并视同乙方已经将该车的验收收据交付甲方。
第五条租赁飞机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一、租赁飞机飞机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出卖飞机方签订的《购车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飞机出卖方责任时,由甲方负责向飞机出卖方交涉索赔,乙方应在发现问题时,立即停止使用,妥善保管,并迅速将上述情况用电报、传真通知甲方,收集、保管有关证据,协助甲方向飞机出卖方索赔,如果因乙方延误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飞机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三、如发生上述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和合同效力。
第六条租赁飞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承担。
一、租赁飞机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租赁飞机。二、租赁飞机乙方在使用、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三、租赁飞机乙方没按有关法规及时购买养路费、运管费和车辆年审等费用,由甲方垫付的,乙方应按期垫付金额的2%支付月利息,并且乙方就及时支付甲方所垫付的资金。
第七条租赁飞机的'损坏、毁坏责任和保险。
除外,不论什么情况,乙方均需依本合同按期交纳租金。
二、在租赁飞机发生毁损或灭失而不属于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时,乙方应立即用电报、传真等书面材料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飞机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飞机相同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编号:
方和保险公司,同时应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乙方应收集有关资料和证明,会同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赔偿,如因乙方延误时间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责任人因故不能参加保险理赔时,甲方为当然理赔代理人,保险理赔金全部归甲方或首先扣除乙方所欠甲方全部租金。
五、保险赔偿金分割方式:租赁飞机可修复时,保险赔偿金归乙方,并由乙方负责修复飞机;如飞机报废,保险赔偿金额中,应首先扣除乙方所欠甲方全部租金,其余部分视不同情况归甲方、归乙方或由乙方其他债权人按法律顺序分割。
乙方承诺:
1、乙方承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被保险人的义务。
2、保险责任范围之外,任何涉及租赁飞机使用的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直接、间接损失和所有善后费用)。
六、租赁飞机在保险期到期时应及时续保,如乙方不主动来甲方续保,甲方视为乙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续保。乙方应及时支付保费,否则,由甲方垫付的保费,乙方应按保费的2%支付月利息。
第八条合同担保。
应乙方要求成为本合同乙方的合同担保人,个人或单位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和欠款时,乙方合同担保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甲方租金和欠款。
第九条其他。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二、甲、乙双方不得单方变更、解除合同或退租,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修改,变更须采取书面形式变更修改。变更修改后的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正式生效。
三、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出租人)(章)乙方(承租人)(章)代表:签字:合同担保人:(章)乙方配偶: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飞机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赁飞机状况:。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租金:元(大写)。
承租方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出租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收回所租飞机,承租方应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1)承租方将所租赁飞机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承租方利用所租飞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飞机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飞机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2、不承担飞机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飞机。
5、租赁期间对飞机使用情况及承租方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内拥有所租赁飞机的.使用权。
2、对租赁飞机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足额交纳抵押金及租金。
4、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5、飞机发生事故,承租方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由出租方指定修理地点,并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飞机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6、如需续租,承租方需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内提出续租申请。
五、抵押条款。
1、押金:元(大写),承租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汇入出租方账户。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飞机提供相应保险,详见《飞机保单》。
2、承租期间,若发生飞机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飞机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飞机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飞机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飞机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4、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七、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和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总金额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交还租赁飞机,每逾期交还壹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若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附件。
1、飞机保单;。
3、出租方、承租方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地址: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一,交易的合法性,即交易程序要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通用航空公司需具备法人资格,并具备执行合同权利义务的能力。
第三,通用航空公司保证合同内重大事项的陈述在签约时继续生效。
第四,通用航空公司在交机前没有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第五,在合同生效前,通用航空公司未发生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
第六,通用航空公司准备好本交易的委托手续。
第七,通用航空公司必须备齐租期结束后撤销飞机国籍注册的委托书。租期届满后,只有注销原国籍注册,出租人才能再次出租。
其他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合同双方及双方律师就合同文本达成协议并具备先决条件,然后经双方协商选定签约时间、地点,在双方律师参与下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飞机经营性租赁就其租赁内容可分为湿租、干租、半干半湿租赁等三种。
湿租是出租人不但提供飞机还负责飞机的飞行和维护,承租人只负责运输业务。
在湿租的基础上,如因某些原因(承租人所在国家对执行国内航线任务的飞行人员国籍有限制或承租人本身有能力执行飞行任务等)将执行飞行任务改为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提供飞机并负责飞机维护工作,保证飞机的持续适航性,对这种租赁称之为半干半湿租赁。
以上二种租赁一般均为短期租赁。
干租为出租人员提供飞机,其他一切与飞机运营有关工作包括飞行、维修、商务等均由承租人负责,干租一般租赁期较长。
湿租和半干半湿飞机租赁合同的要点及其处理方法为:
(1)明确所租飞机的型号、布局、装备、技术规格、性能、出厂时间、已使用时间、维修情况、改装通报执行情况等。
(2)出租人保证飞机使用的合法性和适航性,出租人应持有注册登记、适航等合法、有效证件:提供服务的飞行和维护人员也持有合格证件。这些证件应为承租人政府所认可。
(3)订定租赁期限和在租赁期满后,如承租人要求延长租赁期双方的处理办法。
(4)明确飞机交接和归还的地点(机场)和有关转场飞行所发生费用由谁负担,在谈判中力争由出租人负责转场飞行有关费用。
(5)订定租金(一般包括月租费和飞行小时费)和支付方式。
(6)在租赁期内出租人应保证飞机的持续适航性,考虑到飞机维护工作的需要,在合同中规定飞机每月最多停场天数(一般般为每月一天),如超过此限额,出租人应支付罚款(罚款金额谈判后定),如停场时间过长(一般为超过72小时),出租人应以相同型号和布局的飞机替代并承担更换飞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合同中还应明确对各种税应由谁来负担,一般承租人只负责飞机运营所产生的各种税款。
(8)确定飞机保险的安排。一般为飞机本身的保险由出租人负责,飞机运营有关的保险,如旅客、货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由承租人负责(但不包括出租人工作人员的保险,出租人工作人员仍应由出租人负责保险)。这二种保险在投保时双方应进行协调,避免出现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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