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是一种关键的约定,用于确保承包方按照标准和规范完成工作,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承包合同的内容和形式有很大的差异,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常见的承包合同范文,供大家参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1、项目名称:型广告塔______座
2、工程地点:
1、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钢结构加工包括结构表面刷两遍____________漆(__________________色),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施工图。委托加工数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型广告塔______座。
2、乙方负责广告塔钢结构配件加工及钢结构配件运输、安装.。面板、马道、基础、灯具由乙方自理。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两套(含钢结构及基础施工图)。
本项目由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加工广告塔钢结构及基础施工.。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钢结构配件运到现场当天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之后每个广告塔主体钢结构安装完毕,甲方再付乙方单个广告塔网架部分总造价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的_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n座广告塔共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3%作为乙方的保修保障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满一年后七天内,甲方负责与乙方结清余款。
为______天,其中加工配件______天,运输______天,安装______天。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广告塔(牌)的前期审批,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协调期间停工应由甲方补偿乙方施工人员误工补助,误工补助按每天每人__元计,工期相应顺延。
2、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接通电源,电源通至施工现场20米以内,由乙方负责其电费。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3、原材料堆放场地如为有偿占用,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负责其费用;材料存放期间由乙方负责看管,如因看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与甲方无关。
4、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5、甲方应按本合同及时拔付工程款项。如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造成停工待料或窝工情况,甲方负责其施工人员滞留损失。施工人员误工每人每天n元。
6、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拔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余款,甲、乙双方经协商无效情况下,乙方有权对该广告塔(牌)进行处理或拍卖,同时此合同终止。
(二)乙方责任
kn/m2(抗风设计值为______级)。广告塔质保期为______年,保修期为______年,在质保期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经检验属于配件质量或设计问题,由乙方负责其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如因安装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广告牌使用过程中,如确系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塔损坏,由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__%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雪等)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
);如乙方工程已竣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5日内未验收工程,故视为验收通过。
6、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7、在保修期内,乙方首年对广告塔维护、保养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后的设施维护由甲方按使用说明书定期检修和维护。
8、保修期内,乙方不能按照标准进行维修维护或保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直至保修质量合格。
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______钢结构广告塔主体安装质量验收表》
附则:
(一)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守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三)经甲方确认后的设计图纸为本合同的有效文件。如图纸内容变更,附变更备忘录。
148:20____________、____省工程建设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五)本合同从甲方首期付款到乙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盖章)(盖章)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广告牌制作合同二、付款方式及时间。
1.本项目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详见后附报价单。
2.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工程决算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本项目总造价。
3.工程结算:工程量按实际完成数量计算,单价按附件报价单的单价结算,其余费(税)按附件报价单的相关费(税)率进行结算。
4.项目安装完工时限:签订合同后二十个工作日完成(因自然因素顺延)。
三、交货、安装运输。
乙方完成时间顺延。
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以上原因导致施工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产生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工程完成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自收到书面验收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于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五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的,乙方则视为验收合格。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负责通知乙方具体安装地点,协调现场安装、验收等事宜。
2.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本项目费用。
效果图大概在80%)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若因甲方原因更改制作,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要承担一切返工费用。
2.若该工程项目需要各部门报备手续由乙方协助办理,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本项目相关费用并提供相等金额的税务发票给甲方。
六、售后维修:
1.免费保修期为壹年由甲方通知之时起48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维修完毕。
方按成本费用收取维修费。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如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由违约方承担对方遭受的经济损失。
2.若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广告牌制作工程项目,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最终从制作费用中扣除。
3.若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制作费用的,每推迟一天按制作费的1%支付滞纳金。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或承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果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拒事件,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或延误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则该遭受不可抗拒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拒的一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将发生不可抗拒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
6.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法执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无明确规定的,应通过友好协商另定补充合同。若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诉讼进行期间,未发生争议的条款双方应继续履行。任何一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概由违约方承担。
九、不可抗拒和免责条款。
1.不可抗拒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恶劣天气(如台风)、战争、恐怖行为、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导致项目进度延误的事件。
2.因不可抗拒产生的合同履行暂停、延迟,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发生不可抗拒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合理地做出努力,克服不可抗拒事件,减轻其影响。同时双方应立即协商,决定将合同延期执行或者解除合同。
十、其它。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单柱三面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单立柱三面,牌面8m×18m×3
2、材质:螺旋焊管立柱、螺旋管横梁及槽钢钢网架结构,彩钢牌面。
3、要求:焊接点结实,牌面平整,整体美观。
4、广告牌设计(包括基础、立柱、牌面)要出具正规设计图纸,明确设计方和施工方的相关责任。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万元,大写 万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八十工程款,计万元。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其余工程款项,计万元。
四、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监察机关纠察和当地村民阻挠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协调期间停工应由甲方补偿乙方施工人员误工补助,误工补助按每天每人200元计,工期相应顺延。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的权利、义务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六、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7级。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若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广告牌出现倒塌、跌落造成人员意外伤和其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钢体质保一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武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
年 月日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明细见制作清单。
该广告位租赁和一切费用及证件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负责制作安装事宜,户外广告审批事宜由乙方免费代为办理。
合同总额:人民币_______元。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元。
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余款,人民币_______元。
施工日期: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工。如遇到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雪等)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延期1天,按合同总价3%支付乙方违约金,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或拆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总价3%支付甲方违约金,广告制作安装期内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乙方: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广告形式:路牌。
三、广告规格:6x10m。
四、广告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共计________年。实际发布时间以《验收报告》中确认的发布时间为准。
五、广告价格:
1、广告费:含发布费、占地费、维修费、保险费、基础架制作费,单价:________万元/块,________块。年合计________万元。
2、广告费的支付:第一期款:签定合同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广告费,计________万元。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户外广告报批手续,广告稿样审批,验收及发布期的保修维护。
2、甲方负责提供广告样件,甲方负责将广告稿样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不合格,稿样退回乙方修改。稿样一经确认即作为制作及验收的有效依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乙方再提出与稿样不同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由此而耽误的广告发布时间,甲方不予顺延。
3、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期款,及广告稿样经确认后(30)天内,完成制作。制作完成后3天内,甲、乙、制作三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在《验收报告》上签章,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不及时验收,超过3日后,甲方视同乙方验收合格。
4、乙方应按期付款,如乙方不按期付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5、广告发布期间,如因甲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合同续签:
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乙方未办理续签手续,乙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八、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银行:________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总包合同条款:指__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5.总包合同。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因本合同第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在本合同第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除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应在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分包人应当在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2.工程变更。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23.竣工验收。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26.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29.保障。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30.保险。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32.材料设备供应。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章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除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xxx《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年月日发布平面广告,发布媒体为《报》。具体刊登要求及费用如下:发布媒体日期规格(高×宽)cm颜色版面单价折扣版面指定费实收总计人民币:)
二、甲方应在将广告费付给乙方,付款方式:。
三、广告采用甲方提供的样稿或经甲方确认的稿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广共和国告法》和报社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四、因报社原因临时或长期取消原甲乙双方确认的版面造成无法发布的;因报社广告发布价格调整,甲乙双方重新商定未果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确认的广告经报社审查未能通过而无法发布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因报社原因出现甲方确认的广告刊登版面,时间及文字等内容有误,乙方应承担责任,具体执行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以报社确认为准。
五、甲方确认样稿时需签字或盖章,传真件同样有效。乙方以甲方确认稿为发布样本。广告样稿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八、甲方如在合同签订后因自身原因撤稿,须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刊登要求严格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如果出现漏刊现象,乙方应给予赔偿或补偿。每漏刊一次,应在原定版位补偿一次或折合相应的款项退回给甲方。
九、甲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广告款,如未能在约定日期之前支付乙方广告款,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暂时终止发布,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从约定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收取5‰的违约金。乙方如不按时交印,乙方须退回合同全额费用,并赔偿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
十、违约纠纷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或复印件签订同样具有法律效应。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1、制作材料:__________________。
2、在甲方制定场所位置上安装;
3、验收方式:抽样验收,以达到样品质量为准;
4、工程质量:正常情况下至少使用_________个月。
单价________________元(不含税),数量_________个。
1、合同签订之日,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制作及安装;
3、在规定的使用期内,因质量问题导致项目损坏,()乙方需进行维护和更换。
1、若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不付项目余款。
2、若甲方没有合理的理由,无故毁约,甲方所付款项不予退还。
1、乙方保证所安装项目符合户外广告规定的质量要求,即抗台风风力8级;
2、若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项目毁损和缺失的,乙方可以免责;
3、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内容可作为本合同副本,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甲乙双方如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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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此合同。
1.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质量证书、墙体广告样稿。
2.甲方必须承认每条广告位置的不确定性(大体区域确定),并且有被别人破坏的可能,验收以后乙方不负责保护。
3.乙方按照甲方的样稿制作墙体广告,在制作过程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照片和方位记录,可供甲方验收,如有发现字样和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尽快纠正。
4.广告完工后,甲方必须在_________日内验收完毕,若不按时验收则视为验收。
5.广告的规格:单条为(_________米×_________米=_________平方米),总条数为_________条,总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为_________元,总计金额为_________元。
6.本合同签定当日甲方付给乙方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工程完成________%时甲方付给乙方总金额的______%,即__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全部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
7.广告制作工期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如遇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工期可推延。
8.合同签订当日起有效,如有一方违约可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企业广告片制作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内容为以下第款:
1.广告片制作:拍摄、剪辑、字幕、特效、配音、综合合成。
2.第二条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协议生效后7日内向乙方提供开发项目所需的资料。
2.在协议生效后,必须指派项目负责人(1名):资料整理、内容确认与修改确认等相关事宜。
3.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协议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2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第三条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年月。
2.乙方为甲方所制作的具体内容以协议书附件为准。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协议约定时,应在协议生效后2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
5.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制作成果归属。
在履行本协议书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制作成果,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可以在完成的产品中注明该产品是乙方开发设计。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款项。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相关资料,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当支付总额50%的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支付相关款项,时间超出五天的,按天计算,每天支付总额1%的违约金给乙方。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修改。
2.在合作期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协议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相关费用。
3.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第七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
2.验收方法:由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验收。
第八条本协议代表双方的共同权利和义务,一切疑难纠纷,以本协议为主,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约,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合约目的。
1.按本合约规定乙方为甲方制作电视广告片。
2.广告影片内容:
3.本约广告片使用地区及媒体。
第二条:制作期限。
1.本约广告片_年月日拍摄;_年月日交片。首付款日延迟时,交片日期相应顺延。
2.上列完成期限出现本约第九条规定情形,交片日期得以相应顺延。
第三条:合约价款及结算币种。
1.本合约使用币种为:。
2.本合约价款总额:元,大写:。(以上款项含中国发票税)。
第四条:支付方式。
1.甲方应将本约总价款的25%作为首付款;在双方就工作内容作出书面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转账/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2.乙方交付给甲方成品影片,且成片经甲方验收无异议或公开播放后,乙方应向甲方开据有效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之日起日内将75%余款以(现金/转账/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3.甲方应按时支付上述价款,逾期支付的,乙方有权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相应未付款金额的每天%收取。
第五条:片质要求。
本约广告影片的片质应符合经双方确认的广告片脚本、创意意图、修改意见、客户要求等内容。上述内容均需有文字记录,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第六条:法律权利。
1、由甲方创作的广告脚本、影片、广告片、录音和其他项目或资料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乙方享有著作人署名权。
2、如为本约目的所使用之任何资料涉及其他方之法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肖像权等),乙方应事先取得该其他方之书面意见。乙方违反上述约定擅自使用其他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法律权利引起该其他方向甲方索赔,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3、上述所称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其他与本合约有关之任何资料,属甲方提供并指定使用包括没有提供法律上许可权利的,乙方则免除上列诸项责任。甲乙方全权承担责任。
4、本约广告片若商品本身涉及商标或专利权属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的,乙方不承担该纠纷之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
第七条:责任条款。
1、在制作过程中,如果甲方要求更改既定的处理方案、故事内容、创意意图等从而影响乙方制作成本,双方应协商确定最终合同金额。
2、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将广告资料用于本约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客户或其他目的。
3、乙方交付成品后,甲方对广告片已投入使用或在验收期以外时间对母带提议修改的,双方得协议追加合理费用。
第八条:拍摄取消补偿。
在双方书面作出上述确认后,任何一方若拒绝继续履行本合约,应赔偿他方在此前由此已发生的实际开支和费用。
第九条:迟延条款。
1、由于气候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乙方拍摄延迟,甲方应按乙方实际的损失做经济补偿。乙方应提出实质开支所产生的费用证明。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逾期完成本约规定之广告片制作,乙方对此免除逾期交片责任。
第十条:保密。
由甲方提供给甲方的物品、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为甲方所有之财产,乙方应尽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成片后,应根据事前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应在其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凡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公开播放的,视作认可乙方所提交的工作。
2、验收标准以本约第五条规定的“片质要求”为标准。验收情况以书面记录为准。
第十二条:合约转让。
本约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约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原告方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合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需赔偿对方实际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其他。
1、本约附件构成本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约任何修改和补充,须由合约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经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约自各方授权代表人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约壹式贰份,合约各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广告牌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三十工程款。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6、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第1页(本合同共2页,盖骑缝章)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7级。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钢体质保半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工程名称: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建工程水电安装分部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供双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约元人民币。
1、 单包:只包工,不包料
2、 双包:包工包料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水电完工后支付%,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 元/平米(套内面积)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 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 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 元/天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_____》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期间制作_________产品电视广告__________篇____条,时间长度为____秒;________产品电视广告__________篇____条,时间长度为____秒;_________产品电视广告___________篇_____条,时间长度为____秒。(此三条广告以下简称该广告)
二、该广告创意经甲方签字后,不得再进行二次修改,乙方不得依此创意和相似制作方式,为其它同类产品制作类似电视广告,电视广告版权归甲方所拥有。
三、该广告制作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合同签字后,甲方付给乙方制作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小写)余额在乙方交付成品带时一次付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付成品带。
四、乙方务必在规定制作期间按时完工(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
五、广告制作完成后,乙方提供给甲方可供电视台播放的录相带1盘,vcd光碟10盘。如需增加录相带或vcd光盘,双方另议。
六、乙方严格按照该广告创意及《广告法》有关规定进行制作,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则由甲方完全负责,与乙方无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如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图文传真:____________图文传真:_____________
乙方:
一、工程名称:______工程。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承包形式:广告宣传栏制作工程采用费用包工制(即包工包料),甲方负责为乙方施工用的水源、电源提供方便,宣传栏制作材料为主体用国标1.0mm的304不锈钢,背面板用0.8mm的镀锌板,乙方不得擅自更换。
四、承包范围:广告宣传栏制作牌规格为6m宽,宣传栏高为1.5m,立柱为10×5方形不锈钢管,内镶8#c型槽钢,离地0.8m,顶部为0.5m宽不锈钢挡雨板。数量为两个,每个造价为人民币7800元,共计:人民币15600元。
五、工期要求:本工程以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使用,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时保质进行施工建设。
六、实施细则:
1、在工程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停止、返工和材料物价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概不负责,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3、乙方施工必须符合有关质量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赔偿。
4、施工验收按甲方制作要求,验收如发现不合格部分,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返工和补做,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工程付款方式:甲方应在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给乙方。
七、其他规定。
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如有增减工程部分或本合同没有注明的其他部分,届时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3、若甲方需要开具发票的款项,由乙方支付税票的费用。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结清工程款后,其他条款自行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期间制作_________产品电视广告__________篇____条,时间长度为____秒;________产品电视广告__________篇____条,时间长度为____秒;_________产品电视广告___________篇_____条,时间长度为____秒。(此三条广告以下简称该广告)
二、该广告创意经甲方签后,不得再进行二次修改,乙方不得依此创意和相似制作方式,为其它同类产品制作类似电视广告,电视广告版权归甲方所拥有。
三、该广告制作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合同签后,甲方付给乙方制作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小写)。余额在乙方交付成品带时一次付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付成品带。
四、乙方务必在规定制作期间按时完工(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
五、广告制作完成后,乙方提供给甲方可供电视台播放的录相带1盘,vcd光碟10盘。如需增加录相带或vcd光盘,双方另议。
六、乙方严格按照该广告创意及《广告法》有关规定进行制作,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则由甲方完全负责,与乙方无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负责人签后生效,如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图文传真:____________图文传真: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的宣传晨光,做强做大晨光,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店招牌制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按照甲方的样版标准制作门店广告招牌,招牌制作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效果图和合理的造价预算表,可供甲方参考,造价偏离市场造价,乙方有权终止合作。确定制作后,如发现字样和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尽快纠正。
2、店招广告牌制作规格:
店招:长_____米(厘米),包柱:长_____米(厘米)
宽____米(厘米),宽____米(厘米)
高____米(厘米),高____米(厘米)
以上尺寸由乙方负责,若有出错导致造价过高,甲方不负责,由乙方承担。
3、广告牌制作费:按平米(平方厘米)/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费用兑现:由乙方先行垫付,制作完成后开具发票给乙方,乙方于次月底前给予兑现。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______华庭”的广告服务代理(包括平面创意、撰文、设计、策划)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_______华庭”项目的广告服务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策划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协议。
三、乙方工作内容。
广告的创意、文案、软文撰写、设计、策划、影视创意等事宜,包括楼盘vi、报纸广告、夹报、宣传单张、海报、楼书、房展、展厅、喷画、广告折页、杂志广告、dm、邀请函、贺卡、现场pop、户外广告等平面设计、影视创意、影视脚本、活动策划方案、形象策划方案。
四、双方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以第一个月作为合作试点,在完成第一个月合作后,甲、乙双方都有权对对方的工作情况、合作程度、是否违约等情况进行评判,以作为是否继续合作的基础。如甲、乙双方对对方的合作情况不满意,均有权解除余下时间的合作关系。
五、双方义务与权利。
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义务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为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的工作质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_______为其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具体负责设计方案的审定,各种方案的确定,同时指定____________为其协助乙方款项的结算。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6、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而在影视、印刷、工程、摄影、策划执行、媒体监控、市调等方面甲方则有权选择其他公司负责,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选择乙方。
7、合作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该项目小组由项目总监负责,并且配备足够数量的优秀设计人员。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交稿时间,所有的交稿数量均以甲方最后的确认稿为准,根据乙方的交稿时间和设计质量来评判乙方的工作完成情况。
3、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沟通,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4、乙方必须派出精干力量为甲方提供设计,甲方拒绝接收毫无创意和设计水平的稿件。
5、乙方每个月必须提供一份广告推广和传播思路,经过审定后按此思路进行广告创作和执行。
6、本项中以上1-5项中,如果有任何一项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则被视为违约。
7、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设计的所有广告在不影响广告版面的情况下,可以附上乙方的标识。
8、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提供的设计稿,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设计引起纠纷或争议,一切义务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或连带义务。
六、工作时间。
各项工作开始前,双方应协商具体的时间安排,并由乙方做出详细的工作日进度,双方遵照执行。
七、费用条例。
费用要求:
首个服务月:_____000.00rmb。
其他服务月:每月______000.00rmb。
结算方式与时间:
1、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签定本广告服务代理协议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先付首个服务月的部分服务费(即______0000.00rmb),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余额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2、其它服务月的服务费: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每月______日前将上月的服务费付请。
3、所有款项汇至乙方指定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滞纳金:若甲方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5、违约金: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每拖迟一天按月服务费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八、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甲方。但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九、违约义务。
1、乙方除自然力、灾难、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有权拒付费用,并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义务,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利,并向甲方追讨拖欠款项的滞纳金。
十、终止合同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违约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十一、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以补充协议形式补充其他条款,其法律效力与本合同的条款同等。
十二、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非本协议所规定的业务(影视执行、输出打样、印刷、广告工程、市调、媒体监控、活动执行、公关等方面),可另行签定项目合同。
十三、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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