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的创新和改革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委托人(简称甲方):
受托人(中介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实现委托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务权限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数额和支付时间:甲方全部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酬金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赔偿。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项清结时终止。
6.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_____________(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本合同所称房地产委托,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目前单独从业的经纪人接受房地产当事人委托,代为办理房地产各类交易手续的业务活动。
2、本合同所列条款未尽事宜,当事人需要另作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增加补充条款,经签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编号”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场或区市场编号、经纪机构或经纪人资格证书号码、合同流水号等3部分号码构成,填写时不能缺项。
4、本合同要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5、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相关证件。
6、本合同条款由沈阳市房产管理局和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资格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 事项。
第二条 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 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 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 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 元人民币。
第六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 元人民币;
(2) 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 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受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
委托方(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并订立本合同。
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包括住宅和非住宅)。
1.建筑物公共部分的维护和管理,包括走廊、屋顶、外墙、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和门厅。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建筑物内的共用水管、落水管、烟道、共用照明、消防设施设备。
3.室外给排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停车场。
4.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等的维护和管理。
5.附属建筑物和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6.公共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和房屋共用部位清洁、垃圾收集和清运等。
7、交通及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8、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逻执勤。
9、协助社区开展社会文化活动。
10、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
1.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从_________年9月1日到_______年8月31日。
2.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5元向物业业主或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从5元至5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以及业主确认的业主公约和管理措施。
(3)审批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费用收支..
(4)检查和监督乙方管理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5)了解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和协助物业管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6)甲方支付乙方16000元作为开办费。付款方式:20xx年9月1日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8000元;如果乙方被小区业主大会正式选定管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8000元..
(7)甲方为乙方提供一间管理房和一间门卫房(产权归甲方),由乙方免费使用。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停车位,租金由乙方收取..
(9)非居住建筑最终出售前每月向乙方支付200元管理服务费,出售后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正常物业管理费(甲方支付该费用最长不超过五个月)。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并履行委托验收管理项目内容。
(2)负责告知物业业主或全体业主并监督其对物业使用的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行为依法进行说服、批评、警告、制止或要求有关部门处理。
(3)负责编制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计划,以及大、中型维修计划,经双方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报告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5)受托财产及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处置、抵押或改变用途。
乙方应根据以下协议实施目标管理:
1、维修和保养房屋、设施和设备,维修人员昼夜值班,确保正常有效使用。及时处理任何故障。
2.公共环境:走廊、场地、通道的日常清洁,生活垃圾的日常清运。
3.绿化:定期病虫害防治、施肥、除草、修剪、浇水。
4.保安:24小时值班。
5、确保管理区域秩序稳定,禁止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
6.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度达到80%。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导致乙方无法实现经营目标,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或相关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赔偿..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未达到管理标准而无法正常使用物业,甲方业主有权提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绝支付管理服务费或要求双方解除合同,乙方应给予经济损失赔偿。
3.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拒不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乙方或业主委员会应督促其限期缴纳;乙方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问题,双方应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自贡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资格证书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_________事项。
第二条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_________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1、本合同所称房地产委托,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目前单独从业的经纪人接受房地产当事人委托,代为办理房地产各类交易手续的业务活动。
2、本合同所列条款未尽事宜,当事人需要另作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增加补充条款,经签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编号”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场或区市场编号、经纪机构或经纪人资格证书号码、合同流水号等3部分号码构成,填写时不能缺项。
4、本合同要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5、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相关证件。
6、本合同条款由沈阳市房产管理局和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委托人:______________(甲方)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事项。
第二条 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 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 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元人民币。
第六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2)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1.本合同所称房地产委托,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目前单独从业的经纪人接受房地产当事人委托,代为办理房地产各类交易手续的业务活动。
2.本合同所列条款未尽事宜,当事人需要另作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增加补充条款,经签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编号”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场或区市场编号、经纪机构或经纪人资格证书号码、合同流水号等3部分号码构成,填写时不能缺项。
4.本合同要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5.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相关证件。
6.本合同条款由xx市房产管理局和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房地产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甲方)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事项。
第二条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元人民币。
第六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2)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
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委托方:
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 项目的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估价内容、估价目的、估价时点
1、估价内容:
2、估价目的: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上述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3、估价时点
二、双方责任和协作事项:
1、甲方应将委估房地产的权属证书等有关资料提供给乙方,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配合乙方实地勘察委估房是产的状况。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4、乙方力求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自资料齐全、实地勘察后,在个工作日内每宗房地产向甲方出具一式份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并对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负责。
三、估价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每宗房地产估价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评估费用,具体协商确定按( )方式收费。收费方式分别如下:
(1)按累进费率计:
(2)、按物价部门规定,经协商确定:本项业务按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乙方交付房地产估价报告书时,甲方支付全额评估费(已支付定金予以抵冲)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前,甲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乙方有权不退还已支付的定金;乙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2、在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后,无论甲方是否提出中断估价请求,乙方均不退还已去付的定金,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收取全额评估费。
五、争议解决方式
1、甲方接到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书之日起5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复核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出具复核意见书。甲方如对乙方出具的复核意见书仍有异议的,可以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当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10日后,甲方仍未支付评估费用的,乙方可以按以上第( )种方式处理。
3、在履行本公司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按以上第( )种方式处理。
六、其它约定事项 。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资格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 事项。
第二条 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 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 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 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 元人民币。
第六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 元人民币;
(2) 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 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 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受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建设 商贸城,并运作经营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1、项目名称:商贸城(具体以项目报建名称为准)
2、项目位置及四至:
3、项目用地:规划总用地公顷(具体面积和容积率以批准的用地规划为准。)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确认并经规划许可的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第二条 项目委托
鉴于乙方具有房地产开发及项目管理的丰富经验,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和管理能力,甲方经多方考察,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为开发本项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本项目。
第三条 项目委托的内容和取费方式
1、 本项目除土地取得(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外,其它全部委托给乙方负责开发。
2、 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含办公用的一切家具和设备。提供车辆4辆(1辆商务车,3辆小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开发期间,乙方所有参与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全部由甲方负责,并另加4个月的工资作为年终奖金。其各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按照上海市行业的平均工资的1.2倍计算。乙方不另外收取管理费。
4、 本项目采用成本加酬金的结算方式。前期工程费按照乙方提供
正规发票按实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配套费按照审计结算为准。甲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配套费的总额的22%作为酬金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项目核算
1、本项目从取得土地开始的各项成本、税费及投入由乙方独立核算,乙方独立建账。因本项目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由乙方承担。
2、项目总投资最后由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决算机构审定。
第五条 项目资金的管理
1、项目所需资金由乙方从信用社贷款,甲方协通过村民联保、村委会担保的方式予以协助。
2、乙方为开发本项目应设立项目专户,专门用于本项目资金往来收付。
3、项目开始后,由项目专户直接向土地部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规费收取单位等相关机构支付,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4、甲方对乙方项目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享有监督权,可以随时审查项目专户资金流向,如发现有项目资金挪用情况的,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六条 项目开发管理
1、乙方成立项目领导组,并确定具体项目联络人员;
2、乙方需就本项目建立专门项目管理队伍。由具有相应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负责,并配备技术负责人,土建、给排水、暖道、电器、造价等专业人员,人员数应满足本项目开发管理需要。
3、乙方应制定本项目开发方案,推进项目进程。待本项目详细规划批准及户型方案确定后,制定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开发各工作节点计划控制、开发成本测算及控制、工程质量控制、配套工程实施计划等方案。
4、甲乙双方确立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并做好工作安排。
第七条 项目权属
1、本项目的所有住宅楼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支配,安置村民,乙方无权销售本项目住宅楼。
2、乙方应当与相关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和担保协议,配合甲方符合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手续。
3、本项目规划建设的一层商铺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经营商贸城项目。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由甲方进行办理,乙方协助。
2、以担保方式协助乙方全部项目开发资金的筹集和投入,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各项工程费用和税金。
2、参加本项目项下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设定招标条件。监理单位由甲方负责选聘。
3、审定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预算与决算及费用支出。
4、负责项目建设主供应材料(如门窗、电梯等)的选定和交房标准的制定。
5、有权查验工程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及时反馈给乙方。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协助甲方办理本项目的用地、立项、报建、规划、施工许可等工程施工必备的手续。
4、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报送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办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材料采购的公开招标。
5、组织工程竣工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
6、负责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证所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有关规定。
7、负责在本项目项下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期完成各项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具体包括供电、煤气或天然气、供暖、供水、排水、消防、庭院硬化、绿化、道路照明、有线、通讯、宽带等配套),具备使用条件。
8、负责乙方现场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费用。
9、乙方对本项目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安全施工、责任事故和侵权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10、协助甲方协调政府部门及周边四邻关系。
第十条 建设开发进度工期
本项目开发进度为 年,从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之日开始计算。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甲方违约逾期支付项目工程款等,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由甲方自行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3、乙方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购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累计停工三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擅自挪用项目专户资金的,除及时补回被挪用资金外,还应按挪用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如遇双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项目过户至甲方指定的其他开发商,接手的开发商无需向乙方支付项目及土地转让费,但甲方应按乙方完成的工程进度支付相应委托管理费。
8、房屋交付后,出现的工程质量和水电暖供应等质量问题,由乙方按与村委会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等违约责任。
9、双方解除合同的,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十二条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因政策因素,导致该项目停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如遇地震以及大规模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一方违约时,另一方不予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受托方:(乙方)xxxxxxxxxx。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xxxxxxxxx项目的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估价内容、估价目的、估价时点。
1、估价内容:xxxxxxxxx。
2、估价目的:甲方因xxxxxxx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上述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3、估价时点xxxx年xx月xx日。
二、双方责任和协作事项:
1、甲方应将委估房地产的权属证书等有关资料提供给乙方,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配合乙方实地勘察委估房是产的状况。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4、乙方力求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自资料齐全、实地勘察后,在xxx个工作日内每宗房地产向甲方出具一式xxx份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并对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负责。
三、估价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每宗房地产估价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评估费用,具体协商确定按(xxx)方式收费。收费方式分别如下:
(1)按累进费率计:
评估值(万元)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1、100(万元)以下(含1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xxxx;协商确定累进费率(‰)xxxx。
3、500-xx(含xx):规定收费累进费率(‰)xxxx;协商确定累进费率(‰)xxxx。
4、xx-5000(含50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xxxx;协商确定累进费率(‰)xxxx。
5、5000以上:规定收费累进费率(‰)xxxx;协商确定累进费率(‰)xxxx。
(2)按物价部门规定,经协商确定:本项业务按xxxx元收取。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支付定金人民币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万xxxx仟xxx佰xxx拾xxx元整)。
(2)乙方交付房地产估价报告书时,甲方支付全额评估费(已支付定金予以抵冲)。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前,甲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乙方有权不退还已支付的定金;乙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2、在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后,无论甲方是否提出中断估价请求,乙方均不退还已去付的定金,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收取全额评估费。
五、争议解决方式。
1、甲方接到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书之日起5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复核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出具复核意见书。甲方如对乙方出具的复核意见书仍有异议的,可以按以下第(xxx)种方式处理:
(1)向xx法院起诉。
(2)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当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10日后,甲方仍未支付评估费用的,乙方可以按以上第(xxx)种方式处理。
3、在履行本公司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按以上第(xxx)种方式处理。
六、其它约定事项。
xxxxxxx。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xxx乙方:xxx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表人:xxx代表人:
联系人:xxx联系人:
签订地点:xx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进行房地产估价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合法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替代原则、估价时点原则、公平原则、谨慎原则。各原则的要求如下:
1、合法原则:遵循合法原则,应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估价。
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应以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估价。
当估价对象已做了某种使用,估价时应根据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对估价前提作出下列之一的判断和选择,并应在估价报告中予以说明:
3、替代原则:遵循替代原则,要求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
4、估价时点原则:遵循估价时点原则,要求估价结果应是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5、公平原则。
6、谨慎原则(抵押贷款项目)。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委托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系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意取得德阳市旌阳区杏花巷和水利设计院德阳分院西小区家属院小二楼旧房拆迁改造项目,基于乙方在该项目上前期付出了一定的心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甲方继续将该项目的部分工作委托给乙方进行,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德阳市旌阳区杏花巷小二楼旧房拆迁工作和水利局德阳分院西小区家属院住宅用地项目的业主委员会或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谈判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保证甲方以不高于本条第2项所列条件取得该项目的开发权。
2、乙方保证该项目新建房屋容积率为6.5及以上,该项目还建安置房总面积以与业主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为准(还建总面积3.4万平米,误差正负百分之十)。
3、甲方取得该项目开发权后,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项目所涉及的32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协助办理该项目开发的相关批准文件。但所需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价及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4、委托乙方负责承担该项目报建前的所有工作;委托支付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和费用:前期安置费用,该项目所涉及的旧危房拆除,建渣清运,处理因拆迁安置的问题及纠纷费用)。
二、委托费用:采用委托包干形式,委托费用为人民币5600万元。
1、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万元,由双方设定共管账户,甲方委派人员对该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乙方保证专款专用于该项目,不得挪着他用。
2、乙方完成拆迁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20xx万元。
3、从甲方入场开工建设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余款2600万元。
4、该项目报建且乙方将清理完毕的项目土地交付甲方后,乙方即完成该合同项下所有委托工作。
三、委托工作完成时间:六个月。从甲方支付第一次1000万元款项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于约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委托工作。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从收到1000万元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按约定完成委托工作,将干净土地移交给甲方开发的,则构成违约,乙方如数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并承担违约金200万元。
2、甲方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放弃对项目的开发或未按约支付给乙方费用,则构成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金200万元。
五、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章生效。
甲方(委托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受托方):
鉴于:
1、 甲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系由 公司与乙方合作投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方已获得了 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权。
2、 项目概况: 房地产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 亩,建设用地面积约 亩,代征地面积约 亩,容积率约 。
3、 根据乙方与 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地约定:乙方应协助甲方尽量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 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如该地块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挂牌),乙方承诺以等同于协议出让的价格条件协助甲方获得 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
4、 甲方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开发 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委托乙方进行办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 委托事项
1.1 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取得开发 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
府文件的批复及项目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拆迁等事宜。
第2条 委托费用
2.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条1.1款委托事项的委托费用适用包干原则,多不退少不补。
2.2 第1条1.1款委托事项,即 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按照建设规划用地每亩 万元人民币、规划代征用地每亩 万元人民币的标准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委托费用共计 万元人民币。
2.3 甲方支付的 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包含征地补偿费、拆迁费、青苗补偿费,该费用应计入甲方的成本。
2.4 除上述所列费用之外产生的其他开发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建安成本、管理费用等,由甲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别承担。
第3条 委托时间
3.1 开始时间:甲方原股东 向 转让股权完成的时间为准,即以甲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为委托事项开始之日。
3.2 完成时间: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约定的委托事项。
第4条 付款时间
4.1 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由甲方按照实际征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的时间和金额予以按期足额支付。用款时乙方需提前申请用款,并将用款时间、用途填写清楚,甲方应按照急款急用、不影响项目开发进度的原则及时审核、及时支付。
第5条 委托溢价
5.1 经甲方财务核算,若 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已经超过 万元(不含 万元)时,甲方应在财务报告出具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利润的 %。
5.2 经甲方财务核算,若 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在 万元(含 万元)以下时,甲方应按向乙方支付实际利润的 %。
第6条 违约责任
6.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应按委托费用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委托包干费用的,应每日按当期应付费用的万分之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乙方有权不退还已为该项目支付的全部款项。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赔偿款。
6.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条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费用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因为甲方逾期支付委托费用导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项的,应相应的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按投资股权比例所分配的利润中予以直接扣除。
6.5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
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7条 争议的解决
7.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仲裁裁决书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8条 其他
8.1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自乙方与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__项目的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估价内容、估价目的、估价时点。
1、估价内容:__。
2、估价目的:甲方因______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上述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3、估价时点年____月____日。
二、双方责任和协作事项:
1、甲方应将委估房地产的`权属证书等有关资料提供给乙方,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配合乙方实地勘察委估房是产的状况。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4、乙方力求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自资料齐全、实地勘察后,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每宗房地产向甲方出具一式______份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并对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负责。
三、估价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每宗房地产估价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评估费用,具体协商确定按(______)方式收费。收费方式分别如下:
(1)按累进费率计:
评估值(万元)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1、100(万元)以下(含1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4、20____-5000(含50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5、5000以上: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2)按物价部门规定,经协商确定:本项业务按元收取。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______万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2)乙方交付房地产估价报告书时,甲方支付全额评估费(已支付定金予以抵冲)。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前,甲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乙方有权不退还已支付的定金;乙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2、在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后,无论甲方是否提出中断估价请求,乙方均不退还已去付的定金,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收取全额评估费。
五、争议解决方式。
1、甲方接到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书之日起5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复核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出具复核意见书。甲方如对乙方出具的复核意见书仍有异议的,可以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法院起诉。
(2)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当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10日后,甲方仍未支付评估费用的,乙方可以按以上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3、在履行本公司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按以上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六、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
联系人:______联系人:
签订地点:____。
签订时间:年____月____日。
1.本合同所称房地产委托,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目前单独从业的经纪人接受房地产当事人委托,代为办理房地产各类交易手续的业务活动。
2.本合同所列条款未尽事宜,当事人需要另作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增加补充条款,经签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编号”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场或区市场编号、经纪机构或经纪人资格证书号码、合同流水号等3部分号码构成,填写时不能缺项。
4.本合同要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5.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相关证件。
6.本合同条款由沈阳市房产管理局和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房地产委托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甲方)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事项。
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元人民币。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______________(甲方)。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事项。
第二条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元人民币。
第六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估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估价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评估。
二、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以前将委托评估房地产所必需的产权证明、证件及其它有关资料交给乙方。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资料如下:
1、上述住宅楼房的确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其他有关资料。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评估的目的,对委估房地产的价格予以客观、公正的评估,并向甲方出具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普通房地产价格评估,一般应在甲方提供资料后两周内完成。
四、甲、乙双方对委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尽保密之责,除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对外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按北京市物价局及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京价[房]字[]第398号)文件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见下表)所计算的.评估标准收费,向乙方支付评估费。
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评估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乙方将评估报告交付甲方时,甲方将剩余的评估费一次付给乙方。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进行修改。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正式签定。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委托估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进行土地评估事宜,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评估协议如下:
一、评估对象
估价对象___位于(现为___市___路___号)___号宗地、___市___路___号___号宗地,___食品公司位于___路三里___号___号宗地的国有土地。
二、评估目的
分析估价对象价格,为甲、乙双方进行补偿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基准日:本合同签订之日。
四、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
经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其他资料。
五、甲、乙双方义务
(一)委托方应及时提供评估所需的全部文件、清查评估明细表与汇总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委托方应为受托方执行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负责受托方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并派出相关人员协助评估人员进行资产清查和现场勘查。
(三)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目的使用,如非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或评估报告使用者用于非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目的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委托方负责,受托方概不负责。
(四)委托方未征得受托方书面许可,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丙方义务
(一)受托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同时按照约定的期限对委估对象出具评估报告。
(二)受托方对委托方提供的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提供给受托方以外的第三者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委托方不能按时提供资料,或因委托方其他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时,受托方有权延长交付评估报告时间,同时有权要求委托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四)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受托方可以中止履行业务约定书;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受托方可以解除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被中止履行后出具评估报告时间可以顺延,业务约定书被解除后所收取的预付款不退还。
七、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根据三方协商,甲方按发改价格20g___291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丙方支付评估费,即评估费为评估总额的1.5%。甲方或乙方持评估费缴费凭证向丙方领取评估报告。
八、评估纠纷处理和评估责任
本合同产生的评估纠纷,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可向本协议项下土地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后甲、乙双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规定外,丙方不得将所涉及有关资料和评估结果泄露给任何单位及个人,评估人员与本评估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应自行回避,否则,甲、乙双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的责任。
九、违反本合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方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1、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委托事项及评估约定的,需提前与其他方协商,导致产生评估费用的三方另行协商。
2、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三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
十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事项完成日之后失效。
十
二、对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南宁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
三、补充条款: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建设商贸城,并运作经营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1、项目名称:商贸城(具体以项目报建名称为准)
2、项目位置及四至:
3、项目用地:规划总用地公顷(具体面积和容积率以批准的用地规划为准。)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确认并经规划许可的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第二条项目委托
鉴于乙方具有房地产开发及项目管理的丰富经验,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和管理能力,甲方经多方考察,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为开发本项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本项目。
第三条项目委托的内容和取费方式
1、本项目除土地取得(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外,其它全部委托给乙方负责开发。
2、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含办公用的一切家具和设备。提供车辆4辆(1辆商务车,3辆小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3、开发期间,乙方所有参与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全部由甲方负责,并另加4个月的工资作为年终奖金。其各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按照上海市行业的平均工资的1.2倍计算。乙方不另外收取管理费。
4、本项目采用成本加酬金的结算方式。前期工程费按照乙方提供
正规发票按实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配套费按照审计结算为准。甲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配套费的总额的22%作为酬金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项目核算
1、本项目从取得土地开始的各项成本、税费及投入由乙方独立核算,乙方独立建账。因本项目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由乙方承担。
2、项目总投资最后由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决算机构审定。
第五条项目资金的管理
1、项目所需资金由乙方从信用社贷款,甲方协通过村民联保、村委会担保的方式予以协助。
2、乙方为开发本项目应设立项目专户,专门用于本项目资金往来收付。
3、项目开始后,由项目专户直接向土地部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规费收取单位等相关机构支付,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4、甲方对乙方项目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享有监督权,可以随时审查项目专户资金流向,如发现有项目资金挪用情况的,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六条项目开发管理
1、乙方成立项目领导组,并确定具体项目联络人员;
2、乙方需就本项目建立专门项目管理队伍。由具有相应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负责,并配备技术负责人,土建、给排水、暖道、电器、造价等专业人员,人员数应满足本项目开发管理需要。
3、乙方应制定本项目开发方案,推进项目进程。待本项目详细规划批准及户型方案确定后,制定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开发各工作节点计划控制、开发成本测算及控制、工程质量控制、配套工程实施计划等方案。
4、甲乙双方确立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并做好工作安排。
第七条项目权属
1、本项目的所有住宅楼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支配,安置村民,乙方无权销售本项目住宅楼。
2、乙方应当与相关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和担保协议,配合甲方符合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手续。
3、本项目规划建设的一层商铺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经营商贸城项目。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由甲方进行办理,乙方协助。
2、以担保方式协助乙方全部项目开发资金的筹集和投入,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各项工程费用和税金。
2、参加本项目项下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设定招标条件。监理单位由甲方负责选聘。
3、审定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预算与决算及费用支出。
4、负责项目建设主供应材料(如门窗、电梯等)的选定和交房标准的制定。
5、有权查验工程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及时反馈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协助甲方办理本项目的用地、立项、报建、规划、施工许可等工程施工必备的手续。
4、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报送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办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材料采购的公开招标。
5、组织工程竣工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
6、负责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证所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有关规定。
7、负责在本项目项下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期完成各项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具体包括供电、煤气或天然气、供暖、供水、排水、消防、庭院硬化、绿化、道路照明、有线、通讯、宽带等配套),具备使用条件。
8、负责乙方现场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费用。
9、乙方对本项目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安全施工、责任事故和侵权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10、协助甲方协调政府部门及周边四邻关系。
第十条建设开发进度工期
本项目开发进度为年,从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之日开始计算。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甲方违约逾期支付项目工程款等,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由甲方自行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3、乙方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购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累计停工三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擅自挪用项目专户资金的,除及时补回被挪用资金外,还应按挪用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如遇双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项目过户至甲方指定的其他开发商,接手的开发商无需向乙方支付项目及土地转让费,但甲方应按乙方完成的工程进度支付相应委托管理费。
8、房屋交付后,出现的工程质量和水电暖供应等质量问题,由乙方按与村委会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等违约责任。
9、双方解除合同的,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十二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因政策因素,导致该项目停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如遇地震以及大规模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一方违约时,另一方不予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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