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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件加工合同范文(16篇)

铁件加工合同范文(16篇)



加工还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接下来,我们将给大家介绍一些加工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前景。

加工合同

托方(以下称“托方”):

加工方(以下称“加工方):

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托方加工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托方为__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1、托方必须提前____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______内以传真书面向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____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托方承担。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托方派代表全权负责。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元,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年月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1、首次加工费,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托方付款之后__个工作天内向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托方的产弃加工商。

加工方根据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托方:

加工方:

日期:

加工合同

甲:

同号:20xx-6-27。

乙:

单号:20xx-6-27。

一、甲:因为生产需要订购以下配件材料经过乙:承接达成以下协议:

乙:收到(甲)资料(包括图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要报价并复回货期。

二、生产技术要求:所有零件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如果加工数量很多,请先试做一组,(材料及加工费用由乙承担)。

三、交货规定:

1、所有零件必须按甲要求时间内送到甲工厂。

2、超过合同期3天之内未送到货扣5%货款。

3、超过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内未送到货扣15%货款。

4、超过合同期7天以上货物未送到货扣30%货款,并支付因超期送货导致甲生产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送货时乙必须将图纸一同送回甲,如果缺少一张图纸扣50元。

6、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单号)和材料名称,如果对不上甲方订购单:一律不付款。

四、验收标准:(以图纸为最终验收标准)。

五、收货规定:

1、所有零件货物经由甲质检人员统一验收入库,全部合格者收货,如果出现有次品且由甲自行返工处理扣10%货款。

2、如果退回返工处理必须在3天内送回甲,超期者按交货规定扣罚货款。

六、付款方式:现金预支付(500元订金),其它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一次。

以上协议在双方同意下签订,如有违约按合同处理。

单号:20xx-6-27___。

甲:

乙:

经手人:经手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加工合同

需方:。

(甲方)。

供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为了规范建筑门窗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建筑门窗用途概况。

2、建筑门窗供应要求。

单价是指门窗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价格。

2.2交货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和付款方式。

3.2结算方式:

4、技术要求。

4.1乙方供应产品应严格执行并符合__________标准,(标准名称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

4.3产品运输方式及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5.1验收标准,按该产品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标准验收。

5.2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货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质量下降,不得提出异议。

5.3如发现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应在48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和门窗分中心报告,同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及时分析解决。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因此受到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6、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及双方约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违约金。

6.2如另行商定责任赔偿规定,应在8.5“其他约定”一栏中予以写明赔偿方式、方法与金额。

7、解决争议方式。

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或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8、其他约定事项。

8.1乙方在门窗运抵交货点后,甲方应提从堆放场地,并及时做好相应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

8.2乙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货时,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乙方负责。

8.3甲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缴付货款时,应及时主动通知乙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8.4如遇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洪水等)和其他不可预见事故发生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8.5其他约定:

9、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建筑门窗分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材料加工零件(见图纸部件加工明细表),总计按甲方提供的每种零件的数量,价格按双方协商所定的'的价格(见图纸部件加工明细表)。

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零件清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延时交货,按总款额的1%/天缴付违约金。

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质保量,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加工完毕送货至甲方工厂,经过甲方初步验收后入库。(因甲方提供的物料本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经过甲方确认,乙方承担责任)。

通过初步验收的入库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1、合同双方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乙方将零件按时加工完毕,交付甲方工厂,经过甲方验收合格,核算出加工零件总款后,甲方付到本次加工零件总款的%。余款%在甲方第二次订单到货,乙方开具发票与第二次加工零件订单的定金(第二次零件加工订单总款的%)一起支付;以后长期合作以此类推。

2、此类付款方式作为双方长期合作的基本条约。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加工合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价款或酬金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

名或项目单价总金额合计。

二、定作方带料。

·服装加工合同·钢筋加工合同·加工贸易合同·进料加工合同。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单价总金额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四、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九、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定作方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加工合同

签订时间:20xx年09月8日。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序号。

规格。

型号/图号。

产品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套)。

单价。

(元/套)。

总金额。

(元)。

交货期。

备注。

1

2

3

4

5

以下空白。

合计:。

说明。

1、以上报价为成品价格;2、报价含17%税;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供方根据需方提供的图纸及工艺文件要求生产,并在完工后经需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所有返工返修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按需方图纸要求组织生产:包括公差尺寸、调质处理等,即包工包料。

四、供方按需方要求交货期交货,供方负责送货到需方公司所在地;

五、付款方式:合同制定日期,需方需付30%的材料款,余款在需方检验合格一个星期后结清。

六、供方出具含17%增值税发票;

八、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共同签章生效。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加工合同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加工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数量 报酬。

交货期限及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八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定作人。

承揽人。

鉴(公)证意见:

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定作物、数量、报酬、交付期限。

定作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报酬。

交货期限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 金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加工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双方合作及供应产品和服务的准则。

第一条委托加工产品。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生产、制造并提供给甲方附件所示的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详细产品列表参看本合同附件《委托加工产品信息表》。

第二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或甲方的要求,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不得隐瞒原材料的缺陷,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存在缺陷,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2、乙方生产选用其他质量标准原材料的,必须将相关标准合格文件提交甲方备案,经甲方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但是该过程监督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成品应当承担的任何责任。

第三条产品技术指标及要求。

1、产品品质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或规范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及环保要求的规定,且必须符合甲方有效企业产品标准(详见附件)。

2、产品同样需符合甲方指定封存样板、样品、乙方提供的技术指标及出厂合格证参考数据。

3、产品净含量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4、冲突处理:关于产品质量的各相关规定或约定发生冲突时,以对产品质量要求高者为准。

第四条产品包装。

1、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根据甲方采购订单自行印制或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其他单位印制,乙方委托其他单位印制包装的应将包装印制单位的相关资料提交甲方备案,未经备案而擅自委托其他单位印制包装物的视为乙方违约。需方提供产品包装桶、产品标签(产品单价中已扣除包装桶、产品标签等费用)。

2、产品包装物外观按照甲方提供的印刷版面印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修改印刷版面。甲方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的产品注册商标、产品标签、外面标识等。

3、产品所使用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与所包装产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按照法律规定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第五条产品订单确认。

1、甲方授权_____或__________为执行本合同的负责人并代表甲方签署订。甲方将经其签名确认的订单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在收到订单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盖章或由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在此期限内乙方未提出异议或者确认的,视为订单已生效。

2、若甲方在订单生效后的24小时内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修改订单的,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上述通知后的2个工作小时内[i3]提出异议或确认,在此期限内乙方未提出异议或者确认的,视为新订单已生效。若乙方提出异议,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送达甲方或其本协议上一条指定的授权负责人。

3、乙方交付的产品应以最后有效订单为准。

第六条产品及生产过程的监督。

甲方有权但非必须采取认为可行的措施,对乙方的物料采购过程、生产流程、过程管控、生产标准、产品质量、物流运输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乙方不得以任何的理由设置障碍或拒绝。

第七条交货事项。

1、交货期限:如无特别要求,乙方应在订单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交货。特殊交货期,经双方在订单中确认后执行。

2、交货费用、地点及方式:

(1)乙方承担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

(2)交货地点:,订单另有要求除外。

(3)收货人为甲方,订单另有要求除外。

(4)交货时乙方须提交与产品相符的送货单并加盖公章,验货手续必须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甲方指定或为收货负责人,负责签收送货单。

(5)乙方有义务确保每批发出的产品及其包装外表整洁、干净,并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张贴产品小标签和包装说明标签。

3、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在产品送达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后方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本合同约定所有标准及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停止采购或退货,乙方应于甲方发出停止发货通知或退货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款。对于甲方提出的其他认证申请,乙方有义务提供必要协助。

2、本合同规定产品技术指标及要求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应在收货后3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及产品相应检验报告。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提出有效异议,则视为该批次产品验收合格。

3、甲方按照有效订单对产品进行验收,甲方允许乙方每批次单品种数量偏差为有效订单该品种数量的3%以内,对超出此误差范围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如果产品不合格率达到或超过2%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批换货或将当批次产品中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清点、检查不合格品所需的人工费用按照当批次产品总价的2%收取,该笔费用甲方有权在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5、乙方交货存在瑕疵时,甲方有权根据货物验收情况决定是否让步接收,甲方让步接收的,应当按质论价,另以书面形式确认。甲方的让步接收并不代表乙方交付产品质量合格。但甲方让步接收后,不再以质量问题向乙方主张权利。

6、如果双方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存在争议,双方均可委托甲方所在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本合同对甲方封存样品进行检测,并依据其检测结果确定乙方产品是否合格,检测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由乙方事先垫付。

第九条价款及结算。

1、本合同单价为:。(签约前请选择填写完整)。

1.1、固定单价:在合同书有效期内,双方同意以附件确认的供货单价进行供货和结算货款。

1.2、可调单价:如遇市场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大于10%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单价作出调整,但调整后的单价应经双方书面确认。新单价经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双方按照新单价进行供货和结算货款。未经双方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改变供货单价,或以此为由单独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结算方式:

2.1、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乙方合格发票之日起的个月内支付。

2.2、甲方付款以甲方确认的送货单或双方确认的对账单为依据。

2.3、货款以电汇、转账等方式支付。结算方式如需调整,双方以订单形式重新确认生效,双方按照新的结算方式结算货款。乙方应按照甲方订单中的相关要求开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到下一付款期付款。

第十条产品保证、投诉处理。

1、乙方在接到甲方有关产品质量问题投诉时,乙方应立即响应并于48小时内予以解决。

2、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的在五日内完成退货或换货,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运输风险等。

3、除甲方保管不当外,保质期内及验收阶段,如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供应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需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及损失赔偿、退换货运输费用等。

第十一条服务、推广支持。

1、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人员提供产品知识培训、技术咨询、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服务。

2、为支持甲方市场推广,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制作并提供样品。提供给甲方的样品,乙方应备有留样。

3、对于甲方下单的每批产品,乙方应向甲方同时提供该批产品的质检报告、样品等资料,具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检报告、出厂合格证及样品各一份。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条款。

1、产品及其包装上的商标为嘉xx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所有。产品及其包装所涉及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嘉xx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所有,乙方不得因双方存在合作关系而主张其享有上述权利。非经甲方同意或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删除、更改、毁损、涂抹商标标识、辩识数字、知识产权声明等。但涉及生产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除外。

2、乙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经退回乙方的不合格品以及多余产品及其包装,乙方应对其进行破坏性处理(即消除产品及其包装上有关甲方及甲方商标的所有标识、标志信息);同时,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及其包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供应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目的及范围行使相关权利或许可、同意第三方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或许可乙方行使的相关权利。

4、甲方对乙方的任何授权仅限于本合同业务与目的,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括商标标识在内的任何知识产权用于本合同约定产品以外的产品、包装、店面、市场宣传等。本合同业务合作结束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任何甲方知识产权的商品、宣传资料、产品说明等。

5、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包装、标识、产品设计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如果是乙方提供的相关设计,甲方取得相关成果所有者权利的对价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产品价款中。

6、甲方创造的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均为甲方及/或其关联方的财产并由其独家持有。本条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本合同签订前已有和将来会有的与甲方有关的所有专利、商标、商号、服务标志、版权、技术规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以及商业产品包装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未经甲方授权同意,禁止乙方将甲方的知识产权使用于非供应于甲方的或双方约定之外的产品上或者作其他目的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另行许可,乙方不得将带有甲方委托生产的任何产品销售给任何第三方。

8、乙方违反上述知识产权条款约定或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知识产权时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或20万的违约金,以高者计,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不竞争条款。

乙方任何时间(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双方业务合作结束后)不得与甲方现有或将来开发的各级经销商(含总经销、分销商)另行签署或开展与本合同业务、甲方及关联方原有或未来业务形成竞争的合同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如相同或近似功能产品、替代产品等各种方式的竞争业务。否则乙方应当支付甲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双方法律关系。

1.根据本合同所建立的乙方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采购供货合作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代表对方或以对方名义签订合同。本合同并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以对方的名义或以对方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行为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时,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

2.双方同意不会实施以下行为:

2.1向任何第三方表述其与对方之间的任何关系;。

2.2直接或间接(例如,通过关联机构)在任何国家或地区以任何方式侵犯对方的任何合法权利。

3.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时应当支付对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五条保密条款。

未经书面甲方允许,乙方及乙方的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及本合同业务以及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数据、工艺标准、价格等任何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对双方的约束力。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的,每天应当按未付款总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影响甲方销售的,乙方除承担因退、换货而支付的费用与风险外,应按照甲方月均订单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及客户的损失。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包装产品,应当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成本与风险,导致迟延交货的,按照迟延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迟延交货(包括迟交、更换、补交等)或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每天应当按照当批货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i24]若因此导致甲方延期交货给第三方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延期交货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逾期交付产品达10天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乙方不能交付产品或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6、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或收货人发货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收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产品的责任。

7、如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基于本合同所产生的义务或责任而导致甲方以诉讼或其它方式请求乙方履行的,则乙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并应给付甲方因此诉讼或事件而给付或代垫之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会计师费、差旅费等。但该违约金应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以及商誉损失等,否则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受的前述损害。对乙方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执行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5%比例的违约金。

8、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中止按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的未付部分的款项,直到双方就解决乙方违约一事达成协议或由法院判决后,甲方再按该协议或判决恢复支付款项,但甲方无需就中止支付款项支付利息或承担任何违约金。

第十七条合作终止原材料及包材处理。

1.如果双方终止合作时,对于带有甲方标志标识的剩余包装物,甲方负责按照甲方订单的预订数量和甲方以往供应商供货的最低价回收合格包装物。

2、对于超出订单预订数量及/或不合格的带有甲方标志标识的包装物,乙方应当及时在甲方的见证下销毁,否则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与甲方是同行业企业,任何原因导致双方合作终止时,甲方对乙方的原材料及前述条款以外的其他包装物,无论乙方供应商交货与否,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对第三方承担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八条一般约定。

1、乙方承诺,乙方具备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强制性要求规定的从事本合同约定业务的完全资质并通过相关审核获取相关的许可,否则应支付甲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依据法律或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合同下的款项(如果有)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无论是否处于迟延状态)中直接扣除直至抵销完毕,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补足。

3、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时,并不影响依其性质应继续存续之本合同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权利行使有关的条款。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使用电话、传真、邮件、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进行通知,并自通知日起生效。如乙方地址、电话等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发往本合同地址、电话、传真、邮件、通知即视为送达成功。

5、合同登记、鉴证:如本合同及/本合同业务需办理有关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税费和费用。[i26]因乙方未办理相应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一方对于天灾或其它法定不可抗力事故且非该方之过失所致迟延履行不负责任。如有上述迟延原因,一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即采取所有措施避免损害。

2、如有不可抗力事故发生,甲方可依其判断选择下述措施:(1)终止本合同或任何尚未履行完毕的全部或部分;(2)在迟延原因期间中止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或部分。

3、如甲方选择前款第(2)者,甲方于迟延原因停止时,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或任何乙方违约事由致甲方迟延或不能履行其义务者,甲方不承担违约及给付违约金、价款、利息的责任。

第二十条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地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1、合同效力: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导致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条款与合同整体的效力;实际业务在本合同实际签署前已经实际履行,则本合同自动具有向前的溯及效力;合同期满,如果继续存在本合同约定业务往来的,业务行为受本合同约束。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双方签署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合同

甲方:浙江坚铭建筑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图纸或样品、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批次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标示清晰。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图纸和资料及样品,不得将甲方的样品、技术资料、图纸等泄漏给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给甲方的同行业,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加工、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所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提货地点

每月八号为对帐日,乙方安排财务人员到甲方财务部进行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列入应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货,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2、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产品报废的,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 200%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3、如合格率指标达不到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安排人员全检,或由甲方安排专人全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款,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3、如乙方经常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未结算之加工款作为一方的违约金没收。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瑞安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畴

1、甲方与乙方达成外协加工关系,乙方负责加工生产调节器配件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双方确定的《加工订货单》要求进行交货。

2、所有书面签署的《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之处,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对此协议的任何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加工订单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加工订货单》。

2、《加工货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订单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4、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的型号产品,进行确认。

第四条 技术要求

1、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技术图纸、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是乙方组织配套件批量生产和供给甲方产品时的技术质量依据,也是甲方验收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的依据。

2、乙方应自觉执行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技术资料,如不执行技术资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如确实需要更改相关文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更改相关文件。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质量受控,保证产品质量特性符合共同确认的技术要求。

2、如果甲方需要对产品进行鉴定、复验、试装,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样件,以供鉴定、复验、试装,具体数量由双方协商解决。

3、如果乙方的生产场地、生产工艺、主要材料发生了改变,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必要的质量保证措施证明,必要时甲方将对产品重新进行鉴定、复验、试装。

4、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必须是经乙方检验合格,并带有合格证的产品。

第六条 产品质量的三包赔偿

1、甲方发现的不合格品,由甲方质量管理人员将信息反馈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人处理。

2、因质量问题需要赔偿的,由甲方签署《质量损失索赔单》,通知乙方。

3、乙方如对赔偿有异议,可按《质量损失索赔单》中提供的产品损失计算表和品质检验报告中进行查询,如需要对故障件进行分析,甲方对此要提供必要的方便和协助。

第七条 订货与供货

1、交货期:按加工订单的要求时间交货;

2、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3、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

第八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乙方提供产品所需的包装,免费送货。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加工订单》为准。

2、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加工定货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

2、违约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二条 仲裁原则

1、协议包括《加工订货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三条 协议有效期

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长期有效,若合同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20 年 月 日 日期: 20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甲方)。

供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为了规范建筑门窗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1本合同中的单价是指门窗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的价格。

2.2交货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结算方式:

4.2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

4.3产品运输方式及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5.2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3如发现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应在48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和门窗分中心报告,同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及时分析解决。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6.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及双方的约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6.2如另行商定责任赔偿规定的,应在8.5“其他约定”一栏中予以写明赔偿方式、方法与金额。

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或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8.1乙方在门窗运抵交货点后,甲方应提从堆放场地,并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

8.2乙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货时,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乙方负责。

8.3甲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缴付货款时,应及时主动通知乙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8.4如遇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洪水等)和其他不可预见事故发生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8.5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建筑门窗分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加工合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加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年月日起委托乙方为甲方生产加工产品。

第二条:加工方式。

(1)(乙方自备材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并由乙方承担相关全部损失。如甲方有指定材料供应商的,乙方必须按指定采购,否则甲方将拒收货品,并有权利向乙方索取一切相关损失的赔偿。

(2)(甲方提供材料,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返修的产品不得偷工换料。否则甲方将拒收货品,并有权利向乙方索取一切相关损失的赔偿。

第三条: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生产加工鞋类产品,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确认样品和甲方。

质检人员的合理要求来组织生产。如品质达不到要求,甲方将拒收货品,并有权利向乙方索取一切相关损失的赔偿。

第四条:甲方需要乙方生产之产品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包装、交货期等要求由。

甲方另行提供,双方确认后乙方必须按期出货,如延期出货,乙方需承担所有损失。

第五条: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生产的所有资料(包括楦头、款式、材料、包装、商标等)。

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以免给其他个人或公司所利用,更不能用甲方提供的资料修改或直接生产给甲方以外的个人或公司,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每组鞋人民币十万元的损失。

第六条:付款:每月的货款甲、乙双方在次月6日前对账,甲方在对账当月15日前付清。

第七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战争或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确认一致后,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

决,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广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具有本合同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单位(甲方):(盖章)加工单位(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加工合同

合同签订地: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本合同中成品,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注:以上费用含17%增值税。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符合甲方的图纸要求。

按照附件、双方签署的图纸、资料、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进行验收。每批零件乙方需提供如下检验报告:

1. 铸件化检验报告;

2.成品尺寸抽检报告(每批产品每个规格抽检3件);

3.硬度检验报告。 第六条 交货地点、包装及运输方式

合同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或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起生效。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双方工作往来文件,经双方认可的传真件有效。

甲方: 开户银行: 帐号: 代表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

乙方: 开户银行: 帐号: 代表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

加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签订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价格及交货日期等如下表规定

2、交货办法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由甲代办,但一切运杂费用等由乙负责,甲交运日期即为交货日期。

3、付款办法

货物交货后,供方随同提单向乙托收或将单据寄交乙方,乙方根据供方单据电汇供方。

4、验收办法

乙应派员到甲仓库验收,如不能派员验收,甲方即按合同规定产品规格数量代为检验。

5、附则

(1)合同如有修改须经双方同意,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3)本合同须经双方签章并鉴证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货物运达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合同纠纷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加工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1、按计划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产品,总_________瓶。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甲方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进行货品验收,如经验收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

6.由于甲方运输及存储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改动或降低该标准。

3、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所执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4、保证提供的产品配方和工艺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负责。

5、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所带来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技术标准后,向乙方发出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接到通知单后即按该单的要求进行生产,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入库,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自签订合同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包装材料订金一万元,在乙方完成各批次订单后,订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3.各批次灌装前支付该批次全部货款。

1、如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品。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带有甲方商标款识的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立即停止,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3、如甲方未及时向乙方发出通知单,或未及时提供包装物料,造成交货延迟,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通知单确定为准。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原告方所在地裁决处理。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由甲方提供塑料模具给乙方,原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乙方每月在20日前交8000。00—10000。00个塑料箱给甲方。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运输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月25日结清上月货款。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向乙方交付定金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4、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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