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在商业交易中起到承诺守信、明确权责、维护交易秩序的重要作用,是商业合作的基石和信任的体现。制定合同协议时,可以借鉴一些经过法律审查的范文,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的规定,就中型客车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购买公路运输公司的中型客车,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二、该车总价万元(大写),甲乙双方各出资万元(大写元),利润、亏损平均分担。
三、驾驶员、售票员的工资随行就市。
四、该车年月日开始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享受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在年月日以前将万元(大写元)的购车款交给甲方,该车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六、该车在年月日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归甲方享有和承担。
七、甲方保证该车在双方开始共同经营期间大小配件齐全,保持车辆正常运行。
八、该车保险已交到年月,年的返还款各一半。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违约付守约方违约金为该车总价的10%。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x年x月x日
乙方:
x年x月x日
甲方合伙人姓名:
乙方合伙人姓名:
丙方合伙人姓名: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
理发店合作协议书
。互利的原则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拟订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美发美容
第二条合伙期限出资额,方式
合伙期限为x年,自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xx月x日止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按合伙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来计算,经三方商议按个人所做营业额的30%来提成。
2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退伙,
退伙必需有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公,不予退还。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六条法律负责人
经甲、乙、丙三方商议决定由()方来做发如雪的法律负责人,如以后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的发如雪美发店出现什么意外必须要甲。乙。丙三个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丙方合伙人:
20xx年xx月xx日
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为更好的发展,上列合伙人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车协议如下:
一、合伙购买的车辆概况。
1、甲乙丙三方于20__年1月12日共同出资购买品牌为豪沃howo和东风大力神的商混搅拌车各一辆,车牌照分别为: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分别为:_______,_______;车架号分别为:_______,_______。合伙车辆总价款为___万元,加上挂牌、购置税、首次购买车辆保险费总价款为__万元(全款),现在系按揭购车(月供___万__年付清)。
2、甲乙丙三方以“联营”方式合伙经营车辆。
3、本协议在合伙车辆存在期间且三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二、三方首付款出资共20万元,车辆产权份额如下:
1、甲方首付款出资10万元,占购买合伙车辆总金额50%的产权份额;乙方首付款出资7万元,占购买合伙车辆总金额35%的产权份额;丙方首付款出资3万元,占购买合伙车辆总金额15%的产权份额;三方按上述比例分割产权,日后在收益中承担合伙车辆的按揭价款本息,也按上述份额获得收益。
2、三方以乙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并以乙方名义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3、三方约定以乙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但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始终属于甲乙丙三方按份额共有。
4、三方依照各自的产权份额分配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经营风险、事故风险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5、合伙车辆由三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6、三方同意于合伙车辆正式开始运营时,由所挂靠公司成都代尔斯建材有限公司记录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并于每月25日由乙方同挂靠公司核对账目,并告知甲丙两方,同时确定合伙车辆的经营利润由三方按投资份额进行分配;若当月三方合伙经营出现亏损时,则由三方按各自的比例承担亏损。
三、以下事项必须由三方协商决定。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5、其它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
6、任何一方单独对合伙车辆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两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全额赔偿另两方的损失。
四、违约责任。
1、三方应当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不得违反,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自行赔偿,给另两方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3、任何一方弄虚做假,多列支出,多报费用的,另两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并要求退还投资款、不给利润分成,车辆也由守约方所有。
4、如退伙,需事前30天内说明情况。
5、如更换或转让车辆等,按投资比例额分配。
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三方协商解决。
7、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时间:
乙方: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作为发起人参与巴别塔农副产品经营部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巴别塔农副产品经营部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甲方:****经贸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是一从事研发、生产、经销***保健系列产品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牌荞麦壳保健褥是我公司独立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产品, xx年10月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号:****05293.6)。该产品既有保健功能,又有实用价值,经济效益可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 )市、区县生产经营***保健系列产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保健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甲乙双方议定,乙方为进入该产品市场的初级阶段,对生产、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三、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3万元整;包头市外的合作者,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5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六个月,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 四、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应定为“**(地名)分公司”,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成立或参股生产此类产品的公司。
五、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荞麦壳保健系列产品,合作期限十年。 六、乙方的利润分成: 1.由甲方销售,在成本价的基础上,再给乙方供货价20%的提成。 2.如乙方自行销售,甲方收取供货价30%的提成。 3.结算时间按(月、季)实行。 4.结算方式,须双方同意,现金和货物都可。
七、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本合同可再延续五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八、未尽事宜,协商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合伙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工程门窗,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选定做为代表签定年月日承包合同,此合同为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伙工程承包合同。原件为代签人保管,另复印两份交至合伙人。
二、合伙宗旨。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三、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方式比例及银行账户:
现根据工程情况,出资按两次完成,一为前期工程保证金交纳,二为材料购买及后续的各项开支。
甲、乙、丙三方开设联名银行卡,此卡做为三方的资金存、取及工程款的唯一账号,工程款及退还后的保证金统一直接打入此账号。该账号的取现、转账及其它资金减少的情况,必须三方签字才能办理。任何一方无权要求工程方支付现金的方式给某人或打入其私人账号,如有发生,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其一方承担。
甲、乙、丙三方联名银行卡:开户银行:银行,开户名:开户账号:(此处可后续办理银行卡后添加,甲、乙、丙三方按手印确认)。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盈余以甲乙丙三方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约定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3、合伙其间,任何一方不得发生以损害合伙人利益而获取个人利益的行为,如有发生,将承担合伙人的所有损失。
4、三方现金入账时,必须按时、足额的的到位,任何一方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如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其一方承担。
七、项目日常管理。
1、一个自然月必须对材料库存进行盘点、工具清点、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
2、所有的支出均需三方签字后方能下账。当月支出需当月下账,超过两个月不下账的支出个人自负。
3、重大支出和重大合伙事项应由甲乙丙三方事先共同决定,三方电话决定的应在最近的下账日补签书面决议。
八、合伙期满。合伙期满,甲乙丙三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进行分配、承担;一方分配的应收款另一方有协助收回的义务。
九、违约责任。
1、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2、合伙人一方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日期:
甲方(平台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资源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为使甲方产品及服务全面推向市场,整合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
1.1合作内容: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城市合伙人,整合该城市辖区范围内的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人力资源入驻甲方运营的平台。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合作条件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相关政策给予乙方相应价值回报。
1.2合作区域:辖区范围内
1.3合作期限:______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年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合作权。
2.1甲方权利与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的城市合伙人,如非乙方违约等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等原因,甲方不得在乙方合作区域内另设城市合伙人。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约定管理乙方合作区域的营销活动及相关合同义务的执行,协助乙方做好区域内资源整合、营销推广、营销方案落实实施等工作。
(3)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文件资料等。
(4)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对乙方整合的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业务技能培训。
(5)甲方授予乙方“合作授权书”,并按照第3.2条或甲方要求享受调整并制定合作区域内针对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管理政策以及涉及该等人员的营销活动方案等,但乙方指定的管理政策、营销活动方案应报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6)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经营战略和业务布局,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则或城市合伙人政策,一经甲方公布后乙方应当配合执行。
2.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根据合作区域实际情况自行完善整合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的各项手续。
(2)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合作事项,做好资源整合、人员培训、方案实施落地等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合作协议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贯彻,融会甲方运营及管理理念,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服从甲方的营销指导及考核。
(4)乙方必须具备一批高素质的资源整合人才网络,在所属区域内,有大量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并有针对性对甲方的政策及活动开展一系列培训、宣传或营销活动。
(5)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以甲方城市合伙人的名义对外宣传并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3.1区域内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的整合并对接甲方运营网络平台。
3.2区域内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整合建议,并结合实际调整或制定相关政策。
3.3密切与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联系并维护好合作关系,并有针对性地刺激该等人员的活跃度。
3.4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管理培训、营销方案落地实施。
4.1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4.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如企业营业执照等,乙方须满足甲方对城市合伙人的基本合作要求及承担的相应的职能。
4.3乙方必须完成合作区域内装修工、设计师、监理上线有效入驻基本量,县级至少达到288人、地级市至少达到388人。
4.4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入驻人员的平台管理账号,乙方对入驻人员的资质、个人信息、作品等入驻条件进行审查,按照甲方要求规范入驻人员店铺装饰行为及装饰风格。对不符合入驻条件的入驻人员应及时通报甲方,甲方有权通过技术手段限制该入驻人员的平台使用权限。对店铺装饰不符合标准的入驻人员及时提出指导和改进建议,督促其改正完善。
4.5监督入驻人员对甲方系列活动政策的转发推广,以及对顾客咨询回复及售后服务的的执行情况。
4.6乙方必须接受并贯彻甲方营销政策及营销思路,并协助甲方完成入驻人员队伍建设。
5.1乙方需向甲方交纳1.2万元/年城市授权合作管理费,自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完毕。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城市授权合作管理费专用收款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卡号:
5.2乙方所管辖城市区域内的装修工、设计师、监理上线有效入驻人数,县城总数量达288人或地级市总数量达388人时,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城市合作管理费的40%返还给乙方作为福利。
5.3根据甲方执行的入驻人员活跃度考核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店铺装修标准、积极转发推荐量、顾客咨询回复、在线接单等多项考核内容),乙方整合的有效入驻人员活跃度达40%以上的,即为年终考核达标,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城市合作管理费的60%返还给乙方作为福利。
5.4乙方所负责城市上线入驻的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人员数量超过第4.3条约定的基本量,每超员100人,给予奖励500元,依次类推。
5.5乙方整合有效入驻人员数量达到基本量以上且活跃度超过40%的,活跃度每增加10%,年终考核达标后甲方给予交纳的合作管理费的30%进行奖励。
5.6乙方对所管辖城市首次上线有效入驻的人员,合作期间不限地域享受提成。具体提成方案为:
(2)乙方整合入驻的人员,通过设计师、装修工、监理推荐产生的商品销售,按2.5%提成,特价商品及促销套餐商品、秒杀商品不提成。
5.7为鼓励各城市合伙人努力达成合作条件,甲方制定如下星级城市合伙人奖励政策:
(2)乙方所管辖城市有效入驻装修工、设计师、监理全年商品交易额达到万元以上,且参与甲方全部城市合伙人整合入驻人员排名为全年商品交易额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5.8乙方达成享受第五条相关规定的福利条件的,所有奖励实行年度考核,在年终大会现场兑现。
6.1乙方如自动放弃合作权或违约被甲方终止合作权,乙方不再享受任何福利政策。乙方利用甲方平台资源或利用有效入驻甲方平台的装修工、设计师、监理对外谋取私利的,属于严重违约行为,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6.2乙方任何违反本合同及甲方制定的有关城市合伙人管理规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取消乙方所有福利政策。
7.1如涉及线下宣传资料的,按乙方提货比例配送,并可提供宣传资料光盘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传使用。
7.2根据合作任务开展情况,甲方可提供合作授权书,免费提供宣传喷画和培训手册等物料。
7.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入驻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时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乙方可请求甲方指派人员进行协助,甲方指派人员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
8.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8.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成都市的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甲方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前或签订后制定的有关城市合伙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和福利政策,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9.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9.3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合伙经营车辆,因经营亏损,资金周转困难,现双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伙,达成如下解除合伙协议:
1、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大货车自 年 月 日起,合伙经营车辆为川e28215号牌;
3、合伙期间为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自行经营川e28215号牌大货车并自行承担经营风险;
4、自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合伙期间未履行合同由甲方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年月日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 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 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事务所、合伙人、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根据财政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事务所由_________等_________人合伙设立。
第三条事务所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事务所经_________(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依法在_________(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事务所的性质为合伙事务所。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即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注:____不少于20年),自事务所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按协议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九条事务所的宗旨:____适应改革开放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活动中鉴证和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事务所的经营目标是,在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执业水平的合伙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一条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注:____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一)审计业务:____包括审查会计报表;验证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建预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其他审计业务。
(二)资产评估:____企业整体评估;单项评估包括:____房地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评估咨询服务。(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税务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五)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____包括会计管理咨询;设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代理记账;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价;其他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培训财会人员、会计账册凭证、会计电算化软硬件用品的销售等)。
(六)当事人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十二条事务所合伙人构成如下。
姓名。
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执业证书号码。
姓名。
出资额占合伙人出资总额百分比。
第十四条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合伙人自行确定)。
第十五条各方出资额应在合伙人大会批准(新设立的事务所则应在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事务所批文下达后)一个月内缴足。
第十六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不低于法定限额)出资额。合伙人出资的增减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在办妥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有关资料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合伙人不得私自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也不得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出资。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按本协议规定行使表决权;
(二)被选举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委员;
(三)对事务所的财产享有收益分配权;
(四)有权按规定查阅事务所财务账册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对事务所事务执行的质询异议权;
(六)监督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一)及时交纳出资;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合伙协议;
(三)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执业;
(五)保守事务所的经营、财务秘密;
(七)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或其他负无限连带责任经济组织的合伙人;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事务所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得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与事务所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事务所利益有冲突的活动;非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以事务所的财产向外提供担保。
合伙人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所得的收入应当归事务所所有,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合伙人在事务所从事正常经营活动,由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人在从事与事务所经营有关的活动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使他人遭受伤害或财产损失时,首先由事务所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先由该合伙人承担,再由其他合伙人承担。其他合伙人在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该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的个人行为,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事务所经营期间,事务所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注:____合伙人必须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比例和分担,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的薪酬和福利、劳保待遇,由合伙人根据事务所发展状况,结合其他员工待遇一并另行商定。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人身保险、意外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事务所存续其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事务所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所有以事务所名义取得的其他财产权益均为事务所财产,由合伙人共有。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的条件。
(二)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满五年;
(三)年龄在60周岁以内且未办理过离退休手续(含内退、病退、离岗退养);
(五)在注册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第二十七条经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可以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入伙必须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第二十八条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事务所的账面债务及或有负债承担连带责任,但其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九条新合伙人入伙,原合伙人认为必要,可以对事务所资产进行评估,以决定新合伙人入伙出资额及权益比例。
第三十条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前事务所的债务(包括或有负债),仍应与其他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合伙人在事务所批准成立起_________年内(注:____不少于5年)一般不得主动提出退伙,如因特殊情况退伙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事务所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事务所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因上述原因提出退伙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时财产按上月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价款归原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三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应当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二)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合伙人在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离开事务所,不再是事务所的员工;
(五)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上列事实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其退伙时财产按上月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价款归原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四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退伙。
(一)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因健康等原因或丧失工作能力不能执业时;
(三)不能胜任合伙人应承担的专业责任与经营管理工作;
(四)其他必须退伙的情形。
退伙时财产按上月末事务所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第三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协议;
(二)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
(三)被吊销执业资格;
(四)因违反行业执业规范的有关规定,丧失职业道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协议第十九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
(八)其他严重损害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上述原因被除名的,其退伙时财产按上月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合伙人被除名后,其合伙权益必须扣除其给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部分。其权益不足补偿损失时,应以其个人财产补足。
第三十六条退伙人应得权益,原则上应以现金支付。一次支付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事务所应与其签订支付协议,并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自退伙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
第三十七条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的职权为。
(一)决定事务所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
(二)审议批准事务所合伙人的加入、退伙、除名;
(三)决定事务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选举、更换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
(五)决定事务所名称的改变;
(六)决定修改合伙人协议和事务所章程;
(七)决定事务所的终止及批准本所的清算方案;
(八)决定转让、处分事务所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事务所不动产;
(九)决定设立分所或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
(十)决定增资、减资;
(十一)制定和修改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
(十二)通过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年度工作计划;
(十三)其他需要合伙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前款第(二)项按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执行,第(五)项、第(八)项规定事项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各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八条合伙人会议合伙人到会人数达到合伙人的四分之三时为有效会议。
合伙人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每年的定期会议为两次,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合伙人会议的内容和决议必须作书面记录,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必须签名。主任会计师和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合伙人会议。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时,合伙人会议必须召开。
第三十九条事务所设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是事务所经营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由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副主任会计师)和其他委员等若干人组成。
第四十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职权如下。
(一)决定合伙人内部组织分工;
(二)事务所部门设置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三)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业务标准、程序;
(四)拟订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五)制定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及工作规则;
(六)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及处理;
(七)拟订对外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草案;
(八)拟订事务所增、减资草案;
(九)拟订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修改草案;
(十)拟订分所的设立及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草案。
(十一)业务报告出具的最终决定权。
第四十一条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指定副主任或其他委员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无特殊原因,会议应当召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提议召开时,会议必须召开。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通常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委员。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全体委员会出席方可举行,主任或其他委员无故拒绝召集、参加会议时,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可以召开会议。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名。
除业务报告的出具须经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以外,会议讨论和其他事项须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二条主任会计师是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___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十三条主任会计师的职责。
(一)对外代表事务所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
(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会议;
(三)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
(四)提出内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人选;
(五)根据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规定行使财务审批权;
(六)合伙人会议或管理委员会会议授权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事务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
第四十五条事务所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六条事务所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记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递延资产采用分期摊销。
第四十七条事务所制定以下主要财务管理制度:____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工资、资金分配制度;费用报销审批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四十八条事务所财务部门每月应向主任会计师提交月财务报告,每半年向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提交财务报告,年终向全体合伙人提交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事务所的合伙人可以在每个月的月末查询事务所的财务情况。
第四十九条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按期编制月度、季度会计报表、纳税报表和其他需要上报资料。同时,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计。
第五十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按时清缴各项税款、协会会费、劳动保险及其他应缴款项。事务所可以用风险基金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第五十一条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完上年度累计亏损后尚有结余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三)年度利润总额在扣除所得税后利润中提留“共同基金”(提留比例不低于30%)后,其剩余利润可作分配。
第五十二条事务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的;
(二)合伙人一致要求解散;
(三)事务所只剩一名合伙人;
(四)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
(五)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事务所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五十三条事务所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在未进行清算前,不得处理事务所财产。
第五十四条事务所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事务所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五十五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事务所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事务所未了结的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事务所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事务所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六条事务所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事务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事务所所欠税款;
(三)事务所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五十七条事务所财产清偿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由合伙人平均(或按出资比例)分配。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平均(或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五十八条事务所解散后,原合伙人对事务所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五十九条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事务所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事务所注销。
第六十条本协议自事务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六十一条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本协议,修改、补充后的协议效力高于修改前的协议。
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必须对协议修改的几种情形:____。
(二)事务所情况发生变化与协议记载事项不一致;
(三)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本协议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合伙人在事务所经营过程中的争议、纠纷,应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以事业为重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十四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省注协一份,事务所存档一份。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_________________。
2、奖金分配: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_________________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_________________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转让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受让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和乙方退伙事宜约定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1、甲、乙、丙、三方合伙开办了,性质为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经营者(负责人)为,注册号为:_________。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
2、甲方、乙方自愿退出合伙(实际是甲方、乙方自愿转让合伙期间的股权),丙方同意甲方、乙方退伙,并且丙方同意作为受让人就甲方、乙方在合伙中的股权受让。
3、甲方和乙方在三方合伙中的股权经三方共同评估作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整)。
4、丙方作为三方合伙人之一同意甲方和乙方的股权评估作价,并且同意支付甲方和乙方共计(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整),作为甲方和乙方退出该合伙的'股权转让金。但是三方合伙期间因经营该店面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必须如实告知并由三方共同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税费、房屋租金、物业管理、及经营小吃时采购产生的对外债务等一切费用)。
5、丙方自受让该店面之后该店面所有的经营权甲方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6、基于三方之间的信任,丙方自愿于20xx年12月31日之前不得将该店面转让于他人(第三人)。
7、甲方和乙方于本协议签字时生效并正式退出该合伙。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可以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v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附:1、甲方、乙方、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由于种种原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退股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姓名(退股方): 乙方姓名(受让方):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1、 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 乙方按甲方入股时资产清查及双方确认的价格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给甲方退股
4、 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乙方公所拖欠甲方的非股权款 元,应于双方签订退股协议后每周还款 元还完为止。甲方退股的股权款 元,乙方以月为单位逐步退还,每月1日前退还 元,(相关手续费由乙方承担)退完为止。
1、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作对乙方有害的各项事务并维护公司所有的利益。
3、甲方不得索要股本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所有的债权债务和亏损、盈利分红(包括合并前和退股后的)与甲方再无任何关系。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还款(如亏损、转租、转让、关闭等)。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6、股权款未退完乙方公司转租、转让、关闭需告知甲方。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2、 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 日 签订日期:年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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