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转让合同的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转让合同的内容和要点,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典型案例,供参考。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______层______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______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 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______份。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__层___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__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___________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地下负层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转让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一、地下车位的位臵、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将xx车位c区地下层编号为的个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费元(人民币,下同)。乙方在本协议签定时一次性支付转让费。(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在乙方所购商品房交付给乙方的同时,将地下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地下车位交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买受人付清相应款项后7天内,顺延期限不视为交付逾期。地下车位今后若需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为缴纳。
2、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确认单》上签字,即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完成。若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前来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或逾期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的,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已完成。
1、地下车位的质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观状况为标准。
2、地下车位交付时,乙方对地下车位质量(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除外)有异议的,乙方应书面提出,并给予甲方合理的修复期间,该期间不视为甲方交付迟延。甲方修复完成后书面通知乙方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乙方已验收并完成地下车位的接收。若乙方对修复后的地下车位质量仍有异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3、对交付时或交付后发生的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则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将此车位另行转让。
2、甲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则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车位。
五、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1、地下车位仅作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车位上搭建任何临时建筑物,日常使用时应遵循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且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
2、乙方拥有地下车位的使用权,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购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政府对之另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国家或政府对人防工程范围内的车位使用和权属有特别规定的,使用期间应从其规定。
3、甲方转让的地下车位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部分车位,乙方对此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4、根据工程施工图的标识,车位区域内(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区域)可能预设了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设施、设备会对乙方正常使用车位产生一定的影响,乙方已对该情况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5、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于施工方案优化的需要,调整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等设施、设备的安装位臵,对地下车位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的,甲方应在该施工方案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天内,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内退还乙方支付的转让费(不计息),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其他损失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乙方不解除协议的,则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6、如因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划或设计调整等原因导致地下车位并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交付地下车位迟延的或无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附则。
1、本协议规定使用期限内,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地下车位转让的,本协议效力及于受让方,乙方的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承受。
2、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转让方(签章):受让方(签章):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小区_____号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位于____小区____幢与____幢之间的地下库,编号为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为______米x______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该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保证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该车位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齐全、真实有效。确保该车位无任何其他权属争议(含:如属共有财产,则甲方已经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产权纠纷、经济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车位交接前存在的他权属争议、产权及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确认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该车位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条。
四、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将关于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原件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条。如今后乙方进行车库的产权变更办理,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甲方相关于该车位的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六、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办理移交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如甲方违反协议,则守约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付款项,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如乙方违反协议,守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交付的该车库权属凭证原件,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八、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日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______层______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______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______份。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小区 号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位于 小区 幢与 幢之间的地下库,编号为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为 米× 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该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保证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该车位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齐全、真实有效。确保该车位无任何其他权属争议(含:如属共有财产,则甲方已经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产权纠纷、经济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车位交接前存在的他权属争议、产权及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确认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该车位转让款人民币 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条。
四、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将关于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原件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条。如今后乙方进行车库的产权变更办理,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甲方相关于该车位的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六、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 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办理移交手续。
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交付的该车库权属凭证原件,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八、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日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位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
转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受让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地下车位使用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下车位的位臵、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将****车位c区地下 层编号为 的 个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费 元(人民币,下同)。乙方在本协议签定时一次性支付转让费。
二、地下车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在乙方所购商品房交付给乙方的同时,将地下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地下车位交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买受人付清相应款项后7天内,顺延期限不视为交付逾期。地下车位今后若需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为缴纳。
2、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确认单》上签字,即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完成。若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前来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或逾期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的,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已完成。
三、地下车位质量的处理
1、地下车位的质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观状况为标准。
2、地下车位交付时,乙方对地下车位质量(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除外)有异议的,乙方应书面提出,并给予甲方合理的修复期间,该期间不视为甲方交付迟延。甲方修复完成后书面通知乙方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乙方已验收并完成地下车位的接收。若乙方对修复后的地下车位质量仍有异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3、对交付时或交付后发生的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则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 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将此车位另行转让。
2、甲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则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 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车位。
五、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1、地下车位仅作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车位上搭建任何临时建筑物,日常使用时应遵循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且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
2、乙方拥有地下车位的使用权,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购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政府对之另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国家或政府对人防工程范围内的车位使用和权属有特别规定的,使用期间应从其规定。
3、甲方转让的地下车位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部分车位,乙方对此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4、根据工程施工图的标识,车位区域内(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区域)可能预设了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设施、设备会对乙方正常使用车位产生一定的影响,乙方已对该情况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5、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于施工方案优化的需要,调整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等设施、设备的安装位臵,对地下车位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的,甲方应在该施工方案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天内,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内退还乙方支付的转让费(不计息),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其他损失。乙方不解除协议的,则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6、如因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划或设计调整等原因导致地下车位并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交付地下车位迟延的或无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附则
1、本协议规定使用期限内,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地下车位转让的,本协议效力及于受让方,乙方的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承受。
2、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转让方(签章): 受让方(签章):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 区 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 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王荣洲律师
本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由以下协议当事人于 年 月 日 在/县)签订。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东南郡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
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
之日起至“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
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
(不作累加):
5.1逾期在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5.2逾期超过
方按照转让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6.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乙方使用。
6.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8.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8.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九、其他
9.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 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附件二:车位使用权交接书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佳园佳园小区 地下停车库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库位于佳园佳园小区1幢与2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a-005号的停车库,具体车库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库平面附图为准。甲方保证对以上车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库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库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佳园小区”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库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库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库转让金后,原佳园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库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佳园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库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库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库,须服从和遵守佳园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佳园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aaa购物广场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购买由甲方开发的位于益阳市桃花仑路号aaa购物广场地下负层第号车位使用权。所转让车位具体位置见附图。
第二条该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为万千百元(小写: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四条双方明确,乙方仅享有该车位的使用权;乙方行使该使用权,不可违背国家防空方面的法律法规、物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乙方不可改变车位用途,严格遵守aaa购物广场地下车位使用相关规定,服从aaa购物广场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按时交纳车位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地下车位,因不当使用车位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甲方收取的车位使用费,及今后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物业费,均不包含车辆保管费。甲方及物业管理单位对乙方的车辆保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由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方,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小区号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位于小区幢与幢之间的地下库,编号为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为米_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该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保证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该车位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齐全、真实有效。确保该车位无任何其他权属争议(含:如属共有财产,则甲方已经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产权纠纷、经济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车位交接前存在的他权属争议、产权及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确认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该车位转让款人民币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条。
四、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将关于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原件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条。如今后乙方进行车库的产权变更办理,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甲方相关于该车位的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六、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办理移交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如甲方违反协议,则守约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付款项,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如乙方违反协议,守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交付的该车库权属凭证原件,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八、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日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位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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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公司(出租人)。
乙方:____小区___号楼__单元___号姓名: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二、使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个月,月租金:元(人民币),乙方一次性交清全年使用费用。
三、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
四、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____物业公司办理租赁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____小区车辆通行证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车辆通行证遗失请及时到物业公司报失,否则后果自负。
七、乙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____物业公司,否则后果自负。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房产证为准。
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
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车位物管费,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该协议签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天,甲方移交车位蓝牙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隆海.东方华庭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受让的停车位位于地下负一层号,具体车位位置以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x5米。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隆海.东方华庭小区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日止。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使用权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1)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转让金(定金自动转为车位转让款)。
2、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延迟付款,自乙方应付款之日起七日内仍未支付完毕全部车位转让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将乙方所定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定金后,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不得将该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否则双倍返还定金。
3、使用期间,乙方须与本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并承担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1、乙方受让的车位系自用小客车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使用功能。
3、乙方要将该车位使用权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的,须将出租或转让范围限定在本小区内并书面告知物业公司,乙方对第三方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乙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如遇战争、抗击自然灾害等国家人防紧急状态,乙方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国家行为实施。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使用权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注意使用并维护该停车设施,如因乙方过错致使停车设施损坏或致其他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交纳相应管理服务费用。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电话:
为了方便乙方在x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x编号为汽车车位。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元,按时划款到甲方银行账户。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收款银行帐户为:。
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效力等同。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车牌号,车型______,颜色______的车辆,作为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1200元整/月,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__。支付日期为每月25日前付下月月租。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二、租期为20____年07月01日至20____年09月30日止。如车位租用期满,甲乙双方在1个月内未提出退租等要求,视为此合同继续生效三个月。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4、乙方在地下停车场内应爱护公物及消防设施,禁止使用烟火或携带其它危险品,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车辆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将车位改做其他用途,不得在地下车库内修车、洗车。
五、如有违约,双方承担各自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人进行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出仲裁。
七、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隆海.东方华庭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受让的停车位位于地下负一层号,具体车位位置以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x5米。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隆海.东方华庭小区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日止。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使用权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1)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转让金(定金自动转为车位转让款)。
2、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延迟付款,自乙方应付款之日起七日内仍未支付完毕全部车位转让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将乙方所定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定金后,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不得将该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否则双倍返还定金。
3、使用期间,乙方须与本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并承担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1、乙方受让的车位系自用小客车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使用功能。
3、乙方要将该车位使用权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的,须将出租或转让范围限定在本小区内并书面告知物业公司,乙方对第三方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乙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如遇战争、抗击自然灾害等国家人防紧急状态,乙方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国家行为实施。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使用权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注意使用并维护该停车设施,如因乙方过错致使停车设施损坏或致其他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交纳相应管理服务费用。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转让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
一、产权约定本合同所指停车位,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
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层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种:一次性付清全款。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分期支付款项。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
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六、生效条件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见证方:
电话:电话:
_年_月_日
。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车位的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位于万国宫馆一期地下停车场号地下车位(以下简称“该地下车位”)具体位置见附图。
2、乙方同意该车位建成后现状接收,面积如有误差的,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主张。
3.该车位情况:
地面:为自流平地面。
照明:地下停车场内公共照明系统,无单独照明。
4.用途:停车。
5.乙方已知该车位不具备居住及经营条件,不能作为住宅或商铺使用。
二、使用期限。
自该地下车位移交之日起至2058年1月21日止。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该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款按个计价,总额为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该价款不因面积等任何因素而予调整。该地下车位中相关的管道,设施等的安置,不影响上述转让价款。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同时,一次性付清使用期限内全部转让价款。甲方在收到乙方交纳的转让价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四、管理服务费。
1、该地下车位的管理服务费的计费方式为按个计算管理服务费为960元/年(大写:玖佰陆拾元整)。
2、乙方须在办理该地下车位手续时,与甲方聘用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并按该协议约定的标准交纳车位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该地下车位收取的管理服务费用为停车场养护费用。此费用作为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停车场的保洁、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除保管之外的监督管理服务。
4、该地下车位管理服务费的起计日为该地下车位移交之日,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甲方移交的,自甲方应当移交之日为起计日。
2、该地下车位仅作为停车使用,不得改为其它用途;。
他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使用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责任,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
关要求。
且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车位的要求。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将该地下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或其聘任的物业服务企业仅提供车位停放服务,并非保管关系,甲方及物业服务企业对停放车辆发生的损毁、灭失不承担责任;乙方在使用该地下车位期间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责任方索赔。
3、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该停车场日常通行秩序维护,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4、甲方或聘任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该停车场的卫生保洁工作;。
5、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6、如乙方停放车辆或停车场发生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要求车位使用人将车辆暂时驶离停车场,如因乙方未及时驶离的,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期付清转让价款后,乙方是该地下车位的合法使用者。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该地下车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所停车辆型号、高度、宽度必须符合该停车场规定及车位使用要求;。
3、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以下物品:
(1)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
(2)禁止运输、收藏的物品,如枪支、弹药、爆炸物、毒品、走私物品等;。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
内存放贵重物品、现金的,责任自负;。
9、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对地下部分的管路进行工程检测和维修工作,保证不私自接、甩电源及对电路系统进行改造。
10、乙方应当遵守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关于本停车场及该地下车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七、保管。
甲、乙双方明确双方之间仅为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的关系,并非保管关系。
若乙方需要保管服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交保管服务的书面申请,另行签订保管合同。在乙方交纳保管费、车辆钥匙、行驶证件、乙方身份证明等物品、材料、证件,并在双方对车辆进行验收、封存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保管服务。具体保管合同双方另行签订。
八、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该地下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并在使用本地下车位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出示保单,留存复印件。
九、特别条款。
1、双方明确:该车位不能办理合同备案登记,产权登记和租赁登记备案等政府手续、乙方不得自行办理、也不得要求甲方办理该地下停车位的产权登记或租赁登记备案等政府手续。乙方已理解上款内容之含义,并明确其所受让的是地下车位使用权。
2、该地下车位使用期间,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该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第三方或交由他方有偿使用。并应明确告知第三方该地下车位无法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地下车位产权登记或租赁登记备案等政府手续,并保证该第三方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赔偿、退房或提出其他任何主张,因该第三方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3、如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效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交还该地下车位并承担自该地下车位移交之日起至交还之日止的使用费(按每日壹佰元计算)。乙方已交纳的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扣除上述费用后由甲方无息返还。
双方上述对本协议无效情况下的处理约定,独立存在,不因本协议无效而失效。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移交该地下车位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本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达18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并应当承担本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10%的赔偿金。
逾期一日,应当承担逾期款项日万分之五的赔偿金,逾期达30日仍未全额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下述款项:
(1)按照每日【10】元标准计算乙方使用该地下车位期间的使用费;。
(2)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该地下车位使用费的20%计算甲方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金。
扣除上述使用费、赔偿金及其他乙方应付甲方款项后,如果乙方已经支付的使用费用尚有余额的,甲方在乙方交还该地下车位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乙方不得改变该地下车位的停车用途,否则经甲方通知后【3】日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停放车辆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且经甲方通知后【3】日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地下车位所在的地下建筑进行装修、改造或封闭,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联系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项目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____停车位一个。
二、付款方式。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整(即)(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具体位置以抽签为准,该车位的交付日期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
四、使用管理。
1、该协议签订后,车位抽签等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给予必要协助。
2、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4、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居易国际广场”地下车位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位于“居易国际广场”地下车位第 号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
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约定转让的停车位使用权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价格不含该地下停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车位款_________元,即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1、双方约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办理该车位通行卡的交接手续,乙方取得通行卡视为甲方办理交接,但乙方未付清全部车位款的,甲方有权暂不办理。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视为甲方已经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应当自约定交付日起承担相应的费用。
1、乙方对该购买的地下车位不享有产权,但享有与房屋主体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等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等相关事宜作出具体规定的,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位使用年限等均按国家法律政策或相关地方规定处理。
2、乙方购买的地下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地下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地下停车位分布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4、乙方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交付地下车位后,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本合同以及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乙方享有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使用权的权利凭证。
5、如该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今后若遇政府因战争或其他原因需要征用防空设施,或关于停车位使用权的政策发生变化,该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按政府要求办理收回时,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6、若今后出台通过补缴税费等形式获得地下车位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且乙方要求办理所购的地下车位权属证书的,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办理所购买的地下车位的产权证所需支付的费用及所所有税费。甲方仅承担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权属证书的协助义务。
7、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8、乙方使用地下停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9、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10、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停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1、乙方未征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或未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转让价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或本合同之任何权益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
12、甲方已经委托郑州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乙方所购的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认可并接受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对乙方所购地下车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方式、管理费用及其支付,具体以物业服务协议为准。
13、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三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总价款。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库);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总额 0.1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甲方未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转让价款 0.1 %的逾期违约金。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购买了____________车位一个,车位号为______。现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以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地下车位使用权,该车位仅限停放机动车辆,不得在车位上搭建或存放其他物品。上述车位转让款不包含办理车位产权的相关费用,办理车位产权的具体数额按长沙市有关规定计算,如以后需办理车位产权,甲方需积极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须于签订协议合同当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款。
三、至该车位转让之日起,乙方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______元/月/个的车位管理费,车位管理费每一年预收一次,具体缴纳方式及收费标准调整规则以乙方与物业公司有关协议为准。
四、双方签订本协议起生效,乙方享有该车位的永久使用权;产权办理后,该车位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费用由乙方全额缴纳。
五、本协议一套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物业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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