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工作需要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实现互利共赢。如果您对采购数据分析和预测感兴趣,可以参考以下一些数据分析工具和方法。
需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供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用废纸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合同如下:
1、收购价:随行就市。甲方每次调价应提前两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传真件盖章有效)。
2、价格协商:双方可根据合作的情况和市场因素,协商出双方均可认可的价格。如协商不成,甲方结清应付乙方的款项,双方购销关系终结。
1、乙方送货进场规则,必须遵守甲方的废纸进出场检验卸货流程规则。
2、消防安全约定:必须遵守甲方的公司管理规定,车辆必须带有防火措施,严禁在厂区吸烟。
3、质量标准:执行甲方的质量标准。乙方承诺严把自检质量关,如甲方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有权拒收,由此引发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4、验收方法:依据甲方的废纸原料质量检验办法验收。
5、计重依据:货物重量以甲方过磅扣点后的重量为准。
1、交货方式:乙方运送货物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2、交货时间,地点:每天早上8:00时至下午5:00时为甲方收货时间,乙方将货送到甲方指定的废纸仓库。
3、交货日期:根据双方通过传真签字确认供货数量及价格表中的供货期限为准。
1、付款方式:以_______方式支付。
2、结算方法:乙方给甲方供货,甲方根据乙方所供货数量及实际送货验收后价格出具对账单(甲方每天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送货明细发到乙方公司电子邮箱),双方核实无误后,乙方开具一次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发票到后,一个工作日内以_______方式进行付款,以此滚动类推。
1、双方未能就供货数量及价格协商一致的。
2、甲方未能按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货款超过一个月的。
3、合同已履行完毕,双方一致决定不再续约的。
4、因其他原因,双方一致决定终止合同的;合同终止后,双方应于十个工作日内结算并付清已供货部分的所有货款及违约金和资金占用费。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有效期满,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意向,则续签新的合作合同。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往来的传真件签字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开户行:
账号: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开户行:
账号: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资采购审计是对物资采购全过程实施监督和评价,目的是采取恰当的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对物资采购合同审计的深度,完善公司采购合同管理,是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对于物资采购合同一般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
我们在物资采购合同审计实践中就会发现,选择要审计物资采购合同是:单一品种采购金额大、价格变化频繁、数量多、采购次数频繁;物资采购合同是受市场供求关系、人为因素等影响。通过对物资采购合同审计,能有效地完善或提高整体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审计效益。
对物资采购合同事前、事中实施审计,我们能及时对合同标底物的需求计划、即时市场供求关系、供货周期、库存情况、商务谈判或招、投标等诸多因素及时地提出审计意见,使审计意见适时有效地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得到体现。由于目前的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供货商为了拿到合同定单,在投标或商务谈判过程中,人为的压低物资产品价格,在供货产品质量方面打折扣,鱼目混珠。如果实施事前、事中审计,而不实施事后审计,那么就存在没有对合同履行结果的审计监督,也就是说,缺乏对物资产品到货日期、质量、数量审计。
对物资采购合同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审计,这是全过程对项目审查,既从原始的需求计划、供货商资质、商务谈判、合同签定、合同履行、入库验收发放及使用等全过程审计监督。对项目起始到终结整体合同管理情况,提出审计意见,这对完善合同管理,堵塞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仅仅对物资采购合同实施事后审计,其存在的弊端是既成事实,合同的签定形成以后具有法律效益,当时签定价格也事过境迁。作为内部审计人员只能起到亡羊补牢作用,无法弥补经济损失和实现审计效益。物资采购合同审计的主要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强化和提高公司经济合同内部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效益。所以,要提高审计质量,就必须运用恰当的审计方式、方法,卓有成效地进行物资采购合同内部管理,降低成本。
充分利用物资采购数据信息库及需求、采购计划,开展物资采购合同事前、事中抽审工作。建立健全我们公司物资采购数据信息库,其中包含着需求信息、采购合同、仓储库存、质量信息、管理信息等方面的内容。要合理、有效、充分地利用其中的需求计划、采购计划、合同审批流程、出入库等资源,结合每月实施合同谈判计划,开展事前、事中审计,使审计方法多元化。具体的操作方式是,依据物资采购数据库中需求计划、采购计划,了解掌握审计信息,选择审计项目,搜集整理与被审项目相关的供求、质量、价格等相关信息资料。有针对性、有的放矢地结合每月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发布的谈判计划,有针对性地参加商务谈判,实施审计。事前、事中审计具有提出的审计意见贴近实际情况,参加商务谈判的管理人员及供货商容易接受,全面了解采购商品的“性价比”,选择以满足技术要求为先决条件的经济型商品,会取得事半功倍的审计成果和审计效益。同时,在事前、事中抽审工作中,根据抽审合同项目的具体特点、性质,如工期短、质量高、价格相对低、投标或商务谈判时承诺等,为审计线索或抽审依据,为以后开展事后审计积累资料、创造条件。
事后审计是指物资采购合同正式签定以后,合同标的物资运抵使用部门,投入生产或使用,合同标的物资保证金或货款未付之前,我们进行抽审的过程。抽审项目的选择是以事前、事中抽审工作中,我们所掌握审计线索或以领导及其他部门安排及使用时出现争议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工作,可以有效避免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事后抽审的重点,要根据确定抽审项目的突出特点及其具有的代表性上,如供货期十分紧张的物资,审计时按合同签定期限、质量等是审计重点;抽审价格相对较低或较高的物资采购合同,应将合同标底物的价格、质量、供货期列为审计重点;抽审质量要求比较特殊的产品,重点审计特殊质量指标是否有经全威机构检验并认可的证书及报告单,测算成本构成中原材料、加工费所占的比重是否合理。
物资采购合同审计出发点是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最终结果是以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在现有的管理、审计环境下,采取恰当的审计方式方法,加强物资采购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就会使物资采购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和履行,并且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
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
协议书。
;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甲方所需模板木方事宜,与甲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一、品名、规格、数量、单价。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乙方负责送货到工地,运费及装车费由乙方负责,卸车费及工地搬运由甲方负责。
三、供货质量及时间。
甲方需要的材料通知后三天内到货,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在三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兑现。
四、收货方式。
甲方指定为工地验收员,货到工地验收无误后,收货以签字或盖章生效。
五、付款方式:
指定账户:
用户名:开户行: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在乙方供应材料期间,甲方不得从其它供货渠道购进模板、木方(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供货除外),若有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甲方必须全部付清乙方所有材料款,如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乙方,则赔偿总货款的千分之五每日的违约金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没按时按量供货,甲方可以终止合,更换供货商。
2、乙方所送模板质量保证重复使用次,如出现大面积开裂、脱皮现象,由乙方负责更换。(其中3-5%属于正常损耗)。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期间如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以外的材料或价格发生改变,而未签订补充协议时,结算以送货收据为准,付款按本合同执行。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工地连续停工十五天以上,全部货款则在停工日起三十天之内全部付清。
3、如遇争议,共同协商不好时,双方选择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合同协商,解决合同。
1、合同订立后,双方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货款结算后失效。
采购单位:供货单位:。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托标识标牌战略采购招标成果,现选择乙方成为安徽xx公司标准化住宅类的标识标牌供货合作服务单位,现甲、乙双方就具体合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范围、期限、金额及合作方式。
1、合作范围:xx集团旗下开发的房产标化住宅项目的建筑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详见战略协议附件清单。
2、合作期限:两年;。
3、合作金额:暂定万元,按工程实际发生量结算;。
4、合作方式:合作范围内各项目的房地产公司与乙方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价款执行战略合作定标价。
第二条商务条款。
1、价格:按战略定标价执行,详见附件战略清单。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按已完工程量70%核定;。
5)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先行提供真实、合法、且符合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3、质保期:________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价格等重要商业信息严格保密,不向乙方允许范围之外的任何其他单位、个人透露该等信息。在内部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信息仅让必要的人员了解。
2、乙方确保交付的工程质量符合相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合同有特殊的约定。
3、乙方整合企业的优秀资源服务于甲方项目,积极配合,及时响应。
4、本工程集中采购合作框架文件涵盖xx集团公司开发的项目工程,乙方必须积极参与并严格履行该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
第四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陆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工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20日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三十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乙方向甲方销售的'生产资料及乙方收购甲方生产的农产品等事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1.1乙方向甲方销售的生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化肥、农药、种子(以下通称生产资料)。
1.2乙方收购甲方生产的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棉花、地膜(以下称合同产品)。
2.2在同等的销售条件下,乙方承诺优先向甲方供货。
合同产品由乙方根据本合同收购,在同等的收购条件下,乙方承诺优先收购甲方合同产品。
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销售给甲方的生产资料,不应高于向第三方销售上述产品的价格;乙方收购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价格,不应低于向第三方收购上述产品的价格。
5.1甲方购买生产资料,应于收到每批生产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生产资料的货款。逾期不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欠货款利息。利率按一年期银行借贷利率计算。
5.2乙方收购合同产品,应于收到每批合同产品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产品的货款。逾期不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利息。利率按一年期银行借贷利率计算。
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之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2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利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标的物、数量和价格。
第三条乙方应当保证销售的食品质量达标,不得在食品规定的条件和保质期内生产食品。
第五条交付方式和地点: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检验标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检疫。
第七条支付条款:。
第八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为。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食品卫生部门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第十条乙方保证所售食品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因所售食品引起的商标权及其他权利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购货单位:美的(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顺德北窖。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_人民币_元。
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货款;设备正常运行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
2、付款方式:
3、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收货人名称:(应为签约单位名称)。
地址:广东顺德美的工业城。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
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
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建议删除此款)(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
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
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
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1%违约金;超过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十一、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乙方:代表:日期
受托单位名称(称乙方):
绍兴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项目委托代理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协议。
1、委托乙方采购时,应保证采购资金已到位,若因采购资金没有到位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2、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甲方愿意承担采购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在签订本协议后5日内,向乙方提交《政府采购项目详细清单》及项目详细技术、经济和供应商资格需求(详细清单附后)。
4、对乙方草拟的各类采购文件进行确认。
5、对乙方在代理期间和代理权限内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题,甲方有及时答复的义务。
6、本协议履行期间,应乙方要求,甲方有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指派采购人代表参加抽取专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澄清、答复、签订。
7、不得要求乙方向其指定的供应商(品牌)进行采购。
8、在中标通知书发出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10、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甲方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甲方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1、按规定组织验收小组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结算书和反馈表(委托乙方组织验收的,甲方应在特别委托事项中明确)。
1、甲方递交技术需求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编制、组织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并交甲方确认。
2、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上述文件。
3、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发布项目政府采购信息。
4、采购文件发出后,如出现必须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乙方必须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并通知到所有投标(谈判、询价等)供应商。
5、按照项目需求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
6、对委托项目供应商资质进行初审。
7、组织项目开标(谈判、询价等),及对上述采购活动(开标过程、竞争性谈判过程、询价过程)进行记录。
8、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1、双方的有关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如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都必须回避。
2、双方在采购过程中如发现对方有违规违法行为,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监察机关投诉、检举并终止采购协议。
3、双方应当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甲方应当派出代表对项目采购活动实施全程监督,并在采购记录、中标结果上签名。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和市招投标市场管委会办公室各执一份。
附注:
1、采购清单附后,甲方同时请将清单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绍兴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电子信箱,信箱地址:。
2、本协议共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大豆种植与回收合同。
一、原则。
(1)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指定的种子品种。
(2)乙方应当年在克山县区域内种植大豆。
(3)种植户所选择购买的种子质量由种子生产企业负责。
(4)大豆种子品种______号、单价______,数量______,规格_____,使用种子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收购要求,向甲方大豆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大豆公斤。乙方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乙方生产的大豆,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甲方负责包销。
大豆交货时,高于市场价格5分钱回收。如果乙方不给甲方交售大豆,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甲方拒收乙方种植的大豆,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确保大豆稳产稳收。由自然灾害或田间管理不当造成减产或绝收,甲方不负责任。
四、收购事项:
(1)收购时间:甲方在收购时限内合理安排收购时间、数量,采用公告通知等形式,分时段预约收购,确保货场不积压,不拥挤。
(2)交售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3)收购方式:乙方自行运输至收购地点。
五、收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质量要求:交货时,乙方的产品要符合甲方规定的国家三级大豆质量标准。
七、结算方式:甲方凭双方收购订单合同实现现金结算或转账。
八、乙方应交售甲方指定的大豆品种,甲方无故拒收,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实施时,可解除或变更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调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年一签,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种子只限于本社会员流通。
十二、本合同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甲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乙方(供方):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方法。
_________。
第五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_________。
第六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
第七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_________xx年xx月xx日。
甲方:(以下称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合同履行地:长沙岳麓区。
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二、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没有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要符合通常标准或合同目的。
三、产品包装。
1.厂商原厂包装,包装具备确保货物不损伤。因包装不良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包装费由乙方支付。
2.随货应附有:送货单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四、产品运输。
运输方式:乙方委托第三方货运公司承运。交货地点:甲方仓库;运费由方承担。
五、产品验收。
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卖方交货时,应将产品合格证、
说明书。
交买方据以验收。甲方验收后,乙方确保所提供产品一年的保质期。
六、结算付款。
甲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按照货款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预付款,第二批货款应自乙方所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按照货款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应自乙方所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在支付货款之前,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
七、违约责任。
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卖方包换、包退,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乙方逾期交付产品,逾期1-3天内,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逾期部份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逾期在4-7天内,每逾期一天支付逾期部分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逾期在7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八、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
为了调动菜农积极性,实行粮、菜挂钩,促使蔬菜生产优质、高产、低耗、少浪费,保证蔬菜供应,满足城镇人民吃菜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蔬菜的栽种面积,交售品种,数量,质量及办法。
根据蔬菜供应计划,乙方全年必须向甲方交售各种蔬菜_________斤,其中,第一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_________;第二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_________;第三季度交售_________,数量为:_________;第四季度交售_________,数量为:_________。分月分旬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_________。乙方按季(月)完成蔬菜交售任务后,粮食局根据菜农的人数,口粮标准供应平价粮。乙方每交售一万斤蔬菜,甲方提供_________斤化肥指标。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售的蔬菜必须及时验收,通过银行帐户(或现金)及时承付菜款。
2.甲方评定蔬菜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甲方应按季(月)按乙方完成的蔬菜交售任务拨付给乙方化肥供应指标。
4.甲方对乙方交售的不合规格的蔬菜,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5.乙方如未完成交售蔬菜任务,甲方有权通知粮食局根据其欠交数量按比例扣售平价粮。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务前,不得私自出售蔬菜。
2.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乙方必须按照蔬菜用药规定施用农药,严禁在蔬菜地使用剧毒农药。对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严禁上市出售。
3.乙方交售给甲方的蔬菜,要求一级菜达到_________%,二级菜达到_________%,三级菜不多于_________%,不得交售等外菜。
4.乙方必须保证按合同规定的面积和品种种植蔬菜,未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前不得种植其他农作物。
5.乙方的蔬菜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_________%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6.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蔬菜的任务后,有权自行销售。
五、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无故拖延乙方上交蔬菜时间,或故意压级压价,除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菜款的时间,应按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罚款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乙方交售蔬菜的比例向乙方提供化肥供应指标,每百斤化肥指标拖延一天,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完成合同规定的交售蔬菜任务,除应按比例扣出平价粮指标外,应根据所欠蔬菜价款,比照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务前擅自出售蔬菜,每出售一百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乙方如交售使用剧毒农药喷洒以及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应按每百斤_________元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七、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蔬菜生产的损失,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乙方所承担的交售任务。
八、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蔬菜供求的预测,重新签订蔬菜定购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商品类型 麻核桃树码子 ; 附报价单明细:
特别约定:
1、供方按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的商品类型供货。
2、需方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种统一验收。
3、所有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不合理危险。
4、供方所供商品包括:麻核头树码子、免费嫁接。
第二条 商品价格
1、供方向需方提供报价单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后,即有效,并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之一。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报价单,,经协商一致,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确认。凡给需方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在本协议适用区域内同类供货价格。价格应包括运费、嫁接费、后期保活维护费有。
第三条 付款 1、 2、 3、付款期:付款方式:在签约时,一次性给需方履约保证金元,本协议届满后保证金由需方如数退还供方,如供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需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金。
4、如双方对供货量及供价存在对帐差异,则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数量为准。
第四条 退换货
1、需方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质量和品种要求,供方无条件退货。
第五条 商品验收
1、供方应保证树码的完好性及100%存活。
2、实际供货品种数量按需方实际收货记录为准。
3、上述验货,如产品质量责任由供方承担完全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处理。
2、因质量等问题给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供方承担;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需方的信誉及商誉,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对供方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补充: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总经理: 总经理: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需方单位(甲方):
供方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供应交付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注:1)上述单价不得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化,上述单价已包括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运输中的损耗费用、装卸费、材料检测费。
2)最终结算数量按实际签收交付的数量为准。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物资。
2、甲、乙双方约定物资验收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国家现行规范。
3、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须另行书面确定)。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发票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第三条约定的该物资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验收。
3、物资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
4、经核查该批物资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误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5、甲方在物资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物资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质量问题,经济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材料运抵交货前5天通知甲方,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或堆放仓库。
8、乙方须负责材料正式交货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的人身和材料的安全,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生伤害或材料受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4、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和书面交验签字记录,必要时须得到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验收确认。
网银支付。
材料付款方式:滚动付款。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尝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或材料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无力按约定质量标准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4、乙方不能全部或不能部分交货的属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按不能交货部分的价值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1%计算,按天累计。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交货时间、材料质量、安全文明措施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7、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乙方其他违法行为已影响合同履约的。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合同签约地(南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2、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6份,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2份。
5、其他约定:购买数量有增减不影响本合同执行。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法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数量、型号、价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按原厂质量标准包装
第三条验收方法:货到验收
第四条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式:预付定金20%,余款结算后提货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自取
2、交货地点:汽车南站货运部。
3、交货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内45日
4、运输费:由需方自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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