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它为各行各业提供了资金来源和金融支持。请大家参考以下银行总结范文,了解如何全面评估银行的经营状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中国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____________区(县)代办处(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____________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做为委托贷款基金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按甲方指定对象、内容代为发放。
二、甲方将上述款项存入乙方(一次或分次存入均可)后,才能发放贷款,未发放部分,甲方可以提取。
三、乙方对甲方存入的资金,未发放部分比照专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每季计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给。用款单位分次使用时,乙方即按批准发放金额一次由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据甲方与用款单位协议规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计收利息后,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实际贷款余额的______‰向甲方(用款单位)计收手续费。
七、委托贷款到期,由用款单位主动归还,并由乙方将收回的贷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到期不还,乙方有权主动从用款单位的结算账户中扣收,逾期加计罚息20%,归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托贷款基金,必须直接划入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理处开立__________________账户内,不得转划他户和支取现金。
九、乙方只承担甲方与用款单位所签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的执行、监督,督促还款的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直至委托存、放项本息全部结清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账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____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
除《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向贷款方缴纳壹仟圆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调控新政出台后,北京多家银行贷款开始收紧。昨天,北京晨报从机构获悉,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已针对北京调控新政出台了相关执行细则,普遍将首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35%,将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同时,银行对于二手房首套房贷优惠幅度予以收紧,以八五折为主。之前市场上出现的八三折优惠将难再现。
在北京调控新政出台后,北京晨报走访了北京石景山区、丰台区、西城区等多个地区的中介门店,得知多家银行已开始执行新政。
“现在买房到银行办理贷款,要按照新政执行。北京多家银行对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比例做出调整,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5%,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西城区一家链家门店的经纪人黎红(化名)说。
伟嘉安捷分析师吴昊向北京晨报表示,“目前,包括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在内的6家银行已经针对新政出台了具体的执行细则。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建设银行以及招商银行在执行细则中均与政策保持一致,首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比例提高到35%,首套房非普住宅首付比例为40%;二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50%,二套房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提高到70%。”
“与上述银行不同的是,兴业银行针对首套房与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要求更加严格。在兴业银行,首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40%,首套房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50%。二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60%,二套房非普住宅首付比例为70%。”吴昊说。
“在北京调控新政出台后,银行贷款优惠开始收紧。”一位中介人士说,如今购买二手房首套房,银行贷款优惠以八五折为主,基本上没有八三折了。
来自伟嘉安捷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18日,北京13家银行中,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12家银行的二手房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幅度为八五折。剩下的上海浦发的二手房首套房贷利率优惠幅度为八八折或八五折。
“目前,上海浦发银行对于贷款额在100万以下的.首套房客户,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折扣八八折;对于贷款额在100万以上的首套房客户,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折扣八五折。而其他银行针对首套房资质较为优质的客户,能够给予的最高房贷优惠折扣八五折。”吴昊说。
批贷速度保持平稳。
伟嘉安捷分析师吴昊告诉北京晨报,“目前,北京各家银行暂未调整商业贷款批贷速度。无论是购买二手房、还是新房,只要贷款人的资质良好,银行通常在7至10个工作日左右就能批贷。”
不过,有业内人士透露说,由于北京调控新政出台,部分购房人急着扎堆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造成一些银行出现业务积压的情况,所以有些银行批贷速度才略有减缓。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虽然发现政府公共自行车体系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但我们仍然要正视其优势所在:1.固定存放地点,对市容几乎无任何影响;2.远郊区县与城六区具有同等的公共自行车出行权利;3.价格优惠,1小时内免费骑行,1小时以上每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24小时最高收费为10元,与共享单车价格差距不大。
而基于此,我们再看共享单车,其虽然在车况以及自行车数量方面有一定优势,如其运营团队会根据用户的需求情况人为调增自行车的投放量,满足用户的出行需求,甚至在车辆材质方面都做足文章,以降低损耗,如有厂商选择用实心轮胎以提高轮胎使用寿命并降低维护成本。
但我们仍然能够发现其运营与现有政策的诸多冲突点:1.《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35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停放。这与共享专车的随意停放,用户根据app找车是相悖的,而即便有地方出台共享专车的管理文件,但铁哥依然提醒诸位,发文的主管部门并非为城市管理委员会,如深圳是交通运输委员会,城管的态度不明,共享单车前途也就未卜;2.现有公共设施的浪费,共享单车以便利性迅速获得年轻人的喜欢,其极容易降低现有城市公共自行车的使用,这又造成公共设施的极大浪费,这显然又非政府初衷。
北京版的专车管理办法今年10月份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一周后进入调整和修改过程,至今已有两个多月。该管理办法从公开征求意见开始就饱受争议,因其规定了驾驶员必须有北京本地户籍、车辆必须有本地号牌,被称为全国最严的专车管理办法。北京版专车管理办法公开之后,全国陆续有数个城市公布了管理办法,其中有一些城市不要求户籍和车辆属地。
在北京的细则修改调整中,也不断有消息透露北京的管理细则有“松动”可能,有媒体报道,“京人京车”这个争议大的规定,曾一度放宽到“驾驶员需要办理北京市居住证,并规定持有时间”。
而根据刚发布的新规,这条规定并没有调整。新规中明确,网约车驾驶员的具体要求是:北京市户籍,取得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对车辆的要求是:北京市号牌车辆,满足北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
北京版专车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设5个月过渡期。这期间,主管部门要求专车平台企业根据新办法规定自行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过渡期后,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法对违规运营的车辆进行处罚。
另据了解,今天下午,上海、广州与北京同步发布了网约车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中国工商银行北*信托投资公司____________区(县)代办处(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____________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做为委托贷款基金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按甲方指定对象、内容代为发放。
二、甲方将上述款项存入乙方(一次或分次存入均可)后,才能发放贷款,未发放部分,甲方可以提取。
三、乙方对甲方存入的资金,未发放部分比照专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每季计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给。用款单位分次使用时,乙方即按批准发放金额一次由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据甲方与用款单位协议规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计收利息后,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实际贷款余额的______‰向甲方(用款单位)计收手续费。
七、委托贷款到期,由用款单位主动归还,并由乙方将收回的贷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到期不还,乙方有权主动从用款单位的结算账户中扣收,逾期加计罚息20%,归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托贷款基金,必须直接划入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理处开立__________________账户内,不得转划他户和支取现金。
九、乙方只承担甲方与用款单位所签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的执行、监督,督促还款的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直至委托存、放项本息全部结清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今年3月,本市出台的房贷新政中明确规定,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也就是说,这种情况的购房人即便在办理离婚过程中已经将名下房产归于另一方,且无贷款记录,依然将被视为二套房,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对此,市三中院民二庭法官胡新华分析,此举其实是给离婚买房的夫妻上了一道时间锁。“新政出台后,即便离婚,名下没有房产的一方短期内也无法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这就从侧面限制了‘假离婚’买房。”
胡新华特别提醒,“法律上没有‘假离婚’这一说,离婚就是离婚。”以往,有不少为了买房“假离婚”的夫妻最终弄假成真,反悔后又到法院起诉。但根据法律规定,人身关系一旦形成且具有法律效力,则不予撤销。也就是说,即便夫妻二人约定的是“假离婚”,但二人既然领了离婚证,或法院做出了离婚判决,那从事实和法律层面来看,就是真离婚,就算夫妻在离婚时签署了明确表示二人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假离婚”的协议,法院也不会采纳,“这样的协议只有夫妻二人知道,无法获得法定认可,不具备法律效力。”
而对于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况,胡新华表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法院经审查未发现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离婚协议的,则协议合法有效。如此一来,“假离婚”一旦弄假成真,很可能人财两空。
不但如此,“假离婚”后即便复婚,财产归属也存在巨大隐患。因为,前一段婚姻法律关系解除时,归属于一方的财产,复婚时已作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而不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提示一】隐匿财产方不分或少分。
随着经济的发展,家庭财产的种类也在不断丰富。夫妻双方离婚后,虽然人身关系得到了处理,但往往存在有些共同财产未分割、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这就引发了离婚后财产纠纷。
据市三中院统计,,该院审结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97件;,审结此类案件103件;,审结此类案件121件,同比增长17.5%,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引发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原因除了有离婚时因当事人疏忽而遗漏部分财产未予分割和离婚时不具备财产分隔条件外,最值得关注的就是因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有财产,导致部分财产未能分割而引发离婚后财产纠纷。
对于因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发现后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法院经审理,会把隐藏、转移方的过错在判决分割时作为考量的因素,判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提示二】离婚财产诉讼需注意时效。
对于离婚后提起的财产纠纷诉讼,诉讼时效大致分为三种情况。首先,若当事人在一年内就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有权申请法院变更或撤销。如法院经审查未发现一方存在欺诈(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认定为欺诈)、胁迫等情形,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离婚协议的,则该协议合法有效,驳回变更或撤销申请。
其次,对于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一方当事人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经审查该部分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种情况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第三,夫妻共有财产受到侵害,即一方存在转移、隐藏、变卖共同财产的情形,则另一方可在自发现转移情形次日算起的两年时间内提起诉讼。
相关链接。
5月1日起,北京市房贷利率普遍提高。首套房房贷执行基准利率、不再有任何折扣;二套房房贷执行基准利率的1.2倍。
记者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等多家银行了解到,5月1日及以后网签的购房业务,首套房房贷执行基准利率,不再有任何折扣;二套房房贷执行基准利率的1.2倍。房贷利率较此前有所提高。在5月1日之前,北京市大部分银行对于首套房房贷利率打95折、二套房房贷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
一家大型国有银行个贷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银行业出于风险防控推出的举措,目前融资成本不断提高,银行面临成本和风控的双重压力,调高房贷利率符合银行的管理要求。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在北京出台各项楼市调控政策后,银行对抵押品的风险意识不断提高。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个人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乙双方共管账号即视为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1、 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居间服务费:税后元,甲方须在银行贷款审批成功,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从共管账户中提取。
1、 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2、 银行贷款审批完毕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甲方保证配合乙方从共管账户中提取全部居间服务费,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每笔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办成收取元劳务费,其余费用全部退还。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3、借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4、借款与还款期限:
(1)借款与还款期限见下表。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写的附表,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借款还款
年 月 日 金额 年 月 日 金额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是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的预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5、利息计付:
(1)本合同项下借款年利率为-____ %。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_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每_____(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条 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________ 帐户,并通过该帐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帐户中划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3、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4、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5、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7、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9、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0、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1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2、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提前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利息的计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金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根据逾期天数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大写)计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大写)计收罚息。
5、对应付未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6、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7、 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贷款人往所地人民
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担保人一份,____ 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甲方(即借款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甲方和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的银行贷款,办理银行贷款金额具体金额不限定。
第二条借款用途及额度
1、用于贷款的房屋位于:鹤壁市幢单元号房,面积平方米;结构;外观;房屋建成年限年;产权证号:鹤壁市房权证字第号或官字第号、共有权证号为:号。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在为甲方成功办理完成贷款手续之前,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当贷款手续办理完毕,甲方即付给乙方实际贷款金额的2%作为费用。
2、为那保证乙方能顺利办理银行贷款,甲方因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3、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贷款人停止发放贷款的,乙方有权终止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用于贷款的抵押物真实,没有抵押、查封等产权纠纷;
2、甲方保证贷款人征信正常、并符合贷款银行要求;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的材料,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
6、甲方对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
7、其他规定: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咨询相关问题;
3、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合同;
4、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其它房地产中介或个人;
6、乙方对甲方因履行本合同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
7、其他规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甲方故意提供虚假的上述房屋证件和资料等行为的,给乙方及贷款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不限于给乙方及贷款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报酬,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报酬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违反保密义务,不当泄露乙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保密义务,不当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有隐瞒、虚构信息或恶意串通等影响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协议变更与解除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因变更或解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2、单方解除
甲方故意提供虚假的上述房屋证件和资料等办理贷款所需的资料的,乙方享有单方解除权;解除合同以通知的形式送达对方,当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在本合同注明的地址时,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空格部分及备注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受托方、委托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贷款抵押人(贷方):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借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抵押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为抵押权人。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1)贷款总金额: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诉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算方法,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年月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1)抵押物名称:
(2)制造厂家:
(3)型号:
(4)件数:
(5)单件。
(6)置放地点: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8)抵押期限: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1)乙方的义务:依据合同约定按期、如数向甲方发放贷款。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抵押物权消灭。
(2)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可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终止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担保物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并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对偿还的贷款本息。
(1)乙方如因自身过错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约款项%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迟延付贷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并不影响乙方继续按约履行借贷合同。
(2)甲方如未按《银行贷款抵押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的利息。
(4)甲方如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还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丧失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系经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乙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双方同意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
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根据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贷款利率按____息____计算,按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的利息。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贷款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个人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乙双方共管账号即视为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1、 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居间服务费:税后元,甲方须在银行贷款审批成功,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从共管账户中提取。
1、 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2、 银行贷款审批完毕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甲方保证配合乙方从共管账户中提取全部居间服务费,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每笔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办成收取元劳务费,其余费用全部退还。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借款申请,为加强存单抵押贷款管理,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一、贷款种类、金额及用途。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储蓄定期存款存单抵押小额人民币贷款_________元整,用于解决储户存款未到期时急需使用资金的困难。
贷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收。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在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三、贷款的偿还。
存单抵押贷款原则上甲方应按期归还,利随本清,若甲方贷款提前还款按原定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四、贷款的展期申请。
甲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抵押存单到期或部分未到期,甲方应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抵押存单到期日。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贷款,在逾期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甲方同意从贷款到期之日起,对逾期部分加付20%的罚息,超过一个月,甲方同意部分和全部抵押存单的存款抵偿贷款本息。
2.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
3.乙方应妥善保管被抵押的存单,如乙方保管不妥造成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4.抵押的存单在抵押期内,甲方不得申请挂失、转让存单保管收据,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立即处理其抵押存单。
六、其他条款。
1.甲方死亡、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依法办理存款过户和继承手续,并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如无继承人履行合同,乙方有权处理抵押存单,抵偿贷款本息。
2.甲方所提供的贷款申请,抵押存单资料等书面证明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本息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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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1、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承诺在融资活动中所署公章、财务印章、法人章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融资不能的责任。
1.2、甲方在本协议有关的融资活动中委托代理人已经获得甲方特别授权,有权代表甲方签署与融资有关的全部法律文书,甲方对其代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1.3、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2.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3.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融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融资贷款提供居间服务。
3.2、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介绍引荐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融资人),为甲方与目标融资人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融资人签定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贷款等融资性协议或合同)。
3.3、乙方居间服务内容包括:甲方按乙方要求将所需资料提交给乙方,以甲方的 作抵押(质押),为甲方融资 万元人民币(大写: )左右的资金(最终以目标融资方审批贷款金额为准),为前述事宜的借款提供居间服务。
3.4、甲方借款期限为 个月,若采取先息后本方式,每月借款利率为 %左右;若采取等额本息方式,每月借款利率为 %左右,每 付一次利息。前述月利率最终以目标融资方实际审批利率为准。
3.5、乙方对甲方所融资借款事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1、若乙方促成目标融资人与甲方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借款等)融资合同,甲方按其与目标融资人签署协议中约定贷款或借款总金额的 %(大写: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居间费。
4.2、甲方支付的居间费的有关税款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应由乙方交纳的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4.3、甲方应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贷款到达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居间费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否则属违约。
5.1、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与甲方签订贷款(借款)协议时,即为本合同居间服务成功,甲方应与乙方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
5.2、如甲、乙双方未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则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向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转款时,即为本合同居间服务成功,甲乙双方不再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
6.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所需的一切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承担责任。
6.2甲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予垫付。如甲方不能提供有效文件,导致融资不能,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融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6.4、不得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6.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事项。
7.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7.2、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目标融资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7.3、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融资目标人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5、乙方居间成功后,有权要求甲方应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相应居间费。
7.6、如乙方居间未成功,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误工费、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酬金等任何居间费用;甲方不得以居间未成功而要求乙方支付其提供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等)、交通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因融资而产生的费用。
8.1、如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时,视为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融资居间服务,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2、 乙方向目标融资方提供甲方借款资料,并经过目标融资方审批同意借款(贷款)给甲方后,如甲方放弃借款(贷款),则视为乙方居间成功,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3、甲方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借款(贷款)资金到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叁向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直到付清全部居间费及违约金时为止。甲方自愿放弃请求降低违约金的抗辩理由。
8.4、若甲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未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时,乙方为追要居间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9.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9.2.2、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10.1、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2、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条款理解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0.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个人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乙双方共管账号即视为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1、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居间服务费:税后元,甲方须在银行贷款审批成功,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从共管账户中提取。
1、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2、银行贷款审批完毕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甲方保证配合乙方从共管账户中提取全部居间服务费,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每笔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办成收取元劳务费,其余费用全部退还。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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