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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精选17篇)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精选17篇)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它规定了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责任和义务。请大家继续往下阅读,这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合同案例。

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合同

保险单号码:。

鉴于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财产保险基本险以及附加________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投保标的项目|以何种价值投保|保险金额(元)|费率(‰)|保险费(元)|。

|||||||。

||--------|-------|-------|-----|------|。

|||||||。

||--------|-------|-------|-----|------|。

|||||||。

||--------|-------|-------|-----|------|。

|基||||||。

||--------|-------|-------|-----|------|。

|本||||||。

||--------|-------|-------|-----|------|。

|险|||||||。

||特约|-----|-------|-------|-----|------|。

||||||||。

||保险|-----|-------|-------|-----|------|。

||||||||。

||标的|-----|-------|-------|-----|------|。

||||||||。

|总保险金额(大写)(小写)|。

|||||||。

||--------|-------|-------|-----|------|。

|附||||||。

|险||||||。

||--------|-------|-------|-----|------|。

|||||||。

|总保险费(大写)(小写)|。

|特别声明: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未按约定交付保险费,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责任期限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止|。

|特别||。

|约定||。

|电话:|。

|邮政编码:保险人:____保险有限公司(盖章)|。

|行业:地址:|。

|所有制:邮码:|。

|占用性质:电话:|。

|财产座落地址:传真:|。

|共个地址:年月日|。

||。

经(副)理:会计:复核:制单:。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

(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雷击;。

(三)爆炸;。

(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七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

第八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三)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照帐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按照当时重置价值或其他方式确定。

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帐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帐面余额。

第十二条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

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或帐面余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三)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若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与财产损失赔款相同的比例赔偿。

第十五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作价折归被保险人的金额按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比例扣除。

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第十七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第二十条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护财产安全的各项规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安全主管部门或保险人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三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变、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四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二十四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执,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解决:(1)申请仲裁机关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一、保险财产范围(家庭保险)。

(一)房屋子及其附属物;。

(二)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二、保险责任。

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五)存放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三、除外责任。

第五条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五)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第六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

(一)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损毁;。

(三)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五)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

(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

(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一、二、三、四项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抢劫损失。

四、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金额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并在保险单上分项列明。

第八条保险费按保险金额的3‰,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

五、赔偿处理。

第九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条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二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或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本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对同一保险财产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仅按比例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六、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投保时,投保人应向本公司如实告知保险财产的存放地点、状况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对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应认真付诸实施。

第十七条保险事故发出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十八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七、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合同,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发出通知解除保险合同。对保险合同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费率计收,后者按日计收。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合同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20xx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满3周年了,这意味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3年保护过渡期结束,20xx年12月11日起建筑市场全面对外开放,中资、外资企业都将享受“国民待遇”。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逐步对我国国民经济主要支柱的建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给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另外,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它的法律强制性,因此在建筑领域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是联系各合同主体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2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我国加入wto后,施工企业与国际交往逐渐频繁,到国外承包的工程及在国内承包的国际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严格的合同管理是这些国际工程的惯例,一般都严格使用fidic合同条件。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会环境。建筑和合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空子可钻。另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

(2)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业主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施工单位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太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和惯例办事的现象。

(3)施工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水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4)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对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不够重视。我国的合同管理起步较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另外,由于外部环境不规范的因素太多,企业内部还没有形成重合同的意识和重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环境。

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的一个合同就有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

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学习《建筑法》,更要学习《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使他们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3.2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3.3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3.4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4总结。

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我国建筑领域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规范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金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策略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xx.

[2]韩风光,中小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研究[j].中国科技论文在线.

[3]朱小林,论如何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经济建筑,20xx(9).

[4]王才旭,试论建筑施工企业面临国际竞争的对策[j].四川建筑,20xx(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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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合同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五)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

(一)枪、子弹、爆炸物品;

(二)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三)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二、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三)雷电;

(四)飓风、台风、龙卷风;

(五)风暴、暴雨、洪水。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发;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二)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三)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六)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八)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九)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赔偿处理。

(一)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二)受损财产的赔偿按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三)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四)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项目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五)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六)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七)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五、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四)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序;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4.根据本公。

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六、总则。

(一)保单效力。

被保险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保单无效。

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

(三)保单终止。

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2.承保风险扩大。

本保险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本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四)保单注销。

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亦可提前十五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本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费率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五)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保险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保险人将丧失其在本保险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偿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

(六)合理查验。

本公司的代表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保险财产的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

(七)重复保险。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八)权益转让。

若本保险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偿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九)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可向法院提出诉讼。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进行。

七、特别条款。

下列特别条款适用于本保险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保险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特别条款为准。财产保险单保险单号码:鉴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人向________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保险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坏或灭失,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________保险公司。

________。

授权签字签发日期:____年___月__日签发地点:明细表

保险单号码:

二、保险财产地址:

三、营业性质:

四、保险项目及保险金额。

项目保险金额。

(一)保险财产。

1.建筑物(包括装修):

2.机器设备:

3.装置、家俱及办公设施或用品:

4.仓储物品:

5.其他:

(二)附加费用。

1.清除残骸费用:

2.灭火费用:

3.专业费用:

4.其他费用:

总保险金额:

五、每次事故免赔额:

六、保险期限:共______个月。

自____年___月__日零时起,至___年__月__日二十四时止。

七、保险费率:

总保险费:

八、付费日期:

九、司法管辖。

本保险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管辖。

十、特别条款。

财产险保单明细表______保险公司。

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合同

试论新生财产保险企业的发展战略摘要:垄断wto和知识经济背景下的信息技术是影响当今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主要外部因素。基础管理薄弱经营方向不明指挥系统不科学和文化建设流于形式是导致新生财产保险公司陷入亏损困境的内部因素,同时也是新生保险公司制定发展战略的数据。因此,公司竞争力建设的核心是专业化经营,并建立以核心专长为依托销售服务网络,战略协作同盟,以市场创新为中心的强大的可持续研究开发能力以及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新型管理销售模式。

当前我国的财产保险市场正处在转型期。垄断、wto和信息技术是影响当今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三大因素。新生企业要制定发展战略就必须要针对这三个因素进行。在严重的市场垄断和wto的紧逼面前,弱小的企业仅仅像竞争对手那样调配资源是无法获胜的,必须通过对战略的选择来改善自己的行业地位,除此之外任何战术性的调整都无济于事。所谓战略并非是很虚或很遥远的东西,把现实中正确的事长期坚持做下去,就是战略。企业必须认识到如果战略错了,则战术上无所谓对错;只有战略对了,战术上的对错才是经营上的焦点。战略决策是关系到企业发展方向的决策。企业必须要重视对发展战略的研究,掌控生存环境的发展变化的规律和趋势,借用先进的理论来指导企业的发展,根据战略科学合理地安排短中期目标,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树立战略致胜的新思维,看重战略目标的实现。“百年老店”是战略策划的结果,而非经营的结果。企业生存的寿命与企业思考的深度和广度成正比。要扭转长期形成的“宏观不管,微观管死”的旧管理模式,加强战略管理和控制,加大战术上的自主经营。

新生的财产保险企业由于其诞生在国家经济转轨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特殊时期,更应该注意自己周边环境的变化以便能够制定出一套切合实际的发展战略和策略。产业组织理论认为,市场环境决定市场结构,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决定市场绩效。因此,要想比较准确的预测和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就必须深入地分析企业面对的市场环境。

下面将从财产保险的产业环境入手分析一下新生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称新生企业)的发展战略。

(一)来自wto的挑战。

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和趋势。中国加入wto是既定国策。国际竞争家门化已变为无法回避的实事。因此,不论新生企业愿意与否,都必须准备迎接来自国际保险业的挑战。由于社会、经济制度和文化存在根本性差异以及长期处于政府的政策保护和国有企业一家独霸的市场垄断之下,wto对中国保险企业来说是相当陌生的。这种经济体制上的陌生性使我国保险企业所面临的挑战远比其它发展中国家保险企业在“入世”时所面临的挑战要大得多,风险自然也要大得多。如何抓住“入世”前最后几年的过渡期加速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充分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应是各家保险公司关注的焦点。

wto对中国经济最大的影响就是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国际分工,所有的中国产业都将在这一框架下重新定位,作为服务业的中国保险业也将随之重新界定自己的服务对象。随着产业的重新排序和分化,市场将会分为厚利市场(profitablemarket)和薄利市场(unprofitablemarket)。有可能出现外资企业据有厚利市场而把薄利市场让给内资企业的产业格局。因此,如果定位不清中国保险业在新的分工体制下可能会丧失今天在本国市场的主导地位,沦为附庸。这将是wto带来的最大的威胁。所以,国内保险企业如何审视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师夷之长以制夷”,通过抓住再定位的机会来化解强敌的威胁,在特定的目标市场上牢牢占据主导地位是解读wto的关键。但是,这是一个复杂的组织再造工程,而不是简单地“认识”问题。《世界银行发展报告提纲》在谈到是“搭上车”还是“落伍”的问题时指出“赶上并不是轻而易举,简单迅捷的事,需要的也不仅仅是资本积累”。

面对国外保险企业的大兵压境和国内保险企业群雄逐鹿的局面,新生企业从诞生那一天起就必须要准备走一条不同寻常的发展道路和模式,尽快形成自己在新秩序中的特殊竞争优势,把这场中国经济发展史上的最大变革所带来的严峻挑战变成自己发展的最大机遇。

(二)产业发展现状。

(1)发展阶段定位。

我们今天的保险业正处于产业化的初期。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一部分,早已存在于国民经济的活动之中,但其长期以来一直以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一个“部门”的形式存在,无论是经营形式还是经营规模都不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业。将当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阶段定义为“产业化初期”而不是保险业的发展初期,目的是想更准确地描述出其历史的继承性和现阶段的基本特征,即一方面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垄断经营已经相当成熟,而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刚刚萌芽并正在遭到wto的强大冲击。今天的中国保险业,既能看到萌芽阶段的特征,向国际化发展特征,也能看到成长阶段、成熟阶段、甚至是衰退阶段的特征。正是由于几个不同发展阶段的重叠造成了复杂的外部环境,使新生企业在制定各自的市场策略和发展战略时普遍感到非常困惑,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出现摇摆。

所以在现阶段无论是政府的行业指导,还是企业的发展战略都要分类实施,断不可一刀切。这既是中国特色,也是中国保险企业制定各自发展规划的立足点。明确这一点对新生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对指导新生企业制定各自的发展战略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2)现存的行业状况。

我国的财产保险业不是从无到有的,而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脱胎而来的,其必然带有母体的很多痕迹。由于占市场主导地位的国有独资企业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的过程中变化不大,所以整个市场环境的变化也不大。这主要反映在市场的准入制度上、市场的结构上、政府对市场的监管上和业内的文化体系上。

从市场准入制度来看,由于保险业长期在封闭状态下运行,保险业已成为一个垄断程度相当高的行业。虽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在wto的推动下,金融保险市场也在逐步开放,但总的来说国家的控制力度相当大,政策准入门槛相当高,开发度很低,开放的进度也很慢。目前的市场主体还很少,竞争程度与其他行业相比还十分有限,已进入的企业可以充分共享行业垄断带来的利润。可以说现存的行业垄断保证了各家保险公司的生存并使大家基本上能和平共处,但它同时也导致了整个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始终处于粗放阶段的状况,获利能力低下。,财产保险的行业销售利润率只有4.4%,完全看不出朝阳产业的迹象。

最大的一家市场份额达到70%以上,而其余的各家只拥有不足10%,存在严重的寡头垄断。新生企业的进入遇到了老保险企业在传统保险市场上的顽强抵抗。为了获取生存所必须的市场份额,新生企业不得不采取一种蛮力硬拚的策略,即价格战的策略强行开进,一进入市场便陷入了高成本、高强度的对抗。“卖”保单变成了“买”保单,企业经营成本激增,利润下降,甚至亏损。

从政府对市场的监管上看,出于我国基本国情的考虑,政府监管政策和法规对现阶段财产保险市场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两点,一是对主导企业的保护,二是对业内所有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进行ot较大地限制。

具体来说,前者由于垄断企业在行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而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转轨又进行得比较慢,所以政府的监管政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不得不向其倾斜,以保证市场的稳定和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因此,中国财产保险市场的基本格局和政策环境长期以来一直无大改变。以wto为例,虽然wto已迫在眉睫,但政府监管当局督促市场迅速向wto标准靠拢的政策导向并不十分明显,力度也不很大。除非国家主动用行政手段拆散垄断,否则市场仍在原有的框架内按照自己的老节奏蹒跚前行。因此,新生企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还必须在这个框架内生存与发展,无法完全按照市场规律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发展战略。后者因为保险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性,国家一直对其实行较其他行业更为严厉的监管,保险企业自主经营权到位率很低,与自负盈亏的责任之间存在很大缺口,企业无法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图在市场上运作,企业发展受到很大影响,特别是投资方面。但是鉴于我国各保险企业严重缺乏熟悉其它行业或业务的专门人才及经验,以及相关市场也处在形成阶段这一基本事实,完全放开,让企业自主经营权全部到位,也有很大风险。就拿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来说,没有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全面开放投资亦是弊多利少。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对市场行为的强有力监管对新生企业来说又是一种保护。

当然,受到wto的冲击和影响,政府监管模式将发生重大变化,逐步走向市场化,主要监管职能将从对市场行为的监管过渡到对企业偿付能力的监管。向国际惯例看齐将是保险监管的主要发展趋势。

从文化上看,国有独资企业长期一枝独秀的局面造成了保险业根系一脉的结果,其后不论哪家公司成立都不同程度地打上了国有保险公司特有文化的烙印。其突出的表现是普遍存在重业务,轻管理;重业务人才,轻管理人才;重经验,轻理论;重短期经营,轻长期发展研究;重传统业务,轻创新等。文化的同宗同源造成了人才的同质性和思维方式的同质性,这是导致财产保险市场经常出现“过度竞争”的重要原因,也是本文将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诞生的保险公司称为新生企业而非新兴企业的原因。新企业不等于就代表先进,老企业也不是落后的同义词。事实上老企业反倒是许多组织变革、产品创新的倡导者。这种现象值得新企业格外关注,万不可掉以轻心。目前各企业正试图从这个特定文化的体系中突出重围,并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三)知识经济和网络经济。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在知识经济中,知识已从非独立因素变成了独立的因素,从潜在的生产力变成了现实的生产力。知识生产力正日益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知识经济把信息和知识作为最重要的基础性资源,把人创造知识、运用知识的能力看作最重要的经济成果并以此导出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新经济特征。知识资源的导入使经济获得了无尽的动力。对于生存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来说,知识资产正在取代金融资产、固定资产而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产。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成功与否取决于知识的开发、传播、研究、教育和培训,企业有无竞争力主要看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力,而不再是它有多少钱或多少固定资产,这是任何一个企业都必须正视的问题。那些能有效地开发和管理他们的知识资产并拥有比竞争对手更多的知识的企业将会发展的更好。人是知识的创造者和载体。因此,对人力资本和技术的高强度的投入是知识经济背景下企业运作的重要特点。

信息技术及网络经济和文化的飞速发展是知识经济最突出的代表。信息技术向各个部门的广泛渗透,极大的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加速了传统产业的升级和改造。所谓企业信息化,就是利用信息技术改写和重建现有企业的全部管理和业务基础,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信息技术的巨大进步使经济发展进入“柔性生产”时代,也就是个性化生产时代。企业经营开始从传统的集中式生产经营走向分散式生产经营。借助信息技术人们已经可以在管理决策中心和营业终端之间实现实时管理。管理的跨距突破了传统理论的时空限制,可以延伸到任何地方,“贴近市场”的营销理论开始真正走入实践。如在传统经济时代,企业用集中来表现本企业的实力和地位,雄伟、豪华的公司总部曾给来访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并使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的员工产生了极度的自豪感。但现在这种旧观念在分散经营的新经营理论的冲击下已让位给终端柜台的美观和现代化,让位给满足于顾客的效率感、方便感和信任感,让位给以整合顾客服务为中心的新的经营理念。oecd(经济发展和合作组织)在描述知识经济时指出过去人们把企业信息化的终点放到企业内部的整合上,着眼点都是推动管理的进化;现在的重点则是放在企业的外部,即放在为顾客的服务上。这一点对身为服务业的保险企业来说影响更为重大,将使现有的保险经营模式,特别是营销模式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新生企业应借助信息技术迅速建立起完全不同于老企业的经营结构,组织结构,和市场布局结构,按照前重后轻的新原则配置企业资源,竭尽全力贴近市场、贴近顾客,塑造新型的企业形象。

互联网的兴起为经济转型起了决定性的推动作用。互联网打破了时空的界限,无限增加了企业与潜在客户的接触机会,提高了交易的速度和规模,降低了咨询和交易的成本,简化了交易的环节,使快速、便捷的个性化服务和自助式服务成为可能。保险业作为传统的服务产业毫无疑问也被“网”在其中,开始从资本劳动密集型向技术资本劳动密集型转化。在高科技时代,谁拥有技术,谁就拥有市场。虽然目前网上保险销售还存在许多问题,但这种新的销售模式正导致传统的保险销售方式出现一种革命性的变化,有着广阔的前景。

知识经济及信息、网络技术时代的到来,给新生企业划了一条新的、平等的起跑线,使之有了跑赢大企业、老企业,甚至外资企业的机会和可能。但网络技术本身并不能保证新生企业一定会赢得下个世纪的竞争。获胜的机会在于利用新技术对企业再造的结果,即新的企业组织结构、规模和文化的形成,另外还取决于企业外部网络环境的成熟度。同时由于市场进入的科技含量大幅增加,行业准入的资本门槛也相应大幅提高,新生企业要有充足的思想准备和物质准备打好高科技战争。新生企业能否抓住这次战略机遇,赢得新经济时代竞争,避免被淘汰的命运,取决于初始的策略规划,而不是一两件新式武器或概念。

(四)当前新生企业效益不好的成因分析。

(1)基础管。

理的薄弱。

当前新生企业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没有历史,横空出世。换句话说就是大都没有经历过从小到大生存磨练,一上来就是几个亿甚至十几个亿的资产,除了钱和一张金融许可证之外基本上没有任何企业基础。因此先把企业的基本功练好然后再把保险业务的功课做好就成了必然的次序。首先要解决企业该如何办?这样一个极简单又深刻的问题,这是基础;其次才是在高科技时代如何办好保险的问题。目前各新生保险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主要都是基础管理滞后造成的,而非保险技术不成熟造成的。从保险技术方面看,各家财产保险公司在保险技术上的差距并不是很大。在各家新生保险公司经营实践上,共同的特征是保险业务能力普遍强于管理能力,用业务管理代替了基础管理并普遍存在一种轻视基础管理和基础管理人才的浮躁文化。新生企业在基础管理未到位的情况下大规模上业务其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最突出的是基础管理不到位诱发的内部道德亏损。

(2)不利的市场竞争格局。

亏损的第二个成因是垄断状态下的市场竞争。垄断造成了新生企业生存与发展空间的过度狭小,为了拥有生存必须的市场份额,新生企业不得不牺牲属于自己的行业垄断利润来换取保费,即用价格竞争的方式作为主要的市场策略,这必然会导致市场次序进一步混乱。

由于我国垄断的根源在于社会制度的存在基础,即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市场经济),因此,指望近期内通过上层建筑来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是不现实的(调整是有可能的)。企业必须要面对现实并找到这个环境下的适合自己快速成长的方式和道路。

(3)保险市场的特殊性。

由于保险企业的实力和无形资产在保险交易中的权重很大,新生企业在起步阶段一般只能选择那些费率高、标的小,风险分散、技术含量低和易上规模的险种切入市场。于是便形成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在个别险种上产生了“过度竞争”。过度竞争导致企业成本居高不下。生存的问题一下子变成了新生保险公司面临的头号问题,发展的事自然无暇顾及,企业行为日趋短期化,十分被动地跟这市场走。

(4)保险技术二重性的影响。

保险业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效益。保险业务质量评判主要取决于核保核赔技术的水平。造成许多亏损的原因是核保或核赔技术不过关。一般地说核保或核赔技术含两个层面,一是保险技术本身,二是对保险承保对象所处行业的风险识别?t前者可以通过理论学习和培训来提高,后者只能靠实践经验的积累来增强,即阿罗()所说的“干中学”(learningbydoing)。一般地说,新生企业在第一个层面上并不很差,基本上处在社会平均水平上,有些甚至还要稍强些。但在第二个层面上由于新生企业大都采取大企业、老企业的经营模式,没有明确的经营方向,大乎隆式地什么都做,再加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行业更迭频繁,新生保险企业很难掌握承保对象的行业特征和防灾防损的节点,无法在短时间内获取足够的案例进行纵向积累,行业风险识别技能和承保经验积累非常缓慢,难以迅速形成有效生产力。许多交易都因无法充分利用过去的经验造成交易成本高于市场平均成本,导致行业垄断利润的流失。更严重的是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点不同,核保人员不可能什么都懂,这种情况往往使核保环节形同虚设,硬性承保就会埋下重大隐患。为避免出现这种结局,便会出现过度依赖再保险的现象--只要分得出去就保,把再保险变成了新的核保部门,把收取保费也变成了收取分保手续费,企业无法赚取承保利润。在核赔方面的窘境与核保基本类似,往往由于经验不够,不该赔的也赔了,导致利润的流失。另外由于这种经营模式无法有效地组织起企业的.资源投入到新兴市场(有效需求率高的市场),新生企业不得不继续围绕着自己熟悉的传统市场(有效需求率低的市场)去与老企业、大企业抢市场。这不仅耗掉了企业应得的利润甚至造成了亏损,而且限制了新生企业的发展前景,使道路越走越窄。可以说,企业业务经验的积累速度和质量,以及将他们迅速转化为生产力的机制决定了企业的发展速度和盈利能力。

(5)大项目、高风险业务的不利影响。

对新生企业来说,大项目承保虽然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有形象宣传上的意义,然而大项目由于承保技术上的复杂性和展业层次过高也非轻易可以得手。承保大项目犹如攻城作战,城高沟深,非重兵不足以下。久顿兵于坚城之下则费用不足,锐气殆尽。企业易陷入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的窘境。从行销的角度看,大客户由于竞价力强,承保费率过低,在没有形成规模的时候,新生企业的风险也会很高。因此新生企业在实力有限的时候不宜将大项目作为主攻方向,而只能以奇兵相待。如果乱打一气,则会对初创期的企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高风险业务也一样,由于新生企业的实力较弱,对高风险业务赔付的承受力差,为了分散风险,不得不过度依赖分保,企业费了半天劲,只赚了个吆喝钱,在基础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还会出现赔钱赚吆喝的结果。大项目和高风险业务的利润积累慢,对企业初期成长贡献率低,并使企业用散了资源,错过了其他市场机遇,因此在创业初期不宜介入。

(6)企业文化建设步入误区。

衡。决策的科学与否主要取决于领导人的个人素质和决策机制的设计。一般地说草创时期宜用独断的方式,民主是适应发展起来以后的决策模式。在企业草创时期即实行民主决策方式会延缓价值观的统一过程,甚至会使这一努力瓦解。如经营上的分歧和利益上的分配往往会使人们根据隶属关系结党,进而演化为派系之争。派系的出现导致了管理上的不公平,是非没有标准,最终导致指挥系统的崩溃。因此,在企业创立初期就要把保持政治稳定当成一项战略任务来抓。要保持政治稳定就要建立政治核心。具体说就是要树立第一经理人的概念,统一政令,避免出现双头政治和多头政治的权力格局。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巨大的反作用力。上层建筑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虽然受到我国国情的限制有些理论并不能完全在现实付诸实施,但经过努力还是可以建立起基本上符合企业运作实际的企业文化,使企业能够按照自己的特点和规律运行。

二、实施以建设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体系的基本发展战略。

(一)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的核心是专业化经营。

所谓企业核心竞争力是指那些最基本的、能使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获得稳定超额利润的竞争力。核心竞争力有四个基本特征:(一)具有充分的顾客价值,即对顾客能产生根本性的好处或效用;(二)具有较强和较持久的唯一性,即进入壁垒高,不易被模仿;(三)具有相当的基础性和延展性,应该能为企业打开多种产品市场提供支持,对企业一系列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都有促进作用;(四)具有领导性,即总是在经营理念、管理工具、组织架构和产品创新等方面走在市场的前面。核心竞争力的实质是核心专长的建设。核心专长的培养和发展是通过两个途径进行的,一个是通过内部的积累建立核心专长,一个是通过外部的兼并和重组来获取核心专长。在社会分工不断深入和细化的情况下,企业必须明确自己能为之提供最佳产品和最好服务的目标市场,通过在目标市场上的长期积累来形成自己的核心专长。任何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但放在市场上就会有强弱之分。最强的核心竞争力表现为一种能不断的制定行业竞争标准的能力。可以说,谁能不断地制定新行业标准谁就拥有最终的核心竞争力。以目前的财产保险市场为例,垄断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构筑了当前的行业竞争标准,其他企业要想超越它就必须建立新的竞争标准。

核心竞争力理论认为企业超额利润的来源于其核心资源和核心竞争力,企业所在产业的竞争结构并不重要,即便在存在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中,中小企业仍有可能赚到超额利润。尤其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知识和资本的互补性极强,生产力的提高有时无需增加实物资本,而只要改进生产的组织方式就可实现。因此打破垄断的最好方式不是在原有的方式上拚抢,如价格战、资源公关战等,而是在新的生产方式上和特定的领域里向垄断企业发起冲击和挑战。企业必须认识到:它无法为市场中所有的顾客服务。企业不应处处与人竞争,甚至在一些市场上与握有优势的企业对抗,而必须找到并确认市场中最具吸引力,且最能有效提供服务的部分为自己的目标市场。该理论对在当前中国保险市场中的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新生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世界500强都是从专业性很强的企业发展成今天的综合性大公司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企业的发展的过程基本上一样的,凡是从小逐步做大,从简单向综合发展的企业,生命力都很强;凡是过早的铺开摊子,开始就往大的做,业务面面俱到的企业往往都难以为继。任何企业都无法违背这个客观规律,特别在大家实力相差很大而竞争却格外激烈的时候更是如此。即便是目前已经在进行多元化经营的企业,也必然有一两项经营的重点作为自己的核心业务或核心产品,以使企业有一两个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依托或根据地,而不能泛泛经营。如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英特尔的芯片和夏普的lcd显示器等。盲目多元化,往往是一家企业走下坡路的开始;而任何一家成功走了多元化发展的企业,都是以相当的专业化水平为基础的。只有成为本行业的专家,才能做出真正的好产品,才能牢牢地占有市场,在激烈竞争中赚到超额利润。因此,产品的多元化或经营领域的多元化从来就不是问题,在什么发展阶段实现多元化才是问题的关键。

因此,就实际经营策略而言,收缩经营管理范围,强化?t营管理纵深,走先专而后综道路因该是一条兼顾生存与发展的、切合实际的发展思路。专业化就是集约化。专业化带来的是易操作性和经验成本摊薄,使经验和知识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和利用,有助于一个没有经验的企业低成本高速度地积累经营管理经验。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就是资本,经验积累得快,企业成长就快。就保险资源而言,由于我国的经济规模已经相当大,任何一个行业的规模都足以支撑一个新生企业的成长,不存在吃不饱的问题。新生企业要解决的是如何选择一个或数个效益好并前景远大的行业作为自己的发展依托以解决吃得好和吃得久的问题。因此,在发展初期新生企业一定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从一两个险种入手,强行进行突破,通过对核心业务的专业化规模经营,形成局部优势,做出名气,创出品牌,凭借其专业化优势,抢在别人前面先期瓜分甚至垄断某些利润较为丰厚的特定市场,迅速完成利润、市场份额、经验、技术、人才和无形资产的原始积累,实现高效快速的业务增长,然后再向其它险种或领域扩大战果,最终建立全面优势。未来保险企业核心竞争力将是一个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具有为提供一个或数个特定保险市场核心专长的生产服务体系。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针对当前中国保险市场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根据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在未来分工体系中的位置,建设专业化的核心竞争力是新生企业最为急迫的任务。做好、做专和做强是建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原则,也是新生企业在发展初期应奉行的发展战略。

(二)建立以核心专长为依托的销售服务网络。

有一小块根据地,稳稳地站住了脚跟,为总部提供源源不断的现金流和利润,从而充分发挥了分支机构的作用。

(三)建立战略协作同盟。

企业联盟是指企业个体与个体之间结成盟友,交换互补性资源,以期获得长期市场竞争优势。迈克尔u0007波特说,联盟是企业之间的长期协定,它超出了正常的市场交易,但又没有达到合并程度,是扩大市场而又不扩大企业的方法,也是一种不通过合并,就可取得纵向一体化的低成本和特色优势的手段,并能产生1+1〉2的效果。企业联盟的好处在于通过联盟双方均可以用更低的成本,共同进行更敏捷的对外竞争。对新生企业来说结合自己的核心业务以产品为导向与国际上具有相关核心专长的保险企业建立较为紧密的纵向联盟或横向联盟,进行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业务合作与交流是迅速跨越某些发展阶段和为抗衡wto冲击,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到国际水平,有效地占领市场的捷径。联盟不仅局限于业内,也可扩大到业外,主要是借助其他行业企业或组织的行销通路扩大自身产品的销售。策略联盟分研发联盟、技术合作联盟、销售通路联盟、信息联盟、培训联盟、分保联盟、管理联盟、承保联盟、服务联盟等。尤其是销售通路联盟的建立有利于解决保险企业,特别是新生企业,目前面临的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如何解决企业高位切入社会的问题,即如何让自己的业务人员能够尽早接触到潜在保户的上层人员,把推销变成“拉销”,从而迅捷地打开效益型险种承保的大门。

(四)建设以市场创新为中心的强大的可持续研发能力。

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增长源泉是知识的积累和运用。因此要想赢得下个世纪的竞争就必须超常规地建设企业的研发能力,及时总结自己的经验教训,学习借鉴业内外先进企业,收集市场的信息并针对市场的现实和潜在需求作出回应,建立起学习型企业。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学习能力强弱决定了企业的前途。古语说:“学有本源。”企业自身的文化建设就是企业的大本大源。没有这个为基础,企业非但无法学习汲取国内外先进企业的管理技术和经验,反而往往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得不偿失。

重生产,轻研究开发,是计划经济的遗产。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一切生产和销售计划都由国家下达,企业无太大必要建立自己的“大脑”。目前我国的企业仍普遍不重视研究与发展,企业决策主要凭领导人的经验。很多企业把研究与发展部门作为一种装饰物。这一点在保险业显得尤为突出。相比之下,外国公司则把研发作为主要的生产力,甚至是核心生产力加以建设。现在企业的生态环境也一天比一天严峻,再不研究新产品,再不研究市场及其发展趋势,就一天也无法混下去。尤其是wto到来后将彻底打破目前保险业的行业垄断,届时谁能满足顾客日益增长的需求,谁将赢得市场。新生企业不能把希望被动地寄托在监管部门的各种保护性措施上。否则一旦发生突变,企业就会立刻面临绝境。

创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石。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建设过程实际上就是企业创新力的建设过程。由于创新能力的形成需要相当长时间的积累,因此新生企业必须从创立之始就要把创新力的建设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创新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不是单纯的研究能力或开发能力,而是一种能够把握市场机会和技术机会,正确地做出创新的决策,有效地实施这一决策并成功地引入市场的能力。创新分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制度创新。商业技术创新与科学技术创新不同之处是前者不完全追求技术的先进性而是以市场实现度和获得商业利益作为检验创新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准,研发的重点是市场。所谓市场就是一定数量顾客有效需求的集成。市场的创新即不断根据顾客的有效需求推出其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用新技术、新产品创造新市场。学习积累机制是创新的核心问题,是支持创新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创新是需要投入来支持的,必须在制度上、机制上予以解决。创新必须要围绕企业的核心专长进行而不能追时髦,更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

创新分战略性创新和战术性创新。所谓战略性创新主要是根据市场发展规律和趋势,预测出企业下一阶段的创新重点。因此战略创新的重点是对产业更迭的研究与筛选。例如,产险的增长速度连续几年的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更直落到2.93%,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相差4个百分点,完全没有体现出高需求收入弹性产品的行业特征。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国民经济内部各产业系统间的发展存在不均衡,各产业系统的发展速度有快有慢,有兴有落,而作为向其提供服务的财产保险业却没能跟上这种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产品结构和行销策略,因此造成了今天财产保险业的窘境。这种窘境的具体表现是:一方面传统保险消费市场的有效需求在不断下降,但保险业的有效供给却在持续增加;另一方面虽然在新兴保险消费领域出现了巨大的有效需求,但保险业却没有形成相适应的有效供给。传统领域有效需求出现萎缩和新兴领域有效供给没有形成导致了现行保险供给系统出现结构性过剩。这导致了财产保险在产业形成的初期就出现了“过度”竞争,使行业利润整体下滑,朝阳产业突呈“夕阳产业”的端兆;同时由于财产保险业没有主动搭乘上高速发展的新兴产业列车,所以无法与国民经济同步发展,自然也就发育迟缓。对新生企业来说,新兴市场各方利益尚未定型,因而进入成本相对较传统市场为低(传统市场的利益格局已形成,新企业不易打破),战略回报高;另外新兴市场的保源优良,亦是保险资金的好投向,将会形成保险、投资的良性循环。孙子曰:“凡战,以正和,以奇胜。”这既是战争的法则,也是商战的法则。对新生企业来说,正,就是在传统的市场上解决当家吃饭的问题,属于战略防御,主要解决生存问题;奇,就是建设新兴市场的供给能力,属于战略进攻,目的是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企业能否笑到最后关键看如何出奇制胜。因此,新生企业战略创新的核心就是找出这些新兴市场,加强对新兴保险消费市场供给能力的建设,及早形成对新兴市场的供给能力,淡出传统市场。

所谓战术创新,则指针对o§品的创新。但产品创新不是盲目的,并非任何产品都有创新的价值。为了追求价值最大化,战术创新必须要放到战略创新的框架内,也必须要借助理论工具进行指导。因此,新生企业要推出有生命力的产品就必须首先研究所选定相关产业,即自己的目标市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研究这些产业经济寿命,然后再根据这些朝阳产业的具体需求设计产品。以往我们一直在倡导险种创新但收效不大,其中关键问题在于大都没有把险种创新放到产业寿命的背景下进行,而只是围绕着传统市场进行产品“改良”,产品寿命过短。

从策略看,创新又可分为率先创新和模仿创新。新生企业的最大优势就是可以模仿和借鉴前人的经验和技术,这是造就后发优势的主要内在机理。因而模仿创新必然是新生企业的基本策略。

(五)以电子商务为核心建设新型的管理和销售模式。

业来说就是借助信息技术使企业的人力服务能以电子的速度流动起来,在信息流的基础上形成服务流,最终实现大量高速的现金流。

由于未来的企业经营严重依赖企业信息流的速度和对其所含重要信息的汲取。因此新生企业从一开始就要把电子化管理写入自己的发展规划并配备充足的资源。在信息泛滥的时代,培养和组织一支拥有大量高素质的信息分析专家队伍将成为企业克敌制胜的法宝。脑库和数字化神经系统(而不是网站)的建设将是电子化企业与传统企业的分水岭。

由于从理论上说电子商务可以无限制放大企业的经营规模,企业在信息化后经营规模不是缩小而是扩大(“减员增效”将变成“增员增效”),成败的关键在于你的服务流能否跟上。因此必须把新型销售终端的建设纳入战略建设轨道,按前重后轻的原则配置资源,建立充足的、现代化的销售终端,把最优秀的人才、最多的资源都放到最贴近市场,最贴近顾客的地方,为顾客提供最高品质的服务。

当然电子商务是一个社会性系统工程,它的建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真正进入实用和主导地位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如社会网络基础系统的建设,网络用户的规模和购买能力,网络消费文化和习惯的形成,网络财务安全(既对企业而言,也对个人而言)等都还在发育中,远未到成熟期。对其目前在营销方面作用的不切实际的夸大将会过早耗掉新生企业有限的资源,从而造成严重损害。因此,虽然对新生保险企业来说电子商务是必由之路,越早明确就越主动,但并非马上大规模投入。从整合步骤看,要采取渐进式战略,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先做好企业内部的电子化信息系统和的并网准备,第二步进行企业组织内部体系的改造(这是根本)。要注意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一般地说电子商务要经过四个阶段:即基础网络建设阶段、办公自动化阶段、建设企业核心业务管理和应用系统阶段;电子商务直接增值阶段。

(六)“深根固本以制天下”

在现存的市场格局和行业环境下,只有经过认真的规划和较长时期的努力,新企业对老企业的优势才会展露出来。任何速胜的观点都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应该去掉浮躁的心态,着眼于长期的竞争,所谓“风物长宜放眼量”,等待时机。要耐得住寂寞,做到“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鸣,一鸣惊人。”

发展是硬道理。发展不仅仅指速度,也包括效益。但不论是效益还是速度都只有放到战略中才能看出它的价值。在不同阶段要有不同的效益和速度指标。在企业内部环境已与企业外部环境不可分割的情况下,主观想稳,客观形势是否允许?主观想快,客观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来支持雄心勃勃的目标?另外效益是由速度的质量决定的,而速度质量的高低取决于战略资源投入的价值取向、数量多寡和管理实践运行的质量和水平。如果效益不好的原因属于资源投入和配置问题,就要从根上解决,即从投资决策层解决;如果属于管理问题,就要从经营层解决即对战术措施进行调整。

新生企业的发展初期可以没有直接效益(但会形成间接效益,如无形资产、市场占有率、机构和规模经验等),但从战略上看,则必须要有直接效益,这是企业经营的起点也是终点。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效益决不能仅停留在是否有当期现金回报这样一个肤浅的水平上,而应该放在长期的基础建设上。

“深根固本以制天下”。新生企业要敢于加大在基础设施上的力度,打好发展基础,在基础上投入的越多,以后经营上的难度就会越少,发展就会越顺利;基础没打好,盲目上规模,就会出问题。基础打好了,再大干快上,加速发展。

(七)管理人才是做好企业的基础,专业人才是开拓市场的基础。

保罗·罗默在四要素经济增长理论中把人力资本排在第一位,而把新思想、资本和非技术劳动等因素依次排在其后表明了人力资本的重要性。

知识经济的重要特点是对人力资本和技术的高强度的投入。企业的不断地学习和归类及利用信息的能力已成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是知识的载体和学习主体,因而人的因素与企业效益的互动力越来越大。简言之,企业经营管理的好坏就是对人的积极与消极两个方面管控的好坏。

服务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人的素质高低和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人才是服务业的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当前保险业最稀缺的资源是人才,新生企业从建立伊始就该不惜一切代价去垄断人才(垄断了人才就意味垄断了市场,建立了别人进入市场的障碍。专业化经营的发展战略为新生企业利用有限的实力垄断相关的最优秀的人才提供了前提条件)。目前各家新生财产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人才缺乏的问题。在老企业采取措施以防止自己的人才外流之后,新生企业的人才缺乏的问题更显突出。此外人才成本的不断攀升也向新生企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一问题在外资保险大举进入之后将会更加尖锐。除了人才短缺的问题外,人才的质量也是令新生企业深感头痛的,新生企业的保险人才在从业经历和时间上普遍弱于老企业。然而在所有人才问题中,最严重的问题还不是缺乏业务人才的问题,而是缺乏管理人才的问题。从各家新生保险公司内部实践看,保险业务能力普遍强于管理能力。因此要扭转重保险技术轻管理技术的传统经营理念,树立科学管理是第一生产力的新思维。要充分认识到保险技术只是一个保险企业理应具备的常规技术,决定企业命运的是管理。现在一谈缺人就是指缺懂保险的,其实新生保险企业更缺懂企管的,懂研究的,具有情报收集和分析能力的。要打破目前存在的门派观念,破除保险圈内的近亲繁殖,让其他行业的新鲜血液尽可能多的流入到保险行业。不仅要在国内找,还要到国际上去找合适的人。要把管理人才的使用、培养放到工作的首位。既要注意从保险专家中培养管理人员,使之具备基本的管理技能和长远的战略思维;更要在重视将管理专家迅速转化成保险专家;还要及时从其它相关行业,特别是新兴产业,引进专门人才,将其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成既懂保险又懂专业的两栖人才,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储备后备力量。要形成以管理人才为主,以业务人才为辅的基本人才战略。

(八)保险投资相辅相成,初期以保险为主。

不同时期的作用,可以使企业在制定战略规划时对不同时期的企业任务有所侧重,在资源配置上也可有所轻重。可以说,新生企业目前的最主要任务是把保险业务做上去,在有行业垄断利润的时候赚取垄断利润,尽快利用主营业完成原始积累,打个好基础。

结束语。

垄断、wto和知识经济背景下的信息技术是影响当今中国保险企业发展的主要外部因素。基础管理薄弱、经营方向不明、指挥系统不科学和文化建设流于形式是导致陷入亏损困境的内部因素。这些横阻在新生企业面前的问题都是造成新生企业危机的关键,同时它们也是新生企业制定发展战略的依据。

对广大的中小新生企业来说,在建设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过程中除了借鉴国内外保险企业的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经验和技术外,还|t学习他们的发展史。任何企业经营管理策略都非凭空而出的,必然与当时的市场环境及其历史文化密切相关,与该企业当时的发展阶段相对应。

但是战略目标能否达成最终取决于企业对战略的认知程度和愿意为此付出多大代价。可以断言,付出的多,决策及时,方向正确的企业一定会成功。战略规划的质量取决于企业对市场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和规律的把握。新生财产保险企业必须密切关注周边环境的变化,提前做好应变计划和措施,方能够生存并且发展下去。而那些不重视发展战略研究的企业必然会遭到失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建设是企业最重要的和全局性的战略任务,企业必须做好长期为此付出代价的准备,真正建立起一个独特的、不易模仿的、可持续开发新产品、技术含量高的并能为顾客带来超值服务的核心竞争能力。

作者: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克加入时间:-7-7。

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合同

本报讯90%以上的企业和员工都认识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作用,但投保企业补充养老险的企业却很低,国有企业为39.4%,民营企业只有9.9%。这是5月18日召开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市场调查报告发布会上传出的信息。

调查显示,没有预算是企业目前还未实施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最主要的原因,缺乏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鼓励也是部分企业的顾虑。企业选择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时,最关注的是保险公司的服务和品牌,其次是投资管理能力;而作为计划的受益者员工,最关注的是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能力,因为这将影响到其最终获得的养老金水平,其次是保险公司的服务能力。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保险方: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

投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财产保险合同,采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签订。”为履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和投保方都应明确如下合同的内容和双方的责任:

第一条保险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

(财产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的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工具、运输货物等物质财富。投保方必须是这些被保险财产的所有人、经营人或与该财产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

第二条座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物、生产设备的坐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

第三条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

(即保险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负责补偿的最高金额。保险金额不应超过保险财产的价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险财产价格,保险合同无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过保险部分的保险金额必须减去。)。

第四条保险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方只对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的保险事故负责,按规定承担补偿责任。投保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因救护被保险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保险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除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方遇有法律规定的保险事故时,可以免除补偿的责任。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过失;事故发生后超过规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险方;投保方放弃对造成保险财产损失的第三者的追偿权;保险财产的损失已经得到补偿等,都可以使保险方免除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六条补偿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财产以全部价值投保的,当发生保险事故遭到全部损失时,保险方应偿付全部保险金额。被保险财产如以部分价值投保的,应根据损失情况按比例偿付。)。

第七条保险费交纳办法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费按照一定的比例从保险金额中计算出来。投保方应按规定的办法向保险方交纳保险费。

第八条保险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有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方才负赔偿责任。保险期限一般以一年为期,期满后,可续订;货物运输保险,一般是从货物起运时起,至运达目的地时止。)。

第九条投保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_。

1.投保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保险费,如不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方有权要求其交付保险费及利息或终止保险合同。保险方如果终止合同,投保方仍应交纳终止合同前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2.投保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关于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和保险财产的安全。保险方可以对被保险财产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否则,由此引起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投保方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3.保险标的如果变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险程度,投保方应及时通知保险方,在需要增加保险费时,应当按规定补交保险费。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项义务,由此引起保险事故而造成的损失,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4.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方。如果投保方没有采取措施,保险方对因此而扩大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5.投保方如隐瞒被保险财产的真实情况,保险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不负赔偿责任。

6.投保方发现被保险的财产有危险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因而发生事故并造成损失,由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保险方的赔偿责任________________。

1.对于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在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被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人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要求,保险方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必须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方,并协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

3.投保方为了避免和减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进行的施救、保护、整理、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出的对受损标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按照合同规定,由保险方负责偿付,但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

4.投保方要求保险方赔偿时,应当提供损失清单和施救等费用清单,以及必要的帐同、单据和证明。保险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赔偿的凭证后,根据合同的规定,核定应否赔偿:在与投保方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应在十天内偿付。保险方如不及时偿付,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自确定赔偿金额之日起十日后,开始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时对企业短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保险合同一经成立,保险方不得在保险有效期内终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保险合同的协议,保险方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时,应将按日计算的未到期的保险费,退还投保方。除非保险合同另有规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终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还保险费。

保险方:_____(章)投保方:_____(章)。

代表人: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帐号: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合同

|||值投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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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

|险||||||。

|||||||。

||特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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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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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产||||||。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附||||||。

|加||||||。

|险||||||。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保险责任期限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特别|||。

|约定||占用性质:|。

|投保人地址:开户银行:||。

|电话:银行帐号:|本投保单未经本公司签章不发|。

|联系人:财产座落地址:___|生法律效力。|。

|行业:______||。

|所有制:共个地址||。

|---------------------||。

|本投保人兹声明上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章|。

|各项均属事实,并同意以本投保人签章:||。

|投保单作为订立保险合同||。

|的依据。年月日|年月日|。

本保险也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投保。

经(副经)理:经办人:

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合同

摘要:垄断wto和知识经济背景下的信息技术是影响当今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主要外部因素。基础管理薄弱经营方向不明指挥系统不科学和文化建设流于形式是导致新生财产保险公司陷入亏损困境的内部因素,同时也是新生保险公司制定发展战略的数据。因此,公司竞争力建设的核心是专业化经营,并建立以核心专长为依托销售服务网络,战略协作同盟,以市场创新为中心的强大的可持续研究开发能力以及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新型管理销售模式。

当前我国的财产保险市场正处在转型期。垄断、wto和信息技术是影响当今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三大因素。新生企业要制定发展战略就必须要针对这三个因素进行。在严重的市场垄断和wto的紧逼面前,弱小的企业仅仅像竞争对手那样调配资源是无法获胜的,必须通过对战略的选择来改善自己的行业地位,除此之外任何战术性的调整都无济于事。所谓战略并非是很虚或很遥远的东西,把现实中正确的事长期坚持做下去,就是战略。企业必须认识到如果战略错了,则战术上无所谓对错;只有战略对了,战术上的对错才是经营上的焦点。战略决策是关系到企业发展方向的决策。企业必须要重视对发展战略的研究,掌控生存环境的发展变化的规律和趋势,借用先进的理论来指导企业的发展,根据战略科学合理地安排短中期目标,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树立战略致胜的新思维,看重战略目标的实现。“百年老店”是战略策划的结果,而非经营的结果。企业生存的寿命与企业思考的深度和广度成正比。要扭转长期形成的“宏观不管,微观管死”的旧管理模式,加强战略管理和控制,加大战术上的自主经营。

新生的财产保险企业由于其诞生在国家经济转轨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特殊时期,更应该注意自己周边环境的变化以便能够制定出一套切合实际的'发展战略和策略。产业组织理论认为,市场环境决定市场结构,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决定市场绩效。因此,要想比较准确的预测和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就必须深入地分析企业面对的市场环境。

下面将从财产保险的产业环境入手分析一下新生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称新生企业)的发展战略。

(一)来自wto的挑战。

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和趋势。中国加入wto是既定国策。国际竞争家门化已变为无法回避的实事。因此,不论新生企业愿意与否,都必须准备迎接来自国际保险业的挑战。由于社会、经济制度和文化存在根本性差异以及长期处于政府的政策保护和国有企业一家独霸的市场垄断之下,wto对中国保险企业来说是相当陌生的。这种经济体制上的陌生性使我国保险企业所面临的挑战远比其它发展中国家保险企业在“入世”时所面临的挑战要大得多,风险自然也要大得多。如何抓住“入世”前最后几年的过渡期加速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充分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应是各家保险公司关注的焦点。

wto对中国经济最大的影响就是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国际分工,所有的中国产业都将在这一框架下重新定位,作为服务业的中国保险业也将随之重新界定自己的服务对象。随着产业的重新排序和分化,市场将会分为厚利市场(profitablemarket)和薄利市场(unprofitablemarket)。有可能出现外资企业据有厚利市场而把薄利市场让给内资企业的产业格局。因此,如果定位不清中国保险业在新的分工体制下可能会丧失今天在本国市场的主导地位,沦为附庸。这将是wto带来的最大的威胁。所以,国内保险企业如何审视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师夷之长以制夷”,通过抓住再定位的机会来化解强敌的威胁,在特定的目标市场上牢牢占据主导地位是解读wto的关键。但是,这是一个复杂的组织再造工程,而不是简单地“认识”问题。《世界银行19发展报告提纲》在谈到是“搭上车”还是“落伍”的问题时指出“赶上并不是轻而易举,简单迅捷的事,需要的也不仅仅是资本积累”

[1][2][3][4]。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五)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

(一)爆炸物品;

(二)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三)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二、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三)雷电;

(四)飓风、台风、龙卷风;

(五)风暴、暴雨、洪水。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发;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二)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文档为doc格式。

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第一条保险标的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五、非机动交通工具;六、口粮;七、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第二条不保财产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保险责任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五、管道爆裂;六、存放在保险地点室内,本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七、在发生上述保险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责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敌对行为、冲突、罢工、暴动;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元/千元保险金额。

第六条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____年、____年、____年三种,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24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七条赔偿处理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二、本条款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险金额为限。三、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扣除。四、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六、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险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险金额时,该保险单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七、如果本保险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标的,应当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如果被保险人从其知道保险标的遭受损失的当天起满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八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险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满2年不领取赔款的,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八条被保险人义务一、被保险人应按照保险人规定的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储金标准,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险储金。保险期满,保险人应将全部保险储金退还给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如在保险期限内要求退还保险储金,保险人按照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规定的费率计收当年保险费,保险费从退还的保险储金中扣除。二、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三、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有被保险人变更保险标的地址、保险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四、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及向当地公安或有关部门报告。五、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本条一至四款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终止保险合同。

第九条其他事项。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_)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险人: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方: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

投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财产保险合同,采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签订。”为履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和投保方都应明确如下合同的内容和双方的责任:

第一条保险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

(财产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的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工具、运输货物等物质财富。投保方必须是这些被保险财产的所有人、经营人或与该财产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

第二条座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物、生产设备的坐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

第三条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

(即保险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负责补偿的最高金额。保险金额不应超过保险财产的价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险财产价格,保险合同无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过保险部分的保险金额必须减去。)。

第四条保险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方只对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的保险事故负责,按规定承担补偿责任。投保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因救护被保险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保险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除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方遇有法律规定的保险事故时,可以免除补偿的责任。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过失;事故发生后超过规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险方;投保方放弃对造成保险财产损失的第三者的追偿权;保险财产的损失已经得到补偿等,都可以使保险方免除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六条补偿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财产以全部价值投保的,当发生保险事故遭到全部损失时,保险方应偿付全部保险金额。被保险财产如以部分价值投保的,应根据损失情况按比例偿付。)。

第七条保险费交纳办法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费按照一定的比例从保险金额中计算出来。投保方应按规定的办法向保险方交纳保险费。

第八条保险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有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方才负赔偿责任。保险期限一般以一年为期,期满后,可续订;货物运输保险,一般是从货物起运时起,至运达目的地时止。)。

第九条投保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_。

1、投保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保险费,如不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方有权要求其交付保险费及利息或终止保险合同。保险方如果终止合同,投保方仍应交纳终止合同前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2、投保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关于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和保险财产的安全。保险方可以对被保险财产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否则,由此引起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投保方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3、保险标的如果变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险程度,投保方应及时通知保险方,在需要增加保险费时,应当按规定补交保险费。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项义务,由此引起保险事故而造成的损失,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4、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方。如果投保方没有采取措施,保险方对因此而扩大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5、投保方如隐瞒被保险财产的真实情况,保险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不负赔偿责任。

6、投保方发现被保险的财产有危险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因而发生事故并造成损失,由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保险方的赔偿责任________________。

1、对于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在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被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人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要求,保险方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必须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方,并协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

3、投保方为了避免和减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进行的施救、保护、整理、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出的对受损标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按照合同规定,由保险方负责偿付,但最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

4、投保方要求保险方赔偿时,应当提供损失清单和施救等费用清单,以及必要的帐同、单据和证明。保险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赔偿的凭证后,根据合同的规定,核定应否赔偿:在与投保方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应在十天内偿付。保险方如不及时偿付,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自确定赔偿金额之日起十日后,开始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时对企业短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保险合同一经成立,保险方不得在保险有效期内终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保险合同的协议,保险方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时,应将按日计算的未到期的保险费,退还投保方。除非保险合同另有规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终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还保险费。

保险方:_____(章)投保方:_____(章)。

代表人: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帐号: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财产保险合同

第一条凡座落或存放在本保险单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即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同)投保:

(一)房屋;。

(二)房屋内装璜、家具、用具、床上用品、服装;。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首饰;。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的本条第(二)至第(四)项所列财产和专业人员使用的专业用品,保险人亦可予以承保。

不保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标的范围之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机、农用机械;、

(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所销售的商品;。

(五)烟酒、食品(米、面除外)、药品、化妆品;。

(七)移动电话和便携式电脑;。

(八)违章搭建的建筑或设施装置;。

(九)被保险人非法占有、持有的财产;。

(十)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

(二)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

责任免除。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接或间接物质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虫蛀、鼠咬、霉烂、变质、自燃、自然损耗;。

(六)工艺不善、原材料缺陷、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

(七)不属于本条款第三条列明的其他原因引起的损失。

第五条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损失,以及其他不属于本条款第三条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期间。

第六条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为1年、2年、3年、4年、5年五档,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一,并记载于投保单和保险单中,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期间内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第七条本保险的保险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二)如投保人购买多份本保险,保险财产的总保险金额为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乘以实际投保份数;但总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三)在保险责任期间,如投保人增加投保份数,总保险金额将相应增加,增加额为增加、的投保份数乘以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如投保人减少投保份数,总保险金额将相应减少,减少额为减少的投保份数乘以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八条本保险的保险费按以下方式计算:

(二)如投保人购买多份本保险,保险人收取的年保险费总额为单份保险的年保险费乘以投保份数。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及责任。

第九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投保人应对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

(四)被保险人应当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七)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本条款规定的各项义务,或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经支付的赔款,亦可终止保险合同。

赔偿处理。

第十条。

(三)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合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

(六)从保险人书面通知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一年内,如被保险人不领取赔款,也作为自愿放弃保险保障权益处理。

附则。

第十一条在保险责任期间内,若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提前解除本合同,经保险人同意后,本保险合同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保险责任终止。

第十二条本保险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各文件之间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有冲突,以如下序号在前的文件中的约定或解释为准:

(一)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

(三)保险条款;。

(四)投保单。

第十三条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顺序处理:

(一)提交保险单签发地的保险人的经营机构所在地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如上述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则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特别约定条款。

特别提示。

第一条本特别约定条款是华泰居安理财型家庭综合保险(家庭版)的备选条款,投保人可在购买基本保险的基础上选择本特别约定条款,如果投保人同时选择本特别约定条款,则基本保险条款和特别约定条款共同构成构成本保险的条款。

本特别约定条款只能和基本条款结合使用,单独使用时不发法律效力。

保障金的确定。

第二条投保人投保本保险时,可以选择缴纳保障金的形式。

(一)如投保人投保一份本保险,其应缴纳的保障金为10000元人民币;。

(二)如投保人投保多份本保险,其应缴纳的保障金总额为一份本保险应缴纳保障金乘以投保份数。

第三条保障金应一次性缴纳。

给付金的确定。

第四条在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后,不论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实际支付了保险赔偿金多少,不影响投保人领取给付金。

第五条如投保人只投保一份本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以领取的给付金按下列方式确定:

(一)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三年,则给付金为10933元人民币;。

(二)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五年,则给付金为11905元人民币。

第六条如投保人投保多份本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以领取的给付金按下列方式确定:

(一)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三年,则给付金为投保份数乘以10933元人民币;。

(二)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五年,则给付金为投保份数乘以11905元人民币。

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时给付金的确定。

第七条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期间内,投保人要求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的,应在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到本公司办理退保手续;但投保人只能要求按份退保或退保全部份数。

第八条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时,给付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六)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四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含四年),给付金=退保份数x(10000+1000ox保险天数x0.009%一对应的手续费)。

给付金的领取。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给付金只给付给投保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第十条投保人在领取给付金时,须携带保险单正本、相关批单正本、发票、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如投保人委托他人代理领取给付金的,代理人代为领取时,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出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代理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第十一条如保险单正本、相关批单正本、发票丢失,投保人应及时到保险人经营场所办理挂失手续;在挂失手续办理之前,如给付金被冒领,保险人不负责任。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家庭财产保险条款及在保险单上注明的其他条件承保被保险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下该财产的保险。

保险财产项目。

保险金额。

特别约定。

房屋及其他附属设备。

其他保险财产。

(见条款第二条二、三、四项)。

代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财产。

(应分别列明财产名称及金额)。

保险费率:每千元元附加盗窃险:每千元元。

保险费:人民币$。

自年月日时起。

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承保记录。

签章登记会计复核。

财产保险合同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为促进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保证保险代理行为合法、公正、有序进行,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依照《xxx合同法》、《xxx保险法》及中国xxx关于保险代理的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就保险业务代理合作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代理险种及地域范围:

险种名称代理地域范围。

2、代理业务范围:

(1)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对所代理的保险业务无理赔权,亦不得代理甲方签定订立任何赔付协议或作出任何形式的赔付承诺。

1、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于出具保单正本三个工作日按甲方制定的结算程序与甲方结算该业务保险费。

2、甲方在乙方转交的保费到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

3、甲方按实际所收保费向乙方以转帐形式支付代理手续费。各险种代理手续费标准为:

险种名称代理手续费比例(%)。

1、甲方应对乙方作好《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并依据中国xxx的要求,协助乙方有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投保单、保险条款、宣传材料及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资料,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包括单证管理在内的保险基础知识培训和实务培训。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的全部保险业务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须积极主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代理权限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超权限代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将其经授权代理的保险业务转授第三方代理。

6、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国xxx的有关规定并依据甲方制定的各项保险代理规定、承保规定和操作程序办理代理业务。

7、乙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及各种表格,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8、乙方在代理销售保险时,应如实向投保人转告投保声明事项,引导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实告之义务;向投保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说明,并对免责条款依法进行“明确说明”。

9、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将保费及利息划付给甲方,甲方则应及时向乙方按比例支付代理手续费。

10、乙方代理的保险业务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有义务在获知客户出险信息后即时通知甲方。

1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和信用,对外签定抵押合同或出具担保函,不得以甲方出具的保单进行质押活动。

本合同有效期自xx年xx月xx日零时起至xx年xx月xx日二十四时止。但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双方约定解除或依合同规定可单方解除合同起,代理期限即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时,须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期限内要求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

3、乙方在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自动终止:

(1)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

(2)在保险代理业务中有欺诈、背信、伪造文书行为;。

(3)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骗保险公司;。

(4)挪用侵占或贪污保险费;。

(5)被xxx收回或吊销《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回或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若乙方违反中国xxx的有关执业管理规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本代理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开始并在15日内结清一切保险费、代理费及有关帐务,办理未决赔案、保险单证等文件的交换,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本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缴交保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代收的保险费。

2、乙方如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代理范围开展业务,或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违反甲方有关业务规章制度,经甲方制止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因各类表见代理行为而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甲、乙双方之间一切有关本合同项下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修订。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日期:

日期:

财产保险合同

对我国财产保险公司而言,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产品开发才是其健康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从某种意义上讲,产品开发是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根本,也是业务赖以存在的基础。而保险合同设计又是产品开发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本文分析了我国财产保险合同中需要改进之处并提出相应的创新方向。

美国的商业财产保险条款中都是采用附属保单的形式,即保障范围和条件是单独的,需要那一项就采用那一项,然后和其他的附属保单及一些专门的条件事项组成一个完整的保单。例如按照保险责任来分国分为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相对应的是美国采用基本附属保单(basicform)、责任范围广泛的附属保单(broadform)和特殊附属保单(specialform)。早在美国使用标准火险单时期,就有数以百计与之相配套的附属保单和批单,以适应不同的保险财产特点和投保人的需要。不同的附属保单和批单在内容上都与标准火险单相衔接和配套,做到了保险合同格式标准化。例如,标准火险单、普通财产附属保单、预防通货膨胀批单与营业中断附属保单等都可以合用,避免了各种单证之间的内容重复。标准火险单不能单独使用,它必须加上适当的附属保单和批单。现代美国的商业财产保险分为单险种保单和一揽子保单两大类。商业一揽子保单包括共同的保单声明事项,条件事项、一份或多份保险责任范围附属保单和适用的批单,以及补充的声明事项和条件事项。上述这些单证之间在内容上仍然相互衔接和配套,如包括建筑物和动产保险责任范围附属保单、作为承保的损失原因的特殊附属保单、地震附属保单、建筑商风险保险责任范围附属保单、建筑物和动产功能价值批单等内容。

现代保险业务出现综合化趋势,一揽子保险单能承保不同可保利益的风险。一揽子保险单首先可以给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全面的保障,其次避免了多份保险带来的巨大的重复成本,比如调查企业的经营和风险状况周围的环境风险等等,再次可以给企业和保险公司之间建立长期的友好的关系,对保险公司来说这么大的客户是很有吸引力的,并且有利于形成保险公司的品牌效应,通过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够让企业信赖自己的保险产品,让其愿意并且专一购买自己的产品,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揽子综合保险能够有较低的保费这是由于成本的降低同时能够平摊风险,使得整体的赔付率变化幅度不会很大,这也方便保险公司预期风险制定比较合理的保费但是与专业化的'保单相比选择哪一种就要看消费者的偏好,倘若投保人并不需要那么多功能的保单,而只关注某一方面利益的保障,可能会更偏向与选择专一功能的保险,另外一揽子保险的保费总额很大,有时候超过企业或个人的承受能力所以,更偏好专一的保险而不是综合保险。。

美国财产保险业的私人、商业汽车保险单、房主保险单、企业财产和责任综合保险单的优点可供我国财产保险开发车险、家庭财产险、企业财产险借鉴。其中私人汽车保险单业除了车损险和责任险,还包括医疗费用给付条款、未保险驾驶人条款,后两者是目前我国车险保单中空白的。美国的企业财产和责任综合险基本的保险责任分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犯罪保险、锅炉和机器保险四大部分,除了劳工险、汽车保险、保证保险等特殊险种,其余的保险范围可以选择,即加上适当附属保单和批单。iso设计的美国的房主保险单(ho1-8),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承包住宅、其他建筑物、动产、额外生活费用支出和房租收入损失;第二部分提供个人责任保险和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保险。

以美国的火灾保险单附属保单为例。被保险人不愿意购买那些保额超过他们的建筑物市价的保险,而保险人担心道德和心理危险因素也不想承保这样保额的保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美国的商业财产险中有以下两种批单可以使用:建筑物功能价值批单(functionalbuildingvaluationendorsement)和动产功能价值批单(不包括存货)。这些批单规定损失理算以功能重置成本为基础。功能重置成本是指用相似的可以履行相同功能但不一定同受损的财产一样的财产来置换受损财产的成本。

另外很多企业或组织的动产的价值特别是待售商品的价值会发生巨大的波动(或升或降)。由于普通的财产保险不能对波动的价值提供满意的保险,投保人或者超额投保支付了过多的保费或者就是不足额投保。申报价值附属保单和旺季保险限额批单提供了解决价值波动问题的方案。在申报价值附属保单(valuereportingform)中,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向保险人定期申报投保的营业性动产的价值。如果被保险人申报的价值准确和及时,即使损失发生时的价值大于上次申报给保险人的价值,保险人也会全额赔偿损失(受保额和免赔额限制)。旺季批单通常是在签发保单时附加上去的(也可能在保险期中间加上去),保费是在保额增加的时期按比例收取的。旺季批单适用于那些存货价值浮动有规律的小型企业。

财产保险合同有一些国际通用条款,如代位求偿权条款、重复保险条款、争议处理条款等。除前述的共同保险条款之外还应增补如下几项通行条款:

被保险人的定义条款。被保险人可以是指名的被保险人及其法定代表。指定被保险人的法定代表为被保险人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在被保险人死亡、精神错乱或破产情况下保险人拒绝赔偿,被保险人的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接管人等属于法定代表。因此,这些条款很有必要。

空房条款。当建筑物无人居住或未被占有连续超过一定天数后所发生的损失应予以除外不保。在这种情况下损失概率增加,部分损失容易成为全损。目前只有平安保险公司的家庭财产保险产品中已把它列入责任免除。但这一除外责任同样适用于我国的企业财产保险。

保护受押人权益条款。按照可保利益原则,受押人对抵押财产也有可保利益。受押人通常是向抵押人发放购置房地产的贷款,以房地产作为抵押贷款的担保品。一旦作为担保品的房地产遭受损失,受押人有可能得不到贷款的偿还。保护受押人权益的办法有多种,如由受押人购买等于其可保利益的保险;或由被保险人(抵押人)把保单转让给受押人等。在我国,针对个人购置商品住房,保险公司相继开办了抵押商品房保险和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险种。在抵押商品房保险中,受押人通过保单上的批注优先取得等于其可保利益的保险赔款权利。事实上,只要在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中设置这一条款或批单,就毋须单独开办这类抵押商品房保险。如今,企业通过向银行取得抵押贷款来购置房地产也是屡见不鲜的,比较可行的办法还是在条款或合同中设置与前述的标准抵押条款类似的条款或批单。

估价条款。美国的商业财产保险的建筑物和动产保险责任范围附属保单中的估价条款仍规定保险财产价值估价是以实际价值为基础,但也规定了一些例外,如损失2500美元以下的建筑物、已出售但尚未交货的存货。玻璃、装修。重要文件和记录等。

鉴定(公估)条款。当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对财产的估价或赔款金额发生争议时,就要使用鉴定(公估)条款。鉴定类似于仲裁程序,规定鉴定条款的目的是减少诉讼。

我国财产产品开发的一个瓶颈就是缺乏准确、可分析的数据库。这和我国财产保险业起步较晚,重发展速度、保险费收入增加分不开的,财产保险费率厘定由于其标的风险程度的差异,风险分级对数据库的依赖性不言而喻。随着中国财产保险竞争格局的形成,任何一家公司市场份额都是有限,鉴于财产保险标的风险差异大,建立同业的费率厘定组织和保单设计协会无论从整合行业资源还是促进市场竞争和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都是很重要的。在这方面,美国财产保险公司联合建立费率厘定机构(iso、aais),保险公司向费率厘定局提供损失统计数据做为费率厘定局制定纯保费和成本分析的基础,费率厘定局做出纯费率供报保险公司是用,同时提供的信度、风险分级、成本分摊供财险公司参考,大量原始数据的积累,使得精算预测准确性的提高。

财产保险合同

编号:

委托人(甲方):**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代理人(乙方):

为促进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保证保险代理行为合法、公正、有序进行,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代理的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就保险业务代理合作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范围:

1、保险险种及地域范围。

险种名称。

2、代理业务范围:(1)代理推销保险产品;(2)代理收取保险费;(3)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对所代理的保险业务无理赔权,亦不得代理甲方签定订立任何赔付协议或作出任何形式的赔付承诺。

二、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1、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于出具保单正本三个工作日按甲方制定的结算程序与甲方结算该业务保险费。

2、甲方在乙方转交的保费到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

3、甲方按实际所收保费向乙方以转帐形式支付代理手续费。各险种代理手续费标准为:

险种名称。

代理手续费比例(%)。

三、权利和义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作好《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并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协助乙方有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投保单、保险条款、宣传材料及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资料,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包括单证管理在内的保险基础知识培训和实务培训。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的全部保险业务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须积极主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代理权限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超权限代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将其经授权代理的保险业务转授第三方代理。

6、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并依据甲方制定的各项保险代理规定、承保规定和操作程序办理代理业务。

7、乙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及各种表格,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8、乙方在代理销售保险时,应如实向投保人转告投保声明事项,引导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实告之义务;向投保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说明,并对免责条款依法进行“明确说明”。

9、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将保费及利息划付给甲方,甲方则应及时向乙方按比例支付代理手续费。

10、乙方代理的保险业务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有义务在获知客户出险信息后即时通知甲方。

1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和信用,对外签定抵押合同或出具担保函,不得以甲方出具的保单进行质押活动。

四、代理期限:代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但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双方约定解除或依合同规定可单方解除合同起,代理期限即行终止。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时,须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期限内要求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

3、乙方在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自动终止:(1)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2)在保险代理业务中有欺诈、背信、伪造文书行为;(3)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骗保险公司;(4)挪用侵占或贪污保险费;(5)被保监会收回或吊销《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回或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若乙方违反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执业管理规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本代理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开始并在15日内结清一切保险费、代理费及有关帐务,办理未决赔案、保险单证等文件的交换,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本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六、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缴交保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代收的保险费。

2、乙方如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代理范围开展业务,或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违反甲方有关业务规章制度,经甲方制止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因各类表见代理行为而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七、争议处理:争议处理:甲、乙双方之间一切有关本合同项下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修订。

甲方:代表:(签章)日期:

乙方:

代表:(签章)日期:

财产保险合同

为了使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后得到经济补偿,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安定人民生活,特举办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凡是存放坐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即保险公司,下同)投保:

一、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二、衣服、行李、家具、用具、器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资料;

三、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四、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器具、工具、原材料、商品。

五、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所共有的上述财产。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的财产。

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二、雷电、冰雹、雪灾、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三、空中运行物件的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五、因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二、核子辐射和污染;三、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四、电视、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和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的保险财产,以及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秆、芦苇、帆布等材料为外墙、屋顶、屋架的简陋屋棚,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失;六、虫蛀、鼠咬、霉烂、变质、家禽的走失或保险责任以外的死伤,以及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四条所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七、凡保险房屋项下,其中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发生保险事故的损失。

定为三年、五年两种:从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二十四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财产项目分别列明。

一、依照保险人规定的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所交保险储金的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在起保之日起一次交清保险储金。

二、保险期满退还保险储金。

三、被保险人如在保险期内要求退还保险储金,根据规定的家庭财产保险及附加盗窃险费率计收保险费,从退还的保险储金中扣回。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一、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救护并保存现场,同时立即通知保险人,以便及时查勘处理。

二、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救护费用单据,以及公安部门或所在单位、街道组织等有关部门的证明。

三、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实际损失和损失当天的实际价值计算赔款,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上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一次赔付数额未超过保险金额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达到保险金额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单须加批注,作为保险期满领取所交保险储金的凭证。

注:如果被保险人获得赔款又重新添置了财产,或者损失后的剩余财产的价值等于或大于原保险金额的,该保险单仍继续有效。

四、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根据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共同向第三者追偿。

五、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可以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六、被保险人如果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追回已经支付的赔款。

七、被保险人从保险财产遭受损失的当天起,如果在一年内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兹经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本保险单承保的家庭财产(房屋、手表、怀表除外)按照以下规定附加盗窃险:

一、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二、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的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所致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三、按照保险单所列财产项目分项承保,分项理赔。

四、被保险人在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盗窃损失后,要保存现场,向当地公安部门如实报案,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有权不予赔偿。

五、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财产,应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偿必须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投保单位:____________被保险人数:____人。

地址:________________保险单号:________。

兹根据本单位填报的职工投保名单,并依照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条款及附加盗窃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向本保险公司投保职工集体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如下:

份数。

保险金额。

保险储金合计(大写):

注意:

本投保单位和职工名单附在一起,每人投保财产项目、金额、存放地点,均以名单所列为准。

本投保单在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之前,不生保险效力。

经办人:________复核:________。

投保人盖章。

年____月____日。

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

被保险人数:____________保险单号:____________。

份数。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

合计(大写):

保险储金合计(大写):

各分户号保险财产项目、保险金额、存放地址均以名单附表为准。

注意:收到保险单,请立即核对,如有错误,希及时通知更正。

经办人:____复核:____。

签单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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