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通常包括合同的有效期、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法律条款。合同协议是双方达成的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何撰写一份符合法律要求的合同协议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合同协议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合同协议的写作技巧。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日,从年月起至年月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_壹辆,排量:_______,颜色: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___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v^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
______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
__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__年期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2.按贷款人制定的____年期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__或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贷款用途。
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贷款使用。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用款计划。
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_____年至__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____年________万美元;。
____年________万美元;。
____年____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期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年________万美元;。
____年________万美元;。
____年____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保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保险事项。
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借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签约地点:
合同编号: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洛阳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凯旋西路交叉口广建大厦13楼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v^合同法》及《^v^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期限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20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按照199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一方必须是公民(自然人),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之规定,民间借贷合同的主体显然突破了一方必须是公民(自然人)的限制,其范围还包括金融机构以外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及相互之间发生的资金融通行为。因此,无论是出借方还是借款方,既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是自然人,应填写其身份证号码,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建议填写其组织机构或营业执照号。
2、出借人应当审查借款人的身份证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并将审查后的借款人身份证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存档备查;在借款人署名栏应要求作为自然人的借款人本人当面签字、按印,如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除了在借款人署名栏处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印章外,还应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按印。
3、为了更好地保障出借人的权利,如借款人为自然人时,建议将借款人夫妻双方均作为借款主体,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之规定对出借人有利,但为避免就此产生理解上的分歧,作为出借人,应当要求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借款人署名栏处签字、按印。
二、利息问题。
根据《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无权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出借人亦无权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将结合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习惯、交易方式、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为避免在利息问题上产生争议,建议借贷双方事先约定利率(利息);对此,《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利率(利息)的“两线三区”:一是24%以下年利率属司法保护区;二是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为无效区;三是年利率24%—36%之间的利息为自然债务区,已经支付的部分,依旧合法,借款人无权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年利率24%-36%之间的`利息,而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如果出借人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法院也不会保护,但是借款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
三、保证问题。
对于数额较大或风险较大的借贷,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经济实力的第三方作为保证人。
出借人应当审查保证人的身份证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以核实其是否符合保证人的资格和条件,并将审查后的保证人身份证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存档备查;在保证人署名栏处应要求作为自然人的保证人本人当面签字、按印,如保证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除了在保证人署名栏处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印章外,还应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按印;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如保证人为公司的,则应要求作为保证人的公司提供本次担保已依法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文件,以尽量避免借贷双方日后在保证合同效力问题上产生纠纷。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为了有效防范借贷风险,我们在合同第七条第2款明确约定了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此外,我们还在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3款中约定由保证人事先书面声明放弃相关合同抗辩权利,以更好地维护出借人的利益。
四、管辖问题。
1、关于诉讼。
我们在合同第九条预设了两种争议解决的方式供合同当事人选择适用,如果选择第1种(诉讼)解决方式的,建议在合同最后“签订地址”一栏约定对己方有利的签订地。
如果在合同中既没有约定合同签订地,又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时,则可按照《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之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并以此作为诉讼管辖法院所在地;也就是说,在此情况下,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本息的,根据前述规定,出借人作为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系合同履行地,出借人可依法向该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关于仲裁。
如果选择第2种(仲裁)解决方式的,我们在合同中预设由××仲裁委员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仲裁,这主要是考虑到多数民间借贷纠纷事实比较清晰,从保护出借人利益的角度考虑,适用简易程序可以缩短仲裁时间,提高仲裁效率,从而尽快使案件裁决后进入执行程序。
五、效力问题。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即只有在出借人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后合同才能生效。在此基础上,《规定》第九条结合实践中款项交付的多样性,列举了几种常见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转账、汇款、票据、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等方式),进一步明确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的起点。
2、其他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
根据《规定》第十条:“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一般而言,除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合同以外的其他当事人之间(如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依法自合同成立(订立)时即已生效。
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基本上将企业间的借贷合同确认为无效;而根据《规定》第十一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之规定,对企业间借贷合同的合法性给予了有条件的认可,从而为企业间正常的资金拆借提供了合法保护的法律依据。
鉴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___技术项目与乙方进行合作研究开发;鉴于乙方愿意与甲方合作研究开发__________技术项目;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项目名称。
本合同的合作开发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名称)。
技术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___技术的合作开发合同。
第二条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为: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研究开发所要完成的技术成果)。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是订立合同时甲乙双方尚未掌握的、经过双方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成果应当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甲乙双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创造性,即订立合同时该技术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经过双方创造性劳动,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领域中的发明创造项目,这种发明创造的项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项目,也可以是国内首创的新项目,还可以是地区或行业中的新项目。
贷款人:______。
根据__号文批准的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
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万美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
2、按贷款人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
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
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
第四条、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___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___年至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期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贷款偿还:贷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___%的罚息。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保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保险事项: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借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___%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
贷款人。
银行负责人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
经办人员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借款方保证从二零____年____月起至二零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人民币,下同)。
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下述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2、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借款利息
每月1日,乙方按借款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入甲方下述银行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4、借款担保
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选择下述第 种担保方式
5、甲、乙、丙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交付借款本金;
5.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利息。
5.3乙方应按时偿还甲方借款;
5.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利息;
5.5乙方保证借款用做于 加工厂的注册资金;
5.6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提供担保。
6、违约责任
6.4乙方违反借款用途,或将借款用于非法途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借款人为基本建设向贷款人申请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_______年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万元。
实际分年用款以国家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和上级行下达的信贷计划为准。
第二条借款人保证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分年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___年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万元。
第三条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计算,按季计收并计算复利。借款人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分次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逾期处理,加收利息3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借款人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人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接到贷款人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担保单位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六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贷款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人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息100%。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三份,借款人、贷款人、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合同的名片: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1.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2)借款人还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同期限内返还。但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借款利息的规定。
(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补。
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借款人(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贷款人(乙方):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本合同2.1条的需要,特向乙方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贷款通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中期或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2.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xxx 。
2.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将贷款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3.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3.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
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3.3甲方应按本合同3.2条的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如因特殊原因经乙方书面同意可提前或推迟 日提款。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甲、乙双方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借据或借款支取凭证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3.4 甲方提款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4、甲方已按乙方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6、甲方已向乙方提交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
7、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
上述提款条件未满足,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提款申请,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依据实际借款天数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按(月/季)结息,结息日为 (每月的20日/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日为非银行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按下列 方式确定:
4.2.1 年利率为 %的固定利率,合同期内不调整。
4.2.2 本合同利率确定为在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 (上/下)浮 %。合同利率实行一期一调整,以(年/半年/季/月)为一期。第一期的利率确定时间为贷款合同生效日,由乙方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的相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和双方约定的浮动幅度确定第一期利率,即年利率%,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利率确定时间为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由乙方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的相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和双方约定的浮动幅度确定当期利率。如遇调整当月不存在与贷款合同生效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分期提款的,一期内无论分几次提款,都按贷款合同生效日或对应日确定的当期利率执行,并在下一期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同时调整。
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是指贷款合同生效日满一期之后的相应日期,如,贷款合同生效日为某年5月9日,则以一月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6月9日;以一季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8月9日;以半年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11月9日,以一年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次年5月9日,以后各期依此类推。
4.2.3 其他方式:。
乙方于利率变更之日起30日书面通知甲方,但通知送达与否不影响执行。
4.3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利率确定办法,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5.1 借款发放账户
甲方在乙方处开立如下账户作为借款发放账户,借款的发放和支付应通过本账户办理。
户名:
账号:
5.2 借款资金支付方式
5.2.1 借款资金支付方式应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执行,单笔提款的借款资金支付方式应在提款申请书中予以确认,乙方认为提款申请书中选择的借款资金支付方式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变更支付方式或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5.2.2 乙方受托支付,即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和乙方内部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
a.乙方与甲方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甲方信用评级未达到乙方内部要求;
b.提款申请时支付对象明确(有明确的账户、户名)且单笔金额超过 万元; (提款申请时,甲方为乙方重点客户中信用评级达到乙方内部要求且无贷款挪用记录的客户,可不受此条标准约束。)
c. 乙方规定或与甲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5.2.3 甲方自主支付,即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借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后,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除前款约定应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的情形外,其他借款资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自主支付。
甲方:
乙方:
合同签署日期:
资金出借单位(甲方):
资金借款单位(乙方):
为调剂资金余缺,甲方同意将资金借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借款期限自20__年4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
第2条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和时间(见附件)以银行转账方式(方式)汇款,并按借款金额计收利息。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于当日将款项汇入甲方账户并停止还款。
第3条本合同应按固定利率执行,即每月利率为5.3(当前利率)。
第4条如乙方未按约定的还款时间将还款汇入甲方账户,逾期部分按日利率0.5支付;)收取罚息,或者双方协商解决。
第5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本合同,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6条乙方按季度计息,合同到期时,乙方在还本时将利息转移给甲方。
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贷款总额有限,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时借款。
第八,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9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乙方还本付息后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保留三份,一份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停止发放并收回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规定加收罚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有权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备注: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保证方电话号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邮编: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大写:九千万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v^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银行县支行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贷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总额为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表。
(略)。
第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证机关及各一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单位(人):
(章)。
负责人:
财会人:
贷款方。
贷款单位(人):
(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公证单位。
公证机关:(章)。
公证机关负责人:(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20xx)29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其中:本金,建设期利息;人民币(大写)元,其中:本金元,建设期利息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20年月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其中宽限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浮动一利率按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第七条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20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20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20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20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20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20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
四、
五、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地址:地址:
20年月日20年月日。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借款时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除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保证方: (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盖章) 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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